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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个体系;农业现代化;建设;梨树
中图分类号: F32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2.001
1加强农业农村体系建设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基础和关键支撑
一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二是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
就梨树县情况来看,目前种植业户和养殖业户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其生产的粮食、蔬菜及养殖的畜产品被粮贩子、猪贩子、菜贩子通过直接收购,赚取差价,或通过中介赚取佣金的方式取得大部分利益,农民仍然处在出售材料和初级产品阶段。为提高农民收入,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梨树县提出了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同时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方式,通过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主体或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2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在体系建设中按照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的基本要求,全县产品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立足县情来谋划和操作。目前农业单一的粮食生产和以出售原料及初级产品的农业不能有效支撑农业的基础地位,基础地位不牢,势必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梨树县的农业产业体系不仅要在农产品保障能力上做足功课,更要在产业特色、产品功能和产品附加值上做文章,把出售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农业向高端农业及附加值高的农业转型。通过转型,发展多功能产品,高端产品及终端产品,以求发展和立足,把梨树县的农业产业形成特色产业,高端产业。在转型中求发展,在调整产业结构中求生存。
1.2.1加快构建农产品产业体系 包括粮食体系、畜产品体系、蔬菜体系。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同时,做好特色产业,构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模式。同时与科研单位和院校联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搭建农业科技产业平台,广泛吸引聘用农业科技人才,为该县的农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源泉。
1.2.2加快构建多功能产业体系 要在生态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好家园建设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和循环利用农业等相关特色产业体系,构建功能型农业,增进社会效益。
1.2.3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支撑产业体系 普及农业科技,强化社会化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体系,市场流通和物流体系,搞好农业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培养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素质和创业水平。
1.3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体系就是要解决“谁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问题。怎样种地以及种好地是农业生产体系中的关键环节。2017年梨树县全县农村土地面积流转近86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25%以上,意味着有25%的农村人口及劳动力面临着二次就业的压力。全县通过各种渠道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达25.3万人,为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
2.1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
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有秩序规范地把土地流转出来,便于机械的大规模作业,有效解决机械作业面不够,机械性能发挥不出来及机械闲置时间过长等问题。加大对农机具的补贴范围和力度,建立有效管用的补偿机制,助推机械化进程。
2.2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科学化
要把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从而提高农产品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农业,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产品方面的贡献率。
2.3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势必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业要根据自身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现和种加产供销,农工商一条龙综合经营。发展专业生产和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链条式发展。
2.4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
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高效和快捷的通道。不H可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经营管理效率,还可以为农业产供销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市场、消费以及社会、经济、技术等各个环节,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开办网上农业,实现信息时代的农业现代化。
2.5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
农民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和实际参与者,农民将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决定因素。先进的机械设备要靠人来进行操作,先进的技术要靠人来掌握,没有高素质的农民,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就是以人为本的现代化。
〔关键词〕 农业基本法; 基本法农政; 综合农政; 三化同步。
一、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经过 30 年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工业化阶段和城镇化发展时期。就农业和农村而言,也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的比重持续下降,农民收入增长来源由过去主要依靠农业转向越来越多的非农产业。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使农业和农村经历着深刻变化。在农业、农村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比较落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同步进行、协调发展。针对这一问题,中央去年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虽然是各自独立的发展过程,但三者又是相互伴随、交织发展的统一体。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趋势,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原动力,工业化和城镇化,能创造农业和农村以外的更多的就业空间,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1]工业化、城镇化为改造传统农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并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积累,搞活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金的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协调发展。[2]。
如何才能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笔者认为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合理有效地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建立健全农村 “三化同步” 的支持体系,就能够实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日本在 1961 年制订 《农业基本法》,依靠政府指导性政策手段、强有力的法律体系和积极的财政支持,成功地推进了 “三化同步” 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与日本农业基础比较相似,都具有人多地少、小农户分散经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尖锐等特点。正由于此,吸收并借鉴日本成功的经验,对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过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日本 《农业基本法》的实施。
战后,日本为了摆脱经济衰退、粮食恐慌和农村衰落等困境,采取了经济自立政策,将发展重点由战前的军事工业和纺织工业转向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在这一阶段,日本的重工业和化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1950 年朝鲜战争爆发,为日本工业的起死回生提供了机会,美国的大量战需品的需要极大地刺激了日本工业的发展。[3]1960年,日本金属、化学、机械工业产值比 1950 年增长 10 倍。[4]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战争中成为废墟的城市也得到恢复,1960 年城市化率达到了56% ,比战前增加 2 倍。[5]以此同时,日本也采取了积 极 的 农 业 发 展 政 策。1950 年 代 出 台 了《农地法》、 《粮食增产 5 年计划》、 《奶农振兴法》、 《农产品价格稳定法》等政策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但是到了 1950 年代末,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出现了农业劳动力外流严重,农工间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和农业衰退等现象。对此,日本政府 1959 年成立 “农林渔业基本问题调查会”,该机构调查发现,农业生产率低下、价格条件不利、雇佣条件制约等因素导致了农工间收入差距、城乡之间不协调发展的局面。因此,日 本 政 府 研 究 制 定 了 《农 业 基 本法》,从 1961 开始正式实施。
《农业基本法》规定,在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同时,采取农业生产的选择性扩大和农业结构改善等三大措施,[3]达到消除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通过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和改善农业生产技术以及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来实现的。提高生产率、培养自立农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是中心环节。农业生产的选择性扩大是针对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的国际化影响,通过禽蛋肉类产品和蔬果产品的生产扩大,一方面满足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需要,另一方面对抗海外廉价农产品的大量涌入。农业结构改善是以农业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为基础,大力发展设施园艺农业和蔬果、畜产品等高效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
颁布 《农业基本法》 之后,日本政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区域综合发展。其主要措施是 “基本法农政” 和 “综合农政”。20 世纪 60—80 年代,日本政府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的农业投入,大规模地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发展了高效现代农业。对于农村发展,在继续加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在农村区域导入工业企业,进行村镇合并,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
( 一) 基本法农政与农业现代化。
实施基本法农政的基本理念是,在调整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同时保持农产品价格平衡,扩大蔬果、畜产品生产,改善农业结构,培养自立经营生产主体,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实现农业现代化。
日本政府根据 《农业基本法》 有关条例,结合基本法农政的基本理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律,加大农业投资,改善了农业结构,积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具体措施有如以下三点。
第一,建立农业现代化资金制度。 《农业基本法》制定之后,1961 年颁布 《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实施农业现代化资金制度。该制度为了更好地利用农协系统资金,在国家贴息的同时,各地方政府设立农业信用基金协会保证债务偿还。1960—1970 年的 10 年间,农业投资总额达到 13695 亿日元,每年投资平均比例占财政总投资的 9. 3% ( 见表 1) ,农户中长期资金供应量大幅度增加,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购 入,提 高 了 农 业 生 产 率 和 生 产 现 代 化程度。
第二,改善农 业 生 产 结 构。1962 年 开 始,日本政府在继续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的同时,对农业生产结构也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有: 大力发展蔬菜、水果、畜产业等需求增加的农产品,对工艺作物、设施园艺等高效特色农业进行选择性扩大; 组建综合性农协组织; 兴办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和农业机械等共同利用设施; 促进农产品共同加工、共同销售体制; 努力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示范基地。在这些农业结构改善措施的影响下,1960—1970 年,日本水稻生产农户减少了 50% 。与此相反,工艺作物、设施园艺和畜牧业等设施农业生产农户比例大幅度增长,增长率为 2. 4—9. 1% ,经营现代农业的户数占了近64. 9% ( 见表 2) ,农业经营效率和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业农村进入了繁荣时期。
第三,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战后日本十分重视土地改良和农地造成事业,基本法农政实施后,1964 年修改 《土地改良法》,加大农业投资,大力发展农田基础建设,按照土地条件的规格化 ( 30a 为标准) 、均质化要求进行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设施、耕地整平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960—1970 年总投资 2209. 2 亿日元,平均每年占农业预算总额的 24. 8% ( 见表 3) ,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和农地利用率。
( 二) 综合农政与农村 “三化同步”推进.
基本法农政实施以来,日本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进展下农业农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到了 20 世纪60 年代末,基本法农政的弊端逐步呈现出来,如稻谷生产过剩,经营规模扩大进度缓慢,劳动力流出严重,农户兼业经营扩大,出现了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6]因此 1970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 《关于推进综合农政》 政策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基于农业基本法的综合农政的基本方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育成规模化、高效率的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实施农产品价格稳定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化;[7]通过农村区域引进工业企业扩大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生活环境建设和村镇合并,建设农村社会各项事业,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等覆盖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性政策。其主要措施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农 业 现 代 化 的 加 强。1969 年 制 订《农业振兴区域促进法》,加快了自立农户和兼业农户的收入,消除了与其他产业间的收入差距。大力发展蔬菜、水果、奶业等大规模、高效率现代农业,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调整农产品需求关系,稳定农产品价格,积极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产品加工现代化。1970 年修订 《农地法》、1973 年修订 《农业现代化资金促进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程度。
第二,农村城镇化建设。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工业化和城市化急速发展引起了城市周边地区的乱开发、耕地转用等现象。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进一步恶化,日本政府 在 1968 年制定了《都市计划法》,一方面控制城市的无限扩大,另一方面,有计划地进行了农村区域的城镇化建设。1970 年颁布了 《过疏地区对策紧急措施法》
和 《农业生产者养老金制度》,推进了农村区域生产基础和生活环境综合建设以及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措施,促进了农村城镇化。
第三,农村工业化的推进。20 世纪 60 年代初开始,日本政府鼓励农村工业化,颁布实施了《低开发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新产业都市建设促进法》 和 《工业建设特别地区促进法》 等法令,进行了工业配置的地方分散政策。1971年颁布了 《农村区域工业引进促进法》、 《工业再配置促进法》 和 《国土利用计划法》 等有关农村工业化的法律法规,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户非农化创造了有利条件;[8]并且对于农村区域转移的工业企业实施长期低利息融资、税收减免、农民工雇佣补助等优惠政策。
三、农村 “三化同步”推进的经验。
1961 年实施 《农业基本法 》 之后,日本政府在基本法理念下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农村区域引进工业,进入新一轮农村建设。为了确保“三化同步”发展,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和财政支持政策。
( 一) 有效的政策体系。
日本在农业基本法的理念下,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改善农业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而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农地政策、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和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
1. 农地调整。
首先是优良农地的确保以及有效利用政策。日本政府 1962 年修订 《农地法》,1969 年制定《农业振兴法》,实行了 “农地转用许可制度”,有力地制止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耕地乱占用现象,确保了优良农地。其次为农地流转和自立农户规模扩大政策。根据 《农地法》,促进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等所有权的合理化,重点支持自立农户的规模扩大,设立农协组织、农业团体等法人化农业组织。同时实施农业者养老金制度和农业生产者农地取得资金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快了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2. 农业生产。
提高农业生产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为此,日本政府从土地改良着手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政策。首先,根据 《土地改良法》 ( 1964 年修订) ,制定了土地改良中长期计划。同时,大力推进灌溉排水、农业用地开发、水田建设、旱地综合建设、修建田间道路等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其次,针对农村工业化的不断深入,制定了 “工业引进关联农业基础 建 设 事 业” 和 “农 产 品 专 业 化 生 产 事业”,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次,对选择性扩大对象的畜牧业和蔬果生产采取了 “畜牧业综合发展对策”、“果树农业振兴特别措施”、“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等一系列生产政策。通过政府融资与金融支持,大力发展肉牛、奶牛等养殖业和水果蔬菜生产。
3. 农村建设。
农村建设是农业现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农业基本法实施之前的 1956 年,日本政府开始进行新农村建设。基本法农政和综合农政实施期间,日本政府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控制农村区域人口减少,进行了农村综合建设模式、基础设施综合建设 、排水事业、定居促进、高新技术工业集聚开发等项目,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 二) 有力的法律体系。
日本在 20 世纪 60、70 年代的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推进农业现代化,并实施了一系列农业政策,解决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政策措施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些农业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地被修改,为农业政策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其法律体系复杂多支,共有 261 项。主要是围绕 《农业基本法》 这个农业母法而展开,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以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各个领域。主要针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是应对农业国际化和农业结构调整为目的而设立的法律体系1. 农业现代化法律。
从 1960 年开始日本农政从农业保护逐渐转变为合理主义农政。在此期间,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是农业政策的首要任务,为此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法令。其主要针对肉牛、奶牛养殖业、蔬菜、水果种植业和农业现代化资金、农业信用保证、农业生产组织化以及农地所有权法制化和土地改良等方面。为高效现代农业的生产和产业化 经营 提供 了强有 力的保障……2. 农业结构调整法律。
日本加入 gatt ( 1954 年) 后,迎来了农业国际化时代。由于农产品进口税大幅度消减和取消进口限制,海外农产品大量流入国内,对本国农业的冲击很大。对此日本政府采取了修正和加强 《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 和 《农村区域振兴法》,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初,农业政策从价格政策转移到结构调整,修订农地法、粮食管理法、农业改良补助法、奶农振兴法等法律,促进了农业结构的合理化。
3. 农村综合发展法律。
基本法农政实施之后,使日本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但是,稻谷生产过剩问题和农业结构调整进度缓慢,失地农户和离农现象日趋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农村过疏化等凸现出来。因此,日本政府结合 “综合农政” 颁布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关于农协组织的合并和农村区域引进工业,新农村建设事业,山村、过疏地区对策以及农业生产等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 三) 积极的农业支持体系。
日本成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另一个主要经验是积极的农业投资发挥的关键作用。战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迎来了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使日本增强了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的能力。1960 年到 1975 年的 15 年期间农业预算达到了 33695 亿日元,每年农业预算比重占财政预算的近 10% 。
1960 年到 1970 年的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农产品价格补贴,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投资主要是农业结构改善、自然灾害对策、农村社保建设、技术开发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并且通过工业企业的农村转移,为农村建设吸收了大量的产业资本,加快了农村建设投资。这种积极的财政支持和农外资金投资,对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日本农村 “三化同步”推进的启示意义。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末 60 年代初遇到的农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背景与我国现阶段比较相似。总结日本在经济高度增长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对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推进农业现代化有许多启示。
( 一) 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日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并使这些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完善和适应。从农地政策改革到农业生产政策以及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形成了一个有机体系,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这些政策体系对我国目前解决三农问题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 二)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推进农业现代化时遇到了诸多的阻碍,如农地的不断转用和农业劳动力外流、农村过疏化、农工间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对此通过建立 《农业基本法》
为母法的一系列法律体系,在采用立法手段制止农地乱占用的同时鼓励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并对农业现代化进行保驾护航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从日本的农业关联法律体系可以看出,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会更好更快地实施有关政策,顺利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 三)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
日本农业现代化成功的另一个关键在于充分利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抓住机遇加大了农业投入。农业投入方面首先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抓起,然后大力培育农业经营组织,最后投入农村综合建设,使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因此,需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地建设和农业经营组织的育成,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日本经验还告诉我们,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生产结构的改善,能够促进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但是必须注意到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青壮年劳动力的离农会导致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和农户兼业经营过度会难保粮食安全等问题。我国一些地方目前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和专业农户的大幅度减少现象,并日趋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又是人口大国,粮食问题是头等问题。所以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劳动力转移,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充满有活力的群体的同时,必须保护和培养专业农户与农业生产组织,提高国民经济中的农业地位,确保粮食安全,这是极为重要的。
〔参 考 文 献〕。
〔1 〕简新华。 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适度同步发展 [j]。 农业经济,1997,( 10) : 80—84.
〔2 〕夏恩君。 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偏差是中国农业发展的结构性症结 [j]。 农业经济,1995,( 3) : 93—97.
〔3〕〔日〕晖峻众三。 日本农业 150 年—1850—2000 年 [m]。 东京: 有斐阁书房,2003. 15—122、150—216.
〔4〕〔日〕一井昭等。 农业结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 [m]。 东京: 中央大学出版社,1978. 97—116.
〔5〕〔日〕御園稀薄。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再建 [m]。 东京: 日本经济评论社,1985. 6—11.
〔6〕〔日〕犬塚昭治。 松浦利明。 现代兼业 [m]。 东京: 农山渔村文化协会,1988. 77—94.
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
在山东考察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时强调:当前,重点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结合盐城市农业生产实际,当前,重点是推进农业规模化。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平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使更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争取每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00万亩以上,新增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00万亩以上。二是加快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生猪、家禽、棉花、蔬菜、水产、林业等“六大百亿产业”倍增计划,奋力冲刺200亿元新目标,努力实现优势更优,支撑能力更强。突出把粳稻打造成百亿斤产业,全面推进水稻旱改水、直播改栽插、人栽改机栽和高产增效创建“三改一创建”工程。与此同时,加大产业带建设力度。积极培植生物农业、盐土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中药材、生物药业、保健食品等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建成国家级生物药业原料基地。拓展农业休闲观光功能,打造全国有影响的观光休闲农业基地。加快发展健康糖源、香料、生态猪、生态禽、食用菌、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建成一批县域内10亿元以上规模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三是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按照“普及两千元,扩大五千元,推广一万元,示范十万元”的思路,不断扩大高效农业的总量和规模。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大力发展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畜禽养殖,不断提升农业设施化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实现农业高效化,亩均种植纯效益达到2000元以上,力争到2018年达到3000元以上。
加快“三大”载体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建设“三大载体”是盐城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战略举措。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效果很明显,社会反响也很好,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特色立园”和科教兴园、加工强园、机制活园、合力建园的思路,坚持规划先行、基础先行、政策先行的原则,加强展示中心、种苗中心、研发中心、培训中心、检测中心、休闲娱乐中心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的引领带动功能。全市重点规划建设十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一个万亩以上特色产业园区。二是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按照“市有区域性批发市场、县有综合市场、镇有专业特色市场、村有田头市场、组有农民经纪人”的要求,加快农产品五级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力争在健全流通网络、壮大流通主体、提升流通载体、优化流通环境上求突破。发展壮大新型农产品合作流通组织,大力扶持和培植农产品物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积极推进农企、农贸、农超、农校对接,确保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三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一方面,注重战略招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盐城市农产品资源优势,瞄准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家大型央企、国内上市公司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战略布局,突出日韩、港台地区招商,主动对接、积极沟通、跟踪联系,全力引进国际、国内战略投资者,培育发展产业主导型农业龙头企业。每个县(市、区)都招引一批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另一方面,注重培大育强。深入调研现有农业龙头企业,筛选确定10家左右市场前景优、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挂大靠强、兼并重组、技改扩能等途径,实现产业延伸、资本运作、合作发展,扩大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加快生态农业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在山东考察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时强调:要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盐城市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控、标本兼治”的方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产业链接循环化。一是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引导农民、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尽快解决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问题。积极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严格把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关、食用农产品产地监管关、安全用药关、市场准入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管。二是加强农业品牌化建设。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切实加大各类品牌农产品的开发、申报和认证管理力度,积极扩大东台西瓜、射阳大米、阜宁生态猪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形成以“三品”认证为主体、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努力提高品牌覆盖率。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园区、交易所等经营主体申报各类名牌产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的产品分档分级给予奖励,力争每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一个,省名牌产品五个以上。三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按照“增产出、增效益、降消耗、降排放”的要求,从节能、节肥、节水、节地、节种、节料、节药等环节入手,大力控减农业物耗,减少污染排放,发展低碳农业。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资源化利用力度,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新一轮绿色盐城建设,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加大农业基础投入,
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
“三农”工作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因此,要从全局的、战略的、城乡统筹的高度,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一是加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是盐城市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的最大优势。应着力加强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业增加值指标提前达标。认真实施沿海农业发展规划,推进百万亩沿海滩涂围垦、中低产田改造、盐良、土地整理、万顷良田等工程建设。加快推广300多万亩桑林果园立体利用和大棚立体种养模式,充分开发利用荒滩、荒坡、荒地、荒水等“四荒”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灌溉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齐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要求,实现高产农田标准化。加快推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技术,大幅度提高耕地质量。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坚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注重农机农艺有机融合,突出粮油生产机械化、高效农业机械化两大重点,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机械,积极推广水稻机插秧、玉米油菜生产机械化、现代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还田机械化等新技术,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尽快实现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
关键词:法国,农业现代化,启示
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中国政府追求的战略任务之一。总结和借鉴素有“欧洲的中国”之称、当今世界农业现代化成功的典型国家——法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应对入世后国外农业的挑战、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以及解决“三农”问题,探求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农业现代化的含义
1.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在现代化理论中,虽然不同学派和不同学者对现代化的理解和定义有所不同,但学者们普遍接受现代化的两个基本内涵:一指发达国家工业革命以来发生的深刻变化;二指发展中国家在不同领域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发展过程。罗荣渠先生在《现代化新论》中指出,作为人类近期历史发展的特定过程,把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的实现作为现代化完成的一个主要标志也许是合适的。
2.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应该以现代化理论为基础,结合农业特点而提出。关于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涵义多种多样,目前,较为一致的为:(1)农业现代化是一个转变过程,(2)农业现代化是所达到的相应水平时的一种农业状态。现阶段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可表达为:通过科学技术的渗透,工业部门的介入,现代要素的投入,市场机制的引入和服务体系的建立,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管理方法管理农业,用健全的社会化体系服务农业,使农业在形态上成为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改变农业生产结构、投入结构、资源结构和生产方式等,提高农民素质和收入,实现农民富裕、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经验
从20世纪60年代实施农业现代化开始,法国农业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法国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广泛应用自动或半自动的农业机械,农业生产过程已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并己发展成为高效率、集约化的现代农业。法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是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和可持续发展农业生态系统的过程。法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无疑是成功的,总结他们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主要采取了的一些措施,借鉴其成功经验,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有重大意义。
1.注重农业的经济投入
法国农业之所以有大的发展,是因为战后法国政府加强了财政干预,大力扶持农业,包括增加农业预算支出、扩大农业低息贷款、提供巨额农业补贴,尤其是在高速发展时期,农业投资曾长期占有较高比重。如1975年法国政府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为33.379亿法郎,用于农业投资的新增贷款50亿法郎。国家农业投资占总投资的73.9%到1987年法国政府农业财政投资已经达到了269亿法郎。法国政府采取的农业投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从税收、财政补贴和信贷等角度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特别是农机具给予资助。 (2)以补贴和贷款的方式对农民实施的水利、道路、电气化和土地整治等农村基本建设工程给予资助。(3)对农产品价格实行保护政策。(4)农业发展科研教育和培训及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等项目的政府投资。政府对农业的大量投资,加速了资本和土地的集中,大力推进了农业的专业化和一体化生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2.构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家庭小规模生产联接起来形成社会化的大生产,把家庭小范围的经营和整个社会的大市场联系起来,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在法国,农业合作社种类很多。农业流通领域的合作社是农业合作社的主题,包括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生产资料供应等。在法国的120万个农场中,有100万农场主参加了产前、产后的流通领域合作社。法国流通合作社属于纵向联合的合作社,合作社来组织、协调和推动家庭农场按照市场需要进行生产,通过流通领域合作社的运作,使家庭农场成为了食品加工企业的专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基地。这种不经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把农业生产者纳入到纵向一体化的合作轨道是法国农业合作社的最大特点。
3.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现代化农业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经营者的文化技术素质。法国把农业教育作为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法国政府对农业教育进行改革,提倡公私共同兴办农业教育,由高等院校、农业高中、农业初中和半工半读4个层次组成农业教育体系,围绕“学以致用、就地施教、面向农村”开展教育,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文化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国家、省和农场3级技术推广委员会,尽快把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到生产实践中去,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4.农业规模化经营
对土地集中和农业互助合作给予财政支持。为了扩大农场经营规模,法国政府购买“无生命力农场”的土地,并优先卖给大农场主。政府规定出售土地的农场主可得到35年的预备年金,以鼓励老年人提前退休。对于转业来经营农业或扩大农场规模的青年农民,国家给予财政援助。对购进土地的大农户给予免税登记、无息或低息贷款。对停止经营的农场主或出租土地者(出租土地18年以上)由国家发给奖金。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农业机械广泛而充分的运用,加速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5.用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业现代化
法国的现代化农业,是由多层次、多元化纵横交错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保障的。,启示。,启示。这些服务组织不仅跨地区提供科研、生产、试验、推广、教育培训、技术信息咨询、质量认证、销售及跟踪维修等服务,而且依靠自身拥有的实用的技术、准确的信息及可靠的手段,为农业生产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农业经营者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启示。,启示。法国形成了由政府、农会、农民以及私人企业等组成的有效服务体系。,启示。法国农用工业比较发达,私人企业销售网遍布农村,有的还开办出租业务,出租农场主买不起的大型农业机械,例如联合收割机等,服务周到。在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农民也合作开办一些生产资料合作社和生产资料供应社,进行产前服务。生产资料合作社由若干农户集资,主要是用银行贷款购买农业机械,雇佣驾驶员,共同使用。生产资料供应社主要供应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另外,由于法国农产品过剩,有关销售问题,除了私人企业外,农民们组织了各种产后服务的合作组织。
三、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几点启示
1.国家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
面对市场的国际化和竞争,投资成为农业发展的关键,可以说,如果没有深刻的技术革命和财政投资,法国的农业生产不可能有飞跃式的发展。现代农业需要高科技、人才和资金,不是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可以做到的,必须依靠国家的支持。借鉴法国的经验我国应因地制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按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并激励农民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当前,应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驱动,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农业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农业投资机制,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确立投资主体的职能,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时,政府为了保证资金的按时到位和合理使用,还应该加快农业投资立法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克服政府投资的随意性。通过法规约束,来保证对农业投资的稳定增长及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
2.国家要建设齐全的农业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
多年前,我国农业改革建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分散的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围绕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应积极引导和支持以行业或产品为纽带的各类民办的专业协会、研究会和合作社等农民自发的服务组织,发挥其在保护农民利益、沟通市场信息、组织产品运销等方面的作用。当然,要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借鉴法国的经验,当前流行的靠订单联系起来的“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松散而不持久的“订单农业”产业化模式。最好的办法是:在实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要采用产业一体化组织战略,塑造崭新的产业组织结构。,启示。成立各种行业协会和产加销联席会议等行业组织,让商品生产专业户普遍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类市场主体高度组织化的结果是,在农业产业内部和涉农领域形成平衡的组织结构,从而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加强政府在基层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以资金为主的政策扶持。要改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贷款难的问题。要强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监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当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农业服务的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服务质量。大力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服务收费公示制,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3.国家要努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我们要发挥在农业科研、教育方面的优秀,要以农业院校、农函大、文化技校为阵地,抓好乡村干部、农技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的教育培训。根据农村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开展农民教育、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加强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市场知识方面的培训,有选择地组织农民到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参观考察,或外出经商、打工,以贴近市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4.国家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障碍因素之一是土地经营规模小,而且极度分散。土地逐渐集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必经之路。在有条件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地方,应实现土地大规模经营,以促使农村产业分工。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进行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培育核心农户,强化农业现代化实施主体。对自愿放弃土地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偿,顺利实现土地集中。
5.国家要走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国家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努力使人口、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所以,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基础上。法国当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向是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追求可持续发展,创造人和与自然和谐的环境。这也是当今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根据我国国情,坚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要贯彻计划生育、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控制农业人口增长,提高农业人口素质;要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资源、水资源和其他各种农业资源,坚持利用、开发、整治、保护相统一的原则,以提高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要高度重视水利规划,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建立农业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要大力推广生态型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绿色食品;要切实加快绿化建设,逐步建设生态绿地系统,构筑城乡绿色生态屏障,以创造一个优美洁净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科学管理,促进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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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就是要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组建新型经营模式。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社会,工业化社会能生产出大量现代化的农业机具,这些机具能成倍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工业化社会能生产出大量农药、化肥、良种,并能极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因此,工业化社会中的农业生产必须采用规模化经营的生产方式。土地规模利用会造成大量原有涉农劳动力被迫离开土地,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尚无力吸纳那些因失地而被迫向非农转移的农业弱势群体时,强行完成土地流转和规模扩大,只能使失地农民的境况更糟糕,这也不利于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未来发展,因此需要根据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采取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创新农业经营模式,统筹安排失地农民在农村就地城镇化以适应我国城镇化进程并维持社会稳定。
1.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关于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罗必良认为家庭农场是未来农业生产组织的重要形式[2];朱学新认为家庭农场是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实选择[3];李炳坤认为农业龙头企业在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应对激励的竞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不断完善与广大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基础上,农业龙头企业将作为产业化经营的先导力量[4];孙中华认为建设现代化农业必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有重要作用[5];巴特尔认为公司化、园区化、合作化是农业经营形式的三大新趋势[6];陈晓华认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7]。学者们对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主体和体制还没有实质性研究,而涉及利用电子商务促进农业企业开展适度规模化经营的研究尚未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农业经营主体,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整个体系实现四化建设目标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现有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条件下,农业经营主体很大部分还是以小农为主体,然而小农细碎化的土地规模难以支撑起现代农业的经营手段与方式,当农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成本上升时,很难通过内部规模经济来降低经营的平均成本,这必然导致农业投入的降低或弃耕[8]。因此,发展和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选择,而企业主导的农业合作组织经营模式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和现代化的有效出路[9]。江苏常熟“田娘经验”与山东乐陵“希森”模式由两个企业主导,以合作社发展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典型案例显示,由龙头企业牵头,整合合作社与农户的方式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可以统筹解决土地流转、农民增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乡村治理等现代农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1.2河北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新体系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它通过社会化、专业化、一体化生产,不仅有利于扩大经营主体的规模,还有利于形成关联产业群体的优势[10]。按照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河北已初步构建起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带动力的现代农业产业新体系,河北农业正逐渐向现代化、规模化和信息化等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主要包括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专业市场和农户等主体。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电子商务认识及应用差距很大,目前农户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不够,导致其对电子商务的应用较少,中介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应用较分散,且应用电子商务情况的数据难以收集,因此在此暂不涉及农户和中介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情况。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市场适应性,资金规模相对其他主体要大,投资吸引力较强,带动农民从业的能力强,龙头企业所能带来的效益比其他主体所能带来效益之和还要多,其社会效益突出,是农业产业化中最典型的经营主体之一。2013年河北省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366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46家,有中国驰名商标18个,中国名牌产品16个。目前建有38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入园企业达1405家,形成了以乳品、粮食和肉类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818.3万户,参与度达53.2%,户均来自产业化经营的纯收入达7743元。具体情况如表2。通过表2可以得知,龙头企业的规模要明显高于中介组织及专业市场,体现了作为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河北省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区域聚集,全省各主要优势产业均有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形成了种子产业以大地种业为代表,乳品产业以君乐宝公司为代表,肉类产业以福成五丰公司为代表,果品产业以承德露露公司为代表,小麦玉米产业以今麦郎公司为代表,棉花加工产业以常山纺织公司为代表,食用油产业以兴龙粮食生化公司为代表,葡萄酿酒产业以长城葡萄酒公司为代表,中药材产业以药都制药集团为代表的不同产业龙头企业群。龙头企业集群不仅提升了产业影响力,而且有力推动了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对河北省农业电子商务现状研究可通过分析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来开展。
2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门户网站建设及电子商务应用分析
农业企业门户网站是一个集信息、互动和产品交易的平台。很多农业企业通过建立企业门户网站模式来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及扩大销售渠道。本文以河北省2012年公布的454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调查样本,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称为搜索关键字,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进行详细的网络调查记录,如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有门户网站,记录其门户网站网址。根据调查结果,45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中有187家建有门户网站。再根据产业来分,河北的果品、葡萄酿酒、奶业、花卉园艺、棉粮加工、食用油、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建立门户网站的不在少数。葡萄酿酒7家中有5家建有门户网站,占比71.4%,果品一直以来是河北的优势产业,59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41家拥有门户网站,占比69.5%,19家食用油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中有11家建立了门户网站,占比57.9%,分类统计数据见表。农业龙头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以解决目前多数企业存在的农业电子商务人才缺乏、投入资金有限等问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报告,截至2013年底淘宝注册地在农村(含县)的网店达到203.9万个,比上年增长24.9%,交易额超过500亿元。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在河北省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阿里巴巴网、中国供应商网和中国农业网这类B2B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企业店铺,有一些企业还在上面做国际贸易。还有一部分企业在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网站开设网上商店,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中有8家(其中7家是在淘宝网开设网上商店,1家在阿里巴巴网开设企业店铺)的门户网站能够把淘宝网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整合进网站,通过导航条可以直接外链到企业在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的店铺从而实现在线销售。
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政策建议
3.1鼓励农业企业自建门户网站及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等相关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自建门户网站,并加强网站商务功能的利用和开发。农业企业通过门户网站整合企业资源,整合供应商加入企业门户网站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参与服务分销商及最终客户,见图2。调查发现河北众多农业企业门户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缺乏与用户间的互动,未能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对市场快速反应的特点。农业企业还应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业务,通过淘宝网、阿里巴巴网、金农网等综合性高流量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在线销售。
3.2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联合经营把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组织起来,发挥省内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多种组织形式与农户建立联结关系,联接的对象也可以包括农业大户或者农业合作社,从而集中小规模分散经营形成虚拟经济实体,实现规模化。联合的平台即为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使龙头企业门户网站由信息型改变为综合电子商务平台,众多农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这种虚拟联合经营模式可以减轻农户对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农户直接参与了企业的分工与协作,可以大幅提高生成效率。通过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等途径,逐步推进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3.3建设农业电子商务核心示范园区实现规模经营按照河北“十二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农业特色产业,指定优惠政策,在河北特色农产品聚集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升地区特色农业产业竞争力。通过园区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企资源,完善平台交易体系,从而实现农业产业集约化、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业生产新技术应用和优势农产品品牌化设计。应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争取重点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农业大项目。园区内构建“科技+商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链,把园区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成农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化推广优势,打造河北省富有优势的生物种业、林果和蔬菜等优势品牌产业链。
进入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农业所展现出来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结构的变化。原来是农业辅助工业,现在是工业反哺农业,这足以表现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政府先后出台若干政策法规,对整体的结构形式做出宏观调整,保证农业与工业发展的平衡。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化差异明显,这是国情使然,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没有农村的支持,也就没有当前的良好形势。目前,我国城市已经具备足够的能力带动农村一同发展,国家也开始实施以城带乡的战略。这一整体局势的变化,必将影响到农村生产要素的模式。
2转型期给农业经济管理带来的挑战
2.1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问题,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生产机制滞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与以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生产不相适应,增加了发展现代农业的难度;农业从业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我国当前农业产业从业人口知识结构单一,整体教育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2.2现代化农业发展战略对管理模式的影响
现代化农业战略的推进,会对农业经济管理内容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转变以往的管理模式,必定会被时代所淘汰,甚至阻碍农业的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全面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大力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但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体系,相对滞后的农业产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在进入新世纪的今天,农业生产的外部条件及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明显,具体表现在:首先,现在农业发展提出了“生态化”这一概念,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表现了人类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观。在这一理念的倡导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必定会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下足功夫,随之会带动农业管理思维的改变;其次,虽然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但是农业的发展水平较世界上先进国家来看还是落后的,并且由于人口基数大的原因,发展比较缓慢,缺乏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何让使我国农业应对世界局势的变化也是今后农业管理中重点研究的内容。
3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浅析
3.1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
工农产业结构的变动必然会打破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拉长农业的整体产业链,改变以往只注重片面性的管理体系,将目光重点放在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管理上。不仅如此,还要细化农产品的加工,构建服务于农业的大物流,开辟农村绿色食品市场,并抓好质量关,这些都是未来农业经济管理项目中的重点。
3.2推进城乡间的循环流通
接触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势必要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而这也是农业经济管理需要探究的课题。目前,我国城乡间的联系模式主要还是生产要素之间的流通,城市的工业化作为农产品加工的中间过程,农产品作为工业的原料基础。对于今后来说,城乡间的联系模式必定会增多,提升生产要素的大循环、大流通,将会是今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所要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
3.3建设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将“服务于民,帮民致富”作为行动的基本指导原则。现代农业管理服务体系必须要顺应时代潮流,建立科技服务占,将建设、运营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探索中找出一整套服务于中国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解决方案,解决中国三农领域的现实问题。科技服务体系必须把农业生产的基础要素组合在一起,强调市场重新配置生产要素,为农民致富提供多元空间,进而帮助农民解决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的民生问题。把科技的管理模式作为农民致富方案和工具的提供者,问题的解决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贴身管理运营商,为农民生产、生活建设一个管家式平台。科技管理体现在:首先,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涵盖了农业生产领域生产资料一站式交易、从种到收一条龙服务、科学种植技术指导、农用机械及劳务的农事服务等内容,解决农民“买难”与农村“有地没人种”的问题;其次,通过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搭建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银行、农副产品期货、现货交易平台,解决农民“卖难”问题;此外,通过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农村市场引入金融信贷服务、互联网应用技术,提供就业信息、择业指导培训等,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帮助农民开源节流,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3.4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
首先要以实际为出发点,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让科学服务于农业生产。组织三农问题专家,针对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出符合农村生产发展的科学管理方案,通过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证明方案可行后便大力推广到全国各乡村实施。
3.5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困难
农业经济管理离不开资金的支撑,除了政府的拨款外,还应借助于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工业反哺农业的特点。此外,政府还要统一规划,出台惠农扶农政策,鼓励吸引社会各企业的加入,引导他们向农村投资,兴办乡镇企业,这不仅可以加快新农村建设速度,重要的是能够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6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人才,当前我国政府鼓励大学生下乡做“村官”,但这一举措还远远解决不了农村技术人才缺失的现状。如今农业生产已经不是原来单靠人力简单耕种的情形了,大型机械化播种收割设备已经遍及全国的农村地区,农业生产走向多样化,这些都需要大量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作为支撑和骨干。当地政府在提倡大学生下乡的同时,还应免费开办技术培训学校,面向的对象是基层农民,主要培训内容是基本的生产技术常识和信息化生产设备操作知识等。
4结语
摘 要:土地确权助推实现土地规模化、农业机械化,具有农业集约化程度更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产权关系更为明晰等正效应,土地确权离不开金融支持,依赖于创新农业产业体系,还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关键词:土地确权;价值意蕴;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7-0136-02
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土地是三农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国经济正在向农业改革要红利,现代农业正在成为新一轮的国家级战略机遇。土地确权助推农业现代化,集聚正效应,依赖金融、创新、服务等有效措施。
一、土地确权助推农业现代化
(一)土地确权实现土地规模化
土地是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为我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土地问题历来是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土地的归属权、使用权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又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核心。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有效路径,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只有建立健全明晰的土地确权制度,使土地成为可流动的市场要素,才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从而为农业现代化夯实基础。
土地一旦权责不明,土地的拥有者和使用者都会有所顾虑,边界混淆问题、年限使用不清的问题都会凸显出来,在承包、流转、使用方面都会受限。土地确权就要全方位地组织村民代表、村委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等全员参与,把田间地头、地垒边界等信息确定好,采用传统手段和信息化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做到全覆盖。把测量到的一手数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方式进行及时公示,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给土地办好“身份证”,让老百姓都能放心。面积、地块、边界全清楚的情况下,从而加大土地流转速度,实现规模化经营。
(二)土地确权实现农业机械化
农业现代化是支撑和保障“四化”同步发展的关键点,构筑实现“中国梦”的安全系统。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必须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产量,与此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转换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特色农机服务。
土地确权以后,使得土地流转速度更快,规模化程度更高,有利于大型机械田间作业。例如,在田间起垄作业方面,大型机械有着不可替代性的优势。在黏性土质地区,进行蔬菜种植,容易遭受雨涝灾害,大型机械可以起高垄,并且相比人工起垄,费用更加低廉。在插秧作业方面,开展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成本低,效率高,最终实现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我国农业发展依旧内卷严重,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有利于生产要素流动配置、优化组合。农业机械化将进一步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土地流转到专业的农机手、种田能手、种田大户手中,提高农产品供应的效率与质量。土地确权实现农业机械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优化生产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发展解困,在不同层面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关系。
二、土地确权集聚正效应
(一)农业集约化程度更高
农业集约化经营,是从单位面积获得更多的农产品,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农I集约化经营合乎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土地确权,出台相关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管理办法,集约化经营,还要探索土地的股权划分、委托代管等多种经营方式,依托农业实验区为载体,突出农业示范区的先行先试的作用,建设规模以上的高标准农业产业田,打造一批集约化生产的农业示范基地。
农业现代化就是要在打造农业品牌方面下功夫,品牌农业是对农产品的高标准要求,对质量的严格把关,追求农业经济的高附加值,也是农业经营方式的深刻变革。土地确权有利于发展品牌农业,促使农业在种植、深加工、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入挖掘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健康营养、餐饮文化等元素,积极引导企业由粗放式的大水漫灌式运营到集约式的精准滴管式经营。创建农业品牌,带来的是高效益、高收入,是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抓手,是资源整合的关键一环。
(二)城镇化进程加快
城镇化也是城市化的同义词,是进行多学科阐述的概念,涉及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发展、土地与地域空间的变化。土地确权有利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根据土地的不同功能,把闲置的用地流转到城市建设用地,不仅可以使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形成特色功能分区。农业集约化生产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为城市和中心镇建设提供丰富优质的原材料、农产品、劳动力等要素保障。土地确权有利于整合农村的土地资源,考量各方的利益,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统筹协调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基础,也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打破僵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实现耕地保护和不同的土地用途管控相结合,通过对农民土地的确权和转包,老百姓土地的面积和权益能最终确定下来,权责利明确,还能促使农民得到一部分财产性收入,最终实现身份的转变。加速小城镇建设,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的居住环境,让他们住得上楼房,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土地产权关系更为明晰
一段r间以来,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在土地需求、股权分配方面也有一些分歧。特别是出现外来媳妇、上门女婿、后迁户、新生儿等群体要求身份认定的诉求也愈加强烈。加之土地管理的基础较为薄弱,权责不清的状况较为突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也不稳定。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必须做细做小做实,这样才能权责明确,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通过专业的队伍,查清土地的权属和面积,甄别土地的用途和具置,发挥不同土地类别的作用和功能。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土地,针对利用情况进行分类,建立土地登记簿,规范其使用的途径。与此同时,土地确权工作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整治、土地征收等相结合,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明晰个人与集体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制度层面的安排,有利于催生相关权威法律法规加以指导约束,也有利于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完善和优化纠纷解决的机制。
三、推进土地确权的有效途径
(一)搭建金融服务平台
解决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金融机构必须结合当地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情况和行业的市场定位,持续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政府也要创新工作思路,可以通过引进外部企业进行投资,实行“公司+农户”的投资模式。企业到农村包地曾经还有诸多限制性条件,但是企业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诸多特点,现在企业到农村包地,是地方政府解决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还有相当普遍的做法是由政府组建和管理的投资公司进行融资,利用政府的信誉和担保,投资公司到金融机构贷款,保障农业贷款稳定增长。也有农村以产权作为抵押贷款,通过企业和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融资,之所以能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渠道,这都离不开行政手段干预和信用保障。
农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自身资源匮乏等限制性因素,双方缺乏最基本的互信。这就催生了农民经纪人这个行当。农民经纪人是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农民经纪人无疑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政府应当汇集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对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并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帮助和支持农民经纪人建立自己的协会,实行规模化运作。
(二)创新农业产业体系
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动土地确权的重要砝码,也是创新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一环。中心环节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坚持多元发展的思路,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自身优势,构建产业发展的联合体,最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牵引,示范合作社为主导,新型职业农民为支撑的良好局面。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就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这有利于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局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业安全,形成农产品的品牌效力,增加农民收入。标准化建设,还要形成质量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土地的有效利用具有巨大的支撑作用,对农业发展具有提质增效、节本增收的现实意义。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就要加快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就要求构建从田间到地头的科学高效、综合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体系和制度,加快成果转换的效率,从传统农业逐步迈入现代农业。
(三)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土地确权要实行通盘考虑,从大局着眼,从长远考虑。只有不断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的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土地确权,完成土地流转,同样离不开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要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关系。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首先要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从思路上将“城市规划”转换为“城乡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全方位纳入规划体系,绘制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向纵深延伸。在规划的基础上,要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一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年代久远,部分损坏且不能正常使用。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生活生产垃圾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简易填埋。还要大力发展农村交通运输业,提高道路的质量、密度和标准,派专人进行养护。还要加大医院、学校等医疗卫生和教育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推动文化站建设力度,提供养老服务等保障服务。
参考文献:
[1]高婷,张高旗.土地确权引发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5(17).
[2]徐勇.中国发展道路:从“以农立国”到“统筹城乡发展”[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
[3]张晓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几个问题[J].上海国土资源,2015(10).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解读;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建议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40-02
一、引言
十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日益凸显,“谁来种”的问题越来越紧迫;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种什么”的问题亟需回答;经验种地效率低、分散经营规模不经济、小农户与大流通不能有效衔接,“怎么种”等问题非常迫切,这些共性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农业发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与之适应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解决我省农业发展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和根本选择。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解读
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是“分”有余而“统”不足,传统家庭经营规模小而分散不适应现代生产技术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经营体系进行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坚持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四个鲜明特点即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核心在于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第二,要继续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开展如“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市场”等经营形式。第三,要加强多元化多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资农机农技服务、农产品市场流通组织等服务型组织。
三、我省农业经营方式与农产品流通模式调研分析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年底,农业人口7466万人,占总人口70%。其中从事农业人口2541万人,从业人员6387万人,占40%。可见,农业生产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规模种粮已成为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据统计,2013年年底,全省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种植已超过1.1万户。调查结果显示,约一半种粮大户是兼业经营,占49.3%的种粮大户除种粮之外还从事其他行业,只有50.7%的种粮大户才是专业种粮。这类群体是未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来源。
(2)截至2013年10月,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4000余家;大多数经营者具有比较明显的学历优势,参加过相关培训和具有非农工作的经历。96.6%的被调查者具有非农工作经历,其中,务工的有29.5%、个体经商的有40.4%、开办企业的有16.8%、担任干部的有13.3%。注册类型多样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占到一大半以上,注册为公司制的比例稍低。经营内容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养结合、种养植兼休闲比例较低,占到18%左右。
(3)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了很大进展。截至2013年10月,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49万个,出资总额1588.33亿元,涉及成员总数43.73万个;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涵盖了农、工、商、种、养、加、流等业务内容,有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一批以双汇、思念、雏鹰农牧集团等为代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据统计,2014年我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的龙头企业8418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00余家,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60多家。
(二)我省农产品流通基本情况
农产品流通主要是指农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本文基于流通体系主体、客体和载体这三个方面对我省农产品流通情况考查。
(1)农产品流通主体方面。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我省农产品流通主体呈多元化格局,流通形式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农贸市场为主要渠道,所以流通中介组织仍然是流通主体的重要构成。但随着流通形式的创新如“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发展,出现了专业化合作社、大型零售超市、龙头企业等新型流通主体。但流通主体与流通需求不相适应,规模化不够、组织化程度不高。我省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量占农户总数的比重偏低,据统计,成员数超过500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846家,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9.44% ,参加合作社成员数占总成员数的3.75%。
(2)农产品流通客体方面。2013年,我省粮食总产量5713.69万吨,其中小麦产量3226.44万吨;油料作物总产量589.08万吨,其中花生产量471.37万吨、油菜籽产量89.80万吨、芝麻产量26.86万吨;棉花总产量18.97万吨;水果总产量888.30万吨;蔬菜总产量7112.51万吨。我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2013年我省肉类总产量699.05万吨,禽蛋产量410.23万吨,奶产品产量328.77万吨,水产品产量116.65万吨。我省农民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蔬菜和花生,2013年的比重分别为37.5%、22.4%、12.2%和7.2%。所以我省农产品流通主要是以粮油、畜产品等大宗农作物为主的流通需求。
(3)农产品流通载体方面。农产品包装难、要求保鲜、易腐等特殊性,对流通载体要求较高。我省初步形成了如郑州水产、众荣物流、双汇物流等一批现代流通企业,其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齐全,基本适应我省农产品物流需求。专业合作社也投资建设了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但我省80%以上生鲜产品还是在没有冷链保证的情况下流通的,腐烂变质比例高达30%左右,远高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因此,在农产品流通载体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1)我省农业经营方式影响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解决“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是解决“农产品价值如何快速实现”的问题,二者是一脉相承的,对实现农民增收有重要作用。因此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势必会影响到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的规模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效率,我省农业生产仍以农户传统分散承包经营,由于农户产量小,需要流通中介组织参与带来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效率低;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带来流通分散、没有合理安排好流通加工等致使流通过程不合理;农户规模小、实力弱,对流通设施设备等投入不足,导致我省农产品“先天不足”,直接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是解决农产品问题的根源所在。
(2)新型农产品流通主体有所发展,但组织化程度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大型零售超市、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出现,极大地优化了流通主体。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在流通中发挥应有作用,仍然存在组织化程度低、管理不规范、规模不经济等问题,农民普遍缺少具有独立产权的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以分散化的状态进入市场,无法充分掌握物流信息和市场信息,受制于中间商,农民利益无法保证。缺乏现代化的有组织的流通企业。
(3)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农业经营仍然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主,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比较突出,较完善的市场体系更为必要。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跟集贸市场趋同,批发市场总量不足、分布不合理。交易方式和流通方式缺乏创新,中间环节多。农产品期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流通量占农产品总量比重较低。我省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全国首家期货试点单位。截至2014年6月底,郑商所共有会员202家,目前上市交易期货品种16种,其中农产品10种,占62.5%。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快,但还处于初级阶段。我省农产品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需要冷链运作的交通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设备仍然落后,不能满足冷链运作的需求;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平台数量不够,流通主体和农民参与程度低。导致农产品流通成本高。
四、河南省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根据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从新型农业经营视角对农产品流通提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流通主体。 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着农产品流通。加快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高其自身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大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等模式;发展农业相关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配套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充当着新型流通主体的角色,加强其管理规范化与规模化,发挥新型流通主体的优势和功能。
(2)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前提条件,是“商流”与“物流”之间的关系,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来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除持续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外,加大农产品市场模式创新,如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发挥其优势。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解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问题。
(3)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要明确产权,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流通主体、相关政府部门等投资建设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我省交通基础设施较好,需要重点改造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仓储、冷链配送车辆和农产品信息网络化设施建设。加强物流信息技术如条码扫描、电子数据监控系统、现代化立体仓库、卫星定位系统等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运用。
五、结束语
本文在解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调研我省农业经营方式和流通模式的基础上,分析我省农产品流通存在主要问题,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流通主体、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1] 鞠红.河南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报告[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01):35-37.
一、目前我国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的主要成果,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与劳动力快速流动,我国农业经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弱者种地”、“差地种粮”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农业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这表现为:
第一,土地细碎化。农业部数据显示,1986年农户户均经营耕地9.2亩,2008年仅为7.4亩,2011年进一步下降到5.58亩。由此表明,目前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经济性正趋于弱化。
第二,农户兼业化。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表明,1996年全国农业户中纯农户占62.8%,1999年下降到40%;2008年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浙江5省的比例只有25.3%,这意味着大多数农民已经不以农为主。
第三,劳动力弱质化。如2011年在全部从业劳动力中,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已经下降到38.10%,留守农业的劳动力更是呈现出老龄化与妇女化特征。本课题组对全国931个村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11年51岁以上劳动力占到39.8%,妇女占比则高达69.89%,这表明农民正趋于不以农为业。
第四,农业副业化。农业部数据显示,农户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由1985年的75.02%下降到2011年的26.3%。由此可见,大多数农民已经不以农为生。
第五,生产非粮化。尽管2014年我国实现粮食“十一连增”,但随着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粮食种植呈显著下降的趋势。2011年的问卷调查表明,未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粮食的种植面积占比为74.3%,而转入农地农户的比重则明显减少,为60.2%,这说明农户生产“非粮化”现象日益明显。
这意味着,若今后我国农业劳动力素质、农户生产能力以及农业经营规模等,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底线需求,那么,与之相关的农业现代设施装备、科技应用、产品质量、务农收益、从农热情等,就有可能越来越难以为继,最终将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乃至整个农业现代化建设。在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前提下,如何真正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突破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难题。
二、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实践的“崇州试验”
崇州是四川成都的农业大县和粮食主产区,该市常住人口67万,其中农村劳动力36.95万人,但外出务工人员高达73.4%。由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出,使农业被“边缘化”的趋势愈加严重。针对这一问题,崇州市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从初期鼓励生产大户农地流转,到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租赁农地进行规模经营,均未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2009年鹰马龙公司租赁桤泉镇3000余亩农地出现毁约退租之后,农户不愿收回被退的承包地,转而要求当地政府承担责任。为了突破困局,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稳定,自2010年起,崇州“被迫”作新的试验,将企业退租的3000余亩农地划为300-500亩不等的连片地块,动员和引进种田能手进行水稻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效果。经过4年多的探索,崇州已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我们简称之为“农业共营制”模式。其主要特征为:
第一,创新培育机制,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在现有农业经营格局下,单个农户与社会化服务主体对接成本较高,亟待培育既能代表双方利益,又能协调双方行为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崇州市抓住这一关键需求,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培育与管理机制。对符合选拔条件、有意愿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员进行职业经理人培训,对符合农业职业经理评定标准的人员,全市统一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持证经理人可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级农技推广站等竞聘上岗,并享有相关扶持政策。目前,崇州市已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1410人,通过竞争上岗的有767人,初步建立起一支“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竞争性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产生,有效解决了“谁来种田”和“科学种田”问题,促进了良种选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与装备技术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与农户家庭经营相比,由职业经理人经营的水稻种植平均每亩增产10%约110斤以上,生产资料投入与机耕机收成本下降15%约90元。
第二,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折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作为合作社社员,可直接参与理事会及监事会选举、农业生产计划安排、成本预算以及利益分配方案等决策过程,成为经营管理的实际决策者和控制者,并承担生产成本出资;理事会代表全体社员公开招聘农业职业经理人,同农业职业经理人签订经营合同,对产量指标、生产费用、奖赔规定等进行约定;农业职业经理人负责“怎样种田”,提出具体生产计划执行与预算方案、产量指标等,交由理事会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方案执行。按照理事会制定的种植计划,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实行除本分红的分配方式,即除去生产成本之后,剩余纯收入按1∶2∶7比例分配。其中,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佣金,70%用于农户的土地入股分红,形成了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第三,强化社会化服务,建立“一站式”服务超市。农业职业经理人执行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必然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由此催生形成了“一站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崇州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公司主体,整合资源、市场运作,技物配套、一站服务”的发展思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组建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整合公益性农业服务资源和社会化农业服务资源,完善了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分片区建立农业服务超市,搭建农业技术咨询、农业劳务、全程机械化、农资配送、专业育秧(苗)、病虫统治、田间运输、粮食代烘代贮、粮食银行等“一站式”全程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所有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价格,均实现公开公示、明码标价,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对耕、种、管、收、卖等环节多样化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对接。目前,崇州市已分片建立农业服务超市6个,分别联结2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大户、16个植保专业服务组织,6个劳务合作社(从业人员1000多人),以及工厂化育秧中心2个、集中育秧基地10个,服务面积达14.63万余亩。
三、“农业共营制”:农业经营方式的突破创新
崇州试验的“农业共营制”模式,以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推进农业的专业化经营,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以强化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的组织化经营,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建、共营、共享、多赢”。
第一,实现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建共营”。“农业共营制”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户的主体地位,稳定了家庭承包权,盘活了土地经营权,通过经营权的进一步细分与重新配置,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构建和共同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其意义在于,一是破解当前土地细碎、经营分散的难题,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和规模化;二是使土地经营的决策权控制在农户手中,农户共同进行生产经营决策与监督执行,确保耕地不撂荒,防止出现土地流转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三是通过经营权中的产权细分和业务外包,一方面促进形成农业企业家能力,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另一方面吸引一批外出青壮年返乡创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多样化农业生产群体,促进农业分工与专业化。
第二,经营收益的“共营共享”。土地的集中、现代生产力要素的聚集及其能者的参与经营,极大地改善农业的规模经济、分工经济与合作剩余,形成“共营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与分享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在扣除生产成本之后能够获得70%的剩余纯收入分红;二是农业职业经理人享有超产部分20%的佣金、规模经营的政策性奖励以及城市社保;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提取超产部分10%的公积金,享受相应的专项政策扶持,促进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承接农业生产的外包获得业务收入与服务规模经济。据统计,2012年,职业经理人每亩收益150元(不含政府补贴),平均年收入4.5万元;合作社公积金平均每亩提取75元左右;入社农户在收回生产成本后,每亩直接增收约525元(不含政府补贴)。
特别是广大农民能够从对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依附中解脱出来,务工劳动力由“短工”转变为“长工”。除了外出务工、分享农业共营成果外,农户还可以获得从事家庭农场、参加专业服务或劳务组织等多种机会,实现多渠道增收。
第三,经营目标的“共营多赢”。从微观层面看,“农业共营制”保证了各个参与主体的权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其中,农民走出小农经济,参与社会化分工,且具有农业经营决策的真正主体地位;合作社通过经营计划与社员监督,规避合作风险,提高共同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职业经理人通过企业家经营与规模经营,实现创业增收;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专业化与生产外包,实现农业从土地规模经营转型为服务规模经营。
此外,“农业共营制”使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粮食生产能力得到加强,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农业生产力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四、“农业共营制”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启示
综合而言,崇州探索“农业共营制”,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管住用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着重要启示。
一是“农业共营制”培育了两类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职业经理人与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前者培育了农业企业家与职业农民群体,改善了农业的知识分工与决策经营效率;后者发育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组织,促进农业的技术分工,提高生产效率。
二是“农业共营制”催生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制度创新。合作社所形成的生产规模,能够有效吸引职业经理人,以达成“企业家能力”与其经营服务规模的匹配;而职业经理人通过竞争性进入,又能够有效降低农户及合作社对经理人的监督与考核成本。通过合作形成的集体谈判,能够大大降低经营服务的谈判与缔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