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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在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区政协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政协常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来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政协领导更是以身作则,多次带头参与法律宣传,入户访视等活动。主动按照挂钩联系点制度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健全组织,完善机构。根据《*市2008—2012年依法治区实施方案,为保证新一轮依法治区目标的全面、有效实施,按照政协的特点、职能,及时调整充实,完善政协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黄胜富副主席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郑碧辉、社会和法制委主任庄瑞文为副组长,各专委会主任、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使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在政协二届会议上,还相应成立了社会法制委普法小组,各镇(街道)政协联络组也相应成立,形成政协各方参与、运作有序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为依法治理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部署。按照区依法治区普法实施方案,政协及时传达学习分析普法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目标情况,及时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在政协会议上领导亲自部署,结合工作情况提出要求并通过镇联络组现场会,各种活动中具体体现。政协领导,办公室、社会法制委积极参加依法治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三)开展学习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我们认真按照要求每年集中安排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对执法人员不少于5天的更新知识培训,政协连主席,二位副主席亲自为本系统人员上法制课,最近政协及时组织委员学习新的8部法,提高委员法律水平,为履好职典定基础。
(四)落实依法治理经费保障:政协始终把依法治理普法经费列入政协经费开支的预算,并建议区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拨给提高到每人每年1元拨给,得到了落实。
二、重在法律宣传,营造创安氛围
政协社会法制委认真地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与区有关部门一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的载体对社会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安氛围。一是政协委员积极参加区组织的法律宣讲团宣讲活动。二是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及欣港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对各镇、学校、企业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开创政协法律讲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举办“平安和谐进渔村”、进厂区专题宣讲活动,营造氛围。四是与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泉港电视台法律栏目转播,得到良好的社会效应。五是开展法律故事会活动,采取以法释案的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三、重在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
按照政协三大职能,充分发挥优势,推进和谐社会,坚持把关注民生、服务社会作为促进和谐的切入点,通过一系列专题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与法院、司法局、欣港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举行了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重点困难户进行了法律的援助。二是参与开展系列义诊活动,通过义诊援助活动,发放法律宣传手册600多份,进行了法律宣传援助。三是协助局帮助做好息访工作,对人民来信和对象做好解释工作,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法律渠道。
四、重在履行职责,发挥特点优势。
政协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规律,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一)开展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六月份认真开展司法服务中心的视察活动,组织五十多名政协委员视察后龙镇峰前村“普法维稳服务站”为服务中心为载体,以“三种调解”以手段,全面进行普法。二是为了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不断规范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第二季度政协组织委员对市场超市供应、食品卫生情况的视察。第一季度组织经济届委员视察区排污管道、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视察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投资市场监管。
一、强化统计依法行政
1.围绕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局、总队《关于加强依法统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强化全市政府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意识。组织全市政府统计系统法规、执法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掌握《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原则,具体内容和程序规定,研究统计部门贯彻《行政强制法》的具体问题和解决对策。
落实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组织市和区县局队法规工作人员学习研讨市局、总队《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和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和谐统计建设。
2.以新修订《统计法》为基础,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情况,全面修订市局、总队行政执法责任制,重新梳理、确认两个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执法依据和工作流程,相关部门据此调整本部门工作职责并分解落实至各岗位,进一步调整、补充、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将政府统计部门的对外管理职权、执法职权全部纳入责任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外公开。
推动区县局队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厘清执法主体、职责和依据,全系统形成能够反映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统计部门权力运行过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确认的职责依法严格履职。
3.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
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权限委托区县后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网络监控、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区县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监督。整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网,改进从业资格网络审批系统,优化审批程序。研究从业资格考试与资格认定两项工作的整合,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能。研究将全市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纳入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依法认定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审批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确保认定和审批符合法定条件,加强对涉外调查机构和调查项目的监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对涉外调查活动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的行为。依法核发和管理统计调查证,确保政府统计调查行为合法规范。
4.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市和区县局队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建立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网络管理系统,对市和区县专兼职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即将开展的本市统计执法检查证批量换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建立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统计执法效果的社会评议和监督,促进政府统计部门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积极受理复议申请,畅通诉求渠道。
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市局、总队各单位起草的统计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部门审查后印发,对其中实施于全市的重要文件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切实保证统计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对市局、总队对外签署的各项合同文件认真开展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发挥市局、总队常年法律顾问辅助和支持决策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深入开展地方立法研究
5.在2011年地方统计立法意向课题研究和相关立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梳理出的各类问题,在全市政府统计系统、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调查对象等不同层面进一步开展专题性调研,研讨不同问题的解决对策,深入挖掘立法需求与空间。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修法意向、内容与进展的情况沟通,借鉴经验,从实际出发,从法规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应对意见。
6.加强与上级立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组织与国家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财经委等相关立法部门的座谈,邀请法制办与人大主管领导以及对口部门,结合当前形势解读本市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深入分析立法需求调研搜集的主要问题,研究通过立法解决的方式,为地方统计立法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7.根据新修订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执法实践,研究修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解决新统计法律规范提高罚款处罚额度后导致自由裁量权扩大,需要对处罚裁量权重新调整、合理设定并予以规范的问题,从制度设计层面抑制和减少行政处罚行为的随意性,注重体现统计立法精神,体现“合理行政”理念。
三、推进统计“六五”普法
8.组织落实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区县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市局、总队组织完成对全市政府统计系统以及市直报单位普法教育骨干培训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完成对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普法骨干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完成对市级和区县级普法骨干培训的基础上,以普法骨干为带头人,全面推进全市各调查单位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重点组织完成对全市规模以上调查单位的普法学习、注册和考试工作。
9.在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普法教材基础上,市局、总队根据新统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组织编印《新统计法200问》、制作普法动漫宣传光盘等补充教材。各区县局调查队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作富有创意的普法补充教材和其它形式的学习宣传材料。要充分利用网上普法宣传阵地,借助网络信息化优势,提供普法教材和答卷,完成普法学习任务,实现普法工作的低成本和高效益。
10.结合新《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出台,广泛深入开展依法统计宣传。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讨论、座谈、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媒体宣传等形式,坚持面向各级领导抓“四进”(进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党校、进区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局队班子理论中心组);面向调查对象抓“四结合”(与布置年定报工作结合、与工作指导和执法检查结合、与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结合、与网报平台宣传结合);面向社会抓契机(大型统计调查、定期数据、住户调查和专项调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法制宣传日以及法律“六进”)等,带动“六五”普法工作,掀起统计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形成富有实效的“渗透式”普法宣传。
11.各区县要围绕“诚信统计”建设主题,广泛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创建有地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树立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社会以及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总结推广开展“诚信统计”工作的社会效果和经验,建立健全富有实效的“诚信统计”培育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有效发挥“诚信统计”在构建和谐统计关系,维护良好统计秩序的积极作用。市局、总队要加强对各区县开展“诚信统计”建设工作的调研,适时组织各区县“诚信统计”建设工作交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全市“诚信统计”机制的建立健全,提出建设“诚信统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四、完善统计行政执法
12.2012年全系统要完成对5000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其中常规检查1930家,督导检查3070家;全部检查单位中以调查队名义执法检查600家。
常规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为上年督导检查发现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有迟报现象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较差的单位以及历年未进行执法检查且规模较大的单位;督导检查的对象主要为新增单位和近年来未进行过执法检查的单位。继续开展对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查处,进一步降低统计报表迟报率,强化调查对象自觉报送统计资料的意识。
13.市和区县局队采取日常检查和区县互查相结合,事先督导与事后督导相结合,统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选取与全市或各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调查对象或统计指标开展重点、专项执法检查。2012年4-6月份,组织全市集中执法检查380家,采取区县一对一互查方式,其中,城区互查30家,远郊区县互查20家。
进一步提高事先督导在督导检查中的比重,把问题解决在填报阶段,确保年报数据质量;年报上报结束后进行事后督导,检查定报填报情况,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配合部门巡查工作,开展对部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加强对各级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的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调查项目。
14.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服务意识,从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转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相结合。落实国家统计局倡导的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服务模式。加强对调查单位填报统计数据的指导和帮助,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共性,结合案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强化行政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注重疏堵结合,切实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帮助调查对象及时纠正错误,充分发挥执法的警诫和教育功能。市和区县局队要整合调查对象的守法和违法信息,建立两级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并完善政府统计部门和调查对象间沟通交流机制,推广对被检查单位的回访制度,对上年度出现较大差错或统计基础工作较弱的单位开展定期回访,了解整改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调研和指导,帮助其改进并完善统计工作。定期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的困难,帮助调查对象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
一、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
2005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本年的普法任务繁重,为做好这项工作,党组成员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分管法制的李志华副局长还亲自为全体员工主讲了专题法制讲座。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检测学习的成果,还举行了普法考试,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全员的法律素养。此外,我局还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向社会公众普及烟草法律知识,使其了解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必要性。3.15活动日期间,联合了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向消费者提供咨询,使其能正确辨别假冒烟草制品,维护自身利益。另外还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先后举办或参加了烟草专卖执法学习班,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提高了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做到依法治理
完善的制度是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2005年,我局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依法治局,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制度,市局和各县(市)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监督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并完善了合同的管理与审核制度,随着制度的规范,全市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三、搞好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的评议和案卷的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烟草行业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在7月份对全市系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烟草行政执法质量进行了评议,共评查案卷139份,并评议了我局所辖的四个县市局的行政执法情况,从评查和评议结果看,案卷基本符合要求,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依据的选择基本准确,通过评查评议,督促了专卖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其执法水平。
四、为维护本局利益积极参加诉讼
为维护本局的合法利益,我局积极应诉欧非亚诉烟草公司违约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还启动了对曾迪新借款一案的诉讼程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刘德凡、邱华英与我局劳动纠纷案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五、给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是烟草行业发展的趋势,益阳市局为适应这一趋势,在今年加大了改革的力度,首先,进一步完善了烟草专卖网建工作,草议了与“白沙物流”的合作协议。其次,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叶青的法律意见书,对“金创”、“金叶”两个“三产”公司提出了整改建议,进行变更登记注册,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帮助其初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六、提高打击烟草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我们一直把打击烟草领域里的违法犯罪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4起,各类涉案卷烟31061条,其中假冒卷烟21958条,烟叶20.31吨,卷烟纸28件,制假烟机一台,捣毁制假窝点一个,罚没收入7.04万元,很好地净化了本地卷烟市场。
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为树立依法办事形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按照〈〈湖南省烟专卖局关于统一制作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并于6月21日至7月8日对各县(市)局的政务大厅的布置进行了实地考察,提出了具体要求,统一了政务中心的公示内容,同时要求县(市)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指定专卖管理所就近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上门受理申请,实行服务承诺,严格规定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明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1、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局工作;
2、继续完善我局的各项制度,并对已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3、做好相关诉讼案件的后续工作;
4、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决策和把关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主题。近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正确行使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五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5次,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议题达62次,占71%,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书面审议意见36个,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月,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培育、壮大民营工商企业等4条决定,督促了企业14项自的落实,促进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理顺,支持政府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和转换机制。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等文件。月,常委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决定了工业开发区和10个专业市场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的规划,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空间和有利条件。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常委会围绕区委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常委会正副主任分别挂包、联系了1-2户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与班子领导和职工座谈,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积极为企业出谋献策,主动为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并拿出领导的包干经费,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常委会主要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撰写了《人大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在《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委《调研与研究》等报刊上发表。同时,常委会十分注重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坚持每审议一个议题,就实实在在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的原则,不说空话,不发妄议,不提难以操作的意见,不作不切合实际的决议,尽可能摒弃流于形式的监督。为提高监督实效,他们一抓会前调研,二抓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会前深入最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调研的方式视议题的特点而定,对经常接触、情况较熟悉的议题采取各工作委室自组调研方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和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要求调查者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供会议审议参阅。对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他们采取了四种方式,
一是对重大问题形成的决议、决定用常委会文件发出;
二是常委会会议形成的重要意见用《审议意见》发出;
三是主任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发出;
四是形成的一般性意见用《工作通讯》发出。
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在年底,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认真清理,逐条汇总,用办公室文件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做好专题汇报准备,并列入下年度首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如: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镇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后,将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印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区政府年终汇报办理工作结果时,由于区政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领导力度,加快了国营、集体企业的改制力度,出台了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赢得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导重视措施力,工作扎实效果好”的一致好评。
市委、市政府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四五”普法期间。县荣获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荣誉称号。这既是对我鼓励,又是对我鞭策。年初担任县人民政府县长的随后就担任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一年多来,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时时警示自己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全县的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到上不愧组织对我厚望,下不愧人民对我期望。本次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这既是对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是对我关怀和帮助,此表示感谢!下面我代表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对开展“五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述职,将真诚地接受各位领导对我述职报告的审议,并虚心地接受各位领导提出的宝贵意见。
一、强化领导。
一项“党委领导,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涉及到普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民参与”系统惠民工程。为了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拥有强大动力,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普法依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人动和工作需要,一及时建立和完善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先后于5月、3月调整了两次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一直由县长担任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为了加强领导和保障力度,调整领导小组时,又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调整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县各镇(区县直各部门也都相应及时地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领导机制。9月12日县委、县政府以南发[]18号文件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知;9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为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度、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等制度,继续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县“四大家”包镇(区包战线工作内容,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考核,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有效发挥了指挥棒”作用。为了充分发挥考核考评工作的效能,二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激励机制,从健全考核评估体系着手,修订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日常考核机制,实行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每季度向普法主管部门至少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制度。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健全和完善了对各地、各部门的日常考核档案,做到奖分、扣分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确保了对各单位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真实性和奖惩兑现的实效性。依据考核结果严格落实了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规定,对没有达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和单位,不得授予其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考评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之开展。
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财力支撑。坚持把普法依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三加大了保障力度。不断地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今年,县承担着全市“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任务,及时采纳普法主管部门的建议,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把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组、扶贫奔小康工作组、包社区工作组在所驻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共同承担起普法工作队职责,实现了人力、目标的有效整合。同时,各镇(区统一按照一个行政村有一名国家干部的标准落实“法律进乡村”工作队员,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县“四大家”领导都能按照各自的职责深入到各地、各部门检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五五”开始,对普法经费实行重点倾斜,增加预算3万元,按照每年度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高标准实施。
具有强制性弱且跨度时间长的特点,普法工作主是面向全体公民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公共服务性事业。一件需要长抓不懈才能见效的工作。要想把普法工作抓出成效来,必须不失时机地为普法工作造势,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各项措施和目标。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要载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广泛性深入地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于12月4日至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启动暨“124法制宣传周活动,一以举办声势浩大的五五”普法启动仪式为先导。并于12月4日,城关凯达广场隆重举行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五五”普法启动暨“124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家的四大家”领导、各镇和县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关镇直单位干部职工、街道居民、农村村民代表及由教育局组织的县实验小学、城关实验小学两个宣传方阵共3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公安局等30个县直司法、执法单位和相关涉农部门都分别制作了宣传车进行了游演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38辆,参加游演活动人员数千人、沿途参观干部群众达数万人。从12月4日开始至12月10日,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教育局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30个单位分别在闹市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向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有关咨询。启动仪式后,各镇(区分别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组织宣传车到各村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县共有246名司法、执法人员义务参加了咨询活动,接待群众83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0多份,刷写、张贴、悬挂、播放宣传标语1600条(幅办黑板报780余块,组织县书法家协会会员书写有关法律书法作品14条幅,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共播发有关新闻、法律知识20多条,全县受宣传教育的干部群众达40多万人次。
积极推进了以“法律六进”为主要载体的普及实施工作。今年年初,二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分别召开“四大家”联席会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安排和部署“法律六进”活动,以南普字[]02号文件印发了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方位推动“法律六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12个县直单位与广播电台长期联办了法制宣传专栏。二是除组织36名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及骨干参加市组织的骨干培训外,利用县、镇党校和其它阵地,共培训普法宣讲员及骨干5460名。6月下旬,全县组织基干民兵集训,考虑到农村基干民兵大多是治调主任或三联中心户长,也是农村普法骨干,给每个参训对象发放了一册《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将“五五”普法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提高了集训成效。同时,县镇两级普遍组成了15人以上的讲师团,为搞好全县的普法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开展了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全县各局(镇以上中心组普遍按要求落实了每年学法不得少于4次、公务员学法不得少于40小时的学习制度。全县89所中小学校全部落实了法制副校长,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都能够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个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县长坪镇在开展“法律进六进”活动中,由过去单纯召开会议宣讲法律知识,探索出了以案普法”有效方法,收到明显效果。只要是遇到矛盾纠纷,镇里就组织普法工作队深入实地召开片区群众大会宣传法律,让大家对照法律对矛盾纠纷开展讨论,然后再组织调解,不仅使矛盾纠纷迎刃而解,而且通过“以案普法”还提高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本地矛盾化解的主动性,仅今年上半年,该镇就通过“以案普法”开展法律知识宣讲5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
有力地服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我县承担着全市“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任务。认为这是市领导对我信任,三突出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以是对我促进,为了高标准地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以九集镇为重点全面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县直和镇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一次专业法宣传和咨询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县关工委、县综治办、县普法办、县教育局联合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读团,巡回到全县各地学校、农村及社区宣讲了重点以警示教育、预防教育、成本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全县各镇统一组织开展“六个进乡村”活动:一是送法律书籍进乡村,采取编印法律知识手册和赠送法律书籍等方法,全县农村科技文化屋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角”二是送法律知识进乡村,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村巡回讲课,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向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将法律知识送进乡村;三是送法制文艺进乡村,县、镇各组成一支镇法制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法制节目到各集镇、各村进行巡回演出;四是送法制展览进乡村,各镇组织镇相关部门各制作一块以法制宣传展板,深入到各乡村进行巡回展出;五是送法制电影进乡村,各镇统一组织一批法制题材的电影、制作一批法制宣传幻灯片,利用电影放映车巡回到各乡村放映;六是送普法电视进乡村,各镇组织制作一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节目光碟,各个有线电视放映站播放,利用电视网络将普法知识送进乡村。目前我县已自编了农村法律知识读本》计划发放十万册,已经印发一万册。九集镇委、镇政府除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外,还给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寄发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并随信寄发了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一书。全县各村组建了由村干部、三联中心户长及驻村干部组成的村级法制宣讲队伍,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小组会议和入户宣传等形式,集中组织群众每月学习一次法律知识,村干部每半月学一次法。截止目前,今年仅九集镇就放法制电影和进行展出23场次;共悬挂、刷写各种法制宣传标语1352条幅;全镇15名普法讲师团成员从4月15日开始,镇直各部门、各村进行宣讲,已讲授法律3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1600余人次。今年6月份,还针对干部职工和村民群众不同对象命题,组织全镇普法对象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有奖答题竞赛,巩固了法律六进”活动成果。
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稳定。组织全县公民按照年度规划完成指定的学习内容基础上,四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近年来我针对少数公民在处理事务中,过于主张个人权利,相对忽视了个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问题,始终把条例作为每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教育和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自身利益的诉求。法律援助工作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项目,为了把这在项民心工程办好,每年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来共解答有关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1500余人次;深入到各村、组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8000份;县“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00余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广大群众发放“便民卡”2万多张,通过县低保局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服务卡500张,凭卡直接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建立援助工作站18个,形成了县法援中心、镇(区村委会(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分别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等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认真抓好学用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完善民主政治环境,建设法治”为目标,以“法治县”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教育,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促进机关、单位、企业、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形成了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依法治理工作中坚持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方法,一齐抓共管。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于4月18日以南纪发[]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时限,及相关要求,确定了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城关镇、李庙镇刘坪村等15个试点单位,通过开展党务公开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政府办于5月14日以南政办发[]35号文件转发了县监察局关于全县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5月20日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县直依法治理示范点单位的通知》围绕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三难”打官司难、看病难、上学难三农”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等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了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华海纸业公司等11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作为年度依法治理示范点,以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厂务公开为主要工作平台,实行“四大家”领导包点、主管部门责任包保的方法,有效地促进了示范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和积累了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今年6月1日县委办、政府办又以南办发[]27号文件印发了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并确立了城关镇便河村等77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治理规划,确定了阶段性工作计划,通过开展“规范行政行为,创建法治政府;规范执法行为,创建法治机关;规范自治行为,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单位”等活动,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
确保了依法治县的规范运行。继续坚持了以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为基本准则,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听证、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继续巩固和完善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严格落实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制度。有效地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制约,加大了依法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实现各项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民主、公开、透明,从根本上预防社会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非法经营地下“”活动在县比较严重,采取广泛宣传非法经营和购买地下“”危害,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地下“”活动,采取层层签定责任书、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向组织写承诺书等措施,强化了教育管理力度。同时,组织专班,多次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依法对非法经营“”地下码庄等进行了严惩,使我县非法经营和购买地下“”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三以深化和完善“说事”制度为主要载体。
今天召开的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了大家对于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工作想法,从会上的讨论来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我相信这将使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依法行政“第一课”:旁听行政诉讼案件
2011年12月16日上午,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黄浦区区长周伟和50多位来自区委办局、街道负责人坐在了旁听席上。一个区的行政官员如此大规模集体旁听“民告官”案件,这在沪上还是第一例。对此,区长周伟表示,黄浦、卢湾两区“撤二建一”以后,新黄浦更要成为依法行政的模范区,这次旁听就是为依法行政上的“第一课”。
对旁听席上的不少政府官员而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零距离”接触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的气氛让他们感受到了庭审的庄严,同时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区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事后感言,今天行政领导们来做“旁听生”,就是要看看行政诉讼案件到底怎么审理,想想自己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是否能够适应和胜任应审应诉。
据了解,黄浦区政府安排这次旁听的目的有四个:一是让区政府组成人员直接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法庭的庄严;二是借法庭的庭审开展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行政首长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四是进一步推动黄浦区的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突破难点就是“亮点”: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首长、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旁听庭审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于司法的一种尊重,对整个社会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的提高更是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黄浦区在今年2月制订并印发了《黄浦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本年度第一起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认为确有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等三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该《办法》的出台对全区各行政机关提出了“硬要求”,并从制度上遏制了“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同时,这也对政府部门负责人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法制办负责人坦言,这项工作是个难点,但是难点做好了就是亮点。为了更好地落实此项制度,区法制办还专门派人到涉案行政部门,就如何积极应诉等内容进行面对面辅导,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应诉时努力做到态度不卑不亢、答辩有理有据,展现行政机关积极应诉、平等应诉的良好形象。
《办法》正式施行之后,黄浦区房管局、规土局、绿化市容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已分别对3起案件进行了应诉,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对原告而言,行政领导亲自出庭,在心理上会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矛盾纠纷调解起来也更为顺利;对应诉的负责人而言,与原告平等对话,可以让他们更切实、全面地了解自己所在的部门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对政府而言,将行政部门负责人“逼”上法庭,是对法律和人民的尊重,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对社会而言,这一做法直接加强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也从侧面进行了法治宣传,有利于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将法律意识转化为“切实行动”
新的黄浦区成立不久,区政府就出台了名为《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7号文件,及早为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此次,区政府将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作为实施意见中的一项重点内容,明确规定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在作出和实施直接涉及群众具体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时,都要将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决策评估作为必经程序,如出现问题还应进行责任追究。
其中,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亮点之一。根据《意见》规定,区政府及其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制机构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决策内容,提出支持性意见;对不符合的内容,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对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但符合法律原则、国家政策精神、改革发展方向的决策内容,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此外,区司法局还在区政府法制办的配合下组建了法律顾问咨询团,对区政府作出的涉及重大、疑难、专业和影响全局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咨询意见。通过将制度和咨询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区政府所做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合法、合规、合理。
行政决策机制中的另一个亮点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制度明确要将“先评估”与“后评估”相结合,以此来科学判断重大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先评估重点是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在综合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之后,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后评估则主要是在决策实施一段时间后,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研等方式进行评估。目前,黄浦区已先行试点,对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年度实事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等环节进行事后评估,对涉及政府民生工程和政府性投资的社会效益实行评估,以监督政府性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提高行政的“公信力”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荆州“壮腰工程”的实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立足职能, 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一、服务经济发展,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职能优势不可替代
总书记指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这一点上,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正好与之契合, 它所承担的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 服务定位、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各有不同, 有能力将触角伸及基层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随着经济方式转变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管理、服务、预防、资源优势及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彰显和提升。
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走向前沿。当今社会已进入各阶层利益博弈时代, 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从这个意义上讲, 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 就是要增强对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容纳度, 在全社会建立起矛盾调处和利益协调长效机制。司法行政管理指导的人民调解工作, 适应了调处化解多样性、复杂性、源头性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的需要, 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遍布城乡基层和各行各业的人民调解组织, 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先遣部队”,通过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 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自愿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 既能有效消除矛盾纠纷, 又能兼顾各方利益, 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坚持 “调解优先” 原则,更多采用调解方法,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给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减少阻力,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型更好的实现。
二是建立诉求表达机制,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深度参与。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社会成员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表达诉求、保障权益的呼声和需求越来越强烈。回应这种呼声和需求, 必然要求从社会管理层面着力构建科学合理、适用于社会各阶层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为这一机制建设提供了通途、搭建了桥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 能够帮助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能够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进而促进基层民主化进程, 实现理顺群众情绪、和谐干群关系的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管理与决策, 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 能够帮助政府尽量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真正做到从政策源头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加快依法治国进程,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倾力推进。依法治国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包含的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 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 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 都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特别是通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能够让基层干部进一步强化 “法律高于政府” 理念, 学会用法治的观念规范经济行为, 用法治的方法处理社会问题, 实现社会管理由“人治” 向法治化转变。促使政府依法行政, 引导群众依法办事, 消除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不健康的消极因素,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四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是确保社会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社会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增多, 必将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多数职能, 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积怨具有特殊功能, 是着眼于利益关系调整的治本措施。比如, 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是社会管理的特殊群体, 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创新对他们的管理服务方式, 能够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具有预防、化解功能, 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 通过整合 “12348” 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资源, 可以为基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平台, 增强政府对社会舆情的研判、预测能力,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理清思路,转变观念,解决好认识误区的问题
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过程中应重点思考的现实问题。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不是为发展而发展,为稳定而稳定,而是内在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实践。发展是动力,只有发展才能充分解决经济和社会领域内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社会才更加稳定;稳定是前提,只有稳定才能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发展才更有保障,发展与稳定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二者关系处理得当,就能总揽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坚决摒弃就稳定谈稳定的错误作法,督促我们在谋划本职工作的同时,将思想和一切资源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和施行宏观经 济调控政策,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主要经贸洽淡活动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依法解决宏观经济运转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荆州实施“壮腰工程”、服务荆州振兴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作贡献。
三、立足本职,为服务荆州经济发展寻找途径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适应新形势。 思想观念上适应新形势,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司法行政工作虽不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但每一项工作都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经济建设具有独特的优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只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软指标当作硬任务来做,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就能得到充分体现。要积极寻找思路自加压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广阔的空间,其作用发挥如何,关键取决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如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有效履行职能,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只要积极寻找思路自加压力,就能较好地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中就有用武之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推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问题将更加凸现,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将更加繁重和艰巨。就荆州区而言,要解决好涉及重大项目、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不稳定问题,我们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而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必须以攻坚克难的斗志,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必须以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
(二)要在积极履职上取得新突破 。履行职能上取得新突破,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履行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能方面取得新突破,促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
第一,变墨守陈规为推陈出新,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抓好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展的重要环节。因此,要紧紧围绕经济中心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力争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法治镇(办、管理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面达100%,基层法治创建全面展开。一要以“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制文艺下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重点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真正把法律送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每一个角落,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切实提高执行力。二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尽量预防和减少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障碍。三要针对新农村建设,宣传农村土地流转、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依法治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序发展。四要根据服务劳务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联合劳动人事部门,利用劳务输出培训、转岗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机会,选择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和援助水平。要加强律师顾问团长效机制建设,紧紧围绕“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发展”的目标,主动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革宏观调控,制定和施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战略性新产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依法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要巩固和深化“法律直通车”服务机制,为规模以上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开拓新兴市场、开发新型产品、扩大经营规模等提供法律服务,并推动“法律直通车”服务向民营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延伸,为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他们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法律援助是造福弱势群体的德政工程,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要以贯彻落实《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水平。一要以继续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载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真正把法律援助办成造福群众的德政工程,让广大弱势群体享受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回访等工作制度,加强案件质量、归档及经费保障等内部管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全区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其它援助事项20__件以上。三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法律援助,积极通过援助手段为党委政府排难解忧。对推进过程中涉及的涉法问题,要及早引入法律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因纠纷影响到项目进展。四要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努力为民办实事。通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信息网络,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手册、发放联系卡等措施,积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在人民调解上取得 新突破。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部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就是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具有广泛性、综合性、预防性、治本性、主动性、依法性、快捷性的特征。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要想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要有新进展:一是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方面要有新进展。及时掌控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新特点、新动向,切实作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在法律工作者介入涉法方面要有新进展。利用法律工作者的优势,积极将涉法引入人民调解程序、非诉讼调解和诉讼渠道,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防止和避免一般激化为上访或群体性集访。三是在主动介入重大建设项目方面要有新进展。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预警机制,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建设,抓好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要通过落实责任人、建立联络员等措施,及时为重大建设项目化解障碍。四是在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方面要有新进展。把人民调解作为法律援助的前沿,对未能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解释和劝导,促进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自觉依法办事。同时,对成功调解重大纠纷的社会效果和扎实工作的人民调解员,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大调解、大和谐”氛围。
“‘法治德清’的前提是‘法治’理念的确立。我们的一些干部群众,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对‘法治’所蕴含的公平、正义的内涵尚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法治建设的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依法监督力度还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有待加强。”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力度。”
2011年5月24目下午,德清县行政中心第三会议室,9位代表依次上台发言,畅谈“法治德清”建设。台下,有德清县人大代表,有在德清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还有当地“一府两院”负责人,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他们或低头笔记或轻声交换意见。
今年,是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论坛”的第五个年头。
“站在台上,我感到压力很大”
臧文或,第一次以发言人的身份走上“代表论坛”,她是湖州市人大代表,就职于德清县教育研训中心,发言的主题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语言生动,她的发言赢得了不少掌声。“其实刚才站在台上,我还是有点紧张的。”臧文或在发言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以前作为人大代表提意见建议不需要公开演讲,一般搞个书面材料就可以,现在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到台上发言,压力很大。”
“不知道我刚才讲得好不好。”身为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法善最熟悉“代表论坛”的形式,曾在台下聆听过许多代表的发言,然而当他自己站上演讲台时,同样感到压力很大。
压力源于他们对论坛的重视。臧文或告诉记者,在接到课题后的3个多月里,她利用各种方式开展调研,“我经常到学校向师生了解情况,同时跑了各乡镇的司法办公室(司法所)、县司法局了解情况,还上网收集了许多资料。”
“只有实地去看、去听,才能真正发现问题。”15分钟的发言里,臧文或举了许多德清县的法制教育实例,“各学校均有法制宣传副校长,然而个别学校只是发挥了其维护学校治安的作用,原本期望的法制宣传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中小学生法制知识读本》是一本很好的宣传手册,内容生动,对于中小学生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但有的学校并没有将读本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宣传手册被闲置……”她提出,法制教育应当面向全体、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还应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与方法。
同样,3个月前接到这次发言任务,德清县三合乡党委书记高奇凡代表就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8个题目,其中包括民意诉求渠道如何畅通、如何正确对待群众的怨气、如何直面矛盾等内容。“尽管党委办的同志帮我整理了一个稿子,前后也修改了好几稿,但我始终觉得没有把问题说透。”高奇凡告诉记者,为了准备这个发言稿,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整整写了好几天。
“农村的矛盾很多是某个事件处理不公引发的。村子里亲戚朋友、邻居老乡,如果都参与到个案中来,那产生的连锁反应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高奇凡提出了“一线工作法”,包括及时了解基层情况,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解决实际问题,以此提升政府公信力等。
……
“当人大代表的确需要一些压力,如果没有压力,就没有更好地履行职责的动力。如果只会举举手、动动嘴,那这个代表显然是不称职的”。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表示,论坛的发言代表事先都做了充分准备,毕竟台下有这么多人看着你,压力肯定不小。
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再实一点
近年来,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目前,各地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主要是通过大会期间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形式来实现的。然而,在不少代表看来,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一结束,这一年的履职工作似乎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闭会期间,想冒泡就冒泡、想潜伏就潜伏,履职情况并不理想。
“虽有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但总体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具有范围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实际开展的效果并不显著”。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同志在谈到举办“代表论坛”的初衷时表示,“事实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大会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的效果和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对此,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做了较多的思考,能不能在闭会期间为代表履职提供一个舞台,让代表们也能像在人代会上一样发出自己的声音?
2007年6月2S日,德清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代表论坛”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举办一次“代表论坛”,每次论坛设定一个议题。
“代表论坛从主题、人员的确定,到最后举办,往往需要4到5个月时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潘剑民告诉记者,确定发言题目和选择发言代表对能否成功举行“代表论坛”至关重要。
据他介绍,每年年底的主任会议上,就会专门商定来年的论坛主题。他告诉记者,论坛议题主要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2007年,德清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扩大德清经济总量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随之确定了“强工业”的论坛主题;2008年,根据中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德清县的实际,确定了“新农村建设”的主题;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和德清县将“三产”发展作为新经济增长点的情况,确定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题;2010年则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主题。
而在发言代表的选择上,潘剑民主任告诉记者,主要是根据论坛议题,按照题目对县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全面的筛选,从中选择那些既有论坛议题所从事的行业、熟悉的业务,又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政治敏锐性强、思想观点新颖的代表。
此外,“代表论坛”还专门考虑到了规模控制,将参加论坛的人数定在150人左右。据介绍,这样做的好处,不仅能控制一定的规模,有利于各级人大代表阐述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而且也使相关部门、乡镇能更好地了解代表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在代表进行课题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代表工委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潘剑民主任说,“比如代表需要去县司法局找资料,我们就会帮代表事先联系好。再比如,我们会和乡镇人大的同志打好招呼,让他们为代表的调研工作提供帮助。这
些都是为了保证代表的调研工作‘一路绿灯’。”
要注重论坛成果转化
“‘代表论坛’不仅为代表提供了一个建言献策的平台,还给代表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在首期“代表论坛”上说,“代表可以就某一主题展开议论、阐述观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它不仅可以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涵,而且可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对于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来说,每一次论坛的闭幕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他们还十分注重代表在论坛上提出的意见建议。
论坛结束后,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观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将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以《代表论坛》剪辑的形式,提供给县委、县政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参考。同时,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督查反馈工作,确保论坛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落实,抓好论坛成果的应用。
第一期论“强工业”论坛举行后,德清县政府积极采纳了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强工业”1188工程实施意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第二期论“新农村建设”论坛举行后,县政府根据代表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县新农村“一核两翼一带”重点区域建设,开展了林权制度改革并建立了林权交易平台,还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增收问题出台了有关政策;第三期论“加快现代化服务业”论坛举行后,县政府采纳代表建议,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区域西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加大力度发展临杭物流业的政策。
此外,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将论坛上代表反映强烈或者集中的、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梳理,纳入年度专项监督计划,提交主任会议并确定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监督工作议题。
“五期下来,总体感觉效果不错。之前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多是视察等形式,说的机会不多。代表放不开、不敢提的现象很普遍。‘代表论坛’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载体。”潘剑民表示,这一形式将会继续下去,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敢言,以期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