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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合作社 商业银行 监管质量 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纵观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其监督管理存在的严重缺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倍受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等全方位的突飞猛进,农村经济也蓬勃发展,相伴而来的就是农村社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为合作金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商业金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存,因此我们不得不分别分析两种性质定位下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体系,尤其是在监管模式未考虑这种并存性质监管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调整现行监管模式的改革方案。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商银行监管模式的现状
(一)监管体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2004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制定了《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相关机构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的职责。 各相关机构在监管中要做到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其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准备金、特种贷款、债券市场、外汇管理等业务进行监督,保证其合法经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着重监督农信社机构设置、业务经营、法人治理、风险预防等方面。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具体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比如说监督农信社业务范围、财产清算、分配执行等。由于国务院将信用社的管理下放到政府,因此,政府对信用社的管理与风险处置的监管是全面的,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信用社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督促、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评估、对信用社违法行为的监督等。
银监会在2003年9月颁布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银监会内部设立了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的合作金融监管部,并颁布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可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采用的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监管规则。 这是银监会为了更好的贯彻“三农”精神,进一步强化了普惠金融理念,因此对农村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的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具体而言,银监会负责银行业的监管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的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为银行体系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并进而维护整个国家金融业体系的稳定。银监会不仅增强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有助于中央银行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职能上。因此,银监会除了对农商银行进行监管以外,还要加强同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保监会等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二)监管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及退出监管,农村金融市场是否稳健运行直接关乎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可以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第二,谨慎性监管,主要是指对资本充足度、资产流动性、贷款集中度等的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必须要有足额甚至大量的资本,除了抵御风险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吸引投资及扩大业务。第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管,一方面由股东、债权人和存款持有者对市场进行监督,银行对资产流动性进行监管,维持一定的存贷款比率。另一方面在发生金融风险时,银监会及相关机构协助省级人民政府处置,保护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农民的利益。第四,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管,主要是监管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对监管其履行职责并作出评价。
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等内容。要合理设置股权结构,通过高层的决策与考察,合理吸收优质涉农企业入股,股东要对其进行监督。建立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对其进行监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仅要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机制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市场准入、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等进行监督并进行评价。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现行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职责分工不明制约了银监会监管效能的发挥
目前,对中国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采取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并行的监管模式,行政监管主要指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把管理权力部分分给省级政府,使其具有了监管的职责;行业监管主要由银监会及其各地的银监局负责。虽然监管职权的下放在某些方面发挥了行政与行业在监管上携手的优势,但是存在的问题还是非常普遍。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因为在职责分工上不够具体明确、有加之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信息共享的宽度和深度极小等问题,使得在某些方面银监会和省级政府都有管理的职责,而在另一些方面二者却都无监管的义务,这造成了要么争抢监管、要么互相扯皮的不良后果,也严重影响到监管作用的发挥。
银监会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主体,其监管因忽视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特点而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在对其采取何种监管标准这一问题上,我国又选择依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进行监管。但是,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因为其性质上存在的差异导致其在产权制度、经营区域、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诸多不同,而且农村信用社也存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级联社、县统一法人社和两级法人社的多元化模式。如果都按照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则难以达到应有的监管效果。同时,银监会还缺乏与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金融监管水平相匹配的足够的监管人员和监管手段。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是我国目前在农村信用社O管上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其中临时性的现场监管较多,因为其在成程序方面不符合程序正当性,在收集信息方面缺乏深层次的数据对比分析,致使其在监管的次数上和深度上非常有限,监管工作很难有效完成。此外,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多、机构相对分散等原因,使得监管机构没有能力配备足够的人员于每一个具体的监管对象,全面监管往往名存实亡。外加很多监管人员在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达不到监管者应该具备的能力要求,导致其监管水平比较低下,监管效果难如人意。
(二)行业自律监督机制缺失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农村信用社的行业内部自律监督机制。2005 年 12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行业协会而成立,依照《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可知,现在此协会以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沟通协调为主要职责,并不包括监管的内容。另一方面,行业协会没有具体的类型,其数量更是少之又少、近乎空白,这使得各种不同分工的协会组织的成立无法建立在农村信用社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同时,由于没有认识到行业协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性,故在对其成立、运行的政策和措施上坚持消极态度。这些原因都使得协会组织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使协会组织在监管上补充银监会难以触及的真空地带的成立目的化为泡影,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监管漏洞有所扩大。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的设计思路
一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直接关系着这个国家农村经济发展,故而各国均不遗余力地设计适合自己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我们应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模式进行建设性地设计。
(一)借鉴国外实行混合监管模式
德国采取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组织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政府监管机构包括联邦金融监察局、中央银行和审计协会三个;美商储蓄互助相互保险集团和美国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为美国的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保驾护航,防范因为一切原因所带来的农村经济波动。总体来看,各国在本国农村信用社监管体系的设计上都坚持外部监管、内部自我监督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监管存在严重缺位以及农村信用社相关机构还没有被纳入监管体系的问题,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即形成以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为主、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和社会监督为辅的外部监管体系,同时设计类似于公司监事会的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部门进行内部监管。
(二)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
针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分布上极其分散、经营状况参差不齐等现状,要设计出一套既能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推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且具有国际发展水平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体系,其难度可想而知。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作为农村信用社监管的主体力量,对其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乎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就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的监督职能发挥,应该以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制定有差别的监管标准和方法,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大数据模型,在分析利率敏感度和风险程度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预警机制,同时结合专项稽核等传统手段,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实施类型化的全方位监管。 为加强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还可以通过从立法上量化与金融监管有关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方式, 同时整合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在规范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建立监管统计系统,以实现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实时管控。
(三)重行业自律监管
在某一个行业内成立以自我约束为目的的协会组织,其本身就有对此行业内的协会成员进行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的作用。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行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及准则,并以此来规范各会员单位的内部控制行为,从而促成业内的沟通合作,协调同业内的想到救助,同时配合银监会的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在德国,行业协会可以成立专门的审计协会,审计协会通过对基层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经常性审计,向银监会提供更为真实和及时的行业信息。这样,审计协会和银监会通过分工与合作,共同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的活动。
(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农民认股成立。因为农信社本身就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因农民社员本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外加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涉及的都是专业的经济行为,因此要实现社会中介机构、农民社员、新闻媒体等社会主体的社会监管,就要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就是要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农民社员和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约束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行为。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应该在适应我国国情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信社监管经验,形成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并行的监管模式。同时,在监管模式的应用上我们还应该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模式的方案设计
农村商业银行担当着农信社转型为现代公司的重要角色,对其改革和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管必然是题中之意。但是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性质、功能、作用、价值等各方面都有所区别,对其的监管模式也应有所不同。
(一)纳入法人治理结构,走民主化监管道路
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其需求的变化而选择以农村商业银行的形式向现代公司转型,我们理应看到在此形式之下更多的是要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要求适时地纳入现代公司制度的具体内容,使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商业银行在治理上必不可少的,即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通过设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调整银行的所有者、管理层、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其健康发展。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所有者是谁、谁说的话算数的问题,即采取措施对产权加以明晰,使股东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其次,农村商业银行的所有内置机构都要依照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进行人事任用、变更,省联社在不干涉其日常事务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监管。再次,要广招金融相关的人才,推动农村商业银行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努力发挥监事会作用,提高内部监管质量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三大机构之一,担负着监督公司运行中机构和人员的履职行为之重责,监事由股东会和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监事会与其他机构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互相制衡。在现实中,虽然监事会的作用发挥有限,但可以通过措施的改进,释放其有效监督的功能。首先,要完善农商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以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要代表股东并行使其应有的监督职能,绝对不能成为董事会的工具或附庸,更不能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摆设。其次,要通过立法明确监事会及其监事的责任。因监事监督管理过失给农商银行或股东造成损失,应明确规定由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只有责、权、利的匹配才能增强监事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才能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质量。
(三)引进战略投资者,创新股份代持机构
从公司类型来看,农村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设立时的发起人人数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规范这一设立条件。一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实现。即通过溢价购买自愿放弃股东地位投资者的股权,既可以达到公司法要求的发起人人数的要求,还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和科学的管理。二是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依据公司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时的发起人须控制在 200 人以内。建h银行业监管部门创新相关条款,设计发起设立股份的代持机构,依法规范农村商业银行有关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取得条件,以应对农村商业银行募集设立时的人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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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实践: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模式分析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般分为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三种基本类型。近年来,南平市大力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截至2009年末,南平市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1433家。调研发现,目前南平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融资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筹集保金,成员分贷。即“合作经济组织+担保基金+银行信贷+组织成员”,农户为承贷主体,组织成员缴纳联保基金,以经济组织名义向银行提供担保,典型代表如建瓯市徐墩镇富头果蔬专业合作社、顺昌县洋墩乡吉祥柑桔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浦城县富岭镇食用菌协会。例如,建瓯市徐墩镇富头果蔬专业合作社和东峰镇坤口村蔬菜合作社与建瓯市农行合作,由专业合作社在农行开立专户并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为专业合作社社员办理小额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建瓯农行核准的担保额度为富头果蔬合作社600万元、坤口蔬菜合作社500万元,已累计为129户社员发放贷款337万元。
该模式中,组织成员自愿缴纳贷款担保金,作为对联保体贷款的风险补充。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贷款担保金为基数,按一定的放大比例向社员授信。社员在授信额度和期间内,可根据需要随时借贷。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担保中介,在社员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负责偿还银行资金,在贷款资金上实行总额管理,专款专用。
此模式以组织成员缴纳的联保基金提供贷款联保,省去了专业担保下的资产评估费、认定费和其他繁杂支出,减少了贷款审批环节,是实践中最常被采用的形式。但此模式下的融资额度受到担保基金数额的限制,且要求合作经济组织对社员有较强约束力和社员间信息沟通顺畅。
成员联保,银行分贷。即“合作经济组织+农户联保+银行信贷+组织成员”,农户为承贷主体,组织成员成立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成员联保形式向银行融资,典型代表如松溪县郑墩镇制刷协会、松溪县茶坪乡茶叶协会。例如,针对松溪县郑墩镇制刷业发展实际,松溪农村信用联社制定了扶持当地制刷业发展的“行业协会+农户联保”的信贷支持方案,即由郑墩镇的制刷企业联合成立行业协会,在协会成员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信用社给予联保成员每户10万〜20万元的资金支持,而不需要提供资产等抵押。2009年,信用社为郑墩镇6户制刷企业共发放贷款60万元。
该模式主要以行业协会成员联保形式提供资金担保,同时由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在农户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由协会全体成员连带偿还,可有效提高农信社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和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此模式要求协会成员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防止因单一成员的资金风险影响到对协会全体成员的授信。
组织募股,成员互助。即“合作经济组织+入股资金+组织成员”,入股社员(即组织成员)为资金需求主体,合作经济组织集合组织成员入股,并根据一定条件提供资金给组织成员有偿使用,典型代表如政和县星宝锥栗专业合作社、建瓯市东坤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和建安果蔬专业合作社。例如,政和县星宝锥栗专业合作社按每股1000元由社员入股(多入份额不限),资金统一存放于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专户,为组织成员(主要是锥农和锥栗流通户)有偿(一般月息10‰)提供资金服务。
该模式中,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农户的入股金额和资信状况对其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入股金额的5倍以内,一次不超过5000元)。利息收入中,小部分作为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和相关费用,大部分按社员入股比例分红。
该模式下,合作社对入股社员的情况较为熟悉,农户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只需签订借款合同,方便快捷,但出于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农户获得的授信额度较小,只能解决小规模生产问题。该模式要求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如理事长)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组织筹资,成员使用。即“合作经济组织+帮扶基金+组织成员”,组织成员为资金使用主体,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供给组织成员有偿使用,以延平区西芹村成立的合作社为典型代表。西芹村在2003年8月利用村财积累资金成立合作社,按每万元每月收取50元资金占用费的标准出借资金;村民发展项目缺少周转资金的,都可向村里申请,在调查核实并由另一农户担保后即可向村合作社最多借款1万元;在利息计算上,第一个月利率为5‰,续借月息10‰,超期未还按10‰计算,一年后再借贷时恢复为5‰。西芹村创立的这种帮扶借款基金制度在福建省尚属首例。
该模式中,村合作社坚持在村民年终分红收入的范围内发放贷款,对农户未归还的借款,在其年终分红收入中抵扣,从而有效控制了风险。该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借款难、增收难的问题,但出于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农户获得的授信额度较小,只能解决小规模生产问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评析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在农村形成了包含农户在内的稳定的利益、风险和信用共同体,在农村的融资体系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以下四方面的重要功能。
集聚农村闲散资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既让合作成员的闲散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又方便了农民借款,如前文提到的建瓯富头果蔬专业合作社。一方面,该社通过提供股金存放和借款服务,满足成员的存、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利用入股的资金进行市场、仓储等项目投资,放大了资金的集聚效应,扩大了当地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农户收入得到显著提高。
构筑农村担保平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生产、购销和信用为纽带将众多农户联结在一起,以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把分散的借款人聚集起来,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稳定的联保结合体,改变了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面对分散、独立和小规模的个体农户时融资模式的缺陷,为解决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降低成员信用风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最基本的特点在于组织成员间在地缘、业缘和血缘上的多种联系,以及合作组织对农户的品质、声望、信用记录和发展前景等方面情况的有效掌握。合作经济组织对申请者的信用谨慎筛查,果断清除恶意逃债的成员,通过信用筛选形成 “信任群体”,辅之以严格的事先(事后)过滤、筛选和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成员的风险水平处于透明状态,减少了信息不对称,进而在整体上降低了信贷资产及其担保的风险,也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支持意愿。
发挥组织规模效应。农户经济的分散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其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和高风险的特点,难以达到规模效应。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担保,合作成员作为一个群体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个体农户发展生产中由于抵押、担保不足而出现的资金困难。对于金融机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相互监督机制、社员间的联保和股金代偿制度,不仅有效减少了金融机构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节省了大量的调查费用、信息处理费用和贷款管理费用;对于融资困难的单一农户,通过将其个体信用转化为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信用,成员的信用水平和融资能力迅速提高,从而易于获得更多的低成本贷款。
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中存在的难点
自身管理不够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户自发组建的互经济组织,“小、弱、散”的特点明显,相当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没有章程及相关制度,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上随意性较大;社员加入或退出的手续过简,有些仅靠一本花名册作为成员入社的凭证;财务核算单一、不透明,决策和管理缺乏有效监督。这种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完善和盈利能力无法分析的状况,与“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还能力”的银行贷款标准相差甚远,且难以进行类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需开展的信用评级、授信、贷后管理和风险分类等工作。目前,南平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
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提供部分资金融通服务,但其性质不同于商业银行,因此不能吸收社会存款。从理论上讲,其资金来源包括组织成员缴纳的互助金、政府注入的财政资金、银行或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资助四部分,但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互助金和政府的扶持资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资助几乎为零,从银行或信用社取得贷款也较小,资金来源渠道明显狭窄,难以充分满足社员对资金的需要。由于资金规模小,且周转相对困难,放贷的规模和服务的农户数量严重受限,“救急”、“救难”的作用大打折扣。
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发生风险概率较大。许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关系共同体,产业结构相同,经营风险相对集中,无法有效分散相关系数较高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例如,养猪专业合作社中的组织成员都是养猪的农户,如果遇到疫情,组织内的所有农户都将受损,导致农户之间的联保或经济合作组织的担保不但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反而可能产生整个产业链上的关联主体都无力还贷的局面。同时,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缺乏有效、多样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导致其发展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
政府支持机制不健全。目前发展较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都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扶持特别是财政资金的支持,但在实践中,财政扶持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扶持的随意性较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试点阶段,政府为引导其发展,虽然对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资金补助,但并未形成规范性的补贴制度,表现在补贴金额、时间和补贴资金的具体用途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二是政府扶持资金多为一次性补助,缺乏相应的增长机制;三是政府扶持资金投入方式单一,主要是对互助金的直接补助,缺乏对类似贷款贴息等方式的使用,无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
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的建议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政府应对进入农业领域并适合农民需要的金融组织特别是合作性金融组织给予扶持。第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强其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和合作社社员的宣传、讲解,提高其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提高农民的参与水平。第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结合国外经验与当地实际,采取多种资金投入方式。可由政府财政按互助金总额的一定比例配套资金入股,并随互助金总额变动而调整,扶持、壮大合作经济组织,或根据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在设立初期给予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转。第三,注重财政贴息手段的使用。由于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偏低,难以对互助资金形成有吸引力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息差补贴符合现阶段农村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心理特征,可以吸引更多社员的加入。同时,也应通过财政贴息手段,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向银行或信用社融资。第四,政府出资组建农业担保公司或风险补偿基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积极推广农业保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充实合作经济组织互助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第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互助资金的供求联动机制,适度提高贷款上限规模。资金互助应该在成员的借款数额和缴纳互助资金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对应关系,或者说建立一种随着成员资金需求的增加而互助金自动扩张的机制,同时提高对成员出借资金的上限,进而吸引更多资金,充实资金来源。第二,设置多种形式的互助金。由于经济状况、收入水平和资金需求的不同,社员对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期望和想法各不相同,应设立在权利、义务、借贷利率和分配收益等方面有所区别的多种形式的互助金,满足成员的不同需求,并吸引更多的成员和资金。第三,实行短期借款免息制度。对于时间较短的贷款,如果能按期还款,则实行免息,这不仅可以充分体现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互助宗旨,而且可以加速互助资金周转,增加单位时间内的可用资金。
关键词:农民 合作组织 经济转型
随着我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要不断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中相关政策以及方案实现创新,农民对土地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能够促进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提高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实现经济转型发展能够为我国经济基础以及物质基础发展提供较大的便利条件。
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形成的制度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主要是改变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传统的经营体制。在分散小农体制下,不仅要使农民对农业中存在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支配,还要提高农民对生产要素的积极投入。但在小农体制发展下,我国农民组织程度不断降低,不仅农业生产以及其中的相关要素配置规模呈现下降趋势,农村经济与城市相比也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农村治理结构的分散现象,导致农民组织形式以及农村的经营方式都需要改变。针对该条件,对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优势与劣势进行阐述,并在新时期改革发展下,利用新方法对其优化,不仅促进了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形成,也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发展。
(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制度的优点与缺点
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积极建设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改善我国传统的农村经济运行模式,还能我国的经营体制进行积极改进,并通过分散的小农体制,使我国农民获得农业生产中的一些使用权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提高农民对生产要素的积极投入。但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大劣势,随着小农体制的不断改革,农民形成的组织化也不断降低,从而使农业生产要素以及其中经济规模发展不断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经济产量不仅出现逐年降低的现象,还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进步。而且,还加大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差异,特别是农村治理结构出现严重的不协调现象。所以,针对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优势与劣势的阐述可以发现,我国目前的农村合作组织以及经营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改革方法
在目前发展形式下,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本文中需要利用相关措施有效改革。首先,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与建设中, 要解决小农户在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并在自身形成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在这种执行条件下,不仅增强了农村的生产能力,还使自身在发展下形成较高的自我保护能力,以保证自身能力得到积极提高,从而降低其中存在的风险。然后,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中,还要提高农民的边际收入。因为在现有的农业发展中,其中的边际效应以及农产品不断减少。其次,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中,还要提高农村合作组织的核心价值,其中,不仅要提高农村的生产规模,还要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再次,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中,还要使农业在生产中形成有效的发展环境,并使农民能够适合当前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后,要促进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更要促进农村生产的整合效应与流动效应,以使农村生产要素得到积极提升。
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经济转型的要素
(一)新型与旧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比较
近几年,我国农村在发展中,特别是土地制度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因为我国经济组织已经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激烈的市场格局变化形成了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根据产权以及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进行分析,农村合作组织存在较大差异。如:在启动结构以及产权结构上进行分析,通过政策启动,在合作社与发展趋势上存在较大差异。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中,农民所有权以及与其形成的关系是一种合作。但实际上,其中的权利并没有改变,一些土地被纳入到合作社中去,土地所有权还是一种合作关系。所以,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并没有改变农村的产权制度,而是改变了最基本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土地的产权分属问题。如今,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实施与农业转型发展存在一些相同,它不仅促进了组织的多元化参与,还为农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制约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因素
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不断发展过程中,要思考在发展中存在的阻碍要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由农民参与的新型合作社比例还比较低,在农村合作组织进行土地调查期间,虽然在表面上是农民进行登记申请形成的合作组织,但实际上,一些在背后形成的大多都是一些企业、供销社等。导致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农民中登记创建的农村合作组织并没有形成具有自己特点的企业,从而使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出现严重的解散现象。在现如今市场激烈竞争下,要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建设,不仅要维持自身的生产能力,还要提升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三、结束语
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中,相关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解决,这样才能使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符合当前市场中的竞争趋势。
参考文献:
[1]安鑫.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经济转型[N].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5):19-20
[2]迟明婉,盛尚华.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经济转型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6(7):2
[关键词] 农村流通现代化 农村合作组织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流通现代化”,是指流通创新,它是凭借先进理念、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传统流通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以便提高流通效率。农村流通创新,必须重视农户利益,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现代化的农村流通需要支撑农业生产运行的组织载体的参与,现有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滞后是目前我国农村流通现代化迟滞的重要原因。
一、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偏低是制约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主要障碍
在农村经济改革初期,的实施使农户成为经营决策的主体,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生产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背景下,农户分散经营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如,农户主体分散,经济实力薄弱,难以抵御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较低,农户经济利益受损。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的组织形式,不论是制度创新能力还是技术创新能力都相对较弱。国内外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大市场是有效解决农业流通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制度安排。然而,就全国范围看来,农户在流通中建立的合作组织覆盖面总体偏小。按照农业部估算,全国农村流通专业合作组织不到20万个,带动农户4000多万,不到全国农户的30%。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04年10月底,全省农户合作社组织共3356个,入会农户123万户,辐射带动农户351万户,也不过占全省总农户的25%。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提高农户收入。要增加农户收入,必须改变农户在流通领域利益分配格局中地位较低的现状,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协调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促进农户增收的突破口。
二、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分析
1.表层原因:农村合作组织较少,形式单一。目前的农村合作组织较少,灵活性不高,形式简单,难以满足我国农村流通多样化的需要,大多数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仍然主要依赖家庭成员的劳动来完成,造成农户家庭劳动力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户兼业化,亦农亦工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很多农户对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够的同时,现有的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合作组织也比较少。
2.静态制度原因:现有农村合作组织自身的制度性缺陷严重阻碍其成长。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下,小规模农户经济与大规模工业经济共存。农户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对市场资源、信息的掌握相对有限使其很难从弱势困境中解脱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体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以组织的形式来反应农户的意愿能更有效的维护农户自身利益;其次,农村合作组织的存在与发展节约了市场交易费用。农户商品交易量小,交易主体相对分散,总体上看农户的交易次数多,较多的交易次数必然意味着较高的交易费用(如信息搜集、谈判、监督等费用)。诺斯指出,如果一种制度安排还存在潜在利润的话,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安排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处于非均衡状态。由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就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来获得。
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存在以下制度性缺陷:第一,外部的制度缺陷。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获得的信息量越多,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越有成效,即合作组织的健康发育依赖于人们对相关信息的积累。但目前许多人还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它是农户自发成立的民间松散型团体,或者是供销社的翻版等。第二,内部的制度缺陷。主要是产权的不明晰和内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很多合作组织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界定,缺乏法律保护,并且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通过政府农技推广等有关部门、传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以及农村能人大户等牵头成立,农户在其中仅仅是业务的被动参加者,它使得农户在合作社中的所有者地位被弱化。另一方面,农村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等不够完善,使得在多数情况下,组织的实际运行与之相背离。由于存在众多制度性缺陷,农村合作组织在发展道路上显得举步维艰。
3.动态制度性原因:制度变迁成本与路径依赖阻碍了农村流通现代化。经济学认为理性的经济人会自动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如果制度安排的初始环境发生了变化,或者人们发现了更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又会出现新一轮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从而使新的制度安排从旧的制度安排中脱颖而出,这就是制度变迁。诺斯指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即存在路径依赖。
农产品流通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一漫长的制度变迁过程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初始的制度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其次,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在现存制度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哪怕新的制度比现有制度更有效率。路径依赖阻碍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就需要大量的农村合作组织担当起媒介的角色,需要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搭起一座信息桥梁。
建立新的合作组织必须衡量制度创新成本的大小。这个成本包括组织实施新制度的费用以及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如联结分散农户组成合作组织的组织成本、组织运行的成本、与旧体制的摩擦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等。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及推广新制度的成本成为提高农户合作化程度必要条件之一。
三、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组织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是范围更大、竞争更强的国际市场。与小规模农户经营形成反差的是,竞争对手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大农场主及其组成的合作社联盟、跨国公司,甚至是由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国际性垄断集团。国际市场上农业的竞争力不仅来自资源的比较优势,更主要的是来自于农业经营组织的组织优势,来自于农业经营主体对各种资源的有效的利用。农业生产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直接影响着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一样,都是决定农业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所以,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以合作组织主体的集体身份进入国际市场,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组织的出现反映了制度母体所提供的激励,合作组织的稀缺是制度约束的结果。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户专业合作社法》。此法的颁布,从法律上定义了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内部结构和组织行为,指引其弥补内部制度性缺陷,将对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使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有法可依。该法的颁布,使农户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得以明确,从而更好的维护了农户利益。同时,使农户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得到了有效认可。还规定了内部经营制度和相关章程,使之在法律的监督下规范化运作。
其次,通过各项政策给予农户合作组织扶持和引导。第一,产业政策倾斜。政府给予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第二,财政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第三,金融支持。国家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户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第四,税收优惠。农户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等。
四、配套措施
现阶段我国农户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时期,仍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必须进一步降低农户参与组织化过程中的制度变迁成本。
1.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户参与合作组织创造条件。目前生产队这个进行基本核算的集体经济单位事实上已不存在,行政村、村委会成了集体土地的发包者,实际行使土地集体所有的产权。不论合作组织经济实力多么强大,农户经营的独立性都不能削弱。农户土地经营产权不明晰抑制农户合作的欲望,农户大多不愿意参与合作组织。建立农户土地经营权的长期保障体制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将得到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未来农户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2.推进供销社的改革,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我国发展合作经济的最大制度资源,就是现有的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社应该主动改革,在有能力的前提下直接组织农户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与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参与农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信息桥梁作用。
3.继续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同时,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功能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等方式,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可以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引导合作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强强联合,形成合作组织联盟,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何国平:走向市场: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组织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建设也成为了我国国民建设的重点。我国国民经济特有的发展方式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协调,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国民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成熟之后出现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问题的日益普遍化,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建设力度,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科学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必要措施。本文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的现状,提出更好的发展对策。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组织,形成一个有组织、有规划的集体,能够以更好的竞争力进行农业市场竞争,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案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能够以农民利益为基本的建设目标,将每家每户的力量集合起来,以更强的实力去面对多变的高风险市场。另一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农业生产,必须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对农民进行培训,这一过程中必然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农民对整个农业市场的把握,在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的时候能够更好的集思广益,利用最有效的市场条件进行自我能力的培养,更好的进行市场竞争。当然,有组织的集体环境能够便于制定更为符合实际发展环境的规章制度,将合作社更为规范化,也能够更好的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便于国家机关与农民的交流,能够更好的将国家的资源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途径,将国家对农村扶持的资金、政策的资源更好的下达到农村,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也能够提高农村事务处理效率,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2 温宿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整体发展水平不足,农民的集体组织意识,在运行发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对相关政策的执行能力略有不足等等。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温宿县也有所体现。
目前温宿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财务人员在财务问题上的处理存在问题,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我县目前对合作社财务会计的审核与管理有待加强。例外,目前还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合作社内部成员缺乏足够的纳税意识,不能够从根本上领悟相关的财务政策制度的内涵,也导致部分很大一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能够利用政策以及资源进行科学的经营,不能够提高农民收益。2010年至2014年,我县新办农业企业286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4户新成立,占新成立农业户数61%。然而由于合作社内部农民的经营意识淡薄且缺少足够的财务知识,导致我县的经济收入一直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3 全面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全面发展、规范、健全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全面促进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目前我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更好、更快、更稳定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3.1 坚持各项原则
任何工作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也不例外。在全面发展建设我县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首选需要坚持的一项原则是必须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要时刻以农民的实际利益为根本点开展工作。相关部门以及领导阶层在进行政策的下放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提高农民群体的参与性,要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其次,要确立最合适的发展方式,要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过于激进或者过于保守不前都是不可取的发展思维,对于外国或是其他县市的优秀案例,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够不按实际情况就生搬硬套。第三,必须发展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在发展生产技术的前提下以农民的利益为目标进行符合我县实际生产发展的生产模式。
3.2 讲究递进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层次性发展,首先,需要加强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正确、科学的引导,需要走完善的法律途径,进行注册登记,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加强对相关的专家学者对农民以及相关领导层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的技术把握,当然,树立科学、有条理的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是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条件。其次,对于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我县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的政策扶持,投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发展已初具雏形的合作社,使我县合作社的整体水平趋于成熟。最后,针对我县龙头企业或是生产经营大户,鼓励其与农民进行合作,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政策优惠和已经拥有的资金、能源等各项资源,将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3.3 协调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任何工作的进行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的进行。首先,农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农产品协会的支持,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因此发展过程中必须相互协调,以内部农民的自身意愿为原则,进行最有利的组合,农产品协会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农产品的流动过程中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对于规划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农业市场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良好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需要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在农产品协会的有效配合下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再者,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对于更好的发挥协会的管理、协调作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产品协会必须协调内部管理,在扩大协会管理权利的同时,将这些权利更好的应用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势的存在是全面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经济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本县在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必须坚持各项原则,讲究有层次的递进发展,在各项工作的协调中稳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合社 财务监控 持续发展
农合社的发展受到了财务管理不够完善的制约,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要模仿企业发展的形式,加强农合社内外监控,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内外监控体系的构建方式,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农民合作社内外监控体系的构建
(一)内部监控体系的构建
1、设立财务管理机构
农合社内部要设立完备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些农合社建立之初财务系统设置不够全面,只有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这样的设置是不合理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除了要有会计、出纳的岗位职务之外,还要设立保管岗位,而且三项岗位职务不可以兼职,要确保互相牵制。有些农合社在建立初期,规模特别小,很多业务内容也没有有效地开展起来,这时候也可以聘请外部代账机构代为理财管理,切记不可因为规模小就设立单人岗位。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是农合社财务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农合社组织者重视财务管理的意识体系,只有重视财务管理和监控才能确保农合社的可持续发展。
2、健全财务内控制度
农合社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须完善,首先,要规范会计行为。制定柜员分工一览表,使每位会计出纳人员在较短时间完成从复核制向柜员制角色的转换,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按规章程序办理每项业务。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坚持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其次,要加强财务经济活动各项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内容。农合社的经济活动包括销售、采购等内容,对于这些经济活动都要制定量化具体指标,财务工作人员要根据量化的指标来进行工作,检查采购的项目和款项,特别是要根据量化指标对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进行控制。另外,要设立财务预算机制。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3、增强民主理财意识
制度与组织机构建立之后,农合社的财务监管体系的构建要重视对全面民主理财意识的提升。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农合社的管理组织机构要定期对农合社的管理人员进行民主理财意识的宣传,宣传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民主管理意识,为深化财务公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其次,农合社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选举成立,其职责内容包括:代表村民对村中重大经济业务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比如:农村集体基建工程建设,理财小组必须遵守事前的立项决策监督,事中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验收监督,事后的决策支出审查监督。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同时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
(二)外部监控体系的构建
1、农经部门指导
农经部门负责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工作。而针对具体的财务指导管理多数是针对村级组织进行的,对于农合社这样的新型组织要加强财务监控指导:首先,要督促农合社尽快完成财务活动,包括会计活动、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监督体制等,对于无法独立完成的农合社要派遣相关的财务人员辅助其形成体系化的财务行为模式。其次,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监督乡统筹、村提留和劳务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会同法制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指导编制、审批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会同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涉及农民的集资、收费项目。
2、财政部门监督
现在很多农村合作社还存在治理机构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监管等问题。有的合作社被大户和个人控制,在经营上有可能资金应用不规范,把资金拿出去用到自己的企业里,去搞大项目,部分合作社跑路就是这种原因导致的。要解决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对于农合社的监督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完成:首先,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农合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管理,监控财务报表的状况,对农合社的经营状态有初步的了解。其次,财政部门要联合外部审计组织对农合社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的审计控制,这样避免农合社出现资金非法转移的状况。另外,政府部门要针对农合社这个新兴组织设立相关的监督组织,发展上一方面需要将项目申报给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对接投资商和项目再保险,另一方面则要协调社员土地流转,这样便于管理和有针对性的监督控制。
二、内外监督体系下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注重投资
在内部财务控制和外部财务监督的管理之下,农合社要更好地完成投资活动,确保农民的利益在加入农合社后能够实现最大化。首先,在投资方面要在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的金融背景下,进行有效的长期投资合作活动,例如:与当地的旅游组织、银行企业合作,这样就能够将农合社种植的相关花卉种植等项目引入休闲观光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次,可以进行小额投资,为了避免风险农合社开展一些小额投资活动,项目虽然小但是能够在短期内为农合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农合社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盈余分配
农合社要长期发展下去就必须要做好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可以按出资比例量化,也可按成员与该社业务交易量比例量化,也可两者共同比例量化,合作社选用何种量化方式量化,一般在合作社章程中应当载明。具体的比例分配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表现,表格的内容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提取盈余公积、盈余返还、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等内容。
综上所述,在内外监督体系下农合社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做好有效投资,实现有效的盈余分配,获取农户的信任,为远期发展奠定基础,并逐步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卢玉志.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及建议[J].河北金融.2012(10)
[2]肖冬华,姚会元.近代农村信用合作社演变的制度分析[N].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1)
本刊记者同固始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曾志强一起来见证这个巨变。
巨变一:土地流转让田地变大了变平整了
土地流转被列为综合改革的第一条,如何创新农村土地流转?针对传统经营模式改变难、农业产业化推进难、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综合平衡”的思路,强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采取农户自主协商流转、集体组织委托流转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以转包、租赁、互换、转让、以地入股等形式,使土地向农业生产大户、高效农业示范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在流转过程中,乡里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程序,规定无论何种形式的流转都必须到乡、村两级备案,全村性的土地流转必须经群众同意后方可流转。该乡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村(居)均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服务站,并明确了专人负责,为土地流转提供确权登记、法律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全乡全年共流转土地21178亩,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37.5%,其中耕地11677.3亩,林地5548.7亩,水面3952亩,签订流转相关合同1697份。固始县金地种粮专业合作社在大棚村流转土地5054亩用于高效农业种植,山河鹅业有限公司在淮堰、阳关两村流转土地1000多亩用于牧草种植,藕塘村华强农业开发公司在藕塘村流转土地近300亩用于建设集灌溉、绿化、观光为一体的农业示范园,东庙村村民张树林在本村流转土地1850多亩用于种植经济林。全乡24个村(居)均实现了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工作呈现出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
巨变二:农村资金投入变多了。
2010年以来,固始县城郊乡不断创新农村金融和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创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形式,解决农民生产和创业资金不足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该乡已分别在无量寺村和大棚村成立了两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吸纳资金40万元,两家合作社已正式运行。其中,大棚村合作社系乡政府注入10万元资金成立。两家合作社均制定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设有董事长和监事会,由乡财政所全程监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入社成员须遵守《章程》,两家合作社现已吸纳社员50余人,为10余户办理了小额资金投放手续。
巨变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变得更健全
城郊乡党委、政府按照“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共享收益”的原则,突出民办、民营、民受益,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成员提供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的服务,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城郊乡鼓励、引导广大干群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目前,全乡已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4个,共发展会员1236户,辐射带动2639户农民从事相关产业活动,注册资金达到3078万元,涉及到生猪养殖、白鹅养殖、蛋鸡养殖、高效农作物种植及农机销售服务等诸多领域。固始县中心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100户,带动220户,注册资金280万元;固始县保田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18户,带动135户,注册资金210万元……
巨变四: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变得更多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乡在村级医疗室建设和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是加强村级医疗室建设。在2008年已建成4个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的基础上,今年又按照“三统一”的要求,新建了15个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已全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农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极大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工作。该乡共收缴养老保险金2130万元,已有19个村(居)达到了参保要求,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有3505名年满60周岁的群众已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三是扎实开展新农合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达62237人,共收缴合作医疗保险金181万元,参保率达99.98%,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四是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目前该乡低保人员2890人,占农业人口的4.5%。
巨变五:投身农业的创业型人才越来越多
该乡党委、政府制定了外出返乡人才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在证照办理、资金协调、服务管理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倾斜和大力支持,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创业。藕塘村的孙其华系广州华强鞋材公司老总,致富不忘家乡,积极响应乡“回归工程”的号召,回乡创办了华强高效农业生态园,在藕塘村流转土地600多亩,投资600多万元,建设了一个集旅游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园;郑州山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怀启回乡创办了山河鹅业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淮堰、阳关两村流转土地近1000亩,建设了一个集白鹅的孵化、育雏、养殖、深加工以及牧草种植于一体的大型鹅业养殖综合公司,并投资建设了全县首条自动化屠宰生产线,年孵化鹅苗40万只,年存栏种鹅1万只,日屠宰白鹅可达2万只,可带动周边养殖户5000多户。
巨变六:文化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城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宣传活动,定期开展送文化进基层、进社区活动,以文艺形式宣传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在试验区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为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乡党委、政府投资200多万元,在凤凰新城建设了面积达168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瓦坊村、岳桥社区、二里井社区等村(居)的文化大院达到省级标准;六里棚社区、无量寺村等村(居)的文化大院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岳桥社区、二里井社区、无量寺村还在村部前建设了健身娱乐场所,配备了先进的健身娱乐器材,不仅成为本村(居)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而且吸引了周边村(居)和城区内的许多居民前来“光顾”。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三是文化活动结硕果。该乡2008年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继民间艺人潘景娥被表彰为“河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杰出传承人”之后,今年,该乡又有7名民间艺人被评为全省中级民间艺术师,乡民间艺术团青年演员鲁敏在世界第三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暨信阳市首届“映山红”民歌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四是文化名气响誉全国。乡组建了民间艺术团、灶戏团、红太阳艺术团和民间唢呐艺术团等,4个各具特色的文艺剧团,共有专职演员40多人,兼职演员100多人并带动了相关人员就业。花挑舞、大鼓书、皮影戏、跑驴、旱船等历史悠久,灶书郭丁香已有300多年历史,填补了汉民族无长篇叙事诗的空白,被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巨变七:城乡差距变得越来越小,村容村貌变得更加魅力
该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不建不动、建必入点”的原则,集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结合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因村规划、因地制宜,撤并“偏、远、小”居住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和居民集住区。在县城规划区内,建设了岳桥安置区、六里庙庞庄新村,所有房屋统一图纸、统一外型设计、统一占地面积,区间道路全部铺装了水泥路面,并配套了电话、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在规划区外,建设了无量寺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点,由乡村镇建设中心统一规划,所有新建房屋全部入住规划点。同时,针对阳关街道、岳桥菜市场摊点乱设、占道经营等现象,实施了阳关农贸市场和岳桥农贸大市场建设,所有经营户全部进入农贸市场经营,进一步加大了对骑路市场的整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巨变八:农村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借鉴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
1.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政策性农村金融体系非常完善,主要包括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等,由美国农业部直接管理,资金都来源于政府提供,是美国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政策的主要工具。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政府资金、预算拨款与借款等手段为农业提供市场金融机构不愿提供的贷款服务。农民家计局主要对农场主发放水利和土地等贷款;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为电力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提供贷款;商品信贷公司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提供支持与补贴;小企业管理局专门为融资困难的农业小企业提供贷款帮助。
2.农村合作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在20世纪初经济大萧条时期由政府倡导建立的,主要由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等构成。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吸收城市资金贷给农民合作社等农民经济组织进行融资。合作社银行通过贷款为合作社添置设备、补充营运资金、购入商品等提供贷款,帮助农村合作社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与出口农业有关的活动。联邦土地银行主要通过向农场主、农业生产业及与生产有关的借款人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来支持农业发展。
3.商业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个人和经销商开展的农业信贷服务。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作为政策性与合作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的补充,共同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金融支持与服务。美国联邦储备局规定,农业贷款占总贷款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享受税收优惠,这极大地增强了商业银行参与农业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
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特点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同时辅之以政府政策引导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独特优势。
1.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
美国风险资本热衷投资于新领域的科技创新,并将资金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有力推动了高新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被誉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为了鼓励风险投资,美国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推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规定SBICS发起人每投入1美元到风险投资项目中,便可从小企业管理局(SBA)得到4美元的利率仅为2%的低息贷款,同时还可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20世纪80年代后期,又对税制进行改革,使风险投资税率由49%大幅降到20%。通过这种手段增强了市场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力度。
2.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
美国目前形成了3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小企业管理局及其在各地的96个办公室直接操作。小企业管理局为15.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90%的担保;为15.5万~75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5%的担保。通过政府贷款担保计划,商业银行可对小企业提供最长达25年的贷款,并且利率优惠。二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操作,因各州情况不同而各有特色。三是社区性的担保体系,为社区性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服务于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组织。通过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的担保,农业科技创新组织能够顺利地进行融资,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促进农业发展。
3.灵活的债券发行市场
美国政府对农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规定较为宽松。农业企业与作为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债券发行总额、发行条件协商一致,即可作出发行决定。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等级低或无等级债券。活跃的“垃圾债券”包销市场为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此外,美国政府所属的小企业管理局还对农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和技术、管理支持。
4.发达的科技金融资本市场
国外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除了财政和信贷之外,方式十分多样。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当美国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到成长阶段的后期或者处于成熟阶段的时候可以进入交易市场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融资。美国还专门成立了纳斯达克市场(NASDAQ),为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服务。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经验借鉴
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美国具有丰富的科技金融手段,主要是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商业金融、资本市场、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与其他投资主体为辅助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发展。
(一)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1.金融支持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这类工程投资量大、涉及面广、工期长,工程的建设资金尤其是前期投入资金一般以国家投入为主。在前期投入基本完成时,金融机构也会以收益权质押或国家担保为条件介入对这些项目的支持。金融支持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建立信托基金、发行建设债券和股票等。以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例,在开发田纳西河流域时,美国建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政府拨款不足的情况下管理局通过向银行贷款、发行公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建立了“开发基金”,以保障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2.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美国的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建设水利工程等采用成本共享政策,所需资金由农场主和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共同负担,农场主所负担的部分可由农民家计局提供低息贷款或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农民家计局可以为这部分贷款提供担保。农业电气化管理局主要对农村电业合作社和农场等发放贷款,用于建设农村电网、购买发电设备等,以促进农业电气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
3.分阶段地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美国专门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是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不能从私人信贷机构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该局的贷款范围扩展到农场和农工联合企业的技术改造,并发放农场经营贷款。小企业管理局对小农场的贷款是与农民家计局分工协作,借款人经济状况不好且贷款额度小,由农民家计局提供资金支持;当借款人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后,更多的贷款需求则由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美国金融集团根据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量身定制各种金融产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分为3个阶段,并分别成立独立的业务小组为它们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一是加速器(Accelerator)阶段,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早期发展阶段,农业产品或技术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没有销售收入或销售规模很小,不足500万美元,在此阶段主要提供中长期创业贷款,与企业吸收的创投资金进行配比,以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完成产品的研究开发并实现对外销售。二是成长期(Growth)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产品已经进入市场,销售收入日益增长,规模在500万~7500万美元,主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业务发展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产品。三是公司金融(CorporateFinance)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销售规模已经超过7500万美元,向企业主要提供现金管理和全球财务管理解决方案。
4.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生产活动对农业生产活动提供支持的金融机构既有农民家计局、联邦信贷系统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例如,联邦土地银行主要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用于购买土地、修建房舍、改进生产设施等。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主要提供中短期贷款,用于农民购买种子、饲料、生产设备等;中央合作社银行为区合作社银行提供资金并独立办理跨地区的大额贷款,还可以买卖商业票据,办理清算;区合作社银行主要是对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和咨询服务。
(二)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丰富手段
1.健全的政策性农业科技金融农业科技研发具有风险性高、收益不确定等鲜明特征,因此市场融资环境恶劣,政策性金融就成为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力量。美国农业金融以政策为导向,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土地改良、育种等项目进行融资服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专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政府部门专门负责,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政策性金融为其进行融资服务。
2.完善的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商业金融因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只能作为农业科技金融的辅助项目,主要服务于能够创造利润的农业技术的研发融资。美国等发达国家具有发达的商业金融服务体系,能够为农业生产者、企业、农业科研院校及科研机构提供科技开发融资。在尽量保证投资盈利的前提下,支持农业科技开发。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辅相成,共同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促进农业发展。
3.先进的农业科技金融保险由于农业科技研发风险大、成本高,美国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农业发展。美国主导着全球农业保险,它提供了两个非常庞大的农作物保险计划,一是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FCIP),它提供有补贴的多险种农作物保险(MPCI)。二是私营企业、商业化运作、无政府补贴的农作物雹灾保险方案,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的牲畜保险计划。农业科技保险能够分散农业科技开发的巨大风险,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4.农业科技财政支持美国经过70多年的不断调整和充实,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整而又复杂的补贴政策体系。美国通过利差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通过直接财政补贴、专项补贴等手段鼓励农业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通过税收优惠等间接手段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保险业务。
5.其他投资主体除了金融、财政、保险等传统科技金融手段之外,美国还采用了灵活多变的手段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美国私人企业通过基金委员会农业科技研发进行融资;农业科研院校的研究经费通过联邦政府和国家科学基金进行拨款,企业、个人也可以进行资助。并且通过补贴的手段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于农业科技研究。这些投资手段都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科技经费的增长。
三、对中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启示
1.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功的案例显示,发达国家具有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财政,保险等全方位支持农业技术发展,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深度结合,促进了农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村科技发展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并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方式进行辅助,为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同时,美国政府通过优惠政策促进市场金融与农业科技进行结合,让商业性金融在农村科技融资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2.政府的主导作用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政策性金融是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决定了政府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政府一方面直接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直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农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财政专项拨款、税收优惠、制定科技保险政策等优惠手段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服务。美国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扮演着主导作用,引导整个过程的进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快速发展,增强实力,服务三农,打造领先强社”的总目标,紧紧抓住“大项目、大企业、大网络、大服务、大能力”的总抓手,始终坚持“六个不动摇”。抢抓机遇,改革创新,迎难而上,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发展实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全省供销社系统中做表率、走前列。
二、主要目标
1、社有经济总经营收入达到160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20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
2、社有经济利润总额达到3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
3、项目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
4、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
5、新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20家以上。
6、新开办连锁网点100家以上。
7、农资(化肥、农药、农膜)销售10万吨以上。
8、农产品销售5亿元以上。
9、培训农民500人(次)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项目建设不动摇
1.选准项目,敢于投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加大项目建设是提高供销社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发展后劲的主要抓手,要紧紧围绕“培育项目求生存、建设项目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项目为王”。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各级供销社和企业要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整合资源,扩大资产规模,提升产业层次,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加大风险评估,谨慎投资,着力在能源、房产、生物制药、金融、连锁商贸业、专业市场、内外贸易、现代农业等多领域、高科技产业选准选优项目。
2.推进项目,加快发展。各单位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千方百计抓好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大项目开发,培育支柱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发展壮大。2012年,要重点在大厦市外新商场选址建设、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市农批市场的参与建设、农业产业的投资开发等项目上有新的突破;启动中维药业科研中心大楼、白雀南皋桥综合楼、开发区旧汽车旧家电拆解、石油和孚油库扩容、德清新市商业广场、白茶城、长兴农产品营销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对大厦市区新购物中心、购物中心、集团堂子村房产开发、仁皇山荷兰和日本两家会所建设、华圣生物制药新产品开发、石油加油站、新恩实业新建厂房、老大房门店建设、万祥烟花仓库搬迁等项目要继续抓好落实。2012年,新建项目要达到20个以上,续建项目要达到10个以上,当年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
3.服务项目,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把干部职工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的能力作为主要本领来考核,从而形成上下齐心抓项目的氛围,真正做到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为着项目干,一切服从和服务于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项目联系制度,加强服务协调,实行分工责任制,梳理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努力在土地、资金、政策方面争取支持。要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交流会,检查督促建设项目进展,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做强做大企业不动摇
4.坚定信心,咬定目标。面对市场疲软、企业成本提高、利润下降的严峻形势,供销社要集中精力、财力全力支持社有企业克服难关,积极开展“为企业分忧送暖专项行动”,合力帮助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缓解要素制约,解决实际困难。要把供销社可利用的要素和政府资源向一批有市场空间、有盈利水平、有发展前景、有优秀团队的优势企业倾斜,努力培育形成供销社的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2012年,全系统营业收入要确保达到120亿元,顺利完成“六年翻二番”的目标。2012年,市本级要培育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亿元以上企业6家,5亿元以上企业要达到9家以上,亿元以上企业要达到12家以上。大厦销售要力争突破35亿元,集团、恒基光伏要力争突破15亿元,富兴能源、兴合能源、华圣医药等企业要力争突破10亿元,供销()石油、石化石油、兴湖工业丝等企业要力争突破5亿元。
5.整合资源,合作共赢。要通过市场引导、联合合作等方式,加快社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形成对发展的有力支撑。要抓住新兴产业和发展中涌现的市场机遇,不失时机的推动多元发展,选定有市场有潜力的产业、产品全力做大,采用延长产业链、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合作等办法迅速扩张,提升社有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012年,要重点在新开连锁网点、新建加油站、新增煤炭交易量、扩大外贸进出口、新增贸易额等方面更有作为。
6.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健全社有企业的现代管理制度,采取经营者入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厦、集团、华圣医药公司、老大房超市等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及各类规章、制度、考核,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市县区供销社要规范系统社有企业的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要完善社有企业的财务、投资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三)坚持构建城乡流通大网络不动摇
7.巩固提升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要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打造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农资保障。大力推进强强联合,加大投入,提高对上游资源的控制力,建立持久稳定的化肥货源基地。加快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努力构建上下合作、集中采购配送、一体化服务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大力发展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打造3家以上经营额超亿元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继续做好化肥、农药等重要涉农物资与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
8.着力发展城乡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要结合县(区)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从规划入手,以龙头带动,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加大优势地区向薄弱地区网络渗透帮扶力度,实行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加大网点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力度,优化县(区)、乡、村、社区多级连锁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增强物流配送能力,提高门店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步伐。
9.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形成以区域性市场为龙头,产地市场、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配送公司为支撑的农产品流通格局,构建覆盖广泛、销售顺畅、运转高效的市场体系。探索发展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集研发、生产、加工(整理)、冷藏、配送、销售为一体的鲜活农产品产业化营销模式,加快推进农超对接,探索农产品拍卖、经纪人、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支持系统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
10.加快发展医药连锁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要充分发挥华圣医药配送中心辐射功能,加快医药直营网点建设,积极吸纳社会医药网点加盟,联结系统各日用品连锁网络的销售终端,形成安全、快捷、完善的农村医药连锁经营和配送网络体系。要依托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集合系统优势,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等网络基础和重点项目建设。要积极探索一网多用发展平台,有条件的企业要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
(四)坚持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再次创业不动摇
11.夯实基础,推进基层社“二次创业”。要按照“做大做强一批、激活发展一批、创新重组一批”的要求,以股份制形式加大招商、引资、引才力度,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二次改革”。要求基层供销社打破束缚,将自身改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辖区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以基层社作为投资主体,组建经营公司,加大项目建设,激发基层社发展活力和生机。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基层社促发展、壮实力的第一推手,抓住城镇建设契机,盘活资产,建市场、搞经营,大力推进“强企兴社”战略的实施。2012年,打造销售额超亿元的基层强社3家以上。
12.规范管理,推进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坚持创新,不断开拓办社领域,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新要求,鼓励建办植保、消费、金融等各类合作社。大力支持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形成产加销、冷链、专卖店各类组合的产业发展模式。要把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作为提升专业合作社档次、水平的重头戏,紧紧围绕“三品”的标准要求,加大品牌建设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性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的资源优势,在农资供应、销售渠道等方面多给予专业合作社帮助。要加大农民培训力度,以市为农培训学校和各县区培训分校为主体,根据农民种养殖和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产品流通、市场准入、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
13.加强合作,推进综合服务社规范提升。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村一店的创建活动。根据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建设要求,切实抓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设,完善和推进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利民惠民的综合服务社。除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供应外,综合服务社要积极开展药品、图书、邮政等经营,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推行的乡村(社区)服务中心对接,拓展卫生、文化、农技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活动。
14.积极探索,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要把积极开拓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功能作为供销社未来发展的一个新突破口和增长点。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健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信担保体制,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信担保的规模和受益面;强化新农村合作金融结算网、农资信用消费等金融服务,并积极开发提高为农服务便利度的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工具。有条件的供销社、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积极领办或参股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开展典当、拍卖业务。
(五)坚持构建平安系统不动摇
15.抓好维稳工作。各单位要坚持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做好群众维稳工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切实把维稳工作作为构建和谐供销社的基础工作来抓。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切实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防止造成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要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努力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为系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6.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坚持行之有效的日检、旬检、月检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检查(督查)队伍,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要强化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完善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供销社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企和谐稳定。
17.抓好文明创建工作。要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创新为切入点,持续开展机关和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供销社系统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要以“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破难题,讲奉献、促发展”为主题,以项目建设、企业建设、为农服务为重点,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优化系统风气,改进系统管理,加强诚信经营,营造文明氛围,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的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工作需要,一种生活方式,主动向实践学,向书本学,做到好学、勤学、真学、善学。要进一步深化班子建设、党建、结对共建、对外宣传、老干部、工青妇团等工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六)坚持素质能力建设不动摇
18.发扬“三干”精神。各级供销社干部职工要在工作上继续发扬“拼命干、高效干、出色干”的拼搏精神,狠抓目标落实,真正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要按照打造全省领先强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标准,在发展目标、工作要求、业务规范等方面自我加压、自我赶超。供销社的干部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继续贯彻落实“三项联系制度”,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要始终保持高的工作标准和奋勇争先的工作激情,努力在完成任务、干事业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出实效、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