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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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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第1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化工企业;安全问题;预防;处理

一、化工企业工艺装置危险性分析

化工企业的高危险工艺生产装置主要是指含有硝化、磺化、卤化、强氧化、重氮化、加氢等化学反应过程和存在高温(≥300℃)、高压(≥10MPa)、深冷(≤-29 ℃)等极端操作条件的生产装置。高危险储存装置主要指剧、液化烃、液氨、低闪点(≤-18 ℃)易燃液体、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

(一)高危险生产装置的危险性

1、硝化反应。有两种:一种是指有机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硝基取代氢原子而生成硝基化合物的反应,如苯硝化制取硝基苯、甘油硝化制取硝化甘油;另一种是硝酸根取代有机化合物中的羟基生成硝酸酯的化学反应。生产染料和医药中间体的反应大部分是硝化反应。

硝化反应的主要危险性有:(1)爆炸。硝化是剧烈放热反应,操作稍有疏忽、如中途搅拌停止、冷却水供应不足或加料速度过快等,都易造成温度失控而爆炸。(2)火灾。被硝化的物质和硝化产品大多为易燃、有毒物质,受热、磨擦撞击、接触火源极易造成火灾。(3)突沸冲料导致灼伤等。硝化使用的混酸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腐蚀性,与不饱和有机物接触就会引起燃烧。混酸遇水会引发突沸冲料事故。

2、磺化反应。磺化反应是有机物分子中引入磺(酸)基的反应。磺化反应的主要危险性有:(1)火灾。常用的磺化剂,如浓硫酸、氯磺酸等是强氧化剂,原料多为可燃物。如果磺化反应投料顺序颠倒、投料速度过快、搅拌不良、冷却效果不佳而造成反应温度过高,易引发火灾危险。(2)爆炸。磺化是强放热反应,若不能有效控制投料、搅拌、冷却等操作环节,反应温度会急剧升高,导致爆炸事故。(3)沸溢和腐蚀。常用的磺化剂三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会放出大量热能造成沸溢事故,并因硫酸的强腐蚀性而减少设备寿命。

3、卤化反应。有机化合物中的氢或其他基团被卤素(Cl、Br、F、I)取代生成含卤有机物的反应称为卤化反应。化工生产中常见的卤化反应有:黄磷与氯气反应生成三氯化磷、硫磺与氟气反应生成六氟化硫、双酚A、苯酚、二苯乙烷与溴素反应生成溴系阻燃剂等。卤化反应主要危险性有:(1)火灾。卤化反应的火灾危险性主要取决于被卤化物质的性质及反应过程条件,反应过程所用的物质为有机易燃物和强氧化剂时,容易引发火灾事故。(2)爆炸。卤化反应为强放热反应,因此卤化反应必须有良好的冷却和物料配比控制系统。否则超温超压会引发设备爆炸事故。(3)中毒。卤化过程使用的液氯、溴具有很强的毒性和氧化性,液氯储存压力较高,一旦泄露会发生严重的中毒事故。

4、强氧化反应。物质与氧或强氧化剂发生的化学反应称为强氧化反应。常见强氧化反应有:氨氧化制硝酸、甲醇氧化制甲醛、丙烯氧化制丙烯酸等。强氧化反应的主要危险性有:(1)爆炸。强氧化反应一般是剧烈放热反应,反应热如不及时移去,将会造成反应失控而发生爆炸事故。氧化反应中的物质大部分是易燃、易爆物质,副产过氧化物的性质极不稳定,受热易分解,有爆炸危险。(2)火灾。氧化剂具有很强的火灾危险性,如遇高温、撞击、摩擦以及与有机物、酸类接触都能引发火灾。

5、重氮化反应。重氮化是使芳伯胺变为重氮盐的反应。常见的重氮反应有:丙酮氰醇与水合肿、氯气合成偶氮二异丁腈、芳胺与亚硝酸钠反应制得偶氮染料等。重氮化反应的主要危险性有:(1)爆炸。重氮化反应的危险性在于所产生的重氮盐,在温度稍高或光的作用下,极易分解,有的甚至在室温时亦能分解。一般每升高10℃,分解速度加快两倍。在干燥状态下,有些重氮盐不稳定,外部条件能促使重氮化合物激烈分解,有爆炸着火的危险。(2)火灾。作为重氮剂的芳胺化合物多为可燃有机物在一定条件下易引发火灾

(二)高危险储存装置的危险性

高危险储存装置:储存剧毒、液化烃、液氮、低闪点易燃液体和液化气体的储罐、钢瓶、气柜等。其危险性:(1)泄漏。由于储存设备损坏或操作失误引起泄漏,从而大量释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将会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发生。如四川发生的液氯储罐泄漏爆炸事件,使数十万居民紧急转移,影响极大。(2)中毒。有毒物质泄漏后形成有毒蒸汽云,它在空气中漂移、扩散,直接影响现场人员,并可能波及居民区。大量剧毒物质泄漏可能带来严重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3)火灾。储存易燃液体、易氧化或遇水剧烈反应的物质,易引发火灾事故。(4)爆炸。储存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或气体,如液化烃储罐,由于液化烃闪点低,极易燃烧,一旦泄露遇酸、撞击、摩擦、有机易燃物质或积聚的静电会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如南京金陵石化的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

二、危险事故处理和事故预防分析

事故处理是强化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的有效手段,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对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一)事故预防

在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树立“零事故”思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各企业应制定严厉的事故处理和考核细则,加强事故处理及监督考核工作;认真吸取外单位的事故教训。各企业应建立一套收集外单位事故信息,分析本单位管理体系的程序,以便利用别人的教训,促进自己的管理;将承包商的事故与业主的管理相联系。各企业首先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努力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一旦事故发生,则要在帮助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时,认真检讨自己在HSE管理及协调配合方面的失误,以便做出改进;以事故为契机,审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当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由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进行内部审核,对不符合项要建立纠正措施和跟踪制度;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和预防管理程序。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应保证能及时地调查、确认事故(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订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综合检查的几点建议

企业可按照自身要求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要划分为设备、安全、质量、现场四大类;每周以一个大类为专题进行检查,各分管职能人员负责组织每次的专题检查;各分管职能人员指定或邀请相关领导和职能人员参与检查;各分管职能人员须将检查的详细内容提供给参加的检查人员,便于现场检查;每次的检查以专题内容为主,不局限于专题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其他内容;各分管职能人员须将每次的检查结果在次日及时进行通报。

第2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绩与市值

中图分类号:F275

一、2012年中国股权激励回顾

本部分是在对2012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解析的基础上对2012年股权激励重大事件进行解读。

(一)2012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解析

研究2012年上市公司公布的118个股权激励方案,我们发现以下几方面:

1.A股市场股权激励方案数创新高,创业板和中小板仍为主体

我们自2006年以来一直密切跟踪A股市场股权激励方案的披露情况。据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国内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6年44家,2007年15家,2008年68家,2009年19家,2010年66家,2011年114家,2012年达到118家,合计444家。其中2012年公布的方案数量为历年之最,占已公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6.58%(见图1)。

从所属板块来看,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有46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数量上旗鼓相当,合计占当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上市公司总数的78%。此外,从板块内部占比来看,截至2012年底,中小板和创业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占比均超过20%,是沪市和深市主板股权激励公司占比的两倍以上(见图2)。以上数据综合说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面热情明显较高。

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热情越来越强烈,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中长期激励方式来留住人才,通过与股东价值挂钩的持续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活力与动力,有效避免短期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但另一方面,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程度明显落后,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据统计,在美国和加拿大,超过95%的上市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计划,欧洲多数发达国家的比例也达到80%以上,而我国A股的比例不到20%,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平分秋色,混搭现象开始盛行

在公布的118家股权激励方案中,单一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有52家,单一采用股票期权的有47家,二者占据了大部分,是主流的激励模式。值得关注的是,17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混搭方式进行激励,占方案总数的14%,这表明当前上市公司方案日趋专业化、成熟化和个性化(见图3)。

3.激励对象总数与平均数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被激励对象的人数呈逐步上升趋势。2011年,114家方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255人,平均每家为116人;2012年,118家方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增长至18774人,增长率达41.64%,平均每家有159名核心人员纳入激励范围,增长率为37.07%。这表明,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以后将不仅仅局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研发、技术和销售骨干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起重要影响的人才也被纳入到股权激励范围中,这将有效调动一线骨干的积极性。

4.激励比例相差悬殊,多集中于2%~3%之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首次推行股权激励有明确规定,激励比例不得高于股本总额的1%,而对民营企业则较为宽松,激励部分不超过10%即可。2012年,有2家上市公司用满了10%的额度,分别是方大特钢和方大化工;另有3家激励比例在9%以上;没有公司的授予比例在7%~9%以内。

图4所示,较多的授予比例都集中于6%以内,呈现标准的钟形正态分布,其中以2%~3%之间最多,共35家。

(二)2012年股权激励重大事件解读

2012年,股权激励有以下重大事件。

1.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年8月4日,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解释,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该办法一方面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另一方面也鼓励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情况较为普遍。截至2012年9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存在员工持股的情况,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的74.63%。员工持股总股数982.3亿股,占有员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3.13%。

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大势所趋。实践证明,上市公司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将收益和公司股票的价值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会更加关心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提高竞争力。《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已有一些上市公司为员工持股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市场对此反应良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工资、奖金,等于员工个人出资;二是股票来源于信托机构二级市场回购,价格没有优惠,等于二级市场股价;三是持股期限不低于36个月,不如二级市场买股灵活。围绕上述三个问题,《暂行办法》仍需进一步完善,进而对上市公司员工真正起到激励效果。

2.基金公司将获准曲线股权激励

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基金公司子公司50%以内的股权结构不再做股东限制,且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参股基金公司子公司,此举被视为打开了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空间。但是实施该规定的障碍之一是国资委2008年的139号文——《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国企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的其他企业股权。而由于基金公司多为国企背景,政策“冲突”之下,要实现基金公司在职员工持有子公司股权的美好愿景确有难度。因此,基金公司高管若想实现股权激励,则要付出离开母公司的代价,即在母公司不担任职务,仅在基金公司子公司任职。

《暂行规定》实施后,截至2013年3月初,已有23家基金公司获批成立子公司。但是仅有万家基金、东吴基金和长信基金的子公司率先开展股权激励,占比仅为13%。

基金管理业是以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服务的行业,人才为经营之本,作为关键性资源的人力资本对企业的绩效起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缺少长期激励机制,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无法体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基金业人才流失问题严重,公募基金成为私募基金的练兵场。而股权激励或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为了避免触犯政策红线,股权激励方案要求高管需从母公司完全退出,这对于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挑战;或许,政策也存在调整的空间。此外,股权激励虽已破题,但多数基金子公司目前主要的专户业务收益率较低,类信托业务又有信托行业大行其道。基金子公司能否获得高收益还是个未解之谜,激励的实现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检验。

3.富安娜股权激励纠纷

2012年12月26日,富安娜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26名首发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争议人员”)就承诺函违约金纠纷一事提起了诉讼。其中两名为公司高管,其他均曾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007年6月,富安娜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和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富安娜以定向增发的方式,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向激励对象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包括前述争议人员和公司其他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

2008年3月20日,为配合上市的要求,富安娜终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所有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无限制性的普通股。转换过程中,前述争议人员向公司出具了一封《承诺函》,《承诺函》规定,自签署日到富安娜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在职期间不会出现的几种情形及违反承诺时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意外的是,尽管有《承诺函》,但前述争议人员依旧以各种理由离开公司。富安娜方面认为,前述争议人员离开的原因主要为对手竞争的结果、以及这部分人员不看好当时公司的上市事宜。

富安娜股权激励纠纷案是自雪莱特公司“柴国生诉李正辉股权纠纷案”之后,经媒体公开报道的第三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纠纷案件。

企业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如何进行合法、规范、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对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关键在于,要通过建立股权激励这一长效激励机制,完成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以及管理团队内部,关于企业未来事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和充分沟通,真正从利益共同体走向事业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富安娜股权纠纷这样的事情发生,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股价跌至授予价,依米康主动撤销股权激励计划

2012年5月12日,创业板上市公司依米康宣布撤回刚推出不到半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依米康称,自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以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指数同比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加之公司股价下挫至授予价格附近,致使现有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大幅上升,风险急剧加大,难以真正起到激励效果,为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另外,依米康于2012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对全体首次激励对象就“是否同意公司即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专项调查,89%的激励对象希望公司终止该次股权激励计划。

2011年8月才登陆A股市场的依米康,在短短四个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依米康股票均价的50%,也就是10.55元/股。从当时来看,“五折”的价格无疑非常实惠,比当初17.50元/股的首发价格还低很多。不过,随着2012年上半年股价的不断下挫,依米康股价一度跌破12元/股,已到股权激励授予价附近,致使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失败案例中,股价跌破行权价(授予价)是重要原因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初至6月的半年时间内,共有13家公司宣布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宏达新材、康缘药业、华星化工、南都电源、东凌粮油、卧龙地产等6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虽然已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却在最后关头倒在了股价面前。因此,选择股价相对较低的时点推出股权激励,并进行主动的市值管理,是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5.中国北车,着眼长期的央企股权激励实施先行者

2012年5月24日,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公告,公司拟以4.34元/股的价格,向343名高管和员工授予股票期权8603.7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83%,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10年,原则上每两年授予一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拟按33%、33%、34%的比例在三个行权期行权。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34元,行权对应的业绩条件为: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且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5%、11%、11.5%。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央企的一举一动均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实践操作层面,到底以股权还是分红权来实施激励尚处于探索阶段,使得监管层与企业均十分谨慎。在中国北车之前,大型央企中实施股权激励的也仅有保利地产等极少数个案。与此同时,在法规层面,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个人股票期权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收益)的30%以内,且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期权收益)的最高比重不得超过40%。这决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总体激励水平有限,也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沦为了“鸡肋”。但面向未来,随着国有企业体制与机制的转变,股权激励必将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本部分着重论述了股权激励的意义、作用以及现存问题。

(一)股权激励的意义和作用

股权激励的意义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激励有助于业绩提升、市值增长

业绩提升方面,统计数据表明,A股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比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年平均高出30%以上(见图5)。而和君咨询过往的项目实操也表明:通常在其他情况不变下,仅股权激励一项举措,便可使企业业绩在原业绩的基础上至少提升20%。

市值增长方面,统计数据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股价表现显著好于市场整体水平,市值增长通常是市场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对于个股来讲,一套设计规范、考核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一旦公告,公司的股价便应声大涨,此类情形在资本市场已屡见不鲜。同样,对于未上市的公司来说,一套规范的股权激励方案,会使企业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获得额外10%~15%的估值溢价(见图6)。

股权激励之所以在公司业绩提升、市值增长(估值溢价)方面作用明显,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股权激励给公众释放出一系列积极信号:股东和管理层已达成长期战友关系;公司治理规范;未来三到五年的经营目标是有信心实现的;公司进入战略实施状态和组织管理状态。

2.股权激励有利于人才争夺

一流人才是否愿意进入一个行业或企业,影响因素有很多,但激励水平的高低一定是关键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作为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体激励水平(薪酬+股权)的提升效果明显。

以信息服务行业上市公司为例,和君咨询股权激励数据库的统计测算表明:做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整体激励水平是没有做过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激励水平的2~6倍。

仅就激励水平而言,很显然,人才一定会向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集聚。因此,股权激励正在成为企业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常用手段。

3.股权激励有利于核心能力构筑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有一家公司,2011年净利润比IBM、惠普、诺基亚、摩托罗拉四家公司总和还多;2011年,其单一产品销量仅占全球销量的5.6%,但净利润却占全球的66.3%;2001-2010年股价复合增长率超过40%,市值最高峰一度超过6000亿美元。

这就是苹果公司。苹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卓越的创新与研发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如何炼成的?

从股权激励角度来看,“乔布斯1976年创立苹果,1980年一上市,所有技术骨干通过股权激励成为亿万富翁,所以衣食无忧,可以专心创新,有机会成为一个更纯粹的人。因此,苹果的持续创新能力,背后其实是一套长效、开放、循环的股权激励机制安排。没有乔布斯,也会有李布斯,没有李布斯也会有比尔盖茨。”

对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来讲,苹果的成功带给我们的思考在于:如何借助股权激励这套长效、开放、循环的机制,构建起我们企业的核心能力?比如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营销能力、系统协同能力等。

(二)股权激励实践中的问题

股权激励对企业成长有诸多作用,但由于中国规范的股权激励从2006年才开始起步,目前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做过股权激励的占比不到20%(而美国在90%以上),因此,股权激励在中国还很不成熟,存在着不少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4点:

1.事业认同问题

典型表现是创业板高管离职潮的涌现。根据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共有156份离职公告出台,而2010年全年,辞职公告还不到50份。在创业板面市的两年时间里,大多数创业板上市公司都经历了高管离职。许多公司由于高管人员离职过多,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不紧急让在任高管身兼数职。无疑,创业板高管的大面积离职,对企业、对股东、对核心管理团队、对员工都是一种伤害。因为对企业经营来讲,上市只是企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目标,核心团队的稳定才是企业的命脉与基石。

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现象:股权激励被作为一套造富(套现)工具,企业上市了,大家就想着如何尽快套现走人;企业没上市,大家就想着跳槽到有上市可能的公司去。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高管之间仅靠利益维系,因而企业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的高管离职现象屡见不鲜,企业始终处于动荡之中。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核心团队之间,还是利益共同体,没有达成事业认同、理念一致,这样的股权安排显然无法走向长远。

2.预期沟通问题

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有一家公司,老板出于稳定与激励高管团队的良好初衷,决定对核心管理层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老板的授意下设计了一套股权激励方案:上市前先拿出1%的股权进行激励,上市后再行推出第二次股权激励。这1%的股权,意味着核心骨干的人均股权收益在300万左右,只相当于一个高管一年半的年薪。方案一公布,激励对象纷纷表示不满,公司9个核心高管中4个离职,由于上市前夕高管发生重大变动,导致企业上市搁浅。

这样的结果,对一个拟上市企业来说难免有些遗憾与惋惜。在现实中,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预期沟通:在没有完成股东与高管双方预期充分、有效的沟通的情况下,任何方案都是“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而在股权问题上,股东与高管又往往很难展开充分、有效的沟通:如何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如何保障大家说的都是心里话?……因此,企业需要专业的咨询机构站在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公允立场(既不站股东的立场、也不站高管的立场)来协助股东与高管完成此轮沟通。

3.激励水平问题

我们也曾见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某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源部设计了一套股权激励方案:全员持股、分红激励、个人出资。由于方案在激励范围几乎到全员、分红激励的情况下,激励水平很难具备行业和区域的竞争力,激励效果有限(更像是一个福利计划),最终导致员工不愿参与,方案不了了之。

股权激励的关键除了沟通激励对象的意愿和预期外,还在于方案是否具有足够的激励水平,特别是对核心高端人才。对此,我们通常建议企业对标高分位,因为未来企业在用人上一定是用人才“质”的概念,而不是“量”的概念。另外,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未考虑清楚之前,通常不建议进行全员持股和分红激励。

4.业绩考核问题

很多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激励通常是没有业绩考核,上市后股权激励业绩考核通常定得较随意,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问题上没有业绩的概念,认为是理所当然,股权激励做成了一个福利计划。

股权激励作为一套长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是激励与约束的结合,业绩是根本。通常的激励逻辑是:业绩考核公司业绩增长高激励水平下的公司/股东现金及股权投入激励对象个人收益实现。所谓股权激励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服务,就是反映在业绩考核上。在业绩考核指标设计上,通常要结合行业特点以及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为企业设计基于产业竞争和战略实现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公司层面、个人层面)。

股权激励,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方案问题,而其本质上是一次基于公司战略的深度对话与沟通(见图7)。我们认为,股权激励的本质和目标,是建立起一套长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在让核心管理团队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同时,完成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高管团队之间、以及高管团队内部关于公司未来事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及沟通,进而通过“心理契约”的达成以及“长效激励机制”的保障,实现企业从“利益共同体”向“事业共同体”乃至“命运共同体”的成功过渡。

(三)股权激励实践中的关键

笔者认为,做好一个企业股权激励的关键,要在价值理念、程序保障、专业理解3个方面展开工作:

1.价值理念

首先要牵引股东和管理团队树立一系列正确的价值理念。

一是端正“股东”的概念:在没有完成从一次创业到二次创业、实现产业扎根和管理范式之前,所有股东都是在投入,而不是在享受;

二是正确理解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一套长效、开放、循环的激励机制,不是短期福利计划,更不是一把套现、造富的手段和工具;

回归事业:股权激励是一次在核心高管内部展开关于事业发展终极沟通的最佳机会,把核心团队从利益共同体牵引向事业共同体,去思考我们的财富意味、事业意味和人生意味。

2.程序保障

股权激励需要通过一系列方法工具、工作程序来保障实施效果。具体包括:激励范围及激励对象确定;行业激励水平的外部比对;企业激励结构的内部评估;股权激励实施基础分析;理念宣贯;岗位价值评估;业绩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财务及激励效果测算;实施辅导。

3.专业理解

股权激励的设计和实施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公司治理、公司战略、资本运作、上市筹划、市值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同时,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还必须要求对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竞争要害以及企业经营规律有深刻理解。

正因为此,我们认为在操作股权激励项目时,要配备战略专家、公司治理专家、上市辅导专家、产业研究专家、股权激励专家、市值管理专家、人力资源专家等多领域专家组合,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一个股权激励项目。

总之,一个好的股权激励,必须建立在理念端正、程序严谨和专业保障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股权激励才能切实起到激励效果,为企业的成长壮大奠定扎实的核心人才队伍及管理制度基础。

三、中国股权激励展望

本部分论述了2013年股权激励持续发展的动力以及将呈现出的特点。

(一) 三大力量推动股权激励持续发展

一是不确定时代的到来。随着竞争者、买方、技术和政策的发展,企业所处生存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明显。然而,企业要想拥有未来,现在就必须做出选择。在不确定环境下,面向未来的选择更多的是基于价值导向,而不是过往事实。如何通过塑造价值导向,将人才统一到提高市场争夺的效率上来,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股权激励,正是塑造价值导向的重要手段。

二是政策鼓励股权激励。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不断的经验总结和再实践,国家日益认识到人力资本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激发人力资本,国家将股权激励作为解决人力资本价值测度的有效方式,同时也作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2012年,针对市场热议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周小川认为,“当前提出员工持股计划非常有道理”,这比针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又前进了一大步。

三是人才价值实现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收入增长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收入分配不公、资产升值、通货膨胀的大背景下,国家也提出了“十年收入倍增计划”。对于企业而言,仅依靠工资福利的增长,会削弱企业现实的竞争力;对于员工而言,仅依靠工资福利的增长实现“十年收入倍增”,也将面临现实的困难。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收益和企业效益统一起来,能在推动员工收入增长的同时,持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股权激励将呈现的主要特点

股权激励将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普及化。从近年实践来看,在我国,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越来越多;在企业中,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也日益扩大,从中高层管理人员逐渐向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发展,更多的人被纳入激励范围,组成事业和命运共同体。由此,股权激励也逐渐从“奢侈品”变为“必需品”,从“超额配置”变成“标准配置”。

二是周期化。在我国经济社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结合资本市场的多年表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设计者需要精准踩踏经济周期、产业周期、资本周期和企业发展周期,才能设计出切实可行并发挥实际作用的方案。

三是体系化。人力资本日益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本。人力资本需要激发,需要构建大的激励体系。该体系中既应该包括底薪、浮动薪酬、分红、股权甚至“世袭股”等物质激励,也应该包括荣誉、社会地位等精神激励。股权激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必须纳入该体系中,在整体激励体系中考虑局部手段,在局部手段中反映整体目的,才能打造企业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动力。

四是战略化。股权激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战略的实现。通过股权激励,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分工协作精神,实现公司战略。为此,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必将更多地体现公司战略以及战略导向下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Z].2005-12-31.

[2]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Z].2006-12-07.

[3]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Z].2008-09-16.

[4]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Z].2008-12-11.

[5]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EB].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05-23.

[6]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Z].2012-08-04.

[7]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Z].2012-10-29.

第3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1.总体状况分析

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起云涌。2006年9月,国资委及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标志着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结束了破冰之旅。2006年可以称得上是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元年,从收集的数据来看,2006年沪深两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3%。在2007年前三个季度,很少有股权激励方案公布,但随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结束,以中化国际、中粮地产为首的部分企业率先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打破了2007年中国股权激励市场的沉默。虽然2007年只有1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但是与2006年相比,股权激励方案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2008年是五年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数量最多的一年,达60家,占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3.61%。在方案具体设计上,“民营企业、股票期权模式、定向增发方式”等特征仍然是主旋律,但是限制性股票的重受青睐也让我们看到了市场变化对股权激励产生的影响。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18家,大多数公司基本上是处于谨慎观望期。由于有利的外部环境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提高,2010年公布股权激励的公司达55家,相比2009年数目显著提高。

2.股权激励模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激励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组合模式五种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的基本状况进行分析,得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如表1。

表1 上市公司激励模式分析

激励模式 数量 所占%

股票期权 143 75.66%

股票增值权 1 0.53%

限制性股票 37 19.58%

业绩股票 1 0.53%

组合模式 7 3.70%

合计 189 100.00%

从表1中可以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模式主要以股票期权模式为主。五年中,有143家上市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占所有公司的75.66%;单独采用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各有1家上市公司,占0.53%;有37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占所有公司的19.58%;其余还有7家公司采用了以上四种模式的组合模式。

3.企业性质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样本公司的数据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性质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企业性质分布表(详见表2)。

表2 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性质分布表

激励模式 企业性质

国企 民企 外资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合计 39 78.84% 149 20.63% 1 0.53%

从表2中可以得出,我国在2006-2010年提出股权方案的189家上市公司中149家(占78.84%)为民营企业,39家(占20.63%)为国企,五年中仅有1家外企提出股权激励方案,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民营企业所占的比例为国企的3.82倍。

4.股票来源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样本公司的数据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分析,得到以下股票来源分布表(详见表3)。

表3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分布表

激励模式 股票来源

大股东转让 定向增发 回购 原非流通股 定向增发或回购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合计 7 3.7% 164 86.77% 10 5.3% 1 0.53% 7 3.7%

由表3结合原始样本数据分析可知,2006-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大股东转让、定向增发、回购等形式,采用定向增发的公司有164家(占86.77%),采用回购方式的有10家(占5.3%),采用大股东转让和不确定来源的各有7(占3.70%),仅有中信证券1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为原非流通股。

5.激励额度分析

所有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189家企业中,排除未明确激励额度和混合激励额度的公司后,明确激励额度的有177家(详见表4)。

表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额度统计表

激励额度 3%以下 3%-5% 5%-8% 8%-10%

公司数量 74 42 41 20

所占% 41.81% 23.73% 23.16% 11.30%

由表4结合原始样本数据分析可知,有74家企业激励额度在3%以下,占比41.81%;有42家企业激励额度在3%-5%,占比23.73%;41家企业选择了5%-8%这一激励额度的中上区间,占比23.16%;剩余20家企业激励额度在8%以上。激励比例为10%的公司有金发科技、报喜鸟、德美化工、隆平高科,激励比例最小的公司正泰电器为0.0199%,平均为4.01%。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

第4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方案 伊利股份 烽火通信

一个企业经济发展的快慢,与企业制度,尤其是激励制度的设计和选择有关。在过去的半个世纪,西方国家在企业制度(尤其是激励制度)方面有许多新的发展。其中最富有成效的就是股票期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从2005年11月证监会研究起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开始,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在我国股权激励实施之后,谁是最终的受益者?本文以伊利股份以及烽火通信股权激励计划为例分析股权激励方案与受益者的关系。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够为我国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提供实证的支持,能够为相关部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提供参考,同时也有利于我国企业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

一、伊利股份与烽火电信股权激励计划比较分析

(一)案例公司简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87,以下简称“伊利股份”)是国家52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国家八部委首批确定的全国15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是国内年销售过百亿仅有的两家奶制品生产企业之一。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98,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是国内优秀的信息通信领域设备与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内光通信领域唯一的“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武汉・中国光谷”龙头企业之一。两者的股权激励计划见(表1)。

(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计划 伊利股份公司2006年12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表示无异议后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期权,每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八年内的可行权日以可行权价格(1333元/股)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自期权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行权条件为:首期行权时,伊利股份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首期以后行权时,公司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2005年相比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并规定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首期行权不得超过获授期权的25%,剩余获授期权,可以在首期行权的一年后、期权的有效期内自主行权。此外,此前参加伊利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出现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较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7%或者公司当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一次股份,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的1200万股于方案实施日划入第三方,用于追加对价安排。

(三)烽火通信股权激励计划 烽火通信2007年1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烽火通信授予激励对象256.2万份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为10年,自期权计划授权日二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行权价格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这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为:首期行权时,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行业平均业绩(或75分位值);年度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8%,并且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5%,新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激励对象前一年的业绩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激励对象行权条件:200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2009年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2%,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并且不低于同行业当年平均业绩(或50分位数)水平的较高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2006年度相比,净利润平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并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50分位数)水平。激励对象行权分四期进行。按照《考核办法》考核得分确定每个激励对象可行使股票期权的额度。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还需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行权或兑现。授予的股票期权中不低于授予总量的20%的部分留至任职(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行权价格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17.76)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经计算为15.66)这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因此为17.76)。

二、股权激励计划受益者分析

(一)获授对象范围分析 (表2)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数量的平均值,可以发现,对于大多数正在实施以及将要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而言,股权激励计划中股权激励的数额并不是很大,其中,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激励数量为1814.778万股/万份,通信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激励数量为1388.352万股/万份。表明制造业与通信行业公司股权激励的平均值是很相近的。但是伊利股份授予的股权激励数量却非常巨大,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总数占当时伊利股份总股本的9.681%。仅低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10%的比例。烽火通信股权激励数量为256.2万,低于通信技术行业的平均值。(表3)和(表4)为伊利股份以及烽火通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分析。可以发现:烽火通信股权激励偏重点则与伊利股份有显著的不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的对象当中,高管有4人,但是他们的股权激励股份占总额的60%,另外29人,合计占总额的40%;在烽火通信的股权激励计划当中虽然受到激励的管理者人数较多,但是所有管理者获得的期权仅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在股权激励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仅为17.96%,而关键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所占的比例超过了80%,而且公司股权激励的主体也是关键管理技术人员,共有148人获授期权。因此,可以看到,尽管烽火通信股权激励的规模比较小,但是却比其他企业更重视管理层,特别是技术骨干的激励。

(二)激励计划难易情况分析 (表5)和(表6)是伊利股份历年财务指标以及股权激励行权指标、股改设定目标以及伊利股份指标完成情况,可以发现:伊利高管轻松地获得了高额股票期权的行使权利。通过(表7),可以看到烽火通信历年财务指标以及股权激励的行权指标,长期的高比例研发投入是确保烽火通信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因此,股权激励方案当中规定科技收入与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率不低于8%,除此之外,方案当中还规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不低于15%,且增长率不低于20%,对于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之后若干年净资产收益率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该指标的要求是逐年提高,这些指标都具有一定的挑战性。通过对比伊利股份与烽火通信,不难看出两份股权激励方案,哪一份要求更高。

(三)获授对象获益情况分析 伊利高管以及烽火通信高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获利情况见(表8)和(表9)。通过(表8)发现,伊利股份的四名高管通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了高额的报酬,其中潘刚所得期权总价值28560万元,其他三人所得期权总价值也有9520万元,可以称得上一夜暴富。而通过对(表9)烽火通信高管薪酬构成的分析发现,烽火通信的高管所能获得的期权最高为48.3327万元,仅是年薪的1.6倍。

(四)公司收益分析 分析伊利股份和烽火通信收益情况可以发现:(1)伊利股份。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当中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期权,对于授予的期权,伊利公司使用考虑摊薄效应的B-S模型计算确定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得到每份期权的理论价格为14.779元,因此伊利股份股权激励的总费用为73895万元。在期权有效期内伊利股份实施了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等事宜,期权数量以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发生了变动,截至2007年12月31日,伊利股份的期权数量调整为6447.98万份,行权价格由13.33元/股调整为12.05元/股。但是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伊利股份的期权费用总额没有发生变化。2006年度伊利股份的相关指标达到行权条件,可以在2007年12月28日及以后可行权的数量为授予期权总数的25%,2007年度相关指标也达到了行权条件,授予期权总数的其余75%可在2008年12月28日及以后行权。伊利股份管理层可以在首期股权激励行权1年后全部行权,也可能分7年行权,即可以将股权激励费用在7年内逐步摊销。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费用会计处理政策是对于2006年度的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摊销股权激励费用总数的25%,确认总额为18473.75万元;2007年摊销剩余的75%,确认总额为55421.25万元,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73895万元。即对于股权激励的总费用伊利股份在2006年和2007年全部进行了确认。伊利股份主要会计项目2005年至2007年年度数据以及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所占的比重如(表10)所示。可以发现,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后伊利股份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等指标大幅度下降,2006年与2005年相比,利润总额下降27.35%,2007年利润总额由2006年的37280.91万元下降为1199.89万元,下降96.78%;200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2005年的13.62下降为5.99,减少7.63个百分点,2007年则继续下降到-4.35,与2006年相比,下降10.24个百分点;2006年每股收益由上一年的0.80元下降到0.28元,下降65%,2007年下降到-0.22元,下降178.57%。由此可见股权激励费用化对于伊利股份业绩的负面作用。(2)烽火通信。通过烽火通信2007年的董事会报告,分析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在董事会报告中,公司表明烽火通信以推动烽火集成产品开发项目为契机,继续全面深化管理变革,使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而在人力资源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包括“管理行为标准、任职资格标准、岗位技能等级标准、岗位工作标准”的一整套基本切合公司实际的员工岗位与能力评估系统;同时启动旨在将公司长期发展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此,可以看到公司希望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将员工利益与公司结合起来,以此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5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 盈余管理

一、研究背景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长效激励的手段,起源于美国。据统计,到1997年年底,美国已有45%的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2005年年底,我国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股权激励的特点主要有长期激励、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与公司控制权激励三点,实施的关键则在于激励模式选择、激励对象确定、购股资金来源与考核指标设计四部分。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很多,但目前为止主要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为主。

自2006年1月1日起,陆续有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07年全年有13家上市公司开始推出方案;进入2008年后受金融危机影响A股价格回调,仅第一季度就有21家上市公司推出方案;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60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随着股权激励机制的发展与成熟,股权激励所引发的盈余管理问题也开始出现。根据自利原则,公司高层管理者会为了满足自身利益需求(达成业绩条件、避税或通过高价出售股票赚取收入)而进行盈余管理,这损害了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文献综述

为解决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问题而产生的股权激励机制能够有效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一致化,而出于自利原则,管理层也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或信息披露等手段提高自身的薪酬。

Leininger W,Linhart P,R.Radner在论文中提到:自身持股使得管理层有较强动机进行会计操纵行为,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管理层持股。Jensen MC与Meckling WH在论文中阐明:仅仅持有少量股份无法使管理层有很强动机最大化股东权益,因为他们更有动机最大化自身薪酬;实证分析表明: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上市公司业绩会随之增加。Dechow P,Sloan R,Sweeney A在文章中提出,持股前提下,高管会随着自己买入卖出股票的时机而调整报表中可操纵的项目。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过程中,高层管理者盈余管理的动机与时机也有所不同。以股票期权形式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为使行权价尽可能低,管理层会选择隐藏利润、推迟公布利好消息等手段压低股价;若确定某年业绩条件无法达成,则会递延确认收入以确保第二年业绩条件可以达成;在行权期出于节税目的也会隐藏利润、推迟公布利好消息等压低股价,而在准备大量卖出时通过放出利好消息等将股价炒高。

Bergstresser与Philippon在研究中发现,因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层未来薪酬水平与股价直接相关,管理层有动机通过操纵利润的方式影响股价,从而影响自身未来的薪酬水平。Pearl Meyer在文章“Option pricing abuse and boards”中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中通常存在三种盈余管理手段,即压紧弹簧(spring-loading)、躲避子弹(Bullet-dodging)和行权价回溯(Backdating)。压缩弹簧是指在利好消息公布前先公开股权激励计划,以压低股价;躲避子弹则是指在利空消息之后马上公布股权激励计划,避免其实施后股价下跌与实施前股价过高;行权价回溯是指压低股票期权方案股权激励的行权价,管理层能够立刻获得账面收益。

三、案例分析

本文以万科A(000002)为例,分析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公司简介

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注册资本110.1亿,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位于广东深圳。

万科于1988年开始进军房地产行业,1991年成为深交所第二家上市公司,并于1993年开始确立公司核心业务为大众性住宅。

2011年,万科实现销售面积共计107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共1215亿元;2012年销售额超过1400亿,销售规模持续居全球同行业首位。

(二)股权激励方案简介

万科A自2006年起至今共实施了两项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是2006~20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11~201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细内容见表1:

(三)盈余管理分析

2006~2008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案期间,相关年报显示:2006、2007年万科的净利润分别增长59.56%和110.8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39%和16.55%;EPS增长率分别为 35.81%和87.18%,超出业绩考核标准很高。公司有动机隐藏部分2007年利润递延至2008年确认以保证业绩达标。

从报表中预收账款来看,2007年公司预收账款增长近150%;从结转率来看,2007年全年销售额523.6亿元,结算额351.8亿元,结转率67.1%左右,远低于近几年80%左右的标准。这说明公司存在递延确认收入以平滑利润的盈余管理。

06~08阶段股权激励计划因股价因素与2008年经济危机导致的业绩不达标而失败后,万科筹划了新一期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在业绩考核标准中去除了股价标准。

万科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在2011年4月8日获得证监会批准,5月9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行权价格定为8.89元。此后,公司借分红派息多次下调行权价格,而万科此前的分红派息比例并不高,这很可能是借助分红派息向管理层输送利益。分红派息详见表2:

参考文献

[1]Bergstrsser D &T.Philipoon“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 management.”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80)

[2]Bernstein“A.Options:middle managers will take the hit,commentary”.Business Week,2002(9):9.

[3]Daniel Bergstresser,Thomas Philippon.“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80):511-529.

[4]Dechow P,Sloan R,Sweeney A.“Detecting earnings management”,Accounting Review,1995.

[5]Jensen MC,Meckling W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eonomies,1976,3(4):305-360.

[6]Leininger W,Linhart P & R.Radner.“Equilibria of the sealed-bid mechanism for bargaining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89.(48):63-106.

[7]Pearl Meyer.“Option pricing abuse and boards.”The Corporate Board,Sep/Oct,(2006):5-11.

[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2,31.

[9]《万科A首期(2006~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06.04.28.

[10]《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1.03.

[11]《万科A年度报告》,2006~2013.

[12]罗富碧,冉茂盛,杜家廷.《国外股权激励与经营者信息披露研究综述》,商业研究,2009.10.

[13]赵祥功,俞玮.《股权激励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方式的比较研究》,经济师,2011.01.

第6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制度 影响

自2005年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就有了法律基础。2006年,国资委和财政部又联合下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制度的完善等使得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中国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10》数据显示,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达到106例,表明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被运用,已经而且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要影响。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内涵与特征

上市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通过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允许激励对象在激励时期内,在公司经营情况达到既定的目标时以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约定条件的设定,鼓励公司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努力工作,帮助上市公司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呈现出三大特征。

1.股权激励的范围不断扩大。在股权激励制度推出之初,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董、监、高”。经过5年的发展,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已经扩展到中层干部和技术骨干,如2011年7月公布股权激励方案草案的披露信息显示,公司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98人,占公司在册员工总数的16.98%,由此可见激励面相对较广。

2.股权激励的质量日益提高。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相对较高,如预设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情况,公司股价等,并且从实际来看,这些条件相对较高,在外部经济环境相对不景气,上市公司成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必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这些目标,从而使得股权激励的质量不断提高。同样以合众思壮为例,该公司行权的条件为以授予期权的前一年为基数,此后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8%、75%和1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6%和8%。

3.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断增多。Wind资讯显示,截止到2011年5月我国共有20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并且近年来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有迅速增加的趋势。实际上,按照国际经验,美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全部上市公司数量在上世纪末达到0.8以上,但我国2010年末这一比例仅0.1,由此可见未来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还将会大幅增加。

二、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权激励制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可以加速公司成长,有利于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等方面。

1.股权激励可以加速公司成长。首先,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设计来看,上市公司一般会设立一个严格的激励考核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会更加关注公司的成长,关注公司发展质量,特别是3-10年的中长期股权激励方案更是如此,这就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从实际来看,控股股东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也会被纳入到上市公司的管理的激励对象当中,这就使得上市公司在其发展中会更多的得到控股股东的支持,甚至直接将其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来,以此帮助公司成长。

2.有利于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在公司治理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对于解决好经营管理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利益问题意义重大。首先,从激励对象来看,由于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甚至技术人员骨干都被纳入到激励对象当中,使得他们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到上市公司的管理过程中来,这就极大的激发了这些职工的工作热情,让他们可以以主人翁的精神和思路来解决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并享受公司发展的成果,这就可以较好的解决“劳资”双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其次,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的解决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矛盾,提高激励的有效性。对于公司激励对象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而言,薪酬激励已经难以更多的调动其工作热情,而通过制定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鼓励公司职工为企业长期效力,并积极努力的工作,从而解决现有激励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三、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对策建议

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实践来看,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形同虚设”,部分公司则激励的有效性值得商榷。因此,对现行的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优化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合理的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首先,要加强对未来宏观环境的预测和分析,全面的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以此来为股权激励目标的确定提供有效的参考。其次,要加强对公司本身的分析,通过分析公司、公司所处行业的生命周期等特征,客观的评价未来公司的发展速度,以此来制定股权激励的目标。

2.注重计划的实施与适当的调整。首先,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要积极的对这种制度进行宣传,一方面让股权激励对象围绕激励目标努力工作,另一方面让没有享受股权激励的职工了解这种激励行为,并为获取这种激励机会而努力工作,从而使激励作用最大化。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对计划进行实时的调整,如爱尔眼科、东方园林对股权激励制度的调整,从而使得股权激励方案与实际相符合。

3.做好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上市公司要做好实施效果评价工作,一方面,要对公司在既定的经营年度是否达到激励的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价,达到或者超过预期目标的原因是什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内在原因是什么,从而为公司兑现激励内容提供参考。另一方面,要对股权激励制度实施对整个上市公司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的分析,这种影响应该是全面的,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激励目标,从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吕长江,郑慧莲,严明珠,许静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9):133-146.

第7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 万科

我国的股权激励发展相对缓慢,起步较之西方也相对较晚。自2006年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实施方式日益创新,激励对象日益扩大,考核标准也多种多样。但由于上市公司缺乏关于股权激励的具体规定,一些公司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度分配的问题,也出现过由于监管不严,一些企业所有者为了达到考核指标故意操纵利润、篡改企业财务数据等违规,更多的公司则以缺乏相应法律支持为由不建立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以及其方案进行分析,观测其行权的进程和力度,比较各方案的优劣,就非常有必要。

一、万科股权激励方案分析

(一)2006-2008年万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6年,顺应股权激励政策出台的潮流趋势,万科推出了为期三年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周期: 2006 年至2008年每年一个计划,每个计划期限有效期通常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激励对象:公司受薪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对企业有卓越贡献的业务骨干。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8%。

激励基金提取方式:按上一年净利润增加额的30%,预提当年激励基金,并委托信托公司以预提的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上购入万科股票作为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基础。

激励基金提取条件:每一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以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其启动的条件具体为:

1、年净利润(NP)增长率超过15%。

2、全面摊薄的年净资产收益率(ROE)超过12%;

3、每股收益(EPS)增长率超过10%。

实施结果:自2006年5月开始实施股权激励以来,万科仅2006年度和2008年9月的业绩指标达标,而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夭折。2007年尽管业绩表现突出,但市场瞬息万变,当2007年的中国地产还在房价狂飙突进的兴奋中沉醉的时候,次贷危机的狂风暴雨已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悄然上演并引起了全球“蝴蝶效应”般的风暴,曾经狂热的中国地产市场在2008年骤然转冷。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万科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7年下降15.24%,未能达成激励计划中约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5%”这一业绩指标。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容易的行权条件居然会因为市场的风云突变而难以企及,原本被业内普遍看好的万科股权激励计划也在等待期结束后最终宣告失败。

(二)2010-2012年股权激励计划

时隔四年,万科股权激励计划再一次重整旗鼓,整装待发。

2010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数占员工总数的3.94%。共发行1.1亿份的股票期权,约占股本的1%,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年,考虑到前一次由于行权有效期过短而导致计划失败的前车之鉴,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延长一年的股权有效期。

同时,从行权条件来看,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明显要高于前次,不再是财务指标上的走走过场而已,万科经营者要想获得奖励并不容易。

从万科两次的股权激励计划案例中看出,虽然2006-2008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失败而告终,但在万科的发展史上,在中国股权激励发展的路途中,乃至对中国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着指标性的不可抹灭的意义。其所首创的双重标准考核政策,与股价挂钩的激励政策,都是未来很多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指明灯。第二次,万科吸取了上次失败的教训,在此次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万科更加考虑到了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一方面旨在使股东对公司增强信心,另一方面,也为管理团队设定了明确的奋斗目标,有助于管理团队在应对市场挑战时更好的发挥积极性,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这是万科未来战屡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使得其能够不因市场环境的变幻莫测而深受其害,旨在建立一个良好、稳定的战略发展环境,建立股东和职业经理人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问题分析

(一)股权激励方式确定

股权激励的方式多种多样,每种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弱势。就股票期权而言,其本身只是授予期权所有者股票市场价值增值的那部分,而非公司的利润,因此对公司现金流基本没什么影响。而且,股票期权激励制度通过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使委托人和人的目标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但它也有其负面性,比如其他影响股价的因素使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下降,股票期权可能掩盖企业利润的真实情况等等。而本文重点阐述的限制性股票相对于股票期权而言更有利于道德风险的控制,能够较大程度上规避传统薪酬分配形式的不足,对公司有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吸收核心成员并发挥其价值。公司只有充分认识自身的条件、情况,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激励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行权标准制定及考核

股权激励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和薪酬体系的考验。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应该全面系统,包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注重纵向和横向双向比较,既关注财务指标又关注非财务指标,既倡导物质奖励又给予精神奖励。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所采用的是一些最基础的财务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类财务指标能够被准确衡量也易于实现,但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同时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比如经营者多会着眼于短期行为,尝试高风险经营模式,甚至会出现篡改财务数据的现象。同时,对于不同的激励对象,要制定与其相应的考核指标,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以一应百。

(三)实施情况监督

现今,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内部普遍都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不能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指标进行合理的考核,也没有一个专业的监督体系来考核这些指标,导致了一些经营者在经营行为中注重短期利益,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使之达到行权要求。而有些经营者甚至出现了篡改财务数据,操纵股价等非法行为。而这些,都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监管体系实行监督。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

(一)多重股权激励方式相结合

实施单一的股权激励模式弊端重重,如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很容易夭折,所以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激励模式相结合或者尝试新的股权激励模式。如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可以考虑股票期权与其他激励方式搭配起来,扩大激励对象,提高行权价格等,以激励管理人员更努力的工作;在激励时间上,应该更倾向于长期激励,避免期限过短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激励方式上,对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比例等条款采取比较灵活的设计。万科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通过业绩标准和股价相结合,促使管理层更加注重长期目标,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总之,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这样才能使股权激励充分发挥其积极效用。

(二)完善业绩考核指标,行权条件更严密

上市公司不能以单纯的财务指标来评价业绩的好坏,应结合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生产能效指标、现金指标、债务风险指标、盈利能力指标、成长性指标、竞争能力指标等等,建立一个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来衡量业绩评价的准确性。万科在2010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采用了全面摊薄的年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未来股价等考核指标。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其价值完全由未来股价确定,则股东与激励对象利益已完全保持一致。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较为合理的股票期权激励有效期,可以采取一次授予、分批行权的方式。如万科在2010-2012年的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有效期为4年,即从授予日开始,需经过一年的等待期,在随后的三个行权期内,在满足业绩条件前提下于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获得40%、30%、30%可行权条件行权的权利。如果当期未满足业绩条件,对应的部分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三)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的内部治理机构可以激励董事会和经理层去实现那些符合股东、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奋斗目标,也可以对其提供有效的监督,激励企业更有效的利用资本。在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上,我国和国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汲取其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在上市公司内部构建有效地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构建薪酬委员会等,用以牵制利益主体间的关系、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好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

(四)股权激励全盘委托专业信贷公司进行,避免内部操纵

股权激励计划整个过程,聘用专业信托公司来进行操作,公开透明。由于激励计划金额庞大,数量也相对较多,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如果不借助于专业的信托公司进行运作,则难免会出现公平透明性等相关问题质疑,同时也会提高激励成本,而借助专业信托公司就可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更注重内生性增长

如我们所知道的,一个企业的净利润增长只会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积累,自身净利润的提高会使得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这些财务指标都相应增长,这是属于企业内生性增长,是经营者所希望看到的。而另一种是通过其他股本的投入,股权融资增加净资产,从而增加净利润和相应指标。这是属于外生性净利润增长方式。

2010-2012年的万科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明确提出了业绩增长指标将根据股权融资情况进行调整。其现行所规定的行权条件,仅仅是以万科不进行股权融资情况为前提的。尚若后续以增发为目的收购资产,则应相应扣除因收购而产生的影响。如果做了股权融资,那么相应的总体增长率要求就要提升。这就排除了企业因外生性增长所带来的净利润的增长,实际上对这两种增长模式进行了区分。这种创新性的做法在A股上市公司已推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还属首例,有着风向标性的意义。

(六)更着重于企业长远发展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旨在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相对于前几年的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调控政策的出台必会造成这一趋势的减弱。在未来,我们可以预计到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必将成为一种常态,房地产过热的状态必将得到控制,未来一段时期,行业确实会面临诸多的挑战。但正因为如此,企业更需要建立立足长远的股权激励政策。

四、结论

时至今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还在不断的发展完善过程中。目前我国约有20%的上市公司尝试股权激励,其行权的方式多种多样,设定的考核指标也各有不同。但是,相对于国外股权激励的发展而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程度仍明显偏低。除普及程度不够之外,还存在着如上文分析的考核指标制定不全面,监管体系不完善等多种问题,这些问题并非只存在于万科这一家公司,对所有实施股权激励政策的上市公司都是一个考验。同时,相关政府颁布的政策不完善,配套制度难以跟进,也是股权激励发展的一大阻碍。

总体而言,我国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还有很长的路要探索。

参考文献:

[1]李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理财视点,2009(18):44-45

[2]张铁军.万科:股权分散下的激励设计[J].商界(评论), 2010(04): 71-72

[3]曹军.股权激励激辩――万科股权激励计划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0(01):113-115

第8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6月以来,去杠杆一直压制着券商股和整个资本市场的走势,如今,这种压制正在逐步减弱。大部分的场外配资清理已完成,且并非是强平方式,后续测算还有不到1600亿元配资,清理方式也不会“一刀切”,从待清理规模和清理方式上看,后续应不会造成集中市场抛压。目前,融资融券规模已降至9400亿元,占流通市值比重稳定在2.8%的低位。场内场外的去杠杆进程的力度不断减小,杠杆资金规模位于底部区间,压制市场和券商板块的去杠杆压力将逐渐消减。

从佣金率和市占率两组数据看,华泰证券(佣金率0.029%,市占率8.33%)、海通证券(佣金率0.045%,市占率5.2%)、国金证券(佣金率0.048%,市占率1.17%)三家率先主动降低佣金率,带来市场占有率较大幅度的提升;而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和广发证券的佣金率并非行业最低,但它们积极向综合财富管理的方向转型,依靠服务质量提升市占率。

国海证券认为,去杠杆接近尾声是券商板块转好的积极信号,但还需等待另外两个不确定性因素的逐步释放。首先是股灾后使得行业进入严格监管期,融资融券规模的补量、外部接口的审核以及注册制的推进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其次是券商救市资金的浮亏程度和业绩的确定时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测算,救市自营盘的亏损约为净资产的3%,对利润影响有限。

长期来看,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变革的趋势不会改变,未来注册制改革和长期资金入场将带来市场扩容,新三板和场外市场等多层次市场构建将带来券商业务的多元化,衍生品和外汇产品的相继推出会带来产品的丰富,券商未来业务空间广阔。

7月以来,在救市政策号召下,各券商纷纷推动员工持股计划。长江证券认为,现阶段券商推进员工持股计划迎来最佳时机,原因有三:一是券商估值在1.1倍-1.5倍PB左右,股价合理;二是国企改革整体方案落地,《证券法》修订将进一步扫清券商员工持股的制度障碍;三是目前券商从资本到业务依然处于可扩容区间,发展潜力可期。

对比美国和日本券商的薪酬制度,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均具有非常广泛的渗透率;参考高盛薪酬激励方式和股权结构,高管92%的薪酬源于业绩奖励,65%受益于股权激励,大部分员工参与员工持股。从历史数据来看,股权激励对于券商业绩增长有明显的激励效果。

券商股权激励愈演愈烈

7月至今,超过10家券商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公告,公告的大背景是在券商股价大幅下跌的前提下响应救市号召,为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稳定股价做铺垫。目前完整员工持股草案的有三家券商,分别为联讯证券、国元证券和海通证券,已经着手回购的主要是国元证券。

从员工持股公告的运作模式看,分为资管计划模式和设立子公司引进员工持股,前者居多;从资金来源看,H股股权激励的券商均为自筹,A股股权激励的券商采用自筹加薪资的方式;从标的物获得看,二级市场购买是主要渠道;从激励标的性质看,主要为限制性股票。

2015年并非券商股权激励热度高企的第一次,早在2006年,券商也纷纷开展了股权激励的尝试。

2006年1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开展股权激励,此时大盘处于低位,加之股改的驱动,股市上行潜力大。但受政策等因素的制约,2006年,仅中信证券一家实施并完成整个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券商员工持股计划并未真正施行。在股权激励推进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难点,主要集中在持股载体的选择、持股人数的确定、券商考核短期性和股权激励长期性的矛盾、持股价格的确定等方面。

实际上,当时的市场背景与目前有极大的相似性。首先,从市场环境来看,市场较为低迷,股价较低,持股计划推进较为顺畅;其次,从业务发展来看,都有股改的大背景,2006年是股份制改造,2015年则是国企改革。这意味着对于股权和激励机制方面的诸多创新,监管层容忍度较高。

2006年以来,推出股权激励的公司逐渐增多,整体数量呈现快速上涨态势,2014年,市场走强和企业转型催生更多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2014年,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为189家;截至2015年7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145家。除了数量上的增加,激励方案也更加多元化。2011年以前,股权激励主要以股票期权为主,其次为限制性股票;2011年开始,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标的物的公司逐渐增多,股票期权激励的比例逐渐下降,混合式激励的数量有所上升。

据统计,自2014年6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至2015年8月25日,沪深两市共有339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告,268家获股东大会通过,91家公司员工完成股票购买。其中,采取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数量为177家,占比为66.04%,对员工实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数量为77家,占比为28.73%。

股权激励的逐步常态化,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策环境的日趋完善。监管层对于股权激励从管理办法、税收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从当前员工持股方案来看,中小券商动力更加充沛,动作更加积极,业务上更加倾向于人才密集型部门,新设子公司、资管计划等均为可选方案,二级市场回购或成为当前阶段员工持股来源的重要方式。

美国员工持股计划与社会福利计划高度相关。美国员工持股在性质上类似企业年金,实施范围扩展至非上市企业。据相关统计,美国员工持股在2000年涉及到的资产总值超过5000亿美元,占美国公司总净值的4%左右。2010年之后,美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数量超过1.1万家,参与人数约1400万人。

从历史上看,美国员工持股计划在1980-1990年间曾有过大扩容。员工持股计划大扩容,一方面是当时股票市场相对低迷;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社会福利法案中对员工持股税收等方面的激励。

美国1974年《职工退休收入保障法》将员工持股提升到退休保障层面并赋予了法律地位,同时美国立法部门相继颁布20多个法案,给予税收优惠。尤其是1984年的《税收改革法案》的落地,极大刺激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开展,其中包括员工持股计划的四类参与者拥有税收优惠,包括员工、公司、银行和出售股权的股东。

而日本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美国不同,日本战后经济脆弱,1967年,日本政府鼓励员工持股,以防国内公司被国外资本吞并,同时帮助实现员工的财富积累。截至1993年,员工持股遍及全日本的公司,97%的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的财富积累是公司层面推行员工持股的主要目的。

在持股方式上,日本企业会成立了员工持股会,帮助员工统一购买企业股份,双方形成信托关系,但持股的资金来源的95%来自员工自身,剩余5%为企业补助,因此,员工承担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在制度上,日企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和晋升制相辅相成。

激励向业务层面倾向

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券商股权激励推进速度较慢,一方面受限于金融企业和国企股权激励面临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受困于证券从业人员不能持有股票的约束。从目前情况来看,券商股权激励发展了间接持股的方式来绕开相关约束,主要方式是购买资管计划,这种方式更加市场化。员工通过购买投资于公司股票的集合理财计划来实现间接持股,部分发行H股的公司采取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计划,原理与资管计划类似。采用此类型进行的股权激励的公司较多,如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等。

另一种方式为参股子公司。东吴证券5月30日公告称,将设立研究所子公司,注资1亿元,其中母公司注资70%,剩余30%采用研究所员工持股,对象为全体员工,规模不超过总股本的5%,具体实施方案仍需监管层核准。东吴证券此次研究所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有积极意义,为后续其他券商通过子公司全面推行股权激励开先河。

长江证券认为,券商的员工持股计划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2015年上半年,券商跌幅明显,目前估值处于较低位置,年初至8月底,券商股跌幅高达45.21%,目前估值水平位于1.1倍-1.5倍PB的较低水平。已公布股票来源的海通证券、国元证券均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

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多通过集合理财实现,为保证激励的持续性,理财产品由限制性股票组成较为恰当。以海通证券为例,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A股股票锁定期为1年,通过定增的股票锁定期为3年。国泰君安A股股票锁定期为1年,国元证券、海通证券的锁定期为1-3年。

此外,相较于此前股权激励限于董监高,本次大部分企业对于股权激励的人数范围有所扩容。就目前公布员工持股计划的券商来看,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等券商明确激励对象为董监高及其他员工或若干员工;海通证券、国元证券、联讯证券采用的员工持股方案对员工范围并未明确约束,推进采用自愿原则。

与此前股权激励集中于管理层不同,目前开始倾向于在业务方向上的激励,最典型的是东吴证券研究所推进的员工持股计划,这一定程度表明,员工持股计划在业务上导向研究、投行等部门。由于研究、投行等部门人才集中度高,工作强度大,同时缺乏长期的股权激励机制和类似经纪业务的佣金激励机制,对员工持股的态度更加积极。

另一方面,员工持股在组织结构上导向资管、直投等部门。券商设子公司在近两年明显扩容,子公司一方面在管理机制上更加灵活,另一方面能够和母公司形成良好的业务和风控互动,正在逐渐成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子公司的主要方向为资管、直投等。人才相对集中的部门的持股比例或更高。

事实上,中小券商在平均薪资水平和人才学历等构成方面有一定的劣势,因此,通过股权激励来补充相对劣势的需求更加强烈。

像高盛一样去激励

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来看,长江证券的观点是,它将对券商产生两个角度的影响:第一,如果大部分券商参与回购或者以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设立员工持股,无疑对股价将会产生阶段性的影响;第二,股权激励方案落定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较为持久的积极影响。

根据长江证券的统计,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公告的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均值为2.01%,大部分公司员工持股占比集中在0.62%-2.49%之间,其中仅泰胜风能和山东黄金用完10%。联讯证券和国元证券公告的员工持股 量均低于5%,2%-3%左右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区间。

从券商行业的股本结构角度分析,券商行业流通股占比为71.48%,限售股占比为28.52%,考虑到证监会要求持股比例高于5%的股东在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导致流通股的实际流通比例低于71.48%。因此,若5%左右的股票全部来自二级市场购买,将会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从股权激励规模上来看,海外投行股权激励占比在5%-10%左右。美国没有限制员工持股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从高管持股占比情况来看,美国投行高管持股比例较高,其中嘉信和GreenHill的占比已经超过5%。

我们可以参考高盛的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业绩表现,来分析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于公司业绩的积极效果。高盛的激励机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高盛调整了高管的薪酬结构,其中CEO在位期间必须持有的股票价值为基本工资的10倍,SEO为基本工资的6倍。从2014年的高管薪酬结构来看,固定的基本工资仅为全部薪酬的8%,每年的浮动薪酬占比为92%。其中股权激励的薪酬占比已经高达62%,2015年这一数据有望进一步高企。

其次是对NEO的长期业绩激励计划。业绩评估时间为8年,分三步计算最终的奖励,第一步是根据职位、职责和能力估算奖金额度;第二步是在实施期间内,根据年度ROE调整奖励额度,上限为12%;第三步是在业绩考核结束时,根据考核期内平均ROE与BVPS的比率进行额度调整,上限为150%。

第三是与业绩挂钩的限制性股票。这些限制性股票占CEO、COO、CFO总股权激励奖金的一半。为了取得全额股权奖励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平均ROE在2015-2017年需要达到11%以上。

最后是薪酬追回制度。试用于公司全体SEO以及CEO、CFO。标的为限制性股票、现金奖励以及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当业绩不达标时,奖励将按一定比例被追回,如上述ROE指标以及对应的的获得比例。

总之,高盛的股权激励效果非常明显。在业绩方面,过去5年ROE企稳;在估值方面,PE、PB稳中有升,2014年ROE超过11%,NEO也相应获得全额与业绩挂钩的限制性股票。而在员工忠诚度方面,NEO任职超过10年的人数为4人,占比为28.57%;超过3年的人数为8人,占比为57.14%;除NEO外,高盛最忠诚员工为公司效力长达几十年。

第9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

浪漫的情人节夜晚,玫瑰是最好的语言,但对于在乎实惠的人来说,金钱似乎更直白。2011年2月14日晚,九阳股份就送出了一份实惠的大礼,其向包括公司高管在内的246名核心经营骨干献上了一份迟到的情人节礼物。根据该公司当晚的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将以定向发行426万新股的方式对246名骨干员工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阳股份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并不出人意料之外。自去年四季度以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再掀。一批中小板、创业掘公司争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成为当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角。毕竟,随着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的上市,那些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创业者都实现了一夜暴富。但那些后来进入公司的高管以及业务骨干们,则因为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而失去了分享新股上市盛宴的机会。为了安抚这些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这些上市公司就有必要推出股权激励方案,让这些公司高管与业务骨干们从公司的发展中分得一杯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留住人才的需要。

不过,九阳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之所以引人关注,显然与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内容关。

众所周知,管理层推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推动上市公司的发展,把公司高管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的发展捆绑起来,以此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达到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目的。但从九阳股份股权激励的相关条款来看,其股权激励方案显然有违这一本意,很难起到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目的。该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与其说是股权激励,不如说是一种裸的利益输送行为。

之所以认为九阳股份的股权激励是一种利益输送,首先就在于其行权条件走低。如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以2011年为基准年,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以2012年为基准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且上述3年销售额的增长率不低于20%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不小于当期净利润。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较前一年增长5%、6%、7%,这样的增长速度显然太低。

毕竟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其发展优势是明显的。如九阳股份2008年5月发股上市时,曾募集资金14.58亿元,如今正该是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陆续产生效益的时候。但该公司却将三年利润增长率定得如此之低,这是明显不给力,更是主观不作为。而从这样的股权激励中,投资者根本看不到公司发展的动力所在。

其次是行权价太低,几乎是白送公司高管们几十万元的收益。九阳股份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是依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九阳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2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九阳股份股票均价15.18元的50%自定的,每股行权价为7.59元。这一行权价仅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639元的46.30%,这是该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不曾有过的低价。如此的低价无异于直接从公司保险箱中提取几十万元,过年给公司高管们派送几十万元的大红包。这真是,任凭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起起伏伏,高管们却是旱涝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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