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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体制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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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体制改革方案

第1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可以看到,所谓的顶层设计也不是“一刀切”,将改革模式和方式、方法也一并定下来,而是给地方留下了许多可以探索的空间,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办法与措施,从而使改革更加有效地向前推进。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过度强调模式、方式、方法的统一,而不给予地方足够的操作自,改革就会陷入怪圈。

实际上,中国的改革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功,就是贯彻了中国特色这个前提。离开“特色”二字,改革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国企改革也是如此,必须依据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和思路、体现地区特色。

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必须相同

虽然强调在改革过程中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应当充分结合和尊重本地实际,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必须相同,出发点必须一致。

第一,实现混合所有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告诉我们,建立混合所有制,应当是国企改革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地在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时,必须将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作为最基本的目标和原则,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推动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最基本表现形式就是股权多元化,亦即在改革过程中不要强调单一股权。

第三,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学习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目的就是要改变目前政企不分的格局,通过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这个中间层,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只有这样,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第四,公开选聘企业经营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以强调要通过市场选聘企业经营者,一方面,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夜之间将企业全部改革到位,全部建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按照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有的企业还需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经营者选聘做出改革和探索,就十分重要而紧迫。否则,企业就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所以,这也是此轮国企改革必须遵循的目标和原则。

操作的方式和方法可以不同

在基本目标和原则确定的情况下,如何操作就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如果死守教条,照搬别人的模式,或机械地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改革起来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与措施。

其一,央企和地方国企之间可以不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央企无疑是改革的重点。要知道,国资委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在积极推进央企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考核办法有了积极的改进,实施了红利上交政策等。但是,从总体上讲,央企在体制和机制方面没有形成大的突破。所以,此轮改革如何寻求体制和机制的突破,是十分关键而重要的。可以肯定,国资委―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企业的三级管理模式,是此轮改革的新格局。特别是具有垄断特征以及规模较大的央企,直接转化为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也是必然的改革方向。同时,央企的保留数量、国有资本所占的比重等也会有一些新的要求,而不是一味地退出和股权转让。

但是,到了地方,国企改革是否也要维持这样的格局,保留那么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呢?特别是省级以下,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几乎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的力度可以更大一些,退出或股权转让的步伐也可以更大一些。

其二,央企与央企之间可以不同。虽然都被称之为央企,但是不同的央企,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联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也应当有所区别。基本思路就是:实行分类改革,亦即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央企,要坚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公益类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的战略新兴产业的央企,要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混合所有制;其他央企,则可以通过退出或股权转让的方式,实行国有控股、其他所有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结构。

按照这样的分类,不同的央企在改革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模式也是不同的,而不能机械教条地执行相同的模式和套路。

其三,地区与地区之间可以不同。同样是地方国企,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也可以有所不同。对目前国有企业数量还比较多、国有资本分量还比较重的地区来说,如果经济发展需要可以适当保留一些,也可以有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业。但是,从总体上讲,应当按照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的要求,除极少数涉及公共领域的国企之外,其他都必须是混合所有制结构。在此基础上,逐步降低国有资本的比例。对本来就国企数量很少的地区,尤其是省级以下地区来说,能退的可以尽量退出或进行股权转让,国有资本原则上不控股。即便参股,也不需要具有票决权等。

第2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基于大部门制改革在新一轮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我认为,大部门制改革具有顶层设计效应。顶层设计的核心思想,是对问题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因此,“改革顶层设计”,就是对某个特定阶段主要改革问题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这些理念和构想应当充分体现在各种改革方案中,而和是否有一个所谓整体性的改革方案无关。

大部门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二中全会公报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未来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国际、国内大量实践已经表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政府。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无疑是连接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其顶层设计效应将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体现出来。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强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这就意味着将在中央政府率先实行大部门制,通过“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措施,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大部门制的政府管理模式。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是地域广大,且各级地方政府都承担着大量的经济职能,因此,中央政府的大部门制改革将深刻地影响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而产生更大范围的改革顶层设计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有经济增长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尤其是直接干预;达到削减乃至取消不规范的部门利益的目的,以改变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格局。这些是大部门制改革的内涵。这些目的的逐步实现,就将产生难以估量的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

大部门制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称谓是“自由企业体制”。越是成熟的市场经济,“自由企业体制”就越是准确地揭示其内涵。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另一种表述,即为政府与企业、与企业家的关系。良好的政府与企业和企业家关系,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成长,并有效化解当前中国经济中的若干困局。当前,我国政府与企业家的关系,是“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越位”的典型情况是,行政审批的不合理和过多过滥,政府变相经营企业,政府介入企业经营决策、投融资决策和人事任免;政府出台各种不合乎竞争法则的经济刺激方案和产业政策等。“缺位”的典型情况是,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市场经济秩序不健全,竞争规则不完备,信用体系不完备等。“错位”则是政府干了本来应由市场承担的事项,而把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交给了市场。政府与市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同样制约了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激发和保持,对企业家的成长不利,对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利。上述“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大部制改革得以改变,进而通过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形成持续的经济增长效应。

公共利益部门化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共同作用的一个严重弊端。在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格局下,行政管制、行业垄断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阶层则享有特权,而且,公共权力随时可能被滥用。这些问题对当下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大部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缓解并最终瓦解公共利益部门化,使政府行使各项职能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当然,大部门体制也有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治理起来可能会更加困难。因此,大部门体制改革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介入和整合。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大部门制很可能是貌合神离的,而不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浑然一体的。如果将政治体制改革的因素注入大部门制改革,将有效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公共权力滥用的问题,进而使我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环境更加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发展。

大部门制改革有财政减支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职能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但总体而言,是减法之和大于加法之和,这就意味着政府机构将有所减少,政府规模将有较大程度的缩小,进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预算应当出现明显的减少。如果这一本应出现的结果没有出现,我们就可以认为,大部门制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我们认为,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放在一个框架中进行设计,并整体实施。以往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效果不尽如人意,就与缺乏整体设计和实施有关。如果说职能转了、机构减了,但行政预算依然故我,甚至更加膨胀,能够说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达到了效果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尽管财税体制改革一直被视作改革的“重头戏”,其重要性也被各方认同,但实质性进展受到各种利益制约。通过较大幅度的行政体制改革,将为财税体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结构性减税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对增加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经济增长放缓与结构性减税实施的共同影响下,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也出现相应回落。这一回落既是潜在增长率下行的直接结果,也预示着税收增长将和经济增长一样,回归常态,其超高速增长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因此,为了在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前提下,保持各项公共服务的提供及相适应的增长,就必须从减少行政支出入手,对财政的支出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公共财政制度的需要。这就是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行政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义。

第3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6月16日,新华际华集团(601718.SH)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停牌。新兴际华集团是首批6家改革试点央企之一,虽然尚未公布具体改革方案,但其改革已露端倪。

除此之外,另外5家试点央企的改革进程同样如火如荼。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旗下的万润股份(002643.SZ)、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北新建材(000786.SZ)都处于停牌中,其中万润股份已明确“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

去年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在至少6家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

所谓“四项改革”试点是指: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其中,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提法由2014年的“推进”升格为“加快”。5月18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并明确指出今年将“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

紧接着,国资委于6月初再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要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相关子企业整合发展,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资产证券化,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盘活上市公司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国资委有关人士曾表示,试点将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大胆探索与坚守底线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主要原则;通过试点,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以及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搞试点央企的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

第4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深圳朗飞特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40)

【摘 要】通过分析英国电力市场的改革,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建议方案: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网公司垄断的市场格局,推动多买方多卖方、自由竞价、自由买卖的新格局;采取输电、调度、交易三者相互独立的模式,建立独立和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积极推进销售电价体制改革;推动上网电价改革,增加电力供需特点直购电的改革试点方案。

关键词 电力垄断;英国电力;改革;电价

0 引言

随着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造成社会的矛盾日益加深。因此,政府提出深化改革的目标,而电力垄断行业是目前最热议的改革行业之一。就目前电力垄断行业的改革来看,内容主要包括对传统电力行业发展观念的改变、建立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新机制、建立独立和合理的输配电机制、开放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等,但最关键要打破电力市场的垄断。只有将垄断行业的改革充分实现,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电力工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分析英国的电力改革,对我国电力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法及意见。

1 英国的电力市场改革

英国的电力工业从1990年开始进行第一次改革,主要的改革是用户可以自由的选择电力供应商,将发电和售电从输电配电当中分开出来,也即是当前热议的“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改革思路。第一次改革的最大优点在于电价的下降,但也存在电力市场不公平、公开、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英国电力市场的改革主要“电力交易输电规定”,建立一个不受任何利益集团的系统运行者,负责电力调度平衡,规范自由竞争等。英国电力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容量市场和差价合约;容量市场通常采用拍卖的方式,对不同的时段收取不同的费用,让供应商获得一定的收益,保证电力的供应;而差价合约则是为能源供应商保证稳定的收益,维护电价的稳定。具体做法如下:

1.1 容量市场

自从美国加州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之后,如何保证发电量的充裕性成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发电企业过度发电造成了经济不合理,而减少发电又容易引起电力市场的供应不足。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难题,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在原有的电力市场上设置了容量市场,通过引导投资,避免了产业的过剩或短缺,保证了电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容量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采取自由竞价的模式,规定时段不同电价也就不同。同时还规定一级容量和二级容量各自的适用范围,首先应满足一级市场,当一级市场都满足之后再分配二级市场。容量市场是充分放开让企业自由竞争,发电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成本来投标容量市场,法案规定一旦中标需严格执行。电力公司只是充当监管的职能,对违反法案的企业进行处罚。

1.2 差价合约

该改革法案从2014年开始执行,主要是约定差价合约制度。它是由发电企业和电力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电力交易的合约价。当市场的电价低于签订的合约价时,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进行补贴;相反,当市场的电价高于签订的合约价时,多余的部分需返还给政府。政府在其中充当监管的职能,在市场不协调时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当前存在电价上涨过快,部分发电企业私下勾结进行市场垄断等行为,需要政府的行政干预。

1.3 其他政策法规

为了能够更合理的引导电力市场的健康成长,英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鼓励开发新建无污染的新能源发电厂;严格规定煤电厂的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以便在传统能源供应不足时进行补充,寻找能源的替代品。除此之外,英国还加大力度对对当前的电力市场进行监管、监控和干预市场价格。例如颁布了《征收控制框架》,严格规定政府在公共预算支出权利中的额度等等。

2 中国电力市场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中国电力系统可以分为上中下三游,上游是发电,中游是输电,下游是配电。上游有五大发电集团,包括: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大唐,另外还有华润、国华、国投、中广核等等,中下游目前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垄断。我国的电价是由发改委制定,而不是发电厂自由竞价,发电厂卖电必须先卖给电网,然后由电网公司卖给用户,而不能由发电厂直接卖给用户。在输电环节,按照之前的改革方案,电网公司只负责这一块,但目前电网公司收取46.8%的利润,而欧美只有28%的利润。当前,电网公司控制输电、配电、售电,电网公司是唯一的卖方,它们的绝对垄断是现行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当前,中国的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既有以往改革不彻底所遗留的问题,又有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新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电力没有被作为正常的商品

电力虽然是对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性产品之一, 但是电力是一般商品,电力价格完全可以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然而,电力的商品属性没有得到释放,电力价格一直由政府控制,僵化的电力价格扭曲了价格信息,使电力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失真,对我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产生负面影响。

2.2 电力法修订滞后、监管效力有限

法律是体制的基础,体制改革首先要进行法律变革,有法可依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电力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同时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现行电力法的许多规定,特别是对电网非垄断或竞争环节的经营业务的规定,使垄断企业地位受到合法保护。我国在上个世纪电力体制改革时成立了电监会,2013年又把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合并,虽然监管的职能仍然存在,但是否能有效的监管仍是一个疑问。

2.3 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摩擦阻碍改革的进程

与改革开放初期不同,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已难以实现改进。例如,大用户直购改革措施,地方政府希望通过直购降低电价给地方企业让利,或者使得高耗能企业得以发展,发电企业则希望通过大用户直购获得更多的发电量,而电网企业则希望电网企业的利益不受影响,并从备用供电容量的角度提出利益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影响,我国一些改革方案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结果,而不是彻底的改革方案。

2.4 输配分开改革并不能形成“多买多卖”市场

无论是从降低电价的角度还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来看,输配分开都不能达到改革的目标。因为输与配都是属于电力的流通环节,输与配的区别只是电压等级和服务的对象和范围有所变化,配电相当于市场上的零售商。配电环节也是送电,不是发电,并不能真正代表卖方,决定不了电量供给的多少,真正卖方应是发电企业。发不发电,发多少电最终是由发电企业决定的,用不用电和用多少电是电力消费方决定的。影响电力供需关系的是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而不是配电商。输配环节分开,形成多个配电公司,实质上只能解决电力服务环节的竞争性问题,增加用户对电力服务商的选择。

从改革的基本思路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力企业垄断电网的市场格局,推动多买方多卖方自由竞价、自由买卖的新格局,必须逐步打破电网作为单一购买者的模式。同时要大力开发新能源,寻找能源的替代品,对传统能源形成威胁。从电力改革角度,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电力企业垄断电网的市场格局,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的机制。具体的改革措施,作者建议如下:

1)建立独立的输配电网络。电网像今天的高速公路一样全国联网,但目前电网所起的作用与高速公路却完全不同。电网和高速公路一样,只是充当传输介质的职能,如今的高速公路,不同的车辆行驶不同的里程数收费都不一样。我们改革的方向要建立类似高速公路的电力网络,而电网公司只负责电力网络的维护和运营,对需要上网的发电企业收取一定的过路费。当然,发电企业有选择上网和不上网的权力,“过路费”由政府根据企业平均运行成本进行核算。这样既符合中央要求“放开两端,监管中间”的改革方针,又能实现竞价上网。

2)充分放开两头,引入自由竞争机制。按照2002年国务院的5号文规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原则,目前只执行了前十二个字,竞价上网始终都未执行,而改革的目标在于打破垄断。从发电企业方面看,应取消政府定价,发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运营成本制定电价,同时应放开对民营资本的准入规则,让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参与发电企业竞价上网。这样,不仅能解决发电企业类似国企的通病,还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效率,最终实现上网电价的下降。在售电环节方面,不应该由一两家电网公司单独售电,同样应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售电环节,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售电公司。如当前的网络公司一样,用户既可选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也可选择中国铁通、中国网通等公司。让售电公司自由竞争,哪个售电公司的电价便宜用户就可向哪家公司买。只有这样充分放开两头,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当前的电力垄断,让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到百姓身上。

3)试点直接交易改革。建议选择一部分电量富余的地区,建立发电企业直接和用户交易的机制,而不用发电企业先卖电给电网,然后电网再卖给用户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的打破垄断。同时应大力的开发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减少电力在能源当中的比重。

3 结语

综上所述,党的十三中全会以来,在习、李政府的深度改革下,电力垄断行业再一次激起巨大的波浪,电力改革势在必行,如何实现电力垄断行业的有效改革也成为了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电力垄断行业的改革本身存在涉及范围广,改革难度大等难点,无论是改革观念还是管理体制都应该进行不断创新,关键是要将改革内容切实落实推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力垄断行业的有效改革。

参考文献

[1]马莉,范孟华,等.国外电力市场最新发展动向及其启示[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4(13).

[2]来有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问题及其监管体系催生[J].改革,2012(3).

[3]陈素梅,何凌云.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边界—从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视角[J].世界经济文汇,2012(5).

[4]马莉,范孟华.从撒切尔新经济自由主义回首英国电力体制改革[J].国家电网,2013(5).

第5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旋律。其经济学的基础,来源于福利经济学家将完全竞争和垄断两种情况的比较,前者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达到最大,后者存在福利损失三角形。然而,在反垄断这个问题上,反对什么样的垄断,如何反垄断,经济学界内部至今也没有达成一个共识。

抛开经济学的纯理论分析,且让我尽可能的列出电网垄断的危害,看看哪些是“拆分”可以解决的。

(一)电网的垄断首先是因为“自然垄断”这一特质造成,按照经济学的定义,“自然垄断”产生的基础是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然而,自然垄断附带的这种规模经济本身并不是我们要反对的,一味强调拆分电网会破坏这种规模经济,拆分多个企业后反而可能会导致平均成本增高。

(二)垄断的危害还在于为维护垄断地位而阻碍技术进步,更进一步,将垄断延伸到如发电装备、电动车充电等其他相关领域,阻碍了相邻市场的竞争和创新。对于这种行为的控制,国际上更多的是通过利益受损企业对垄断企业发讼的形式,利益受损方有动机并且有预期的收益进行此种行为。诉讼的裁判,也需要结合商业和技术两方面因素来考虑。

(三)当然,还有人指出,垄断企业由于地位超然,管理运营上可能会存在效率低下,但运营效率的下降不是垄断的必然结果,企业都会因为规模扩大而效率降低,也会因为风险控制而效率降低,如何兼顾规模、风险、效率,是一个管理学的研究范畴。拆分引入竞争可能会增加效率,但会丧失规模效应,增加风险控制难度,综合权衡损益,可能只有拆完了实践很长时间才能有结论。

(四)垄断危害的核心在于:制定垄断价格,牟取垄断利润,从而造成经济学所谓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福利损失”。目前我国的电价是政府主导的行政定价,拆分电网的改革方案,最大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此种行为在发、输、配的各个环节都能实现市场竞争定价。沿袭这种思路,就需要先在发、输、配的各个环节都形成竞争主体,这就有了“拆分式”改革一说。然而,反观我国目前发电领域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竞争个体,发电企业上网竞价还是难以推行,搞过的试点效果并不好。政府对电价的控制不是松了而是比以往更加严苛了,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产权问题:竞价主体的产权在经济学意义上是不明晰的。竞价电厂都属于国企,价格再低也能竞买因为即使亏损也是亏国家不亏个人;另一个是风险问题:都是国家电厂,竞争一定会有应赢有输,未竞成的电厂怎么存续?国家不可能让它们破产,否则一旦国家对电力需求量增大,有限的电量如何满足?

所以,拆分并不必然导致电力竞价,甚至可以讲,拆分进而形成法人主体只是竞价的一个表面形式,国网内部同样可以通过设置利润中心的形式实现拆分所要达到的目的,但是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市场竞争定价被经济学誉为最理想定价模式,然而市价的采用是奢侈的,因为产权的界定、风险的规避等等问题带来的社会成本或交易费用不菲。改革开放之初,把拆成家庭承包责任制,微观经济主体是有动力的,那是因为吃大锅饭来的福利损失,远远大于家庭承包后的交易费用,这是“干”和“不干”的区分,不算自明,如今的电网改革,拆分成本太大,再加上竞价后被淘汰企业的破产成本以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等众多因素,拆分改革可能释放的红利很难推动各方微观主体去行动。

第6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20*年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促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重点与分工

20*年,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深化国企和国资监管改革、农村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市编办牵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订《*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做好*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发改局牵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国资委、经贸局、发改局负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市编办、民政局牵头)。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思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制订出台争取《*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市直二、三级预算单位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推进县、区改革试点,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2.做好国企改制、重组、退市工作。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退市的目标和任务(市国资委牵头)。

3.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手段,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维护农民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规范操作,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及农村征地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经营(市林业局、财政局牵头)。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健全乡村债务控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住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联合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拓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建立农村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户互助合作的信贷担保组织,组建多层次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各层次担保机构之间开展反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市金融办牵头)。

4.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市、县(区)就业训练中心、乡镇培训基地和技工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5.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牵头)。

6.继续推进农村价格改革,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物价局牵头)。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九统一,一加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以失地农民和计划生育纯二女户为保障对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机制,探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五)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建立金融准备金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2.规范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市场,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继续规范发展人才市场(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市经贸局牵头)。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以行业协会民间化、中介组织市场化为突破口,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思路,建立行政机关宏观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与中介机构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市经贸局牵头)。

(六)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牵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三、推进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市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承担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充分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改革资源,建立改革专家咨询小组,吸收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参与改革的决策咨询评估,为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改革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必要时采取听证制度,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强改革经验的推广交流。完善经济体制改革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改革联络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改革工作联系。没有改革联络员的县、区和部门要按《印发20*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府〔20*〕64号)要求,确定改革联络员。

第7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经过长期以来的艰苦努力,我市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发展时期,改革突破、体制机制创新对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积极把握改革的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把全市的改革向前推进。当前,有三个方面的情况需要认真把握:

一是改革面临重大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新一轮更广泛、更深入、更彻底的改革浪潮,为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辟了更广阔的新空间。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分别把今年确定为“改革促进年”和“改革创新年”,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相统一、相配套,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前加快改革的大环境、新机遇,抓住经济增速较快、改革环境比较宽松等诸多有利条件,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市体改委组成人员作为全市改革的高层议事者、协调者和直接组织者,更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的改革事业。

二是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坚持以深化国企改革和企业上市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市属工业流通企业改革基本完成,非工业流通企业改制有序推进;垄断性行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市煤气公司%的股权转让、自来水公司%股权转让初步完成;企业上市工作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初步确立了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框架和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国有资本的运作能力得到加强。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摸清了市属事业单位底数,并按照行政管理型、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二轮改革”全面完成,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项。总之,我市的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备了进一步加快改革的基础条件。

三是改革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为改革进程滞后于兄弟城市,某些方面的改革还没有实质性突破。我市国企改革大多面向本企业的经营者,多为存量改革,增量调整不足,保障政策不到位,改制质量不高。苏州、无锡等地区%的国企改革都是增量改革。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相对滞后。在个地级市中,除扬州和连云港外,其它各市都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我市卫生体制改革除灌南、东海部分卫生院进行了改革,市属卫生机构改革刚刚起步。而宿迁市除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医院都已进行了全面改制。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由于条块分割,大文化体制尚未确立,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着力加快推进。

二、重点突破,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际成效

改革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体推进改革中,我们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围绕改革重点,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以求迅速推动全局之效。

一是民营经济发展要快速推进。市委、市政府把推动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富民强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已于年初召开万人大会进行了具体部署。今年的各项改革要重点围绕全民创业,在全市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全民参与创业、全社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放开政策、放活个人、放飞企业,形成千军万马闯市场、千家万户办实业、百舸争流谋发展的创业格局。

二是市属企业改革要全面完成。今年市属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和改制重组步伐进一步加快,年内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外贸、粮食、供销、建筑、旅游及其他垄断行业的改革。市体改办、经贸委、计委等与改革关系密切的成员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为推进改革献计献策,做好指导协调,确保改制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改制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好违规操作、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利益等问题,确保严谨规范、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的推进力度,市体改办、经贸委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大争取力度,确保“五个一工程”(确保一家企业上市、争取一家企业配股、争取一家企业申报材料、完成一家上市辅导期验收、组建一家新的股份制公司进入辅导期)的实现。版权所有

三是事业单位改革要加快实施。有关部门就事业单位改革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我市已经具备了全面实施的条件。但事业单位因其功能定位特殊、人员身份特殊、供给渠道特殊,其改革比企业改革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要多深入基层调研,多借鉴外地经验,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实施方案,使其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思路,对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进行不同方向的改革,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实现新突破。这是今年的一个重要任务。要加快建立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新的国资委,对现有市级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进行整合,新组建体育、文化等投资主体,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受权经营主体重组整合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要按照政企、政资和政事三分开的要求,建立起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五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和政府机构改革。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要以行业协会为重点,清理整顿和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机构,逐步将目前由政府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的行业管理、社会服务等职能剥离给社会中介机构。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各项重点改革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力量,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市体改委作为市政府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对事关我市全局或重要的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进行审议论证,及时协调改革中的具体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市体改办作为市体改委的常设机构,在推进我市改革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继续当好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参谋,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改革动态,针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可供决策的解决方案。

第8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企改革;政府改革;形势;前景;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054-02

相对于其他转轨国家,我国用了近30年的时问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渐进改革之路。总体来说,这近30年的渐进式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还是存在四个明显的滞后问题:一是改革滞后于开放。国内外体制方面的差异以及经济技术实力、管理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构成了对国内改革的压力和挑战。二是宏观改革滞后于微观改革。特别是财税与金融体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依然不能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三是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这不仅直接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而且难以理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四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情况导致的后果就是进一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都会受到制约。

1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面对当前的全球经济环境,我国的国有企业既看到了机遇更看到了挑战,特别是在目前整个金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

1.1 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

中国经济经过近30年的高速增长,各传统产业已趋于成熟,产业竞争不断加剧,利润率平均化趋势加快,多数产业的利润率趋于下降,再加上从2008年开始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我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感受到经营环境的严峻,国有企业所受的影响更是首当其冲。

1.2 政策环境的变化

加入WTO前后,我国政府已经对与WTO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投资、贸易、税收等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政府的作用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政府不再对国有企业进行直接的干预并以以往主要进行行政审批转向主要为企业提供环境保障和优质服务,在政策方面政府开始着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已经上市的国有企业来说,原有的各种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和补贴等保护措施已经开始逐步取消,这大大减少了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利润,使很多国有企业面临了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挑战。

1.3 技术和资源环境的变化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市场全球化的影响下,世界上原有的市场边界已经打破了,空间距离相对缩短了,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本、技术、劳动力、原材料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技术方面也都纷纷结成同盟,共同进行研究与开发。

1.4 国有企业生存环境的变化

与改革初期相比较,现在的国有企业生存环境更加恶化了。首先企业冗员和离退休人员负担沉重,企业债务包袱沉重,再就是企业办社会现象依然很严重,许多事情地方政府没有能力接管,甚至相当一批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改制上市后,将原有的烂摊子剥离留在老的国有企业中,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增添了一些新的不利因素。

2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在经济和信息都已全球化了的今天,就挑战而言,对我国来说最为直接和突出的是对政府管理体制和行为方式的挑战。这要求在新的国内国际形势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改革,进而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变已经取得了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发生了很多积极地变化,这其中包括: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培育、规范、监管市场体系取得一定的进展;政府以往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政企分开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管理涉外经济方面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政府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有所加强;政府的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

(2)政府在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有效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投资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体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公共服务职能弱化,乃至体制性腐败加剧;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关系尚未理顺;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3 国企改革和政府改革的前景

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改革都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国企和政府改革都面临了如下这样一些情况:

(1)在接下来这段时间,要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室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继续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体制;抓紧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进企业现代化;探索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人员分流。

(z)政府在下一阶段的改革前景和重点:全面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公开性;以放松或取消进入限制为重点,营造国内各类合法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清理并大幅度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按照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的要求,大力整治市场秩序;以国有大企业改制为重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步伐;抓紧对一批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用事业特点的行业进行改革、重组和规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行政程序立法,规范行政权力,落实依法行政;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独立,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提供及时、公正的司法服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人员素质,将精干、养廉、高效有机结合。

4 政府改革对国企改革的影响

国企改革必须企业、政府两个轮子一起转才能成功,塑造新型的政企关系式国企改革的关键,而政府诚信守诺至关重要。国有企业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政府机构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对国有企业改组有着一些启示,我们在遵循企业自身运作规律的同时可以从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借鉴到一些有益的理念。

沿用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政府过去拥有几乎无限的权利,一些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企业的利益,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迫使政府进一步转换角色,树立全新的政府运作理念,塑造与企业是平等利益主体关系的思维模式。要改革和规范政府行为,光靠政府的自觉意识和自我监督是无法保障的,必须有强大的外部制约力量

――企业。

(1)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行使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它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政府不能作为企业的“老板”,更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可以为企业充当顾问和参谋。企业必须独立于政府,依据市场的价格信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要制定和实施正确的产业政策法规,使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要加强企业完善立法和执法,并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督。政府还要反垄断,保护企业竞争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为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发展体制。

(2)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几乎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的,尽管这近30年来国有企业的经营自有了很大改善,国有资产总量也在增长,但是情况并不是那么理想,很多的企业至今任然陷于长期亏损的困难之中,根本的原因在于政企分离问题未获彻底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对这个问题而言是个不错的途径,成立国资委一是有利于政府公共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开(政资分开),国有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经营权分开(政企分开);二是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产权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构建有效、多层次的委托关系,使企业经营者充分得到展示空间,又可防止内部人控制。成立国资委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能够用盈利标准监督考核企业,使国资管理机构能够脱离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的控制。国资委将把管理国有产权作为惟一的或最重要的职能,因而实质上它是一个建立在商业化经营基础上的企业管理委员会。

第9篇:国企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2017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现出加速落地态势。

近日,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指导推动各地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2016年,新一轮国企混改铺开。第一批确定了中船集团、联通集团、东航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等9家试点企业。第二批10家试点企业名单,已经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中。目前,国家发改委启动了第三批试点遴选。

“今年的国企混改有望现从点到面、由央企到地方的全面突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昌文表示,经过多年的爬坡上坎、滚石上山,今年混改将迈出实质性步伐。

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不少官员、专家表示,如果认为混改是“灵丹妙药”,国企存在的问题能“药到病除”,这样的想法显然过于理想化。但是,本轮改革涉及资产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开展混改试点有利于引导社会预期并产生积极影响。此外,某些国企有望通过此次混改带来由内而外的蜕变,从而找到中长期发展途径。变革的确是大势所趋。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后期在股权结构安排、企业话语权等方面,有关部委还需进一步把工作做得更细致。

混改新意

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混合所有制”的提法始于十五大报告,迄今已进行两轮。第一轮“混改”侧重于股权结构的调整。此轮混改中,很多国有独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变身混合所有制。

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5 年底,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数已占到67.7%。但是,改制后的企业绝大多数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国有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制约了董事会作用的真正发挥。

第二轮混改正是针对上述问题。第二轮混改“胎动”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侧重于治理机制的改善。新的经济形势也为其赋予了新内容。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总结称,此次混改有三个新特点。

首先,以往国企股份制改造,民间与外部资本只有分红权,并没有事实上的决策权。而此轮混合所有制,鼓励不同性质资产在混合经济体中发挥决策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也认为,核心看点就在于打破“一股独大”,允许国资、民资双向进入,甚至民资控股,这对整个国企改革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其次,啃下垄断领域。垄断领域的“混改”一直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该领域“混改”对整体国企改革有着牵引作用。

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称,垄断领域的攻坚战放在今、明两年。目前,国家发改委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均选出了试点企业,有些企业的改革方案已经在审批中。在今年,垄断领域的几家企业有望最先在销售端和新增板块引入社会资本参股或合营。

再次,此轮混改相比以往更为审慎,鼓励“一企一策”,宜“混”则“混”。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喜亮表示,此次混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前述人士称,去年和今年,国家发改委都启动了一批试点企业,确定了先抓典型企业的混改方案与进展,以期进行经验复制。他还进一步表示,虽然第三批试点企业在遴选中,但是数量仍与前两批相当,不会出现爆发性增长。缓设试点,是为了鼓励企业更深入地改革探索。

先行先试

除了央企层面以外,混改正作为各地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加快推进。截至目前,河南、四川、山东、黑龙江及浙江等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就国企混改作出明确部署。

前述发改委人士称,不少地方的混改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现在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研究,是否可以在地方甄选不同类别国企,进行大踏步的试点,寻找突破口,形成经验,以备后续推广。

譬如,对于小型地方国有企业尝试采取管理层收购(MBO)与职工持股并行。这样可以实现员工集资、管理层出资、银行补贴三方合力,共同解决某些国企的融资问题。

2016年8月,多部委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新一轮员工持股改革也迎来契机。

“尝试以合适的方式给予员工、管理层股权,使二者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提升员工的向心力与忠诚度,最终达到混改的目的。”前述发改委人士说。

对中型地方国有企业考虑采用优先股改革。该方式拟引进民营资本参与企业经营,甚至获得控制权地位,而地方政府按照持股比例,每年享有固定股息或者强制分红的优先股红利。如果还有剩余利润,优先股股东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享有二次红利。

对大型地方国有企业研究尝试民营资本的一票否决权。民营企业参股大型地方国有企业一定百分比后,享有特定事项一票否决的权利,保证民营企业不仅在资本市场能“用脚投票”,更能在公司内部管理中“用手投票”,最终形成民资与国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动机制。

但是,前述人士仍强调,这些尝试仍在研究中,具体如何实施还将有待部委决策。

此前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也表示,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让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同时,强化激励机制,包括职工持股等一系列问题都要充分考虑。

前述人士透露,此次混改会有相关配套措施出台,目前正在紧张的制定中。主要包括:加强民资出资人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允许民资派代表进入董事会;对国企高管分层管理,任命和选聘相结合等等。

混改的种种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挑战也是显而易见的。改革依然需要很多重要的规范与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