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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协会发展障碍与对策思考[摘要]近年来计生协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各地经验不断涌现,在这一可喜形势下,我们有必要对计生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作更深入和理性的思考。旨在从宏观上分析和探讨制约计生协会包括企业计生协会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的障碍,并依据对障碍的分析,提出促进我省计生协会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的对策。在逻辑思路和结构层次上,首先指出了计生协会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建立、健全和完善计生协会的重大现实意义。然后立足于现实,指出制约计生协会发展、健全和完善的四个主要障碍,即认识上的偏差、机制上的不完善、人才上的匮乏和资金上的困难。通过对这些障碍的深刻反思,最后提出了促进计生协会今后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的对策,即要明确定位、加强功能和落实职能、建立有序发展的运行机制以及借鉴国际经验实行会费收缴制度。[关键词]社会转型计划生育协会障碍发展对策当前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变化,就其速度和深度而言都是空前的,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莫过于发生在两个领域:一是经济领域,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政治领域,即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政府职能转变。深刻的社会转型同样对我国的计划生育体制提出了改革的命题:“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计划生育体制,那么就必然要提出一个非政府组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①其必然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从国内来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就决定要发挥每个个体的能动性这里包括赋予权益和责任,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包揽一切;从国际来说,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正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各国的实践表明,非政府组织已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舞台上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②因此,计划生育协会的出现和发展是顺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必然,也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潮流。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其最终的目标就是要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行政运行。为此,就必然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将原有的一些政府行为“非政府化”,政府不再包揽一切。因此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在内的协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便凸显出来了。就计划生育协会而言,它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服从和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和补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姜春云会长指出,机构改革后,行政机关精兵简政,一些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职能将分离出来,要靠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来承担。就计划生育协会和相关的服务工作来说,基层计生协会的负担更重了。”③计划生育协会不仅能有效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而且其作为一种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的特点还将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和作用。从本质而言,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是一个服务组织或者是大众福利组织。④它是在政府的引领下,为增进群众的共同利益,按照依法、自愿、自发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它能够在政府、社会、企业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它根据国家法律和协会内部的规约,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社区发展、扶贫开发、精神文明建设;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并制约和协调会员的个体行为,以实现计划生育、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的双赢目的,乃至带动相关行业、区域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长期发展起来的信息服务和协调集体行动的功能以及所形成的组织性关系网络的优势,是非正式网络以至政府行政机制所难以具备的。它通过与其它治理机制如: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的合作,已成为社会综合治理结构中的一种有效的治理机制,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计划生育协会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并随着计生事业发展,在稳定低生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为计生协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要求也更高、任务更重。为此,进一步发展、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协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放到现实中,我们却发现计划生育协会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障碍。
一、计划生育协会发展的主要障碍近几年,我省计生协会虽然有较大的发展,在协助政府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保持低生育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许多发展障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认识方面当前对计生协会的看法大体有三种:一种是“多余论”。认为“多此一举”,图“形式”而已。持这种看法的人多认为各级政府都已有健全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生组织网络正延伸到村社区和组,根本没有必要建立计生协会,再建计生协只是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如果企业领导持这种看法,企业领导者就会对计生协会重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就企业计生协会建设来讲,他们认为计生协会的建立只为抓计划生育,而且在企业开展活动很可能会与企业争时间、争人员,干扰企业生产,还会把一些不利于企业的思想观念带给员工。其实,企业计生协会的建立实际上是分担了企业原有的一些社会负担,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包袱,使其能够轻装上阵参于市场竞争,这本应该是企业所追求的。另一种是“应付论”。认为有之“不伤脾胃”,无之也“无关大局”,但为了应付上级考核还得装门面。持这种看法的人占大多数。虽然他们并没有对计生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持反对的态度,但这种看法同样是不利于计生协会的发展和完善。因为他们对计生协会的建设、发展和完善缺乏积极主动的态度,在行动上往往随大流,对计生协会支持的力度往往不够,或者纯粹是为应付考核而名存实亡。再一种是“危险论”。自97年起,从中央到地方逐级下发了“两办”文件,2000年中央又出台了[2000]8号文件,在上级的要求下,多数协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并在督促“两办”文件落实的措施力度上逐年增加,作用日趋明显。由此,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计生协会的发展将会影响计生行政部门的生存,影响计生事业的发展。虽然持这种看法的人只是少数,但往往会对计生协会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够。上述这些认识偏差的产生是由于对计生协会性质、地位、任务的不甚了解,缺乏对协会宗旨的正确认识所致。二机制方面在我国,将法律授权产生的除外,协会组织的生成方式不外乎两种:一是体制外生成。这种协会由会员自发、自愿、自下而上组建产生,是民主自治的组织。从我国其它行业协会的情况来看,以这种方式组建的协会大多发展良好,功能也比较完善,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协调政府、企业、社会及会员之间的关系,服务功能体现得比较彻底,活动能力也较强。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协会组织多以这种方式产生。另一种是体制内生成。即由政府机关转制或由政府机关直接产生,上一级协会组建下一级协会。目前计生协会基本以这种方式生成。体制内生成的协会组织同自发组建的协会相比,无论在工作范围、服务意识、服务功能、服务手段,还是自身建设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过渡依赖政府,协会缺乏独立性,会员代表性差。体制内生成的协会组织,大多缺乏民主与自治,缺乏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缺少独立性,不少协会的工作只是延伸了部分政府职能。就计生协会而言,目前也存在附属行政化倾向,从而减弱了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性组织的特色和功能。在指导思想方面,计生协会存在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没有将自己很好定位。没有看到协会工作其实是党和政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车之轮”“鸟之翼”的辅助功能,将其视为无关大局的配角的大有人在,认为协会工作搞得不好不影响大局,搞得好也出不了大成绩。因而以接受行政主管机关和上级计生协会给予的职能多,自我创新少。在工作过程中考虑更多的是为政府做些什么,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服务明显不足;在组织机构的产生方面,计生协会多由政府机关直接产生,乡镇街道以上协会的工作人员多为原行政工作人员,从思维定式到工作方式都不免带有机关的痕迹,行政色彩比较浓,研究、采用群众工作方法不够,计生协会组织大多也成为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或是行政职能的一个科室,缺少自主性。村社区级计生协会理事很少以自愿或选举的方式产生,会员也以党员、干部为主,事实上成为群众所说的“党员协会”“干部协会”,缺乏活力。另外已建立的计生协会大都属体制内生成,协会不是会员自发、自愿组建,从县市到企业到村居,会员往往按自上而下给予的比率名额,由下级行政部门负责人推荐。在推荐的过程中推荐人的意志往往决定了会员的确定,而推荐人受行政管理层的影响较大,考虑更多的是上级部门的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因而,被推荐的会员往往代表性差,不能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从而导致计生协会难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造成凝聚力不强,权威性不足,很难时刻维护会员的利益。尤其是当政府与企业、村居、会员,会员与政府、企业、村居的利益不一致时,计生协会很容易放弃自身利益而站在政府和企业或村居的立场上,导致计生协会凝聚力不足,影响计生协会发展。2、民主管理意识差。计生协会是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性、平等性是不可缺少的特性。民间性即非官方性,要求协会地位独立、管理自主、活动民主;平等性则要求协会内各成员之间相互平等,具体表现在对决策层人员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参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制定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决策,参与对生育情况的了解和生育政策的落实;参与落实扶贫开发、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但计生协会由于是体制内生成,其生成及运作方式即决定了它缺乏民间性与平等性,计生协的民主管理意识不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履行。二、计划生育协会发展对策计生协会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新生事物,目前正在蓬勃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我们应当寻求解决途径,使计生协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最终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关系协调、活动经常的计划生育协会,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低生育水平服务。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管理层次,即政府的宏观调控;二是微观管理层次,即村居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管理层次;还有一个就是中观管理层次,即各种社会团体,包括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形成的管理层次。计生协会是既依托于政府、社会和企业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观管理层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计生协会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角色,而是一个在计划生育、扶贫开发、信息流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不可或缺的中观管理层次。它具有紧密联系群众的组织团体优势和工作方法优势,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具有强大组织力,推动力和影响力的群众团体,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在新形势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具进,开拓创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顾大局、管本行,深化改革,提出新思路,研究制订新的意见和措施,从方方面面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另外,计生协会在体制、组织、职能、资金、活动等方面,还可以借鉴其他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而不是附属于计生行政机关,甚或是计生行政机关的一个行政职能科室,确立一个明确的定位,必要时还可以以《条例》的形式予以确定,给予法律保障。二进一步明确功能、加强职能落实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新世纪计生协会的工作指明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更加发展,改革开放更加深化,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因而计生协会的工作范围也应随之拓展,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中作出应有的贡献。1、明确功能计生协会的功能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是介于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和联结纽带。政府可以分解职能把具体事务交给计生协会,以实现宏观管理职能。计生协会把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向政府反映,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增进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相互理解。另外计生协会还要非常重视把经济建设中的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政府、企业和会员,如企业之间、村居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人才信息、高新技术信息等等。1、有序建立。计生协会建立要避免一哄而上,无序建立,否则往往就是墙上协会、名册协会、挂牌协会。特别是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的企业计生协会建设上,更要避免重蹈村居计生协会的覆辙,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原则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WTO规则相接轨,在创建的初始就站在高起点上,为今后企业计生协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2、逐步健全。典型引路、示范带头,同时允许后进存在。目前村级计生协会已普遍建立,并已打造出了一批先进协会,但仍然还有相当一部分协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无论在组织方面、活动方面还是在发挥作用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政府要大力扶持计生协会采取措施进行有序整合、人员重组、职能定位,并制定行之有效监督制度,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后进转化。四借鉴国际经验,实行会费收缴,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计生协会是公益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没有一定的经费渠道和经济支持,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很难展开。国际上行业协会运行较好的,其经费往往主要来自会费,而有偿服务收入、经营收入、社会资助等只能作为辅经费。为加快与国际接轨,与时具进,促进计生协会工作,会费收缴工作已不容延缓。为此,浙江省计生协于2003年4月22日,制发了《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这是顺应计生协会发展要求的有力举措。收取会费的目的:其一,增加计生协会活动经费。其二,增强会员意识。但目前会费收取工作困难重重,无论从经济发展角度还是从会员意识角度都还不是很成熟。那么如何促成会费收取条件的成熟,是计生协会需思考的关键。“欲取之,必先予之”。在现有的条件下,制定会员优惠政策,提高会员地位是关键所在。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利益导向机制,给予会员企业以优先优惠政策,给予个人会员以看得见的实惠,并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既可以增强群众入会积极性,增强协会吸引力,又能给会费收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畅通渠道。但千万要注意“实而不惠”的现象,防止出台的优惠政策很多,落到实处的很少,群众还是得不到实惠。当然,计生协会的发展目前仍然还离不开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总之,只要我们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计生协会一定能取得更大的发展,一定能不断地走向健全和完善。只要我们全体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计生协会的工作中,开拓创新、求实奉献,计生协会的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成绩,一定能够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关键词】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问题 对策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概念浅析
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依法管理,是依法治国整体目标实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执行机关是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兼具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这项国策能否顺利实施。在过去的社会环境下,计划生育的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主要目标是实现对人口过快增长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转型,计划生育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面对新情况,计划生育在依法进行行政行为时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也发生了改变。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执行不再主要依据地方性政策,也不再单纯地依靠国家的整体调控,计划生育的制度化进程全面加速,逐步用法制化、制度化代替行政干预。在过去的行政行为过程中,政策是底线,如今这一底线正逐步被法律所取代。当前的主要矛盾是计划生育制度与其法制化之间的矛盾,因此我国的计划生育制度的依据开始受到巨大的挑战。①计划生育的法制化建设正是在此大背景下被提上了正轨。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社会公民及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间的相互关系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对象和内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从狭义上来说,指计划生育的相关具体行政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框架内对计划生育的具体行为进行依法行政。从广义上来说,计划生育的立法、守法、司法、执法、监督等多个范畴都包含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范围内,此外还包含相关文件的审批与确认、有关证件的发放、对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在行政过程中要注重严格兼具公平,同时开展计划生育矛盾调解工作,受理相关案件,合理处理纠纷,对拒不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项工作与其他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合法、规范的,但由于该行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计划生育的依法行政行为还存在一些独特的特征。
一是主动性。依法行政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行政管理的最终智能,必须具备一定的主动性,而不是被动接受行政诉求才采取行动。在实际行政过程中,主动性是基于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不得采取行政行为。
二是广泛性。在进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在新的社会背景下,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全面推进,社会生活所涵盖的各个方面也都被纳入了法律轨道,依法行政因此显得更为重要,尤其是在计划生育领域,其所涉及的范围早已超出计划经济时期的简单范畴。不单是管理,其服务的对象同样非常广泛,在农村发现违法生育后,既要严肃处理,同时又要兼顾社会实际,对于家庭特别贫困的,往往无法收足社会抚养费,这种现象在贫困地区大量存在,需要在行政过程中针对实际情况考虑妥善的解决方案。
三是多元性。除了计划生育的行政部门可以作为行政主体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也具有相应的执法权。乡镇政府或街道也可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作出相关决定,其也是相关行政主体,这是由计划生育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
四是强制性。计划生育的行政执法在行政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手段,这就决定其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执法对象违反相关法律规范或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就会受到相应的强制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执法的强制性不是随意的,而是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的。
五是艰难性。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特殊性,其工作本身具有浓厚的强制行政色彩,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之初,更倾向于“人治”而非法制。由于长期的工作习惯,非法制的强制执行已在行政管理者的头脑中形成了一种固有印象,他们习惯于用“特殊性”掩盖简单粗暴的工作行为,因此无论是对于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而言,依法管理的理念都难以被确立。这决定了在该领域依法行政困难重重。此外,由于行政主体过于多元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无法达到预期,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这既有可能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主观原因造成的,从而加大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难度。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义
计划生育是政府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基本国策,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兴衰。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项行政行为都与每个社会成员有着密切联系,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其既享受一定的权利也承担必要的义务。只有在法制环境下才能保障人民的利益,实现政府与群众权利义务的等价交换。计划生育必须依法行政的意义在于:
计划生育是当今基本国情下治国方略的需要。社会越来越趋于法制化,我国正在努力建成高度法制化国家。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权力格局的变动与利益格局的转换。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波动必须依靠法律这根准绳的约束,才能使其平稳、有序地渡过。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努力让法治手段成为治理国家最常规的措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整体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执法水平。长期以来,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仅有政策性的支持,行政职权不明确,部门职能交叉缺乏规范的界定,部门之间的协调困难,既齐抓共管又漏洞百出,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明确了政府职责,同时界定了法律保护的范围,为政府职能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还将国家计划生育的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政府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以法律为框架,这是国家“依法治国”、“依法治官”理念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随着制度不断法制化、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其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行政无论是对治国还是管理计划生育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有利于保障公民在计划生育国策下的正当权益。依法行政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目标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使其不受非法的侵害,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体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门针对以往重处罚、轻教育、轻服务的状况,在强调义务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体现了真正意义上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对依法生育、平等生育及知情权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范。此外,该法规还从严格执法的角度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定义,坚决不允许在执法过程中二次违法行为的出现。在具体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不受非法侵犯,保障人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使其积极、自觉地维护计划生育中取得的成果,为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有利于培养公民计划生育的法制观念,加速法制化整体进程。依法行政是计划生育工作在当前环境下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对依法治国理念的实践检验。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开始重视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各级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法制观念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顺应了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的客观需求,规范执法行为。为完成新时期人口控制的基本目标,我们必须采取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不但需要整体调控,还要兼顾效率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在实际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少部门和执法人员还未真正树立规范执法的意识,操作过程中则更加容易忽视法律的规定,这一现状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要扭转这种局面,一是要加强法制教育,既要针对被管理者更要注重对管理者的普及教育,树立守法与规范执法的意识;二是要正确把握该项法律,掌握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标准与制裁力度,既要落实又要准确适用,才能更有利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的全面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建设目标,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执政能力的高度自信,其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在于能否严格依法行政。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很难,但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全局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加速法制化进程是对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最有力保障,今后需要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以期能够在最大范围内满足管理者和公民的主要诉求,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难以开展的现状。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
【关键词】 街道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创新研究
我国的流动人口在不断增加, 科技在高速发展, 信息在高速运行,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人口素质和数量结构的要求逐步提升。因此, 加强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 尤其是加强与基层民众联系密切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这个飞跃的重要途径, 而宣传教育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强大武器。宣传工作是教育人、鼓舞人、感染人、引导人、塑造人的工作[1]。宣传教育工作能够加快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化, 可以加快计划生育目的和细则的明确化, 可以促进群众意识与时俱进和思想境界的提高。街道具有贴近基层, 了解民众的优势, 改进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内容、方法,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街道的综合优势, 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纵深发展。
1 改变宣传理念
街道计划生育宣教人员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透露着一种执政文化, 甚至把宣教过程当做是传达政策、公布法律法规的载体, 当做自己权力外化的过程, 潜藏着基层官员内心深处的官本位思想和畸形的权力观。在官本位思想的指导下, 在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会提高自己的地位, 出现居高临下、咄咄逼人、冷漠蛮横、霸气十足的现象。基层民众在当今社会仇富和仇官的心理作用下, 把焦点由宣教的内容转移到宣教人员的态度上, 把宣教内容内化的过程转变成应付宣教人员的工作上, 导致宣传教育工作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宣教人员应该要树立文明温馨的理念, 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指引下, 在对人民负责的工作作风的引领下,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教育, 真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想人民所想, 及人民所急”, 把“群众欢迎不欢迎, 群众高兴不高兴, 群众答应不答应”为宣教人员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2 创新计划生育标语
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不符合现阶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存在着粗暴标语“宁要家破, 不要国亡”, 冷漠标语“见证怀孕, 持证生育”, 爆笑标语“少生孩子多种树, 少养孩子多养猪”, 随意标语“ 多子多难”等, 这些标语透露出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素质偏低, 缺少法制观念和人文关怀, 损害政策法规和影响地方形象, 过分注重实效而轻视了法律法规, 依靠党和政府的强制力而忽视了政府的亲和力和民众的亲和力, 过分注重形式而忽视了实质内容。另外, 街道计划生育宣教人员进行的是一般性的宣传, 仅仅是在一些公共场合张贴一些口号, 没有渗透到基层民众的心中, 导致宣传效果不理想, 公众参与意识淡薄, 进而导致计生工作的可持续性。
标语宣传是整个宣传教育中最通用的有效工作手段。[2]标语内容和形式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宣教效果, 所以要创新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标语的形势和内容, 真正的做到方法与技巧的统一, 通俗性与严谨性的统一, 实用性与美观性的统一, 政策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实现标语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3 实现宣教工作的多元化
街道计划生育宣教人员往往在内心里把宣教对象一刀切, 不进行群体类别的划分缺少针对性和系统性;宣教部门不联合其他部门, 单独表演, 单枪匹马, 力度不够, 影响范围小, 社会氛围不浓厚;宣教形式单一, 仅仅张贴标语与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宣传内容和形式趋同化,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宣传工作的理想效果。
每个街道都有自己的街情和文化, 街道计划生育宣教人员应该根据自己街道、社区的人员状况分门别类的进行宣传教育, 不能生搬硬套其他街道的经验, 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街道文化的实用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方法。街道计生宣传部门要宏观着眼, 把宣教工作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积极协调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 实现齐抓共管。改变原来标语宣传的单一化, 充分利用广播和网络传媒开展宣教工作, 开设普法、保健、育婴、生育等专项论坛, 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力度。
4 实现宣教工作制度化
街道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离不开宣教人员的参与和宣教经费的支持, 然而街道的人口构成成分复杂, 流动人口较多, 流动性强而工作人员数量少, 素质低, 加上街道实行计划生育的属地化管理还不完善, 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街道干部的工资不是来源于国家财政而是靠街道的企业, 甚至靠多生超生的罚款, 导致计生干部在管理过程中“放水养鱼”[3]。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街道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实现宣教工作的制度化, 宣传队伍的正规化, 宣传经费的常规化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在选拨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宣传人员时要综合考虑他们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年龄等因素, 以保证宣教人员的基本素质。相关部门要对宣教人员进行定期和常规化的培训, 提高他们对计生方针政策的领悟水平和宣传教育水平。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问题, 解决问题的费用也不断增加, 各级政府要根据自己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划拨宣传教育经费, 使用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管理, 达到经费支出结构的优化, 防止街道计生人员“放水养鱼”的工作方式。
街道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是一项艺术, 要掌握宣传教育工作的度才能更好的实现宣传效果的理想化, 注意宣传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适度、角度等, 更好的满足群众生育文化的需求, 促进街道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可持续性, 推进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的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 沈妙珍.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中外医学研究, 2012(4):135.
本文介绍了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需求和主要来源,并对其经费支出进行了分类,提出了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机制的对策。要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多渠道筹资体系;建立支出管理体系;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关键词】
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支出分类;规范化
长期以来,人口问题是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自然资源利用的关键问题。计划生育在我国实行三十年来,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确保经济高效平稳的发展态势,极大的缓解了人口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环境的恶化,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需求的保障和使用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环节,坚实的经济基础是实现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前提,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又为我国经济稳定、高速发展提供保障,两者互为依存,共同发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需求
从微观讲,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需求指的是家庭或个人在实行计划生育时对相应服务产生的一种需求,而政府在通过财政支持满足计划生育个人和家庭需求时所需的经费。从宏观讲,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需求指的是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的改善,政府和社会在控制人口数量时,为满足计划生育健康持续发展的经费需求。
随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完善以及新时期对此项工作的要求日益增强,经费需求矛盾也日益凸显。一方面相关政策中各类服务性事务的增多增加了工作经费需求,另一方面关于奖励扶助和救助机制的项目增多,对资金需求增大,致使经费需求和供给的矛盾加剧。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我国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变革过程。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划分,我国计划生育投入分为国家财政投入和非国家财政投入。其中国家财政投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计划生育经费的各项支出,而非国家财政投入则是指除国家财政投入以外的用于计划生育的支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前者为各级政府的投入,而后者为非政府部门的投入。
在不同时期财政投入和非财政投入在计划生育投入中所占比例是不同的。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国家财政占计划生育投入的全部。自上世纪80年代起,非国家财政投入开始进入计划生育投入资金,从1984年起,非国家财政计划生育投入占到将近50%的比例。自2000年起,国家财政投入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在这样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投入主体,突出投入重点,细化投入措施,强化投入责任,不断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政策体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稳定增长,是我们应完成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支出分类
根据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将各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经费按支出功能分为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等四类,由各级财政分类负担。
利益导向类:主要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保障性支出。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重大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共同负担。
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支出。
能力建设类:主要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设施修缮,流动服务车和设备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条件,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等支出。
管理运行类:主要包括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村(社区)聘用计生人员补贴,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实施重大项目的管理运行等支出。
以上四大类经费支出逐年稳步增长,特别是2005年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以来经费年均支出递增迅速。四大类经费支出由于所含项目不同,重点不同,增长也呈现出不同趋势,其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类增长最快,这体现了对老年计生家庭的关爱,同时,其他奖励补助的年均增幅都超过其他三类经费支出。
根据近年来经费支出情况分析,计划生育经费需求在不断增长,既有人口绝对值增加的因素,也有经济发展、社会消费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的经济因素。由于育龄妇女人数增加,人口出生率会在未来几年增长,同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人数的叠加效应扩大;老龄化的日趋严重使得养老成本加重;随着物价上涨和人员工资水平的提高使得计生服务费上升和管理成本的提高等因素,必然导致未来人口计生的经费需求增加。
四、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机制的措施
1、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人口计生部门应强化自身的收支预算,在做部门预算时,要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保证预算内容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尽量提高精确度,并考虑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收入状况和影响支出的各种因素,对不同的支出确定一个增长比例进而确定预算,真正做到用科学先进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改变现在常用的“掐头去尾”的预算编制方法,坚持预算改革中的编制、执行、评价并重原则,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全部收支编入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有计划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保证预算约束力和严格性,逐步杜绝随意变更、追加预算的作法。目前,财政列支的基本支出已实行了定员定额,但财政列支之外的也应做好预算。要适应预算改革的要求,搞好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库。
2、建立支出管理体系
编制部门预算的核心问题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支出管理体系。支出标准定额就是规范支出管理的有效手段。支出标准定额要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支出标准定额的制定要遵守“三个原则”:一是要与现行财力相适应,标准定的过高,超过现行负担能力,很难实行;二是要切合实际,参考往年支出情况,在保证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物价水平来制定标准;三是要认识差异,按不同预算单位的业务范围划分类别,分别制定相应的支出标准定额,不出现差距过大现象。其次,由于预算的特点,对预算对象不应划分档次,不能使类别太细。这样可以使支出标准定额的制定工作由繁化简,同时有利于管理单位对预算单位进行预算审核。
【关键词】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节育环检查;价值研究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76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4745-01
节育环很少影响到女性的全身,主要是对子宫产生影响,取出后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不产生影响,同时操作简便、价格便宜。可以逆转,在我国的节育方法中较为常见。但是,由于女性的个体差异很大,同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干扰,节育环可能会导致妇科炎症、环脱落、损伤其他脏器、月经过多、宫外孕以及子宫穿孔等,因此,对佩戴节育器的患者定期进行检查的意义重大。乡镇计生服务站在我国基层计生组织中非常重要,其实现了对节育环定期检查的操作。本文主要对2010年8月――2012年8月间乡镇计划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节育环检查中的价值进行分析,现总结如下。
1 镇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 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必要性 我国约有超过40%的女性运用节育环进行避孕,其有效性超过90%。但是,节育环也有不足之处,运用节育器避孕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副作用:①子宫穿孔:因女性的个体差异较大,可能会由于宫内放置节育环与子宫大小不合适或者医生的操作有误导致子宫发生穿孔,或者女性在进行剧烈运动时子宫出现穿孔;②月经量过多:因节育环可能含有铜离子,铜离子会产生溶血以及细胞毒性作用,易导致月经量过多;③损伤腹腔其他脏器,在一些情况下,节育环可能会进入到腹腔内,进而损伤腹腔的其他脏器;④子宫内膜纤维化病变,节育环可能会损伤局部组织,导致慢性炎症和机械损伤以及纤维化病变;⑤宫外孕:节育环只能起到宫内避孕的效果,不能预防宫外孕产生,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检查,很难发现宫外孕存在;⑥带环怀孕:节育环的避孕成功率不可能为100%,很少一部分妇女会出现带环怀孕的现象。由此可见,观察节育环的使用情况是需要通过定期检查来保障的。
1.2 乡镇计生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的可行性 由于我国社会在高速的发展,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具体体现在,物质配备以及人员配置都在不断的升级,近几年,明显提高了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工作条件,大多数乡镇计生服务站有可以检查节育环的能力,此外,我国国情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覆盖面积较大,能够对节育环的检查工作有效的实施。
2 镇计生服务站进行节育环检查的价值分析
2.1 减轻节育环对脏器的负面影响 上文已经表明,节育环在一些情况下会损伤脏器组织,对其产生副作用,例如:可能会引起子宫穿孔或者对其他脏器造成影响。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为没有及时的检查节育环,假如进行了及时的检查,当出现轻微损伤时给予及时的补救,最大限度的降低节育环导致的脏器损伤,如果乡镇卫生所能够提供相关的检查项目,就可以缓解节育环对脏器的损伤以及出现的负面影响。
2.2 加强避孕效果 节育环的避孕效果较好,但是,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避孕效果,因个体有很大的差异,节育环可能会出现脱落现象,甚至出现带环妊娠的现象。有研究之处,通过对所占镇的4166名妇女佩戴节育环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我国乡镇计生服务站定期检查后的节育环的避孕效果较好,通过定期检查,能够加强避孕率,而且能够对节育环的情况进行定期观察同时对带环情况进行记录。
2.3 减少或者减轻妇科疾病对妇女身体的影响 不管节育环的科学技术怎样发展,对于人体来说,其毕竟属于异物,放置节育环后,人体多多少少的会出现排斥反映。此外,节育器本身的清洁情况也是无法保证的,可能会导致各类妇科炎症,如果没有对这些妇科疾病进行及时的检查了治疗,就会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乡镇计生服务站能够及早的发现节育环存在的问题或者由此导致的妇科疾病,同时制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减轻或者降低妇科疾病对女性身体的影响。
3 结 语
节育环是一种操作简便的避孕方法,工具简单,同时避孕效果较好,节育环很少影响到女性的全身,主要是对子宫产生影响,取出后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不产生影响,同时操作简便、价格便宜。可以逆转,在我国的节育方法中较为常见。但是,节育环自身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也会程度不等的给妇女的身体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发展较好,几乎所有的妇女都可以进行节育环的检查,乡镇计生服务站对节育环进行检查能够减轻节育环对脏器的负面应影响,同时提高避孕效果,而且降低妇女对身体的不利影响,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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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向斌,陈淑君,符策琴,李彩玲,冯斯祥,周子东,欧开苗,陈英,黄华培.2312例临床使用效果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8(02):105-106.
关键词:新时期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学校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C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9-0139-01
我国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随着长期艰苦努力终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旧时期的人多就是力量转变为只求质量,不求数量,人类的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的发展,出生人口的素质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需求不断增长及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化改革,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创新改革的挑战。
一、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学校进行改革创新的意义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及深化要求将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运行机制进行创新,调整及改变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保障体系及工作机制等,为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宣传教育新的运行机制,提高人口素质的培养,使得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改善。传统的传播速度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快节奏的生活,单向的宣传方式无法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习惯,这些问题进一步要求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方式,使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能符合现阶段时代的发展需求,提高现阶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二、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学校中的改革创新措施
(一)设立明确的宣传目标
新时期的人口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应从单一改变人类的生育行为转化为新的婚育观念、新的生育文明理念及新型的生育文化水平,不仅要依靠建设新型的婚育制度及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还要求学校教师高质量的生活质量及水平;宣传工作应进行理论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科技文化建设、文化环境建设及法制建设等,进行法制建设主要是为了规范人类的行为及思维;文化环境建设主要是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及社会环境;进行科技文化建设是为了提供有效的婚育知识及相关知识;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是采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进行理论建设是采用科学理论将人武装起来。
(二)丰富宣传工作的内容
新时期下的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内容均具有较为明确的针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应根据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式的发展及人类不同需求进行多元化的拓展及丰富,在丰富宣传工作的过程中应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意识,关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注意采用针对性的宣传方式进行工作,增计划生育工作的时效意识。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校内的广大教职工对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个新的认识。
(三)改变原有的宣传教育方式
新时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应采用互动式、引导式、诫喻式、参与式、说教式及注入式的方式,计划生育干部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时根据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行大力宣传教育,采用诱导疏通方式进行交流咨询,采用典型示范引导方式进行对比,针对学校教师的主要特征及教师的需求进行宣传工作的安排。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应注重考虑地域的差异及文化的差异,针对城乡差别进行宣传品的选择。在农村学校的宣传品应采用色彩较为浓郁的物体,针对城市的宣传片应采用小型的折叠图片及海报等,将“按照人类的需求提供服务,将详细情况了解清楚后进行选择,满足一切合理需求及没有需求绝不打扰”的宣传教育方式,为广大教师提供科学婚恋生育、选择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方式及合法权益的维护等服务。
(四)大力开展计划生育项目活动
为了推动宣传工作的开展,学校应继续组织及开展项目活动,针对在人口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及难点工作内容进行活动的宣传及组织,如在各学校内开展人口学校示范校、宣传品项目、宣传教育电教化项目等,大力推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及创新。可以采用定期组织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座谈会及讲座的方式,针对学校教师开展关于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及知识的普及,让科学的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三、结语
在新时期下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过程中,应利用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及创新方式,树立正确及科学的改革创新目标,改变原有的计划生育宣传方式,丰富以往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内容,才能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至一个较高的水平,达到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及创建小康社会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文华.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07(2):77.
关键词:计划生育服务;家庭保健;实践
1研究背景
曾都区作为中日合作"继续加强家庭保健服务,并发挥其在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中的作用"项目第二周期(2011~2015)国家项目点,2011年完成了项目启动、组织建设、宣传发动、基线调查和计划制定等工作,2012年已正式实施,按照5年实施方案,主要针对3~12岁在校儿童、在校青少年、育龄人群和中老年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健康检查,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就随州市曾都区家庭保健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
2家庭保健服务的实践探索
2.1开展3×3的家庭保健服务活动 ①健康教育,通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品 (宣传折页、图片、光碟、展板、模具等)开设健康教育专栏 、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优生课堂、生殖健康知识巡回讲座、学生家长老师共同参入的互动式教学和演练)等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知识和提高全人群的家庭保健意识。②健康咨询,针对各人群设立了温馨和个性化的咨询门诊、开通了咨询电话和网络、短信平台。③健康检查,自2012年起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先后对4类人群了综合家庭保健服务活动,都建立了完整的家庭档案。
2.2领导重视对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项目试点区被确定之后,全区及时制订了《中日家保服务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计生局局长任副组长的中日技术合作家庭保健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中日技术合作家庭保健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任由人口计生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人口计生局科技科长和区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及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正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参与,使得本区家庭保健服务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2.3家庭保健服务机构结构的确立 项目开展以后,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中日技术合作家庭保健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儿童保健服务室、青春期保健服务室、育龄人群保健服务室及中老年保健服务室四个科室。初步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硬件建设,制定了家庭保健服务工作制度,作为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优质服务的"探路者"和"领跑者",将家庭保健服务逐步拓展到乡镇并指导开展服务。
2.4项目培训的开展 人员的技术培训是项目能否实施的关键,开展家庭保健工作以来,不断从区计生服务中心选派专业水平高、个人素质强的骨干参加每次项目培训,在获取项目知识的同时,也收获了日方健康理念、保健模式,并作为师资,组织每次再培训,做到了"广、多、活"。培训人员广,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有卫生、教育、财政、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培训内容多。从项目产生的背景、意义到具体的内容,如:家保项目管理评估、家保项目指南、逻辑框架法、SWOT分析,相关者分析、问题树分析、保健计划的制定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方式活。采取互动式教学。将老师讲解、分组讨论、现场练习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每名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参入的热情,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2.5制定工作计划 为找准工作方向,对全区各类人群的健康需求进行分析,结合曾都实际,制定了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中老年4类人群的服务计划。
在健康教育上,引导服务对象参与家保服务。对于服务对象,真正提高其家庭保健意识比单一的保健知识传播选得更加关键和重要。要不断引导服务对象提高认识,因为服务对象只有保健意识加强了,才会主动参入,服务对象对家庭保健服务的可接受性比可获得性更为重要。
在健康咨询上,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开展服务工作。要改变方式,实现"互动",力争突破。服务提供者不能停留于单一、被动的回答服务对象的健康咨询,而是要定期对所提供服务的对象(已接受服务的目标人群)通过电话、短信或上门等方式了解其健康状况,逐步建立亲近而信任的互动交流,并不断拓展。
在健康检查上,建立健全家保档案管理制。要完成结果反馈和连续的健康档案管理,这些比单纯的一次体检更为重要。建立和落实凭健康档案一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机制,并实行拓展服务。曾都区2011年基线调查儿童定期体检的比例占17.3%,青少年定期体检的比例为22.4%,育龄人群定期体检比例为30.9%,中老年定期体检的比例为11.8%。各年龄群体都对免费体检最感兴趣,认为体检单位最需要提高的地方是服务人员的水平、体检设备仪器、服务人员的态度和服务内容。
3家庭保健服务开展的困难和挑战
3.1群众保健意识不强 家庭保健服务需要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者积极配合有机运行才能长效发展,最终达到提高健康水平的目的。不能单一强调服务的可获得性,即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哪些服务内容,也要甚至是更应该注重服务的可接受性,即服务对象是否愿意主动参与或者是主动接受所提供的服务。人群的保健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目前我区运行分析,服务对象的保健意识普遍低下。以对育龄人群的健康检查为例,目标人群普遍对免费的健康检查很感兴趣,参入的热情很高,但只有20%的人群能在检查1w后主动到家保中心接受结果反馈。这种状况给我们很大的困惑,必须寻找根源和可解决的途径,否则,家庭保健服务也只能是流于形式。
3.2队伍职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日合作家庭保健项目落户人口计生部门,更多的是基于人口计生系统多年来扎根于农村、有完备的网络体系、有联动的工作队伍。在当前人群保健意识普遍低下、尚需逐步引导的情形下,要做好家庭保健服务必须要大家共同付出努力。单方面强调和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和水平、不从整体上进行部署、不探讨一套系统的、大家共同参入的制度和体系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法真正"激活"家庭保健服务。
关键词:生态经济;区域一体化;京津冀北;贫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3―0063―05
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大目标下,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相互渗透、紧密融合成为大势所趋。以区域一体化为导向,努力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是京津冀北地区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发展对区域一体化的要求
水资源严重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是制约京津冀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其中,冀北地区在生态功能上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可持续的开发方式、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造成冀北24县形成面积达数万km2的“环京津贫困带”,贫困人口达180多万。脱贫的强烈愿望,驱使着当地居民过度开垦、过度放牧,从而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作为中国少有的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四重耦合区域,环京津贫困带发展的关键在于挣脱“忽视环境一导致贫困―挣扎自给一竭泽而渔”贫困循环链的束缚,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也是京津冀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区域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生态系统的一体化要求相悖
京津冀北包含多个独立的行政地域单元,各地方政府对辖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得人地系统的一体性与经济、行政区域的分割性之间的矛盾较为尖锐,生态环境等外溢性基础设施无人愿意提供和维护,形成“公共地的悲剧”。1980年以来,冀北地区进行的大规模生态治理,大多是以国家出资并组织生态建设工程的形式进行的。这些工程为净化京津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效应,显示出中央政府在提供区域公共产品方面的组织优势。然而,单纯依赖最上层的整合力量,缺乏市场力量的参与及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使得生态工程的后效不尽理想。由国家投资的工程,普遍存在重工程建设安排、轻工程管护的倾向,管护费用落实不到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难以保证绿色屏障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由于京津两个直辖市与周边的地级市在行政地位上并不平等,这在观念和政策上妨碍了平等协商的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目前京津与冀北资源环境关系仍是靠行政调控和行政命令,水资源的非市场化分配给冀北地区带来巨大的水资源使用权损失。1980年之后,为确保京津两大城市用水,河北无偿让给京津供水指标19.6亿m3。冀北地区作为京津两市的主要水源地,需遵守严格的环保政策及产业布局规定,从而限制了其产业选择,造成巨大的发展权损失。近十年来,为保证北京市用水质量,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关闭污染企业600多家、停产治理280多家,放弃了20多个效益好而污染大的项目;在承德潮白河流域,先后禁止的工业项目达800多项,每年损失利税10多亿元。张承两市为保护资源环境做出的贡献和蒙受的损失基本未得到补偿,少有的一些补偿多属临时性的动议,补偿标准没有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科学计算,也没有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区际生态补偿不足,使环京津贫困带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也无法调动起上游从事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生态治理的统一进行。改革开放初期,环京津24县与京津二市的远郊县基本处于同等发展水平,但今天二者形成了巨大的经济落差。2004年,冀北24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产总值、县均财政收入仅分别为京津远郊区县的1/3、1/4和1/10。财政实力的差距导致京津与冀北地区在水利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政府资助力度相差迥异。封山禁牧规定增加了畜牧业投入和运行成本,北京远郊山区通过由政府出资进行技术扶植、增加护林员、对养殖户进行补贴等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增收与保护还林还草成果的现实问题。而冀北地方财政捉襟见肘,无力为封受损失农民进行补偿,禁牧后农民可支配收入下降的幅度很大,个别地方已经出现“弃草种粮”现象。张家口市单位水量产出粮食平均只有0.67kg/m3,大大低于北京市的2.0kg/m3,主要原因是灌区基本设施改造、节水灌溉的推广所需成本和风险超出了当地居民和政府的承受能力。
可以看出,冀北地区居民无论在机会选择还是结果占有上,都未能享有与京津地区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面临着生态与生计的尖锐矛盾。而京津居民既然享受了“护城河”和“后花园”生态好转所带来的利益,就有责任和义务为此付费;并且,下游受益地区具有较高的支付能力,无论是由用水户直接向水源地进行补偿,还是由财政预算支出,都不会损害其既有的福利水平。显然,张承两市生态建设所带来的正外部性,需要在经济圈之中实现内部化。只有在区域一体化基础上进行生态治理,才有望解决冀北生态功能区定位与脱贫致富之间的矛盾,以及生态服务一地供应与多地消费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京津冀北生态经济一体化进程及收益
1980年官厅水库丧失饮用水源功能以及连续几年沙尘暴的肆虐,使得生态安全成为京津冀关注的热点,围绕生态建设而展开的区域合作也迅即启动。1995年和1997年,北京市两次向张家口市及赤城县捐助200万元,用于对官厅水库上游的水土保持和水环境治理;20M年北京市给予赤城县“调水”补偿款666万元;1995~2004年,北京市向承德市潮河流域的丰宁、滦平两县提供水源保护资金累计达2 000万元以上,2006年又宣布每年安排落实2 000万元帮助河北省治理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地区水环境。2006年10月签署的《北京市与河北省政府关于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决定,由北京市按照每公顷30.015元(每亩450元)的标准给予密云水库上游“稻改旱”损失补偿。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扶持周边贫困地区工作设想中提出在张家口、承德两市建立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承德则提出“以水联利”的供水新思路,张家口、天津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可以看出,基于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已成为各地政府的共识。 京津两市给予冀北地区的“支持”和“捐助”,虽是零碎的、非制度化的,但昭示了区域一体化的必然路径。京津张承各市间天然形成的生态联系,使它们具有合作的可能性,随着收入水平和生态偏好强度的提高,这一生态联系将更加牢固,共同的生
态利益将成为区域一体化强有力的“助推器”。
二、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
京津冀北地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单元和经济一体化区域,在生态环境整治、资源和资金积累及产品市场拓展方面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统筹规划,进行全方位的联合与合作,真正成为“生态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其中的突破口在于从修复和改善冀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人手,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转换成不可替代的产业优势,实现生态一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生态治理的成本共担
生态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立成本共享、保护环境的观念和制度。就京津冀北地区来说,关键是建立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的水资源转让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功能区凭借其提供的生态服务获得合理的收益。
1 应借“南水北调”工程实施之机,进行跨区域水权的初次分配,明确同一河流上下游区域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有效减少争议。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简单地以各市土地面积和人口为基础确定水资源配置基准比例,没有施行向水源保护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原则,这有悖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鉴于冀北二市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和为京津用水做出的牺牲和贡献,应赋予其取水优先权,使其能在二级市场上通过转让水权获得发展资金,而京津发达地市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购买水权满足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
2 建立准市场运作的跨区域水权市场。博弈分析表明,一条河流的上中下游地区,在没有严格约束之前,各地区任意取水和任意排污是最优战略,结果是下游来水量越来越少,水质不断下降。假定存在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各地区的实际取水量和排污量将充分考虑到水权价格和排污权价格等因素,实现合作均衡。因此,建立水权市场和排污权市场,通过水市场的作用来达到上下游共同投入、保证水质的目的,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水权交易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囿于水资源分布的天然限制,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跨区域水权交易不是“大数市场”,难以形成充分竞争;同时,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等是不能被剥夺或任意侵占的。因此,单纯依靠市场化的水权交易不足以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目标,可行的方案是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准市场运作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运行模式。
3 建立水源涵养保护区和调出区的政策补偿机制。水价是水资源的价值体现,如果实现了资源环境的全成本定价(包含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三项),就可使资源富集地在生态交换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环境价值。在界定了水权之后,冀北向京津“无偿调水”就要变为“有偿用水”,供水价格要达到河北从山东购买黄河水的价格,水价提高部分返还给水源涵养地和供应地。即便如此,冀北供应每吨水的成本较之南水北调的价格仍然低得多,京津用水户是可以承受的。除水市场收入外,还可从京津冀三省市财政收入中提取0.5%以建立水土保持基金,以补助在城市上游建设风沙源防护区、水资源涵养区等生态屏障建设和维护工作经费支出。
总之,对上游来水按质按量给予一定补偿,确保上游用户和政府不因节水治污行为而产生经济损失,才能确保京津冀优质水源在将来得到持续不断的供应,这是生态经济一体化的必经之路。
(二)生态型产业支撑体系的培育
贫困地区要实现生态重建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构建生态・经济双优耦合系统,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基于环京津贫困带的自然资源组合优势,其产业发展方向在于形成由节水型种植业、商品性畜牧业和防护性林果业构成的生态农业框架,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为特征的新型工业,构建以绿色商贸物流业为主体,生态文化旅游业和生态管护业为两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生态产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投入和先进的知识,而这是贫困地区内部所难以解决的。因此,要通过有力的投资诱导政策和技术扶贫政策,鼓励京津的清洁技术和生态型产业转移扩散到冀北地区并植根。对于冀北现有产业向节水、生态、环保型转变所造成的发展权损失,要由京津两市给予一定补偿。
造林绿化是生态治理的基础工程。欲将环京津贫困带打造成环京津生态圈,就必须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明晰产权,吸引区内外民间资本投入,通过生态产业的集聚实现劳动就业和区域收入的提高。考虑到生态建设的公益性和外部性特征,可尝试以政府生态购买等形式,大量增加护林员名额,建立一支由国家供养的生态管护队伍,解决国家生态工程管护不力的问题。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年)》,到2010年张承两市生态移民将达到8万人。可结合资源开发,由京津有关企业吸收部分劳动力,或将生态移民安排为护林员或生态护库员,促使农业劳动力向生态服务业(主要是生态林草管护)转移。
农业必须改变以粮为主的传统模式,用退耕增产和退耕圈养增收来改善农牧区的生态环境,并以此为依托开发有竞争力的生态农产品。其一,为保护好已有的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成果,当务之急是解决退牧、舍饲、退耕后当地农民经济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由京津政府予以支持和补助,除了土地使用权损失补偿之外,还要给予充足的生态管护补偿,提供买奶牛的贷款,提供优种羊用于繁殖,以形成长效生态建设和巩固机制。其二,围绕建成“京津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快区域农业产业化进程。冀北要在京津农副产品市场上进一步拓展份额,必须改变分散的市场供应结构,依托龙头企业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同时提高生产的标准化程度,开发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以供应京津高端市场。北京华都食品肉鸡产业化扶贫项目,北京三元集团与河北怀安大规模的金融扶贫合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这表明企业已经走到了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前台,产业基地模式将在今后成为京津冀北“城乡生态互联经济”的主体。
生态旅游是将“生态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的捷径之一。北京市帮助滦平县作旅游规划,组织市民进行“饮水思源”生态游,带动了滦平旅游业发展,富裕了的农民则主动维持生态环境的改善,这是很好的模式。京津冀应该启动旅游规划联合工程,共同打造生态旅游,使旅游成为冀北地区的支柱产业之一。
三、京津冀北生态合作的组织机制
区域一体化作为一种过程和状态,本质特征是集体或联合决策,在现行体制下必须是市场、行政和法律方式相结合的。刚性的行政壁垒构成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体制障碍,而行政区划调整将伴生高昂的社会成本。要在现行的行政区划框架内减少“邻避”行为,实现总体利益的协调,就需要政府治理形态的嬗变――从原来的行政区行政模式转变为区域公共管理模式。行政区经济与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机制是单一的科层制,权力向度是自上而下的
权威中心,管理导向指向区域内部的公共事务。而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它以分散的、多元的权威中心来进行“多中心”治理,在传统的科层制之外,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详见表1)。
地方政府是传统上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当面临共同问题、寻求和维护共同利益时,地方政府间通过对话与协商等方式进行合作,今后仍是解决行政隔离问题的有效途径。在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圈中,应发挥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京张合作论坛等高层领导对话与沟通机制的作用,就区际生态补偿的形式和数额进行经常性谈判,使各方分担与受益程度相当的治理费用或责任。行政协调的优点是能够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包括强制力、威信、各种政策手段),效率较高,但协调的结果容易受双方“讨价还价”能力的影响,难以建立统一的规范。
【关键词】城市规划;新型城镇;机制研究
前 言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实施的核心在于如何科学地因地制宜布局和规划,否则就会面临很对问题。
一、新型城镇化提出的时代背景
1、经济全球化
广义全球化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全球化,狭义全球化主要是指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的快速发展、生产的国际化成为其重要标志,资本、技术、产业的跨国转移,对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必将使我国城市的国际化水平大为提高。
2、信息化发展
信息技术正在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把信息化作为城市发展的新主题。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并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信息己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独特的生产要素,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速城市现代化的关键动力。
3、科学发展观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从表面上看是顺序的变化,实质体现了我们发展理念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又好又快发展首先是“好”的问题,在发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注重推动发展与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相协调,注重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4、新型工业化
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完成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首要选择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六大报告对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了明确描述,就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二、新型城镇化规划基本原则分析
在实际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必须遵循训相应的基本原则,着眼于整个城镇群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城镇经济以及产业的叠加或者排斥。新型城镇化规划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为本原则
人是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最关键因素,新型城镇化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人的需求而开展的。为此,以人为本成为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首要原则。在实际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应该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其他因素紧密结合起来,而不是为了建设城镇而将农业以及田地消除,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最重要目的是让人们生活的更好。
2、绿色低碳原则
绿色低碳原则是新型城镇化规划中需要注意的另一重要原则,绿色低碳原则主要指的是在实际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注意低碳环保,建设环境优美的人文环境,进而提升城镇的软实力。同时,是否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排,是否最大限度的做到生态环境保护,早已成为衡量新型城镇化规划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遵循低碳环保基本原则,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开展清洁工程,加强对于乡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同时,着重的解决工业企业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建设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城镇。
3、基础设施完善原则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为了进一步满足人们的生活以及工作需求,应该加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只有这样才可以打造出利居、乐居以及宜居的环境,这就是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基础设施完善原则。基础设施是城镇空间互动的桥梁,只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生活设施以及生产设施建设并重,才可以缩短城乡间设施落差以及空间距离,才可以促进人们生活安康。
4、城乡经济一体化原则
在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有关部门应该注意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有机结合,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城镇带动乡下,工业促进农业的新局面,进而促进我国城乡产业一体化进程的实现。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着力发展服务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城镇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城镇化建设水平。
三、新型城镇化理念下的城市规划完善性策略分析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关键是规划。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规划决定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从我们所看的四个城市和国内外经验特别国际上优秀城市来看,抓好发展规划有以下几点需要高度关注和重视。
1、抓好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的规划。每个城市都要有发展目标定位,纽约是国际大都市,法兰克福是国际交通枢纽城市。我们江西要建设什么样城市?我认为要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我们的目标定位应该是生态城、园林城、现代文明城。从这几天所看的四个城市的特点,苏书记亲自倡导的“一大四小”等一系列城市建设思想,在实践中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巨大变化,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营造“美的空间、人的乐园”。
2、抓好城市发展规模的规划。城市不仅要做大,关键是要做优。我们要以营造最适宜人居环境、最佳创业环境为目标,根据基础条件、能源资源、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城市人口规模和 区域规模,使城市有足够的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城市成为最佳最优城市。
3、抓好城市发展形态的规划。城市形态应提倡功能明确、生态连接、多核组团式的发展。荷兰的商业中心在阿姆斯特丹,行政中心在海牙,港口城市在鹿特丹。世界上比较优美的城市,除新加坡之外,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是很好的,由14个岛屿互相联系,组团之间以森林、河流、海岸线为连接,交通快捷,城市在绿树丛中,人们生活高度方便,文化素质、文化程度比较高。我们要防止简单“摊大饼”式发展,倡导组团式形态。
4、把城市发展特色的规划做好。把城市的特色创造出来,就要对江河、山林以及湿地等这些自然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创造出具有特色的产业,通过历史文化以及旅游资源的利用,把城市文化品位提升上去,把城市个性的魅力彰显出来。
5、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得到持续性的发展,城市规划离不开精心的论证,历史的积累与沉淀对城市的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在进行规划与建设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与历史负责。不但要把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好,还要为人们创造休闲娱乐的空间,为城市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把规划科学决策的机制完善起来。要以政府为主导,通过专家的指导,部门间的合作,公众的参与,科学的决策,对规划进行严格的编制,并进行审批。
结束语:
新型城镇化着眼农民,涵盖农村,体现了人本化、集约化、多元化、低碳化,强调协调性、融合性及多样性。有利于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建设宜居家园,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