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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得如何将直接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只有懂政策才能宣传政策,为此我镇将举办镇计生干部和村计生专干政策培训班,全面系统培训计生政策,人口计生部门将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次大型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将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等相关资料发放给群众,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在人群集中的地方、人口婚育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张贴和存放政策宣传资料,要在大型活动日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消除错误舆论误导造成的不良影响,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奖励优待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审核工作力度,将符合政策的对象全部纳入,使其尽早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加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力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加大对放弃再生育人员、主动落实措施人员的奖励,使他们感到政府没有忘记他们对计生工作所作的贡献;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在“三结合”、扶贫、就业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争取法院支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案件,提高案件的执行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和案件结案率;认真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征收标准,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征收标准;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全面运用执法手段,努力破解行政执法“三难”问题,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核和决定“三分离”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无错案发生;继续加大对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的治理力度,定期公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结果。
四、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功效
继续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通过信函、电话、亲属等多渠道加强与流出人口的联系,督促她们参加流入地的生殖健康检查,按时寄回检查证明,掌握其流动状态;对流出人员主动上门签订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政策咨询;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功效,准确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及时录入、更新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加强对流入人口的清理,及时录入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提交流入人口信息;加强对流入人口的服务,实行流入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不得违规向流入人口收取费用,及时向流入人口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出具检查证明,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的原则,做好便民维权工作。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及时公示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发放情况,公开再生育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以及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等办事程序。做到既让群众享受权利,也让群众知晓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途径,广泛宣传便民维权活动的重要目的和意义,积极稳妥推进和做好村级试点工作,选好选准试点村,在试点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在全镇推广,镇开设便民维权电话。
六、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办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加强联系,找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结合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任务与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结合性别比治理工作和关爱女孩行动,保护女孩的生存发展权,结合流动人口(农民工)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结合农村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试点工作,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帮助其子女就学、就读,帮助未成年人成才。
七、认真做好工作
(一)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
(二)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
(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和条列规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来访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关键词】单独二孩政策;Leslie模型人口趋势预测;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7-013-01
一、问题分析
以Leslie模型进行对人口结构的细节性预测,利用现有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未实行“单独二孩”政策下未来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老龄化水平的预测,通过调查数据计算“单独二孩”受益群体的数量比例及相应生育率的变化,从而得出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后未来人口的结构模拟预测。分析比对实行和未实行“单独二孩”政策两种情况下未来人口数量结构,对“单独二孩”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结合评估结果,评价现有的研究结论。
二、Leslie人口预测模型
(一)Leslie模型建立
出于母性繁殖的考量,为简化计算,Leslie模型在建模过程中只考虑女性的数量,总人口数量则通过一定的男女比例进行折算。年龄以周岁为基准,时间以年为单位,分为91个年龄组,以1岁为年龄间隔,由于90岁以上人口数量较少,对人口发展的影响不显著,故以90岁及以上人群为一组。
(二)Leslie模型求解
由于本模型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进行,初始时间则为2010年,以2010年的年龄别生育率、年龄别死亡率及性别比例代入预测公式进行人口预测,得到的人口数量预测。
从Leslie矩阵预测人口的方法中可以看出,该方法的基本构思是假定该国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在预测时期内不发生变化的,即Leslie矩阵没有对这两个变量的变异性进行考察。如果该国的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有一定的变化,而非出于一个稳定的情况,这种变化带来的误差将会随着预测中Leslie矩阵的幂运算不断变大。经多次重复性计算后,对生育率和死亡率进行平均统计,确定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均值分别为初始值的0.84与0.65,依此重新进行2010-2030年的人口预测。
三、模型分析
Leslie模型在预测人口总量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人口结构的发展趋势。模型构建原理:按性别分组,以女性某一初始时期的分年龄别人口数作为一个列向量,通过年龄别生育率、年龄别死亡率构建Leslie矩阵,左乘分年龄别人口数的列向量,得到新的列向量即为预测的女性人口,通过男女性别比例推算总人口规模。所以Leslie模型是以离散的人口相关自变量、性别分组及某一初始时期的人口发展数据为机理,能对未来一个或多个区域进行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的预测的综合模型。但是严格来讲,Leslie矩阵必须用生命表系统来构建,如果缺乏生命表系统,也可以根据相应的统计数据构造近似的矩阵模型。
由于我们可用的数据为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其中并没有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动态变化。我们所选用的模型需要对人口生育率变化有所体现,而Leslie矩阵中就涉及到生育率变量的因素。而如果人口在一段时间内平稳增长,使用时间序列方法能够很好地在短期内对人口变化的情况进行有效的预测,所以我组成员采用了时间序列分析把生育率进行优化。
而Leslie模型虽然对中长期的人口预测相对准确,且对生育率也进行了优化,然而以后的生育率变化是无法体现的。所以本组对基于年龄结构生育率处理有一定程度的误差,从而导致了Leslie模型的系统误差。
参考文献:
[1]韩晓庆.基于Leslie模型中国未来人口策略模拟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2]乔晓春.“单独二孩”政策目标人群及相关问题分析“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会带来什么?――2013年生育意愿调查数据中的一些发现[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4(1).
[3]张哲.“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5).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权保护;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70年代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国家从1980年开始对中国的计划生育一直以侵犯人权为由进行攻击。1990年以来美国政府每年的人权报告中,都把中国的计划生育作为侵犯人权的内容来进行批评。2006年1月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局第一次常会上,美国代表的发言再次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攻击并坚决反对联合国人口基金支持中国开展第六周期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①。事实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是必须实行的,并且该政策并非如美国所说,严重的侵犯人权,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正确看待该项政策。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初期,由于宣传方法不当、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各方面原因,的确存在着强制堕胎,不合理罚款等执法不当现象。八十年代后的一代自从一出生便为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耳濡目染:“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流出来,打出来,堕出来,就是不准生出来”、“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然而随着该政策的推行及逐步完善,计划生育的宣传逐渐文明化,种种侵犯人权的现象也得以杜绝,使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本质精神得以充分体现。
一、相关概念
1.关于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含义就可以阐释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权益。” 由此可见,计划生育并非一味的控制人口增长,它是一项针对中国目前的人口形势而实施的全方位的人口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以及相关人口问题的解决。
2.关于“人权”
现代国际上所说的人权通常可分为两大部分内容,一部分称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另一部分称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从另外一个角度,人权也可以分为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这两部分。这些权利主要体现在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及其他一系列有关人权的国际文书中,在各国国内,则体现在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国家法律中。集体人权(Collective Human Rights)主要指国家和民族在国际社会中所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国家主权、民族自决权,还有发展权、各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的充分主权。个人人权(Indi-vidual Human Rights)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两大部分。④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针对西方个别国家不顾中国的国情,侈谈人权问题,鲜明地指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讲,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③。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恰恰体现了维护我国人民整体生存权的精神。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维护人权的法律体现
我国计划生育法制体系由宪法、法律和众多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成,该体系的形成在法治层面为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首先,处于法律最高位阶的宪法对计划生育有两条规定,其一是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其二是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对此二条款正确含义的理解,成为理解我国计划生育法制的基础。这两条规定体现了我国对人口增长的宏观调控,强调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的适应性,注重整体生存权和生存空间的维护,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
2.与宪法的规定紧密相连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法制体系,这一体系以宪法规范为指导,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一、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优质服务,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全乡出生人口控制在180人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0%以上,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奖扶、特扶误差率为0,完成“三结合”帮扶户80户(其中市农业局10户)。
二、管理目标
(一)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本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计10分)。村(社区)两委会要经常研究、处理本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做好工作记录,年内不少于三次。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对不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不处理、不上报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不计分。
(二)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公示当年生育意愿对象(计10分)。人口计划每超1人或低1人扣0.5分,没有及时公示生育意愿的扣1分。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4‰以下(计10分)。人口自然增长率每超0.1‰扣0.2分。
(四)符合政策生育率90%以上(计10分)。符合政策生育率每低1%扣0.1分。
(五)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试点工作(计10分)。每月上报《村符合政策待孕夫妇月报表》,动员、宣传符合政策待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每低1%扣0.1分。宣传覆盖率95%,协助乡计生办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随访率100%。上报特别计划生育家庭再生育关怀对象误差率为0。参检率每低1%扣0.5分,宣传覆盖率每低5%扣0.5分,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率每低5%扣1分,特别计划生育再生育关怀对象每1例资格确认错误扣1分。
(六)搞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计5分)。村(社区)有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安排布置婚育新风进万家生育文化大院1个,社有计划生育中心户,使用好计划生育宣传品,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80%,未建生育文化大院的村扣3分,无计划生育宣传栏的村扣2分,中心户每缺一个扣0.5分,宣传品进村入户率每低10%扣1分。
(七)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领取人数的清理核定、上报工作,协助乡计生办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特别扶助工作(计5分)。清理独生子女父母人数误差1人扣0.5分,未按时公示的扣2分。没有准确提供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被调查对象的婚育情况的,每1例扣0.5分,按时对当年符合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进行公示,未按时公示的扣2分。
(八)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时报表、调整各项统计基础账册(计5分)。漏报、迟报合法生育一人扣1分,漏报、迟报违法生育一人扣2分,没有及时调整统计台帐的每项扣0.1分。
(九)坚持经常性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计10分)。年内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三次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工作,“三查”登记册规范,做好“三查”记录和报表,“三查”率98%以上,“三查”率每低5%扣1分。做好避孕药具的登记、发放和随访工作,对不开展“三查”或妇女主任不经常下社了解情况开展工作的村(社区)不计分。
(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减少育龄妇女非意愿妊娠的发生(计5分)。生育3个月内落实避孕措施90%,生育3个月内安环率50%,年度综合节育率92%。及时率、安环率、综合节育率每低5%的扣2分。
(十一)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计5分)。流动人口办证率90%,信息反馈率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办证率、信息反馈率每低10%的村扣2分,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一例扣0.5分。
(十二)开展诚信计生活动(计5分)。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成立诚信计生小组,建立诚信计生规章制度,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率98%以上。没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扣0.5分,未成立诚信计生小组的扣0.5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率每低10%扣0.5分。
(十三)开展0—6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计5分)。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参保率达95%,每低5%扣1分,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率80%,低1%扣0.1分。
(十四)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计5分)。通过群众讨论、村务公开的办法为市、乡帮扶部门准确提供帮扶对象,做好帮扶资料保存和帮扶对象公示,张贴新增户标识。提供帮扶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每户扣0.2分,没有经过群众讨论、公开的扣2分,帮扶资料、公示、标识不齐的每缺一户扣0.1分。
【关键词】新时期;计划生育;经费
一、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力保障凸现问题
新时期,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的规定,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大幅度增长。但是,各级财政逐年加大的投入并未能缓解计划生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远远无法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相适应,计划生育基础设施薄弱,设备不足,手段落后;乡村计划生育人员工资报酬不能足额落实,不少地方合并中心户长,由村民小组长兼任;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标准低,没有吸引力;不少乡镇计生办负债逐年加大等。
二、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存在问题
1.计划生育经费来源从原来的多渠道变为现在的单一渠道,实际用于计划生育工作资金总量没有增加。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等。原乡统筹按比例提取计生经费改为从中省财政转移支付中按比例定额列支,原乡统筹计生费减少,实际用于计划生育的部分低于以前;村提留计生费(据调查数目不小但未统计)和计生义务工取消;同时,“一法三规”实施后,取消了二胎生育调节费;社会抚养费全额上解财政。尽管各级财政逐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并逐年落实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实际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总量较之已往没有增加。
2.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必然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本加大。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的措施来开展,使得工作成本低,投入少。进入新时期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明确广大育龄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他们享受的权利,增加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建立利益导向制度等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等一系列工作项目和各项工作质量标准,扩大工作范围,取消了无法律依据的各项计划生育收费。
3.财政投入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来源的主渠道,投入的增长幅度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新时期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大幅度增长,还应考虑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内在因素:(1)计生事业人员工资性经费增幅远远大于财政投入的增幅因素。计划生育人员工资增幅最大,所占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比重最大。(2)物价因素。依照各省财政厅、省计生委、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1990年和2003年节育手术费标准,因物价上涨,提高幅度很大。同时,由于经费不足原因,在80年代就发放独生子女户保健补助费每户每月5元,2007年仅增加到10元;1990年给农村每户绝育的“双女户”办理500元的养老保险的标准至今也未提高,实质降低了标准。(3)虚报因素。近几年省市党委政府把各级落实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后,一些县乡财务报表的水分不可忽视。
三、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配套投入政策和措施。一是落实财政投入主渠道应承担的经费。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的总体水平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总体水平的规定,落实“三个确保”即确保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发放兑现,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落实。二是落实财政逐年增长的经费。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资金,主要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三是拓宽人口与计划生育资金的筹集渠道。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吸收社会资金,弥补法律法规取消的二胎生育调节费等计划生育收费,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健全奖励扶助项目和提有关优惠政策的标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2.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投入问题是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共同问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资金和物质保障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发生重大转变、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和国家颁布“一法三规”等重大变革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力保障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资金需求和各级财政投入情况的调查研究;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向和重点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当好参谋,积极争取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投入政策和措施。
参考文献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选拔聘用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是指经过县、乡两级计生部门聘用,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女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作风正派,模范地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威信;
4.了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一般知识;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选聘工作由县、乡两级共同负责。选聘时,由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政府统一选聘公告,公开选聘条件、方法、时间和程序,并负责报名登记和初审。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考试命题和考核标准。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人选,并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五)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聘任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核称职的可重新续聘,续聘年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辞职或被解聘后,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聘用其他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职责义务
(一)自觉学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教育和督促村(居)民计划生育,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
(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及时向乡镇计生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定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育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辞职或被解聘时,应当向接任的管理人员交清相关手续。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待遇报酬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6年报酬不少于2600元,此后逐年增加。也可根据行政村(社区)的规模和人口确定报酬。报酬由乡镇财政统一发放,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0元。
(二)实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报酬绩效制,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统一制定,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考核
(一)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辖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乡镇计生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评定。
(二)乡镇计生部门要经常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度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三)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表彰:
1.忠于职守,依法行政,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2.全面掌握全行政村(社区)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生殖健康情况,流动人口情况;
3.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及时,“四术”随访及时,避孕药具发放及时,宣传教育经常广泛),育龄群众满意;
4.各类计生台账及资料管理规范;
5.组织能力强,职能作用发挥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时表彰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
(四)对有以下行为或过失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应当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计划生育工作连续2年在本乡镇处于末位的;
2.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提供虚假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4.计划生育台账管理混乱的;
一.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的人口不断增长,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更加的严格。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随着新时期人们的观念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政策在国内取得了更好地效果,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仍十分的困难,没有取得太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及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落后,生育观念落后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村整体建设以及思想观念同城市相比较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然而,一般来说,越是贫困的地区就越会多生孩子。通过调查与研究发现。农村人口不断增多,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明显这与农村落后的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我国自古以来留下的封建传统“养儿防老”,这更是给农村多生孩子带来了充分的“理由”。在这种错误观念的指引下,许多农民都盼望着能够“生儿子”、多生儿子。这样就导致了农村的人口与性别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寸步难行。
(二).流动人口增加,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困难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大城市中的工作会比在农村更有“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整个城市中的人口数量不断上升。在农村中许多人都“进城打工”,导致了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这样整个人口的结构就变得十分的复杂,育龄妇女的流动性加大,这样给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这样的一个现实情况下,要想能够准确、真实的掌握大量的信息,对人口信息的核对加大了难度。许多的农村育龄妇女都为了随意的选择性别而进行流产。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合作的规范与要求,进行流产需要出具生育证明,但是医院却又没有办法提供流产的原因,这样更是增加了信息核对的难度,导致了无证流产的现象频频发生,十分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三).村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缺乏力度,相关部门缺少配合
从我国在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与宣传工作的现象分析来看,全国上下都以每个村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但是,由于不同的农村所处的地区不同,自然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就使得整个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开展十分的吃力,很难进一步落实。在许多的农村虽然有“村委会”带头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但是,他们都不在工作中“以身作则”,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直系亲属、子女、亲戚朋友等等在生育方面“开后门”,提供一些方面。同时,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相关部门更是没有积极的进行相互的配合,这样许多工作的开展都增加了难度,有些部门则相互推诿、互相推卸责任。这就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小问题在这互相推诿的过程中形成了严重的问题,使得整个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严重受阻,停滞不前。
二.如何加强我国农村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根据上面目前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几点问题,以及对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所以,下面就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的改进,从而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政策。
(一)优化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
在对于我国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方面,不仅仅需要制定最基本的宣传广告。还应该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以及文化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一个人口文化的宣传走廊。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一个图文并茂的“国策墙”,使得整个宣传工作更加生动,能够吸引人。此外,在一些交通的干线与主干道上,多建立一些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广告,以及国家如何大力倡导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新闻。通过在农村营造一个浓厚的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氛围,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建立起一个计划生育的宣传“风景区”。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还可以借助一些互联网络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加以宣传。全面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农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可以适当的开展一些网上资讯平台以及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从而能够加强我国的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二)营造气氛,使得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深入人心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际宣传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的更新宣传的内容,应该将整个政策的宣传版面做的更加新颖,使得广大群众能够更方面的进行浏览与观看。应该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与教育工作。要打破传统的消极观念,以丰富知识的形式在农村开展一些趣味的活动,不断地对农民进行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从而能最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例如:可以开展电影下乡、戏剧下乡的活动等等。在组织与培训的过程中采用互动的形式,让农民能够主动参与到整个宣传工作中来。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其中,使得整个计划生育政策能够深入民心。给予农民一些必要的帮助,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全程的跟踪与提供服务,从而能够用真心拉近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三)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我们送走忙忙碌碌的年,迎来了充满希望的年,在新的一年里如何继续将计生工作在高坪乡开展得有滋有味,使之更加出色,是需要我们深究的。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落实“大人口”发展战略,深化改革,推进统筹,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提升人口服务水平,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年人口计划生育要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紧扣“控制人口数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中心任务,围绕一条主线,夯实基础,做好九项工作,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出生率控制在0.1以内,出生性别比控制在以下,政策生育率达以上,出生一级缺陷覆盖率以上,村民自治率达,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全面完善PIS系统的录入,逻辑错误不得大于5%,做好基础台帐工作,征收社会抚养费20万以上,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8例。
我们乡年计生工作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加强综合改革,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成立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情况通报、定点调研、联络员等制度,切实加大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力度。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完善考核指标,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计划生育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审批流程和应用,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及行政案件办理电子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网络
加强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与公安、民政、教育、统计、人力社保等部门交换提供人口信息的制度。完善全乡总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逐步建设开发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完善计划生育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审批流程和应用,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及行政案件办理电子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办公能力
我乡计生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及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要精心组织计生工作人员和全乡5个村的村居领导及计生专干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以提高自身素质,加大业务知识技术培训工作力度,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为全镇的计生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积极发展群众,开展好宣传活动
年,利用各种会议、村级广播站,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专门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使全乡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知道了计划生育工作不是放宽了,而是更加法制了。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工作
我们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的政策,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免费技术服务,符合政策生率80%以上,使全乡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0%以上,综合节育率达到80%以上;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领取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卡;认真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做好科技、药具的发放和报告工作,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得到更进一步的加强,全年认真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三查”工作4次以上。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做好外流育龄妇女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由于我乡外出务工人员多,特别是育龄妇女外出务工人数较大,一方面为我乡的经济建设取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边给我乡计生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新问题,管理特别难。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建卡和数据录入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方便广大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每个外出育龄妇女都发放宣传资料,要求积极配合现居住地计生工作,并将自己的计生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回来,并做好流动人口的资料管理工作,对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清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七、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要求,全面开展对我乡的计划生育家庭户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有一户、摸一户,做好调查工作,全面上报不留死角。在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户的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员的调查核对工作,做到有一户上报一户,发放奖励金一户。
八、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搞好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在全乡农村全面开展的载体,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了计划生育和科技兴农主要内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科技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协助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完成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建设。做好“争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的各项目标任务。
九、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二、制定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多年来,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是我区计划生育管理的“死角”。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胡念芳副区长亲自协调,与高新区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管理高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计划指标任务。
(二)设立高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5名,工作人员待遇及其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拨款15万元由外海街道办事处包干。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高新区人口计生办人员和业务由外海街道人口计生办管理,高新区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外海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高新区内各厂企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各厂企指定1名计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狠抓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促“两无”活动出成效开展“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即“双无”活动)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双无”活动目的是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无政策外生育是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最根本的体现,只有按政策生育才能稳定低生育水平。因此,我们狠抓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促“双无”活动出成效。
(三)加强“两个规范”业务,促经常性工作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我局不定期、有重点地检查了5个街道和26个村(居)“两个规范”业务,促使街道和村(居)两级计生政务公开栏和计生宣传“三栏”的内容格式,计生“三会”制度,“一校两室”管理学习制度,计生卡表册和档案管理等业务不断规范、完善,提高了街道和村(居)计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了全区计生水平工作趋于平衡并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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