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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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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奖励办法

第1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是: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公司总经理”评审后为C级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3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X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X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X—X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2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X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5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2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3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4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审计监察室和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4.13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权发现问题的人,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必须是审计监察员。核实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惩戒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处分处理程序”。

4.14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的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审计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监督检查。

第2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一)、规上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力争从2013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可实现三年倍增。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4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达到69个。

(二)县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3亿元,年均增长2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6亿元,年均增长25%;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增加到66个,年均增长5个;

二、对照市里拟实施的“1155”工程,我县预计情况如下:

(一)、预计本县主营业务收入可达10亿元的企业有两家。

我县2012年已有一家企业——食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包含食品在内),按照年增速15%预测,未来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祥见附表一。另外预计有一家铜加工企业科技投资规模为2亿元,设备年产铜为2万吨,按每吨铜5万元/吨计算,年销售收入预计为11亿元,如果正常投入生产,今年其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达到5亿元。未来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见附表一。

(二)、我县陶瓷产业未来三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情况。

陶瓷产业预计至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1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可达60亿元。至2012年末,我县有陶瓷生产及配套企业共25家,2012年25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51723万元。其中规上企业14家,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45527万元。如果按年均增速20%来计算,至2015年这25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达44亿元。另外,我县从2012年开始,规划3000亩土地建设乡友,目前已经征地2000亩,现已有潮州等地50家陶瓷企业签订了入园协议,签约资金达20多亿元。2013年8月有部分企业便可入园正式投产建设。如果至2015年有40家企业可正常生产,平均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那么乡友可增加16亿元的收入,总的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可达60亿元。

(三)、对照市里产业分类,(按照机电汽车、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加工、其他等行业分类)现有企业至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可达115.7亿元,加上新增企业(预计为15家)如果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实现8.3亿元,便可达到总主营业务收入124亿元的目标。我县规上企业2012年及未来三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情况见下表:

三、我县为实现工业三年倍增,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壮大辐射性强、牵动作用明显的链型产业,整合提升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的块状产业,加快形成核心产业群。重点是通过扶持和培育,迅速提高主导产业的地位。着力扶持等企业及乡友的建设,利用好我县是“省日用耐热陶瓷产业基地”这一名片,大力引进日用、工业、建筑陶瓷生产线,鼓励本土人才自主创业,提升改造传统陶瓷产业;扶持现已建成的服饰、毛毯等企业,大力培植鞋材市场,继续引进品牌制鞋企业和上下游关联鞋材企业,努力把打造成“省鞋业产业基地”;引进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做优做强食品化工建材和新型生态塑料产业。

(二)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按照“一年一定”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选择40家左右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从资金、政策、项目、服务等方面进行倾斜,通过优先安排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管理信息化、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资金,促其扩张规模、提高效益。骨干龙头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税应分别比上年增长40%以上。

(三)促进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产品技术升级及对治污、节能、节水进行技改,对当年技改投入达300万元的项目,给予3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万元,则加奖1万元,以次类推。

(四)、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新办工业企业及其产品通过国家及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获得国家专利的技术和产品,每项专利奖励1万元;获得“省新产品”证书的,每个新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国家优秀新产品”证书的,每个新产品奖励3万元;通过“省技术中心”评定并授牌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名牌、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称号的产品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上市或企业买壳上市成功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县并在本地纳税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3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一、考核范围

等11个镇和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根据我区实际,考核内容确定为3项,基础分数为100分。

1、经济责任目标(80分):工业总产值(30分)、工业增加值(10分)、产销率(5分)、亏损企业数和亏损额(5分)、工业项目完成投资额(30分)。

2、领导组织、机构设置、统计报表和信息(20分)。

3、考核加分项目: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工业企业财政贡献率同比增长。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

由组织部和经济贸易局负责考核工作,区人民政府确认。

(二)考核依据

区政府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工业统计报表、相关的文本资料及实地考核确认。

(三)计分方法

1、工业经济责任目标(80分)

(1)工业总产值(30分)。完成年度目标可得基础分,每增减100万元相应增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2)工业增加值(10分)。完成年度目标可得基础分,每减少10%减1分,最低分为0分。

(3)产销率(5分)。完成年度目标可得基础分,每±1个百分点,相应±1分,最低分为0分。

(4)亏损企业数和亏损额(5分)。亏损企业数和亏损额控制在0水平可得基础分,出现亏损企业和亏损额不得分。

(5)工业项目投资额(30分)。完成年度目标可得基础分,每增减100万相应增减0.2分,最低分为0分。

2、领导组织、机构设置、统计报表和信息(20分)

(1)领导组织(5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本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组织,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工业经济工作。积极协调地方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要求得分,否则扣分或不得分。

(2)机构设置(5分)。各地区从现有人员中调剂懂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组建专职或兼职工作机构,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和上报下达等日常工作。达到要求得分,否则扣分或不得分。

(3)工业统计报表(5分)。要求统计台帐健全,报表报送及时,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4)工业信息(5分)。原则上每月上报工业经济信息1条,如有重大工业经济信息要随时上报,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3、加分项目

(1)每新增一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加10分,以此类推。

(2)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性税收较上年每增加10万元加0.5分。

4、分数累计

考核累计分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照各单位实际得分和加分项目得分数累计计算,按分数多少排列名次。

四、奖励办法

各单位的考核成绩计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成绩,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第4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一、鼓励中小企业上台阶

1、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5000万元以上且入库税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2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亿元以上且入库税金达8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企业在按照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享受有关税收奖励政策期间,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此项鼓励政策。

二、鼓励中小企业扩大投资

2、鼓励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工业企业扩大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设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信息化类项目。对购置单台设备价款超过100万元(含)的,按其设备购置价的2%给予企业设备购置补助,每户企业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置单台设备价款不足1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在项目竣工当年或次年,按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评审条件,给予企业项目投资补助。具体补助和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从事矿产品采选、烧结等生产活动的资源型企业,水泥、钢铁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企业,以及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已享受投资专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此项鼓励政策。

三、鼓励中小企业创优升级

3、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5万元。企业每连续保持以上资质两年的,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

4、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

5、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6、产品被列入国家级、省级新产品目录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7、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

8、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新获得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的“出口创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10、新获得省百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新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标准认证,且“三合一”体系有效运行1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以上第3-11条规定的奖励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产品)初次获得上述某一级别资质的,对照标准奖励;若同一个年度获得同类多级别资质的,按照所获最高级别资质的标准奖励;若企业在已具有某一级别资质并获得了相应奖励的基础上,不同年度再获得同类更高级别资质的,按照同类不同级别奖励标准间的差额进行补差奖励。

四、鼓励中小企业引进人才

12、对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到我县中小企业工作或创办中小企业的,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3年内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

五、鼓励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3、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渠道作用。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小企业贷款政策和贷款规模。县人行要足额争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信贷政策,指导、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新增贷款。

14、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意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力度;要制定适合于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降低授信门槛,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可实行公开授信或适当发放信用贷款;要根据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确定适当的贷款种类,细分融资渠道;要积极推进支付结算业务创新,提供多样化结算工具,加速中小企业资金周转;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和中间业务“一条龙”式金融服务。

1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鼓励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联合重组或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保费补贴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保企业,按在担保机构当年实际融资担保额的1%补贴标准给予保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当年实际增加的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余额的1%补贴标准给予风险补偿,专项用于风险拨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再担保业务。

16、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银行、担保机构要积极推行中小企业存货、出口退税单、应收帐款、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或担保。提倡联户担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担保、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的贷款担保新方式,积极探索以收益权、现金流、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农村集镇商住房、林权、渔权等为抵质押的融资新方式。对开展以上金融新产品业务的银行、担保机构,单个贷款规模达10万元以上的金融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中小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一律不准要求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中小企业在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他项权证抵押行政性收费按现行标准的下限收取。

17、积极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抵押贷款业务,具体办法按《关于*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贷款抵押的若干意见》(*政办〔20*〕5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争取尽早挂牌营业。

19、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公司,并单设帐户,封闭运行,专项用于风险拨备。

20、鼓励发展典当业。支持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典当企业发展,对年度典当余额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中小企业典当金额占当年典当余额2/3以上的,当年给予典当企业实交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20%补助,单户典当企业当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1、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创业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奖励给企业,2年期满后延续3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对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实得部分奖励给个人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政策,按第12条规定执行。

22、积极引进和培育资产监管公司,为中小企业动产向银行申请动产质押贷款提供服务。对在我县投资设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资产监管公司,自运营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给予补助。

23、完善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以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量、增幅和创新金融产品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制定完善县政府对县内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完成任务的,县政府通报表彰和奖励。

24、对已被列入上市规划、积极推进上市工作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完善服务体系,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25、组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担联系、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能,并在创业辅导、技术研发、信息咨询、人员培训、银企合作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2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物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对各项涉企收费监督和检查。对工业企业房屋建筑物墙改专项基金暂按现行标准的10%征收,在企业房屋建筑物报请县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前,须经有关部门现场查验认定,符合墙改政策规定的,不再征收;不符合墙改政策规定的,按现行标准足额补征。查验认定和补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涉及工业企业的其他收费,按规定据实收取,不搞预征、预收。

八、其他

27、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兑现本《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其中涉及税收奖励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2009年,县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5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一、增加有效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并不得与企业存款挂钩。在落实今年全市金融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半年期以上贷款,每新增500万元(与11月底相比),再奖励1万元。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引进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或合作重组,按股权投资的1%进行奖励。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保、互保方式“抱团”融资,中小企业联保、互保贷款每增500万元半年期以上的贷款,奖励联保、互保企业合计1万元。鼓励企业增资扩股,新增股本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

三、加大应急还贷扶持。扩大市财政过桥资金规模,过桥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全程监管,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出风险,重点为符合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基础、主营业务稳定、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应急还贷提供短期垫资服务。

四、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供电部门要加强需求侧研究,搞好电力调度,满足中小企业用电需求。2011年12月—2012年3月,工业企业累计用电增幅列市一、二、三位的,分别奖励市供电公司10万元、8万元、6万元。

五、缓解企业用工矛盾。市、镇(区)要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完善市劳动力市场,为企业和劳动力双方搭建全天候交流对接平台。中小企业参加全市养老、医疗保险且正常缴纳保费的,以2011年11月底为基数,每新增一名参保人员,由市财政补助企业500元。

六、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对其摊位、展品运输等费用给予补助(参照新型工业化文件)。企业入库税收增幅高于2011年前三季度平均水平的,按一般预算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25%奖励。

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延长至2015年。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纳担保,经地税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利息。

第6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今天的银企政座谈会,其目的是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为银行和企业搭建一个平台,促进相互沟通与交流,增进联系,增进了解,增进感情,从而加强银企之间的支持与合作,促进银行业、企业的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此举表明了县委、县政府的一个心意、一个努力、一个做法,是在金融与企业之间探讨更好的合作方式和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是非常必要的。刚才听了金融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主任的讲话,体会很多,感悟很多,借此机会,讲几点意见。

一、年各项工作成效非常显著,年大有作为

(一)年是地方经济、金融和企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的一年。

工业企业方面,全口径工业现价总产值达11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完成4.95亿元,同比增长55.31%。实现现价工业增加值3.87亿元,同比增长29.64%,其中规模工业完成1.83亿元,同比增长52.07%。规模工业企业利税总额达到6789万元,同比增长180.58%。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工业经济各项指标首次位居前列。可以说,不管是企业效益提升,规模扩张,还是领域拓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金融方面,年底存款余额293023万元,贷款余额87487万元,同比增长22.8%和18.7%,实现了存贷双增加;金融改革顺利推进,所有金融企业全部盈利。值得一提的是,贷款额增加了1.37亿元,这是历史的突破,尽管这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但不可否认是突破,是金融部门取得的成果。作为地方政府,年也是卓有成效的一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6亿元,年均增长8.5%。全地域财政收入达到2.26亿元,年均增长14.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亿元,年均增长12.1%。一些关键性指标的增长幅度是历史上比较快、比较大的一年,这充分说明金融部门、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金融和企业共同努力与贡献。

(二)地方党委政府、银行和企业为搭建银企、银政沟通平台作出了有益探索。

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促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一些符合实际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会后企业家们要认真研读。同时,配套出台了奖励办法,对金融部门贷款的重点、奖励的标准作了界定。值得一提的是,在讨论奖励办法时,金融部门担心的是财政负担加重的问题。此举可看出,金融部门是有诚意的,是真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着想的,也可看出县委、县政府的诚意。在扩展银行贷款空间、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建设好的融资环境方面,相关部门也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如在项目编制阶段请金融部门提前介入,听取金融部门的意见。

从金融部门来看,表现出了愿意支持企业发展、愿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诚意。年贷款数有明显增加。在今天的会上,围绕怎样支持、怎样争取支持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并推介了相关金融产品。其目的就是在帮助企业争取贷款的机会,教会企业贷款的本领。同时,金融部门对地方党委政府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建议地方党委政府要怎样进一步给大家创造一个好的空间,搭建一个平台和桥梁。这充分体现金融部门愿意支持企业发展,愿意支持地方发展。

从企业方面看,也充分显示了企业求发展、求支持的强烈愿望。企业盼望得到更多的贷款支持,也愿意按照金融部门的要求,在创信用等级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人才教育培训上做工作,围绕能得到支持来规范。

(三)企业、金融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企业方面,不管是电力公司还是其它企业,感受到一年比一年发展得好,前景广阔。如公司,不仅办加工厂,基地更是从3万头增加到5万头;时珍堂公司,不仅准备迁到工业园,而且要建设中药提取物生产线。金融方面也是生机勃勃,支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推出了许多新的产品。会后企业家们要多研究,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操作。尽管国家在实行紧缩银根的政策,但并不是没有发展的空间,并不是就不能贷款。

总之,对的金融、企业取得的成绩,我们由衷地感到高兴。通过你们的发展,看到了经济发展的希望。借此机会,对企业家和金融部门的努力表示感谢,对你们年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二、对下步工作的几点想法

银企要加强合作,合作才能共赢。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金融支持不力,企业就发展不好;企业发展不好,银行也失去了发展的基础和载体。当然,地方经济也发展不好。这三者之间是一种共赢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所以说,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对哪方面而言都是必要的,彼此的发展是自己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彼此的合作是自己发展的出路和手段。

一是金融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惜贷怕贷的思想障碍。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特别是国家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和化解不良债务,对金融部门提出的要求高,金融部门是有难处的。但是通过年的努力,揭示出一个道理,即惜贷怕贷是有局限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在保证没有大的风险的前提下,想办法增加贷款,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对国家政策形势要正确把握和充分利用。国家为控制经济的过快增长而出台的紧缩银根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信贷规模肯定有一些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样结合地方实际,多方寻求发展空间,让我们的贷款规模不受到影响,而且还要增加,这就是金融家和企业家们要共同思考的问题。我觉得国家此次政策主要是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过快,主要是针对房地产这一块,对符合国家产业投资布局的产业是不受限制的。而且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库区的发展是大力支持的。大家对任何事情要有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能别人害病,我们来吃药。我们不存在经济过热,不存在房地产过快增长,不能沿海是怎么样我们跟着怎么样。这需要金融家们多反映情况,多研究政策,不能盲目跟风。

三是企业家们争取贷款和善于争取贷款的度要把握好。我们都需要信贷规模的增加,的现实是需要贷款,多贷款。但要把需要变成现实,就有一个“做”的问题。如创信、财务规范、人才培训等,企业家们要认真思考,要和金融家们多沟通,按照金融游戏规则做好我们的工作。

四是科学贷款的问题。金融、企业都可创新一些方式,金融部门对看好的企业,不一定要当前一定很好,只要它存在很好的市场前景,有很好的发展空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向,就应帮助企业来发展壮大。这是利益统一的问题,金融要的是贷款的规模,企业要的是效益,真正的目标都一样。

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对企业、金融都是全力支持的。一是继续加强对金融工作的支持,严守党委政府的承诺,严格兑现奖励办法;二是积极培植银企好的环境,加强创建信用大县工作;三是积极增强银企合作的实力,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增强担保实力;四是创新工作方式,一个季度开一次相应的调度会,一次会议确定一个主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加强公共存款调度,积极探索良好的银政工作方式方法。

第7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大家上午好!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主动谋划适应新常态,促工业经济跨越发展”作如下发言。

2014年,我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主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帮扶的同时,稳步推进其它各项工作。全年成功签约落户项目55个;完成协税护税4992万元,占全县工业税收的29.1%;两个在建的引办工业项目均被评为优秀项目;争取国家、省级各种无偿补助资金290万元;成功申报4个省级新产品;收缴墙革基金156万元、散装水泥基金44万元;帮扶美丽乡村、移民点、扶贫村、社区共建资金25万余元;全年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下属企业和本单位引办的企业没有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2014年获全县综合考评第二名、工作第一名、财税工作第一名,工业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第二名(不参与表彰)等殊荣。2015年,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开拓进取,继续创先争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运行调度,促进经济增长。加强与上级工信、统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每月集中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密切关注工业经济、吉泰走廊建设考核等指标完成情况及排位情况,并加强督查通报;继续做好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力争年内将百威啤酒、殷莱特化工、嘉源香料、富创精密工业、金田麦食品、金柚果品、百盛纺织等20家企业纳入规上企业,以壮大规模工业队伍。

二是强化企业帮扶,注重帮扶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好《XX县扩投资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制定并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办法》和《工业效益贡献奖励办法》等文件。坚持“政府给力、部门帮扶、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领导挂点、专题服务和帮扶协调等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实施实体企业帮扶行动计划,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用工、用地、用电、资金、环评、安评、立项、治安等方面的“急”、“难”问题,找原因、提对策、抓落实,力争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帮助一批小微企业,协调解决一批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平稳发展。

第8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一、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源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工业发展(其中预算单列1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发展奖励资金)。

凡在城区注册,并在城区进行投资和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保要求,达到本规定的条件,均可申请享受本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

二、鼓励企业投资

(一)所有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工业园区,统一投资强度和工业用地指导价格。新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指厂房、设备以及实缴土地价。下同)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高新技术产业及国家鼓励类产品项目按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4号)规定的指标执行。

土地指导价格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单位面积入库税收确定。单位面积入库税收达到10万元/亩·年,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土地指导价为12万元/亩;在1—3亿元的为10万元/亩;在3—5亿元的为8万元/亩(土地指导价格不含土地成交时受让人应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在5亿元以上或新兴产业、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等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5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一律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划定的中小企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

凡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以上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指标的工业项目,均可在项目投产之日起2年内全额奖励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期满后3年内可奖励上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实行挂牌出让,由企业先全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市级财政收入列举的项目,由市财政在2个月内将企业缴纳的竞得土地使用权价款与土地指导价款的差额直接奖励给企业;区级项目由市财政在2个月内将企业缴纳的竞得土地使用权价款与土地出让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返还给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将土地出让成本价与土地指导价款的差额奖励给企业(土地出让成本价由市财政局、市国土局测算后报政府审批)。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各项税收,由企业依法申报缴纳。

(三)建立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审制度。凡需新征用地的工业项目由所在地区政府向市工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工业项目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市级项目由市经信委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其他项目由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协议,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办理规划供地手续。

(四)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项目,要确保“不改变用途,不炒买炒卖,不闲置荒芜”。土地交付使用后(以土地使用证日期为准)三个月未动工,或一年未投产的,由相应的市、区政府(管委会)追缴企业全部土地价款奖励部分,超过两年未动工的,由国土部门依法收回用地。市、区两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对市级、区级财政受益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规定期限实施或没有达标达产的工业项目,分别报市、区政府(管委会)追缴企业全部土地价款奖励部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国土部门依法收回。

三、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一)对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在两年以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项目贴息或补助。同时,就地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对企业法人实行奖励。

(二)鼓励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一)对三年累计投资过亿元的工业项目、当年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纳入“双亿工程”管理。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二)对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缴纳税金3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缴纳税金3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缴纳税金6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缴纳税金1.5亿元以上,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缴纳税金3亿元以上企业的管理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对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固定资产总投资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

六、规范工业项目建设收费

城区新上工业项目涉及到的29项规费,全免7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19项,按成本或工本费收取3项(详细减免项目见附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七、规范申报程序

按照“申请自愿、统一受理、联合会审、政府审批”的原则,做好上述优惠政策的兑现。各类奖励政策于次年年初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好相关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的区政府(管委会)申报,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审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支持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业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人社局、统计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茅箭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市、区两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专班、全程服务的工作机制。

第9篇: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区工业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及**——**月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全年工业发展目标。20**年,工业发展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总体发展速度继续保持增长30%以上;实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60%;实现工业增加值12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工业技改投资8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年初我区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具体责任人。

(二)**——**月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今年**——**月,全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为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完成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工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12亿元,同比增长88.26%;实现工业增加值1.22亿元,同比增长58.9%。二是工业销售收入、利润同步增长。**——**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81.44%;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05万元,同比增长28.7%;工业产销率达到94.1%;完成新产品产值率12.4%。三是工业项目顺利推进。今年前两月,已完成工业新开工项目4个,即**建筑节能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材生产项目、**食品有限公司膨化方便食品生产项目、**食品厂旅游休闲食品生产项目、公交公司加气混凝土新型墙体砖项目,以上新开工项目均可在年内全部竣工投产。工业企业技改项目顺利实施,**——**月已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2亿元,完成技术创新投资120万元。四是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已开始工业园东区的前期筹建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正在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地形测设、规划设计等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

二、实现全年工业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工业发展战略。一是科学制定工业发展规划。围绕“以大工业对接大交通,以大交通推进大工业”的工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通道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二是加快建设工业园东区。重点抓好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征用报批、拆迁安置、设立机构、建融资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招商等工作。力争5月底前完成园区总体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园区功能分区规划,6月底前通过规划评审,年内开始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并开工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营造工业发展氛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东区工作运行机制已基本确立,将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完成工业园东区建设和发展的各项既定目标。发挥好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和工业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好工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政府主要领导每月研究工业工作一次以上,把工业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加大工业发展舆论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在全区形成“大开放、大招商、大融资、大建设、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业经济发展氛围。

(三)抓实工业发展项目。一是抓好对企业的帮扶培育。要加大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增强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能力,促使做大做强。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优选培育一批现有中小型成长型企业,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新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2家。二是抓好工业技改项目的实施。用准用实工业发展资金,用活用足灾后重建特殊政策。确保新型建筑节能有限公司玻镁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等4个新开工项目实现全面达产;支持**食品公司二期技改扩能等8个重点技改项目能够按期投产。

(四)培育工业发展龙头。一是力争引进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放眼成、渝、西三大都市经济圈,抓住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机遇,力争年内引进投资3亿元以上的浮法玻璃生产线、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生物制药生产线等**——**个大企业、大项目落户,以“一园一主业,一主业一集群”作为今后工业发展的战略定位。二是实施品牌兴企战略。推进工业由生产加工型向品牌经营型发展模式转变,让一大批品牌争创国家级绿色食品认证、省级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重点抓好龙头食品公司挂面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和**食品公司申报**省名牌产品工作。

(五)优化工业发展环境。一是全力打造工业发展的硬环境。对电、煤、油、气、运输、劳动力等工业生产要素加强调度;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专供工业园东区;确保新入园企业实现“七通一平”;重点做好工业企业融资协调推介工作,并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用多种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各项资金,力争工业园被省政府纳入重点支持的“1525”工程。二是不断优化工业发展的软环境。重新修订出台《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用地优惠、要素支持、规费收取、政务服务、奖励办法上对企业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帮助企业培养和引进工业管理及技术人才,继续聘请省内外专家为企业家授课和深入企业作具体指导。坚决杜绝“三乱”行为,对向企业“吃拿卡要”的行为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