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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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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

第1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采用业务前端与后端多级审核、线下现场与线上公开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模式,使每笔付款有据可依,各部门各司其责,互相制衡又协同配合,避免个人行为,防止权力寻租,从而使廉政风险及企业的潜在风险最小化,确保企业各项工程支出稳定、受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该做法能达到预期目的。一是多级审核可以有效降低工程付款在法律、廉政、优质服务方面的风险;二是付款的集中审核,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付款的审核效率;三是付款审核走网上流程,各笔付款能公开透明,有利于避免暗箱操作;四是前端业务与后端财务审核相互协同,互相监督,基本可以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现象的发生。

二、具体做法为加强企业管理

强化资金支付过程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结合集体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付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付款的审核、付款金额的确定、付款流程的内容及流转路径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与执行管理

规避合同风险。加强工程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金额、付款条件等相关财务内容清晰并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将财务制度规定贯彻到合同条款中,规避经营风险。加强合同执行的管理,采取业务控制(对工程量)和财务控制(与业务量相匹配的资金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控制在合同价款的85%之内,剩余工程价款在工程验收并完善结算审价后,以最终确认价格扣除预留质保金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二)实行线下多级审核一是关口前移

加强业务前端审核。重视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技经部、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各项管理活动紧密衔接。各部门的关系不是“各自为政”,而是“息息相关”,做到业务向前延伸,使业务流程和各项资料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及会计核算的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可能发生的风险。经办业务部门根据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负责完成对应各层级的业务审签及网上付款流程工作,对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二是财务把关,强化后端财务审核。要求财务人员严把资金支付关,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资金支付流程,杜绝无计划付款,保证资金安全。对每一个工程项目的付款,需要核实合同金额、收款金额、以前付款情况、最新挂账情况等详细的财务信息。

(三)推行网上付款审核

为了使付款公开、透明及便于监督,付款需要在网上完成审核流程。基本要求:财务资产部月初将各项应付明细汇总,形成月度应付账款明细表,供经办部门审核,经办部门审核后明确支付意见,提交财务资产部存档。财务资产部受理后的资金支付款项,须经办部门启动网上付款流程,待流程结束之后才能进行支付。时间要求:发票等原始付款依据在上月28日至本月20日内,由经办部门集中提供给财务资产部,每周不超过一次;月度付款审核表每月5日之前,由财务资产部提供给经办部门;付款审核结果每月8日之前,由经办部门反馈至财务资产部;付款明细表每月12日之前,由财务资产部提供给经办部门以启动网上付款流程。流转路径:视金额的多少、付款的不同性质及分级授权的级次,工程付款须分别经工程管理人员、工程部负责人、经办会计、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理、集体企业监委会副主任、集体企业监委会主任等多个环节审核确认,最长一级审核流转路径如图1所示。特殊事项:原则上未纳入本月付款计划的事项,本月不予支付。如有确需即时支付的事项,按照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规定的级次,实行一事一签,并在网上付款流程完成后支付。常规付款、进度付款可分类集中成数笔付款流程网上流转,但须在流程附表中列明各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审核意见、收款方账号等详细信息。进度款必须附盖有对方单位公章的详细申请事由及经办部门审核意见的扫描件。

三、结果

第2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的建设项目管理,主要是以国家政策、技术规范、定额、合同等为依据,跟踪控制设计过程、施工过程和竣工过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分阶段计价的需要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进行多次计价: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对各阶段进行有效审计,使各个阶段的计价有机的联系起来,才能够如实体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长期以来,较普遍忽视高速公路建设项期阶段的地价控制,把主要精力放在招标和施工后竣工结算阶段的建设工程价款审核上,这样做往往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这种事后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有的已无法整改,或不具备整改的条件;有的整改起来比较被动,整改后出现资料前后不一致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疑问。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对定期财务审计和阶段性工程造价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资料。因此要有效的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必须把造价控制贯彻到建设全过程,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能有效控制成本

客观上讲,由于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如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标准以及费率、利率、汇率的变化,必然会到工程造价的变动。这就给承包商高估冒算可乘之机,在各阶段上利用各种动态因素提高工程造价。例如,利用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提高工程结算价;利用不合理的隐蔽工程签证或其他工程签证,提高工程结算价;利用各类施工用材料的低价购进或以次充优,高价结算;利用低价中标,有意扩大竣工结算工程量和单价,高价结算;等等。所以,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施工过程中,由造价审核人员不定期进驻工地对隐蔽工程情况、材料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等及时办理签证记录,杜绝不负责任的“现场签证”行为;同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时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款,降低财务费用,有效地控制成本。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为竣工验收提供保证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大、单项工程多、建设周期长,建设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项决策、措施都必须慎重行事,一旦失误,就会对项目总投资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可能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得以调整。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从项目决策、设计方案确定、资金筹措与运用、建设过程等每个阶段都予以监督,可以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决策失误,防患于未然,即使发生了问题,也能得到及时纠正,避免损失,从而保证了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二、开展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包括财务和工程两方面。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工作特点将财务和工程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务方面

合同签订后首先对在建项目从立项到进点日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

财务首次审计后,每半年对项目公司财务方面发生的事项进行一次审计,并审核以前需要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本次审计发现事项结合以前审计需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施工中,应项目公司的安排随时提供日常咨询服务。竣工前每年年末出具年终财务报表决算审计报告。

项目竣工后,出具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

(二)工程方面

合同签订后首先对在建项目从立项到进点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以后单项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工程)招标后的合同谈判阶段进入,对投标报价的单价发表审核意见,提出需要调整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单价和依据,出具咨询报告。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项目公司的安排随时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对变更项目的单价提出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完工后,出具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

项目竣工后,出具项目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三、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点

(一)财务方面

1、审查信息的质量。重点审查会计信息是否失真,是否有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情况等。

2、审查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增减变化情况。重点审查各项资产是否为其实际拥有,核算、计价、手续是否及时、准确,账实是否相符,有无不良资产、账外或虚列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合规,会计报表反映是否恰当,资产结构是否合理;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形成过程是否合规,有无呆、坏账和资金,负债的结构是否合理,会计报表反映是否充分。

3、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虚增收入、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无乱列费用、挤占工程成本、费用挂账、随意分摊费用问题,是否存在随意发放奖金、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审查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增减变化。营业外收支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及时交纳税费,是否存在高消费、奢侈浪费、违控购置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

4、重点审查投资人投资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投资的形式、计价和比例是否合理合规、投入的资本是否真实到位,投资人是否存在抽资、套资的情况,审核实收资本的账面余额的真实性以及与明细账、原始凭证的一致性,以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核算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5、审查公司对外担保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对外担保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二)工程方面

1、审核建设项期手续。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设计概算报批等是否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切实进行,调整概算是否及时报批,手续是否齐全。

2、征地情况的审查。主要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的征用手续是否齐全,征地补偿款是否严格按照批复概算包干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3、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检查。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投标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及专业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评标标准和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中标单位的选择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是否有专人管理。

第3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支付;软件

目前,公路工程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程规模也日趋庞大、复杂。合同形式绝大多数都是单价合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要面对几百种工程细目,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是一个相当复杂、相当繁琐的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又十分广阔,尤其直接关系到具体工程费用,这就为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所以,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量支付辅助管理已成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一、计算机辅助管理的优点

1、大大降低了工作强度,缩短了时间。手工计量时,根据工程图纸填写完原始凭证(一般叫中间计量表)后,需要手工对这些原始凭证按照细目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再编制工程量台帐,列出本期完成工程量、到上期末完成工程量、到本期末完成工程量。然后根据合同单价,计算出本期应计工程款,同时编制相应的工程款台帐。所以,工作强度可想而知。而采用计算机软件计量后,工程计量人员只需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好工程量,并输入系统中,其余的工作就全交给计算机完成了,大大节省了时间,降低了工作强度。

2、提高了计算的准确程度,特别是利于计量的审核。手工计量时,根据图纸计算完细目工程量,填写完原始凭证后,就得对所有原始凭证按细目进行分类汇总后再与合同单价相乘得出工程价款,稍不留意,就会出错。当然,这里边也不排除施工单位恶意制造错误来多套取工程款的可能。采用软件计量后,杜绝了中间环节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在刚开始输入工程量清单无误后,以后就不可能出现单价套错的可能。

二、目前软件管理的两种常见模式

目前电子签名还不太普及,工程款的支付不可能仅凭软件系统的数据文件作为依据,必须借助软件系统导出的纸张报表才能履行签字手续,并作为支付凭证。在电子数据和纸张报表的申报、审批流程流程上出现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电子数据先行上报、审核,从施工单位到各级监理单位,再到业主,待业主审批完电子版后,将审批数据下发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打印报表再向上一级一级申报来履行签字手续,最后业主的财务部门根据签字齐全的计量报表拨付工程款。这种模式效率低下、耗时较长,在监理、业主单位审核时采用电子版,不够方便、直观。

第二种是电子数据与书面报表同时上报,各级审核单位在审核报表时对发现的问题在软件系统中进行修正,然后通过系统输出审核意见。这样计量报表的申报和审批只需一个流程就完成了,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笔者认为这种模式较好。必须注意的是,用书面报表审核虽然方便、直观,但审核时须将书面报表和系统中的电子版相对照,以防施工单位造假。

三、目前计量支付软件的使用现状

计量支付采用软件系统来管理是目前公路工程建设计量支付中常用的手段,但由于软件系统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原因,给计量管理也带来了一些麻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软件本身就不成熟,有的软件公司对公路工程本身以及计量支付工作没有一个彻底的、系统的认识,尤其是许多软件公司缺乏公路方面的专门人才,导致软件开发人员对各种工程款项之间的关系搞不清楚,开发出来的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些很明显的错误。还表现在软件本身的纠错能力不强,使用过程中,工程计量人员出现操作错误时,软件不能及时提示,等工程计量人员发现操作错误时已为时过晚,无法自行调整错误,必须借助软件公司来改正,从而费时费力给计量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2、就各公路工程项目横向比较而言,根据计量支付审核单位的多少不同,有的是二级监理,有的是三级监理,等等;甚至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别。而公路工程计量支付软件系统往往是根据每个公路项目的特殊情况进行定制,建设项目结束后,所定制的软件也就不再使用。这样就使各个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软件系统风格各异,各个软件系统之间数据根本无法兼容。对于软件开发公司来说,一个公路建设项目开发一次,存在严重的软件重复建设问题,对软件自身的升级和完善没有任何意义。由于各个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计量支付软件是定制,软件开发的质量实际上还取决于双方的合作深度和对计量支付管理体系的理解程度。

四、计量支付软件需要完善的几个方面

尽管计量支付软件能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很多便利,但其自身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使得许多建设项目管理者对是否有必要使用还持怀疑态度。笔者认为,计量支付软件系统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

1、提高计量支付软件系统的标准化、兼容性,摆脱一个项目定制一次的小作坊模式。这就需要软件公司把目前各个地区、各种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归纳总结,找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后再进行开发,通过解决共性问题来形成软件的骨架,通过解决个性问题来增强软件的功能。只有这样,计量支付系统才能够不断提高和完善。

2、增强软件的台帐管理功能。目前各种计量支付软件的功能仅仅是将计量人员输入的原始数据加工成报表,对台帐管理也只能做到从总量控制。对于中期支付过程中碰到的诸如重复计量、工程细目套错等问题则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对此,软件系统应在计量台帐管理方面达到智能化,在诸如重复计量、工程细目套错等发生时就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进一步降低工程计量人员的工作强度。

参考文献:

[1]杨涛、蔡金辉.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与管理,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7.

[2]宋宏才、马建勇.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程序与要点,建筑与工程,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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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农田水利 项目工程 财务管理

1.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滞后、观念陈旧

由于在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大量的投资,一些地方在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建”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管”,因而农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的财务管理,重视程度也较 弱,维持在过去的老式财务基础管理,一些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尚未建立,先进的管理措施尚未完善,没能真正将有效的管理纳入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当中,失去了财务管理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1.2考核不力、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地方各级财力吃紧,严重制约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进程,项目工程配套和小型水利工程补助难以到位,甚至出现截留、挤占与挪用等现象,给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加之监督、控制与考核不力,一些做假帐、报虚数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基础财务管理与水利项目工程实施内容不一。

2.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做好项目工程招标前目标控制和风险预测,是实施项目工程的前提

在对项目确定参与招标前,会计人员应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区别其他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多而零散,必须到施工场地对项目工程量核对,对施工场地难易度评估,对项目预算的审查,对工程利润的分析,作出该项目工程实施后的风险评估,为决策者提供财务依据。

2.2做好项目工程实施中的财务监管和控制,是实施项目工程的基础

在项目工程中标后项目建设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参与项目工程预算的控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施工成本。应对项目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对工程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的控制,严格按照单项工程预算,拨付材料、工资等,日结日清,对间接费从严控制,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支出;对竣工的单项工程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决算审计,进行内部控制核算成本,如有超支、亏损等问题的发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工程应有的利润。

2.3做好项目工程财务内部管理是降低项目工程风险的关键

项目工程财务人员执行资金拨付制度态度直接关系到资金的风险。根据财政部、水利部颁布实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1999】139号)对工程款的结算的手续及程度作了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必须对工程支付凭证的审查;有关业务部门的审核签证;单位领导核准签字。其次是项目工程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越权审批等行为的发生,防止偷、漏、散失等现象发生。再次对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看检查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实。

2.4做好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和资金管理,是实施项目工程的保证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工程竣工决算后一次性报账或按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两种办法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由项目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项目法人签署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后,签署会审意见;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实报账凭据,按照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报账凭据包括:报账申请单、工程量(供货)发票、工程施工(材料或产品)质量评定表、工程合同、招投标资料、竣工验收单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对象为申报到项目的法人单位,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拨付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直达项目第三方(项目建设单位或供货单位)。在项目工程中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同时,严禁以现金支付工程款、设备材料款,杜绝白条抵库等现象,确保资金的安全。

2.5做好项目工程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的提高综合素质,是实施项目工程的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的会计人员,不但要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而且应不断扩充新知识,熟练掌握水利行业规范规定、工程概预算知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以及计算机管理信息应用技术,在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理清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的工作思路,用与时俱进的精神去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新时期基层水利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把好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关,为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和后勤保障。

3.结语

重视和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有利于更加有效地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管理质量,促进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是适应新时期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事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必须加以重视和理解。

参考文献:

[1]赵丹.现阶段我国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管理观察》2012年2月下旬刊

第5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问题管理

一、 我国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我国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的要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1 市政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造价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好初步投资估算,用其作为

拟建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和发展前期工作的控制造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经评审后上报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经审批后即作为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按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预算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承包合同价确定阶段,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标底,合同价由招标确定。施工阶段,变更、索赔价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确定。竣工结算价阶段,由业主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确定。

1.2 市政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市政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

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二、 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在造价管理处的领导下,由市政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造价管理从前期到结算审计,已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市政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目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上涉及到了市政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但其现状是偏

重于前期的工程造价确定和后期的工程造价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建设轻造价的现象,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造价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对变更工程增加工程费用审查不足,工程实际投资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超”现象。一般建设项目都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开工,后批概,投资不足,再调概”的现象,部分市政项目突击上马建设,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有的仅完成可研批复,项目便开工建设了,设计单位只能设计施工图,多数项目概算至开工后才审批,以致概算作为投资控制最高限额的作用大打折扣,失去了实际意义。

由于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对沿线桥涵及被交叉道路调查工作肤浅导致工程变更多,增加

费用多。同时由于地方路网规划及建设情况变化及建设标准提高,导致增大结构物工程规模。

由于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意见落实不足,对涉及到工程变更权限不明确,报批手续繁琐,

建设单位怕影响工期,即使是不经济的工程设计也照图实施。由于设计周期原因,往往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经济合理的建议未能得到采纳,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由于沿线绿化工程规模控制不好,未能因地制宜地尽量采用本地苗木,有相互攀比现象,

在设计方案上追求高标准,过分强调路容景观,导致造价增高。5

三、 市政工程造价管理优化的实践

3.1 建立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目前市审计局、财政局实施的跟踪审计制度,造价管理处的各项申报制度及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对实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推动建设造价管理现代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进而有利于提高造价管理工作效率,完善造价管理体制。

3.2 充分发挥造价咨询单位的作用,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

目前在江苏工程建设领域中率先把工程的投资控制任务专门分列,请有资质的造

价咨询公司从事跟踪审计工作,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控制。

3.2.1 跟踪审计的特点

重视事前的主动控制,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为主,事后的审计作为投资控制的后续手段;注重动态控制,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即时报告突破控制目标的趋势和可能,并提出调整措施和建议,而不仅仅是验工计价、现场签证等常规工作;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向前延伸到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审和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评审、前期工程(包括动拆迁和管线搬迁)的投资管理和招投标阶段的咨询,向后延伸到协助或代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协助通过国家审计;将项目实施过程的基建财务核算管理与造价控制相结合,实现建设资金从计价、运用到核算的一体化;从对建安费用的投资控制拓展到对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投资控制。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资控制、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

3.2.2 跟踪审计的服务内容

在工程准备阶段,应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范围和工程计划,参加各类工作协调会,根

据相关政策法规为业主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在设计阶段,应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结合有关管理法规,提出优化建议和对投资规模调整、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意见等。

在工程招标阶段,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招标加强招标结果与投资控制目标成本的分析,加强对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的审核,对设备供货安装支付等提供相关专题意见。

在施工阶段,应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做好政策性调整、设计变更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

项目投资的情况分析,建立起实际投资与概(预)算动态对照分析表,配合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同时应参与项目经济合同谈判、签订工作,对合同中相关的经济条款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及进度计划,配合建设单位编制用款计划书;现场踏勘、计量复核经施工监理确认的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对照施工合同和预付工程款条件,为建设单位签署支付工程款的审核意见。严格监督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及时参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措施费用等发表意见并在会签单中签证,严格控制工程资金使用;审核施工图预算,对过程中变更、签证及时审定确定价格,作为支付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投资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信息咨询。在竣工结算阶段,应对实际发生在按照合同约定可调价范围内的工程量及价格进行调整,使竣工结算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3.3 优化市政造价管理

3.3.1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管理力度

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市政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为造价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形成。同时加强了造价管理执法监督机构,对从事造价工作的中介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并建立中介人员档案,加大了对造价中介人员的管理力度。

3.3.2市政工程造价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以及项目实施阶

段,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范围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进而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并以设计为重点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把组织、经济和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组合,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

3.3.3 以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项目的造价实现了动态管理,加快了造价信息化的

步伐。

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每一种造价类型的项目都可以进入造价管理处的管理信息系统,接受监督管理。同时管理信息系统又具有造价分析功能,可分析同类项目工程的造价,为在建和未建项目提供造价数据参考。

3.3.4 降低了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风险

项目建设各方只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各自的工作,才能降低建设项目给政府、业主、

承包方带来的风险。而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十分完善,并明确规定了项目建设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各方必须按照规范去做,才能有效地避免给自己带来的风险.

第6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跟踪审计;工作重点;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是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两种方式,但都是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的特点,如果采取传统事后静态审计方式,不仅不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而且发现问题后已经为时已晚,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工程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得到国家审计机关的大力推广和应用,它改变了以往事后审计的滞后性和间接性,要求审计人员一开始就介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和方法。

所谓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等环节,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审计,即“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审计模式。我国跟踪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采取的审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主体跟踪建设程序,有计划地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价款结算、竣工验收直至项目投产或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二是阶段性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从某个阶段开始,甚至可以从某阶段的某个环节介入。比如:从开工时开始介入,跟踪整个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

现阶段,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多数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完成,下面主要阐述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施工合同审计

1、合同签署前,对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的商务条款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表述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

2、对项目预算进行审计。

3、对甲供材料和设备进行市场询价,供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参考。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关于……合同(或协议)草稿的审计建议》及《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着重审计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促进建设单位完善管理机制,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及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在造价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法、程序等需要商榷的地方提供咨询建议;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造价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对造价管理方面需要提醒建设单位关注或催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的地方提出建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三)暂估价材料审计

审核暂估价材料的审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价格水平和构成是否合理。

对建设单位需要询价的主材、设备价格提供市场参考价格的咨询意见。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主材、设备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表

(四)变更洽商审计

1、审查变更洽商产生的原因,审查变更洽商签认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完备、及时。

2、在变更洽商发生时,提醒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顺序对变更洽商进行编号。

3、对于较大的设计修改或方案变动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测算分析。

对现场发生的变更洽商进行收集、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洽商以‘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对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单位提出测算造价要求的变更进行造价测算。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算审计报告》

(五)工程索赔审计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理由的适当性,索赔价格的合理性。协助建设单位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联系单

或:造价测算咨询意见

或:《工程预(结)算审计报告》

(六)工程款项支付审计

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准确。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并附审核明细表。

(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1、检查原施工图预算及合同价;

2、熟悉竣工图纸,了解施工现场;

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隐蔽验收记录是否事实;

4、计算和复核工程量;

5、审核套用的原单价或确定的新单价;

6、正确计算有关费用;

7、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质量、工期等是否履约;

8、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真实,竣工结算是否超概算金额等;

9、编写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出具的成果文件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八)其它相关工作

参加造价跟踪审计相关会议,并记录会议记要;对收还资料进行登记、签认;对审计成果文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签认;记录审计工作日志。

二、跟踪审计的注意事项

1、跟踪审计一定要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防止两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审计主要是外部独立监督,不是替代建设方的全面或部分管理工作,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管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方,承担第一责任,跟踪审计应做到各司其职,避免越位引发的审计风险。

2、跟踪审计人员应强化责任心,树立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充分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跟踪审计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应提高专业水平,因跟踪审计涉及到测量、勘察、监理、咨询、设计、施工图审核等其它费用的控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综合能力的提高,从而保证跟踪审计的工作质量。

3、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面对各方庞大的管理队伍和繁多的日常审计任务,应将手头的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条理的逐项去完成。并应经常去施工现场查看,一来进一步熟悉工程的施工情况,二来可以通过拍照记录的形式为将来竣工结算积累过程资料,便于验证现场签证、变更洽商的真实性、合理性,避免结算时不合理计费。

第7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字: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造价控制

建设项目全过程一般包括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四个阶段,造价控制在各阶段均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1.各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

1.1设计阶段(自设计招标至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止的阶段)

主要是:(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许可、设计任务书等文件是否齐全;(2)检查是否制定限额设计造价控制目标;(3)检查设计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4)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以优化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的建议;(5)编制、审核概预算,控制设计标准和规模在预定造价目标以内,满足限额设计造价控制目标。

1.2招投标阶段(编写施工招投标发包方案至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阶段)

主要是:(1)策划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拟定施工招标发包方案、编制招标文件;(2)组织设计交底会、现场踏勘、招标答疑;(3)编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标底造价,控制价;(4)组织开标、评标(审查经济标)、定标、推荐中标人;(5)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检查拟签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实质性改变等;等。

1.3施工实施阶段(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

主要是:(1)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各期计划需要;(2)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3)合理编审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计划;(4)发生工程变更及索赔事项时,检查其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审核与确定相关费用;等。

1.4竣工结(决)算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1)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检查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工程单价是否符合招投标要求;(2)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建设单位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等。

2.各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与途径

2.1设计阶段

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以工程结算为主,只注重在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忽略了项目实施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根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用一般只占于建设工程全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总造价的影响度达到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此阶段造价控制主要办法有:(1)推行标准设计。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不仅可以加快设计图纸的速度、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费用,还可以加快施工准备、促进工业化水平、加快工程进度、节约材料、降低建设投资。(2)推行限额设计。在各专业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以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重视初步设计的方案选择,如果发现重大设计方案超出设计限额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法以免影响设计进度,消除施工图设计超出限额的隐患。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尽可能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以免产生返工、退货等损失,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需由多方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3)推行设计方案优选。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选择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施工的设计方案,最终达到造价控制目的。

2.2招标阶段

一个好的招标文件是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和关键,为做好招标阶段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工作,应收集与造价相关的各种咨询成果文件、报告等资料,例如:设计文件;技术经济标准、规范和规程;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机械和材料市场价格及运输、仓储等费用行情;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和经济政策变化或调整情况等。

招标文件尽可能完整、详细,在招标工作中要重点做好:(1)标段划分:可以将全部施工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单位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分别发包,既可以发挥不同投标人的专业特长增强投标竞争性,又可以使单个合同比总承包合同更容易落实,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局部的,易于纠正、补救,利于造价控制。(2)资格条件: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虽然可能导致较高的投标报价,但同时所选择的中标人具有更高更强更好的社会信誉、经济实力、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能力,有利于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有利于工程及早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可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估算的项目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而承发包方均没有相应经验且没有相应计价依据的,或一些紧急工程,为避免投标人盲目提高承包价格或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亏损的项目,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理。(4)风险范围及幅度:无论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均应明确详细的风险范围及幅度,由投标人依据施工经验分析判断各种市场及政策风险,并作出合理报价,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扯皮现象,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5)工程价款调整方式:明确规定设计范围内及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整方式方法,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有力依据。(6)付款方式: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方式应明确,,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相应的投标报价也不相同。(7)工程标底的编制与审核:标底编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计价办法进行编制,充分考虑整个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措施费用,以及暂估费用。为保证招标控制价的合理设置,应做好工程标底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标底编制中的错误,给投标人更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同时又可以减少结算中的争议,更有利于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8)对中标人报价分析:对中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避免恶性竞争过度压低报价。报价太低业主不仅要面临施工单位因无利可图停止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更要冒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索赔等风险。(9)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条款的拟定: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故施工合同中与工程计量、计价、付款、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结算处理内容相关的合同条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为切实有效地控制造价,审计人员有必要参与合同相关条款的商讨和拟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优势协助业主制定有关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主要约定事项有:1)约定合同计价形式。2)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数额及时间。4)工程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或索赔方式以及时限。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和程序。6)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确定、支付方式及时间。8)工程质量和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2.3施工实施阶段

虽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但施工阶段是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最多的阶段,也是变更和签证频发的阶段,此阶段的造价控制也十分关键,一般所说的跟踪审计也就是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在此阶段造价控制对项目造价的影响度可达到20%~30%,对造价控制成效较明显。本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有:(1)资料收集: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所有合同及其有效附件材料;全套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及交底记录,图纸变更文件;相关的计价文件、计价依据和市场信息等。(2)工程款使用计划的编制:依据承发包合同、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表)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总目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形象进度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随时与使用计划进行比较、分析、纠正,达到符合工程造价控制目标。(3)工程量计量:工程经招投标后综合单价已基本确定,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主要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计量是工程量计量的重点。审计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掌握计量办法与手段,熟练操作各种计量仪器。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与业主、监理单位保持联系通畅,及时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取证并作好记录(必须有施工方代表签字认可),若施工方不配合的及时联系业主及监理共同取证并在计量报表中扣除。隐蔽工程的计量由施工方先行申报再会同相关各方共同现场测量复核并签字认可。特别要强调必须是合格工程方可计量(桩基、砼工程、市政多合土、管道等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4)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变更是经常发生的,往往会增加工程造价,因此是造价控制的关键。跟踪审计时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程序进行控制,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变更应要求变更方提供相应的价款变更报告(单价及数量),由审计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同意、反对或要求优化修改的意见,把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实施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签证审核办法参照工程变更办法执行。(5)编制咨询月报:反映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及原因分析;本月完成工程量和投资额情况,与计划工程量差异及原因分析,着重做好月度工程价款的审核工作;工程变更与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及原因分析;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映和合理化建议。(6)建立健全审计台帐:审计人员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记录(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全面综合反映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2.4竣工结(决)算阶段

在竣工结算阶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资料(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合格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设计变更单、会议纪要,隐蔽工程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钢筋翻样表;其他有关工程造价调整的有效证明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审计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度,审查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清单项目中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工程量调整及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正确;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实际施工工期、质量与合同工期、质量是否一致,差异原因和责任及奖罚处理是否合理;索赔证据是否确凿、违约金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费用计算是否正确。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审计人员集业主、施工方、监理单位进行会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解决结算中的争议问题,实事求是地对初审结果进行调整,使结算价更切合实际。

第8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一、 建设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一个项目的建设包括了设计、招标、施工等阶段,目前由于认知不足,大部分建设单位都比较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轻视了其他阶段,其实每个阶段都牵涉到投资成本控制,不能厚此薄彼。

1、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对于整个项目来说至关重要,占到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的75%-90%。而较多投资者由于缺少专业知识,无法准确进行判断,这就需要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从专业角度出发,及时、准确编制相应概、预算并进行分析判断、对设计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从而节约投资成本。

2、招标阶段的成本控制也相当重要,首先,对招标文件一定要把好关,招标文件作为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的基础,其中关于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涉及造价的条款一定要内容准确、具体,不留活口,否则极易在后续工作中产生矛盾。其次,招标控制价必须编制准确、合理,项目特征描述完整并与图纸设计一致。因此,招标阶段造价咨询单位一定要协助建设单位把好关口。

3、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因其周期长、牵涉面广、控制内容多而显得格外重要。

(1)项目施工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少则数月,多则数年,因此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咨询企业一定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常抓不懈。

(2)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牵涉面广,涉及到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及相关管理部门,如何保证造价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实现投资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做好与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协调特别重要。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范围广、内容多。如何才能确保有条不紊的完成,我的体会是做好以下几点:

1)造价控制规划和实施细则要全面;

2)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要健全;

3)技术力量要过硬;

4)准备工作要充分;

5)操作流程要科学;

6)控制工作要细化;

7)控制重点要特出。

4、决算审核阶段作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造价控制最后一道关口,咨询单位工作必须慎之又慎。要认真核查造价控制过程中所有咨询资料,及时纠正错误,确保工程最终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牵涉面广,涉及到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及相关管理部门等不同的利益群体。如何在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的原则之下,围绕造价控制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并顺利实现投资成本控制目标,一定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具体应做到如下几点:

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工作上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2、尊重他人与专业权威相结合。工作上难免遇到观点不同或意见分歧,要尊重他人意见,进行友好协商,同时要树立自己专业权威,通过政策讲解和事实分析以获得别人的理解、支持与敬重。

3、解决问题讲技巧。遇到问题较多的时候,应先小后大、先易后难谈问题,同时要注意抓大放小,综合考虑并解决问题。

4、工作过程有思路。工作思路要清晰,要讲究工作节奏,注重交流方式,切忌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

5、具有控制局面的能力。工作中遇到较大矛盾时,要审时度势,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要善于掌握各方心态,,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要及时总结,善于发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内容多、涉及面广。由于项目的差异性,造价控制的侧重点不同,应特出重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咨询项目组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

(1)、应及时收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形成的与造价相关的各种咨询成果文件、报告等资料,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

(2)、应根据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等及时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3)、应及时收集与项目合同相关的计价文件、计价依据和市场信息。

(4)、应及时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代表召开首次现场协调沟通会议,明确各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确认后送达各方。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要全面

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为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才能确保工作目标的最终实现。

3、严格把好施工合同审查关

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理。合同的语言文字是否简炼、规范、严谨,有关条款描述是否清晰,费用和计算数据有否误差,有关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

4、严格把好工程款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关。

(1)、咨询项目组根据约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并作为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依据。

(2)、工程款使用计划与发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款和支付方式应保持一致。

(3)、咨询项目组在工程变更较大的情况下,应及时对工程款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5、严格把好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关

(1)、咨询项目组应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书。

(2)、咨询项目组在收到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完成工程量和质量合格的初审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工计量,并根据发承包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要求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工程进度款付款建议书。通关严格把关,杜绝工程进度款超付现象的发生。

6、严格把好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审核关。此项工作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中的重点,咨询项目组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增减审核工作,工程变更实施前应就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向委托人报告,供委托人决策。

(2)、审核前收集并验证工程变更资料。

(3)、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应在合理时间内对变更和签证的实际完成量和变更价款进行审核。工程变更与签证在确定价款后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应予提醒。

(4)、工程变更引发价款申请,应根据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

(5)、要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合法手续和依据;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分歧。

7、严格把好工程费用索赔关

(1)、咨询项目组应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进行费用索赔事宜的处理。

(2)、咨询项目组在审核索赔费用时应首先验证当事人提供的索赔资料。

(3)、咨询项目组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咨询项目组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按合同及其组成文件的解释顺序进行,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

8、严格把好材料与设备的询价关

(1)、咨询项目组对材料和设备的询价结果填表后提交委托人决策参考。

(2)、咨询项目组询价应有充分依据,尽可能与所用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匹配符合。

(3)、大宗材料应多渠道询价,一般应有三家以上。

(4)、材料价格的最后确定应以建设单位的书面签证为准。

9、做好造价控制相关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1)、项目负责人应编制项目跟踪审核报告书。

(2)、造价控制档案应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编制,经验收后归档备查。

10、要及时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及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精神,咨询项目组要运用造价咨询的科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为投资者及时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及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第9篇: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范文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 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 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 工程验收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即使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担。(乙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