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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协议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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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协议书

第1篇:农业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农超对接;合作社;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0-02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合作农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到2007年底注册的合作社只有2万家。2008年底是11万家,到2009年底增长至21.16万家。合作社在快速发展但是目前合作社规模一般都偏小,大概在80-90人左右,其规范化程度和市场竞争的能力都很弱。截止到2010年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数目增至36万家。自2009年“农超对接”试点开展以来,已有28个省,2000多家超市,1.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涉及蔬菜、粮油、畜禽产品、干鲜果品、茶叶、水产、食用菌、特色养殖等10多类农产品,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近1000个,培育了800多个农产品品牌,签订协议金额50多亿元,参加对接的农户年均增收4000多元。据调查,连锁超市通过“农超对接”采购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既让利于民,降低了零售价格,也让利于农,提高了收购价格。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2010年12月对快速消费品百强企业的“农超对接”实施状况进行的调查报告:“农超对接”已被广大连锁零售企业认可并实施,其中“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零售企业采用最普遍、规模最大的模式,“超市+合同农户”次之。调查显示:农超对接模式下“农超对接”采购成本比普通渠道采购成本平均降8.18%,“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价格比其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平均降11.57%;截至2010年11月底,平均每个零售企业对接的合作社为74.5家,比2009年增加了57%;企业通过“农超对接”采购的农产品品种平均为145种,比2009年增长了49%;“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额占比从2009年的34.88%增加到了2010年的40.64%;虽然我国农超对接试点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如: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普遍偏低;农超对接面不够广泛;零售企业还需要加强生鲜经营能力;项目的开展仍受到合作社经营规模、资金、营销和税收等方面的限制的问题。

一、“农超对接”在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作用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流形式,与超市这一现代化的流通组织合作,必然会为合作社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农超对接”在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超对接”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能力

作为市场上较大的交易主体,超市有严格的农产品品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这就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从而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农超对接”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收入

据统计从地头到超市的模式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价格提高15%-25%。“农超对接”使合作社有了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合作社可以依据供货协议,组织农户按照订单规划种植,有效避免了产品滞销风险。

(三)“农超对接”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

参与农超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能可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利润明显增加,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和依赖感增强,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有利于合作社增加凝聚力。

(四)“农超对接”有利于促进合作社品牌建设

随着城市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认识到加强品牌建设的重要性——降低推广宣传成本,增强谈判能力,不断扩大忠诚的消费群体,促进生产的持续发展。在“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指导农民按照消费需求进行生产,不仅品种丰富,而且质量也有保证,为品牌的建立提供了可能。

二、“农超对接”中合作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组织平台,尽管近两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合作社仍存在很多制约或影响农超对接的方面。

(一)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

我国现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处于组织化的初级阶段,大都按现有行政区域组建。合作社存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章程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与成员之间联系松散等一系列问题,许多合作社只是进行了人员的单纯联合,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且大部分合作社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跨季节的产品。很难满足超市对农产品稳定的需求。

(二)产业化水平较低,技术相对薄弱

我国目前专业合作社按其经营方式,主要存在生产、流通、加工三类。大部分合作社由于经济实力偏弱、大多数只停留在技术咨询、来料加工、农产品的初级包装的水平上,深加工滞后,导致了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农产品卖难或价格不稳定,加上受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制约,保鲜冷冻、脱水加工等工艺、厂房无法跟上实际需要,严重影响了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经营水平不高,人才资源严重缺乏

数据表明,农业组织负责人,主要是乡村干部(含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者大都是高中以下学历,其文化素质、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偏低。管理、种植、加工、保鲜等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使得合作组织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生产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很难达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物流配送能力有待提高

“农超对接”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中心,处于规模小,设施简陋,现代化程度较低的阶段,很难支持农产品的及时有效配送,不能对农产品进行流通加工,损耗居高不下。“农超对接”中,超市能够让利20%左右给合作社和消费者,其中合作社占约占10%。但若考虑到合作社自身物流配送成本和产品的损耗,超市让出的利润基本被抵消,农民的利益没有真正得到提高,其生产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三、促进农超对接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业合作社和超市直接对接的矛盾归根结底就是合作社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超市的现代化管理之间的矛盾。因此,加快合作社的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路。而合作社的发展显然不能只靠合作社自身在市场竞争下的压力发展,而应该是合作社在超市、其他农业企业和政府多方支持下的多方共赢发展。

(一)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

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引进人才和参与培训等形式逐步提升管理能力,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提高自身的生产组织化程度。可以通过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形成比较完整和稳定的组织体系。另外,可采取重点扶持,建立合作联社的方式,提升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扶持有地区特色的,经营规范实力雄厚的合作社,并支持其通过建立合作联社带动周边地区的其他合作社发展。

(二)加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

在“农超对接”中,农户除了要认真贯彻执行已出台的农产品标准和规范外,还应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以规范农产品的分级、包装、贮运和购销等活动,树立和创建品牌,开展营销活动,逐步规范和扩大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了解并适应超市商品的特性和消费需求,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对接程度和效率,增强自我发展活力。提高“农超对接”的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

(三)打造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农产品加工、包装、配送和品牌赋予的价值甚至要高于农产品生产价值(地头收购价),因此,合作社应抓住机遇,逐步发展完善分级、预冷、加工、包装和配送服务,同时,实施品牌战略。狠抓商标注册和品牌申报、包装、宣传,积极引导加工企业更新设备,提高质量,争创品牌。推广和扩大品牌产品的知名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建设产地配送中心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搞活配送是开展“农超对接”的关键环节。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类型各层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加工企业,鼓励农民成立农产品专业物流配送组织。通过建设现代化的物流中心,向农产品供应链的上游延伸,最终重新整合农产品供求双方的各种资源,做到采购、检验、加工和冷链配送一体化,才能进一步降低成本,体现价格、质量和服务优势。

总之,“农超对接”对合作社提升规模经济、管理理念、组织方式、生产流程、品牌营销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合作组织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胡定寰.迎接农超对接的机遇和挑战[J].中国合作经济,2010(6).

[2]周树华.连锁集团“农超对接”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商贸,2010(18).

[3]张爽,徐正.基于农超对接模式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体制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0(22).

第2篇:农业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农超对接”;超市;乌鲁木齐市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5-0130-02

引言

“农超对接”的研究背景。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农超对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自2008年12月,我国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关于“农超对接”的各项通知、政策相继出台,“农超对接”发展为农产品流通的一个新阶段。

“农超对接”的研究意义。我国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过长,流通环节很多,这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导致农产品售价过高,同时也使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这就造成了“买菜贵”。

一、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的现状

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始尝试发展农超对接。如今,家乐福、友好、好家乡、爱家等大型连锁超市都已经启动了在新疆的直采工作。通过“超市+基地”“超市+龙头企业+农民”“超市+农民合作社”等方式,葡萄、葡萄干、香梨、哈密瓜、巴旦木、红枣、核桃、西红柿等特色瓜果和蔬菜进入了乌鲁木齐市大型连锁超市销售。截至目前,在各方的努力下,乌鲁木齐市已有20余项蔬菜实现了农超对接。“农超对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一)农超对接整体成效初显,但仍存差距

乌鲁木齐农超对接取得的进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努力。在政府的引导下,目前自治区共有9家超市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对接,在超市开设“农超对接”销售专柜,9家超市有直营连锁门店44个、生鲜配送中心6个、产地集配中心7个。但乌鲁木齐农超对接发展与内地相比仍存在差距,如江苏省通过“农超对接”项目的开展,使直采的蔬菜价格比农贸市场的便宜15%~20%;而江苏本土的大型连锁超市苏果超市目前农超对接的商品比例已达到60%~70%。

(二)政府政策优惠,“农超对接”门槛降低

自2009年乌鲁木齐商务局组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以来,农超对接得到了快速发展。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严禁超市向合作社、农户收取进场费、赞助费、堆头费、促销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降低“农超对接”门槛;鼓励超市和合作社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以目前乌鲁木齐市家乐福超市的蔬果直采比例已接近40%。

(三)社区蔬菜直销点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了农民种植的蔬菜不再愁销路,也为了有效平抑菜价,让市民吃上新鲜便宜的蔬菜,2010年底,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社区建设蔬菜直销点,2014年年末,便民蔬菜直销点总数已超过500个。

(四)生鲜蔬果农超对接中对接双方关系仍较松散

由于缺少年对接采购量、采购额等关键性约束,因而在实际对接过程中,超市一方通常会从多家有协议关系的合作社中有选择地进行蔬菜采购,很难保证具有合作关系的农户或合作社的蔬菜产品一定会进入超市。而合作社对合作超市的供应关系也较松散,这使得蔬菜专业合作社不得不反复思考与超市对接的关系维系问题。

二、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供应能力弱

1.受季节影响冬季本地合作社农产品供应量不足。新疆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暂而炎热,春秋季气温变化且灾害天气频现,这些因素构成了超市与本地农产品发展农超对接的瓶颈。合作社及农户在每年5月底6月初才能与超市进行农超对接,到了10月底受气候影响,蔬菜产出小,成本高,而且品种单一,供应能力下降,进入冬季后,乌鲁木齐市销售的80%的蔬菜都来自内地,只有20%的蔬菜来自本地,这些都成为了“农超对接”发展的瓶颈。

2.受规模影响本地合作社农产品供应质量难以保障。目前本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且合作社的规模普遍偏小。规模小使得很多合作社组织化水平较低,生产技术知识储备缺乏,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对超市要求的产品标准很难达到。

(二)超市要求高,合作社对接尴尬

单就蔬菜来说,超市对蔬菜的品质、卖相要求高,需要多品种、跨季节、适量的高品质有机产品,而目前一些合作社生产的品种单一、数量巨大、而且质量没办法保证,因此无法满足超市的要求。

(三)第三方冷链物流业发展不成熟,物流费用难以降低

目前,农民和大部分合作社都没有独立的生鲜农产品冷藏供应链,运输和保鲜能力比较差,大部分都是依赖第三方物流。而目前整个新疆的第三方物流发展还不是很成熟,所以费用非常高。

(四)税收瓶颈较高,影响农超对接积极性

虽然超市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的政策,但目前执行起来困难重重。且超市接受农产品,一般需要征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但农民往往无法提供相关发票,又得经由第三方代为开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超市和农产品销售者的直接对接,导致很多连锁零售企业不得不放弃或缩小直接对农产品的采购经营。

(五)部分社区蔬菜直销点名不副实,没有实现农超对接

由于乌鲁木齐市蔬菜直销点零售模式也才刚刚起步,所以在实际运营中,存在问题较多。一些蔬菜批发企业将拿到的便民蔬菜直销点直接包给个人经营,社区蔬菜直销点又变成了夫妻菜店。

三、确保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有效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一)壮大农民合作社,提高供应能力

1.扩大合作社规模,夯实“农超对接”的基础。发展“农超对接”,必须壮大农民合作社,抓紧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为带动,实行规模化种植,走农业产业化道路。

2.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在“农超对接”过程中,合作社要大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安全的绿色产品,打造自有农产品的品牌,保证向超市供应的农产品不仅质量安全,而且花色品种多样,能充分满足首府各族人民对农产品的安全需要和选购需要,这样才能与各家超市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顺利实现“农超对接”。

(二)强化超市与合作社进行长期合作的意识,确保“农超对接”的稳定性

超市和农民要从长远角度考虑相互理解和支持,正确处理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稳定与合作社的供应关系,对农民有长期持续的订货量承诺,并在生产后组织统一的收购,负责农产品的销售,使农民生产更有规划。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确保“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

1.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加强农民专业化培训。乌鲁木齐市政府应该通过社会和高校力量加强对农民、农村带头人的培养,培养更多的农业类专业大学生,让更多的人才流向农业、农村,加强农民专业化培训。

2.加大政府宣传扶持力度,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在建立了大批农业合作社之后,政府需要搭建农超对接的平台,组织大型超市负责人前来参观、洽谈,也可以组织农民走出去,参与对接,从而保持农产品销售的渠道畅通。政府还可以建立专门的农超对接信息平台,保证信息共享,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使农超对接能够顺利进行。

3.建设高效的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保障“农超对接”双方的利益。要保证超市农产品的新鲜度,政府必须加强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同时实现降低连锁超市冷藏冷冻设施投入成本。

4.规范对社区蔬菜直销店的管理,促进其“农超对接”的实施。在蔬菜直销点的建设上,政府应对蔬菜直销点进驻企业或个体,采取以区为单位,面向全社会招标方式引入,一年一招商,禁止中标企业分包、转包,每年交诚信保证金,对于转包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有效制约。

(四)国家要尽快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消除农超对接中的障碍

国家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印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农产品进项税收抵扣政策,消除超市实施农超对接的顾虑,提高其对接的积极性。

结论

整体而言,乌鲁木齐市的农超对接的发展目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要实现农超的无缝对接还需要政府、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各方的努力但是从发展趋势来说,农超对接是一种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农产品生产与大型连锁超市为适应社会与时展而应运而生的新的组织模式,也是今后农产品流通的大趋势。

参考文献:

[1] 彭芬,张明玉.农产品农超对接体系绩效评价模型构建[J].管理现代化,2015,(2):84-86.

第3篇:农业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临沂:精准滴灌 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在沂南县岸堤镇合兴村,有一位人人称道的孝子――牛俊祥,他的老母亲于2012年查出结肠癌晚期,牛俊祥为母亲手术加上后期化疗支出了5万余元,直到现在,孝顺的牛俊祥每月仍要拿出近千元为母亲进行术后维持,这使他的日子十分艰难。2016年,他的生活迎来了阳光,经过评级授信,他无抵押无担保就获得了扶贫信贷资金4万元,发展养猪50头,年收益2万元,一举改变了困境。

蒙阴县垛庄镇椿树沟村位于蒙山深处,全村13户人家,贫困户占一半。2013年,央视“舌尖上的中国”栏目在该村拍摄《蒙阴煎饼》后,各地游客纷至沓来。该村贫困户刘宗安申请贷款5万元办起了农家乐,节假日游客天天爆满,年收入几万元,一举摘掉了“穷帽子”。他说,“过去也想搞,但手里没有钱,现在政府给贷款,不用担保还贴息,这点账一年就能还上,过去他们喊俺刘老穷,现在都叫俺刘老板。”

金融扶贫改变了牛俊祥、刘宗安等贫困户的人生,这些案例,只是临沂市开展金融扶贫的缩影。

作为革命老区,临沂市贫困人口数量为44.2万人,任务非常繁重。2016年,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扶贫试点,本着“政府作为、责任共担、风险可控”的原则,引进政策性担保,一方面政府的风险可控,另一方面金融部门的风险可控,以少量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投入,推动产业脱贫。

金融扶贫要开展,搞好评级授信是前提。临沂市设立了“721”信用评级指标,以诚信情况确定贫困户的信用等级,诚信情况占70%,家庭收入占20%,其它情况占10%,发给《贷款证》,贫困户凭证和村、镇的证明,就可以到信用社贷到允许额度的资金。及时还款的,还可申请增信。

与此同时,临沂市实行风险共担,着力打破风险困局。去年,临沂市引入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实行担保公司、政府和承贷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模式。县两级风险补偿金达到了1.31亿元,两级贴息资金达到0.57亿元,按照贷款放大10-15倍的标准,发放贷款至少15亿元。主要推出了两种信贷方式:一种是“富民农户贷”,直接针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愿望的贫困户,额度一般在5万元以下;另一种是“富民生产贷”,针对有意愿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各类经营主体,额度一般在300-500万元。对富民生产贷执行2%的担保费率,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其他担保公司)、财政和承贷金融机构按5:4:1(6:3:1)的比例支付代偿;对富民农户贷按照担保、政府和金融机构6:3:1比例或政府与金融机构9:1比例支付代偿,把银行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不仅如此,临沂市还实行财政贴息。对“富民农户贷”到期还本还息的,财政全额贴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各类经营主体给予3%的年贴息。这种以“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J款贴息、风险补偿、评级授信”为主要特点的扶贫信贷,解决了农户困难,也解决了银行之忧,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截至2016年底,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共发放贷款20.19亿元,已有4.74万名贫困群众受益,占全省的52%;“富民农户贷”7267人贷款2.66亿元;“富民生产贷”涉及经营主体485个贷款17.54亿元,按照每承贷5万元带动一人脱贫的要求,直接带动40167人脱贫增收。

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有力支持了产业发展,同时取得了带动脱贫的明显成效。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是蒙阴县一家从事果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该公司向县农商行申请发放富民生产贷300万元,并积极履行扶贫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吸纳带动当地贫困群众增收。一是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20多人到厂务工就业;二是扶持贫困户发展黄桃产业,为63户贫困户免费发放桃苗15000株,价值6万多元;三是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模式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协议”,纳入公司生产基地,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部兜底收购。富民生产贷,成为蒙阴县多项产业的源源活水。

蒙阴县在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的基础上,还开发了富民集体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贷、小额创业担保贷、小微企业扶贫贴息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贷、富民发展贷、扶贫互助资金等多款差异化信贷产品以及种养植保险、健康类保险两类保险产品。针对农户种养殖风险高、抗风险能力弱特点,蒙阴县还为贫困户贷款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种养殖保险等商业保险,目前已为325户贫困户借款人统一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1625万元,有效防范和降低了贫困农户借款人还贷的风险,提高了承贷银行对贫困农户放款的积极性。

被誉为“中国长毛兔之乡”的蒙阴县,长毛兔、肉兔存栏量700万只,是中国第一养兔大县。本刊记者在蒙阴县采访期间,一位养长毛兔五六年的合作社负责人兴奋地告诉记者,他听说县农商行正在为全县的养兔户开发一种新产品,兔子在养殖过程中发生死亡可获理赔。当然,县农业部门也会加强养殖技术培训。他对这个新产品很是期待,因为这将促进全县长毛兔养殖的大发展。他养兔几年来,养殖中的死亡率控制和规模扩大这两个让他最烦恼的问题,将很快得到改善。

记者随即向县农商行了解得知,目前他们正准备实行保险抵押融资,即由养殖企业或农户购买兔养殖保险,然后以保单为抵押向银行融资。目前,县扶贫办、县农商行、保险公司与益达兔业和金麦尔兔业等龙头企业之间已经形成初步合作协议。

金融扶贫的不断创新,政府、保险业、担保业的共同发力,改变了金融机构以往“嫌贫爱富”的运作模式,把金融的活水,源源不断地注入到急需金融支持的农村。在帮助农村地肥水美、农民富裕、企业兴旺中,金融机构也将在共生模式下获得更大成长空间。

菏泽:分类扶持 农户企业各如其愿

牡丹素来寓意高贵富裕,而牡丹之乡――山东省菏泽市却因地处偏僻,资源匮乏,经济水平一直位于全省倒数。作为山东省脱贫攻坚主战场,菏泽多项金融扶贫举措成绩斐然,形成了“脱贫攻坚,金融先行”的良好格局。

为解决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资金需求,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率先设立金融扶贫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金协办),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扶贫精准识别对接机制,构建“乡镇初选、联合甄别、统计推介、分类扶持”的金融精准识别对接程序,及“由易到难、逐步推进、动态调整、全面覆盖”的金融对接原则,并在全省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融资需求对接百日攻坚活动,为不同县区量身打造金融扶贫方案。

经由菏泽市金协办的指导促成,成武县支行与县扶贫办联合举办了“成武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对接会”,与30个经营主体达成合作协议,协议金额4100万元,与260户贫困户达成了合作协议,协议金额1300万。鄄城县组织举办了“示范镇精准扶贫银企对接会”,相关银行则与支持意向企I分头签订了资金对接协议书,达成了近7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框架,直接带动219户贫困户就业。

有了强有力的制度和“大后方”作支撑,菏泽市扶贫办组织全市银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精心打造了一批以“1+N+M”“银行+电商+贫困户”等为代表的金融扶贫模式,设计了“富民生产贷”“富民农户贷”等实用性强、办理门槛低、项目收益期短的金融产品,为贫困户脱贫提供融资服务。

“1+N+M”模式是指通过“1”家银行为“N”个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综合服务,鼓励引导“N”个企业吸纳“M”个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2016年以来,菏泽郓城县政府通过出台鼓励扶持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投身扶贫事业,鼓励引导创业企业向贫困村布局,吸纳部分年龄偏大、有一定劳动能力、无一技之长的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脱贫。

2014年,在外打拼多年的碱店村民谭江卫,多方筹措14万元,回乡开办了蓝雨汽车座垫加工厂,凭着过硬质量和良好口碑,生意日渐红火,却苦于资金有限,不能扩大生产。县领导了解后,安排县扶贫办、镇政府和县农商行找到谭江卫,宣传国家扶持政策,鼓励他在座垫厂设立“扶贫就业岗”,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并帮助他申请到了5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解决了资金难题。

目前,通过集中生产和分散加工相结合,谭江卫不仅实现了企业扩大生产,而且还吸纳了碱店村及周边10余个村60多名贫困群众在厂或在家务工,短短几个月就带动了20多户贫困户脱贫。

碱店村77岁高龄的贫困户郭玉莲和老伴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如今她借助“1+N+M”模式的政策,就近在村里的蓝雨汽车座垫加工厂手工编织汽车座垫,不仅能照料老伴、料理家事,一个月下来还有1200多元的收入。如今座垫厂像郭大妈这样65岁以上的贫困户就有七八个,每人每天编织座垫的加工费能拿到40多元,年轻、体力好的贫困户最高能挣到110多元。

一家银行的贷款帮助了以谭江卫座垫厂为代表的“N”个小企业,继而带动“M”个以郭玉莲为代表的贫困户,“1+N+M”模式的“杠杆作用”应用于脱贫攻坚,以最小的人力资源撬动了更多贫困户的脱贫内生动力,真正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的无缝衔接。

另一方面,针对有发展产业愿望和能力,但苦于缺乏资金的贫困户,菏泽市为他们量身打造了“富民生产贷”和“富民农户贷”两款金融扶贫精品,想贫困户之所想,尽力为贫困户脱贫保驾护航,并能够有效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意识。

互利共赢是当初设计、实行“富民生产贷”、“富民农户贷”的出发点和宗旨。一方面,当下企业申请商业贷款存在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另一方面,部分贫困户由于受到年龄或身体状况、家有病人或孩子等限制,无法外出务工,“富民生产贷”的适时出现,既缓解了企业的资金需求,节省了部分利息支出,促进了企业发展;又能吸收周边贫困户就业打工,有效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截至目前,全市已对定陶区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金硕农业合作、 巨野县恒丰果蔬、单县盛源香业等600多家各类经营主体发放了“富民生产贷”。

菏泽市单县郭村镇吴三庙村素有手工做香的传统。吴三庙村委会与盛源香厂合作,发挥香厂自身优势,建设盛源香业扶贫就业点,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从事制香,每天工资在70元以上;劳动能力弱的贫困户则被安排包装卫生香,每天也能挣到30-50元,熟练工每天可收入60-70元。卫生香包装用工量大,且简单易学,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家也能做,非常适合贫困人员就业。2016年6月,村支书吴玉东想扩大规模,带动更多的贫困走上致富脱贫之路,但因资金周转紧张,迟迟未能实现。他想到了“富民生产贷”,通过乡镇递交了“富民生产贷”申请审批表。对于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盛源香业,县扶贫办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协调银行为其发放了4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用于扩大规模。目前,盛源香业已吸纳21名贫困人员到扶贫就业点包装卫生香,年收入可达8000-20000元,实现了贫困人员就业增收。不仅如此,该项扶贫产业还能辐射周边十几个村庄,带动周边38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惠及贫困户100多户,为该镇贫困户脱贫提供了有利条件。

而更能惠泽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当属“富民农户贷”。凡是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都有资格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的“富民农户贷”。为了进一步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菏泽市出台一系列便民(贫困户)政策,将申请手续简化成五步,即贫困户完成申请――所在村初审――所在乡审核――所在县复查――银行审定后,即可放贷。2016年以来,菏泽市组织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贷款59.24亿元,其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发放17.21亿元,直接支持贫困户13083人;针对扶贫生产经营主体累计发放42.03亿元,帮扶贫困人口6154户、173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