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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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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第1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经营方式;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农业已被推进到市场配置资源、需求引导生产、质量决定效益的发展阶段,农业的发展目标已从过去的追求产量、保障区域供给转为追求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农业生产已从过去的市场需求决定转为市场竞争决定,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成了农业兴衰的决定因素。合理的农业经营方式成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农业的出路,关键在于增长方式的转换,最终取决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当前,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抛弃传统思维,用市场化、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尊重群众创新精神,把农民积极性调动起来,让农民主动调整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

一、现行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经营方式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定义:1、农业经营方式指农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手工生产、半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生产等。2、农业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如在体制改革前,中国的农业经营实行体制下的农业集体经营;在体制改革后,实行下的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营。3、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等。

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就是对农业经营方式进行改变或变革

1978年改革后,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由原来的体制下的农业集体经营转变为现行下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这一转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优势逐渐递减,问题开始产生。

1、不利于规模经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则,现行农业经营方式不能实现这一原则。

2、不利于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家庭分散经营使农民收入增加缓慢。

3、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很低,经营方式落后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4、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改变农业产业弱质性,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而分散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格格不入的。

5、不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在现行的农业经营方式下是很难实现农业现代化的。

三、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路径分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从“统”和“分”两个层次提出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两个转变”的政策要求。在“分”的层次上,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在“统”的层次上,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我们必须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为重点,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1、稳妥推进规模化经营,促进粗放型农业向现代集约型农业转变。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在技术、信息服务及项目资金等方面向这些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使其成为带动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

2、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粗加工向现代精深加工转变。首先,把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心环节,培育和建立一批经济实力较强、科技含量较高、辐射范围较广、带动能力较大的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转化、销售服务、致富农民等方面发挥重要功能;其次,把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推行订单生产,实行保护价收购、垫付生产周转金、赊销生产资料等多种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关系,实现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进一步拉长了产业链条,不断向农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延伸。

3、优化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促进分散经营农业向合作经营农业转变。在项目建设、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扶持农民专业合作化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引导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组织健康规范发展。同时,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并逐步构建和完善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完善社会化服务,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推动农业生产不断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

第2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十字路口,一方面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另一方面资源有限,农业生产成本上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减少,经营主体缺失问题愈发显现。下一步农业如何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

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包括物质装备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经营管理现代化和资源环境优良化等内容。它的一个主要标志是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把产前组织、生产过程和产后服务有效组织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条。所以,农业科技进步与农业技术推广运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如果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就会缺乏对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的接纳、消化、吸收能力,就会出现对科技成果应用“思想保守不愿用,没有知识不会用,怕风险不敢用”的现象,就会影响农业科技新成果的传播和应用,影响农业科学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进步。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地方留乡务农的以妇女和中老年为主,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超过50%,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因此,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当今世界农业经济的竞争,实质上已是高新技术的竞争,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竞争。伴随着高新技术在农业经济增长中作用的增强,知识将成为资本积累的重要源泉。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2012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真正到了由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加快转变的新阶段。今后将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基于对将来“谁来种地”问题的战略考虑,是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而且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农民。培育职业农民不但可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而且还可以解决“种好地”的问题。我相信,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农业劳动者主体之日,就是农业巩固强大之时。

第3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 农村经营新体制 新型农业经营 看法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020-01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汶上县党委、政府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工作作为贯彻中央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环节。

我县改革发展三十多年以来,在我县的农村中以经形成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存在的统分结合的双层农业经营格局。统分结合的双层农业经营制度,对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村新形势的不断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逐渐表现出其局限性。首先是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持续向青岛、烟台、威海等沿海大中城市和南方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县经济开发区转移,农村留守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妇女化和低文化的趋势,农村土地今后由“谁来种、怎么种”成了当务之急,农村劳动力的构成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其次的问题是外出打工比种地务农收入多,致使越来越多的农户走出田地。农户经营土地的比较效益低下,亟需解决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偏低的问题。第三是农户家庭经营大多仍属于分散经营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尚未得到发挥。第四是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转变,要快速和有效的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笔者结合多年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就如何做好创新农村经营新体制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谈几点看法:

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引导推进土地有序流转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核心是落实和维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首先是要围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实际不符、四至不清、空间不明的状况。其次是要从法律层面上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权益。第三是要以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重点,规范土地流转服务,今后要以乡镇为重点,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以乡镇为重点,分批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提供土地流转信息、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鉴证、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有关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健全交易规则,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平、公开、公正流转的市场环境。村级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由村主任担任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提供信息。第四是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仲裁厅的建设,尽快落实“一厅三室”建设项目。

二、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要大力发展种养大户与家庭农场。要按照“经营有场地、产品有标牌、生产有规模、管理有制度、设施有配套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种养大户和家庭式的农作物场地流转,同时对其进行科学技术的指导和服务。

二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加强政府扶持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兴办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等多类型、多元化的合作社;二是要深入推进中央、省、市和县级示范社的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要扩大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的合作范围,如农业的全面发展、土地进行合理的整理、农业科技技的大力推广和应用、农田中的水利的建设和使用等农业项目;四是优惠政策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中的完善。严格按规定开展信用合作,还有服务和保险产品的经营;五是构建示范社评选机构,由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共同构成,评选要分级进行。评选的示范社为政府扶持的中心;六是建立培训基地。

三是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得到快速的大发展;二是使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起共赢、互利、协作等共同发展的联合机制;三是建立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

四是努力发展农业生产业。农业生产业是为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提供中间服务的产业,是我国目前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组织参与农机作业、产品营销和统防统治等服务。二是要从各个方面为农民提供便携、全面、低成本的优质社会化服务。三是要进行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活动,要把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三、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因素是人。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使我国到2020年实现农村收入倍增计划的中国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的职业农民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县职业中专和农广校要积极努力地拓展各类农技人员,进一步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阳光工程规模,广泛开展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家庭农场经营者等培训。通过培训,为农村基层储备一批符合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

参考文献

[1]郭振宗.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着力点[J].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25-26.

第4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落实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今年在全省实施11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资金和项目向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县倾斜,重点在水田或旱改水上下功夫,旱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优先用于花生、小米、杂粮杂豆以及其他高附加值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按照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的总体要求,推动土地治理和产业化发展两类项目有机结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同步进行相应的产业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农村新业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示范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鼓励和引导国有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请银行贷款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予以贴息或按比例补助。

集中资金投入,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推动我省农业种植业、养殖业、r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适当增加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的投入规模,重点在长春市、吉林市等中心城市周边,扶持极具吉林特色的优势项目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都市农业休闲项目。

第5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1.1联合协作经营型

联合协作经营型是现代型农业经营模式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过渡形态,其协作方式主要有“公司加农户”和“中介组织加农户”2种类型。协作双方以契约、合约为合作纽带,如公司向农户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技术,或中介组织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销售网络等等,农户则直接作用于土地。该种经营模式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分工明确,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

1.2股份合作经营

股份合作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被广泛的运用于农村的农业经营中。其采用投资者(农户)以入股的方式共同生产经营,除资金以外,土地、生产技术等生产要素也可以入股。该种经营模式真正地实现了农民当家作主,不仅能够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广泛地吸收外来技术和资本,提高生产效率。

1.3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高级形态,具有现代企业组织的典型特征,如企业法人化、独立经纪人地位等等。该种经营模式更注重科学、高效的农业发展方式,以调整农业结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培育新品种等手段来提高利润。

1.4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中的超高级形态,以产权和合约为纽带,实现“农、科、工、贸”一体化,避免衔接环节过多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其通常是由涉农的“农、科、工、贸”集团联合经营,以“强强联手”的形式垄断市场。

2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自土地承包制实施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随着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心。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经营是深化我国当今农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标。

2.1加快农地流转,积极发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引导农民自发联合,将分散的土地集聚起来,由农业专业大户带领农户经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形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1+1>2”的效果,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鼓励农民开展生产联合,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合作生产中来,如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生产技术、有效的市场信息等,通过分红利的方式分发农民的既得利益。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不仅能够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还能够形成优势产业,带动整个乡镇的发展。在确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农业企业化,充分地挖掘其经济效益。以完善市场机制为目标,建立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从而拓宽农产信息渠道,实现农业向高度商品化转变。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进而打破了以家庭为组织单位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生产的效益,还可以有效地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科技意识。

2.2强化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

引进现代管理科学和农业科学技术手段,适当借鉴国外的耕作制度和经营理念,以寻求最有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如澳大利亚的轮耕套作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持土壤的肥力;美国高度发达的机械化农业等等。以技术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点,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工业化、市场化。国家要注重培养农业人才,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下农村。要在农村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结束语

第6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现代农业 新型农业劳动力 农业零工劳动 农业收益 技术进步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营方式正由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方式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经营方式转变,这也是我国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农业经营方式的这种巨大转变必然会引起农业劳动力方面的变化,现有的农业劳动力供给情况也越来越不能满足这种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一、农业现代化及其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

(一)两种类型的农业劳动力

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时不妨以经营种植业的家庭农场作为研究对象。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要求其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知识、懂得现代技术、同时要善于经营管理,这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好坏至关重要。其次,要分析家庭农场在经营活动中对短期雇佣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在分析中,暂且把家庭农场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二是主要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笔者在对安徽省宿州市的家庭农场的实地调研中发现,这两种家庭农场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在粮食作物(的种植中,现代大型农业机械能够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极大地解放了人力。家庭农场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仅需在作物收获和销售时短暂雇佣少量劳动力。与之不同的是无论是蔬菜、瓜果还是花卉种植,在其栽种、管理、收获的整个过程中均需要大量人力,经营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就必须雇佣大量劳动力。

(二)对农业雇工劳动的需求特点

种植经济作物对农业雇工的需求虽然较多但极不稳定[7],总结其特点主要有:一是对雇工需求的临时性。二是农业雇工多为当地村民,且以50岁上下的留守妇女为多,男性劳力很少。三是农业雇工劳动强度相对较大且工资较低。相对于外出务工或其他工作,农业雇工无论是在劳动强度还是工资水平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

二、农业劳动力供给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的向城市转移进入到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就业。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继续提高,还会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业劳动力还会继续减少。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具有高度筛选性的转移过程,外出务工或者经商的都是一些相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3]。我国农业劳动力所呈现出严重的老龄化和女性化特点,且文化水平低普遍较低,年轻农业劳动力甚少,且年轻一代大都不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

(二)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劳动力质量的下降。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具有高度筛选性的转移过程,转移的结果便是大多数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转移到非农业部门,留守农村的多是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且以女性为主的劳动力,农村留守劳动力质量下降严重[3]。这样低质量的农业劳动力是根本无法满足现代农业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需求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农业后继者缺乏。农村的年青一代大多没有再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仅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劳动力,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农业零工劳动。组成这种农业零工劳动的主要是较年长(50~60岁)的女性农业劳动为主,倘若再过几年,这一批农业劳动力均已老去无法再继续从事农业劳动,农业中所需的零工劳动又将从哪里来寻找?

三、改善农业劳动力供给,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引导农地流转集中,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在我国,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生产要素由于过多的人口被极大的分散了,农业的比较收益低相当一部分原因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过小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使农业成为一个更有吸引力的就业领域是解决农业劳动力问题的最根本途径。

(二)农业技术进步

劳动节约型技术为农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加之土地单产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也才能成为更有吸引力的产业农业,农业工资以及农业经营收益才能得到快速提高。此外,技术进步实现的对人力劳动的替代,将会减小农业零工劳动的需求。

(三)建立起更为广泛的劳动力流动机制

这种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农村不同区域间的劳动力流动,第二是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

除以上所讲的几点外: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对改善农业劳动力供给也是相当重要的。

四、结语

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最关键的还是要有足够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业劳动力和足够的农业零工劳动。我国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劳动力非均质转移之后农业劳动力出现了数量减少、结构劣化、后继乏人的严重问题,对我国农业安全造成了威胁。实施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对于吸引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业经营尤其关键,此外农业技术的进步、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对于解决农业劳动力不足也十分重要,农业是弱质产业但更是基础产业,在经济发展到这个程度时也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总之,保障农业劳动力供给对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非常关键,但涉及范围之广、之复杂还需更为细致的研究论证。

参考文献

[1]朱启臻,.谁在种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62-169.

[2]陈锡文,陈昱阳,张建军.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产出影响的量化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1,(2):39-46.

[3]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74-79.

[4]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57-159.

[5]鲁先凤.中国现阶段农业雇工的特征与成因简析[J].理论月刊,2008,(12):154-157.

[6]唐祥来.“四化同步”背景下的农业劳动力替代转移[J].现代经济探讨,2013,(7):53-57.

[7]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日).农业经济论(新版)[M].沈金虎,周应恒等,译.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84-114.

[8]舒尔茨(美).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5-21.

[9]徐增文.农村劳恿Φ牧鞫与农业劳动力的流失[J].中国农村经济,1995,(1):51-53.

[10]余礼信.对农民务农或务工行为选择的实证分析[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4):83-85.

第7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二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养。加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培育,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农资经营、农产品营销等主体全面发展。重中之重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抓紧抓好合作社带头人建设、运行机制建设、服务规范化建设,发挥合作社在组织生产、销售产品、统一服务和品牌塑造中的作用;推进专业种养大户通过工商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拓展经营领域和经营规模,不断走向职业化。三是强化经营主体合作。重点是引导同行业各主体、产业上下游各主体以及工商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民之间,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用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制等方式,开展生产和服务合作,形成紧密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二、推进新型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专业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营销经纪人培养,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切实改进营销方式和流通设施,大力发展产供直销、专业配送和电子商务,缩减农产品销售环节、交易成本。确立现代营销的理念,强化宣传推介,扩大农产品市场知名度。二是完善服务市场。做强做大现代农业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促进农业生产与服务逐步分离,大力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农产品采收等服务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服务领域拓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合作服务。大力开展公共服务,强化农技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改善农业经营环境。三是完善要素市场。重点培育农业人才市场,吸引二三产业经营能人流向农业,吸引优秀大学生从事农业,吸引科技人才服务农业,推行大型基地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产权人与经营管理人相分离;培育农业资本市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稳步发展村镇银行,鼓励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引进社会各层面投资农业,解决农业经营资金短缺问题;培育农村土地市场,通过转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创造要素集聚和规模经营条件。推进新型科技体系建设围绕转变经营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经营科技含量。一是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加强专业性研发机构建设,更多地在企业和产业层面开展技术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促进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企业流动,增强企业创新实力。完善农业院校与地方、企业协作机制,引导产学研深度合作,引导科技人员参与产业化经营,促进科技与产业联动,增强技术创新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机制。结合经营体系的转换,妥善调整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加强推广手段和条件建设,建成一些围绕产业的区域性农技推广中心,提升农技推广实效。加强产业技术团队、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加快技术熟化和成熟技术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开展技术推广,推进农资经营技物结合,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与生产技术要求同步到位,以产品质量倒逼技术推广。三是进一步健全技术应用机制。坚持技术与产业和主体技能紧密对接、恰当运用,防止超越或脱离现状造成浪费,使技术更有效地被主体接受、被生产应用。坚持技术应用集成配套,科学合理搭配品种、栽培(饲养)、农产品质量控制、加工和废弃物处理等技术,提高综合运用效果。提升经营层次,发展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工程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加强农机化、智能化设施、生物制种、生物农药(肥料)、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研发和推广,有序推进农业设施化、生物化、信息化。

三、推进新型制度体系建设

第8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近日,各地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动作频出:河北省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可以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上海市将试点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河南省南庄镇对全镇流转100亩以上土地的40多位种粮大户颁发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拿到权证的种粮大户们乐得合不拢嘴。

以上种种,均是在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逐步加快、规模逐年增大这一大趋势下的新探索。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

《意见》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和方向。

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前提是农民想流转。土地承载了农民太多的希望和辛劳,是衣食来源,也是精神寄托,是生产方式,也是生活方式。想让农民流转,就得让他们知道流转的好处在哪里。近日,四川省悦兴镇金光村八组村民周光荣主动找到村组干部,要求把自家近5亩田地流转给眉山市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一算账就明白了!”周光荣边算边说:“土地流转后,每亩租金可达900元,自己也‘解放’出来给种植大户打工,每天能挣80元,遇到农忙时节,每天工资是200元。”

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撑是农民敢流转,条件是农民能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日趋规范靠的是制度创新与突破,智慧在民间,农民首创和基层实践是无穷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在规则的框架内,有新招可以大胆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最终目标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只要土地合法流转,农民无论是承包大块土地规模化经营,还是以土地入股获取分红,又或者以土地为抵押获得创业贷款,都将为其创造利润,从而提高收入。

农民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市场经济下,土地流转合不合算农民自有账可算,要不要流转要由农民自己决定,任何组织都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因为上面有任务,考核有指标,就搞简单粗暴的强迫命令,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了,自然水到渠成。

积极稳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在“中国小麦第一县”河南省滑县,站在高标准粮田示范区里,瑞阳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卫东非常感慨:“你看,整个片区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几千亩地的玉米,几天就能收割完了。”

说起合作社的优势,王卫东如数家珍:小田变大田,就可以开展机械化生产,统一农资,降低种地成本;机械化耕作每亩节本110元,化肥每吨便宜200元,订单销售,每亩增收60~100元;合作社成立当年,就为社员减少生产成本30万元,增收340万元;更重要的是,在规模经营下普及良种、打造良田、推广良法,小麦单产最高可以达到1500斤。

近年来,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呈加快之势。以“中原粮仓”河南省为例,全省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3.9万户,家庭农场1.6万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浪潮,正如当年小岗村的“”一般,合理的生产关系一旦适应了生产力解放发展的需求,便如同雨后春笋,蓬勃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的顺势而为,把握“适度”是关键。既要积极鼓励,把握规模经营的大方向,又要恪守原则,防止贪多求快,拔苗助长。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在较早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上海松江,2007年时家庭农场规模是户均130亩,到了2013年,规模非但没有扩大,还缩减调整到113亩。原因就是必须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既要考虑农业技术、农业效率,更要考虑社会公平。

因此,既要明确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方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又要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充分认识到,土地在很长时间内,还是数以亿计的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让农民成为体面职业

2014年的指针滑进年度最后一月,大江南北渐次从金秋繁忙的收获中沉寂下来。中原的麦苗刚铺出绿毯,龙江的黑土就已上冻开始孕育来年的丰饶。

当安徽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照例天一亮就去地里转一圈,琢磨着给小麦田管补苗时,黑龙江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正在一边安排烘干玉米,一边筹划下年作物落实;当上海松江区家庭农场主沈忠良正驾驶联合收割机收获最后几十亩晚稻时,湖北孝感市春晖集团董事长谭伦蔚正在思考,如何更好地对流转土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提供社会化服务。

尽管身处不同地域,但他们履行着一项共同使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一个共同身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都同样关注到了同一件事情――近日的《意见》里,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措施。这必将加快催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新变革,再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为“谁来种粮”的命题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径。

但是,大户、农场主等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有着共同的“成长的烦恼”:土地流转稳定性差、价格高,尽管签署流转协议,仍有可能面临毁约、纠纷等风险;抵押融资贷款难,因为经营主体有效抵押物不足,即使能贷款,高利率可能消解了微薄的种粮收益;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差,投入大,个人根本承担不起;农业保险少、自然风险大,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还不十分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亟需外部支持。

刚刚的《意见》让徐淙祥、李凤玉、沈忠良、谭伦蔚们更有盼头了。意见不仅明确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还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出台具体实在的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措施。提出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新增补贴将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的保费补贴比例等。这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的确是一则利好消息。

工商资本下乡不得非粮化、非农化

近年来,我国农村缺资金、缺人才、缺先进管理的问题日益显现,改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目前,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从事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有的还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进入农业生产环节。

应当说,工商企业及企业家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市场意识、科技意识、经营能力、资金实力等与现代组织方式相结合,有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的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在资源整合、技术吸纳、市场拓展、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让现代农业活力尽显。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地经营的现象,挤压了农民的就业空间,“非粮化”倾向加剧,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的问题。因此,对于工商资本下乡问题,社会各界存在不少争论,焦点是如何看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生产过程,大面积租赁农户的承包地,以及直接经营农业的现象。

《意见》指出,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要求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三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中央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绝不允许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社会化服务是规模经营的有力支撑

今年秋收,江苏省如东县棉场社区的玉米种植户们不再为连阴雨天担忧,收获后的玉米拉到家庭农场主吴勇兵开办的粮食烘干中心,一昼夜就能烘干。0.14元/斤的烘干费让农户感觉比请人晾晒还划得来,最重要的是该烘干中心帮他们告别了“望天收”。

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有越来越多像吴勇兵这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或提供统防统治等生产,或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与此同时,涉农部门公益不断巩固,村集体、农村金融机构等主体也在充实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供支撑,推动规模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进程。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例,在2013年,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占到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2/3左右。

虽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壮大,但仍然无法满足广大承包农户、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求。一方面,农业公益队伍不稳、体制不顺,比如基层农技推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状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农业经营组织扶持不足、市场不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力的偏弱,将直接影响到规模经营的发展质量。

第9篇: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范文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是排斥土地流转,而是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只有流转起来才能提高效率。有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双方才敢于流转,才能较长时间流转。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的方向,这一点应当明确。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定指标、下任务,甚至变相强迫命令,存在着求大、求快的倾向。土地流转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适应;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导向而不是行政干预;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搞非农产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这是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一点也要明确。为此,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土地流转的目的主要就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必然是规模农业,提高农业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有2.6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5002.5平方米,这样的规模显然难有高的效率。但土地规模经营不能脱离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说到底还是要与人地关系相匹配。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33350~40020平方米,一年一熟地区66700~80040平方米,就有规模效益。未来如果全国农户户均耕地规模达33350平方米,全国有3600万农户就够了;如果户均规模到66700平方米,则只需要1800万农户,那么剩下的2亿左右农户就得另寻出路,这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我们既要看到方向的明确性,也要看到过程的渐进性。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将共同构成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规模经营也可以是多种形式,如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互换,等等。采取何种形式,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最终让农民选择。规模经营还要把握好“适度”,规模过大也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分工分业不断深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发展的势头。与传统承包经营农户“小而全”、兼业化的经营方式不同,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较高,能够优化集成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不同主体的特性,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明确界定各类主体的标准及登记办法,制定出台相应倾斜政策。当前重点是围绕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障碍,在税务登记、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强扶持,不断提高其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从各地实践看,在种植业方面,既合乎方向又合乎国情的新型主体,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基本经营制度“稳中求进”的典型代表,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因此也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和发展方向,应重点培育。同时,要实事求是,切忌拔苗助长,人为“垒大户”;注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引导其发展。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农民为主体,绝不能排斥、忽视农民,不能排斥、忽视千家万户的承包经营农户。这是人多地少国家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农民处在“三农”的核心地位,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解决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只是实现了规模,解决了农业问题,而把众多农民排斥在外,将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隐患。我们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但应着眼于服务、带动农民,与农民共生、共舞、共赢,而不是取代农民。对那些只“代替”、不“带动”农民的工商企业,应加以引导和规范,有的还要对其经营行为加以限制。要研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新形势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发展早已超出单纯的农户生产范围,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不断扩展,分工分业已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运而生并快速成长,已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多个领域。目前,全国公益机构已达15.2万个,经营性专业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路径。越是规模经营,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市场化程度高,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新型经营主体,越离不开社会化服务。下一步,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基础。这两年,公益机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基本建立,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与中央的要求、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服务能力、经费保障、人员素质、体制机制等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下一步,要在全覆盖、有保障上多下工夫,重点在那些具有较强公益性、外部性、基础性的领域,经营组织不愿干、干不了的领域积极发挥作用。要在创新农业公益供给方式上多谋新路,在人才引进和考核激励机制上多动脑筋,重点搞好区域疫病防控、产品质量监管、土壤环境监测、农民技术培训等服务。

农业经营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经营可以有效弥补公益的不足,更好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农业生产业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已达到12.7%,而我国仅为2.3%,农业经营业还大有潜力可挖,大有文章可做。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支持经营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原则,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在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环节,以及农机、种业、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