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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财政 税收 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 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5.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近十二年来,国家大规模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农业税等农村不合理收费被取消,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但是乱收费现象的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税制改革的成果,这里面的一大原因就是行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地方大量的公务员队伍还没有进行有效地精简,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将各种税费摊派到百姓头上。这种现象在县级以下财政管理中屡见不鲜。稳定的税收来源受到抑制的同时,应当在财政监管加大力度,不允许县级以下政府的财政支出向官僚本位主义倾斜。应当想尽办法使得不在位的公务员不成为财政的负担。否则,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就得不到有效的根治,还会变本加厉、循环往复。不仅不利于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和财政平衡,严重的还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损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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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建议
1.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2.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3.财税改革要在制度上实现创新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 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 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4.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关键词:财政税收;改革;体制;创新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现有成就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了相应的成就,并且很好地优化配置了社会资源,强化了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经济秩序稳定状态,健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逐步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良好的基础。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而言,这场改革极大地改进了原有的财政支出体制,建立健全了我国原有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了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序进行,建立起以集中采购为基本特征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践了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以及财政绩效评估等相关举措,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财政管理效率。
此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还有效完善了国家预算体制,并实现了国内税制全面转型。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其目的在于有效加强预算监督体制的实效性,尤其要加大力度具体实践部门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单一账户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税制的全面转型,要求政府应逐步建立起一种立足于增值税的新流转税体系,逐步完成由具体计划经济特色的产品税制转变为一种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流转税。总体来讲,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教委完善的分税制体制,加强并改进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关系,增加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补助额度,尽量缓解我国经济欠发达地方财力紧张的相关问题。
二、我国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现有问题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今,我国已初步构建起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所需的财政税收体制基本框架,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遭遇了一些体制发展上的难题。一方面,国家始终重视两个比重的提升,以及国家在经济体制急速变化时期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因而将财政收入体制改革定位为国家财税工作甚至是经济发展的重点,但结果,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及预算体制均有涉及,但改革手段仍然不够全面和深刻;另一方面,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一直注重中央财政收入比例以及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提升,却难以深刻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财政责任职能分工、财政功能定位、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等问题,这并不利于国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良性运行。
深入分析,我国现已完成改革并且由此构建起的财政税收体制仍存有相应的局限性,比如现有的政府收入体系改革仍十分不到位,税收体系结构上的现有缺陷使国家资源与国有资产收入等那些非税收入均尚未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再比如我国各级政府收入分配方面仍保持向上集中的倾向,中央和地方收入在划分上仍存有缺陷,省级及以下级别政府收入分配的体制改革问题仍亟待深入研究;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以及其支出责任改革都相对滞后,不仅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比较不规范,且各级政府之间的财力、财权、事权以及支出责任等也不适应,最后造成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收支缺口较大、区域财力很不均衡。
同时,我国政府推出的预算体制改革仍旧不到位,其所覆盖的范围十分狭窄,且不存在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和管理体制。与收入体制与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相比较,特别是与税收体系以及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相比较,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仍旧不够顺畅且明显滞后,体制改革中诸多预算体制根本性、实质性等问题相比较,现有的财政预算并未全部纳入政府财政收支活动中,也未能纳入相应的政府预算体系以及财政监管范围,而预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财政预算体制仍缺少必要的内在约束和制衡机制,则更成为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难题。
三、我国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举措
构建新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新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应从我国基本国情与现阶段改革发展所需出发,不仅要能够和我国各级政府事权相互适应,还要很好地实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持续稳定、规范合理的目标。具体而言,应立足于合理设定政府层级的目的,规范合理地划分出我国各级政府的事权、支出责任、收入能力、收入权力等,首先要持续适当地提升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要合理地划分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比例;其次要增加中央与省级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出比例,要适当地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以及财政压力;最后要向地方适当放权,给予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使财政分权体制逐步由财力性过渡为制度性。
构建新型税收制度。新型税收制度应努力达到主体税种设计科学、税负水平适中、税负结构公平合理,最大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一则要尽可能地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负担,保持国家合理适中的宏观税负水平,从规范政府性收入、减轻纳税人税外负担、取消国家体制外收入、开拓预算管理范畴等情况出发,适当提升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二则要努力提升直接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例,使我国税收逐步接近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使我国税收体系与税收结构逐步转变为间接税、直接税并重的双主体状态,并使间接税与直接税保持之间有效配置;三则加快增值税转型步伐,科学设计我国各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及时、恰当地开征物业税,比如把营业税当做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而物业税则当做各个市县乡政府的主体税种。
构建新型转移支付体系。新型转移支付体系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此两种手段相互配合、合理使用,确保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同时资金分配方法科学有效,为达到此目的,政府应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优化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适当整台专项转移支付;还应逐渐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分享制度,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加以稳定;更要科学合理地改革现有的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公式化资金分配制度。
构建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相关预算体系及预算管理体制应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相互分离,还要保证国家中长期预算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相互协调。这要求国家必须逐步拓宽国家预算覆盖范畴,构建完善的复式预算体系,其中国家复式预算体系至少要包含资本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经常性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尽可能地将政府所涉及的所有财政性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框架内。
构建新型财政管理体制。新型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实践,要求政府应推行税收征管机构一体化;应建立健全新型省市对县乡财政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应稳妥地改革现有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应建立健全地方公共债务管理制度,有条不紊地分类分流解决县乡政府的历史债务问题。尤其要向地方政府适当分权,寻求新的正常融资渠道,并严格管理地方债务,在分类分流处理现有地方债务前提下,编制地方债务管理办法,为地方政府以收入债券的形式实施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过程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
参考文献: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组,进一步神话财税体制改革的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9(26).
[2]李建新:对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5).
[3]王恩胡: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经济研究参考,2009(30).
【关键词】新形势 财政税收
财政税收作为我国中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经济活动布局的关键性物质保障,在资源优化配置、收入分配协调以及公平原则践行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协调作用[1]。所以,不断促进财政税收体制进一步改革,保证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全局发展,将会对现代化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非常强的战略意义,进而为和谐社会构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财政税收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
目前,在财政收入结构当中,非税收入以及税收收入两者之间所占的比例是非常不协调的,尤其是税收收入结构。从专业化的税收原理角度出发,所得税以及财产税属于收入分配调节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要在税收收入当中占据较大比重,然而营业税以及增值税等仅仅是筹措资金手段,在比重分配上应该完全小于前者的比重。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当中的税收收入比例却是不合理的,甚至恰恰相反,这种情况下,税收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上所发挥的作用就会受到大大限制。此外,现阶段重复征税问题以及税种功能模糊问题等的出现,进一步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政税收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全化程度直接关系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并不十分健全,还是存在局限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收人在分配职能上的集中性相对较强,始终呈现向上集中发展的趋势[2]。而且财政分税制度不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导致财政力量难以实现平均分配。其次,从税收种类层面出发,与资源以及环境相关的税种不能够有效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从而影响了税收作用发挥,难以保证社会分配功能的完全发挥。最后,国有资产收人与资源类收人始终在我国政府财政收人相关管理体系之外,难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财政税收转移支付规范性不足
分税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转移支付。这种情况下,税收权相对来说比较集中化的中央财政就会借助财政支出对每个地方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科学化调整。就目前情况而言,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转移支出集中于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转移支付以及财力转移支付三个方面[3]。然而,转移支付期间资金使用率相对较低或者是个人腐败问题时常出现,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转移支付在实际监管力度上相对较弱,当中央财政在地方范围内进行转移支付的时候,会存在支出不清楚或者是信息漏损现象。第二,一些转移支付在实际构成上不够科学,通常情况下,体制性补助与税收返还比例相对较大,而其它类型支付比例较低。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途径
(一)实现财政税收体制的权级分明
为了实现财政税收的科学化,需要做到税收体制权级分明,并完全符合我国现代化经济发展情况,从而使税收财政制度于政府事务统筹环节、各机构工作规范环节等充分发挥作用,从根本上实现我国税收收入以及支出的比例和谐与稳定。从专业化角度出发,权级分明性质的税收财政体制是把各级政府所具有的权利以及层级进行科学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4]。第一,中央政府必须要将部分财政实权交给地方政府,并允许地方政府可以在地方税种的相关范围之内制定出规范化的税收政策,可以给予地方政府部分收减税收权利,构建地方性法律法规。当地方政府具备税收自之后,才可以实现税收体制改革更好地顺应地方经济发展。第二,中央必须要在确保中央财政收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收入分配管理,给予相关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经济支持;第三,要想实现地方经济发展,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都应该对财政支出进行科学划分,减少支出压力。
(二)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的科学化
科学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能够达到及时建立与完善必须要得到中央以及省级政府的支持,平衡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普通性转移支付之间的比例,合理分配相应的财政税收资金。一方面,应加强财政转移管理,创新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要求,并将转移支付来源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其在科学范围内。另一方面,应注重普通性转移支付比例改革,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实现转移支付类型在具体结构层面的合理化。此外,中央财政还必须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强化转移支付能力预算,制定出合理化的支付数额,做到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化与专业化。
(三)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在预算管理体制完善期间,应该做到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编制工作的分离,从而实现中长期预算以及中长期规划之间的相互匹配,构建能够很好适应国家预算体系健康发展的复式预算管理体制机制[5]。相关人员在税收制度改革期间,必须要将与财政收支相关的活动积极纳入到相应的预算管理工作当中去,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化预算管理,扩大预算覆盖范围,使其能够很好地惠及大多数行业。
(四)制定合理化的税负征收标准
合理化的财政税收应该满足主体税种在设计工作上的科学性,并实现税负结构的合理化。具体来说,相关人员需要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第一,深入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实际发展水平,然后在此前提下明确税负水平,取消财政税收体制之外的收入,增强政府性收入规范力度,从根本上减轻纳税人负担。第二,我们要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及时调整低收入群体税收征税起点,从而制定出分类扣除以及综合申报两者兼顾的所得税制度,促进个体税收压力的不断减轻[6]。第三,设立合理化的环境保护税种,借助税收政策对企业相关的生产行为实施约束,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大力推广低碳经济模式。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不仅取决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而且还会受到企业因素或者是个人因素等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财政税收体制日益深化改革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过程,具有非常强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是不能够一蹴而就的。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将立足我国国情,并持续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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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金兰.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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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娟娟.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26.
当前,国内外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财税政策研究,大致是沿着理论分析和实践分析两个方面展开的。
1.1“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有两种思路。其一,财政分权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早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因为各个地区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区别地分别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显然比整齐划一地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认为中央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财政收支权力,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动性,地方政府就会根据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设计出迎合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进而提高经济系统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适当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维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财政分权有助于形成一种称之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样一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杨之刚(2006)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共同同意的决策规则,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内明确地划分责任。政府间财政分权不仅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配置,同时,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举债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优的分权度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或政策任务具体地一一考察。其二,纵向税收竞争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开始考察国内纵向税收竞争问题。国内纵向税收竞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可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防止中央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纵向税收竞争如果过度、不规范,就会使中央政府难以筹到足够的财政资金,以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引致国家分离等政治问题。Dahlby(1996)分析了财政外部性包括纵向税收外部性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设计问题;Keen(1997)详细分析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的纵向税收外部性问题;Besley和Rosen(1998)则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石油、烟草税设置上的纵向外部性问题;Sato(2000)也就财政外部性和联邦制国家的有效转移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Wilson(1999)则研究了国内纵向税收竞争与征税过度问题;Br?ulhart和Jametti(2003)则从实证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瑞士的纵向税收竞争问题。
1.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学者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早期“省直管县”改革实践(例如浙江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市管县”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劣比较。与“市管县”相比,“省直管县”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管县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质就是“扩权强县”与留利于农村,体现了关注“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应地减少了地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防止财政资金的层层盘剥和滞留,增强了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③有利于扩权强县和富民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结算到县(市),既能避免地级市集中县级财力的“市刮县”问题发生,又可以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从而省级财政能够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同步;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可能造成县域开发的无序进行。其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正是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①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确立。各级政府事权的确定是一个由何级政府承担才能最有效率的问题。事权的相对确定性,不是说事权不能变,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权的变动都应该有对应的财力变动,即事权变动有相应的财力支持。②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等地方财权的重新划分。税权的界定,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密切相关的税种,从政府职责实现的目标来界定,应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收费权往往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对应。一般说来,收费仅针对受益对象明显的公共服务,但这不是说所有受益对象明确的公共服务都应该收费。现代政府负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应保证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政府收费不仅要纳入预算,而且收费权也应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进行分配。③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财权划分并不能完全解决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而财政转移支付可弥补这一缺陷。应尽可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标准收入的测算将融入更多的激励因素,考虑更多的财政努力因素,以尽可能减少其负激励效应。专项转移支付则应尽可能使决策公开透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竞争,以尽可能降低政策目标实现的成本。再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项事务都与之紧密相关,政府的各种活动都会对之产生影响。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②行政区划调整。从浙江省的经验来看,辖区面积小和各县(市)之间距离近是其实行“省直管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实行“省直管县”后,全国多数省份除了管理数量较少的地市之外,还要管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县的财政。这无疑会急剧增加省财政的压力,增加省级财政的工作量,对省级财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虽然信息化的推行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但从根本上看,还需要对一些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县市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与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内容
2.1.1推进湖南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的财税政策研究。财政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财税政策有许多工具可以运用,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能够为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2促进湖南地方层级政府之间良性税收竞争的财税政策研究。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不但可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防止各级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在这方面,将利用各种财税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省直管县部分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财政的分工问题,但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要求的财政体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结合国家政策基础上,我们将对湖南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1.4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的研究。“省直管县”的推进成效与其配套条件紧密相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都是十分关键的因素。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掘财税政策的着力点。
2.2主要观点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地方自治,这也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财税政策应有利于构造湖南地方各级政府间良性的纵向税收竞争。三是与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财税政策要紧密配合。例如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准确划分,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的重新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等。四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条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五是应借鉴包括浙江等省在内的国内先进经验,在财税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所创新,包括努力争取更加广泛的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这些都是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2.3理论创新程度与实际应用价值
2.3.1创新程度。迄今为止,关于财税政策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更多的研究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的。对于在地方区域层面上研究这一问题,无论国内外都还存在较大理论和政策研究空白。通过密切结合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此方面将会有重大的创新,而且在财税政策运用方面也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关键词:新形势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不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
我国始终处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最近几年,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使得财政税收体系出现漏洞。实际上,现行的财税体制在应用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进步,而且对经济的发展无法真正起到作用。其中,地方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是很突出的。因为地方管理不同于城市管理,地方的财税收入预算管理体制相对来说是较为落后的,具有不完善,不健全的特点。在地方上,财政税收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从财政收入方面来看,首先,财税的预算管理体制本身就有一些不足,这就导致在财税体制的开端问题的出现。其次,我国政府的财税监督体制不健全,工作人员没有有效的履行监督义务,没有做到对预算管理部门做到真正监督。而且有些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态度和有些部门的工作方式,不利于地方财政税收预算管理体制的形成。在地方的财政管理工作中,常常是形式主义之上,做做表面工作,走走过程,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问题。
(二)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
从我国当前形势出发,可以看出如今的财政税收体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某些地方政府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没有建立自身的财政税收体系,对于本地的财政税收毫无作用。因此要想地方的财政税收体系更加完善,那么地方政府就应该具备自己管理本地事务的能力,自己制定财政税收体制的权力。我国的每个地方的发展情况和经济能力都不相同,若是都运用来自中央的相同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当地健全的财政税收体制的形成,从而不利于推进当地社会的发展。在众多会议中,多次提及了财政税收对我国发展的重要性,并且我们应认识到一个合理的财政税收体制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促进作用。所以,对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加大财政收入的预算管理力度
在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程中,对财税的预算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进行其改革与创新时,应该从大局角度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将众多因素全面涵盖在内的去思考与此相关的问题。对于国家而言,做出预算管理前,应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然后结合本国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线,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于当地的财税部门,也应立足于当地的经济基础,结合当地的社会发展形势,而后做出合理并且科学的财税的预算管理制度。国家和当地政府在财政税收上都要做出一些合情合理的改变,并且积极的研究创新方式。只有二者共同努力,齐心协力的做出改变,不断进行创新,对于处于新形势下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有利无害。
(二)建立集权完善的财政税收制度
一套完善且相对健全的财政税收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做到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首先,针对地方而言,以前的财税体系使他们丧失了自身的很多权力。要想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增进,必须保证地方政府拥有相对自由的管理权力,制定特色的财税收入制度的权力。同时,要明确政府中有关财政税收各个部门的职权,各自管辖各自的领域。其次,增强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要求监管部门必须真正的履行工作义务,不能只是走过程,做表面功夫,这样才能对财政税收管理力度起到提高的作用。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在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所需要的改革与创新是重中之重。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财税收入体制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张金华.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研究[J].财会学习,2018.
关键词: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税务水平;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的财务税收体制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本文主要讲述的是当前财务税收体制的不足之处,对改革后的财务税收制度也进行了描述。
一、我国财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财税体制与社会资源和收入有关,财税体制的配置安排与以下三面有关,分别是:①人民;②政府;③政府各部门等。财税体制对社会经济行为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具体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①减免税制度。当今企业会享受各种各样的减免税待遇,那么,企业更有可能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去追求跨行业的经营;②企业按照其隶属关系交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意思是指中央企业向中央政府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地方企业则要向地方政府交纳所得税,该政策的实施,从客观上鼓励了地方保护行为,有利于本地企业的发展;③现行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规范意义。政府实施平公平合理的原则,并按该原则进行征税,公平合理原则可以为社会树立行为典范,有力的促进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管理。
二、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现状
(一)实施财政税收改革所取得成就
我国实施财政税收改革已经有一定的年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一定程度的基础上,提高了我国的财政管理水平,同时,也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我国在财政税收改革方面所取得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①在财政支出方面的成就,在财政支出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改进了财政支出制度、加强了财税绩效管理、并实行由政府集中管理的方式,也就是说由政府集中采购和统一支出,在财政支方面,也要进行评估,让财政支出与税收绩效挂钩;②在预算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预算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加强了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制度、单一账户制度等;③实行税制转型。税制转型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分别是:对企业所得税实施改革、对增值税实施改革、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等,实施税制转型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并且以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辅,实行新型的流转税制度,实行分税制度,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会进行限定。
(二)我国现行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不足之处
近年来,我国在财税体制改革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仍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相关学者的统计归类,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不足之处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分别是:①在财税管理方面难以控制,财税管理的难以控制主要表现在:有关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有效控制、现行的财税体制缺乏监督机制、财税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②在民主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在我国,虽然许多地方都已经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③财政资金在支付和转移方面不够完善,还存在许多弊端。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在转移时,经常出现以下现象,分别是:流程不够规范、转移周期较长、资金使用率低等,为了缓解以上这些问题,中央政府已经实施了分税制度,并且已开始实施,但任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还需要完善。
三、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措施
(一)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
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需要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前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进行合理地划分,还要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也就是说要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压力。还需要对政府的支出实施规范化的管理,在财政权利方面,要适当的给予,不可过多,也不能过少,并且还要控制好财政自由。另外,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方面,还需要提高,还有有针性的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搭配,在转移支付结构比例方面,要妥善处理,当前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实施相应的改革,这样才能建立合理公平的资金分配体系。
(二)规范政府的收入来源,促进财政与经济之间的互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对财政税收收入增长能力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那么,就需要政府去承担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智能,在财政支出方面有了显著的增加,政府部门通常为了缓解财政税收的收支矛盾,通常都是默许地方政府以收费方式筹集收入,随着这一现象的不断深入,使整个社会陷入“乱收费”的体制怪圈中。从客观的角度分析,只有对现存的财政税费体制实施改革和规范财政收入来源,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另外,政府财政大多数都是以以下两种方式支持中央企业的发展,分别是:①投资;②补贴。这严重的扭曲了公共财政的目标,还造成了政资源的浪费。由此可见,只有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在对于中央企业实施帮助时,必须要建立在公共财政的基础致之上,还要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的发展环境,才能促进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现行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不足之处,还讲述了财政税收体制实施改革后,对整体税收水平带来了哪些好处。
参考文献:
[1]宋立.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与战略步骤[J].经济学动态,2008,(10).
[2]陈文静.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1,(09).
基于大部门制改革在新一轮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我认为,大部门制改革具有顶层设计效应。顶层设计的核心思想,是对问题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因此,“改革顶层设计”,就是对某个特定阶段主要改革问题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这些理念和构想应当充分体现在各种改革方案中,而和是否有一个所谓整体性的改革方案无关。
大部门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二中全会公报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未来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整体理念”和“系统构想”。国际、国内大量实践已经表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政府。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无疑是连接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其顶层设计效应将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体现出来。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强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这就意味着将在中央政府率先实行大部门制,通过“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措施,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大部门制的政府管理模式。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是地域广大,且各级地方政府都承担着大量的经济职能,因此,中央政府的大部门制改革将深刻地影响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而产生更大范围的改革顶层设计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有经济增长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尤其是直接干预;达到削减乃至取消不规范的部门利益的目的,以改变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格局。这些是大部门制改革的内涵。这些目的的逐步实现,就将产生难以估量的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
大部门制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称谓是“自由企业体制”。越是成熟的市场经济,“自由企业体制”就越是准确地揭示其内涵。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另一种表述,即为政府与企业、与企业家的关系。良好的政府与企业和企业家关系,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成长,并有效化解当前中国经济中的若干困局。当前,我国政府与企业家的关系,是“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越位”的典型情况是,行政审批的不合理和过多过滥,政府变相经营企业,政府介入企业经营决策、投融资决策和人事任免;政府出台各种不合乎竞争法则的经济刺激方案和产业政策等。“缺位”的典型情况是,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市场经济秩序不健全,竞争规则不完备,信用体系不完备等。“错位”则是政府干了本来应由市场承担的事项,而把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交给了市场。政府与市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同样制约了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激发和保持,对企业家的成长不利,对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利。上述“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大部制改革得以改变,进而通过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形成持续的经济增长效应。
公共利益部门化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共同作用的一个严重弊端。在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格局下,行政管制、行业垄断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阶层则享有特权,而且,公共权力随时可能被滥用。这些问题对当下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大部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缓解并最终瓦解公共利益部门化,使政府行使各项职能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当然,大部门体制也有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治理起来可能会更加困难。因此,大部门体制改革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介入和整合。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大部门制很可能是貌合神离的,而不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浑然一体的。如果将政治体制改革的因素注入大部门制改革,将有效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公共权力滥用的问题,进而使我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环境更加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发展。
大部门制改革有财政减支效应
大部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职能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但总体而言,是减法之和大于加法之和,这就意味着政府机构将有所减少,政府规模将有较大程度的缩小,进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预算应当出现明显的减少。如果这一本应出现的结果没有出现,我们就可以认为,大部门制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我们认为,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放在一个框架中进行设计,并整体实施。以往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效果不尽如人意,就与缺乏整体设计和实施有关。如果说职能转了、机构减了,但行政预算依然故我,甚至更加膨胀,能够说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达到了效果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尽管财税体制改革一直被视作改革的“重头戏”,其重要性也被各方认同,但实质性进展受到各种利益制约。通过较大幅度的行政体制改革,将为财税体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结构性减税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对增加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经济增长放缓与结构性减税实施的共同影响下,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也出现相应回落。这一回落既是潜在增长率下行的直接结果,也预示着税收增长将和经济增长一样,回归常态,其超高速增长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因此,为了在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前提下,保持各项公共服务的提供及相适应的增长,就必须从减少行政支出入手,对财政的支出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公共财政制度的需要。这就是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行政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义。
国务院总理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了新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近十年来,我国财税、金融、价格、国有企业、农村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大型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体系逐步健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税费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迈出重大步伐;收入分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教育、文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职能转变、信息公开等政府自身改革取得明显进步。这些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促进了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通过改革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善宏观调控,健全市场体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四是推进社会事业、收入分配等改革,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五是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深化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
会议明确了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一)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四)深化电力、成品油和水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五)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继续推进全民医保,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对外开放的多元办医格局。深化文化和科技体制改革。(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全面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积极推进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草案)》和《拘留所条例(草案)》。 (本刊编辑)
从总量看,08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31425.75亿元,同比增长33.5%,增收7890.94亿元。
从增收结构看,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分别增长22.6%、18.4%和25.6%,流转税合计增收2781.35亿元,占增收总额的35.2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41.5%和27.2%,所得税合计增收2776.60亿元,占增收总额的35.19%;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关税分别增长34.7%和40.2%,进口税收合计增收1288.76亿元,占增收总额的16.33%。
从上面的数据来看,我国的税收在08年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税收增长过快的呢?我认为主要是累进税制下的经济增长和税收监管水平的提高。前者解释的是正常税收增长部分。后者解释的是超过正常部分的增长。
1.累进税制下的经济增长。由于税收是按现价水平计算的,而GDP是按不变价格计算。中间的差值就比较明显。因此实际上经济增长可以更大程度解释税收增长的因素。同时,在我国累进税制下,税收增长必定要快过经济增长。这些都可以解释预料中的税收增长部分。
2.不断增强的税收监管。只有人曾提出94年税收的设计本来就是“广种薄收”的类型。就是税收框架的设计比较广,实际是考虑到了税收监管比较松散的问题,因此留给税务机关自由发挥的余地比较大。现而今税务机关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增收,导致在税收框架广的情况下税收监管又严格,纳税人就吃不消了。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政府部门在税收设计时必定不会忽视我国税收征管水平极其低下的现状的。而在2000年以来,由于税收技术的进步,在税收激励机制的鼓舞下,我国税务机关人员从严征税,当然能显著增加税收收入了。而且,这方面的潜力还没有发挥到极致,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依然比较低下。可以预见,这一因素对今后税收增长还会做出很大贡献。当然,随着提升征管水平难度的加大和成本的降低(边际效用递减),这部分因素的作用将逐渐减少,使得税收增长回归到应有的水平上来。另外,外贸出口、GDP结构等都是一些学者认为税收高强度增长的原因。
二、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符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税收体制就基本建立起来,伴随而来的是税收收入的高增长,面对不断发展的经济形势,面对严重的经济危机,税收能否依然保持高增长呢?是否有减税的必要呢?更长远的说,能否乘此机会进一步改革财税体制呢?本文就此展开详细的论述。
三、税收负担及减税主张评析
税收过快的增长必然带来大家思考是税收负担是否过重的问题。企业或居民之所以咬定中国的税负重,其论据无非是现行税制的规定。比如,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4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33%,增值税的税率17%等等。以这些税种的税负水平同其他国家的相关税制规定比起来,中国的税负显然不能说是轻的。政府部门之所以认定中国的税负轻,其论据在于,实征税收收入额占GDP的多少。比如,在2005年,将全国税收收入加总求和并同当年的GDP之比,只不过为16.19%。以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同其他国家的情形比起来,中国的税负绝对不能说是重的。
而这些论据揭示的一个东西,就是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的问题。
总体上讲,我认为中国纳税人就单从税收负担来说并不是很重,而福布斯把中国评为税收痛苦指数第三的国家更是言过其实,它不知道我们税收征收率有多低。但是,我们隐形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
第一,庞大的预算外收入和土地出让金。这些收入的征收带有随意性。而事实上,他们的存在的确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土地是全民所有的资产,结果被出卖了,这不是隐形的向全民要钱吗?
第二,诸多的行政垄断企业的高额收入也是变相的向纳税人要钱。高额手机通讯费是我们不得不承担的,因为高额利润中国石化企业连续被评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还有国有银行的呆账坏账。我们都为这些企业支付了高额的利润,这也是变相的税收负担。
第三,在财政支出方面的不满意也加重了纳税人对税收负担的不满意度。在欧洲国家,纳税人承担重税负的同时也享受到了极其全面和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当今中国,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已经让纳税人承担高额负担,但还必须支付相当的税负,这就造成了强烈的不满。财政收入上的“大政府”、公共支出上的“小政府”,这就是民众的印象。税收不断向高税收国家看齐,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却尚未看齐。
考虑到是否减税的主张,我认为还是应该暂时减的。这并不是跟我所阐述的税收负担不重的观点矛盾。税收负担不重也可以能减税。我主张减税,可这样减税的动机不在于税负过重了,而是在于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在我们目前税收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减税政策不会对公共财政造成很大的冲击,再者还会给严峻的经济形势注入一支强心剂。这才是税收作为一项政策工具的需要。
众所周之,目前中小企业的境况比较困难,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在加上外国的金融危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形势的确是进入了寒冬。在如此困难的一年里,政府应该出台一些至少是暂时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帮助企业扛过这个寒冷的年份。毕竟大量中小企业的倒闭意味着大量的失业。截至去年6月,我国中小企业数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约占税收总额的53%,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
最后要提到的就是税制改革。现在在税收大幅提升的前提下,正是进行新一轮财政改革的好时机。从94年以来我们的财政框架就没有过大的改革,这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是悦来越格格不入的。在税收方面,我们有必要改革税制,现在已经将生产型消费税向消费型转变,开征了燃油税。这也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前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税收增长是经济增长和税收监管水平提高的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并不是我们的税收负担过重。同时在严峻经济背景下我主张出台减税措施,来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从更深远的方面来讲,我们更需要的是一轮新的财税体制的变革。
参考文献:
[1]卢凌波.中国税收增长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中国1992-2002年税收增长个案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4.
[2]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财税改革十年.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
[3]王诚尧.发展中的财税理论政策与制度改革.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贾康,赵全厚.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总体上讲,我认为中国纳税人就单从税收负担来说并不是很重,而福布斯把中国评为税收痛苦指数第三的国家更是言过其实,它不知道我们税收征收率有多低。但是,我们隐形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
第一,庞大的预算外收入和土地出让金。这些收入的征收带有随意性。而事实上,他们的存在的确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土地是全民所有的资产,结果被出卖了,这不是隐形的向全民要钱吗?
第二,诸多的行政垄断企业的高额收入也是变相的向纳税人要钱。高额手机通讯费是我们不得不承担的,因为高额利润中国石化企业连续被评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还有国有银行的呆账坏账。我们都为这些企业支付了高额的利润,这也是变相的税收负担。
第三,在财政支出方面的不满意也加重了纳税人对税收负担的不满意度。在欧洲国家,纳税人承担重税负的同时也享受到了极其全面和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当今中国,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已经让纳税人承担高额负担,但还必须支付相当的税负,这就造成了强烈的不满。财政收入上的“大政府”、公共支出上的“小政府”,这就是民众的印象。税收不断向高税收国家看齐,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却尚未看齐。
考虑到是否减税的主张,我认为还是应该暂时减的。这并不是跟我所阐述的税收负担不重的观点矛盾。税收负担不重也可以能减税。我主张减税,可这样减税的动机不在于税负过重了,而是在于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在我们目前税收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减税政策不会对公共财政造成很大的冲击,再者还会给严峻的经济形势注入一支强心剂。这才是税收作为一项政策工具的需要。
众所周之,目前中小企业的境况比较困难,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在加上外国的金融危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经济形势的确是进入了寒冬。在如此困难的一年里,政府应该出台一些至少是暂时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帮助企业扛过这个寒冷的年份。毕竟大量中小企业的倒闭意味着大量的失业。截至去年6月,我国中小企业数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约占税收总额的53%,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
最后要提到的就是税制改革。现在在税收大幅提升的前提下,正是进行新一轮财政改革的好时机。从94年以来我们的财政框架就没有过大的改革,这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是悦来越格格不入的。在税收方面,我们有必要改革税制,现在已经将生产型消费税向消费型转变,开征了燃油税。这也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前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税收增长是经济增长和税收监管水平提高的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并不是我们的税收负担过重。同时在严峻经济背景下我主张出台减税措施,来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从更深远的方面来讲,我们更需要的是一轮新的财税体制的变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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