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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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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方式

第1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99.36%,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91.73%,这两个耀眼数据的取得殊为不易。这一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呢?

广州作为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之一,已于2015年提出建设社会治理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理念,并正在全市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广州采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对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的先行先试。广州的“互联网+政务”实践为政府服务变革与流程再造提供了新的思路框架,营造了新的生态环境。那么,广州的探索积累了哪些经验,又将取得什么预期效果呢?

网上办结率99.36%的背后

从2015年10月起,广州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如需使用“单身证明”时,相关政府部门将自行与民政部门进行内部核查,市民无需跑腿。婚姻证明的开具向来备受市民诟病,广州是如何做到的呢?原来广州的社保卡已完成包括婚姻状况在内的个人信息录入,可查询和证明婚姻状况。

目前,广州社保卡已整合了医疗保险卡、诊疗卡、老人优待卡、社保卡4种卡证应用,并正在推进个人参保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健康卡、优抚优待凭证、残疾人证等82种卡证应用的整合,最终将实现86种卡证应用的整合,使社保卡成为全市通用的市民办理政府日常业务、网上办事的身份凭证和获取各类证件信息的“钥匙”。

在“一卡通”的基础上,广州还优化了“一网”办事流程。目前,已有46个市级部门和6个中央直属单位进驻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12个区(县级市)全部设立分厅,市、区共事项8033个,170个街(镇)办事站开通网上办事站。

在广州,电子证照系统与部门信息系统及“一窗”综合受理等全市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等平台已成功对接,现有证照电子化转化应用正在开展,已确定第一批纳入电子证照管理的个人类证照证明82个,注册登记类证照29个,建设工程类证照批文47个。未来将逐步实现网上提交电子扫描件即可办事,而不用去服务大厅等候排队。

此外,广州探索整合梳理部门间服务事项前后关联关系,将入户、生育、教育、出入境、购车、四证联办、外商投资企业多证联办等公众关注度高、业务办理频繁的11类服务形成办事专题,总结攻略式办事服务指引,形成链条式服务模式,使群众办事从各部门“多次跑”变为“一次跑”。

为延伸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广州还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企业专属网页正式上线试运行以来,已为20万个企业开设专属服务空间账号,为企业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

政府服务供给侧改革

“从‘互联网+’着手,打造政府管理新的生态链,建立的是政府管理的新生态,而它必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构建一个循环,一种政务新生态,一种良性的机制,不断壮大。”广州市政务办曾这样总结“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

以政府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提升和先行,广州换来了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顺”和群众办事的便利。

首先是全事项精细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实行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含三类:一是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二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事项;三是面向法人、个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编制标准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清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逐步实行全市联网通办。目前,广州市已有9个部门的600多类业务在全市或部分区域实行联网通办,最大限度满足了企业、办事群众的需要。

其次是全层级集成服务。建立完善了“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四级联动、五级服务”政府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市、区、街道、社区按照功能定位提供“精准”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办理专业性强、业务复杂程度高,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平台的事项;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办理除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以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事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办理面向公民的事项;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审批代办服务。二是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审批事项“一口受理、一次交件、一表录入、一网预审、同步办理、统一出件”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管理流程再造,精简了申报材料,减少了审批环节,大幅压减审批时间。

此外,广州全渠道提升体验,实现从办事大厅8小时服务向全天候24小时自助服务转变。以荔湾区为例,该区利用邮政点多网密的“蜜蜂箱”布点,实行“自助终端递交网上申请、蜜蜂箱快递纸质材料、政务中心部门集中审批、蜜蜂箱收取办理结果”的“一柜式”微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窗口延伸至社区(村)、住宅小区。

信用指数撞上

“互联网+政务”的风口

如果一卡一网一窗仅仅是整合服务和再造流程,还上升不到制度改革的层面,那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则是利用“互联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大胆尝试。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套即将试运行的信用指数系统正等待提取广州市政府的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已投入研发,这是国内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用评价指数。广州指数以“只减分不加分”的打分模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投标人、招标、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四类主体进行评价。不断变化的指数反映动态的信誉变化,被寄望于实现对公共资源市场诚信行为的有效监管。

当前,全国已有数百座城市试点布局“智慧城市”,其中的“电子政务”在简化事前审批方面多有成效,但不少城市由于缺少必要的数据“沉淀”仍难以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的大数据应用。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市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围标、串标等现象偶有发生,历来是监管、服务的重要阵地。从这两个层面看,广州指数或将打开大数据应用的一道缺口。

广州指数不仅能动态反映市场交易主体的信誉变化,而且还逐步建立起“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惩戒机制。这一惩戒机制指的是跨行业和跨区域的数据互通,即企业在交通领域犯下的错影响到在市政工程领域投的标,在国内违的规影响到在广州的信誉。

这样的构想,实现的几率有多大?首先需要回答“数据从哪里来”这一基本问题。这一问题也是时下国内诸多城市探索大数据应用绕不开的问题。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解决部分数据的来源问题。从2010年开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在房屋建筑、政府采购等领域建立投标人评价管理,其主要方式是“每日一评”。由于涉及到同一家企业每日更新的评价信息和同一家企业在不同行业的信用信息,因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沉淀”数据能部分解决前述动态评价、跨行业两大问题。而“每日一评”机制的小有所成,正是促成广州指数研发的原因之一。

第2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hengyugang”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市政务服务办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上半年,市政务服务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五个“化”,抓创新、强举措,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功能政务服务新环境,被评为2019年度省改革创新成绩突出集体。

(一)以涉民服务便利化为重点,多层次推进民生领域改革

一是加快落实民生领域“一件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与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深化工程。推进出生“一件事”一窗办、全城办,率先实现“掌上办”,累计办件3417件,其中掌上办2345件。推行婚育户“一件事”办理,实现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夫妻投靠落户联办,已累计办件1254例。6月23日起,在5个镇乡试点基础上,全市推行身后“一件事”,推动公安、卫健等7部门15个事项联审联办,居民身份证、市民卡等18类信息互认共享,累计办件794例。推进“养老”“救助”一件事改革,构建“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信息共享”的大救助体系,新生效低保救助对象286户435人,低保边缘救助对象44户128人。完善入园、入学“一件事”平台,实现全市入园、入学报名无纸化、掌上办。作为绍兴市扶残助残“一件事”示范点,探索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姚江镇试点开展“一件事”联办3件。推进民生办事信息互联互通,我市4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省内及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安徽“三省一市”)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互通。推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健康服务,8家市级医疗机构入驻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8家市级医院全部接入检验共享平台,4家市级医院已接入检查共享平台。

二是加快基层政务资源延伸下放。坚持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动政务资源向下延伸,梳理镇村级便民服务可办事项目录清单,涉及镇级事项主项272项,村级事项主项86项、子项223项、孙项260个。全面拓宽“县域通办”事项范围,围绕省级下发目录事项,明确涉及我市事项284项中,镇级可办事项达226项,可实现“一证通办”事项275项,实现县域通办225项,实现率达79.2%。上半年,全市23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件总量达52万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1.34%;村级系统办件月6.5万件,与去年基本持平;群众回访满意率和实现率均为100%。

三是加快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示范创建、平台升级为着重点,公布109个“一站式办理”村级便民服务示范平台创建村名单,指导店口、大唐、暨南、赵家、安华等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同步推进自助服务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扩面,4月提前完成客运中心“顺路可办”,设立客运中心政务服务专区,配备综合一体自助机2台。围绕“服务+智慧”理念,协助共享社区东盛社区打造客厅式服务大厅。

(二)以营商环境最优化为抓手,多举措推进涉企领域改革

一是紧抓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全省“最多80天”改革工作指引,加强部门及镇乡改革业务培训,并推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3.0系统应用。至目前,全市2020年新赋码投资项目“最多80天”实现率达100%。进一步做实承诺制项目跟踪服务,健全完善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并规范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受理台账。上半年,新进承诺制项目5只,上门联合竣工验收75只,建筑面积约81.3万平方米。协调推进水电气协同报装便利化改革,厘清新上项目水电气报装流程,完成水电网点分布及业务范围统计。初步拟定开发区“改扩建”工业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二是紧抓商事登记改革。深化证照联办“一件事”,梳理整合卷烟销售、美容美发等25个联办事项清单,1-6月,通过在线“证照联办平台”代收代报业务794件。统筹推进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方案涉及518个试点改革事项,结合诸暨实际,选取94项属市、县级事权事项,纳入第二批分类改革。1-6月,商事登记综合办件总量5227件。为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积极协调落实企业开办“零成本”。

三是紧抓中介服务规范。参照2019年省级事项目录,全面清查梳理我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6项。强化中介服务在线管理,我市共涉行政审批中介265家,中介联合体4家,网上公布覆盖率达100% 。按照绍兴市部署,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实现与“浙江网上中介超市”对接,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机构信息全部导入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作为绍兴试点,5月28日,2个环评项目完成从企业项目竞价公告、中介机构确认、企业选取中介、项目合同备案、服务成果上传到服务评价等六个环节的线上全流程办理。

四是紧抓涉企普惠服务。大力推进“1+9”政策兑现平台建设,按期完成94项诸暨市本级惠企政策上线并全面应用,信息数据与“浙里亲清”、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等省级平台实现对接。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奖补项目572项,可在线申报397项,已核定办件819件次,核定金额1.57亿元,暂居绍兴地区第一。

(三)以在线政务数字化为驱动,多渠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深化系统升级,推动“一证通办”更高效。证明信息获取模式由“串联查询”优化为“并联抓取”,提高证件查询效率97.7%;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接入省级、绍兴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拓宽信息共享范围;优化证明查询方式,将“刷脸办”功能与“一证通办”系统对接,通过第三方人脸识别认证,实现群众办事“无证办”。目前,“一证通办”系统可调用涉及个人及企业证照88个,其中,24个实现全省数据调用,40个实现全绍兴市数据调用。升级后累计调用证照总量378万余次,为5.7万余名群众提供共享服务(其中2300名为非诸暨户籍群众)。

二是深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大厅更智能。优化完善大厅服务模块应用,全面上线政务大厅统一取叫号系统,并启用掌上预约、取号小程序,群众可通过“身份证(或市民卡)+手机号码”进行实名取号,各窗口统一实行好差评。通过智能决策系统应用,对大厅政务服务数据进行采集、整合分析和南门大屏可视化展示。加快启动政务服务数字化平台向镇村延伸工作,逐步提升基层智慧政务管理水平。

三是深化跨域协作,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按照绍兴市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开设线下专窗2个,实现16项个人事项,30项企业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至目前,已为安徽、江苏两地异地办理业务3件。合力开展“杭绍甬”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101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杭绍甬”三地可办。

(四)以服务团队高效化为保障,多形式推进服务型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提升群众办事体验。疫情期间,重点落实大厅疫情防控工作,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在线申报平台,创新搭建特殊服务专区,推行涉疫事项“特事特办”,强化市级中心统一部署、镇级中心“一镇一策”,市级中心提供及时在线审批服务、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等服务,镇级中心自行探索预约办理、无感审批、电话代办等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在线办理“不断档”、“就近办”。至目前,该市“网上办”总量达21.15万件,“掌上办”总量达2.4万件。

二是注重强化窗口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大厅标准化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每月窗口行风效能督查,加强窗口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容缺审批改革,拟定推进计划与改革思路,致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开展交通运输局窗口“政策一本通”试点,优化完善“道路班线客运经营集成服务手册”。按时开展全市系统办件数据样本抽取,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满意率回访统计。

三是注重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深化落实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多形式开展党员活动。围绕“三走进五推动”主题,基本完成店口“三服务”走访任务。全面实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七个一”工程,制定出台2020年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宣传管理与新闻舆论引导,多维度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第3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今年以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为主线,更深层次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更大力度推动各项政务服务便民举措落实落地,全力打造“有尺度、有温度、有速度”的清廉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一季度,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167件,实际用时1346个工作日,节约用时37%,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400余次,免费邮寄200余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和“一链办理”服务151次,提供延时服务80余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3月底,共新登记市场主体434户,注册资本(金)67344.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6.90%、144.63%。其中,新登记企业151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4.08%,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78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93%,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登记数量实现“双高增长”。市场准入环境更便捷。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推广不见面审批,新登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418笔,全程电子化率96.31%,比去年提升68.24个百分点,其中“爱山东”APP全程电子化办理129笔,占全程电子化登记的30.86%。退出机制更完善。2月1日起,企业简易注销可实现“全程网办”,公告时间从45天压缩至20天,实现企业退出无障碍。通过简易注销登记企业28户,占注销企业总数的68.29%。

(二)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一是严格场所管控。重新修订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绿码进厅、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消杀通风等预防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横到边、纵到底,做到没有盲区不留死角。二是设置“无健康码”绿色通道。对无手机、无微信、使用老人机等无法提供健康码的群众,利用“威海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系统”通过身份证查验健康码,有效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亮码难”问题。三是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响应省市号召进行疫苗接种,我局工作人员31人,完成疫苗接种25人,接种率达到80.65%。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是以超前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速度。1.深化工程建设“一窗受理”改革。区建设局规划与国土管理科整建制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链条进一步补齐。2.实行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清单化管理。逐个梳理38个省市重点项目和14个区级重点调度项目的审批手续,倒排审批进度,制定审批方案,一季度共办理各类工程建设审批手续67个,其中立项手续15个,施工许可手续13个。3.强力化解项目手续办理“卡脖”问题。牵头召开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在深入研究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情况的基础上,规避不利因素,充分挖掘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产业支持政策作为相关依据,第一时间为利东装配、振泰装配、江河液压办理立项手续,为鑫鼎建材和多晶钨钼办理施工许可手续。4.做实做细做深帮办代办,创新“中介式”集成包办服务。4月2日,与广泰空港、江河液压、利东建筑、台基智能、博世特精密机械等5家企业正式签订项目手续集成定制包办服务协议,为项目启动管家式服务。

二是以全方位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1.推行“综合柜员制”无差别集成受理,在完成受理人员四轮轮岗培训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一窗受理”,首批打通局内社会事务、市场准入科室内所有事项办理链条,目前已试岗运行。2.制作统一的无差别受理模板和审核审批细则,完成85项高频“一窗式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50个行业综合许可证、85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零基础模板”梳理,动态更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涉及我区11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的2万余个要素,为一窗受理提供制度保证。3.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后台对网上办件情况进行关键节点提醒,政务服务平台效率进一步提升;运用电子视频监察系统对大厅实行全天候监督管理,通报窗口作风纪律违规情况12起;对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暗访,通报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物品摆放杂乱、防疫措施不到位等5个方面的问题。

三是以抓实“跨域通办”“一业一证”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1.“跨域通办”方面。在全市率先尝试与五省16县市共同签订《鲁苏冀豫甘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建立健全“跨域办理”的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联席会议、沟通协同、学习交流等机制,首批确定82个事项,全面缩短异地办理审批时间,经授权我区可实现证照异地打印,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当场领证,有效解决“来回跑”“时间长”等问题。徐州威鹰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开办,是我市首例实现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跨省证照”“一链办”“当场取”的案例。2.一业一证方面,在原有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的基础上,新增建筑、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生产等30个行业,全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让更多企业收获政策红利。为迎顺建设集团核发全市首张“建筑业行业综合许可证”;为嘉禾牧业提供上门服务,一次性完成该公司旗下7家企业的养殖业行业综合行业许可证核发。

(三)以问题为导向,攻坚突破,促推规范建设见行见效见实。一是查摆问题。按照“规范什么”“怎么规范”“规范效果”的思路,围绕思想、作风、状态、工作四方面查摆问题14项,向其他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建议7条,通过短信评价、电话回访、调查问卷、二维码扫码评价等方式,继续做好政务服务意见建议收集工作,一季度电话回访1082件,好评率99.8%;短信回访3367件,好评率100%。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行政办公制度32项,政务服务工作规范18项,工作流程规范38项,从制度上、流程上确保查摆问题得到整改,工作水平得到规范提升。三是攻坚突破。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确定了7个政务服务攻坚突破项目,分别组建了创新突破、一窗受理、审核审批、帮办代办、督察考核、精致服务、文字提升攻坚团队,每月一个攻坚题目,每周一回头脑风暴,每天一次工作复盘,稳扎稳打提升全局整体战斗力。四是创建“党建+政务服务”品牌。从局机关、个人和具体业务工作三方面,谈认识提建议,全局共收集意见建议72条,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将学习党史、创建精致模范机关与党建+政务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有机融合,以党建引领打造我区精致政务服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亟待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一方面协调推进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项目准入论证工作,加速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另一方面解决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梗阻点,通过快速会商决策推进审批。

2.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一链办理”改革方面,缺少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相关机制尚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集成定制包办服务方案》,全面启动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为我区签约的项目配备专职管家,订制审批服务方案,我区产业类项目全面按照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进行服务,并用好用活告知承诺制,在运行中探索可承诺的次要要件,在依法依规的大前提下,进一步缩短项目取得开工手续的办理环节与时限。

2.以“综合柜员制”无差别集成受理为目标,在综合受理商事登记和社会事务窗口业务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人员进行一个月不间断全链条强化业务培训,打造一支“受理员”“审批员”“代办员”三员合一的全能队伍。

3.制定我区“一链办理”工作方案,并形成线上、线下材料的流转和归档机制,联合区建设局共同出台《临港区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梳理自2016年至今国家和山东省出台的政务服务有关文件(约17个文件),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促进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

第4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一、制定行政处罚法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急剧增加,为了有效履行广泛的监督管理职责,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开始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据调查,1991年,仅北京市

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行为就达800多万次,其中罚没款物处罚700多万次,折合金额9000多万元,警告拘留违法人59.9万人次,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756起,拆除违章建筑2000多起。行政机关广泛行使处罚

权,对于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承认,目前的行政处罚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处罚手段跟不上,难以制止和纠正日益增多的违法行为;二是行政机关乱设处罚、滥施处罚现象日益严重,侵犯了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为此,必须尽快制定一部行政处罚法,统一解决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具体而言,制定处罚法的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处罚法有利于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完成行政管理任务。

由于缺少一部统一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遇到很多困难。(1)违法现象日益增多,行政机关现有处罚手段制止不力。如制造假药违法案件1986年2000多起,1990年时达1.3万起,卫生检疫违法案1990年177起,1991年上升为277起。对于酒后开车、超载运输、道路遗撒等现象仅采用小额罚款已远达不到制裁效果。(2)执行处罚缺乏有力手段,非法干预和妨碍执法现象十分严重,据反映,北京市每年查处900万起违法案件,除现场处罚外,有近500万起处罚决定存在执行问题,完全推到法院是不可想象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990年发生妨碍公务案件1.7万起,造成13名执法人员死亡,754人重伤,35人致残。(3)处罚制度不健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对处罚不服引起的,但由于立法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证据要求、程序、原则及幅度等内容的规定不统一、不明确,给行政机关造成较大被动,使法院也难以审查裁决。(4)由于财政体制和立法不配套,致使行政机关处理罚没款项做法不一,为违法截流、坐支、引诱相对人违法获取财源大开方便之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制定一部行政处罚法已非常必要。

(二)制定处罚法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缺少法律限制,行政机关乱设处罚、滥施处罚,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行政机关随意设定处罚权,超出法定幅度规定人身罚、财产罚,致使设卡罚款泛滥成灾、劳役罚花样翻新。许多县、乡、区自行设定各类处罚,严重破坏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2)某些行政机关钻法律空子,在法律缺乏对罚款幅度规定或规定的幅度过宽、罚款上缴程序不严的情况下,显失公正处罚相对人。坐支截流、非法获利。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以罚款养执法",以罚款解决奖金、福利,乱开财源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3)行政机关处罚管辖权不明确,出现多个机关争夺一项处罚权,"互相打架"。如海关与公安、工商对走私的处罚、食品卫生与质量监督对食品的管理、药品与工商对药品的管理、土地和城建对非法建筑的管理等经常发生的摩擦纠纷。据统计,目前已有16对机关在处罚管辖权方面出现争执和矛盾。由于多机关处罚和重复处罚,给公民法人带来不公正的处罚后果。(4)行政处罚缺乏严格的程序限制和证据规则,出现大量罚款不开收据、扣押财产不列清单、吊销许可证不说明理由、处罚不告知诉权等随意处罚现象,侵犯权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因此,制定行政处罚法对于限制监督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定处罚法对于健全法制,配合行政诉讼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在事后监督行政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并没有完全解决行政机关随意设定处罚权、不公正行使处罚权的问题。实践中迫切需要对处罚行为加以事前事中监督,避免违法处罚实施造成的损害。为此,制定一部处罚法,对行政机关享有什么处罚权、如何行使处罚权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有利于配合行政诉讼法实施,完善对行政行为的事先监督机制,也有利于维护和加强法制统一。

(四)制定处罚法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纠正"为罚而罚"的传统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均有重要意义。

传统上政府管理注重计划与命令、强调制裁与禁止,助长了行政处罚中"为罚而罚"的不良观念,忽视了说服与指导、服务与保障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传统的管理经验与观念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管理模式。现代经济要求政府多服务,少计划,多指导,少命令,多监督,少制裁。为此,必须改变目前这种多机关职能交叉、争抢处罚权,为了罚款而罚款,忽视指导与服务的现状。而重新划分处罚权,转变单一处罚职能、增强服务与指导观念必须通过统一的立法才能完成。

有同志认为,制定行政处罚法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行政处罚条款多出自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因而完全可以通过修改部门法的方式解决行政处罚种类不齐、力度不够、程序不全、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必另起炉灶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处罚法。加之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事再罚、多机关争夺处罚权、罚款流向不明等问题并不是缺少一部处罚法造成的,而是立法缺乏协调、行政组织权限不明、财政体制局限性、执法人员素质低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制定一部处罚法就得以根除的。

我们认为;这些同志的看法虽有一定道理,但过于消极悲观了。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是一部包罗万象、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其作用也是有限的,但不能因为它作用有限而完全舍弃它。行政处罚法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解决现存的问题。一是通过规定

处罚设定权的归属来限制各级政府滥设处罚的权力,从而结束所有机关均可创设处罚的混乱现状。二是通过规定处罚程序规则切实有效地保障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消除行政处罚的任意性和不公正现象,同时也可以保证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顺利执行。

二、行政处罚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问题

行政机关普遍反映,现有处罚手段不够,难以有效制裁违法相对人。例如,市容管理部门仅凭罚款手段难以及时纠正建筑运输单位的道路遗撒问题;渔政管理部门对外国船只进入我国渔域捕鱼行为也往往束手无策;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行为也缺乏有效处罚手段。为此,我们主张在处罚法中增加几种新的处罚手段,同时对现有一些处罚手段加以修改和调整。例如,申诫类处罚应建立警告登记和累积转罚制度,对多次受过申诫罚的违法人应转换适用更重一类的处罚。规定申诫罚的必要公开制度,使之发挥有效的威慑力。财产罚应解决罚款幅度过大、随意性强、流向不明的问题。建议将罚款的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分离开来,避免处罚者获益不处罚者失职的现象。将没收非法所得、扣押

、变卖、销毁等措施纳入处罚手段范围。行为罚部分则需解决"责令赔偿""责令履行某种义务"等决定的性质问题,特别要解决"责令性决定的"的执行问题。增加劳役罚内容,通过恢复原状等劳役措施教育违法人。除此而外,应当明确行政机关适用人身罚具备的条件和范围,规定除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均不得适用人身罚手段。

至于如何在处罚法中规定处罚种类,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归类与列举并用的方式。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的同时,还应规定几种主要处罚形式的适用方式,如警告登记累积制度,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制度、拘留处罚的传唤、讯问、取证制等。

(二)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问题

行政处罚事关重大,只有特定层级的国家机关才有权规定处罚种类。对哪些机关有权设定哪类处罚,理论和实践界有较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只有法律、法规有权规定处罚,人身罚只能由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及组织都无权规定并适用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目前我国立法现状,取消规章的处罚设定权是不合适的,因为规章是多数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而且已经规定了不同形式的处罚,因此,应当允许规章设定一些非人身罚。还有同志认为,既然法津赋予地方政府诸多的管理职责,并允许市、县、乡制定在本地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那么就应当认可地方政府设定部分处罚的权力,体现"权责一致"原则。

我们认为,行政处罚涉及公民、法人基本人身财产权益,必须由特定的立法机关规定,这是保障人权,维护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行政机关规定处罚必须有法律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和规定处罚的行政规范必须受一定的限制。从我国目前处罚设定状况看,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设定部分处罚是必要的,但只能就非人身权方面设定处罚。其他行政规范可依授权规定一些实施细则和标准,而不能创设处罚权。

除对设定处罚的机关作一定限制,还应该对设定处罚的文件加以限制,即任何机关都不得通过非正式的规范性文件,如政策、通知、技术标准、规程设定行政处罚权。(三)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

关于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理论和实务界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行使两类权力的机关应当分离。至于分离到什么程序,有两种方案,一是相对分离,在同一个机关内,行使管理权的机构与行使监督处罚权的机构分离开,使监督处罚机构专司处罚及执行,不进行一般管理活动。二是完全分离,行政管理机关与监督处罚机关完全分开。各机关原有的处罚权从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组成若干相对独立的综合监督处罚机构。如目前地方从城建、交通、卫生、公安、税务、工商部门分离出来的综合执法队、市容监察组织等就属这一类。

另一种意见认为,管理权和处罚权是不可分离的两项权力,处罚权是行政管理权的一部分。例如,许可证管理中,吊销许可证是处罚的一种形式,但是,很难将吊销权从许可证管理权中分离出来。

解决好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有利于减少行政处罚管辖冲突,也可以保证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贯彻实施。例如,由多机构组成的统一市容管理组织负责维护市容的各项工作,不仅减少多机并争夺管辖权的现象,而且能够避免就某一违法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的处罚。

(四)法规竞合与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个行为违反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罚,这是一个法规竞合行为。例如,某人用毒药制成的诱耳在渔塘捕鱼的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津。在目前行政管理权交叉重叠、法规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各个行政机关依据各自的法律对某一行为分别作多次处罚,显然有失公允。对此,有人提出"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某一违法事件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对"一事"的理解不尽相同。较窄的理解是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规范为"一事",较宽的理解是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也算"一事"。由于每一行为,每一事都可以进行不同层次的多次划分,而且处罚机关也不止一个,所以,也有人提出"一事不再罚"原则难以成立。

我们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专横武断的重要原则,应当在行政处罚法中占有一席之地。至于"一事"的范围如何界定,必须考虑目前处罚机关职权交叉重叠的现状。为避免行政执法机关失职不处罚或越权滥处罚,应当将"一事"界定于"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的范围之内。例如,某司机出车时被交通警察以尾灯不

亮为由处罚一次,在他驾车回单位期间,交通部门不得以同样理由再次处罚该司机。

那么如何解决因一个行为受多次处罚的问题,目前有两个方案:一是参照刑法中法规竞合理论采用"重罚吸收轻罚"方式处理,即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由其中量罚最重的机关处罚。但这种方式

存在一个问题,即会出现各机关争夺或推脱处罚权、互不通气现象。第二个方案是重新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改变传统上"一个机关执行一部法律"的习惯,将拥有相同或类似职权的行政机关合并,由综

合性执法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罚吸收轻罚"的选择性处罚。我们认为这种方案是合理且可行的。

(五)行政处罚权的委托问题

行政处罚权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财产权,应由法律规定的有权行政机关行使。但是,由于个别部门执法任务重、条件跟不上,遂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给下级机关和所属机构同级其他机关,非行政机关、个人去行使。随着委托处罚权现象日益增多,交通、市容、物价、城建、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执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第一,谁有权委托?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再将其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第二,委托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也必须符合其他定法条件。第三,委托应履行哪些手续?有些行政机关向个人组织委托处罚权时不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委托随意性增加,委托后责任不明确。为此,应通过立法明确委托处罚权的必经程序,如签定委托书、划分双方责任,约定委托权限、范围及期限。第四,委托处罚的责任归属如何?目前委托处罚的责任并不明确,具体做法也不一样。例如委托权限内的处罚行为由谁负责?委托权限以外责任由谁承担?有同志认为,无论处罚是否超出委托权限,都应由委托机关负责。第五,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否无须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同志认为,目前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担负大量行政职责,相当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又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地位,引讼被告资格的混乱。为此,应当明确其独立执法的地位,不必履行一般委托手续。

(六)行政处罚程序问题

行政处罚程序不完备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处罚程序种类不全、没有关于溯及力和时效的统一规定、证据规则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执行措施和执行保障、协助执行不力等。

1.程序种类不齐全。行政处罚是针对不同程序、情节、条件的违法行为实施的制裁,可以分为几种类型:普通处罚程序,即通过正常程序实施的处罚,原则上应履行通知、讯问、听证、制作处罚裁决等程序;特别处罚程序,对紧急情况下或是非清楚的现场违法行为实施的处罚,如强行制止、纠正、现场处罚等。特别程序可以省略某些手续,如通知、听证等,但有的事后应补正。

2.时效规定少。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有时间限制,即超过追究时效,不应再施处罚。治安处罚条例规定为6个月,是否该时效规定也适于其他种类的处罚?我们认为立法原则上可规定为6个月,其他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

3.处罚适用规范的溯及力不明确。行政机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前后规定不一致的,处罚应本着"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法律实施以前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新法律处罚。对过去开始,持续到新法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应适用较轻的法律予以处罚。

4.证据规则不明确。行政处罚往往涉及转瞬即逝的违法行为,难以收集到明白无误、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证据。加上行政证据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行政机关根据现有条件,也无法象刑事侦查一样,收集到准确完整的证据。为此,应当确立

几项特殊的行政证据规则。如处罚只需主要证据确凿、对于某些现场处罚,如交通警察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市容部门对无照经营者的小额处罚和纠正行为,诉讼中处罚机关不负举证责任,只有在受罚人证明执法人员与其有私怨恶意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才举证。现场笔录在受罚人不签字的情况下,只需两个以上执法人员签字或证人签字就有效。证人不作证或作伪证应当负法律责任。

第5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一、打造登记平台,从“放”上着力

(一)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热潮。今年1--8月,共受理新增各类市场主体登记353户,新增注册资金:23010.09万元;其中新增企业62户,新增注册资金1494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注册资金5433.29万元;个体工商户265户,注册资金2630.8万元。受理各类变更、换照、备案登记200户,其中企业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户,个体工商户71户。受理市场主体注销174户,其中企业14户,(简易注销10),个体注销1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受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1件,为企业融资13000万元。配合法院受理股权冻结11件。

截8月31日,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421户;其中内资公司户,注册资金587293.16万元;其中企业508户,注册资金460945.50万元;个体工商户2433户,注册资金21374.8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80户,注册资金104972.86万元。为壮大市场主体,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创业新气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启动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继续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企业登记电子化”。从个人提出申请到审核发证1个工作日完成,大大缩短了办理流程时间,提高了登记效率,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申报企业名称及设立、变更登记。

(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按照省、州的文件要求,对有意愿且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通过政务中心登记窗口、微信、qq、展板等方式宣传“营商通操作指南”、“全程电子化网上操作指南”,专门制定简易注销事项温馨提示、办理流程,方便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办理简易注销。今年通过简易注销的企业为10户。

二、打造监管平台,从“管”上下力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共享平台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力支撑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双告知”工作全面上线运行,大大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使用《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平台》,自改革以来,已向其他部门推送市场主体完整的适时信息502余条。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并将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同时要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二是信用监管加大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通过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工作,截止6月30日年报工作结束,我县企业年报430户,年报率93.8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433户,年报率92.92%;个体工商户年报2254户,年报率100%。初步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三是市场监管卓有成效。按照省市监局的“一单两库”,从市场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负责检查,对市场主体的综合检查、农资市场的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检查等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家,随机抽查46人次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检查,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执法。

三、打造帮扶平台,从“服”上发力

积极搭建帮扶平台,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实行重点项目专人服务。对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企业办理注册登记事项,指定专人进行咨询、受理、核准、发照全程服务,并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优先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快速落地。二是认真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积极为企业融资。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注册登记工作压力大。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放宽后,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大,办理注册登记时限短,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工作量显著增大,又因改革后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快,工作人员对法规政策的接受有个过程,业务技能跟不上,因此感到工作压力大。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政策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效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思想观念同步转换,创新思维方式,提升行政服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用创新的思维寻找推进发展的办法。

(二)加强政策宣传,着力引导发展新动能市场主体。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提升和扩大社会对“放管服”改革的认知,增强行动自觉。充分运用注册登记等职能,支持、引导、帮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动能市场主体优先发展、加快发展,鼓励、引导传统产业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三)打造更为便捷的准入环境。大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精简文件证明,优化登记流程,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缩减办事时限;推进企业名称申报便利化,支持企业名称申报个性化;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探讨实行登记材料容缺受理制度。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注册登记限制,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

第6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放”是简政放权,指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消减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管”是放管结合,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是优化服务,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五个“为”是什么?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行政职权是什么?

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4、权责清单是什么?

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5、负面清单是什么?

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双创是什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营改增是什么?

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8、内部审批是什么?

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仅面对其他机关或者面对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面对社会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9、多规合一是什么?

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便于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什么?

政府部门在进行市场行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11、一单两库一细则是什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12、红顶中介是什么?

是一种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行政审批权红利。

13、减证便民是什么?

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的原则,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

14、先照后证是什么?

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创业者只需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15、多证合一是什么?

政府部门发放的多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16、多帽合一是什么?

多帽合一是指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全国统一和规范管理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会议提出,要把执法人员规范录用和精简冗员相结合,重点向市、县和社区、街面等基层一线配备和倾斜。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17、一照一码是什么?

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8、事中事后监管是什么?

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环节,理清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调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9、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什么?

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依据“互联网+”模式,以受审分离为标准,努力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综合审批、信息全流程网上传递,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事”。

20、并联审批是什么?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21、5A政务服务模式是什么?

“5A”是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五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组合,代表着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22、两集中两到位是什么?

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23、“AB”岗制度是什么?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工作岗位均设A、B两个岗位。A岗位人员因故离岗时,B岗人员及时顶替,确保窗口不出现缺岗问题,不影响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

24、一次性告知是什么?

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期限、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5、第三方评估机制是什么?

以项目委托方式,对营商环境建设建立评价体系,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专家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优势,对营商环境进行年度评估,客观评价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提高改进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6、容缺受理是什么?

指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事项中如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先受理该申请事项,并进入审查程序,在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简而言之,就是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允许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审批。

27、简政放权指什么?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3)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6)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7)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

28、放管结合指什么?

(1)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2)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3)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4)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第7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一)工作进展及举措

一是制定了考核办法。起草了《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考核办法》,完成征求意见,近期印发。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会诊。对审批局等5个单位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社会问卷调查。共计已下发收集调查问卷150份,已汇总政务窗口服务、土地和安全执法检查等问题12项,近期将下发问题自查整改通知书。四是公开营商环境举报途径。在政府网站、微播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多方收集营商环境问题,力促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成效及亮点

1、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方面。一是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三部门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压缩了办理时限。二是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事项网上可办率95%以上。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已在政务服务网网上开通在线办理事项667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四是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8%。

2、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挑选了18家优质企业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线上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截止目前我区发放贷款余额总数288.88亿元。

3、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全面推进乡镇改革,依法向各乡镇下放第一批行政处罚事项34项,委托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8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100余份,现场解决群众问题20余人次。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乡镇人员对下放事项不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有些事项尚未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

二、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进展及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指导、协调、推进全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和任务。三是及时调度督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工作落实。四是加大问题收集力度。在政府网站、微播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多方收集问题,力促全区营商环境提升。

(二)工作成效、亮点及先进经验

(一)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方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30个区直单位、17个乡镇、363个行政村已在政务服务网开通了第一批常办事项,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三级四同”事项共有667个,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开通,可办率达100%。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投标全部实现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监管,网上可办率达到98%。企业开办提速明显,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充分利用“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零材料提交,加快企业开办迈入“一日办结”时代步伐。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9项,优化准入84项。目前,我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取消现场核查环节。提速办理企业登记46件,其中网上审核20件,线下办理26件,审批时间均在1-2个工作日。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和并联审批。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事项压缩至20日。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不满50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在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已入驻省、市统一“中介超市”。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坚持“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不超过20个、16个工作日。对区域内的“气代煤”村街展开入村入户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用户宣传。截止目前,共排查172个村庄,入户排查62731户,发现隐患455户、整改455户,整改率百分之百;已完成172个村庄、62731户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动产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压缩至1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目前,我区在政务服务网网上开通并可在线办理事项667项,网上可办率达100%。17个乡镇成立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刻制了“乡镇审批服务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制定了《区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区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乡镇进行确权赋权84项审批服务事项和33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组织20余部门和17个乡镇进行集中业务培训,6月4日,全区乡镇改革后首张证书于在西苏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发出。

(二)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梳理了权责清单,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监管事项二次认领工作。积极推进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抽查5次,抽查市场主体953户,促进了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深化乡镇改革,全区17各乡镇内设机构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执法队全部挂牌。大力帮助企业融资,今年以来召开10余次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区域经济复苏。积极推进包容普惠创新。今年园区共有4家企业正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入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7家,新增城镇就业500余人。

(三)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机制,在行政法律、法规方面为企业、群众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快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乡镇、村综治中心规范运行,全区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综治视联网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矛盾纠纷联调、平安建设联创、社会事务联办。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区共划分网格703个,做到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全掌握,真正将“疫情防控问题解决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责任落实在网格”,截止目前,已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矛盾纠纷471起,化解成功438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大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全区专利申请量年增速不低于15%。建立知识产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重大复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三个半月。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建立健全立、审、执信息对接机制,在全省率先使用“执行天眼”系统,提高查人找物执行效率,成功率100%。组建8个执行工作组,实现了类型化工作集约化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试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压缩审理周期。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企业注销、信用恢复、破产费用保障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对我区现有发明专利开展普查工作,第一季度新增万人发明专利15件;查处专利侵权案件3起,罚款23万元。

第8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今天天气”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备门槛。一是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截至9月,我区企业开办所需用时保持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全程网上办,办照“不见面”。对于涉及抗击疫情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并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方式实行特事特办,利用网上办事平台和邮寄服务做到企业登记全程“不见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登记市场主体共5370户,其中企业19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8户,个体工商户3751户。

深化“互联网+政 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以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在政务 服务网上公布了 420 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和 100 个“最多跑一 次”高频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行政 许可等六类共 583 个事项网上可办达 90%。1-9月,累计受理办 理审批服务事项143997件,接待群众134245人次,事项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16%;加快政务服务智慧平台“i 安康”推广,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安装、注册“i 安康”手机 APP,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平台使用率;“互联网+监管”与市级 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管。二是持续抓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群众有所呼、政府必有应”要求, 畅通“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渠道。按照市上要求,启动建立“吹哨报到”新模式,目前正在汉滨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打电话办事”可办事功能,按照市上要求,区上已配 合市上在区级各单位和试点社区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 12392 件,按期办结率 100%,回访满意97%。三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已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目前已在各窗口运行推进,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窗口单位考 核体系。四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 照申领当日办结。五是在政务中心设立复工复产专门窗口,为企 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12392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97%。

二、推进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区正加紧完成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我区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并积极向安康市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

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一是公布了《汉滨区区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启用“汉滨招标采购”信用评价APP软件,运用实名制管理和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测评,实现对参与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进行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提升招标人员、造价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提高公司和区招投标采购中心的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建立全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区级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等文件,对行业内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了汇总,各行业部门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

便民服务方面: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持续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帮代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切实为企业群众服好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i安康”等平台网上办理业务;创新实施申请人网上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批服务新模式;对于有特殊业务确需急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办理,错峰办理。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以汉政办函〔2020〕100号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6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行政 许可事项。

“双包一解”推进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印发《2020年区级领导和部门包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通知》(汉办字〔2020〕50号),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根据企业和项目需求,深入实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对因电力、原材料等关键要素制约正常生产和项目建设的,积极协调推进解决。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困难,对周转资金短缺的企业,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协助企业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帮助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体系好、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方面取得突破,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32个,包抓招商项目36个,包抓重点企业31户。梳理重点企业问题41个,已解决销号问题31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三、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

一是制订了《汉滨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建立的信息报送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企业开办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全流程在线申报,确保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三是方便登记财产,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四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 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方便群众、企业办事。通过受理群众、企业投诉、检查等手段,评估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继续存在或变相存在。

四、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情况

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先进地区好的做法。我区印发了《汉滨区2020年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和任务,推进政策落实落地。9月份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到岚皋、 汉阴、紫阳等县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第9篇: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范文

【关键词】中介机构;代办;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中介市场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的业务种类也逐渐多样化。其中,许多中介机构开始做起了代办银行业务的生意,如为企业代开账户、代办银行卡、代办贷款等等。一方面,这些业务的开展给很多人带来了方便,中介机构自身也能够取得收入;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合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如为代开账户而代办虚假验资,以受银行委托协办信用卡为名从事欺诈活动,并大肆宣传可利用信用卡套现来融资,甚至有些中介机构利用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资料办理银行信用卡,在获得申请人信用卡后直接通过公司自设的POS机刷卡提现后携款潜逃,最终由申请人承担银行卡的还款责任。因此,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诸多隐患,需要引起注意。

一、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存在风险的原因

(一)中介机构为获取高额利润违法操作

一些中介机构在帮助申请方进行验资或工商登记的过程中,故意隐瞒或伪造证据,钻法律漏洞,通过收取验资等手续费的形式协助弄虚作假,注册成立公司进行诈骗,扰乱国家经济秩序。

(二)缺乏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管

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中介机构长效信用管理机制,缺乏对中介机构的资信动态情况纪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以及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对于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获取虚假资信证明、虚假会计报表、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失信行为也没有严格的预警机制和惩罚措施。

(三)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不少企业和个人为了手续的方便快捷,全权委托中介公司代办业务,却没有意识到由此所产生的风险,造成资金安全隐患。

(四)银行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

根据2003年9月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只要企业拥有合法的申请材料,银行就不得拒绝开户请求。因此,只要中介公司开户业务时能够提供所要求的材料,银行一般都会办理。

(五)银行同业间同质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改革深化,银行同业间竞争的日益白热化。一些银行为完成各项业务考核指标,抢占市场份额,盲目开展开户等竞赛活动,为客户提供便利,而放松了对结算制度和纪律的执行,甚至故意违规,随意开户和办信用卡等。

二、防范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风险的对策

为了有效防范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的风险,保证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从而建立起一个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

(一)建立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警示制度

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严厉查处非法中介活动,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列入企业信用信息“黑名单”,并在网络上及新闻媒体上曝光,净化中介市场。

(二)建立中介机构专项检查和举报制度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受理社会各方面的举报案件,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提高中介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才能将包括皮包公司在内的一些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清理出局,使得中介行业更为健康有序

(四)企业和个人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代办证照等业务最好由公司内部人员办理,不要轻易交给中介公司办理,一旦由中介公司办理,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个人在办理信用卡等业务时最好亲自到银行办理,不要为了省事、方便而给一些黑中介可乘之机。

(五)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一是银行要认真审查开户材料,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人的身份信息均要通过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核对一致后方能办理。如果发生不利于客户资金的变化,要及时通知客户。二是银行可结合实际管理情况,将结算账户的开立权限集中上收,使前、后台业务处理流程分离,在后台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结算账户开立的集中审批、激活及开户资料的管理,而营业前台只能处理账户开立受理、资料收集、初审、开户信息录入等操作环节,不具有账户开立、激活结算账户的权限。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统一开户执行标准,将不合规账户拒之门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