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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规范的税收。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财政收入的组织机制和财政支出的安排机制,目前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财政的预算管理。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如预算的科学编制方法、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预算不规范,不仅财政部门很难进行全程监督,也不可能形成社会其他有效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财政预算规定了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需要全体社会成员担负的成本即税收数量。那么,每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以及社会负担的成本由谁来决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结构和类型又由谁来选择,即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公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因此,今后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预算管理中引入公共决策和选择机制。比如在人大设立预算编制和审查委员会,专司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建立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增加预算的透明度,扩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社会监督,构建纳税人的意见反馈机制等。
财政支出预算是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以及加强财政监督的依据,也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关键,因此,必须要细化预算的编制。目前的预算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固定部分,即人员工资和共用经费部分;二是活的部分,即专项经费部分;三是转移支付部分,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对于固定部分,关键是要引入绩效预算的办法,即财政供给与单位取得的成效挂钩,成效越大,财政支持越大,改变过去财政养人、养懒的做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对于专项经费的预算,一定要细化到项目,把经费和项目挂钩,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转移支付支出,要按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规范转移支付,减少随意性。总之,要尽量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尽可能的规范、合理和透明。
(二)按照财权、事权对等的原则,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以来,逐渐暴露出来的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
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是五级财政,即国家、省(市、自治区)、市、县(市、区)和乡(镇)。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划分了中央和省(市、自治区)的收入范围,省以下的体制是各地仿照分税制体制自主安排的。在中央提出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背景下,省以下的体制安排自然带有层层集中财力的倾向。近年来的情况显示,现在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结果是,财力逐步向上集中,但事权仍在基层,甚至呈扩大的趋势。尤其是许多该财政承担的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过去基本由农民自己承担,农民负担过重已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税费改革,这部分支出开始回归财政,基层财政的事权反而在扩大。因此,在这两个反方向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县、乡财政困难的矛盾开始激化。2001年全国拖欠工资的县、乡占全国县、乡总数的 18.7%和 27. 1%,县级财政支出中工资支出高达61%。绝大部分县、乡的财政是捉襟见肘,仅仅能够应付“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各方面的支出欠账越来越多。目前,在基层财政困难的倒逼机制作用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以维持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但基层财政困难的程度。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形势变化而逐步显现的,因此转移支付较多采用的是一事一办的专项转移支付,不仅转移支付很不规范,基层财政预算难以安排,而且增加了基层财政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出现“你给钱我才办事”的被动局面。
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成功运行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各级政府有自己的主体收入,用自己的财力办自己的事情。否则,地方政府就会逐步增强对上级政府的依赖。依赖不断增强和上移的必然结果,是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转化和变质为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自然消亡,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转化为“跑上”的积极性。因此,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基层财政的实际困难,核心是确立一级财政,就要使这级财政有能够基本满足自己需要的自主财力,在辅之少量的转移支付财力的情况下,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目前,我国的五级财政体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一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主体收入体系的形成。二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的事权划分和职责的确立。总之,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相对称,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的又一基本要求。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一是中央财政的职责重大,如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高等教育、尖端科技和高新产业,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江河湖泊的治理,等等,中央财政必须要有强大的财政调控能力。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符合中央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相对称原则。另一个是县级财政的职责重大。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社会经济体制,“二元经济结构”非常明显。结果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时,财政供给的公共产品主要是面向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很少。因此,我国今后要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在有九亿多农民的广大农村,财政在供给公共产品方面要弥补历史的欠账和满足新的公共需求,如提供基础教育包括今后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等等,基层财政的任务是非常巨大的,时代赋予基层财政的责任和压力也是空前的。所以,完善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要增加县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扩大税收分享中县级财政分享的比例,同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大幅度增强县级财政的实力。
(三)按照公共财政和城乡一体原则,继续改革农村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其主要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从试点情况看,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实现了上述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安徽省农民平均减负在25%以上,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但是,现在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我国1958年左右形成的农村税收体系,农村仍然实行有别于城市的税收制度。
从税收负担看,目前农村居民普遍相对高于城市居民。如对城市居民普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月均800元,假如一家三口仅一个人工作(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也就是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在3300元以下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农民现在的人均纯收入基本都在3000元以下,却普遍都要交税。许多工商税都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农业税没有,无论农业生产的成本多大,也无论农业生产的净收入是多少,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农业税。目前,许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还不如城市居民的“低保”水平,尤其在很多贫困地区,但在城市享受照顾,而在农村确要纳税。因此,相对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的税收负担是重的,也是不公平的,在税制上设置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待遇。
从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出发,必须继续深化我国的农村税收制度改革。长远的目标,应是逐步建立城乡基本协调的税收制度,将农业税改为体现农民纯收益的具有和城市个人所得税有大致相同的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新型收益税。当前,“三农”问题已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恢复乏力,已严重影响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张。目前,增加农民收入,已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为此,在农村新的税制改革到位以前,建议目前免除一切农业税。现在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形势较好,而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下降到3.7%左右,并且农业税的征收成本很高,免除农业税对财政经济形势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对于目前广大农民的休养生息和增加农民收入是非常关键的。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中,财政与农民的关系,主导的观念是财政支农。这是带有浓厚计划经济时期特征的观念,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仍能保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早已过时的观念。
摘 要 本文从“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和内涵出发,就我国当前“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改革面临的局限性主要包括利益问题、管理体制、监督问题以及适应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省管县”财政体制 分税制
一、“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及内涵
作为分税制框架下的一种财政体制改革方向,“省管县”财政体制,是指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市级和县级财政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包括地方政府划分事权、财权等方面,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均由省级财政直接对市级和县级财政进行管理。这种制度安排是在市、县级原有既得利益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权限下放给县,在财政关系上直接管县,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标准来看,分别包含了对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市级财政实力、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能力的评价标准。
首先,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即省级财政有一定的财力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或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否则,只是换汤不换药,而且将付出管理失效的成本。例如,在经济发达的江苏、辽宁、广东等省份可进行“省管县”体制的试点。而在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还应该采取“市管县”财政体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作用。
其次,市级财政实力强弱是判断“省管县”还是“市管县”的重要标准。如果市级财力较弱,县级财力较强,则应以省管县为宜;如果市级财力较强,有能力帮扶县级,则应以市管县为佳。
第三,以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为标准来看,“省管县”后,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被赋予了更大的发展自,但自并不代表发展能力。自的扩大也并不意味着发展能力增强。
二、“省管县”财政体制发展现状与问题
从当前全国范围的改革实践来看,目前以强县扩权为突破口的省管县体制改革还只是一种停留在局部的和表层的结构性改革,并没能促使我国政治行政体制环境和地方政府间的纵向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问题与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问题。“省管县”的改革是对旧体制下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尤其涉及到众多官员的切身利益,阻力之大不难想象。一些地级市为了保住既得利益不愿放弃权力,甚至出现市与扩权县争权的现象。扩权强县难关重重,下放的权力“虚”多“实”少。
2.与现行管理体制的冲突问题。根据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办法,财政资金、专款、项目、财政预算由省对县直达,而县级计划生育、财政收入的督察、报表汇总、结算等事项还是由市级负责,县级行政权、审批权、人事权和其他行政管理仍然由市级管理,市级行政还覆盖全市性事权,这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财政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问题。此外,还涉及政策的连续性问题,一些政策性财政支出配套资金在省管县前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管县后,市级财政不再负担。
3.监督管理问题。在政府职能不清、改革配套措施和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下,“省管县”改革容易出现新的“诸侯经济”和市场分割。改革后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得到扩大,政府定位模糊不清加上约束不力,极可能出现为追逐政绩而侵蚀市场机制,加剧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的情况。如何有效监督约束县级政府行为,防止出现投资冲动和重复建设,是要客观面对的问题。
4.适应问题。省管县改革中,县一级政府工作机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直接影响改革能否扎实有效地推进,“扩权强县”对县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权力掌控、政策把握等都提出新的考验,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或监督不力,极易产生政府的行为短期化或扭曲,存在“由放而乱”的可能性。
三、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对策建议
1.推行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和事权改革,理顺中央地方的关系。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尚不能立即做出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逐步弱化市级财政,实行市县脱钩,取消“市管县”财政体制,实行省级财政直管市、县财政,市级财政只管市区;虚化乡财政将乡镇财权上收到县级财政进行管理乡镇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承担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
2.正确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首先,就省与下级政府事权的划分上而言,根据受益范围、公共产品的技术经济要求、公共产品行为的性质等原则,划分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将省以下地方财政的主要职能转移到保证地方政府区域性公共职能发挥、为辖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其次,在省与下级政府财权的划分上来看,按照财政分级、税种分设和收入分征的办法,根据政府职能分工的层次和收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确定各级财政的主体税种。
3.协调县市利益关系。“省管县”改革过程中要采取渐进的、较为低调的方式,要将改革重心放在发展县域经济、协调城乡关系上,要满足中心城市想获得发展的愿望,要考虑到地级市长远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地级市和各县的竞争与合作的互利关系。
4.健全法律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要通过修改政府组织法,规定三级政府构架,以法律形式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使得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科学推行。在三级政府的基础上,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纳人法制轨道,使“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或消除。
参考文献:
[1]朱群英.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内容提要:我国政府在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化解相关矛盾,以促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有必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它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财政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步、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有限、地方税制建设落后等问题与我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存在矛盾。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我国当前财政领域的重要变革之一,必将给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乃至行政管理体制带来深远的影响。2009年7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这次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2012年底,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首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省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民族自治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扶持和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从总体目标中可以看出,本次改革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而在此之前,我国已经有许多省份开始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探索了。浙江省是我国最早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省份,事实上浙江省一直以来都没有实行真正的市管县财政体制,加之四次强县扩权改革,省直管县体制逐渐由财政领域扩大到行政、经济管理等领域,消除了县域经济发展的障碍,提高了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使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远高于国内其他省份,2008年全国百强县(市)中浙江省有24个,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除浙江省外,全国其他省份如湖北、广东、福建、安徽、湖南等省份也都主动进行了省直管县的财政改革,而随着财政部改革意见的,全国范围内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正在全面启动。
一、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必要性
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有其必要性,因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与市管县财政体制相比在我国特定的条件下具有许多优势,对我国地方经济与地方财政能发挥积极作用。
1.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传统的市管县财政体制下,县级政府各项经济工作都受到地级市政府的约束,缺乏政策制定的自。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级市政府一切政策的制定往往都以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从而给县域经济发展设置了一定的障碍,更有甚者还出现地级市政府通过限制县域经济的发展来壮大市区经济的现象。通过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可以扩大县级政府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并最终实现地级市政府与所属县级市政府在经济政策制定上具有对等的自,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本区域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2.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市管县财政体制下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往往会通过“漏斗效应”而被地市级政府截留。在全国大部分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级政府拨款而缺少有效的来源途径的情况下,县级财政非常困难,地级市财政则通过对所辖县的财政截留而显得相对充裕,这就造成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不顺。各级政府财政收入是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与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对应。在市管县财政体制下,县级财政困难而地级市财政富足,则县级政府为辖区内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低于地级市政府为市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造成不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通过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不通过地市级政府而直接到达县级政府账户,使县级财政得到充实,并消除了地市级政府截留县级政府财政资金的不合理现象,理顺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间财政关系,在此基础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3.促进行政管理效率提高。我国当前实行的是五级政府,这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经济条件复杂等因素有很大关系,但过多的政府层级增加了政府的运转成本,导致政府机构人员膨胀,效率低下。就世界范围来说,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三级政府,即使是和我国国土面积相当的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是实行三级政府,从这些国家政府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三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较高。我国通过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跨过地市级政府而建立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的直接财政联系,消除了地市级政府在省、县级政府财政运转中的过渡环节,减少了政府财政管理的层级。政府财政管理层级的减少,一方面可以减少相关人员的配置,降低不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开支,另一方面可以降低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间转移的交易成本,总体上带来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
我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有其必要性,但基于国情的特殊性,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会影响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进程,限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我国建立以后优越性的发挥。我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可能的矛盾有:
1.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我国疆域辽阔,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即使是同处于一个经济带的不同省份,其经济条件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浙江省县域经济发达,县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总量的70%,地级市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份额不像其他省份那么高;广东省县域经济发展落后,县级财政收入仅占全省财政收入总量的6.5%,地级市在全省经济总量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我国西部各省份的具体经济发展水平又与浙江、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有着很大的差异,在这样的条件下并不是所有的省份都适合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我国推进省直管财政改革的步骤是,在2012年前将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的所有省份纳入改革范围,这样一来,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条件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形成矛盾。我国当初建立市管县体制的原因是为了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能够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县域经济的发展。如果不根据地方具体经济条件而实行“一刀切”,盲目地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必然会约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积极作用的发挥。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步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从财政部的通知可以看出,本次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仅限于财政领域,而未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同步与全面推进省直管财政改革形成矛盾,它将阻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积极作用的发挥。尽管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的财政转移关系在省直管县条件下不需要通过地级市而直接发生,但由于地级市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作为县级市政府的上一级管理机构,它可以运用自身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力为本级政府谋求利益,从而影响县级市经济的发展。比如地级市掌握着所属县级市一些重要项目审批的权力、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的权力、工作人员人事调动与升迁的权力等,这些行政资源可以成为地级市政府谋求本级政府利益的有效工具。此外,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同步,市级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上级管理部门依然存在,仅仅通过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设备以及交易成本的降低非常有限,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积极作用未能完全发挥。
3.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有限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解决的只是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省级以下政府缺少主体税种作为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在五级政府体制下,县级政府财政收入很大部分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与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均等化有直接的关系,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均等化则直接决定各地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我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条件下,地市级政府平衡所属县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功能消失,各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就直接取决于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的水平。然而,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主要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按照宽口径计算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不足15%,下级政府无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安排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有限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影响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功能的发挥。此外,由于大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都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减少,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进一步削弱。
4.地方税制建设落后与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矛盾。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三级政府,由于政府层级少,每级政府都会有相应的主体税种与之匹配,为该级政府的正常运转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撑。我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责任,充实县级财政,并消除地市级政府对所辖县域经济发展的束缚。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将相关税种按照其自身特点分别划归中央或地方或实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但省级以下的地市、县、乡镇三级政府缺少相应的主体税种,需要上级政府的拨款与税收返还来维持自身运转。我国地方税制建设的落后同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形成矛盾,在当前县级政府缺乏主体税种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条件下,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必然会导致省级财政压力加大,降低省级政府有选择性地扶助省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县市的能力,限制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功能的发挥。
三、化解我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矛盾的配套措施
根据当前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出现的矛盾,我国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化解,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建立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势。
1.根据各省经济条件实行分类改革。我国不同省份间经济条件的差异必然要求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根据各省经济条件的差异实行分类改革。如对于像浙江省这样的县域经济发达省份,应该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促进全省各县与地级市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对于像广东省这样的县域经济落后的省份,则应该避免进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而是强化经济发达的地级市对带动周边县市经济发展的责任,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于西部一些省份地级市和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都相对落后的经济条件,应该适当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改革,加大省级财政对地、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同时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仍旧实行市管县财政体制,减少省级财政的压力并强化地级市对所辖县经济发展的责任。总之,在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时,不应该盲目地全面推进,而要根据各地的现实经济条件实行分类改革。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同时,也必须推进省直管县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在根据各省经济条件实行分类改革的基础上,适宜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省份要同时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次,在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省份同步进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彻底,将地级市和县级市上下两级政府改革为平行的同级政府,赋予县级市政府与原先地级市政府相同的管辖辖区内各种社会、经济事务的权利。最后,在减少了地级市这一行政管理层级的基础上,相应缩减地级市、县级市相关机构的人员编制,消除冗员,提高各级政府的运行效率,促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对地方发展的积极作用。
3.加快地方税制建设。随着我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县级政府缺乏自身主体税种的弊端将不断显现,这对加快地方税制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解决了中央与省级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分配问题,我国应该借助当前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契机,着力解决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分配,加快地方税制建设。在实行省直管县的省份,基于原先有从属关系的地级市与所辖县之间的财政改为平行运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立物业税或其他税基不易流动的税种作为县市级政府的主体税种。省级政府应赋予县市级政府完全支配本级主体税种收入的权利,鼓励地方政府培育税源,以经济的发展带动自身财政收入的增长。通过加快地方税制建设,可以增强县市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自我供给能力,减少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给省级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提高省级政府扶持省内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积极作用。
4.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在不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条件下,我国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充分发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在全面建立省直管财政体制以后,可以根据各个县市的现实经济水平作为省级政府对县市级政府一般转移支付的依据,把一般转移支付作为调节不同经济水平的县市政府财政收入水平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具有完全的支配权,为了促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在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的同时还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此外,还需构建透明有效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于财政资金的滥用与浪费建立领导问责制度,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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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吃亏”
仅从财政而言,省管县一是从财政管理上切断了市与县的关系,市与县财政实质上相互独立。二是省将集中各市、区的新增财力,市本级和城市区在此次改革中,直接的利益流失将不可避免。三是职能发生重大转变。省直管县后,市对县的财政管理职能几乎为零。在收入计划、转移支付、税收返还、资金补助、财政预决算、资金往来和结算等众多工作上,省与县之间直接联系和进行。按照改革方案,省委托市对县行使财政业务指导、工作衔接和监督职能。这也就是在实质上去除了市级财政对县级的管理能力。
喻湘表示,必须承认“市管县”存在某些弊端。省直管县后,省级调控余地加大,更有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加大对县级政策资金支持,从而更好地加快新农村建设。而市一级财政可以集中精力,整合好自己的资金,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能,全力去干自己能干好的事。
从这点看,市级财政没吃亏,只是换了一个角度思考而已。他表示,虽然省直管县对市级财政来说,有利益的流失,也会形成一定的基数包袱。但我们绝不能就体制而看体制,不能就一时的利益得失而哭泣。相反,虽然省直管县的根本目的是要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但只要中心城市能够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最终也会受益。
湘潭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体制实行后,市本级财政完全可以集中更多财力,加快推进市级中心城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进程,全力扶持园区经济的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区范围内的民生投入。与此同时,市本级与城市两区:九华区和高新区,在经济建设和财税增长等工作上的融合度将越来越高。特别是新型城市化,本质上就是城市两区发展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美化。只要我们对市本级和城市两区的财税体制、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城市管理体制等进行适当调整和统一规划,完全可以很好地解决原来存在于县市区之间相互竞争、重复建设的问题,以更为集中的资金投入换来更大的发展和效益。
“集聚式”发展
喻湘表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施后,特别是如果推行“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后,湘潭城市发展范围将不可能只基于城区500平方公里的发展。因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首先必须对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算好“空间格局账”。其中一个很新颖的观点是―把城市作为资本来经营。
经营城市的重点、难点和落脚点都集中体现在经营城市土地上。土地作为最稀缺的不可替代的经济要素,必须形成集约利用的良性机制。当前,必须着力于强化规划的科学性,站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和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着力解决市、区规划脱节问题,力求城市功能分区合理,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由“摊大饼”式的向外扩展转化为“集聚”式的空间发展,由低投资的快速扩张加快向单位面积内的高强度投资高强度发展转变,切实提高城市单位土地资产利用效率。作为财政部门,必须站在全局高度,充分利用“土地出让金”这一晴雨表,作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力杠杆,实现全市土地集约利用。
财政和产业
喻湘表示,省管县以后,市级财政的“蛋糕”在实质上是被切了一块。为了让市级财政继续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发挥财政投入的乘数和杠杆效应,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算好“财源建设”账,引导金融资本来配置资源,输入带动城市发展的动力,促使全市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省直管县”改革后,市级财政部门必须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发力于此。
他说,市级财政如果想保证在省管县以后没有大的震荡,首先财政建设工作要与产业规划进行有效对接,继续调整政策取向,向培育和扶持战略性产业倾斜。一是整合财政资金。积极整合农业、工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坚决从产能过剩行业中退出,集中加大对“两型社会”建设项目的投入。要加大对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扶持力度,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要努力提升全市工业的科技附加值,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经济增长的作用。二是培育新兴产业。积极研究和出台支持新兴产业的财税政策,特别是要鼓励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引导银行加大对生产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投放。三是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城市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裂变、战略重组等途径,催生一批中小企业,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四是凸显对园区的扶持。利用“放水养鱼”的财政体制,壮大园区实体经济,鼓励园区加快发展步伐。
力保不下降
早在建省初期,海南就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直管市县的体制,实行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一是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实行省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县的各种行政管理事务直接对省政府各厅局;三是实行省直管县的司法管理体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派驻地区重大案件的一审和县法院、检察院的二审案件以及法律监督等工作;四是实行省直管县的干部管理体制,县(市)四套班子干部由省委组织部直接管理。
在20多年的实践中,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现实成效看,海南“省直管县”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当前,海南正在全力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把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契机,从全岛城乡独特资源整合优化、统一开发利用的内在要求出发,创新“省直管县”行政体制,突破原有市县行政区、农垦分治的格局,通过区域行政一体化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按照一个大城市的思路统筹设计行政区建制,最终建立与城乡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框架。纵向拉动城乡统筹
要从根本上打破旅游等重要资源的行政分割,关键是打破城乡分治的体制格局。~方面,要统筹资源必然要求打破城乡分治的体制格局。海南的热带农业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生态资源等独特资源主要分布在广大农村腹地。在城乡分治的体制格局下,生产要素流向中心城市。在缺乏资金、人才和技术的情况下,农村资源的开发水平远低于城市,同时资源价值也远远低于城市。
另一方面,只有城乡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和开发,才能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岛屿经济体,海南的独特资源价值主要是由外部市场决定的。农村与外部市场的联结,主要以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为枢纽。农村资源价值的提升,必然依赖于农村与主要城市之间的产业联结、基础设施联结、市场联结等多个环节。城乡基础设施。产业融合程度越深,农村的热带农业资源、旅游资源、土地资源等价值就体现得越充分。
横向促成行政一体
城乡分治格局打破后,要以行政一体化推进全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区域行政一体化,将资源互补性强的相邻市县合并,打破资源行政分割、分散开发、低水平开发的常规发展局面,形成区域资源优势互补、组团式发展的新局面,在多方面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如,通过行政一体化拓展资源配置的空间。使行政区划与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相适应,实现独特资源开发的全省“一盘棋”。相关市县通过行政一体化,为跨区域资源开发创造条件,拓展各自的发展空间。
又如,通过行政一体化实现资源优势互补。通过相关市县的行政一体化,使相邻市县资源的互补性、整体性得以体现,克服产业同构、重复竞争、效益不高的弊端。
再如,通过行政一体化提升独特资源价值。在更大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资源开发利用,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使落后地区、农村资源价值与发达地区趋同,使全岛资源整体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整合资源行政之手
要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建立统筹资源的行政体制是根本手段。通过区域行政一体化,将资源互补性强的相邻市县合并,打破资源行政分割、分散开发、低水平开发的常规发展局面,形成区域资源优势互补、组团式发展的新局面,在多方面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首先,统筹全岛旅游等重要资源,客观要求打破资源为18个市县分割分治的格局。2009年,总理在海南视察期间提出,海南旅游产业要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国际吸引力和开放兼容力”,其中一个关键是要“统筹区域旅游协调发展,进一步打破地区壁垒,加快旅游市场一体化,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其次,实现资源整体价值最大化,重要的是把具备条件的相邻市县作为或视同一个行政区,统一开发利用资源。这将使得分布在落后地区和农村的资源价值趋近中心城市的资源价值。
再者,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和统筹全岛资源的内在一致性,对改革行政体制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与统筹全岛资源一样服务于海南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也要求打破资源为市县、城乡和农垦行政分割的体制格局。
区域合作未来典范
进入新世纪以来,打破行政区经济的藩篱、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各种做法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就珠三角、长三角等跨省市区域联合来看,只能采取松散型的经济社会一体化模式,但这种模式就达成区域内政策共识来说,谈判成本相当高。而许多小区域的经济社会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最好是采取行政区整合的办法,通过行政一体化强力推进经济社会一体化。
---区纪委各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试点,并从中确定一个作为市里的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带动全局,切实把全省会议部署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八个方面”工作一一抓落实,不断开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试点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两有、两符合”,即要有本地特色,体现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要有乡镇特点,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贯要求;要符合新农村建设精神,体现党和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要符合构建惩防体系的精神,体现新形式、新条件下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战略要求。
确定的工作项目及内容主要是在“五抓”上下功夫。一是在抓教育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并采取基层党校培训学、督导个人自觉学、举办专题讲座学、典型教育引导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促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政策水平有明显提高,自律意识有明显增强。二是在抓制度上下功夫。对乡(镇)、村两级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根据其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补充、修订和完善,及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民主决策、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干部考核评议、民主管理监督等制度,汇编成册,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在抓监督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并实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强化乡镇对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征地补偿费、公益工程的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民章程和村规民约,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在抓惩处上下功夫。进一步畅通渠道,及时收集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化解因干群矛盾激化而产生的。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的行为,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等。进一步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要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在抓改革上下功夫。积极协调,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轻基层财政负担,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农村教育薄弱、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偏低、资源分配不合理、学校乱收费的问题,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县乡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行。积极探索,在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和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本次试点工作分选点实施、督促指导、总结推广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试点单位的确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均在4月底前完成;5月上旬,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责任制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纪委领导随即带队到各县市区和试点单位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抓工作落实;6月、8月还将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
【关键词】 长吉图经济一体化 建设步伐
1. 要培育长吉图为新的增长极;
据专家探讨指出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问题提出及相关背景后指出,从空间条件、经济基础、政策条件、人文社会因素等方面来看,长吉图地区是吉林省内各个区域中最有条件实现快速培育增长极的地区,比如从经济基础看,吉林省主要的产业,如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微电子、现代农业、旅游业等都布局在这一地区,只是这些产业没有发挥出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特别是汽车产业,作为吉林省产值最大的产业,由于主要企业未在当地布局配套企业,使得其产业集群形成缓慢,省内产业链断缺,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区域经济拉动效果。如果在产业集群、产业链打造上下功夫,这一地区的产业基础将直接对其增长极做出积极贡献。培育长吉林图区域为东北地区新的增长极,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实现区域经济的和谐发展。
2. 加速培育增长极促吉林省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体现出来增长极的拉动作用。就东北地区而言,已经形成比较强劲的增长极的区域,主要包括辽宁省以大连为中心的沿海经济带、以沈阳为中心的辽中城市群,黑龙江省的哈大齐经济带等地区。从GDP的对比看,吉林省的长春、吉林两市GDP相对上述地区仍然较小,在与上述增长极的资源集聚竞争中基本处于劣势。而且,长吉两市之间经济一体化进程缓慢,产业结构契合程度低,经济联系不够紧密,使得吉林省缺少了一个具备足够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极。由此,加速培育吉林省的增长极,是推进吉林省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当务之急。
3. 巩固农业同时腾出工业空间
在农业布局方面,大胆推进“东拓西进,保中增边”的战略调整。吉林省作为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其中,一部分粮食主产区就布局在长吉图区域内。在此,长吉图地区要快速成为新的增长极,特别是长吉工业带要实现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布局,需要一定的地理空间条件做支撑。为此,应加快吉林省西部高效农田建设,同时推进以珲春为龙头、以延边州为依托、上连吉林、下连通化的“扇形蔬菜生产加工出口基地”的建设,以在不损害原农业主产区农业生产基础上,为长吉工业带腾出一定的地理空间,并在总体上巩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优势。
4. 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在工业布局方面,借助长吉地区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和东北亚合作平台在技术合作开发、技术引进、内外资引进上的便利,优先在长吉工业带集中布局现代制造业。改造已有的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使之向电动汽车、精密化工、高端食品加工、特色机械制造业方向转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产业链,进而形成产业集群;大力扶值光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积极引进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由此,在长吉工业带建设多个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产业基地,为新增长极的形成奠定产业基础。
5. 利用展会平台布局服务业
在长吉图地区的中蒙达通道沿线,特别是长吉之间、珲春、图们等地,建设现代仓储物流中心,构建以中蒙达通道、哈大线、东边道等干线为依托、沟通东北经济区以及中、蒙、俄、朝、韩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在其他服务业方面,应集中于长吉地区布局总部经济、金融保险业、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业、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长春,作为吉林省政治经济的中心,有雄厚的产业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社会文化背景,有较多大专院校的智力支撑,有东北亚博览会、汽博会、农博会等多种会展平台,非常有利于集中布局上述产业。
6. 推动长吉图行政体制改革 要完善行政层次改革和区划改革。
我国行政层级包括中央、 地级市、 省、 县 (市) 乡 、 (镇) 级, 5 作为必要的补充, 还设立了副省级城市、 副地级城市, 在个别 地区, 还进行了党政干部高配。在我省 范围内包括长吉图地区, 也有必要设立 副地级城市, 同时, 适当地推进 “县改市 (区) 等工作。 ” 长吉图一体化离不开行政体制改 革。长春长东北先导区是实现长吉一体 30 2011 年第 2 期 化的重要节点, 包括了长春经济开发区、 长春高新开发区、 二道区和九台市。目 前, 长东北仍然是一个办事协调机构, 需 要进一步成为一个实体。推动新区行政 体制的发展, 要改变开发区 “城不城, 乡不乡” 工商业和居民居住区混杂的情 、 况。 长春市在行政层级体制上的改革取得进展。长春市对双阳区实行了 “宜县即县, 宜农即农” 的管理体制。 九台市即将实现撤市建区, 成为与 长春完全融合的一部分。九台改区后, 长春市每年将向九台提供 3 亿元以上的 财政补贴,九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待遇也可提高。九台改区可使长春市 开发空间与生态空间同步扩张,满足省会城市未来几十年发展的空间需求。延边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延龙图是紧密相连的三个县级市。在坚持民 族自治的前提下, 增加州政府城市管理的职能,把延龙图改为与州政府关系更 加密切的三个州辖区十分必要。州本级 财政将紧密包容覆盖延龙图三区财政。目前,作为协调办事机构的延龙图党委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是离城市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还很远, 有必要成立作为州委、 州政府派出机构的市区党委和管理委员会,并日益增强其实体性。
结束语 :
由此可以看出,长吉图的崛起,势必对周边的国家和地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实现长吉图一体化战略,是推动东北亚地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高速引擎。
参考文献:
[1] 赵儒煜,李晗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产业发展战略[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3).
[2] 邴正,丁晓燕,姜军.以长吉因开发开放先导区带动吉林省经济结构调整[J].社会科学战线,2010,(4).
[3] 支大林.长吉图先导区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研究[J].经济纵横,2010,(12).
作者简介:赵莹(1980.11-),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工商学院经济贸易分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关键词 市管县 省管县 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1市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央下发文件提出合并地委行政公署,推行市管县体制改革试点。首先在江苏省进行试点改革,撤销所有的地区而改建市,原地区所辖的县归地级市领导。随即在全国推行市管县体制。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地级行政建制333个,其中地级市283个,占地级行政建制总数的85%;地级市所领导县的数量占全国县级单位总数的70%以上,人口占总人口80%以上,市管县体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导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至此,也形成了我国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行政层级管理体制。
纵观国内外的行政层级的设立,我国是世界上行政层级最多的国家。四级行政层级制度的设立时基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我国是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四级行政层级制度有利于政府的行政管理①。虽然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文化背景等具体国情不同,行政层级的设立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地方行政层级设置的总体状况及其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趋势。
市管县体制在改革之初顺应了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趋势。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同时,对于统筹城乡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市县矛盾越来越突出,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这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行政体制已不适合时代的发展,成为当前我国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大障碍。
2市管县体制存在的问题
市管县作为一种行政组织制度,不仅存在管理方面的缺陷,也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发展。
2.1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效率方面,根据管理扁平化理论,在组织的领导层和执行层之间的过渡层级应当尽量简化,这样可以使决策最快地传递至底层,从而提高组织的效率。中间管理层级的减少,领导层能清晰地掌握组织的运行状况。同样管理扁平化理论适用于行政机构中,层级越少,越有利于命令的准确传达,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首先,市管县降低了中央、省的决策命令向基层的传达速度和效率,影响了上级政府对基层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反馈。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信息的传达越来越快捷方便,通讯的及时有利于上级行政掌握下级的动态,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使上级扩大管理弧度提供了可能,信息技术的及时性,快捷性,更加要求信息的传达要有直达性,中间层级的存在只会降低行政效率,市管县体制已不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其次,市管县体制增加行政审批的手续、时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审批手续的繁多,严重制约企业对市场的反应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县政府缺乏一定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许多的行政权限需要向上级政府请示批准,不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第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县政府需要更多的资金、资源来发展本区域内的经济,需要更多的决策权限来改革政治经济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行政层级由层级化向扁平化过渡,减少中间层级,扩大管理弧度,提高行政效率,成为行政区划改革的方向。
地级市在履行对所在县的管理职能时,制定的行政决策,无法兼顾到各县的具体情况。在市领导县的体制中,市处于中心地位,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医疗文化水平往往处于优先的地位,导致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其他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许多领导为在有限的期限内,做出明显的政绩,往往集中力量大力建设市的基础设施,发展市域经济,截留县的有限资源,甚至利用县的经济发展资源资本来建设地级市,出现所谓的“市压县,市刮县”“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2.2引导经济能力不足
地级市作为一定区域的中心城市,是区域内经济文化中心,医疗卫生及第三产业服务中心,物资资料,工农业产品生产加工集散中心。在经济文化上对区域内具有聚集力,向心力和吸引力。而县城也作为一定区域的中心,其经济职能更偏向于对农业的服务,为农业提供工业支持,同时加工农产品,是农业物资的聚散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城作为区域中心的职能逐渐完善,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工业产品,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就全国范围来说,县城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民的经济文化,医疗卫生等需求。地级市和县的经济辐射范围和关联度本应该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关系,但市管县体制,在政治制度上将市的经济腹地扩大,削弱了县的经济向心力。
2.3限制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进程是经济发展,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达到9 亿,人口集中向大城市流动,尤其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人口的集中给大中型城市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口的增加给城市基础设施,文化、卫生、医疗、教育、带来压力,过度的城市化也推动了房价的飞快上涨。
为减少城市化的压力,城市化方针国务院出台文件是鼓励中小城市的发展,同时推行就地城镇化。所谓“就地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中小城镇为依托,加快和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镇,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取消市管县体制,推行省管县,提高县、镇的行政地位,鼓励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人口向县城集中,推动就地“城镇化”,是县向市的方向发展,走出另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道路。
3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方向
市管县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强县扩权,取消市县分等,推行省管县,实现市县平级,在推行改革中不能一刀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取消市管县体制,推行省管县,保留现行市县等级。行政层级的减少,会使公务人员职位晋升更加困难。同时,市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生产服务上的功能是县无法替代的,具有重要作用。保留现在的市县等级也是人事干部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的需要,若完全实现市县的平等平级,干部管理升迁制度发生改变,干部的升迁空间压缩,打击了干部的积极性。省管县的推行必将影响到现行司法制度,给两审终审制带来困难,在司法制度上是否继续维持 “市管县”体制,还是一起由省司法系统管辖,还需要充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摸索。
(2)在市管县体制改革中,要给予市一定的经济腹地,不能所有的县都由省来管辖。根据美国学者弗里德曼的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理论,其认为后工业化空间区域结构的基本特征是经济中心与其地区缩小差距形成功能一体化的空间结构体系。随着中心与地区界限的逐渐消失,区域将最终走向空间一体化。对于和所在市经济联系密切,关联度较高,地域相邻,交通联系方便,在经济上相互促进,具有与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的县,应该仍然归由原来市管辖,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其经济发展具有聚集和扩散效应,在经济扩散过程中将会与周围经济联系密切的县形成网络式空间结构,最终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但依然要在市所管辖的县进行扩权,推动县的经济发展。
(3)重新合理划分各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改革市管县,推行省管县,四级行政层级变为了三级地方行政层级,管理幅度扩大。必须重新合理调整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对于省政府来说,应该是宏观的经济社会规划,分配各个县的发展资源,将更大的权力下放到市县。
(4)在现阶段,县的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趋势。未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聚集,县都会达到建市的标准,县这一行政层级将会消失,将会形成省,市,镇,三级地方行政体制。对于镇的发展,从浙江省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县对周围城镇是经济的聚集与吸引,辐射强度,关联度高,城镇将会利用自身优势朝着经济职能专门化发展,随着就地城镇化的推进,将不会有城镇升级为县,最终将会形成省,市,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这是未来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征。
参考文献
[1] 唐兵.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反思与改革趋向[J].理论与改革,2008(1).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基层经济;城乡二元结构
一、特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的现状
这里要所要谈的经济特区体制内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指特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的问题。特区政府进行了大部制改革之后,市政府的权力大大增强。区一级政府的项目土地审批权上收至市一级,市区税收分成比例为3∶1,国土基金分成比例为6∶4,街道一级政府基本也只剩下执行权。市级政府的集权,好处很明显,资金和权力的集中,更加有利于办大事,投资重大项目,在城市的宏观规划上可以做得更加清晰和条理,此外,还可以防止基层政府在重大项目上的舞弊现象。但是,市级政府的过度集权,弊端就马上转移到了基层政府上面,包括区级、街道及社区三级行政部门。
首先,如果市级政府过度集权,必然会大大打击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审批手续过多,卡位现象严重,信息接收没有基层政府及时,人力也不足,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对基层的了解上级政府往往没有基层政府了解得透彻,因为基层政府站在第一线,最清楚基层最需要发展、和投资些什么。由于区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对称的问题,区级政府很多想建的项目和想做的工作难以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级政府的发展,实际上也会拖了全市发展的后腿。因此,市级政府应该在特区扩大后,在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项目布局上向区级等基层政府倾斜。这样才有利于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才有利于将来基层经济反哺上层经济。一些旧改项目迟迟获不得上级政府的审批答复,最终只能搁浅。如果这些旧改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城中村的环境也将会大大改观,可惜这只是一种理想中的状态。既然这些关系到基层民生的市政设施都不能建成,那么保民生这个想法,似乎也是空谈。
二、现今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给基层所造成的影响
基层政府无形中被弱势化,基层政府已缺少决策权,说话权,换来了更多的是事故发生后的责权,进一步压制了基层的积极性。这正导致了街道、社区等基层干部逐渐变成了夹心层阶层。再好的政策与规划,关键还是在于人的执行,而在于当前中国政府体制之下,执行者就是基层干部,如何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是特区能否迎来第二次飞跃发展的重要因素。
街道一级政府公共社区配套缺乏,例如医院等公共设施有着迫切的需求,但由于项目审批权限不在区级政府,只能向上放映至市级政府,审批手续繁琐,时间特别长,市级政府还要派专人下来调研,还要和法定图则相配套,建一所镇级医院要通过三级政府的协调才能勉强通过审批,更有甚者好几年下来医院的动工仍然不见起色。强镇与弱镇,与东莞镇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模式相比较,深圳特区的镇级政府已经远远落后了。市中心区CBD繁华的背面,却是一片片混乱不堪的城中村,造成交通拥堵、公共设施配套不完善、脏乱差等多种突出问题。这已经是属于一种城市发展结构的畸形。权力过分上收,并不能真正遏制基层腐败,而往往会事与愿违。城乡本来就不平衡的二元结构进一步加剧。
三、对于特区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行政部门之间的博弈,要认识到基层发展的重要性,市级层面一揽所有的规划、投资发展,表面上理论理想,但实际上执行起来并不可行。"半计划经济化",造成了信息不畅,行政效率低下,信息的传达及信息的失真,街道决策权和规划权被剥夺,仅剩下执法权,更多的工作重心只是放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查违等非生产性的工作任务上,对于基层地方最迫切需要的公共社区配套例如道路建设,医疗教育等固定资产投资街道一级政府可以说毫无办法进行。仅仅能以综合整治、立面改造这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进行城市改造,造成基层发展非常缓慢。另一方面,市级资金重点投入规划的地方,非常繁华,与基层城中村相比,是两个世界,头重脚轻的发展现象,已经在特区存在了多年,至今仍不得改观。
城市的统筹规划,重点发展,需要市一级政府的协调,但是市一级政府权力过分集中,必然会制约基层政府的发展,导致发展的不平衡。但是,如果下放过多的权力给区级以下政府,又会导致发展紊乱,城市没有统一规划,甚至会促发基层政府的腐败现象。因此,如何平衡市级政府和区、街道等基层政府的权力分配,是以后特区政府体制改革的重点。
能够在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方面进行改革,赋予基层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更大的弹性,例如可以仿照深圳前海管理局的模式,让基层政府的投资建设更加具有话语权,更加具有主动性。而市级政府只需要加强监管,和资金保障。这样才能解决特区政府发展头重脚轻的现象,才能促进特区更快的一体化,促进全市的和谐统一发展。而有了基层经济强有力的支撑,基层经济才能刺激消费的增长,特区才能实现另一轮跨越式发展。
当年,沿用"农村包围城市"的伟大战略获得了成功,如今"农村包围城市"战略仍然不能抛弃。基层不稳,地动山摇。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再好的理想也是枉然,也只能是现代版的马谡,纸上谈兵。深圳拥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如今正面临着大特区一体化建设发展的历史机遇,在拥有如此“天时”、“地利”之下,深圳正应该放开手脚、大干快干。然而,在这发展的大好形势下,特区竟然自己在行政体制上开倒车,自己束缚了自己发展的手脚,岂不让人笑话?可谓“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只要特区意识到现今体制上的弊端,及时、大胆地进行体制改革,改革的东风仍然会不请自来。当然,这需要当前执政者发动改革的决心和魄力。
参考文献:
[1]姚中秋.政府的本分[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