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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欧哥好!”我刚从公交车上挤下来,就遇见了班花马钰。面对她盈盈的笑脸,我的心倏地猛跳起来,有如鹿撞,却又泛滥起丝丝甜蜜。
马钰和我同班,是我们男生私底下公认的“美丽与智慧”并存的班花。我们说着话,并肩走进校门。虽然只有短短一段路,于我却是美好一天的开始。
我用眼睛的余光偷偷打量她,欣赏她秀美的鼻翼和飘逸的马尾辫。她却是带有些兴奋地和我说起头天晚上欧洲杯的足球赛事。马钰是个很不寻常的女生,她不仅漂亮,成绩好,还是个狂热的体育迷,比我们男生还喜欢看体育赛事。
在我们正聊得欢时,我的好朋友涛子挤了进来,他拍着我的肩膀,带有些醋意地说:“两位,聊什么呢?这么起劲!”
“足球!”我说。我知道涛子不爱看足球赛,故意大声回应。
“无聊,说说NBA吧,我喜欢。”涛子说,紧接着他就转移了话题,把马钰的兴趣点带到篮球赛事上。马钰也喜欢NBA,知道的球星球队比我还多。
一直以来我都很羡慕涛子,他是个比较直白的人,心里藏不住秘密,率真而单纯。他喜欢马钰是全班都知道的事,当然了,班上喜欢马钰的男生很多,外班的也有,他们都曾给马钰写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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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马钰,但没有人知道。
马钰以前曾是我的同桌,因为她,我深深地喜欢上一首老歌《同桌的你》,偶尔唱起时,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她弯弯的睫毛,扑闪而晶亮的眼睛,还有微笑时嘴角的梨涡……
马钰就像个落入凡间的美丽精灵,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引着我的视线,一颦一笑都轻叩着我年轻的心扉,我为她欢喜为她失眠为她忧伤。
因为喜欢吧,我在马钰面前总是无所适从,想让自己表现得好一点,却又拘谨得话未出口脸就红了。我很恼怒自己的害羞,一个男生还不如一个女孩大方,但性格的东西真不是说改变就能改变的。我虽不是闷葫芦,但平时话也不多,更喜欢聆听。倒是马钰,她对我这个同桌很友善,每次都是她主动说话,有时还会亲昵地拍拍我的肩,让我受宠若惊。后来调整位置了,我们的同桌生涯无奈结束,让我难过了好长时间。
我也想像其他男生那样勇敢,给马钰写信,让她明白我萌动的心思。但我又很犹豫,虽然我的成绩也不错,但语文较差,特别是作文,每次都拖后腿,要不排名还可以靠前一些。要知道,在重点中学里,排名是很重要的事,大家都在暗中较劲。
在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宁愿做上几页数学题,感觉自己身上没有丁点儿的文学细胞。说倒还行,但要我用文字表述一件事那就毫无头绪了。可我也想给马钰写信,把自己对她的好感告诉她,我想,她应该会开心吧。
一个夜深人静的周末午夜,我辗转反侧,了无睡意。窗外的月亮很圆,像一枚温润的玉扣,洒播着淡淡清辉。如水的月光下,世界仿佛洋溢在一片祥和的霖光中。我想到了马钰,想起她甜美的笑,乌黑的长发,心里有丝丝的情愫在涌动,我急切地想写点什么告诉她。
披衣起身,我坐在荧亮的台灯下,找出纸、笔,第一次主动写下了满满两页的文字,字里行间充满了我对马钰的想念和好感。这种情感的宣泄让我畅快淋漓,但自己看过后,我又脸红了,这样语句不通、毫无文采的信,我羞于拿给马钰看。
我在台灯下坐了很久,脑海里浮想联翩,在倦意侵袭时,匆匆把写好的信塞在了枕头里面,我不想被天天帮我整理房间的妈妈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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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每次想马钰时,我就动笔给她写信。信写了很多,一封又一封,但我始终没有勇气把信交给她,觉得自己写得不好。
喜欢马钰的男生很多,我就亲眼看见好几个大胆的男生当面把信交给她。性格开朗的马钰倒是来者不拒,她微笑着接下信,轻声道句:“谢谢!”
我曾在心里暗暗责怪马钰,她怎么可以接下那么多男生的交友信呢?可是有一次,我听到一个给马钰写过信的男生说,马钰在他的信上作了详细批改,然后物归原主。“马钰这个女孩确实善良,就连拒绝的行为都可以做得那么让人感动,我真是佩服她。”男生最后感叹说。虽被拒绝,但他脸上毫无尴尬之意,只有对马钰深深的佩服。
学校里曾经发生过一件事,也是男生写信给自己喜欢的女生,可能是拒绝无效,也可能是信件太多打扰了女孩学习,一气之下,女孩把所有收到的交友信,一封封整整齐齐地贴在学校的公告栏里,让那些男生颜面扫地。一时间里学校流言四起,连校长也惊动了,听说后来那些男生都被请了家长,一个个写了保证书事情才算了结。
想起学校曾发生的事,想起那个陌生女孩的做法,我觉得还是马钰的处理方式更加有人情味和智慧,就算拒绝也不伤害,她很有分寸地保全了喜欢自己的男生的尊严,怪不得那么多被马钰拒绝过的男生依旧对她充满好感。
我很好奇涛子,他把自己对马钰的喜欢表现得人人皆知,估计也给马钰写过不少信吧,于是故意去请教他。涛子是个直肠子,他心里藏不住事,果然,他一五一十地把马钰在他信上批示的事说了出来。
涛子的成绩也不错,只是和我一样,作文,语文成绩总也不见好。“你连作文都写不好,估计信也写得见不得人吧?”我故意激他。“是呀,你看看,上面都是马钰修改的,真是没脸见人,她说我言辞不通、条理不畅……”涛子虽是自嘲,却一脸甜蜜。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他还从书包里掏出厚厚一叠信纸给我看。望着雪白信纸上密密麻麻的批示,我惊出一身冷汗,还好,我没有把信交给马钰,要不,那笨拙的文笔真丢死人了。
即使这样,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想给马钰写信的冲动。那些萌动的心思又如何是想控制就能控制的,写给马钰的信,一封接一封,但我一次也没敢交给她,只好继续藏在枕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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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给马钰写一封文采飞扬的信,我把以前玩电脑游戏的时间用来看很多优秀的抒情散文,我想哪天真把信交给她时,也不至于那么丢人。
这个并不单纯的目的,却无意中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引领。仅仅希望自己写给马钰的信能够不让她笑话,我在写作文上下了很多的苦功。
当有一天,我的随堂作文得到老师的大力赞赏时,我才惊觉,我居然能够写出那么好的文字来。此时的我,依旧是喜欢马钰的,但我觉得还不是对她表白的时候。但我又觉得,为什么一定要说出口呢?有些喜欢,放在心里或许会更美好。
老妈要洗被褥时,让我自己去拆枕头和换床单。时间过了太久,以至于我都忘了自己藏在枕头里的青春秘密,当我拆开枕头时,里面“哗”一下掉出一大叠的东西。看着飘落一地,写满文字的信纸,我愣住了,思绪一时间纵横奔流。
列如;我的秘密向日葵,我的秘密薰衣草,我的秘密许愿树,它们是我秘密花园中的一员。每当我有了烦心事或是什么困难都必须找到它们来倾听我内心诉说,它们是最忠实的听众,也是最可靠的听众。
十七岁的我们是不是注定要有许多不能被父母知道的事了,也许是吧,小时候的我每天都在渴望什么时候可以长大,长大后的我要挣钱来孝敬父母,报答社会。这些话现在听起来是多么虚伪,昨天过后我才发现我不仅没有长大,而且我还不懂事当我们到了一定年龄的时候我们似乎要宣布自己已经长大了,我就是这样的当我吹过十七岁的蜡烛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我已经长大了,可是我从来就不知道我的一言一行是证明我有没有长大的最好见证人,几天前的它告诉我,其实我来没有长大。
曾经的我努力的学会董事,学会长大,学会成熟,原来这样的一切一切只是一种敷衍,在爸爸流泪的时候,我彷徨,我无助,那只不住的眼泪也跟着流。长大的我也不过是一个遇到问题没办法解决的小孩,我努力过了,但我失败了。我在彷徨,无助,学会长大!我的秘密花园会给我力量来灌溉我的向日葵,熏衣草,许愿树,在我以后的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会记得去花园里诉说心事,因为它们是最可靠,最忠实的听众。
多少个夜,无声无息的拨动着心弦。
忧伤了千遍的回音,还没能在此刻停歇。
烦恼总在无时无刻的徘徊脑海间。
想的太多太多,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未来的迷茫,过去的追悔,人际的交往。
总在一瞬间,麻木了身躯。
总在希望间得到失望。
霓虹闪烁着花花世界的物欲横流。
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游荡,徘徊。
游离失所的灵魂那里才是归宿。
看不到的曙光,何处才是尽头。
淡淡的旋律,配合着一行行冰冷的文字。
诉说一滴滴的泪光。
呆呆的站在镜子前,他,好憔悴,好陌生。
闭上双眼,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点上了一根烟,让烟雾弥漫,飘渺沉浮。
带上耳机,忧伤的歌声,你听得到听不到。
泛滥的寂寥,无声无息却惊天动地。
思念无穷大的蔓延开来。
从来就没人懂过,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少年不识愁滋味,总是认为世界那么美好,像阳光那样温暖,像小桥流水般诗意。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纪,我们的快乐是最真的,我们的笑是最甜的。我们都有着一个长大的梦,可是在漫漫成长过程中,我们经受着各种考验,一次次的挫败感把自己的激情渐渐的击退,甚至有过放弃,但是有一种责任让你必须去坚持,但并不是坚持就能看到结果,有时候会认为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更多的失意让自己犹豫不前,而怀疑这样做到底是执着的坚持,还是错误的固执。
然而现在的自己却茫然没有方向,看了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让我很有感触。也许迷茫的会有很多人,但我们应该反思自己,我们怎样才不迷茫。就是带着这样的一个问题,一次一次的问自己,你努力的最后是想成为什么?你够不够努力?以前会觉得付出会与收获不成正比,现在在我看来是自己的努力还不够。人只有从自身去寻找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所在,而那些客观的因素从来都不会成为最致命的点。所以,你不够好,那是你还不够努力,告诉自己,不努力永远都只能仰视,就算不优秀,但一定最努力。
初中有一位班主任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不为后退找借口,要为前进创条件。”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失败。只有经历一次次的失败的教训,才能接近成功。每当经历一次挫折,我都会告诫自己,你要感谢这次的教训,因为他让你变的更坚强,不会像以前那样脆弱,而是学会了接受,让你成长。这个社会可能会有很多你想逃避的事情,但是这也是一个人必须去经历的事情,只有去学会接受这个社会,你才能在这个社会长存,而不是一味的躲闪,勇敢面对,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前几天收拾东西,从柜子里掉出来一摞汇款单。汇款单用曲别针别着,有一百多张,最上面的一张用钢笔写着“这就是成长啊!”下面签着我和一个叫Lily的女孩的名字。我坐在地上,翻着每一张汇款单,一页页地看。那是我大三第一次正式的实习,和一个叫lily的实习生一组。我们从来没有填写过汇款单,里面的很多要求我们不知道,写一个错一个,写了100多张才写好几个人。记得当时老板拿着一摞废掉的汇款单跟我们说:“保存起来,五年之后再翻出来看看,这就是你们的成长。”
我真的很乖的保存下来了。那份实习我做了六个月,和Lily一起,一起中午吃便宜的午餐,一起互帮互助写每一份文案和策划,一起战战兢兢去财务部领1200块钱的工资还要看财务的脸色。那时候的我,每天要坐两小时公交车上班,再坐两小时公交车下班,那时候一天的公交费2块钱,地铁费要10块钱,舍不得地铁,只能坐公交车神游三环一大圈。Lily是外地高校的学生,实习期间住在当时的男友家。男友和父母住在一起,在北京胡同的平房里。她不怎么习惯平房,也不习惯对方的父母,大夏天有时候洗澡都困难,做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相比我的远,她的寄人篱下更让人觉得难受,因此上班时间就是她最开心的时间了。那时候的我们对未来都没什么明确的打算,她在学GRE考托福想去美国读研究生,我在想是留下转正还是申请一家更好的公司去实习。
我们都不知道未来,但谁都不迷茫。我们每天都特别开心,傻乐傻乐的,尽管我们穷,我们也土土的,经常被当作劳力去跑腿做杂事,但没人抱怨什么。
我们在一起度过了那段实习的所有时间,然后彼此离开。我去了下一家牛逼哄哄的公司继续实习,她考上了美国的研究生。再后来我毕业找到了梦想中的工作,Lily在美国读完研究生留在纽约工作。
五年后的前几天,当我翻出那一摞汇款单的时候,我拍照发给Lily,她正在银行签贷款合同,在纽约买下自己人生的第一套公寓。她问我要不要代购奶粉什么的,我大笑问她你能给我买十年吗?是的,五年后的我们,都各自长大,过着让自己感到合适和舒服的生活。我们都是普通的女孩,我们的每一步是不是都很成功很完美,我们彼此也没有谁强谁弱,我们都在洪荒宇宙中像一颗粒子一样慢慢前行,即使失败,也是一种成长;即使迷茫,也都是青春的代价。只是,我们都觉得,每走一步,都要对得起自己。
有人问我:“我找了个工作,老板给我的待遇,我觉得不公平。”“我刚毕业,月薪就2000元,你说这公司是不是骗子。”
亲爱的,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想的,我只能说说自己。第一份社会实践卖饮料一天30元,拖欠半年才付款,其实也就几百块。第一份实习,两个月一共700元,还是500强公司,连纳税的起征点都不够;第一份工作,人见人羡慕的豪华公司,起薪3000元。我不是什么名校,我英语不如母语好,我没读过很多很多书,常年在学校里,第一次在公司门口吃过桥米线,都觉得好吃得几年忘不了。
我周围也有很多牛人,有的男生毕业就进了高大奢的咨询公司和投行,连父母来北京旅游都可以用公司专车接送;有的女孩还没毕业就创业,一天能赚十几万;有的随便学学就能GRE考高分拿着奖学金去美国。但这些都不是我,他们都只是我身边最亮眼的那些光芒。我抬头看看他们,再看看自己,除了低头努力,真的说不出什么,也抱怨不出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成长是痛苦的,青春是迷茫的,而我,通过《谁的青春不迷茫》,我见识到了一个成熟男人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最美好的年华!
匆匆忙忙,陆陆续续,从6月11号到21号,用了十天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初识刘同,是在职来职往上黄蒙蒙那一期,看到这个男人为了一个刚认识没几分钟的女孩子,和同台很久的搭档争吵,留下了眼泪,并且给了工作的机会,就感受到了这个男人感性和真性情的一面。后来关注了刘同的微博,经常看到刘同发的一些比较深刻的段子,更加想要了解他。再后来,当当上每月一次“不是人”的时候,奔着俞敏洪《在绝望中寻求希望》的时候,就顺手就点了这本书,到现在那本书还没有拆封,这本书都在写读后感了那本书,也是挺搞笑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一本故事书那样娓娓道来,更多的是自己也在纠结和思考自己的问题。很多都是对自己以前文章再次的温习和感慨,对自己成长历程的各种纠结各种思考的展示、复述和思考。说说我自己感受比较深的几点吧。
首先是全文各种各样的彩页。有的搞怪有的清新,有的文艺有的张扬,还有很多看起来也很唯美很高大上,作为一个喜欢摄影的人来说,其实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够拍出那种感觉的照片,所以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攒钱买个单反思密达,所以希望侯哥快快的给我发工资啊。
然后就是贱狗。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在做事的时候,需要这种不疯狂不成魔的精神,就需要贱一点,勇敢一点,疯狂一点。用尽全力去做,去争取,去接受,不必在乎结果是什么,不去抱怨,就像书里说的,即使抱怨,也就是被别人笑话,一无所有。所以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去学,去做,年轻的心不怕失败,勇敢的去做才是王道。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一本书会产生共鸣,不是因为书写的有多好,而是因为书里的东西在你身上发生过。比如写的关于爷爷奶奶那一章节,其实我满脑子浮现的就是姥姥。那个为了两个家庭付出了自己一辈子的女人,一个一生基本上连一张照都没拍过的女人,一个整个村庄提起来都会竖大拇指的人。想起来就只想表达一个,珍惜眼前人,珍惜身边人,珍惜亲人,用心的去爱他们。
“涵蜜金”是一个让人很难想象到其寓意的词语,但却很美。后来才知道,这个组合原本像是一场美丽的意外,这群妈妈级的文艺工作者最初凑到一起演唱和声是一首《拥抱丽江》,她们穿着纳西服饰站上舞台的时候就耀眼了整个舞台,下来后就被称赞,而后觉得也许真的可以搞个组合。于是,这个组合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给自己取个好名字了,考虑了很久,她们想到了一个能够融入纳西族特色的很亲切的名字,于是“涵蜜金”就诞生了。“涵蜜金”在纳西族家庭里,是妈妈称呼自己女儿为“宝贝女儿”的宠溺称谓。五个同在丽江古城区文化馆工作,年龄层次又相仿,又有共同语言且一样喜欢音乐的大女孩,就因这样的缘份牵手走到了歌唱组合这条命运线上。
涵蜜金从组合到现在才有一年半的时间,这样一支虽然年纪不小,但却实则很年轻的组合,如今展示在人们面前的那动人的清音就如同一人在演唱的和声,其实在背后也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磨合,而非像我们表面感受到的那样,像是天生的默契所致。据说,一开始练和声时大家都各唱各的,高高低低,差异很大,甚至有时候为了练歌她们也还会时不时有些小争执,但事后却又都因为同是为把歌练好又像闹了别扭的小朋友一样很快就和好。听起来,这样有趣的事不像是会发生在已为人母的这些“宝贝女儿”们身上的。她们在家里有自己真正的宝贝女儿,而她们却是大家的“宝贝女儿”,有着一颗永远年轻的心,也更有着一种对音乐执着追寻的热情。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努力,她们才把第一首自己的歌《魅力丽江》,用轻盈清澈的和声,蜻蜓点水式地直唱到我们心里。
组合里,五个人各有所长,有的玩乐器,二胡、古筝、有的擅长跳舞,但却都非专业的演唱出身。当她们的组合受到首肯后,她们变得更加努力,开始参与各种大型的比赛,增强自己的实力。2008年4、5月份她们去参加了在宁夏举办的“中国第二届西部花儿民歌大赛”,当时有很多青歌赛演员参加,她们被这些专业选手给震住了,再加上耳麦不够,组合里又有人生病等,本来对获奖不抱什么希望了,但她们还是没有放弃,只想着要最真实完美地呈现她们原生态的表演。最后,出乎意料地,她们几个姐妹花一上台,就赢得了台下一片热烈掌声,最后还摘得银奖,且离金奖只差了0.02分。“涵蜜金”们就这样直接从丽江走向了全国,让更多的人认识了她们。
鲜艳 热烈 浪漫的花瓣
帮我诗化了青春的梦想
是我
迸溅的热情沉浸入你的甜蜜
为你闯进了梦中的花园
完美 无瑕 灿烂的骄艳
是你, 把我埋藏进浓艳美丽之后
又悠忽消逝在我身后
你凋残纷落的美丽让我愁苦
把我沸腾的心顷刻凝结
我迷恋紫丁香的青春
因为有你而烂漫美丽
那年我才十六岁,从师范学校毕业后,我去了一所幼儿园当老师。青春就这样仓促地过去了,我像个大人一样开始上班赚钱,不再是个无所事事的小女孩了。
上班之后我的心情总是不好,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适应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身份转变。其实那样的工作是轻松的,管管孩子,教他们唱唱歌而已。虽然我喜欢这个职业,喜欢每天看着那些天真的孩子,但起初我的情绪很低落。所以,上班之后我就喜欢在外面玩,经常蹦迪、泡酒吧,和他就是在三里屯的酒吧里认识的。我那时常去的那家酒吧经常会在周末的时候,请一些地下乐队来唱歌,他是其中一个乐队的主音贝司手。我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件橙色绒衣,很清纯的样子,杂在一片黑色皮衣皮裤中显得很是扎眼。
那天,我手里夹着烟,挤在疯狂的人群中,一边跟着热劲的音乐节奏扭动着身体,一边透过垂在脸旁的长发一直贪婪地盯着他看。你知道,在那种圈儿里玩儿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儿玩世不恭、歇斯底里、自以为是时代青年救世主,就像精神病院里的疯子,总以为全世界就他正常。但他很特别。他谁也不看,就那么专心低头摆弄那些琴弦;凌乱的长发束在脑后,脸色平和宁静,仿佛此刻正坐在湖边草地上。
我知道他早就发现了我久久驻留在他身上的目光,但他仍始终不多瞧我一眼。夜里一点多,狂欢结束,他随着乐队消失在酒吧门口。我想认识他,这勇气来得莫名,一种渴望放纵的情绪操纵着我的大脑和整个身体。
我跟着走出酒吧,摸出IC卡,按海报上留下的号码,拨通了他的手机。我骗他说自己是个大学生,由于时间太晚了无处可去,希望他可以帮我找个留宿的地方。他很惊讶,但沉吟片刻就答应过来接我。
我一个人站在初冬的夜风里等着,一会儿就看见他和另外两男一女朝我走来――都是那个乐队的成员。我又开始目不转睛盯住他。他避开我的视线,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跟他挤在车里,两个人身体挨得很近,我感到又紧张又兴奋。我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但看着他那张俊美而冷酷的脸,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自己都会心甘情愿的。他似乎对我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女孩一点也不感到好奇,也许这样的事情他每天都会碰到的。我有点生气,也有点失落,他依旧不管不顾,神情忧郁地望着车窗外。 后来到了他家,他是跟另外两个朋友住一起,他自己住一间。他说我可能得在他房间里凑合凑合了,并问我愿不愿意。我傻傻地点头,还说了好几声谢谢,并装出一副无家可归的孩子被人收留后的喜悦表情。
他的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一个单人沙发。屋子里凌乱地堆着一些CD和书籍,床上还放着不少脏衣服和袜子。-他说他睡沙发,床给我,还说如果觉得不 舒服的话,就自己收拾收拾床,然后就对我不理不睬。我觉得他真是个怪人,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于是我愤愤地把床上的东西抱到了沙发上。我简单洗漱后,他关掉了台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我管他要烟抽,他不给我,说小屁孩子别学人家抽烟。我气坏了,我觉得自己真失败,居然让人家觉得是个小屁孩子。当时的我很讨厌男人说我是小孩子。其实仔细回忆的话,自己当时确实就是一个小孩样,梳着两个羊角辫,身上穿着有卡通小动物的毛衣,说话的神情也是很孩子气的那种,一点女人味也没有,虽然那时候我的身材已经发育得很成熟了。我不服气地把毛衣和牛仔裤脱下,故意让他看到我紧绷绷的秋衣秋裤里藏着的丰满身体。他扫了我一眼,用不屑的语气问我是不是想和他。我说做就做,谁怕谁啊!他突然从沙发上蹦起来,很粗鲁地把我身上的衣服都扒了下来,也不多看~眼就把我按在了床上。你知道吗,当时我的内心居然是一阵喜悦,心想他还是被我吸引了。可是他没有继续动我,只是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看我的身体,摇了摇头,然后温柔地,像父亲抱女儿那样把我抱在了床中央,轻轻地给我盖上了被子。我想跳起来抱他,但他不让,用力地把我按下,并用命令的语气叫我好好睡觉。我哭了起来,觉得又委屈,又自卑。他说我太小了,不是他喜欢的那种。我气呼呼地从床上爬起来,用力地捶打他的肩膀,然后紧紧地抱着他,在他耳边哭着说自己喜欢他这样的男人。他的态度慢慢地变得温和起来,哄小孩一样地说他不是什么好男人,别喜欢他这种人。我想证明给他看自己是女人,不是小孩子,于是用力地把他的脑袋按在了自己丰满的上。这确实管用,他突然像变成了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粗暴地吻着我的,用力地抓着。我感到了一阵阵兴奋,紧紧地抱着他的脑袋,狠狠地吻他的头发、耳朵。他越来越动情,很快地除去自己身上的衣服,他不再把我当小女孩,而是像对待女人一样用心地享用我的身体。我觉得快乐,我心甘情愿让这个男人成为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后来,他问了好几遍我是不是处女,我坚定地告诉他自己不是处女,然后他就要了我。有一点点疼,但我没说出来,假装愉悦的声音疯狂地叫了起来……
一夜之间,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完事之后他疲惫地睡了过去,我紧紧地抱着他,一遍一遍地读他的相貌,生怕自己以后会忘了他那张忧郁俊秀的脸。我很用心地用手轻轻地抚摩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那时候我是多么想一辈子都躺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啊!
但是一觉醒来,我才发生自己在他眼中其实是多么不值一文。那时他已经起床了,在沙发上弹着贝斯。看见我醒了,他把我的衣服扔给我,并命令我快些穿衣服,他说下午要出门,有一个很重要的演出活动。我乖乖地把衣服穿上,走之前我傻傻地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再来找他。他看着我,神情严肃地对我说,以后不要来找他,他很忙。然后就把门打开了。我疑惑地看着他,想从他的表情里寻找他对自己留恋的痕迹。一点也没有,他的眼神依然冷漠。我就这样从他家走了出去,就像个无家可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