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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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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第1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随着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然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还未走向成熟和平衡,有些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很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单独的档案库房或档案专柜,管理人员往往认为只要把档案材料收集起来,集中放进档案盒中保管,丢不了就可以了,没有进行规范的分类、整理和存放。这样以来,无论是在档案的利用、还是在档案的保管保护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作用

 

1.安全生产档案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管理的基础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详实记录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人员的管理、培训;所辖水利工程的运行、监测、维修、安全养护等方面最基础、最原始的资料,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

 

2安全生产档案是分析事故原因的原始资料

 

事故的发生虽然有突发性和特点,但大部分事故与当事人思想麻痹和工作疏忽有关。对每次事故发生时间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详细的调查和完整的纪录,就有可能将他们和其他档案资料综合在一起,找出事故发生的共性原因,发现隐藏在事故背后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这样做可以抓住安全工作的关键点,着重做好事故多发时间和多发部位的防范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更有针对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安全生产档案是职能部门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档案,便于检查人员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有重点地勘察水利工程现场,有效地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自身管理过程中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的状况,从而有事实、有依据、有针对性地监督指导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和职责分工情况;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等)。

 

2.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包括国家和各级政府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上级下发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单位拟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总结;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主持会议的记录;单位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纪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材料

 

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安全隐患项目的整改、安全防护、消防器材购置等情况;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及使用情况;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等费用情况;安全生产经费的实施情况(包括经费计划安排、使用台账等材料)。

 

3.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及奖惩材料

 

本单位与安全生产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年度考核材料;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处罚材料。

 

4.安全生产检查材料

 

本单位安全生产(包括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危险品管理、安全操作、安全保卫及防范、安全防火等)检查记录;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治理情况。

 

5.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材料

 

组织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的情况(包括学习、会议的内容、参加人员、记录、照片等);本单位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培训评估改进情况;在职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三级教育情况。

 

6.应急机构、预案及演练材料

 

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情况(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洪度汛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3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

 

1.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纳入单位工作计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部署。

 

2.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制度建设是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水利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鉴别、归档及保管保护等制度,明确档案人员的职责,并将档案管理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做到职责明确,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往往涉及到单位各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因此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联合,建立起科学系统的档案管理网络。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者还要深入到可能产生安全生产档案的各单位,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为收集整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人是决定因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要定期接受相应培训,不断学习档案管理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以适应档案管理科学化进程的需要。此外,档案管理工作连续性强,档案管理人员要较长时间才能逐渐适应。因此,从维护档案工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必须保持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

 

4.实现安全生产档案的科学化、现代化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系统地分类、排列、编目和保管,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文档一体化进程,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档案管理设备的现代化,档案种类和载体的多样化,决定了档案管理方法要不断改革。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形势,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体系,履行档案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2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单位,施工现场 , 安全生产管理

【 abstract 】 in order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ecurity, avoid and reduce the accidents, the construction unit sha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duction safety law ", "hereby" and other provisions, combined with this uni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actual project survey and make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strengthen the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entity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ersonnel safety awareness and safety construction level, do safety first and prevention, to nip in the bud.

【 key words 】 the construction unit,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安全生产不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建设单位经济效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施工安全管理逐渐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但是,由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的投资大、周期长,参与施工的主体多,不确定因素增加,安全隐患也相对增多。因此,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从建设项目初期直至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这样才能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职责

目前,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文本中,还没有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

当前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1、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将工程肢解违法分包,因此在出现安全隐患的时候,无法确定责任方,导致处理迟缓。

2、为了更快地获取经济效益,压缩合理工期,加快工程进度或者增加工作量,导致安全防护不到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

3、忽视了对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

4、在工程材料的选择上,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对材料质量安全的关注,

5、项目的前期手续没有办理齐全,为项目的建设和投入埋下隐患。

6、各项目部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的安全员,即使配置了,专业素质要求也不高,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7、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技术,比如深基坑及边坡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应用面广、技术要求高的施工,往往凭工程技术人员的经验验算是不够的,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且安全措施不力,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后果严重。为保证安全及个人免责,方案编制往往又过于保守,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其原因除编制人员水平及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外,建设单位思想麻痹及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工期紧等都有影响。

建设单位如何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

1、依据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检查各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情况,是否有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现场是否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并落实到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目部要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看护施工场所需要的物资,器具等,做好值班记录。施工人员要妥善保护自己的物品,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

2、进行施工安全培训。

由于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来自于农村,人员流动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差,从而导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因此,除了增强建设方自身的管理素质之外,还要根据本工程施工的要求和具体特点,组织承包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层层落实。建设单位还要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审核制度,并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完全。

3、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配电房、仓库、食堂、员工宿舍以及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配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注意防潮湿、防高温,并且做到人人会使用。配电房处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

4、要加强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敷设线路时要穿管或者使用线槽,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压电器。

5、对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安排登记造册,留存身份证件,同时工地总负责人要做到知根知底,心知肚明,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要尽量给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证件,无证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对特殊工种检查上岗证。

6、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以及带情绪上岗,更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违者要进行必要的处罚。

7、要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凡在安全施工中经检查有如下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要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1),违反安全责任制,引发安全事故;(2)违章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3)发生安全事故时,不采取紧急措施或隐瞒不报的;(4)在发生安全事故之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的或者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造成同类事故的发生的;

8、凡是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好安全带。梯子和跳板等设施必须要牢固、完好,施工洞口等安全隐患处,必须有防护措施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如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一律不准在室外登高作业。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的人,一律不许从事高空作业和接近机械、电气以及动力设备。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首先是进场教育。在工人进场到位之后,项目经理要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情况。在教育之后进行书面的考试,建立工人教育档案,颁发上岗证,方可到岗。其次是季节性教育。项目经理要根据季节的变化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换季教育。此类教育只要是针对雨天,高温施工以及冬季施工的特殊情况进行的。

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

建设单位要抓好发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必须对发包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和督促、服务,并进行安全考核。对违章、野蛮施工要进行处罚并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警告、停工处理,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同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动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工程安全情况汇报会,相互监督、学习,从而使各企业的领导者、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安全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决策,同时对基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发出信号,使其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中起到信息交流、反馈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第3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1)首先,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是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对于管理人员来说没有意识到基层公路养护工作的危险性,进而侥幸心理较为严重,而对于一线的养护工人来说,因为其基本文化素质都不高,所以也不会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2)其次,在实际的养护工作中,不存在独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对于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明确,进而为安全事故的发展埋下了隐患;(3)最后,养护施工技术的操作过程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也会影响到养护的安全性。

2、加强基层公路养护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2.1强化安全生产理念

针对当前基层公路养护单位中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识不足问题,在今后的养护工作中,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对于生产安全性的意识培养,在每一个养护工作人员心中树立起明确的安全生产理念,并且落实到具体的基层公路养护过程中,具体而言,对于统筹规划的基层公路养护单位的管理层来说,自身必须首先明确基层公路的养护工作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并且这种危险性极有可能会导致养护人员的伤亡,进而自上而下的树立起安全生产的理念;对于一线的养护工人来说,虽然其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但是并不妨碍其树立起安全生产的意识,对于这一点,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或者是安全教育的方式来使其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和自身的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结合当前常发的一些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在今后的一线工作中注意这些安全隐患。

2.2加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针对当前基层公路养护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和不足,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要具体到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要加强对于责任制的完善,针对具体的养护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明确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然后针对这些安全隐患对照着养护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

2.3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

在具体的基层公路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不可避免的还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这正是当前大多数安全事故问题发生的根源,针对这一问题来说,其最为主要的措施就是应该加强检查的力度,针对养护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和所有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当然,因为基层公路的数量众多,养护工作也比较复杂,所以如果进行全面的、时时刻刻的检查也是不现实的,为了减少安全管理人员的负担,并且同时保障检查的效率,可以采取自行检查、同级互检和管理人员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进行严厉查处,最大程度的保障基层公路养护工作的安全性。

2.4加强对于养护工作的技术管理

对于具体的基层公路养护工作而言,针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其具体的施工操作的密切程度来说,加强养护工作的技术管理极为必要,尤其是要加强规范性管理,避免养护操作中的一些不规范为题影响到安全生产,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因为当前的养护都是采用机械设备操作完成的,而机械设备的使用必然存在一定的危险,这种危险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规范性是首要问题;(2)其次,要合理的配置养护人员,充足的养护人员配备也是加强养护安全的重要举措;(3)最后,还要确保养护人员能够清楚区分各种道路标志,这也是保障养护工作安全性的重要前提。

3、结束语

第4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各股室、各环卫小队、环卫工人:

为了全面加强县城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避免交通安全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县城环卫保洁管理水平。现对县城环卫作业安全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坚持抓好岗前安全例会学习培训。各股室长、环卫小队长,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每日抓好所属环卫队员的安全例会学习培训工作任务。尤其是对新招聘的环卫工人,各股、室长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开展队员的岗前安全作业学习培训,确保每位环卫工人都能充分认识和掌握安全作业要领,强化自身安全作业意识。实行传、帮、带,确保每个新聘环卫工人都有一名熟练环卫工人带领下安全作业,新聘队员实习期(一个月)满后,在本人完全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正常作业。

二、要坚持开展环卫队员的安全知识教育。环卫大队定期开展环卫安全作业专题讲座教育活动,确保环卫工人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作业要求牢记在心。各环卫小队长,要每天坚持对所属队员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天安全教育例会活动要做到有记录、所属队员有签字、安全教育有实效。

三、要全面加强环卫队员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环卫大队副队长、日抽查的股长、环卫小队长、督查员,要全面加强对环卫道路作业、垃圾车辆驾驶清运、梅、杏、县三河公园管理、县城公厕保洁以及环卫后勤服务饮食卫生安全保障等五大环卫工作领域中一线环卫工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全面仔细督查,及时发现违规作业或其他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安全事故处置原则,现场纠正、现场教育,现场整改、现场处罚、现场追究,安全隐患不消除的、不整改的,督查人员不得离开第一现场。对于日巡查工作中走过场、流形式、不认真、不负责、不尽责、不处置的,由此发生的各类环卫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律实行连带追究经济处罚责任以及相应的事故后果法律责任。

四、环卫作业安全规定要求。

(一)环卫大队副队长、各股室长、环卫小队长安全作业规定:

1、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为重、预防为主”的环卫安全生产作业观念,实行“谁地段、谁主管、谁负责”,一人一块“责任田”。

2、要坚持对所属队员每天开展安全交通知识和环卫作业技能的教育和指导。并及时整理留存安全教育内容和队员签字原始资料。

3、各股室长、小队长,领导与环卫工凌晨、夜间同上路。必须坚持每天一线跟班作业不动摇,现场指导、现场监管、现场处置,监督管理队员,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4、为确保环卫工人身安全,雨天、雾天、车流高峰期都要暂停街道环卫作业;不为一张纸一片漂浮物冒着生命危险去捡拾。如果出现大面积路面泼洒或漂浮物等特殊情况时,环卫股长、队长要在做好道路安全警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安排人员集中进行清扫、清除。

5、环卫股室长、队长,要在跟班作业的同时,保持个人手机通讯全天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联系沟通,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6、环卫股室长、队长,必须全面加强环卫队员的上下班、交接班安全制度管理,严禁队员不着装上岗、随意雇佣他人替岗、不请假擅自脱(离)岗,不按照环卫作业程序、不遵守交通法规、不避让车辆违规违章作业。

7、环卫股室长、队长,要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教育。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

8、环卫股室长、队长,对于连续3次警告无效,不执行工作纪律、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坚守岗位作业、不遵守交通法规、本人工作质量差、检查评比不达标的环卫队员,有权可以给予其经济处罚,严重者坚决给予责令辞退。

9、环卫副队长、环卫股室长、环卫小队长,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尽到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追究工作监管责任,根据事故鉴定结果情况,分别给予处理。机关正式人员的,给予经济罚款,造成严重事故后果者给予停职、免职等行政处分。环卫临时人员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立即给予清除辞退。造成特别严重事故后果或者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不服从本规定的,环卫大队将对其作出免职辞退决定处理。

(二)环卫街道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1、环卫工人必须着环卫标志服装、安全帽、防尘口罩,使用的扫帚、铁锹等环卫工具必须帮加警示反光标识,方可上岗作业。否则,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2、环卫工人必须接受环卫机关缴纳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生效后,凭环卫工人“上岗通知单”方可上岗作业。否则,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3、环卫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随意雇佣家属、子女、父母、亲戚,以及社会人士顶替自己上岗作业。否则,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4、环卫工人上岗作业时,要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任何人不得带病上岗和疲劳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5、环卫工人上岗作业时,要熟知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环卫街道清扫、车辆驾驶、垃圾清运等安全技能,自觉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6、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要随时密切注意街道来往车辆情况,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时,或者遇到大风、大雾、大雨、大雪等天气骤变时,严禁街道清扫工人擅自强行横窜马路违章通行和清扫作业,严禁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强行捡拾街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清扫垃圾污物。

7、环卫清扫保洁工人上岗作业时,要严格执行街道清扫作业规范流程。

着装整齐规范——携带环卫工具——安全步行到岗——清扫区域内人行步道——观察车辆路况——摆放保洁车(前方20米以外,作为夜间凌晨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观察车辆路况——再清扫街面(路牙下地段)——观察车辆路况——在确保交通车辆安全和天气视线安全的前提下——拾捡清扫路面一些漂浮垃圾物——观察车辆路况——安全通行作业。

8、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往街道排污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封闭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造成安全事故。

9、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提示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10、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的要牢记肇事车辆车型、车牌号以及车辆逃逸方向等有价值的线索。

11、环卫清扫工人、垃圾清运工人要注意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和雨雪、多雾等恶劣天气,适当调整自己作业时间和道路作业量,随时注意观察街道交通红绿灯信号。

(三)环卫机械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定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过度疲劳驾车,严禁擅自将环卫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造成一切事故者后果自负。

    2、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备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3、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4、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用三角木楔牢。

    6、在遇有雨雪雾天气时,车辆应减速慢行,保持一定车距,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清扫车作业时要开启警示灯,提醒后方车辆司机的注意。

    9、清扫车行车靠边放边扫把前,要注意看倒车镜边上有没有车辆和行人。

    10、 垃圾压缩运输车装载作业时,需打开双跳灯,尽可能的不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

    11、各类环卫垃圾车辆要定期检修维护保养,任何人不得驾驶“病车”上路。否则,造成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四)环卫垃圾清运工安全操作规定

    1、认真做好上班前及下班后的车辆及工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驾驶“带病的”车辆拉运垃圾,并做好车辆的容貌保洁工作。

    2、上岗时必须穿戴环卫安全标致工作服,持证驾驶,安全运输。

    3、在道路行驶中,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则,车辆必须靠右方向向前行驶,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首先注意观望来往车辆行驶状况,在确保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指挥的前提下,安全低速通过,严禁逆方向行驶,严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4、清运车辆在通过街头巷尾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的动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靠右减速通过。

    5、在垃圾箱、桶处装车时,必须选好停车位置,做到既便于自作,又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6、环卫垃圾运输车不得超速行驶,途中必须做好密闭运输,严禁沿路发生抛、洒、滴、漏现象。

7、按时出车、安全行车,定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环卫车辆一律不得随意在路边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及行人的行驶安全。

8、在车辆垃圾吊装、压缩时期,要注意周围车辆、行人,规范安全操作,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五)公厕清扫保洁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上班时必须佩戴着装环卫标志工作服和帽子。

    2、在上、下班途中,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情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公厕室内外管道维修、电路维修等作业时,要申请专门维修人员,不得随意进行维修,造成安全事故。

4、 公厕室内地面冲洗后应及时拖干,防止入厕人员滑跌,造成安全事故。

5、公厕配发的盐酸等除臭、除污用品,要统一妥善保管、存放,严禁违规使用,确保安全不伤人。

6、勤巡查,发现公厕存在墙体开裂倾斜、屋顶塌陷、电线裸露、窨井盖缺失损坏时,应立即采取关停公厕或用显目标识进行危险警告提示,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六)河道保洁员安全操作规定

    1、河道保洁员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患的思想意识,让安全规范作业成为河道保洁员的自觉行为。

2、健全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河道橡胶坝体的清洗工作任务。

3、河道汛期期间,要及时配备或者明确一名专职安全巡查员。

    4、河道保洁员必须会游泳,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护具,方能实施水上河道保洁作业。                              

    5、河道保洁员作业时要规范作业,必须2人以上为一组。发生意外时,及时采取互救措施,确保每位保洁员的人身安全。

    6、河道保洁员工作期间,中午严禁饮酒,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饮酒后作业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7、保洁人员上下班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8、根据季节变化,河道保洁人员要科学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各类安全现象的发生。

    9、保洁员上岗作业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不放松,及时巡查区域内的安全情况,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遇险情时,要积极迅速处置、报警、急救。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事故后果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5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1、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人民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但同时,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不断敲响着沉重的警钟。安全不仅仅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利润和声誉,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以至于是生命!不要带血的利润,这是准则更是底线!

2、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的主体成员之一,也是总集成管理者,安全管理更是建设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须严格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2.1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2.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2.6参加工程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核验及标准化评价工作。

3、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逐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2重点整治和隐患排查

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其中重点是针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和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3.2.1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分级》(GB T3608-2008)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规范“三宝”使用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特别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合格、配备、使用情况;临边、洞口、通道口、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主体结构立面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情况;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3.2.3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各参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部门地方规章相关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和实施等各环节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梳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台账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3 加强安全培训宣传

建设单位应及时传达并落实国家、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牵头安全培训宣传工作,普及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增强安全培训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深知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民安全培训意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形成“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培训意识。同时形成安全培训氛围,使其深入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人员。

3.4加强安全监管检查

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参建各方履行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是对参建各方履行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以控制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3.4.1监理单位。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是否有安全监理专项内容;是否做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做好监理日志;是否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会议;是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是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是否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4.2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台账;是否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情况;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对检查中发现或提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及时落实整改。

3.5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第6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联合培养生;出国管理;安全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6-0136-03

军工单位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及博士生的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显示出的优势和特点突出,培养模式得以迅速的推广与发展。但是由于两家单位性质不同、分属国家部委的管理要求也有所不同,联合培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诸多管理问题。本文讨论联合培养生出国管理,正是双方在协作管理中没有重视的一个薄弱环节。

学校鼓励学生就读期间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参加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联合培养生因人事关系在学校,出国视同一般学生管理模式,学校全面负责学生出国手续的审批。对联合培养生单方面的出国管理模式忽略了其具有军工科研生产背景,管控措施不到位,学生在国外存在发生诸多涉及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如此将会对国家秘密、学生本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1 现阶段联合培养生出国管理的依据及现状

学校对学生出国管理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在校学生短期出国做出定义:各级各类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出国参加政府间交流项目或者根据学校安排,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访问考察、培训以及国际比赛、演出、夏(冬)令营等对外交往活动。同时《通知》还明确:自2002年2月1日起,在校学生短期出国,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护照。

学校根据《通知》对在校学生出国进行统一管理,并没有专门针对联合培养生制定公务出国流程。联合培养生因学籍、户籍在学校,出国程序与一般学生相同,仅需持学校证明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护照出国。归国后,因私护照交由学校统一保管,毕业后学校将证件交还学生本人。

管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2 联合培养生出国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按照联合培养模式,学生在高校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后,继续到指定军工单位完成研究课题,就读期间参与单位重要的科研生产活动,极有可能接触到国家秘密。对军工单位而言,联合培养生的工作状态实质上是在岗未在册的国家人员。

国防科技工业局明确将学习实习生纳入军工单位七类人员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学生在军工单位学习实习期间应参照在岗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因此对于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联合培养生,就读实习期间,单位仍需按照人员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同时按照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用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审查批准。

联合培养生出国忽略了军工单位相应的审查批准,军工单位负责学生科研工作任务的派给与指导,却并未参与对其出国的审查与管控,未将其纳入军工单位人员出国管理体系;学校归口负责出国审批,却没有对其出行的资格把关。单靠学校的出国管理模式落实管理措施,就会存在泄密隐患。

管理措施不到位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校方单方面批准联合培养生出国,军工单位并不知情,没有对其带出的材料进行保密审查,也没有对其参加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

(2)对联合培养生出国前的审查过于草率、有的甚至没有进行审查。学生仅需凭借国际交流会议邀请函等函件原件或传真件,即可得到学校认可,办理因私护照。

(3)没有针对性的安全保密教育,学校虽与联合培养生签订保密协议书、履行保密教育程序,但大多都是泛泛而谈,不能像军工单位那样有针对性地对出国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保密教育与提醒。宣教力度不够、不深刻,达不到强调重视的效果。

(4)《通知》对短期出国定义并没有具体时限,而学校对联合培养生出国期限的要求比较宽松:博士生一般不超过一年;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半年。长时间远程管控很难保证联合培养生各方面的安全。

(5)双方单位就学生毕业后的护照管理没有接轨。校方统一保管在校学生因私护照,毕业后护照作为私人有效证件退还给学生本人。目前校方没有义务或承诺告知军工单位学生持有因私护照的情况;按照人员管理规定,学生到单位正式报到后,因私护照应交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保管,然而现状却是除非学生主动上缴,否则军工单位并不知晓。

3 现阶段管理模式引发的安全隐患

联合培养生具有军工科研背景,较一般学生而言身份更为敏感复杂,出国身处完全不同的国家和国际环境之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3.1 学生群体属于敌对势力窃密的目标,出国不谨慎可能泄露国家秘密

联合培养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及课题研究,可能忽略单位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之涉世不深,常常成为敌对势力窃密的重要突破口。国外情报部门往往以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为掩护收集情报。联合培养生本着谦虚的学习态度出国交流,在国外热情结交朋友,知无不答,在谈话中可能无意识泄密或者很容易被设计利用套取其所在单位的各种信息;甚至有的学生政治素养还不坚定,在国外容易受其引诱,为其工作,最后成为安插在军工单位的“钉子”,有目的地在单位内部收集、提供情报,如果私人护照同时还保留在个人手上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3.2 约束手段不力、管控弱,不能有效约束学生滞留不归

学生年龄小、社会关系单纯、学习生活简单、自身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固化,在国外开拓了眼界,接触到各方面条件好的单位难免会有所向往与追求;若国外单位认可学生各方面能力的话,也会开出诱人的条件,邀请学生在国外继续深造或工作。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良禽择木而栖”,每个人都会对更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有所追求。但是这句话对联合培养生在国外发展却不适用,因为联合培养生属人员,若放任其自由选择在国外发展的话,会导致国防科研人才流失、国家秘密更得不到保障。目前没有行之有效的管控手段,加之学校对其约束力没有造成太大阻碍,学生双向衡量利弊,有可能放弃国内的学籍和保证金,选择留在国外发展。

4 对策及建议

管理学中有一个墨菲定律:凡是可能出错的地方,如果不加以防范,必将出错。结合上述联合培养生出国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引发的安全隐患,以下提出加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4.1 重视联合培养生的国家安全、保密管理

尽管联合培养生还是学生,但是一旦参与军工单位科研实习,大部分就已接触到国家秘密,参照一般学生模式管理联合培养生不符合国家人员管理规定。基于联合培养生从事军工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等相关部委及各军工单位与高校重视联合培养生的国家安全、保密管理,制定《联合培养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与安全监督职责,包括:学业录取前:学校联合军工单位对联合培养生进行资格审查,审点是个人表现及品行是否符合日后从事工作以及有无境外亲戚;录取后: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保密防范知识培训,增强联合培养生日后在岗位履行职责的保密能力;实习上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按照在职人员同等要求进行保密管理;考虑到学生流动性大的特点,导师对联合培养生研究课题的选定最好不要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尽可能少地接触国家秘密。

4.2 建立对联合培养生出国的协作管理机制

参照对国家人员管理标准,由公安部门、军工单位、学校共同建立联合培养生出国协作管理机制,通过联合培养生信息共建、信息共享的方式,对联合培养生出国进行有效管理;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模式,联合培养生应纳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库,管理单位可全面掌控其出国情况;明确界定对联合培养生的管理范围,对参与或承担国家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的学生实行相应的出国限制措施;联合培养生就读期间出国任务主要由学校发起,因此出国主要管理方仍在学校。建议就联合培养生出国的管理建立以校方为主、军工单位为辅的管理模式,在此强调:联合培养生出国资格应由校方与军工单位共同审核。

因为学生在校完成基础课程前,还未接触到军工单位科研生产项目,因此管理模式可分为两个阶段,下图为作者建议的出国管理模式:

4.3 从联合培养生入学开始,对其进行国家安全、保密教育

国防工业后备科研人才应该具有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工作稳定的基本素质,联合培养生属于重要的后备科研储备人才,对他们的安全保密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参加科研实习以后,而是应该从学习时期开始抓起。学校从学生学习专业科目开始,同步开设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等基础课程的学习,并将学习成绩纳入必修课学分是有实际意义的。

因为保密教育、保密规定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让人领会并掌握的,只有及早地从观念上引导学生认可保密、接受保密、树立保密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习惯,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对学生的国家安全、保密教育,并为学生以后正式参加工作打下坚实的安全保密防范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晓丹.浅谈“双导师制”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深远影响[J].青年文学家,2010,(18).

第7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公共卫生安全现状

【中图分类号】R1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2)11-0003-02

公共卫生是指通过有组织的社会活动来改善环境、预防疾病、延长寿命、促进心理和身体健康,并能发挥个人更大潜能的科学和艺术。其工作范围包括改善环境卫生、控制传染病、进行个体健康教育等。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知识基地和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履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能。

近年来,公众社会文化需求不断提升,读者流通量大幅增加,各高校图书馆对现代化相当重视,加大场馆、信息资源及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读者服务项目,美化环境。但应该引起关注的是在对这个特别公共场所的管理中,公共卫生安全被忽视了。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必须要达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不仅是环境优美,我们应当提高对高校图书馆公共卫生安全的认知,明确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现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应对措施,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一 高校图书馆公共卫生现状

1.公共卫生安全理念尚未真正形成

当前高校图书馆对公共卫生的认知更偏向于干净整洁、绿化美化,对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安全及相关危害因素的认知不足。笔者对某校300名大学生和50名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的公共卫生相关知识(主要包含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知晓率抽样调查中发现,公众公共卫生知识正确知晓率仅为69.29%,其中传染病知识正确知晓率(66.11%)和健康教育知识正确知晓率(64.69%)均低于环境卫生知识正确知晓率(77.06%);而按人群分类调查中,图书馆工作人员正确知晓率(65.27%)又低于在校学生(69.96%)(见表1);该知晓率略高于国内部分高校公共卫生相关知识调查知晓率,估计与笔者调查大学为医学院校有关。

对公共卫生缺乏足够的认知和重视,未真正形成公共卫生安全理念,是高校图书馆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

2.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作为公共场所,高校图书馆在履行教学、科研职能的同时应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传染病,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共性、突发性及难以预测性,也需要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获取整合信息,分析形势,准确选择应对策略,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在笔者调查的5个高校图书馆均未设立专门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机构(科室),亦未引进专职的公共卫生专业管理人员,通常由办公室管理一般卫生清洁工作,直接影响公共卫生应对工作的开展。在美国,通常一个州中会有1~2个大学具备较完整的公共卫生学院承担与本州卫生部门共同进行的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非典疫情之后,复旦大学等全国22所高校开始探索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试点。

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的缺失,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匮乏,导致管理体系不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需求难以实现。

3.公共卫生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在对5个高校图书馆的调查发现,其公共卫生设施仍以清洁类的工具为主,不能满足消毒、防尘、净化及卫生监测等公共卫生安全需要。有1个高校图书馆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换气,但无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及卫生监测工作,设备科通常只负责机械维修工作。

4.公共卫生危害因素广泛存在

第一,空气中公共卫生危害因素。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等是公共场所室内常见的污染物,部分高校图书馆因设计欠缺,缺乏公共卫生设施和人员,空气净化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空气污染发生。笔者对某高校图书馆进行空气污染物检测,发现甲醛浓度测定最大值(书库:0.11mg/m3)已经接近国家标准(GB9669-1996)的限值(0.12mg/m3),甲醛是无色气体,具有刺激性气味,使人头痛、头晕、厌食、烦躁、郁闷。空气中含量在0.01~2.0mg/m3时,人的眼睛就会产生刺激,当甲醛浓度在5.0~30mg/m3时,就会对人的呼吸系统产生刺激反应。监测同时发现细菌总数监测最大值(书库:21个/皿)和二氧化碳监测最大值(书库:0.12%)也接近国家标准限值(细菌总数≤30个/皿;二氧化碳≤0.15%)。说明室内空气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

第二,书刊及公共用品的危害因素。高校图书馆人流量大且健康状况各异,书刊和各类公共用品(如键盘、鼠标、代书板等)在使用中常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对某高校图书馆抽样检测发现,书刊合格率为65%,其中26.67%的书刊检出致病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公共用品表面合格率为60%,其中15.83%的公共用品表面检出致病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而键盘、鼠标的致病菌检出率高达36.67%(见表2)。

受污染的书刊和公共用品如未能及时有效消毒,可造成各种病原微生物交叉传播,其传播危险性随使用频率增加而增大。

此外,书库中病媒生物防控不佳也可造成病原微生物传播。

第三,人流服务的卫生危害因素。读者和工作人员是图书馆永恒的主体,二者之间服务的交流不可或缺,可造成危害因素循环传播。1995年广西师范大学红眼病流行,图书馆60%的工作人员被感染,其中流通台人员无一幸免。

二 对策

1.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高校图书馆(尤其是医学院校图书馆)应充分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引进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完善高校图书馆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对现阶段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现状进行分析,客观评价其现状,完善应对措施,强化公共卫生安全应对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非典”期间,香港中央图书馆1名工作人员感染非典型性肺炎后,图书馆立即组织疏散了馆内2000多名读者,并闭馆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由于应对得当,未发生疫情蔓延。

2.提升公众公共卫生安全理念

公共卫生安全是一个长期工程,高校图书馆应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的优势,促使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应对工作,这也是高校图书馆的责任和义务。在对某高校图书馆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后抽样调查,公众公共卫生知识知晓率上升了21.5%,其理念初步形成。

3.加强公共卫生安全能力建设

第一,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安全设施。高校图书馆应根据自身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现状分析,针对性配置消毒,防尘、净化、监测等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有效改善公共卫生环境。

第二,落实消毒措施。一是书刊及公共用品消毒。定期对归还书刊和公共用品进行常规消毒。书刊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或环氧乙烷熏蒸。公共用品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喷洒和擦拭消毒。空气消毒可在图书馆闭馆后开启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照射消毒。二是馆内环境清洁消毒,对于地面、楼面和墙面进行湿式清扫,可显著降低病原微生物的含量,再采用含氯制剂喷洒消毒。在疾病流行期间,可在门口放置浸有有效氯溶液的消毒脚垫,以减少病原微生物数量。三是人流消毒,科学有效地洗手可以有效阻断接触传播疾病的流行,要求流水洗手30秒以上,用干净的毛巾或一次性消毒纸巾擦干。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定时使用70%的酒精棉球或0.5%的碘伏溶液擦拭消毒。

第三,改善空气质量。高校图书馆应当根据气候、温度、湿度等具体情况定期除湿、通风、除尘,这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在通风换气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加大自然通风面积;对于自然通风不好的,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第四,加强卫生监测。定期对图书馆污染源、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公共卫生安全状况,并根据监测反馈情况,动态调整各项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有效监测还可及时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

三 结束语

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满足教学及科研需求的同时,客观分析评价公共卫生现状,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推进健康教育,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消除危害因素,及时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谭晓东.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学科概念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5(1):121

[2]马海龙.武汉市大学生健康知识知晓情况调查[J].医学与社会,2011(4):40~42

[3]师建国.警官学校学生精神卫生知识知晓情况调查分析[J].中国保健杂志,2010(32):37~38

[4]杨维新.美国公共卫生专业名校top 10[J].新东方英语(大学版),2010(05):68~71

[5]刘樱.以人为本 重视图书馆职业防护[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6(5):99~102

第8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节日期间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春节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节日期间的公共卫生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监管的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预案,区卫生监督所要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各卫生院要在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的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各项措施。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区卫生监督所要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各类活动中临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

区疾控中心要积极做好“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中上报信息的处理工作,规范、及时处理预警信息。要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作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开展调查处理,有效应对,防止事态发展。

第9篇: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范文

一、相关概念阐述

公共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来,同样,公共安全管理活动也是伴随公共安全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现在公共安全已经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公共安全管理指维护公共安全的主体(通常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公共安全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施预防、处置、恢复等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生活、生产等安全的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以政府主要角色的公共安全主体为实现社会安全的意图和目标而实施的持续不断的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程序的一系列活动。

公共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消除威胁、预防灾难,挽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迅速恢复、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现代社会的高危险期,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公共安全事件日益增多,比较突出的领域包含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金融风险、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及民族宗教等。特别是民生矛盾突出,反映在城乡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多方面,使公共安全呈现出频发性、高危性、群发性、连锁性等特点,也使得传统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呼唤公共安全管理主体有更包容的心态与机制来应对新问题的出现。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的包容性维度分析

党的十报告第七部分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标题,清楚地标明了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民生是国之根本,民富才能国强。只有民生得以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老百姓感觉幸福了,整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因此,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就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把社会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救济权等权利始终摆在第一位,建设和谐社会中首先以人的生命为本,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原则,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是安全发展的核心。

中国的GDP 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 的高位增长, 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 损失高达6%,非典、禽流感、地震、海啸、暴力抢劫等等这些问题每年夺去了20 万人的宝贵生命。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要认识到安全也是稳定、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也是最大的效益,公共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包容性缺失导致的现实问题

公共安全涵盖了政治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涉及的具体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社会治安、社会保险、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有关社会政策与制度。我国从1954 年首次规定制度至今,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己经初具规模,已制定了针对社会紧急危险形势的《法》、针对地震这一特殊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针对洪水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的《防洪法》、针对火灾的《消防法》、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环境保护和环境灾害防治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没有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这使得各级政府在实施灾害防御、应急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等措施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把握自己的职责定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而最终伤害了救助群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涉及单一灾种多,涉及综合管理的法规少。通常事故或灾害的发生,往往波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单一灾种的法律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特别是在如何实施灾害管理、如何界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责任等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这使得政府在面对规模较大的危机和社会风险问题时无法兼顾到所涉群体的共同利益,难以对不同的利益分配进行协调。

四、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