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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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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政府有关部门;措施;发展阶段

1 农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农安县位于松辽平原腹地,全县幅员面积4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5万亩,辖22个乡镇,377个村,3806个村民小组,119万人口,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产粮大县、畜牧业大县。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在2007年初,县委、县政府就 “普遍培育、重点扶持、规范典型、逐年提高”提出的发展工作思路,全县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再提高”的工作原则,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同时,号召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帮扶措施,大力扶持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村干部、农村经纪人、能人大户领办创办参与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形成合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氛围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生产、发家致富、抵御市场风险有一定的优势。

自2007年开始,全县在5年中每年拿出10万元,共计5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加其发展后劲,同时对其他合作社以激励作用。

2006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山东排木农贸有限公司被吉林省授予示范单位,2007年我县合隆镇谷家岭瓜菜协会被农业部授予示范单位,2007年我县三岗镇宝泉瓜菜协会被吉林省授予示范单位,2008年我县众一蔬菜被吉林省授予示范单位,2009年我县国君瓜菜合作社和广源畜禽合作社被吉林省农委财政厅授予示范单位,2008年、2009年长春市农业博览会又授予我县万佳生猪合作社和排木水稻合作社进入省示范项目,2011年我省共计申报了6个示范项目。

近几年来,我县合作社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每年都以100多个的速度递增发展。截止到2011年末,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近1096个。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主管部门抓的很到位,发展势头很强劲,有部分优秀的合作社也受到了省市表彰奖励,但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层乡村的重视程度和支持扶持度还有待加强。我县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不平衡,个别乡镇村工作得不到很好地落实;二是部分农民对加入合作社认识不到位。我们在宣传上,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地域的不平衡和产业之间的不平衡;四是很多合作社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部分村干部到工商部门注册,实质上却没有运作起来;五是存在一哄而上抢注合作社问题,尤其在2011年末,有的乡镇为了应付检查,一个乡镇就注册了100多家,既没有合作项目也没有合作的方向。

3 解决发展中问题的相应对策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县、乡两级政府应制定正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1)县乡两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会议、农民大集、干部下乡等渠道进行宣传。先提高基层干部认识,再提高广大农民的认识,宣传并落实好优惠政策,让农村能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积极性,由被动转变为主动,由要我办转变为我要办。

(2)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资金,多层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骨干,尤其经营管理人员,组织合作社走出去、请进来,观摩学习,提升整体素质。

(3)每个中心乡镇应树立一个先进典型,让周围合作社学有参考,不论种植、养殖还是加工。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1.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经营运作不规范。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对理事会的职权、监事的职权、成员的权利、成员大会的职权知之甚少,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合作社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搞企业生产的方式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去经营,出去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或手书合同。

3.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4.农民的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不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不久,许多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缺乏认识,认为现在都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多年了,部分农民受小农经济思想束缚怕自身利益受损,怕船大不好调头,怕别人抢了自己碗里的饭,所以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还有一部分农民持观望态度。

5.缺乏技术、信息、经纪、产品营销方面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获取市场信息、有开阔的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一批优秀农民,为合作社的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一系列服务。而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

6.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还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有的只顾埋头苦干,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总想政府和部门扶持,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社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社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因此应当倡导能人创办、基层组织创办、技术部门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把合作社做大、做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的对策分析

1.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基层干部、重点农户的培训,着重强化合作知识、市场经济、内部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骨干队伍,使他们尽快掌握合作原则、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基本知识,提高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强势推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2.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3.加大宣传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问题,应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必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作用和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4.注重打造品牌,提升合作社竞争力。产品有质量、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品牌,实施品牌策略,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途径,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通过创建品牌,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涉及农村经营制度、农村民主管理、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商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事务,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在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经)、财政、工商、税务、发展与计划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农农委,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和考核、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等。二是进一步加强局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职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优先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来部署。

二、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来抓。认识到合作社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各界对合作社的认识,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还很不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实情,因此,我们要定期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合作社生机活力。一是创办交易市场,对某个领域的农产品可以创办交易市场,吸引周边农村散户也进场交易,同时也可收取一定交易费,保障了合作社正常运转和扩大发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合作社长期发展必须紧密围绕政府的农业规划,现阶段要紧紧围绕绿色蔬菜、食用菌、特色水果、中药材等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三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把目前地方拥有的自主品牌、名优产品做大做强。引导合作社成员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生产规程组织生产,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合作社的产品是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四是树立合作社典范引导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五是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六是加大资源共享的力度,发挥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

五、着力创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条件。制定政策引进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员,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大批专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培养一批合作社科技骨干。鼓励和扶持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加强新产品研发。健全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各种配套服务。以合作社为载体,有计划地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素质,并通过有组织的生产实验进行推广应用。

六、切实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强化合作社科技创新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财政应安排专门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要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合作社自主创新和转换应用科技成果。金融部门对合作社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担保机构,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切实给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政策、加强对合作社的引导,及时研究解决专业合作社建立、建设、运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一、基本成效

近年来,赤壁市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各类合作组织从“十一五”末的71家、成员3025人,发展到2013年的252家、成员8500人,成员在50人以上的94家。其中,部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地(市)级示范社11家,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大幅增长、规模不断扩大。

(二)覆盖领域逐步扩大。合作经济组织由“十一五”末的以茶叶、养殖为主的领域拓展到以茶叶、畜牧、水产、水果、蔬菜、中药材、农机服务、竹木栽培、农资服务、粮食加工、农技服务等十一大领域,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增加。

(三)运行模式呈现多样化。合作经济组织由过去单一型向多样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龙头带动型、“合作组织+能人+农户”的能人带动型、“村委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村委指导型、“合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经营型、“产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带动型等生产经营和运行模式,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13年,赤壁市各类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22.5万吨,产值6.5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74.4%、80.5%,合作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87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00元以上,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问题和不足

从现代集约农业的发展要求来审视,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管理运行不规范。赤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监事会、理事会管理不很严格,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成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层次低,普遍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市场营销和企业策划等方面的能力不足,特别是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人才短缺,不能有效满足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通。金融信贷门槛过高,融资渠道狭窄,制约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政府资金投入有限,撬动民资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制约了合作组织的持续发展。

四是信息服务不到位。以乡镇农业服务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流通中介组织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职能部门在服务合作组织发展方面措施不力。在对外宣传报道、市场信息收集、先进技术交流推广等方面服务指导力度不大,影响了合作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

五是辐射带动力不强。受地域、经济实力的限制,缺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的合作组织。一些合作组织出产的农产品在市场上认知度低、缺乏竞争力。多数合作组织没有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产业链条脆弱,品牌意识相对淡漠,辐射带动能力弱。

三、几点建议

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来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财务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结合专业合作组织的类型和行业实际,通过召开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完善组织章程,根据章程规定由成员投票选举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宜,探索建立健全合作组织自我发展机制,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正确处理专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合同契约的方式规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三是完善财务公开机制。在完善组织章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内部监事会、理事会和成员的作用,对合作组织的重大投资和支出,列出计划和清单,采取社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式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聘请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办法,改变以往合作组织负责人兼任会计的现状,完善财务运行机制。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整合项目资源,为合作组织提供人才、技术和资金支撑。一是人才支持。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合作组织人才发展计划,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组织起来,建立服务队伍,针对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咨询、指导和服务。逐步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领办发展。二是技术帮扶。农业、林业、畜牧、科技等部门结合各自优势,将对合作组织的技术指导服务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探索成立技术推广股份公司,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组织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或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承包等服务。三是项目倾斜。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及农、林、畜牧等项目资源,从基础设施、技术推广、资金扶持等方面,有重点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扶持各类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四是信息服务。结合市场导向和信息,利用网络媒体和通讯技术,开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网站和手机短信,搭建信息服务网络和农产品推介销售平台,提供政策咨询,产品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经验交流,用现代营销手段促进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成员素质。从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劳动技能、市场营销能力入手,加强对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的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一是强化经营管理能力培训。针对合作组织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企业家讲座、发放经营管理书籍等途径,从经营理念、基本理论、规范性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面向市场,转化角色,调整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营。二是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以生产技能需求为导向,采取邀请科技人员专题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培训,组织成员进行技术交流,外出学习考察,提高合作组织成员接受新生事物、新技术的能力,不断提升合作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三是强化市场营销能力培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及培训班,从市场开拓、品牌打造、营销网络构建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组织管理及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等培训服务,努力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人才。

(四)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从财税减免、信贷优惠、便捷服务、激发民资等方面,拓宽合作组织的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组织的发展后劲。一是政府奖补。建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金,对一些运行规范、效益好的合作组织,通过奖励的形式进行补助,支持其发展。二是银行借贷。金融机构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农行、农村信用社在信贷资金安排上有针对性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通过联户担保贷款的方式,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资金困难问题。三是激发民资。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和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办,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组建民间担保公司或建立农民互助资金合作社,开展信贷和互融资担保。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思考:对策与建议

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已形成特色产业带,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市场地位,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载体。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江西省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3905家,比2010年底新增1502家,出资总额达217亿元,入社农户总数近15万户,带动非社员农户达155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西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多管齐下,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推动特色产业带或产业群形成的生力军。各地合作社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组织社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有效促进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目前,江西省已形成了以赣南脐橙为主的果业生产基地,以草食动物为主的畜禽生产基地,以环鄱阳湖地区蟹、虾为主的水产品养殖基地,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以优质油茶和油菜为主的油料生产基地,无公害特色蔬菜生产基地,以有机茶为主的茶叶生产基地,苗木花卉生产基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出现了大批柑桔村、茶叶村、辣椒村、红芽芋村等专业村甚至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同时,各地合作社通过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地连接起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了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民社员在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方面直接增加了收入。据了解,全省1/3以上农户纯收入来自农业产业化。

樟树市的药材、生猪、工业原料林、水果、蔬菜五大主导产业成为市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而江西省双金园艺场就是以园艺产品特别是水果为支柱产业,以提供专业生产服务为中心的樟树市百果园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综观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化程度低,二是规模小、牵引力小,三是凝聚力不强。对于这些起步阶段成长中的问题,要用科学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并认真进行疏理与解决。

1 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1.1 成立和发展过程

江西省双金园艺场自建场以来,以不断发展果树种植为主,后承包到户,现有33个自然村队种植果树的土地为330hm2,职工群众都有自己的果园,少的几亩,多的几十亩。由于果农自主经营,果品销售价格相对较低,而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等)的价格年年上涨,导致果品纯收入低,果农积极性下降,果树多粗放管理。由于缺乏组织,在果品销售上果农间恶意竞争,各地商贩随意压价,当地中介人肆意抽成现象层出不穷,市场急待整顿,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总场牵头组织成立了樟树市百果园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然而,合作社的发展是艰辛和曲折的,它经历了由无到有、由分散到结合的发展历程。

1.1.1自发组织,获利可观。在现代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信息网络发达,已覆盖各个村镇,这就使许多果农对国家政策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对果品的市场行情更加关注。2007年种植大户刘水生在目睹花生、柑桔被当地贩子低价收购时,组织几家种植大户,主动联系外地客商来收购,由于数量多、品质好,出售价格比当地贩子高出一倍。此事对当地果农触动很大。

1.1.2 政府帮扶,筹建合作社。2008年初,双金园艺场场党委得知此事后,建议果农们成立自己的果业合作社,并派出中层干部协助建立合作社。

1.1.3 合作社的成立。在场党委的关注和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樟树市百果园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按照合作社章程,自发筹股,合作社社员63人共聚资69万元。资金将主要用于合作社社员果树肥料、农药的统一采购,果园管理技术的培训和技术资料的统一发放,果品的统一联系对外销售和合作社的运行经费等。2009~2010年合作社经过2年的经营,已逐步走向成熟。

1.2 注册登记部门及时间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该社积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于2009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

1.3 成员人数和特点

以自愿参加为主,该社社员为63人,主要为江西省双金园艺场职工群众、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

2 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2.1 合作社组织构成

合作社设理事长1名,为法定代表人,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下设理事会、监事会,聘请经理、财务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

2.2 合作社的产品、生产经营方式、收益分配方式

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以社员为核心,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目前合作社的产品主要是水果,采用“一分二统一按”的合作模式,即“分散经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销售、按股分红”。 按照合作社的长远规划,逐步实行“五统”的合作模式,即“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销售、统一按股分红”。

合作社的收益来源:社员的参股资金、每户果品销售资金的5%作为合作社经费。合作社的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年底按股分红。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中以承包制为基础、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产品方面的联合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整个合作社的经营是遵照民主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指导具体的合作社经营。在组织职能的分类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由人民群众自发成立,具有民主管理性质的自发性经济组织。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自我国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法律颁布后,我国就开始了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程。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经济也成为了各个地区发展的重点,并在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对于传统农村经济发展形式加入了新鲜的血液。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很多地区得到了良好的应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向着更多的地区发展,但由于刚刚起步等方面的原因,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就制约了其在农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可能。

2.1技术含量较低

目前的经营状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农民为主的结构组成,由于目前我国农民在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中就必然会存在一定的水平问题,限制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1]。在当代社会中,由于人们对于生活水平和物质需求不断提高,对于农业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也就要求在农业生产中需要更高技术水平的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部分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外,市场的风向本就是多变的,农业参与到市场的运作中时,本身就属于弱势的一方,而此时在经营方面如果不能够利用科学的经济管理,那么势必会形成更加弱势的经济结构的出现,而现在正是由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缺少能够进行专业经济管理的人才,也就导致了这类问题存在的隐患。

2.2农村产品的市场地位

在经营农村产品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和经营意识的根深蒂固,在很多时候农业产品不会形成品牌,即便能够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但在经营方面仍会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在市场中形成独特的品牌影响力。大多数农业无法集中参与到市场经营中,就不能够在市场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影响力,没有品牌作为经营的保障,很多市场也就因为这样的原因在不断丢失,使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营中的影响力还达不到预期的水平。

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3.1改善农村土地和生产工具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联合上具有独立性和民主性,而且是以农民为主要成员,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够支配和使用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经营方面就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农村用地结构,根据不同的市场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当中的土地进行作物选择。分析历史也可以看到,在过去施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对于特殊时期的生产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社会的发展速度之快已经使得过去的无法完全适应当代农业的发展任务,因此在农业土地的管理上就需要一种新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的改革[2]。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能够利用结合来自农村的优势整合优化土地资源,并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律对农村的土地使用、农具使用以及生产资源实现分配的合理优化,这种优化方式在一些土地较为分散地区的优化更加明显,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能够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大型的生产设备参与到农村的生产工作中,通过集体使用的方式使更多的农村生产设备投入到农业的生产和使用中。

3.2加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

我国农民的分布是以村庄为主要形式聚居,农民基数大、受理人员的不足导致了基层农民在与政府沟通交流时,很难具体的表达出意见。这样一来,上级的政策在传递和宣传中就会缺少具体的渠道,农民的问题上传时也会缺少足够的渠道而显得缺少重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通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级政府中建立的联系,有效增加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市场影响力的加深扩大自己的影响,以此来确定农民在政府表达自身意见的话语权。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村事务,会使政府机构在潜意识上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权力,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了农民的利益和诉求,在个体农民和政府之间产生了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了上下信息的沟通交流。

3.3解决农村生产劳动力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弥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它主要通过农户之间的结合,完成农村经济的改革。此外,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一直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缓解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不仅仅是进行农业生产,还可以发展养殖、产品再加工等方面,多样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能够解决富余劳动力等问题。

3.4解决农村生产资金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前期发展速度迅猛,后期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的发展资金不足,一家一户的资金数量严重缺乏。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社员入股出资,为农村的发展节约了资金成本,不用贷款,通过闲散资金的集合便壮大了资金的规模,农民原先想办而办不成的事,现在都可以迎刃而解。3.5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1)把薄弱的家庭农户组织起来,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农业的标准化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2)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系列技术服务,有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实践推广,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3]。(3)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组织方式规范农户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

4结语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的不断深化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更多农民和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发展空间。通过在农业方面不断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在农业方面提供的支持。不仅确立了农民利益的不断扩大,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农民在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确立。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综合建设中提供一个可行的执行方案,并以这种方式促进我国综合化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作者:海力其古丽·汗木都 单位:新疆鄯善县农经局

参考文献

[1]滕海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J].甘肃农业,2015(22):27-28.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对策

上世纪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不断完善,个体分散经营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组织地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在全国广大农村,种崭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应运而生。近些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地政府大力倡导和支持之下更是得到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它正以蓬勃的生机、充沛的活力为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快速生长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值得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主要类型

根据发起主体不同,盱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能人带动型。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植大户、养殖大户、运销大户等农村能人牵头组建起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能人是这类合作社的核心,合作社的运行往往由他们一手包办,他们对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盱眙县鲍集镇某某水产专业合作社是由螃蟹养殖大户黄某某发起并担任理事长,合作社的会员一百五十多户。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分散独立生产,能人大户负责收购销售。

二是农业技术部门领办型。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农技服务站等涉农服务部门利用他们在技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牵头组建的。农业技术部门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良种、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一方面解决了农民面临的技术、信息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收入,增强了经济实力,成为农业技术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如盱眙县金土地奶牛养殖合作社,是以马坝镇农技站为依托,主要向合作社成员提供统一购牛、统一购料、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卖奶等服务,推动了当地奶牛养殖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三是村级组织兴办型。主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把一部分农户组织起来,开展服务,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一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干部是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如盱眙县仇集镇朱刘村明俊蔬菜合作社是由村集体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理事长是由村书记担任。目前,全村有227户种植户加入了合作社,全村共有465个蔬菜棚,占地700多亩。合作社统一为会员购买农药、化肥、大棚薄膜、大棚卷帘机等生产资料,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对蔬菜进行包装销售,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了种植户的收入,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此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从事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吸收当地相关农户组建起来的,实行“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如盱眙县顺森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盱眙县顺森肉鸡养殖公司于2005年发起,该合作社是一个集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一条龙、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四个统一”为广大入社农户进行全程服务,即统一提供鸡苗,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防疫防治,统一收购销售,市场风险由公司承担,不管市场行情如何,对入社农户养殖的肉鸡一律实行保护价收购。成立后运转状况良好,已辐射带动周边200余户农户从事肉鸡养殖,还有许多农户积极要求加入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猛增长。但通过对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合作社存在着发展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回报率低,对社员的凝聚力差,管理效率较低,还缺乏强有力的生存、发展和服务能力等一系列问题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总体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

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辐射面低、发展不平衡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快的大多是集中在经济基础好的乡镇,而一些经济落后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停留在村级组织范围内进行农民合作,合作社社员数量有限,大型专业合作社比较少。如盱眙县铁佛种植合作社只有农民十几户田地30亩,投资规模比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多限于提供信息服务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两个方面,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的专业合作社比较少,能创建自己的品牌,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高、有市场影响力的合作社更是凤毛麟角。合作社之间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服务功能较弱。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为社员提高收益,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成员素质偏低,发展缺乏人才

当下农民文化水平仍然普遍较低,小农意识常常使他们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虽然加入了合作社,但并没有做到共同行动、共担风险。在调查中,不少合作社的理事长都反映,有些合作社成员以个人利益为重,没有按合作社要求采取共同行动,使得合作社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就需要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懂管理、农业技术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综合性人才。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数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能人,他们的学历水平一般集中在高中和初中,他们或者是专业大户或技术能手,还有一些负责人为村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他们普遍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在调查中,不少合作社负责人提到在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他们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合作社发展迫切需要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的加入。

(三)合作社基础薄弱,长期受到资金短缺瓶颈的制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短缺。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多,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是靠社员自筹、外部股金和自我资本积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聚集大量股金,由于缺乏资金,合作社不少业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致使合作社自我发展后劲不足。如盱眙县维桥乡玉明豆类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成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万元,后因资金短缺导致合作社无法开展下去。目前,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为吸引农户的参与,大部分采取不收取会费的方式,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政府的拨款。而社员缴纳的股金十分有限,加上合作社盈利水平的限制,因此,在资金积累上存在严重障碍。

在贷款方面,由于农村金融机构较少,并且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方面都有很严格的抵押担保要求,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有的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下,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合作社的集体财产很难用来抵押,而土地的抵押又面临法律方面的很多约束。同时,合作社的融资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没有担保公司愿意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政府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担保机制。并且,合作社的财务记录大多不完整,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对其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从而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授信和贷款[2]。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申请贷款十分困难,资金缺乏已成为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一大难题。

(四)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尚未规范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着不少缺陷。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是在“能人”或外部力量带动下,将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靠“牵头人”的个人权威来凝聚,组织机构及制度不健全,难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突出表现在缺少与自身情况相符的、可操作性强的章程,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都不尽完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随意性很大[1]。从对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构或者不完善或者形同虚设,缺乏对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同时,从外部来看,目前没有形成对合作社进行长效外部监督的法规、制度,如外部审计、工商年检、质监等主管部门的检查等等。如淮安某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盱眙县是一个非常大的畜牧养殖企业,年产猪几十万头,公司与当地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在今年出现了用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违规药物为生猪食用,被相关媒体曝光,这就是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的。

此外,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但还是存在着政策落实“肠梗阻”,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如从税收环境看,合作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多重税负、税收优惠政策少,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一定比例扣减进项税,为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的收入应免征增值税等问题,税务部门没有给予确认,政府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合作意识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受小农经济意识影响的广大农民对合作经济的认识不充分,合作意识淡薄,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中国农业将呈现大量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专业农户长期并存,市场化、商品化和专业化的农业与口粮农业长期并存的局面[2]。要加快促进我国农民由兼业农户向专业农户转变,推动我国农业向规模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无疑是一个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因此,政府应发挥好各种媒体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有重点、有步骤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和价值,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发展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凭借其自身力量很难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政府、合作社自身以及整个社会力量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形成推动我国合作社发展的有效合力,共同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府要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和输入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政府要在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管理人才进行培训,依托各级农业职业院校,采取学历教育、短期培训、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培训,不仅要提高他们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素养,还要培养个体农户的合作意识。另外,有经济实力、发展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适当引进专业人才,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新的活力。同时,政府要出台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龙头企业业务骨干、返乡创业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的建设与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创新融资模式,解决资金困境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资金缺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最大瓶颈。当前,政府在解决合作社资金瓶颈方面主要采取了直接的财政拨款,不需要合作社偿还,政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致使一些并非合作社的涉农企业通过虚假材料注册登记为合作社后进行政策套利,以获取政府资金,这不仅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也极大的侵蚀了公共财政。很多时候,政府通过带有约束性和激励性的贷款支持要比直接的财政拨款要更有效。

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可以设计一个良好的贷款机制,如政府可以转变对合作社直接补贴、拨款的资金扶持方式,转为政府对合作社贷款进行贴息支持和担保费支持。这种模式是政府利用市场化的方式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比直接的财政拨款要有效率。再如有些地区已经选择了一批合作社进行了试点。通过资金互助,可以把社员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这对于满足社员的小额资金需求尤为有效,而这些小额的资金需求是很难通过银行得到满足的[3]。扩大信用社对客户的信誉担保范围及贷款额度,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贷抵押担保[4]。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使合作社收益,突破资金瓶颈;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化解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是合作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前提,也是合作社能够长期生存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把民主管理与“能人”治社相结合。具体就是在日常的合作社管理活动中,可以发挥理事会的决策作用,充分调动能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在重大事务决策上要召开会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充分尊重组织成员的民利,广泛听取组织成员的意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赢利为目的,基于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其所获利润按交易量大小返还入社农民。农民除了以价格方式获得利润外,合作社再从自己的赢利中拿出一部分按一定比例二次返还给农民,让农民充分得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管理世界(月刊),2009(5):91

[2]王曙光.农民合作社的全要素合作、政府支持与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2010(11):5

[3]王曙光.如何突破合作社融资瓶颈.农村经营管理,2012(11):12-13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机械化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9-0145-1

齐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根据现行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为了解决在基础上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难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产生于2007年9月,注册成立于2008年3月10日,现有社员133户,主要从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他肩负着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企业发展的多重重任。到2010年,齐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入社土地350公顷,农户500户,人数1500人,入社社员年人均增加纯收入4000元,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高出当地纯收入平均数的70%,合作社年纯收入300万元以上,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创新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化合作组织

齐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速农业机械化的重要组织形式,总的发展思路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基地为目标,按照“强龙头、优基地、重特色、创品牌”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推动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为重点,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关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区域优势,实施农业科学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安全化、市场化的生产和经营。

合作社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前提下,以合作的方式,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发挥合作优势,促进农民增收。并在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优化产业,培育特色,科技创新,协调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政策引导与切身利益拉动,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民自觉地加入到农业合作社中来。采取农民用自己土地入股、投资入股或农机具等实物入股的方式,让农户成为农业合作社的股东,将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

合作社主要以水稻产业为基础,生产过程采用全程机械化作业,向绿色水稻、有机水稻方向发展,推动标准化生产建设,实施品牌化战略,全面打造农产品加工业的特色产品,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扩大规模,提高农民、农业、农村的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2 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

按照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组织机构、股金设置、工商登记以及表决管理、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确实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齐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一是在经营方面。参加合作社的社员,以土地折资入股,入股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品种、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加工和统一销售,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生产用人以内部社员优先,内部社员不愿参加生产耕作的,可选择其他就业项目,不受合作社限制。

二是在利益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社员出资,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由企业――长春市龙双米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市场运作机制,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凝聚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合作社采取自负盈亏利润分红的经营形式,年终统一结算。社员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给予保底收入5000元/公顷,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年终根据合作社的收益情况,按每个社员实际入股的土地面积按股分红;利润部分按合作社规定的基金提取比例提取公基金,留给合作社做为积累基金,继续发展,以丰补歉。

三是在管理方面。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依法制订规范的章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驾驶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每年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并吸收遵纪守法、有机械化专业特长的人入社。合作社下设5个部门,即财务部、购销部、生产作业部、维修服务部和后勤保障部,提高了机务管理水平,做到了车有库、具有棚、有办公室、有修理间,农机装备保养达标。同时实行社务公开,对财产状况、合作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成员民主监督,进而增加社员收入,不断提升了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水平。

3 强化服务,全面推进现代化农业进程

首先,合作社建立了由30人组成的农机作业队伍,从业人员实行合格证准入制度,并通过培训,使合作社领导者和驾驶员全面掌握农机田间操作技术,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到了懂技术、会保养,善管理。同时,聘请了省农科院和吉林农业大学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做技术研发后盾,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保证了技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其次,充分利用国家的惠农政策,实施土地整理,建立水稻育苗基地、农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集中连片开发,以利于机械化作业。截止到目前,已投资700万元,修筑水渠1.3公里,机耕路基础1.6公里,完成土地整理130公顷,育苗基地大棚的基础建设,农机示范基地管理房300平方米和农机库1200平方米,购进农机具49台套,农产品加工基地正在建设中,使水稻全程机械化得到了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融资:调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10―0026―03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融资基本情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具规模。带动了农民增收

保定市地处冀中平原西部,面积2.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10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9万人,占79%。截至2010年6月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978家,入社农户47.3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1.2%,共有农户223.4万户,农业人口869.3万人,从业人员13.9万人,覆盖1811个行政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2.3%。农业专业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销售4大行业,服务对象以入社农户为主,惠及邻近村民。近几年,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下推出174个农产品品牌,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2010年1~6月份,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销售农副产品32.26亿元,带动农民增收6.45亿元。平均带动每户农户增收1372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形式多样,组织管理比较松散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起形式不同,主要有政府职能部门组建、农户自行组建、农村能人及种养殖大户自行组建、依托龙头企业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等4种,分别占比11%、29%、26%、8%,不具备实体化经营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上比较松散,一般无固定场所,管理章程和制度不健全,没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内控制度缺失。调查显示,保定市只有4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有相关章程,内部制度健全的仅占17%,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的仅有9%。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为会员提供服务收取管理费用,扣除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一般没有资金积累机制,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

(三)融资方式以自筹为主,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据调查,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2009年累计融资总额分别为5.57、8.8、7.66、11.54亿元。其中,自筹金额3.88、6.58、4.91、7.1亿元,占比69.7%、74.7%、64.1%、61.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金融机构贷款1.13、1.61、1.97、3.02亿元,占比20.3%、18.3%、25.6%、26.2%,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表明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大。借人民间资本分别为0.52、0.6、0.77、1.3亿元,占比9.27%、6.82%、10.06%、11.21%,呈现波动增加的趋势。

(四)信贷资金投入效果显著,实现了“银社双赢”

一是银行机构经营效果显著。2006―2009年。银行机构向农民合作组织发放贷款实现利润分别为1302、2110、2418、3355万元,不良贷款率均在6%以下;二是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良性发展。2006―2009年,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信贷资金投人新增产值分别为1.61、2.29、2.68、4.01亿元,新增利润分别为1778、2098、2626、4952万元,新增税款分别为329、384、786、1586万元,新增员工分别为786、1114、1370、1552人,新增覆盖乡镇分别为14、15、11、18个,新增覆盖村数分别为186、171、139、111个,新发展会员分别为874、1156、1556、2182个,新增辐射农户分别为2466、3168、4378、8628户,新增产业或项目分别为26、36、38、40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政策、法规难以落实到位,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支持不足

据调查,国家根据相关政策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社有一定的补贴,但是这些补贴基本与县里的农民无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缺少明确的政策支持,各县虽然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但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措施仍未落到实处,《意见》的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不规范的阶段。

(二)政府财政投入乏力。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不足,缺乏有效管理措施

据调查,2006~2009年保定市政府财政部门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投入分别为411、141、186、246万元,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仅分别为0.74%、0.16%、0.24%、0.21%;相关政府部门对该类组织的项目扶持力度、信息扶持力度和规范化发展的组织领导不够,比如,工商部门只负责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发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但实际工作中各自为政,各部门之间联系不紧密,分工不明确,职能不具体,造成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指导和管理上的不到位,甚至缺位,不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有限,贷款满足率低

2006~2009年,保定市获得贷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分别为231、261、303、354个,分别占组织总数的37.2%、36.9%、36.7%、36.2%;提出借款申请总笔数分别为1527、1860、2307、4035笔,获得借款总笔数分别为321、396、495、984笔,笔数满足率分别为21%、21.3%、21.5%、24.4%;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借款申请总金额分别为39580、51648、61468、82296万元,获得借款总金额分别为11319、16104、19656、28197万元,借款金额满足率分别为28.6%、31.18%、31.98%、34.26%;同期辖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总额分别为1836458、1790620、1950676、2640048万元,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放贷款占银行机构发放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2%、0.9%、1.01%、1.07%。

(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非实体化导致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

据调查,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随意性强,如账簿设置不完整、原始凭证不规范、科目使用不准确、会计核算简单化,大部分合作社还用手工记账,记账工作量大、效率低,不能适应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的需要。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有限的资本难以置办所需的经营服务设施和取得技术资源。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没有收入来源,没有足够的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地方财政也没有为专业合作组织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或其他配套保障措施,致使专业合作社难以达到金

融部门信贷支持的条件,形成贷款难的局面。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

一是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和加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大力开展“专家进社、辅导员联社”活动,指导其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同时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规范发展的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突出可操作性,要在规范章程的基础上,规范成员的出资结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用地、用电、绿色通道、自营进出口、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政策:四是尽快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的担保机构。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

一是要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比如在支持规范化发展方面,政府每年可筛选5―10个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的认定为县级示范社,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被认定为市级和省级的社可给予10000和30000元的奖励。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发展方面,对于投资50万元以上、人社成员达到200户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合作社可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式生产方面.对于产值在400万元以上且订单合同兑现率在80%以上的合作社,可给予3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要不断加强对合作社的服务,要有效落实专项奖励补贴政策,对于合作社优先实施惠农补贴项目,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的信息服务力度。

(三)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的金融产品,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针对合作社的贷款品种,不断满足合作社的贷款需求;二是要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作社,简化贷款手续、优惠贷款利率,同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提供或流动上门服务;三是改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手段,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商标权利质押,尝试银行账户质押,扩大抵押品范围,试办仓单、地上作物的收获权、存栏牲畜等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