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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得经营者骨干人员利益能够与公司利益相一致,并且能够有效地激励经营人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在经营公司时,采用股权激励的方法非常必要。采用股权激励的方法并只不是为了给经营者增加报酬收入,而是将公司的整体利益与经营者的自身利益挂钩,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内部合作。在具体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经营者参股,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入股资金和所持股份比例,经营公司所分配的利润根据经营公司的贡献确定。以所分配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骨干人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分配,这样既使得公司利益得到保证,又能实现采用股权激励的目标,从而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合理性。
(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意义
1.缓解企业目前面临的成长极限
在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民营企业目前面临的成长极限问题,调整企业内部结构、扩大资金来源、释放组织潜能,减轻税务负担、防止恶意收购,使得我国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下,享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股权安排较为灵活自由,从而突破管理瓶颈,完成企业的二次创业。
2.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使得公司通过激励吸引人才,对于经营者而言,可以使得经营者分享经营业绩、巩固自己地位、增强参与意识,并且使得他们关注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经营者能够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有助于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以股权吸引和挽留经理人才,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低效率的原因
经营者股权激励通过多种方式让员工,尤其是经理阶层,拥有本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使员工与企业共享利益,从而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然而,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拥有着许多的不足,使得股权激励制度表现出低效率。对此,通过分析,可以总结出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低效率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股权激励制度没有切实法律依据
由于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在执行时要从股份总量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激励管理者,但是对于一个国有公司来说,能否得到政策上的允许,将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许多的股权激励制度没有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尚没有任何一部完整的国家股权激励法律,或者是涉及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的制度。也缺乏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法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与交易的法律条款,因此在法律上没有切实依据。于是,在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使得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表现出低效率。
(二)滞后的市场环境
中国的许多公司制定了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但由于法律政策、市场规则等的束缚,无法解决股票来源等问题,迫使股权激励采用变通的方式,甚至无法实施,或者实施之后也未取得良好效果。使得我国很多的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之后,其股权激励不明显,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切都是由于滞后的市场环境所造成的。在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执行时,有可能受到市场管理的抵制,增加实施难度,迫使对于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弱化甚至消失。
(三)经营者绩效考核体系不合理
股权激励制度就如同商品的价值一样,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效果只有通过绩效考核,才能将其实施效果表现出来。使得公司在有限的能力与资源下,保持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长期作用。然而,公司要评估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却要难得多,大多数的公司并没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而且并没有设立股权激励制度的评价标准,使得公司股权激励管理随着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在处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者股权激励效果,这也就很难对经营者的业绩做出合理的评价。
(四)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者及其他员工将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员工会离开公司,有的新员工进入公司。有的管理者会降职,有的员工会升职。这就是公司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根据实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经营者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要退出股份,让新进的经营者持有股份,不过由于许多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东的进退机制很难理顺,同时由于各个公司的性质不同,股东的进入与退出受到的限制相对小很多。因此,许多公司存在股权的进入和退出问题,操作起来非常复杂,使得在公司实行经营者绩效考核时,面临着重重困难。
三、完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策略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周密的研究与设计,并且需要对企业的现状和被激励的经营者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沟通,做到股权激励制度的有的放矢。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普遍存在股权激励低效率的特点,对于激励的对象,也存在选择性的偏见。为了能够使得公司在长期对于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机制中保持较好的激励效果,通过研究,可总结出以下几点完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策略:
(一)对经营者实行股权动态分配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动态分配,可以有效地解决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营者股权激励低效率的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经营者股权的分配不但按劳分配,而且,在此基础上还应实行动态分配。使得公司企业能够选择自己的股东,而不是像证券市场上那样被动地由股东选择企业。对此,对于公司战略、战术目标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价值权重、专业人员的薪酬起到一定的影响,股权的分配在企业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侧重。借此,从内部的协调性来为股权分配制度奠定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一个公司对其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要从发展的角度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在方案中,应当体现公司对于股权激励方法分配的利润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通过限定一系列的参数的方法实现,具体方案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股权激励设计方案中应当详细阐述方案的前瞻性和可调整性。因为公司可能上市,战略会有大调整。在合理设计股权的同时有效设计法律防火墙,避免股权纠纷,规避为以后上市造成的障碍。从而使得公司在实行对于经营者的股权激励过程中,保持着一定的优越性。
(三)保证绩效管理的公正性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最核心的思想就是要和绩效挂钩,如果离开这一点,股权激励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经营者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决定经营者股权收益兑现的依据,绩效结果的衡量的关键因素: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必须通过绩效管理落实。因此,进行绩效管理是推行股权激励方法的必要条件。公司通过保证绩效管理的公正性,可以保证经营者股权激励的质量,为股权激励制度奠定了公平、公正的实行环境。
四、结束语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把企业利益与经营者收益相挂钩,组成利益共同体,可以起到激励效果,达到公司与经营者的双赢。由于我国企业享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对于经营者实行股权安排较为灵活自由。因此,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具有操作上的不确定性。在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着激励低效率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公司应当正确对待,将绩效管理与股权激励相结合,从而使得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制度能在公司运作、公司治理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马永富.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M].北京:清华出版社,2010.
[2]郭凡生.股权激励总裁方案班[M].北京:经济出版社,2010.
关键词:光明乳业;经理人;股权激励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8月13日
一、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股权激励的具体含义是指,在企业规定的时期内给予公司的管理者或者工作人员一定的企业股票,使其不只是高级雇员,而且同时承担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角色,公司管理层地位的提升使得他们各种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更能尽心尽责的努力为公司服务,从而实现公司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目的。光明乳业进行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是为了实现光明乳业收益的最大化;其次是为了解决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最后是为了解决经理人股权激励问题,设计完善的股权激励机制,使公司留住人才,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在光明乳业的应用。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光明乳业内部存在的问题。从而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改善光明乳业经理人薪酬激励问题,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分析
(一)激励对象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只有4个人,针对的对象是光明乳业的所有者。股权激励本是股东激励员工的主要手段,光明乳业却制定了完全忽略经理人的激励方案。这样做就变成了股东自己激励自己的方案,损害了广大员工的利益。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的激励对象是企业的大多数,即经理人和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可见两种方案激励的对象完全不同。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只奖励企业的高层人员容易造成员工工作情绪低落,工作协调效率低下。调动不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势必导致企业遭遇滑铁卢。第二次股权激励的方案相较成功,其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股票授予数量总额不应超过公司股票数量总额的10%,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股票授予数量总额不超过股票数量总额的1%,这说明了光明乳业第一次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公司股票授予总额明显过低,股东的薪酬激励预期效果也不会太好。
(二)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延期支付、员工持股计划等等。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第一次激励方案是提取管理层激励基金。股票的来源是用管理层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这就意味着董事们所获得的奖励是拿企业的资金购买外部的股票,所属权为股东。这对经理人与中级管理层成员是不公平的。同时,对企业也是十分不利的。如果派发的是企业的普通股就大不一样了。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第二次激励方案是发放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由此可以看出,第二次的股权激励方案对经理人更具有吸引力。增发普通股股票使得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挂钩,这样更有利于增强公司内部员工的向心力,从而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
(三)行权条件及其他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没有明确的授予日日期及授予价格,授予的依据为一次性计提管理层激励基金计入年度管理费用;行权条件也是没有的。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有明确的授予日授予价格及依据,并在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指出了行权条件。相较第一次的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的激励计划更加趋向成熟和规范。(表1)
光明乳业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增长水平不超过公司绩效增长水平,且各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数额控制在其个人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据此,光明乳业激励对象具体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如表2所示。(表2)可以看出,第二种方案光明乳业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比例上来说,是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激励。这样有利于激励经理人,也算是按绩付酬的一种,做到了内部公平。从而促进了企业全员行为,有利于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效率。
三、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因素
光明乳业经过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后,大大改善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问题。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关注利益相关者。光明乳业扩大了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由原来的激励高层到现在激励企业的中坚力量。这是光明乳业踏上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一步。经理人及中级管理层的激励不仅仅使利益相关者获得了企业中的地位,而且使企业的成员真正的感受到全员参与的氛围,员工视企业为自己的“家”,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自然会更加卖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同时也可以缓解冲突。
(二)制度完善。光明乳业改善了禁售期和可行权条件。由开始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明确规定是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因素。光明乳业规定主营业务增长率20%,净利润增长率20%,且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设置否决指标:经济附加值(EVA)必须大于零,否则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这既达到了股权激励的最初目标,又对股权激励对象加以限制。才使得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方案成功的实施。
(三)国家政策。光明乳业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身。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方案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的有效保证。
四、光明乳业经理人股权激励改进措施
(一)设计更加合理的股权激励对象和行权条件。光明乳业在制定股权激励对象时应着重考虑经理人及中级管理层,同时涉及到企业的员工。这就要求光明乳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进行合理股权比例的分配。同时对于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应随着光明乳业实现的当年收益,对激励的比例随时调整。做到内部公平,外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有利于增加部门员工的工作协调效率,为光明乳业实现更好的企业价值。
(二)制定完善的业绩考核指标。股权激励的实施依赖于业绩评价标准的完善程度。因此,光明乳业只有制定趋于完善的业绩考核指标,才能避免不全面、不公正的股权激励考核标准造成的不良后果。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需要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重,同时也应重视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真正做到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平和全面,从而更有利于激励经理人为企业效力。比如在行业景气时,相应提高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适当延长行权期。此外,可以适当加入个人绩效等其他指标。
(三)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作用。完善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根基。如果光明乳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就会很可能导致股权为经理人或少数股东所操控,长期以来将不利于光明乳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光明乳业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结构,为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保驾护航。完善光明乳业的治理结构应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强度。同时,对管理层进行必要的监督和业绩考核,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约束监督职能,有效地推动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实施。
(四)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企业组织如果想让经理人为实现企业组织或投资者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经理人达到的绩效水平给予恰当的奖励。由此,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协调企业组织的委托人(投资者)与人(经理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减少或缓和问题。经理人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与激励薪酬两个组成部分。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关键在于这两部分薪酬的比重如何以及激励薪酬如何确定。因此,光明乳业要在激励薪酬的设计及分配比重多做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赵伟.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案例研究[D].大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5.11.
[2]彭慧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实证分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关键词]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效应
2006年1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深圳中小板市场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加入这个行列。截至2008年4月底,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中有2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从理论上来说,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采用的是聘任制,经营者的在职消费比较低,他们的选拔、任免也与自身的经营业绩息息相关,在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更大程度上促使经理人员努力工作,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实践中,经营者股权激励是否在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还有待验证。
一、股权激励与业绩相关性理论概述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盼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本文所研究的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上市公司实施规范的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票期权激励的主要对象是以首席执行官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
近年来。理论界不乏关于如何设计、改进和推广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著逑。目前也有一些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且存在资本市场不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现象,因此在这方面的研究尚未形成较为权威和一致的观点。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关系。如:顾斌、周立烨(2007)通过对剔除行业影响后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长期效应不明显。另一种观点认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关系。如:程仲鸣、夏银桂(2009)以我国宣告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为样本,发现相对于可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业绩,但效果较弱。
目前学术界对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以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而对中小企业板这一领域的研究不多。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其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机制主要采用任命制,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高管人员。很难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与主板市场不同的是,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因此股权激励在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实施和在主板市场中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实施在理论上是不同的。
二、实施股权激励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已有25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推出了规范的股权激励方案。这25家上市公司中,苏宁电器2007年的股权激励计划未通过审批,东华合创、新海宜因故撤回股权激励计划,中工国际、广宇集团、金智科技和广百股份因故中止,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中捷股份因经营者违规导致公司事后回购经营者已行权股份。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本文将这些公司予以剔除,选择了2008年4月30日之前已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最终进入实施阶段的17家中小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这17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
2007年,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投资拉动及内需增加等有利宏观经济因素推动下,中小板公司整体成长性良好,主营业务推动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盈利质量较好。板块平均实现净利润8 640.62万元,全部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63%。
2008年,中小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9051.91万元。比上年增长4.76%。在273家公司中,有143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占中小板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52.38%。其中苏宁电器、华星化工等69家公司净利润增幅在30%以上。但2008年中小企业板净利润增速较2007年有所放缓,制造业、农牧渔业、交通运输业等5个行业的公司业绩甚至整体同比下降,纺织、造纸、塑料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等子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业绩下滑幅度平均在50%以上。由于中小板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处在竞争激烈的制造行业(2007年制造业的公司比例为77.33%)。规模相对较小,处在产业链的中下游,短期内难以抵御成本要素价格暴涨暴跌、市场需求急剧变化所带来的巨大冲击,造成整个板块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08年中小板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5%,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
从17家样本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总体表现好于整个中小企业板。17家样本公司中,虽然只有獐子岛和金螳螂两家公司分别属于渔业和建筑业,其余均属于建筑业,但2008年净利润增长的有13家,占样本公司的76.47%,比整个中小企业板盈利增长的公司比重高。样本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19.71%也远大于整个中小企业板净利润增长率4.76%。2008年样本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13%,虽比2007年的14.41%略有下降,但也由2007年的略低于板块平均水平14.63%发展为高于板块平均水平11.5%。这些均说明实施股权激励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能有效地将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相联系起来,为中小企业的所有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三、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良好的股权激励可以起到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作用。这一定程度上和在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有关,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采用的是聘任制,在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更大程度上促使经理人员努力工作,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二)建议
肯定股权激励在中小企业业绩促进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必须意识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我国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特征明显。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相当大的法律和法规约束。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失,中小企业治理架构和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的不完善等。均会影响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发挥。因此需要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股权激励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完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业绩考核制度,进而促进股权激励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文局限:1 研究结果虽然表明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促进业绩提升的作用。但是上市公司业绩的改善是否仅仅是由于股权激励造成的,如何排除非股权激励因素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2 为了进行股权激励前后的业绩比较研究。本文选取2008年4月30日前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最终进入实施阶段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由于研究的样本数只有17家,数量较少,使得研究结论有一定的局限。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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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斌,周立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7(2)
[3]程仲鸣,夏银桂,高管股权激励实施效应实证研究[I],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1)
[4]王雏波,中小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走低[N]冲国证券报,2009-02-19
引言:本文从股权激励的常见模式股票期权出发,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国际上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阐述了适合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对完善股份支付提出了建议。
股权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股权激励常见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经营者/员工持股等。我国的股权激励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相关的制度配套不全,其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较大争议。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其应用指南等一系列法规的相继出台,也为我国企业进行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指明了一条有据可循的道路。
一、股份支付概述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2)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对价的特殊性可以说是股份支付的显著特征。
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国际上对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规定
从上述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不管以哪种结算方式进行股份支付的核算,都要求是进行费用化处理的,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一个体现。美国FASB于2004年对《管理层股票期权123号》进行了修订,要求上市公司从 2005年底开始对高管股票期权进行费用化处理。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并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该准则将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报酬费用。
(二)我国目前的会计核算
其实,股份支付通俗地讲就是给员工公司股权或者以公司股权为计算基础支付工资来换取员工对公司的服务,类似于职工薪酬,只不过以一种特殊的形式发放而已。
举个例子可以更直观地反映:A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6年1月1日,公司向其2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6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5元每股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20元。第一年有30名职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职员的比例将达到25%;第二年有15名职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0%;第三年又有10名职员离开。
从上述例题可以看到,股份支付的计量原理就和职工薪酬中所述的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是该薪酬系用股票支付。既然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按照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企业就应该在员工服务期间内按照员工服务对象将支付股份的成本摊入各期费用,作为企业的一项正常损益来反映。其实股份支付是一个机会成本概念,因为假设公司此时公开增发或配股,其能获取一笔现金。如上述例题所讲,能获得100*195 *20=390000元资金。但实际上公司没有获得,该笔资金被用于支付给职工了。
(三)我国目前股份支付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执行股份支付准则的一般来说都是一些上市公司,但随着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公布,中国证监会也提出了对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需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在实务中,如果出现拟IPO企业大股东向公司职工(主要是高管)低价转让股权、低价定向增发股份、低价转让控股集团股权等情况,那么也要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操作。既然上文提到了股权支付要进行费用化的处理,那么怎样合理筹划股权激励计划,怎样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和行权周期是每家公司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三、执行股份支付的建议
1.详细披露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现在股份支付操作中,比较难把握的就是“公允价值”的确定。鉴于目前中国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较少,股票的波动较大,管理层股票期权定价就会存在很多问题。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定价模型,加上公司又可以在不同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公允价值,这其中给管理层操控费用留下更多空间。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我国股份支付准则也应当要求企业详细披露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模型,包括模型涉及的参数范围、各参数的确定依据、计算方法等,保证公允价值信息的可比性,堵塞企业操纵利润的漏洞。
2.明确规范期权激励成本的摊销方法。如上所述,股权激励要予以费用化,而且要进入等待期各期成本费用。股份支付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因此股权激励是持续性的,员工提供的服务也是持续性的。一种持续性的薪酬支付,理论上应当合理划分费用分摊期间,这样才符合配比原则;此外,也有利于更加真实反映企业盈利能力,避免报告期内某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大起大落。为此,股份支付准则,应对股权激励成本摊销作出明文规定,以保证成本和利润信息的可比性,更好地发挥股份支付的长期激励作用。
四、结论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不言而喻,一次面向核心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成功的股权激励,对于一家企业尤其是成长型企业而言至关重要。股权激励的初衷是通过经营者持股,激发管理层以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来增加自己的财富,实现股东之间的共赢。股权激励可以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按股份支付进行费用化的处理会造成管理费用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业绩。但是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促使其通过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和业绩,以求在等待期内尽早满足可行权的条件。因此股权激励需要详尽周密地安排筹划,考虑一家公司的多个方面,包括诸如激励对象,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激励计划的时间要素,股权授予价格的锁定等因素而实施。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股份支付准则的深入人心,国内企业对其操作的控制会日趋成熟,股份支付必将迎来一个明朗的明天。
参考文献:
[1]徐瑾.对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认识与探讨[J].时代金融,2009,12.
[2]张金福.新准则中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探讨[J].现代商业,2008.15.
关键词:股权激励;业绩指标;时间窗口;电力上市企业
作者简介:杨琪羽(1989-),女,吉林延边人,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220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3-0163-03
一、股权激励概述
当今世界,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竞争函数的重要变量。人才管理作为实现劳动力与资本有效对接的关键要素,也成为实现企业价值不断创新的重要推手。有评论曾指出“美国创新”的代表——苹果的成功,并不是简单复制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模式,而是得益于巨大的群体动员,维系这一切的是一种称为股权激励的特殊激励机制。
作为一项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物,股权激励诞生于“委托——”问题的探索,并在西方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市场考验。股权激励是一种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的、旨在解决道德风险问题,通过一系列行权条件设计使激励对象有偿或无偿获取一定数量股权形式的经济权利、达到中长期激励目的的制度安排。[1]具体来看,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巨大的激励效用背后可能潜伏风险,其制度安排如果无法满足成本、合规性、战略协同、控制权等因素,可能产生明显“异化”作用。[2]但是总体上,该制度利大于弊。
按照行权条件和方式的不同,股权激励大致可分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账面价值股票、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模式,其中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发展最为成熟。[3,6]
自2006年以来,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12年底,沪深两市已有427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从国内实施情况来看,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至少有以下几个现实意义: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利用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契机,充分发挥其反向促进作用,推进产权制度和内部人控制等复杂问题的破题,建立起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4]
二是实现“三个市场”的孕育和发展。股权激励有利于引导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回归业绩价值,提高对经理人市场的约束引导,推动产品市场的创新机制。[5]
三是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的出现填补了长期激励手段的匮乏情况,充分保证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创造效应。
二、电力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的必要性与适用性分析
激励问题一直是我国电力企业的管理难题之一。自国内电力市场改制以来,电力企业对于其他生产要素的变革已达到相当程度,但对于“人”这一核心要素的挖掘仍处于低效状态。虽然电力企业曾在一定时期内建立起了高薪、高福利的制度,但这一制度设计并未维持其应有的效应,起初的激励效用早已被无法满足的薪酬刚性增长要求所吞噬殆尽,企业业绩的增长无法充分凸显“人”的创造效应,相当一部分仍源自于非市场要素。造成这一激励弱化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激励的外部环境不佳——体制束缚依然存在。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仍保留了大量计划时代的人事制度,绩效、薪酬难以切实挂钩,使得激励的正强化作用难以体现。
第二,激励的内容空壳化——分配制度单一,激励工具匮乏。目前,按劳分配指导下的岗位基本收入占据主体,按要素分配的补充浮动收入受到法律和政策监管的约束,难以充分开展。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矛盾,但激励效力的短期化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6]
第三,激励的过程短期化——效力周期太短。电力企业大多采取了稳定的短期性激励模式,虽然其薪酬福利体系光鲜亮丽,但也造成了企业活力的缺失,创新的边际效率递减。
基于以上问题,电力上市企业致力于建立以股权激励为代表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强化企业激励效果,既是一次探索,也是一种必然。虽然我国企业推行长期激励存在监管政策限制、税务处理、成本限制等难题,但中长期激励将会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大潮流。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合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指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从而对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进行了破题,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引导和实务操作规范,股权激励开始进入实操阶段。[7]
从业界普遍经验来看,企业的发展阶段、团队的稳定性和成熟度、行业人才特征、薪酬体系等是企业选择福利类、现金类或实股类等中长期激励模式的关键因素。就电力上市企业而言,其整体行业发展已处于相对稳定期,管理团队较为稳定,行业人才带有明显的技术特征,而薪酬体系也亟待改革。因此,电力上市企业满足股权激励的基本关键因素,这也不失为明智的尝试。
三、业绩指标选择与模型构建
股权激励是一种针对激励与约束的制度安排,其制度设计具有复杂性。一是行权条件的设计,其中选取科学合理的业绩指标作为实施条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最为关键;二是制度推出的时间窗口,即考虑证券市场的周期波动,选择最佳时机推出激励方案,获得较好的市场反应以保证激励效果,避免方案夭折。
从行权条件设计来看,国资委和财政部于2008年联合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指标条件的选取做出了一些规定,财务指标作为主要考量标准提供了较大的借鉴意义。[8]
从时间窗口选择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出于前景预期和造势效应的意图,一般都热衷于在股价景气高峰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但却忽略了阶段性业绩盈利高峰过后的增长回落可能性,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套顶”现象。上市公司股价往往提前反映景气周期,股价步入下降通道通常会使股权激励方案面临夭折。
纵观股权激励失败的原因,一是市场波动导致的股价大幅低于行权价;二是业绩下滑导致的行权业绩指标难以实现。因而对于时间窗口的把握已成为股权激励能否成功实施、保证推行效果的关键问题之一。
1.业绩指标选择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决定了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局限于上市公司适当的财务指标。从市场情况来看,各股权激励实施主体大致从价值创造、成长性、收益质量等三个方面选取合适指标进行考量。[9]其中,较为常用的业绩考核指标有以下几方面:
(1)净资产收益率(ROE)。该指标作为上市公司选择最为频繁的一个业务指标,是公司营运能力、清偿能力和盈利能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2)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直接表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盈利能力、市场价值的主要指标。
(3)主营业务收入。该指标用来衡量公司的产品生命周期,判断公司发展所处的阶段,能够反映企业收益质量。
(4)每股现金流量。该指标主要反映平均每股所获得的现金流量,并隐含了上市公司在维持期初现金流量情况下,有能力发给股东的最高现金股利金额。在短期来看,每股现金流量能显示从事资本性支出及支付股利的能力。
2.业绩模型的构建
就电力上市企业而言,业绩指标的选择应考虑以下两方面:第一,电力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是发电机组及电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因而对于净资产的增长和投资收益率应受到特殊关注;第二,作为上市企业,市值增长是推行激励的重要目的,反映到现实中便是股价,尤其是股价与净资产的变动关系,更是对市值增长质量的良性反映。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净资产和投资收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考虑净资产和股价的市净率作为股权激励衡量主要业绩指标较为合适。
本文依据国内A股市场电力行业上市公司2012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剔除长期亏损、投资收益为负等业绩明显不符合监管机构对于股权激励规定的个股样本,选取47家电力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尝试建立以净资产收益率(ROE)和市净率(PB)为核心的股权激励业绩识别模型,以便更直观地反映企业业绩,对股权激励的制定、实施提供较为明确提示。分别以ROE为X轴、PB为Y轴建立坐标系,47家样本企业业绩数据在坐标系中的分布如图1所示。
根据电力行业发展特点和市场历史估值特性,电力上市企业中PB≤2属于低估值范畴,ROE≥10%属于业绩增速的快车道,因此将PB≤2、ROE≥10%确定为模型内业绩指标阀值。如图2所示,有3家样本企业的当期业绩符合PB-ROE模型的基本条件,分别是黔源电力、穗恒运A和长江电力。综合衡量3家公司的历史业绩和估值,剔出前期净资产收益率曾为负的穗恒运A。因此,黔源电力(002039)和长江电力(600900)为符合模型选择条件的股权激励目标企业。
四、时间窗口选择与相关建议
从适用性角度来看,PB-ROE模型不仅能设定业绩门槛的识别,还能为股权激励推出的时间窗口提供一定的借鉴。ROE与PB指标均以净资产为核心,ROE侧重反映业绩收益,而PB则可显示股价与资产的相关变动,从而使股价波动与业绩反映更为紧密挂钩,并能据此在较适宜的时间窗口推出激励方案,避免“套顶”现象造成制度失败。
以长江电力(600900)为例,分析该企业2009~2012年业绩指标数据。其中,ROE数据基本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并且季度收益增长带有一定的周期规律,2012年度该指标达到近四年来的峰值;PB数据基本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且近年来一直维持在2倍以下浮动,2012年季度PB数据均达到历史同期的最低值,且周期性走势明显,呈现先高后低的态势。据此结合市场运行判断,该企业目前处于估值洼地且“底子”稳步增厚。
综合考虑PB和ROE因素,依据上文所提出的股权激励业绩模型建立单个企业的时间序列业绩模型,图3为长江电自2009年至今业绩数据在模型中的分布。
从图3可以看出,该公司业绩数据已进入股权激励条件范围,其中2011年和2012年为绩优窗口。考虑到2011年证券市场股价整体下跌,该年PB数据被相对低估,而2012年度出现业绩较大增长且PB较小,更为符合股权激励的业绩条件和时间窗口。结合该企业ROE和PB数据的历史周期性特点,推测股价于2013年1季度有较大可能上扬,因此在2012年末推出股权激励较为合适,成功概率较大,容易取得预期的激励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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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锐.十大股权激励法[J].中外管理,2000,(10):34-36.
[4]李福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的五大问题[J].经济管理,2007,(13):48-50.
[5]何庆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投资策略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07,(6):43-50.
[6]桂业祺.中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
[7]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Z].2006.
关键词:股票期权;公司治理;激励;作用
一、公司治理概述
1、公司治理的概念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2、公司治理的主客体
(1)公司治理的主体
在探讨公司治理主体之前,必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即公司是谁的?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的地位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传统的公司法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之上: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可以充分地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样,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在现实中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股东的利害作为一种个体利害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害是不相容的。另外,支撑现代公司资产概念的不再是唯一的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它同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在公司的运行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公司就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而成的和约。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凝聚力,也需要对内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因此我认为,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
(3)公司治理的客体
公司治理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追述公司的产生,其主要根源在于因委托—而形成的一组契约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契约关系具有不完备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而才产生了公司治理。所以公司治理实质在于股东等治理主体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以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在现实中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就是决定公司是否被恰当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对象有两重含义:第一、经营者,对其治理来自董事会,目标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二、董事会,对其治理来自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目标在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否被恰当,判断标准是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投资的回报率。
二、股权激励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在介绍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时都提到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建立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结合点。一方面,由于委托关系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了公司治理。另一方面,公司治理过程通过股权激励这个工具对公司经营者进行监督与制衡,以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能有效地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1、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对公司业绩有积极作用
为了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性,我选择了2001年以前开始股权激励的企业中的30家的近三年业绩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股东权益。其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为当期的盈利指标,而由于股权激励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长期性与可持续性,因此我同时选择股东权益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两项指标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使用股权激励的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三年后,盈利指标和成长力指标的平均值都要高于全体上市公司的指标平均值。说明了在公司治理过程中通过运用股权激励,在总体上发挥了对企业经营人员的激励作用,在管理人员的努力经营之下,企业的业绩有所提高。在所选择的30家上市企业中:使用管理层收购6家,股票期权4家,业绩股票6家,经营者/员工持股7家,股票增值权5家,虚拟股票2家。我们将不同激励方式的企业的业绩平均值进行比较。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使用管理层收购、经营者/员工持股、业绩股票和虚拟股票的企业各项指标之相对较高,这说明了目前这几种激励方式对于企业业绩有较好的帮助作用,其他使用激励方式的企业中除延期支付外基本都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所以可以说目前股权激励在我国企业中发挥了激励作用,进行股权激励的企业总体上有着良好的发展。
2、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业绩指标,并解决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益与股东利益及上市公司价值之间的一致问题。企业经营的成败有市场和竞争等多种因素,但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影响企业管理行为是否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是支撑企业管理层理性配置企业驱动资产的关键。
因此,公司治理问题包括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二是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三是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目前,前两者是大家谈论公司治理的重点,而激励机制特别是股权激励往往得不到真正的实践。实际上,股权激励既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手段。在典型的股份公司运作中,股东通过董事会将管理权授予经理层,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管理者对由于自己努力而产生收益的剩余索取权低于100%,从“经济人效用最大化”的立场出发,管理者就有可能偏离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如何设计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促使管理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利益工作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便成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3、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现实世界中,公司大股东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用公司股票的市价和红利来衡量),管理者则追求自身报酬的最大化和人力资本的增值,因此薪酬激励制度的核心是将管理层的个人收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统一起来,而股权激励正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最好工具。如果说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委托—”问题的话,那么以股权激励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20世纪80年代后期,英美出现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公司治理运动,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授予公司高管更多的股票和股票期权,使其薪酬和绩效(股价)直接挂钩。由于股权激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人激励约束相容问题,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优化激励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由此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在美国前500强企业中,80%的企业采取了以股票期权为主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用以解决问题和道德风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安排。
而在中国,监管层也已经将股权激励纳入到公司治理的范畴。2005年10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中提到:“上市公司要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这标志着股权激励在中国有了专门的法规和指引,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新时代帷幕也就此拉开。在这两个文件中都提到,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因此,提倡实施股权激励,逐步建立起以津贴、年薪、股权等多种方式长短期结合的薪酬激励体系有利于更好地、更长期地提高公司绩效,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最大化。与此同时,由于董事会成员是主要的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将极大地影响董事会的运作驱动机制,有利于董事会成员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统一,激励董事会成员更多地关注股东价值最大化,而不仅仅是瞄准公司业绩,也有利于促进董事会更多地关心公司长期利益。同时,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将强化董事会的作用,特别是加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管理层的约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更为合理,有利于公司更加规范的运作。
4、激励机制能提高公司其他治理主体的福利
广义的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这在公司治理的主客体中已经论述。由于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与公司要求的长远发展相一致。公司要求的长远发展不仅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股东权益这些指标,还包括公司的诚信、人性化、守法性、社会责任感等。受到股权激励的经营者要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以上所有的指标都是他在经营过程要考虑的也必须积极解决问题。这样,对股东而言,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入、股东权益等指标的提高,股东能够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对债权人而言,尽管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回收;对雇员而言,不仅能够得到较好的收益,还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对顾客和供应商而言,顾客得到的是物美价廉的产品,供应商得到的是顺畅的供应渠道;对政府而言,他管理的实纳税良民,也是能够爱护环境,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从广义的公司治理来说,股权激励机制提高了公司其他治理主体的福利。
参考文献:
[1]陈清泰,吴敬琏.股票期权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李维安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
相比之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严重滞后,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是极不相称的。我国目前已经加入了WTO,上市公司将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双重竞争,如何采用合理的激励方式留住核心人才成为当务之急,加强对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上市公司
Share Ownership Encourage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Abstract
In the United States, firms are using employee stock options more frequently and in sharply large quantities than just a decade ago. This trend is particular significant for high tech companies, such as Microsoft and Ebay. This great change can amalgamate employee’s benefit with company’s interest and reduce company’s principal-agent cost remarkably. While in China, for the limitation of law system, employee stock options are scarcely used by the listed companies. As China has entered into WTO, China’s listed companies will face more rigorous competition from inland and abroad. It’s urgent and very necessary for China to loosen policy restriction and allow the listed companies employee stock options and other stock-based employee compensation plans to motivate and detain their employees, especially senior managers and key technicians.
Key words: share ownership encouragement, stock options, listed company
目 录
一、序言1
二、文献回顾1
三、业绩报酬系统2
(一)期望激励理论2
(二)内在回报与外在回报3
四、激励的属性与类型3
(一)激励系统的重要属性3
(二)激励的类型4
五、股权激励概述4
(一)什么是股权激励4
(二)股权激励的种类与方式4
(三)各股权激励模式的比较6
六、股票期权计划在中国的运用7
(一)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原理7
(二)中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已取得的进步8
(三)中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仍存在的问题11
七、案例分析14
八、总结15
附录16
资料来源和参考文献16
一、序言
现代公司制度在扩大企业规模、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提出了公司治理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受公司的所有者即股东们的委托,对公司事务制定计划、做出决策,并负责对公司的经理层进行选聘和监督,由其聘任经理来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因而说,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一个重要的桥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公司内部治理的核心是公司董事会的治理,公司治理的关键是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内部制度的建设以及两者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而这种激励约束机制集中体现在经理的薪酬制度上。
近年来,公司实践在经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上最重要的探索成果就是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向经理有条件的授予股权的形式,使经理人员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取红利、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因而,股权激励是完善公司治理,降低成本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
股权激励最初发端于美国。目前,美国经理的收入中来源于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的收入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2004年美国七位最高薪酬的CEO,长期激励收入平均占薪酬总收入的75%。而我国高管2005年的基本工资占其薪酬总额的85%,与绩效相联系的可变薪酬比例很小,除基本工资外的短期激励为15%,长期激励几乎为零。近期来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等一些法规的修订和与之相关的新法规的陆续出台,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也将会迎来中国股权激励市场的明媚春天。
本文主要介绍股权激励方式的激励原理、实施办法、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还试图结合我国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现实情况与实际特征,分析探讨了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上述引言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的内容、目的、意义的介绍;其次是对业绩报酬系统、激励以及股权激励的介绍;第五部分的重点是中国股权激励的实施;第六部分会针对一个成功的股权激励案例给予分析,寻求其成功的原因;最后是结论以及一些建议。
二、文献回顾
虽然股权激励受到不少投资者的欢迎,但是学术界对于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果却存在着广泛的争论。早期西方财务理论中存在两种有关股权激励效果的假设:一种是“利益一致”假设(convergence of interests);另一种是“防御”假设(entrenchment hypothesis)。Jensen和Meckling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成本会随着股权激励带来的经营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而降低,因为经营者在职消费由自身承担的成本增加,所以侵占股东利益的可能性降低,即“利益一致”假设。Fama和Jensen指出,随着股权激励的实行,经营者持股比例超过某一水平,经营者拥有足够的投票权确保自身在公司的地位和福利,从而促使其追求非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这就是所谓的“防御”假设。
由于股权激励的大力运用,导致经营者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西方学者在关于经营者持股与业绩之间的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上,也存在两种相反的结论:一种结论认为二者有关,例如Morck et al.考察了Tobin’s Q和经营者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发现经营者持股比例在相对较低的0-10%时,“利益一致”假设成立,当经营者持股比例很大(超过20%)时,“防御”假设成立。另一种结论认为二者无关,例如Demsetz和Lehn将1980年美国511家公司的账面利润率同各种不同的股权集中度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它们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造成这些矛盾结论的部分原因在于:上述西方学者较少从股权激励机制的角度研究经营者持股问题。Core 和Larcker从企业与经营者签订契约的角度,认为在截面数据回归上经营者持股比例与业绩无关,他们考察了美国1991年的1995年采用“目标经营者持股计划” (target ownership plans)公司,这些公司要求经营者增加持有本公司股票,直到达到公司的(经营者持股金额与其年薪金额的比例)最低限额。他们发现该计划实施后的2年中这些公司取得了超额的股票和会计报酬率,得出采取增加经营者持股的激励制度会增加公司治理效果(企业业绩)的结论。
近年来,国内不少研究人员对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问题作了许多探讨。魏刚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股权激励不大,持股水平偏低,“零持股”现象比较普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没有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童晶骏将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业绩与全体上市公司的业绩进行比较,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对我国上市公司提高业绩有一定的效果,但不太明显。张俊瑞等发现高管人员年度报酬对数与高管人员持股比例有不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周建波、孙菊生的研究结果表明:成长性较高的公司,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与经营者因股权激励增加的持股数显著正相关。强制经营者持股、用年薪购买流通股以及混合模式的激励效果较好。但是该研究的样本量较小,原始样本只有34家上市公司。
三、业绩报酬系统
有人把业绩报酬系统和私有制一道作为资本主义的标志,在他们看来,没有良好的业绩报酬系统,现代企业就不可能有效的运转。事实上,当所有者们第一次雇用管理者管理他们的资本时,业绩报酬就已经出现了。在中世纪早期和中后期,分享去往远东和新大陆的航海贸易的利润,工业革命后的计件工资,以及现代企业的利润分享,都是业绩报酬的例子。业绩报酬体现了这样一个广为接受的信念:如果想激励人们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就必须按他们达到的业绩水平给予奖励。
(一)期望激励理论
期望理论认为,人们采取某种行为方式,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方式将产生有价值的回报。在这一理论下,补偿的作用在于当个人的行为促进了组织目标的实现时,向他们提供相应的价值回报。
图1 期望理论
图1描述了期望理论。企业建立激励系统,这一系统对推进企业目标实现的个人成果或行为给予回报。个人努力培养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做出适当的决策,这些决策所产生的结果为他们提供了他们所重视并一直追求的回报。
美国心理学家和管理学家波特和劳勒在期望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更为完善的激励模型,即波特—劳勒模型。
图2 波特—劳勒模型
如图2所示,一个人的努力程度(激励的强度和发挥的能量)取决于绩效(报酬的价值)和期望值(通过努力达到高绩效的可能性及该绩效导致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而工作的实际绩效由主要取决于员工所作的努力,但它也受到个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和他对所做工作的理解(对目标、所需的活动及有关任务的其他因素的理解程度),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内在回报与外在回报
通过图2可以看出,工作绩效会带来报酬,其中有些报酬是内在的,也有的属于外部报酬。
内在回报产生于一个人的内心,如出色地完成一项工作的成就感,实现个人价值观或信仰的满足感等。体验内在回报不需要他人的介入。企业可以通过工作设计、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为个人创改造体验内在回报的条件,但个人仍需独立地感受或体验内在回报。外在回报是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的,外在回报包括表彰、奖品、奖章、奖励等,当然也包括以业绩为基础的报酬,即激励报酬或业绩报酬。
这些报酬再加上个人对这些报酬是否公平合理的评估,如认为报酬是公平的,将导致个人的满足。实际的绩效和得到的报酬又会影响以后个人对期望值的认识;同样个人以后对效价的认识也将受满足与否的影响。于是,该理论体现了这样一种良性循环:激励努力绩效奖励满足努力绩效奖励满足……
四、激励的属性与类型
(一)激励系统的重要属性
从根本上讲,建立激励系统的目的是为了使所有者的利益和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管理者必须对以下几个问题有清楚的认识:
1. 对于他们的工作,衡量哪些业绩变量;
2. 他们的行为如何影响这些业绩变量;
3. 业绩变量如何转化为个人报酬。
如果管理者对这个因果过程没有清楚的理解,激励系统就会失去促进或影响决策制定行为的能力。业绩评价系统的结果被用于将业绩和雇员个人报酬联系起来。这个过程就是图1所要说明的内容,它把个人业绩同报酬联系起来,从而使报酬具备了激励功能。
应注意业绩评价系统的结果或者说业绩指标在这里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因为它为个人动机和企业目标间建立了联系。这些结果或业绩指标必须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当个人追求这些结果时,他们推动了企业目标的实现。因此,这些业绩指标必须能够体现个人的工作如何为企业目标做出贡献。该项工作为业绩指标所忽略的地方,也将为个人所忽略或轻视。
尽管明晰性和理解性反映了业绩评价系统为确保决策者理解业绩和报酬之间的因果联系所必须具备的技术性特征,业绩评价系统还必须反映一些行为性特征。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个人必须相信这个系统是公正的。例如,衡量并奖励雇员认为他不能控制的业绩使业绩评价系统受到削弱或丧失激励作用;设立雇员觉得非常困难或根本不可能达到的业绩标准也会抑制业绩评价系统的激励作用。关键是雇员必须相信他能用正当手段影响与其报酬相联系的业绩指标。如果没有这一信念,业绩评价系统将完全丧失激励的作用。
第二,个人必须相信企业的激励政策是公平的。例如,奖励高级管理人员上百万美元,而只奖励装配工至多几百美元,这将在企业内形成只有高级成员才受重视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一个很好的激励系统也会变得不那么有效。
第三,激励系统必须及时提供奖励,以强化决策制定、业绩评价和报酬之间的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决策制定者的意识里,业务活动和报酬的联系会逐渐淡化,但及时地奖励能够增强决策者对业务活动和报酬的理解。
(二)激励的类型
激励的类型是指对不同激励方式的分类,激励方案可按以下几个标准进行区分:
1. 即期的和长期的
即期的激励通常采取以当期业绩为基础的现金或股票报酬形式;长期的激励通常采取购股权的形式,它的价值与公司普通股的长期表现相联系。
2.现金的和权益的
激励可以采取现金的形式或权益的形式(股份、购股权、虚幻股份和业绩股份)。虽然现金和权益报酬都可以既与短期业绩相联系,又与长期业绩相联系,但是现金通常与短期利润业绩相联系,而权益则常与公司普通股的长期价格表现相联系。
3.货币性和非货币性
激励可以是现金或拟现金形式、或者是特权和其他非货币性权利。特权有多种形式,最普遍的特权包括人寿保险、使用公司的小汽车、以优惠利率从公司贷款等。有时达到一定职位就可以获得一定特权,有时特权又是根据非正式的业绩评价授予的。其他非货币性激励包括用奖状进行正式的表彰,参加为准备提升的人员设立的人力开发计划,这些激励经常以非正式业绩评价为基础。
本文集中研究股权激励,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形式的激励不重要,而是因为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出台,股权激励在中国的使用将越来越频繁,笔者认为有研究的需要。
五、股权激励概述
(一)什么是股权激励
相对于以“工资+奖金+福利”为基本特征的传统薪酬激励体系而言,股权激励使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更加牢固、更加紧密的战略发展关系,目前,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已不能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尤其是对长期激励很难奏效。而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通过让经营者或公司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或给予其享有相应经济收益的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委托理论。委托理论中提出的成本主要有两部分结构: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监督成本;另一部分是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成本。如果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建立一套最适当的激励机制,使得作为人的经营者为他们的最大利益而行动,那么成本就将大大降低。只有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企业利润,使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和企业收益相关联,才能达到经营者为股东的利润最大化服务的目的。而股权激励的功能是让经营者持有企业股份,使其和股东一起分享企业剩余利润,从而把经营者个人收益和企业经济绩效相联系,促使其为公司利润最大化服务。
在国际上,股权激励计划是上市公司比较普遍的做法。一般观点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把职业经理人、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的长期发展结合在一起,可以一定程度防止经理人的短期经营行为,以及防范“内部人控制”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股权激励的种类与方式
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应用很普遍,其中美国的股权激励工具最丰富,制度环境也最完善,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股权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Stock Option)
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
实施股票期权的假定前提是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在证券市场能够得到真实的反映,由于在有效市场中股票价格是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反应,而股票期权至少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实现,所以被授予者为了使股票升值而获得价差收入,会尽力保持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使公司股票的价值不断上升,这样就使股票期权具有了长期激励的功能。
股票期权模式目前在美国最流行、运作方法也最规范。随着20世纪90年代美国股市出现牛市,股票期权给高级管理人员带来了丰厚的收益。股票期权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全球500家大型公司企业中已有89%对高层管理者实施了股票期权。
2.限制性股票计划(Restricted Stock Plan)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以后并完成特定业绩目标(如扭亏为盈)时,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也就是说,公司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对其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的目的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
3.经营者持股(Executive Stock)
即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得到公司股票的途径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予;由公司补贴、被激励者购买;公司强行要求受益人自行出资购买等。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参与持股计划的被激励者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股票,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从而建立起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三位合一的利益共同体。
4.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缩写为ESOP)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员工持股制度为企业员工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提供了制度条件,持有者真正体现了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其核心在于通过员工持股运营,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员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员工的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员工持股不仅使员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员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完善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职工持股是一种新型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财产所有者,通过劳动和资本的双重结合组成利益共同体。这样,即便是企业的普通“打工仔”也能成为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成为“小资本家”,从而实现“劳者有其股”的理想。
5.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 Out,缩写为MBO)
又称“经理层融资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同时,它也是一种极端的股权激励手段,因为其它激励手段都是所有者(产权人)对雇员的激励,而MBO则干脆将激励的主体与客体合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通常的做法是,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公司管理层出资(一般是信贷融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通过其授让原股东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除了以上这些形式,股权激励还包括虚拟股票(Phantom Stock)、延期支付计划(Deferred Compensation Plan)、股票增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股票奖励(Stock Award)、业绩股票(Performance Stock)、业绩单位(Performance Unit)、账面价值增值权(Net Asset Appreciation Right)、储蓄—股票参与计划(Saving-Stock Participate Plan)等。
(三)各股权激励模式的比较
股权激励很好的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通过让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从而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并实现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共赢。
表1 各股权激励模式之间的比较
激励模式
六、股票期权计划在中国的运用
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形式之一是股票期权计划,主要针对公司高管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的激励,快速成长的科技公司大多采用股票期权计划,这也是美国硅谷创业科技公司造就富翁的摇钱树,微软、GOOGLE都是通过股票期权制造大量亿万富翁。去年在纳斯达克引起轰动的中国搜索网络引擎——百度公司,也是通过股票期权批量制造百万富翁。
尽管国外股权激励制度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却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许多上市公司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以下以中国实行股票期权已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原理
所谓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内部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条件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的被授予者可以在等待期结束后至有效期结束前的期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条件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行使该股票购买权,一般说来,股票期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和偿还债务。
我们假设被授予人
4.信息披露制度逐渐健全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看,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时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来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一般来讲股票期权计划的信息披露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时应当给与披露。公司应当在赠与时就股票期权赠与的数量、行权价格、有效期限、高管人员获赠情况等进行公开披露,并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2)行权日应提示公告。行权日到来之前,公司应提前公告。在行权日结束及股票登记完成以后,公司应就行权的数量、行权价格以及高管人员行权情况、股票期权持有的情况进行披露。
(3)定期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公司应在年报、中报中披露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情况及高管人员持有的股票期权情况及获得其它薪酬的数目。国外对这一方面有严格的限定,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1992年2月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当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以及未行权股票期权价值等信息。除此之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要求公司提供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四位收入最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既往三年的薪酬情况等。
以上三方面内容,在新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第五章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中也有了相应的规定。信息披露制度的越发完善,也为股权激励在中国的更好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三)中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仍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致问题,即经理人员与出资者潜在利益的不一致性,产生内部人控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即经理层作为内部董事实际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原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股份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人员,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经营决策,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内部人控制一般可以通过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其一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其二是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其三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从而也就暴露了我国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有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
(1) 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
图4 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两职合一情况表
就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问题,吴际莲2004年对2001年沪、深两市随机的301上市公司进行的统计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的具体情况,详细情况见图4。
图4的统计中将上市公司两职状态分为两支完全分离(内部董事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及其他部门经理)、两职部分分离(公司内部董事占管理人员人数比重在60%以上)和两职完全合一(公司内部董事占据了全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的位子)。统计结果显示:在沪、深两市301家样本公司中两职完全合一的上市公司有45家,两职部分分离的上市公司有97家,两职完全分离的上市公司有159家,到2001年两职完全分离的上市公司有52.8% ,虽然比1998年 改善了许多,但是两职合一的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出现比例还是很高的。
(2) 上市公司外部董事比例明显较低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是衡量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另一项重要指标。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较高,并且国有股权比重与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呈正相关。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国设有外部董事的上市公司占样本公司总数的50.52%,其中第一大股东对公司进行完全控制的公司 ,设有外部董事的比率仅为14.3% 。
图5 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比例
1998年研究者以“内部人控制度” 对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进行分析,发现在其所搜集的406家样本公司中,每公司平均拥有董事9.7人,其中外部董事3.2人,内部董事6.5人,平均内部人控制度为67.0% ,并且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度与股权的集中呈高度正相关,具体构成如图5。
(3)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严重
监事会是监管公司管理层经营活动的督察机构,以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公平、公正,不偏离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但遗憾的是,由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大多数有内部人来承担,检查督察功能较弱。
表2的调查资料部分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
表2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控制权分布情况表
2.员工业绩评定标准问题
我国目前有些上市公司对于管理层与普通员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股票期权没有科学的界定方法,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规定如果年底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两个百分点,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这种界定办法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在高速通货膨胀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很难获得股票期权;在目前利率一再调低的情况下,该管理者只需要使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72% 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而实际上净资产收益率为2.72%的上市公司连配股权都不能获得。
如果实行全员股票期权计划,则不仅要考核管理者的业绩贡献以确定分配给他们的股票期权,还同时应该考察一般职工的贡献状况,以合理分配股票期权额度。从国外公司的现有方法来讲,对于技术人员以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而言,公司一般在期初制定出以研究项目或部门业绩为基础的年度计划,在年底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和个人对项目的贡献来评定个人业绩,国外常用的几种员工业绩评定方法包括:
(1)评定量表法(graphic rating scales)
评定量表法是一种最古老又最常用的业绩评定方法。这种方法是把一系列绩效因素罗列出来,如工作的质与量、知识深度、合作性、可信度、勤勉度、诚实度、主观能动性等,同时列举出跨越范围很宽的工作绩效等级,例如从“不令人满意”到“非常优异”。在进行工作绩效评价时,首先针对每一位下属雇员从每一项评价要素中找到最能反映其绩效状况的分数。然后将每一位雇员在各评价要素中所得分值加总,即得到其最终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该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2)强制分布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
这种评价方法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将待评价的雇员姓名分别写在小卡片上,然后根据每一种评价要素对雇员进行评价,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将这些代表雇员的卡片放在相应的业绩等级上。使用这种方法来评定业绩确定股票期权赠与数量比较方便,只要确定各业绩等级对应的股票期权赠与数量,就可能控制股票期权赠与总量。
(3)配对比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
其基本做法是,将每一位雇员按照所有的评价要素与其他雇员进行比较。在运用配对比较法时,首先应当列出一张表格,其中表明所有需要评价的雇员的姓名以及需要评价的各个工作要素。然后,将所有雇员根据某一类要素进行配对,适用“+”(好)和“-”表明谁好一些、谁差一些,最后,将每一位雇员所得的“+”次数相加,比较各员工获得“+”次数的多少来决定股票期权在员工之间的分配。
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完整的职工贡献的考核指标体系,很容易在员工之间分配股票期权时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从而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下降。
七、案例分析
2007年1月30日,苏宁电器出台了股权激励方案,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并且稳定投资者对其未来业绩增长的信心。目前股价虽然高,但其发展后劲将被市场进一步挖掘。
苏宁电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附录,要点如下:
1.授予期权数量和对象:拟授予激励对象2200万份股票期权,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05%,分几次授予。第一次授予的期权数量为1851万份,主要授予公司高管人员共34名,剩余394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该部分名单在07年12月31日才列明具体人员名单。
2.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价格为公告前一日收盘价66.6元,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20%。
3.行权条件:苏宁电器2006年度的净利润较2005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80%,且2006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2007年度的净利润较2006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0%,且2007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35元;2008年度的净利润较2007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0%,且2008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75元。如表3所示:
关键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薪酬激励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327-02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股份制公司的增多,职业经理人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谈起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说一个新的激励工具一股票期权。在国外,越来越多的公司广泛对其经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报酬激励,股票期权报酬激励也引起了企业管理创新的。鉴于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国内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入,股票期权势必将成为国内上市公司激励企业管理层的一项重要手段。本文简单介绍国内上市公司期权发展状况、面临的问题,及对我国未来上市公司期权的发展的展望。
一、股票期权的概述
(一)含义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一种薪酬激励,其激励对象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是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普通员工,公司向这些人提供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价(行权价)买入固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且这种权利不可以转让、质押或者偿还债务。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决定购买公司股票的时间,并且购买后无任何限售条件,因此购买股票的行权价格与股票售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成为经营者的收入。
(二)分类
期权主要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二、上市公司设置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在正确审视并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前提下,公司应该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做出合理预测,并判断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对本企业的影响。若公司发展方向与经营策略符合行业发展趋向,那么在一个健康的融资市场里公司未来的股价势必是上升的,反之下降。在制定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现状及问题:
自我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来,股权激励蓬勃的发展。适当的选择股权激励会对企业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作用。2012年上半年我国共有160个上市公司初次公布股权计划,其中有87个计划已经进行了股权激励授予,72个计划通过董事会审批,1个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股权计划的公司当中,70%的企业选择了股票期权,28%的企业选择限制性股票,不到3%的企业选择了股票增值权。在使用两种股权激励方式的企业中股票期权是共同选择。之所以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选择股票期权,我想是因为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略好于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
那么,现阶段我国股票期权所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
(一)没有形成统一的、自由流动的经理人市场
至今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选拔中市场的作用较小,在国企中,大多数国企经理人员上位主要还是靠上级行政任命,导致企业培养的经理层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用行政手段而不是经济手段去管理企业。会用非市场化的手段为个人某取利益,如:在灰色收入、贪污浪费等,表面上看似乎是管理者个人的问题,而实际上反映出中国上市公司的深层激励制度的缺陷。大多数民营企业是家族式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高度集权,导致了民营企业人才流失。与此同时公司对经理人的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会侵蚀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无法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家积极加入到职业经理人的队伍中来,导致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失去了有效的激励对象。
(二)股票期权的税收优惠措施不健全
从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例如美国1986年修订的国内税务法规定,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公司与个人都不需要交税,股票期权行权时,也不需付税。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在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实际收益,难以达到激励的目的。
(三)政府对证券市场过渡的行政干预
我国证券市场是新兴市场,市场还不成熟、法规还不健全,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调节手段,更多的表现为行政手段使用过多而由此产生股票价格的非理性波动,最终的结果可能导致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失灵。
四、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解决对策及展望
(一)加强经理人市场建设
目前我国经理人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运作极不规范,因此应尽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与市场化的薪酬体系相适应的经营者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经理人个人信用档案,使职业经理人市场信息完全畅通,减少寻租行为的发生,同时建立竞聘制度,强化对经营者的市场监督。建立健全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在实际中,应构建科学、有效的经营者业绩评价程序,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状况进行考核,并采取相应鼓励或者惩罚措施,使公司的股票期权制度能真正发挥有效的激励作用。
(二)促进股票期权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划分股票期权种类,鼓励持有人长期持有
美国将股票期权分为激励型股票期权和非激励型股票期权。激励型股票期权:期权的受益人必须是授权公司的员工;期权行权价必须不低于赠予时标的股票市价;受益人每年可行权买入的股票在赠予时的市值不超过10万美元等等。非激励型股票期权是指未满足激励型股票期权要求的股票期权。激励型股票期权受益人在授权日和行权日均无需纳税,而在行权后售出股票时与资本增值收益一并按资本利得税税率(20%或28%)纳税。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期权接受人如果出售股票时距授权日已有2年,同时距行权日已有1年,则其所得应按长期资本利得征税,应税收入是行权日公平市场价格与出售价格两者中较低者与行权价的差。如果持有股票在1年至18个月,则长期资本利得最高税率为28%,如果持有期超过18个月,则最高税率降为20%。如果期权持有人出售股票的时间不满足上述要求,则其收入作为普通收入征税,最高税率可达39.6%。如果发生亏损,则变成长期资本损失,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从以后的长期资本利得中抵扣。股票期权持有人持股时间越长,其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幅度也越大,这有利于鼓励受益人长期持股。非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时,期权接受人所取得的行权收益作为普通收入纳税。由此可看出,激励型股票期权对员工的吸引力相对较大。
2.对公司给予税收抵扣优惠,鼓励期权计划的推行
目前的税收政策对公司用于实施股票期权而支出的费用是否能够税前扣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绝大部分公司都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扣除,使企业节省了企业所得税税款。为了鼓励股票期权在我国的发展,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本着适当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应根据具体股票期权的类型允许公司在税前扣除。对非激励型股票期权,因为员工在行权时已经根据行权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应该允许公司将员工的行权差额抵扣当期的应税所得额,在税前扣除。由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成本经常数额庞大,如果全部允许其扣除,则可能导致公司的避税行为,所以应规定一个最高的限额。而实施激励型股票期权的公司则不能抵扣优惠。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体现税法的公平原则。
(三)政府适当放松证券市场的管理权限
中国自改革开放之初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推进证券市场的自由化和有效监管成为金融领域发展的重要任务。推进证券市场的自由化主要包括主体设置的自由化、市场交易的自由化,进一步放松管制,使市场交易规则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进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主要是要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使政府将该监管的事务能够真正做到位。我国应结合国内外证券市场已经暴露出来的一些弊端,转变行政管理、政策管理的思路,积极引导我国证券市场成熟市场的证券法治。
(一)股权结构的含义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份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份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有学者研究表明,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曲线的,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价值呈先递增而后递减的倒U形态,股权从分散走向集中时,大股东的有效监督机制会发生正面作用,但股权太集中时,就会产生大股东的利益侵占效应。可见,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还是需要适度,过高和过低的持股比例都不利于提高企业价值。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不同背景的股东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二)股权结构调整可选择的途径
1.调整股权集中度,即调整第一大或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
2.调整不同背景股东的持股比例,即调整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
3.调整不同性质股东的持股比例,即调整内资、外资企业(个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一定的外资股比例可以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4.引进战略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其相关资源;
5.实行股权激励,实现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持股,使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
二、案例分析股权设计方案
H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属中外合资企业,是一家集机加工、弯曲、焊接、抛光及电镀业务为一体的卫浴铜配件专业制造厂。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经营业绩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满足IPO条件,目前正积极准备上市。
(一)H公司原股权结构及存在问题
1.目前,H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图1:
张先生拥有A公司90%的股权,A公司拥有H公司75%的股权,张先生任A、B两公司的董事长并兼总经理,张先生为A、B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A公司为H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2.H公司该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⑴股权过度集中于A公司,一股独大,使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⑵股权单一,仅有A公司和王先生两个股东,股东资源有限;
⑶无股权激励,除公司创始人张先生外,其他高中层管理人员无股权,管理层易追求短期利益,无追求长远利益的动机。
(二)H公司股权设计方案
经协商,H公司台方出资人王先生有意退股,公司已与印尼TOTO公司(日本TOTO与印尼卫浴专家文先生合资成立的公司)达成合作意愿,印尼TOTO公司愿以产业投资者身份投资H公司,印尼TOTO公司在国外卫浴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H公司可以利用其资源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对高层及中层管理者进行股权激励,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引入内资风险投资公司,则有利于H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H公司是民营企业,无国有股权,A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仍保留控股地位)后,可降低股权集中度。通过以上股权结构调整后,H公司的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建立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根据上述规划,H公司改制后上市前的股权结构设计如图2。
对于上述规划设计的H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详细介绍:
1.整体变更方案
(1)股本设置
H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为整体变更的审计基准日,201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771万元。则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约为17,495万元,改制为股份公司时按1:2.1869比例折合成8,000万股,改制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2.19元。
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696万元全年每股收益为0.59元,2011年全年每股收益预计为0.69元;如2012年成功A股发行2,700万股,则摊薄后的2011年每股收益预计为0.52元;按20-30倍市盈率的发行价格测算,股票发行价格为10.4-15.6元,募集资金为2.81-4.21亿元。
(2)股权结构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欲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的拟上市公司通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即完成目标股权架构的搭建。
根据H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股权规划,公司在整体变更之前即应完成印尼TOTO公司、高中层持股公司、风司的引入,入股方式采用存量股权转让的方式,从而为A公司收回部分投资收益。在整体变更之后,如公司还需引入其他投资者,则可以定向增资的方式引进。
基于公司在上市前需保持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则印尼TOTO公司持有H公司股份的比例应不低于25%;同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A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给高中层管理者,以实现骨干员工持股;高中层持股公司以及内资风司的股权比例由公司讨论决策,但需考虑上市股权稀释后A公司的控制地位不发生改变。
(3)股权转让价格
①印尼TOTO及内资风投的股权转让价格
目前公司所在行业企业的Pre-IPO通常一般按6-10倍PE计算入股价格,对应印尼TOTO公司持股25%的入股金额为:2010年度每股收益0.59元×6-10倍×8,000万股×25%的持股比例=7,080-11,800万元;对应内资风投的股权转让价格也应按此标准确定。又考虑到王先生在公司上市之前退股,必须得到充分回报,所以印尼TOTO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以不低于转让时点的2倍PB为佳,对应印尼TOTO持股25%的入股金额应不低于:2011年6月净资产17,495万元×2×25%的持股比例=8,747.5万元。
②管理层激励的股权转让价格
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对管理层入股的定价方式较为多样,加之高中层持股公司以受让A公司存量股权方式获得公司股权,不涉及对公司资产的侵蚀,所以定价方式更为灵活,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每股净资产为对价或自行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形式需合规,需履行相应的程序以及协议,并支付转让价款。
(4)整体变更前后主要财务指标(模拟),见表1。
(5)税务筹划
截至2011年6月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达1.499亿元,公司于2011年7月整体变更时,上述未分配利润转作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将视作利润分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将税后的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则视同利润分配,对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法人在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时,如果系从享受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的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则不需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基于上述我国税收法律框架,建议改制为股份公司前的股东尽可能全为法人股东,从而在整体变更时不产生额外的所得税税负成本;如管理层以个人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股票,则在整体变更时需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股份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关于引入外资事项
(1)入股方式:王先生直接转让股权给印尼TOTO公司
在印尼TOTO公司的入股方式上,应采取王先生直接将股权转让给印尼TOTO公司的路径。直接转让可以保持H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资质的延续性,操作上也相对简单。
(2)特别要求:王先生知晓公司上市计划,转让手续齐全
正常情况下,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会随公司的上市而大幅增值,所以企业上市之前的股东退股现象较为异常也难以理解,这也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基于上述情况,在王先生转让全部股权给印尼TOTO公司的过程中,建议公司履行下述义务:
①明确告知王先生公司上市计划;
②取得王先生出具的说明文件,说明其知晓公司上市计划,自愿退股;
③股权转让手续完备,所有协议均由王先生亲自签署;
④股权转让价格足额支付,并提供相关凭证。
(3)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基础上再行协商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如外商投资企业在成立之后十年内外资比例低于税收优惠要求的持股比例,则企业需补缴以前年度所享有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为避免这种情况,在印尼TOTO公司的入股比例上,建议以发行前持股不低于25%为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入股比例。如入股比例超过25%,则超过的部分由A公司向其转让股权。
根据相关规定,若企业上市后,外资股比例不低于10%,则还将列为外商投资企业;从目前外资企业上市的操作案例来看,外资企业上市后外资比例低于25%的,不需就上市前享受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进行补缴。所以,H公司上市后外资比例如低于25%,对公司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也不存在影响。
(4)转让价格:以市场价格转让为宜(不低于2倍PB)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为了规范以及合理解释转让行为,避免日后核查,建议王先生以不低于2倍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H公司25%股权。
(5)转让的税负成本: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税收管理办法,个人转让股权财产增值部分,需按资产转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率为20%。股权转让后,王先生应就本次股权转让收益(去除成本)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个税的扣缴义务人为其本人,与企业无关,更有利于降低企业规范运作成本。
(6)外资股权转让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的影响问题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决定》,企业外资股东股权转让属股权重组行为,企业在股权重组后,依有关法律规定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或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企业按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待遇,不因股权重组而改变。股权重组后,企业就其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继续享受至期满,不得重新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可见,H公司外资股东的股权全部转让对公司的所得税优惠不产生影响。
(7)如公司于2012年度完成上市,对其享受外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影响
如果H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则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将低于25%,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本企业于2010年4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目前国家的税收政策,因上市导致外资比例低于25%,不需补缴以前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但为了规避风险,利于审核,大股东通常出具承诺,承诺如果公司发生需要补缴已获减免税款的情形,则大股东无条件全额承担。
如果为了保证在2012年上市时依然能享受外资优惠,则本次股权调整后,需为印尼TOTO公司保留33.34%股份;因原始股权在公司上市后的增值空间非常大,与股权上市增值空间相比,2012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影响可以适当舍弃,而且有高新技术企业为后续税收优惠资质,所得税率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不大。
3.关于内资股权调整事项
(1)高中层持股公司的股权设置
根据公司的股权规划,公司准备对高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激励方式为部分授予现实股票,以示对高中层管理人员过去业绩的肯定,部分为股票期权,待后续业绩达到标准后再授予。基于上述构想,可设立一家以持有H公司股权为主营业务的“高中层持股公司”,该公司的人数应不超过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人数的上限,即50人(若超过50人则再设立一个持股公司)。该公司可以以章程或协议方式约定高中层管理者的股权激励办法,并限制持股期限。
对于实体股权的取得方式,可由A公司直接向其转让股权方式实现,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要求转让程序合规,且转让价款真实足额支付。
对于股票期权的持有方式,建议先由张先生持有,再由张先生与高中层管理人员签订《业绩考核协议》,如果达到了业绩考核指标,则再由张先生以特定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持股公司股票给相关高中层管理人员。
持股公司设立以后,可以以协议、章程等方式约定高中层入股、退股、分红方式,基于高中层持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操作上具有灵活性,能更好的切合公司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章程由律师协助发行人起草签署。
(2)高中层持股公司的持股资金支付问题
目前证监会对公司上市前的股权转让较为关注,要求股权转让价格有依据,转让价格足额支付,不存在股权争议。在中高层持股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支付方面,建议相关人员足额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以出资方式注入持股公司,再由持股公司支付给A公司。如不支付对价,或以明显低于净资产的对价取得股权,则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股权赠与,从而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高管人员的个人资信构成障碍。
相关人员需能够说明出资资金来源并保有证据,不应存在代大股东持有股权的情况。
4.股权调整的实施步骤
股权调整的实施步骤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