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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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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

第1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内涵;辨析;再理解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

    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存在多种具体形式。探索实现计划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基础上的“净收入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享。职工不拿固定工资和奖金,而是按事先确定的比率分享净收入。净收入分成制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而且也必然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它能克服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速增长和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必然形成荣辱与共的局面,能从微观上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滞涨”问题。

第2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要]经济转轨是近年来研究热点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传统经济学领域,较少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文章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分析经济转轨进程中生态环境效应,着重分析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正负效应。总体而言,市场经济生态环境效应要优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为提高资源配置和资源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同时也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避其带来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关键词]经济转轨;管理机制;生态环境效应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其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经济转轨也叫“经济转型”或者“经济过渡”,主要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主义世界计划经济消解、市场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胡德宝,2010)[1];经济转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转变,具体而言主要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转轨经济一般情况下,就其原来意义来说,无论“过渡经济”、“转轨经济”,还是“转型经济”,其含义并无太大区别,均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转换(张仁德,2006)[4]。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将经济转轨定义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笔者认为经济转轨内涵非常丰富,不应仅仅指对资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体制的转变,还应包括发展模式、发展要素、发展路径的选择。

目前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内容多集中在传统经济学领域,例如市场化转轨过程的描述和分析[3]、转轨经济比较方法论[4]、经济转轨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及绩效差异[5]、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6]、经济转轨不确定性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7]、转轨路径、经济增长与转轨理论范式研究[8]、经济结构对体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9]等。然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上述社会经济效应,它还改变了企业的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生态环境决策和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但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三、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

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

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四、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 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 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 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

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

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第3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 市场化进程 地区经济发展 差距

我国目前的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在逐渐增大。我国在1978年开始改革经济体制,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至今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指既要拥有公平、自由的产品市场和能够自由流通的生产要素市场,同时还要能够建立起相应的经济法规制度及宏观调控系统。实行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市场作用来引导市场价格以及资源配置的良好发展,从而激发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下面就论述了市场化进程对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影响。

一、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机制优势

在经济发展的实际过程中,不平衡增长方式是一种实现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的平衡性增长手段。站在经济发展理论的角度上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会逐渐削弱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先发优势”,与此同时,会逐步强化我国内陆地区的“后发优势”,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机会。但是在目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程度还不够成熟,目前仍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新框架建立的初级阶段。[1]在这种环境下,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先发优势”虽然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但由于市场条件缺乏成熟,不能够很好的使内部地区的经济“后发优势”完全发挥出来,因而就致使我国内陆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着显著的差距。要使内陆地区的“后发优势”能够得到完全的发挥就要求市场经济必须足够成熟,市场经济发展成熟,使得东南沿海地区的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可以让加工行业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实现快速的发展,这时内陆地区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从而给内陆地区带来更多的发展渠道,促进内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尚未成熟,市场价格体系缺乏平稳性、市场机制欠缺、市场竞争恶性化等等都使得内陆地区无法完全发挥其劳动力及自然资源优势,所以我国内陆地区的经济就没有出现大发展的趋势。

我国对市场经济发展所采取的地区经济不平衡增长的战略,促进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能够完全将其优势发挥出来,推动了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制度变革及市场化的改革,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其自身优势还会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强化。

二、“先富带动后富”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渐进性改革方式

在经济市场上,后发国家一般都会运用非均衡性发展战略来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非均衡性发展战略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有效的经济赶超方法。[2]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先发优势”建立的基础是倾斜政策,并不是其经济发展基础。所谓倾斜政策,就是指先让一部分地区或人民富裕起来。在倾斜政策的引导下,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最先开始了对市场体制的改革,在其改革的初始阶段,国家还对其经济市场的发展有目的性的给与了一些优惠政策,为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机会。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比重化显著提升且指令性计划调节范围大幅减小的时候,我国的内陆地区却仍旧还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的价格要更低,这就致使内陆地区无法大力发展资源型产业,同时还要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提供资源税等贴补。相反的,东南沿海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享受到投资、外汇、减免税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虽说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有效缩小,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却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掉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这种扭曲的经济发展方式,到最后只会造成地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平衡。在这个背景之下,“先富”的经济发展观念开始逐渐形成起来。我国政府虽然也对边远穷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视,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加大了力度来支持其发展经济,同时也明确了一系列扶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是将对这些地区的优惠政策与改革开放的扶持政策相比,边远穷困地区的政策扶持作用十分有限,使得边远地区经济发展还是缺少足够的机会。[3]

三、知识水平的作用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受到历史沉淀、自身条件、国家政策、区域环境、思想开放程度、劳动力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在这其中,地区的劳动力素质以及思想开放程度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地区能否将其所拥有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将生产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同时对地区存量资产的数量、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开发能力的强弱有着重要的影响。自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以来,我国在经济制度上一直强调要大胆创新,使思想得到解放。我国的内陆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在传统文化以及体制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内陆地区思想比较传统禁锢,缺乏实行改革开放的思想条件。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逐渐拉大,这是因为东南沿海地区的知识水平在不断地上涨,利用技能、知识可以有效地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知识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发展知识型经济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其落后知识水平的影响。[4]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受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手段以及知识水平等方面的影响,要想使内陆地区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做到经济发展的整体和谐统一,就必须要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

【参考文献】

[1] 孙晓华,李明珊,王昀.市场化进程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06:39-55.

[2] 高同彪.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效应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第4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条件;经济法;价值取向

一、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建立的独立法律部门,通过它干预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经济,并致力于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以实现对经济社会总体效益和效率的保护为其根本价值。价值取向是指当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最终的价值的选择方向。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法本身具有的、充分体现经济法核心并符合经济主体对经济法的要求的最基本的属性。它是经济法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它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对象、范围,是经济法所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决定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应定位于保护和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社会经济利益包括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理想的经济法致力于推进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和谐一致发展,实现两者的融合互动。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作为利益表现出来。每个经济主体都在追求各自的社会利益,而这一过程则构成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则在于促进这一过程良性平衡发展。

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产物,经济法制约和约束社会经济发展,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经济法体现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运行规律,因而一种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价值取向必须反映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运行规律及内在要求,与社会经济的核心精神及运行目标保持一致,并适应其所规范和调整的经济生活的价值取向。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成不变的经济法价值观已不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动态发展的经济法价值取向。因而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确定一方面必须体现当前社会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质,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具有自身特性。另一方面必须体现当前社会经济法的根本任务和追求,从而对社会经济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只有形成一个完全符合社会经济特质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最大化的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类福祉。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特征

1.市场经济多主体共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又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如在所有制结构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种经济制度和分配方式并存,形成了市场经济主体百花争鸣的局面。这种市场经济多主体大大解放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被束缚的生产力,一方面对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主体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的每一个经济主体都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使得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追求效率成为经济发展口号和市场基本规律。多种市场经济主体共存,更好地促进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外资、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企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从市场经济的运行上来看,其大力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追求公平,崇尚个性

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目标都发生了重大改变,传统的价值观受到了挑战。计划经济条件下,产品实施统包统销,分配上强调平均主义,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追求公平,讲究竞争。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及激烈的竞争体制,利益的分配不再以平均分配为目标,主体成员与其创造价值直接挂钩,每个利益主体不可避免的要求分配公正和机会、竞争均等的要求,市场经济以尊重每一利益主体的独立、平等为前提,在价值分配中寻求公正合理性的利益分配。

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活动主要由国家统一配置,强调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打击了经济主体个性的发挥和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调节经济的一种手段和资源位置的一种方式,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显著的优势和较高的效率。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奉行的是优胜劣汰的原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制模式,人们开始崇尚个性、开始追求一个公平、自由的市场发展环境。

三、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价值观体系

1.公平为主,效率兼顾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价值取向应注重解决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如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然而公平和效益作为事物的两个方面,既有相矛盾的一面也有相一致的关系,寻求两者协调一致关系,是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须解决课题之一。市场竞争机制导致发展经济过程中收入差别的存在,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扩大,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在实施分配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强调公平为主,效率兼顾的经济法价值取向,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提高,促进经济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目标。

2.兼顾个体、集体、国家利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经济主体竞争激烈,竞争是市场活力的源泉,没有竞争就不可能优化配置社会资源,但有竞争力便有利益冲突。过去的计划经济实施平均主义,过于强调集体、国家利益而忽略个体利益,严重地打击了个体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个体参与经济活动热情降低,必然致使社会平均效率降低,从而损害集体和国家利益,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因而,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形成机制。市场经济需要鼓励个人、企业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培养爱国情操,形成良好社会道德。经济主体应追求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在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保证其行为合法性,彼此间形成规范有序的合法关系。国家司法部门严格遵守法律约束,严格执法,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理性把握经济与经济秩序间的平衡协调,保障社会经济活动合理有序进行,实现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和谐统一。集体和国家充分重视个人利益,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的物质利益。而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和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则需提倡自我牺牲和奉献精神,国家利益至上,充分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协调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并推进社会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3.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实践,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此同时,经济法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其价值取向需正本清源,真正确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并把这种价值取向贯彻到有关经济法理论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层次之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价值目标。人在经济活动中占主体地位,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为公平、效益、社会整体利益等,但这些价值目标一旦离开了人的存在则毫无意义,只有当这些价值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时才有其存在意义。因此,经济法的最终价值目标必须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一切经济法则、价值目标及经济活动只有当它有助于实现人类全面自由发展时才有价值及意义。因而,经济法的设立与存在不应当只是单纯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存在,在另一种层次上,其应为促进人全面自由发展而存在。

参考文献

[1]林晓芳.试论经济法的价值[J].财经政法资讯, 2005(6).

[2]张英.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新论[J].学术交流,2008(6).

[3]邓彦,余三乡.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价值取向的几点思考[J].求实,2005(10).

第5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特别是国家级化工基地的建设,为新疆化学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可逐步扭转新疆化学工业的发展与资源优势、能源优势极不相称的局面。

化学工业是耗能大户,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11%,约为工业能源消费量的20%左右。能源不仅是生产的动力,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共合计占产品成本的25%一40写,在氮肥工业中可达70一80%。

因此能源利用的好坏,产品消耗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化工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

随着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特别从1992年开始,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财税、金融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转制等,使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制定的节能政策和法规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效能大为减弱。节能工作与经济形势之间出现脱节,化工节能工作近几年也有滑坡趋势,节能工作的开展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目前,化工节能工作正面临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挑战。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化工节能工作,使其跟上新疆化工发展的步伐,这是值得我们再思考的问题。

二、新疆化工能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七五”计划以来,新疆的化工节能工作在贯彻国家节能方针、政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每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由1985年的18.6吨标煤下降到1990年的10.93吨标煤,年平均下降率为10.1%,1990年到1994年,平均每年又下降了15.6%。但我区化工生产能耗仍很高。现选择能耗高、用途广的两个化工产品如下:我区化工行业生产中能耗与国内先进水平、平均水平相比都有一定的差距.从宏观上讲,现行的节能管理体系落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许多节能政策和法规目前已不适应,新体制下的体系又没能及时建立,使节能工作缺乏规范和引导。从微观上讲,某些企业领导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企业节能管理人员随便调动或虚设,企业缺乏调动职工节约能源积极性的办法和政策;我区化工产品结构比较单一,高能耗、低价格的产品比例大,高附加值、低能耗的精细化工产品比例较低,产品规模小,达不到经济规模,技术装备和工艺落后,缺乏节能资金。这都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朝着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方面发展,必须下决心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化工节能工作的途径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制经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也发生了变化,法律在经济活动中成为主要调节手段。不论主管部「1还是企业,都应当转变节能工作的观念、工作内容和方法,尽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能管理体系,使企业节能工作尽快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1.依靠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推广节能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是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节能技术改造是企业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技术设备取代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八五”期间,一些企业重视节能改造,积极开发新技术、采用新工艺,淘汰、更新重点耗能设备,从节能挖潜中贻到了甜头,由“要我改造”转向“我要改造”。例如:新孤抓碱厂烧碱生产采用离子膜电解槽代替隔膜电解槽,生产每吨烧碱可节约蒸汽4.5t,节电150kw·h,减少废渣一szkg,废气排放76oom,,节能、经济、环保效益都很显著。很多化工企业在“八五”期间都通过技术改造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总体上讲,“八五”节能投入比重比“七五”要低,许多被淘汰的耗能高的工艺和设备还在运行,直接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和效率的提高。某些技术装备的落后导致大量能源的浪费,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要改变此现象,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的大潮,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节能挖潜,企业才能长足发展。

目前企业现有设备节能潜力很大,很多项目有明显节能效果,只要投资就能见效。没有技改投资,大量能源白白浪费。通用设备,如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锅炉等,一台老式风机效率低于50%,若换成一台节能新风机可达75%.在风机和水泵上应用电动机变频调速装置,节电效果非常明显,一般在30%一60%之间.资金缺乏是目前企业困扰。

在没有很好的节能技改投资的外部条件下,企业主要靠内部挖潜,每年应挤出一些资金,作为节能技改项目的专项费用,来解决资金魔乏的问题.

2.优化结构,促进结构节能

精细化工在新疆是薄弱环节,其产值高、效益好,表5所示,1990年化肥万元产值能耗为15.43吨标煤,精细化工产品,染料为2.19吨标煤,感光材料为1.56吨标煤,橡胶制品为1.28吨标煤,几乎相差10倍。西方国家1985年精细化工产率占化学工业产值的53%一“沁,到九十年代一般在60%以上,而我国只有35%,新疆则低于20%。因此,新孤化学工业只有加紧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提高精细化工产率,单位产值能耗才能大幅度下降。

其次是产品原料结构.我国化学工业以煤为主要能源及原料的状况仍很突出,必然造成高能耗、高污染。有关部门鼓励缺能源地区及沿海地区进口优质油品用作化工原料。

新疆得天独厚,有发展化学工业的石油、夭然气、煤炭、原盐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既满足国家急需,又能提高新疆的宏观经济效益,并符合产业结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其三是企业规模结构。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济规模生产是竞争取胜的必要前提.目前新疆化学工业的生产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参与市场竟争的实力还不强.因此要发展,就必须要求骨干产品要进行规模经济生产,已经形成生产规模的产品也应进一步扩大,使其达最佳经济规模,新建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理经济规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

3.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傲好节能工作的组织保证

1995年年底,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节能工作经验交流表彰会议上受到表彰的新疆水泥厂,新纺集团能源中心、乌鲁木齐市铁路局等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企业领导非常重视节能工作,有健全的能源管理机构,并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使企业的节能工作开展的顺利、有效,才能切实在企业的节能降耗方面起到作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企业经营者应清楚认识到,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是在科技、质量、效益和效率等方面的较量。所以,企业领导应高瞻远瞩,充实和加强节能管理机构和职能,通过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提高市场竞争力,取得企业较好的经济效益。#p#分页标题#e#

4.坚持定额考核,目标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墓础管理办法

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定额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主要能源、原材料消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职工收入挂钩,实行节奖超罚。这样,可有力地调动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并可取得可观的节能效益.5.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培训是提高企业能源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搞好节能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节能宜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企业要根据实际开展有实效的节能和综合利用宣传。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宜传周,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技术研讨及举办伙岗位节能竞赛等多种多样的活动,使职工明、确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广大职工的节能积极性。

市场经济要求有一批懂得市场经济的节能管理人员。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装备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是影响能源消耗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要求每个人的知识都要不断更新,加强节能培训是不断造就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节能工作者及保证节能工作健康发展。

第6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农业灌溉,俗语有:灌溉之利,田之大本,农业丰收源于引水,成于输水。但无论是哪朝哪代,在重视水利的同时却对农田这块与农业产出能力直接相关的建设投入少之又少,管理日渐疏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财对大江大河,人饮,环境等与水直接相关的重视远远重于对农田建设的投入,虽然我们时刻都在讲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方针,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推广节水工程,科学用水,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但作为非政治任务的农田水利工作在政治口号下显得力不从心。要改变这种状态,我们必须以政府加强对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为引导,充分认识地域性变化对水的要求制定适应性的政策、方针,同时改革现有农田水利在市场中所处地位,正确划分市场体制下农田水利公益性性能,再有就是发挥市场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乐山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

乐山是西南地区的一部分,全年平均降雨量达1000多mm,但降雨量过于集中,造成春旱夏涝,很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于是,乐山地区建成许多蓄水、引水工程,所有这些水利设施的管理都是依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谁拥有谁主管的原则进行管理的,一般来说:支渠以上的设施都是由供水单位自行管理,但支斗农毛渠(直接进入农田)却是由乡镇、村、组建设与管理,这里所讲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支渠以下的建设管理。我们以乐山市沫江堰引水工程为例:从近年来此灌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和建设效果来讲,新建项目没有一项,毁损却十分严重,使得设施总量不增反减,再者灌区内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加速水利设施完全丧失输水功能。具体表现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利益中下的水利设施完全失去经济的扶植,农民对水利不再用“公益”去认识。

(一)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沫江堰引水工程是全灌区10万多人义务投劳上工修建的三边工程,兴建于七十年代。其支渠建设也相应配套,但之后,几乎没有更多的配套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冲激下,要想有更完善、更配套的水利建设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每一处建设都关系经济,没有钱寸步难行。在国家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在一些防洪工程上,再加上镇乡财政和农民对水利的狭隘认识,农田水利建设这一块,就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二)农田水利设施破坏严重。多年来新建设的调水、分水、提水、排泄设施在疏于管理的同时,也遭受着人为破坏。一些值钱的设备被地方组织变卖,或被人盗窃。这与人们对水利认识的不足有着直接的联系,当然更多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三)水质污染,渠系自然损毁严重。在沫江堰灌区,仅有沫江堰工程为当地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但由于渠系途经长,渠系所经之处有党校、群居地、工厂生活垃圾、生产排放物等,甚至农民生产剩余物、畜牧排放物和死尸等,都很自然也方便地污染着沫江堰水。灌区人饮用水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不需处理直接饮用沫江堰水,中下游人民到了“谈水色变”却又无奈的地步。另外,水利工程发挥的好坏最关键还是要建设。支渠工程年年建年年修,功能却一年不如一年,渠道淤积堵塞,堤毁渠亡。人们对工程建设仅有一点信心更是到了绝忘的极限。

第二,管理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一)虽然现有的水利工程大多都是在六、七十年代修建的三边工程,土沟土渠,渗漏十分的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极低。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水利建设却没有停止。始终保持着每年的彻底掏沟(渠)、除草、蓄水,呈现的是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的状况,基本实现灌溉自流化。可是现在,市场开放了,经济也发展了,原有的划段管理,分级管理、受益管理模式,都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不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于是,沟渠内杂草从生,淤沙满沟,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把庄稼种在沟渠里的现象。在沫江堰灌区,因为支渠以下管理不善,造成水涝与水旱,于是有上游淹死,下游之说。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设施呈现分割状态,无法发挥水利工程整体配合优势。市场经济条件下,每户人在产业结构上各有不同,造成用水季节和用水量的不同,出现水利设施功能的发挥不同步现象。靠整体发挥效益的水利设施,在独立系统下就失去原有的功能和自身的发展,其结果是水库失修,塘埝干涸,工程毁坏。

第三,政策制定和经济发展抑制水利建设的进程。

在水利灌溉区域,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么一种与时不俱进的现象。一是受益户对水利建设不在有义务建设和自觉交纳水费的观念,农村的义务工已成为历史。二是村级基层干部有力无法使,干涸的村级财政无法保证水利建设中的正常开支,招投标的工程建设更是一纸空文。另外,水利建设最根本的保证是水费,而在沫江堰灌区140万的水费,每年收取率不足70%,仅沫江堰灌区冠英镇多年来所欠水费就达33万之多,相当于冠英镇全年水费的200%,其他乡镇都与此有相同之处。收取的水费除去管理费、手续费,所乘费用根本不能维持正常的水利维修与管理,更不用说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原因分析

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业经济,靠现有农田水利状况是无法保障的,但一边要发展,一边却又在退化,这不是十分矛盾吗?分析其原因可以为我们改善农田水利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第一,计划经济的思想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得到保证。首先是思想认识发生偏差:

(一)一是国家财政投入比例小。近年来,国家为保证大江大河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把资金投入在防洪工程和稳定项目上,极少把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就乐山来说,农田水利资金仅限于水毁工程和节水配套工程,争取的资金也因为这样那样地被分割不少。如沫江堰管理处对支渠的配套改善工程长度一年一处不过才2km左右,仅占全灌区支渠以下650km的0.31%,如此建设,按20年的最高安全运行算,循环性建设也只能保证40km的渠系畅通。二是地方乡镇与村组对水利建设投入不够、认识狭隘。按分级管理原则,支渠以下一级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由这一级的政府负责,其建设投入也由其承担。但说到投入,无论是乡镇还是村组都是入不敷出,即使能向上级争取资金,地方领导都会为自已建政治功绩,修建一些地方民众最直接最受益的事,如修建公路、建设集镇等。决不会把这些本不够宽余的资金投用于不见功德又不能立马见效益的水利建设,那水利建设怎么办?村组依赖乡镇、乡镇依赖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又按分级管理原则,如此循环……。

(二)对原建水利设施保护不力。在计划经济时代修建的水利设施大都存在不科学与不合理性上,人们对那些不能发挥水利功能的设施进行了最为直接的经济转换。如提灌机械拆卖、水闸门拆除,更有的把认为渠堤上的条石挪作他用。问其原因:最简单也最实在的回答是经济实惠,利益所趋。

(三)水土流失与人为污染丧失了水利设施的功能和降低了人们对水利建设的信心。水法明文禁止向水渠内排放任何有污染水质的物质,同时也规定了渠系的保护与管理范围。但由于农田水利灌溉对象为农民,农民意识在灌区内甚至全国都较为普遍。生产后的农作物垃圾、畜养物排放物、死尸等不费力地去搬运处理,直接进入邻近的渠道内。污染了水质,使得下游居民生活用水水质无法保障。再有,在渠道保护与管理范围内随意种植、开垦、修筑建筑物等,破坏了渠道的运行安全,也增加了水土流失,加剧了渠道淤积,洪水期,因渠系不畅通,排洪不及时,又造成水了毁。在这种反复建设又不能治根条件之下,谁还愿意建设水利工程呢?

第二,从计划向市场机制转换的结果是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存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旧体制已不适应现行体制,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使得农田水利管理和建设的主体不清,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用水、管水、建设三者之间的恶性循环。

(一)水利上的谁受益谁负担,水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农民认为农田水利建设就应该由水利工程单位管理,而水利工程单位最根本的生存来源就是水费。水费价格仅包含由工程单位管理的工程费用,而村组一级的工程管理则不能从水费中支出。市场经济下的农民意识就是最直接的效益意识:我交了水费,你就应该把水放到我田里。这些计划统管一切的经济年代在市场主导生活面前总显得可笑而又无奈,就是因为市场改变了我们的贫穷,也就是因为市场推动了我们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但也就是市场使得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找不准自己的市场。市场讲究的是经济,建设更需要经济,水利建设所需经济恰恰是从水费和受益的义务中来。我没受益决不负担,那种按行政区域划定的义务在市场面前似乎不再有理了。更有在市场面前说不清的就是水是商品,法律赋予了的,既然是商品,我没用水那就不交水费,更无义务可言。然而,水利设施的维护,决不会因为风调雨顺而不会出现水毁,不出现淤积。天旱之时,再说用水,水从那里来,水又怎么来,……?

(二)在用水上,农民对种田也不在再是增收的手段,而是养家糊口的的主要目的。各自为营的用水方式使水利设施疏于管理维护,利用自然降雨和辅助其他设备来解决农田灌溉成为农民普遍做法。表现为一是高台丘陵地带挖坑、蓄水进行灌溉;二是地少的地方利用山溪流水机灌解决;三是季节性等雨灌溉。无论那一种用水方式,都加大了用水成本和农作物产量的减少。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一些水利设施被租赁、承包或出卖,这些设施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只会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经营管理,往往是改变其用途和功能。最有例范的就是水库的管理,天旱时庄稼需要水,而经营者却要保证水库蓄水养殖;防汛时,水库应蓄水挡洪,经营者却又怕蓄水过多影响安全。经营者保证的是利益而非公益。如此一来,用水成本的增加,导致用水户对输水设施的管理更为疏远,最终是水利设施无人用也无人管,投入不能产生效益,又限制各方对水利设施的投入,用水、管水、建设矛盾从从,恶性循环。

第三,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化开展。

有句话叫北修堰南淘沟,充分地肯定了北南两方在水利能源上的差别。然而,许多水利政策、规范、技术性要求都产生于北方地区,其区域的不同并没有随实际的差别在政策等方面有更大的区别,仅随市场经济的深入而统一。计量收费,按方收费及价差节水等等政策的制定,出发点就是用经济的杠杆使其用水户节约能源,搞活水利经济。这在国外特别是以色列最具代表性,且非常适应地方经济的发展,这在我国北方地区部分实现这一政策。但在南方丰水地区,这一切成为空话,农田用水中的漫灌、跑灌现象实为普遍。按方收费、按实收费在南方成为拒交水费最充足的理由。再有,费税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村经济增长百分点,同时也提高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全面发展。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也是地方各项建设的基础。税费改革后,由于各级政府广泛效仿财政集中,加强整体调控能力,其结果是财力自下而上逐级向上集中,事权却逐级向下移的局面。比如,农田水利建设,在“谁受益,谁负责”原则之下,按经济能力大小分担至用水户,提留各种义务工、摊工的费用,并用于各类水利建设中。税费改革后,财政的集中导致地方事权只能停留在监督和组织中,并无实质性地表现行动。政策要求:村民自治,一事一议解决。但市场经济的广泛推进,人们看到的是经济利益的趋使,在同一件议事的比较中,一个人就有一个看法,往往是“一事一个议,决定早过时”。令人忧虑的是,至今为止,我们水利建设似乎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合法性却不合理的危机正在悄然来临,对于整个基层政治权威的冲击就会产生怎样的恶劣后果。

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按照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革要求,把农业推向市场已是整个农村工作的主题。大气候影响下,农田水利也要破除原来那种国家、集体建设和管理,农户无偿或低费用用水的方式,进入市场机制。但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并不能完全市场化,而是有规范和政策性偏向的市场化。

第一,对于农田水利主体设施应加大投入,加强管理。

首先,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耗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国家应该全力承担。因为自身经济实力有限以及对水利利益的追求使得市场经济条件的各种组织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其次,对社会上其他资金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只有对农田水利设施的主干部分实施配套,水管单位或社会团体才会把对主体部分的重视放入到支斗农毛那些本由受益户自行管理、建设的工程建设中,主、支才能共同发挥作用。

加大投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相符的。一是经济实力可以保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特别是现在,在世界经济增长普遍乏力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却保持了8%左右的增长率,完全有能力支持农田基本建设。二是符合国家自1996年以来的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发行国债用于基础建设,拉动内需。减轻农民负担——减免农业税,增加农民收入——对基本农田的粮食直补就是有力的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是通过这种减和补的方式来保证农民对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家对农田建设的投入可以重新树立农民对政府的信心和威望。在农业灌溉区,逐渐发现,多数农民对政府官员、村级领导的不满,两者充满不信任,甚至敌视。更有甚者,政府的工作还需要水管单位人员出面才能得到农员的支持和理解。农民的话说:只有对农业建设投入的部门才是直得信任的。

第二,土地制度的改革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促进农田水利的建设与管理。

现有的农田灌溉面积的核定是以83年三查三定即土地第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的,多年来,各种发展原因导致了有效灌溉面积的减少与增加,统一灌区却无统一收费标准。过度分散的生产经营容易产生免费搭车或乱收费现象,最终导致人心涣散。过度的家庭经营生产又造成水利建设的重复性和建设能力的浪费。所以土地制度上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下重新核实土地实有灌面,保证有效灌面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农民对按面积收费的信任度。

改变原有谁受益谁负担为谁投资谁受益,鼓励农民、集体和社会团体投资。充分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解决建设和管理在市场机制下的作用,利益就是市场下最原始的动力。乐山水利建设正在试行的成立用水户协会来管理正是这种模式的体现。但这种格局的改变其前提是在国家对水利主体工程配套后,剩余的具有独立的区域或独立的灌面下才能得以保证。

第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应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当前的农田水利建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受益区域的建设与建设区域的差异在于同一条水利工程跨越不同行政区域。最具代表性的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受益建设区可能在本受益地域上。建设的难度在于市场经济下的利益冲突,一边是公益事业必须的,一边又是自身的利益。两者的矛盾是不能兼得的。要改变这种现象:一是实行市场体制下的农田建设,建设的不再由受益户义务户负担,而是统一缴纳建设费用,由水管单位来统一规划建设。二是重新规划受益区域的建设地段,实行差额补助建设的办法。建设方式实行采取公司化运作管理,加强建设的规模化和透明度。

但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其系统内的公益性特点却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政府还是应该从政策和法律法规上进行调控和引导,完全市场化的农田水利经营管理,应从税、费中支持和服务。具有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应在市场化中考虑计划性的规划,制定必要的用水、防洪制度,约束市场化的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乐山市水利志[乐山市水利局]

2当代四川水利事业[四川水利电力厅]

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场机制的建立[山西水利科技]

第7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充分就业;政府;直接干预

依靠劳动力市场和政府直接干预有机结合来解决充分就业和消除贫困问题,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有别于非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现实经济中,要想实现充分就业,必须将总需求(消费、投资以及货币因素)和总供给(生产结构和技术)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缺一不可。

一、劳动力充分就业与总需求水平

虽然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国维持经济增长的能力却越来越受到挑战:货币政策刺激经济的效果越来越差;财政政策的作用空间越来越小。如果不能以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代替政府支出启动经济增长,我国经济就可能陷入极大困境之中。这些增加支出有可能导致通货膨胀、债务混乱和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性。所以,必须寻找替代刺激私人部门的方法来刺激经济增长,创造出对劳动力需求的无限空间,同时使这些就业量与企业的短期和长期的利润目标相独立。由于政府能够将就业目标和利润目标相分离,所以对劳动力无限需求的责任就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但需要指出,这一过程必然是建立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而不能够像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那样,国有企业成了政府实现“充分就业”目标的工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角度看,劳动力的相对过剩也是严重存在的,只不过由于国有企业不自负盈亏,不讲经济效益,多余的劳动力隐性失业才没有成为社会上公开的显性失业者。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讲究经济效益,自负盈亏,追求利润最大化,解雇多余劳动力就是必然结果了。与计划经济体制联系的社会主义,失业采取“隐性”形式,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联系的社会主义,失业采取“显性”形式,失业的内容是一样的。因此,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充分就业”目标时,必须抛弃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思维方法:首先,必须放弃以“转移支付”刺激总需求的方法。实际上,有效需求不足主要在于收入不足,而收入的来源主要是通过劳动的供给来获得,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没有消费需求能力;其次,消除劳动力参与市场的障碍。创造进入和退出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环境,消除城乡差别以及影响劳动力流动的相关政策以便形成统一的社会劳动大市场,更好地依靠社会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建立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有效地解决失业和贫困问题。

由此可见,政府不能被动地采取转移支付方式来解决失业问题,而是应该主动地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进而形成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具体做法是,在诸如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改进和人力资源利用等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制定一个合适的工资水平以解决充分就业问题。但政府制定的这一工资水平,不仅要对劳动力产生无限需求,而且与劳动技能类型和地理区域毫无关系。也就是说。这一工资水平不能够影响私人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不能给私人部门带来工资向上的压力。由于这一工资水平低于私人部门的就业工资水平,所以,只要政府制定了一个可以经常变动的工资水平,私人部门对劳动需求就是有弹性的:当私人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上升时,政府的工资水平就需要下降以减少政府对劳动力的需求,避免与私人部门形成竞争。反之,当私人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下降时,政府的工资水平就需要上升以增加政府对劳动力的需求,避免失业的发生,从而形成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的有机配合。实际上,这一工资水平涉及政府的社会目标——劳动人口的健康状况或其他救济规定,同时还要考虑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承受力。当然,即使在短期内,这一工资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既然失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当私人部门不能提供相应的就业量时,政府就应该通过直接干预手段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减少失业量,特别是制定具有浮动的工资水平创造劳动力需求,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客观条件。

二、劳动力充分就业与总供给调整

虽然从总需求角度转向总供给角度研究充分就业问题,诸如完善微观劳动力市场机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使短期宏观经济政策与长期的供给改善结合起来,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经济主体个人的劳动行为、储蓄行为、金融市场和财政预算等问题密切相关,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从微观经济主体角度看,生产结构和生产技术本身变化具有替代劳动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趋势,从而产生失业现象。此时我们发现,许多公共部门的就业计划优势是私人部门无法比拟的:(1)从不确定性角度看,公共部门很少受到未来需求的不确定性的影响,因为公共部门决定投资的最终目的,是控制投资内容而不是投资数量,例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2)从灵活性角度看,私人部门的灵活性比公共部门低,例如在竞争条件下导致的生产方法、产出构成、资本设备的类型和自然资源的利用等方面,私人部门都不如公共部门那样灵活,因为私人部门为了生存必须展开市场竞争,所以必须坚持有竞争力的生产方法;(3)从终极目标角度看,私人部门是由纯粹的经济动机——利润决定的,不会追求社会利益,而公共部门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一致性比较强,往往可以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前提。

阻碍充分就业的总供给方面的因素取决于生产的技术类型——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状况。替代劳动的技术变化或增加劳动供给的技术变化一般来说依赖以前的资本结构,即历史的资本状况。大家知道,任何生产技术类型的建立都会产生一定的沉淀成本,都具有难以改变其本身的倾向,往往会产生滞后效应,所以技术类型的改变不能脱离以前的约束条件。然而,公共部门在改变生产的技术类型方面有很大的比较优势:(1)它可利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法来创造和扩大就业,即使这对私人部门来说是“无效率的”;(2)从公共部门角度看,改变劳动和资本比率、取消某种资本设施、进行其他类型的选择等都比较灵活。而且,在选择涉及就业人口的健康、教育和一般福利的活动范围上,公共部门比私人部门更有比较优势,倾向于为公共利益服务。从中我们发现,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不能一味地否定公共部门的比较优势。而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公共部门往往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最大缓冲器。

由此可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都是经济中不可或缺的调节手段,关键一点是,政府干预必须用来弥补市场不完全。因此,在面临失业时,政府必须承担起就业的职责,应该成为社会上的最后雇主,否则,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结构变化,失业会趋于增加,无法实现充分就业目标。众所周知,失业不是简单的总量问题,并不是宏观经济政策一下子就能解决的事情。充分就业的障碍有可能包括部门失衡和产业结构不平衡以及生产的技术结构的瓶颈制约等,致使失业有长期性和普遍性特点。因此,只有将总供给和总需求联系起来,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结构变化有机配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充分就业目标。所以,完全依靠市场解决失业的政策是行不通的,完全依靠间接的宏观经济政策也是行不通的,必要时,需要依靠政府直接干预——直接创造就业机会——完成“充分就业”这一目标,缩小贫富差距,以便实现共同富裕和和谐社会的目标。

三、一般性结论及政策含义

综上所述,我们要实现充分就业目标,必须同时着眼于总需求和总供给两个方面。

从总需求角度看:一是确立与私人部门互补的有弹性的工资水平,确保充分就业的实现;二是不要简单地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也不要以转移支付的形式来缓解有效需求不足,而是要依靠政府直接创造和扩大就业范围,突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机制,特别是在公共服务部门或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部门大量吸收就业,从而形成收入一消费支出一经济增长一国民收入增长一消费需求增长的良性循环;三是合理地确定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不仅要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且重要的是有利于刺激失业者努力寻找工作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使失业者在劳动过程中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水平,以便转变成具有竞争力的经济主体。

第8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2-0046-03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与CFO(首席财务官)是我国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三种基本形式。它们有着不同的制度基础,有着不同制度设计上的需要与考虑。它们的并存在某种意义与角度上反映了我国企业制度变革或过渡转型的过程。本文拟对这三种形式进行比较,以期能为我国企业财务负责人制度的改革提供某些启示。

一、我国企业财务负责人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一)总会计师制度

该制度在我国1961年的《工业十七条》中提出,1985年以《会计法》的形式予以明确,1990年的《总会计师条例》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作了一定调整,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从总会计师的职能看,主要是组织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因而类似于西方企业中的“主计长”。但从地位看,“主计长”大致是部门经理级别的中层管理者,而总会计师则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属于管理高层的协副职。这种地位的变迁反映了什么呢?另外,总会计师仅在前苏联、中国这样实行过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存在过或残存,那么它与该体制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中都有生产及其管理的过程,都有经济品投入与产出的过程,都需要对其投入产出关系及其效率进行衡量的信息以及提供这类信息的会计职能。社会分工的发展使这些过程更加复杂,使这种需要更加迫切,这就需要相关的专家来领导或负责该职能的履行,“主计长”与总会计师就是擅长用货币这种工具来计量或监督的专家,“货币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在错综复杂中给出统一的计量标准”。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这种作用的发挥机制与效果并不相同。

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中,货币以市场价格的形式发挥作用,各种经济品的市场价格是由各个市场参与者通过平等、自愿、自由的博弈而形成的,是他们就经济品的“稀少性价值”进行各自分散的判断或评价的差异在信息交换过程中逐步调整的结果,因而是个社会性(集体性)的分散决策的过程。关于各种经济品的供应、需求、成本、“剩余”等方面的信息是广泛地分散于各个企业与消费者中的,是一种扁平的分布结构,这些信息其实是实时变化的,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是隐含的,因而只有扁平的分散决策结构才能保证这些信息的充分流动、显示、更新与利用。这正如哈耶克指出的,“对瞬息万变的外部条件的适应能力是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真正原动力。它需要满足两个先决条件:(1)决定权必须始终掌握在个人手中,他们比所有的计划机关都能更准确、更迅速地对自己领域内的变化做出反应。……。(2)竞争市场上的自由的价格的形成。……价格体系如‘用来记录变化的机器’,有这一条件,现代的劳动分工以及生产资料的协调应用才能成为可能”。在这些条件下,市场价格能比较公允、客观、准确、动态地衡量各经济品的“稀少性价值”及其变化。

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货币实际上是以计划价格的形式来发挥作用,即由计划者通过行政机制来确定价格。这是通过多层级的金字塔结构来进行集中的决策,信息的利用结构与其极其扁平的分布结构极不匹配,信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传递都会产生严重的衰减、扭曲或失真,因而会导致决策的严重失误和执行的走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计划经济体制或行政体制中的常态,根本症结在于它企图以一种工程性的过程来集中地处理浩瀚如海的信息,在于计划者自负地高估了自己有限的理性。因此,以计划价格来衡量各种经济品的价值往往是出于计划者的一种“臆想”,具有相当的盲目性,而且这种衡量又是刚性的,不能适应其特殊性状态的变化,往往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状态。

正因为如此,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对其生产过程、投入产出过程的计量与监督更为困难和复杂,因而计划者寄希望于相当精明的会计技术专家来解决这个超级计量难题:即在缺乏市场价格及其中所包含的大量信息的情况下去衡量这些过程的效率、效益。激励措施是行政体系中常用的方法,即提高这类专家的行政级别或地位,尽管在事实上这些专家也不可能完成这个只能在市场中才能完成的任务。

(二)财务总监制度

该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是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或出资者职能与其经营权相分离的背景下,为抑制“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及其引致的成本而设计与采用的制度安排。我国实行这种财务负责人制度也是基于类似的背景与考虑。

财务总监首要与主要的职责在于“监督”,即受所有者或出资者之托从财务活动或过程的意义上对经理层进行监督,以有助于实现委托人的保值增值目的。这里我们想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财务总监制度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而不是较其更早形成与更广泛存在的私有企业或基于私有产权的公司制企业呢?

对于私有企业,所有者(业主或合伙人)对企业财物(资产)的运作过程进行绝对的、直接性的控制,其“财”(价值)与“物”(实物)是结合在一起进行控制的,当然不需要设置什么单独的财务总监了,老板自己就兼了。对于基于私有产权的公司,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扩大资本、分散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多个所有者(股东)的存在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成为其基本特征,股东们是以股东会这种组织化形式掌握包括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在内的最高权力,并委托董事会与监事会而不是一个单一的财务总监来节制、评价与监督经理层。至于国有企业,其出资者职能由政府或其机构履行,是以外在于企业的行政体制来实施监督的,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计效率地从实物层面来实施事无巨细的管理(包括监督),也不需要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部分地履行了其职能)。但在市场经济中,这种监督由于效率太低而不可能实行,只能实行“两权”分离,相应地对国有资产的实物监督也转为了对国有资本的价值监督(保值增值),因而选派财务总监来负责该任务成为其中的制度安排之一。

(三)CFO(首席财务官)制度

国内不少文献将西方国家的CFO与财务总监混同,其实二者在性质、职能、身份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区别。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是企业负责财务运作及其管理的主要的、专业的高管团队成员,虽

然是由出资者或其代表(如董事会)聘任,但一旦聘任后就是作为总经理班子的成员来展开工作的,即是相对独立于出资者的,而不是像财务总监那样仍受出资者的直接控制,如在人事、薪酬、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汇报等方面。在职能上,CFO首要与主要的职能在于提升企业财务活动的效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益,即在于经营而非监督,在于创造“剩余”而非抑制成本。可见,CFO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发挥经营管理层的专业性优势,而不是抑制“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劣势。

那么,我们要问:“两权”分离带来的问题不需要CFO制度来解决了吗?事实上实行该制度的基本背景就是:(1)企业或公司实行了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比如经理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营者的所有者化”,使“两权”分离实现了部分的融合,既通过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匹配实现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又通过利益机制弥补了人力资本难以抵押的缺陷而形成的约束。从制度经济学来理解,这实际上是以成本中激励成本的增加替代其监督成本及目标偏差引致的效率损失,并力图产生“制度剩余”。(2)市场(包括资本市场与经理市场)较为成熟,市场机制对经理层的行为监督与绩效评价在相当程度上以显现化、持续化的方式进行。(3)企业或公司形成并运行有效的治理结构,在企业权力包括财权的配置上实现了基本的制衡。也可以说,“两权”分离引致的问题已在相当程度上从更为根本或基础的市场制度、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等方面得到较好的解决,从而有可能让属于更具操作意义的管理制度组成部分的CFO制度主要着力于财务方面专业优势的发挥。

(四)三种财务负责人制度的比较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总会计师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是在不能从市场中得到关于投入与产出的各种经济品的“稀少性价值”的价格信息的情况下,计划者出于强化企业会计核算功能的需要而设计的一种行政措施。其职能以会计核算为主,以服务于国有资产的各级人为主要目的的会计监督为辅。这种财务负责人制度反映的是把会计当成一种核算技术或工具的理念,是把总会计师视为该技术或工具的工程专家的理念,也是“31程经济学”在会计领域中的体现。

财务总监制度得以形成的基本背景包括:(1)国有资产的“两权”分离引致了各种问题需要抑制;(2)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国有资产从具体的实物层面的过程管理转向注重其中重要环节的价值管理;(3)政府作为惟一或绝对控制的出资者,使企业规范的治理结构难以形成或形同虚设。该制度的出发点在于政府这个特殊的出资者为抑制问题而委派专门代表――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的运作进行价值层面上的监督,也即财务监督,以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其基本职能在于财务监督而不是提升理财效益。严格来说,它在财务创新上的意义并不大,实际上是种以“人”(财务总监)治“人”(其他经理层或人)的人事安排,因而反映的是“人治”的理念,是一种对其人半信半疑并施予宫廷权术的理念,

CFO制度的基本背景是市场制度或环境的基本成熟与企业或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完善和有效。其目的是充分发挥CFO的专业才能与优势,通过企业财务运作效率的提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剩余”。因而,CFO的基本职能是在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中高效地配置企业的财务资源,而非会计核算。CFO既不像总会计师那样成为CEO的副手、对其负责,也不像财务总监那样去监督、约束甚至掣肘CEO,而是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有如篮球团队中后卫与前锋的关系。这反映出通过完善市场与企业制度的根本层面(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激励约束制度等)来解决问题,并激励与约束包括CFO在内的经理层的理念。

二、三种财务负责人制度的实施与演进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深入发展,使总会计师的性质、适用范围和基本职能都发生了相当的变化。总会计师不再只是与市场隔离的、负责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工程技术性专家,而是要负责与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沟通并配置企业财务资源的市场活动家。其适用范围也随国有经济的调整而调整。2003年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在“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中采用该制度。其基本职能也不只是局限于负责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而是扩充到财务运作的方方面面。实际上是逐渐向西方发达国家的CFO职能靠拢。正因为如此,2002年11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其英文名称中的“General Accountants”改为“Chief Finan-cial Officer(CFO)”,是以先实至而后名归的方式显示了这种发展方向或趋势。

在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率先在深圳市试用,后在各个地方政府或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得到较广泛的应用,但仍未形成统一、明确的制度规范。正如以上分析,它与其说是种制度创新,还不如说是种人事安排上的调整。该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财务总监由惟一或绝对控制的出资者委派,在人事关系上隶属于他,在职能履行上听命于他,因此这并不是一种规范的企业治理的制度安排。严格来说,它只能在仅存在惟一的出资者的企业中才能适用,比如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私有资本独占的企业(包括家庭资本联合完全控制的公司),因为只要出资者是多元化的,即便另外的股东所占股份微不足道,按《公司法》的规定,财务总监也不能由绝对控制的股东直接指定或委派,而应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或由股东大会产生的董事会聘任,尽管按这种治理程序得到的实质结果会大同小异,但程序上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还是要履行的;财务总监应对全体股东而不是仅对其中之一负责;财务总监应隶属于监事会而非像大股东的特派员那样独自地展开工作。

CFO制度在我国目前仅在一些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据《首席财务官》杂志“2005年度中国CFO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70.76%的中国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能仍是会计核算、监督与日常的、中低端的、常规性的财务管理,即“主计长”与“财务经理”职能的简单叠加而已。可见,在我国CFO还不是一种成熟或占主流的财务负责人制度,实际上它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在我国还不够成熟。

总之,总会计师制度在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的残存,财务总监制度是仅适应于特殊出资者状况的一种权宜的人事安排措施,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需要来说,CFO制度将是主流的发展方向或趋势。我们应在市场制度、股权结构、企业或公司治理结构、激励与约束制度等方面积极地创造条件,才能使之成为主流的财务负责人制度。在此之前,财务副总(并不等同于CFO)将是CFO的替代性前身。

参考文献:

第9篇: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的优势范文

关键词:制度环境;管理会计;影响;趋势

中图分类号:F6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0-0175-02

1 我国的管理会计制度环境

1949年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国有经济迅速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在国有经济主体地位形成的同时,以计划管理为特征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也逐步得以确立。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当时对我国经济在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迅速增长并建成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国民经济活动标,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马建堂和刘海泉,2000)。

可以看出,截至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未完成从计划向市场的全面过渡,或者说,我国仍是一个转轨经济国家。根据Roland(2∞O)的观点,转轨经济的基本特征首先表现为政府对企业经营的过度干预。首先,政府对企业的干预通常都是出于政治目的。另外,即使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是以效率作为出发点,但由于政府在与国有企业的契约关系中,同时扮演“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而在与私有企业的契约关系中,却只作为“裁判员”,因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承诺要比对私有企业的承诺更容易失约。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棘轮效应”(Ratchet Effect)和“预算软约束”(SoftBudgets)就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Kornai,1980‘Roland和Sekkat。2000)。当然,私有企业也可能同样存在棘轮效应与预算软约束问题,但是由于政府对私有企业干预的成本要显著高于国有企业,从而私有企业遇到的上述问题往往要比国有企业轻微得多(Shldfer和Vishny,1994)。

其次,转轨经济国家通常都未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包括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控制权市场和司法体系等)。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政策性不对等竞争条件具体表现为生产资金密集程度过高、背负沉重的职工福利负担、严重的政策性冗员以及部分产品仍存在价格扭曲等;至于我国的经理人市场,钱颖一(1996)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虽然能够在资产使用方面获得相当的控制权,有关企业控制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对企业高层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却仍然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黄群慧(2001)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系统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由于“路径依赖”而处于一种被“锁定”的状态,虽然这种具有行政级别的企业经营者制度从企业经营管理角度看并不是最有效率的,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初选择的“选择优势”而很难退出,因而也就不能转移到企业家的职业化状态。

2 我国管理会计制度环境对管理会计的影响

上文指出,转轨经济有的政府干预与不完善的市场体系构成了我国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环境的基本特征。陈信元和叶鹏飞(2000)基于我国转型经济的制度背景,从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会计信息的供给者、会计信息的供给资源以及会计信息的监督者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的会计环境对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影响。分析表明,由政府一手推动的会计改革在股票市场的催化下,正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但由于国有企业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国有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也正在转型过程之中。我国的财务会计的发展仍然主要依靠政治动力,市场主导仍需时间。那么,我国特有制度特征对管理会计研究又具有哪些影响呢?本部分将以价值管理的分析框架为线索,尝试分析上述环境对企业会计行为的影响。

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对公司价值管理的影响将会首先反映在公司总体目标的确定上,进而影响到价值管理方案的其他方面。因为,当企业价值在更大的权重上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干预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将是决定企业能否实现其股东价值最大化总体目标的关键。这时尽管企业通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仍很重要,但已“退居二线”。相反,企业往往将从政府部门寻到更多的“租金”作为具体的经营目标。于是,公司的战略选择及业绩评价的标准也会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根本的差异。另外,企业也会为了帮助地方政府解决就业问题,而吸收比正常经营所需要的更多的员工。这说明,利润或其他传统的价值指标将很难用来评价这些公司的业绩。具体到我国的上市公司,其会计利润指标又会受到另外一个特殊问题――关联交易问题的影响。如下文所述,由于特殊的股票发审制度安排,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多是从原来的国有企业内部剥离出的一个车间或一个分厂,因此,企业上市后仍然不得不与原来的企业在业务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上市公司存在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时,关联交易的存在就不可避免地降低了会计利润对经理人员努力程度的敏感性。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如何选择业绩指标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就与西方企业有着根本的差异。

新兴市场对价值管理的影响则主要反映为公司会有更多的经营或融资活动从市场转向企业内部,从而会使得公司的经营战略或组织结构的设计与西方国家有根本的差异。例如,尽管多元化的公司战略在英美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会由于加重了问题从而对股东价值造成损害。Khanna和Palepu(2000)认为,新兴市场有着不同于西方成熟市场的经济特征。如信息不对称严重。契约不完备,私有产权的保护较弱和法律制度不健全等,但高度多元化经营的企业相对于单一经营企业可以更经济地克服上述问题。并且高度多元化的企业能够利用与政府的关系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因此,多元化经营增加了企业的价值。Fauvet等(2003)也发现对于新兴市场,由于外部筹资的成本较高,内部资本市场的建立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收益。再比如,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经理人市场,企业激励机制的设计将可能更多地依赖内部经理人市场,从而此时企业激励经理的方式可能更多地是通过职务的晋升,而不是与业绩的挂钩。因此,这很可能是相关文献没有发现企业绩效与经理人报酬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