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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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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

第1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思辨

我国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本文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形成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财务治理是一种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使企业得到更为全面而有效的治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以达到企业特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当然,这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财务管理的客观规律去实施。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的神经中枢。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主要区别。企业是一组相关契约的集合体,财务治理是关于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的契约子集,是企业治理的延伸,而且是企业治理的核心部分。财务治理是以充分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其目标,其目的是财富创造的同时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财务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制衡机制,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行的基本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基本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因此,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管理是财务治理内在规定性的外在表达和实施。同时,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存在许多共同点:理论基础均为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的同源性、对象同为财权的同质性、终极目标都是财富创造的一致性。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治理则是企业治理的核心,研究解决好财务管理与财务治理问题将成为企业治理与企业管理好坏的关键。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架构和轨道,因此,财务管理中首当其冲的财务管理目标也就必然要置于财务治理框架下进行研究和实践。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复杂性:基于财务治理

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资产的专用性导致交易费用过高,正是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原因而产生了合作社这种模式的经济组织。基于财务治理的角度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存在诸多特殊性。

(1)财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社员权不能让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且合作社必须退还退社社员的出资。这样从制度上确保社员资格的纯粹性,体现合作社的自愿原则。但是,产权没有封闭,合作社的规模呈现出不确定性。合作社成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确立, 使合作社的资本金、财务关系更呈现出不稳定性;同时,随着生产规模、市场环境、经营能力的变化, 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也发生变化, 直接导致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比例、决策权的分配也经常处于变化中, 因此,合作社内部财务关系的不稳定性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

(2)财务活动。按照财务管理理论,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营运、分配等。资本结构决定着财务治理结构。合作社资格特定,我国农民基本不富裕,注册资本相对较少,权益负债比例极不均衡,筹资难度极大,因此,可开展的投资活动有限。营运具有针对性,分配具有法定特色,剩余索取权具有模糊性,产权界定不够清晰具有共享性。

(3)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组织目的是降低资产专用性带来的交易费用以应对市场风险,合作社的组织功能是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提供服务。产权客体基本平等,采取平等配置机制,社员自由退社权、社员投票权、异议权、社员自我管理、社员认股最高限制等均以法律强制方式进行了刚性规范,这样加强了社员的认同感,防止合作社异化,但是,增加了协调成本;合作社不仅是社员之间利益结合, 而且还是建立在社员团结、信任与合作基础上联合体,必须关注社区发展和成员教育,增强凝聚力所必要的情感诉求和提供社区服务导致增加额外的支出;资本资格特定,股本规模小,增加了筹资压力,相对提高了筹资成本。基于以上分析可以我们很清晰的看到合作社是一个高成本组织。

财务关系的不稳定性,财务活动中的筹资、投资、营运、分配存在诸多特定性和高成本组织等特殊性,使得农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呈现出多维属性,进而基于财务治理财务管理目标也同样包含多个要素。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应包含的基本要素:基于财务治理

基于资合价值理念的公司制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经历长期的演变与发展。主要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利润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等。理论上各有优势和劣势,实践中各类公司制企业,从各自自身的理财环境理性选取其中之一作为本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是当前的主流理论认可的财务管理目标。但是,对基于人合价值理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讲,其组建基础、产权结构、管理方式、运作目标、决策权分配、利润分配等与公司制企业有着显著不同,理所当然,财务管理与公司制企业也存在明显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从这一法定的组织定位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目标具有多元性,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更加复杂。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目标包括如下基本要素:服务性、营利性、民主性、相关性。

(1)服务性。合作社是民主控制、民主管理的组织,,农民是合作社的所有者又是使用者, 合作社的宗旨是对合作成员不以赢利为目的,合作社创造的利润扣除成本和扩大经营所需费用外,其余的要返还合作成员。利润的追求不是合作社的唯一要求。组织行为后果是以农民满意和受益程度为主要目标,所以,在财权配置、财务机构设置、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要求是搁置在第一位的。从而,服务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第一要素。

(2)营利性。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定位中我们可以看到,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的同时要创造经济价值,作为合作社组织必须要有经营能力,要有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从外部考察合作社是高效的经济组织(相对于农民个体经营),从内部考察合作社是自愿联合的互助型合作团队。营利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必然要素。

(3)民主性。民主控制、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重要特征,是保障农民在合作社中所有权利的基石,一人一票,民主决策是合作社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重要标准,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中是应该具体体现和始终坚持的原则,这也是合作社财务治理的重要特色。民主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关键要素。

(4)相关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法人治理以授权方式实现,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形成委托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控制权与经营权分离。合作社形成了社员、经营管理层、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基于“多边治理”逻辑,在财务治理框架下的财务管理目标要素中,相关性要素成为其他要素的前提。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特征和运行机制决定着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必定包含的服务性、营利性、民主性、相关性要素,服务性体现着合作社存在的价值前提,民主性和相关性体现着合作社运行的制衡机制。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应确立为: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是合作社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有机结合,保证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企业是一个多边契约的结合体,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通过特殊的契约关系而组成。基于“多边治理”逻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内达到均衡,是企业理性和现实的路径选择。目前,利益相关者内涵的共识是:利益相关者就是任何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被实现企业目标所影响的集团或个人,具体包括:出资者(股东)、经营者、债权人、政府、员工、供应商和客户。

众多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源的组合,从而获取单个组织生产所无法达到的合作盈余或组织租金。各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的企业,这种博弈属于的合作博弈类型,每一次博弈后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达到博弈均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更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解决各方冲突,实现均衡的结合点。合作社更为复杂的是内部实行民主控制,成员的投票权为一人一票,民主决策,合作社的营运更加呈现出博弈均衡的结果,成员之间及利益各方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单纯地追求某一方面利益的最大化是不现实的。在追求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只有在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并使其受惠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合作社作为多边利益主体实现共同利益的多重契约结合体,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既要确保合作社自身利益的实现,又要不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只有以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当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并不断增长时,合作社的经营才是公平而有效率的,才能实现“广义的帕累托最优”。因此,合作社财务管理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合作社在组织财务活动的过程中,恰当而公平地处理好财务关系。这样,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达到均衡。

五、结论

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要求。“民办”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合作性特征要求;“民管”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民主性特征要求,“民受益”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服务性特征要求,“民受益”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终极要求。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正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则。

基于财务治理视角,明晰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产权界限,确保处理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加强成员监督权和控制权, 防止合作社异化。坚持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的财务管理目标,合理配置财权,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合作社财务决策科学化。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强化社员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社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衣龙新:《财务治理理论初探》,《财会通讯》2002年第10期。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会计研究》2005年第10期。

第2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205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共同利益发展而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嘉兴为例,到2013年年底,全市上报农经部门备案的农民合作社916家,已覆盖全市所有的主导产业,成员数55485个,带动农户3946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1%。多年来,农民合作社依靠合作优势,在推进农业转型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1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没有进入合作社的农民,大多数是“小农经济”的模式,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一旦遇到价格上的波动或市场秩序的调整,单个农户很难根据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是自身的权益得到损害。而合作社把原本零散的农民力量集合到一起,改变了生产模式,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12推进了产业化进程

农民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实行基地带动、专业化生产,拓展农产品储存、加工、销售业务,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在农业特色产业明显的地方,基本上建立了合作社,也正是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嘉兴市“一镇一品”、“几镇一品”、“一县一品”的农业产业格局更趋明显。2013年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达3266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社销售农产品357万元,在产业化进程中,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卖难”的矛盾。

13提升了农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农民合作社把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联合起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行使平等的谈判权利。同时,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农业投入品,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构筑规模优势,降低了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成本,特别是分散进入市场的成本和所承受的风险,如桐乡市洲泉镇坝桥养鸭专业合作社在2013年应对禽流感危机时,通过冷库储藏,按合同价收购社员产品,大大减少了社员的经济损失。全市19家合作社通过创办加工实体,既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又降低了农产品集中上市的市场风险。

2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领导者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水平。虽然他们对合作社事业比较热心,但其文化素质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管理知识。如对生产工具和办公设备的添加和更新、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方案制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配置等不熟悉;第二,市场经营意识差。比如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和自主品牌,仅处于出售原材料的阶段,没有走出个体农户经营的框架,还是处于较低组织层面;第三,合作社管理松散。合作社管理人员对合作社管理不够认真,把合作社视为可有可无的组织。比如由种养(营销)大户牵头兴办的农民合作社,多数存在管理者文化水平较低、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高、经营服务机制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在建社目的上认识不清,有的只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有的合作精神不够,民主意识不强,只有合作的架子,没有合作的本质,以至出现一些“家族社”、“空壳社”等。

22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

从合作社领办主体来看,不同类型的领办人在运作中缺乏扬长避短:种养、营销大户牵头组建的,有技术和销售渠道,但管理水平较低,家族制趋势明显;农技、供销等部门牵头组建的,信息较灵,管理能力较强,但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内在动力不足;村干部牵头组建的,与社员联系较为紧密,但市场开拓能力相对薄弱;龙头企业组建的,产品销售容易,价格相对较高,但权力集中,企业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模糊,社员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一些合作社目前形同虚设,没有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等,没有起到合作社应有的作用。个别合作社虽然在运行中有一定的实力,能够组织活动,也能正常开展工作,但也存在内部机构不合理和政策不民主等问题。最影响合作社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以及合作社是否能给社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社存在的核心价值。

23缺少足够的人力和财力

不少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优秀的会管理、懂技术、熟悉市场的管理人员,虽然嘉兴也有优秀的大学生,但数量太少,他们的力量不足以带动嘉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在的大多数学生毕业都不愿意到农村工作,他们更倾向于大城市的生活,这种想法和行为的存在使得许多大学毕业生或者更高学历的人才普遍都愿意到城市找工作,致使愿意留在农村合作社的人才就自然减少很多,农村合作社可选择人才的机会也就变得很少;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不知如何处理。而且目前还存在着扶持重点不突出,资金投入过于分散,导致资金浪费现象,投入生产的资金不足,造成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合作社品牌的建设。有的合作社即使取得了贷款,但由于贷款利息偏高,加上运行机制不完善,合作社的利润也处于下降趋势。

3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31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目前仍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很难凭借自己的力量进入市场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发展初期,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了解不到位,缺乏对大环境的准确认识,在今后一段时间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然而,如果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干预过多,也会将合作社的自主性、独立性削弱。因此,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中的职能、责任等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要重视在市场的导向作用下加快改革农村综合配套措施,促进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转变职能、认清责任,提升各自的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扶持而不干预、指导而不强迫、服务而不包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

32加强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

政府要结合调研、项目立项、示范评审、检查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合作社组建、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项目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指导。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要合法合规。一是社员认定,必须经工商登记备案且出资入股;二是财务核算从2014年起统一使用农业部合作社财务软件;三是盈余分配从2014年起要求采用转账方式;四是财政扶持项目的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另外,要以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为核心,以诚信培育为目标,按照主体建档、自愿申报、分级采信、统一评信、开放用信的要求,建立农民合作社信用指标评价体系,搭建信用体系电子平台,健全信用记录、征集、评价、应用制度,完善农民合作社信用奖惩机制。需要通过系统的知识培训打造出一支一流的、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管理团队。同时,农民在参与合作社品牌创建的过程中,可以摒弃老旧理念,接受新的理念,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

33加强品牌建设

农产品市场中,有优良品牌的农产品会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品牌不仅仅代表着优质的质量,还凸显了产品的地位和品位以及厂商对于这件产品的重视程度。品牌是产品的灵魂,没有品牌的产品是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存活的。即使在产品及服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消费者还是可能选择自己熟知的品牌。所以,现代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就是农产品品牌的竞争。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集中精力搞创新,努力创建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发挥地理优势,打造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特色品牌。各个合作社应发挥自身地理优势,合理利用地理资源,积极开发具有地理标志独特产品。在拥有自己的特色产品之后,扩大竞争优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领之下,推动农业产业专业化,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1]李 冰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种业,2013(7)

[2]黄祖辉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12(1)

[3]沈翠兰张海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5(5)

[4]易兰华促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4)

[5]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及其路径[J].农村经营管理,2014(12)

[6]凌昌志,邓宁,等供销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基于广东省“农超对接”工作视角[J].中国市场,2014(4)

[7]夏雯,施媛,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研究[J].中国市场,2014(40)

第3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江苏邳州

中图分类号 F32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08-0315-01

邳州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市耕地面积12.2万hm2,农业人口120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之一。当地农业生产仍然以家庭承包经营形式为主,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不断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它是建立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共同利益发展而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发展比较迅速,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自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邳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近2年迅速增加,队伍不断壮大,部分合作社已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解决了农村经济家庭发展障碍,带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关注农民合作社的运营,已成为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快,带动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加快农民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领导者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水平,虽然他们对合作社事业比较热心,但其文化素质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管理知识。如对生产工具和办公设备的添加和更新、利用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方案制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配置等不了解。二是市场经营意识差,比如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和自主的品牌,仅仅处于出售原材料的阶段,没有走出个体农户经营的框架,还是处在原始的组织层面。只有掌握市场规律,合作社才有发展方向。三是合作社管理松散。合作社管理人员对合作社管理不够认真,把合作社视为可有可无的组织。合作社运行散慢,效率不高,甚至部分合作社都没有运行或处在搁置状态[1]。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种类全,涉及面广,包过种植、养殖、农机、植保、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一些合作社目前形同虚设,没有运作,仅仅是个名称,没有合作社的章程、制度等,没有起到合作社应有的作用。个别合作社虽然在运行,有一定的实力,经常组织活动,能正常开展工作,但也存在内部机构不合理、决策不民主等问题。最影响合作社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合作社是否能给社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社存在的核心价值。还有些合作社服务形式比较单一,仅仅是在产前、产中、产后进行服务,没有进行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和产品增值利润,没有真正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1.3 合作社技术人员缺乏,技术落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真正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定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几乎没有。现任技术员均为“土专家”“土技术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农民,全靠自身的实践经验,没有理论技术支持,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不知如何处理,手忙脚乱,无法解决问题。信息服务落后,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大多数知识陈旧、年龄偏大,生产仅凭经验,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及新装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接受能力较弱,对先进的设备了解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4 合作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简陋

多数合作社经费来源是靠有限的会费,并且收缴困难,常常缺少资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主要功能的发挥。不少合作社因经费短缺,无法开展工作,不能发挥作用;基础设施还处在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多数是简单的办公桌椅,现代化设施极少,硬件设施更加匮乏;还有的合作社连基本的现代办公设施都没有,更不用说大型冷库、冷藏车、检测设备等,无法对产品进行推销和价值提升[2]。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2.1 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采用“专家授课、集中培训”模式,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或同行同类型的专家定期授课,组织合作社的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尽可能更多更好地掌握合作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采用“参观”学习模式,组织管理层到先进的合作社进行学习参观,学习先进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法,吸取成功经验,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三是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模式,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让管理者有危机感,强化管理人员的准入门槛。

2.2 合理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内容

合作社要想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内部运行机制既要有原则性也要具体。各种规则章程要完善,重大事项要做到民主化,充分发挥民主协商、投票表决的作用。在经营上,要实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在利益分配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风险和利益上为合作社社员提供信息、技术、物资、机械等服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机制,使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2.3 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含量

在合作社的能力范围内,尽快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引进专业人才。可以直接从专业院校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合作社的技术水平。二是聘请专家顾问。专家顾问一般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聘请其定期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能达到迅速提高合作社及合作社社员技术水平的目的。三是“送出去”。选择比较年青的合作社技术人员送到相应的专业院校或先进的合作社组织进行培训学习,做到定期“充电”,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四是结合科技培训,增强社员对先进技术掌握及使用的能力。目前,各级农业部门举办多种公益型科技培训班,合作社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培训指标,配合农业部门组织好技术人员的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技术水平[3]。

2.4 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不仅要有好的产品,还要有质量、有品牌,这样在市场中才能具有竞争力。合作社产品要有产品产地认证和无公害认证,有了这2个认证,说明合作社的产品具备了产品“身份证”,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好的质量是一方面,自主的品牌也很关键,合作社只有积极打造自主的品牌,打响自主的品牌,走品牌之路,实施名牌策略,扩大自己的产品知名度,才会有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才会有发展前途[3]。

2.5 走联合社之路,增强合作社实力

单一合作社的力量有些单薄,发展空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想发展到更高的层次有很多困难,要想突破此瓶颈,只有走发展联合社的道路。把一个个单一的合作社联合成一个整体,形成联合社,聚集各家所长,补己之短,这样就解决了单个合作社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资金、现代化办公设施、大型冷库、检测设备等单个合作社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走联合社之路是以后合作社发展的方向,也是农村向前发展的途径之一[4]。

4 参考文献

[1]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功之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服务组织运作模式和经验[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2] 王建新.要重视和扶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J].农机科技推广,2012(12):24-25.

第4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摘要:2013 年8 月,《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开始颁布实施,随着合作社数量的增加,合作社对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合作社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财务管理的特点区别与普通企业。本文从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特点和内容出发,分析财务管理现状,以期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特点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产生,并且随着经济发展而蓬勃兴起。

据海南屯昌农业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合作社918 家,比2012 年4 月份统计的数量新增17.8%。出资总额36953.67 万元,合作社成员近20734 人,带动周边农户近40000户。

2013 年屯昌县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较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00—350元。随着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屯昌县政府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在不断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整合了农村资源,有效促进了农业推广,提高了农业科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特点

(一)成员账户的不稳定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因此管理成员账户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

合作社成员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供应商和客户。一旦成员不再与合作社发生交易往来、不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时,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可以抽回入社资金。而为了稳定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不能随意撤资,特殊情况除外。随着社员经营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变化等自身条件的变化,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使合作社社员账户与合作社的财务关系变得很不稳定。

(二)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

合作社依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提高对外交易额为目标,由农民自己成立,自己管理。农民加入合作社后,即是合作社的普通社员,在合作社中扮演多种角色,既是合作社的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同时也是供货商和销售方。西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合作社价值最大化,由于合作社的性质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因此,国内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应以合作社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合作社对外追求合作社利益最大化,对内提供服务最优化和技术最佳化原则。

(三)盈利返还合作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区别于普通企业的经济组织。在盈余分配的决策和处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规也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最优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立足本社社员、服务本社社员,通过合作社将拥有共同目标的农民组织起来,完成单个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

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量化给每个社员,计入社员个人账户。(2)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与普通企业一样,就是经济组织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财务关系。与普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区别于普通企业的会计准则。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对成员提供服务,对外开拓市场提高业务量。因此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价优惠于合作社对外的交易价格,这就要求合作社在会计账务处理上要分开进行核算,不能混为一谈,这样会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作社法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对内对外的销售情况,也会影响成员账户的记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内容

(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活动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是合作社的基础财务活动。合作社的主要筹资渠道是对外筹资和对内筹资。这些都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流入。在各种资金的筹集过程中,需要偿还到期贷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筹资费用,是筹资引起的资金流出。

(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进行了资金筹集活动,资金一旦到位,即可开始进行投资活动。合作社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内部建设,用来建造生产场地,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料等,这些都是合作社的对内投资。待合作社资金充裕拓展外部业务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投资活动引起的资金活动是合作社重要的财务管理环节。

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局限,大部分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引起合作社资金流出,而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样会引起资金流入。

(三)利润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与企业一样,期末要进行会计利润的核算。利润分配是合作社与社员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财务活动。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产生利润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并且提取公积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员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分配到社员各个账户,增加社员账户积累,提高社员投资的信心。这些是合作社产生利润后发生的资金流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和各个地区的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为了让合作社规范的发展,2007 年国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对合作社会计业务核算、财务会计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同年,国家专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目前,全国已有16 个省区市颁布并实施了与合作社相关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着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发展起来。

2013 年8 月,为了响应和执行党的“十”和2013 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提升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国际旅游岛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例,海南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说明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主要包括社员缴纳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资金,主要有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民间借贷以及政府扶持资金。内部筹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国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能够从内部获得资金的话,将缓解其所面临的外部融资压力。

(二)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设置情况合作社社务公开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应当设有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调查问卷情况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财务决策机构的设置情况。

(三)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种: 一是按社员交易量(额)返还利润;二是按股金分红;三是成员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种分红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种分红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对内投资新项目时,如果社员投资该项建设,那么这些建设资金就形成投资股。这些投资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股金分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给社员。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收益分配。

通过对屯昌县100 家合作社的调查发现,有小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与不分由理事长说了算。提取公积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员只是享受到购买生产原料、出售农产品等方面的优惠价格,合作社与社员实行内部优惠交易,社员很少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额进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存在少数人决定多数人的收益分配现象。(四)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的来讲是“起步较晚、发展较快、问题也较多”。目前,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松散的财务运行模式导致合作社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以下(表2)为屯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该表体现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是否到位。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关培训、监管和扶持等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

四、建议

从以上现状分析可以得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融资难、财务决策民主缺失、财务运行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抓住当前特区经济的机遇,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政策和优惠措施,努力对外发展交易业务,对内完善内部管理才能解决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构建适宜当前合作社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实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各种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合理筹集资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润;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真实反映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桂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J].财会研究,2007(7):76-77.

[2]刘蕾.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探讨[J].财会月刊,2011(11):1-10.

第5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1.法国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中农业合作社的促进作用分析。运用合作社的形式来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法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特色。法国农业合作社一方面建立在家庭农场基础之上,保留着农户对家庭农场的私有制和完全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权,使农场成为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单位;另一方面,农民在其需要的活动领域内进行合作,建立的合作社也是一个相对自我独立的经济单位,农场和合作社二者之间,在法律和经济关系上都是平等的关系。虽然合作社通过服务,提供信息,进行技术援助,提出产品规模和质量要求,签订供销和加工饲养等合同,对社员农场进行指导,但它不具有领导和管制的职能,它对社员农场的职能只限于服务和援助。法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流通领域合作社。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前阶段(如供应农用生产资料、种子、饲料、幼畜雏禽,以及人工配种、生产设计、农田建设等)和农业生产后阶段(如运输、加工、仓储、销售、烘干、冷冻、出口等)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可以使社员农场保持独立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集中精力改善和发展生产,大量节省在供销和加工等方面的人力、财力消耗,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加速流通过程,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社员农场能够通过合作社更好地获得市场信息反馈,以利于指导和改革生产。合作社把市场机制引进农场生产,并突破地区、国土界限,扩大农场同市场的联系,加强了市场对农场生产的刺激作用。合作社还能从市场销售角度,对农场改善管理、发展生产、改良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最好的技术援助。法国农业合作社通过从事农、工、商多方面的经营活动把农业生产、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加工、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产业一体化。

2.美国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中农场主合作社的促进作用分析。美国农场主合作社最普遍的形式是供销合作社,经营农用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收购、加工、包装,直至销售。据2002年资料,美国农场主购买的供应品,约有20%来自合作社,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约占全部商品的33%。美国农场主合作社的财产为社员所有,为社员服务;实行按成本经营的原则,按股金分红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利润的8%,利润主要部分按社员合作社的业务交往量的比例分配;内部实行一人一票等民主管理制,由社员大会选举董事会决定合作社大事等。农场主合作社在发展农业生产、适应现代市场、改善农场主状况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最著名的“农地实验社”,年营业额高达46.9亿美元,拥有50万社员,2200个分社,一系列工厂,年生产210万吨化肥,1000多万磅除草剂等。这类合作社已形成“一类农工商一体化组织”。

总之,法、美、日的农业合作社都比较发达,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他们都很好地运用农业合作社的形式来发展本国农业产业一体化,从而快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二、我国供销合作社经营不善成因分析

1.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认识错误导致供销合作社发展动力不足。我国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干部、合作社职员和农民社员对供销社所有制性质认识错误,导致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动力不足。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干部不是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而更多是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他们首先要对政府负责,其次又要考虑职工的利益,而对于农民社员的利益则关心不多,对于把供销合作社真正改成农民社员的合作经济组织更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足够的动力,从而在主观态度上大大影响了他们推进改革进程的工作力度。供销合作社的职工不把自己作为供销合作社的雇员来看待,而认为自己是主人,他们希望供销合作社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好处和利益,并不关心供销合作社是否能给农民社员提供什么服务。由于历史上供销合作社的“官商”经营作风已把它与社员的关系变成了一种简单的买卖关系,农民不相信,也不知道供销合作社能够或应该给自己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因此,对供销合作社改革也并不关心,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社员的参与程度不够,供销合作社改革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动力。在缺乏充分的动力和足够的压力的情况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进程必然受阻。

2.供销合作社经营宗旨认识错误导致供销合作社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目前我国供销合作社没有把对社员的供销优惠服务作为经营宗旨,而是与一般商业企业一样,在等价交换基础上和农民社员做生意,为了盈利而进行经营,失去了合作社特有的经营宗旨,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导致经营亏损,渐趋灭亡。

三、发展供销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6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2

一、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于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维持农村社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种问题,总结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问题,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作用

1.自我服务功能

(1)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与农民个体经济生产模式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明显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模式,在组织内部间使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实现良好的分工合作[1],这种一体化的、规模化的操作模式,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并成为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往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也不用担心销售产品的问题。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以往只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原料的产销模式得到根本改变,产业链扩展到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不但使原材料得到翻几倍的价值,获得了在加工和流通领域部分利润,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优化了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而且也提高了农民的就业率。

(3)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导致农民经济收入和农业产业的起伏波动性较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很好地避免了农民间的无序和盲目竞争,实现了优势互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会管理功能

(1)政府管理的桥梁纽带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改变了地方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由以往的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2]。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成为政府管理农村的最适宜的桥梁纽带,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实现了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具体体现在政府直接参与建立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实现农民增收为共同目标,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2)农民社会管理中的重要载体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农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产业链的发展,也吸纳了众多农村闲置的劳动力,提高了就业率,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直接关系农民的利益,这使得农民行使自身权益的意愿增高,主人翁意识更加强烈,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现阶段,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扶持。表现为信贷、税收、水电使用、土地使用等方面,缺乏政策扶持或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虽然早已颁布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及法规,但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真正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十分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4.缺乏专业人才

现阶段农村的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素质水平普遍偏低,再加上城乡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很多农业类高校培养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愿回到农村工作。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且大多是服务型的组织,盈利空间有限,难以用高薪吸引人才。以上诸多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专业人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1.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首先要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并增大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采取直接补贴、降息、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注重自身的努力,吸引更多农民成为社员,以此扩大资金的来源和数量。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注重与其他组织或企业的合作,积极参与有实力的企业产业链,通过多渠道拓宽资金。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尚未成熟,资金获取渠道少、在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较弱,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的情况。因此,政府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很大辅助作用。可以采取加大资金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行业补贴、生产资料的低价优惠措施,此外,还可从土地使用以及行业准入条件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等,以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和良好的环境。

3.注重提升基层乡镇干部的思想认识

在我国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是基层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提升基层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并解决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缺失等问题。提升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可以通过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知识点的培训,大力宣传、典型示范,使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摆脱传统的管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建立吸引专业人才的机制

要吸引专业人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第一,提供农业试验基地,以此吸引农业专家的到来;第二,合作社内的技术人员应善于从农业专家、教授那里获取专业的技术指导。第三,与农业类高校合作,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利用高校人才资源解决农业生产问题。

5.注重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注重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思想意识、市场营销、管理、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可以促使农民从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中挣脱出来,从根本上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增强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逐步夯实合作社发展潜力。

五、小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可实现规模化经营,大大提升农民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就业率提高,从而有助于实现政府对农民社会的有效管理及服务。只有不断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实施解决措施,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明霞.新农村建设的新动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探讨[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06):78.

第7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村庄 善治 公共财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乡村治理秩序或者乡村系统的相对稳定,以村庄治理秩序为载体,需要相应的经济资源集聚机制为基础。当现代市场社会的核心发展越来越取决于产业化利益的时候,以广大小农为对象的村庄治理,必然会与公共资本―“公共财”密切相关。那么,村庄要想达到善治状态,即“通过治理以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动态管理过程”①,这块公共财应该是多少?从何而来?用向何处?在缺乏公共财的传统农区村庄,是否有可能重新生成公共财?地方上有无这样的经验性探索?这正是此文需探讨的。

公共财,是村庄善治可持续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乡村经历了一个对于小农村社制度的去组织化过程,其既有自治平衡结构支离破碎,大多数村两委缺乏集体收入;另一方面国家面临经济危机,财政紧缩,对乡土社会治理欠缺充足的投资。于是,乡村劣治便出现了。在缺乏集体公共资金的情况下,以前是以三提五统的方式,通过向农民摊派治理成本,来维持对乡土社会的治理。

自2005年起全面免去农业税之后,又出现另一种形式的治理问题,即自上而下地给钱,才能形成对上负责的乡村治理。税费制度取消,变成了由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省两级承担对农村公共开支责任,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其结果是:谁给钱我对谁负责,上面给钱,我村两委就变成了只向上负责,但是上面的指导并不必然与村庄内在的具体需要合拍,甚至未必从村两委干部的实际需求和愿望出发……发展下去,基层治理不但要以钱为手段,而且成本不断增加,也难以做到有效和实事求是。

例如,你要求我建立党员活动室,哪怕每一天都锁着门我也建了;你要求建立电脑室,我也建了;有了电脑室还得有一台电脑,我再给你增加一份审请报告;此外,还得有人管电脑,再增加一份钱。按照现有的这套自上而下的体系,任何一项所谓的治理都必须拿钱。这些钱并不意味着增加成本同时其功能也增加。这是今日乡村治理所出现的机制性问题。

无论是农业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问题,还是免去税费之后的新问题,其实质在于:乡村治理需要公共资本―“公共财”。在基层,有财才有政;有私财则有私政;有公财则有公政,才会增强基层治理活力,形成相对持久的公共治理,强化以广大小农为基本立场的村庄善治。

公共财正是公共空间存在的必要条件。我们曾经对村级收入与村级有效治理的相关性有一个经验性判断:以浙江湖州为例,一些村两委由于土地出租金以及门面房等第三产业收入,使得村级收入能占到全村经济总收入的5%以上,这样的村庄能够维持良好的村级治理。无论村两委是谁当政,也勿需考虑村干部的能耐、水平如何,也不必看它有多少老党员、好干部,只要有充足的村级收入,便能形成有效的治理。因为就算村民不出资,开办村里活动还是有收入可以维持。完全空心、空壳的村庄,彻底将集体财产分干净、没有任何收益的村庄,在广大村民生老病死等各种杂事问题的处理上,谈不上构成起码的村级治理,不管上级是否给足了村两委启动资金。基层治理主体弱化的问题,本质上是基层公共财缺失的问题。农村基层党建有的能维持,有的瘫痪,区别主要在于有钱与否:没钱便管不了事,发挥不了作用;村里有地租或者经济林收入,便有实力来应付各种复杂治理问题。

在传统农区,利润从农业不断流入二、三产业的经趋势下,如何形成基层公共资金增量?这块公共资金,其主要的逻辑关系,只能是内生型的,即生于基层用于基层。假如其主要逻辑已经变成了外生型的,即取之于上级,村两委便只想着对上负责;那么便难以杜绝应付、投机等对待小农的现象。但薄弱的基层总还要有辅助的、引导性的条件或者环境支持,为了区别于“等靠要”的外生型逻辑,可称之为外发型逻辑。

公共财的“内生型”逻辑

公共财的“内生型”逻辑,源于村两委主导的社区综合合作社。十多年来,当代乡村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以村两委主导的农民合作为纲,形成区别于分散小农的组织化主体,以有组织的农民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乃至文化活动,形成乡村治理的良性结构,为乡村善治形成有价值的机制性探索。其中,关键在于,形成村两委主导的综合性农民经济合作社,以其经济活动的内部化良性循环机制,主要是以第三产业内部服务于第一、第二实体产业的形式,生成一块用于良性治理的村庄公共资金。以这块公共财,服务于村庄社会、文化、教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以形成乡村善治。

为什么说需要村两委主导的社区综合合作社呢?首先,在农村基层,要把农民组织起来,行政村是最适合的基础性单元。因为村民自治委员会本是建立在村庄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民自组织,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开展村庄各种服务工作,本就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内的工作职责。其次,虽然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但是大多数不是村两委主导下的合作社组织,因缺乏体制内的资源和条件借用,能实质运行的并不多,服务能力强、信誉好的生产型合作社就更少,群众信任度不高。形成小农立场的乡村治理,这样的组织系统管理,本质上是在一定的经济财产占有、生产、分配、服务基础上的社会管理。要强化小农立场的乡村治理,以村两委主导的农民综合合作社为组织载体,提振农民组织,形成农民群体的主体性人格;重建乡村系统,形成农村地域范围的主体性实体,可能实现这一点。

如何在第一、第二产业无利、微利的传统农区,形成一块旨在促进乡村良性治理的公共资金?分散小农只能产生处于生计线上的家户资金,并不能产生公共资金。单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只能产生合作社成员资金,何况假如不借用村两委的体制内资源条件,其变异的可能性极大,存在着不可持续的生存风险。村两委具有体制内动员力;农民经济合作尤其是金融合作或其它服务业合作,相对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李昌平认为,发育村社“内置金融”合作是村民主体性发育的根基。村社有了“内置金融”,农户土地承包权就可以抵押贷款了,村两委和村民综合性合作组织就有了心脏和血液,内生之动力就会自发生成。杨团认为:以村庄为基础单元的综合农协―合作社要办信用部,在合作购销功能上增加合作金融功能,是三农改革的突破口。综合农协的农技推广、村容和环境治理、老年人照护与儿童教育等社区服务和文化开支,都是农民合作组织通过规模化、社会化的经济服务获得的收入。

以兰考县南马庄村两委主导的农民生态合作联社发展为例。从2004年起成立至今有11年了,合作社的小杂粮、大米产业的推广发展,村留守妇女、返乡青年创业,均可以成员身份从合作社的资金互助部进行12‰的借贷。资金互助部服务于小农生产发展,加工实体也返利于成员,给大家带来利益。迄今,南马庄的资金互助达1000万,每年产生的利润,为社员承担其生活用电费;也为老年人协会进行捐赠支持公益事业;还为6个月~15岁的合作社成员子女购买保险……以金融合作为核心把小农组织起来,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资金的绝大部分,从农民的农业收入、打工收入中来,其利润又回馈于农民,为农民的文化福利、社会福利买单。在这种村社内部良性循环的模式中,会培养一批公心的组织带头人,形成信息业、金融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好方式。

再以胡寨村村两委主导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综合发展为例。发展了10年的胡寨村综合合作社以紧抓各种服务来聚人气。在农业经济上,合作社做种植、养殖、加工等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种子、农资、销售等服务;还直接搞资金互助,现有100多万互助资金直接服务于社员的资金需求,还以其自身利润用来支撑村庄幼儿园的发展,以及村庄老年协会、腰鼓队、广场舞的社会文化需求。正是因为村庄综合合作社的发展,在村两委班子选举时,合作社出面组织人参与选举相当顺利。对于村民而言,离开了村两委主导的合作社,产品没办法加工;农产品不知道卖给谁;蔬菜怎么种,技术上没办法掌握解决;农田没办法进行水利灌溉……离开了合作社的农民组织,无法更好地生产、生活,于是大家的心就凝聚在一起了。

总之,兰考以南马庄、胡寨为代表的合作社发展都是村干部领办的综合型合作社,属于政社合一,体现了村社血地缘关系与党政体制内资源有机结合的合作社成长规律。其共性在于:采取的是村两委主导的“合作金融+实体产业+公益服务”的程式:首先指的是一种“内部化”的经济机制,即以村社为边界的农业、加工业和农村金融业三业并进,能够内部化收益互补并降低外部风险的经济;其次,在村社文化共同体层面上,即以“内部化”经济收益为保障的维系村社文化共同体的公益服务。正是种方式,小小村社成为再造农民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基本场域。

公共财的“外发型”逻辑

公共财的“外发型”逻辑,源于政府涉农部门及涉农企业为主的社会参与力量。多年来的一个共识是:任何外部参与力量进入乡土社会面对分散小农的时候,会有不可克服的高成本交易。这里所说的社会参与力量,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各类涉农企业、社会公益机构、个体行动者力量等。只有克服了与分散小农之间高成本代价的社会参与才是有效参与,只有克服了与分散小农之间交易成本过大的治理才叫有效治理。亦即,尽管小农村社内生力已损其根,外发力量再猛烈、再强大,也只能属于外发的、辅的力量,也得在发育和弘扬内生力并尊重其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外在环境条件的作用。

显然,小农社会在目前强势的城市市场力量目前,并不能自行组织起来,仅以残存的村社资源力量,也很难形成像样的农民组织。“内置金融”、“综合农协”,均要发育农民内生的主体性组织力量,采取“外发促内生”的方式使改善外部政策、经济、社会条件或者外部力量适当介入,以促使合作力量组织起来的内力发展的办法。这里,强调乡村治理所凭借的经济增量的增加以及内在的综合性合作组织的创建。早在基层做乡建试验的时候,笔者就提出“外发促内生”的动员模式。今天再来提“外发促内生”,是想更为强调产生公共资金的动员机制。“外发促内生”的外发力,主要来自于不失灵的政府涉农部门,以及有效的新型企业。在中国国内经济面临结构性矛盾―劳动力,产能和金融“三大过剩”压力的宏观背景下,在广大村庄内部化降低外部风险的机制普遍削弱的情况下,会有不失灵的政府部门参与经验,以及有效的新型企业出现吗?

有两例正在成长中的经验性探索,一是小额信贷公司经验;一是政府涉农部门―县级农委会的经验。例一:北京宜农贷小额信贷公司的“爱心金融+协会或合作社+农民”模式,作为“无形之手”,为有利于乡村善治的农民组织提供了经济动力。宜农贷作为北京宜信公司于2009年推出的公益理财助农平台,致力于促使社会上有爱心的出借人,通过宜农贷的高科技网络平台,直接将富余资金出借给那些远在中西部地区需要资金支持的农村借款人。借款人及宜信均不以盈利为目的,每年象征性收取1%的宜农贷管理费和2%的借款人爱心回报费,使受益方承担起创造价值的责任。宜农贷以网络平台的技术优势以及宜信公司的理财业等的内部收益互补机制,在青海、宁夏、陕西等多个省份自治区的20余个贫困农村地区,进行公益性和商业性有机结合的探索。其中一个有价值的经验是:宜农贷会给合作的协会或者合作社注入几十万、上百万的社会爱心资金,以参与资金互助所得来的大部分利润(合作社向借款社员收1分2,给宜农贷和借款人3厘,剩下9厘成为合作社的利润)留在持小农立场的合作社内部,助其成长壮大。2015年4月20日,宜农贷在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兰考县,推出“宜信―谷雨”战略,决定在兰考已注册的700余家合作社中推广“爱心金融+协会或合作社+农民”模式。在资本化时代金融产业异化于实体产业的大背景下,以合作社为平台扶持农民组织化发展的经济试验,作为一种“可持续扶贫”的创新公益模式,是在尝试解决普惠制金融与小农社会治理关系的大难题。

例二:江苏射阳农委会发起的“联耕联种”体制创新,作为“有形之手”,指导服务到位,为乡村善治提供了政府部门不失灵的好经验。2013年起,江苏射阳县农业委员会在全县发起了联耕联种的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即在平原地区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村两委引领和农业部门服务,带动专业合作建设,把农户组织起来,使农民破除田埂、进行有组织的家庭合作,有联耕联种、联种联管、联种联收三种基本形式。三年内,联耕联种带来了节本增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带动了大农机和新机具的推广应用;还促进了集成技术的运用,破解了适期播种难题,带来了粮食稳产增产;实现了秸杆全量还田,有利于化肥农药减少使用,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中央农办调研认为,联耕联种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经营制度,是土地不流转也可实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适合约占全国耕地近三分之一的6.2亿亩平原宜耕耕地的传统农区。②

联耕联种的诸多调研材料大都强调其经济体制创新作用。实际上,其实施和推广,至少属于县级涉农部门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灵验的典型;同时,它又成为改善乡村治理的一个良好契机,为小农立场的乡村善治形成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在小农打交道过程中普遍失灵的背景下,射阳县农委会为什么不失灵?原因在于他们认识到,中国有2亿多农户,小规模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民仍占大多数并将长期存在,分散的农户完全可以通过联合,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所以,不需要走以土地流转让大户发财而促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祸乱乡村的路子。首先,在射阳县农委办的县级顶层设计下,全县村组干部以行政组织为强有力的抓手,把分散农地集中起来,进行组织、协调和安排,将各种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其次,村组干部在组织协调过程中,通过引导甚至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将村里农机手、农资大户等组织起来,利用联耕联种之机,可以大力发育集机耕、机收、育秧、条播、植保、开墒、烘干等业务的综合合作社组织,构建农民组织与市场相配合的多元社会化服务结构。这里面,有商机,有利润,有增量的公共财。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作为国家综合安全基础的乡村治理结构与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4ZDA064)

【注释】

①张金明:“地权变动下的乡村善治理念与机制创新”,《农业工程》,2013年第1期。

第8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资本控制;信用增级:利益联结

Abstract:On the base of referencing former study,this article,through analyzing the case of Dejiakangmu cooperative,researches the rationality of capital control in the management of cooperative,then gets the conclusion that this kind of cooperative has obvious relative advantages.

Key Words:cooperative,capital control,credit addition,benefit connection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30-0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分化,并呈现出不同类型的组织形态和产权安排。尤其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社正在逐步向强调利润和资本化、股份化的现代合作社演变,这些合作社往往由核心农户发起、组建并受其控制。在现有登记注册的合作社中,核心社员领办、控制和主导的合作社广泛存在,资本控制已经成为了农业资本占有者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形式。那么,资本控制型合作社存在的制度合理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资本控制会不会必然导致合作社性质变异?对于上述问题,本文拟借助对日照市德佳康牧肉鸡专业合作社案例的研究,逐一进行探析。

二、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资本控制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从现有文献看,大部分学者认识到引入和利用资本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门炜(2008)认为,资本在合作社制度设计和成员权利规制方面作用的增强,是合作社适应市场的表现,是合作社吸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优点的结果。朱叶、邓海清(2010)提出,在效率与资本之间寻找到适当的平衡点是新一代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本成为合作社组织形式成功运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崔宝玉等(2011)从“资本——参与——权利”的视角分析,认为合作社资本控制具有必然性和应然性,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业资本占有者的必然诉求。

但一些学者也表达出了合作社资本控制所产生的合作社组织功能弱化、社会较差等担忧。徐旭初(2006 )认为,绝大多数具有资本化色彩的专业合作社都是新型或变异的合作社,其产权安排有了显著的分层性和分群性。郭富青(2007)认为,在现代合作社强烈的资本化和“投资——利润”的市场化取向下,资本控制可能会致使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弱化和社会功能较差,甚至严重偏离合作社的本质规定性及可能的腾挪空间,并给合作社治理带来难题。崔宝玉等(2008)认为,在经济发达地区资本控制容易导致合作社组织功能弱化、民主管理制度虚设和合作社股权结构锁定,影响合作社组织发展的稳定性。温铁军等(2009)认为,合作社本应该是“反市场化”的产物,而资本和部门主导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实际上是按照市场逻辑运行并进行利益分配的,因此,小农无论是单独面对市场,还是加入大户主导的合作组织,都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

对于上述问题,部分学者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如崔宝玉(2010)提出,通过对合作社民主治理制度的规范化和持续化建设、对社员退出权的保护以及合作社内部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够较大程度上提高社员的参与激励和融资比例,弱化合作社资本控制的消极效应。朱叶、邓海清(2010)提出,农业合作社必须改变传统的组织管理原则和产权制度安排,寻找效率与资本之间的均衡点。日照市德佳康牧合作社所创造的“德佳模式”,其发展和运行的过程,可以提供有益借鉴。

三、德佳模式:资本控制型合作社的范例

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的德佳康牧肉鸡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注册资金100万元,最初由理事长侯学明等32人共同发起,第一批入社社员32户,筹集社员股金10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成立三年来,社员已发展到162户,预备社员已发展86户,其中农民养殖户占91%,覆盖市内及邻省江苏的13个乡镇、51个乡村。该社已成为日照地区效益最好、最规范的合作社之一,被日照市农工办评为“市级优秀示范合作社”,在业内被誉为“德佳模式”。那么“德佳模式”到底有何独到之处,值得大家关注呢?

(一)资本合作

合作社的每个鸡棚建设都是由社里统一按1000平方米、饲养规模1万只肉鸡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的,基础设施10多万元,加上15万元的自动化养殖设备和25万元的鸡苗、饲料、防疫等生产资料,每棚需投资50多万元。如此规模的投入对一个农户来说并非易事。那么德佳康牧合作社又是怎么破解的呢?他们在社员自己投入5万元的基础上,为社员担保贷款5万元,然后统一提供15万元的自动化养殖设备(此15万元分10批、按1.5万元/批的比例从社员利润中扣回);第一批价值约25万元的鸡苗、饲料、防疫等生产资料统一赊给社员,在肉鸡回收后扣除。这样,从建鸡舍到第一批肉鸡出栏,社员只需初期投入5万元,即总投资的10%,这样就有效解决了社员资金短缺的难题。为吸引农户入社,他们采取了建“示范棚”、树“标杆示范户”的做法。到目前,已建起示范棚36个,培育“标杆示范户”16个(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已成为远近养殖户学习的榜样。

(二)全程控制

德佳康牧合作社在种苗、饲料、防疫、收购、结算等十个方面实行“统一”,形成了全程可控的“一条龙”养殖方式。仅饲养这一方面就有12条标准,并以合同的形式要求社员严格执行。纵观“德佳康牧”整个生产流程,从产前、产中直到产后,都是完全可控的,社员的鸡棚不过是一个完全可控的养殖车间。有高投入作为基础,有高标准作为保障,该社肉鸡养殖周期平均为45天,比传统养殖缩短了5天;养殖一只鸡的肉料比达到了1.65:1,而传统养殖为2.5:1,每只鸡养殖成本下降1.75元;养殖规模也倍增,每年有720万只无公害肉鸡出栏。他们不仅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而且成功注册了“童仔郎”牌白条鸡商标。

由于产品量大,质量有保证,德佳康牧合作社在与下游厂家洽谈价格过程中,能够为社员争取更多的利益。比如,2010年,他们与“六和集团”、“新昌集团”签订了常年供货合同,约定全年提供56万只成品肉鸡,货值总额1100万元。经过争取,最后达成的价格比原定收购价增加了0.24元/公斤,社员因此多增收0.6元/只鸡。按年出栏6万只计算,每户社员仅此一项即可增收3.6万元。

(三)利益联结

该社有理事会、监事会,在理事会下设生产经营部、技术服务部等五个职能部门,管理制度达到了26个,涉及到了合作社运营的方方面面。在德佳康牧合作社,每个社员都要交纳不少于200元的身份股金,由合作社统一编号,发放证书,享有合作社内部资金扶持、订单销售以及年终分红等权益。而且,社员最为关心的利润分配问题有了保障。该社的《盈余分配制度》规定,年终盈余按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益金、余额向社员分配的顺序进行分配。公积金按30%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公益金按10%的比例提取,用于社员技术培训、文化教育、福利以及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剩余的60%份额,再按比例分成两部分,60%按照交易额分配;40%按社员出资额及享有公积金份额等条件进行分配。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从该社的档案记录看,三年来的盈余分配数额、计算依据、参与分配社员及领取的签字、手印一应在册,据实分配。一般合作社难以解决的资金互助问题在这里也迎刃而解。自合作社成立以来,已先后为社员提供扶持资金1287万元。为扩大扶持资金规模,合作社还采取了募集社员和非社员投资股的做法,募集的资金再以互助金的形式放给需要的社员,以支持社员扩大养殖规模。自2011年起,合作社还每年拿6多万元为社员办理养殖保险,解决了社员的后顾之忧。

如今,德佳康牧合作社在日照市及周边地区肉鸡养殖行业已是响当当的名号,已集饲料加工、物流、仓储、兽药GSP超市等于一体,成为名符其实的行业“老大”,并与多家高等院校、兽医科研机构及国际知名动保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短短三年多时间,该社出栏肉鸡1800万余只,总产值达4亿多元,社员纯收入达1500万元,社员平均增收10万元,生产效益提高40%以上,劳动强度降低80%以上。“德佳模式”已成为日照及周边地区的合作社学习和效仿的榜样。

四、资本控制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合理性

(一)合作一体化

合作一体化模式在产业化组织内部交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将市场交易成本最小化,并能有效地保障入社农户的经济利益并激励其积极性。这种模式具有以下制度特征:一是完全垂直一体化组织;二是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三是均衡的博弈关系;四是产权明晰;五是劳动雇佣资本。德佳康牧合作社就是典型的一体化模式,基本实现了垂直一体化的管理,这点从其十“统一”养殖生产模式就可以看出。在这种纵向一体化情形中,产业链条上的各环节都属于同一主体,合作社全程参与农户经营,等同于把地点分散的农户养殖看作是一个个的作业车间管理,很好地克服了专用性资产投资不足的问题。同时,合作社各级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是明晰的,成员在合作社中具有明晰的股份,并按照规定的方案分红。农户对资本具有支配权,合作社实现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统一,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再是非合作的零和博弈,而是合作的正和博弈。

(二)商品契约与要素契约的有机融合

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难以定价,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采取商品契约多于要素契约。德佳康牧这类资本控制型合作社仍然保留了商品契约的主要特征,但同时注意到商品契约的内在弊端,并试图通过制度创新去克服。德佳康牧合作社以产销一体关系为纽带将各成员联合起来,这种纽带实际上就是一种商品契约。通过运用商品契约,回避了农业生产中劳动投入的边际贡献难以界定的难题,节约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偷懒的监督成本。但是,与单纯的商品契约相比,该社的商品契约融合了大量要素契约的特性,合作社参与农户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从而克服了商品契约不能直接控制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弊端,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商品契约与要素契约融合在一起的这种特殊的契约性质,使得这两类不同契约的优势都得到了较好发挥。

(三)专用性投资锁定的合作联盟

资产专用性是指资产在没有价值损失的前提下能够被不同的使用者用于不同投资场合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在成员之间形成专用性资产投资是维持其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德佳康牧合作社与养殖户都有相对于各自承担能力而言的较大的专用性投资,双方都有诚意签订养殖契约并锁定在由此形成的联盟中。例如,合作社赊给每位社员15万元的自动化养殖设备和第一批价值约25万元的鸡苗、饲料、防疫等生产资料,以及专门为养殖建立的化验室、兽药GSP超市、建立的销售网络等都有较大程度的资产专用性,这让养殖户吃下了合作的“定心丸”。而养殖户自己投入5万元加上贷款5万元建的鸡棚,也很难挪用,同时由于养殖规模较大,养殖户很难找到合适的对象销售,这些专用性资产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养户自始至终信守合约条款,消除了农民“敲竹杠”的动机和制度因素。双方借此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联盟。

(四)紧密型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

资本控制型合作社能够借助管理“权威”配置资源,与农户可以实现正和博弈的分配效果,这样双方都能从长期合作经营中获益。德佳康牧合作社在养鸡业中通过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双重整合,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生产和价值分配的三重角色。该社之所以稳定并得到很好发展,关键在于其独特的流程机制不仅加强了养鸡产业链上各物品的资产专用性,而且能够实现合理分配剩余的目标。德佳康牧合作社年终盈余按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益金、余额向社员分配的顺序进行,其目的都是借助合作社的资源配置方式,确保养殖户的养殖收益实现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增长。由于合作社与养殖户投入单位要素的机会成本不等,两者化解风险的能力悬殊,合作社从合作中多得的利益可以看作其获取的“风险溢价”收益。养殖户从合作中获取的收益也不少,既有不逊于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还有从合作中掌握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更有超越结果公平的不可多得的创业机会。

五、资本控制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效率

(一)遵循优序融资理论的逻辑顺序

优序融资理论认为从融资方式的优劣排序来看,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这样的先后顺序。吴东立、刘钟钦(2011)基于优序融资理论,并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特的制度设计,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一般应遵循内源融资、权益融资、债务融资这样的先后顺序,这与优序融资理论分析的一般企业融资次序略有不同。从德佳康牧合作社的融资过程看,顺应了内源融资、权益融资、债务融资这样的先后次序。如他们起初建立合作社筹集的资金以及对社员的扶持资金,还有公积金公益金等,都属于内源融资,而随后募集的社员和非社员投资股金则是权益融资,最后该社发展起来后取得的银行贷款是债务融资。德佳康牧合作社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面临融资需求应当首先选择内源融资和权益融资,否则债务融资的主体资格容易受到限制。

(二)“俱乐部”信用增级

目前,多数合作社已把社员的商业信用整合成一种新型的信用关系——“俱乐部”信用。这种“俱乐部”信用集合了农村较高专业技能、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活动剩余的群体,不仅具有扎实的商业信用基础,同时又具有较高的内部监督效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度开发、利用和培育这些信用资源,全面开展资金互助、信用联保、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能够破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题。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认为资本控制型专业合作社由于具有资本充足、经营效率高、管理科学的先天条件,比其他类型的合作社的“俱乐部”信用功能更为突出。以德佳康牧合作社为例,他们给社员垫付投资比例高达80%,这种商业信用是其他类型的合作社难以做到的。他们依托其资源优势,通过对养殖户提供贷款信用担保,能够使金融部门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提升融资激励。

(三)信贷可获得性明显提高

多年来,信贷融资难正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固定资产规模、成立年限、合作组织主要领导者受教育年限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信贷的显著影响因素。戎承法等(2011)利用9 个省的调查数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可获得性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能力、银社关系、社长背景与其信贷可获得性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无形资产、外部政策环境对其信贷可获得性有较大的正向影响。上述观点在德佳康牧合作社这里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正是该社基本具备了上述所提到信贷可获得性的条件,2011年春,他们获得了农行日照东港支行的500万元贷款,这是山东省农行系统首笔“三农”类专业合作社融资业务。

六、结论

不难看出,与一般型合作社相比,资本控制型专业合作社信贷可获得性明显提高。据此,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一是资本控制型合作社具有制度优势。资本控制型合作社具有一体化模式特征、商品契约融合要素契约、专用性投资锁定合作联盟、利益联结紧密等鲜明的制度特征,是其他类型合作社所不能比拟的。适当的制度设计可以保证资本为合作社所用,而不是合作社为资本所用,资本控制不会必然导致合作社性质变异。二是资本控制型合作社融资效率较高。资本控制型合作社的融资方式符合优序融资理论的逻辑顺序,融资效率较高。因此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晓山. 农户和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是当前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选择[J]. 中国合作经济,2009,(10).

[2]崔宝玉,晓明. 资本控制下的合作社功能与运行的实证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8,(1).

[3]门炜.新一代合作社中的资本与交易[J].农村经营管理,2008,(9).

第9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2016)03-0040-06

1 引言

农民合作社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法国,主要是为了保障小农的基本利益。经过近170年的发展,世界各国的农民合作社处于不同的壮大和发展阶段,国外学者对农民合作社的研究不断深入,Douma&sehreuder(1991年)、Douma&schreuder(1988年)和van Diik(1997年)等学者均认为农民合作社细化了农业劳动分工,提升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sexton(1990年)和Bovle(2004年)则通过构建市场竞争的博弈模型指出农民合作社有效促进了农业市场发展。Karanlininis&zago(2001年)则通过博弈模型测算农民合作社的最优社员数量。Hendrikse&vgerman(2009年)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农民合作社的最优治理结构。Roger(2000年)指出农民合作社可以有效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我国农民合作社起步相对较晚。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国内农民合作社发展才受到关注,学者们主要从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绩效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吴晨(2013年)、张哲(2012年)和吴天龙(2015年)基于实地调研指出我国各地的农民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势头。戈锦文(2015年)指出魅力型领导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发挥促进作用。陈共荣和沈玉萍(2014年)采用BSC基本原理构建农民合作社绩效评价体系,有效评价我国农民合作社绩效。李道和(2014年)和杨军(2014年)基于省级调研数据分析赣粤皖三地的农民合作社绩效。张亿钧(2012年)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对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张晓山(2013年)、崔宝玉(2011年)、郑丹(2011年)等学者分别指出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经营实力弱、治理结构不合理、盈余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综上所述,国内农民合作社的研究主要基于国家及中、东部等农业基础较好的省市视角,对西部农业经济欠发达、农业生产水平较为落后省区的研究基础较为薄弱。作为西部不发达省份,农业占广西经济总量的比重较大,发展贫困县份农业是帮助当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农民合作社是链接市场和农民的重要纽带,其发展对促进贫困县份的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农民纯收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和推广意义。

2 广西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发展概述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农发项目)是世界银行对广西贫困地区及贫困脆弱地区的农业扶贫项目,重点在广西境内龙州、乐业、都安、北流、岑溪、藤县、永福和平乐八个少数民族和妇女人口占比较大的贫困县市实施。2012年起,项目投资近6.3亿人民币(含4700亿的贷款)主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市场支持、农村环境改善和项目管理四个方面的建设。在农业生产和市场支持中农民合作社建设是农发项目的重要建设内容。2012年起,龙州、乐业、都安、北流、岑溪、藤县、永福与平乐八个贫困县和贫困脆弱县市开始实施农发项目,其中1857.68万元的专项资金对项目区内52个特色农业合作社予以扶植,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有效推动各项目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具体情况详见表1。

3 广西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市场链接机制层面

3.1.1 农产品销售的经济效益差异性较大,难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广西农产品在国内具有广阔的市场,在区内和其他省市拥有广泛的需求,虽然部分合作社的社员人数和农产品种植面积都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经济效益有限,难以提高合作社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如都安个别农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甘蔗、黄秋葵和山葡萄的种植,每年的产量可观,市场需求巨大,但由于主要采取“订单农业”方式进行销售,合作社仅能获得农产品种植和原料生产的微薄利润,没得到农业产业链上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此外,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营销意识不强,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拓宽销售渠道,到2014年底才开始小量尝试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农产品经济利润的增加,社员获利甚微,难以调动新农户入社的积极性,农民合作社对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无法充分体现。

3.1.2 部分合作社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 中国-东盟博览会召开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与发展为广西农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提供有利的平台。然而,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对该国际性博览会的认知度却不如全国性农展会,农产品参展很少是农户或合作社社员、农贸公司等生产经营主体组织,而是政府与东盟国家以及其他国际参展商进行的各类产品整体展览和贸易,项目区农民合作社没有充分利用该平台宣传、推介特色产品和扩大当地特色农产品的国际销售渠道。广西各个农发项目区均处在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自然条件优越,亚热带水果、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产品产量质量名列全国前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但农民合作社没能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导致所生产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3.1.3 合作社社员市场敏感度不高、市场意识薄弱,存在依赖合作社负责人或公司销售渠道的思想 利用农发项目配套安排的农户培训专项资金,合作社定期对全体社员举行相关培训。但农户培训重点内容一般为防治病虫害,农作物科学种植和畜牧业科学养殖等科学种养技术,而农业机械知识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较少。因此,项目区绝大部分合作社农户的意识停留在种植或养殖,不够关注销售层面问题。在农产品销售环节,处于过度依赖和被动等待国内外贸易商的“订单收购”方式,失去农产品市场的定价权。如北流市建勇木耳栽培专业合作社以传统的订单收购方式为主。藤县有强淮山专业种植合作社虽然以网络销售、定向推销、定点销售、超市销售等多渠道拓展市场,但是仍然以传统订单收购方式为主。藤县照明水稻专业合作社有三种主打产品――有机稻、富硒稻和优质稻,合作社发展早期完全依靠合作社2位负责人进行市场营销,农户仅负责种植环节,不积极参与市场销售,没能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

3.2 发展模式层面

3.2.1 部分合作社种养技术存在瓶颈,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一是农发项目区大多为较为偏远落后的地区,生产技术落后是当地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一大制约。北流市建勇木耳栽培专业合作社凭借当地的气候优势,进行木耳一年多次采摘,有效弥补了国内木耳销售的空档,提升了木耳售价。但合作社技术人员也遇到技术难题,由于木耳本身对温度较为敏感,低于5℃或高于30℃都会使木耳遭受损害,而目前尚无技术可以避免温度对木耳的不利影响。调研时都安、北流部分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反映,牛羊因疫病大规模死亡仍是养殖过程面临的主要风险,合作社聘请高校技术力量研究培育疫苗,才有效降低牛羊死亡率和养殖业风险。在藤县古龙龙淳八角专业合作社调研时得知,提升八角烘干技术,保有八角的天然色泽,提升八角品质,成为该合作社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农发项目区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进行农产品标准化、产业化种植,以保证农产品的高质量和好销路。农发项目区内合作社社员主要依靠自身种养经验进行生产活动,缺乏专业知识,市场敏感度不高。部分合作社靠试种多种农产品来选择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品种选择成本高,极大影响合作社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北流市建勇木耳栽培专业合作社目前仅有一名木耳栽培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户采收木耳,明显无法满足需要。要引进一定数量的技术专业人才,才能适应合作社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服务需要。

3.2.2 部分合作社管理人员经营理念落后,品牌意识薄弱,凝聚力不强 一是项目区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管理章程不够规范,管理松散,缺乏有效内部约束机制,合作社凝聚力不强。利益分配、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存在较多漏洞,亟待解决。如都安县部分农业合作社仅有5名股东和7位社员,人数较少,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只进行甘蔗种植及化肥销售。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间缺乏有效沟通,负责人缺乏合作共赢理念,认为农户无法理解合作社的经营理念,社员则认为加入合作社并不能增加收入,导致合作社无法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削弱了农户人社的积极性,合作社难以发展壮大,甚至陷入恶性循环。二是项目区合作社管理人员多为当地农民,观念较为滞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弱,对合作社和产品发展方向定位模糊。在农产品品牌构建、销售渠道拓展和产品加工等产业链建立方面的意识较为欠缺,申请自主品牌的合作社数量较少。大部分合作社甚至允许其他公司对自身特色产品进行贴牌销售,为其他同类产品打响知名度,而不重视提高合作社自身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制约了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更不利于合作社获取品牌的潜在经济价值。

3.3 外部环境层面

3.3.1 部分项目区政府对养殖类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足,有待加强 广西农发项目区农业资源丰富,农业产业产品特色、优势明显,但基础普遍较薄弱,需要政府帮助才能有效发挥优势和特色,提升农发项目区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如都安县的黑山羊养殖、龙州县的龟鳖和竹鼠养殖、永福县的公羊养殖、岑溪市的三黄鸡和生猪养殖、藤县的肉鹅和肉兔养殖等项目,都是推动当地农民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产业项目,政府应加大扶持。但从实地调研看,由于养殖类合作社投入大、风险高、成本回收期较长,导致除个别项目区外,多数农发项目区均未支持养殖类农民合作社发展。

农发项目区在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中还存在部门协调配合不足,缺乏有力指导措施以及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实地调研得知,部分农发项目办负责人表示,政府配套支持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农发项目推进的重要原因。现实中,各项目区的政府对农业支持力度大相径庭。如部分项目区偏重发展工业,对于农业的资金投入较少,制约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此外,农发项目报账手续繁琐,审批层级过多,加上合作社管理人员对报账手续和流程熟悉程度不一,项目办收集资料和报账发票工作进展缓慢、项目资金难以到位等因素,导致农发项目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效果在各项目区之间的差异性十分显著。

3.3.2 现阶段部分项目区的土地经营权限制性因素诸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实现农村土地与金融对接的纽带,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对巩固和发展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和权利制度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普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变现难的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能获得明确、产权界限和权利未能明晰,严重影响着农民合作社的进一步建设完善。都安县农发项目区部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认为,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无法获取成片土地进行大规模耕种已成为制约当地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合作社的经济效益提升。藤县古龙龙淳八角专业合作社发展征用土地需经梧州市和自治区国土厅批准,多重审批减缓了合作社的项目建设节奏,不利于合作社扩大经营范围和发展。

3.3.3 项目区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现象普遍 发展资金不足是绝大部分合作社共同面临的难题。近年来农村多层次资金供给已具雏形,但是资金供给不足问题至今无法有效改善。抵押物缺乏或不合格,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等级合理评定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社贷款发放。岑溪广西悦绿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业生产紫玉淮山,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加上难以得到充足贷款支持,导致产品一系列深加工的推进困难重重。藤县泰和葛业专业合作社受制于抵押品未达到银行贷款准入要求,只能限于现有生产规模,即使产品市场供不应求,仍然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无法获取更多效益。由于资金实力有限,藤县照明水稻专业合作社无法成立公司进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发展模式,制约了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和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4 促进广西农发项目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