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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养护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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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养护实施方案

第1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一、完成整治任务

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整治,扎实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整治城郊结合部1片、城中村2个、棚户区1个、老旧小区2个、背街小巷2条、城市河道1条、建设工地2个、建设经营疏导点2处,新建公共停车设施1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20个,整治户外广告8处。

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拓展整治内容,拆除违法建筑30处560平方米,改造公共厕所1座,新建改造出新环卫服务设施200处。

二、推进长效管理

对已完成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落实管理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全面建成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落实数字化城管运行评估办法及标准,建立运行评估分析、督查通报机制,规范系统运行,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行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发挥街道主抓、社区自治作用,实施网格化联合联动管理,城管进社区覆盖率达到50%;坚持源头防控、长效管理,构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主次干道市容环境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机扫率达到80%;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老旧小区全面落实“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养护”的管理服务要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建立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维护保洁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保持河道清洁、河水清澈常态化,河道日常保洁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运行规范,无安全隐患;加强停车管理机构建设,推行建立“应设尽设、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罚尽罚”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编制(修编)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要求

注重因地制宜,拓展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功能品质,彰显城市特色;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大拆大建;坚持疏堵结合,实施风险评估,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整治管理,防止工程扰民,避免安全事故;按照《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规定性要求,明确整治标准,严把整治质量,推行先进技术,提高整治水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群众需求,引导社会参与,落实投诉受理和解决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2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Abstract: the Luanhe-Tianjin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water 30 years, Li River from the deepe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ost operation, repair maintenance management task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heavy,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Luanhe River Li River face, increas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t the same time,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operation management, equipment maintenance, in infrastructure the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other aspects, consolidate the achievements, to ensure the availability of infrastructure equipment, give full play to the benefits of the project,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关键词:引滦黎河运行管理成效

Keywords: Li river running water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V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滦入津工程通水30年来,引滦黎河河道建设的不断深入,工程后期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为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巩固河道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坚持以安全输水为中心,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后管护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一、引滦黎河基本情况

引滦入津工程是将河北省境内的滦河水通过潘家口水库经大黑汀水库调入天津,向天津城市和周边的郊区及滨海新区供水的一项跨流域调水工程。滦河水从潘家口水库,经大黑汀水库,穿引滦隧洞,循黎河入于桥水库,经暗渠入输水明渠,注尔王庄水库,再沿暗渠进入天津市区,全长234km,输水设计流量60m3/s,校核流量75m3/s。在保证率75%和95%情况下,可分别向天津城市供水10亿m3和6.6亿m3。引滦入津工程自1983年通水以来,累计向天津城市供水156.18亿m3,缓解了城市用水紧张的情况,为天津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黎河发源于河北省遵化市和迁西县交界处的燕山山脉丘陵区,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河北省遵化市建明、团瓢庄、平安城等8个乡镇,79个自然村,在天津市蓟县西龙虎峪乡南贾庄子与沙河汇流后入于桥水库。流域面积560km2,河道全长76km,其中引滦入津工程利用输水段长57.6km,占总输水线路的1/4,起着大动脉的作用。黎河原系天然行洪排沥河道,整个河床纵坡上陡下缓,断面上宽下窄,河道蜿蜒曲折。

引滦黎河是引滦入津输水线路中唯一一段敞开式的天然河道,且输水线路长,管理范围不规则,加之地处河北省境内的特点,且黎河沿岸铁矿资源丰富,涉及乡镇、村庄、企业众多,周边环境复杂,管理任务重,保水护水难度大。

二、引滦黎河运行管理对策及成效

针对引滦黎河面对的实际情况,在不断加大工程建设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运行管理问题,在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巩固了建设成果,确保了基础设施设备完好率,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

1、加大建后管理力度,巩固建设成果

引滦黎河输水后,改变了河道原有的自然平衡条件,使河床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根据输水对河道造成的实际影响,为确保安全输水,采取河道边坡防护、修建跌水坝、河道扩宽、复堤固定河床、防护堤道路、环境整治等多项措施,对河道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显著的成效。经过30年的运行,各类设施设备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和超期使用情况,为确保工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度汛,安全输水,黎河逐步加大维修工程的投入和力度。在内外堤坡维护、堤顶道路维护、河道清淤、跌水坝岁修、修复水毁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新增黎河支流口治理工程运行维护和河道保洁项目,狠抓运行管护,加强后期扶持。同时,为规范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合理利用资金,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效益,创新管理模式,由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向实报实销管理模式转变,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使引滦工程项目管理走上了规范化、专业化的道路。

2、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2.1、实施战略合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在市局领导的直接关注下,天津市水务局与遵化市政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10年8月3日,战略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黎河管理处召开,李文运副局长、遵化市政府副市长毛成海参加会议。双方签订了《黎河水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有关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达成了共识。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实现了我局专业技术资源与地方政务资源的优势互补,为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进一步强化了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了部门职责,为黎河和谐共建提供了组织保障。

2.2、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以战略合作为平台,天津市水务局与遵化市政府签订了《引滦黎河水源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网络,我处积极与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一是与遵化市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沿河企业的管理,制止查封沿河非法排尾排污企业。二是加强与遵化市水务、公安、乡镇、武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河道保护范围内私搭乱建现象、黎河中下游非法采砂等活动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共治共管、联合执法,发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汇集社会资源和力量,提高了执法成效,有效的打击、遏制了排尾排污、机械采砂等非法水事行为,维护了黎河正常水事秩序。

2.3、立足共建共享,开创“和谐引滦”新局面

以河北省加快生态文明共建为契机,2008年我处与沿河马各庄、龙湾、小安乐庄村和遵化市晓一矿业有限公司、唐山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建立生态文明共建关系。由我处负责环境改善工程设施建设,共建另一方负责使用维护和后期管理。经过多年的运行,相应河段乱堆乱倒垃圾现象已基本杜绝,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借助于市局与遵化市政府“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更加密切了与遵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增强了相关信息的交流和工作协调,又与沿河西铺村、大安乐庄、高各庄等7个村庄签订了生态共建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共建活动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与沿岸村庄建立开创了“和谐引滦”新局面。

2.4、实行河道保洁,展现输水河道新面貌

为有效解决黎河沿岸垃圾污染问题,实现河道"水清、面洁、岸净、有绿"的目标,结合黎河实际,2012年5月,制定了《引滦黎河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设立了后店桥(12+632)至提举庄桥(22+152)近10公里河道保洁示范段,由保洁公司专门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工程维护、树木管护、河道保洁等工作,并通过签订《黎河河道保洁协议》和项目考核措施对保洁公司加以制约和监管。经过半年的试运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改善黎河水环境,巩固综合治理成果,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河道保洁项目引入社会化养护模式是河道日常维护机制的探索,是共建共享机制的创新之举。

2.5、启动河岸绿化,打造黎河绿色生态长廊

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起投入管护机制,调动沿河村民、企业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自2005年开始,我处开展了河岸绿化林带建设,针对黎河上中游河道绿化资金不足、管理困难的难题,采取出租堤埝土地,由承包人植树、管护的办法,在黎河上中游23公里整治段堤坡植树5万余株;针对黎河下游堤岸没有征用土地,建设绿化带难度较大的实际,采取由农户按标准栽植、自主管理、适当补助的办法,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夏家峪桥上下游580米范围内实施了100亩绿化示范工程,取得了较好效果。沿河绿化林带建成后,对于防止风沙起到很大作用,构筑了一道天然屏障;同时,使当地小气候得到了改善,涵养了河道水源、净化了水质,打造了一条绿色生态长廊。

2.6、共治尾矿库,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黎河上中游沿岸分布40余家铁选矿,尾矿库防护设施简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引滦水质污染和河道淤积的潜在威胁。对此,我处在大安乐庄桥上左岸开展了尾矿堆坡面植物固结试验工作,并逐步在其他尾矿库推广。目前,北方矿业对崔家庄桥上右岸、西山桥上左岸尾矿库也实施了植物固化工程,消除了尾矿库安全隐患。

3、引滦黎河运行管理未来发展

为适应水利发展的新要求,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主动权,加大黎河运行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推动黎河确保输水安全这一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

3.1、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深化与遵化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合作平台,努力实现“共享政务资源,理顺执法关系,保护黎河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

3.2、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落实《引滦黎河水源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保持对非法采砂、非法排放尾矿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共同维护黎河正常水事秩序。

3.3、推进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探索与黎河沿岸村镇、企业环境治理共建共享措施,加大环境治理及监管力度,扩大共建共享范围,早日实现黎河全段环境治理共建共享。

3.4、推广河道保洁机制。在河道保洁示范段成功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制度,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将保洁范围扩展到57.6公里全河段,使河道养护保洁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管理。

3.5、加快绿化林带建设。加快黎河绿化带建设步伐,继续深入探讨租用土地、工程造林、承包管理的可行性,计划利用三至五年时间两岸绿化大约10000亩(绿化带宽度50-80米),逐步达到分布均匀、布局合理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地方特色,重点突出,科学布局,全面绿化。

3.6、开展尾矿库治理。逐步对其余未治理的尾矿库采取护坡加固,植物防尘固沙措施进行安全防护,确保引滦水质和输水安全。

参考文献

[1]. 《黎河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部天津市设计院.1990.

[2]. 《黎河输水水量损失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2008.

[3]. 《引滦入津黎河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08.

[4]. 《引滦黎河输水河道水源保护工程规划工作大纲》.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2010.

[5]. 《黎河水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水务局.2010.

[6]. 《引滦入津黎河综合治理工程规划修编设计大纲》.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11.

第一作者:周海明

第3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 市政设施 管养体制 综合化 属地化 市场化

市政设施管养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都是由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承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化,传统的“事企一体、管养一体”的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都进行了改革,总结梳理各地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主要都是围绕“综合化、属地化和市场化”方向进行,以此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水平。

一、综合化

(1)主要内容:综合化是适应和落实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体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部门的综合化,是将分属于政府各部门中相关的市政设施管养职能进行集中,打破部门界限,归属到一个综合部门进行统一承担。例如,将道路桥梁、排水、市容环卫等管养职能进行综合。二是以专业的综合化,以专业为主线,打破区域的界限,将同一事项归属由一个部门统一承担;如将道路设施统一整合到交通部门,将涉水的相关事务集中到水务部门。

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河道、路灯等,广义上还包括绿化、环卫等设施,传统的管养模式,容易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职能交叉,推诿扯皮。二是管养力量分散,成本增大。通过综合化改革,归并各类市政设施管理职能、整合管理、养护和执法资源,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效率。

(2)实施措施:一是明确综合改革的原则。市政设施的综合化改革,涉及的部门较多,首先必须确立综合改革的原则,是以区域的综合化为主,还是以专业的综合化为方向,这决定了市政设施综合化改革的制度设计。二是建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综合化改革目的是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成效,因此在进行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明确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尽量避免管理环节和主体的多元,真正达到综合管理的成效。

(3)南京市的实施情况:2003年,按照管养体制改革的要求,南京市对道路、排水和路灯管养体制进行了改革,将三个专业的管理职能进行了集中,归并了管理资源,成立综合性的管理部门。2010年,按照大部制改革的精神,南京市进行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将市政、市容环卫及绿化设施管理职能进行了集中,统一归属于新成立的城市管理局,突破了部门界限,实现了更大程度上的综合。

二、属地化

(1)主要内容:属地化是指以设施所在地为界限,对市与区(县)之间的管养责任进行划分,由此进一步明确市、区(县)责任分工,转变职能,将市级部门的职能进一步转变到行业规划、服务指导、监督考核上来;突出辖区(县)政府的主体地位,发挥其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和积极性,增强属地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

属地化所包括的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包含了与设施相关的维护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考核监督、资金安排等事项,体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市政设施有其自身属性,如河道、桥梁、泵站等结构性、流域性较强,加之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的影响,一直实行的市区两级管理模式,部分设施以市级管养为主。随着“事权下放,重心下移”的要求及财税体制的改革精神,市区两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都在推动着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职能向属地化方向的转变。

(2)实施措施:一是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属地化工作涉及设施管养职能的调整,涉及市区责任分工,资金安排,为此应制定统一规范性文件,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和实施方案,指导和推动市区设施责任范围和划分,做到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力量投入。承接下放市政设施管养职能的政府和部门进一步理顺财税、管理体制,主动对接、制定和细化承接方案,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无缝交接。同时,加强管理和养护力量的投入,确保机构、人员、资金的投入,尽快承担起相应的管养责任。三是加大监督考核。事权下放后,市级部门应转变观念和职能,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协调服务和考核监督上来。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督促各区完成好下放事项。

(3)南京市的实施情况:2012年,南京市制定了《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减少市区交叉,减少重复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原则,进一步加快了市政设施属地化进程,推进城市维护管理事权下放、同步对市级日常管理事权事项及对行政权力等事项也进行了下放,市政设施方面,道路除主要快速路、景观路外,其余道路均划归属地。桥梁除快、主干道上桥梁及大型、特大型及特殊结构桥梁外,其余均划归属地管理。河道全部划归属地;同时对城市排水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按责任范围也逐步进行了下放。

三、市场化

(1)主要内容:市场化是指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养护企业,承担相应的维护作业任务。建设部于2002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尽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体系”。

(2)实施措施:一是推进管养分离。这是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将行业管理和维护作业分开,合理界定管理和养护职能,管理单位负责行业管理,维护单位负责设施养护,从而改变传统的“裁判员和运动员一体”模式。二是提高资金投入。长期以来市政设施维护定额标准较低,为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也是确保设施维护得到有效合理的投入,需要按照市场定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维护标准,保障资金投入。三是培育市场体系。总体上,市政设施的养护作业市场化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培育市场体系,特别是在养护企业的培育上、配套政策的制定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高效的市场体系。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市政设施作为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在实施市场化之后,政府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能,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标准,严格奖惩,确保管养水平。

(3)南京市的实施情况:1)2003年南京市市政行业进行了管养分离改革,将管理职能进行了剥离和集中,并对原承担管理和养护职能的单位进行了事改企改革,并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2)2014年,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要求,将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全面推向市场,实行招投标制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目前正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工作。

四、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综述

第4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20xx年安徽省河道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长江、淮河等跨省重要河段以及与邻省边界河道的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我省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的水、土等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 县(市、区,下同)以上河道主管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河道,负责《河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河道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为全省河道主管机关,各地、市、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省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规定确定跨地、市主干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在跨省、跨地市主干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编制、执行省管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并监督实施跨地、市主干河道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跨地、市河道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组织制定跨地、市河道综合开发利用和防治水害规划;

(七)处理跨地、市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地、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在本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处理跨县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县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本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处理本行政区域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等水管机构及地、市、县河道主管机关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及其河道管理机构,应当配有河道监理人员,依法实施河道监理。

第十二条 省河道主管机关设立的长江、淮河河道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干流、淮河干流(包括颖河茨河铺以下、涡河西阳集以下河段,下同)的统一管理工作。沿长江、淮河的地、市、县设立的长江、淮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淮河河段的管理工作。业务受省长江、淮河河道管理局领导。

其他河道,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市、县河道主管机关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沿江、沿河的农场和工商企业等单位承担所在堤段的维修、管理、防汛等任务,所在地的河道主管机关及其河道管理机构应予以指导。

堤圈、圩口等受益区的乡(镇)、村,应成立河道堤防管理委员会或管理组,负责有关河段及堤防的管理。

第三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一)在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经省长江、淮河河道管理局初审,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省长江、淮河河道管理局在初审建设方案时应征求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二)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县河道主管机关初审,报地、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地、市的河道,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编报的有关防洪安全部分的设计文件,应按前款规定办理。

涉及航道的,应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日期及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原批准的河道主管机关。为保证防汛安全,河道主管机关有权通知建设单位推迟开工。施工中涉及防洪安全的部位,应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施工规范,接受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符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能启用。

第十六条 已修建的工程,经技术鉴定不符合防洪安全要求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在限期内改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需要拆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方案,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必须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包括干堤外滩圩)的桥梁、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必须高出设计洪水位一米以上。跨越通航河道的建筑物,应符合规划的通航标准。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的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在河道两岸兴建与防洪有关的工程,应与所在堤段规定的建筑物防洪标准一致。行洪堤堤顶、行洪口门不得超过规定的高程。

长江干堤外滩圩和江心洲已圈圩堤,堤顶高程不得超过当地一九四九年实测洪水位一米,遇特大洪水,应服从行洪要求。

第十九条 在堤防上修建的工程及其有关堤段的维修、管理、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予以监督、指导。

第二十条 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如因维修不善,影响堤防安全或当洪水接近保证水位时,县以上防汛指挥部有权作出暂停行车的决定。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

第二十一条 行洪、蓄洪区内,一般不得兴建工矿等企业。铁路通过行洪、蓄洪区,不得影响行洪、蓄洪,并有自身的防洪措施。不准在行洪、蓄洪区内兴建有碍行洪、蓄洪的分隔工程。

第二十二条 编制沿河城镇规划,应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沿河城镇建设,不得超出临河界限。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三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干堤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

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界线,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四条 堤防两侧必须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形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取土塘、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核发土地使用证书,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所在县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干流大、中型堤防,临水侧不得窄于五十米,背水侧不得窄于三十米;

(二)长江干流其他堤防和淮河干流堤防,临水侧不得窄于三十米,背水侧不得窄于二十米;

(三)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窄于十米。

第二十五条 重要堤防渗水严重的堤段,应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其范围由所在县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划定。

第二十六条 水闸(涵阐、船闸)周围应划定管理范围(护闸地)。凡已预留或征用、划拨的土地、水面、堆土区,均为水闸管理范围,属于国家所有,由闸管单位负责使用。

未划定范围的,由所在县人民政府按下列标准划定:

(一)大型闸(过闸流量一千秒立方米以上),上、下游各五百米,两端堤防(地段)各一百米;

(二)中型阐(过闸流量大于一百秒立方米,小于一千秒立方米),上、下游各三百米,两端堤防(地段)各三十米;

(三)小型闸(过闸流量小于一百秒立方米),上、下游各一百米,两端堤防(地段)各二十米。

第二十七条 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必须符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林条应首先保证防汛、护岸的需要,间伐、更新必须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八条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沉置船、排筏;

(二)在堤身、护堤地、水闸管理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晒粮、取土、采砂石、爆破、开展集市贸易;

(三)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的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掺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区的行洪通道内栽植阻水植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河道内采砂,必须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同时要有地矿主管部门的采矿许可证),方可开采。

第三十条 河道管理范围外一百米内(纱基地段二百米),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塘,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修建工程设施、进行河道整治及考古发掘等活动,必须接受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服从防汛指挥,不得损坏堤防、河岸、水闸等防洪工程设施和防渗条件,不得影响河道安全泄洪、航道稳定和船舶正常航行。

第三十一条 禁止围湖。凡已经围的,应按照防洪要求,逐步还湖;暂不能还湖的,应限制圩堤高程,服从蓄洪要求。

第三十二条 禁止围河。凡已经围的,要服从河道清障要求。

围垦洲滩、塞支堵汊,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三条 水闸的控制运用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据批准的水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水闸管理单位负责执行。水闸的控制运用命令,由河道主管机关或防汛指挥部下达。禁止非闸管人员操作闸门。

船只过闸应服从闸管单位的指挥,并按规定交纳过闸费。

第三十四条 因船舶航行影响河岸、堤防安全的,所在县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保护河岸、堤防安全。在未采取措施前,应限速航行,由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标志。

交通部门应按《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从航道养护费中划出专项,用于有关河岸、堤防的养护。

第三十五条 在山区河道两侧开矿、采石、修路等,影响河道安全的,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防止山体滑坡、崩岸,方可开工。未采取防止措施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窘,造成损坏的,排污单位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三十七条 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应符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破坏堤防和水工程。

凡属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水、土资源,由河道管理机构投资和管理的,收益归河道管理机构所有;由河道管理机构投资,委托乡(镇)、村护堤专业户、护堤员承包管理的,或由乡(镇)、村护提专业户、护堤员投资和管理的,其收益分配,由河道管理机构与承包者签订合同,报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服从防洪和排水的需要,所受经济损失,由合同双方共同承袒。

第三十八条 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汛期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五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九条 下列阻水障碍物,必须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一)严重束水危及安全泄洪的桥梁,未经批准在河道内修建影响安全泄洪的码头、栈桥、泵房、船台、渡口等;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窑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炭、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超过规定高程的行洪堤段、未按规定标准开足的行洪口门及擅自修建的庄台;

(八)淮河干流及长江、淮河支流和行洪通道内的高杆阻水植物(防浪林除外);

(九)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拱的阻水障碍物。

第四十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有关县防汛指挥部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有关县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 经费

第四十一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十二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区内的工商企业、农场、农户、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标准应当根据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用确定。

第四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必须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四十四条 通过未铺路面的堤防或水闸的车辆,应向河道管理机构或闸管单位缴纳堤防、水闸维护费。维护费的计收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物价局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视同预算收入,抵顶预算支出。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挪用。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设施的,河道主管机关可责令建设单位停建,补办报批手续;危及防洪安全的,应限期改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需要拆除的,须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以上修建单位,可并处该工程投资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和第二十八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三十九条规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没收非法所得和工具,并可处警告和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及其设施和防汛、水文监测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警告和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或不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秒石、取土、淘金的,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应责令其停止作业,没收非法所得和工具,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对河道主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阻挠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5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水库工程;养护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V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水库工程一般都是在山沟或者是河流的狭口处拦河修建的河坝,水库的兴建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比如说抵御洪水的侵袭,蓄积水源用于农田灌溉,修建水电厂来发电,或者是发展养鱼业等等。水库工程具有兴利除害的作用,对于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在河道的上游兴建水库,可以在洪水期蓄积水量,减缓对下游河道的冲击。并且在干旱季节,还可以利用水库中蓄积的水资源进行农田灌溉。由于目前兴建的水库以中小型为主,并且数量众多,所以对其进行的建设管理得不到重视,致使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影响到了水库功能的正常发挥。

一、水库工程对于我国民生的重要意义

无论是拦洪蓄水还是调节水流的水利工程建筑物统称为水库工程,它具有很多种功能,如: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旅游等,是我们国家组成水利工程体系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另外,也是对资源配置起到调控及优化作用的重要工程,水利工程体系的完好与可持续性与水库工程的管理和除险加固有直接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水库工程大坝的安全存在直接的关系,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国国务院公布了水库工程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可以看出水库工程管理与安全工作受到了党与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水库工程中的常见问题

1、计划性差

对于工程建设没有进行整体规划就盲目的开工,缺乏计划性。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随意性较强,致使施工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临时进行补救,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投入,而且延长了工期,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2、建设程序不全

工程的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对于施工场地的周围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只是凭借别人的讲述来设计图纸,致使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多程序无法按照设计图纸实施。这样就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与原始的意愿出现背离。不仅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还延长了工期进度。很多工程都是建设方直接将其委托给施工单位,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技术差,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施工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直接导致工程的质量出现隐患。

3、验收不规范

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由于小型工程规模较小,结构相对简单,验收资料可以适当简化,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由于没有进行验收工作,工程完工了事,会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缺乏竣工资料,也会给以后的工程管理和维修留下隐患。

4、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

在很多的水库工程中,对于工程进行的设计和监理工作都是通过委托公司来执行的,这样设计出来的水平总是维持在一个层次上,毫无创新可言,而管理人员对此也不重视,致使技术水平无法与时俱进。对于水库工程的设计与功能的发挥应该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不仅要具有基本的功能,还要在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充分的考虑到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以及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而在水库的建设管理中却缺乏相应的人才,技术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制约了水库工程的发展。

二、水库工程管理养护的建议

在水库运行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加强工程管理,或工程管理不善,在上述各种因素作用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水库的工程质量定会向着不利的方向转化,其工作性能也会逐渐降低,工程寿命缩短,有时甚至会出现严重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应对水库的水工建筑物进行妥善养护,及时进行有效维修,减弱不利因素对水利工程的影响,促使水库工程向有利的方向发展,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并长期、充分发挥其应有效益。为达到此目的,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明确职责,充分调动管养双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就是将水管单位从事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人员及配套的管理人员分离出来,组建处一组专业化水平高、且能够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水库养护单位,进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逐步建立并完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格局,与水管单位建立合同关系。

(1)水管单位职责

水管单位在工程维修以及养护工作中处于甲方的地位,是整个维修养护工程中的业主。在日常工作中期主要责任是对维修养护工程进行资产、安全及调度合同签订、工程管理检查等的管理工作,按照水利行业管理标准、办法、制度,组织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工作等。同时还具有监管水利工程以及设施的运行情况、操作情况、观测和巡查等工作。

(2)维修养护单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维修养护单位具有按照维修养护合同承担水利工程以及设施维修养护业务的责任。对水库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主要包括:

①坝顶、坝坡、管理房等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②水闸工程隐患探测;

③上坝路维修养护和防护林带养护。

2、做好工程普查,搞好维修养护工作

工程普查是所有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中的核心环节,合理确定日常维修养护所包含的项目以及工作量,在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及签订合同方面具有强大的有效性。在明确工程管理标准及要求的基础上,对工程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拉网式普查,以便对工程现状有详细的了解,了解工程各部位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寻找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为编制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确保实施方案准确、规范,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水管单位与维修养护单位的衔接

工程维修养护的具体实施是通过维修养护单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专项工程整修来实现的。以管养双方责任的划分原则为依据,工程的主要由维修养护单位来完成,水管单位不仅需要管理工程的观测运行,同时还要监督、检查、维修养护单位的工作状态,并且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工程技术指导等工作。因此,水管单位与工程维修养护单位的衔接是搞好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4、加强工程运行观测管理

水管单位运行观测部门进行工程观测、检查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能更好地督促维修养护单位完成日常维修养护任务,同时为下一步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制定积累第一手资料。运行观测工作具体为:承担工程及管理设施的巡视、检查、观测以及水库水位观测,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问题分析报告或并申请进行及时处理;探测大坝及水闸工程隐患也是其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工程的运行观测,才能及时发现工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是做好工程维修养护的关键。

5、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对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按照工程要求对达不到标准的大坝工程要实行分年度实施,对工程进行全面整修使工程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首先结合工程普查情况,确定需要维修进行养护的项目以及专项工程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工作,逐步提高工程面貌。

结束语

水库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繁琐的工作,在目前,水库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我们要客观、正确地看待这些问题,并且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要做好水库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水利工程的水库管理工作人员的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才能切实提高水库管理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质量,从而使水利工程能够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参考文献

[1]王达惠.浅谈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J].吉林农业,2012.

第6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水安排,严格执行水库控制运行计划。顺应天时、地利,取得了安全供水增量增价,水库发电效益显著提高,灌区二项工程节水效益明显提升,供水能力明显增强的良好局面。

一、争优创先创新发展

水库管理处党支部,拥有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人。过去的一年,库党支部凭着一股韧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出色完成局交办的各项管理任务,完成水库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全年共完成全年供水万吨,发电量万度。安排农业用水万立方米。组建精干人员,确保万亩林场安全防火。争取电站改造、河道水环境治理、水库与灌区维修养护各项补助经费,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开创的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的双丰双收。

二、适应新形势真抓实干

2010年我库积极参与水价调整核算,实现供水电子遥测计量,大坝水库安全供水实时电脑监控,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库面保洁工作常态化、责任化。承担原引水管道供水同时,配合水厂扩建工程,积极落实城市年供水量万吨的综合调度方案研究,确保城市供水,兼顾农业与近库村的生活用水供给。上旺水库划归我库管理后,水库管理处研究制定两库连调供水方案的实施计划,灌区用水管理向科学调度、一体化管理的工作目标迈进。以农综开发与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为平台的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建设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节水干渠衬砌加固工程千米,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过半,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局制定的水利惠民、水利富民的各项政策,克服各种困难,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得到沿线群众的好评与支持。

第7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构建和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并通过“政府推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提高农村环境管理的高效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努力创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考核范围

全镇所有环境整治的村庄、非规划保留村庄、安置小区、村级道路(区、镇级公路另行考核)、河道及田容田貌。

三、考核办法

1、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对行政村、环卫站、镇物管会实施属地管理责任制。

2、成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核组,由镇爱卫办、村建办、环保办、农林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环卫站、水利站、交管所、城管中队等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镇长效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和召集检查。

3、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对各行政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兑现的依据,同时列入镇对各行政村实施的百分考核。

4、采用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随机抽查的检查方法,负责对各行政村所管辖的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评分,镇级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涵盖所有考核范围内的自然村。区定期检查每月1次,随机抽查多个自然村并检查沿途风貌。

5、针对上月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按要求进行整改。若在本月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则在总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设立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投诉热线,将群众投诉次数和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7、上级部门对本镇各村的考核考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四、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

(1)各村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各村责任区内村庄、河道、道路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建立村主任为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片长、巡视员、保洁员职责,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2)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检查机制,每天负责对本村村庄保洁质量、村庄秩序进行检查、登记。对片长、巡视员、保洁员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和工作内容,并公示上牌。实行定人、定段、定区域、定标准。各行政村要与片长、巡视员、保洁员签订责任书。

(3)各村要按规定配足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配套经费足额到位,管理有序。保洁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镇统一购买。

(4)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设置、宣传内容更新、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入户),开展卫生清洁户、文明新风户评比活动,提高群众环境整治参与率。

2、村容环境

(1)村辖区内环境整齐、清洁,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无乱拉乱挂。

(2)村辖区内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整治到位。

(3)村辖区内商店、饮食店内外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有封闭的垃圾存放容器。无店外店,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4)村庄和小区的绿化、草坪养护良好,绿化、草坪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株缺株。

(5)村庄道路两侧、农户家前屋后、河滩河岸两侧无暴露垃圾和露天粪坑。

3、家园卫生

(1)农户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有卫生设施。庭院场地平整、清洁,家前屋后、房屋夹弄内无暴露垃圾。

(2)农户家前屋后物品(如柴草、建筑材料、缸瓮等)堆放整齐,无占道堆放、乱堆乱放。

(3)农户化粪池按三格式标准建造,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家禽家畜圈养,禽畜粪便管理到位,无随地排放现象。

4、河道卫生

(1)河道水系通畅,无违章坝基,无沉船堵塞。

(2)河道清洁,无漂浮垃圾,无水生植物。

(3)河滩河岸两侧无暴露垃圾。

5、道路卫生

(1)道路沿线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公路的维修由路权单位负责),公路路面及路基两侧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两侧垃圾箱(桶)管理良好,有门、有盖,箱(桶)体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周围无垃圾倾倒现象。

(2)道路沿线两侧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

(3)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6、公共设施

(1)道路硬化无破损,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

(2)垃圾箱(桶)布局合理,有门有盖密闭存放,箱(桶)体清洁,周围无垃圾污迹。

(3)垃圾中转站有门有通气设施,垃圾密闭存放,墙面光滑,地面硬化不积水,有冲洗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桶)、中转站)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定期消杀,无蝇蛆。

(4)村公厕水冲设施完好,地面无污水积存,便槽内无尿垢,无积存粪便,无明显臭味,化(贮)粪池密闭无满溢,管理良好。

(5)社区服务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村内小游园、公厕、停车场、污水处理、室外健身、路灯等公共设施及休闲场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保持设备正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配套和正常开放利用。

(6)加大农田、抛荒地、废弃地的管理和整治,杜绝影响农田风貌和环境的乱搭乱建行为,清理抛荒地、废弃地乱倒的各类垃圾和杂物。

7、安置小区管理

(1)外环境整齐、清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拉乱挂、无擅自破开门窗;

(2)绿化养护到位;

(3)道路平整,无坑洼积水,无卫生死角。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整治到位。有垃圾收集容器,设施维护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有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4)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5)有除四害设施和措施(设置毒饵廊等)

五、资金拨付

1、镇政府对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通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1)按区核定的村庄保洁员人数,村庄保洁员每人每月工资报酬,区、镇两级每人每月各补贴300元。

(2)河道每年按千米实施补贴,镇、村两级河道补助经费5200元/公里(区2200元/公里、镇3000元/公里)。

(3)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实行专项补贴,镇将按实际农户,每户每年补贴360元。

2、资金拨付方式

第8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1.农村水利工程的现状

洪泽县地处淮河中下游结合部,西临洪泽湖,东挽白马湖,南濒淮河入江水道,北倚苏北灌溉总渠,四面环水,境内河网密布,水域宽阔,总面积139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598平方公里,水域及滩地面积796平方公里。据统计,全县现有灌溉渠道1986条,排涝河道2165条,农村小型机电灌溉(含灌排结合)固定站447处,排涝泵站272处,圩口涵闸58座,各类灌排渠系配套建筑物8557座。

据调查分析,全县不同类别的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现状各不相同,分别如下:

1.1河道管理方面

目前洪泽县已将骨干和重点农村河道纳入到河道长效管护范围,各有关镇和管护员签订了管护协议,负责清理管理范围内河道及村庄河塘各类垃圾、杂草及漂浮物,做到垃圾、杂物的日产日清,确保水环境整洁。同时也先后制订出台《洪泽县农村重点河道与村庄河塘管护保洁实施方案》、《洪泽县农村重点河道保洁考核细则》等,组建河道管护保洁办公室,对河道进行督查管理。但依然有部分农村河道处于无人管护或管理不力的状态。

1.2小型泵站管理方面

部分镇如岔河镇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落实也到位,能够做到泵站管理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统一使用、定期维修养护,泵站能够长期稳定运行,能够解决排水、灌溉等问题,发挥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泵站成功管理的典型。但是多数镇却存在人员、资金、制度等多方面的管理困难。

1.3其它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方面

由于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维修养护经费无处落实,群众集体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全县范围普遍存在无人管护、管护不力的现象,导致工程老化失修、运行不畅,从而影响了农村水利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2.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群众思想意识淡薄,工程管理难度加大

由于当前农民集体观念淡薄,从而在用水上存在只顾用水、不顾管水,在圩堤上乱垦乱种、行洪河道上设置围网等现象屡禁不止,甚至随意截流、堵坝、开沟、放水,使原有灌排水系支离破碎。另外,小型水利设施等集体财产无专人管理,少数农民只为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不顾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人为破坏小型水利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只要有泵站的地方,或多或少被盗过电机、电线、变压器等。这些都给工程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

2.2管理机制不健全,行政推动偏弱

农村水利管理最大的弊病就是“重建轻管”,一直没有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机制,导致对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不力,造成工程老化失修、利用效率低下。因此,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工程管理机制的建立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2.3养护维修资金缺乏,人员经费无从落实

资金短缺一直是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的主要制约因素。水利工程的投入主要是在建设过程,管理维护的投入却微乎其微,虽然提出“谁受益,谁负担”,但是由于农民参与集体财产的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县镇财力薄弱,导致小型水利工程出现问题时无法进行良好的维护管理。

2.4工程产权不明确,确权划界不到位

由于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归属不明,工程周边四界不清,工程用地权属没有明确,尤其对跨镇的水利工程,管理关系没有理顺,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各镇和村在行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职权时,权责不清,无章可循,提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就相互推诿,造成管理上一定的难度。

3.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建议

3.1出台政策,行政推动

坚持行政推动是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的首要条件,因此须从行政推动、建立制度、界定职责、落实资金、考核巡查等方面着手,通过政府推动下“资金统筹、队伍统管、措施统一”等制度的逐项建设,实行管理制度长效化,从而推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长效化。实践中可初选典型镇作为试点,以点带面、以点促面,逐步伸延至全县各镇,达到所有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全覆盖。

3.2提高素质,全民参与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取得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切实加强农民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公民道德意识。同时,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筹集一定的运行维护资金,以增强村民的成本意识。还可从各镇村实际出发,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使维护和合理使用水利工程设施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3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专职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日常工作有部署,推动工作有力度,整体工作有成效,切实把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推向正常的运行轨道。试点镇成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专门组织机构,形成“管理员对村组负责,村组对村委会负责、村委会对镇负责、镇统筹管理”的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有效管理组织网络。

3.4加大投入,多方筹资

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投入机制。首先县级财政积极配套,提供配套启动经费;其次采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筹劳筹资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通过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增加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同时建立水利工程管理资金专户,工程经费专款专用。

3.5建立机制,强化考核

首先,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管理一体化、考核制度化、宣传经常化、装备现代化”的新型管理模式,对于工程管护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其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工程管理员招聘标准、管护人员岗位职度,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管理考核奖惩评分细则以及建立档案台帐资料制度等。主管部门认真督查、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提高基层农村水利工作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9篇:河道养护实施方案范文

一、倡导节能降耗,优化产业结构

(一)狠抓节能降耗,创造低碳园区。严把项目引入关,从源头上杜绝重点能耗企业、重点耗水企业,积极引进和建设高投入、低污染、低能耗以及符合开发区实际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同时加大节能降耗力度,通过宣传发动、燃煤锅炉整治、激励企业技术改造等措施,重点企业降耗明显,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能耗39732.18吨,比上年同期下降5%。年能耗1000吨煤以上重点企业能耗25914.52吨,比上年同期下降5.416%。

(二)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通过引导和制定激励政策,着力引导区内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积极推广重点能耗企业和重点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今年上半年,区内企业申报清洁生产审核2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2家,目前,累计已有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35家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绿色企业2家。

二、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

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有重点的对不同区域进行规划改造,完成了开发区南区及模具城污水收集规划,现正着手对南区进行污水管网改造。目前,开发区污水纳管率已达80%。

逐步完善主要景观节点、河道两旁和道路两侧等绿化,新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今年上半年新增绿化面积2450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37处共10.9万平方米。

城东新区内河较多,基本上以农田灌溉为主,且防洪、排涝标准较低,今年上半年完成河道整治800米,累计完成河道整治13千米,河道整治率达70%以上,建成区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目标。

三、加强环境整治,减少污染排放

(一)经济开发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制订了环境整治方案,着重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等方面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努力使开发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重点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保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二)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重点污染企业台帐,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环保监测”、限期治理、环保专项行动、在线监控,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使企业废水、废气实现稳定排放,固废合理处置。

尽管开发区生态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如如产业布局不够合理,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高,循环经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从宏观层面上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完善产业集群培育和布局规划,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留足发展空间。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使开发区从单纯发展工业为主向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转变。引导和鼓励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发展,逐步淘汰科技含量低且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提升开发区的产业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

二、把牢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

从源头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和增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新项目环评审批,控制新增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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