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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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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

第1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非标准审计意见 个体特征 谨慎性 人才培养

一、引言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谨慎性与个体特征在学界引起关注有多年,当前已有诸多对审计师个体特征和审计质量的研究。其中,唐跃军(2005)从多角度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进行了比较研究,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分布和行业差异之关系进行了研究。肖序(2006)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价值相关性做了研究。侯国民(2007)对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进行了研究。郭婷等(2008)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及产生原因进行了研究。白宪生(2009)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关联性因素做了研究。冯延超(2010)对审计师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判断进行了比较研究。叶琼燕等(2011)对自1991年以来有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性别、年龄、从业经历、教育背景、是否为合伙人、是否为党员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研究了审计师个人层面因素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施丹等(2011)以2001到2008年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了签字审计师性别和性别组成对审计质量和审计费用的影响。赵国宇(2011)对盈余管理和关联交易以及审计师的特征进行了研究。王兵(2011)以2001到2009年被处罚的注册会计师为研究对象,从市场反应、市场份额和审计收费三方面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声誉受损的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李江涛等(2012)以2009年深、沪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审计业务供给方特别是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特征对审计费用率的影响。张敦力(2012)以1999到2008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行业专长审计师能否鉴别不同属性、不同错报风险的盈余管理。

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中,因投资者掌握的信息并不对称,很难有效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做出合理的判断,这需要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意见。审计需求理论认为,审计产生不是外部力量强制结果,而是社会力量选择所致,是委托人与人的共同需求。在审计关系中,审计师有着减少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和评价经营者经营业绩及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即扮演隐性社会监督角色。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审计风险,增强审计风险意识并预防审计风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作用在不断放大,这要求审计师具备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而审计师做出审计意见会受文化程度、专业能力等个人特征影响。虽然目前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主要因素是公司自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盈余管理,但审计师因素依然重要。本研究从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是否为合伙人情况、执业年限、审计师签字顺序和工作单位是否为“四大”等环节对审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报告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二、问题提出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规定,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结论出具下列类型之一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该准则同时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意见的签署条件进行了规定:(1)如果审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做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如果审计师认为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4)当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并清楚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本研究对1993年以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情况统计见表1。

备注:1、52*中包含20份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57*中包含10份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92*中包含1项带其他事项无保留意见。 2、1999年以前的数据参考《谁审计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市场分析》(1997―1999)以及2000年以后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n/)中的年报审计快报。

三、研究假设的提出

影响审计师做出审计结论的两大关键因素是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McClelland(1973)认为,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个体所拥有的能在某一岗位上取得业绩的潜在、深层次特质,它表现在与工作、业绩或生活中其他重要成果相似或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等方面。审计师进行审计工作需经过专业培训,在执业过程和后续教育中形成并巩固专业胜任能力。学者Claus(2000)认为,审计的知识性理论是通过正规课堂教育获得的,而程序性知识是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后续教育是对前两个阶段审计知识的强化和更新。一般而言,独立性有两层含义:它意味着正直性的一个方面,使所有职业人员接受责任,另一方面意味着避免可能损害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人员的客观性(John L C,1956),该研究包括了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Thoms G H,1962),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计师抵制客户选择性披露压力的能力(DeAngelo,1981)。Tom Lee(1991)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审计职业公正性的特点,是人类诚实天性总特征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精神状态,不容许本人观点和结论变得依赖或屈从利害冲突方面压力和影响。这要求审计师在执行委托业务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要能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关于年龄,样本中的签字注册会计师35岁以下的占6.40%,36到45岁之间占45.40%,45岁以上占48.2%,研究求的所有审计师的平均年龄为45岁,平均数之下的年龄变量取值0,平均数之上取值1。关于性别,样本中男性的比例为66.83%,女性为33.17%。本文将签字注册会计师中有女性审计师的观测值设为0,男性设为1。关于签字顺序,样本中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含独立注册会计师)占54.15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占45.36 %,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占 0.50 %。本文设定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1,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2,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为3。关于政治面貌,样本中党员占94.57%,其他占5.43 %。本文设定党员为1,其他为0。关于学历,样本中的博士毕业生的审计师占1.20%,硕士毕业生的审计师占11.48%,本科毕业所占比例为50.60%,大专学历占31.54%,大专以下学历占5.18%。本研究将学历分成三个部分:硕士及以上、本科、大专及以下。当审计师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下时取值为1,本科学历时取值为2,硕士及上学历取值为3。关于毕业院校,样本中的审计师最终学历毕业院校为重点院校占76.05%,重点院校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关于所学专业,根据我国学科分类法,并考虑与会计、审计专业等相关程度,本研究分为相关专业和不相关专业。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为相关专业,占67.61%;其他为不相关专业,占32.39。本研究把观测变量都为相关专业时取值为1,其他取值为0。关于是否为合伙人,样本中的合伙人占25.73%,本研究将观测变量为合伙人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关于执业年限,样本中的执业年限10年以下者占20.41%,10年到20年者占74.84%,20年以上的占4.75%。研究中的审计师执业年限平均值为15年,执业年限平均值以下取值为0,否则取值1。关于工作单位是否为“四大”,在样本中,审计师的工作单位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占4.25 %,研究取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观测变量为1,其他取值为0。

3.模型设计

4.实证检验

实证检验的结果跟本文假设大体一致,但审计师的年龄、性别、专业、是否合伙人和工作单位等因素与本文假设有出入,分析原因是审计师更容易受到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影响,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一般为德高望重者,因此年龄因素影响不很明显。在性别方面,女性所独有的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是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还是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更具温和性。审计师所学专业对审计师影响不大的原因是当前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需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需要考过专业课六门,并需通过综合阶段考试,这种考试获取的知识影响力已经超越在学生阶段所学专业。审计师是否为合伙人对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影响不大的原因是因为,合伙人身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之一对企业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更为深刻,因此在道德允许范围内,合伙人可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的)。工作单位是否是“四大”对审计师的影响不明显,是因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时,受其本人知识水平和经历的影响,而工作环境影响有限。

五、结语

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师个人因素对审计师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候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审计师的签字顺序、执业年限等个人特征都对审计师的谨慎性有显著影响,经验丰富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比其他审计师更谨慎。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为我国的会计教育和会计人才培养以及审计公司的员工培训等提供一定的启示,可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进行审计业务提供实证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叶琼燕,于忠泊.审计师个人特征与审计质量[J].陕西财经学报,2011(2)

[2]王玉荣.商务预测方法(修订版)[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9

[3]吴粒,赵秀梅,郭涛,张明喜.影响审计意见因素的实证分析[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05(4)

[4]陆正飞,童盼.审计意见、审计师变更与监管政策:一项以14号规则为例的经验研究[J].审计研究,2003(3)

第2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自我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医药制造业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121-02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指出,为稳步推进主板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财政部同证监会决定,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披露2012年报的同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国有控股主板和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则分别应在2013年和2014年对相关内容进行披露。

一、样本选取

根据证监会2012年行业分类,我国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医药制造业公司总计292家。本文研究样本是行业中在主板上市的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总计9家。本文对样本公司2012年的年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搜集研究。

表1 医药制造行业样本公司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000606 青海明胶 002332 仙琚制药 002644 佛慈制药

000919 金陵药业 002349 精华制药 600664 哈药股份

000999 华润三九 002393 力生制药 600812 华北制药

二、样本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一)综合披露情况

9家样本公司在年报中皆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单独说明,都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虽然分类披露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必须随年报共同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仍有公司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精华制药和佛慈制药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其性质与内控审计报告完全不同,以鉴证报告来代替审计报告是不符合规定的。仙琚制药报告标题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从报告正文和遵从的准则来看,其实质是内控鉴证报告。标题和内容的不符让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诚信度产生怀疑,违反监管机构的规定。力生制药则既没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没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内控披露情况令人担忧。

(二)年报中关于内控披露情况

样本公司年报中内控部分平均字数为1400左右,相对较为匮乏。两家交易所对格式的要求不同,但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内部控制建设概况、董事会声明、建立财务内控的依据等。样本中只有力生制药在内控建设情况中较为详细地对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其他8家在此部分都只概括性地进行表述,提供有用信息不多。

2012年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佛慈制药,其在年报中内控部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表示为“适用”,并列示标准无保留意见。但其实际在2012年只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着混淆视听的嫌疑,其内控实质上未经过师事务所审计,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披露虚假信息意图蒙混过关。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关于内控披露情况

对样本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进行分析可发现:内控五要素中,披露最详尽的是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多数公司详细地披露出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等信息;控制活动方面多进行相应披露,但局限于条文性说明,未包含实用性具体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披露情况较差,只简要提及信息获取方式和人员沟通,对其他信息安全等问题涉及较少;内部监督多数公司只进行整体性说明,持续监控情况说明匮乏。风险评估披露情况最差,公司对风险的识别方法等只简要提及,无实质性特定环境的解决措施。医药制造行业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很大,2012年国家对于药价的规定等势必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使企业面临风险,但样本公司对其完全未提及。

对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9家样本公司中有3家在评价报告中完全没有涉及内控缺陷,与要求不符。6家公司提及内控缺陷,仅有2家针对缺陷提出改进计划或措施。但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是提出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缺陷,对真正可能存在缺陷的控制点避而不谈,似乎只为达到规章的形式要求。

(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从报告类型来看,9家样本公司中仅有5家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余3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力生制药则二者皆无,此行径违反相关规定。

从2011年试点到2012年首次强制实施,内控审计迈出了大步伐,但事务所在内控审计上仍经验不足,会计师对于内控审计仍拘泥于传统的查账审计模式,将带来审计风险。

三、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思考及改善

(一)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内控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加大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防范和提升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应鼓励上市公司适当地进行自愿性披露,完善资本市场环境,激发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的自觉性。

(二)完善法律法规,统一评价的标准

应加快相关立法,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作出详细规定,统一相应的披露标准与要求,以规范公司的披露行为,加强可操作性,便于信息使用者的使用,保证公司之间的内控信息具有可比性。

(三)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及改进措施的披露

监管部门应对内控缺陷认定给与高度重视,明确内控缺陷的定义,明确分级具体标准,尽可能进行定量衡量。公司应当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对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将风险管理贯穿企业内控的全过程。

(四)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方法,加强内控审计力度

公司应将关注领域从财报相关内控向非财报领域扩展,将设计完整性和执行有效性纳入绩效考核。不同行业的企业内控建设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亟需提出分行业的内控标准。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机构监管,提高内控缺陷信息披露质量。事务所应加强员工对内控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提高工作胜任能力。

参考文献

第3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制造业占据国民经济的重要地位,与其他行业相比,制造业企业的规模较大,业务领域较为广泛,占我国沪深全部上市公司的60%左右。因此,制造业企业需要积极实施内部控制企业规范,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环境的风险的能力。因此我们选取制造业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内部控制评价及其审计的披露情况。根据2014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沪、深交易所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共有1577家,涉及30个行业。本研究选取制造业上市公司中数量最多的两个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剔除退市及与研究样本不相符的企业7家,共311家上市公司作为本研究的样本。本研究所需的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年报中涉及内部控制的数据主要通过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网站获得。其中深市主板企业共51家,沪市主板共101家,创业板企业52家,中小板企业共107家。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状况

2012年国家几部委强制全部A股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因此分析2012年前后三年的内部控制披露状况对了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有重要的作用。从样本的总体披露情况看,311家制造业上市公司2011-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比率逐年增长,分别为81%、92.6%、94.2%。按照上市板块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其中创业板三年内部控制评价披露率为100%,深、沪主板2012-2013年的内控报告的披露率也为100%,披露状况良好,2011年为自愿披露,因此其内部控制评价披露率仅为88.2%。中小板三年来披露率维持93.5%。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

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仅从企业角度反映了其执行《规范》及其《指引》的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从企业外部反映了《规范》及其《指引》的实施效果,因此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企业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体现企业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执行状况。根据2011—2013年制造业研究样本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统计,2012—2013年的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比率平均为38.6%,远小于同时期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比率93.4%,说明研究样本大部分企业虽然执行了《规范》及其《指引》,但是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却有待验证。其中沪市主板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较好,2012年沪深主板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率接近,但是2013年深市主板内控审计报告披露率高达89.1%,高出沪市主板30.3%。中小板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较弱,2012—2013年披露率从4.7%增长到9.3%。创业板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为100%,但是其三年未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仅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创业板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比率逐年上升,平均披露率为70%。同时中小板的内控鉴证报告披露率也平均达到50%。但是由于内控鉴证报告仅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执行情况的鉴证,并不等同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全面要素点进行的审计工作,因此鉴证报告并不能有效确认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

二、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4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年报; 审计报告; 检查公告; 质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供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及经营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是否充分?质量如何?监管机制是否可行有效?这些均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分析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鉴定书。本文以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对全国重点行业和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为权威研究资料,对上市公司的年报质量进行分析。

(一)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年报,均需先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而后在公司挂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所报审计快报披露,本文统计列出2007—2011年各年审计报告的统计数据。

2007年:64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为1 57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449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0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7.71%,同200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3%。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实施函证,无法确认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无法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项目;存在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无法就坏账准备、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作出合理的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公司按照持续经营能力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无法证实公司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能否成功,无法判断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等。

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另外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公司1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77%,同2007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94%。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无法就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无法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确定相关单位的款项余额是否真实、可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有关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难以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导致无法判断公司披露的或有事项和诉讼事项是否完整及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65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26%,同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存货资料记录不完整,无法实施盘点及替代等审计程序,无法对部分存货期初和期末的数量、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多数公司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1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01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6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5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5.54%,同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上升了1.28%。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也无法证明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相关措施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经营等。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87%,同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67%。本年度新增加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3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份。在230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报告的比例为2.17%。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由此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无法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往来款项及或有事项的账面金额与重整最终审查确认的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根据年报审计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汇总表》,如表1。

(二)来自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分析

财政部每年都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大型房地产企业、主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企业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定期在财政部网页公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因为财政部检查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等主要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此其检查结果可以并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范畴之内。本文选取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汇总表》,如表2。

二、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通过对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一)年报披露评价

1.逐年简化年报内容,突出关键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披露规则,各年度逐渐特别是2011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内容做到了删繁就简,更加突出和透明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投资理财、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有效信息披露。2011年年报摘要得到了极大简化,仅包括“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摘要、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6节,提高了关键信息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满足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需要。

2.利润分配信息更加透明

年报较为注重上市公司披露利润分配的信息,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特别是2011年着重强调有关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布公司前3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前3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详细披露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逐年重视对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在2011年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以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看到包括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签约方、投资份额等信息,存在委托贷款的公司,除上述内容外,投资者还可以了解到委托贷款的对象。

4.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要求强制性披露

对个别上市公司因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环保问题、安全事故等社会事件,会引起市场的连锁负面反应,对公司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亦十分关注。2010年前的年报是闭口不提的,从2011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和披露社会责任履行中的差距和不足,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重点就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等进行强制性的披露。

5.内控信息被强制在年报中披露

2011年A+H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被要求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要求其他公司至少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披露一次内控审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控重大缺陷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情况、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二)年报质量评价

1.审计严格,年报质量整体较高

2007—2011年,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分别为92.29%、93.23%、95.74%,94.46%、95.13%,2007—2011年各年占比基本维持在92%~96%之间小幅上下波动。2007—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94.17%,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4.35%,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83%,否定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63%。以上数据说明,上市公司编报的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审计意见高达94.17%,说明年报的整体质量很高。

2.监管升级,年报信息可信度提高

证监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逐年升级,监管措施不断推出,证券交易所每年颁布年报编报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公告年报审计信息,年报公告期间做到及时监控,相关分析机构及时对年报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使上市公司年报得到及时和准确的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可信度有明显提高,有利于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3.机构评比,年报质量社会评鉴

2012年6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组委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标志着由投资者报和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提供学术支持的“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正式开始。组委会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审细则》,确定了评选流程和评选细则,力争打造公开、公正的权威评选,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出版内容详实、形式简单的年报及财务报告给股东、员工及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完善。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将进一步激励我国上市公司编制高质量的年报,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提供重要依据。这种由第三方机构评鉴的机制,将会促进年报质量的提高。

尽管本文通过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 —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2007—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的分析,得出了上市公司年报质量的述评,但限于一是年报质量评价体系尚无确切标准;二是上市公司或许对年报有粉饰行为,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年报质量述评尚有未及之处,这亦是本文未尽事宜及未来的努力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 田志刚,刘秋生.现代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8(10).

[2] 杜兴强.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J].会计研究,2002(2).

[3] 乔旭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互动:一种框架分析[J].会计研究,2003(1).

[4] 李文梅.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及实现途径[J].中国农业会计,2006(2).

[5] 杨有红,汪薇.2006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会计研究,2008(3).

[6] 蒋尧明.有效需求主体的缺失与会计信息失真[J].会计研究,2003(5).

[7] 蒋尧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虚假陈述研究[J].会计研究,2004(1).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快报[EB/OL].

http://.cn/ industry_regulation/ annual_audit/.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EB/OL]. http:///zhengwuxinxi/jian

chagonggao/.

第5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和《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对审计报告的基本元素及各要素的具体规范都做了规定,基本内容如下.

1.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出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文种名,如《关于xx公司20xx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也可以省略前面的部分就写成《审计报告》.

2.主送机关

审计报告的主送机关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或委办单位.

3正文

主要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和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依据.根据这些内容,审计报告的文一般可分为四部分.

(1)前言

简要说明审计的内容、范围、依据、时间,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等.其中,内容是指本次审计的任务或目的,如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时间范围,即审计内容的时间跨度;二是业务范围,即全面审计还是专项审计:依据是指审计工作的依据,即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指令,还是接收委办单位的委托.时间是指审计活动的起止时间.

(2)基本情况

说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业务性质、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内部组织、账务设置等还可以交代审计事项的背景情况.根据审计范围的不同,这一部分的内容也有不同,一般综合性审计报告较详细,专项审计报告常省略.

(3)审计结果

这部分要写出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实.如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则这部分主要是写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因为审计的内容不同,所以,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反映的主要是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有无违反财经法纪的情况等;而财经法纪审计报告,则应反映违纪事实,如以权谋私、贪污盗窃、读职失职等内容.

(4)审计评价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主要反映审计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的审计评价或处理意见、建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只需概略交代,不必详细展开.

4落款

落款就是审计人员的签名盖章和标出写作时间。位置在正文右下方,签名在上一行,时间在下一行.

5附件

审计报告的附件一般指有关的证据原件或复印件.不是每份审计报告都有附件。如有附件,应将附件说明(即附件标题)置于正文的左下方,在落款之上,而附件原文则另页编制,附于审计报告之后

6.抄送

审计报告如需抄送有关机关,可在落款之下顶格注明“抄送”,下面依次列出抄送单位的名称.

(二)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格式规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

独立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

收件人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收件人应写全称

3.范围段

范围段应说明以下内容:(1)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时间或期间;(2)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3)审计依据,即《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4)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4意见段

意见段应当说明以下内容:a)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资金变动情况;(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

审计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说明段。有两种情况:当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在范围段与意见段之间增加说明段,以清楚说明所持意见的理由;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如认为必要,可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

5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审计报告应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6报告日期

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时间

审计报告如何写二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标题;

(二) 收件人;

(三) 正文;

(四) 附件:

(五) 签章;

(六) 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二) 审计依据: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三) 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四) 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五) 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审计报告的附件应包括对审计过程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的格式:

1.开头: 如:对某某单位某某经济事项的审计意见

2.该单位的概况

3.对该项经济事项审计的时间,采取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步骤等.

4.对该项经济事项审计的结果:可从做得好的方面说,更重要的是说明通过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5.对审计中存在值得注意的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6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审计报告 公共物品 产权 审计关系 审计基金

一、引言

近年来,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研究日益深入,相关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且越发成熟。但是相关的研究中单独涉及审计报告产权的研究甚少,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之所以大部分研究会计信息产权的文献并未特别提及审计报告,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多数学者将审计报告作为会计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杜兴强(1998)认为,审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审计报告虽不直接产生会计信息,但它增加了提供会计信息的可信赖性。再者由于对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购买一个公司的证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信该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而审计报告有助于肯定或否定这一结论。然而,笔者认为,虽然审计报告不可能离开会计报表单独存在,但是它也具有自身的独特之处。首先,它所提供的信息是单一而不可分的,它所针对的是会计报表的表达,而不像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那样丰富多彩,每个报表信息使用者可从中各取所需。其次,审计报告的供求机制也不同于会计信息。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CPA)提供,其初始产权归CPA所有,企业需通过支付审计费用来购买其产权;而会计信息则是由管理层生产,在现阶段其产权归公司所有。所以,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现阶段审计报告产权属性,重构一种新的审计关系模式,力图为消除其公共物品属性带来的消极后果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二、审计报告的资产属性与产权安排

(一) 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演进历程

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审计报告具有不同的资产属性。自审计于18世纪诞生以来,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发展也经历了两个阶段。

现代审计的产生根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产权结构下,公司的所有权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两权的分离程度还十分有限,主要表现在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且公司高管往往具有股东身份。CPA在完成公司所有者的审计委托后将审计报告直接呈交给股东,审计报告主要为数量有限的股东所享有,其他外部各方无权过问。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的产权还只是简单的小范围的个人产权集合形式,具有俱乐部物品的特征。

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产权结构得以产生并不断健全。其中,在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中,股权已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股权交易使得股东经常处于变动状态,以至很难辨明公司的股东是哪些人,最终形成所谓的委托者“虚位”。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潜在投资者),因而他们也都有权获得公司的审计报告。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审计报告已演变成公共物品。

以上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演进历程表明,公共物品并非其天然和本质属性,而是特定阶段下制度安排的产物。

(二) 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的解析

在产权学看来,公共物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不可分性,即消费者只能在保持物品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消费者共同享受,而不能将其分割为可以计价的单位供市场出售;二是非竞争性,即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引起该物品生产成本的增加,也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量,某个人对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妨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享受;三是非排他性,即一个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同时消费,且人们不能根据某个人是否支付了费用来决定他的消费价格。

现阶段的审计报告已具备了公共物品的三种特征。首先,审计报告是CPA对公司会计报表总体表达是否合理、公允所发表的意见书,其传达的CPA的意见是单一明确且不可分割的,只能是无保留、保留或拒绝表示其中一个,而不可能同时传达多个信息或模糊信息,使用者不可能分而用之。究其原因,可知是审计报告的本质使然。这表明审计报告具有不可分性。其次,现阶段的审计报告由企业或股东向其他需求者免费提供(审计关系异化的表现)。任何一个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使用都不会引起对审计报告的“损耗”或是减少其他使用者的效用,而且企业支付给CPA的审计费用(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也不会因为审计报告使用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这说明审计报告具有了非竞争性。最后,审计报告可由众多使用者同时使用,而且由于广大的潜在投资者的存在以及企业的免费提供,使其消费价格实际上无法确定。这成为审计报告非排他性的表现。

(三)审计报告的产权安排

针对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存在两种形式的产权安排,即正常审计关系模式下的产权安排和异化审计关系模式下的产权安排。

在正常的审计三角关系中,CPA接受股东委托对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后,由委托人即股东支付相应的报酬,而股东则根据经审计师验证过的财务报表来评价管理层完成受托责任的情况并作出进一步的决策。正如审计报告的称呼所指,审计报告由CPA向全体股东呈送,其产权归全体股东共同所有,并由其提供给其他需求者无偿使用。由于股东作为一个特定的团体,存在一定的入会门槛,排除了股东以外的人对审计报告产权的拥有。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审计报告产权就具有了俱乐部产权的特征。

在异化的审计关系中,股东大会根据管理层的推荐选聘CPA,同时由于股东对公司经营事务的远离以及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普遍存在,管理层所推荐的CPA往往都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从而使原本处于被审计地位的管理层通过层层“关隘”,最终在实质上拥有对审计师的选聘权。审计报告的生产实际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由公司承担,而其他需求者(包括股东)都将免费使用。此时,审计报告的产权已然归上市公司所有,成为了一项法人产权。

三、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的后果分析

(一) 审计质量难以提高

审计报告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的非排他性是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的主要根源。共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如果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察和谈判成本不为零,则他在最大化地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产生的成本就可能有部分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承担。且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也无法排除其他人来分享他努力的果实,所有成员要达成一个最优行动的谈判成本也可能非常之高,因而,共有产权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其中公共产权所导致的外部性最大。另外,由于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用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使用效用,因此,公共物品会引发“搭便车”现象,每个人都不愿意为使用公共物品而支付费用。

在现行审计关系的制度安排下,审计报告总是在公司或股东与CPA进行产权交易后提供给债权人、政府、潜在投资者等需求方使用。由于审计费用由公司或股东承担,其他使用者因无偿使用而纷纷“搭便车”。公司或股东作为信息提供者无法补偿所消耗的信息生产成本(审计费用),最多只会提供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没有动力要求CPA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1]。因此,笔者认为审计报告具有的非排他性造成的外部性和大量的“搭便车”行为是导致审计质量不高的重要根源。

(二) 审计合谋频繁发生

从产权角度来说,审计的产生是企业的所有者为保护自己置于公共领域的会计信息产权不受管理当局的侵犯,而向独立第三方寻求监督检查管理层,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武丽,2005)。理论上来说,所有者应当对该独立第三方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所获得的审计报告的可靠性。然而,在现行异化的审计关系模式中,股东、债权人、政府和潜在投资者等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并不直接从CPA手中获得审计报告,而由管理层转交。这种与初始产权交易的远离,使原本在双方之间已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导致使用者所承担的监督成本大幅增加。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使用者在权衡利弊之后,很可能放弃对CPA和管理层的监督权。同时,由于审计报告产权的模糊,产权主体权责边界界定不清,导致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称,各主体对审计报告无偿使用所引发的“搭便车”行为使得使用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对CPA实施有效监督。

在监督成本增加和监督动力丧失的情况下,在审计合谋博弈中CPA选择合谋的机会主义动机就很可能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诱发审计合谋,导致CPA与管理层或控股股东共同攫取置于公共领域的会计信息产权(武丽,2005)。

综上可知,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带来的外部性是导致诸多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而现行的两种产权安排却无法消除这种。德姆塞茨认为,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内在化的激励。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产权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二是产权能够将外部性内部化。这为我们通过新的产权安排来消除审计报告产权的外部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由上述审计报告属性发展的历程可见,公共物品属性并非审计报告的“本来面目”。这为我们通过产权安排改变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提供了可能性。

四、审计关系模式重构:从产权安排的角度

(一)来自“科斯的灯塔”的启发

在科斯之前,传统学家普遍认为作为公共物品的灯塔必须由政府提供,因为私营灯塔是无从收费或无利可图的。科斯在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上的灯塔》中第一个以事实为根据反驳了这一观点。科斯发现,在1610—1675年间,在英国私人投资建造了至少10个灯塔。在当时的灯塔制度下,私人投资灯塔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获得向船只收费的授权。该申请还须由许多船主签名,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而过路费的多少则由船的大小及航程经过的灯塔数来定。虽然到了1842年后,英国的灯塔又全收归公有,但这至少证明了灯塔私人生产是可能的。“科斯的灯塔”为在审计关系模式重构中审计报告产权安排和政府介入提供了启发。

1.审计报告的生产可由私人(CPA)提供,各使用者成立一个俱乐部式的机构并通过交纳一定信息使用费来获取入会资格;审计报告由CPA生产出来后其产权由CPA转让给俱乐部,并由俱乐部提供给需求方,从而改变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在这一关系模式中,审计报告的初始产权归CPA所有,通过由俱乐部购买其产权,终极产权归需求方的形式促使CPA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并由此加强对CPA的监督,防止需求方因与产权交易的远离而导致有效监督的缺失。 [2]

2.由于私人收费的客观限制,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政府介入。主要表现在:由政府发起并组织俱乐部日常运转;入会费的收取经政府批准并借助政府帮助收取;同时,俱乐部日常运转的费用除可在入会费中支取外,政府也有义务提供,一方面政府是审计报告的需求方理应交纳一定的入会费,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其履行政府职能的支出。

(二)审计关系模式的设计:审计基金模式

1.审计基金模式概述

审计基金模式下,审计基金是由各审计报告需求者组成的一个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客户、供应商、潜在投资者与管理层 [3]。审计报告由审计基金向CPA购买,而后直接交给已经交纳一定入会费的俱乐部成员使用。此时,审计报告产权是一种俱乐部产权,归俱乐部成员共同所有。

首先,对股东和潜在投资者的收费可通过股票交易所采取每笔股票交易中根据交易金额向交易双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审计费用。由于股票市场上成交金额大,且实行双向收费,因此可以保证审计收费的充足性。根据2005年沪深股市成交总额和上市公司审计市场收费总额,经过笔者测算(即便不考虑后面的收费来源)对股东的收费比例约为交易额的1‰ [4]。这个比例对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来说应该不算沉重。其次,管理人员可以从他们的薪金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扣除作为俱乐部入会费。再次,政府可以在审计基金成立之初以及运行过程中以专款拨出的形式作为其入会费。最后,对于其他需求者采取的交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在他们需要审计服务时向审计基金购买。

2.审计基金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

(1)审计基金的组织结构

对于审计基金的定位,考虑到其应该保持的独立性,宜将其界定为一个非盈利组织,由负责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转、维持投资者信心的证监会和负责对审计师行业进行管理、对审计领域较熟悉的中注协共同推选代表成立。审计基金内部可设立管理层负责基金的日常工作和执行审计委托、支付审计费用。针对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审计基金内部组织结构可以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在管理层下设立若干个部门,分别负责某一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中对事务所的资格审查并关注该行业的状况,为专家确定标底提供帮助。

(2)审计基金的运行机制

审计基金模式下的审计委托方式可借鉴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首先,审计基金各行业分部可根据中注协掌握的各事务所规模、人员配置、以往表现等情况对参与本行业竞标的事务所的资格和胜任能力进行审查,严格市场准入门槛。然后,基金管理层按照行业推选专家组成若干专家组,每次可从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来确定该行业各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标底。此时,基金中各行业分部可依据其掌握的该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为专家确定标底提供帮助。最后由专家组确定中标的事务所,并由基金管理层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各中标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基金管理层,由其支付审计费用。管理层通过各种媒体将审计报告最终转交给信息使用者。

考虑到审计成本因素,笔者认为不宜进行过于频繁的招标,同时又为了防止审计师与客户因长期合作而独立性,可将每次招标的间隔期控制在3年左右。并可规定一家事务所对同一公司连任不得超过2次,以防止事务所与该公司应长期交往而产生“感情”。

(3)审计基金的监督机制

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应该包含较为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对审计基金的监督也可分为内部和外部监督。首先,可在基金内部设立监事会,由其对基金管理层和各行业分部在审计委托、付费过程中是否合规、尽责进行监督制衡。监事会成员可由证监会另行指派人员或推选一部分外部专业人士担任。其次,外部监督可引入国家审计,由审计总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审计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

(三)对审计基金模式的评价

作为为改变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合一现象而设计的制度,审计基金模式有自己的突出优点。第一,它设置了一个独立的审计委托机构,解决了因委托人虚拟化所导致的审计委托关系异化,改变了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在经济利益上依赖的现状,从而使审计师不受制于人,其独立性得以保障;第二,由于采用了较为公正的招投标方式选聘事务所,各事务所站在同一位置展开竞争,因此有望解决我国事务所在业务承接中长期存在的行业垄断、地区垄断问题,加强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第三,在这种审计关系模式下,由于审计师获得的正常效用有了保障,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实施舞弊时,其选择与审计师合谋的收买成本也会增加,从而减少审计合谋发生的可能性 [5]。

俗话说,“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当然,这种审计关系模式还存在一些缺陷。首先,由于审计费用的来源主要转向审计报告需求者收取,其中很大一部分要股东承担,这无疑会增大公司的融资成本,对公司筹资规模,甚至投资决策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其次,由于基金规模较大,如果出现通货膨胀,将会产生大量的货币贬值损失。所以是否需要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从而实现其保值增值,也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 [6]。

五、小结

作为一种新的审计关系模式,审计基金模式具有独特的优点,但由于收费对象的变化,涉及到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变化,也可能受到一部分人的反对。不过笔者认为,改革总是会带来阵痛,虽然以往的许多对提高审计质量、治理审计合谋提出了各种建议,但是都还不够彻底,而这种通过重构审计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来消除其消极影响的,则从另一种角度提出了建议,为从根本上提高审计质量和治理审计合谋提供了新的思路。

[1] R.科斯、A.阿尔钦、D.诺斯.2003.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

[2] 蔡柏良.2004.从产权角度看滋生信息造假的成因与治理.商业会计,4

[3] 杜兴强.1998.会计信息的产权问题研究.会计研究,7

[4] 杜兴强.2002.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会计研究,2

[5] 王雄元.2003.试论产权基础会计的俱乐部模式.财会月刊,A4

第7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GCO); 审计; 自我实现的预言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going-concern opinion,以下简称GCO)是指由于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从而出具的一种非标准审计意见。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等类型。

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是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规避风险的重要依据。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判断和评价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日益成为资本市场令人关注的一个重要现象。

一、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国内现状

从1997年我国出现第一份对上市公司发表GCO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GCO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从准则出台之前的零星,到1999年颁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后,GCO审计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从百分之十几逐渐上升到百分之二十几;2003年对准则的修订导致这个比例直接跃升到50%左右;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 324 号——持续经营》正式颁布实施后,这个比例再次跃升到70%左右,个别年度甚至达到了80%。2011年,这个比例仍然保持在70%。根据中注协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截至2012年4月30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在所有112份非标准报告①中,明确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问题的有78份,占当年非标准意见的比例将近70%。

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疑惑,2007年实施审计准则1324号以来,期间终止上市的公司为28家,其中2007年10家、2008年1家终止上市的没有2007年以来的审计报告,剩余17家公司,除了ST本实(200041)因2005、2006年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一直被停牌,2007、2008年又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并于2010年终止上市;ST东北高(600003)2007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于2010年终止上市外,其余15家公司从2007年到其终止上市的2—4年内均收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使是ST东北高(600003),2008年的审计意见同样是标准无保留的。我国的审计人员似乎并没有在警告社会公众关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什么影响了审计人员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判断的质量呢?

二、持续经营审计决策:认知与动机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客观地、无偏地评价所有相关的证据。然而,大量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处理信息和作出具体决策,尤其是在处理复杂的信息时,决策者往往无法达到完全理性的状态。持续经营审计过程是一个需要在短时间内评价大量文件资料的多环节的信息处理和决策过程,因此,持续经营审计往往因为各种心理偏差,影响了审计人员如何看待和处理审计证据(Smith和Kida,1991)。

导致审计人员产生审计判断偏差的心理效应,也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然而这些研究关注的是审计人员客观认知判断过程中的有限理性,如锚定效应、时近效应、框架效应和肯定性倾向等;强调客观因素,如证据的类别、证据的性质、证据的呈现方式等对审计人员判断的影响;强调即使决策者知道他需要理性或者努力想做到理性,但由于理性认知的限制,他们无法达到理性的状态(邢剑锋,2011)。然而,影响审计人员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不仅仅是一个认知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动机问题。

事实上,在持续经营审计决策的不同阶段,影响审计判断质量的因素也不同(于艳,2010)。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首先需要识别客户潜在的持续经营问题,这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知识、经验、技能、审计判断模型及辅助工具、准则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计人员需要决定是否应为存在持续经营问题的客户出具一份带GCO的审计报告,研究者往往从浅层的经济利益、审计风险角度加以分析,却忽视了其深层的动机形成过程。对动机的分析,在审计研究中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Guiral,2011)。

三、持续经营审计决策动机:一个基于自我实现预言的解释

自我实现预言(Self-Fullling Prophecy)效应,也称为罗森塔尔效应或皮格马利翁效应。相传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擅长雕刻,决定永不结婚的他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少女像并爱上了这个雕像。皮格马利翁把全部的精力、全部的热情、全部的爱恋都赋予了这座雕像。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一样对待雕像,并最终感动了爱神,赐予雕像生命,与皮格马利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人们借用这个故事说明人的期待效应。20世纪60年代末,哈佛社会心理学家R.Rosenthal(罗森塔尔)和L.Jacobson(雅各布森)对一所小学的学生进行了所谓的“预测未来发展”的测验(实为智力测试),而后不考虑测试成绩随机地在各班抽取20%的学生,并故意告诉教师,这些学生在学业上很有发展潜力。8个月后,对全校学生的再次智力测试进行一次测验,结果发现,那些所谓“具有发展潜力”学生的智力比其他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研究结果说明,教师对学生具有不同的心理预期,并且在无意识中把自己的预期传递给了学生,而最终结果,学生的行为与教师对他们的预期一致。罗森塔尔把这种现象称为“皮格马利翁效应”。

在持续经营审计决策中,研究者早就证明,审计人员能够识别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Kida,1980),所以审计人员是否决定披露GCO的原因可能超越了客户财务状况的因素,可能并非因为审计人员没有能力识别客户的持续经营问题,而是源于审计人员对GCO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的预期。

在持续经营审计中,自我实现预言效应表现为审计人员GCO可能导致客户企业终止业务的可能性增加。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第三人”而作出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企业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所高度重视,并能对他们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上市公司破产之前被出具GCO审计意见,会被利益相关者视为审计人员向市场传递了公司财务困境方面的信息,财务报告使用者很可能对这个专业的意见作出反应,继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来表示对这个专业意见的认可,从而导致股价下降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并可能导致客户公司破产或加速破产。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公开怀疑,加速了公司的结束。而这种自我实现效应对于审计人员的效应是:如果这种GCO自我实现,审计人员的未来经济租无法实现;或者,客户意识到GCO意见的逼近,先行更换审计人员,从而避免可能的GCO和潜在的GCO自我实现效应(Tucker,et al.,2003);或者因为出具GCO而客户并没有发生经营失败带来的声誉损失或被辞退损失(廖义刚,2012)(图1)。

对于这种自我实现的效应,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有预期的(Mutchler,1984)。因此,基于对这种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预期,审计人员就可能产生对客户持续经营状态的先念偏好,使得审计人员有强烈的欲望去相信客户将持续经营,从而不愿意将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这样的预期传达给社会公众。这种方向性的目标偏好,会使得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参考其目标偏好来评价审计证据(Wilks,2002)。审计人员可能采取一定的证据加工(evidence-processing)策略。所有的证据都会以无偏的方式引起审计人员注意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审计人员可能将更多的权重分配到与其期望结果一致的证据上,而忽视或者轻视那些质疑客户生存能力的反面证据的存在(Guiral,2011)。其最终结果是,审计人员在可能并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对持续经营假设作出无偏判断的能力大打了折扣。

四、结论

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是一个信息的加工处理和决策过程,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不可避免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审计报告的错误,除了审计人员有意认可企业当局的会计造假之外,主要原因在于审计人员认知与决策中的心理偏差,这已经成为了行为审计的核心内容。

从心理学角度看,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信息加工和态度(认知的过程),可能受到他们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期望驱动(动机/激励因素)。对自我实现预言效应的预期,使得审计人员并非中立的决策者,而是目标导向的,他们会更重视与其预期结果一致的审计证据,从而影响其对客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

【主要参考文献】

[1] Guiral, A., Ruiz,E. and Rodgers, W. To What Extent Are Auditors’ Attitudes toward the Evidence In?uenced by the Self-Fullling Prophecy 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2011,30(1):173-190

[2] Kida, T. An investigation into auditors’ continuity and related qualification judgments.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0,18(2):506-523.

[3] Mutchler, J. Auditor’s perception of the going-concern opinion.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1984,3:17-30.

[4] Smith, J., and T. Kida. Heuristics and biases: Expertise and task realism in auditing.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91, 3: 472-489.

[5] Tucker, R. R., Matsumura, E. M., and. Subramanyam, K.R. Going-concern judgments: An experimental test of 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and forecast accuracy,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3,22:401-432.

[6] Wilks, T. J. Predecisional distortion of evidence as a consequence of real-time audit review.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2,77(1): 51-71.

[7] 廖义刚.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及其出具动因:研究框架与研究述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27(5):49-56.

第8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一、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将市场比作“看不见的手”,指挥着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几百年来,资本主义经济的蓬勃发展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市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当出现外部性、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时,市场便很有可能失灵。

其中,信息不对称指:“契约关系的一方(如人)在某些方面掌握着“私人信息”,这些信息只有他自己最了解;另一方则不了解”。(乔治・阿克洛夫,1940)。社会分工的不断细致,使得不同的人掌握不同的信息,产生信息不对称。不对称的信息影响着人们的决策与交易,往往会导致逆向选择。所谓的逆向选择是指“从无信息买者的角度看,无法察觉到的混合特征变为不合意的倾向”。(N.格里高利・曼昆,2006)。逆向选择是由于人们对卖方的信息了解较少,在消费时持怀疑态度而只愿出低价购买的现象。例如,IPO的发行价格一般低于以后的市场价格。因为,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IPO的信息知之甚少,对其未来的前景持怀疑态度。因而,只愿投资少量的钱。那么,像这样的或许十分有前景IPO就无法获得较高的发行价格,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筹资。

二、发信号

那么,面对信息不对称给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带来的问题,又应如何避免逆向选择,让投资者更好的选择合意的投资对象呢?有一个常用的方法是发信号。

“发信号是指有信息的一方向无信息的一方披露自己私人信息所采取的行动”。(N.格里高利・曼昆,2006)。如前文提到的,IPO的发行企业可以选择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来传递他们关于公司价值的有利信号,降低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偏低定价。如果,投资者获得了由具有公信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那么,他们对被投资方的信任程度很有可能大大提高。毕竟,请有公信力、有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审计报告花费不菲。如果,公司的经营状态不好或者出具的财务报表有舞弊行为,那么,便得不到有注册会计师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只会白白花费金钱。因此,我们可以说由有公信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是具有信号传递功能的。它能帮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所投资的企业,提高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的信任程度。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并非所有的审计报告都能起到发信号的作用,有公信力,因而价格高昂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才有信号传递作用。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能支付使用信号的成本,作出同样的信号激励,那么,信号也就不能说明问题了。只有价格高昂、有信誉的事务所才能将自己的审计报告与其他的审计报告区别开来,发出有力的信号。

三、失效的信号

用发信号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其局限性。因为,虽然,发信号者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发信号,却不能完全表示自身有着好的投资前景。信息或许会在私人交易中发生扭曲。有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不仅会花大价钱请来有公信力的事务所,甚至,会付给他们更高的价钱来诱使注册会计师放弃其独立性而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这份报告或许会吸引大量的投资者,使公司的股票大涨,资产倍增。

根据成本收益的原则,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很有可能这样做。而且,事实也的确如此。

著名的安然事件便是其中一个点典型的例子。安然公司是一家美国大型能源公司,其排名曾居美国上市公司第七位。但,这家曾经叱咤风云的“能源帝国”,却在短短几天内宣布破产。安然公司实际上是长期通过复杂的财务合伙形式掩盖巨额债务并虚报盈余。该公司的帮手,正是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这个事件也直接导致了这个世界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解体。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即使有公信力的事务所也有可能违背自己独立性的原则,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帮助被审计单位舞弊。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发信息的作用就被弱化了,甚至变得没有意义。

四、加强审计报告的信息传递功能

那么,如何才解决上述问题呢?首先,必须承认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发信号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而,加强信号的真实性与可信性便是问题的关键。提高审计信号的可信性是个复杂的工程,本文希望通过成本收益的角度浅析提高审计报告可信性的方法,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设想。

(一)建立一群有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品牌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不过短短20年,大部分事务所的在规模、执业水平等方面都未成气候。与国外许多执业百年的大所比起来,我国还缺少可以传递信息的有声誉的大事务所。因此,建立一群高质量、独立性强的事务所尤为重要。

事务所可以通过合并,发展连锁店等形式来扩大规模,并经过长的努力建立起良好的商誉。相对来说,有声誉的大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可能性要小的多。毕竟,所获得的小小利润或许远不如他们损失的商誉来的重大。前文所提到的安达信事务所的例子,还是属于个例。当然,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安达信事务所可能认为在与安然公司的长期不法合作中所赚取的利润要比自身有可能付出的代价高,因而值得冒这个风险。

这也提醒我们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监管是极其重要的。

(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监管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监管,让像安达信这样的出具虚假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付出比他们得到的要高的多的法律代价,能降低审计舞弊的可能性。过去,在我国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并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审计事业的发展,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也逐步明确。现在,注册会计师如果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不仅仅面临着民事责任,还很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能大大降低,受过高等教育、在社会中有着较高地位的注册会计师冒险出具虚假报告的可能性。当然,对于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法律监管还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让注册会计师不敢放弃自身独立性,拿职业生命和自由冒险。

(三)被审计单位对虚假的审计报告负责

前两点都是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来讲如何防止虚假审计报告。第三点,则是从被审计单位的角度出发。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会对自己的审计报告负责,但是,实际上被审计单位也应该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虽然,被审计单位并非直接出具审计报告的一方,但是,他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被审计单位可能通过金钱诱惑或者业务关系来诱使注册会计师放弃其独立性。也就是说,双方都需要对虚假审计报告承担责任。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不仅仅要对不实的会计信息负责,也需要对虚假的审计报告负责。这样,便加大了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串通作假的成本,降低审计作假的可能性。

五、总结

投资者在投资时,往往面临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对被投资方所知信息甚少。这种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持怀疑态度而不愿大量投资,由此引发了逆向选择的问题,造成市场不必要的损失。因而,被投资方会通过出具审计报告发信号来披露私人信息,吸引投资方。但是,当被投资方及会计师事务所不诚信时,发信号的作用会受到人们的质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成本效益的角度看,应当提高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成本,当成本大于收益时,作假的动机便会大大减小。在这种环境下,审计报告的信号传递功能便能很好的得到发挥了。

参考文献:

[1]李明辉.试析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的信号传递功能[J],经济评论,2004;3

[2]刘峰,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红光实业的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 2003;5

[3]王竹泉,利益相关者会计的提出与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J],现代会计与审计,2006

[4]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第9篇:关于审计报告的研究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质量 年报披露 及时性

一、引言

及时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之一,也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1989年7月公布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规定及时性为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制约因素之一;IASC在1997年的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中规定了会计报表披露的合理期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颁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概括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主要为可靠性与相关性,相关性包含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三个方面。200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07年证监会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2007年年报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上市公司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二、文献回顾

(一)年报披露及时性 国外关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因素及其市场反应,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好消息公司似乎更愿意早日披露定期报告而那些坏消息的公司却倾向于较迟披露。公司披露年度会计盈余的早晚同公司实际盈余与分析师预测值的差距间存在显著关联,坏消息(即实际盈余小于预测值)的公司会更晚披露,而好消息(即实际盈余高于预测值)的公司会提前披露,这就是“好消息早、坏消息迟”的披露规律,此规律得到了Gilvoly等(1982)、Kross等(1984)、Haw等(2000,2003)、chen等(2005)、陈汉文等(2004),等等的广泛支持。此外,也有众多学者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其他方面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Whittred(1980)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越严重,年报披露的时滞越长,Elliott(1982)也发现审计意见与盈余公告时间具有显著地关联,还有学者研究了审计师(审计师的结构、规模)、业绩状况(未预期盈利方向、是否存在损失)、财务困境和行业情况等因素与年报及时性之间的关系(Ashton等,1987;Kinney等,1993)。国内学者也对盈余报告及时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王立彦等(2003)发现,推迟披露年报的公司较多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当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业绩较差。程小可等(2004)发现,利好的盈余消息显著地比利差的盈余信息更及时的披露,且规模越大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越晚。伍丽娜等(2004)发现,当年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变更审计师、未预期收益为负、亏损公司倾向于推迟披露年度报告,但是未发现与预期收益的大小与年报披露及时性显著相关。巫升柱等(2006年)发现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和亏损公司经历更长的年报时滞,同时他们还发现年报时滞与公司规模、是否发行外资股、是否为集团公司等因素有关。张继勋等(2006)通过研究年报披露时滞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发现,主营业务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收益稳定指标越高,年报披露时滞越低,同时发现审计意见类型、审计师变更影响年报披露的及时性。蒋义宏等(2008)发现未预期盈余为正的年报、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年报以及业绩好的年报披露较早,当年发现审计师变更的公司和亏损公司年报披露较晚。王建玲(2008)年研究了股权结构对审计报告及时性的影响,发现流通股的比例阅读,年报时滞越长,而股权集中度越高、前十大股东中存在机构投资者会导致年报的披露越及时。

(二)内部控制 美国SOX法案之前,内部控制鉴证及其披露属于公司自愿行为,自愿性披露是公司或管理层显示其经营、财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一种方法(Healy等,2001)。由于数据缺乏,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方面的文献非常有限。SOX 302和404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管理层内部控制报告和审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意见,其中包括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这种法律强制下的制度化披露为开展实证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基础,这方面的实证研究主题主要有:自愿性内部控制披露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影响因素、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信息含量、内部控制与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与审计收费、审计师变更和审计延迟、内部控制与权益资本成本、内部控制失败与高管人力资本损失、内部控制与公司质量改善等等(李亨,2009)。然而,关于内部控制与审计报告及时性的文献非常少,Ettrendge等(2006)和Li等(2007)均采用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来衡量内部控制质量,研究发现,如果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则审计师会增加审计工作范围和实施额外的实质性测试以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导致审计延迟增加,同时他们还发现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缺陷比具体层面的内部控制缺陷更复杂,产生的影响更大,审计延迟也更长。Ettrendge等(2006)还发现,员工、过程与程序、职责分离、结账过程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经历更长的审计延迟。由于我国内部控制鉴证处于自愿阶段,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非常有限,一般也不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目前很少有文献对内部控制质量是如何影响年报披露及时性进行研究,本文希望对这一主题进行初步探索。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通常情况下,薄弱的内部控制导致会计错报更容易发生而且不易察觉,因此审计师需要扩大工作范围和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因而企业倾向于较晚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相反,内部控制有效的企业会及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越好,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越及时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为2009年度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并删除无法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的样本公司。经过筛选,最后得到研究样本数为1522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样本数为820个,深圳证券交易所样本数为702个。本文使用的年报披露时间、主要财务数据、会计师事务所数据来自CSMAR金融数据库和北大锐思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相关资料系通过查询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年报后手工获取。本文的数据处理主要采用eviews 5.0统计软件。

(三)变量选取及度量 (1)年报披露及时性及其衡量。本文采用实际报告时滞(Actural Reporting Lag,ARLag)作为年报及时性的替代变量。实际报告时滞(ARLag)=年报报告披露日-会计期间结束日,ARLag越小,年度报告披露越及时。(2)内部控制质量及其衡量。Easley等(2004)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增加公司融资成本,当公司质量存在差异时,管理者可以通过信号传递方式可靠披露公司信息而不需要额外的支付成本。2010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前,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属于自愿性披露范畴,虽然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增加公司的负担和风险,但是也是一种有利且有效地信号传递方式,内部控制质量好的公司倾向于向外界传递这种信号。曹建新等(2009)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结果上发现,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皆是肯定性的,因此认为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强于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吴益兵(2009)采用了企业是否披露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相关信息,作为内部控制质量的衡量标准。因此,本文假设:如果企业披露了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内部控制信息,则内部控制质量为(Attestation)取之为1,否则取值为0。(3)控制变量及其衡量。审计意见类型。由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将可能向投资者传递负向信号,根据信号理论,拥有高质量会计信息产品的上市公司更愿意及早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拥有低质量会计信息产品的上市公司更愿意延迟披露会计信息。并且,《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等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更正;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由于法律的严格规定和处于各种动机考虑,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尽力避免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因此会加强与审计师的沟通、磋商以及谈判。审计师与客户对各种意见分歧的协调与沟通,可能会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很可能导致年报披露的延迟。此外,由于审计师需要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增加审计程序以加强或减少签发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需要增加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也会导致年度报告披露的延迟。2006年颁布的新审计准则将审计报告类型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大类。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本文通过设置虚拟变量Type来度量审计意见的类型,当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时,Type=1;当公司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Type=0。审计师变更。变更后的事务所与客户的首次合作,可能需要一个互相熟悉、磨合的过程,双方沟通、协调和谈判时间可能会增加;另外,由于初次接触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活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很难直接借鉴以前年度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具体审计程序上花费的时间可能会增加。因此,本文通过设置虚拟变量Switch来衡量审计师的变更,当审计师发生变更时,Switch=1,对于因事务所改组、合并而引起的名称变更,不视为审计师变更;当审计师未发生变更时,Switch=0。审计师规模。由于大型规模的事务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具有更充足的能力去及时完成审计义务,因此事务所规模效应使得大型规模事务所能够更及快速的完成审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全球范围最优秀的审计师,因此我们假设,经过国际“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更及时。如果公司聘任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年度审计时,Big4=1,否则Big4=0。业绩指标。不少文献研究表明,盈余状况是判断公司经营活动好坏的重要衡量指标,管理层倾向于选择好消息及早、坏消息延迟的披露策略。本来采用未预期盈余(UE)和亏损状况(Loss)两个指标衡量业绩状况。借鉴Haw等(2003)方法,未预期盈余=本年度实际盈余-本年度期望盈余,根据随机游走模型,上年度的实际盈余可以当做本年度期望盈余,如果未预期盈余小于,UE=1;如果未预期盈余大于或等于0,则UE=0。当公司本年度发生亏损时,则Loss=1,否则Loss=0。股权集中度。审计师在执业审计业务过程中,承担的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集中程度有关,如果股权越分散,依赖公司年度报告进行投资决策的投资者的数量也就越多,相应地上市公司与审计师遭遇诉讼的可能性就越大,基于此考虑,公司也就需要更长时间来准备年度报告。因此本文通过设置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Percent10)衡量股权集中程度,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年度报告披露得越及时。财务困境。面临财务困境的公司,有动机延迟披露财务报告。本文借鉴Haw等(2003)度量财务困境的方法,利用资产负债率(Leverage)来替代财务困境。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面临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比资产负债率低的公司大。公司规模和经营业务复杂程度。通常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编报年报所需时间越长,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需要的时间也就越大,相应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也就越晚。规模小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提前披露年度报告,这一结论得到了Haw等(2003)、程小可等(2004)的支持。但从政治成本假设角度出发,规模大的公司可能受到监管结构和投资者更多的关注,因此有动机去尽早的公布年报,伍丽娜等(2004)没有发现公司规模显著影响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此外,公司的业务越复杂,公司越有可能延迟披露年度报告。本文通过设置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asset)和应收账款与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Ava)来衡量公司规模和经营业务复杂程度。具体的控制变量及其衡量如表(1)。

四、实证检验分析

五、结论

本文以沪深两市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内部控制质量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结果表明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明显比未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更早披露年度报告,说明我国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执行以及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必要性。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提出以下建议:上市公司应尽快围绕2010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设计适合自身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实施鉴证业务;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的监督,保证只有拥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接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并按照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执行鉴证业务。及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存在的问题,建立惩处机制,加大违规成本,以保证内部控制鉴证良性发展;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的指导,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能够彻底贯彻与实施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范的要求。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企业集团风险管控的会计内部报告研究”(项目批准号:11JJD79000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陈汉文、邓顺永:《盈余报告及时性: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的经验证据》,《当代财经》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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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小可、王化成、刘雪辉:《年度盈余披露的及时性与市场反应-来自沪市的证据》,《审计研究》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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