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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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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困境;办法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对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成为我国事业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国在推行改革之前,进行了相应的试点工作,以保证全面推行改革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然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实行过程中面临着不小的困境和不少的难题。如改革带来社会公平问题的争议,改革制度缺乏科学性且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应当充分分析这些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以保证改革的顺利有效进行。

1.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1.1改革造成社会公平问题的争议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推行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之后,引发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广泛讨论和争议,对于其中存在的社会公平性问题存在诸多疑问。首先,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的工资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都基本一致,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只关注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并没有对公务员的养老制度进行同步改革,使得事业单位人员产生消极抵触心理[1]。其次,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模式是向企业养老制度转变,按照企业的养老金缴纳费用和领取模式来执行,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较高,导致其最终获得的养老金较低,与改革前的养老金额度存在巨大落差,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的巨大心理落差,使得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1.2改革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具体性

由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仍处于探索和试用状态,并没有形成科学统一而有效的改革方案,使得改革的实行方案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落差和出入,导致改革实施面临许多的困难。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在职时自行缴纳应支付的保险金,才能在退休之后领取到养老保险金。虽然其改革遵循着平稳过渡的原则以慢慢让事业单位人员适应这种改革模式,然而在具体的改革方案执行中,并没有对方案进行准确定义,在执行范围和时间范围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改革方案的不完整和不精确,使得改革在推行时无法拥有统一的标准[2]。事业单位人员无法完全掌握改革方案,对改革存在诸多疑问。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的问题就体现出了改革科学性的缺失。

1.3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

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在设计相应的方案并试运行的时候,并没有指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改革的施行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且在改革出现相应的问题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试点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而由于标准不一且无具体指导,地方政府只得凭借自身的要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施行方案,造成各地的方案不统一,标准存在较大差异[3]。“半吊子改革”“四分之一改革”等情况频发,造成改革进展困难。事业单位人员在面临养老制度改革方案时,难免进行比较,当发现自身利益与他人相比存在差异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不理解和抵触心理,无法积极配合改革的实施和运行。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持,是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

2. 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

2.1实现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步

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单方面进行,并没有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同步,造成事业单位人员产生社会公平的疑问[4]。因此,应当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时,进行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让两者同步进行,才能有效避免社会公平问题的产生。在具体的改革方案上,可参考城镇企业养老制度模式,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个人的养老金,国家缴纳其它的养老金。同时,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应当与企业养老制度有所区别,不应当完全照搬其缴纳比例,国家应当提高缴纳的比例,以保证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国务院在2015年1月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有效保证改革的公平性,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公平性问题。

2.2完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设计

应当完善其改革方案和制度的设计,明确制度模式、基本结构和替代率水平,并明确计发方法和调整机制等基本内容[5]。只有在完整和科学的改革制度设计的支持下,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才能拥有科学系统的改革方案,也才能获得改革人员和改革对象的支持。在替代率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替代率的优化设计,保证事业单位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不会存在较大的落差。针对改革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并就目前物价水平和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水平不成正比的情况,政府决定于2015年6月底前,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作出相应的调整并确保落实到位。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增加基本工资比重,并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2.3加快法制建设,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保证改革制度运行的准确性和统一性,避免多方案、多标准问题的发生,保证改革运行的严肃性,保证社会公平。国家应当在推行实际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同时,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法律和法规同步进行,法律法规为改革提供可靠支持。应当先进行国家层面法律的制定,进而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法律法规的适当性调整。同时,应当明确地方政府的改革执行权限,明确其执行上潜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法规规定。这样一来,能够保证地方政府在进行改革施行时做到准确和规范,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违法违纪情况的出现。同时,应当在进行改革法规制定的同时,多听取民众和改革对象的意见,以保证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3. 结语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必须依据我国经济情况的变化和社会情况的发展实现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相关调整和变革。改革不仅能够使得我国逐步走向现代政治管理施行办法,还能够保证事业单位人员的未来利益。虽然在改革当中面临着相应的困境和难题,但只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和办法,就能够使得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走出困境,解决相关难题,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运行和发展提供有效保证。(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人事处)

参考文献:

[1] 斯日根.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的困境和难题[J].财经界(学术版).2014(15)

[2] 付越岚.论发展型福利模式下的我国养老制度建设[J].财经界(学术版).2014(16)

[3] 侯凤妹.我国以资产养老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0(11)

第2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近年来,XX人事局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在此与大家进行交流,以起抛转引玉之功效。一、选好试点[本文出自文秘站网--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有采取先建立试点,通过对试点的改革,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等时机成熟后再进行全面推广。试点的选取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我们总结的经验是否正确,是否具有典型意义,也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为了能够选好试点,我们做了大量丰富细致的工作。一是规定了试点单位的条件。1、单位领导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2、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内部管理正常有序;3、工作基础较好,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明确,职称管理、人事管理符合规范要求;4、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熟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群众基础好,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高;5、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二是认真调查研究。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走访、座谈等方法,对全县90余个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集中分析,最后确定XX县第X中学、市政公司、钻进公司三个试点单位。三是积极与试点单位沟通。试点单位确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选取了海兴县二中、市政公司、钻井公司做为试点。

二、合理制定改革方案

1、对传统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进行完善,继续将行政级别和技术职称作为衡量能力的标准。

加强对干部任用和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在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中,采取素质测评、群众民主评议、专家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干部评价办法,扩大了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了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实行了评审材料公示制度,提高了职称评审标准,以使行政级别和技术职称能充分体现能力。另外,在保留原有工资体系不变的基础上,拿出一小部分工资和贡献挂钩作为奖金(或称效益工资)发放,并把发放标准适当拉开距离。

2、建立岗位工资分配制度,完全以岗定薪,与行政级别、技术职称脱钩。

只对岗位不对人,按照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的要求,以及任务量、强度、难度、责任等工作环境因素,来确定岗位工资标准,拉大收入差距,将原基本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作为工作调动和离退休时计算工资的依据。

3、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多种工资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以岗位工资体现贡献,以原分配制度中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津贴,也可以称为档案工资)体现资历,注重效率,兼顾公平。

三、有序推进改革进程

立足一个“清”字

第3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改革;探析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十三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由此形成。1993~1999年是“双轨制”改革的初期阶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正式开启。随后,云南、福建等省也陆续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文件。2000~2014年“双轨制”改革迈入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上海、重庆等五省开展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从2015年起“双轨制”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这次改革力图从体制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是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面临的现实困难

(一)改革中的政策衔接问题

如何处理老人、中人、新人三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最迫切的问题。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时间节点,将改革群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一是“老人”,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这部分人群不受改革办法影响一切照旧。二是“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后方案参加养老保险,“新人”与“老人”在养老金的待遇差距关系到政策的合理衔接。三是为“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这部分群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保证“中人”在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目前国家已明确“中人”养老金的改革方案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2+1+1”结构),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为“中人”建立的直接补贴机制。此次改革的重难点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确定“中人”待遇及其补偿标准。

(二)替代率过低问题

新的养老保险改革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一点就是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待遇会发生多大幅度的变化,替代率是否会下降。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与财政供款,其综合替代率按照不同工龄与级别大致能达到原工资水平的80%~90%。在改革后统一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企业年金不确定的情况之下,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从原来的80%~90%下降到60%左右。这势必会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生活质量,如果不补全待遇差别这部分的利益群体肯定会产生心理抵触。

(三)“并轨”增加财政压力

早在2008年五省就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试点改革,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遇到较大的阻力,有专家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年金制度尚未建立,配套的工资改革机制缺乏。这就造成改革的人群感到不公平,积极性不高。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中人”的待遇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视同缴费期限的账户资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这就造成巨大的“转轨成本”。根据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3.7万亿元,机关单位“中人”成本约4.5万亿元,“中人”的转轨总成本比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高出2倍多[2]。

三、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建议

(一)出台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中人”补贴标准

国务院虽然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但就文件本身来看只是大概的思路框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内部人士推测,详细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出台将在未来公布。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改革实施细则,只有这样各个地方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地方事业机关“并轨”的实施办法,把养老保险改革落到实处。在改革细则中,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明确对“中人”的改革补贴标准。据有关专家预测“中人”的平均补贴水平应该在1000~1500元[3],但是要根据内部结构差异具体测算,为避免有些中人待遇明显下降,对低于“中人”养老金底线水平的应给予额外补贴,对特殊情况预留政策空间。其二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制度标准,应该尽快出台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等,统一管理。

(二)积极应对财政压力挑战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预测解决“中人”补贴额大致需要8.2万亿,加上空账问题、隐形债务问题等,可想而知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巨大。要解决“并轨”带来的财政压力问题这就需要开源与节流。针对“开源”:首先,加快经济发展,财政支出结构有方向性优化使财政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加大投入,使各阶层、各个群体共享改革的红利。其次,推进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养老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保证养老金的安全的情况下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例如购买证券、基金投入股市等等。针对“节流”:则要强化养老保险金流出的管理,每年审计核查地方政府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对于有违规操作或者是现象一定严惩不贷。

(三)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增进社会公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大流,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破除双轨制,其实养老保险待遇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同时期退休的企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40%左右)。要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就要同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第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了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第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有专家呼吁降低企业养老金缴费率,同时也应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改革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或者企业养老保险改革都迫在眉睫。

四、结语

第4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①在我国,事业单位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而相应的此种职能在西方通常由社会公益组织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业单位可以看做是我国的特殊产物。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事业单位仍然作为一个既不同于政府机关又不同于企业的特殊整体存在于经济活动中,也是改革的遗留产物。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双重难题。1999年,我国老龄人口占全体人口的比例达到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标准7%,截至2008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②上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开始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在这次养老保险改革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被列入改革范围———养老保险费用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算发放。这便是从90年代延续至今的养老保险“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的比率)为60%左右,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高达90%。多年来通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而目前已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因此,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双轨制”养老保险的改革势在必行。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历史回顾

1992年,原人事部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但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改革以失败告终。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此次改革的对象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联动效应分析

本次改革是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一次全面修整,在提升事业单位效率、保障社会公平、减轻财政负担、塑造服务性政府形象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次改革中,事业单位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采取4项配套改革措施,分别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聘任制)、工资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制)和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4项改革措施的简单加总,各种措施之间的联动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从直觉上来看,同样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措施,养老保险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应当是互相支持的。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对其他三项改革或多或少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四者之间的联动关系情况并不局限于间接的影响。

3.1养老保险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改革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影响在几种改革措施中是最为显著,也是最为直接的。养老保险改革从技术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聘任制”由于无法解决聘任制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而最终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为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保障与活力。从事业单位的层面来讲,养老保险改革畅通了人员退出机制,解决了实施“聘任制”的后顾之忧,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自大大加强了,有助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四项改革措施最早实现的,但是在人员退出机制方面,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事业单位虽然可以在形式上实行聘用合同制,但却无法真正解除或终止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因为一旦终止或解除合同,也就意味着将没有充分社会保障的未聘人员推向社会。而我国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自从成立以来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无法将可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的人员推向社会。因此,人员退出渠道不畅通也使得事业单位难以充分转换用人机制,在人事管理方面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将为畅通事业单位人员的退出机制起到推动作用。改革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由财政直接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下发,属于“单位保险”的层面;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账户的主体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部分组成,由社会发放,转向“社会保险”。在新的养老保险的体制下,一旦合同到期,人员离岗,其在职期间积累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也将为员工提供养老保证。解决了未聘员工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才真正搞活,聘用制才能真正实现。从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层面来讲,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促进了员工的自主流动,从根本上加快了聘用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均由单位直接发放,离开单位就会落入没有养老金的境地,因此在原有体制下,事业单位员工对事业单位高度依赖。假使员工有向企业流动的意向,随着工作年限的加长,到企业从头开始积累个人账户的机会成本就越大,人员流动也就越难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养老金由社会发放,个人对原事业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只要工作满15年,即使脱离单位,仍然可以领到在职期间所积累的统筹账户中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金;工作不满15年的员工虽然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但也可以一次性获得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可见,养老问题脱离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员工更换工作的机会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自主流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岗位聘用制也就会得到员工自发的支持。因此,养老保险改革既自上而下地解决了事业单位的隐患,又自下而上地鼓励了人员流动。可以想象,没有养老保险的改革,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最终只能成为一句口号。#p#分页标题#e#

3.2养老保险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9月2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执行,2010年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养老保险改革的剂,养老保险改革也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没有绩效工资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将寸步难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替代率由90%-100%骤降至60%左右,其中男职工的工作年限长,替代率略高,为65%左右,女职工工作年限短,替代率仅为60%左右。如果基础工资水平不变,替代率的下降将会直接带来养老金的大幅下降。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待遇的大幅降低将会给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带来巨大阻力,而自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开始各地的执行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但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2009年9月才正式决定的。目前5个试点省市在实施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仍在进行方案的调研、论证,其中只有广东给出了试点改革的时间表。即使在广东,事业单位员工的抵触也是显而易见的,轰动一时的“退休潮”也反映了民众对没有配套措施的养老保险改革造成退休后待遇下降的担心与不满。没有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单纯实施绩效工资会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也无法完全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如果保持原有养老保险制度不变,在事业单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就意味着在工资支出方面国家将承担更大的财政负担。照目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员工人数来看,这笔支出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另外,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要高出30%左右,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员工在退休前和退休后福利水平均高于企业员工,造成更大程度的不平等。在新的养老保险体制下,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就是说,基本工资之余,绩效工资的20%也将由事业单位负担,作为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养老金的一部分,这一部分金额是随着绩效工资数额的增减而相应增减的。因此绩效工资不仅仅对员工当期效用水平产生影响,也成了弥补替代率下降带来的福利损失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金的数额,绩效工资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有利于其激励作用的发挥。

3.3养老保险改革与财政投入体制

2008年8月11日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正式印发。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此次分类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个大类,并按照市场化实现程度在将公益类事业单位下分3个子类。在分类的基础上,行政类事业单位向政府机关靠拢,待遇标准参照公务员;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化道路,自负盈亏,向企业看齐;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的范围是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此次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财政投入结构带来转变,同时优化公益服务的财政投入结构。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来讲,原有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的形式是由财政拨款直接支付员工养老金,改革后统筹账户一部分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转到“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方面,目的是弥补员工在养老保险改革后的待遇下降的部分。随着时间推移,所需要支付给“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开支压力会逐渐下降。同时,企业年金的大范围普及已经成为企业养老保险中重要的一笔。为顺应聘用制改革以及公益事业分类别迈进市场化的要求,保证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企业年金具有相似功能的职业年金将会成为财政开支的重头戏。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改正成本的存在,财政投入的总量变化在短期内极有可能上升。但从长期来看,这部分财政投入资金的去向不仅仅局限于事业单位本身,还可能随着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而流动———也就是说,虽然财政直接投入到了事业单位,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全社会的投入,灵活性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养老保险的改革降低了公益事业的门槛,也打破了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部门界限,也会引导社会组织和私人投资流向公益事业,改变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支出。原公益性事业单位不用背负员工养老金的压力,在开办公益事业方面比企业的负担小,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很难进入到公益事业领域。养老保险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压力趋同,差距变小,因此企业也有能力在公益事业领域有所为。这个过程其实也是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提供主体多样化的过程,是财政投入在公共服务体制的转变的过程。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投入的倾斜,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的财政投入带来变革。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事业单位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四项改革之间的联动效应并不明显。尤其养老保险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5个试点地区的推进程度不同,政策各异,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其联动作用。并且我国的养老保险尚未实现省级统筹,更谈不上全国范围内的统筹,一项新的制度在各地被接受的程度是难以控制的。另外,职业年金刚刚建立不久,覆盖范围和企业年金远远不能相比,其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对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这就阻碍了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聘用制的联动影响。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对接制度,让劳动力更自由的流动,聘用制也就能够有更广阔的人才基础,得到更好的实现。

第5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 政府责任; 公共服务建设; 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 F84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12- 0092- 02

1 政府责任

关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政府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全国所占比重较大。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好职责。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不是一国的问题,全世界都面临这样的问题,不同的解决方案对社会起着不同的作用。我国应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出更好的决策,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1.1 建立健全的法规

法规建设明显滞后, 征缴工作无法可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缺少法律依据, 山东省执行的仍是省政府[1994]33 号文件, 目前,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仍未出台, 对已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地区如何继续完善和规范, 也未作出相应规定, 使得我们地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和把握。

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 实现其强制性, 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因此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 将社会保障的目的、原则、方针、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这样,改革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小,改革的果实也会为人们所享有。

1.2 要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看, 特别是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出发, 应当尽快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使之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建立一个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尽快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对养老保险的具体项目、标准、对象、收缴、发放等用制度进行规范, 保证改革的正常运转。既要照顾到各地实际, 又要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建议有一个过渡时期,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有关政策, 同时, 又要有一个截止期限, 使各地政策统一到国家的政策上来。

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适时改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① 要严格确定基本养老金的统筹项目, 不能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定得过高; ② 要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建立单位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 ③ 要逐步改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把目前的根据工作年限、档案工资的计发办法逐步改为根据个人账户积累额计发养老金; ④ 适当调整养老金标准, 在调整时应考虑统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 减少基金缺口。

2 公共服务建设

公共服务建设就是加强社会保障建设,社会福利建设,如医疗保险,退休保险,下岗保险,残疾人生活保险等。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财富后进行的社会宏观调控。旨在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矛盾,让人老有所依,对贫困人群有最低生活保障。加强公共服务建设,虽然不是具体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主要措施,但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是一件长远的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把它作为重点来抓。

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有利于缓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矛盾,能够使国家公职人员享受到更多的福利,而不仅仅是养老保险,如医疗保险、下岗保险、工伤保险,使人们感受到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取得的积极成果用在民生上。改善民生,才是真正的福利,才能团结人们到一起来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这样,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百利而无一害。相反,更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成功。

3 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是指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我们要做一些制度上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制度设计不过是对改革的细化,把改革措施尽量进行人性化的设计,以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心理需求。同时,制度设计说明改革者在这件事情上是在用尽量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来进行这场改革。

3.1 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现改革方案的公平性

作为社会安全稳定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公平性是第一位的,它本身就是为了平衡社会收入和财富差距而建立起来的,将拥有政府公权优势地位的群体纳入改革方案,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和谐,减少改革方案的阻力。

事业单位运营市场化,同时政府加强对公益事业的监管。如果既要体现养老政策的公平一致性,又要保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那么政府的“掌舵”职能和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的“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就非常必要了,政府掌舵能力建设对防范和控制公共风险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具体措施有:① 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确保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政府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相一致;② 突出监管价格,确保价格管制的透明性与公用事业定价的科学性,既要让经营者赚钱,又不能让价格过高,否则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2 建立职业年金保险

职业年金也叫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补充养老保险。比如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商业养老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我们认为,在此次改革中,职业年金保险的替代率要达到20%以上,这样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金的有效转换,增强人才的流动性,促进人才与社会的发展。

3.3 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① 要依托于社区, 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 把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社区来实现。② 要加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力度, 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把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③ 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措施, 及时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

加强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能够减轻养老保险的压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能够弥补养老保险存在的不足,通过社会化管理对欺瞒假冒情况进行打压,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能够顺利实施。

4 结 语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施,本文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旨在能够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现,这样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促进人民的团结,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也能更好地实施党的十七大的政策,促进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

主要参考文献

[1] 曹延花.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经营管理者,2009(12).

第6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这位新部长将面对的局面空前复杂:他需要面对企业、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三个群体的退休人员。而以往的任何一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长都只需面对企业的退休职工。

化解这种复杂局面,恰是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用意所在。

社保统领新部委

“社会保障已经基本确定是核心职能了。”3月12日晚上,一位参与大部制改革研究的专家对记者说,国务院在制定机构改革方案之初,就是考虑到了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统一推进,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因此,社保统领新部委的职能已成定局。

3月1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向记者表示,他完全支持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构的方案。他强调,这种机构设置有利于开展全国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过,田成平未就人事问题对记者做正面表态。

“接下来一步肯定要看编制、职能的确定情况。”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汪玉凯认为,两部合并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能大为扩充,在编制上肯定会按照“大部”进行扩充,因此,引起的人员波动并不会太大,受到波及的人员肯定是在少数。

统一难局

“合并两个部门,目的之一,就是推动养老保障体制的统一化改革。”3月12日晚,全国政协委员,曾经分别担任过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的步政发对记者说,而在此前,企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归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辖,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退休则由人事部统管。

吉林省省长韩长赋告诉记者,这种管理格局实际上来源于两种不同的退休养老体制。对于企业工人的退休养老支出,在经历体制改革之后,已经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退休养老金,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同等条件下,两者之间甚至可以相差1000元以上。” 韩长赋表示,一方面,不同体制下退休人员所享受的不同待遇,引发了对制度公平的质疑与非议;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统一支付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退休养老金,也给财政带来了一年比一年沉重的负担。

第7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今年10月14日是第47届世界标准日,主题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战略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人才对标准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国标委将我国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联通一带一路 人才筑就标准未来。根据国标委《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世界标准日我区以深化标准化改革,引领大质量发展为宣传主题,大力宣传推动标准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标准化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传播标准化理念,不断强化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标准化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方案》,这是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方案》确定了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各项措施,这些改革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和任务。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14项具体改革任务。为贯彻落实《方案》和《行动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xx质监局关于改革和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各地要充分认识《方案》和《行动计划》的实施,对创新标准管理,强化标准实施和实施监督、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和《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周密部署,做好宣贯,确保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各单位要把《方案》和《行动计划》系列文件的宣贯工作作为近期内一件大事去抓,着重学习该系列文件的要求,围绕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引导各行业、企业,各地方以及社会各方理解好、落实好各项改革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方案》和《行动计划》,以今年世界标准日为契机,结合国标委确定的世界标准日宣传周(10月9日至23日)开展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动标准化改革的新举措,认真解读《方案》各项重点内容,积极部署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已开展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试点。同时,做好已开展自我声明企业标准试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三、多方合作,协调联动,多角度宣传标准化改革工作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等的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对宣贯活动的支持,共同开展进厂区、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宣贯活动,形成宣贯活动的系统效应,逐步推动建立全社会关注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行动体系。各地要举办一次世界标准日宣贯专题活动,采取专家解读、宣传画报、专题培训、现场答疑等形式重点宣传《方案》和《行动计划》。通过发放世界标准日海报,发放标准化知识传单,利用网络、电台、广播、报纸等传媒对群众关心的标准与质量、标准免费查询等多项关系社会民生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多角度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各方面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宣传日期间,xx质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辖区内世界标准日的宣传情况,并于10月25日将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区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016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6-2016)》,并以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标准化理念的推广,促进标准化意识的提高,立足于我国国情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标准引领、法制先行,树立中国质量新标杆,围绕完善国家标准体系,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提升标准和检测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管理创新,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环境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增强标准化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全民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中的社会影响,使标准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1.世界标准日主题:标准是世界通用的语言

2.国家标准委活动主题:标准联通一带一路,人才筑就标准未来

3.上海世界标准日宣传主题:创新驱动发展,标准推动进步。

三、活动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单位

参与单位

时间

1.

2016长三角世界标准日标准化与美丽乡村主题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长三角二省一市质监系统、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组织

10月19日

2.

国际标准化上海协作平台论坛暨2016年协作平台庆祝世界标准日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沪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单位

各有关单位

10月中下旬

3.

长三角开展乡村旅游地方标准制定合作机制研讨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长三角相关单位

10月下旬

4.

长三角标准化优秀成果评选和表彰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江苏、浙江标准化协会、有关企事业

9-10月

5.

国家重大工程海洋装备-自升式钻井平台综合标准化示范验收会暨中国装备走出去海工产品展示与研讨

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海洋装备标准化示范单位

10月16日

6.

一批民生相关标准及宣贯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有关标准实施单位和新闻媒体

10月-11月

7.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手机微信APP查询上线暨区县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工作管理干部系列培训班启动仪式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有关区县市场监管局

10月中下旬

8.

管理创新谋突破制度改革促转型第2批社团标准登记暨庆祝世界标准日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有关行业协会

10月中旬

9.

采用国际标准自我声明网上受理试点开通仪式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11月初

10.

电磁屏蔽材料标委会庆祝世界标准日活动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电磁屏蔽材料标委会、电磁兼容标委会

10月中旬

11.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的主题标准化活动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10月中旬

12.

家具标准化及家具质量检测知识宣传活动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家具行业协会

10月中旬

13.

《质量与标准化》杂志世界标准日标准化成果宣传展示活动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质量与标准化》杂志

9月-10月

14.

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暨学术研讨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10月下旬

15.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地方标准宣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0月下旬

16.

筑基固本风控标准化体系建设研讨会

上海市检测中心

上海市检测中心张江基地有关单位

10月下旬

17.

庆祝第46届世界标准日暨标准化与创新发展学术研讨会专题学术论文交流会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标委会

10月15日

18.

车联网产业发展白皮书暨庆祝世界标准日活动

上海市交通电子行业协会

各车联网技术标准联盟单位

10月上旬

19.

2016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国际研讨会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内外专家与企业代表、本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11月12日

20.

《儿童太阳镜》社团标准暨庆祝世界标准日活动

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有关眼镜企业

9月下旬

21.

制作、发放上海市庆祝2015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宣传画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有关单位

10月14日

22.

标准服务百姓相关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有关区、县单位及部门

10月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与广度,又要注重宣传效果。

2.各单位要动员企业与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世界标准日的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与提高企业和市民的标准化意识、推动企业和市民参与标准化活动结合起来,让广大民众在宣传活动中起到主角作用。

3.世界标准日宣传画与祝词宣传页将于世界标准日前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张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及其它相关单位。

有关活动具体安排、参与对象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第8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养老金“双轨制”;负面效应;改革路径

根据2012年7月10日全国老龄办的《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8499亿,占总人口的1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我国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凸显。当前在探讨是延迟退休年龄还是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同时,养老金“双轨制”作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产物,其公平性亦日益受到广泛质疑。

一、养老金“双轨制”形成的历史沿革

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负担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1995年3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1997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及管理办法,正式确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围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适时改革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十七大报告则要求“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3月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进行先期试点。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1月正式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但该项改革仅限于事业单位领域,机关仍未启动改革。由于种种原因改革试点工作实际进展十分缓慢,试点政策至今也未正式实施。

二、养老金“双轨制”存在的负面效应

(一)社会公平正义缺失,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基本道德要求和品质,是社会制度以及社会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和谐社会必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离开公平正义的“和谐”是一种伪和谐。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是公共资源在养老领域的一种分配机制,因而应该具有公平性的特征,其机会均等主要体现在保障范围、保障过程以及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具体则表现为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及替代率。

(二)替代率差异悬殊,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养老金“双轨制”造成养老金替代率“政高企低”,且悬殊较大,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世界银行认为,基本维持退休前生活水平养老金替代率应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为58.5%,尽管自2005年至2013年,国家连续八年九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实际水平为40%-50%,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100%左右。

(三)阻碍人才合理流动,不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劳动者收入的延期支付,是劳动者收入在其一生中的平滑机制。其实现行养老金“双轨制”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影响已逐渐显现。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分设,且造成两者待遇水平难以相互衔接,直接后果是制约了两部门之间人员的合理流动。

三、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一)以建立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切入点

建立全民平等参与的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切入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即机关事业单位也按个人8%、单位20%的比例缴费,同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特点可以相应地考虑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样,全体社会成员得以享受统一基本的养老保障。目前,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

(二)采取分段方式,梯次进行改革

根据2012年6月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实渐进式改革是在试错中实现制度变迁的,而分类处理、分步实施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应先易后难,由浅入深,“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选择过渡办法”是其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其中关键环节是合理确定改革后各类退休人员的实际待遇水平,从而减少利益冲突和改革阻力。

(三)以实现养老待遇公平为改革目标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应以实现养老待遇公平为最终目标,避免政策制定者优先保障自身利益,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合理制衡政策制定者、实施者、受益者多重身份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逐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养老是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公平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首要价值选择,应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其统筹层次,确保所有公民在年老后生活处于困难时均能“一视同仁”地得到国家的帮助。

(四)完善公平正义的利益表达机制,推进改革不断深入

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协调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各方利益关系的关键前提。改革过程中,在政府层面建立公平、开放、多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涉及的不同群体提供公平表达利益的平台,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有序的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利益表达功能,进一步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有效疏通相关利益群体合理化的利益表达渠道。

参考文献

第9篇: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问题;解决方案

一、我国事业单位现存的一些问题

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公益性目的,由各级政府、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公民个人出资以及上述法人和自然人的某种合资形式依法举办的、依法自主运作,独立的承接民事责任,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简单地说,可以从两个关键词来把握事业单位这一概念,即社会公益性和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是为社会公益性目的而存在的独立法人。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些事业单位可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也可能不能独立自主的运作,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着许多甚至是相当严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事业单位的界定不清晰。正如前面所说的,有些事业单位不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它们从事经济活动,与市场上的企业无本质区别,这样一来,事业单位就被界定为市场化的营利型组织。而又有一些事业单位不能独立运作,它们受到来自政府的干预,甚至有些地方的政府对一些事业单位的人事安排,管理方式,财政预算与支出进行直接的管理,这样很容易给人们一种事业单位就是政府机关下的附属机构的错觉。所以,事企不分和政企不分导致事业单位角色的混乱,从而很难使其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应该做什么,进而影响到工作的效率。

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上,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能划分不合理。中央政府对一些基础性社会事业的统一组织和协调职能明显不足,一些本应该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的事业,特别是基础性社会事业,如义务教育、卫生防疫等,过分依靠地方政府,由于地方的财力差别较大,使得社会事业的发展差距也在拉大,造成一些公益性和外部性很强的社会产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另外,也导致不同地区公共事业发展的不协调,造成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由于事业单位管理的条块分割。导致许多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分属不同层级政府并分属不同部门,带来了突出的低水平重复以及难以配合、协作等弊端。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也普遍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还很不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形成。在一些事业单位,既没有政府部门的进入门槛,又没有企业的退出机制,在政府机构精简的过程中。它们接纳了很多被政府机构裁减下来的人员,成了“次品收购站”,而人员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这就造成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又由于缺乏科学化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导致事业单位被“人”的问题压得喘不过气来,在这样情况下,它们无法顾及自身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任务,也就无法为人们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改革缺乏统一的规划,制度建设滞后。这一点从上文论述中也可以看出,针对事业单位进行的改革探索并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部署和规划的,而是基于社会事业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依靠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主实施。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改革进展很不平衡,改革方式、内容、目标等也不尽相同,甚至有很大差异。这种改革方式虽然可以调动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也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比如它无法确保各个部门和地方的改革都能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难以避免部门和地方突出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的问题,也难以进行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无法解决长期形成的社会事业布局不合理问题。由于改革方式、做法各异,也无法实施统一、规范的制度建设。

综上所述,由于事业单位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对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的改革是相当必要的:由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浪费,所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重要前提;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是造成政府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重要原因,所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改革,明确界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职能范围、责任,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改革,能有效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事业单位改革的解决方案

在明确事业单位现存的问题和对其进行改革的必要性之后,最重要是如何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适应社会发展,满足人们的需要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的分类。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工程,不能简单地运用一刀切的办法进行处理,科学的方法应该是首先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在所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现有的分类方法是将事业单位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辅助行政机关直接从事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第二类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第三类是经营类事业单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和为市场提供中介服务。三类事业单位在工作范围上具有相互的独立性,在各自的领域履行各自的任务,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换个角度来说,将事业单位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之后,可以针对每一类别的事业单位拟定相应的改革方案,这也使得这些方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上的改革。人力资源是一个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它是组织发展的关键,所以,事业单位要想发展,首先应严格人员进入标准,提高人员进入的门槛儿。拓展招聘渠道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在全社会不同行业领域内通过考任、选任、委任、聘任等方式选拔优秀的、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人职,建立健全职位分类制度。另一方面,实行严格的绩效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赏与惩罚,奖赏工作突出者,对在绩效评估中不合格的职工进行包括辞退等手段在内的惩罚。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激励职工努力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从根本上消除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通过对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不佳的职工的辞退,可以改善机构臃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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