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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中土地规模经营小、农业比较效益低、人地矛盾的问题日渐突出,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效地减少土地撂荒;有利于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和资源的配置,开辟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各级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我县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
二、开展宣传与调查,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的氛围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
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张贴宣
传标语、编黑板报、出宣传栏、印宣传册、派宣传车、组织相关讲座、利用广播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去。县农业局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指导员50人,这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结束。
同时,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状况,重点摸清流转方式、流转面积、流转规模、流转期限、流转原因、流转手续、流转地用途、流转效果、流转纠纷情况、流转管理状况、流转潜力等。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将摸底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摸底调查表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上报县农业局。
三、坚持原则,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
各乡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各乡镇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流转形式,促进土地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侵占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坚持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与农业区域布局、农业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结合起来,与培育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四)坚持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
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大胆创新探索,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引导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或者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也可采用农民土地入股,然后在龙头企业做工人的办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能人大户带动型。即积极鼓励当地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能人、大户连片承包农户流转的土地,并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
(三)农村土地合作社型。即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选择不同产业,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支持其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四)农户相互流转型。即积极鼓励农户之间通过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和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村集体集中流转型。即对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在依法征得村民同意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农民自愿放弃的承包地、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土地以及集体的“四荒”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公开发包或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撂荒土地代管型。即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对举家长期外出且失去联系农户的撂荒土地,在确保原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
四、规范运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建立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业局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服务日常工作;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本乡镇内土地流转服务具体工作;各村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室,直接承担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工作,主要登记汇总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并将农户需要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招商信息,吸引村组内外的农户和企业单位投资高效农业;二是负责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的协调和指导,开展土地评估、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三是负责土地流转后的跟踪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四是负责对流转土地进行监管,确保土地的农业用途和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做到“六有”,一是有统一制作的名称规范的牌子;二是有统一刻制的印章;三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是有能正常开展各项服务所必需的实施;五是有2个以上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六是有正常运转所必要的工作经费。在组建初期,要重点做好制订管理服务制度、搜集登记土地流转信息,以及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逐步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在6月中旬前设立起来,其中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立的具体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已开展的指导服务项目要及时报县农业局。
(二)规范流转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合同样式统一使用《**市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在各村、组开展一次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的公示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农户流转土地时,各乡(镇)、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室)要免费为流转双方提供合同文本,并指导合同签订。合同要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双方的名称或姓名,流转方式,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使用期满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责任等。在指导合同签订时,对流转当事人提出的流转合同鉴证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及时予以办理,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要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纠正。对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的,可以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要重视对流转土地用途的审查,防止改变农业用途。要严格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质审查,确保已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必须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拟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
(三)建立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网的土地流转台帐制度和信息资源库。
(四)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上报制度。一是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格。为及时统计、汇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每季度后5日内(具体为4月5日前报一季度、7月5日前报二季度、10月5日前报三季度、次年1月5日前报四季度)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样式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在上报统计表的同时,各乡镇要对本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与统计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局。二是上报典型案例。各乡镇要对土地流转工作中产生的成功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形成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将在《**农经》中予以刊发,供各乡镇学习参考。三是上报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上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各乡镇新农村建设考评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部分评分的重要依据。
(五)妥善处置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可能引发诸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假如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县里准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规范行为,排除隐患,加快和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仲裁委员会由农业、司法、法制、国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及仲裁庭设在县农业局,同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仲裁庭应选配3名以上仲裁员,由县仲裁委员会考核聘用,实行持证上岗。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解决涉及农民工返乡可能出现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要加强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农民工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发生与调处情况,积极做好工作预案。要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
(六)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试点。开展工作试点可以起到率先示范作用,由此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乡镇要选择若干个产业发展较快、土地流转工作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开展流转工作试点。试点中,要着重探索如何引导农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户(农业企业)流入土地,如何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要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并力争每个乡镇涌现1个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占土地总面积50%以上的村。原则上要求小乡镇建立1~2个示范点,大乡镇建立3~5个示范点。各乡镇试点村的选择情况及试点工作方案要在5月中旬前报县农业局。
五、完善政策,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将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15万元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鼓励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贡献的组织。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一是一次性流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二是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三是与农户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四是按流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给农户土地流转费用;五是没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六是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七是规模经营效益显现,亩产值高于农民个体耕作200元以上;八是年内没有与农民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突出贡献的认定标准:一是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备、程序规范、经费落实;二是每年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3次以上,接受宣传的总人数200人以上;三是成效显著,包括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协调和指导农户签订规范合同文本每年100份以上,成功流转土地面积每年300亩以上,开展了土地流转后续跟踪服务,确保了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适度(20亩以上)规模经营,及时完成了土地流转信息的分析、上报工作,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达标,没有出现土地流转纠纷等。
(二)制定完善鼓励土地流转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优惠政策,对承包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且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从事企业经营的农民,享受兴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学,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积极探索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的做法。对农民原有房屋区分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地理位置等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
(三)强化金融信贷和用地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重点向生产大户倾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
高新技术引进;金融部门要简化生产资金贷款手续,积极支持和帮助种养大户发展生产;农村土地合作社可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规定进行及时登记,并享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农村土地合作社从事种养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允许规模经营主体将占用面积的2—5‰的土地建造简易仓库、晒场、运输道路等,作为农业生产管理辅用地。但土地流转到期时,规模经营主体要负责还耕。
(四)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土地流转风险预防、控制、处置机制。加快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土地流转大户(企业)就生产的农作物、畜牧产品进行保险,降低规模经营的意外灾害风险。
(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力度。要进一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大劳务输出,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脱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镇;加强劳务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通过组织劳务洽谈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推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规模经营的主要措施
文山市地处云南省东南部,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1999年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中国三七之乡”。国土总面积2977平方公里,农用地231311公顷,其中:耕地80485公顷、园地2406公顷、林地124982公顷、其他农用地23438公顷。全市辖15个乡镇137个村委会(社区),居住着汉、壮、苗、彝等11种民族,农业人口34.6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4万人,占54.14%。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4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扎实推进该市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建立健全流转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
1.加强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文山市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日常任务来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上街摆摊设点,对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进行宣传,使农民群众明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原则和程序,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2011年共举办相关培训三期200人次,上街摆摊设点13次,接待群众1236人次,解答问题650余个,发出宣传资料2600余份。
2.做好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日常工作。一是对农户反映的经营权人漏落或不实、要求变更户主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二是认真做好部分群众要求补签土地承包合同书、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工作。2011年共补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231份,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8份。
3.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结合中大棚葡萄、花卉合作社、绿洲公司、盘龙山、稀若康药材等农业企业组织与农户流转面广量大的实际进行重点指导,2011年共签订流转合同1500余份,指导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3000余亩,累计流转面积近40000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的11%,涉及农户1700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4%。
4.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主要是依托市农经信息网和数字乡村网,土地流转信息,搭建流入方和流出方相互交流的平台,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
(二)调处矛盾纠纷
根据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爆发频繁、群众上访事件增多的实际,市农经站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接待和调查调处工作,努力建立健全矛盾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稳定农村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2011年市农经站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25件,成功调解19件,调解成功率仅15.2%,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本,进行行政复议4起,受理仲裁2起。
(三)加强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明确了市财政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大户等流转主体,要求金融部门制定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信贷政策。市农经站积极组织进行调查研究,草拟了《文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文山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方案》、《文山市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筹备方案》三个政策性措施上报政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文山市建立和完善了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办理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等手续;建立了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了土地流转纠纷制度,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3.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一是坚持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原则。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实现农村土地依法流转的基本前提,必须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抓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二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州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流转双方协商同意,明确补偿办法,规范流转行为,体现“双赢”,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是坚持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的原则。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始终把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集体经济带动型、流通市场带动型、种养能手带动型等六大规模经营模式,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走上了节约化发展的道路。四是坚持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原则。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
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民间流转土地经营权存在着私下交易、变向买卖、强迫流转土地等现象,纠纷多,社会隐患大。
第二,个别承包农户经营权不受限制的问题。在土地流转规模化的进程中,经常会发生大部分农户同意流转而极个别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自愿为借口,要么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要么是拒绝协商无理取闹,阻挠流转。
第三,个别投资者名为搞农业开发实为圈地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三、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确保流转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做好制度设计。一是完善《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的相关规定,突出适用性。二是尽快制定出台地方性实施办法,突出可操作性。如个别承包户阻挠规模化流转时怎么办、经营权人具体是指哪些人、消亡户作何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确定等等。三是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
第二,尊重承包户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土地流转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以农用为主,以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决杜绝违背农民意愿进行的圈地开发行为。积极鼓励农户之间进行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代耕等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土地向农村种养能手集中;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用地要尽量采用租赁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尽可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对公共建设用地,要坚持将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大部分交给农民,并要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和养老保险。
第三,正确对待社会资本和农户的关系。农村土地流转应当主要在农户间进行,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土地始终是农民生存的保障底线,在当前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起始阶段如果不加限制地让公司、企业大片圈地,会影响农民的就业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应当鼓励和引导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产后领域,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可以重点鼓励公司和企业对非耕地农业资源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第四,加强基层农经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供中介服务。通过农经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信息、咨询、预测等服务体系,采取多种形式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Abstract: This paper points ou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ollective forestry system reform with participation of private capital,through analyzing the importance of collective forestry system reform with participation of private capital and by means of comparison,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关键词: 民间资本;林业产业;改革
Key words: private capital;forestry industries;reform
中图分类号:S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254-01
0引言
辽宁省林业用地面积10425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900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6.5%。2005年3月,辽宁省启动了以“明晰产权,建立现代集体林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完成确权面积7804万亩,占集体林应改革面积的98.7%。全省已有9878个村完成了改革,涉及农户430万户、林农1473万人。林农在改革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1民间资本参与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
1.1 民间资本参与林改有利于林改后规模经营民间资本一般多为闲散资金,以流转或者直接以其它承包形式从一家一户的林农、集体经济组织手中获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统一进行经营管理,引进先进的技术,了解及时的管理信息,从而提高经营林业的收益率,形成规模效益。
1.2 民间资本参与林改有利于解决林业经营资金短缺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进行林业经营,有利于解决林业经营资金短缺,同时林农还可以通过流转自己获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直接得到收入,从而获得利益。
1.3 民间资本参与林改有利于带动林业产业的发展民间资本就会积极地利用林地林木,在林木尚不足已形成经济价值时,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如养殖业、种植业等,据初步统计,林改后林下和林间养殖业、种植业数量是林改前的2-3倍。
2利用民间资本参与改革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造成林农失山失地目前民间资本进入林业产业可依循的法律法规仅有《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而民间资本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林地、林木流转等形式来获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长期以来,有一些法律规定了森林资源可以流转,但却没有规定怎么流转、流转程序、流转管理等内容,虽然《森林法》规定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但目前为止,从国家层面并没有出台有效的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一些素质比较低的村干部就钻法律空子,暗箱操作,低价转让集体林地、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一些村民由于只考虑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对市场缺乏认识。
2.2 容易形成垄断林业市场,损害广大林农的利益民间资本进入林业产业,使林地大规模集中,通过经营联合、统一销购等方式,必定会越来越走向集中,最后林业资源就集中在了个别几个大企业、大林户手中,形成林地兼并、垄断市场的现象,而广大林农由于经营面积比较小、经营成本比较高,如果民间资本进行恶意竞争,势必使广大林农的利益受损,从而造成林农改变经营林业的意识,退出林业经营市场,这就势必会造成国家的惠农政策不能真正的使林农收益,而成为民间资本投机的砝码,引发新的矛盾,影响林业长期的经营发展。
2.3 民间资本过度开发森林资源,影响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由于民间资本经营林业主要是以获得高额利润为最高目标,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林业产业后,势必会最大限度地开发林地、林木资源以及林内其它动植物资源,林地的过度开发,会破坏原有的生物平衡和土壤结构,造成林地荒芜、土壤质地下降,甚至是山石、水土流失,改变林木资源的生长环境,不利于林地可持续利用。同时,民间资本会在短期内对接近成熟甚至是没有成熟的林木进行大规模采伐,而目前又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种情况的发生,必定会影响森林长期生态效益的发挥。
3对策
3.1 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应对农村土地承包的具体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特别是在村干部不按政策去落实或者民间资本违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林地流转的情况,要进行加以制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具体操作、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使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3.2 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针对森林资源资产的自身特点,要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具有林业专业实践知识的人员,同时还要有对价格、财会等相关知识的人员,评估师在取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时应同时取得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应站在保护生态、规范市场的高度加大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资格的审查制度,切实履行负责任的职能,而不是“发证了事,收费了事”。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按照党的届三中全会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全面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一)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的扫尾工作。各乡镇要针对去年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尚未得到解决的遗留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拿出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下大决心在今年上半年坚决整改到位,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两个100%”到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数据的录入与补充,于6月10日前上报县局农经站审核。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1、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编黑板报、出宣传栏、印宣传册、派宣传车、组织相关讲座、利用广播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去。
2、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在5月初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状况,重点摸清:流转方式、流转形式、流转面积、流转规模、流转期限、流转原因、流转手续、流转土地用途、流转效果、流转纠纷情况、流转可能存在的问题、流转管理状况、流转潜力等。
3、举办业务培训。县局将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在6月份安排专项经费培训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指导员。
4、搭建服务平台。县局将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服务日常工作;各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本乡镇内土地流转服务具体工作;各村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室,直接承担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这项工作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
5、建立仲裁机构。今年11月底前,县里将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规范行为,排除隐患,加快和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6、抓好试点示范。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选择若干个产业
发展较快、土地流转工作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开展流转工作试点。试点中,要着重探索如何引导农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户(农业企业)流入土地,如何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要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并力争每个乡镇涌现1个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占土地总面积50%以上的村。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必须及时整理和规范管理,不得毁损和遗失。对已经灭失的档案,要逐步取证补齐。各乡镇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责任制,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农户合同和登记簿、方案、表册、基础数据库等完整齐全,做到“一户一表、一组一卷、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专人负责。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针对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规模偏小,机制不活,规范化程度低,发展缓慢等问题,本着“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围绕省厅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四大行动”,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举办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工作,县局农经站将于4月中旬举办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重点培训乡村合作社指导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会计、出纳人员,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社经营管理队伍和业务指导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继续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县级以上示范社的财务人员参加市级培训班,动员合作社财会人员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知识大赛。
(二)做好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合作社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报表》,做到不重不漏,并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辖区内前一个季度每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计报表上报县局农经站。
(三)抓好试点示范。县、乡两级农经部门要建立健全试点示范制度。今年县级认定5个示范点,每个乡(镇)认定1个以上示范点。各乡镇要在4月15日前推荐1家以上年6月底以前注册,注册成员在20人以上,有实质性的合作,管理民主、财务核算规范完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点候选单位,县局将对各乡镇推荐的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县级示范社,并在县级示范社中挑选、推荐市级、省级示范社和先进(标兵)社。各乡镇要通过试点示范,指导合作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正确核算合作社的财务。指导和推动合作社走管理规范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社员知识化的发展道路。
(四)指导规范建设。各乡镇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逐一配备业务指导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指导。重点指导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完善章程和成员登记备案手续,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方式,加强档案管理,推行社(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对条件成熟的协会和有组建合作社意愿的,要进行合作社设立的全过程指导与帮助,从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到完成注册登记,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合作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今年各乡镇要新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30%以上的合作社(合作社数量少的乡镇至少2家以上)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即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章程切合合作社自身实际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运行有效,财务核算及时、正确、规范,经济效益明显,依法进行了二次盈余分配等。
(五)注重市场开拓。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和推荐合作社参加各类产品展示展销会、订货会,在三农网上推介合作社产品,推荐合作社加盟全省合作社产品连锁超市,继续与大型连锁超市沟通,促成合作社与超市合作,拓展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
(六)加强负担监管。优化发展环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县里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纳入农民负担监管范畴,加强对合作社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的行为。
三、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清理规范涉农收费项目。以《市涉农收费手册》为依托,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我县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各乡镇全年开展涉农收费监督检查不得少于2次。
(二)重点抓好专项治理。配合省、市行动,联合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建房乱收费、乱罚款和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以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开展一次全县性专项治理。
(三)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审计监督。继续宣传《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推动各乡镇完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一事一议”形式,加强村民监督,提高村民申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逐步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积极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一事一议”以工代赈试点。各乡镇要开展对去年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名义筹资筹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工作要在6月底前结束,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县局农经站。县站将对各乡镇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今年在规定时间内报批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各乡镇要在项目批准后10天内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县局农经站。
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为抓手,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方向迈进。
(一)加强村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县局农经站将于4月中旬举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培训班,重点培训乡(镇)财会业务指导员、村账乡记账员和村(居)委会会计或报账员。对还没有取得会计上岗证的村级财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二)加大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各乡镇要继续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进一步做好去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审计后续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防止集体资源浪费和无序开发,防止集体资金被少数人占有或挪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局农经站将对各乡镇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审计效果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土地补偿费和村级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徇私情。
五、做好农经统计工作
县局农经站将进一步加强对农经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失实。各乡镇要加查、收集,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等专项统计工作;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农经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六、抓好农经宣传工作
县、乡农经工作人员要积极向部、省、市、县农经相关网站、杂志、工作简报投稿,宣传农经工作经验、先进典型,交流农经工作体会,传递农经工作信息,展现农经工作亮点等,县局将对各乡镇的宣传情况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七、提高农经队伍素质
以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结合点,突出抓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财务审计,农经统计等工作,不断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
1、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各乡镇经管站要在做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发证扫尾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所有资料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做到“三个一”:即“一组一卷”,“一村一柜”,“一乡一室”。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暂行办法》(发[]12号)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切合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推向市场,推向全国,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3、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已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各乡镇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改变农民负担监管的方式方法,将农民负担监管的重点由过去单纯向农民收费的监管转移到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监督上来;由过去治重治乱转移到防反弹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来。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大对涉农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遏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认真抓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办()65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和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和专项审计力度,严禁截留、克扣、挪用、拖欠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乡(镇)经管站要突出抓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即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县负监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加大对涉农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户籍办证、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三乱”行为;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按规定程序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民主议事,议事不办事或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等行为。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平调或挪用,确保“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4、加大对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严防涉农涉负恶性事件和的发生。
5、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测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涉农文件会签制、村级报刊限额制、接待制、涉农涉负案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涉农涉负案件“一票否决”等制度。并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和涉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规范村帐乡代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在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的基础上,全县建立健全统一的村帐乡代管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必须明确记帐员,复核员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按时结帐,记帐,报表。同时,全县要统一会计帐簿,记帐凭证,现金收付凭证及收款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年内要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大检查,以促进村帐乡代管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业务培训,上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记帐员财务电算化培训班,全县村帐乡管都要实行电脑记帐和核算,并建立全县村级财务电算化网络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村帐乡管管理水平。
2、认真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坚持村级财务常年审计制度不动摇,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令第6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年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在清理审计的基础上,及时抓好经济兑现,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做到全县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和财务公开面达到100%。
3、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一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二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三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规范化管理。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深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合作的意识和理念,积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宽松环境。
2、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多形式,多主体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人才、设施和名优产业的优势,努力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担负起牵头组织,正确引导,指导服务的职责。全县年要确保发展3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力争申报国家和省级立项2个以上,县重点扶持4个。
3、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代表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全面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县局要继续搞好省级示范社建设,每个乡镇也要树立一个典型示范社,不断加大扶植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建设,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规范化、规模化道路迈进,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桥梁和纽带,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管理任务。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县局要分期分批举办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农经干部职工更加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农村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电算化、信息化和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业务技能,同时,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党风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农经管理模式。农经工作肩负着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的重任,农经工作人员要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对新形势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村级不良债务有效化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材料,从而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性依据。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2、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调研活动。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民出工或出资有哪些方面、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筹资筹劳办了那些实事、党的惠农政策农民有没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径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切实解决农民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
13、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4号)精神,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严格执行《市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的典型村,要及时总结这些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严禁乱议、乱筹、乱用,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14、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使其在信息反馈方面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
15、进一步澄清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底子。对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债权债务,要查清形成原因,分类处置,澄清底子,规范财务手续。
16、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及时掌握村集体新增的债权和债务,对新增债务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档案,化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形成资料。
六、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
17、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和包点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处理。中心机关干部要对包乡镇发生的农经方面的案件负责,积极督促并认真解决案件。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的成败得失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全局。20__年上半年,我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农经科的悉心指导下,在局领导的精心带领下,全站同志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勤勉工作,建制度、促落实、抓规范、强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这个中心任务,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为目标,推进农经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
一、今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农经总体工作安排部署方面
1、提出工作意见。我站在《__农经》第4期简报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作为今年我县农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经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编印《__农经》简报。借助于《__农经》工作简报,为全县广大农经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法律、宣传政策、增长业务、浏览信息、交流经验、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以及营造一个百家争鸣的工作平台。截至目前,我站已印发《__农经》10期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指导作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
1、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之作为今年上半年我县农经工作的重点内容。
(1)成立机构。根据省、市、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在局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的基础上单独设立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
(2)制定方案。为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并印发了《__县农业局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下发表格。为切实开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市的部署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一)、(二)、(三)。
(4)开展培训。为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规范运作,在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班上,我站安排人员就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目的、要点、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自查自纠登记表的填报等事项作了详细讲解,收到了满意效果。
(5)督查指导。为避免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出现“轰轰烈烈搞动员,扎扎实实走过场”现象,到目前为止,我站先后2次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整改指导,有效地促进了工作进度和提升了工作效果。
(6)督促整改。为督促各乡镇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到实处,我站在做好及时反馈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拟订责任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将督查中发现的涉及7个大方面,其中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中存在的36个不规范以及督查未发现但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情况等问题限期(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7)认真汇总。各乡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站及时将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8)及时总结。为正确指导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我站及时对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明确了下步工作努力的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咨询意见。
(9)按时汇报。为及时反映动态、研究措施、制定办法、推动工作,我站坚持每星期五向市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汇报工作10次。
(10)调解纠纷。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之前,我县已有3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至省、市农业部门。这3起案件由于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的时间段又较长,所以一直未能调解到位。我站正是利用开展这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大好契机,有力地督促乡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政策规定合理调处纠纷,依法保护群众利益。到目前为止,这3起省、市转办下来的群众件已全部调处落实到位。
2、大力宣传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积极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为便于各乡镇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我站在《__农经》第5期简报上全文编发了省实施办法,供各乡镇组织学习和抓好落实。
3、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专题调研活动,逐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减少直至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是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较大的隐患之一。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减少直至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根据省、市农业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站拟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掀起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活动的,并在《__农经》第8期简报上编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范文,指导各乡村规范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
1、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落实了《__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2、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督,加大了对农民补助补偿和村级补助
资金落实的监管力度,同时,将各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项目纳入了农民负担监管范畴。
3、进一步健全了农民负担接待、受理、督办、查处、反馈制度,确保了专人接待,督办有力,处理到位,反馈及时。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
1、继续做好抓点示范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今年上半年已确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点,目前已进入较为规范的运作阶段。抓点示范的目的是培育一批依法经营、实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2、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为给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布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完成了我县24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信息的网上上报工作。
(五)农村财务管理方面
1、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我站及时总结去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查找问题,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面,下发20__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进程。
2、开展村级运转调研活动。我站积极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运转有关情况调研活动,认真剖解和分析当前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为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提供参考。
3、制订业务培训计划。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年,为切实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综合素养并保持工作水平的长期稳定与不断巩固,大力推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直至消灭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我站据实制订了村级财会人员20__年至20__年3年业务培训计划,并着手计划的逐步落实。
二、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进一步结合县与县之间的交叉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措施,坚决整改到位;二是重点加强乡村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积极调解群众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障我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各乡镇开展涉农收费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减轻农民负担;二是重点开展对以其他方式向农民筹资筹劳行为的专项检查,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一是继续扩大试点示范范围,实现年初预定工作目标;二是严格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处理程序与核算方式,维护成员权益,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银行;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1-0001-07
2010年胡总书记在陕西之行中指出:“陕西杨凌作为惟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国区,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推动全省乃至全国的‘三农’工作贡献更大的力量。”同时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落实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贯彻《批复》的有关精神,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杨凌区)在土地流转等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在此背景之下,本研究以土地流转和土地利用问题极具典型性的杨凌为例,调研其流转现状和模式,分析其存在问题,总结归纳其实践经验,对陕西乃至全国的土地流转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杨凌土地流转调研设计
杨凌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东距陕西西安市82公里,西距宝鸡市86公里,面积94平方公里,下辖县级杨凌区,总人口18万,城市人口8万人。根据对前期情况的了解。本次研究所需数据不便通过统计资料及报表获得,故调研小组采取多主体访谈和调查问卷两种方式获得了充足的一手资料。在调研之前,我们根据研究内容绘制了相关调研框架图,以规范本次研究(见图1)。
本次实地调研于2010年6月份开始,共访谈33位参与土地流转的实践者,涉及的单位包括了区级政府的管理部门、多个乡镇政府的管理部门、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即土地银行)、用地单位(合作社代表及企业代表)、流转土地的农户等。其中区政府行政人员占访淡总人数的25%,各个乡镇的行政人员占访谈总人数的33%,土地银行工作人员占访谈总人数的15%,农户和用地方分别占12%、15%。同时,本次调研实际投放纸质问卷200份,采取一对一的填写方式,回收率为100%。经过进一步的整理和分析,最后得到有效问卷195份,问卷有效率为97.5%。此次调研中访谈主体的丰富性、访谈人数的充足性以及样本容量等都已满足本次研究的需要,同时也保障了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性。
二、杨凌土地流转的特征及概况
调查发现,杨凌开展土地流转的动因有四:首先,土地规模化经营及脱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要求土地流转;其次农业生产的低效益及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催生土地流转;再次,城乡统筹促发农村土地流转;最后,中央政策法律支持土地流转,政府重视推动土地流转。在此动因背景之下。杨凌的土地流转也有着不同于其它地区的做法。
(一)杨凌土地流转新方式及其流转路径
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包括了政府主导型、集体主导型和农户主导型三种主要方式,其中政府主导型的十地流转是指政府利用等级秩序、领导权威和国家强制力为主的土地流转方式,而这一方式也被称为是我国土地流转的必然选择。杨凌的土地流转由政府发起。在流转过程中又涉及多疗主体(包括:土地流出方一农民;土地流入方一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用地单位;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土地银行;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政府各级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土地流转治理网络。故本文认为,杨凌在实践中采用的土地流转方式应界定为政府主导型的网络治理,即其土地流转的工作外展以政府主导型方式为主,同时兼有多主体合作的特征。本文据此也绘制了杨凌土地流转的网络治理图(见图2)。
受政府主导型的网络治理这一新方式的影响,杨凌的土地流转路径也有所不同:第一,根据示范区制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来确定集中利用的土地,并由村两委或村民小组召开会议就拟流转土地相关情况征求农民意见。第二,将欲流转地块集中到土地银行,由土地银行和享有该地块承包权的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协议书。第三,土地银行按照园区建设要求将土地承租给相关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用地单位,并和土地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第四,土地受让方向土地银行支付土地租金,由土地银行将租金以地租款的形式发放给农户。第五,土地银行将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及土地流转台帐等资料整理存档,土地流转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鉴证。第六,若产生土地流转纠纷,首先由土地银行调解,调解失败时由土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杨凌在土地流转实践中探索出的政府主导型的网络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既可避免政府主导型方式带来的诸多弊端,同时也可免除农户主导型方式之下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兼顾了土地流转中各方主体的利益,是一种更有效和更有益的方式。
(二)杨凌在土地流转中的三级管理体制
由于杨凌的土地流转方式有着政府主导型的特征,因而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于杨凌土地流转的顺利开展就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而言,杨凌在土地流转的实践中实行j级管理体制,在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关,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土地流转进行管理。在村一级由村两委负责执行相关的土地流转工作,包括宣传介绍土地流转;牵头成立土地银行;监督引导土地银行的工作和账目;协助土地银行处理流转纠纷等。在乡镇一级成立由农经站牵头的土地流转办公室,负责审批村一级土地银行的组建、监管及指导土地银行的工作,并接受杨凌区级政府的领导。在区级政府成立南农业局牵头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全面服务和指导。在整个土地流转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流出土地的农户和用地方首先报于土地银行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后再由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此外,在土地流转的规划管理方面,杨凌示范区首先对全区农业建设制定规划,然后按照现代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对规划内土地进行流转。在法制管理方面,国家法律法规之外,杨凌区政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杨凌区土地银行章程》、《杨凌区农村土地银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以及《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围区土地银行运行的意见(试行)》,从而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在信息管理方面,杨凌区政府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档案,包括土地流转委托协议书、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台帐等。
(三)杨凌土地流转中的中介组织及其流转模式
杨凌在学习借鉴外地土地流转成功经验和汲取失败教训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创了新的土地流转运行方式。首先。以政府引导、培育和扶持,村民自发组建的方式成立土地银行,作为杨凌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其次,根据杨凌存在着涉
农企业、引导型合作社等不同承包主体。同时可依托农林高校获取丰富的科技资源支持这一实际情况,充分发展合并调整、反租倒包、企业租赁、自愿互换、入股合作等五种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农户之间,沟通各方关系和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农村土地高效、有序流转和维护土地流转当事人利益,依法成立的非盈利性的自治组织或机构。杨凌在村级组建的土地银行符合这一要义,在土地流转中有着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的职能。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其主要职责是将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到土地银行,并在外进行出租,负责收取和兑现租金到户,协调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提供HJ地保障等,同时负责其他土地流转具体工作的实施。土地流转五种模式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其中合并调整主要适用于本村范围内农户发展设施农业;反租倒包主要针对用地单位是合作社的情况;企业租赁适用于企业为主体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自愿互换适用于本村组农户之间的小规模的土地流转;入股合作则包括了调查摸底――成立合作社――地块出让――股份分红和股值评定――合作经营――盈利分红两种路径。调查发现,以上四种形式中,反租倒包应用得最多,其次是企业租赁。
杨凌示范区于2008年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截至2011年7月,全区已累计流转土地3.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以上,同时成立土地银行36家,涉及3个乡镇36个行政村万余农户,占总农户数的30%以上。在取得这些流转成果的同时,土地流转也在以下四个方面获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城市化进展;三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四是促进农民增收。在调查中,这些成效也获得了70%以上的农户认可。
三、杨凌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有益探索
杨凌作为全国惟一的高新农业技术产业示范园区,肩负着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的重大使命。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杨凌创新的流转方式及路径、规范的管理体制、发育较为充分的中介组织以及因地制宜的流转模式等,对于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都有着重要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意义。本文将杨凌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有益探索总结为以下几点,以供其他地区开展实践工作之时借鉴。
(一)组织学习解疑虑。区域划分保平稳
杨凌土地流转重视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力争从一开始就将头绪理清。在流转之前,政府组织部分干部群众到土地流转开展较好的地区参观学习,通过真实的所见所闻,让其真切感受开展土地流转的意义与好处。在同区规划方面,杨凌对土地情况做全面统计和通盘考虑,将土地划分为核心区域和非核心区域,核心区域的土地必须实行流转,非核心区可酌情考虑是否予以流转,从而在规划环节就为有效稳妥地解决土地流转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留下足够的制度空间。
(二)规划先行重长远,以点带面齐推进
杨凌土地流转是根据高新农业技术产业的发展要求,考虑农业规模化经营以及农业景观的可视性,对示范围区建设形成总体规划,然后按照园区规划要求对土地进行流转。先规划后流转的做法增强了土地流转的目的性和长远性。在具体的流转过程中,遵循“以乡为点、以区为面”的操作原则,从各个乡镇土地流转的大面积展开,进而带动整个示范区的土地流转,前后过程井然有序。
(三)政府主导免盲目,网络治理重合作
我国土地流转中采用的方式以政府主导型为主。该方式在较低流转成本之下可以有效保证土地流转的有序性以及有效性,免除自发流转的盲目性,但同时也伴随着有悖农民意愿和缺乏第三方监督等问题,土地流转中行政权力的过多介入也会导致寻租等现象的出现。杨凌的土地流转在采用政府主导型的方式之下,重视多主体合作,则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同时电初步显示出了网络治理的特征,对于我国转型期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开展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也是新时期地方政府管理方式转型的有力体现。
(四)三级体系重管理,保障措施安民心
杨凌土地流转形成了三级管理的体制。村一级由村委会牵头成立土地银行,并协助其具体执行上地流转工作;乡镇一级成立土地流转办公室,具体指导土地银行的工作;区政府成立土地流转服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全面的服务和指导。三级管理体系纵贯村、乡镇、区三层级,横跨三个乡镇33个行政村,实现了对土地流转的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与管理。同时,为了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实施“三分地口粮”政策和部门包抓机制;制定了《促进标标准化生产园设施农业发展办法(试行)》、《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围区土地银行运行的意见(试行)》、“十百千万”农户培训计划等,推进了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中介带动全盘活,五种模式保增值
杨凌的土地银行具有政府引导与自发组织相结合、服务性、非营利性等特点,即该土地银行是以村为单位,通过行政手段形成的一种公益性质的组织,其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南村民推举,是杨凌土地流转的一个鲜明特点。根据各个地块及承包主体的不同情况,充分发展自愿互换、合并渊整、反租倒包、企业租赁、入股合作等五种模式,实现了七地的有效增值。土地银行的带动与五种模式的充足发展,使得杨凌的土地流转中信息传播渠道较为畅通,基本解决了供需信息不足这一问题,降低了十地流转的交易风险,同时保证了同区的用地需要和园区布局建设的统一实施,有效实现了农民的多渠道增收。
(六)招商政策引资本。土地流转成规模
杨凌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了许多外来资小刮畅凌进行农业投入和生产,土地流转他大面积规模化经营变为可能。同时外地大型涉农企业入驻杨凌,伴随着规模大、投入多、起点高等特点,其在加速上地流转进程的同时,又促使农村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技术、信息等农业生产要素得到了合理的配置。同时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崛起等,十地流转的带动力明显增强,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四、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杨凌的土地流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其仍是在发展探索当中的事物,存在问题也不可避免。在获得大量的访谈资料基础上,调研组运用扎根理论对这些质性资料进行了详尽细致的扎根工作。同时结合问卷数据,将杨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转意愿方面
调查显示,在杨凌土地流转的一期建设中,不愿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占到了23.6%,但随着流转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二期建设中的流转意愿明显增强,矛盾显著减少。前期造成农户流转意愿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基层干部缺乏对土地流转的清晰认识。一期工程中,直接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没有充分的认识,迫于区、乡两级政府的压力,盲目推进土地流转。二是部分农户对于土地流
转也认知不清。调查显示,23.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土地流转,认知清楚的被调查者仅占17.4%,这也直接导致了前期土地流转中农户的流转意愿不强。三是由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以及长期以来存在的“保险田”意识,使得农民也更加珍惜自己的土地,不愿流转。四是部分农户也由于每年700元/亩的土地租金不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政府的支持力度欠妥,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等原因对土地流转缺乏动力。
(二)土地银行方面
杨凌的土地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缺乏经验,因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土地银行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理论上,土地银行是一个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实际中,土地银行是在村两委会的牵头下组建的,是具有经济组织+村民理事会双重职能的外生型中介组织。正是由于其性质的不确定,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1)工商局和民政局均不办理土地银行的登记注册。(2)土地银行对租金难以收回等相关纠纷无权处置,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3)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工作几乎由村委会代替,不利于其长远发展等三大困难。二是土地银行缺乏运作资金。在整个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银行既不从中盈利也不收取任何的服务管理费用,同时也没有单独的财务预算。因而造成土地银行的运作缺乏应有的经费保障。这种资金匮乏的现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土地银行的办公条件较差,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无法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般农户不愿成为土地银行工作人员,往往由村两委兼任,更模糊了土地银行中介服务组织的性质等。三是土地银行档案管理不健全。杨凌区对于土地银行实行的是先成立后规范的做法,因而部分土地银行对土地具体情况了解不够,信息掌握不充分,没有建立完整的土地档案以明确土地归属,对流转出去的土地究竟作何用途缺乏跟踪监控,土地监督管理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合同不健全,相当部分村的土地银行还没有与农户个人和用地单位签订合同;相关体制不完善,资料不齐全等。
此外,我们发现,在对于土地银行的调查中很多被调查者选择了态度中立,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对于土地银行宣传不到位,广大群众对于土地银行缺乏认识和了解。
(三)政府管理方面
杨凌区虽然推行了土地流转的三级服务管理体系,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一是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缺乏对土地流转和土地银行的清晰认识。这不仅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也使得在发生土地流转纠纷时农户找村委会解决,架空了土地银行的职能。二是缺乏系统规范土地流转的文件。杨凌区政府虽然针对当地的土地流转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文件仅限于对土地银行的规范,而缺乏从全方位多角度对整个土地流转过程进行明确系统规定的政府文件,在实际中导致土地流转的某些问题无章可循。三是青苗补偿标准不完善。粮食作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耗费的种植成本以及能够带来的收益是不同的,因此赔偿标准应该按照粮食作物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杨凌在实际操作中对不同生长阶段的粮食作物采取统一赔偿标准,且赔偿金额较低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以及对于土地流转工作的满意度。
(四)保障机制方面
由于农村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因而土地对于农民的生活和养老等问题而言就非常重要。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则土地租金和一定的政府扶持就成为其生活保障的重要方面。但实际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却给失地农户的生活带来了问题:一是土地流转之后,由于一些土地经营大户、本村租地农户与合作社等经营不善和前期投入过大,导致部分土地租金难以按时足额收回;二是现有的对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补助标准较低,因此土地流转之后的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以及农村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面临着较大困难。三是政府对于土地流转之后的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五、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减少土地流转和农户意愿的冲突
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减少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抵触情绪。首先,区乡两级领导干部要对土地流转形成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对村两委干部和广大社员群众予以广泛宣传。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和土地银行的认识,详细说明土地流转的意义和作用,着重阐明土地流转对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实际好处,让群众真切体会、真心赞成土地流转;另一方面,要使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并不是对的否定,也不是对土地承包权的剥夺。而是在长期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搞活经营权,是对的进一步完善。其次,土地按照同区规划流转到土地银行之后,如果农户还想经营土地,可以和土地银行达成协议流出土地继续经营。
(二)进一步健全土地银行机制
一是加大对土地银行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十部群众对土地银行的认识。村两委要支持配合土地银行开展工作,但不能十涉其内部事务或越俎代庖代行其职能,要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土地银行的存在意义重大,使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二是明确土地银行的法律定位,赋予其合理的事权和财权。土地银行作为推动杨凌土地流转的重要机构应该具有明确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工商局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同出台土地银行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土地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定位。此外,土地银行应该具有固定的工作制度和办公地点,以便利土地银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设立风险基金账户。在土地银行成立之初,应该由财政拨款设立专门账户作为土地银行的风险基金,以避免出现风险无力解决的情形出现。此外,对经营管理好、示范作用强、农民增收显著的土地银行给予信贷优惠或资金奖励,发挥宣传示范作用。四是土地银行应该收取一定的服务管理费用作为运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在充分发挥其十地承包经营权交易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允许其通过正常渠道如土地租金、项目资金支持或村集体办公管理经费中提取一定费用,用作土地银行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日常运作管理经费。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也要加强对其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定期翻查台帐等。五是完善土地银行后续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完整的土地档案以明确土地归属,对流转…去的土地进行定期监控,对土地家底要随时掌握充分的信息,充分发挥土地银行在土地监管中一线堡垒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土地合同的管理,确保所有土地银行均与农户个人和用地单位签订合同,且要求条款规范,涉及农户利益的情况应尽量考虑周全并在合同中体现。其余档案资料也要相应补齐。
(三)完善政府服务监管细节
一是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法律体系。杨凌区政府应及时出台和完善有关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其内容需涵盖土地流转程序、土地银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部门、土地流转合同等多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示范区的土地流转进行规范,为土地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而促进土地流转的长远发展。二是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严格禁止先进行土地流
转后补签合同的做法,以及土地银行或村委会代替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做法。士地流转合同是土地流转的原始文件依据,乡镇土地流转办公室应该对合同进行鉴定备案以提高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此外,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土地流转合同的条款应该增加流转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位置、面积、肥力等)、违约责任等内容。三是完善青苗补偿标准。考虑按照粮食作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如秧苗、半成熟、成熟)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并适当提高青苗赔偿金额。四是针对拖欠地租行为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对于既是土地流出方又是土地流入方的农户可以进行租金抵免。近期来看,对于租金难以收回的风险,应当由政府综合考虑,建立专项风险基金。资金可由各级政府分摊。长远来看,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协助探索风险防范机制,改革现行制度管理办法,以农业保险和银行贷款等方式为土地流转提供保障和支持。五是完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土地流转合理价格的制定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而不宜由政府单方面行政确定。同时土地价格也应兼顾多方利益,协商进行。调查显示60.5%表示同意采用级差地租,故政府后期也可探索级差地租的使用。六是强化招商引资,培育大型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龙头企业的带动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另一方面,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自治组织,也是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中十分重要的主体。政府要鼓励引导更多的土地合理有序的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手中集中,充分发挥他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推动作用。
一、今年工作回顾
(一)农经总体工作安排部署方面
1、提出工作意见。我站在《__农经》第4期简报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作为今年我县农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经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编印《__农经》简报。借助于《__农经》工作简报,为全县广大农经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法律、宣传政策、增长业务、浏览信息、交流经验、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以及营造一个百家争鸣的工作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农经站已印发《__农经》17期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指导作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
1、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之作为今年我县农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1)成立机构。根据省、市、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在局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的基础上单独设立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指导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
(2)制定方案。为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并印发了《__县农业局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下发表格。为切实开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市的部署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一)、(二)、(三)。
(4)开展培训。为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规范运作,在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班上,我站安排人员就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目的、要点、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自查自纠登记表的填报等事项作了详细讲解,收到了满意效果。
(5)督查指导。为避免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出现“轰轰烈烈搞动员,扎扎实实走过场”现象,我站先后2次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整改指导,有效地促进了工作进度和提升了工作效果。
(6)督促整改。为督促各乡镇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到实处,我站在做好及时反馈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拟订责任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将督查中发现的涉及7个大方面,其中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中存在的36个不规范以及督查未发现但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情况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7)认真汇总。各乡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站及时将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8)及时总结。为正确指导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我站及时对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明确了下步工作努力的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咨询意见。
(9)按时汇报。为及时反映动态、研究措施、制定办法、推动工作,我站坚持在自查自纠期间每星期五向市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截至到今年7月上旬,共汇报工作13次。
(10)调解纠纷。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之前,我县已有3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至省、市农业部门。这3起案件由于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的时间段又较长,所以一直未能调解到位。我站正是抓住开展这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大好契机,有力地督促乡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政策规定合理调处纠纷,依法保护群众利益。到今年6月初,这3起省、市转办下来的群众件已全部调处落实到位。
2、大力宣传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积极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为便于各乡镇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我站在《__农经》第5期简报上全文编发了省实施办法,供各乡镇组织学习和抓好落实。
3、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专题调研活动,逐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减少直至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是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较大的隐患之一。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减少直至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根据省、市农业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站拟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掀起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活动的,并在《__农经》第8期简报上编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范文,指导各乡村规范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
1、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落实了《__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2、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
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督,加大了对农民补助补偿和村级补助资金落实的监管力度,同时,将各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项目纳入了农民负担监管范畴。
3、大力宣传《__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方便乡村干部全面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站在《__农经》第16期简报上全文编发了《条例》,供各乡镇组织学习宣传和抓好贯彻实施。
4、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为全面摸清我县农民负担的现状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农民负担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站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5、进一步健全了农民负担接待、受理、督办、查处、反馈制度,确保了专人接待,督办有力,处理到位,反馈及时。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
1、继续做好抓点示范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今年
已确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点,目前已进入较为规范的运作阶段。抓点示范的目的是培育一批依法经营、实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2、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工作。为给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布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监测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完成了我县24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信息的网上上报工作。
3、积极筹划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工作。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农经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站结合县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以及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员培训计划,定于今年底举办2期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
(五)农村财务管理方面
1、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我站及时总结去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查找问题,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面,下发20__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进程。
2、开展村级运转调研活动。我站积极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运转有关情况调研活动,认真剖解和分析当前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为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提供参考。
3、制订业务培训计划。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年,为切实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综合素养并保持工作水平的长期稳定与不断巩固,大力推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直至消灭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我站据实制订了村级财会人员20__年至20__年3年业务培训计划,并着手计划的逐步落实。
4、组织开展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内的功过是非,帮助选民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民办实事的好干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推进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对全县141个村(居)委会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培训审计人员34人,共审计村(居)委会财务收入6290.6万元,财务支出5738.7万元。
5、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我站已在《__农经》第2期、第14期分别印发了《__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__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__县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在今后的工作简报中将继续印发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以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
1、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仍然有部分村目前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接待受理机构,对群众土地承包件调处不力,存在踢皮球的现象;二是个别乡镇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看作是农经部门的事情,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有的乡镇面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不深,办法不多,甚至出现畏难情绪;四是有的乡镇没有深刻领会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工作指导不力。
2、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大多数乡、村、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只履行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缺乏规范管理,埋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3、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有的乡镇由于电脑通用,基础数据库安全性差,甚至由于人动丢失软件安装光盘等;大多数村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规范、不完整,有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4、部分村干部工作上有着抵触情绪。有的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存有抵触情绪,工作开展欠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不到位。
5、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费还未列入各级财政
预算,经费没有保障,开展工作缺乏活力,难以开创工作新局面。(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
1、少数农村基层领导、基层干部开始放松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出现麻痹松懈思想。这些思想的存在,不利于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很有可能因工作上的松弛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的苗头。
2、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摸底和案件的查处难度加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负担实质上的减轻,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减负办不再那么重要;二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减负工作牵涉的部门又广,如果从部门利益的角度出发,确实难以协调平衡好相互间的关系;三是减负办查处问题受单位性质的制约,缺乏强有力的后盾保障,措施不硬,难以奏效。
3、对农民建房收取的一些费用可能与中央、省、市减负政策规定相违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乡(镇)规划所对圩镇规划区建房户收取规划费、公共设施费、环卫费、规划押金等,用于规划及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方面;二是乡(镇)国土所对公路沿线规划区内建房户收取新建、拆建费用。
4、一些农村中小学校组织对学生统一收取平安保险费、城镇医疗保险费、补课费等。
5、个别村组在修桥铺路时不按照预算筹资(组织捐资)施工验收结算的正常程序进行,而是边施工边组织捐资或者先施工后组织捐资,由此可能导致因修桥铺路款项筹集不足而拖欠部分工程款,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
1、缺乏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导致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够规范,表现为:一是组织机构不很健全,各自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管理制度不很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决策不很民主,会员很少参与管理;四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很强,会员只图利益不愿担风险;五是农户合作的甜头尚小,参与合作意向不强。
2、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镇政府牵头创办,章程、规章制度都是乡镇政府部门制订,没有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合作社很难真正运作起来。
(四)农村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出随意性较大,缺乏控制与监督。
2、白条列支现象严重,占支出票据的95%以上,不利于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
3、有的村财务收支入账不及时,经手、证明、验收、审批手续不全,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甚至存在个别村主要领导直接插手管理现金,严重违反财经制度。
4、有的村会议费、招待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金额较大,缺乏监督约束。
5、有的村现金赤字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年年赤字。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垫支款项未及时挂账;二是欠付款项未作应付款核算而是直接列支;三是截留瞒报了部分收入。
6、大多数村负债依然严重,除村干部工资福利债务化解有所进展外,其他债务难以有效化解;债权虽大,但多为无效债权,很难催收到位。
7、有的村财务公开内容过于简单,甚至公开不及时。
8、有的村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工作上存在许多纰漏,甚至埋下了一些隐患。
(五)农经机构及队伍建设方面
1、农经部门设置为一般事业单位,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其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履行与工作效能的发挥。
2、乡镇农经工作人员过少,只有2名以下农经工作人员的乡镇占乡镇总数的90%,且全部兼职乡镇其他各项中心工作,造成基层农经工作难以全面推开。
3、乡镇农经工作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日常工作经费的紧张,导致:一是布置工作仅限于下发文件或者口头通知,不能真正深入基层、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难,且时间短、内容简单;三是很少安排专业人员下村组进行业务指导。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进一步结合今年县内自查中已发现但尚未完全纠正过来的问题,制定切实措施,坚决整改到位;二是重点加强乡村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积极调解群众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障我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各乡镇开展涉农收费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减轻农民负担;二是重点开展对以其他方式向农民筹资筹劳行为的专项检查,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