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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额在5000万元以上,独立运行,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担保机构,均可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两部分,年度考核总分为综合考核得分和单项考核得分之和。综合考核采取担保机构自评打分和考评部门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相应扣分,扣完为止。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担保机构,方可参加单项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业务拓展、风险控制、监管配合三个方面内容。具体指标包括:
1.业务拓展方面(40分)。
(1)中小企业(指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下,下同)信用担保业务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5分);
(2)担保对象70%以上为依法设立的中小型企业(10分);
(3)按规定计算的“已解除担保责任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达到本机构实收资本3倍以上(10分);
(4)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户数增幅达到20%(10分);
(5)按照低于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收取担保保费(5分)。
2.风险控制方面(50分).
(1)有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信用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和担保跟踪及代偿追索制度(5分);
(2)与在银行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每与一家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得2分(10分);
(3)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本单位实收资本的10%(5分);
(4)资本金管理规范、透明。资本金用于担保保证金的比例不低于60%(含视同保准金的国债等)(10分);
(5)采用收取被担保企业保证金方式的担保笔数不高于总担保笔数的30%(10分);
(6)按规定计提、使用风险准备金(10分)。
3.监管配合方面(10分).
按时向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报送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担保业务统计报表及其他应报送的资料。每少报1次扣2分,每迟报1次扣1分(10分)。
(二)单项考核
单项考核主要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鼓励担保机构在注重风险防范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具体指标包括:
1.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中,凡采用信用反担保方式的,每户企业加1分;
2.为市推荐的扶持企业、科技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每户企业加0.5分;
3.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中,凡免收被担保企业保证金的,每户企业加0.2分;
4.凡采用联合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每户企业加1分。
四、考核程序
1.参加年度考核的担保机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年度奖励申请表》(附件1)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报送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2.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在收到担保机构的《申请表》和《评分表》后,按规定的考核内容对担保机构进行年度专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评定担保机构的综合考核分和单项考核分。
3.综合考核分和单项考核分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七天。同时,由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以文件形式征求担保机构及合作银行对考评结果的意见。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最终确定各担保机构的综合考核分和单项考核分,并计算总得分。
五、奖励办法
1.对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担保机构予以年度奖励。对综合考核在80分以上(含80分)、低于90分的担保机构,按规定年度考核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
2.年度考核奖励金额=(达到上年的“已解除担保责任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0.5‰+超出上年的“已解除担保责任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3‰)×总得分额%。如上年的“已解除担保责任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低于注册资本2倍,则低于部分均按0.5‰计算奖励。已解除担保责任年日均贷款担保余额=∑担保机构年度内到期的为中小企业贷款所提供的担保额×相应担保天数÷360。非工业企业、非中小企业、关联企业、个人消费贷款、政府融资及非市企业的担保额不纳入“已解除担保责任日均贷款担保余额”的计算范围。
3.单个担保机构的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长效管理,确保违法用地、违法规划建设(简称“两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真正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拆除一宗、跟管一宗”。根据号文件《市土地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及借用人员(包括村官、国土所聘用人员)。
二、职责分工
社会发展局为具体“两违”工作实施局。管委会其他各办局作为联动单位协助“两违”工作开展,并联系到各片区:①规划建设分局联系东区;②财政分局、综合办联系中区;③经济发展局联系西区。
(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
全面负责我区“两违”管理工作,是“两违”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重点抓好“两违”的发现、报告、制止、拆除以及“两违”件的查处工作,落实土地领导包案制度。
(二)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实施土地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违”的汇总和汇报工作,是“两违”查处的直接责任人。
(三)国土所
负责监督动态巡查责任人的日常土地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台帐落实情况,并将土地管理情况及时上报局长、分管领导及国土资源局,做好一般土地违法案件档案的组卷工作。
(四)村镇规划办
负责“两违”动态信息的汇总、汇报工作,建立台帐;负责拆违出勤人员的登记造册。
(五)各联系片领导、片区主任
各联系片领导、片区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责任片区的“两违”拆除工作,并草拟拆违方案。片区如遇到特大或特殊的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上报社会发展局统一安排。
(六)联村干部
负责联系村的日常“两违”动态巡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两违”行为,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上报“两违”动态,是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一)联村干部为土地动态巡查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联系村的“两违”动态。必须坚持不间断进行巡查,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发现违法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等都要作出详细记录,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做好动态巡查同时,还需做好违法者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行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新发生的“两违”要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继续抢建的违法行为应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村镇规划办、国土所,国土所在联村干部陪同下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并由片区主任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拆除。
(二)村镇规划办将每周动态巡查情况及“两违”处理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两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遇有重大违法行为,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
(三)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并联络相关部门对各片区上报需统一安排的“两违”进行拆除。
(四)对于举报及上级部门函告的“两违”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情况属实的,按规定予以拆除。
(五)对于土地案件,办应建立土地登记台帐,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转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后,相关责任人及时核查案件情况,确属“两违”行为的,按上述规定处理;属普通矛盾纠纷的,做好疏导息访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履行上述职责后,按考核实绩计奖,分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村官、国土所聘用人员的季度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实绩的50%计奖)。
1、月度考核
按拆违出勤天数考核,每人每天100元(半天减半计奖)。片区组织拆违由片区主任考核,社会发展局组织拆违由村镇规划办考核。全年用于月度考核总额度以每人1000元为限。
2、季度考核
根据季度工作情况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总额度以每季每人1500元为限:其中600元由各片区主任考核,900元由社会发展局村镇规划办考核。
3、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通过市考核合格后,由各片区、社会发展局、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到人,综合考核总额度以每人3000元为限。
(二)对解决一般土地案件有功者奖励100元/宗;对解决重大土地案件有功者奖励200元/宗,成功拆除往年“两违”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获得市优胜奖的由开发区党委另行研究奖励办法。
(四)考核奖金发放。月度和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年度综合考核于年终发放。考核奖在“两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责任追究
各相关责任人对“两违”监管不力(指未履行上述职责,下同),出现“两违”行为的,依纪依法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一)联村干部、片区主任(联村干部监管所联系村,片区主任监管整个责任片区)
1、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1例一般情形“两违”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及年度综合考核奖;
2、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2例以上一般情形“两违”或1例重大情形(重大情形指:①违法面积500平方米以上;②村集体非法买卖土地,下同)“两违”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奖及年度综合考核奖,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调任重要岗位;
3、本年度因监管不力,出现3例以上一般情形“两违”或2例以上重大情形“两违”的,提交市纪委监察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分管领导、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因监管不力出现“两违”的,依据上级文件由上级部门做出如下处置:
分管领导:
1、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4例一般情形“两违”或3例重大情形“两违”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2、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5例一般情形“两违”或4例重大情形“两违”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两违”工作季度考核奖及年度综合考核奖,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调任重要岗位;
3、本年度因监管不力造成5例以上重大情形“两违”或年度发生达犯罪立案标准的涉土案件2件以上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主要领导:
一、考核范围
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201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上级目标考核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融资项目等以及局确定的软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实行百分考核分值制。
(一)建设管理(20分)
1、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10分)
2、层层分解责任目标任务。(2分)
3、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月、季、年度等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上报及时准确。(8分)
(二)资金管理(20分)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分)
(1)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概算、年度投资计划以及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并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5分)
(2)严把签证关,做到签证即有影像资料、有技术分析、会议记录及各类备案资料齐全。(5分)
2、社会投资(工程)项目(10分)
必须做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及时发放到位。(10分)
(三)项目工作进度(20分)
1、编制、实施重点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及年度计划。(5分)
2、按照预定期限完成进度目标,以考核组认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现场考核实物工作量为准。(15分)
(四)工程质量(20分)
1、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实行了政府质量监督制,确保了项目的有序实施。(5分)
2、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合格。(15分)
(五)安全生产(15分)
1、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2分)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管理规范、措施得力、现场文明。(3分)
3、没有发生重大伤残和死亡事故。(10分)
(备注:此项扣分累计一般不超过10分,发生了死亡事故的不给予考核奖励。)
(六)其它(5分)
在重点项目工作推进过程中,协调服务及时到位,没有发生环境污染,没有出现偷、逃、漏税收现象,没有发生上访事件,没有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没有发生较大社会治安案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现象。(5分)
三、考核奖励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考核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成员,奖励按4:3:3的比例计算。
(二)奖励标准
1、按照注重实物量化的原则,根据重点项目(工作)当年实际完成投资和实物工作量大小,分三个档次,实行保底奖励,即:重点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奖0.5万元、
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奖1万元、在3000万元以上奖1.5万元。
2、按照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分值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第1条中所分的三个档次,分别给予考核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
四、考核方式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一一、常规管理总分:(100分)
1.卫生(50分) 2. 路队(15分) 3. 三操(10分)
4. 安全(15分) 5. 其他(10分)上交材料、班级文化、集体活动、班队会等
二、考核内容
(一)卫生考核(50分,扣完为止)
1.教室、清洁区、走廊无果皮、纸屑、瓜子壳、痰迹、无乱涂乱画乱刻。教室门框、窗框、窗台、后阳台、饮水机、讲台、玻璃、天花板、瓷砖、阳台及栏杆无灰尘、蜘蛛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洒扫工具入柜。不随地乱倒垃圾。不在校园内拍卡、玩纸飞机及各种带有安全隐患的玩具等。不随意践踏花园,不破坏花草树木。 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乱倒垃圾、乱丢乱弃、吃零食发现一次扣5分。
3.早、中、晚卫生打扫及时(早上早读课之前,中午预备前,下午放学后半小时之内)。未及时打扫一次扣5分。
(二)路队
1.各班按指定地点(花园以南、操场上)站队,(一年级除外)。每班分东、西站队,举好路队牌,在校园内按顺序出校门。路队整齐,不打闹、不讲话,不在校门口下队。(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早、晚放学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出校门,班主任未送队扣5分。
(三)课间操
1.课间操一律在教室门前集好队,由班主任带下楼,不打闹、讲话,集队不拖拉。做操时教室不得留学生补课、做作业(生病的学生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分。(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班主任未跟班每次扣5分。无故全班未做操扣5分。
3.无课间操的班级,班主任应把学生有序组织在教室内,学生随意出教室或教室内无老师一次扣5分。
4.周二、周五要利用好早操、课间操时间上好晨会课,一次未上扣1分。
(四)安全
1.课间不追打皮闹、做危险游戏,严禁攀爬墙头、花园、篮球架、窗台、阳台。不携带管制道具、棍棒、烟花爆竹、打火机、红外线、发令枪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以上发现一人次扣5分)
2.清校后(清校时间为放学铃响后20分钟)不在学校逗留。(发现一人次扣1分)
3.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发现一人次扣1分)
4.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当月班集体考核不参评。
(五)其他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班扣5分;
2.升旗、集会等活动集队差、纪律不好,未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
3.认真组织晨会、班队会,一次不上扣1分;
4.按时上交材料,一次未交扣1分;
5.学校布置任务未完成,如黑板报、班级文化布置,一次扣5分。
6.每周一、三、五穿校服,5人以上每人次扣0.1分。
三、加分细则
1.班主任手册、素质报告书学期评比获优秀的在学期末年度考核积分中加1分;
2.凡政教处举行的各种活动,如:广播操比赛、班级文化布置等团体活动,按积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在当月文明班级考核中加3、2、1分。
3.对市、县举行班队会等公开教学活动或任务的,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公开教学一项加分。
四、几点说明
1.班主任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年终不予评优、评先(任课老师课堂教学安全事故,与班主任无关);
2.文明班级评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每月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一等奖的班级为当月的优秀班集体
3.教干每天晚放学后的值班检查纳入当月的文明班级考核。
4.每学期按总分从高到低分别上报市、县、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二一、优秀班集体条件
(一)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成绩突出。
(二)有一个好的干部核心
1、班委会、少先队能主持班队日常工作,组织教育活动,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2、有干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班上工作,干部的模范作用。
3、有分工,每个干部都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4、有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配合好。
5、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二次,以检查学生干部能力和集体水平,并上交主题班会活动汇报,给政教处。
(三)班集体有学期的奋斗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步骤措施并做到人人皆知,有正确的舆论,是非观念清楚,能抵制不良作风,对本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老师反映,配合老师做好个别生转化工作。
(四)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目学习成绩的及格率、优秀率在年级平均值以上,全勤率高.
(五)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它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六)全班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无严重违纪现象。
(七)体育活动开展较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课间操检查后年级中游以上,体育成绩及格率85%以上。
(八)无严重破坏公物现象,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九)班级中不断树立学生中各种类型的好的典型。
二、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一)学校德育量化评比扣分情况在年级后平均值以下。
(二)班委会根据优秀班集体条件和本学期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三)年级组长召开年级学期工作总结会,各班代表汇报工作,提出申报,年级任课老师评议,学生干部和老师投票,初评选出先进班集体。
(四)年级把书面材料及填好《优秀班集体评选申请表》报政教处,经校行政会通过。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一次,第一学期初评张榜公布;第二学期总评授发奖状。
(二)优秀干部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照像奖励,学校光荣榜公布。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三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学教研处、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优秀班级评审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优秀班级的考评工作。
2、学校少先大队负责文明班级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年级一名,根据各项得分累计出总分。
2、原则上总得分年级第一名评为校优秀班级。
3、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
4、校优秀班级的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则及说明
1、有以下情况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1)班级里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如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大队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制订后自二0一一至二0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试行。
五、江镇镇中心学校优秀班级考评细则
1、常规管理:少先大队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每次得10分。
2、学业成绩:语数期末成绩达标的每学科得20分。
3、其它: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得10分。
4、奖励:
(1)夺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5分;
(2)在学校竞赛中获年级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
(3)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镇级分别加5、4、3分,县级及以上加10、7、5分;
(4)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5分;
(5)学校代表队在县获名次奖的每生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为加快农村两新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由散居向新市镇及新社区集聚,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利用率,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按照县委、县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推进农民居住集聚加快建设现代农村新社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宅基地置换为抓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激励,加强基础建设,按照“1+X”建设要求,鼓励引导农民向新市镇、中心村、一般村中心社区集聚居住,努力建设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的现代农村新社区。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房改造集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可承受、农民可接受、发展可持续”这一原则,确定大云镇农村新社区布局为“1+5”,即:以缪家新农村二期规划为主的“1”和洋桥、江家、大云、吕公桥、东云-曹家等5个X。
到2012年,改造农房750户,累计农户向农村新社区集聚2208户,农户集聚比例达到50%;2009年改造农房250户,累计农户向农村新社区集聚1344户,农户集聚比例达到30.5%。
三、工作措施
1、科学修编规划。按照“1+5”的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修编好6个农村新社区的规划,作为“1”的缪家新农村二期,要以公寓式和联排为主,户均用地面积控制在0.4亩以内;其他村农村新社区,以联排式为主,利用经济杠杆控制独立式房屋比例,户均用地面积控制在0.5以内。
2、加强组织领导。镇已经成立了推进两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运作,组建了“县大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了组织领导,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
3、明确动作主体。各村为农村新社区的实施主体,负责所在村的新社区实施和管理,镇对农村新社区建设实行指导和服务。
4、有序推进实施。按照“一次规划,分批推进,逐步完善”的要求,加快启动建设,形成推进氛围。加快推进农民居住向新市镇即“1”集聚,到2012年,缪家新社区集聚农户力争达到900户,今年年底达到550户。有序引导农民居住向“X”集聚,中心村、一般村的农民原则上鼓励向“1”集聚,在此基础上,各X点的在修编规划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重点推进x中大云村新社区建设,并以此带动其他x点加快建设。
5、强化政策激励。对按照“1+X”的运作的农村新社区,镇在指标周转、规费减免、土地节约奖励上会同各村积极争取县级以上的政策扶持。在集聚奖励上,镇每年将根据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县财政进行1:1配套,以奖代补给各村。镇党委、镇政府将两新建设列入各村年度考核。
今天,我受校长室委托,向大会作20__年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报告,请审议。学校校务公开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工作,也是将学校的重大决策、涉及校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一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办事办学质量和效益,推动学校民主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管理制度。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民主监督,其根本目的在于调动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和学校稳定和谐发展。
回顾一年来,学校在校务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一、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学校设置永久性的校务公开专用橱窗,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还有校务公开执行小组、监督小组,公布了办事原则、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在专用橱窗里设置了永久性的校务公开专栏,在校门口设置了临时性公告牌,同时还采用设立校长举报意见箱、家校联系卡,开辟校园网站、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向师生进行校务公开。
二、校务公开内容做到真实性和全面性相结合。
1、计划制度方面:有关学校重大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考勤、请假、工作业绩考核等一系列学校日常管理制度都实行公开。
2、人事工作方面:职称评审条件、指标、程序、办法、对象、结果;教师评聘、评优评先及年度考核等办法、指标、结果;教职工结构工资改革方案、奖惩制度、奖金福利待遇、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等实行公开。
3、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及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实行公开。
4、财务方面:每年学校预决算;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学校支出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实行公开。
二要积极营造招商氛围。县先后印发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5个文件。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优惠政策、奖励办法等,为了激发全民招商热情。这些文件政策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网站、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使全民招商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成立招商小分队,分赴发达地区、南方沿海城市,采取各种形式,大力推介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促使更多的客商关注、投资。
三要突出重点实施招商。的投资硬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要坚持基础设施类项目和产业类项目并举的方针,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并初步形成了矿产建材、绿色食品、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茶、畜、果、油、药等特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中。一方面多进行产业类项目的引进,促进全县特色经济做大做强做精,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地做好城市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的资金引进,把发展的硬环境建设的更加优越便捷,促进产业类项目更快落地。要以和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和本省为重点区域,大力宣传推介,提高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提高招商成效。要把好引进项目准入门槛,禁止投资过小、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项目准入,大力引进高新技术、绿色环保、投资较大的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要注意利用一切关系。大力开展各种招商活动。要充分利用“西洽会”农高会”和县上组织的各种活动,实施全民招商。抓住一切机会。全力做好节庆招商;要“走出走、请进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叩门招商;要利用亲情、乡情、友情、同学、战友等关系,抓好情感招商;要通过县内企业的业务和工作联系,实行以商招商。同时,还要扎实做好网络招商、会议招商等,加强与友好县区的交流协作,努力扩大招商成果。特别是各招商小分队要主动出击,加强与当地创业成功人士、故乡籍人士的联系和沟通,与各种商会、协会加强对接,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尽早打开工作局面,为在当地顺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五要提高招商引资能力。招商是第一选择。实施全民招商战略。使他努力掌握市场、法律、管理、礼仪等多方面知识,发展是第一要务。就需要加强对全县干部群众招商引资知识的培训学习。深入研究产业转移趋势和资本流动规律,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干部群众要对的县情概况、经济基础、发展趋势等了如指掌,解掌握客商爱好、心理需求,研究宣传推介的方式方法,用诚信、热情打动客商,提高招商的成功率。要提高招商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普通话、计算机、驾驶等技能,学会客商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和礼仪,以过硬的工作能力提高招商工作效果。
六要精心包装招商项目。项目是关键、前提。县计划实施115个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没有项目就无法招商。今年。这其中有相当多的项目迫切需要通过招商引资来筹措建设资金。与此同时,还要按照“资源消耗低、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带动强”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和资源优势,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精心做好钒铁等矿产精深加工、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重要市政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特色农业培育等项目的筛选、论证、包装、储备等工作,形成大项目,实施大招商,促进大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县局成立“办案积分与办案能力考核协调小组”,分管局长为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法规股、办公室、监察股、人教股等为成员单位,公交分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各分局、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一把于负总责,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准确核定纳入考核的对象。根据办案单位的实际和岗位职责的不同,《办法》将局机关、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和各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登记注册窗口、服务大厅行管人员以外的所有一线人员一律纳入案件积分考核对象。目前全局在岗人员236人,纳入考核的147人,占总人数的62.3%。据此,对公平交易分局的职能作了重大调整,明确界定该交分局在县局办案工作中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及案件管理等职能,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精简执法办案人员,精简后只保留工作人员6人,将8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分局任职,取消直接办案的任务指标考核,将全县执法办案的考核总体指标与公交分局挂钩,冲破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束缚,让公交分局从具体办案的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精力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基层单位“大办案、办大案、办新案”。
3、制定科学的个案积分计算方法。《办法》规定案件积分由案值得分和质量得分两部分构成。案值得分以每个案件的罚没款入库金额为基础,以每个案件按每100元计1分折算案值分数:案件质量得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每份案卷总分100分,采取倒扣分方法,从立案报批、证据收集、调查终结、案件定性、处罚适当性、告知送达和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措施、案卷整理归档等八个大项60个小项对案件的质量按标准扣除项目分,得出个案总评分,然后按得分情况评出质量得分。案卷评分在7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案件,不计质量得分,并扣除30分:案卷评分在80-90分的为基本合格案件,计10分:案卷分值在91~97分的为合格案件,计15分;案卷分值在98分以上的为优秀案件,计30分。为了鼓励创新,对在监管领域上有突破创新的案件,奖积30分,对于罚没款入库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奖积20分。案值得分与质量得分之和就构成个案积分,每个案件的积分又在主办人与协办人之间分配。每个办案人员的积分之和就构成个人的累积办案积分,参加排名和奖励。为了保证案件积分考核的真实性、公正性,案件积分考核一律由公平交易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分、登记与公示,对办案人员和单位集体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假案的,除撤销该案已记积分外,还将实行办案能力降级,对该行为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4、按累积积分准确评定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办法》依据办案累积积分将办案人员评定为办案能手、主办人、协办人三个类别,其中500分以上的为办案能手,在200-500分的为案件主办人,办案积分在200分以下的为案件协办人,在办案能手中按排名前十名选定“十佳办案能手”。所有不具备办案能力和新调入本系统的工作人员,务必在一年时间内具备案件协办人以上办案能力: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单位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必须有30%的工作人员达到案件主办人以上水平。不能达到以上标准的,县局将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县局每季度将各单位办案人员的能力级别及所占比例进行公示。
5、按积分高低对办案人员予以奖惩。为了切实保障《办法》的有效实施,《办法》将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衔接起来,做到办案积分考核与干部任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办案能手,每年给予300元奖励,每多超1分,另追加奖励1元:对年度“十佳”办案能手另行给予重奖,还向市局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办案能手的评比。同时将办案人员的年度积分记入个人档案,与年度考核挂钩。在同等条件下,办案人员积分达到办案能于积分标准的可以优先参与优秀等次的评选,5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称职等次,30~50分只能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30分以下的只能评定为不称职。各基层单位从事公平交易工作的队长、分管局(所)长,一年内必须达到主办人以上资格。不具备主办人资格的工作人员不得调入公平交易分局、法规股等专业岗位工作,具备办案能手以上资格的可优先参加县局组织的城乡轮岗交流。凡被推荐为分局(所)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必须具备主办人以上资格:具备办案能手资格的工作人员,进入县局后备人才库,可被优先提拔任用。为鼓励和鞭策办案有功人员,还专设了《工商精英榜》和办案积分排行红黑榜,分城区和乡镇两个层次,对办案人员和所在单位的每月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进行动态统计与通报。
《办法》的实施,给执法办案工作带来了显著的变化,取得了可喜成绩:
1、办案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与考核办法,具有挑战性也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充分挖掘办案人员的潜力。以前僵化的办案体制被彻底打破,现在不办案就拿不到积分,积分最低年终考核就不可能合格,办案积分高一方面可以得到各种奖励,同时更是对办案人员工作能力的充分肯定。每名办案人员对自己的积分在全系统所处的位置心中有数,谁都不服输。办案人员从以前的“领导要我办案”变为“我要办案”,全局直接参与办案人员从2006年的不足80人增加到今年的147人,占具备办案资格人员的100%,达到了全员办案的目的。
2、办理案件数量和罚没款大幅增加。《办法》实施后,截止2007年12月10日,全县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9%,入库罚没款206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且为2008年储备了大量的案源。案件类型从以查处登记注册类案件为主转变到以查处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商标广告违法案件为主,其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l件、产品质量案件73件、商标侵权案件6件、广告案件56件、企业登记案件55件、无照经营网吧5个。
滨州职业学院按照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筹资方式多样化要求,以建设融教学实训、社会培训、产品生产、技能鉴定、科技研发、成果推广于一体的“黄河三角洲高技能人才实训广场”为载体,探索共建、共管、共用、共享的“四共”实训基地建设。
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各方力量共建实训基地。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与科研力量,创建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重点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校政共同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出台《滨州职业学院各级班子与一线教师联系企业暂行规定》等文件,将吸引企业投入纳入年度考核,学校全员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出台《滨州职业学院引进资金及实物奖励办法》《滨州职业学院校友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采取奖励、贴补、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董事企业、社会力量投入资金、技术、设备等,共建实训基地,建设具有产品生产功能的生产车间、加工企业、经济实体,实现校企融合,已有多家企业入驻。
建立共管机制,提升实训基地管理效率。成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和实习实训管理处等管理机构。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主要审定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审定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实训室建设计划、实验实训制度建设等,协调实训教学、监督检查、人员调配、经费划拨、资产调度等工作。实习实训管理处负责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实训教学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等。各教学单位负责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耗材计划、实训教学实施和监控等。围绕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打造区域社会服务基地的要求,出台《滨州职业学院实验实训管理暂行办法》《滨州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等7项管理制度,实现校企共同管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管理程序,提高了管理效率。
建立共用机制,增强实训基地服务能力。实训基地积极面向社会,凸显共享功能,开展教学实训、社会培训、产品生产、技能鉴定、科技研发、成果推广、信息交流等,打造区域公共实训中心。各专业结合实训中心的设备情况,围绕实训课的开出比例和开出要求,积极开展校内实训,提高设备利用率,确保实验实训开出率达到100%。在满足教学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审批同意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引企入校的实训室,特别是以产品生产为目的、实行独立投资的实训室,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情况,优先安排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产品由企业独立营销。利用实训基地的技术、设备、科研力量,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中心、研究所和创新工作室,为教学服务。利用实训场地,建设黄河三角洲民俗博物馆,发挥基地文化传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