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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管理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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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管理总结

第1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应急管理工作,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现实选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站在构建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提高质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编制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县应急管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乡镇、企业应急预案。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县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要参照县政府制定的预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地方政府预案,同时指导村(社区)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编制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年预案编制任务重、时间紧,下半年省、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迅速抽调专门人员,按时完成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所有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任务。县应急管理办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严格预案编制要求。各类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县性的专项预案,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使预案之间相互衔接。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乡镇、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须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全县加强统筹指挥。

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各级各部门在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掌握和遵循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处置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预见性、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编制和修订预案应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规范应急运行机制

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调查与分析,做到对风险源心中有数,对抗风险的资源家底清楚。建立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和限期治理。积极开展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化。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出发点,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处置联动体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不仅要加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好突发公共事件。

四、强化值守,灵通信息,加强应急基础工作

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领导必须带头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提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值班电话和应急管理负责人移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更换通信方式或外出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报告。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值班责任,坚决不准出现脱岗、漏事现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遇有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及县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随时跟踪报告有关情况。

灵通预测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信息监测与预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落实报送责任和要求,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对迟报、瞒报、漏报、不报和不准确报告重要信息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以及造成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体系、预案编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情况。

严格应急信息管理。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应急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急信息主要通过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未经县政府同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五、建好队伍,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注重专群结合,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和特点,迅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工作网络建设情况,要及时书面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预案有人制、联系有人接、险情有人排、应急有人管、指挥有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标准和方式,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职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水平。公安、消防、武警、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乡镇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协作配合,积极备战,通过演练,熟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完善应急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和组织体系。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更新理念,转变职能,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应急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给予保证。要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指挥,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案、人员、领导、责任、资金到位。

第2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近日,广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现场会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局、煤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及应急机构负责人,部分市(地)和中央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广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监局有关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共280多人参加了会议。全国部分省市、单位在会议上作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发表总结讲话,要求各省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的部署上来,学习借鉴“广东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同志参加会议,并在大会上作了题为《立足实际,有效运作,扎实推进福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发言。

陈炎生局长着重介绍了近年来福建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进步,总结了5点经验: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福建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都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定,省政府每年出台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也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健全机构,完善体系。推进省、市和重点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行业和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三是完善预案、规范管理。健全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推动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案管理,全面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平台,强化支撑。率先建设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整合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五是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建立基层应急机构,积极整合乡镇已有的应急人力、装备等资源,加大基层乡镇应急救援投入。

目前,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正抓紧学习贯彻这次全国会议精神,省应急救援中心已担负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任务,全省各设区市应急救援机构也已陆续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要求不断扎实推进。 (编辑/游振云)

第3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按照市政办发[]21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预防和消除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就开展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工作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变化情况的监测,当出现极端天气有可能造成灾害时,须及时预警信息,迅速通知县政府值班室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积极开展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工作

今年入冬后,若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采取如下紧急应对措施:

(一)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清除辖区及所划分县城路段的积雪积冰。

(二)县市容局要明确划分各单位清除县城积雪积冰区域,对县城道路易结冰重点路段实施监控,采取喷撒融雪剂等融雪措施,防止道路积雪结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城路况实行全时监控,及时疏导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县交通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内公路加强巡查,采取必要的融雪消冰措施,出现大雾天气时,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醒司机,确保交通安全。

(三)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及时组织人力对大棚蔬菜和瓜果等易受冰雪灾害影响的农作物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避免冰雪压塌大棚现象发生。

(四)县民政局要深入乡镇防灾救灾,及时了解灾情,下拨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

(五)县经贸局要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等货源,特别是新鲜蔬菜供应市场,保证群众生活需要;县物价局要加强市场管理,防止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续报。

四、应急救援队伍紧急待命

第4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抓基层、打基础,由各乡镇、街道选择一批基础条件比较好的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以建章立制、信息报告、预案编制、隐患排查、队伍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选择一批培训基地、演练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同时由市相关部门选择自主投入兴建的培训基地、演练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努力形成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各类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典型引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地要统筹资源,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务求实效。市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大力引导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升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程度。

(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规律,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点和示范工程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动态管理,优进劣出。对挂牌的市级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取消示范点和示范工程资格。对挂牌的市级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

三、建设内容

(一)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内容

1、组织机构方面。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

2、信息报告方面。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熟悉信息报告流程,对突发事件信息反应灵敏,报告及时、准确。

3、应急预案方面。针对本地、本单位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简明扼要,可行管用,并经常开展预案演练。

4、应急队伍方面。社区、乡镇、企业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应急队伍。应急队伍配有必要的装备,具备一定的先期处置能力。

5、隐患排查方面。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安全隐患,经常性开展排查,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予以取消。

6、科普宣教方面。经常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普及群众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内容

1、培训基地、演练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

2、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维护、运行规范。

3、在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2012年8月起)。各乡镇、街道于2012年8月开始选择一批应急体系健全、工作开展扎实、示范效应明显的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开展建设。市相关部门选择自主投入的示范工程开展建设。

(二)评审阶段(2012年10月起)。各乡镇、街道在社区、企业、学校和应急工程中选择1家单位,市相关部门选择1—2个应急工程,将名单和相关材料于2012年10月底上报市政府,申报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查阅资料、情况介绍、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的示范点和示范工程进行评审确定。

(三)挂牌阶段(2012年12月起)。对确定的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进行挂牌。从2013年开始,每年将确定一批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第5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一、演练目的

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三、组织机构

成 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部门分工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第6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这次食品安全调度会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中秋、国庆、元旦及秋冬食品安全,为残奥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发展,食品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

今年前三季度,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段负责,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困难,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第三季度以来,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保障了在奥运会期间全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08年度截至目前,全县无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了我县食品安全稳定发展的态势。但是应该看到,在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7月中旬,我县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8月下旬,市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县检查均发现我县食品安全在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一些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并立即着手整改,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二、安排部署中秋、国庆、元旦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9月份,残奥会将在北京召开,其规模不及奥运会,但其政治意义不逊于奥运会,确保在此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仍然是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因此,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安排开展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冬季食品安全工作作出计划和部署,为元旦春节的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础。

专项整治要整治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是:肉、禽、蛋及其制品;各类腊、卤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米粉、面粉、食油;中秋月饼、蔬菜等。重点区域是:农贸市场、学校食堂、超市、酒店、餐饮、夜市摊点和农家乐等。

整治方法: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分段负责监管。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开展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质监、工商、卫生监督和农业、畜牧、经贸等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实施专项整治,各负其责,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相关工作,公安、教育、粮食、文广电视等部门做好各自职能范围的工作。

目标要求:一是质监部门牵头,做好食品加工环节监管。生产加工企业检查面达到100%,企业建立存料索证制度100%,落实安全机制措施100%,添加剂备案率100%,要积极支持扶持企业进行生产改造达到生产许可证标准。二是工商部门牵头,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流通环节要大力推进进货台帐管理制度,大力取缔无证经营。三是卫生部门牵头,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餐饮消费环节要进一步提高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县城要达到办证95%以上,体检98%以上,乡镇办证要达到90%以上,体检80%以上。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分级分类管理水平。学校食堂办证率必须达到100%,食堂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四是经贸局牵头,做好定点屠宰场(点)的监管。经贸部门要尽快完善定点屠宰场(点)的相关办证条件;畜牧部门要做好宰前检查,检查率达到100%。五是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要加强蔬菜市场管理,努力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上市销售。六是各乡镇(区)要加强群众自办宴席管理,要完善安全申报登记制度,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帮助,确保食品安全。

三、实行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挂帮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我县是农业大县,食品安全工作在乡镇在农村占有重要位置。由于各种原因,我县乡镇及乡镇以下食品安全工作比较薄弱,急需给予进一步关心、关注和支持。经研究,拟实行县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挂帮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负责指导,帮助挂帮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对重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帮助协调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县人民政府希望通过挂帮,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向农村发展,尽快建立健全我县“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网络。各部门要主动和乡镇商议研讨工作,主要领导深入乡镇,帮助乡镇出谋划策、解决问题。要保持工作交流互通,形成联络制度。凡因指导督促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完善县、乡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让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要让应急预案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形成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要严格按照《习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妥善处理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

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资料档案

第7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并立即报告市、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第8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个人总结范文

根据__[__]___文件,___开展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__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中国安全生产月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于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此次活动。现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我总结

一、领导重视,___措施到位。

县政府将“安全生产月”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策划___,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安监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安全生产月”面上工作;宣传、文化___部门负责协调各有关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对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工会___负责发动企业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安康杯”和为农民工送安全卫生知识活动;共青团___负责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各有关部门都根据行业特点,___开展有社会影响的安全宣教活动。

二、围绕主题,丰富活动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一通过安全宣传条幅、宣传栏、文化橱窗、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二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内容,___开展基层服务活动。动员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形成联动,深入到所属乡镇、企业、厂矿、村居等基层单位,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基层单位,直接面对企业职工、村居居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找漏洞、查隐患,抓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数字电影、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宣教活动,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四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教活动。利用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依法处罚一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

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悬挂标语(横幅)___条,发放《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部门法规等宣传品___册,张贴宣传画___张,___安全生产提示短信___万余条,刊出安全生产宣传专栏___篇次,出动宣传车___台时,电视报道___次,广播报道___条,送文艺下乡198场已开始,开展安全咨询___次,培训各类人员___人次。共出动检查人员___人次,检查各类企业___家,查出各类隐患___处,现场整改___处,发隐患整改通知书___份(___处),主要存在未制订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台帐,未制订岗位操作规程,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

三、加强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动员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每个企业都有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宣传标语和经费投入,并___开展一系列宣教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岗位安全自查活动、“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意见征询活动;___开展全员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___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技能竞赛、岗位评比等活动;在厂区、车间等工作场所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企业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使我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为以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9篇:乡镇应急管理总结范文

一、雨、水情

雨情:今年1-9月我县各站点平均降雨量1364mm,比历年平均值偏少约150mm,降雨时空分布相对均匀,未出现大范围、高强度的集中降雨情况。

二、灾情

今年汛期全县平均降雨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50mm,由于降雨时程和地区分布比较均匀,集中性强降雨少,暴雨、大暴雨的。今年汛期我县切实落实了各项洪灾防御措施,及时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蓄水、坚持提前转移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除部分乡镇出现农田受淹等轻微洪灾影响外,全县未遭受大的洪灾损失,保证了群众零伤亡。

三、防汛抗旱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防早汛,认真贯彻上级防指的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将防汛抗旱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牢抓实,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分工协作、通力配合,从思想、组织、队伍、技术、物资等方面着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1、认真及早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一是思想早动员。汛前加大防汛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组织培训等形式,让全县干部群众能够树立洪患意识,提高全民的防灾避灾能力,对洪涝灾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3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分管领导、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乡(镇)水利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私营水电站负责人等150多人,会上传达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2012年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是汛前早检查。2012年2月中旬,县防指充分抓住汛前有利时机,组织技术干部,由县水利局领导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汛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县重要堤防、小(2)型以上水库、重点山塘、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在3月下旬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水工程安全度汛。

三是预案早修订。3月份,县防指制定下达了全县2012年各类水库的度汛方案。同时,县、乡防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工程特性改变等因素,及时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提高各项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物资早准备。汛前,县防指制定下达了县、乡两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全县共落实了铅丝2吨、水泥50吨、编织袋5万条、块石0.5万方、沙石料1万方等防汛物资储备。

五是队伍早整训。汛前,由县人武部组织对县、乡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进行了整编,县防指组建了90多人的应急抢险队和应急救生队,各乡(镇)也分别组建了30-50人的应急小分队,并于5月中旬进行了为期7天的冲锋舟实战演练,为我县抗洪抢险救灾储备了更多的专业人员。

2、牢固落实汛期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责任制,并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洪工作的全过程。县委、政府重要领导对防汛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亲临县防办及各乡镇检查指导工作。汛前,县防指及时充实调整了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在汛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分管水利工作领导任乡镇防办主任。县防指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的有线电视网络,将全县各类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各类工程安全度汛。汛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多次对全县所有水库、水电站、山塘等各类水利工程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尾沙坝、危旧房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及时预警,积极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今年来,县防指多次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矿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汛会商会议,分析水情、雨情,并依托“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这个平台,建立了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根据预警系统监测,当遇有超警戒雨量时,县防办及时通过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短信群发平台向县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防指责任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预警信息,村、组防汛责任人再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规定的预警方式向危险户预警信息,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四是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制定了水库安全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统一印制了《县小型水加安全员手册》发放到水库安全管理员手中,强化了对水库安全管理员巡查观测、查险、报汛、水库日常管护等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县防办和县水利局于3月12日,对全县乡(镇)防办专职人员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进行了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乡镇防办工作内容和要求,水库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水库日常巡查的要求和方法,水库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五是严肃纪律,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多次对乡(镇)防办防汛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制定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在3月全面完成了小型水库“四保障”工作,共修通上坝公路6条,建设水库管理房34座,扩降溢洪道2麻,50座小型水库全部储备了现场抢险物料。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