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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5-0063-09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的实施,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不断融入满足城市需求的现代流通体系。然而下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的矛盾日趋显[1],技术落后、规模狭小、信息不畅等问题阻碍了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类农民专业化组织开始在各地纷纷出现,尤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2-4]。同时,学术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期也报以极大期待,从不同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研究,现有研究视角主要包括交易成本视角、农业产业化经营视角、维持社会公平视角以及保障农民权益视角,其中,交易成本视角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逐步引起了广泛关注[5]。借鉴科斯提出、威廉姆森和诺斯等人发展起来的交易成本理论,研究者指出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重要原因[6-8]。
但是,目前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研究大多局限于一般性地理论分析,缺乏足够多的实证经验支撑;同时,现有研究中“农户交易成本”还是一个未打开的“黑箱子”,其中包含的内容尚未精确分解与测量。基于上述判断,本文根据对我国900个苹果种植户合作社参与状况及交易成本调查数据,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寻找进一步降低农户交易成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方向。
一、文献综述与基本假设
(一)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交易成本构成国内外文献综述。罗纳德·科斯是交易成本理论的奠基人,根据科斯的观点交易成本包括寻找交易对象、洽谈交易、订立合同、执行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因此交易成本应当主要由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监督成本构成[9]。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成本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他将交易成本分为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事前的交易成本是指由于将来的情况不确定,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明确这些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就要花费成本和代价;事后的交易成本是指交易发生以后的成本[10]。杨小凯等经济学家创立的新兴古典主义经济学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交易费用: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外生交易费用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是客观存在的实体费用;内生交易费用则包含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是需要以概率和期望值来度量的潜在损失可能性[11]。
国内学者在开展农户交易成本研究时,也对农户交易成本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何坪华、杨名远从交易完成次序角度进行了划分,认为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包括策划市场交易成本、执行市场交易成本、监督市场交易成本以及部分产品运输费用[6];屈小博、霍学喜认为农户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和执行成本三类主要交易成本,并对每一类型的交易成本在农户交易过程中的表现形式进行了细分[12]。张晓山、徐旭初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预期降低的交易成本主要应是农户产前生产资料获取和产后农产品销售中的各类交易成本,这些交易成本涉及信息、谈判、执行及监督等交易环节[13-15]。
2.交易成本测量国内外研究综述。交易成本的测量是交易成本实证研究的难题。目前,交易成本实际测量的文献相对较少,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交易成本的概念以及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的要素缺乏统一的认识[16],科斯、阿罗、威廉姆森、巴泽尔以及张五常等人均对交易成本进行了诠释,交易成本概念的多样化给交易成本的测量带来了困难。尽管如此,交易成本的测量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均取得了一些令人欣慰的研究成果。
宏观层面交易费用的测量方法主要有诺斯和威利斯开创的直接测量方法和基于交易效率的间接测量方法[17,18],前者通过引入“生产部门”和“交易部门”测量宏观经济体交易成本,而后者则是构建交易效率指标来间接测度交易成本,两者对于宏观层面交易成本的测量具有重要贡献。
微观层面交易费用的计量,所涉及的领域颇多,既有企业管理领域,又有政府管理领域;既有环境领域,又有金融领域[19]。目前,通过观察、实验和访谈是微观层面交易费用测量的常用方法。刘志铭介绍了此类测量方法,De Soto通过考察方法,观测了在秘鲁依法开办企业所需的成本通过同样的方法,Zylbersztajn和Graca估算了在巴西开办一个服装企业所需要的成本;Gabre Madhin把寻找交易对象的劳动时间以及劳动资本的机会成本作为衡量交易成本的基准,研究了爱赛尔比亚的谷物市场交易成本[20]。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人员出于各自研究目的,对交易成本的构成以及测量方法均做出了一定研究,这些研究对于本文选择交易成本测度内容和测度方法,以及进一步估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交易成本的影响具有重要影响和启示。
(二)研究假设
在上述文献基础上,笔者认为农户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农户生产资料采购以及农产品出售两类交易活动当中,每类交易依次包含交易信息获取、交易谈判、交易执行与交易监督四个主要环节。通过对这两类活动四个环节农户交易成本的测度能够有效反映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交易成本约束的大小。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区位因素。区位差异决定了农户交易成本高低,高潜力地区农户相对于低潜力地区农户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首先,因为高潜力地区有着更加可靠的要素投入市场,在向高价值农作物转变时面临较低的成本和风险,从而增强了农户的市场地位和谈判能力;其次,高潜力地区通常拥有相对完善的交通、通信基础设施,信息搜寻、产品运输等相关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于是,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H1:区位因素影响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
2.作物因素。农作物种类及品质也是影响交易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但是其具体影响方向尚不确定。一方面,通常高附加值作物事先投入的沉淀成本较多,容易受到谈判要挟,从而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尤其是交通条件、冷藏等的匮乏情况下更容易加剧此类产品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品种,由于其相对稀缺性又会增强农户的谈判地位,使得农户在交易中面临较低的交易成本,反之落后品种的种植户则由于激烈的竞争而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其最终影响,取决于两方面因素的均衡。于是,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H2:作物品种因素影响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
3.农户因素。农户因素也会对交易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年龄、性别、教育以及种植面积通过不同的方式影响交易成本:年龄是种植经验的表征指标,丰富的种植经验使信息搜寻容易、成本更低;性别则会影响生产资料获取、产品销售时的交易成本;教育一般会降低信息搜寻时的交易成本,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信息搜寻花费的时间会逐步减少;农户种植规模较大时,拥有相对较强的谈判能力,也会获取较多的谈判经验,其交易成本会相对较低。于是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H3:农户因素影响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
4.合作组织因素。合作组织的发展降低了农户的交易成本。家庭农户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集体购买和集体销售的规模效应改善家庭农户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化解农户家庭经营在规模上的不经济弊端,降低了信息、监督和执行等交易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通过技术供给与管理、品牌培育与维持管理、农产品质量管理、金融服务供给以及土地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提高社员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实力,减少其他各类交易成本,为社员带来更多的收益。据此,我们提出假设:
假设H4: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影响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
综上本文的基本假设可以用图1来表示:
二、研究方法、模型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分析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对农户交易成本的影响。结构方程模型方法是一种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最近几年在国内得到迅速研究和发展的研究方法,可以有效处理涉及多个原因、多个结果的关系,或者不可直接观测的变量(即潜变量)问题。结构方程模型通常由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两部分组成,其中测量模型主要分析因子与指标的关系,结构模型主要分析因子之间的关系。如果各因子可以直接测量,即因子本身就是指标,则结构方程分析就是回归分析。如果只考虑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不考虑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则结构方程分析就是因子分析。
1.测量模型。测量模型描述无法直接测度的潜变量与可以测量的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通常写为以下方程形式:
X=ΛXξ+δ
Y=ΛYη+ε
其中:X代表外因观察变量组成的向量;Y代表内因观察变量组成的向量;ξ代表外因潜变量组成的向量;η代表内因潜变量组成的向量;ΛX代表外因观察变量与外因潜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外因观察变量在外因潜变量上的因子负荷矩阵;ΛY代表内因观察变量与内因潜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内因观察变量在内因潜变量上的因子负荷矩阵。
2.结构模型。结构模型是潜变量之间因果关系模型的说明,通常写作以下形式:
η=Bη+Γξ+ζ
其中:B代表内因潜变量间的关系;Γ代表外因潜变量对内因潜变量的影响;ζ表示结构方程的干扰变因或者残差项,反映了在方程中未能被外因潜变量解释的内因潜变量变异部分。
(二)研究模型设计
本文共构建了5个测量模型和一个结构模型(见图2)。5个测量模型分别分析无法直接观测的5个潜变量(因子)交易成本(F1),区域因素(F2)、作物因素(F3)、农户因素(F4)以及合作组织因素(F5)和各自对应指标的关系;结构模型则是根据本文研究假设,用以分析区域因素(F2)、作物因素(F3)、农户因素(F4)以及合作组织因素(F5)对交易成本因子(F1)的影响。
在结构方程模型路径图中,共包含了5个潜变量:交易成本(F1)是内因变量,区域因素(F2)、作物因素(F3)、农户因素(F4)和合作组织因素(F5)是外因变量;包含了23个观察变量(见表1),构成了各自所对应的潜变量的可测量指标。e1至e12代表对应的外因观察变量的测量误差,e13至e23代表对应的内因观察变量误差,e24为误差变异项或者干扰变量,表示内因潜变量交易成本中四个外因潜变量无法解释的部分。
(三)数据来源说明
1.问卷设计。本文所用数据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交易成本对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影响及专业化组织创新研究》的资助下,对我国900个苹果种植户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得到。本次调查采用的调查问卷共有21个题目,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农户基本状况的调查,重点调查农户区位因素、种植苹果状况以及户主因素;第二部分是对农户专业合作社参与状况调查,重点调查农户是否合作社会员、通过合作和采购和销售农产品状况;第三部分是对流通环节农户交易成本的调查,通过采用Likert scale 1~5级量表方式调查农户在生产资料采购以及农产品出售中在信息获取、交易谈判、交易执行与监督等方面面临的交易成本约束的大小。
2.抽样方法。为了保证调查问卷质量,笔者首先使用问卷在陕西省白水县进行了预调查,并对问卷中农户容易发生歧义和难以回答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然后开始大规模正式问卷调查。
按照分层抽样原理,依据农业部《苹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在我国渤海湾苹果优势区和黄土高原苹果优势区选取10个苹果生产样本县、30个苹果生产样本乡(每个样本县抽取3个样本乡)、90个苹果生产样本村(每个样本乡抽取3个样本村)、900个苹果种植样本户(每个样本村抽取10个样本户)。
根据《苹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渤海湾苹果优势区和黄土高原苹果优势区共涉及7个省份。计算每个省份抽取样本县数量时,首先计算ST=∑,并对Ni四舍五入取整得到每个省份抽取样本县数量。在各省内样本县抽取时,首先找出《苹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中的特定地理区域范围内可供选择样本县,然后从中随机选取一县。根据抽样方法得到样本县具体分布见表2。
通过组织学生现场调查、委托合作单位调查和邮寄问卷等三种方式共发放问卷900份。调查结束后,对问卷进行了集中检查,剔除了个别无效问卷,获得有效问卷896份,有效率99.6%。
三、模型检验及数据分析
(一)调查对象统计特征分析
我们首先根据调研所得数据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统计特征进行了简单分析,其人群分布情况见表3。
从户主性别上来看,93%的农户户主为男性,基本反映了我国农村长期以来男性作为户主的一贯传统;从户主年龄上来看,绝大多数户主年龄在36岁以上,调研中也发现由于进城打工收益要远远大于种植苹果所带来的收益,许多年轻农民都不再经营苹果而选择进城打工,农村具有一定知识的年轻劳动力稀缺已成既定事实;从教育年限上来看,80%以上的农户接受了相当于初中、高中水平教育,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方式的推广和新品种、新技术的传播是大有裨益的;从苹果种植面积上来看,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属于中小规模种植户,以6~10亩的经营规模为主,11~20亩规模次之,超过20亩的仅有4%,反映了农村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的现实状况;同时调研中也发现农户基本上以经营家庭自有责任田为主,很少租赁其他农户或者集体土地来经营苹果,仅有57户租赁了他人土地,表明当前农业经营当中土地流转并不普遍,依旧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的一个重要制度基础。
(二)模型整体拟合优度检验
目前,对结构方程模型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各种拟合优度指数(Goodness-of-fit index)进行模型整体拟合效果的评价;二是检验模型参数的显著性并评价参数的意义和合理性。常用的拟合优度指数包括卡方值、卡方自由度比值、近似误差均方根、拟合优度指数与调整拟合优度指数等(见表4)。将调研数据代入图2所示的SEM路径图,利用AMOS 17.0.2软件进行计算,相关拟合优度指标值如图3所示,根据相应检验指标的评价标准可以看出模型具有较好地拟合优度,该模型可以用来作为假设检验。
(三)路径系数估计与假设检验
利用AMOS 17.0.2软件对调研所得的有效样本进行计算,得到农户交易成本结构方程模型的标准化系数输出图(见图3),从中得到测量模型中观测变量对潜变量参数估计以及结构模型中潜变量之间的参数估计(分别见表5和表6)。
由表5可以看出,除了作物因素的贮存期限指标显著性水平较低,其余显著性水平均在0.1以上,个别指标达到了0.00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主要潜变量的观测指标选取较好,对潜变量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我们所关注的合作组织潜变量与其三个观测变量是否会员、合作组织采购以及合作组织销售均的相关性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合作组织采购因子的标准化系数为0.88,是否会员因子的标准化系数为0.48,合作组织采购因子的标准化系数为0.39,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有功能中,帮助社员统一进行生产资料采购方面绩效最佳,发展会员次之,组织社员统一进行产品销售最差。
根据我们此次调研数据,在苹果销售方面约有17%的苹果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销售的,其他都是通过上门收购等方式销售;果农经营过程当中需要的化肥、农药、套袋等生产资料约有61%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剩下部分则是由农户自行采购等途径解决,这与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是一致的。
农户交易成本的各观测变量中,标准化系数较高依次为销售信息(0.94)、采购信息(0.86)以及销售监督(0.83),再结合其他系数不难看出,农户各类交易成本也呈现不均衡状态,信息类交易成本最高,监督类交易成本次之,最后是执行类交易成本和谈判类交易成本。调研中也发现,一般农户只是苹果商贩的上门收购价格,对各类生产资料一级批发市场价格以及苹果最终批发市场价格了解较少,也缺乏有效的了解途径,致使信息类交易成本较高;在果商上门收购时,“压秤”、果品质量鉴定不一致情况也比较普遍,销售监督交易成本也比较高。
由表6可以看出,原有4个基本假设除假设H1显著性水平较差之外,H2、H3以及H4假设均得到了计算结果的支持。表明作物因素、农户因素和合作组织发展对农户交易费用有显著影响,区位因素对农户交易成本影响相对较小,即随着农户种植苹果品种附加值的增加、农户自身素质的提升、农户种植规模的扩大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户交易成本呈现降低趋势。区域因素对农户交易成本影响没有预期那样显著,初步判断可能是农村通讯和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导致区位因素趋同,降低了区位因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在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的基础上,从交易成本视角出发,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农户交易成本影响的结构方程模型,设计了相应调查问卷,对我国渤海湾苹果优势区和黄土高原苹果优势区10个苹果生产样本县的900个苹果种植样本户进行了调查,对收集到的数据运用AMOS软件进行了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研究后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
1.以往的研究只把农户交易成本作为一个未打开的“黑箱”看待,对其交易成本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解和剖析,本文通过农户交易成本的分类与测量,发现农户各类交易成本呈现不均衡状态,信息类交易成本最高,监督类交易成本次之,最后是执行类交易成本和谈判类交易成。对农户交易成本的细分并进行有效测量是本文的一大创新之处。
2.现有研究倾向于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够有效降低农户交易成本,但是尚未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各类交易成本的降低情况。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降低农户交易成本中,帮助社员统一进行生产资料采购方面绩效最佳,发展会员次之,组织社员统一进行产品销售较差,这些研究结论在以前研究中是所没有发现的。
3.本研究还发现了其他一些影响农户交易成本的因素,这些因素前人虽然有所提及,但是并未作出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这些因素包括(1)农作物品质也是影响交易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高优良苹果品种,由于其相对稀缺性增强了农户的谈判地位,使得农户在交易中面临较低的交易成本,反之落后品种的种植户则由于激烈的竞争而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2)农户因素也会对农户交易成本产生显著影响。丰富的种植经验、较长时间的教育、较大的种植规模均能降低农户的交易成本。(3)区域因素对农户交易成本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没有预期那样显著,初步判断可能是农村通讯和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导致区位因素趋同,降低了区位因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根据研究分析,笔者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降低农户交易成本创新方向建议: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重视交易信息的供给,增加农户对各类生产资料一级批发市场价格以及农产品最终批发市场价格有效的了解途径。
2.鉴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统一销售功能相对滞后,相关政府和部门应该通过外部环境改善以及内部治理结构改良激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产品统一销售服务,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其重要的进一步创新方向。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强化与农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的合作,积极为农户引进附加值较高、竞争力较强的新品种,降低农户农产品销售中的交易成本。
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组织农户交易技能培训、交易经验交流以及促进农地流转、扩大种植规模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以丰富农户交易手段、加强农户谈判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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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novation of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Based on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
DUAN Li-min1,2,HUO Xue-xi1
(1.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 712100;2.Xidian University,Xi’ an 710071,China)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5-12-1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以往我国农村农业生产的模式都是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将千家万户联系到一起,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系千家万户共同增收创富的纽带。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农产品销售对路,改善农民的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和市场有机的结合到了一起,有效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对于我国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1引导农民摆脱“小农”意识,做农业的经营者
以前农民的生产目的是解决温饱问题,在自己的土地上自耕自作,没有拘束,没有合作意识,在心理上也是求稳定、怕变故,具有一定的保守性,不够开放,创新意识薄弱,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我们将其称为“小农”意识。
而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正是要打破这种“小农”意识,让农民学会协作,学会创新。现在,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在逐渐市场化,由以前的生产者变成了经营者,这是一种质的飞跃,人们只有摆脱了“小农”意识,才能真正地适应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才能发展好自己的合作社。
因此新时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朋友们摆脱“小农”意识是关键所在,是发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保证。
2.2规范制度建设,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必须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实践中,更是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则,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在管理上要实现民主、自由,听取各方意见,社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真正由社员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利益分配要内外有别,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员提供基本服务优惠政策,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组织的交易量(额)返还,这样才能保证所有资源为社员所有、社员控制,更好地激发社员致富的积极性。
2.3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
从实际情况中可以发现,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接受新鲜事物能力不强,学习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识也比较吃力,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助农民,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培训,围绕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法律法规、营销常识、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立体式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要有一定的耐心,不要使用晦涩难懂的词语,尽量讲农民容易接受理解的语言,便于他们学习,从而达到更好地培训效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结语
以上分别从引导农民朋友摆脱“小农”意识,做农业的经营者;规范制度建设,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加强培训三大方面介绍了新时期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也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还促进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我国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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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成效
近年来,赤壁市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各类合作组织从“十一五”末的71家、成员3025人,发展到2013年的252家、成员8500人,成员在50人以上的94家。其中,部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地(市)级示范社11家,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大幅增长、规模不断扩大。
(二)覆盖领域逐步扩大。合作经济组织由“十一五”末的以茶叶、养殖为主的领域拓展到以茶叶、畜牧、水产、水果、蔬菜、中药材、农机服务、竹木栽培、农资服务、粮食加工、农技服务等十一大领域,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增加。
(三)运行模式呈现多样化。合作经济组织由过去单一型向多样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龙头带动型、“合作组织+能人+农户”的能人带动型、“村委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村委指导型、“合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经营型、“产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带动型等生产经营和运行模式,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13年,赤壁市各类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22.5万吨,产值6.5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74.4%、80.5%,合作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87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00元以上,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问题和不足
从现代集约农业的发展要求来审视,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管理运行不规范。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监事会、理事会管理不很严格,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成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层次低,普遍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市场营销和企业策划等方面的能力不足,特别是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人才短缺,不能有效满足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通。金融信贷门槛过高,融资渠道狭窄,制约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政府资金投入有限,撬动民资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制约了合作组织的持续发展。
四是信息服务不到位。以乡镇农业服务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流通中介组织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职能部门在服务合作组织发展方面措施不力。在对外宣传报道、市场信息收集、先进技术交流推广等方面服务指导力度不大,影响了合作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
五是辐射带动力不强。受地域、经济实力的限制,缺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的合作组织。一些合作组织出产的农产品在市场上认知度低、缺乏竞争力。多数合作组织没有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产业链条脆弱,品牌意识相对淡漠,辐射带动能力弱。
三、几点建议
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财务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结合专业合作组织的类型和行业实际,通过召开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完善组织章程,根据章程规定由成员投票选举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宜,探索建立健全合作组织自我发展机制,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正确处理专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合同契约的方式规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三是完善财务公开机制。在完善组织章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内部监事会、理事会和成员的作用,对合作组织的重大投资和支出,列出计划和清单,采取社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式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聘请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办法,改变以往合作组织负责人兼任会计的现状,完善财务运行机制。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整合项目资源,为合作组织提供人才、技术和资金支撑。一是人才支持。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合作组织人才发展计划,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组织起来,建立服务队伍,针对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咨询、指导和服务。逐步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领办发展。二是技术帮扶。农业、林业、畜牧、科技等部门结合各自优势,将对合作组织的技术指导服务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探索成立技术推广股份公司,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组织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或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承包等服务。三是项目倾斜。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及农、林、畜牧等项目资源,从基础设施、技术推广、资金扶持等方面,有重点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扶持各类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四是信息服务。结合市场导向和信息,利用网络媒体和通讯技术,开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网站和手机短信,搭建信息服务网络和农产品推介销售平台,提供政策咨询,产品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经验交流,用现代营销手段促进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成员素质。从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劳动技能、市场营销能力入手,加强对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的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一是强化经营管理能力培训。针对合作组织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企业家讲座、发放经营管理书籍等途径,从经营理念、基本理论、规范性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面向市场,转化角色,调整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营。二是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以生产技能需求为导向,采取邀请科技人员专题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培训,组织成员进行技术交流,外出学习考察,提高合作组织成员接受新生事物、新技术的能力,不断提升合作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三是强化市场营销能力培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及培训班,从市场开拓、品牌打造、营销网络构建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组织管理及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等培训服务,努力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人才。
(四)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从财税减免、信贷优惠、便捷服务、激发民资等方面,拓宽合作组织的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组织的发展后劲。一是政府奖补。建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金,对一些运行规范、效益好的合作组织,通过奖励的形式进行补助,支持其发展。二是银行借贷。金融机构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农行、农村信用社在信贷资金安排上有针对性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通过联户担保贷款的方式,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资金困难问题。三是激发民资。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和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办,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组建民间担保公司或建立农民互助资金合作社,开展信贷和互融资担保。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政府依赖 意愿 影响因素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一种互经济组织,在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政府希望利用制度约束一定的资源量,并通过合作组织这样的一种形式来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益,让其获得更多的劳动剩余。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还相对落后,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特别是农民个体生产者,在应对竞争激烈的大市场时,其弱势就更加明显,所以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农民生产者,鼓励其加入或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经济组织,并在很多方面都给予了支持,如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一定程度上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很多优惠。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虽然与公司法人并不完全一样,但也有自己的资源,也要考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在一般的经济组织中,市场化对资源的配置效率相对较高。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度依赖政府的制度和约束进行发展,那么其效率可能就要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政府机构对市场的把握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机械性,也会影响到合作社生产结构的适时调整及市场和适应性能力的提高,所以,要想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分析哪些因素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
文献综述
目前已有文献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颇多,角度各异。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相关文献主要描述如下,应瑞瑶、何军(2002)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前就曾研究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并认为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在法律上保护、政策上优惠外,还可以培训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宣传奉献精神等,但不应当过分干涉其内部管理,充分保证其民主管理。王曙光(2008)从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从全要素合作的角度,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府支持框架与合作社的合作,并提出政府支持合作社应遵守民主性、市场性、协调性和制度性原则,让要素在合作社的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提高合作社的自理能力,不过度依赖政府。王忠海、赵国杰、郭春丽(2009)从“合而不同”与“合而同”的双重视角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认为政府与农民合作社应是“合而不同”的关系。政府应做好服务、监管和协调的工作。金文莉(2009)用非营利组织理论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与政府的关系,并提出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民营化的进程,建立其垂直组织系统,保持合作社的自治,减少国家的干预。苑鹏(2009)通过对西方部分发达国家政府与合作社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应做好服务工作,为其独立、自主的发展搭建平台、营造环境,不能使用行政手段和硬性指标来干预其内部管理。张翠莉(2012)认为,目前我国的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虽已由完全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转变为服务型,但还没有真正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结合我国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并进一步认为,政府可以适当对合作社进行干预是有必要的,但也鼓励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渐进摆脱对政府的依赖。而合作社性质的研究中(应瑞瑶(2002),林滢、任大鹏(2009),黄祖辉、邵科(2009))认为,实行一人一票制的基本表决权,才能充分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是具有典型人格特征的互助经济组织,但一人多票可有严格的上限限制,不同的性质表现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决定存在着一定的影响。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文献在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时,多专注于政府如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而且也认为应鼓励其提高自理能力,不要过度依赖政府,但没有说明有哪些因素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这方面的定量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合作社的自主能力就没有办法提高和改善。基于此,本文从合作社对政府依赖意愿的角度,利用实证的方法定量分析哪些因素在影响其对政府的依赖及影响程度。
变量选择说明与方法选择
(一)变量选择说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依赖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依赖政府的主动支持与干预,如通过立法进行保护,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支持等;另一方面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被动接受和自我发展的主动需要,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的规模,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以摆脱政府的干预,在其发展的某一阶段可能要依赖政府的职权(特别是在资源获取的时候)。但有时这也是一种矛盾。如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作为因变量,也可以从相反的方向进行考虑,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能否成功创办合作社。基于此,本文选取了几个变量并对其影响方向进行了预测,如表1所示。
(二)方法选择
本文所选因变量“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能否创办合作社”是二元变量,其结果表现为能和不能两种,即0-1型因变量,认为能创办的定义为y=l,认为不能创办的定义为y=2。这样的二分类变量常用的就是logistic模型。若p表示事件发生的概率,则事件不发生的概率就为1-p。
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函数关系为:
则事件不发生的概率与函数为:
其胜算(odds)=
logit P就是odds的对数值。所以Logistic回归模型可描述为:
,其中βi为回归系数(i=0、1、2、……k)
数据来源与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调查样本特征分析
本文研究所用数据,全部来源于 “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河南省农业高新科技园区的调研资料。活动于2012年9月由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协助进行,调研对象是在此培训的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理事长。共发放调研问卷180份,回收150份,回收率为84%,对问卷进行初步整理后,采用列表删除法对缺失值进行处理,即在一条记录中,只要存在一项缺失,则删除该记录。剔除无效问卷后,有效样本共125个。为了保证问卷内容的可信度,在问卷的第26题和第28题设计相同的问题,对两道题目的答题结果进行相关性分析,相关系数达到95%,说明样本有较高的可信度。进一步对样本作统计性描述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样本总体分布较均匀,由于变量“2011年未分配利润”没有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统计,所以标准差较大,但从其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异可以看出,目前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存在很大的差距。因变量“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能否创办合作社”的均值为1.50,意味着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自主管理,并不过度依赖政府。变量“合作社的性质(是否决策一人一票)”均值为1.32,说明目前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民主控制的要求上并不完全一致,可能存在性质的漂移(黄祖辉、邵科,2009)。
(二)模型估计结果
在以上变量分析基础上,结合调研数据的特征,本文使用Logistic回归分析来探索哪些因素在影响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从模型的整体适度检验来看,Hosmer and Lemeshow Test (Chi-square)显著性概率为0.653,表明模型整体拟合良好,入选自变量对因变量有一定的解释能力。虽然不是所有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概率检验,但还是能从以上结果中得到有用的信息。
(三)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估计结果,可以建立以下模型:
并分析如下:
第一,当自变量“合作社发起主体”的值发生变化时,说明合作社的发起人在农民、龙头企业、供销社、政府农技服务部门和公司等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变化。不同的发起主体对政府的依赖程度不一样,如果是农民自主发起,则会更多地依赖政府,因为农民无论在资源拥有量、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都不具有明显的优势,特别是长期受传统生产方式影响的农业生产者,对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会不由自主地去依赖政府职权部门;如果龙头企业发起,对政府的依赖会相对较少,因为其可能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用企业管理的方法和思想来治理合作社,并不希望政府过分干预;如果是供销社和政府农技服务部门领办则可以对政府依赖较高,因为他们本身就带有政府的职能性质。而模型估计后自变量“合作社发起主体”是一个负值,说明样本现在应该在龙头企业和农民自主领办之间,更多的偏向于以龙头企业领办,则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几率就减少了Exp(-0.65),即0.522。这一点也可以从样本的统计性描述中看出来。
第二,当自变量“理事长受教育水平”的值发生变化时,如当理事长受教育水平增加时,其对社会或行业中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接受能力就相对有所提高,就更愿意摆脱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所以当理事长受教育水平增加时,合作社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几率就减少了Exp(-0.129),即0.879。同理,如果理事长受教育水平较低,没有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提高,其对新事物的理解能力相对较低,经营管理合作社担心会存在更多的风险,则会更多地依赖政府的支持。这与预测方向相同。
第三,当自变量“是否接受过政府支持”的值发生变化时,如当其值逐渐增加时,则说明有更多的合作社没有享受过政府的优惠政策,而合作社可能会认为政府的资源是可以共享的,甚至认为政府的支持就是免费的午餐,在这种心理的引导下,总想更多地获得支持,合作社对政府依赖的意愿就会增加Exp(0.413),即0.661。反之,如果曾经接受过政府的支持如资金、政策等,就会减少对政府的依赖,因为一旦政府出面给予合作社支持,特别是资金、税收等方面,为了保证政府资金的效率,就会对合作社进行更多的干预,导致二者之间不能建立真正良性互动关系,合作社就会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从该变量与政府依赖的关系呈正比也可以看出,目前,一方面河南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可能还不够充分,合作社对此还有很大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政府在某些方面存在过度干预的情况。估计结果的影响方向与预测相一致。
第四,变量“2011年未分配利润”的符号与预测相反,说明当变量“2011年未分配利润”的值发生变化时,如当利润增加时,合作社的运行规模就会增大,这时就需要更多的资源完成生产,而在资源拥有上政府是有绝对优势的,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源(如政府干预的土地流转),所以合作社对政府依赖的意愿几率就增加了Exp(0.002),即1.001,反之亦是如此。
第五,当变量“成立时间”的值发生变化时,如合作社成立的时间越长,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就会增加很多经验,可以用来应对一定的市场风险,由于政府过度的干预会影响合作社对市场信息的掌控,冲淡其积累的市场经验的价值,合作社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几率就减少了Exp(-0.069),即0.934。反之,合作社成立的时间越短,市场经验相对较少,就会增加对政府的依赖。影响方向与预测相一致。
第六,当变量“合作社决策一人一票的性质”的值发生变化时,如决策一人一票的值增加时,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就相对合理,其自主管理能力就会有所提高,从而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几率就减少了Exp(-0.082),即0.921。反之一样。结果也验证了原预测方向。
结论与对策
通过对理论文献的梳理和实证研究,本文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依赖意愿的影响,认为目前影响河南省合作社对政府依赖的主要因素有合作社发起主体、理事长受教育水平、是否接受过政府支持、2011年未分配利润、成立时间、决策一人一票的性质,其中影响最为明显的是理事长受教育水平、是否接受过政府支持、2011年未分配利润、成立时间。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有条件的鼓励外部力量特别是企业对合作社的资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支持;二是加强对合作社人力资源的开发,切实提高合作社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思想意识,也可以引进高学历或高水平的管理人才;三是在对合作社进行扶持的同时要适度干预,给予更多的管理自;四是对成立时间长、发展好的合作社,政府的支持可以适当倾斜;五是完善法律法规,真正保证广大农民的利益。当然,从以上回归结果也可以看出,本文所选变量虽然大部分的影响很显著,但其影响的程度并不是很大,说明可能还有其他因素也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依赖的意愿,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在使用以上建议时,有可能会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异质性程度,特别是第一条和第二条,当合作社过多的从外面吸引资金,引进人才,就会让合作社在利润、管理权限、甚至合作社的性质等方面发生漂移,至少从《合作社法》的角度来看,会产生与此不相一致的地方,也即出现“违法”行为。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合作社的发展可能还需要这种“违法”现象,最理想的方法是把这种性质漂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能满足合作社发展需要,而又不“违法”。所以下一步的研究要具体分析在使用以上对策时,对合作社性质漂移的影响路径是怎么样的?影响程度又有多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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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经营制度不规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执行不规范。多数依照农业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员对章程内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日常活动不正常,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合作社成立后基本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合作社在决策权力有家长式作风,没有体现决策民主,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有的连基本帐目都没有。
1.2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和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1.3合作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由于合作社最初都是由少数专业户、经纪人发起的,在起步阶段,农户入股资金很少,大部分是土地、技术、劳动力的合作,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得国家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同时多数合作社因资金困难而无法为成员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服务,目前只能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维持在协会功能上。在调查中,合作社社员反映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金融贷款难度大。金融机构中仅有信用社愿意为合作社贷款,并且只对合作社成员个人贷款,不对合作社贷款,因此,资金问题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续发展乏力。
1.4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
品牌战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从产品质量竞争上升到形象竞争的新阶段,着力打造品牌、商标、包装、信誉等无形资产形象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品牌战略尤为突出。普遍存在品牌意识不强,品牌获利能力不强,这不仅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低,还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造成市场竞争力不强。
1.5发展氛围不够浓厚
调查发现,不少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知道我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没有学习过《农民专业合作法》,有些乡镇从来没有人从事农民合作社的调查,更谈不上研究、解决合作社的具体问题,合作社的发展还处在一个自发性的初始阶段。加上宣传造势力度不大,不少农民不知道合作社的性质,不知道该不该参加合作社。
2.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2.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主体,但并不意味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仅仅是农民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应关心、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日常工作。同时,要注重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改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2探索合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搞的好不好,有没有凝聚力和竞争力,关键是看它的运行机制优不优。我们应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农民获得最大的利润为目的,引导建立适合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在管理上,按照合作制原则,重大事项充分协商、以票决定,做到民主决策;在经营上,按公司制运作,实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以成员与合作社之间按交易额比例返还和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建立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同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基础上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2.3典型示范,逐步推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一是对基层供销、农技等部门兴办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专业协会在吸收农民入股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革后的粮食购销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产品经销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办专业合作社;三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自律。
2.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关键词]寿光市 农民专业合作社 制约因素 对策建议
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的发展,我国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如戚其军的《关于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发现其对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规避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等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促进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了解其目前发展现状,并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程度低。由于村干部及与其相关的人优先获得信息和支持,因此目前寿光农村专业合作社几乎都是由村委或致富带头人组成,而农民不能再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获得足够利益,故参与度不高。致使其不能发挥真正合作社的作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内容单一,条件有限,覆盖面较小。目前寿光市大部分合作社形式和内容单一,主营单一品种,并且相互独立。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部分处于低层次,缺乏生命力和竞争力,有的没有办公场所。如圣城街办为例,共有合作社61家,没有场所的合作社是24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9%。同时对产品以初加工为主,缺少产品的附加值,市场竞争力较弱,并且缺少产品销售渠道和网络。
(3)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弱,内部管理不规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缺乏管理人才,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规范,制度不健全,一些根本就没有运行。比如台头镇,共有合作社40家,未正式运转的是13家,占33%;羊口镇,共有合作社17家,未运转的是9家,占52%等等。同时在内部运行机制上,很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约束力。如有些合作社根本就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在财务上存在混乱性。通过调查来看,全市954家合作社,有正规会计人员的占不到5%
(4)资金薄弱,合作社扩容能力不足。目前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工商局注册资金来看,一百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393家,占全部合作社的41%;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的有189家,占20%,甚至稻田镇的寿光市齐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仅为0.1万元。虽然政府加大度其支持力度,但对于合作社发展所需的资金相比是杯水车薪,并且资金来源主要靠集资,扩大规模非常困难,扩容能力明显不足。
二、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1)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认知水平。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需要让你们对其进行了解让农民看到好处,然后引导他们进行自主的参与进来。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招聘,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最终促进合作社总体水平的提高。
(2)提高合作社成员素质
一是要加强对合作社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培训,并将其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各方面能力提高的同时也要鼓励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并提高他们的相应待遇水平。
二是加大与高校的联系和合作,获取更多优秀才才人。不仅能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合作社的竞争力,而且还能得到高校中各种人才的技术支持以弥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缺点。
三是加强农村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基本素质,提高普通农民社员的学习能力,同时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进行培训,请专家对其进行技术、生产方面的指导,提高社员的专业技术技能。
(3)大力扶持并兼顾服务。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在明确落实政策的同时要加大扶持力度,具体为:一是主观部门在做好登记管理的工作时,需要提供更好的舒服,简化办事手续和流程,减少收费。二是要加大政府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政府各部分要把合作社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之一,逐年增加财政支持。三是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要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税收优惠。四是要继续加强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农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需要。同时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贷担保机构。五是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并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和帮助已工商注册的合作社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帐目,规范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让入会的社员按制定的章程得到应得的实惠,取信于民。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济组织开始在农村发展起来,其对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能够更好的推动新农村建设。文中分析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对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途径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合作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这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兴起,在繁荣农村经济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服务能力较弱、运作缺乏规范性、受小农思想束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步伐,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在当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民专业作社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将龙头企业与农户有效的联系起来,而且能够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及销售等服务,不仅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而且对提升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果的集中当地优势及特点,组织合作社社员进行农业专业生产,从而形成产业带及产业群,为现代农业的合理布局及规模化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而且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关注,针对于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与当前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的发挥其组织载体的优势,组织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农产品的质量得到充分保障,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也有效的保护了农民的切身效益。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进行种子采购、农作物种值、病虫害防治、加工、销售等,不仅有效的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而且产品附加值通过加工也得以提高,进入市场后,农产品普遍实现了增值,使农民能够分享到农产品增值利益,农民收入普遍增加。
二、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途径分析
(一)加大宣传,提高对农民合作社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顺利开展,应该对广大农民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从而在思想意识上能够接受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并且能够积极的参与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只有拥有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才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打下重要的基础,从而能够不断的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最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
重点围绕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内容加以规范,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工作。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完善、分配机制合理、影响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扶持。条件的允许的地方可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
(四)出台优惠政策,为合作社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的起步时间较晚,所以其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还有待于不断的完善,为了确保这种农业经营模式的顺利发展,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为其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首先,在登记方面应该发挥便民的优势,只要是按照规定的流程合法的专业合作社,工商等职能部门应该给予大力的配合,准予登记发照。其次,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由于这属于新兴的农业经营模式,所以在各个程序上的所得税以及增值税都应该给予相应的优惠。第三,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应该在信贷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第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进行扶持。
(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
政府需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工作,使同类合作社之间有效的联合起来,合作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化经营。各同类合作社联合起来建立联合社,政府对于联合社给予重点扶持,加快其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联合社建设加工企业,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加规范,能够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为其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并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进行完善,从而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
作者:李艳 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参考文献:
[1]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新境况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09-20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建设也成为了我国国民建设的重点。我国国民经济特有的发展方式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协调,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国民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成熟之后出现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问题的日益普遍化,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建设力度,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科学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必要措施。本文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的现状,提出更好的发展对策。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组织,形成一个有组织、有规划的集体,能够以更好的竞争力进行农业市场竞争,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案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能够以农民利益为基本的建设目标,将每家每户的力量集合起来,以更强的实力去面对多变的高风险市场。另一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农业生产,必须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对农民进行培训,这一过程中必然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农民对整个农业市场的把握,在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的时候能够更好的集思广益,利用最有效的市场条件进行自我能力的培养,更好的进行市场竞争。当然,有组织的集体环境能够便于制定更为符合实际发展环境的规章制度,将合作社更为规范化,也能够更好的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便于国家机关与农民的交流,能够更好的将国家的资源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途径,将国家对农村扶持的资金、政策的资源更好的下达到农村,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也能够提高农村事务处理效率,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2 温宿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整体发展水平不足,农民的集体组织意识,在运行发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对相关政策的执行能力略有不足等等。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温宿县也有所体现。
目前温宿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财务人员在财务问题上的处理存在问题,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我县目前对合作社财务会计的审核与管理有待加强。例外,目前还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合作社内部成员缺乏足够的纳税意识,不能够从根本上领悟相关的财务政策制度的内涵,也导致部分很大一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能够利用政策以及资源进行科学的经营,不能够提高农民收益。2010年至2014年,我县新办农业企业286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4户新成立,占新成立农业户数61%。然而由于合作社内部农民的经营意识淡薄且缺少足够的财务知识,导致我县的经济收入一直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3 全面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全面发展、规范、健全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全面促进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目前我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更好、更快、更稳定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3.1 坚持各项原则
任何工作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也不例外。在全面发展建设我县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首选需要坚持的一项原则是必须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要时刻以农民的实际利益为根本点开展工作。相关部门以及领导阶层在进行政策的下放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提高农民群体的参与性,要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其次,要确立最合适的发展方式,要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过于激进或者过于保守不前都是不可取的发展思维,对于外国或是其他县市的优秀案例,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够不按实际情况就生搬硬套。第三,必须发展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在发展生产技术的前提下以农民的利益为目标进行符合我县实际生产发展的生产模式。
3.2 讲究递进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层次性发展,首先,需要加强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正确、科学的引导,需要走完善的法律途径,进行注册登记,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加强对相关的专家学者对农民以及相关领导层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的技术把握,当然,树立科学、有条理的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是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条件。其次,对于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我县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的政策扶持,投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发展已初具雏形的合作社,使我县合作社的整体水平趋于成熟。最后,针对我县龙头企业或是生产经营大户,鼓励其与农民进行合作,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政策优惠和已经拥有的资金、能源等各项资源,将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3.3 协调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任何工作的进行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的进行。首先,农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农产品协会的支持,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因此发展过程中必须相互协调,以内部农民的自身意愿为原则,进行最有利的组合,农产品协会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农产品的流动过程中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对于规划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农业市场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良好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需要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在农产品协会的有效配合下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再者,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对于更好的发挥协会的管理、协调作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产品协会必须协调内部管理,在扩大协会管理权利的同时,将这些权利更好的应用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势的存在是全面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经济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本县在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必须坚持各项原则,讲究有层次的递进发展,在各项工作的协调中稳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一、基本情况
(一)数量与规模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于20世纪末,且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农民专业协会演变形成的,但总体数量较少,规模较小。XX年以来,尤其是自XX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据县农委的普查统计,截止XX年2月末,我县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6个,其中:种植业36合作社个、养殖业合作社5个、农机合作社1个、食用菌合作社4个。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县祥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凤山五味子生产合作社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县华隆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46个合作社共有成员2219人,资产总额971.9万元。
(二)行业分布及分类
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其中:种植业合作社的比重为78.2%;养殖业合作社的比重为10.8%;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比重为2%;其他为9%,这与我县种植业、养殖业在农业总收入的比例相关。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看,按牵头人划分: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39个。依托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6个,其他形式创办的1个。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合作组织据主体地位,比例为84.7%;由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合作社所占比例为13%。从合作社与成员结合的紧密程度看,较为紧密的专业合作社是主要形式,约占80% 。
(三)基本特点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在机制和运行方式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全县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形式、行业各不相同,但有许多共性,表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基本特点。
一是在合作方式上,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二是在经营内容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社能够围绕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成员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组成,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是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专业合作社对其成员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