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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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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第1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探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作为其中的一种,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种的承揽性合同,他不仅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的法律特征,还具有其他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在承揽合同中,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限制,定作人和承揽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建设工程项目,与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直接相关,而且作为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要求。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主体资格要求的严格程度上也是有差异的。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需取得一系列的行政许可或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国有单位投资的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因此,我国《建筑法》将发包人称之为建设单位。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个人或合伙组织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认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必须是法人的观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另一方面,承包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只有具备施工经营范围的法人在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才能作为承包人与发包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为定作物,具有特定性。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只能是建设工程,而非一般的定作物。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产品具有与一般商品的不同特点,具体表现为:其一,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其二,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条件性;其三,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其四,形体庞大,生产周期长。建设工程的这些特点,无不体现了它与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密切联系。正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在标的上的特殊性,才派生出建设工程合同的其他一些特点,使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而存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于一般承揽合同的根本特征。

3.国家监管的严格性

对于承揽合同,国家一般不予特殊的监督和管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为建设工程,体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这种严格的监督体现在从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之中。从立法上讲,我国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严格监管,不仅在作为民事法律的《合同法》中有明确的体现,而且国家还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建设工程从投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这也是我们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复杂性和疑难性的主要原因所在。

4.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为非要式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特殊,工程投资巨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成立提出了特定的方式要求。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三大类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经过招标程序订立。《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依我国《合同法》第11条对书面合同的解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应为书面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再行订立书面合同,从立法本意看,这里的书面合同应为“合同书”,因此我国现行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求不是其他书面形式,而是合同书。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这是违约责任区别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主要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也具有一定的制裁性;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为条件;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约定。

1.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做好准备工作

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性工作,否则,将会构成违约,若是没有办理好施工所需的各种许可证,而且没有确定好各种定位的标准、水准点以及坐标性控制点,施工现场的水源、电路以及道路照明等都会给承包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发包人应该负赔偿责任。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发包方承担因提供的材料存在瑕疵,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质量责任的。发包人基于上述原因违约的,根据《合同法》第283条规定,法律直接规定了承包人变更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该种变更属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变更合同。

2.发包方若是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还应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弥补或者减少措施,赔偿承包人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调配、材料构成挤压等损失以及实际情况中所产生的一些其他费用。发包人变更设计的,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3.承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分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后,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分包单位的行为。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分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而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承包人违背上述规定的,不但应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应承担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但是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转包建设工程,该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通知发包方检查隐蔽工程

隐蔽性的工作在开始施工之前,承包方还应当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若是发包人没有进行及时的检查工作,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施工日期,并有权利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而且建设隐蔽工程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承包法若是没有通知发包方进行官方检查,自行就开始石述思隐蔽工程建设,发包方有权进行检查,而且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来承担。

若是发包方没有按时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检查的,承包方也可以按照约定自行的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建设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加以隐蔽,并将记录送达到发包方手中。若是发包方以后检查的,如果建设工程没有符合合同的要求,检查的费用还应该由发包方进行承担,若是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的,最终产生的费用以及返工费用都应由承包方来承担。

5.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还应该在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在有完整的建设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前提下来签署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书,具备竣工的其他的施工条件,承包方若是逾期交付工程的,就会构成违约,应当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结语

以上是笔者根据自身在建设施工企业从事多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实际,结合我国的《建筑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有关文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问题作了粗略的阐明及论析,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成熟以及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于2013年7月1日的推广使用,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必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第2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概述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自建设工程项目开始施工时到项目施工完成的整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组织,以及项目策划和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以至于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的各费用目标最小,施工进度目标最快,工程质量目标最安全。并且能够按照预计目标实现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财力控制。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简述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实施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企业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委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协议要求,代表业主行使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组织实施建造过程进行全系统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控制和服务。工程项目的管理企业是不直接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协定,代表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和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工作的全新项目管理模式,以及逐渐过渡到项目管理规范化的出台到全新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人才执业资格的配套发展深化,使得项目管理工作在中国从单一到综合、从综合到系统,从系统到全过程, 形成自成一体的管理科学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探索、实践、提高和完善,发展到现在无论从理论体系的研究深度还是实践应用的广度看,都已形成固有的中国式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决定性地位,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行业中的体现,是中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浓缩和升华。

三、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的现状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中缺乏执行控制所谓在建设程序中的各阶段中,建筑管理执行者通常处于一种非主动性位置,没有体现出作为一个建设的核心部门核心建设执行者的组织性及主导力量。

2、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选择配置欠缺一般在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建造实施过程,项目管理队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关键的建设要素,决定着整个建设项目的建造实施。并且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平台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比较落后、劳动资源模式比较传统,流动性以及各种不定因素造成配置混和。缺乏项目部门的团体学习提升,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实施。

3、工程项目经理的胜任力不足项目经理在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重要的管理人才,处于中坚地位。他主导整个项目的发展,是项目各种需求的集中交汇点和执行点。但在现阶段的项目经理大多数所执行的管理机制不顺畅,竞争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模式落后;缺乏国际承包经验、高素质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以及有技术、懂法律、会经营、通外语的复合型管理人缺乏。

4、生产资料要素配制模糊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建设者不能够正确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方法, 对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程项目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创新管理体系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体制转变的环境中,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与挑战,有了不同以往的各种发展趋势。同样建设施工项目管理也应该在管理体系上更加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更加能够面对新世纪工程建设新的来临。必须持有科学严谨的态度总结项目施工管理取得的新进展、提出符合建设施工管理的创新体系。

1、积极建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管理执行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在宏观调控下,先有法人,后进行建设,法人对建设项目筹划、筹资、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建设直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负责制,按国家规定法人享有充分的自,并对法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制度和奖惩的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按照设计思想具体组织施工建造的实施阶段,是要把设计付诸实现的执行过程。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是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筑产品。按照管理要求进行施工、选择承建分包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

3、提高项目经理的胜任力、执行力

作为一个成功的项目经理必须提高应变复杂的工作环境和不同的工作条件。要求不但具备业务能力,而且会抓重点,调动项目团队积极性。

必须能够执行项目决策、承担一定决策风险,具有抵抗内外各种压力的能力。善于培养人才和应用人才。

提高过硬的专业技能与管理知识的创新理念,并且具有强有力的执行。

有效的利用各项社会资源, 并且能够应用到工程项目管理协调上,发挥一定的资源力量。

4、运用系统理论观点优化工程项目的生产要素

发展适应实际环境的项目管理理论,加快推进创新项目管理方法体系。保持原有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理念,全面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规范化、职业化。

利用现代科学思维精神、人性技术管理倾向、团队合作精神相应的方法和制度。

建立执行一套与实际环境相结合与市场经济相符合的体制,并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项目管理计划方案。

采用结构优化、项目集成、项目组合、项目群管理,认真践行成本优化竞争,高规格管理的经营理念。

提高组织相应技术人员的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体系。

第3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施过程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我国,建筑业工程合同纠纷由来已久,随着社会经济与建筑业的发展,各种纠纷亦层出不穷。要想减少合同纠纷,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周密的和专业的管理办法。下面,笔者就建设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进行全面的阐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内容

1.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工程合同通常都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大、中型建设项目,需要从立项开始经历一个异常繁杂的过程。我国建设工程中合同类型可分为以下4 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项目的项目责任人要在与设计单位代表完成事前的勘察及设计任务后,明确责任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内容通常涉及有关的基础资料、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要求及实体工程造价等。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派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机构代表为权利代表,对工程项目实体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一般涉及监理对象、双方责任主体的权利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内容,而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是通过监理机构为建设项目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3)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承包责任人履行施工任务的依据性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施工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造价成本、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质量保修范围、保质期和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它指的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法人、其他物资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物资买卖关系而建立的关于供求双方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本协议。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内容。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检查过程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体系及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合同管理档案制度。

(2)在建立工程合同签订关系之前,需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以事前做好相应的市场预测、资讯调研等准备工作。

(3)在工程合同签订中,需要进行严格管理。由于签订工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签字双方要担负一定的权责,责任双方必须以严谨的态度拟定合同的内容条款,同时确保工程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则。

(4)在责任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后,要认真履行合同相关的内容要求,按照合同内容对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变更索赔事件和合同纠纷事件予以及时处理。

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合法的管理与维护,以防范在建设工程中出现的合同风险,这也对相应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签订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法人资质,并且要求法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风险责任的企业组织。不具有资质的其他部门、机构以及自然人不能私自签订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资质和资信能力进行全面调查,以确保签字的法人单位有能力履约工程合同;签订的工程合同需以书面形式表达,其内容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的抬头、落款、公章以及签字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与载明的当事人的法人名称、住址要保持一致。

二、建设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及意义

1. 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本文,笔者主要以建设施工合同为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业主与承包人需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经济文件,具有特殊性和繁杂性。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协议中都会明确双方的相互权责与义务关系,因此,在履约过程中都要以施工合同的内容要求作为主要依据,并将其作为业主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拨付计量款,控制施工质量、工期和成本,以顺利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活动的重要凭据。由此可见,一份内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将对实现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会对规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样本一般由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其主要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签订,便于合同当事人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责与义务,以避免事后出现合同纠纷。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内容相对比较完整,从合同风险角度来讲可有效降低风险,分担风险也比较公开化、合理化。因此,在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落实程序,管理模式可操作性要强。

(2)人是建设工程的主体。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扮演着最为活跃的角色,其关键性不言而喻。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自身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提高,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则可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并积累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从而可以在今后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对策。

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所谓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是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将会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将风险问题遏制在合同阶段,从而减少意外损失。业主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发起人,既是项目总的协调者,也是整个项目的收益者,同时也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业主通过对合同风险的管理,具有以下意义:1. 为项目管理人员运用各种对策的最佳组合,对风险进行全面、合理、及时地处置提供了可能性;2. 能有效克服传统项目管理中的以保险为单一手段的处置风险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风险管理,使建设项目管理适应现代管理科学的要求。

四、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 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现场签证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 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

新颁恰同示范文朴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3 适当地进行索赔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诱,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证据提出反索赔要求。所以,在索赔问题上,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对证据的收集均显得非常关键。

4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手续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钊算依据。因此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业主方应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以此来避免滋生各种腐败现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五、结语

总之,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第4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85)

摘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做好造价管理工作,才能最终控制建设工程的造价,实现建设工程的建设目标和经济效益。本文通过对现阶段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强调了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环节,并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建议。

关键词 :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6-0074-02

收稿日期:2015-04-06

作者简介:张大为(1981-),男,辽宁辽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研究。E-mail:zdwacre@163.com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环节及问题

1.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核心环节,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施工工艺和做法以及工程选址等,都会影响工程造价。工程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实施阶段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1]。建设工程决策阶段存在政府行政对投资建设活动的多方干预问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随意性大,透明度差,为建设工程寻租活动提供了空间。此外,工程施工完成后节约的资金如超过一定比例,不仅对工程法人无任何奖励,还要追究工程法人初步设计不够准确的责任,造成工程法人在投资资源的获取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甚至共谋行为。

2.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环节,但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和竣工后决算审核,而忽视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2]。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部费用的 1%,但正是这少于 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最高达到 75%[3]。工程设计都是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人员来完成的,而这些设计人员往往过于在乎技术质量且疲于创新优化,仅仅重视工程的安全性能,而对于经济方面不敏感,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3.招投标阶段

建设工程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招投标,招投标工作是造价控制中相对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招投标阶段存在很多问题: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报价从而抬高合同价;少数有权人士指定关系户、人情工程,造成工程造价超额;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合理压价造成工程造价严重失真,而施工单位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或偷工减料,留下质量隐患;合同签订后照样可以调整价格和条款,可以随意违约,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意识不强,从而导致结算价远高于合同价。

4.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若不对工程造价加以严格管理,也会造成工程造价大幅提高。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违反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设计深度和合理性不达要求,未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把关,甚至出现边决策、边设计和边施工的“三边工程”[3],导致施工中出现大量变更;设备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造成采购价格失真,引起造价失控;现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或为谋私利,未对现场签证严格把关,造成低质量签证和虚假签证。

5.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阶段。有的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没有将设计变更的内容反映到竣工图中,导致结算时竣工图工程量和变更签证工程量重复计取;在工程结算时存在多算工程量和做大材料调整价差等问题,导致建设单位蒙受经济损失。

二、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建议

第一,做好工程决策前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仔细认真的分析,以防止由于基础资料的不准确造成决策失误。做好工程前期方案决策管理,从工程目标、建设条件、设计方案和经济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提高工程投资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最终选出工程建设的最优方案。健全建设工程法人制,明确工程法人在工程策划、资金筹措和建设实施等建设工程中的管理地位,减少政府各行政部门对工程建设的多方干预,同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约束及奖惩机制,确保工程法人正确行使权利,减少决策失误几率,防止腐败滋生。

第二,设计阶段切实落实限额设计制度,按照已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重视方案的选择及优化并比较其经济合理性。加强设计人员和造价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保证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加强设计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好设计与采购和施工等多方面的关系,较好地控制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费用等。

第三,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相关法律和建设工程的具体特点合理选择招标方式,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防止投标人相互串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发生,慎重选择评标专家,选择中标人时不能仅仅考虑最低价格,还要充分考虑投标人的企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人。

第四,施工阶段做好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工作,避免由于施工组织不力或技术行不通而导致更换新方案或返工造成的浪费。做好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及时了解设备材料的最新价格信息,审核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是否准确,对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动态管理[5]。严格审核施工图,对于超出初步设计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加以分析并与设计人员和工程负责人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控制变更及其审批,保证现场变更签证的质量,并对变更签证逐一编号,避免重复计算,争取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6]。

第五,结算阶段做好竣工图、结算书、签证、会议纪要和施工记录等竣工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特别注意竣工图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严格执行合同价格,对于合同没有的新增单价,按照合同约定的审核原则进行单价审核。同时做好索赔工作,结合变更和签证核实施工单位所报的工程量是否按正式的竣工图纸、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

三、结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在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做好造价管理工作,才能最终控制建设工程的造价,实现建设工程的建设目标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黎桥.浅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1-3.

[2]周锦安.工程造价管理的几个关键环节[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1,(4): 60-62.

[3]刘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分析探讨[J].铁道工程学报,2010,(10):109-114.

[4]赵蕊蕊.浅析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作用及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4 ,(32):112.

[5]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第5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措施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及特点建设工程投标指投标人利用报价手段销售工程、服务或货物的行为。特点: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可较好地实现投资效益。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与运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绝不正之风,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有较高的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众于世,以招引投标人做出积极反映。在招标采购制度中,要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程序中。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的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1.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需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形式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招标公告,招揽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形式一般对投标人的数量不做限制,故也被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招标人确定的,所以又被称为“有限竞争招标”。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1.自行组织招标我国《招标投标发》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能力和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点: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委托招标机构组织招标招标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从事招标业务的营业场所格相应资金。②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③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五、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1.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②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③施工招标的,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确定招标范围工程报建招标备案选择招标方式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标底。

3.才召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②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递交③资格预审④发售招标文件⑤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⑥投标文件的编制⑦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4.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①开标――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的议程举行开标会议。②评标――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成立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公正合理、择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单位。③定标――中标单位由招标管理机构核准,获准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建设项目报建招标申请组织招标小组、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对报名的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小组及编制标底并送审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议并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接收招标文件公开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建设工程施工开标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主持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开标地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要求①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③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④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⑤专家人选来自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以随机抽取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定标原则:建筑工程施工定标原则条件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条件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七、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预防措施

第6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is related to the safety of national assets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which requires that the construction workers should enhance the sense of quality and take the quality as lif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feature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quality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a number of measure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in specification-building market.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市场

Key words: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management;marke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069-01

0引言

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质量、造价和进度的控制,是工作的重点。“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问题尢显突出地位。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成败与否的关键,如何看待工程质量问题及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值得大家深思。

1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及特点

1.1 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建设工程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说,建设工程质量仅指工程实体质量,它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广义上的建设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建设参与者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它反映在他们的服务是否及时、主动,态度是否诚恳、守信,管理水平是否先进,工作效率是否很高等方面。它又可分为政治思想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后勤工作质量。

1.2 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特点①复杂性:为了满足各种特点的使用功能的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同类型的建筑,由于地区不同,施工条件不同,可形成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②严重性:工程质量,有的会影响施工顺利地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或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③可变性: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数是随时间、环境、施工情况等而发展变化的。④多发性:工程质量多发性有两层意思,一是工程质量通病严重,如楼地面墙面渗漏、起砂、空鼓,粉刷开裂,门窗密封不严、开启不灵,砼强度不足等。二是有些同类质量问题,一再重复发生,如层面防水时的渗漏现象经常发生,仍未根除。

2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2.1 工程管理方面的原因①建筑市场混乱无序,出现六无(无报建程序、无设计图纸、无勘察资料、无招投标、无执照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项目。②承包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规定。③“层层分包”、“转包”、“挂靠”现象普遍,使设计、施工、监理的管理处于严重失控状态。④企业经营思想不正,片面追求利润、产值,没有建立可靠的质量保证制度。无固定的技术队伍,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素质太低。

2.2 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①工程地质勘察存在问题。地质勘测深度不足,没有查清较深层有无软弱层、空间等陷患;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基础设计错误。②设计计算存在问题。如结构方案不正确;结构设计简图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组合错误;违反构造规定,以及计算中的错误。③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如水泥强度等级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防水、保温、隔热、装饰等材料质量不良。④建筑物使用不当。⑤科研方面存在问题或技术难点未妥善解决,就急于用在工程上。⑥施工中忽视结构理论。⑦施工工艺不当。⑧施工组织管理不善。

3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

3.1 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六无”工程任何地区、部门和项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基建程序,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不得化整为零、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达到必要的工作深度和质量要求,保证合理的工作周期。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要先评估后开工。

3.2 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切实加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强化建设市场的准入、清出制度招标投标活动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严禁肢解发包、串通投标、层层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搞假招标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让那些低素质、不能保证质量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入建筑市场承接工程。

3.3 严格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在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中,要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严把材料、设备关,禁止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要跟班检查、旁站监理,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不予签字。未经监理单位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4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要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监理质量负责。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对有责任的人员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 加强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到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严格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建筑产品流向社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许可证不许开工。

3.6 依靠技术进步,根治质量通病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材料制品,严把质量标准关,凡不能满足强条规范的建筑材料、制品,一律不得发放准用证。

3.7 施工企业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建筑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3.8 要加强工程建设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重视对项目经理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尽快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注册资格的人,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对施工人员,要进行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要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参考文献:

[1]王元清,徐健.加强建设工程中质量管理的对策[J].中国港口,2002,(10).

第7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河道工程;项目管理

前言:

项目管理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包括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投入生产全过程的管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是根据水利法规、规范和工程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工程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把各种相关系统、方法和人员、机械设备结合在一起,完成工程项目内的各项工作。河道工程不同于大型水利工程,因为项目规模不大,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前期准备以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会遇到与大型水利工程不同的特有的问题和困难。笔者根据自己近年来从事河道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体会对这些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简单归纳,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与同行交流切磋,为今后更好地进行河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尽些绵薄之力。

1、河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存在不规范,甚至都未组建项目法人,有些成立了非法人机构指挥部。有些甚至就是指定某个部门代管。造成项目责任不明确。还有的项目法人形同虚设.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不懂法律法规、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还有的项目法人为了个人利益,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招标或明招暗送。还有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分段实施。或变相搞成邀请招标。三是部分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管理水平低下,尤其是一些负责国家大型工程实施的项目法人缺乏起码的从业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缺乏应有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四是随意挤占挪用建设费用。甚至有的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合谋套取国家资金。工程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五是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地解决。

1.2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市场尚不规范。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由于还存在着地区、部门保护。监理的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成。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不足,思想麻痹大意,技术不足导致质量监控能力下降。工程项目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工程建设监理是要求从工程项目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理。我国监理工作目前主要是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进程,而忽视了其它阶段的监理工作,有的监理单位为了追求片面经济效益,在监理班子组成时东拼西凑,人员素质较差,有些根本没有施工监理经验,势必造成工程质量控制达不到预期目标。这几种原因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

1.3河道工程项目施工专业性强,项目风险较大

河道工程项目地质、地貌条件比较复杂,施工工艺技术难度较大,建筑结构通用性差,对施工队伍来说专业性要求高。给工程项目管理来了很大困难,是项目管理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河道工程施工一般都有水的困扰,有时地表水、地下水是施工的主要难点,不但增加了施工难度。而地下水的影响又是不好预测和控制的;更为主要的,由于地下水位以及汛期的影响,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对季节比较敏感,雨季—般不便于施工。所有这些,增加了河道工程项目管理的难度,加大了项目管理的风险。河道工程项目建筑结构和施工技术复杂不易采取专业流水作业,很难锻炼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专业劳务作业队伍。不象工民建、公路桥梁等行业,专业承包队伍很多,在现在通常的管理层和施工作业层分离的管理模式下,给工程项目管理增加了—定的困难。

1.4招投标管理中存在问题

河道建设工程不招标和规避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地方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够严;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不同的招标机构有不同的版本和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不统一,评标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现象;评标专家资格认定不严格,领导干部评标现象严重;部分地方存在着行政干预现象;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松懈,对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惩处手段。

1.5河道规划存在的问题

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复杂,时间周期长。河道工程项目规模虽不如大型水利工程那样宏大,但前期工作程序同大型水利工程一样,从可行性研究到招标确定施工队伍,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影响和制约水利建设的正常发展;规划设计理念落后,思想保守,不能满足现代水利的需要;规划设计质量不高,一些项目规划论证不充分,规划深度不够,规划质量隐患较多,规划粗糙,忽视方案比较。造成建设过程中规划方案变更频繁。

1.6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

部分地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尚不明确,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责任不明确,质监人员配备不足.缺乏规范统一的操作程序,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存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需要加强。

1.7其它问题

当前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投资力度加大,投资较集中的情况下,出现了实施的工程项目多,但正规验收少的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的实施极其重视,而忽视了已完工程的验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现象也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等等。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有很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的。也有企业自身的因素:水利建设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容易出现法制意识不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地方保护,行政干预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现有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无法适应变化的水利建设形势。这是导致当前水利工程项目管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2、河道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与对策

(1)强化项目法人的职责。项目法人是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要加强对河道工程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入的建设行为。加强资质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对水利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进行清理整顿,减少数量,优化结构。在进行资质审查的同时,要建立遵纪守法、注重实绩的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

(2)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只要达到国家或省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要规范;招标设计及标底编制要合理;资质审查及评标定标要严格;评标标准和方法要科学合理,不得随意更改;要严格水利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评标专家招标投标方面基本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同时提倡平等竞争。

(3)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充分利用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对工程质量严格控制。监理单位是受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工序、每一环节进行检查认证,及时发现其中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并加以纠正。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通过执行承包合同、运用质量认证和否决权,对承包商进行检查和管理,帮助、促进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转,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监理目前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之一,优质的监理单位有着大量从事质量管理的专业人员,是建设管理单位天然的合作者。建设单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优选监理单位,将工程质量管理全权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可充分利用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

(4)精于计划,加强沟通。针对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复杂,时间周期长的问题,在开展项目管理具体工作前要仔细列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步

骤地组织实施。由于前期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较多,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之间有效地沟通与协调必不可少,不容忽视。

3、结束语

完整的人员岗位编制、完善的组织架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这是管理者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但理想不能代替现实,特别是河道工程,由于工程建设规模不大,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上文中所提到的具体问题,诸如人员编制不足、缺乏高素质专业的管理与技术人才、程序和制度设计与实际工作需求发生矛盾,等等,而这正是在项目管理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要解决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经典的方法,没有固定的模式,唯有面对现实,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采取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方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

[参考文献]

[1]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汇编.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8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业主角度;复杂建设项目;风险

中图分类号:F6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025-03

“十五”期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22,5%;2006年,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2007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万亿元,达到50018.62亿元。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然而作为一个风险相对集中的行业,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也引起了各界对建筑业风险管理的深入探讨。

对于规模大、周期长、产品具有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的建设工程来说,它比一般产品具有更大的风险。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多年,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领域也做了多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1 复杂建设项目风险的定义

我国风险管理研究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因多种多样,如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符合我国实际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手段缺乏等等,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认识不足。我国在复杂系统、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利用这些成果重新定义建设工程项目风险,是本课题的一个出发点。选择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作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层面揭示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本质并使其在一个新的水平上展开。

复杂建设工程项目的定义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变化的。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各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风险所致损失规模也越来越大,这些都促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重视对复杂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复杂性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基本属性,它来源于不确定性,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意味着能代表建设领域先进生产力水平的最大程度的不确定性。虽然建设项目有明确的投资者和管理体系,但由于建设工程往往具有规模大、周期长、单件性等特征,其在时间上、空间上的特性具有明显的复杂系统的特征。

复杂建设项目是一种有组织的复杂系统。风险与复杂系统具有共生性。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建筑工程系统将朝着复杂性强、规模宏大、关联因素众多、不确定性强等特点发展,由此可见建筑系统是复杂的大系统。另外,每一个建设项目都不是独立存在的,系统与外界总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因此,系统具有开放性。当各个建筑物组合在一起并在区域中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布时,就构成了一个由建筑群构成的区域大系统。区域大系统有着更加明显的复杂性、宏观性以及开放性。而与之共生的风险管理问题亦必然具有相应的复杂性。因此用一种科学的系统理论方法去描述建筑工程、区域建设风险等问题,指导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是很有价值的。从复杂系统角度来理解工程风险,就是期望从概念上和方法上归纳出风险管理的新定义和新方法。而这种系统的、动态的观点的树立,自然要求复杂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即业主必须通过“学习”产生适应性生存和发展策略,进而唤起工程建设各方的职业责任意识。

2 基于业主角度的国内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意义

(1)更有效、更充分地发挥业主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我国在复杂系统、风险管理等理论领域研究的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借鉴这些成果有助于更新观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比如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后评价指标体系,使得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进入良性循环,所以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业主在风险决策、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2)提高复杂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为项目提供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我国复杂建设项目多为国家投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往往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双重目标。风险管理系统目标是为达到与工程项目战略管理相结合的风险最优化,即将工程管理与风险结合起来。把风险管理放在战略管理的位置上,加强识别及评估风险的能力,同时设置与建设运营目标相一致的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将项目建设过程的各种风险因素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有助于项目建设过程的稳定性,项目建设目标将可能避免出现大波动。

(3)有利于资源分配达到最佳组合,有利于保护业主不致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利于创造出一个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的社会环境。业主对于可能发生的潜在重大不利事件要进行充分地评估并建立回应,从而减少意外和损失。

(4)有助于国内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并培育长期风险管理战略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的风险指标体系: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组织,财务经营和公司运营的政策、制度与程序,以及内部审计系统。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以减少波动性。通过风险管理后评价对风险的再认识,检验风险管理的效果,为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和分析风险与评价风险提供经验依据。

(5)有利于中国大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整体提升和我国“风险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在世界建筑市场占据优势,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尤其是水电建设企业已经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市场。因此我国有必要、有条件开展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力争与国际接轨,与先进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力争在此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我国复杂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具有典型性,基于业主角度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很有必要。大型建设企业依据自身经验,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风险管理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更有利于中国建筑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3 基于业者角度的复杂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体系设计

3.1 建立面向业主内部因素的风险管理体系

结合国际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和我国特有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体制,我国需加紧建立面向业主内部因索的风险管理体系,面向业主内部因素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四个子系统:

子系统一: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无论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还是对企业发展都非常重要。一个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减少决策的失误,防止减少资产自失,缩小减少人所引发的各种成本。企业越发展壮大,越需要科学的决策过程,在这方面我国的许多企业也做出了很多努力,但由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权威人物,又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无法形成科学决策的机制,加之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大主意高”的传统观念,导致企业重大决策中的一人独大,而这种决策方式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所

以,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企业实行有效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

子系统二: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组织是专门为企业从事风险管理活动而成立的机构,是职业的风险管理执行者。这个组织对于企业高层风险管理决策的贯彻和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项目业主若是联营体,则可能由于各合伙人对项目目标、应尽义务、享有权利等的理解、预期和态度不同而造成进展缓慢。即使在项目执行组织内部,项目管理班子也会因同各职能部门之间配合不力而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

子系统三:财务运营和公司运营的政策、制度与程序。所谓的财务运营政策和程序,其实是对财务决策的一系列规定,这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就一般企业而言,随着决策涉及财务金额的增加,签字领导的级别也必须相应提高,这就是企业财务运营程序的一个简单例子。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就肯定或非常有可能会出问题。

子系统四:内部审计系统。内部审计系统不仅包括财务报表的审计,也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尤其是变更索赔的情况、依法运行的情况等的审计。风险管理的步骤是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监控,其实就是明确风险、量化风险以后,对风险进行管理和降低,然后进行风险监控。

3.2 综合集成研讨厅在复杂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中的应用初探

综合集成研讨厅是一种综合集成方法,其实质是将专家群体、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计算机技术三者结合起来,构成一个高度智能化的人一机结合系统。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作为复杂性科学界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的方法论,是我国科学界对于系统科学和复杂性科学的原创性贡献。综合集成研讨厅能结合计算机与各种信息与数据,把各种学科的科学理论和人的经验相结合,既利用了现有资料和技术信息的优势,又避免了以往基于“标准”、“保险”等孤立、静态的传统风险管理方法的不足。

这个方法论的成功运用在于发挥该系统的整体优势和综合优势。其核心在于人的心智和机器高性能的取长补短、综合集成。其核心原理是:一方面专家的心智、经验、形象思维能力及由专家群体相互交流、学习而涌现出来的群体智慧在解决复杂问题中起着主导作用。另一方而机器体系的数据存储、分析、计算以及辅助建模、模型测算等功能是对人心智的一种补充,在问题求解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知识体系则可以集成不在场的专家以及前人的经验知识、相关的领域知识、有关问题求解的知识等,还可以由这些现有知识经过提炼和演化,形成新的知识,使得研讨厅成为知识的生产和服务体系,进而还可以完成诸如风险管理后评价等工作。这种组织模式,无疑比较能符合我国建设行业管理模式的实际,不同于任何以往的国外已有的风险管理模式。

在综合集成研讨厅下的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概念设计方案架构。

(1)专家体系。专家体系包括项目管理专家、金融分析师、建筑工程专家、工程造价管理专家、工程风险管理专家、计算机专家、数学模型专家、技术经济专家、银行投资专家、政策专家、气象、地质专家、电气工程专家、机械工程专家等工程各个领域的专家。专家库中记录每个专家的详细资料,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专长、参与过哪些建设项目等,供组建专家工作小组时参考。

(z)模型模拟体系,主要是风险评价模型,如Delphi法等;以及相关的计算机模拟模型,如施工仿真等。

(3)知识体系,有三个层次:一是专家和历史数据的经验知识,二是建筑市场相关科学理论知识;三是解决分析问题的哲学知识(社会学知识)。

(4)信息体系数据库,负责信息数据管理等。

(5)时间框架图,根据上面四大体系,最终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综合集成研讨厅基本框架见图1。

4 建立基于业主角度的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后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建立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系统的迫切需要,应首先建立复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后评价体系。

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之所以走在前列,是因为他们在研究应用方面起步早,且很重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控制与管理,还有专业的风险研究报告或风险一览表。一些大型企业或专业的保险经纪人公司、项目咨询公司制定有自己的风险管理手册。这一切均为做好风险识别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也为后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而我国目前尚无此类研究报告,也很少有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中的风险进行事后的总结与评价,因此在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活动中应重视后评价环节,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的后评价来积累和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经验与模式,并需就具体的后评价理论方法展开积极的探索研究。

第9篇: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影响因素;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重要性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具有位置固定、型式多样、结构复杂和体积庞大等基本特征,决定了水利工程施工具有生产周期长、资源使用的品种多、用量大、空间流动性高等特点,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又具有以下特性:(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常是在河流上进行,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2)水利水电工程多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山谷地区,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高、价格波动大。(3)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反复比较论证和优选施工方案,才能保证施工质量。(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施工安全。由此可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培养和选派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组建技术和管理实力强的项目部,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成本,才能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实现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二.我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不规范

首先,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进行招标的时候,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的占少数,而议评和邀请招标的形式占大多数,这样就会导致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层层转包的现象,经过多次的转包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其次,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用的建设材料也应该经过招标,选择质量可靠、信誉可靠的合作伙伴,然而在现实中,通常也没有公平的招标工作,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也造成了影响;再次,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过程需要严格的监督管理过程,然而,实际中也很少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制约。这些管理问题上的缺陷都造成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威胁因素。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问题

项目立项是指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调查工作,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条件、水质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的风俗习惯等等。将调查的各类信息和资源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分析调研,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水利水电工程在当地是否可行,有哪些制约因素,如何解决等。然而,目前,有很多建设工程对于项目的立项管理问题并不重视,没有做实地的调查和考核工作,或只是做一些“面子工程”,这导致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人民群众反对或者是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制约等问题。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责任落实问题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工程任务量大,质量技术等级要求高,这就要求需要相应的项目法人责任人对工程负责。当工程建设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这也是对项目责任人的约束,对工程质量的保证。然而,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出现的问题就是项目法人责任人的缺失,不仅责任人不到位,就连项目法人组也没有建设到位。这是严重威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管理的。

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管理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只有通过层层质量严格把关,从施工前期质量管理到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最后到竣工评审至合格,才能建设出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实现投资者的预期目标。 所以我们要健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的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进度管理控制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直接关系到项目经济效益的发挥。进度控制的目标与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对立统一的。进度、质量与投资三个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管理就是要解决好三者的矛盾,既要进度快,又要投资省、质量好。要搞好项目的进度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1)建立项目管理的模式与组织架构。(2)建立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3) 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程计划。(4)设计单位的确定及设计合同的签订,以及设计质量、速度的检查、评审。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受到各种干扰,经常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的现象。这种偏差必须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我们通常采用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控制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目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使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为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明确界定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把责、权、利落到实处。要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3.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制度

当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完毕后,并不代表管理工作也结束了,应该加强竣工后的工程验收管理。根据国家的工程竣工质量表站进行严格的验收。检验工程的整体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发挥,检测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否都符合国家的建设标准,同时,对工程的成本总投入进行整理计算,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材料进行整理存档。做好验收工作也就是把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