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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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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

第1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②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第2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416.9文献标识码:A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1.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从治本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2.1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2.1.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1.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而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2.2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选好人员、组织好在职学习、选送有关院校深造、建立岗位责任制。

3.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3.3.1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

明确当年的目标,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定期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

3.3.2根据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因为履约要靠企业上下的努力,靠企业管理方方面面的配合,所以,必须同整个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其中合同管理首当其冲。100%的履约率,是对合同管理的最高要求,容不得我们半点马虎,否则,就不达标。这项活动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和严厉的约束。

3.3.3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

3.3.4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其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应用案例

4.1案例概况

甲公司是一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2004年3月12日,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与甲公司签订了《锅炉房钢结构施工合同》,工程价款43万元,合同约定: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备料款合同价的50%;2.工程工期:3月20日至4月30日;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用固定合同价款;4.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合格;5.违约责任:(1)违约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倍的违约金。(2)工程每逾期一天,乙公司罚甲公司1000元,直至竣工。”等。合同签订后,乙公司3月17日才支付甲公司工程备料款。甲公司进场后,乙公司也未按照约定为甲公司施工提供电源等条件。合同履行过半,甲公司提出由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乙公司通过互致信函方式,议定:工期顺延至5月20日,承包方式变更为由乙公司在5月2日前供料。但乙公司却于5月10日以甲公司工期和质量不合格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讼,要求认定甲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解除原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担合同价款2倍的违约金,承担逾期交工违约金10万余元,承担维修费用12.6万元等。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10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乙方未通知甲公司即直接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对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及维修费用进行鉴定,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若拆除重做需要12.6万元,若局部拆除需要5.9万元,维修费用2.95万元,设计费用2万元。乙公司擅自选择没有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丙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维修,致使重新鉴定时无法对工程质量及其维修费用作出结论。

审理结果:法院认定合同变更成立;双方在履约中均有违约行为;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在鉴定期间乙公司擅自让其他公司维修应当负有一定责任。虽然该钢结构工程需要维修,但由于乙公司选择不具备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丙公司予以维修,该维修费用不应当得到支持,但考虑工程确实需要维修,按照司法鉴定的维修费用合理计算。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一次性补偿乙公司15万元,双方各自预付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各自承担,其他事宜双方再不相互追究。

4.2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引发的纠纷,虽然工程实际履行价款只有21.5万元。但由于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量过高,重复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又涉及合同的变更问题,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其中一方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值得建筑施工企业引起足够重视。

(1)、关于合同签订。本案中,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2倍,且还约定逾期交工一天罚1000元。应该有一个金额上限。

(2)、关于合同的变更问题。合同签订之后,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修改变更合同,但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诉讼中,特别是在司法鉴定期间,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对鉴定对象的原貌进行维修等动用的行为,否则,将导致无法作出客观的鉴定结论。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注意到以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大特点是建筑施工企业为追偿拖欠工程款而提讼,但随着法律意识增强,现在业主也主动以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理由提讼,要求索赔或者拖延支付工程款也成为特点之一。这些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新特点应当引起建筑施工企业高度关注。

第3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经济情况得到很大的提升,其中建筑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建筑市场也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进行,建筑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特别是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完善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制成为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恰当,没有进行资信审核

确定合同主体是保障建筑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前提,而订立合同的双方是互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需要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民事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双方进行详细的了解,从而出现了合同订立后还不知道企业法人是谁或者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的情况。同时我国目前的很多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合同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使得有时和一些工程质量差、信誉条件差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给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对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是必不可少的。

1.2 合同内容不规范,表里不一

合同内容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因为当发生经济纠纷时,规范的合同便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敷衍了事的问题,如文字语言的使用不严谨、条例不清晰,这都会使得合同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还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选择性地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另一份便是违背相关法律的。这样的“阴阳合同”可能会给当事双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3 合同监督不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合同监管体制,造成了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存在争执。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如企业合同负责人缺乏良好的业务素质或者领导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合同如同虚设。合同的双方都不能真正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首先就应该建立并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全面协调、科学正确的管理体制。以下为如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2.1.1 制定规矩,明确职责。要真正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的现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严格规定管理流程和惩罚措施,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背企业合同内容的情况,就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企业内部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2.1.2 制定适合企业实情的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涉及的环节众多,因此需要各个环节都制定出适合该企业发展情况且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如合同履行监控管理的具体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要将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办法与各个细节管理之间完美结合,既能防范风险,又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让他们对自己所工作的内容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制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流程图,以确保合同综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落实到实处。

2.2 制定合同标准文本

由于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存在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而合同内容又复杂、专业的问题,因此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就十分有必要了,因为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层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首先合同综合管理的部门应该对企业所要签订的多种多样的合同类型进行分析,对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制定出具有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然后征求基层项目管理和专业高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再咨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以及专业性的角度制定出一套适合企业发展实情的合同综合管理的标准文本,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在企业内部推行这一制度时,有可能会遇到阻力,因此要加强内部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强制推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转变,如市场或法律的特殊要求等不能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时。其次,当标准文本制定出以后,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合同的含义,以便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最后,在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实行一段时间后,企业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该与时俱进,根据现有的市场情况或法律环境来及时调整合同内容,并及时听取基层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得合同的标准文本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需要。

2.3 代表授权委托

在合同管理中“代表授权委托”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也该受到充分的重视。这项工作涉及的方面众多,首先是要制定出明确的代表授权管理条例,明确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处罚条例。其次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使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办法,做好代表授权工作。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做好代表授权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止他们出现越权的情况,给合同签订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便要严厉惩罚。最后还要对合同双方的授权书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实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授权期限、所受权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质证书、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营业执照等,防止出现无效或虚假,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4 加强合同文本的评审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把合同评审关,对每一份合同都认真评审,防止出现因为用词不规范而产生歧义的情况。同时要多级把关,从基层管理到高级管理,从合同关系到补充条例,并对上级的评审意见进行反馈,让审核制度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以保证评审制度的闭合性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

2.5 加强合同情况的监管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项目众多、期限长、监控难度大,因此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就显得意义重大。这不但要制定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还需要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因为有了好的管理办法才能让事情按照规定发生,保证事情有序进行,但在履约过程中留下书面证据,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那些有明确内容、盖章且未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最后还应该正确、及时地行使合同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4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种类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往往由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几个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需要。

3.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网络

为实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网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建筑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施工单位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建筑企业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宋宗宁:《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第5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措施;风险;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实施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 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识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明说。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 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 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 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设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故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 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2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设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型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4 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5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2.6 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采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是施工合同趋于完善的有效途径。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全面、准确的规定和约定,可操作性强,风险较小,有利于防止当事人主观上的疏漏,有利于合同正常履行,也能有效地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虽然,合同风险因素的存在、发生及发生的后果都具备不确定性,难以预测、评估。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重视历史经验数据,最大限度地占有信息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强施工合同管理,寻求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引起的损失。

参考文献:

第6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 预算管理 合同管理

1建立成本管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高效,使得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建立高效的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成本管理信息的产生和使用是实现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成本管理信息是企业实行有效管理所需的关于成本收益的财务信息,以及关于生产率、质量和其他关键成功因素的非财务信息。企业的战略成本管理和多元化成本管理都需要成本管理信息的支持,准确、全面、有效的收集、加工、使用成本管理是提高成本管理效率,保持成本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高效率的成本管理信息系统,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2编制施工预算书

编制施工预算书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据。一部科学的预算书,决定了成本控制的好坏,但目前多数施工预算仅是各种数据的汇总,只适合对项目进行宏观控制,对过程生产却起不到指导作用。因此,施工预算需要改进,分部编制的预算对成本控制才有指导意义,如要建一栋住宅楼,预算书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包括临时建筑),要详细列明为完成基础所需的一切项目,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人工、机械、周转材料等信息,以明细到每个工作面为原则;主体部分,此部分内容最为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施工部位的先后顺序编制预算,要分出每层的梁、柱、板、围护结构所需的各种材料、人工、机械、周转材料等数量,如基础以上部分为标准层,只需计算一层即可,反之,需重新计算;装修部分,要列明每一部位所需材料、人工、机械等信息,如对于抹灰工程,需列明所需水泥、砂、石等与抹灰有关的材料数量、种类及所需机械的种类及数量。等等如上所述,列明各部位所需材料、人工、机械等的信息。

总之,施工预算的编制以“按施工程序,明细到部位”为原则。第一阶段的完成,为施工生产制定了标准成本,同时又为成本控制提供了依据。因其根据实际施工程序,按部位编制,具有很强的对比性,能够将可能发生的成本隐患,控制在最小的工作面,降低了大面失控的可能性。有了成本控制依据,即可进入下个阶段。

3施工组织设计

依据施工预算书及施工组织计划,有效控制施工过程。这个阶段成本控制的思想是,依据施工预算,严格控制各部位成本数量。施工组织主要有:

(1)封面:要含有编制单位、负责人、编制人、编制时间。

(2)目录:有页码、应细分层次,重点章节可列出三级目录,要章节层次明晰。

(3)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建设文件、工程现场勘察和技术经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关资料、现行规范、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企业标准及现有资源。

(4)工程概况:项目概况,工程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其他诸如主要设备、特殊物资供应,参加施工各单位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情况,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的要求;有关建设项目的决议和协议;土地使用范围和居民搬迁情况等。

(5)工程特点、重点、难点的分析:一份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编制者对具体工程特殊部分的把握和在此基础上体现的解决方案,此部分应当详细。

(6)施工部署:含工程开展程序,拟定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划分与组织安排,编制施工准备工程计划等内容。总体施工工序流程是对工程具体情况包括工程量、工期、工程特点、环境等总体分析的基础遵循一定的原则提出的,确定施工顺序的原则有: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分期分批施工。一般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主干后支线的原则进行安排。施工程序应当与各类物资及技术条件供应之间的平衡及合理利用这些资源相协调,促进均衡施工。划分施工阶段,确定各部门与各专业化队伍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与施工要求,合理确定每个交工系统及其单项工程的控制工期,它们之间的施工顺序和搭接关系。按本身情况确定合理统筹优化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设备,供水供电和资金使用计划给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计算过程,施工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几个方面。

(7)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图的优劣比较,一般落脚点在施工用地面积,场地利用率,场内运输情况,临时建筑面积,临时道路和各种管线长度,是否符合劳动保护、安全、防火、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的进场路线图清晰;另外,施工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施工平面的布置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按照施工不同阶段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的变动平面布置。

(8)主要施工方案及工艺:据工程实际予以细化,要有详图、工艺流程,针对不同情况,说明注意事项,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执行性。对于质量控制的重点工序,应重点加以说明。对于关系工程质量的工序要强调工作结果的检验。

(9)冬雨季的施工方案要与施工进度计划相结合来进行编写,相对应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日期对应起来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10)安全生产部分可以从安全教育、现场生产管理、生活安全管理、设备资料管理等几个方面分别加以说明。

(11)施工进度计划:从组织制度、工程计划、环境、技术等角度提出进度保证措施,建议着重说明切实可行的技术准备计划、材料设备使用计划、承包和专业分包计划等人材物使用分配情况。

(12)质量保证:有目标有体系,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检测措施,质量预防措施。

(13)安全保证:有目标有体系,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检测措施,安全预防措施。

(14)应急措施应详细加以说明。

(15)要对履约、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以阐述。

4完善合同管理

第7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字: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责任;制度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合同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

承包人的责任

分析承包人的建筑安装工程总任务,施工现场管理,给发包人的管理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等,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要及时准备索赔。

分析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的定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内容及报价,分析工程范围,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超过工程范围,可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

分析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索赔有效期,在索赔有效期内提交索赔报告,列出索赔的事项、索赔的依据、理由和计算。

发包人的责任

分析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工作任务,如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定及进行协调,及时做出工程实施的必要决策,按时准确地提供设计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及时提供满足施工的场地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组织竣工验收并接收已完工程等,如果发包人或工程师将自己的部分工作交由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则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提出补偿要求,如果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责任使建筑施工企业工期或费用受到影响,则应及时提出索赔。

合同价格分析

分析本合同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包括的范围,如是固定价格合同,则建筑施工企业应正确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材料贮备,进行市场价格波动的预测,降低风险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如是可凋价格合同,则应分析价格凋整的范围,调整的方法和计价的依据,为正确进行索赔汁算做好准备工作;如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也要为发包人着想,尽可能降低成本,降低发包人的投资,为建筑施工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施工工期

根据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和分解,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施工工期的因素,如气候条件,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资金供应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工期分析重点要分析可能影响工期的关键工作,并落实专人在合同实施时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工期拖延给企业造成损失。

违约责任

分析发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可能产生哪些后果,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密切地加以关注,当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时,及时提醒发包人,既可以防范风险,又可以加深与发包人之间的感情。分析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可能产生怎样的后果,在合同实施时认真注意,防止发包人的索赔。

三、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企业应将合同签订审核作为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和主要环节,形成以主办部门和财务、审计、法律部门以及分管领导三级审查网络。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围绕:(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是否超越自身履行的能力;(3)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4)对方资信情况是否真实、可靠;(5)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明确;(6)合同条款是否具体、规范等。合同未经审查,批准人不得批准合同,也不得先批准、后审查,遇有特殊情况则应办理相应的手续。

2、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等指标。

四、合同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在施工项目中设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参考文献

【1】成虎编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第8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 建筑; 施工; 合同管理; 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 F42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3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是约束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也是施工过程中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1]。

当前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承包企业竞相压低标价以求中标,因而在施工过程中亏损的风险加大,工程索赔就成为承包商扭亏增利的有效手段,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因此,如何在合同框架内通过采用相对合理的方法来有效分析和解决工程索赔,挽回损失提高效益,便成为当前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工作。以下是在自己实际工作中对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赔方面进行的初浅分析。

一、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形成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以维护企业或项目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以工程合同为重点,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1.建立合同的评审与分析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不严密,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评审与分析制度,内容包括:

(1)合同中合同价款及确定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工程结算方式、违约处罚等。

(2)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之处,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及时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对风险因素是否有全面的评估及规避风险的措施。

(4)对涉及企业利益的条款,制度出最高标准,如质量最高处罚额度、工期延误最高处罚额度、每天延误处罚最高额度等等。

2.建立分包合同的审查制度

要审查分包方的履约能力重点审查分包合同的总量和价格,确保我方利益。同时还要审查分包方的资格,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1)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

(2)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必须满足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3)抓好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要层层把关。

3.建立定期上报和定期检查制度

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认真地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只有随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

4.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中主要内容及涉及的注意事项、工程中的风险重点等关键性问题交付给分公司。

(三)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观念,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在整个管理层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全员管理的意识。

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索赔意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然而在任何合同的关系中,索赔是一种必然存在的正常现象。对合同关系的双方来讲,索赔即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也是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合法途径。特别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索赔更是普遍存在。这是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涉及因素多等特点决定的,也是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施工企业寻求风险均摊的有效措施。在当前市场经济中施工企业要“追求利润”的原则下,也不能排除施工企业将索赔作为扩大利润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实物量的增减、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政策性调整以及合同条款中的缺陷和业主付款行为的违约等,势必使索赔事件不可避免而且也是经常发生的现象。许多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中压低报价,中标后在通过工程索赔的手段逐步取得自己期望的经济效益。做好施工过程的索赔工作是目前恶劣市场竞争中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加强索赔工作管理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工程索赔工作必须要以合同为依据

合同文件是工程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特别要注意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索赔资料,组织索赔工作,时刻与现场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相对照。关注现场情况及时发现索赔事件。

(二)保留与工程索赔相关的依据

工程索赔成功与否,必须有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以充分翔实的资料证明自己拥有索赔权利,保证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这些主要依据除了合同文件以外,主要包括来往信函、会议纪要、施工记录、工程变更等。现场工程师签字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是采取索赔的有力证据。除此之外工人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照片等等都可能是工程索赔证据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

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未赔的情况,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加强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注意提出签证索赔的期限和程序。凡应在施工期间提出的均应及时提出,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避免后期综合索赔所带来的矛盾复杂化。

(四)起草索赔报告

索赔证据要确凿、充分,语言要言简意赅,要引用合同条款,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性,突出强调干扰事件中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以及自身为避免干扰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所采取的措施。

(五)控制反索赔和分包商的索赔

建筑企业在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向自己索赔事件的发生。

在实际工作中,工程索赔情况复杂,涉及问题复杂,而且工程索赔管理在我国建筑行业还是一个成长性事物,相信随着工程领域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及快速发展,我国的工程索赔及其管理也必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和信息化。

第9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签订的合同缔约是为了约束甲乙双方的责任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有序开展,对合同采取有效管理有利于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都能够在法律条例下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基于此,笔者将从法律角度阐述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对促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有所帮助,进而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

关键词法律视角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首先讲究一种契约精神,有了基本的合作合同,双方就能够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市场经济活动规律,从而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有了合同之后对于双方工作开展有了基本保障,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除了要对自身负责,同时也要对合作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尤其是在国外建筑施工企业大量进军我国建筑市场的环境下,施工企业更应该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提高自身合同管理水平,然而从我国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不够规范

建筑行业在是前几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最近几年逐渐趋向平稳发展,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立法不够完善、可操作性比较差,导致建筑市场出现很多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责任过程中。其关键问题包括:①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然是属于买方市场,竞争相对比较激烈,甚至出现一些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未来保持自身的相关资质并达到年度施工量,而选择赔本经营,让很多小型施工企业无法得到公平的市场资源和机会,同时甲方凭借自身地位和优势,一再压低工程承包价格,让施工单位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于是就出现很多“阴阳合同”、承包商先干活后拿钱、拖欠工程款的现象。②承包商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权,采取向施工招标负责人进行贿赂等违法方式,最后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在施工行业还有的承包商没有那个能力承包大的工程,就将承接到的工程肆意分包给小企业或者个人施工队,从而使自己得到最大化利益。上述行为都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引起,都是影响建筑施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不加以治理和改善,那么国内很多小的施工企业都将面临很大的发展困境。

(二)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市场施工领域,主要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四个合同文本,但是对于各类工程具体施工招标需要而言,并不能起到关键指导作用,也无法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导致很多企业在制定合同过程中无法遵循统一规定,给制定和签订合同过程留下很多法律漏洞。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施工企业在刚开始接触新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对于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过程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是一旦合同签订完毕,拿到施工合同之后就忽视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行为的重要性,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意识不强、个别负责人合规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有限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缺乏相应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没有对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全面了解和学习,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在产业合同纠纷之后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补救,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忽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导致企业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采取静态管理,使得签订的合同失去原本的约束作用,对合同履行效果没有做到及时监控,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行业的立法和执法

建设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为了顾及和保障多方利益,必须遵循一定法律规定,因此完善的法律条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保证合同各方顺利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运行。①国家要根据目前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引导建筑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明确立法、执法和管理之间的关系,让建设施工单位明白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和意义,避免建筑市场出现恶意竞争行为。②在立法之后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的各方主体行为,使得我国建筑行业呈现健康发展趋势。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比较晚,很多人还是习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制度,时代在进步,既然有了新的经济体系机制,就必须转变观念,接受并积极学习新的市场机制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实力,从而正确机会参与到国际竞争中。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我国很多建设施工企业都在近些年发展的风生水起,甚至很多其他大型非施工企业也纷纷进军建筑市场,像中国中铁这样有实力的企业在短时间内被更多国家和专业人士认可和接受,有效促进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升自身优势。榱颂嵘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合同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成为关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一步制定适应多元化建筑市场发展需求的合同文本,满足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为施工企业提供制定合同的参考依据,从而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行为。中国中铁已经制定并颁布了《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循合同订立的客观环境以及本着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考虑,并逐步对合同文本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增补,力求做到合同法律风险可控。同时,在工程承包方式上也应该积极创新,学习国外丰富的工程承包经验,将设计-采购-施工模式、项目管理、建造-运营-移交等多种承包方式,促进企业逐渐走向专业化程度高、综合发展能力强的发展方向。

(三)建立现代化合同管理体系

现代化企业管理不能没有现代化管理体系的支撑,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该建立现代化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项目经理等。合同管理体系涉及到的人都要长期与合同打交道,因此他们自身法律知识专业程度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所以非常有必要提高合同管理主体的专业素质水平,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企业目前开展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法治工作五年规划,决定聘请法律人员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组建自己的法律合规部门,这样就能够对企业法律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从而采取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合同管理、监控、为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审核把关质量,保证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保证对方利益,实现双赢局面。而对于企业施工比较分散的情况,通常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到核心引导作用,但合规部门要对履行效果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既要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又要达到合同规定质量和效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实力和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市场份额。针对我国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希望对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有所益处,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在国际竞争市场的实力和优势,从而实现进军国外建筑市场的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