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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一、西安市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西安市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建校80余年,在西安市中职学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代表性,目前在校学生2378人。学校日常法制教育主要采取课堂教学和课外宣传两种途径来完成。课堂教学是按照教育部2008年12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文件要求,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德育必修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外宣传主要采取在校园创办法律宣传橱窗,张贴法律知识宣传海报,利用学校LED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标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报告会等方式进行。
二、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1.教师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较低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2]。作为教师,自身首先要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方可对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学校承担法律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只有一名是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其余教师均未受过任何法律知识专业学习和培训。课题组对西安市其他3所中专学校进行走访发现,讲授法律课程的教师,尽无一是法律专业毕业的。至于法律实践经验,就更无从谈起。由于专业水平的限制,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2.教学方式方法单一为了了解学校法律课教学情况,课题组对435名学生发放了调查问卷,结果发现,53.5%的学生反映教师授课过程中,理论讲的多,案例讲的少;41.4%的学生反映教师授课过程中,只有口头表述,没有其他辅助手段,课堂气氛单调。课题组在对该校三名教师的听课过程中也发现,教师的授课方法多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片面的强调、讲透各种理论,学生与教师的互动较少或基本没有,学生课堂反应一般。教学过程中,2名教师没有借助任何其他手段,只是进行口头讲授;1名教师制作了多媒体课件,内容与教案相同。课后就教师刚讲过的知识随机抽选5名学生进行简单提问,3名学生答非所问,2名学生基本能答对问题。3.普法宣传手段陈旧,效果不理想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后发现,目前学校普法宣传主要采用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创办普法宣传橱窗、邀请专家进行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那么,这些课外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又如何呢?通过对学生调查问卷结果分析,60.3%的学生表示,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当时能记住学到的法律知识,但过后就忘的差不多了;11.7%的学生表示,是否参加无所谓,凑个热闹,过后就都忘了;3.5%的学生表示没兴趣,不想参加;只有24.5%的学生表示能积极参加,并能牢记所学到的法律知识。4.课程设置不合理在课程设置上,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德育必修课。然而课题组在与法律教师进行座谈时,教师普遍反映课程设置不合理。学生在校学习3年,仅有一学期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学习,真正与学生未来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再无课程安排。在对学生的调研中也发现,87.8%的学生认为应对现有法律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增加一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只有12.2%的学生认为目前的课程设置不需要调整。
三、中职学校提升法制教育效果对策
根据市委宣传部、是司法局、市普法办《202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津普法办【202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教法制处的工作要求,我院利用“五四”青年节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并将法制教育融入各类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有序开展
为做好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院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批示,学生工作部、团委、安全保卫部和思政课教学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使法制宣传工作进课堂、入人心,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对有关青少年相关法律的应用能力。
二、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学生工作部、团委对校园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团干部、辅导员分别组织各团组织各班级开展法制主题教育班会、团日活动共15场;通过校园宣传栏、教学楼道和学生宿舍内文化墙、室外LED屏展示校园法制宣传海报和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超级校园等网络平台开展专栏宣传,受众学生达5000余人;加强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结合“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自我保护。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满足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大力宣传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村居“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事务所为主体,以司法所为依托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宣传宪法赋予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二是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深入宣传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财政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宣传与基层干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民主管理、依法维权、食药品安全、计划生育、小区物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着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以文明生态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的构建和谐乡村、社区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以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村(居)法律集市”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节日节点、集市等基层群众集中的场所和时间,组织法治宣传员、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实地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与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咨询、交流。要充分发挥村居文化设施、道德讲堂、村居学校的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政法部门以及人力资源、民政、农业、计生、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优势,共同做好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活动期间,各区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的法律集市集中宣传活动。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与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咨询、交流。要充分发挥村居文化设施、道德讲堂、村居学校的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政法部门以及人力资源、民政、农业、计生、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优势,共同做好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活动期间,各区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的法律集市集中宣传活动。
2.开展“法治讲堂•律师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三农”发展、耕地保护、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家庭联产承包、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投诉、法律诉讼等与基层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普遍关注的方针政策为重点,力求通过以案析法、浅显易懂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引导、教育基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管理村居社会事务的能力。
3.开展“法治影视进村(居)”集中巡映活动。(1)查看各镇(街)法制辅导站挂牌情况、了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2)查看各村(居)宣传栏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设普法宣传内容。(3)查看各村(居)普法“五个一”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完成较好的进行经验介绍和推广,对落实不到位的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做好“五个一”普法的长效机制。
4.开展“法治影视进村(居)”集中巡映活动。根据市电影公《“法治影视进村(居)”电影放映活动策划方案》的安排,我辖区的法治电影放映时间主要集中在2016年9月份至2016年3月份之间,区普治办要跟踪电影放映的进度,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区普治办)
(二)开展以提高基层群众依法治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法律服务活
5.开展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联合”法律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安排镇(街)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进行联合工作,各司法所要认真了解本辖区镇(街)、村(居)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需求,认真安排律师开展活动的场所,每月将群众法律需求和律师服务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对外公布。(责任部门:普治办、基层股、各司法所)
(三)开展以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活动
6.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效果。以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法律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法援申请、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援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区法援中心除配合省、市级开展的必要宣传外,还要自行组织进农村、进社区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广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努力扩大法援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7.推进非诉讼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法援工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重点针对基层涉农群体性纠纷,农民工讨薪、老弱病残维权等案件,加大非诉讼调解力度,要充分调动起法律援助信息员的积极性,主动作为,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质保量地努力完成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8.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一是创建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窗口,为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窗口服务。二是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探索在线解答咨询、网上受理案件,为偏远地区群众和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创造便利条件。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现场受理,实行一次性办结制度,对突发紧急、涉访涉诉、社会关注的案件和群体性案件,优先快速办理,材料不齐全的可事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齐申请材料。(责任部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四)开展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调解活动
9.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排查工作要采取走访式面对面地进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责任部门:基层股,各司法所)
10.召开村(居)民调解示范大会。选取典型的矛盾纠纷个案,适时组织召开村(居)民调解示范大会进行示范调解,达到“化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活动期间,计划于8月在演丰镇山尾村调委会调解室,于11月在人民街道(或博爱街道)司法所各召开一次调解示范会。(责任部门:基层股,各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开展“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时间从2016年4月开始至2016年3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局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司法所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积极动员,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2016年1月)。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各项活动,务必取得实效。司法所应做好开展活动的相关记录,律师参与活动应有工作笔记。各司法所要做好活动期间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图片上报区法宣股,同时主动撰写“法惠百姓服务万家”案例。活动期间,每所上报相关信息及案例不少于5条。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2月至3月)。对“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巩固和提升活动效果。各责任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区局法宣股。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区“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开展“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是建设“和谐”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主题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职能部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及早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参与度高、声势强、效果好。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11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11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五、2011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口号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广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xx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 讲权利 讲义务 讲责任
六、工作要求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区法宣办地址:
一、健全普法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县依
法治县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保障“*”普法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年初,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州、县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县*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普法、法制教育等多方面明确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工作,县党委转发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使该项工作有了较好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法治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县“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印发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并成立了*县“法治六进”活动指导小组。各指导小组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协调下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努力完成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今年,进一步充实了普法讲师团队伍,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积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从4月17日至27日,举办法制讲座8期,主要宣讲了《宪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等法律,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广播宣传16小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起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三)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在加强县普法办工作队伍的同时,抓好各乡(镇、场)普法队伍建设,并积极发挥村队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县、乡、村法制宣传网络。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并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1月份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治县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着力推进“法治六进”工作。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
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二、整合资源,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等法律为重点宣传内容,在各乡镇场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将普法与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围绕农牧民增收、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宣传法律知识,保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文化占领群众的思想阵地,为消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现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利用“12·4”、“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等活动之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律师法》的宣传,力促“法治进机关”进程。6月18日至20日举办了三天的干部培训班,全县8个乡(镇、场)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公、检、法、司等32个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共计72人参加培训。在*县第三期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对5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法制讲座。
(三)利用各乡镇场召开牧业总结会之机,深入到广大牧区对农牧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同时还利用各乡镇场给牲畜药浴之际,积极开展了牧区法制宣传。
(四)各乡镇场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对象,利用集贸日等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如塔秀乡司法所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禁毒法》等法制宣传。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全县各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计划,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人员四落实。健全和完善了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县18所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和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明确职责,定期上法制课,使法制副校长工作逐步正规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派出所、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县各学校通过标语、宣传栏、板报、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努力营造法制教育氛围。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集中整治校园周边
秩序,净化、优化育人环境。
(六)抓好宗教人士的法制教育。县统战部、民宗委多次举办宗教人士法制培训和座谈会,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卧尔兹选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上半年,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4208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六进”取得实效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六进”活动的检查、督促工作,使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了依法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5月7日,县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局等单位领导组成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督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场)对“法治六进”每一进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法治进乡村”进行了督促检查。
关于2016年《反间谍法》颁布两周年宣传活动总结【1】
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安全和反间谍意识,区政法委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部署工作。区政法委制定印发了《反间谍法颁布2周年平桥区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题、指导思想、宣传时间、宣传地点和参加单位,要求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页、编送宣传短信、设置宣传台、播发宣传短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切实行动,积极开展宣传。各相关单位11月1日上午在平桥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共发放宣传页3000余份,制作以《反间谍法》为内容的宣传展板35块,悬挂横幅20条,并在世纪广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反间谍法》宣传视频,吸引数十名来广场休闲的群众驻足观看,深受教育。同时,城区各居委会利用LED屏开展宣传,建立了固定宣传阵地。平桥电视台也对活动进行报道,扩大后续宣传效果。活动结束后,宣传展板将在各单位巡回展出。
三是强化做好督导检查,扩大宣传面。区政法委要求各单位针对活动做好记录,留存照片、视频,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在本地、本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区政法委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
关于2016年《反间谍法》颁布两周年宣传活动总结【2】
2016年11月1日是《反间谍法》颁布两周年纪念日,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增强广大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观念,扎实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汝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为使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10月29日,召开了全县《反间谍法》宣传动员会,全县18个乡镇(街道)、33个县综治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了此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文科对于全县如何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上印发了《汝南县关于做好〈反间谍法〉颁布两周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宣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11月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反间谍法》集中宣传活动,设立了中心主会场及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开龚公路与驻新公路交叉口的汝南县汽车站,各乡镇(街道)在本辖区人口密集场合设立了分会场。主会场由县政法委全员参与,抽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文科亲临主会场参观指导。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主要围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斗争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法律责任等向群众进行了详细阐释,并通过发放《反间谍法》漫画书、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和现场设咨询台的方式,向来往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全县设立宣传展板190余块,设立咨询台20张,现场讲解国家安全有关知识,并向群众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各类国家安全宣传知识手册四千余册,发放公民反间谍常识宣传单两万余份。以署名“汝南县政法委”短信平台发送短信3万多条、微信10万余条、LED电子显示屏130余处,通过电视台不间断在全县播放一周流动字幕。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在全县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活动中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扩大了《反间谍法》的民众知晓率、覆盖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更筑牢了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为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关于2016年《反间谍法》颁布两周年宣传活动总结【3】
11月1日是我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识别间谍活动的意义和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当天上午老城区委政法委组织全区政法单位、各办事处在金业路雷锋文化广场举行了《反间谍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xx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xx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xx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xx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XX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一、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法制宣传的必要性
自依法治国提出以来,“法治”渐渐为人们所熟知,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但由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淡薄,往往会出现自焚、闹访、缠访等极端事件,对现有的司法运行体系产生冲击、形成挑战。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存在着就案论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倾向,而很少积极借助办案的便利条件,主动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人们通过正当途径诉诸法律,推进法治社会构建。
加强法制宣传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由于检察机关处于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衔接环节,法制宣传做得到位,不但可以弥补前期侦查机关工作的不足,还可以为下一阶段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以案件为平台,加强法制宣传,不但利于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而且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有助于增强社会的外部法律监督,促进司法的公平清正运行。
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法制宣传的可行性
每一个案件都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背后都隐藏着多重的社会关系和深层次矛盾,而案件事实则是关键所在。检察机关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结合案卷及案件事实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可以从中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针对案件背后可能潜藏的社会问题,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嫌疑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其法制观念,避免案件衍生矛盾事件的发生
其次,检察机关前承侦查机关、后启审判机关,位于案件司法运作的枢纽地位。结合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相比侦查机关更具权威性,相比审判机关则更具及时性。另外,检察机关拥有比较齐全的职能部门,控申、预防、反贪反渎、侦监与公诉,各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办案运行机制,能够多角度地进行法制宣传,涉及领域更广泛,社会反响更大。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相比单一的口号式宣传更生动、更具有直观性。检察机关应该积极发挥司法、普法与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把法制宣传和法治推进引入日常办案工作中,增强法律实施效果。
三、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的几点思考
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省人,赋予办案更多的法律意义。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不仅是促进法治进步、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之举措,也是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之保障。
一要转变办案理念,增强执法办案的多重效果。就案办案现象广泛存在于现在的检察工作中,认为只要办好案件、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而忽视以案件为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树立法制意识,培养普法宣传敏锐的洞察力,借助办案,防患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次生矛盾于未然。
二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业绩考核范围,以机制约束强化检察办案之法制宣传。每一季度或年度对有关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总结、统计,分析宣传教育措施之得当性与可行性,并结合宣传效果的反馈情况进行评定、奖惩。鼓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积极深入基层,走进单位,现身说法。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办案机制,发掘潜在法制宣传途径。反贪反渎宜结合自身办案特点,延伸侦办触角,深入案发单位,举行法制宣传,确立重点预防对象和风险等级,根据确立对象的差异,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措施,例如对于机关干部贪污犯罪的,除了宣传法律知识外,还应建议所在单位提出防控措施,加强干部的道德法制教育、权限管制,完善款物管理制度。侦监与公诉部门则应利用广泛接触案件之优势,讯问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分析案件,剖析矛盾成因,从法律角度讲解嫌疑人行为的违法之处以及解决矛盾和维权的合法途径,达到事后普法的效果,避免类似行为在同一人身上再次发生。重视检察建议的运用,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法律瑕疵,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予以反馈,跟踪改进效果。
四要创新手段,以执法办案成果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借助新媒体,联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影响民计民生的案件予以跟踪报道,与法院沟通协调进行庭审实录,制作法制节目,联合推出经典案例,扩大代表性案件的宣传效果。借助网络,开辟法制乐园等宣传平台,展示案例,并制作二维码,引入二维扫码技术,实现法制宣传与智能技术的随时对接。
五要延伸办案机制,实现检力下沉,拓展法制宣传平台。检察室,是检察机关的派驻机构,旨在加强对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公民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履行着“小检察”的职能。检察室进驻基层,能够更广泛地接触广大人民群众,依托典型案件充实接访、走访、回访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预防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室的桥头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