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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协议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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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协议书

第1篇:农村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pric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rises, however, farmers does not achieve earnings growth. The key is to reduce circulation links, and realize the link-up between farmers and supermarket. We should do the following: establish a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society; the government should support the link-up between farmers and supermarket in policy; the supermarket should support the link-up between farmers and supermarket in technology.

关键词: 农民;增收;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

Key words: farmers;increase income;link-up between farmers and supermarket;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5-0125-01

0引言

近年来市场上农产品价格连番上涨,但农民并不能在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时获得收益的显著增长。这一现象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据调查,中国农业流通环节的低效与高成本是抑制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很多办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商业环节中减少流通环节,真正实现农超对接。

1农超对接概念及存在的问题

所谓“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与原有的农产品经过农民—批发市场—批发商—本地市场—供应商等5个环节相比,“农超对接”减少了至少三个流通环节。商务部调查表明,农产品流通每增加一个环节,至少会加价5%到10%。显然,实行农超对接之后,原本被中间商赚取的利润可直接“转移”到农民口袋,并最终惠及消费者。

然而,要实现农超对接却很不容易。超市会对农民的生产规模、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等严格把关。以超大型超市沃尔玛、麦德龙等为例,因其看重农产品质量,以及整个过程中对于环境的保护、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所以对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要求。而我国农户基本上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买种子、化肥,到播种、维护、收获、销售等,整个过程都是个体完成。这给农超对接的实际操作带来如下问题:

1.1 各农户经营规模比较小,是否能满足大型超市的需求超市,尤其是大型超市对农产品数量以及长期供给的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而农产品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农户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弱。农户还不具备规模化生产和长年供应的能力。因此,是否能够为超市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农产品是摆在农户面前的一个巨大问题。

1.2 农户自行生产的农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农户的生产技术并未有统一的执行标准,整个生产环节也没有外界的监管和控制,完全依靠农户自行管理。这就为农产品进入超市又增加了门槛。

1.3 农产品外形包装是否符合超市的要求超市一般要求供货方按照超市上架要求完成包装。农产品生产后需进行必要的预处理措施,如清洗、分拣、预冷、包装等环节,而这一点农户自己是难以做到的。

2如何帮助农民实现农超对接

针对农超对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为农户和超市之间搭建一个有效的服务平台,为其提供从买种到种植等一系列生产环节中的技术指导、购买农户个人无力承担的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备、及时有用的市场信息以及帮助农户实现网络配送等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2.1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建议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近几年,在我国某些地区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得到了较大发展。

2.2 政府应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农超对接的发展国家应该出台一些鼓励农超对接的配套政策,无论是针对超市还是农户,应该给予一些资金、技术及政策支持。目前社会关注较高的是运输成本问题,例如从嘉兴海岩采购当地农民滞销的卷心菜,一卡车的卷心菜大概价值1.2万元,但是运输到上海的物流费和搬运费就达到了3000多元,确实增加了蔬菜的成本。如果国家能够针对农产品运输收费方面出台一些支持政策,将有利于农超对接的发展。

2.3 超市应从技术层面上支持农超对接的发展从超市技术层面上讲,他们更多的是关注产品质量的管控,所以超市会对种植基地进行认证,形成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对农民进行田间管理知识培训,从而使得农药使用可控并尽量缩减使用。

超市可以有特定的人驻扎原产地,控制从生产到收货整个过程,并为农民提供包装、农药使用、采摘方式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保证质量,提高收货价格;超市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收货平台,并利用超市的配送能力,通过自己的物流,或者借第三方物流帮助农民把商品从产地运输到市场。此外,加强与各地区农委的联系,信息的互通,定期开展农展会,得到更多农产品的信息。

最后,如果农户和超市能够形成订单农业,就可以避免让菜烂在地里的情况出现。形成订单农业后,农户可以根据超市的需求进行生产,而不会盲目种植。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大型农产品采购商(超市)、合格农产品供应商(农村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形成完善的合格农产品供应商选择和培育机制、监测系统,搭建出中国合格农产品供应商信息平台,是推动“农超对接”的有效途径。

就整体而言,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农超对接”还处于探索和过渡阶段,但未来迅猛的发展趋势已成必然。据专家预测,按照目前中国零售行业发展的速度,最晚20年内,零售企业将实现100%农产品直采。

参考文献: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腰包鼓起来,省略.

第2篇:农村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农业物流是指在农业生产及其相关联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销售过程中,一切物流活动的总称(徐益敏,2005)。和传统物流一样,就其过程也可以分为农资供应物流、农业生产物流和农产品销售物流。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源于英国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本意是出于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气候变迁关系的考虑,随着社会发展,很多学者都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笔者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内涵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及架构设计,规制发生源,理顺供应链各环节,减少碳排放,节约能源,建立低碳排放的体系和产业结构。对应生产流通形式,低碳经济应包括生产的低碳化、流通的低碳化、分配的低碳化和消费的低碳化四个体系。流通的低碳化就是要使生产要素和产品能够自由流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着眼于流通体系优化有助于实现农业物流的低碳化。目前农产品同时呈现了“菜贵伤民”和“菜贱伤农”的两种景象,一方面城市菜价及其它农产品价格涨幅过快,另一方面农户却增产没有增收,甚至滞销。

我国现行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目前来看,农村市场已成为我国商贸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市场分为农资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和日用品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活跃着多个生产要素。近几年,国家对“三农”日益重视,但长期以来农村商贸流通与城市商贸流通没有统筹,双向流通不够,制约了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笔者按运营主体的不同将我国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主要概括为以下四种:

(一)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显然,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当地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它联接千家万户的农户、农产品批发商、零售商。有的加工企业,自建商贸网点搞工贸一体化;还有的加工企业以加工外销为主,把网点拓展到了国外。其特点有:这种模式涉及面较窄,主要是针对一些须深加工的农产品,如临安山核桃、金华火腿、食用油等,但对于一些无须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刘磊,2005)。加工企业须是当地龙头企业才能担当主导者。企业上规模,加工精度深,加工费用相对低廉,能吸引供应农产品的农民;吸引了供方,就会吸引销方,批发商和零售商就会找上门来。加工企业的服务能力往往有限。加工企业主业加工,往往在物流服务如运输、配送,特别是商品跨区域的流动上会显得乏力。加工企业的辐射能力较弱。很多加工企业都建立了企业网站,产品信息、加工常识、技术支持一览无余,但主要是朝“专而尖”方面发展,辐射面有限。

(二)以农产品流通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这里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偏“商”,包括农产品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等。由它们来联接农产品初级产品提供者农户、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城市终端的的消费者。其特点有:农产品流通企业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它会选择大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合作,这样才能有比较稳定的货源。农户、加工企业或生产基地须“抱成团”,以迎合这种倾向。流通企业往往对农产品标准、农药残留量、产品包装甚至生产技术都有较严格的标准。而总体上,分散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这种标准的执行常常不到位。相对于加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运作模式来说,这种模式运作效率较高,并能降低一定的市场风险。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往往运营网点广泛,如上海联华、乐购等,它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直供合同,把城乡对接起来(焦必方,2002)。但总体上来说,在这种运作模式下流向还是单一的。只是“农村走向城市”,城乡没有互动,没有双向流通,而实际上农村市场巨大。

(三)以农产品批发中心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农产品批发中心,与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有相同的地方,但又有所不同。它们功能相似,但在规模大小、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不同。农产品批发中心按其地理位置来分至少有两种类型:一是城市里的农产品批发中心,它主要联接的是批发商与零售商、公司用户、终端消费者;二是乡镇里的农产品批发中心,它主要联接的是作为农产品供应者的农户与批发商。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农产品批发中心在目前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中占据了一个比较核心的地位。农产品批发中心往往又可以细分为副食品市场、水产品市场、蔬菜市场、水果市场、肉禽蛋市场和粮油市场(何秀容,2002)。它以批发为主,但往往批零兼营,同时具有市场管理、物流配载、工商税务、产品检测等功能。农产品批发中心能基本反映市场供、需的基本情况,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批发商对作为生产者的农户和广大消费者进行消息封锁,从中赚取巨额利润。一些批发中心信息平台是缺失的,有一些批发中心即使有信息平台,但透明度不高、信息更新不快、在线交易不畅。我国农产品批发中心从量上来说接近饱和,但从质上来说,相对于现代意义上的批发市场还是存在较大距离。绝大多数批发中心还是处于粗犷性经营中,专业市场不够细分,精深度不够,功能不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较低。

(四)以农产品物流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此种模式下,龙头农产品物流企业担当农业物流运营的大任,这也是商业繁荣下市场专业化分工的表现,它虽不是直接从事生产和销售,却能较有效地联接起分散的农户和城里人的餐桌。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龙头物流企业利用搭建的信息化平台,能帮助用户获取物流服务、流通速度、产品价格、在线交易等支持,特别受到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性企业的青睐(骆温平,2001)。此种模式下,组织结构清晰明了,有利于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专注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现阶段,跨区域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尚在规划和完善中。只有当物流服务网络发达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和城市。绝大多数农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尚在起步阶段,管理水平、专业化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都还很不健全,亟需完善。

低碳经济视角下构建城乡双向流通的农业物流模式

(一)农业物流模式构建应坚持低碳经济原则

1“.低碳”原则。低碳,意味着农业物流发展应通过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来优化农产品的流动,从对物流源的控制上实现物流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从而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车辆实载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碳排放,实现经济转型。从农业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长期以来城乡割据,缺乏统筹规划,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各自为阵,分散经营,缺乏公共的、统一的及公信力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导致物流节点间衔接度不够,货流不畅。而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满足农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农业物流从服务内容上看已经从单纯的运输、仓储等服务,扩展到以现代科技、管理、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综合物流服务,从服务范围上看逐渐向全国性、国际性方向发展,这些都显示了农业物流需要一个网络化的综合服务体系。

2“.经济”原则。经济,意味着要在规划农业物流网络、控制物流源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现行的农业物流模式由于分段、分散,资源不够整合,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农业物流供应链整体性与农业物流主体的个体性对接度不高,无法匹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求。通过布局农业物流网络,可对农业物流资源进行整合,便于城乡间商品和服务、资源与要素的顺畅流动,实现规模经营,可以使利益最大或成本最小,并兼顾生态环境,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于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农业物流模式

构建坚持低碳经济,首先应从网络布局着手,网络是实体的“点”和虚拟的“连线”交织而成,故布“网”一定意义上重在布“点”,很显然政府层面规划就起到了主导性作用;除了组织的网络化,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是城乡能否双向互动的关键。其次,经营性企业从具体运营层面应发挥主体性作用,我国目前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主要停留在“农村走向城市”,城乡没有双向流通,这样一是农村广大的市场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二也会致使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故若以核心企业充分发挥居间性作用,实现“城乡对接”,不仅有利于流通环节低碳化,降低运营成本,也会极大地促进城乡市场的开放与融合。

1.政府主导:以发展农业物流节点构建城乡双向商贸流通模式。这一模式是指通过发展农业物流节点,建立节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城乡双向的农业物流服务网络。其流通组织模式如图1所示。网络化是现代农业物流的基本特征,农产品流通效率直接依赖和受限于网络结构。鉴于前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基于城乡统筹发展农业经济,构建现代农业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物流,从布局、结构、区域上构建和优化农业物流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物流体系,使农业和工业联系日益紧密。发展农业物流节点应符合低碳化,应优化布局,避免重复布局、重复建设,必须摆正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现代农业物流服务网络是由节点、联结、层次和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由于节点功能和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物流网络布局和功能结构,因此,通常将发展物流节点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物流的关键和重要切入点,发展物流节点应坚持低碳经济的原则。

第二,农业物流应纳入已有流通主道,农副产品物流基地应和工业物流基地、小商品物流基地并存于政府统筹规划的分区域、多层次的物流园区。目前,我国农业物流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线路和节点配套不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够、区域布局不尽合理等,导致城乡资源和要素不能顺畅流动。如何按现代农业物流发展的客观要求,构筑我国大物流网络,实现区域和区域之间、线路和节点之间、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是我国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三,在一个网络结构中,为了提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必然需要网络的许多成分共同参与,因而网络成分之间是相互补充的(黄静兰,2003)。农产品批发商、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是农副产品物流基地的组成成分,也扮演着主角,它们又有各自的供应链网络,共同作用、相互协调,促进了节点的发展。

第四,以专业合作社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借鉴日本农协的做法,由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合作购买和合作销售(赵慧峰,2002)。通过“合作购买”(主要针对化肥、配合饲料、农药、农业机械等农资品)和“合作销售”(主要针对农产品),实现城乡间商品和服务的顺畅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五,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是农产品物流网络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可以实现城乡间商品的快速配载、农资供应、实时跟踪,进行信息采集与传输、业务管理、客户查询及业务跟踪、农业科技合作、农业咨讯服务,有效地减少物流中间环节和费用,并且由合作社组织合作销售、合作购买,“统一计算,费用分担”,使农户能取得稳定的收入,调动了农户参与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积极性。

第3篇:农村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第4篇:农村合作社协议书范文

一、*乡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乡辖9个行政村,1个直属林场,52个村民小组。现有集体耕地6.3万亩,农业人口9447户19675人,人均占有耕地1.2亩。农作物主要以花卉、蔬菜、小麦、瓜菜等各类经济作物为主。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25572万元,较上年增长13.94%;农民人均纯收入9132元,较上年增加644元,增长15.36%。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占70.23%,二、三产业占19.77%。

*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经历了从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到政府引导、规范和扶持流转两个阶段。

农民自发流转动因: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由于农民税费负担较重,农产品和农资受市场波动影响价格不稳定,经营土地成本增加,单纯依靠种植业增收困难较大,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在这一时期,*乡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其承包土地委托亲朋好友代耕,土地收益甚微;二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受土地开发热影响,*乡农民为增加收入,不断开发承包地周边土地,扩大花卉种植面积,有的农户因受劳动力限制,将部分开发地或承包地,以转包、出租的形式流转给其他农户耕种,土地流转价格一般较低、不统一,随意性很大,且流转面积较小。三是1998年实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乡按照土地分配原则,将承包地分成好、中、差均衡搭配,农户少则3、5块,多则8、9块分布在各个条田,一家一户分散承包经营、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部分农民为便于耕作,避免多头劳作,采取土地互换的办法流转土地。部分农民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将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地,以转包、租赁的形式流转过来从事农业生产,但大多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向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四是2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省、市扶持农业生产的优惠、补贴政策相继出台,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农民负担日益减轻,农产品价格不断提升,该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此外,该乡涌现出一大批种田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农民对农村土地依法、自愿、合理流转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该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截止到20*年,*乡农户之间自发流转的土地约2000亩。

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土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发流转多发生在亲朋好友和本村村民之间,基本上是“口头协议”,容易产生纠纷;二是流转面积小、流转形式单一,流转费用较低;三是由于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流出方而言,不愿对土地再进行投入;就流入方而言,由于得不到规范合法的流转权益保障,他们也不愿且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入,仅仅单纯追求近期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生产能力逐年减弱。

自20*年以来,*乡农作物主要以花卉为主(20*年占36.7%,20*年占79.6%,20*年占57.1%),农民依赖单一大田作物难以实现持续稳步增收。此外,该乡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小四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低,科技含量低,机械化程度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问题尤为突出,加之农民承包土地零散,农民个体间的单打独斗使当地丰富的光热和土地资源难以形成产业优势。针对农民要求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愿望,结合本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20*年下半年开始,*乡按照土地流转要求,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从制度创新、规范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开展了以园林场和*村为试点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希望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截至目前,*乡通过采取转包、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以转包为主),共流转集体土地4120亩,涉及农户624户,其中集中连片种植土地100亩以上的农户有14户,50亩以上的农户有25户,流转土地全部用于设施农业、林果业等高效农业生产。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一是转包、租赁。在适宜设施农业发展的集中连片区域,对涉及有耕地的农户,以不低于当前最高效大田作物的亩净收益为参照价格,经大户和分散农户协商确定转包费或租金及流转期限,将农户零散土地集中流转给种植大户统一连片经营高效农业。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充分挖掘土地增收潜力,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在不投入经营的情况下,土地的基本收益不减,便于他们摆脱土地束缚转产就业,拓宽自我发展空间。但缺点是,经营大户兑现租赁费的一次性投入较大,造成生产发展资金紧张,生产资料和技术投入短缺。二是土地互换。在推行设施农业过程中,为便于连片种植,发展专业性生产,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机动地”或经营大户其它地块的承包地与连片实施区块的农户承包地进行互换,最大程度保障被互换土地农民的经营权利和经济利益。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流转过程简便,利于操作,符合当前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但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看,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今后农村合作经济和产业化发展有一定制约影响。三是股份合作。采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和效益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以每亩每年600元保底分红,年底再按经营效益按股进行分配。该方式不仅集中了上述两种流转形式的所有优点,而且缓解了经营大户的一次性土地流转成本投入,可充分将手头资金用于生产性投入。特别是让流转土地的农民共同分享发展高效农业带来的增值收益,有效化解了农民失地后的忧虑,使他们安心从事其他产业经营。但由于股份合作流转形式尚属首例,缺少成熟经验的指导,加之与其相配套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未成型,该方式在*乡推行一年后(20*年)终止,还需在技术操作和实施运作中进一步探索和推进。

总之,*乡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边规范的过程,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始终坚持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权益的基本方向,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乡土地流转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策,尊重民意,稳步推进

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农民较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农民自发进行土地流转且积极性较高的条件下,针对自发流转出现的较多纠纷和问题,该乡遵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农民所需为出发点,结合各村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引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在不变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切实保障农户30年承包期内土地权益;二是按照“稳制活田”和“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不下硬性指标,不搞强迫命令,不违背群众意愿,不强行推进;三是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充分保障流转双方的主体地位,大力规范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公证各项程序,依法合理有序进行土地流转。四是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权,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和占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二)加大宣传,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进行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为此,*乡政府首先组织部分乡村干部和种植大户赴外地实地参观,在认真学习外地大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和种植大户会议,开展土地流转利弊分析大讨论,分析研究本乡土地流转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参观和开展讨论,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乡农户所承包土地,因地力条件不同,每户的耕地大都条块较多,零散种植,加之种植结构单一,产业规模小,“三高”作物少,在现代市场面前缺乏竞争力。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部分人急需摆脱土地束缚从事其它产业,但所耕种土地又无法放弃;一部分人需要一定数量的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所需耕地又分散在一家一户,这就决定了只有走出传统农村经营模式,把有限的耕地向种田能手、现代农业经营者手中流转,才能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益,也才能在保证土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使流转土地的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并可摆脱土地的束缚,走出农村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更多的收益,实现“转出一户富两户”和“双增收、共盈利”的目标。

(三)加强力量,因地制宜,积极引导

由于受上世纪九十年代土地开发热和土地二轮承包平均分配原则的影响,*乡农民实际持有耕地面积差别较大,耕地散乱、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指导、引导工作,该乡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提供组织保障。一是针对村干部力量薄弱的实际,采取交流、挂任方式为*村选配了思想观念新、种植经验丰富且群众威信较高的农民经纪人担任村干部,并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有效解决了有人办事、有能人办事、让群众放心的问题;二是该乡党委、政府派出两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除了部分农民等待、观望、有意抬高转包费的现象,提高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积极性;三是在村组中挑选思想观念新、敢说话、能办事的农民组成“生产管理小组”,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引导他们为农民办好事,解决好农户之间产生的土地流转纠纷;四是在选择示范点上紧密结合各村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针对该乡林场耕地平整、农田林网化建设较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的特点,在乡村干部和“生产管理小组”的帮助下,采取先互换后连片转包形式,完成了全场800亩耕地的互换和240亩土地向大户的转包工作;针对*村农民种植观念新、容易接受新事物、群众易于组织的特点,采取转包和入股分红等形式,对部分集体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

(四)发挥政府监督服务职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为稳步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乡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合法介入土地流转各个环节,统一制定了全乡土地流转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保证了流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是规范流转土地登记手续。对流转土地由所在村委会进行严格登记、造册,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和档案的规范管理,并将此作为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义务和调解土地流转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使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化。二是有效监督双方草拟协议书或转包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指导流转双方合理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责权关系等。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流转双方的权益,保护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有效改变了以往自发、无序粗放型土地流转状况,既保证了流出土地农民的承包权和收益权,避免了土地荒芜,又使得流入方敢于加大对土地进行长期合理投入,实现了有序生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实现了流转双方互利共赢。三是积极为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提前、产中、产后服务。该乡专门从河南省聘请了一名技术员长年指导设施农业生产。为确保农产品顺畅销售,该乡组建了由乡领导参与的两个销售小组,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河南、河北、陕西等地瓜菜市场进行对接,为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围绕结构调整,突出高效特色,加大扶持力度

土地流转后,新的经营主体、经营方向必须符合“三高”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的要求,切实起到以“土地流转促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加速土地流转”的良好效果。20*年,该乡以土地流转为契机,流转土地向种植能手集中,把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引导农民将规模流转土地全部用于以大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生产,实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经营管理,确保流转土地高产出、高收益,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严把生产质量关,组织全乡机关、站所干部职工学技术,分片包户包地块,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栽培技术规程逐户逐地块落实。截至目前,该乡共建设以大小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近5000亩,并力争在5年内以林场、*村、王沟村为主,将*乡建成我市最大的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

为保证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20*年,*市为*乡合法流转的集体土地每亩补助了300元,为种植大户发展设施农业借支启动资金80万元。同时,借支15万元资金,解决了当时部分种植大户土地转包费不足等问题。这些服务性举措都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把土地流转同发展劳务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

土地流转促使更多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寻求新的增收方式,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流转土地农民的增收问题。对此,该乡党委、政府根据流出土地农民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一是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凡愿意外出务工的人员,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及法律服务,联系务工场所,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和组织流转土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对年岁较大,已不适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鼓励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进行反聘劳作,确保他们既有流转土地的租金,又有再次务工的收入。二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提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从工从商。该乡采取集体、农民集资入股的方式,结合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引进和兴办投资少、见效快、符合当地实际发展的村办企业,并选拔有责任心、有经营头脑、有办事能力的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他们在土地流转后,既有活干,又能保证有稳定的收入。

(七)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协会作用,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效果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各类农民经纪人不断增多。这些人既是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宣传者、示范者、推广者,也是农产品的组织者和销售者,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发展现代农业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目前,该乡西林场、*村80%的规模化流转土地分别由25名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大户承包、租赁。为更好地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在政府的引导下,该乡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大户在“*乡农产品专业协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种植模式和技术,统一种植品种、病虫害防治和市场销售,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该乡土地流转工作将主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效果和范围。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高。流转土地规模化种植极大地利用了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从土地利用上来看,土地流转后每亩增地7%左右,节省人工30%以上;从土地产出效益来看,全乡3670亩土地流转前每亩纯收益600元左右,总收入220余万元。土地流转后有3320亩土地春季种植拱棚西瓜、秋季种植蔬菜,两茬作物平均每亩纯收益3500元,可获得1162万元的收入;有350亩种植红枣,每亩纯收益4000元,可获得140万元收入。两项合计纯收入可达1300万元,效益是土地流转前的6倍多。从农民个体来看,该乡*村农民李湘前在土地流转前家庭承包土地12亩,分散在4处,为解决土地分散种植问题,20*年王猛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后,又重新转入土地1*亩,集中连片种植小拱棚西瓜等作物,通过规模经营,当年获利20万元,除去流转费、大棚建设费、雇工费等各项成本后纯收入达到7万元,比过去分散种植棉花的收入增加4万元左右。20*年他又连片转入土地20亩,种植小拱棚西瓜和油葵,获得纯收入10余万元。

(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前几年,大泉湾乡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主要以种植蔬菜、花卉为主,设施农业发展缓慢,而且由于受土地分散经营、产品不统一、种植技术不规范、销售零乱等因素影响,设施农业规模效益一直不高。两年多来,该乡通过土地互换、大户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3670亩,其中3320亩土地春季种植拱棚西瓜、秋季种植蔬菜,两茬作物纯收益比土地流转前种植棉花等作物亩均增收2900元左右,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增收995余元。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所产生的高效益也极大地影响和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村二组就有52户农民在种植大户的带动下发展连片大拱棚74座。通过土地流转和鼓励农民自建,已在林场和*村建成了以大小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示范区。

(三)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目前,该乡216户流转土地的农户中有76人离开土地,从农业领域转向了非农领域就业,其中16人入股村办企业,33人从事运输业、服务业,27人有组织的外出务工。通过土地流转,全乡外出务工人数和务工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正如*村支书张贵和所说的:“过去我们被死死地拴在一亩半土地上,出又出不去,撂掉又舍不得,现在通过土地流转,我们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了,挣钱的渠道更多了”。20*年,全乡转移劳动力1756人,实现劳务收入482万元,比20*年增加314万元,增长86.9%;人均劳务增收259元,比20*年增加153元,增长44.34%。

(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有效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农民既可以得到土地租金收入,也可以通过外出务工或寻找新的致富门路增加收入。该乡农民张开民,土地流转前家庭纯收入1.3万元,20*年将8亩承包地转包出去后外出务工,当年获得劳务收入1万余元,加上土地流转费5220元,全年家庭纯收入达到1.7万余元,较流转前增加4000元左右。农民王永刚把自己的9.6亩家庭承包地转出后获得流转费5760元,流转后他购置拖拉机从事机耕服务,两项合计比流转前增加收入2万元左右。

(五)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显著增强。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大户集中了土地、技术、市场等大量资源,促进了家庭经营同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为达到流转土地规模生产效益,在政府的引导下,20*年8月,该乡组建成立了*乡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外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购买农资用具、聘请技术人员、联络市场;对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市场销售。同时,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稳定农产品销售价格,维护会员利益,并借助“利民”商标,发挥品牌效益,拓宽瓜菜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目前该乡生产的瓜菜已销往河南、河北等地,并与一些超市、卖场签订了长期的购销合同,为巩固土地流转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农业科技应用和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乡流转土地集中在种植大户手里,不仅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种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而且土地的规模经营也为提高机械化水平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大提升了当地农业生产的产出效益,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观念较为滞后,流转愿望不强;二是土地流转方式单一,土地流转面积偏小;三是种植大户偏少,带动作用有限;四是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流转机制不活;五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不广;六是投融资渠道狭窄,土地流转投入不足。

五、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准则。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推行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期内土地权益的基础上,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

(二)解放农村生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和农民增收是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打破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束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农业规模集约经营,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着力优化各类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组合,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资源的规模生产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是土地流转的关键。农民是土地承包的责任主体,农民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只有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分析比较效益、规范流转行为等方法,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才能使土地在“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下有序流转,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方式方法应多种多样,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四)政府引导、机构健全是土地流转的保证。*乡土地流转实践证明,市、县、乡、村四级对土地流转工作不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积极引导,而且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等诸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全程搞好服务和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到了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