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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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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源军子”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民政办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民政办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办结合我镇实际,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特困供养工作

(一)东岳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及消防改造。

一是东岳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于2021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完成招标,2020年12月进场,总工程投资55万元。改造内容主要是包括厨房及储物室的适老化造,公共卫生间的的改造以及主楼住宿房间的墙面刷新、浴室改造、阳台护栏安装等。二是东岳镇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总资金为25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底完成财评,拟于2021年1月完成招标。该两项项目的实施极大解决了特困人员的养老问题,改善了集困人员居住条件和的生活水平。

(二)东岳镇特困人员常规救助。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管理工作。目前我镇特困老人63人其中集中供养供养18人,分散供养45人,对象每人每月按标准进行生活补助,且账目完善,有发放底册。同时按特困救助要求,2020年为我镇特困老人进行医疗救助人135人次,资金8.85万元.

二、城市、农村低保工作

按疫情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工作程序,同时扩大了大病对象救助范围,2020年我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实现民生兜底,新增低保50户1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84人,低保调标21户,42人其中建档立卡17户35人;截止到2020年12月我镇共有城市低保户2户,4人,农村低保户310户,446人。实现应保尽保。

三、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东岳镇东岳村日间照料中心、八面稻香湾养老服务点,团结养老服务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为我镇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人5000余人次;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持续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700余人。三是完成2020高龄补贴970余人发放,发放补贴金39万余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4人,慰问金额0.4万元,走访困难老人1人,慰问金额0.05万元。

四、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始终是我镇工作的重点;一是全镇现有残疾军人14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带病回乡36人,复员军人16人,参战人员42人,铀矿开采人员1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43人,烈士子女1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放。二是我镇十分重视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政策法规,努力做到退伍军人及家属和接收单位“双满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做好公益岗位的申请和通知工作,我镇现有涉军公益性岗位5人。三是完成东岳镇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5村1社区及镇上均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并协调县退役军人局资金1.5万元用于我镇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氛围营造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场所建设。四是我镇于2020年3月完成全镇退役军人781余人的大走访并完善其一卡一档和建立台账。五是2020年为我镇793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八一慰问金。

五、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为实现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我镇一是以提高火化率、查处乱埋滥葬为抓手,对全镇殡葬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了火化率100%;二是我镇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户长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实现广泛宣传,三是我镇2020年为164人上报办理免除丧葬费17.96万元。四是我镇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2020年骑龙公益性公墓现已完成提档升级工作,东岳社区大湾仙鹤林公墓已进入施工阶段。

六、临时救助工作

我镇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简化疫情期间申请流程,同时结合扶贫走访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要求镇村干部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截止目前,我镇全年累计临时救助69户19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9.943万元,其中急难型救助8户23人,救助资金3.66万元,为特别困难急难救助家庭申请慈善会救助2户,慈善救助资金总计3万元,及时有效缓解了因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了“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

七、残疾人工作

(一)残疾人办证工作及量服工作

2020年以来我镇残联一是为150余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申请,发放残疾证111本,为27名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申请了办证补贴。二是对量服平台1018名残疾人信息进行了更新、录入,在12月上旬对残疾人享受资金进行了完善。

(二)残疾人补贴工作

一是为全镇重度残疾人356人申请并发放了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发放资金34万余元,二是兑现了全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1人,发放资金23万余元。三是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26人金额2.97余万元。四是为14名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1.5875万元。五是帮助全镇有就业创业条件的14名建档立卡残疾人申请、发放了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4万元,完善了相关资料。

(三)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康复工作

一是为42名残疾人申请、发放了轮椅5个、其他辅助器具38件,二是为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申报了假肢安装补贴及4名瘫痪残疾人申请了狮子会捐赠的电动轮椅4辆;三是为全镇白内障患者出具证明20余份,为7名患者进行了白内障手术补贴,为26名肢体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申请了居家托养;

八、村级建制调整

我镇严格按照洪雅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经过前期摸底调研、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范程序,依法操作,稳步实施,快速推进,全镇由原来的98个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成64个村(居)民小组,调减34个,减幅34.7%。精简了小组个数,整合了产业发展资源,降低了运行成本,实现了产业调大、布局调优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了并组工作任务。

第2篇: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

第3篇: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总结范文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工作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落实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是目前最重要的社会救济手段,作为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措施,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到XX年10底全镇共有农村低保108户158人,城镇低保2户2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今年新增低保8户13人享受低保,7户家庭脱贫注销低保,3名低保户死亡注销低保。今年放宽了对低边的纳入限定,尤其是患有重大疾病的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尽量不落下一人。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农村低保边缘户21户35人,城镇低保边缘户2户、2人,其中今年新增14户22人,死亡注销低边1户。今年截止11月7日,我镇共发放低保救济金519134元,低边救济金19585元。与此同时,将低保和低边工作做到规范和完善,做到公开、公正,并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对落实低保和低边对象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办已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已于今年8月对全镇低保和低边对象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

2、救灾救济工作

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今年1-10月民政共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13500元,共帮助73户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慈善共救济困难群众90户,发放救济金146900元。今年全镇共有67户家庭参加了扶贫结对帮困助困专项救济,共发放扶贫救济金90425元,发放大米 120斤,油90升,床用用品四件套4套给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燃眉之急。

3、城乡医疗救助和助学工作

今年1-10月我镇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4730元,共救助236人次。其中民政精神病人住院救助11人次,共发放救济金 51346.5元,精神病人门诊医疗救助202人次,发放救济金8822.5元。民政医疗救助1人,发放救济金1361元,慈善医疗救助22人次,发放救济金23200元。为解决部分困难子女读书问题,我镇积极开展万向“四个一万工程”,全镇共有7名学生享受到万向集团的救助,共发放助学金9200元。我镇慈善分会在新生入学之际,根据市,区慈善总会的精神,在第一时间发放各类助学金,共计63000元,让17位困难学生能顺利的去学校报到。同时,区民政局又通过福彩助学形式,资助3名大学新生共计15000元,使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4、五保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保障其生活。我们镇共有五保户17人,其中敬老院12人,分散供养5人,今年新增五保户2人,注销1人。全年累计共发放五保救助金88200元。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进行逐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5人,其中,三属4人、伤残军人3人、带病回乡7人,参战人员1 人,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抚恤金194186元。全镇共有113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可以按军龄每月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贴,到 10月底累计发放退伍军人生活补贴55220元。为了能更深入了解退伍军人的生活状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我办经常深入到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残联、老龄办、红十字会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殡葬管理,做好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工作。由于生态公墓较少,购买的群众多,造成了供求紧张,我办于今年的 月份开始着手实施建造第三、四期生态公墓,已于10月底全部建造完毕,共建造生态公墓120座,于11月开始销售。同时做好遗体火化的一切事宜,1-10月份为止共火化尸体 150具。

2、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

我镇现共有残疾人590人,今年新增残疾人30人,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235人。为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残疾人的意识,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

就业机会,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立足于本职,首先从政府救济方面出发,对那些无法解决生活的残疾人,做到着重救济。全镇共有234名残疾人享受了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政策,有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582人次,救助金357900元。其中无固定收入残疾人181人次,发放救助金127200元。普陀区特困残疾人321人次,发放救济金56700元;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80人次,发放救济金174000元。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了3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2400元,同时开展助学、助困、助医等活动,助学2名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7000元,发放XX元助困金用于1户残疾人家庭维修房子。

(2)热心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扶持残疾人就业,今年开展了2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名残疾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全镇有2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成为了个体工商户,有1名成为了种养殖户,其中有6名残疾人贷款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已经上报区残联。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提标扩面,残疾人康复工程全面推广,截止10月底,全年累计发放助听器42人,助视器3人,安装假肢4人,集中配方辅助器具94件,白内障复明工程30人,肢体康复2人。无障碍社区进残疾人家庭14户,使残疾人能够在无障碍的环境中享受生活。

(3)扎实有序开展残联工作,积极开展爱心乡镇创建工作。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区残联举办的趣味运动会、卡拉ok大奖赛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日常生活,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3、做好新农合及疾病防治工作。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群众医疗信息系统,我镇从7月份开始开展体检工作,安排医生下村体检,在9月份安排常住沈家门的本镇村民去东港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全镇共有2500人参加体检。全面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于10月底全镇共有 16146人参加了新农合。落实疾病防治工作,对各种流行病进行严密防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全镇的乙肝、麻疹和脊髓灰质炎进行全程监控,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XX年,我镇未发生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疫情,共有1600多人次接种了乙肝疫苗。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4次食品、药品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义务献血工作,9月13日,参加献血106人,献血共计24300cc,合计121.5人次,超过区给定的指标120人次。

4、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爱国卫生工作。

我办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和除四害工作。今年以来,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和人们的不良卫生习惯,全镇广泛地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大岙、南岙经济合作社的卫生死角进行了整治,清除乱张贴80张。开展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制定方案并下发到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部署任务,各单位按照方案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根据县上要求,今年完成了春季的统一灭鼠工作,发放300公斤灭鼠药。目前我镇的环境风貌正在逐渐改善。

四、积极,踏实地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在做好全镇45—60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的同时,按时发放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截止到目前全镇有12636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10月份全镇有46个人新参保,另有243个人到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另外有57人因死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不同原因中断居保

同时继续开展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全镇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3400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中1-10月有727人重新缴费,4 人重新参保。72人次已开始领取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今年六月份根据区渔农办下发文件,积极开展全镇低收入渔农户家庭的调查工作。并录入到浙江省扶贫系统。全镇低收入户总计640户。1661人,其中低保户110户,五保户16户,共计177人。已全部录入浙江省扶贫系统。保证了资料的完善,为以后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工作打好基础,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保证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同时进一步了解全镇低收入家庭状况,做到及时更新。另外新农办XX年救助文件也已下发,后续工作将陆续展开。

五、深化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细致调解劳动纠纷,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