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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 社保 个税 合理避税
长期以来,中国为非洲国家的民族解放和发展事业提供了大量援助,非洲国家也给予了中国最真诚、最宝贵的支持。中非友谊是患难之交,也是共进之交。事实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中非合作前景十分广阔。进入新世纪后,尤其是随着“中非合作论坛”大幕的拉开,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登上非洲大陆,在各行各业展开手脚,深入合作。当前,尽管全球经济仍处动荡之中,非洲却依然保持着积极的经济增长势头,2012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济增长将超过5%(经合组织数据)。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10个经济体中有7个来自于非洲地区。非洲提供了比世界上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非洲超过10亿人口的潜在市场预示着这块大陆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与飞速增长的贸易投资数据相伴随的,是针对中国投资不断出现的批评与质疑。中国企业在非洲,正面临来自当地社区和国际社会某些人士越来越多的审视,特别是在劳工关系、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等问题上。在积极正面应对这些问题的同时,中国企业需解决的最根本问题还是如何缩短投资周期、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以获取最大经济收益。海外项目中,人工成本是企业投资运营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总成本的影响举足轻重。本文以中国石油与资源国建立的一家合资企业为例,就如何结合资源国当地税务法规,有效降低人员成本展开讨论。
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是指列入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薪酬部分,在成本中列支;而实际工资是按照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按时发放的部分。一般情况下,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高于实际工资,主要以合理避税为目的,这也是很多海外公司利用工资避税的通行做法。但采用这种方法,一定要充分熟悉公司驻在国的财税法规关于计税工资的有关规定,并比较个人所得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高低,从而权衡利弊,有选择地使用这一方法。中国石油在海外合作开发项目中,一般均设有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项。高于实际工资的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除了上述合理避税的功能外,主要用作支付中方人员薪酬福利、对口支持及借聘人员管理费用、资源国社会保险和个税、中方其它费用(食宿费、网络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反探亲费、应急费等),资金结余由国内公司总部财务留存,作为投资成本进行内部回收。以乍得炼厂项目为例,根据2007年9月中乍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中规定,自合资公司投产之日起,10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而向本国和海外雇员支付的工资应依照普通法的规定被征收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在项目发展初期,乍得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的设立初衷是为了基本覆盖全部中方人工费用,并尽量留有结余,加快投资回收;而避税效果则将在公司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得以体现。
合资公司中方人员高额工资需要付出相应财务代价,而资源国社会保险和个税政策无疑是对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影响最大的因素之一。通过对资源国相关政策的研读和分析,制定合理的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和报税方案,以有效降低社会保险和个税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源国社会保险和个税现行政策
1.资源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亚非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现代社会保障起步较晚,并且具有不平衡和不完善发展的特点。作为中非前法属殖民地国家,乍得沿袭了前宗主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度建设方面相对较为发展,基本涵盖了老年、残疾、死亡、工伤和职业病、家庭津贴等保障制度;但在执行和操作层面,鉴于国家薄弱的经济基础和政府办事机构的低下效率,许多保障系统形同虚设。
乍得国家社会保障基金(La Caisse Nationale de Prévoyance Sociale,CNPS)是根据乍得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66年3月4日颁布的第7/66号法令而设立,其前身为家庭津贴基金。CNPS隶属于政府劳动和公职部,其董事会由政府,雇主联盟和工会三方组成,并指定一名享有管理自的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在乍得注册的所有企业,均需缴纳三项社保基金:家庭和生育(7.5%),工伤和职业病(4%),养老金(8.5%,其中3.5%由雇员承担),即企业缴纳的社保负担为16.5%。有关计算基数,如果员工月收入大于500000西法(XAF,1美元约合500西法),则基数为500000XAF;如果小于该值,则以实际收入为基数。
以乍得炼厂为例,由于所有中方员工名义工资额均高于上述封顶值,每月缴纳额度为500000×16.5%=82500,约合165美元。
2.资源国个人所得税相关介绍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属于直接税范畴。根据乍得政府于2006年8月14日更新的《乍得通用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Impot sur le Revenu des Personnes Physiques,IRPP)计算基数为去除社会保险投保金和可免津贴项目后的工资、奖金、补助、补贴等各项收入的总额。同时,为了充分考虑劳动者各自家庭情况的不同,为照顾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多子女家庭等特殊人群,乍得个税体制沿用西方国家做法,引入个税起征点和家庭分值因子,以减轻部分家庭的税负压力。其中,家庭分值与婚姻状况、子女数量有关。个人所得税采用如下阶梯递增表形式:
上表中,左侧为年工资额,单位为西法;右侧为阶梯税率。计算方法与我国目前适用的个税超额累进税率一致。
二、合作项目采取的应对措施
鉴于乍得当地社保计算设定基数上限制度,企业缴纳社保数额在可控范围内,对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的影响不明显。以下将重点讨论如何以当地税法为依据,通过调整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项以最优化个人所得税报税方案。
1.税法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税法》第37条规定,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包括补偿金和给领导者承包津贴,奖金、各种合法收入以及退休金和终身年金,都属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可征税收入的部分(即税基)。此外,为了规范各种福利津贴占薪金总额的比例,该法第39条就其上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房屋津贴不高于税前收入的15%,电费为4%,水费为2%,车辆为8%,煤气为1%,通讯为3%,家庭内部设施5%,家庭杂务和门卫服务为4%,食物为25%(最大值为50000法郎每月)。
除此之外,《税法》第38条对于免征税项目(不计入税基)也做了详细说明,其中包含特殊津贴、安置补助、路途补助、路上用时费、交通补助、拉马丹/圣诞节奖金、储蓄补偿、开除补偿、家庭医疗费用、培训缺失补偿、产假补偿、工伤补偿、职业病补偿、直接救护福利、差旅补偿、搬家费、旅行费等合计20项。
确认的税基构成应纳税所得额,在此基础上减去法定减免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40%),所得数值与家庭分值的比值构成税基中间值,套入超额累进税率表后取得应缴税额。
2.应对措施
根据2009年3月7日合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签署的有关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的决议,中方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总额为定值。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构成具体为:
a = X0+ X1+X2+…+Xn+ X n +1 +X n +2+X n +3
a为工资总额,恒定值;X0为基本工资,Xn(n>0)为与基本工资挂钩的各项应税津补贴,X n +(1…3)为与基本工资挂钩的各项免征税项。制定最优个税方案的目的,就是在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三原则下尽量提高免征税项X n +(1…3)的比例。
合法性原则是合理避税的根本前提,也是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乃至避税行为区别开来的根本所在。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合作项目通过选择合适的税负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税负,最大可能地获取利润或取得更大的收益。就乍得当地税法而言,由于对20个免税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第38条),所以只能在此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充分加以利用。通过合资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详细分析,最终确认特殊津贴、医疗补助和交通补贴三项为免税项,并得到当地税务机关认可。
合理性原则意味着纳税人的筹划行为不但要合法,并且是要同税法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不恶意钻税法漏洞,进行超出合理范围的税负调整。如果说合法性解决的是“能不能做”的问题,那么合理性解决的则是“做的是否适度”的问题。以该制约为出发点,由于特殊津贴与职业特点直接相关(例如,在与有毒有害物质发生频繁接触的行业,雇主应对员工个人卫生用品的支出进行补助),方案采用了法律允许的最大限额,即基本工资的15%;涉及医疗补助,由于中方员工的医疗费用不在合资公司报销,考虑到员工本人和家庭成员每年的医疗费用平均支出,方案确认了22%的补助比例;28%为交通补助额度,是对中方人员轮休假期间交通费用进行补助。鉴于合资公司近期颁布实施了新的休假包干政策,即国际航段公司负担、国内旅程包干的政策,该项补助的出处正在做进一步调整,以遵守合理性原则。例如,可将其更换为路途补助(与旅行频率、时长、劳累程度、旅行风险等相关联)。
效益性原则。合理避税的初衷是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一项纳税方案的取得成本及方案实施成本,超过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则违背了合理避税的初衷,这样的方案应不予采纳。事实上,即便采用合理避税方案,目前高名义工资在一定程度上是以高个税为代价而实现的。但从长远看,较高水平的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可以较大程度降低企业利润,效益性原则得以体现。根据以上原则,合资炼厂与第三方外部财税咨询机构经过详细测算,确认如下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的应纳税项和免税项,并得到当地税务部门认可。
其中,如基本工资设定为1,则应纳税项为1.35,免税项为0.65,薪酬总额为3。根据测算,每月个税缴纳额为前述薪酬总额的25%。不难看出,应纳税项中各个项目基本按照税法条款逐一分列,完全合法;针对炼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以及连续作业等特点,在应纳税项中专门设立额外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项,完全合理;虽然高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对个税额度有影响,但25%的平均税率仍属于可控范围,公司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隐性效果会逐渐显现,效益性原则得到较好兼顾。
综上所述,个税最优化方案设计作为企业总体纳税筹划工作之一,鉴于其对提留合资公司中方人员工资产生的影响,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通力合作,以公司内外部政策环境为依托,以实际需要为出发点,达到覆盖中方人工费用、节税、回收成本的目的。面对资源国日益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在建立个税筹划方案时,应坚持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以乍得合资炼厂项目为例,目前的个税方案已经充分发挥了资源国所在地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两国签署协议所给予的权限,再优化的调整余地较小。随着中国政府和民间资本和技术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当地经济活动中,中资企业在乍得各行业领域已经逐步获取相应话语权。为保护包括中国石油在内的中资企业的投资利益,我国政府应当思考与资源国签署个税互勉协议的可行性,避免企业和个人重复课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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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个人所得税中津贴、补贴和赔偿金的应税问题的回复.乍得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料室,20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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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倩.浅议当代企业合理避税的路径和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7)
(一)国有企业的特点及其对所得税筹划的影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些基础的、大型的、重点的、核心的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国家在每年年末依据各企业经营利润和经营收入所做的排序中,前50名80%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对所得税的贡献也是非常巨大的。但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历史比较久远,承担了很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遗留下来的问题和负担,比如人员年龄的老龄化、人员结构发展的无阶梯性、各种规章制度的老化、经济运行方式的老套、经营理念的老化等等这些都在很大一定的层面上影响了相当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降低了其经营利润和现金净流量,影响了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但同时这些不利的因素也使得其税收筹划操作的空间和范围加大,更能利用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以减轻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国有企业的净现金流,对国有企业追求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和国有企业呈良性的、健康向上的发展都有很好的推进作用。
(二)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意义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导企业,若将所得税税务筹划这个概念很好的引进到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生产中,则能有效地改进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策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如果国有企业能在平时做好税收筹划则能有效地在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企业因外部环境而带来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营创出一个良好的发展通道。
二、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盈利目的非最大化我国自90年代就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从2000年以后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概念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税收筹划的理念才被人们普遍地接受,社会上也才慢慢地出现一些专门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和机构。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时往往只看到了生产经营、投筹资活动中涉及的流转税、财产税等各种伴随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发生的税种如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而往往忽视了取得最终成果后涉及到的所得税的问题。这样经常造成有的企业其利润总额比较可观,可交完所得税后同做了税收筹划的企业相比却承担了较多的所得税税负,造成净利润相对较低,减少了企业的留存收益。
(二)没有明确地区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有些企业由于本身经营规模和人工成本的限制,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人员,很多财务人员即是财务做账人员又是税务报送人员,没有在财务和税务上有明确的分工,这就使财务人员在处理某些具体税务事项时习惯性地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等同起来忽视了某些事项的处理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不同。例一,凡是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但未取得有效票据的成本只要在第二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满之前拿到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时税务会计就可以将此项成本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费用,而财务会计则往往根据是否已取得有效票据作为成本入账的依据。例二,企业在每年年底计提的员工工资或奖金,在财务上可据实作为当年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但在税法上这种仅计提但没有实际发放的工资是不允许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本期所得税而要在纳税调整事项中将其作为调增事项计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增加所得税费用。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间接地反映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实际工作中既有相互关联又有不同之处的处理原则,因此区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人员的分工在实践中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企业的纳税筹划。
(三)部门配合不紧密,筹划效果不明显有些税收筹划行为是要企业内部之间或内、外部间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例如,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是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分期预收销售商品则是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这两种确认收入方式的不同势必对当年度的所得税产生重要影响,而收入用什么方式确认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领导、业务部门、售后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相互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的,预期的税务筹划效果也才能达到。
(四)不能及时地采用税收优惠更新税务筹划的方法我国所得税申报由原来的四个季度、五张申报表变化到现在(从2014年汇算清缴开始)四个季度45张表。从简单的收入、成本、利润的填写到现在将各项财务会计业务的分别填示、各种调增、调减事项的分析、各种减免税优惠事项的填列可以看出我国所得税体制的巨大变化,可我们的企业还没有及时的更新税务知识,不能利用各种税务优惠政策更好地为企业减税服务。企业应及时地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变化,使所得税税务筹划更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减少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
三、影响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效果的因素
(一)税务筹划意识我国很多国有企业都是成立时间较长、企业员工较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也比较多,这样企业在做税务筹划时所涉及到的内容也就比较多、比较复杂,若某些税务问题没有考虑详细,则势必会对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比如一些老国有企业存在很多种特殊情况的内退人员,这些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又往往不同于单纯地依靠社保取得收入的职工,那么这些内退人员在未实际退休并取得社保发放退休收入之前,由企业一次性计提的N年生活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果在筹划时全部作为本年度税前抵扣项目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不影响到以后年度所得税费用则对企业来说是个利好,但如果这种筹划没有通过税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则势必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要把计提但没有实际发放的的生活费、社保等薪酬费用纳税调增回来,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在以后实际发放的年度时再做相应的纳税调减,这样企业在职工未退休的年度内都要发生与人工成本相对应的纳税调增、调减事项,更有甚者是将这部分费用全部做纳税调增事项处理不抵减当期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税,因此企业如何在事前做好税务筹划是非常必要的。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处理原则上的差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因各自服务的主体不同、达到的目的也不一致因此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就不一样。例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问题。在会计处理中,投资方要在每年年末根据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和所占的比例确认一定的收益计入到当期收益中。而对于税法来说,这部分的收入只是根据实际收到的分红来确定,若企业当年度没有从被投资企业收到实际的现金流则不能被确认为当期收益,是要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出去,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在以后年度内企业若收到了与投资有关的现金分红时再作为收益确认,但这笔收益仍然是可以税前抵扣的。例二,企业在当年根据经营性业务,投筹资业务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在企业是可以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当期利润、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但在税务会计中除了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和预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抵扣所得税,其它各项准备金都不得在税前抵扣,因此在做汇算清缴时应将这些准备金都调增回来,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调增所得税。
(三)部门组织的形式及配合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是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因此所设立的部门、子公司(有些甚至有三、四级子公司)、分公司也特别多,处理好各部门、各公司之间的紧密程度、配合程度对整个企业的税负来说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总公司在本地有一个工业园区,主要的经营业务就是进行租赁和物业服务,如果总公司此时想成立一个专门的公司对这个工业园区进行管理的话,那么总公司就应在公司组织形式上进行选择。如果成立一个子公司进行管理,则这个园区所取得的收入和所发生的成本都是单独进行核算的,不能与总公司进行账务合并,由其自身以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交纳所得税对总公司的所得税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而如果总公司选择成立一个分公司对此工业园进行管理,则这个工业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都可纳入总公司统一核算,这样如果工业园区在初级阶段的几年内都是经营亏损的话,它的亏损额就可以与总公司的经营积累相冲减,减少总公司的税务负担。
(四)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国企在改革开放初期以房产出资的形式与外商成立合作企业(现在这种企业形式不多),但取得收益的方式都是通过收取中方的管理费和房产的租金获得,这样企业在取得租金时就得交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但如果国有企业当时签订合同时是以房产作为投资成立合作企业的话,则企业收回的收益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是不用再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当年度有对外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充分利用利润总额的12%来界定实际捐赠额。比如企业当年利润总额200万,则税法上可抵扣的捐赠额就为24万,企业当年的捐赠额只要小于24万就可以全额抵扣,否则就要纳税调增,增加当期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企业在平时的经营过程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业务费和广告宣传费进行合理的安排、统筹,尽量最大化的扣除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企业来分摊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根据财税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来调节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残疾人的薪酬总额可以100%的加计扣除,企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合适残疾人的岗位上适当地招入政策鼓励安置的人员,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减轻这部分人群的就业压力、减少企业纳税负担而且每年还能通过落实社保的各项备案获得残疾人就业奖励补偿金。对于研发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加计扣除若已计入无形资产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的成本150%摊销。这项政策对于那些高技术企业来说就可以在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中进行选择。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合作双方对研发费用各自加计扣除而委托开发中委托方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受托方同样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的高新企业都会采用后者进行研发,因为后者纳税筹划所带来的利益更大。因此企业应及时地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变化,使所得税税务筹划能更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减少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
四、改进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对策
(一)加强人员素质的培训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公司所接触的经济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业务性质越来越复杂,其所涉及的税务事项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提高内部财务人员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业务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应该多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多与税务局进行正常的税务交流,多与同行业的其它公司或在本企业内部组织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也可与外部专门的税务筹划公司相联系以了解最新的税务法规和税务动态,及时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的各种涉税文件。
(二)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强化各部门税务筹划意识很多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自上而下的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是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但其实要做好税收筹划则要公司各部门全面的配合,比如生产部门、人事部门、销售部门等等。一个经济业务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循环过程,就是各部门相互配合的过程。公司领导要首先加强这方面的意识,才能保障公司整体的税务筹划方案有效的实施。
(三)加强税务筹划风险意识我国税务事项和税务条例的信息量很大,有些税务事项更新很快,有的条例在企业做税务筹划时是合理、合规的,但在政策变化之后该筹划反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此时企业应及时地根据相关法规调整税务筹划事项以通过税务机构的相关调查,使税务筹划不会被税务机构认定为偷、逃税行为。
(四)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税务筹划任何事项都有机会成本的发生,企业在做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与之付出的机会成本。若某项税务筹划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机会成本的付出则此项筹划是有意义的,但如果所带来的收益小于其付出的机会成本,则对企业来说这种筹划事项并不真正适合于企业,应该放弃该项筹划。
五、结语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
(一)劳动关系管理
做好日常劳动关系管理,累计办理人员新入职XX人,员工离职手续XX人,续签劳动合同XX人。
根据集团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公司及所属各三级公司员工按标准填报员工花名册并及时报送。按时向集团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给数据支持。
(二)薪酬福利管理方面
1、薪酬福利管理日常工作
做好2017年年终绩效和2018年月度薪酬核算发放工作,做好社保公积金月度缴纳和基数调整工作,做好假勤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确保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工作高效。
2、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续保
年初提请职代会审议员工补充保险供应商服务水平和产品条款,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定后,完成了续保工作。
3、薪酬行业对标与子公司薪酬体系改革
年初与权威HR数据服务商合作,协助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业务领域的薪酬行业对标。通过市场对标对其薪酬管理进行了诊断分析,为优化改进提供了方向,随后还协助物业公司完成了新版薪酬方案的设计工作。
(三)人力预算方面
人员总量预算方面,根据集团整体部署组织编制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人员总量预算,报集团审批通过。人力成本预算方面,根据集团安排,结合公司管理实际,考虑公司管理需求,科学预测,精准核算,完成年度人力成本预算编制工作。
(四)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公司2017年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于2月组织实施了对分管领导(含总经理助理、总监)8人的业绩考核,部门中层及以下员工(含借调人员)167人的岗位绩效考核。
(五) 教育培训工作
1、培训调研与方案制定
紧密围绕公司转型发展,匹配人才能力提升需求,将横向岗位层级和纵向专业条线结合,搭建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培训体系,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体验,在深入调研需求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4月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培训方案》。
2、培训组织实施
根据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完成了《土地增值税及发票实务培训》、《项目管理沙盘培训》等2次通用类内部培训,累计培训130人次;完成设计、成本和策划营销等专业技能类外派培训10次,累计培训自6个部门的17名员工。
(六)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统筹管理
根据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和税务筹划等业务需要,于3月推动公司与项目子公司打包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事项统筹管理工作。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事项统筹管理方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了项目子公司的社保、公积金、补充公斤进和企业年金的立户工作,精细组织,周密安排,在确保平稳有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公司与项目子公司间38人次的劳动关系调整手续。
(七)巡视配合及整改工作
根据集团整体部署,做好巡视配合及整改工作。根据集团招聘专项整改要求,针对既往招聘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于4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至集团,配合集团专项工作。按照集团津贴补贴的专项整改要求,已于4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至集团,在集团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意见后,于六月制定了《公司津贴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呈报集团并获批,拟于7月正式启动整改工作;原海河地产公司违规承担个人所得税问题已由海河公司统一制定整改方案,拟于近期按照集团批复后的海河公司整改要求正式启动整改工作。
二、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重点工作
(一)探索市场化人力资源管控。学习借鉴房地产行业先进经验,积极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沟通,探索市场化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合理划分管控界面,科学的确定管控标准,防控风险。
(二)做好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结合集团要求新动向,对人力制度进行查漏补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程度,修订《招聘管理制度》,出台《用工管理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三)继续推进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按照《公司2018年度培训方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下半年培训工作。根据集团整体部署,做好职称评审认定申报工作,提升公司人才队伍专业水平。
(四)绩效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2018年绩效考核方案。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收;策划
1 税务筹划的含义及原则
税收筹划上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下。采用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实践中,我们通常将合法的纳税筹划称为“节税”,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纳税筹划称为“避税”,将违法的纳税筹划称为“偷税”。
1.1 合法性原则。遵纪守法是税务筹划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在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尽量少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都想有的想法,但是一定保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种种方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才能充分地享有各种权利。
1.2 稳健性原则。任何纳税人要想在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都必须权衡节税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节税的利益越大风险就越大,利率风险、税制风险等,所以权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创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3 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要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可支配财务利润最大化,企业不能盲目地缴税纳税,应该认真做好预期的节税方案,同时还要考虑纳税人综合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4 节约性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节约服务支出,如可以选择低税负,可以延迟纳税时间等方法,方法越简单越好,越容易操作越好。但是,与此同时一定会耗费一定的财力、人力、物力,税务筹划应尽量节约筹划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成本优势。
2 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
施工企业的纳税金额很大,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建筑成本,同时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2.1 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筹划。不同合同试用的税率是不同的,建筑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应该把握住这样良好的机会,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选择税率低的方式签订合同,比如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如果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施工企业应当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当承包有关安装工程业务时,无论是否参与施工都应按照“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果施工企业是单纯地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与建设方没有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按5%缴纳营业税。
2.2 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筹划。我国2009年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的劳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来说无论是甲方供料工程还是包工包料工程,其营业额都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的物资价值,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若是包工不包料,建设单位直接从市场购料,采购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也会相应较高m而若是施工企业购料,因为建筑施工企业长期的材料需求,一般来说会选择与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材料供应商,购买的材料相对来说会较低,这样就相应降低了营业税计税依据,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关于设备价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可能地不将机器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的产值,只是负责安装工作,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这样施工单位取得的收入只是安装收入,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甲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设单位乙的设备安装工程,双方协商规定,由安装企业甲提供并负责安装设备,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其中含安装费150万元。则甲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3%=30万元,若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设备,甲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只收取安装费150万元,则应缴纳营业税150万元×3%=4.5万元,与筹划前相比,可节税25.5万元。
2.3 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筹划。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税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当天。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⑴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⑵实行旬未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于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⑶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阶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入的实现,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⑷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样来看,施工企业应该尽量往后推迟工程结算时间,也就相应的往后推迟了纳税业务发生的时间。暂缓缴纳税款,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供企业使用,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税务筹划方法。同时,施工企业在选择工程结算方式时,不应把预收帐应的时间作为工程结算的时间,这需要施工单位在获得税务机关认可的前提下,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以保证施工企业选择有利于自身的结算方式。
2.4 对混合销售业务的筹划。在建筑业中,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行为属于税法中的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但当纳税人发生此种类型的业务时,应先办理相关的建筑业施工资质证明,同时符合分开纳税的四个条件:⑴纳税人必须是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⑵纳税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安装资质;⑶应当具备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⑷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应当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值。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时,纳税人发生的此类业务才可以缴纳营业税,否则其收入要全部增收增值税。
2.5 对劳务用工的税务筹划。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使用大量的劳务工人,随着国家对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以及对农民工的人性化管理(购买社会保险单)的加强,建筑公司在使用劳务工人方面存在许多风险,如:社保稽查、税务稽查等,规避这些风险,企业应该进行必要的筹划。
一般说来,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劳务工人有两种情况:⑴直接与劳务工人签订合同,编制工资表发放工人工资;⑵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将劳务款项付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给工人发放工资,劳务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建筑施工企业计入“工程施工——人工费”采取第一种方式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存在以下风险,⑴劳务工人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支付的工资税务部门不会认可“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存在困难;⑵会涉及代扣劳务工人以及包工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风险;⑶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劳务工人购买“综合社会保险”,增加企业经济负担。
采取第二种方式对建筑施工企业更为有利:⑴解决了劳务费用的票据不合规的问题,可依据开掘的正规票据进行税前扣除;⑵省去了代扣包工头、工人个人所得税的麻烦;⑶回避了为劳务工人购买“综合社会保险”的敏感问题。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劳务工人的最优选择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将劳务费支付给劳务公司,而不是直接给劳务工人个人发工资。
2.6 利用减免税项目来避税。税法规定建筑业的免税政策有: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是指中国总后勤部统一下达计划的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争取承接免税项目,从而进行合理避税,获取更多的利润。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税收;税金
引言
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为了通过安排企业经营的活动项目,减少一些税收和成本的支出,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了符合我国经济法律的要求,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节省税收,纳税人员应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本文将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面入手,具体谈谈如何进行企业经营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含义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定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根据政府规定的税收政策为基本导向,对企业经营的各种活动项目进行事先的筹划。简单来讲就是经营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纳税负担,在法律范围之内对企业经营的各类活动项目做出科学的分配处理,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已经成为控制企业费用支出的重要手段之一,许多企业还会专门成立一个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筹划,从而获得税收节约的收益。在整个纳税征收的过程中,征税人与纳税人属于对立关系,二者之间有着不同的义务和职责。征税人在纳税征收过程中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要求纳税人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税收法律并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与权利,而纳税人在纳税征收过程中,在不违反税收法律规定下,可以对所得税需要纳税的项目进行合理筹划安排,体现出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价值。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纳税计划,从而增加企业近期可用的流动资金,促使企业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合法利用企业所得税当中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一些可选择性的经济条款,充分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有效实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实价值与意义。
(二)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1.合理控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经营状态下的企业在整个纳税过程中的成本有两个特征:第一,使用现金进行纳税;第二,企业收益变现的非对称性。从企业的观点来说,企业在经营各类活动项目时现金周转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支出纳税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灵活度。特别是针对一些大型的企业或上市集团,多个子公司在现金纳税方面的筹划与安排会比个体公司经营更具灵活。因此实施纳税筹划能够合理控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纳税的成本。2.优化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水平企业通过合理筹划所得税能够优化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促使企业的资金资源得到有机整合与优化,确保企业当中各个部门或是大型企业集团中各个子公司的资金都得到合理的配置。因此企业实施纳税筹划不仅让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实现了重要的管理目标,同时也体现出经营中企业协同管理的公司拥有市场竞争的优势,展现出企业经营的价值。3.降低外界因素对企业财务部门的影响企业在规定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外界的影响因素,确保财务管理目标的可操作性。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合理利用政府规定的税收政策,以及各地区之间存在的税率差异性等进行税收筹划,从而保障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促使整个企业的利润以及财务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操作应用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经营企业应该将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个项目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能够实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额,就会让企业延缓或减少缴纳所得税额。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
(一)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实施纳税筹划企业一般是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通常来说,企业收入是靠销售商品或服务而赚取利润,所以税收筹划的核心就是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的销售收入实施纳税筹划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第一,采用分期收款或者是赊销方式。该种结算方式是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当企业在产品销售的过程当中,应该收取一部分货款或者是无法收回货款时,可以选择分期收款或赊销的方式,延缓收入确认的时间,从而延缓纳税。第二,采用委托销售的方式。委托商品销售就是将产品给他人进行销售,根据合约要求将货品售出之后再开具相关的销售证明并交给委托的一方。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企业以先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纳税延缓的目的。
(二)对企业的投资环节实施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筹划所得税纳税的过程中主要围绕企业的资金运动而开展,可以说资金是企业经营与生产的核心。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运营,笔者认为还可以从投资环节实施纳税筹划。1.选择投资的行业和项目开展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此外,对于农林业、牧业、渔业等给予减半征收或免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等等。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优惠力度大,且全面支持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在筹划纳税的过程中,可以合理选择有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或项目进行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投资行业和项目时,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将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与纳税筹划有机结合,全面考虑企业未来发展,从而选择适合企业本身发展的投资项目。2.选择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独立承担企业风险与民事责任,单独纳税。因此,子公司也能够享受免税在内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指的是直系下属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需要由总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但是能够从事一些项目上的经营活动,属于分公司机构或是总机构的附属机构。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若是盈利,则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此外,根据税法规定,我国居民企业在境内所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应将相关业务收入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因此,当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时,选择分公司形式可与总机构汇总纳税,使得总分机构相互弥补亏损,减少利润总额,进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而子公司因为具有法人资格,需单独纳税,所以不能享受这一项优惠政策。但是如果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且能在短期内扭亏的,可在五年内用自身所得进行弥补亏损,则适合采用子公司形式。因此,企业可以根据享受的免税期或者是优惠税率,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创办子公司。
(三)对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实施纳税筹划扣除项目是应纳所得额的减少因素。在税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扣除项目越多,应纳所得额就会越少,合理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扣除项目分为三类:一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社保、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限定用途)等,企业应将该类支出列足用够。二是按照限定比例扣除的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等,企业应尽量控制该类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不要超过其扣除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以免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三是可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研发活动中的研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充分发挥扣减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5月20日,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他强调,要加快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领域基础性改革,关键性改革举措要抓紧推出。5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方案》。5月16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价格、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基础性改革。
一周三提国企改革,足见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未来几年,这四件事将成为推进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
1.化解过剩产能:要抓紧淘汰钢铁、煤炭等行业央企落后产能,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三年内完成处置345户“僵尸国企”,今明两年压减央企10%左右钢铁和煤炭现有产能。未来几年还将对国企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2.压缩管理层级:要“瘦身健体”,力争在3年内使多数中央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到3-4级以下,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目前有34家央企的管理层级超过5级,最多的甚至达到了9级。3.做强做优主业:央企不是为了和民营企业抢饭碗,要有序转让退出非主业资产,控制连续亏损、从事非主营业务等企业的员工总量,严格定岗定编定员,精简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快构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4.加快转型升级:要结合“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发展战略,鼓励央企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今明两年力争实现降本增效1000亿元以上,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
链接 本轮国企改革的基本框架与逻辑
解读
厘清国有资本平台功能定位
【本刊综合】国有资本平台已经是当下国企改革的热点,需要清晰界定其功能定位、商业模式、运作方式和管控模式。新型的国有资本平台需定位为以完成政府战略意图为使命和功能、以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为载体的国有资本平台。其中包括两部分,一方面平台公司需要服从政府在城市产业规划、国企改革等方面的战略意图,发挥好国资在其中的引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强调国有资本平台运作的市场化和专业化,通过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手段,实现国有资本的高效流动、有序进退等,以最终完成政府战略意图。国有资本平台还需要清晰的功能界定,应该扮演好三大平台角色:一是优化国资布局的操作平台,二是国资改革的推动平台,三是国资市场运作的专业平台。国有资本平台的组建运营更需要搭建清晰的管控模式,平台公司不同于产业集团,更不同于国资委。平台公司对持股企业可以通过派驻董事、监事的方式实现监管。
论文摘要:“新农保”之所以“新”是缘于其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农保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命脉”,制约着该制度的全面覆盖和高效开展。因此,拓展筹资渠道、增强筹资能力是现阶段“新农保”关注的重点。在金寨县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以农保资金筹集为出发点,将征地补偿费部分转入农保基金将是一条新型有效地融资渠道,同时也是对“新农保”基金筹集机制的一项创新研究。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促进农村地区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相比较而言,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具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鲜明特点。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展现状
(一)积极筹备试点推广工作
金寨县自2003年起便开始筹划县城新区建设工程,至今累计完成了20多项市政工程建设。近三年来,县城新区累计征地2 590亩,先后出让经营性用地284亩,获收益3 365万元。大规模的城区建设,征用了大量农田和山地,导致了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就在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安置保障的长效机制和途径的同时,国务院开展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金寨县也被划人了试点县的行列,为确保惠农政策尽快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农村老年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金寨县积极筹划安排推进“新农保”的试点推广工作。“新农保”是惠及全县农村群众的“惠民工程”,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务之急则是结合当前城市化、老龄化现状研究讨论具体融资方案,以确保“新农保”制度顺利推行。
(二)开拓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新农保制度建设的速度和保障水平取决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与方式。金寨县“新农保”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农民两个方面。为了实现新型农保制度的跨越式发展,县社保局正在通过理论、政策和制度的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比如,将政府和农民潜在的社会保障资源激活为现实的社会保障资源,以形成稳定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农保基金作为退休农民的“保命钱”,应通过管理程序的科学设置,防止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而实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正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金寨县新型农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的范围目前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从最初只限于国内银行存款、股票、国债等几个品种,到开始实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金寨县社保局也正致力于开拓多元化的农保基金融资渠道。
二、征地补偿融入基金筹集机制
(一)创新机制的提出
1.土地补偿发放随意性较大。按照金寨县现行发放办法,是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最终按照分配方案直接发放。而这样做会使补偿金完全分流到每个农户手中,同时也会将每次的补偿金分光发尽。如此下去,则会对失地农民未来的生活构成巨大威胁,极易催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对于土地补偿这类共有的资金,应当提留一部分用于公共福利和公共设施开支。而从当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不足而言,从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民的养老保险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方式
2.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是前提。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失地农民中,生活水平下降的占60%以上,生活水平较征地前提高的不到10%。这说明政府应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同时也要引导失地农民对土地补偿进行科学有效的运用从而使其享受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共同成果。科学的补偿标准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国情民情而定,而征地补偿的有效运用却可以由地方各级政府灵活掌握。事实上,对于征地补偿是否得到有效运用,各级政府并未给予太大关注,或者有所关注也仅是孤立的看待。本文参照金寨县“新农保”资金筹集运作中出现的资金筹集不足、覆盖面不广、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同时结合一些学者专家的观点和金寨县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补偿金使用发放随意性较大的现状,提出了一条新的规范化融资渠道—将城市化进程产生的征地补偿费部分转入“新农保”基金社会统筹账户,由全县农民共享这一统筹基金。
(二)创新机制形成机理分析
1.构建长效保障机制的内在驱动。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导致了失地农民的大量增加,金寨县县政府为了保障新区建设下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和确保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向失地农民发放一次性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短期内,一次性的补偿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失地农民受教育水平低,失去土地后缺乏再就业技能,再就业比较困难。这种补偿办法只是侧重考虑失地农民暂时性的生活问题,并不能对失地农民形成长久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普遍出现了坐吃山空的境地,这么一来土地补偿也就违背了其保障农民生活的初衷。因此,对土地补偿费加以合理利用,采取从政府、征地单位、农村集体、农民个人获取的补偿费中各划出一部分资金转入“新农保”基金的办法,将会较好实现失地农民的长效的社会保障机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机制的资金划转对象是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但并不能就此将划转的资金全部用于为失地农民建立农保基金。如果认为是谁失地得补偿谁受益的话,则会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征地补偿转人农保基金的部分应为全体农民共同分享,应有利于构建惠及全县农民的长效保障机制。
2.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扩大惠及范围的迫切要求。当前正值金寨县“新农保”推广时期,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来讲是一件大好事,但政府财政资金不足是最大问题。由于“新农保”的资金需求呈刚性发展趋势,地方政府的财政在维持其他公共事业方面支持较大,因此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撑便显得力不从心。虽然新的养老制度需要让政府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不能据此完全指望政府。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切实际地大包大揽,最后则只能是好心办坏事,或者好心办不成事。因此,结合当地县情设计出灵活实用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对于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以及提高“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据了解,目前广东中山的三角镇在土地征用过程用土地补偿金为被征地农户购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而在此之前的征地补偿金除了发放给村民之外,还会按照比例提留一部分作为集体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不发给村民。而新模式实行后,村集体拿出部分提留资金给征地农户购买农保。征地户土地补偿金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机结合虽然有利于减轻失地农民的负担,但这只是出于对失地农民的单方面的考虑,并且筹集的资金极其有限。将村集体留存资金和政府单位获得的土地流转资金、失地农民个人获得的部分汇聚起来按一定比例提取并转人“新农保”社会统筹基金,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扩大惠及范围,并最终形成让全体农民受益的长效保障机制。
3.促进农村居民广泛参保,提升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金寨县新农保实施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每人每月可享受国家给予的55元基础养老金。这里的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是新农保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即使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和没有全部或只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居民,都可领到这部分适时调整的基础养老金。这项规定,使得新农保吸纳了绝大多数农村老人参与积极投保。基于此项规定,探索将征地补偿金划转入“新农保”基金社会统筹账户将是增强吸引力的又一举措。
在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力量较雄厚,集体补助是农民缴费的巨大支持,永久计人个人账户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相对较落后且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农村地区,集体补助力度较小,但集体可支配的征地补偿金数目较大,将这部分资金划人农保账户则能很好提升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如若将补偿金按照相对发达地区的经验永久计人个人账户则会产生如前文所述的不公平现象。而将其转入社会统筹部分则能从筹资机制上为覆盖人群最大化提供保障。这将很好解决不公平问题,同时也能促进农村居民广泛参保,提升保障水平。
4.农村地区社会公平的呼声。目前金寨县新县城建设征用农用地的过程中,对应的征地收人比例大致为:农民个人5%一15%,农村集体25%-30%,政府机构得60%—70%。这表明,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只能得到政府和征地单位支付的数额不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而政府及其机构通过招商引资等获得的补偿低则是农民获得补偿的7倍,高则达到14倍。而创新机制基于社会公平的角度,要求对农民自身、集体及政府机构获得的补偿进行划转时的比率实行差异化界定。同时将资金划人社会统筹账户为全体农民共享,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公平和对农民的充分保障。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东的全力支持下,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我代表经营班子向各位股东汇报监理公司的工作: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⒈公司资本结构方面:年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精神,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股份改制的各项工作,原始股东河南局、山东局、三门峡管理局和上中游局的股份全部退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受让的股份全额缴纳到账,完成了股份改制后工商局注册登记工作。
⒉项目管理方面:为加强对监理项目的控制,原创:积极探讨项目的管理办法,公司与各部门经理和各项目部总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对各部门、项目部实行了成本核算;上半年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黄河堤防工程、小北干流放淤试验、水保生态工程建设河南四个项目区和委栋高层住宅楼建设等,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监理工作成绩明显。月日,公司对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了中期考核,并签订了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
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目前公司员工已达到多人,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着想,公司已于月与河南省人事厅签订了人事合同,在郑州市社保中心办理了社保体系账号,已经为名聘用员工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公司今年接受新毕业大中专学生名,为名大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上半年公司人参加了国家安全局举办的安全评价人员培训班,人参加了建设部监理员培训,人参加了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培训,人参加了水利部水利监理工程师培训,今年引进监理工程师以上的骨干人员人;
⒋资质方面:月份,公司顺利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复查工作;上半年,申报了水利部移民工程监理资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资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安全评估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目前移民和水保资质已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专家对安全评估资质资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工程咨询资质初审通过但终审没有通过。建设工程招标资质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⒌安全生产方面:上半年无重大伤亡事故或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员工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⒎主要经济指标:截至到月底今年新签合同个,其中水利工程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个,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个,合同额万元。上半年完成产值万元,固定资产投入万元,利润万元。
二、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公司在运作中,今年也出现一些问题,而且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现将处理的情况做简单汇报:
⒈处理长江项目监理人员弄虚作假问题
公司某年~某年共承担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个标段,其中第五标段黄水套至郑家河头段护岸工程于某年月日开工,某年月日完工。某年月日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合同价万元。监理费用约万元。
经审计部门审计和经检察机关侦察,发现承担第五标段监理任务的我公司员工韩尚学等五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丧失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收受贿赂,参与弄虚作假,违法乱纪,其中韩尚学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事件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一方面配合审计部门和检察机关查清问题;另一方面,在查清造假后,公司立即派驻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补抛方案,并及时实施补抛,消除了工程质量缺陷,保证了工程质量。
由于此事件的公开曝光,对公司各方面造成很大压力,在如何应对水利部主管部门的处罚上,公司董事长等公司领导多次赴北京做解释工作,要求在处罚中考虑长江事件纯属监理人员
⒍分公司运作的情况:今年年初,公司筹划在内蒙组建分公司,并开始试运作,截至到目前,内蒙分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已签合同额近万元,其中山西吕梁市横泉水库项目对公司提高知名度很有好处。月份开始筹划组建宁波分公司,其工作正在进行中。个人行为的因素。但水利部的坚持处罚,其决定近期可能下发,对公司罚款万元,取消两年内参加堤防加固加高工程的投标资格。
长江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忽视了对员工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教育。公司及时召开监理人员会议,以此事作为反面教材,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加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公司对当事人韩尚学等五人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开除和分别罚款元、元的处分(处罚)。
⒉社保基金的缴纳问题
今年郑州市在社保基金的缴纳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按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缴纳,照此计算,公司每年工资总额近万元,每年需要缴纳~万,这是公司无法承受的。在委人劳局的帮助下,经过多次做工作,社保中心已同意把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剔除,此项工作难度也很大,要涉及去年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修改有一定难度,其结果还无法确定,但我们还要继续做工作,力争减免多一点。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面对新的形势,公司经营班子多次开会讨论,大家认为今后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⒈继续抓好人才的引进和员工队伍建设
要继续加强职工队伍的建设,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职工队伍建设有了很大的成绩,队伍壮大了,素质提高了,但技术骨干的缺少是公司以后发展的障碍,目前,公司主要缺乏具有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各个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是公司长期的任务,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人才发展战略,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要建立好自己的人才库。要培养自己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员工自觉地摆正企业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忠于企业、尽心企业。要抓紧成立工会组织,增加沟通渠道,营造企业团结奋进的新气象。
⒉加大开发市场力度
开发市场手段不多,过分依靠黄委系统内任务是目前公司经营的现状。下阶段一方面继续巩固公司在黄河系统建设的主力军位置,以免随着系统内各监理企业的发展被边缘化。另一方面对外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快引进经营型人才;制定好经营方针、原创:经营目标、经营策略和配套的经营管理办法,经营人员的工资要和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抓住南水北调工程和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的契机,增加外面市场的份额。要选择一些大中型水利工程为突破口,争取在监理能力上有所突破。
⒊全力投入黄河堤防建设
今后一段时间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依然是公司监理业务的重头戏,近期黄河堤防建设有加快的趋势,今年公司与新乡和荷泽所签亚行项目监理费万元(其中菏泽项目万元,新乡万元),菏泽项目要在明年月底前完成,时间安排紧任务较重,公司必须加强组织和管理能力,发扬团结一致,顽强拼搏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很好地完成了监理任务。
⒋运作好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黄河监理公司受到水利部的处罚,对今后黄河监理公司的运作造成一定的困难,故对黄河监理公司技术力量进行整合,由黄科院和黄河监理公司出资注册新公司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万元。营业执照已经办妥,申请水利甲级资质得到水利部建管司的支持,近期可能拿到。由于新公司刚刚开始,会遇到不少的困难,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近期要运作好新公司,以新公司开展业务,建管司也同意将水保和移民资质放到新公司。待消除处罚的影响后,再进行重组或合并。
一、业务工作目标
在十二月,全市实现大短险业务生效保费800万元,其中个险短险450万元,团险短险350万元(各单位目标见附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2021年政保业务收官:从2021年全市政保业务发展情况看,除计生保险业务外,其余项目均较2020年取得增量发展,因此,十二月份全市团险渠道集中精力主要抓好计生保险收官工作。礼泉、泾阳、三原、兴平等专项业务较上年还有差距的单位,要全力加快工作收尾,立即开展资金归集和财政资金协调,全力确保计生保险业务不出现负增长。其余各单位要积极与计生协、卫健局做好对接联系,尽力争取县级财政支持促进专项规模提升,为来年计生保险工作持续、快速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六保及团单业务销售:六保及团单业务作为2021年大短险业务规划中新的千万平台,经过前期不懈的努力,在全渠道已逐步形成销售习惯,十二月份全市更要加快推进速度,积累优质客户资源、提升专项规模。一方面,各单位团险条线要重点抓好续保业务的持续追踪,目前四季度还有266件、84.8万元的续保业务待回收,各单位务必逐人盯对、逐件落实,确保客户资源不流失。另一方面,团险有效人力考核作为市、县两级渠道重点考核指标,各单位团险分管经理要对照团险伙伴个人考核差距切实做好发动,通过六保及团单销售快速达成有效人力考核目标。
(三)加快促进个短险业务发展:基于个险条线全年职能考核及主管、伙伴保级的要求,市、县团险条线要主动与个险渠道做好联系、协调。一是围绕四季度大短险激励政策持续推进分散销售,切实将卡折短险与销售伙伴日常拜访紧密结合,以短促长形成合力;二是针对全市6517件,325.85万元未续保的康悦短险业务,全力做好续保发动,做到颗粒归仓。三是充分挖掘个险伙伴手中的团体客户资源,综拓队伍深入职场进行辅导、跟进,促进六保及团单业务的全渠道销售。
(四)紧盯小额保险业务不放松:十二月,作为全市小额保险收费提升的关键时期,各公司在坚持同步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快速做好承保分析。针对镇、村的收费情况进行详尽汇总分析,根据专项目标差距,筛选参保面不足40%的镇和50%的村作为十二月提升收费规模的重点;二是双向作战确保目标。各单位要主动联系镇村,针对医保还未缴费的群众要发挥行政力度,快速提升同步缴费率。针对通过其他渠道参加社保且未参加小额保险的群众,要通过镇级二次部署、村干部配合发动的方式,开展二次收费,以此确保达成专项目标;三是持续推进县、镇督导。县、镇政府的持续督导是落实小额保险工作推进的前提,各单位要按照分公司的安排,采取灵活举措,将县、镇督导检查的作用效应进一步扩大,促进专项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部署:各公司要根据市级安排和部署,结合市级全速部署落实,要对照计生保险差距、团单续保、个短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十二月大短险业务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分公司团体业务部和个险企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