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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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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工作汇报

第1篇:乡镇残联工作汇报范文

一、上下班制度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上班时间不得处理私事,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谈笑、吵闹,不得串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和学习。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办其它事情。

(四)每天早晨上班利用一定的时间整理办公室及包干区内卫生,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五)上班时间做到工作有条理,物品放置有序。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下班时要整理保管好文件、账册、票证、现金等,注意保密,防止散失,同时要关掉电脑、空调、电灯,最后离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请休假制度

(一)请假人必须当面或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日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原因,一般不允许电话告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按制度第一条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病假必须同时出具病历及病休证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向批假人销假。确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必须再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续假。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手续而不上班或超假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处理。

三、环境卫生制度

(一)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达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车辆不乱停乱放、物品不乱堆乱放、墙壁不乱涂乱画),“五无”(无积灰、无痰迹、无烟蒂、无脏物、无纸屑)。

(二)上班前,应将办公室内打扫整洁,达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清洁,室内及桌面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达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走廊及外窗、楼道干净整洁。

(四)市政府统一布置的突击创卫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服从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四、学习制度

(一)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参学人员为残联全体人员,每月组织2—3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及残联专业知识,同时选学上级有关文件、报刊等有关文章、政策法规等。

(三)政治理论学习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五、会议制度

(一)理事长办公会

1、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部室(处)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听取分管副理事长和有关部室(处)的工作汇报;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年度工作安排、审议通过本单位发出的重要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行政奖励或处分事宜;研究需要由领导决定的其他重要行政工作。

3、理事长办公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通常在月底或月初召开,遇有重大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理事长联席会

1、联席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各部部长、主任、副主任参加,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残联、省残联等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各部室(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和残联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3、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党组会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2、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并将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后,由党组书记确定。未列入会议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确定专人认真记录。

3、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文件、指示;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职工调配、使用、提拔、任免;决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全局性职工劳保福利;讨论研究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讨论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重要事项,审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报告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重要预算外开支以及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其他需要提请党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可与理事长办公会合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安排。

(二)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做到对口接待陪同。接待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将费用单据交领导批报。接待标准为:省级机关600—800元,市级机关500—600元,兄弟单位400—500元,乡镇领导300元左右,以上烟酒除外。乡镇残联理事长确须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三)来客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买水果、香烟、洗漱用品等接待,更不得用公款购买礼品馈赠。

(四)有重要工作任务确要加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五)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吃请或超标准宴请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务用车制度

(一)单位公车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公务使用。其他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或去外地开会的,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参加城区会议或公务,一般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二)市内出租车费及三轮、公交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征得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政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落实好资金的总体安排,保证重点,合理调度,尽可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多办实事,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根据年初财政局下达的残联机关经费和就业管理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业经费预算支出指标,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三)做好上级部门追加下拨的各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资金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残联机关和就管处有关经费支出的管理

1、印刷费的管理:各部室(处)印刷各种表格、资料应严格控制数量,避免造成浪费。打印前应事先书面申请,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核,报经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订阅报纸、杂志的管理:机关各部室(处)订阅的报纸、杂志,需在邮电部门发行之内,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公费订阅小报、文摘、晚报以及其他非党报、党刊类刊物。年底由办公室提出征订方案,报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征订。

(五)为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残联经费和就管处就业保障金经费使用的审核、报批手续程序规定如下:

1、正常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由财务部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汽车费用、来人招待费等,报销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理事长核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逐一登记,集中送财政结报中心,按年度预算指标序时结报。

3、在优先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如有特殊情况,部室(处)有重大支出项目,需上报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报财务部受理,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关和就管处全体人员要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将私人开支渗入机关和下属单位报销,一经发现将处以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5、财务人员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支出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用途,每月由出纳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办理支出结报手续,票据经结算中心审核后,方可登记入帐。加强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结报有关票据。

(七)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财产流失,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市招标采购办集中采购,并由财务人员验收入库,再办理领用手续。各部室(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各部室(处)保管,并指定一人负责。各部室(处)使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自然损坏而不能修复的资产,应按规定审批权限报领导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冲减有关账目。调出、变卖、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要按账面价值原价注销。

(八)会计档案必须归档立卷,存放有序,妥善保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2篇:乡镇残联工作汇报范文

一、高度重视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民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作为应对金融危机、调整发展模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民政部门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民政服务设施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扩大内需规划建设总盘子,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二、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及时充实调整减灾委员会成员,制订完善城乡社区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县区、乡镇、村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不断提高减灾、防灾、救灾能力。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低保边缘群体和临时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建制任务。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强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年底前基本建立“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规范社会养老行业管理。贯彻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扎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物价优惠等制度。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和创新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的方式和途径,积极稳步推进村(居)委会直选。注重城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把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分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四、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巩固和发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成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各项政策,完善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解决基本生活和医疗困难的同时,力争三年内帮助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住房特别困难的问题。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退役士兵中重点对象的安置就业,建立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增幅相适应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五、努力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与自律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地名设置,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执法管理,倡导文明丧葬习俗。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六、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民政专项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对上级要求配套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要足额预算到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按照确保机关运转、确保民生民本支出需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原则,保障民政部门各项工作和社会发展事业的经费需要。乡镇(街道)、社区和民政直属单位等民政基层机构工作经费,财政预算都要作出相应安排,并随财力增长相应提高。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挤占或挪用。

七、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协调运行机制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支持民政工作的合力。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争取更大的支持;发改、财政、公安、城管、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编制等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民政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民政工作新机制。

第3篇:乡镇残联工作汇报范文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