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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104-02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在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战略议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而在“苏丹红事件”、“阜阳毒奶粉事件”以及最近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事件”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出现的背后,暴露了中国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对国内民众的健康有极大的不利影响,还会对中国的食品对外食品贸易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WTO国际贸易体系建立后,WTO有一系列的规则来保障食品贸易的安全,WTO各成员方也纷纷制定、完善国内的食品安全法规以及各项相关制度。其中,欧盟于2003年建立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同年,日本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美国FDA也于2004年出台了扣留进口食品的行政程序。而中国入关以后,在这方面的工作做的还远远不够,要想融入新的国际贸易体系,就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概述
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系统是当代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是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基于政策的风险管理和基于信息传播的风险交流三位一体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在WTO体制下又称作“风险分析”,“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最初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近十余年来用于WTO/SPS、食品安全及其他公共危机事件。
1.风险评估:它是科学家对某一种食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评估的过程。比如,专家对三聚氰胺污染的乳制品进行评估,对儿童和成人摄入多少会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等问题作出回答。在食品安全的利益相关者――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科技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这特别体现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以科学为基础对食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界定、特征描述、暴露量评估和描述的过程,其科学理论基础是毒理学“剂量导致毒性”,即“剂量增加导致毒理效应出现并且加强”的这一基本原理。
2.风险管理:政府决策者根据风险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作为立法或监督部门的工作,这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措施,其受各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习惯的影响。
3.风险交流:科学家(风险评估者)与政府官员(风险管理者)之间要有双向的交流,同时,政府和专家还要在采取管理措施的同时向消费者、媒体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交流。
三、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1.食品安全多头监管
在中国,食品安全是由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共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在国家层面加以协调,科技部组织设立、管理相关科研项目。而从世界范围看,WTO成员方的食品管理体系大多至少有多元管理机构体系、单一管理机构体系,以及统一管理机构体系三种组织方式,其中,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改革的目标。相比较而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太多,多头监管现像比较严重,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而尚在审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其执法主体仍然涉及多个部门。
2.缺乏科学风险评估工作
一直以来,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对象仅限于已确知有毒有害的食品以及食品原料,食品召回也针对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险的食品。而对不断涌现的新食品、食品原料的安全性,以及新涌现的生物、物理、化学因素、食品加工技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和危害,没有开展科学风险评估。
3.风险评估与管理“一肩挑”
中国目前所开展的风险评估主要在卫生部下属的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中进行,由同一组专家既进行风险评估、又进行风险管理(如起草标准)。这是由于专家资源不足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不符合“风险分析”中“评估”与“管理”相对独立以确保其过程科学的原则。
4.科技人才严重匮乏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涵盖中央、省级、地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作为食品生产的源头和消费基地的县级区划亟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现在中国各相关机构拥有最先进、完善的检测仪器,但招收具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意识和操作能力的研究生尚且不易,很难相信这些仪器能在合格的操作者手中得到充分使用――科技人才缺乏的问题,正是评估工作的“软肋”。
以上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与国际水平的“风险分析”原则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很多环节都需完善,但可喜的是,中国政府在入关后的几年中,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符合WTO要求的法律法规,其中也包括许多与食品安全、食品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得中国在立法上逐渐融入以WTO为主导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特别是近期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也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①这是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向国际接轨以后的重要开始。
四、对构建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设想
1.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国家级机构
从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可以看出,当今国际上共同的趋势是设立一个部门负责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而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弊端决定了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一改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无论是评估还是交流,都应该由这个国家级机构来负责,评估和交流作为这个机构的两个子机构,各司其职。
对于风险评估,中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也增加了两款关于风险评估的规定,由此明确了“风险评估”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法律基础。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风险评估尚处在需要大量实践的阶段,技术手段和专家资源都集中在国家级业务机构中,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国家级的评估机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还可以避免不同地区各自的评估冲突、不同部门分阶段评估导致方法不统一、结果不同等混乱局面。
对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信息需要国家有统一的渠道予以和解释。食品安全信息是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基础,也是现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食品行业的发展。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公众主要依靠政府提供权威而专业的信息,中国有必要加强对媒体、对公众提供针对事件特定内容的信息服务,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政府的机构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建立国家级的统一的风险交流机构,无疑会有利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
建立这样一个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会更有效地处理种类食品安全事件,也使得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2.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
由于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加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至于缺乏统一的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各自为政,甚至相悖,同时也由于标准不统一,弱化了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在国内外市场经济活动中也常常出现纠纷和摩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责任难以界定,执法力度严重萎缩。所以,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体系,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食品工业现代化、高科技化的当务之急。
3.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政策依据。目前,中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框架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设施、技术力量和手段等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往往按照本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比较独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共享和互认机制。检测结果部门间差异较大,影响检验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由此可以看出,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强化技术监管,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
4.尽快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
就风险评估技术和有关数据资料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及时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同时,必须对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加工技术、影响因素开展前瞻性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提供信息,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理,也为食品是否召回、召回级别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沈忠泉,曹海涛.SPS协议对我国食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经贸探索,2002,(2):56-59.
[2]马随军.食品安全与SPS措施[J].中国标准化,2005,(6):7-11.
[3]威亚梅,韩嘉媛.美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运作[J].农业质量标准,2007,(增刊):123-126.
[4]金培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及应用[J].浙江预防医学,2006,(5).
一、对现行监管体制的评价应当符合历史唯物观
从历史唯物观出发,只有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历史考察才能得出公允的结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按照监管权力主体为标准,可大致分为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化管理为主(1949-1982)、以卫生行政部门单一管理为主(1982-2004)和多部门分段专业化管理为主(2004-今)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的监管体制建设都与当时的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监管主体也经历了从多元到一元再到多元的辩证否定之路。如今的多元化监管是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下,行政管理部门间基于专业分工优势和监管规模经济等因素形成的,与建国初期的多元监管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三个阶段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当上个世纪50年代卫生部门介入食品卫生工作后,数十年管理工作积累的各种资源,使得该部门不断自我强化,进而成为无可争议的食品卫生或食品安全的核心监管部门。尽管借鉴美国FDA经验,曾经赋予食药监局组织协调职能,但随后很快暴露出其资格、能力和经验上的力不从心,短短几年后的正式法律制度不得不将协调职能交还给卫生行政部门,数十年前的选择依然对后续的监管体制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遵循着改革成本最小化的路径。迄今为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施的改革,除了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外,另一方面还尽可能地选择改革成本最小的方案。这种选择的优点是减小了旧体制中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但改革者往往忽视新体制高昂的运行成本。从当前体制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来看,旧体制变革和新体制运行合计的社会总成本未必最低。
因此,我们应从建国后数十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迁的过程来思考未来的体制改革。对那些认为只要采取单一部门监管模式就可以消除当前体制弊端的观点,曾经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一元化监管体制被多部门分段监管主导取代的历史事实足以表明,单一部门监管模式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部分,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模式应当顺应宏观经济体制转变的节奏,与食品工业科技的发展俱进,兼顾旧体制变革和新体制运行的总成本与收益。
二、食品环节的人为划分是产生弊端的根源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每个环节是人为划分建构的,而现实中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流动链条是市场自然演进形成的,自然演进的规律与建构主义的认识不尽相符,加之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因争夺权力或规避责任而出现的矛盾,使得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突出,表现为横向和纵向的权力协调与配置失衡,并由此衍生出几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与食品有关的某个环节难以确定时,可能出现监管真空。
当按照食品产出的不同环节分配监管责任时,如果现实中某个环节无法和制度设定的环节形成明确的对应关系,很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的局面,典型例子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负责收购鲜奶的奶站。类似的情况又如沈阳发生的“毒豆芽”事件,以至于《人民日报》以“四个大盖帽,管不了一棵豆芽菜”为题给予了辛辣的讽刺。[1]
2.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的行为由同一主体实施时,可能出现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
现实中存在大量由同一主体实施两个甚至更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如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同时销售自制或非自制食品。这在小摊贩、小作坊尤其常见,给消费者提供了诸多方便。不同环节在同一主体上的重叠给现行分环节监管的实施带来了难题。由于现行体制把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分配给了不同的监管者,因此当多个环节的行为出现在同一主体身上时,必然造成监管权的横向重叠。这种权力重叠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是看到困难和风险相互推诿,造成监管真空;二是看到利益和政绩相互争抢,造成监管重叠。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产生监管低效甚至无效的后果。
3.监管权力配置与环节特征不吻合,导致监管难以到位。
现行监管体制采取的是各监管部门对本环节问题全面负责,承担几乎全部监管职责的模式,这种体制并不一定适合食品安全监管每项具体事务的特点。一般而言,流通环节比生产环节更适合发现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两个环节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明显差异。譬如在理论上,流通环节行动一次几乎可以对某一市场上所有的食品开展检查,监管成本相对较低,假冒伪劣产品也很难隐蔽,从而克服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的“逻辑矛盾”。[2]所谓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的“逻辑矛盾”是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通常只能对企业存放于成品仓库的产品才可以进行检查,但许多故意违法的企业不会老老实实地把违法产品放在成品仓库中等待执法者检查。如果违法者把不合格或不安全的食品放在成品库之外而被检查者发现时,可能以本来就要丢弃、尚未盖上合格标志等理由辩解,逃避监管处罚,造成生产环节的监管难以真正到位。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监管失效和监管体制显然是有一定关系的。
4.协调机构设置不合理,影响协调的权威、公平和有效。
协调组织对多部门监管体制十分重要。依据法律、国务院和中央编办的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各地也随之成立了地方政府的对应机构。虽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属于有战略意义的高端协调,但在规则层面并没有明晰其与《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权之间的界限差异,以至于许多地方为了节约机构运行成本,干脆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处(科),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格局。这种格局不仅未能真正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职能,反而带来现实中对该部门综合协调的权威性和公平性的质疑。在处理和监管责任分配等可能导致行政问责的重大问题时,被协调部门如果坚持自己的意见,拒不接受协调,由于和其他被协调的行政部门平级,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做出有效的协调决定,损害了协调的权威性。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自身也是体制内的组成部分,而且还担负着对食药监部门的行政领导职责,在协调自己和其他部门或者食药监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矛盾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地位,容易招致对其协调公平性的质疑。
5.同一类型的食品在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之间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双重甚至多重监管冲突。
在现行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中,人们往往注意的是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管冲突。实际上这种冲突在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之间同样存在,尤其是某种食品的监管有较大的潜在收益时,监管部门都希望依据不同的规则和标准行使监管权,结果导致监管重叠。以酒类商品管理为例: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规定酒类安全管理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即由质监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生产许可、流通许可管理。法律本应优先于规章,然而实践中有些地方反而将商务主管部门的权力进一步扩张到生产环节,如《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要求在区县以上的商务管理部门内设酒类管理局(正处级),负责本区域的酒类商品的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备案登记和溯源管理。
三、围绕优化协调主题改革现行监管体制
1.取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
建议修改现行法律规定,明确取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把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职能完整、统一地归属到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设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至少设置在同级政府办公厅(室)内,使其能够独立于其他监管部门,重塑协调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环节之间、品种与环节之间发生监管冲突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据一定的原则或规则指定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职责。
2.确定监管权归属的实质性改变原则,让不同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划分可以借鉴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原则。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实质性改变原则是指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应当是对造成食品不安全或不合格的实质性改变行为所处环节负有法定监管责任的部门。例如,当工商部门在超市发现不安全或不合格的食品后,如果查明是生产企业的行为所致,那么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应当是质监部门。[1]工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监管权的质监部门,由该部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理。
3.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触角的延伸,食品市场不断向国内其他地区乃至其他国家延伸,一些食品的销售和消费早已不再局限于生产企业所在的城市,相应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呈现出跨区域的特性,进而要求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建立起协调跨地区监管的责任机制。
1.1建立食品安全小组
动物血制品加工企业在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首先要建立食品安全小组,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和建立与实施动物血制品加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包括从事动物血制品研发、工艺制定、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质量检验控制、设备维护、仓储运输、产品销售等知识、技能或经验。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监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定期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并采取纠偏措施。
1.2原辅料描述
食品安全小组应对动物血制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原辅料进行描述,描述内容包括原辅料名称、主要成分、来源、重要的特性、使用方法、包装类型、储存条件、保质期、运输要求、接收原则。
1.3产品描述
食品安全小组应制订一份详细的产品描述,描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成分、成品特性、包装方式、储存条件、销售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用的法律法规。应当对生产的各类动物血制品分别做产品描述。
1.4制定动物血制品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图应该由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该流程图应该包括从采集原料血到动物血制品销售整个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食品安全小组应在工艺流程图制定完成后,进入生产现场确认工艺流程图上各步骤是和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相符合,并应该根据流程图对生产过程进行逐一确认,必要时对流程图进行修改。
1.5危害分析工作单
食品安全小组应该列出动物血制品加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危害的每一步工序,从原料血验收、辅料添加、生产过程、清洗消毒、包装和运输。每一步工序中都要识别出所有可能存在或者受到的危害风险,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和物理性危害。从产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上对危害进行分级评估,并根据评估的危害等级分别制定控制措施来预防或控制危害。必须要控制的最严重的危害要通过HACCP计划来进行控制。
1.6识别关键控制点(CCP)
关键控制点是指能够进行控制,并且该控制对防止、消除某一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必需的某一步骤。从动物血制品生产工艺过程中分析原料血验收、辅料添加、喷雾干燥、过筛应该做为CCP点列入HACCP计划表,进行严格监控和控制。
1.7建立关键点控制限值
要为每个CCP确定各自的关键控制限值,并对其进行验证。有时对某个工序可以确定多个控制限值。关键控制限值的确定应以科学理论和试验为依据,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参考学术研究成果、专业论文结论等。当采用学术论文成果制定关键控制限值时,应保证这些关键控制限值完全适用于动物血制品的生产,并且可以检测。动物血制品加工关键控制限值的指标主要包括原料血来源资质证明文件、各种致病性微生物、禁用药物残留、储存温度,辅料添加量,喷雾干燥温度和压力,过筛包装筛网孔径和完整性。
1.8建立关键控制限值监控体系
监控是有计划的对CCP的关键控制限值进行检查和测量。监控程序必须能判断CCP是否失去控制。而且,监控最好能及时提供信息,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控制生产,防止出现超出关键控制限值的情况发生。当监控显示,CCP将要失去控制时,应尽可能对生产进行调整,调整必须在出现偏差之前完成。对监控取得的数据的评估必须由具备相当知识的,并有权采取纠正措施的人进行。如果监控不是连续进行的,那么监控次数或频率要保证CCP是处于控制的范围内。
1.9建立纠正措施方案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针对每一个CCP,都必须制定当偏差出现时所应该采取的纠正措施方案。纠正措施必须确保能恢复对CCP的控制,并且必须包括合理地处理受影响的产品。偏差的情况和产品处理过程必须记录到相应的文件中。
1.10建立审核程序
食品安全小组必须建立审核程序,来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在正确的运转,审核的频率要足以确保HACCP体系是在有效的运转。验证应由负责执行监控和纠正措施之外的人员来进行。包括对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检查;对出现的偏差及其相关产品的处理情况的检查;确认CCP是在控制之下。必要时,审核活动应包括验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诸要素的有效性。
1.11建立文件和记录保存体系
保存有效和准确的记录对于管理体系的实施是至关重要的,管理体系的程序应该形成文件。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应当与生产的规模和特点相适应,并且能充分证明公司的管理体系是在有效运行,并得到维护。
2讨论
1水产养殖面临的主要难题
1.1渔业水域污染
现在世界各地的经济都在飞速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水质污染,比如河流、海水、湖泊等水系,尤其渔业水域的污染所产生的危害后果更加严重。由于受到工业污水排放以及化肥、农药等化学产品不同程度的污染,渔业水域水体的质量逐渐下降,如果不加以治理,不但会影响渔业养殖的成活率,而且有毒物质会残留在水产鱼类体内,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1.2生产环节不注意投入品使用
在进行水产养殖时,养殖户为了保障水产品的收益需要在养殖的水环境内投入饲料、药产品或者水质改良剂等,但是如果不注意投入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就会使水产品受到严重的污染。如使用违禁物严重超标的饲料进行饲养;违规用药,使用不合格药物预防鱼类疾病;不遵守用药方法及用药时间,休药期仍然用药等。
1.3可追溯信息集成困难
由于水体污染、滥用饲料、养殖环境不规范等一系列因素都会产生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很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但是由于渔业的水域面积比较大,污染源头、养殖环境、投放饲料、使用渔药等情况复杂,给水产品信息集成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世界各地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水平不一,使水体信息提供的来源不能及时、准确,不能全面系统地记录可追溯信息。现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是一个信息化的管理过程,已经是一个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需要建立健全的水产养殖信息追溯系统,优化可追溯信息集成[1]。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分析
2.1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
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各地的环境污染都在大幅度加重,其中渔业全球化所产生的污染也引起了联合国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全球渔业能有全面遵守并适用的标准,制定了国际行为准则,各成员国都先后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积极参与国际上有关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沟通,为各国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渔业发展规划,并且对一些具体的养殖行为进行了系统的规范,从水产品的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等不同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规范管理;另外,在环境保护、生物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控制性与规范性的要求,重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影响社会和环境稳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行标准、监督管理、执法管理、相关培训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任何养殖渔户都要提交认证申请的资料,之后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签发证书,如果没有达到认证标准,需要整改合格后才通过认证,并且通过认证后还要持续维持与改进,否则在经营期间发现不合格会取消认证资格,需要再经过专业培训后才可以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2.2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渔业行业的经营行为,并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是社会经济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逐渐会衍生出新的矛盾或问题,这就需要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地更新与完善。在体系建立的初期,由于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时涉及到企业申请的检查与认证,导致渔户们认为权力过于集中,因此出现了一批民间机构的认证,这些民间机构认证的公平性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与普及,而且吸引更多的从事渔业的商户参与进来。官方认证与民间认证在实践中不断地重新修订认证指南,保证其具有实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逐渐构建成完善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2]。
2.3政府与民众全力推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认证与民间机构认证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上有着一定的互补关系与作用,促进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升水产养殖技术。政府采取投资扶持养殖技术,提供研究实验室与研究基地等,进行专项的研究,针对不同的水产品以节省资源为基础,不污染环境为前提,保障养殖的水产品达到认证的标准,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增加水产养殖效率,获取更大收益,这样使认证能够顺利地推行。其次民间组织对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所产生的系列问题都能够积极配合解决。由于养殖技术水平提高,使水产品的市场产生更激烈的竞争,一些小型的水产养殖户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倒闭失业。为了缓解这方面的矛盾,政府与民间组织成立合作性质的机构,继续雇佣失业的渔户从事养殖,解决了失业问题,同时也缓解了调整水产养殖结构而产生的失业问题。民间合作机构是传授先进科学养殖技术的重要组织,能从渔户的切身利益出发有效地实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养殖品种的更新、技术方面的改进与管理方面的提高都提供了更多的学习空间,积极带动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推行[3]。
3部分国家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启示
3.1行政管理体系完善
国外对水产养殖业的行政管理主要分为水产品认证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水产品认证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品相关的认证和认证产品的管理,另外对水产养殖的饲料、渔药等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要负责收集消费者所反馈的质量问题信息,与消费者之间协调沟通。水产品认证部门在水产养殖、加工处理、运输交通、资源保护上都进行比较全面的系统管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水产品的质量及价格进行调控,以保障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水产品的加工与运输环节,它与认证部门之间通常需要合作。比如对渔药的残留量进行检测时就需要合作进行。而食品安全部门则是对水产品的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并且监督与指导有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进行科学检测和分析,根据检测出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解决措施。
3.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水产养殖经营活动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日本和欧盟地区的很多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执行标准体系。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说明了从生产到运输、从运输到销售,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可追溯信息制度上,明确了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与注意事项,以保证水产品在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可以追溯到根源。欧盟在水产品食品安全中详细说明了水产品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主体任务与责任,在可追溯信息上也进行了规范,所有水产品的标签都做了细致的要求,以及经手人的相关信息等都要在标签上进行详细说明,以保证每个环节的问题都能及时落实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国外关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主要的法律有《食品安全法》《水产品质量标识认证法》《食品卫生法与药品法》等,鲜活类食品需要有产地标识、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食品生产设备等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有相关的部门监督与指导。健全的管理体系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养殖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并且引领政府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发现违规与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或处罚,避免影响身体健康的有害食品流入市场,从法律上为人们的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依据[4]。在我国,涉及水产品养殖业管理的有9个部门之多,包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商务部、农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这些职能管理部门中,农业部是最主要负责管理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部门。涉及水产品管理的部门多,容易产生职责分工不清,缺乏监管力度,出现问题还容易相互推诿、“踢皮球”。
3.3不断推出水产养殖新品种
随着科技的发展,应用在渔业方面的技术也越来越发达,水产养殖很注重品种方面的培育,这是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而采取的一种适应措施。渔业部门在调整渔业结构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养殖水域的环境和水产养殖的特点,培育出适应环境生长的品种并且重点养殖。在这方面一些水产品养殖大国具有丰富的经验,例如挪威比较出名的大西洋鲑,根据本国的地理环境与鱼的生长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发与研究,对其自身的疾病预防等都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在饲料方面合理地科学搭配,形成有本国特点的养殖优势品种;在鱼苗培养上、成鱼养殖上、饲料品种研发与使用上,都有全面的规划,扩大养殖范围与销售范围,取得很大的成效与收益。
3.4推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
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率先认识到高密度养殖所存在的种种弊端,高密度养殖不但会使养殖水域产生水体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平衡,从而影响水产养殖对象的生长与繁殖,非常不利于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推广生态系统的养殖模式,这是水产养殖模式的发展趋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就是利用在生物链中不同层次的生物所需要的供给,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的养殖模式,在这种养殖模式中所存在的各种生物物质都在被有效、节能地充分反复利用,属于综合技术性较强的养殖模式。它的优点是减少对渔业水域的污染,同时还能养殖不同生物层次的养殖产品,提高了单位水体的养殖产量,使养殖效益最大化。
4总结与建议
现在世界上水产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大国和进口国家,均制定了有关水产养殖的法律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并且根据水产品市场的变化而不断更新与完善,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也在不断地建立与健全,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只有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水产品从根源上避免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要加大水产品养殖和加工领域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围绕“安全”二字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水产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加强水产品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健全养殖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还应该明确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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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3-0045-02
摘要: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本文在指出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产生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吉安市 食品质量 管理体系 建设
2008年9月,“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由此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国人的空前关注。本文认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暴露了中国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存在缺陷。因此,治本之策之一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吉安市在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不健全。与产品标准相配套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产规程、产地环境、流通领域的地方标准还比较少:有将近80%的上市食用农产品没有地方标准。二是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信用制度缺失。许多食品企业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信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失信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形成,对失信者没有惩罚或惩处不力。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表现为责任不清。出了问题谁都有推卸的理由;权力分割,检测技术手段落后,市场监管不力等。
二、影响因素分析
1、环境对食品质量的潜在影响
一是农药污染。目前仍有部分农民不顾农药使用限制规定。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过度使用农药,导致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二是生活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来自城镇垃圾、人体排泄物、居民生活废水、医院及餐饮业等的废弃物等,这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病毒、病菌及微生物。以吉州区为例,据2008年水文局的水质分析报告中测算,在水体总N、总P污染中,来自禽畜粪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9%和35%。三是工业污染。工业污染主要体现在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上。主要有以下几种:食品加工工业废水、纺织印染工业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化工废水、造纸厂废水和皮革废水。
2、食品加工安全认证体系与标准滞后
2009年1月,通过对吉安市645家获证食品加工企业的调查(见表2.1),显示有14家采用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HACCP),136家采用食品卫生良好生产规范(GMP)。337家通过了ISO9000系列认证,158家没有相应完善的食品卫生生产标准。从上述情况统计来看,吉安市在安全认证技术体系标准还是相当滞后。
3、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监控能力不强
目前,尽管吉安市已经初步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在检测范围上,现有的质检中心大多为品质检测机构,单一功能,难以满足对主要食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在检测能力上,质检中心不具备对饲料、畜禽产品中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测定的能力,特别对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食品等)的检测方法匮乏,难以满足对食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在技术水平上,我市食品质检机构的检测参数亟待拓展,检测精度亟待提高。
三、吉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应以构筑标准化体系为突破口,健全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为保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各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在突出各体系建设重心的同时。注意协调好各体系之间的关系。
1、构建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一是修订地方食品标准。吉安市应根据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地方实际修订一些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要加强标准研制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制定出适宜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操作性较强、符合无公害、绿色食品要求的农业生产标准,
三是要推进区域食品标准化生产。从吉安市农业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的实情出发,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以产业化带动标准化。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业大户等率先实施标准化。以示范的形式组织带动广大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2、构建完善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
围绕“搞好信息服务”这个核心,狠抓“信息、认证通告、网上申报”3个着力点,加强信用系统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规定严格的上报制度,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应该上报的内容、责任人、上报的时限、上报的途径,不及时上报-的责任等。从而系统、全面地收集、整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建立吉安市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高效率管理食品安全信息数据。
二是创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施透明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运用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使各有关部门以及消费者都能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种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鼓励公众来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督。鼓励科技界、新闻界通过风险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促成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失信惩治为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框架以食品企业数据库为基础,为每个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品种情况、执行标准情况、监督抽查情况、违法查处情况等信息。同时随时关注企业生产动态,加强日常巡查,保障产品质量。从而不断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真正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构建完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要健全法律标准体系。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和淘汰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抽检制度等基本制度,为食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针对目前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用法制手段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投入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国内的一些高校陆续开设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在进行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还需要结合实践增加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知识的讲解。
人类食物生产规模的扩大,加工、消费方式的日新月异,储藏、运输等环节的增多,以及食物种类、来源的多样化,使原始人类依赖的自然食物链,逐步演化为现在由自然链和人工链组成的复杂食品链网。从自然链来看,在种植业生产中有机肥的收集、堆置、施用过程中可能将多种侵害人类的病原菌、寄生虫引入农田环境、养殖场和水体,进而进入人类的食品链。滥用农药或将其他有害物质通过施肥、灌水或随意倾倒等途径带入农田,可使许多难于生物代谢的有毒化学成分在食品链中富集起来。由于忽视动物保健及对有害成分混入饲料的控制,可能导致真菌毒素、人畜共患病原菌、有害化学杂质等大量进入动物产品,为消费者带来致病风险。而滥用兽药、抗生素、生长激素等制品,可因畜产品中残留在消费者体内长期积累,产生不良副作用。从加工链来看,蔬菜、肉、奶等易腐败的食品,在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的多个环节中如何确保不受危害因子侵袭,是经营者和管理者始终要认真对待的问题。食品加工、包装中滥用添加剂也是现代食品生产中不安全的因素。在餐饮业,清洗不充分、病原菌污染、过量使用调味品、高温煎炸烧烤等会使一些危害反复出现。食品安全危害可能产生于人类食品链的不同环节上。认识处在人类食品链不同环节的危害因子及其可能引发的食品风险,掌握其发生发展的规律,是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
随着近代食品工业的发展,以终产品为核心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方法得到了建立与不断完善,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发展导致了食物供给与需求关系的重大变化,也使食品生产、贮藏、运输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这些变化和发展对食品安全控制方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种食品安全现代控制体系应运而生,而且逐步得到广泛应用。
一、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性的社会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已成为当今影响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性问题。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控制,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民族健康的保证。历史的经验和国内外的发展形势都说明,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食品生产和供应系统所用的各种添加剂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随着农业和食品行业的发展,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种类、用量及使用范围急速增长,药物管理急待加强。加强药物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建立适合我国情况的化学品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估一般包括危害物确认、剂量-反应评估、暴露量评估、风险评定几个不同的步骤。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取得在我国具体条件下的相应数据,需要加大对科研院所的投入,培养或引进相应的人才。
2. 对食品安全风险实行环境全过程控制。
环境全过程控制是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的核心,即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来达到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控制。为此要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确定这一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即找出对最终产品的安全性有影响的关键环节,改善操作管理,加强预防性措施,确保生产出的食品安全可靠。
3. 采用绿色的或可持续的生产技术生产安全食品。
过度依赖化学品支持的农业与畜牧业,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消费者安全意识提高的情况下,面临着改变经营策略和生产技术的挑战。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或绿色生产技术的实施可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做出贡献。
4. 制定严格的食品卫生标准和法律法规。
一个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水平决定了该国食品质量与安全性的高低。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整顿和规范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但是食品的从业人员、消费者等对这些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政府和企业的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大学里的食品相关专业应开设讲授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课程。让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
5. 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安全的检验制度,加强执法。
在市售食品多渠道来源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随时间地点而不同的条件下,仅通过生产、加工等过程的监测与管理还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强食品市场管理,建立食品市场检验制度,是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的另一项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措施。加强这方面工作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以及相应的食品标准制定,已成当务之急。随着国际食品贸易种类数量的日益增多,相应的进出口食品检验问题也突出起来。
二、 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要取得公众信任就必须有公众认可的管理模式及值得相信的证明材料,这就产生了各种认证;在一个庞大的生产加工体系中,实现精确管理,实现零缺陷产品,如果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很多国际组织的努力下,逐渐形成了一些国际公认的质量控制体系。
1.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简称。ISO9000系列标准是把组织和企业作为全球经济活动基本单位来定位的。这套标准的,使不同国家、不同企业之间在经贸往来与质量管理方面有了共同的语言、统一的认识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标准重点关注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要满足顾客需求,要持续改进,围绕这些重点,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同时第三方也以该标准来给企业打分,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事实上ISO9000目前已经成为衡量组织或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国际统一标准,通过了ISO9000认证,说明企业质量管理达到了基本要求,该企业产品有可信度。
2.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继ISO9000系列标准后推出的一套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用于规范各类组织的环境管理行为。该标准的核心就是从加强环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新观念;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维持和持续改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
3.良好操作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
GMP是以企业本身为核心来考虑问题的,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4.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SOP)
企业为了使其所加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而制定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如何具体实施清洗、消毒和卫生保持的作业指导文件,把每一种卫生操作具体化、程序化,对某人执行的任务提供足够详细的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记录,实施不力要及时纠正。
5.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
HACCP是一种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其宗旨是减少或消除食品安全问题。该体系强调在食品加工的全过程中,对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然后识别关键控制点,进而确定监控和纠正方案,是目前食品行业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管理方案。
6.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可广泛应用于食品链内的各类组织,从饲料生产者、初级生产者,经由食品制造商、运输和仓储经营者,直至零售分包商和餐饮经营者,以及与其关联的组织,如设备、包装材料、清洁剂、添加剂和辅料的生产者。ISO 22000是在广泛吸收了ISO9001的基本原则和过程方法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丰富和完善了HACCP,是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上由原理向体系标准的升级。ISO 22000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可作为认证和注册的审核标准,同时也是在整个食品供应链中实施HACCP的一种工具。ISO 22000的应用和推广将更有利于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进行管理。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要用发展的眼光、用系统的方法分层次、分区域、分品种建立我国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同时要加强对院校专业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意识的培养。国民素质的总体提高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内涵
供应链是指由跨组织边界的彼此关联物流和信息流构成的行为系统。食品供应链是由农业、食品加工业和物流配送业等相关企业构成的食品生产与供应的网络系统。一般而言,食品供应链由不同的环节和组织载体构成:产前种子、饲料、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环节(农户供应商)、产中种养业生产环节(农户)、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通过配送企业进行包装、储藏配送到各零售商或者餐馆,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概念产生于欧洲,它将供应链视为一个整体,对供应链实施综合性计划、合作和商品流程的控制。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认证与跟踪管理。有别于一般的供应链管理,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以保障安全为首要目标,要保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需要在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成为了食品供应链中每一个参与方共同确保的公共责任。供应链综合管理的思想为解决食品供应链中的安全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思路。
我国食品供应链管理中的安全问题
(一)食品供应链长且复杂
从种植、养殖一直到形成消费,食品以其供应链长为首要特征,覆盖种植、养殖、屠宰、生产和流通以及餐饮管理等环节,并由此带来其复杂性。
从食品供应链源头来看,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农药、化肥、工业“三废”的污染,而人体食用了这些被污染的农产品后不仅将产生直接的健康危害,而且还可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增加。据商务部统计,48.4%的种植地和养殖场周边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源,35%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药和兽药时没有经过农业技术人员指导,64%蔬菜上市前没有进行产地检验。
从加工环节来看,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过小、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我国还是比较严重,这形成了影响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的最主要因素。据统计,2005年,我国食品工业产值突破了2万亿元,然而,国家质监局在对全国6万多家米、面、油、酱油、醋等生产企业的调查中显示,80%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门槛低、标准化程度低,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超量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也是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诱因。
从流通、消费环节来看,目前多数农产品仍以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形式在农贸市场、街头巷尾直接销售,这种流通方式如果缺少了必要的检验程序和监督手段,食品安全事件将难以避免;而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趋小与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人们对食品消费日益呈现出多样化、方便化的趋势。非时令食品消费、在外就餐消费等活动大大增多,食品消费不断上升,也使得群体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二)供应链基础薄弱
物流基础硬件设施薄弱。在存储上,我国一直只重视肉类冷库建设而忽视蔬菜、水果的冷库建设;重视城市经营性冷库建设而忽视加工性冷库建设;重视大中型冷库建设而忽视批发零售冷库建设。在运输上,目前国内冷藏运输率只有40%左右,而且主要是在干线运输,在支线配送上很少采用。服务不完善。一方面是服务标准不完善,譬如易腐保鲜食品的装船、装车大多是在露天而不是按照国际食品标准在冷库和保温场所操作。其次是服务内容的不完善,虽然食品是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但多数还停留在简单的仓储、运输、搬运等方面,很少有能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
(三)食品供应链安全管理有待完善
食品供应链上相关的安全标准体系如农产品标准体系、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等不健全。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九部委出台了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使我国食品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55%,此计划显示,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距离还很大;此外,我国仅个别省市实施了农产品的追溯性标准。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建设明显滞后。目前我国食品信息网络不健全,食品企业分散,沟通渠道不畅,许多信息难以收集、传递和及时处理,上下游信息共享不够,食品追溯管理缺乏现实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持,造成我国食品产业链连接不紧、难于管理和监督,这是引起食品供应链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目标及基本要求
结合以上分析,食品供给的链条越来越长、环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也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增加食品风险发生的机率。从国际经验来看,供应链综合管理已成为食品安全的保障;从国内现实来看,国内农产品供需结构发生了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倍受关注。鉴于食品安全的特性,有别于一般的供应链管理,应该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首要目标,然后才是对总成本最小化、总周期时间最短化、物流质量最优化等问题的考虑。为了达到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目标,在进行供应链系统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供应链监管体系科学有效
食品供应链作为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的载体。因此,食品供应链管理本身不能孤立起来,而应放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去考虑,应与政府、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相适应,使得整个监管体系的运行更科学有效。
(二)供应链管理信息集成与共享
食品供应链管理既是食品物流管理问题,更是食品安全信息流管理问题。我国食品供应链信息化滞后不是某个企业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带有突发性、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等特征,因此,速度是关键。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快速反应性”,即系统必须启动快速,安全事故定性必须快速,信息必须快速,措施决定和付诸实施必须快速,处理结果公布必须快速等。而这一切建立在信息能够流动快速、透明的基础上,所以,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平台系统,提高管理的信息技术含量,以使整个食品供应链上的安全信息能够集成,并实现共享。
(三)供应链合作协调有序
食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局部利益和行为经常与供应链系统的目标不一致,使供应链系统性能降低、效益受损。供应链管理是将上下游企业作为整体,互相合作,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物流成本的管理模式。因此,设计和实现供应链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系统的功能与收益非常重要。通过食品供应链物流的协调管理可使物流活动的每一环节为了系统的同一目标努力,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有效提高食品供应链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并通过从食品原料的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推行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供应链上相关标准
力求做到无论企业处在供应链的哪个环节或具体生产经营何种产品,都有相应的质量标准被要求执行;没有标准,就无法进行统一的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标准不同,就无法实现跨国界食品供应链管理,因此,标准是基础。目前,我国应尽快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整个食品链中组织的要求》的标准,这是一套贯穿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其目的在于为保障食品供应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供安全性。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含了相互沟通、体系管理、过程控制、HACCP原理和前提方案等关键要素。从体系要素和体系包含的内容来看,若食品供应链上企业都能够参照标准建立体系,并严格执行,就能实现有效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
(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
通过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建立和完善食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通过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防止不安全的农产品、食品流入市场和用于食品原料,保障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强化中介组织和横向联合组织的行业管理的作用,中介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行为主体和机构,以公正、公平、诚信的服务为宗旨,向社会提供有资信的质量管理服务,主要进行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的注册管理,推广、宣传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等。
(三)提高我国食品供应链上企业的成熟度
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合食品行业的发展,也无法实现有效的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提高食品企业的集约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培育和壮大食品供应链的龙头企业,由这些龙头企业来协调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带动整个食品产业链朝着健康、安全方向发展。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将促进食品产业融合与“一体化经营”,造就大型企业集团,实现增值环节内部化并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要求食品企业必须提高国际化水平,融入国际食品供应链管理体系之中;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是能够实现食品供应链管理的基础。
(四)积极推行实施标识管理和可追溯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在于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可追溯造成的市场失灵。因此,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是增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通过食品优质优价机制激励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或者通过明确责任的潜在惩罚约束机制促使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运用EAN-U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RFID(非接触式微型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可以实现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的质量认证和跟踪管理功能,在供应链中以精确、快速的方式检索追溯数据,对接收、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建立无缝的联接并进行有效的管理。(五)加强食品供应链设施和设备建设以完善物流服务体系
推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实现供应链高效管理。物流配送中心可以对食品等商品实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再加工处理,保证食品质量的卫生和标准,充分发挥现代流通方式在实施可追溯中的作用,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积极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中国现代农产品物流产业发展的示范者和中小物流企业资源的整合者;在物流上配备低温冷链系统,建立食品冷藏供应链,将易腐、生鲜食品从产地收购、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直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处于适当的低温环境之中,以保证食品的质量,防止食品的变质和污染。
参考文献:
1.陈原.试论我国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
由于企业内审员的前景无限广阔,对于内审员的培训也方兴未艾。目前,由专业第三方对企业内审员进行培训的热潮正旺,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专业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Intertek天祥集团培训及咨询服务总经理陈巧儿。
内审员队伍亟待建设
:企业内审员对于该企业有何意义,能弥补企业内部的哪些不足?
陈巧儿:企业内审员对于企业的管理体系,角色既是带头人、教练员,又是裁判员。他既可以在各自的企业职能领域或部门起推动、带头和协调的作用,为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持贡献力量,又能通过执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管理体系的不足和错漏,提出改善措施和方法,推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而第三方外部的审核只能指出问题所在。
内部审核是企业管理体系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并保持有效的重要保证,而专业、敬业的内审员队伍,则是内部审核能否有效实施的决定因素。目前很多企业的管理体系有效性差,其根本原因都是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内部审核员队伍,缺乏一个激励内部审核员成长的培训培养和能力评价机制。
:目前,企业内审员主要分为哪几类,各自从哪些方面对企业自身进行提升?
陈巧儿:企业内审员最早由第一个国际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所提出的,按照ISO9000标准的要求,凡是推行ISO9000的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定频次的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由经过培训的有资格的内审员来执行审核任务。通常由既精通ISO9000国际标准,又熟悉本企业管理状况的人员担任。内审员可以由各部门人员经过技术、标准要求和审核程序等专业培训之后兼职担任。其他管理标准同样提出内审的要求。
企业管理体系是一个综合体,我们常说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都是组织中的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则上说,有管理体系运行,就有内部审核的需求,有内部审核,就要有内审员。
如今,企业使用国际或国家标准来指导建立、改造完善和实施管理体系,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1987年,国际标准组织(ISO)了其第一个管理类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正式推动了管理体系的标准化运动。
目前比较常见的管理体系标准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ISO13485(医疗器械行业)、ISO/TS16949(汽车供应链行业)、AS9100系列(航空供应链行业)、TL9000(通信产品行业)等、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IECQ QC08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温室气体排放(ISO14064)、化妆品良好操作规范(ISO22716)、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 ISO26000)、实验室管理体系(ISO17025)等。
除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系列标准之外,还有一些地区性的,行业性适用于不同范围的体系标准如英国零售商协会(BRC)、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美国海关贸易界联合反恐计划(CTPAT)。
第三方内审员培训资源丰富
:相对于企业自身的员工培训,企业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内审员有何优势?
陈巧儿:第三方认证机构,特别国际性的第三方机构,审核活动就是其主营业务,其自身的技术积累、人才储备非常丰厚,资讯更新很快,商业信誉良好,所提供的内审员培训,在课程设计上往往更为系统、更专业。
第三方机构的讲师通常由资深的审核员担作任,审核过众多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能力往往更为全面,对标准的理解深刻,审核经验更丰富,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在培训中与学员分享这些实践经验和实际例子。从内审员培训证书上,第三方机构的培训往往更为被广泛接受。
:作为领先的第三方认证机构,Intertek能为企业提供的第三方内审员培训包括哪些?
陈巧儿:Intertek为企业提供的企业内审员培训既有国际组织管理体系、行业性和地区性的管理体系,也有Intertek开发的体系标准。以下是Intertek可以提供的内审员培训服务。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13485医疗器械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TS16949汽车供应链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AS9100航空供应链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TL9000通信产品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内审;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
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内审员;
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内部盘查员;
ISO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ISO22716化妆品良好操作规范的内审员;
CSR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员;
GSV全球供应链安全验证审员。
这些内审员培训既有通用性也有针对性,通用内容如审核流程和审核技巧培训,针对不同体系的具体要求,侧重点就相应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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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多地了解禹王新产品的相关情况,本刊记者在展会上,对山东禹王实业有限公司蛋白销售公司总经理李顺秀先生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本次展会上,禹王了新产品饮料用大豆分离蛋白。与市场中同类产品相比,公司的产品有何特点及优势?
李顺秀:在此次展会中,禹王推出了新产品——用于固体饮料及液体饮料中的饮料用大豆分离蛋白。其中,添加到液体饮料中的产品,具有易分散、高溶解性、稳定性好、耐酸等特点;添加到固体饮料中的产品,具有无豆腥味、冲溶性好易分散、的口感等特点。
禹王是中国最大“非转基因”大豆蛋白及其原料加工基地,拥有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浓缩蛋白、大豆纤维蛋白、低温豆粕、食用油等20多种产品,其色产品主要有低温豆粕和大豆分离蛋白。“禹王”低温豆粕因稳定的产品质量、绝对的收率优势在国内市场上占有率排名第一。“禹王”大豆分离蛋白因较高的功能性,稳定的产品质量也连续8年产销量全国第一。
记者:可以看到,禹王拥有多样化的产品。公司产品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怎样?
李顺秀:“禹王”大豆蛋白系列产品分为分离蛋白、浓缩蛋白、乳品蛋白、纤维蛋白等4大类20多种,年产大豆分离蛋白7万吨,产销量全国第一,出口美国、日本、俄罗斯、欧盟、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素食、速冻食品和饮品等营养食品和现代功能食品等行业广泛应用。
记者:面对有不同需求的客户,禹王如何满足每一个客户的特殊要求?
李顺秀:禹王目前建立起面向客户、基于客户市场需求的三位一体的技术研发体系,由基础研发体系、工艺研发体系和销售应用技术体系构成。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技术中心引领下的强大的应用研发团队保障大豆蛋白研发技术的领先性。
为了保证大豆蛋白质量的稳定性,禹王建立起完善的工艺研发体系,保证基础研发成果能够快速应用到工业生产,保证工业产品的呈现。
依照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针对性的提出个性化解决方案,产品应用研发直接配属销售公司。客户可以直接与禹王应用研发人员针对产品问题进行沟通;同时应用研发人员可将优秀的产品方案推荐给客户。对战略级客户,禹王将直接建立联合研发体系,保障客户能够建立起超前的差异性产品优势。
记者:现在一说起食品,就不得不提到食品安全问题。禹王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李顺秀:“食品安全”是禹王公司永恒的承诺和责任。公司先后建立并实施了BRC英国零售商协会的全球食品安全体系、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公司以“零不符合项”通过了美国FDA的现场审核。
食品安全是禹王公司永恒的追求,禹王公司大力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认证标准,强化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成品放行、流通控制等各个环节防止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发生的可能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优质产品。
记者: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顺秀:禹王从全方面、多角度严格控制,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提升检测能力:禹王于2011年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2012年又扩项取得了三聚氰胺、致病菌的认可资格。至此,山东禹王实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已完全具备了大豆蛋白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的检测能力,为食品安全控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原料进厂检验:对于大豆蛋白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或加工助剂及包材等,均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及产品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进厂验收标准,实施批批检测,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严禁投入生产。采购部门对供应商采取筛选—审计等程序,每年组织专业队伍对主要供应商进行验厂,确保从源头控制原料的质量。
控制过程产品: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稳定,公司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也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车间工人对设备运行参数及工艺运行参数定时监控,化验员每两小时对过程半成品、成品取样检测,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成品检测:对于成品,公司严格依据《GB/T 20371-2006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标准进行控制,实施批批检测。对于检测合格的产品,加盖合格标识,准予出厂;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确保出厂产品均符合客户需求。
控制流通环节:对于发货的产品,从物流运输车辆开始控制,要求专车专用、禁止与其他非食品货物混装,车辆进厂后,由发货人员对车间进行清扫,并适当防护,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污染或带来其他食品安全危害。
此外,公司还对包装车间、生产车间及库房等进行环境监控,对生产用水的质量进行检测,对人员的工作服清洗度、洗手消毒效果等进行验证。总之,只要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就会采取措施去控制、去消除。
禹王坚信“人品+良品=食品”的管理理念,通过对生产过程实时控制,最终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要求。
记者:未来禹王有何发展目标或公司发展方向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