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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政策法规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经验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关键词】低碳经济;税收政策;碳税
一、低碳经济的概述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是以低污染、低耗能、低排放为基础,其本质是开发新型能源和提高现有能源的利用效率,通过技术革新、制度创新、发展观的改变达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其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也不容忽视。当前与今后,环境与能源问题都将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阻碍。只有发展低碳经济才能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为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税收政策支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现有低碳税收政策的现状及问题
1.我国现有的低碳税收政策。(1)增值税。全部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策;以比重不低于90%的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销售自产、比重不低于90%的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2)消费税。2011年新《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汽油按含铅1.4元/升、不含铅1.0元/升、柴油0.8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气缸容量3.0升以上至4.0升(含3.0)按25%,4.0升以上按40%征收消费税。(3)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煤层气监测装置、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可抵免40%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4)资源税。2011年新《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计征,按销售额的5%至10%征收,煤炭(焦炭)按每吨8元至20元征收;对地面抽采煤气层(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存在的不足。(1)税收优惠方式比较单一。从总体上来看,现行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限于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缺乏针对性及灵活性,受益面较窄,对低碳经济的调控力度不够。此外,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事后奖励,激励效果不太明显。(2)优惠政策过于零散。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对于低碳经济的优惠政策较为零散,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难以形成激励。(3)税负偏轻。资源税使用的差别定额税率,使资源税与市场价格脱钩,没有充分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降低污染的功能;对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税率最高仅为10%,对消费者的影响微乎其微。(4)征税范围过窄。没有将很多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水资源、草原等非矿产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不仅没起到对珍贵资源的保护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掠夺性开采和使用,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有利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1)优化税收优惠模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有: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运用给予优惠。二是鼓励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及应用。调低有关节能减排产品的增值税率,对我国节能减排无形资产转让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着重建立起税收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制度。(2)资源税改革。现行资源税由于课税范围过于狭窄,远远没有达到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应当做出适当调整,一是调整计税依据,将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的开发效率,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降低浪费。二是扩大征收范围,将所有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再生周期较长的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提高资源税税率。对资源税税率的设计应该考虑我国的资源类型和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适当调增现有征税资源产品的税率。(3)适当调整消费税税负。对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征收重税,调整税率构架;而对具有低碳标准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使用较低的税率。(4)开征环保绿色税。针对我国与低碳相关的税收制度的严重缺失,我们应该尽早开征环保绿色税,构建起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税收制度,并科学的计量征收细则,以此来制约企业的高碳行为。
参 考 文 献
[1]陈昌智.在2010博士山低碳财税政策论坛上的讲话
【关键词】 低碳经济; 税收制度; 环境税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及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及内涵
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一词,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关于低碳经济的概念及内涵,学者们给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付允等(2008)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在不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清洁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牛文元(2009)指出,低碳经济是绿色生态经济,是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和低碳发展等经济形态的总称。以上观点各自有所侧重,从不同的视角解读了低碳经济。
总结前人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实践,并结合本文研究的实际需要,在此笔者将低碳经济定义为“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及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减少石油、煤炭等高碳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以达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清洁能源结构、追求绿色GDP等问题,其核心是能源高效利用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及意义
随着世界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国能源消耗逐年增加,温室气体排放日益严重。当前,气候变暖已成为国际社会合作与博弈的焦点,也是威胁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问题。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快速增长,据预测,2020年可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因此,中国走低碳经济之路,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全球环境合作的要求。其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解决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低碳经济的约束及激励现状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总和。它对发挥税收作用、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等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及激励作用,下面就几个相对重要且与低碳经济紧密相关的税种进行分析。
(一)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与低碳经济有关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节能减排等方面。
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08]167号《关于再生资源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了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促进环保等优惠政策。如对再生水和污水处理劳务等免征增值税;对销售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等自然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对销售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等自然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可以看出,这些政策措施对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还相对有限,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消费税方面
消费是经济活动的最终环节,也是人类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消费低碳化不是要减少消费,而是要形成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文明消费的理念,崇尚合理、节约消费,反对奢侈、过度消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多为需求弹性较大的非必需品,包括五大类14个税目,其中与低碳经济直接相关的有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对消费者来讲,这些商品的消费具有较大的弹性,为了避免较重的税收负担,人们可能会改变原来的想法,不再购买这些商品,从而有利于纠正某些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不良消费习惯,起到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从发展低碳经济的角度来讲,还需要更加突出消费税的环保功能。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所得税只对利润征税,采用比例税率。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所得税的调控功能,但在税制设计中,通过各项税收优惠的实施,充分发挥了政府在纳税人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调控作用。
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突出了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比如对于符合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的纳税年度起,第1至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上述优惠政策对资源高效利用、搞好环境保护都有较大的激励作用。
(四)个人所得税方面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从微观上讲,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劳动与闲暇、储蓄与投资、消费等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人们的消费内容和方向。而发展低碳经济也正是要从细节入手,从个人抓起。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取得某项所得所需的费用也不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核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那么,纳税人为了获得最大税后所得额,就会努力将成本费用控制在税法规定的减除标准范围内,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了鼓励个人积极、主动地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方面的减免政策。
(五)资源税方面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其主要目的是调节开发者间的级差收益,使他们能在大体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以促使其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资源。
我国现行资源税税目仅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共7大类,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行资源的有偿开采和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减轻了能源和环境压力;但另一方面,由于其税额高低主要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而与开采该资源的环境影响无关,使得它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相对有限。
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不足
上述税收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节能减排、促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但其主要还是出于经济目的。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还严重滞后于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存在明显的不足。
1.税收优惠方式比较单一
从总体上来看,现行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限于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受益面较窄,缺乏针对性及灵活性,对低碳经济的调控力度不够。此外,我国现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事后奖励,激励效果难免会有所降低。相反,由于负面惩罚措施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诱导市场主体的投机心理,套取国家的税收优惠。
2.优惠政策过于零散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有关低碳经济的优惠政策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难以形成激励力。现行税制中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如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等并非专门针对环境保护而设计的,相互之间缺乏整体性,互不衔接,难以系统调控环境问题。
3.税负偏轻
对资源税实行差别定额税率,使其与资源的市场价格脱钩,没有充分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降低污染的功能;对摩托车实行的消费税税率最高仅为10%,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影响微乎其微。
4.征税范围过窄
未将诸多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水资源、森林、草原等非矿产资源纳入资源税的课税范围,不仅缺乏对这些珍贵资源的保护,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它们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
(二)相关完善建议
1.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1)完善税收优惠体系,使税收优惠方式更加多样化并形成系统完整的体系。由过去的事后奖励向事前扶持转变,着眼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利用税收杠杆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和技术予以支持,而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实施高税负。例如可以分高、低碳行业来制定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不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比例。
(2)适当提高税负,调整计税方法。对部分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课以重税,调整税率结构,如提高大排量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的消费税税率,而对达到环保标准的应税消费品实行较低的税率;根据各种资源的特点,考虑从量、从价和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法。如对煤炭、石油等非再生资源实行复合计税,先在开采、生产环节从量计征,再在销售、使用环节从价计征。
(3)扩大征税范围。我国资源短缺、利用效率低下,而资源税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作用。因此,可以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海洋、草原、森林、土地等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资源,尽可能按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将需要保护的资源都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2.结合税费改革,引进新的环境税
自1990年芬兰在全球率先开征碳税以来,丹麦、挪威、瑞典、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英国以及日本等国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相继开征了碳税或类似税种(如气候变化税、生态税等)。在我国,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等税种虽然具有一定的环保意义,但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尚未建立。低碳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成功之举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也有必要探索研究并适时开征碳税和气候变化税等新的环境税,具体操作可以结合税费改革来进行。如将二氧化硫费改为二氧化硫税,对主要的大排放源定期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计征税额,对小排放源则根据其所用燃料的含硫量计征。此外,特别要注重引导重工业降碳,通过税收优惠措施激励其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提高工业能效及其竞争力。具体来讲,碳税的制定和实施较为简单,只需要规定一个二氧化碳排放的单位税额,就能结合各能源产品的含碳量计算出其应纳税额。气候变化税则针对不同的能源品种设计不同的税率,征税对象也有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这些做法可以较好地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值的项目与产业。
需要强调的是,开征碳税和气候变化税等新的环境税,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及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还必须完善税收征管程序,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新税种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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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牛文元.低碳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突破口[J].中国科技奖励,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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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发展,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对国家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使国民消费与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基于此背景下,要想进一步刺激社会经济发展,加大对当下财政税收政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首先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与居民消费需求关系的概述,分析当下税收政策刺激居民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进一步刺激消费增长的税收政策,以期能为业内人士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
居民消费需求;财政;税收政策;国家经济
一、前言
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对我国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政税收政策,通过居民消费需求来刺激国民经济实现进一步提升。国内财政税收政策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一定阻碍,尚未全面实现刺激居民消费的效果,居民消费需求不高,消费水平偏低,财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力度,提出新型消费政策改善现状。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基数大,居民消费能力呈日益上升趋势,财政政策的提出可有效实现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目标,税收也因其强制性与覆盖范围广特点发挥特有效果。所以,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应结合我国实际发展国情,研究与改进相应政策,以便更好实现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财政税收政策与居民消费需求的关系
税收在政府总体收入中占有很大比例,而消费是有效拉动国家经济的根本动力,税收对居民消费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政府课税会使得居民自身可支配收入减少,消费水平长期停留在原地,未能实现长足发展,居民消费类型的减少也从侧面导致商品销售持续性出现一系列问题。税收税率与居民消费总量呈反比。政府采用低税率模式,则会发挥积极作用,对促进局面消费水准有明显效果。总体而言,政府税收政策变化对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向会产生重大影响力,此类调节功能主要表现在:针对居民个人收入采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调整征税起点,可达到降低中低阶层个税征税率要求,中低阶层劳动人民负担得到有效降低。居民自身可支配资金较为宽裕后,就会进行不同程度消费。另外,对消费征税税率做出调整也是刺激居民消费的有效手段,居民如果采用资金银行存储方式,政府可降低银行利率,刺激居民大力进行消费与投资行为。除此之外,政府应用国债发行方式,以此拉动居民消费实现进一步提升带有强烈针对性色彩。因此,税收政策改进会对居民消费产生直接影响,对经济的影响也极具针对性。众所周知,利率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自一九九六年至今,利率呈不断下降趋势,但基于财政发展过程而言却是在不断上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基本形成,但政府宏观调控在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依旧发挥导向作用,我国名义利率呈下降趋势,但因物价水平今非昔比,利率下降本质也是一种财政扩张表现,并无实质性作用,总体而言依旧处于上涨趋势。此类理论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给商业银行与企业投资造成资金过剩,政府结款需求开始面临更大压力。从实际政策引导与居民消费需求历史发展轨迹而言,民间资本投资与管理可实现边际效益获取。财政支出在居民消费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拉动作用明显,其财政支出可当做私人消费替代品,此类公众支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具有双重影响。可有效推动居民购买力上升,对部分财政支出与公共支出进行替代,互补形式相辅相成。政府投资与民资投资可实现有效协调,信贷导致资金竞争日益加剧,可减少民间投资部门对政府财政扩张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当下税收政策刺激居民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居民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税收政策在刺激居民消费水准等层面已获取一定成就,但仍有进一步开发国民消费潜力的必要。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仍处于初级水平,消费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我国国情重点表现在贫富差距大以及消费不均衡等层面,政府税收政策在居民消费调节层面力度仍旧不足。最终使得很多居民有了把钱存进银行的想法,其主要原因为:个人所得税未能发挥应用的效果,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未能达到预期标准,费用扣除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税率政策在设计上存在某些弊端等,种种国内税收政策问题成为业内人士争相讨论的话题。由此可见,我国当下对财政与税收政策优势发挥不足,即使取得部分成绩,但与预期消费需求效果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国民消费能力不强,整体贫富差距拉大导致消费结构失衡,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悖等方面。政府在税收政策力度上存在欠缺,使得大部分民众认为把钱存入银行才是一种高尚的理财方式,国内商品消费得到遏制。
2.造成问题的原因此类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不能满足大众实际需求,缺乏一定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不高。再加上我国经济回升速度较快,财政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有限,很难准确适应现代化经济增长要求,不能很好抓住最佳发展机遇。不可否认,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在经济体制层面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去不断完善,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内经济虽然从根本上实现腾飞,但经济体系在运行中也会掺杂新旧体制下的诸多问题,容易引发一系列矛盾。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背后的诸多问题需相关从业人士共同努力建设和完善。由此可见,税收政策不合理是其主要原因。经济发展速度快,与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回升阶段冲突,财政人员对当下国民消费形式与需求认知不全面,使得部分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困难,新旧体制交替也是现阶段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四、进一步刺激消费增长的税收政策
通过不断的实践与历史经验可以看出,不断刺激居民消费实现稳步式增长意义重大。针对当下我国税收政策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完善自身素质,加大财政税收政策研究力度,找到最佳方案实现居民消费水平增长效果,增长趋势保持正确发展方向。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整改当下消费税收政策众所周知,税收政策在居民实际消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政府可通过改革调整消费税的策略来指引国民消费走向正确方向,促使居民消费结构实现根本性转变。政府可对减少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慎重考虑,例如取消部分化妆品或烟酒,汽车轮胎生产材料等生活必需品的税收,并加大对高档家电或电子产品税收力度,也可通过降低某些交通工具商品的消费税,使得商品价格下滑后居民消费欲望增强,例如降低摩托车,电动车等商品的消费税。众所周知,扩大内需是我国长期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发展令世人瞩目,但也伴随着一些失衡现象出现。消费作用随着时展不断下降、国民收入差距扩大、资源使用过量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并称为新时期中国三大失衡难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资本密集型与工业主导产业链的市场格局,表现在一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我国政府则会强调出口前景不佳状况下以经济平衡与内需增长为突破点,国内短期危机政策主要采取投资策略,以此保证消费持续增长。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消费者信心下滑趋势,但要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消费者消费欲望,还需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当下我国经济逐渐复苏并得到很大程度巩固,政策焦点应逐渐从短期刺激转移到结构调整上来,只有增长格局实现平衡才能从内需中获得更大提升。另外,居民消费在整体格局中发挥的作用应得到充分重视,使得政府不再片面倚重投资或工业,服务业与消费应及时提上日程,工资与居民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提升,可用一种可持续方式加强消费作用。企业产能与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外部不平衡现象减少,劳动密集型经济发展模式可有效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户收入增长也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举措。再平衡也可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深化政府对教育,社保及卫生等方面的调控,以保证我国未来经济增长逐步转向服务业为主,工业为辅的社会结构形态,新资源全面应用于增长突出的行业领域,实现服务行业吸引力高于工业生产领域的效果。
2.完善个人得税个人所得税调节对居民手中可支配资金造成直接影响,再加上我国居民贫富差距拉大,消费水平呈现参差不齐局面。政府可采用降低中下阶层居民收入税收的方法来缩减贫富差距,从而提升居民整体消费水平。要对个税征收点进行适当改革,不断创新税收模式,应用综合与分类相辅相成的混合所得税模式,划分不同消费层次对象,并依照具体情况征收所得税。针对征税对象带有明显投资性特征的群体,在没有消费费用扣掉项目的前提下可应用分类课征举措,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收入等就是其中典型的表现。倘若属于劳动所得报酬则需应用综合课征,比如项目承包过程中获取的劳务报酬,薪水等,并对费用扣除范围进行适当拓展。重点把个人财产作为主要扣除对象,例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或购房费用等。另外,在税收政策制定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针对个人赡养老人及子女不同情况予以仔细考虑,然后以不同税收扣除范围来实现公平公正效果。在执行过程中要对我国中低阶层居民生活状况予以充分考量。也可依据实际情况调节超额累积税率,对征税对象要有足够的重视。
3.新增其他税收当下我国税收政策对社会保障体系涉及程度不够,社会保障机构在现代社会构成中占有重要位置。也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税收工作,政府要充分利用自身行政职能特色,不断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将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个体户或社会团体等考虑在社会保障税缴纳体系范畴内,以此来实现刺激居民消费目的。不用参保对象需有不同税收计划以供选择,常见税率征收标准为:养老保险征收税为单位缴纳20%,事业保险由单位缴纳1%。医疗保险由单位与个人各自上交3%,基于此方式的税收征收也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变动。
4.加大各项税收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各项税收扶持力度主要针对人群为失业或待岗人员,可有效提升社会困难群体收入与消费水准。因此,深入完善扩大就业各项税收扶持政策是社会大势所趋,部分安置就业企业限制得到适度放宽,政府实行相应政策进行辅助,税收缩减对企业发展负担减轻效果明显。我国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居民收入增加会直接改变消费能力。不断鼓励企业广泛雇佣农民工劳动力进行作业,并将其纳入特殊对象扶持群体中。再配合降低税收利率,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金扶持等措施。对于自主创业、个体户及困难户群体可以考虑增设其它优惠税种,贯彻执行优惠政策。并定期减免并监察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及经营建设费用等,以此来激励更多居民进行创业,只有居民收入得到提升才能从根本上拉动消费增长,最终促使居民消费水平与国家经济实现均衡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居民实际消费水平与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紧密联系,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能有效引导居民消费方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政府应集思广益,利用科学高效的税收手段,实现我国国民经济与居民消费水准双向提升,财政税收政策必须要具备高度可行性与可靠性,基于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大众消费习惯来制定合理税收方案,以保障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新宇.扩大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4(09):23-45.
[2]王蕾.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5(07):33-36.
[3]蒋媛.促进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研究[D].广西大学,2012(05):23-27.
摘要:进入21 世纪以来,“低碳”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生产生活的
关键词 。本文阐述了在低碳经济这一时代背景下的税收发展问题,也提出了我国建设绿色税收制度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 :低碳经济;环境税;绿色税收制度;启示
一、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环境和税收
低碳经济( Lowcarbon Economy)这个说法在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 UK Government, 2003) , 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 创建低碳经济( 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 中首次被提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后,在全世界掀起了一股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浪潮。低碳经济这一理念始于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考虑, 随着实践的进展, 国际上对低碳经济内涵的研究也愈发深入。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三大特征为核心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环境发展模式。
当今世界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以高度工业化为重要标志的现代经济在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不仅严重影响了人类生存环境,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更为严峻的是,其对人类的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
一些企业不惜以浪费资源和损害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和盲目的发展生产,政府有必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税收作为对市场经济活动施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是一种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施展空间的有效的调节经济调节措施和调节手段。
二、我国目前绿色税收的现状
(一)国内学者关于绿色税制的研究概述
中国在环境税方面的立法非常薄弱,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中国目前尚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只是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中直接或间接地含有环保因素。我国的绿色环境税制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最早提出的是“排污费”这一概念。在早起阶段,我国对于绿色税收的研究文献很少。即使是出现在杂志报刊上的研究文献也多以介绍国外绿色税收的概况为主。
直到进入21 世纪,我国对于绿色税收的研究开始大幅增加。虽然我国绿色税收研究时间较短,发展较为薄弱,但还是在短短十来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就。通过了解,我国针对绿色税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内外绿色税收的比较、我国征收绿色税收的理论基础以及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一些构想。于1996 年在《环境保护》中发表的《发达国家环境能源特征与我国征收碳税的可能性》中深入探讨了绿色税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的重要程度。于2006 年发表的《建立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绿色税收体系》中则明确的提出了我国应当在完善资源税、流转税的基础上开展绿色环境税的征收。
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里,我国环境税制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国绿色税收的研究才刚刚开始,还需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目前国内绿色税收相关的税收概况及其缺陷
1.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的资源税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煤炭、石油等重工业用到的碳排放量较高的自然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作用。但是其存在很大的缺陷:第一,在课税对象的范围太狭小,对于海洋、森林等更多的自然资源没有制定相关的税;第二,资源税在征收额度上并没有高于普通税种表现,因此对于促使企业节约资源并没有起到足够的牵制作用。
2.消费税
消费税是我国推行的一种在商品流转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一部分商品增收消费税的税种。主要的征税对象是汽车、摩托、游艇、烟酒等消费品。消费税的税额一般较高,体现出限制污染,保护环境的意图。但是消费税存在的缺陷也很明显:课税范围较窄,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商品如电池、氟利昂并没有列出征税的范围。
3.车船费
我国目前的车船税主要包括对于车船的使用税以及车船的牌照税。车船的动力来源于化石燃料,易于产生温室气体。征收车船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但是问题在于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是针对车船的吨位数或者固定的税额,而与环境关联最明显的使用度却不在征收标准当中。
4.车辆购置税
国家鼓励购买小排量的车辆,对于小排量车辆的购买设置较低的税,而对大排量的车辆设置较高的税款。这种措施很有效的控制住车辆废弃的排放,但对于环境保护而言却不是直接的作用。
5.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是针对在我国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费用。在某种层面上具有绿色税收的理念。但起作用有限。
除了以上5 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与绿色税收有关的税种之外,我国还有一些如土地使用税等一些具有保护环境作用的税种。总的来说,虽然我国目前尚且没有统一、完善的绿色税收体系,但是在环境保护和绿色税收上还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三、国外目前绿色税收的现状
(一)国外学者关于环境税制的研究历程
国外的绿色税收理念萌芽于上世纪20 年代,最早是英国经济学家庇谷提出的环境外部性理论。经过国外经济学家和环境学家经过半个世纪的研究,国外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征了排污税和费。初步形成了国外绿色税收体系的基础。到上世纪90年代左右,低碳经济在国外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征收生态税、绿色环境保护税等一系列税。这形成了现金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绿色税收体制的核心。
目前国外的绿色税收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税的设计与实施、环境税对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影响这两个方面。国外绿色税收体系的研究相比较与中国而言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国外现在部分国家已经拥有了独立的绿色税收体系。其中以瑞典、荷兰、美国和日本的绿色税收体系为主要代表。他们提出了能源税和环境税这样的独立性绿色税种。国外的绿色税种相对于中国而言具有独立性强,概念清晰以及课税范围广的优势。
(二)国外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
1.能源税
以丹麦、荷兰为代表的绿色税收制度发展走在世界前列的国家而言,能源税是较早开始实行的一种绿色税种。其主要是针对矿物燃料和电等能源征收税款。尤其是丹麦更是率先提出了独立的碳税。与我国的资源税相比,国外的能源税在征收对象的范围上更加广泛。能够更加有效的减少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环境税
这一税种主要是针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征收税款。在生产和生活中,涉及到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和生活环境污染就会征收环境税。其中对于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生产工业会征收高额的二氧化碳排放税。
3.税收优惠
相对于以上两种具有鲜明的绿色税收特征的税种而言,税收优惠更像是绿色税收体系中的机制调节者。
在低碳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企业为追求可持续发展和长久的竞争力纷纷开始向低碳经济转型,国家和政府通过税收的手段促进鼓励企业加快向地毯经济转型的步伐。
通过对企业购买节能减排的设备和产品给予减税政策,对于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的相关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所得税的税收减免以及节能减排设备抵减税款等手段和措施起到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作用。这一措施对于绿色税收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特点
把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研究发展历程以及国外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的情况与我国的相关绿色税收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国外的绿色税收具有以下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
我国的绿色税收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一些与绿色税收相关的税种还比较狭窄,征税的范围有限,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起到的促进作用比较有限。相反,国外的绿色税收具有广泛的征税对象,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上能起到更加全面的促进作用。
2.环境税收、能源税等绿色税收在整个税收制度中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通过资料得知,我国的资源税等一些与绿色税相关的税收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有的比例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在税收中占有的比例平均水平达到了8%。占GDP的比例在3%到5%不等。环境税在整个税收中占有不可忽略的地位,更有利于绿色税收制度的发展。
四、国外绿色税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我国和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研究历程和目前的绿色税收状况经行了初步的阐述和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绿色税收发展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绿色税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更好建设我国绿色税收制度需要借鉴一下国外先进的理念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1.完善现有的绿色税种
我国目前已经设有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种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现阶段的绿色税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这些税种的自身都存在局限性,征收范围狭窄,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起到的促进作用有限,故而我国第一步就需要完善目前现有的绿色税种。
2.建设单独的环境税种
结合国外绿色税收制度建立的过程来看,无不是先是在适当的时机推行独立的环境税这一绿色税种,我国虽然存在一些与绿色税收相关的税种,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绿色税种存在的税却是没有。因此,要建立适合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首先就需要开设环境税。
3.尽快建立起绿色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
国家和政府需要尽快的建立起绿色税收制度,出台相关的准则和规范。为企业发展低碳经济,遵循环境保护原则提供统一的指导。先要确立绿色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然后在发展中不断的完善。横看国外那些绿色税收制度建设较好的国家无不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
4.政府要发挥监督者的角色
在绿色税收推行期间,政府要发挥监督者的角色,监督企业向低碳经济转型,监督企业绿色税的认缴。只有让绿色税收具有不可抗拒的强制性,才能保证其平稳的发展。
五、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的绿色税收尽管在近十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我国要在不断埋头建设自身的同时借鉴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成功经验,更好的建设适合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
参考文献:
[1]葛察忠.中国环境税的研究与实践[J].上海环境科学,2001,(8).
[2]王金南.中国的税收与环境[J].实践与展望,1994: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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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1.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一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40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101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管理费用2150万元;财务费用368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非关联企业的利息500万元,已取得发票;支付给银行贷款利息3000万元,已取得银行开具的相关证明,且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项目所在省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不考虑其他情况,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次清算中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A.10050
B.10375
C.10550
D.10730
2.下列情形中,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是()。
A.企业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
B.个体户向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
C.事业单位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固体废物
D.企业在不符合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处置固体废物
3.生产企业2019年2月10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19年3月10日发货,3月15日收款,生产企业按约定发货,5月5日收到货款,则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A.2019年2月10日
B.2019年3月10日
C.2019年5月5日
D.2019年3月15日
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
提供汽车车身广告位出租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出租上月购置房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A.15.60
B.18.90
C.23.30
D.25.60
5.下列纳税人,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是()。
A.其他个人
B.非企业性单位
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且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工业企业
6.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鲜啤酒10吨给乙烟酒批发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90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含塑料周转箱押金500元);
销售无醉啤酒5吨给丙商贸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38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750元。上述押金均单独核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A.2500.00
B.3300.00
C.3600.00
D.3750.00
7.根据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非矿山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不代扣代缴资源税
B.个体工商户收购未税矿产品,不代扣代缴资源税
C.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扣缴资源税
D.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扣缴资源税
8.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或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A.王某无偿向其他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用于非公益事业)
B.某公司将外购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建筑公司外购水泥发生非正常损失
D.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单位
9.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钢材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万元。
2019年5月因质量问题该批钢材被全部退回,企业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5月份销售钢材取得不含税销件额150万元。该企业5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A.11.50
B.11.96
C.12.83
D.13.00
10.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出租房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由于承租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取承租方的违约金。
关于收取的违约金,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B.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C.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D.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下列行为中,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是()。
A.某市公交企业购置自用小轿车
B.某国驻华使馆进口自用小汽车
C.来华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一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D.某物流企业购买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专用车辆
12.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是()。
A.纳税人所在地
B.车辆登记注册地
C.车辆使用所在地
D.车辆经销企业所在地
13.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4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银首饰,向顾客收取差价20万元。己知旧款金银首饰回收折价5万元。该金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A.0.58
B.1.73
C.2.30
D.2.88
14.2019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
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0
B.2.52
C.1.20
D.1.32
15.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将自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在加工环节缴纳资源税
B.将自采的铁矿原矿加工为精矿自用,视同销售原矿缴纳资源税
C.将自采的原油连续生产汽油,不缴纳资源税
D.将自采的铜矿原矿加工为精矿进行投资,视同销售精矿缴纳资源税
16.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B.属于一种附加税
C.根据城市规模设计税率
D.征收范围较窄
17.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取得存款利息应缴纳增值税
B.工会组织收取工会经费应缴纳增值税
C.单位获得财产保险赔付应缴纳增值税
D.单位2019年取得中央财政补贴不缴纳增值税
18.境外自然人为境内单位提供宣传画册设计服务,境内单位支付含税服务费10300元。
境内单位应扣缴增值税()元。
A.0
B.300.00
C.583.02
D.618.00
19.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万元。
A.4.00
B.14.00
C.15.00
D.16.00
20.某医疗器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8月进口一批医疗器械。该批医疗器械成交价格202万元。支付购货佣金3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运费8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该厂进口该批医疗器械应缴纳关税()万元(医疗器械进口关税税率30%)。
A.60.60
B.61.50
C.63.19
D.63.90
21.下列经济活动中,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甲、乙公司相互交换房产产权用于办公
B.丙某转让其个人拥有的非唯一且不满五年的住房
C.丁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生的房产评估增值
D.戊公司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某市文化宫捐赠房产一套用于青少年美术作品展览室
22.关于税法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授权法
B.从立法内容看,税法具有单一性
C.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D.从立法形式看,税法属于行政法规
23.下列费用中,不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是()。
A.包装材料费用
B.境外技术培训费用
C.由买方负担的经纪费
D.与货物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24.生产企业以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下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是()。
A.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B.已税白酒生产的白酒
C.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D.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25.某钨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开采钨矿原矿15万吨。
该企业将10万吨钨矿原矿加工为钨矿精矿5万吨,其中,销售钨矿精矿3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万元;用于对外投资钨矿精矿2万吨。对外销售5万吨钨矿原矿,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钨矿换算比为2,资源税税率为6.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5.98
B.9.23
C.7.80
D.11.05
26.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以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B.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C.出租不动产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D.销售边角料收入应按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27.根据车辆购置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实行一次课征制度
B.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C.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纳税
D.税款于纳税人使用后两年内一次缴清
28.应税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
A.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B.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C.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D.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29.某境外旅客2019年10月5日在内地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价税合计金额2260元,取得退税商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02019年10月10日该旅客离境,应退增值税()元。
(退税率为11%)
A.220.00
B.260.00
C.248.60
D.223.96
30.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万元。
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3万元、优质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A.15.60
B.15.83
C.15.95
D.16.18
31.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
应税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该制药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6.20
B.8.47
C.10.73
D.13.00
32.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是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小汽车
B.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
C.纳税人是消费者
D.计税价格是不含消费税的计税销售价格
33.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A.产品比例税率
B.行业比例税率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D.有幅度的比率税率
34、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发票所载全额确认收入
B.未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销售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C.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实际测量不一致并在清算前已补或退房款的,在计算土增时应予调整
D.未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实际收取全额确认收入
35.2019年6月20日,陈某因汽车质量问题与经销商达成退车协议,并于当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车辆购置税。
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上显示,陈某于2018年5月8日购买该车辆,支付价税合计金额223800元,并于当日缴纳车辆购置税19293.10元。应退给陈某车辆购置税()元。
A.15434.48
B.17363.79
C.17824.78
D.19293.10
36.A单位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未在商场购物,让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购买用于劳动保护的20双雨鞋,让商场开具25双雨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从B单位购买货物,但让C单位为本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其他个人为本单位提供商铺租赁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开采原煤20万吨,对外销售6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
将2万吨原煤用于职工食堂;移送4万吨原煤连续生产洗选煤。生产的洗选煤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万元;剩余原煤留存待售。已知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洗选煤折算率为80%。该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384.00
B.480.00
C.704.00
D.800.00
38.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B.建造非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不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C.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学校,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其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D.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的,不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39.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以出租人为纳税人
B.报关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的发货人为纳税人
C.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
D.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一律以购买者为纳税人
二、多项选择题
40.关于以租赁方式进口设备的关税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租赁进口该设备,必须在申请进境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关税
B.租赁期满,企业留购该设备的不缴纳关税
C.在租赁期间可暂时申请不缴纳关税
D.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包括利息)作为完税价格
E.纳税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41.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实行统一定额税和浮动定额税相结合的税额标准
B.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
C.对机动车排放废气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D.应税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E.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
42.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丙公司开发的住宅已销售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65%,自用的面积占可售面积的5%
B.乙公司将未竣工决算的开发项目整体转让
C.甲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已销售完毕
D.丁公司于2017年3月取得住宅项目销售(预售)许可证,截止2019年3月底仍未销售完毕
E.戊公司开发的别墅项目销售面积己达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75%
43.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有()。
A.在线教育平台提供免费视听课程
B.健身俱乐部向本单位员工免费提供健身服务
C.化工试剂公司以固定资产入股投资
D.煤矿公司为员工购买瓦斯报警装置
E.食品有限公司将外购食品给员工发福利
44.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登记管理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个体工商户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不能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B.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D.纳税人登记时所依据的年应税销售额不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E.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45.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
A.酒精
B.护发液
C.合成宝石
D.果木酒
E.卡丁车
46.下列情形中,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有()。
A.家庭生活少量取用水
B.生产企业取用水
C.水力发电取用水
D.为农业抗旱临时应急取水
E.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调度水资源取水
47.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和租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购进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B.购进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C.购进固定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D.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购买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8.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A.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B.收派服务
C.公交客运服务
D.物业管理服务
E.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49.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B.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C.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D.按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E.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两月租金15万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50.下列行为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
A.某医院接受某汽车厂捐赠小客车用于医疗服务
B.某汽车厂将自产小轿车用于日常办公
C.某幼儿园租赁客车用于校车服务
D.某物流企业接受汽车生产商投资的运输车辆自用
E.某轮胎制造企业接受汽车生产商抵债的小汽车自用
51.根据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进口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
B.在境内销售应税车辆的,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C.直接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D.已税车辆退回经销商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
E.受赠应税车辆的,捐赠方是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52.下列服务属于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有()。
A.餐饮服务
B.湿租业务
C.贷款服务
D.旅游服务
E.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53.关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B.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能够分别核算的,包装物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C.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区别应税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别征税
D.单位用于馈赠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54.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源税优惠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低丰度油气田暂减征30%资源税
B.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资源税
C.开采销售伴生矿免征资源税
D.页岩气减征30%资源税
E.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减征40%资源税
55.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将空置的职工宿舍转让给政府用于保障性住房,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B.对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收回的房产免税
C.对个人销售商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D.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其将房地产变更至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E.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56.关于税法与民法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民法与税法中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对等的
B.民法原则总体上不适用于税收法律关系的建立和调整
C.税法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D.涉及税务行政赔偿的可以适用民事纠纷处理的调解原则
E.税法的合作依赖原则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抗的
57.关于增值税销售额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航空运输企业以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包括机场建设费
B.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C.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D.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E.纳税人提供签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8.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B.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C.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均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D.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59.下列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主体中,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有()。
A.事业单位
B.个人
C.家庭
D.私营企业
E.国有企业
三、计算题
1、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0.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2.97
B.1.17
C.1.20
D.3.00
61.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2.16
B.2.19
C.3.25
D.6.58
62.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扳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1.99
B.1.80
C.2.09
D.3.50
63.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0
B.0.77
C.0.90
D.1.50
2、某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软件业税收优惠),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35万元。
(2)购进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标有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 0.12万元。
(4)转让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7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写字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4.业务(1)销项税额为()万元。
A.15.60
B.17.70
C.35.90
D.38.35
65.该公司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4.08
B.4.09
C.4.49
D.4.50
66.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89.32
B.253.40
C.309.52
D.414.29
67.该企业2019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万元。
A.318.94
B.340.93
C.341.34
D.446.11
四、综合分析题
1、甲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居业务。
2019年3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乙市的酒店式公寓,总价款为16500万元。该公寓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本月无其他经营收入。
(2)该公司转让时无法取得该酒店式公寓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暂不考虑印花税)。
(3)该公寓楼于2016年6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万元,税额1210万元,价税合计12210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330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75万元、装修支出1000万元。
(4)本月租入甲市一幢楼房,按合同约定支付本月含税租金合计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该租入楼房50%用于企业经营,50%用于职工宿舍。
(5)本月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1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允许计算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8.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A.188.57
B.195.00
C.204.29
D.180.00
69.2019年3月该公司在甲市实际缴纳增值税()万元。
A.195.26
B.210.52
C.219.55
D.194.80
70.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万元。
A.24.51
B.354.51
C.364.80
D.23.49
71.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277.94
B.295.56
C.595.56
D.0
72.关于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税务部门发现该公司申报的计税价格明显低于同类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公司应按同类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作为房地产的转让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
B.增值率未超过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C.购买公寓楼时支付的契税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项目予以扣除
D.购买公寓楼的贷款利息支出准予作为扣除项目予以扣除
E.该公司在公寓楼转让前发生的装修支出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予以扣除
2、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开采原油及石油炼制。
该企业总机构设在甲地,在乙地和丙地开采的原油不含税销售价格均为0.5万元/吨。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在外省乙地开采原油12000吨,对外销售8000吨,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合同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每月16日为付款日,5月份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其余款项分别在6月和7月等额收回。本月实际收到货款2000万元。
(2)将在丙地开采的600吨原油移送加工汽油200吨,本月销售汽油100吨,汽油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9万元/吨。
(3)在丁地新探测的油田开采原油8吨,本月将其中的1吨原油用于加热修井,5吨赠送给长期合作的客户,成本0.4万元/吨,无同品质原油销售价格。
(4)购进建筑材料用于企业在建工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税额15.6万元。
(5)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及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8万元和5.4万元,其中,购进的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正常损耗5%。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勾选抵扣进项税额,原油成本利润率为10%,原油资源税税率6%,增值税税率1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3.关于业务(1)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金额计算销项税额
B.应按照实际收到的货款计算销项税额
C.应按照原油开采量计算缴纳资源税
D.应在乙地缴纳资源税
E.应按实际销售量定额征收资源税
74.关于业务((2)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汽油时应缴纳增值税
B.将原油移送加工汽油应缴纳资源税9万元
C.将原油移送加工汽油不缴纳增值税
D.销售汽油时应缴纳资源税
E.销售汽油时应缴纳消费税
75.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0.12
B.0.13
C.0.14
D.0.17
76.该企业本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138.17
B.152.13
C.162.13
D.162.14
77.该企业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41.36
B.47.60
C.42.76
D.49.00
78.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267.94
B.275.00
C.275.07
D.276.40
税务师考试真题答案单选题
1.A
2.D
3.D
4.C
5.D
6.C
7.C
8.A
9.A
10.C
11.B
12.B
13.C
14.D
15.D
16.D
17.D
18.C
19.C
20.C
21.A
22.C
23.B
24.C
25.D
26.C
27.D
28.B
29.C
30.B
31.B
32.B
33.C
34.D
35.B
36.D
37.C
38.C
39.C
多选题
40.DE
41.ACE
42.BC
43.AC
44.BCE
45.CD
46.ADE
47.ACDE
48.ABCE
49.ABCD
50.ABDE
51.ACD
52.ADE
53.ADE
54.BD
55.ACD
56.BCD
57.BCDE
58.BDE
59.ADE
计算题
60.C
61.C
62.D
63.C
64.C
65.A
66.C
67.A
综合分析题
68.C
69.D
70.C
71.C
72.AC
73.AD
74.ACE
75.C
76.D
环境污染的带来的危害巨大,影响的范围广。概括来说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拖慢了经济的进步,两一方面是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刻不容缓。而经验证,环境税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而且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征收环境税,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法制化已是箭在弦上,迟早会开征环境税。同时,环境税立法也表明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格外的重视,这一举措既符合“绿色经济”的宗旨,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鉴于此,环境税会对企业造成什么影响?哪些影响时关键性的?企业应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二、环境税的概述
(一)环境税的内涵
从环境税的定义可以看出,环境税结合了“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政府的宏观调控落实到征税问题上,市场的调节作用落实到优胜劣汰,优化环境资源的配置上。环境税的设立,虽然可以增加税收,但这不是环境税的最终目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防范措施来制约征收机关为了增加税收,而“变相”征收环境税。环境税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体系化的税种来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而企业是靠利益驱动的,所以环境税的征收原则是“多排放对纳税,少排放少纳税,超额降低享受税收优惠”。
(二)环境税的征收现状
我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也采取了设立税种的措施。不过,设立的税种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比小,而且分散,不能有效的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从从属到独立的发展。其发展历程如下:首先,“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其次,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紧接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再次,“十三五”规划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最后,《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社会各界对征收环境税的可行性也进行的广泛的讨论,普遍认为开征环境税是可行性的,但是如何征税是重点,比如说税率、征税范围、征税对象、优惠政策等;如果环境税的征税体系没有设置好,环境税就会流于形式。
三、开征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
(一)增加企业成本,造成经营压力
环境税的设立,势必导致环境成本的产生,而环境成本自然该归属于企业成本中,而且是生产成本,最终使企业总成本增加。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企业很可能会提高产品的价格,将其承担的环境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样环境税其实是消费者在“买单”。如果企业只是环境税的“中介”,并没有改进内部管理和生产设施,那么这样的环境税就不能达到最初的目标。
如果加入经济学的需求弹性,那么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会更加细致。如果处于完全竞争市场,那么产品的需求弹性大,价格的微小变动,会造成需求量的显著变动。如果是这种情况,企业提高产品的价格就是不明智的。因为企业一旦提价,消费者的需求量就会大幅下降;很有可能提价获得的收益根本不能弥补销售量下降带来的损失,即差别损益小于差别成本,最后“得不偿失”。如果是垄断或寡头市场,那么其产品缺乏弹性;企业提价,消费者的需求量变化不大,但是仍会呈现下降趋势。所以企业采用提价来弥补环境成本这一道路似乎行不通,更好的选择是在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提高产品价格,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为环境税买单,从而达到双赢。
(二)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决策
环境税的宗旨是“多排放对纳税,少排放少纳税,超额降低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工作的中心是利益最大化,而环境税正是利用了成本和利益原则来迫使企业进行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做得好就可以少交税或者不交税,反之要多交税甚者加倍交税。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大收益。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都要加强环保意识,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购买先进的节能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转变生产方式,减少环境污染。把视角放大到整个企业,为了应对环境税带来的压力,企业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决策。以前,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或产品,因为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受到企业盲目地追捧;现在这样的企业或产品要承担高额的税收。所以企业要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改革或者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减少对这部分产业的投资。并调整投资方向,把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低能耗产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设备。根据环境税的税收优惠,把企业业务范围和业务处理合法的向税收优惠靠拢,从而合理避税。
四、应对措施
综合以上分析,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多层次、多样化。对于环境税带来的压力,企业可以采取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的措施。直接措施是进行税收筹划,减少应纳税额。间接措施是加强内部管理,更新升级产业结构和生产线,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税收筹划技巧
1、在环保的基础上,调整经营结构
《环境保护税法(征集意见稿)》规定,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征环保税。排放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和水)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上限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环保税的优惠。根据税收优惠,企业的经营范围要向环保行业靠近,特别是农业行业。其实这一规定,对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影响不大,因为该规定不包括规模化养殖。对散户和涉及部分农业生产的企业比较有利。但是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农业的税收优惠比较多,所以企业要积极开展林木培育、病虫防治、农牧保险等业务。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控制污染物排放。最优的税收筹划是,既能享受免征环境税,又能减少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应计税额。虽然前期会增加企业的企业的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既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还可以节约企业的采购成本。
2、加大环境保护项目和环保设备的投入
《环境保护税法(征集意见稿)》规定,鼓励企业加大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对企业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控专用设备的投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根据该项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时,应更多的选择环保项目或者加大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投入。污染源监控设备是今后环境保护的重点,购置污染源监控设备既可享受资金支持,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污染数据,让企业的污染治理有数据的支撑,防止企业走“弯路”。污染数据的有效计算,也有利于企业升级产品的生产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污染。
(二)企业管理策略
1、推行环境会计
环境税的设立,势必导致环境成本的产生,而环境成本自然该归属于企业成本中,而且是生产成本,最终使企业总成本增加。为了对环境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企业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还可以结合作业成本法,对环境成本进行细分,查清环境成本的产生环节以及流动轨迹。这样不仅可以准确地掌握环境成本的总量和增减变动,还可以明确环境成本的产生环节。方便管理层对其进行管理,找准关键环节,做到“有的放矢”,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
【文章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一体化的深入,人们的旅游消费水平越来越高,继韩国的济州岛、日本的冲绳岛及中国的台湾澎湖岛以后,海南岛作为全球第四大实施“离岛免税”岛屿,在国际旅游岛方面吹响了“购物天堂”的号角。在离岛免税与离境退税政策作用下,海洋美丽的风光,滨海宝贵的旅游资源,就可将国内在境外巨大的消费能力“引渡”海南,增大海南旅游引力,改善海南旅游经济结构,促进海南旅游要素国际化。但是,由于内部资源结构及管理控制的影响,海南旅游岛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于是,本文详细分析了内部存在的问题,并就旅游建设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具体对策,以期对海南旅游岛建设有所补益。
【关键词】
离岛免税;国际旅游岛;消费
0 引言
离岛免税政策并非国际通行的做法,只有极少的国家或地区实施,旨在鼓励本国公民赴岛旅游,在免税的商品品种、税种、购物限制条件及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商品购买的特殊的优惠政策。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推出,大幅度降低了中国零售业运营费用,促进了高端零售业稳定发展,优化了奢侈品市场形态,深刻体现出中国政府对于高端消费市场的极大关注。
1 离岛免税政策概述
1.1 离岛免税政策的定义
所谓离岛免税政策指的是在国内对乘飞机离岛的旅客实行限品种、限量、限值和限次而购买免进口税商品且在离岛免税店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走货物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店要具有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持有特许经营证件。离岛免税政策是国际新兴的一种鼓励消费的措施。
1.2 离岛免税政策的背景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之前,全球仅日本冲绳、韩国济州、台湾澎湖实施此政策,其中日韩效果最为明显,极大推动了当地旅游业发展。
为吸引国内外游客,早在2009年就提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目标。之后国务院决定从2011 年1 月1 日起对在我国境以内连续居住不超183天之外国居民及港澳台同胞进行离境免税试点。退税物品包括服装、家具、电器等21类共324种。退税起退点暂定800元人民币,退税率为11%。最终2011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离岛免税”试点,同日三亚免税店离岛免税试点营业。
然离境退税与离岛免税比,存在程序繁琐、条件严格、价格吸引力不明显缺点。如购房“离境退税”中要求境外游客在购买期间商品必须保存完好。
1.3 离岛免税政策的内容
①海南岛离岛免税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且乘飞机离开本岛却不离境之国内外旅客。②享受符合条件是已购离岛机票及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是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是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是护照要;免税商品的品种和免税购物的次数、数量、金额都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在机场隔离区以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提取货物。③免税税种是关税、消费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④免税商品品种是首饰、手表等等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⑤免税金额限制是非岛内居民旅客每年最多享受2次,岛内居民最多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免税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且所带物品件数各有具体规定。
1.4 离岛免税政策的效果
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取得很大效果:①使游客数量增加;②拉动了购物消费;③带动了餐饮业、运输业等行业的发展;④改善了海南长期的南北旅游发展不平衡问题;⑤推动了金融创新及离岸金融服务建设;⑥提升了地区的知名度。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使海南成为当前中国最热门的旅游地之一,使海南岛的形象、档次、知名度不断提升。
2 离岛免税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1 店面小品类少
海南岛离岛免税店不同程度地存在店面较小、商品种类较少的问题。如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业月余内就因上述情况多次出现拥挤、脱销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购物欲望。美兰机场店面积只2150平方米,仿佛一个普通超市;三亚免税品店大一点,7000平方米。相比日本冲绳岛DFS免税店1.3万平米,真是太小。其次商品种类较少也限制很了离岛免税的效果。目前仅13大类商品允许销售,主要是首饰、化妆品一类,而像需求强劲的高尔夫球产品、高档电子产品如IPHONE,则没纳入销售。最后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很多外国商品没在免税店销售。海南岛离岛免税店只找一些允许销售的产品,这是就是造成种类较少的原因。
2.2 价格优势不显著
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免除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三种,其税率分别为50%、17%和30%。理论上讲,若游客在美兰机场店购买价值1500元的化妆品,依据中国税法规定,此产品应缴上述三种关税。但根据中国免税商品35%的销售毛利润计算,这套新产品关税完税价格约1111元,而上述三种税额分别为555.5元、404.5元和714元。那么消费者于国内普通商铺购买价格就应是3760元,就是说游客在免税店以近4折的价格买了此商品,价钱省下了一半多。可实际免税店的价格优惠却没那么多,甚至有时商品价格接近或超过国内普通商铺中的价格,这是为什么?若美兰机场免税店毛利润率不比国内商场高,那就只好解释成中免集团进货价格较普通商铺要高。中免集团按国家免税品销售原则统一进货,略去中间环节。但没供货商就不代表商品进价就便宜。
2.3 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无论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产品质量都是最为重要的。然2012年发生在海南三亚免税店的过期化妆品事件让游客对其商品质量大加疑惑。据媒体报导,上海范女士于4月28日搭乘飞机前往海南,以260元在三亚免税店购买了“欧舒丹乳母果油”的6件套。范女士5月1日回沪后却发现问题,产品外包标示保质期为2013年7月,然单件有效期标示却是2012年2月。虽中免集团道歉并双倍赔偿,但三亚免税店管理水平却不怎么。若想把境外消费者拉回本国,首要就是让其相信国内与国外的商品一模一样。从此角度而言,能否抓好产品质量,不仅关乎中免信誉,更决定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今后实施的效果。
2.4 接待能力有限
由于没遇到过人流如潮狂热激烈的购物浪潮,海南岛各个离岛免税店每天都很不从容地接待着几十万购物大军。三亚免税店排队、拥挤及抢购的情形天天如此。首先是硬件有限,三亚店当初设计人流量为每小时800—1000人次,但实际经常在1500之上。为控制人流,不少专柜拉起警戒线。其次是存货不足。三亚店常储备价值3亿元存货,但热销商品开张不到一小时就被抢购一空,不少旅客扫兴而归。长此必将降低旅客购物兴趣。最后是三亚店距离美兰机场很远,商品配送需要时间,离岛旅客购物完成需提前24小时,给旅客行程造成不便。且购物要凭各种证件,若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到手商品可能带不走。空间上店面的有限,时间上距离的遥远,供求上存货的不足,从形式、方式到格式,三方面造成为免税行为在格局规定上接待能力有限。
2.5 条款限制过多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限制颇多,只能为少数人提供福利。首先离岛交通工具限制只有乘飞机旅客才享受免税,将乘火车、轮渡者限制在外。如此把离岛机票归入购物成本中,等同等量代换,失去免税内涵。偏离经济资源组合全面发展的战略决策。其次离岛免税产品都属进口,又把国产产品限制在外。如此等同在经济战略上建立了一种“金字塔”制度,偏离经济生产全面发展的战略决策。再次金额限制每人每次不超5000元。如此对高收入阶层没太大吸引,低收入群体又没奢侈品购买欲望,所以惠及的只是中等收入群体。如果把海南旅游业视为企业,那么此企业偏离经济销售全面发展的战略决策。
2.6 免税店、机场、仓储方面协调不够
海南岛离岛免税实施行为在经历免税店抢购疯狂后,凸显出免税店、机场、仓储三方面协调发展不够完善。不少旅客提出如此想法,免税店能否在机场设立仓库,仓库库存在免税店窗口上直接显示,顾客只在购物卡上输入想买的商品,付款后到机场直接取即可。戏法谁都会玩,看谁玩得最精。上述最捷径的免税店购物组合,一方面使顾客省去专程提前的抢购之苦,另一方面也使免税店省去店面建设规模的投入,只需展品供顾客选择。
2.7 周边服务不健全
离岛免税政策实施需要系列性周边服务配合,然海南岛目前尚未达到这一程度。基础设施方面,星级酒店209家,但同质化严重,缺乏本土特色,难在国际上保持长久竞争力;旅游景区方面,旅游景区(点)13家,但仍存在基础设施、收费制度、景区环境保护俱不健全不到位的现象。且各个景区间恶意竞争,缺乏整合,影响海南旅游业整体一体化发展;旅行社160多家,除存在上述类同问题之外,且有 “填坑团”等样的畸形组接团模式,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除此之外的服务行业内,欺诈、欺负外地游客且无视售后服务。究其原因,海南旅游从业人员80%自不同行业、专业,多数没有从业资格,故此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然政府层面旅游投诉机制不健全,受理、解决及反馈也不及时。上述各种机制的缺陷,一定程度上对离岛免税政策作用发挥产生了极大限制。
3 发展离岛免税的建议
3.1 增加退税商品的种类和数量
鉴于当前海南获准实施退税的商店极少,使得游客购物退税政策难以全面实现,所以要适当扩大购物退税商店的数量,使其真正贯彻实施于游客中间。同时要增加退税商品种类,将一些地方性特色商品列入其间,从而扩大销售数量,满足游客需求。
3.2 保证价格的公平合理
商品价格影响游客的购物心理。香港之所为购物天堂就是因为价格优势。海南省在购物退免税政策实施时,对进口及国产商品应保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欺诈,使旅游者得到实惠,满足其心理平衡,促进旅游业发展。
3.3 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
当前多数旅游者对海南的“离境退税”政策不甚了解。故当在机场、酒店、商场等游客在密集地加大宣传,安排专人在商场向国内外游客引导、讲解,使其掌握有关内容及操作流程,提高其购物兴趣和欲望。
3.4 保证退税的便捷有序
由于我国购物退税尚属首例,管理工作处于尝试阶段。面对购物退税政策范围下95%国内游客之退税业务量急剧增长,海南各相关部门应当协调配合,事先准备各种方案,以应过程中出现的紧急突发问题,确保短时间内游客退免税手续顺利完成,提高服务业务质量,提升海南旅游形象。
4 结论
生命在于运动,旅游于是就体现着生命运动中最为幸福的艺术魅力——陶冶情操,激发斗志。所以,不论是海南旅游业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的科学性与价值性,让国家的体恤洒满人间,让生命之旅绽放出灿烂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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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环境保护;能源消耗
为了更好的进行能源管控以及环境保护,我国大力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等政策的落实,积极建设节约型社会,确保经济、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大幅增强人们的能源节约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
一、节约型社会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概述
(一)节约型社会
节约型社会属于目前社会发展的侧重方向之一,具体内容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社会所有生产活动及其他活动中,将现有资源充分、合理运用,避免资源无效浪费,以确保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解决型社会的主旨是废物重复利用与资源高效利用。在节约型社会中,实施起来有两个方向,首先是杜绝浪费问题,后是确保经济增长不受影响,尽可能的重复利用某资源,减少资源消耗,降低能源开采力度。
(二)绿色财政税收
绿色财政税收是当前形势下,我国政府加强能源管控及环保力度出台的政策,该政策是通过加强相关领域的税收,对企业或个人的能源消耗进行控制,以更好的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包括这些要素。政策主题: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因此在实施中占有主导地位,而企业与个人是落实方,同时是政策落实的主要力量。政策客体: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能够确保绿色财政理念与计划得以落实。政策内容:节省资源消耗、保护环境、使社会环境、经济趋于可持续性。财政的政策包含有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政策目标:确保社会经济持续拔高,人民对于环境对于资源的需求得到满足。在实际的政策落实中,人们最直观的就是生活、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有所保障,长久生活不会受到影响。政策机制:包含有两个方面,一是影响经济、能源以及生存环境等,二是确保经济与生存环境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节能型社会视野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意义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实,首先带来的改变是人们的生活环境比之以前有较大改善。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地方,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资源等都是人们必不可缺的自然资源,若是空气中充斥着污漫,水源中漂浮着各种垃圾与油污等,那么人们如何生存便成为了难题。绿色财政税收利用经济管理手段约束工业工厂或化工工厂等的污染排放,来实现空气污染、水源污染的管控工作,提高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另外环境遭到破坏,农业与畜牧业也会受到波及,食物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加速了人们生活环境的恶化。其次绿色财政的落实推动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政策可以从线性生产技术、外溢效应、人力资本三个方面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思想进行发展,那么经济的增长应有创新力与自主发展力,这也是我国绿色财政实行的根本。通过绿色财政税收来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借助其经济杠杆能力,使相关企业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方向转变,在集约模式及节能键盘技术的约束与“帮助”下使自身经济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绿色财政实收政策推行的现状
现阶段实行的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有政府环境补偿性政策、生态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三大政策体系。政府环境补偿性政策应用于征收排污费。我国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年加强环境保护力度,规定了企业排污标准,对于水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密切关注,共设有113项标准。为解决征收税费太低无法起到约束作用,在2003年修订的《排污费用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增加了大量需征收税费的类型与数量,并且将这部分的税收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并接入政府财政预算系统。此政策一经,我国企业污染排放量急剧下降,各地的生态环境开始回温。生态税政策有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等,这些征收的税费意在强调相关企业科学利用资源,促使工厂企业格局优化,对于现有资源能够最大化合理利用。其中的资源税是节约型社会中最为关键的税种,它强调企业提高能源利用率,调节能源极差收入。优惠政策有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优惠包括该税的即退、免税与折扣等优惠政策。免税政策一般用于煤炭等行业原材料的企业,折扣政策大多用于资源回收的相关企业。消费税则是对不可再生或者稀有资源特立的一个税种,另外某种能源在消耗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对环境产生污染因素的,也可以适用于此税种。增加资源、能源使用的成本,限制资源的消耗量,迫使企业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征税企业包含有烟花爆竹、工业油等。企业所得税是我国政府为了鼓励集约型企业发展,对其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一项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规定对讲废水、废渣等废物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课免征或减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三、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遇到的问题
(一)政策存在缺陷
部分地区的政府为了加快现代化建设,着力于提升当地经济,对于能源开采、消耗不管不顾,对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也同样置之不理,大搞粗放型经济,在此情况能源大量消耗、环境趋于恶劣。例如制定税种及相关条例时,未与能源相联系,政策的制定无法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立,工业企业、化工企业等综合节约意识低,资源利用得不到重视,这些依然在政府提倡解决资源的环境下,依然在排放大量的污染源,导致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无法起到效果,并且资源消耗持续亮红,节约型社会发展缓慢,甚至进入困境。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为了经济发展,走后门情况依然存在,给能源高耗企业一路绿灯通行,同时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并不能给当地政府带来实质性收益,在缺乏引导与强有力的坚持情况下,节能技术未能获得发展契机,这种一心为业绩,却对能源污染排放缺乏管理的思想,成为了节约型社会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
(二)政策标准存在疑问
截止目前,我国已存在较多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很好的推动了节约型社会的建立,但是在这些政策执行标准方面存在疑问,它们之间的执行标准有不统一、不具体、收费难、落实程度低等问题。我国现阶段还未有统一的资源经济指标,节能减排工作与发展连接不紧密,地区的节能减排实际工作虽然在明面显而易见,但是无法量化。另还有部分地区政府积极地相应上级政策要求,制定了许多地方相关规章制度,以帮助节约型社会建立,但是在配套法律方面却施工无法跟进,政策没有法律的扶持,在一些层面的落实效率便无法得到保障,逃税漏税等情况频繁发生。除此之外,很多的工业企业、化工企业等没有制定具体的节约减排方案,能源消耗问题得不到管控,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正是政策在很多方面缺乏统一和全面的执行标准,一再阻碍了节约型社会的建立与发展。
(三)宣传不到位
节约型社会理念有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实施、推行办法等详细构思,但是政府采用时间较短,并且宣传力度较小,知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不被大众人们所知晓,只有一些相关的高耗企业与个人了解还有绿色税收政策的存在。例如一些资源回收企业对减免征税方面缺乏了解,甚至不知道还有这类政策的存在,也就无法参与其中,无法向节能型企业转变。究其原因,没有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大力的宣传,没有进行相关的教育,同时也未出台相关的政策促进当地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与更新换代。这些问题还使一些节能型企业出现财政危机,最终不得不停止营业,当地政府未及时提供支持,使粗放型经济依然活跃于当地市场上,而节约型社会的集约型经济没有发展契机,经济体制改革受到较大阻力,节约型社会的建立无从下手。
四、节约型社会视域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行策略
(一)加强宣传
如何构建健全的绿色财政水税收政策,首先应针对政策进行着重宣传,增加宣传范围、宣传力度。目前我国出台的绿色税收有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这两种政策,由于缺陷宣传、宣传不到位的情况,使政策的作用无法展现,很多企业人或者机构对此政策没有认知、不清楚、甚至还未听说过该政策,使得绿色财政的引导与激励作用被埋没。故而目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应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当地政府的影响力,带动当地众多媒体的社交平台诸如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共同宣传,从有效提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被关注度,促使更多的企业参与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中,使其能够得到政策的“照料”,同时也会有众多的高耗或者高污染企业积极进行运营模式的转变,降低自身对社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环保收费应进行优化
环保收费应进行优化。自1979年开始,我国通过税种来实现对环境保护与管理。积极构建生态的“有偿”使用体制,面向对空气、水源、土壤产生污染的企业企业征收对应的“污染处罚费”。只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的经济利润与之前相比有较大提升,但是税收标准依然停留在上个世纪,过低的税收使企业产生轻视,环保问题不再被摆在桌台上,使政策的落实成为空谈,因此应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税收的标准,并且工业、工厂、先关企业的发展一些新式、新方面的材料投入使用,税种范围也应进行扩大,例如固体垃圾堆,也可纳入排污费征收项目中。地方政府对于排污费的税收资金管理应给予重视,专款专用使其能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以投入在水土污染治理工程、或者绿化建设上。除此之外,可将污染管理纳入市场中,交给专业的污染处理企业来进行管理,并且将排污费收取的一部分资金按比例分成给该管理企业,以此来提高企业的管理积极性。
(三)提高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注入
现阶段我国政府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各方面都进行了完善与补充,但是对于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方面一直存在问题,很多节能减排工作因后续资金无法跟上,这需要政府逐步加大节能投资预算。同时政府可以采用多元化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来对企业的耗能行为进行引导,比如投资抵免、税收折扣等,这些方式都可以从侧面帮助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并且能够使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能够自觉节能环保,共同建立节约型社会。
(四)通过补贴弥补企业损失
因节约型企业从事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全过程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投入资金来源于企业的备用资金或者流动资金,全程的高投入,使的资金回流较为缓慢,会给企业的运营带来风险。因此政府应通过各项财政补贴对企业提供援助,财政补贴具有针对性与灵活性等优点,当地政府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亏损补贴、实物补贴等。实物补贴多是设备援助,一些环保设备、节能减排设备等。而亏损补贴主要是企业在研发中投入过多资金产生的连锁反应使企业本身经济发展受到了冲击,带来的经济亏损。
(五)做好配套措施建设
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分配制度。绿色财政税收是由中央整理好统筹规划后,向下各级筹备实行,一直到各地区的直接管理政府部门,统归国税部门进行管理,将各地的实施概况进行记录,同时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中,可有效提高当地政府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全身心的落实税收政策,为节约型社会的建立添砖加瓦。协调其他财政政策的执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应和其他相类似的财政进行协调,在不可再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要协调好使用的比例,在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顺利落实的情况下,不应成为其他政策落实的阻碍。进一步提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及加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思想。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任重而道远,非短时间内某个势力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及时宣传绿色癌症税收政策动态,让人们能够了解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加深节约环保意识,做好自己可以做到的事,逐渐的提高自身的节约环保意识,最终共同促进节约型社会对建立。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