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民政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Xx镇基本情况
Xx镇所辖2个社区14个村委会,106个自然村157个村民小组,2009年末总人口9364户34723人,其中农业人口6158户28695人,农民人均有粮369公斤。年末农村经济总收入11607.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12元。2010年末全镇有农村低保对象3505户11203人;有城镇低保对象280户580人。
二、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为了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建立了灾害紧急救助机制
2.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组。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2010年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及慰问款10000元,重点慰问五保户、高龄老人,特困户、同时安排棉被300床发放到各村用于慰问特困群众。已全部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对全镇救灾救济款物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提高了救灾款物的发放透明度。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我们从九月三十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核查和扩面工作,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评议核查。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3户11人,农村五保户1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到目前为止,我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182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60元。截止11月,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50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09.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2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46.7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68人其中集中供养6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6.1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75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1、灾后民房修复工作。
一年来我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使农户民房受到一定损失,民房受灾农户436户2001人,受灾民房1717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及时准确的核报,现已得到救助436户投入资金72205元。现已兑现到农户手中。
2、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2010年累计受灾农户2124户10195人,田地受灾总面积634公顷,成灾面积353公顷,绝收面积93.4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50万元。灾情的及时核报使灾民损失降到最低。
3、认真做好救灾救济粮发放、棉被发放工作
认真做好春夏荒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粮12.15万公斤,得到救助农户3000户次14400人次。发放救济棉被300床,发放衣服300套,蚊帐500个,得到救助五保户166户,孤儿34户,其他特困户100户。
(二)、低保工作
1.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对全镇3505户11203人农村低保户和280户580人的城镇低保户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救助。切止2010年11月止共发放各类资金共947.4077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按时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
认真做好五保户温保工作,全镇供养五保户168人,发放月人均生活补助8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金16.1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城镇低收入困难居民、城镇居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镇康县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采取按季申报发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他们能够看得到病、看得起病2010年全镇共得到救助758户758人,发放救助金40.4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下,“八一”期间认真组织村干部走访慰问退伍军人380户发放慰问金7600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1、认真做好小乡干部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年发放小乡干部定补33336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全年火化尸体15具,其中处理无名尸30具。
(五)、老龄工作
1、2010年末全镇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3874人,占总人口的9.56%,城镇老年人533人,其中男性289人,女性244人;农村老年人3341人,其中男性1553人,女性1788人。百岁老人3人,其中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五保”老人166人,“三无”老人8人。
2、认真做好60周岁-79周岁以上农村特困老年人助医助养金发放工作。2010年度共走访慰问助医老年人47人发放助医金6400元,同时为全镇300名80周岁高龄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3、百岁老人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镇有百岁老年人3人,现已领取生活定补3人,月人均生活定补200元全年共发放百岁老年人生活定补10600元。现已入户发放到位。城乡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已发放结束,全年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按月人均20元算全年共发放长寿补助金8540元。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社会救助工作压力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的资金较为短缺。随着要求享受低保的人数越来越多,低保资金有限,审批的条件较为严格,从而引发了未享受低保人员的上访现象。
2、乡镇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各乡镇、乡镇民政所长大都形成身兼数职,即要抓好政府中心工作又要抓好民政工作,所以不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民政工作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进展。
主要表现在民政工作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足;民政硬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开展;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基础差等原因,功能还有待完善,等等。对此,下一年我们将认真面对困难并加以克服解决。
3、民政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给予增加编制。二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民政工作任务加重,民政工作经费呈现严重紧缺现象,上级下拨的各项资金没有配套的办公经费,而各项资金属专项费用,这就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步民政工作计划
1、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每年的5-10月份我镇洪灾和旱灾时有发生,冬季春荒救济工作量大,民政所干部克服人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和县民政局救灾股领导形成合力,深入村组,实地踏看,切实掌握好第一手灾情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以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2、抓好灾民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作,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得到进一步保障。
3、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对评议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保证低保专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实抓好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乡人民政府2009年度民族团结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民宗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完善民族关系协调机制,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我乡全面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对民族团结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列为重要事项来抓,每年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认真研究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目标和任务,安排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同时认真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和材料,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总结,及时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隐患,主动开展好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使之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对辖区内发生的直接影响民族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信息,能在六小时内报送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乡上已建立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的预案,防止出现违反少数民族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物发生,能认真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五·五”普法工作良好。副科以上领导每年到乡中心小学讲授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课,课时不少于4节。年内举办村民族团结工作分析排查农村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和排除措施的会议达1次以上。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优良传统能代代相传。
二、我乡辖区内主要以拉祜族为主(占总人口的68%,),其次为哈尼族和佤族,由于历史民族、地域的原因,他们对宗教的信仰程度不突出,因此,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我的过多精力放在了反的工作上,其次,由于特殊的地域环境,我乡处于西孟、孟连、澜沧三县交界,民族间的问题相互渗透,在土地、山林、水源等争议纠纷存在很大的矛盾隐患,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地处边疆,离国外也只有些微距离,因此,我们还必须加强教育,防止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虽然我乡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但这只能说明我的工作还是做得有些成效,离党和人民的希望还有不少差距,在今后的民族工作中,我们还应加倍努力,争取让全乡各族人民群众过上富裕、安定的生活,才是我们乡工作的最终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不断唱响时展主旋律,全方位宣传和报道民政部门三个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民政宣传工作水平。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民政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2012年里,民政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总目标,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这两个着眼点,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政工作的事迹,及时反映县、乡镇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务实为民的信息、工作业绩、典型事迹、做法经验;全面报道民政干部职工、民政对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心为民,勤政廉政,发展民政事业的先进事迹,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大发展,民政干部大团结,民政事业大繁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添砖加瓦。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队伍建设
建立以民政干部队伍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政宣传工作队伍。
1、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同时,组建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民政宣传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设民政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这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各乡镇民政办公室每个月要集中力量对民政宣传工作进行一次办公,总结安排民政宣传工作任务,提出解决民政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的方法,切实保障下一阶段民政宣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建立民政宣传工作骨干队伍。县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民政办公室都要按照个人责任分工安排落实好民政宣传工作骨干,并将宣传骨干的信息及时报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对全县民政宣传工作骨干力量实行统一信息管理,组建相应的联系网络、通讯渠道和交流平台,保证民政宣传工作渠道畅通、信息共享、资源互利和信息共通。
3、建立社会通讯员骨干队伍,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政宣传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民政部门自身的努力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缺一不可。县民政局以适当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宣传工作。一是鼓励民政干部职工主动联系社会通讯员共同完成民政宣传工作任务;二是鼓励社会通讯员独立采写民政宣传工作稿件,参与民政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的投入力度
一是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民政宣传工作设备设施,利用好各单位、各乡镇现有的数码设备、电脑设备和通讯手段,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在民政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对电脑技术、摄影技术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探讨和学习新的信息化手段和宣传工作技术,掌握现有设备在民政宣传工作的应用技术;三是各乡镇要争取乡镇人民政府、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在民政宣传工作方面的投入和支持,不断壮大民政宣传工作的物质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报道工作的奖励力度
1、在民政系统内进一步强化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计分为内容的民政宣传工作考核奖惩体系
县民政局在年初制定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时,将全年的宣传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个人目标责任制中,对责任制完成情况在年终纳入综合考核。县局将民政宣传工作纳入了年初与各乡镇签订的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中,确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
各乡镇民政干部职工完成任务情况与个人所获奖励,全部计分所在乡镇得分并参与年终完成任务情况考核。因此,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在民政工作分工的时候,亦要结合责任制内容对民政宣传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目标任务、奖惩措施落实到个人。
2、在社会通讯员中建立和完善民政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提高五峰民政工作的社会知名度,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在加强民政工作系统内宣传的同时,必须下大力气做好民政工作的社会化宣传。为鼓励社会通讯员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社会宣传,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在五峰民政工作社会宣传中做出贡献的社会通讯员,实行奖励制度。
凡社会通讯员独立完成的民政工作稿件,被中央、省(部)级大报大刊、新闻媒体、政府内刊所采用的,每篇奖励稿费的2倍;被市(厅)级新闻媒体、政府内刊采用的文章或稿件,每篇奖励稿费的1倍。被中央、省部级、市级有关新闻媒体评选为好新闻、好稿件的作者,分别按照中央、省部级、市级奖励标准加奖1倍。
社会通讯员稿件,出现一稿多用或一稿多奖的情况时,按采用单位级别居高优先的办法,计发一次奖励。
与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联合署名的,减半计奖。
3、建立乡镇自主的基层民政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以上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登记的稿件采用情况纳入乡镇民政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参与考核,计入当地民政办公室完成任务数;由县局登记的,民政局干部职工与社会通讯员联合署名的稿件,纳入民政局干部职工个人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参与考核,计合署名人个人完成任务数;由县局登记的社会通讯员独立完成或联合署名的民政工作宣传稿件,由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文第四大项第二条的规定,于年底核付奖励。
各乡镇在制订目标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任务时,应结合岗位目标责任的制定,筹措资金、创造条件对本单位民政干部和社会通讯员完成民政宣传工作任务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民政宣传工作奖励措施。
五、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管理
记者:王局长您好,在刚刚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杨云厅长特别提到了叶县的“5711工程”,而且要求全省的民政部门都要学习“叶县民政经验”。请问“5711工程”具体指的是什么?
王局长:所谓“5711工程”是指每个乡(镇)民政所要有5间以上固定的办公用房,在编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有一块醒目的民政所牌子,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制度。要达到的目标是,各乡(镇)民政所条件改善,人员充足,制度健全,基层民政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普遍提高,服务质量显著增强,各项管理规范有序。
记者:作为经济欠发达的省级贫困县,相比之下,叶县在解决乡镇民政机构人员方面的难度更大,请问,您为什么会在机构进一步精简缩编的情况下果断决策建立乡镇民政组织机构,并提出“5711工程”建设呢?
王局长:首先,是大势所需。“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核心议题和公开的政治承诺。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特别是与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亲民之情、为民之举,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通过民政工作来体现。而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在基层实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在基层完成,基层民政工作直接体现着党和政府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得力,对民政工作有着根本性、全局性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民政工作的内涵日益丰富,外延不断扩展,民政工作在政府工作和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提高,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民政肩负的职责与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民政部门要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就必须尽快解决乡镇民政工作机构调整这一问题。
其次,是民生事务增加,任务要求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性政府。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政府亟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而民政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其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从当前的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机构配置、人员配置、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等问题,才能使他们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确保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叶县是省级贫困县,又是民政大县,民政工作相对更加繁重。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归属社会事务办管理,同时社会事务办还要挂办、综合办、计生办的牌子,并要例行上述职责,这样就使民政工作没有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去做。目前乡镇的民政工作除了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殡葬服务与管理等20余项传统民政工作之外,又相继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爱心救助等项工作。目前全县18个乡镇,仅低保、五保、优抚等固定民政对象就有3万余人。拿这三类对象款项发放来讲,按每天集中发放5~8个村,加上因身体状况不能到乡镇领取需登门发放的占10%计算,集中发放一次,小乡镇要12天左右,大乡镇要24天左右,还需有大量人手才行。同时,殡葬改革的宣传与推进,村委换届选举的督查与指导,遇上实效性鞍强的灾情统计上报、春荒冬令调查摸底、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倒房重建督查、走访慰问、老龄人口统计等工作,都要有民政部门来做。民政拥有20个专业,108项工作,涉及民政工作的现行有效法律11件,行政法规24件,部门规章38件。各类民政对象的核定都有严格程序,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偏差,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之前绝大多数民政干部都不是专职,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包村驻点,还要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等其他工作,以至于无暇顾及民政工作,更不用说组织建设了。叶县民政局审时度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实施“5711工程”、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的报告,积极主动争取县党委、政府支持,以常村乡为试点,推动了全县乡(镇)民政所建设。
记者:目前,叶县“5711工程”已成为叶县民政的代名词,请问王局长,“5711工程”的实施,都起到了哪些作用与成效?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王局长:一是为加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为民”宗旨,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载体。民政所人员实行分片包村,平时经常走村入户,了解困难群众的需要,并及时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在基层;对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低保、五保及优抚对象,民政所工作人员更是服务上门、送钱到家。当面对临时性、紧急性任务时,民政所的作用更是突显;如春节前发放临时救济款物,以往到大年三十发放工作还收不了尾,而2009年春节仅用了几天时间,就完成了2.2万农村困难群众棉衣、棉被及救济款的发放工作;2008年年底,在低保对象的复核认定中,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注销1150人、新增1260人的繁重任务。
二是为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构建基层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5711工程”实施后,工作人员坚持走村入户进行家访,摸清本乡困难群众的底数,分类登记,录入电脑。如把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并对困难原因、享受政策等一一标明,使工作人员做到情况“一口清”,达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为做好基层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为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工作服务平台。“5711工程”实施后,就民政工作而言,在乡(镇)有了一个全天候对外服务的窗口和阵地,基层民政干部第一次有了业务分工和职责划分。另外,全县民政部门对《民政工作人员准则》、《便民服务承诺》、《民政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实行统一装框上墙,真正做到了管理有序、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总体工作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自“5711工程”实施以来,我县民政事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政策引导扶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民政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健全等。
记者: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叶县“5711工程”的实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动态。请问王局长,作为一个走在决策前沿的领导,您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工作的?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
王局长:今后民政工作的发展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首先要实现“四个突破”;即突破固有的、束缚解放思想的思维方式,由单项的思维方式向逆向的、多维的立体的思维方式转变;突破对发展缺乏信心的心理障碍,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大胆实践;突破一切不适应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工作方式,一切以科学发展为标准,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机制。
一、救助对象
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一)城乡低保户家庭因病、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二)在城乡低保制度和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病、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家庭);
(三)县政府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因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围遭遇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社会性灾害的救助,依照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县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二、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救助。
(一)城乡低保户家庭,因患重症病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常补对象: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非常补对象: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二)城乡低保户家庭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常补对象: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非常补对象: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因患重症病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四)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城乡低保边缘户出具收入证明、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以及其它能够证明其困难程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遇突发事件还应提供突发事件(故)证明或现场目击证明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由乡镇民政办指导申请人填写《*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提出初步意见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区民政局;
(三)县民政局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通知乡镇民政办在申请救助家庭户籍所在居(村)委会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按照批准的救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申请救助家庭。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收入的核定与计算,按照《*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00号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民发〔20*〕199号)执行。
对患重症病的城乡低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的核定,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民字〔20*〕56号)执行。
四、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临时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为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的长期连续使用,20*年市、县财政暂分别按辖区总人口不低于0.12元/人年、0.24元/人年筹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后,根据经济发展逐年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临时救助提供捐助,捐助资金纳入临时救助资金帐户,专项使用。
(二)资金管理。设立临时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逐步实现临时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的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及时研究和解决临时救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切合广大城乡困难群众需要的临时救助制度,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工作,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县民政局负责临时救助的管理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对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我县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县五套班子领导,第一批推行遗体火化区域1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殡改工作领导,第二批推行遗体火化区域13个乡镇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第二批推行遗体火化区域各村支部,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书记、主任,各乡镇民政干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谢保家主持。会上,副县长林金作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感德、长坑、龙涓等乡镇作表态发言。
县委书记曾荣华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总结经验,坚定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县第二批推行遗体火化工作将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殡葬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坚决革除各种丧葬陋俗。第一批推行遗体火化的11个乡镇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第二批推行遗体火化的13个乡镇要认真学习借鉴第一批实行遗体火化乡镇的经验、做法,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如期顺利推行。二、强化措施,集中精力抓好第二批殡葬改革工作。①目标要求要落实到位。要确保第一例死亡人员遗体及时火化成功,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违规土葬、私修乱建坟墓现象,实现辖区内遗体火化率100%。②殡葬改革宣传教育要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宣传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目标任务、方案措施和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③依法治葬要落实到位。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既要依法惩罚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钉子户”,坚决维护有关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尽量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④殡葬服务要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抓好殡仪馆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供配套服务,减轻办丧费用,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殡葬改革带来的方便和实惠。⑤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落实到位。全县党员、干部、机关和企事业人员要自觉做殡葬改革的促进派和带头人,以实际行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促进全县广大群众自觉积极地支持殡葬改革工作。⑥各级各部门抓殡葬改革的责任制要落实到位。要按照殡葬改革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精心组织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形成层层抓、人人抓的工作格局。三、齐抓共管,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成功。①继续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形成工作网络,抓好队伍建设,为殡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扎实顺利开展。③加强督促检查。县五套班子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挂钩乡镇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县殡改办、民政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村(居)、殡仪馆等的业务指导,各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地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殡改工作。要适时表彰和奖励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殡葬改革,形成浓厚的改革氛围。
县长尤猛军回顾总结去年以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并就扎实推进第二批殡改工作提六点要求。①思想认识要到位。各地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正视困难,周全考虑,坚决推进殡改工作。②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对殡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全方位宣传教育,讲透政策,造好声势;要积极借鉴第一批推行殡改乡镇的成功做法,通过现身说法,让群众切实转变观念,自觉地执行殡葬管理政策。③组织管理要到位。要马上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紧制定出台工作预案,立即着手殡改的各项有关工作;同时要马上组织对辖区内年老病残对象和60岁以上人员进行调查摸底,采取措施定期跟踪管理。④配套服务要到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业务训诫,确保优质服务;要抓紧建造乡村公益性骨灰堂,方便群众。⑤部门协作要到位。县民政局要牵头负责抓好殡改措施的落,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实,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违法的丧事殡葬活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殡改工作。⑥工作措施要到位。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个案处置要坚决有力,确保整个殡改工作顺利推进。要全面加强督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以“平安祭扫、节地生态”为主题,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节地生态葬法,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统筹部署,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各乡镇民政办和县殡葬管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以及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县殡葬管理所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要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应急性救助服务。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要紧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县殡葬管理所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规范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民政办和殡葬管理所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3、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县殡葬管理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制定公子山公墓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适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要加强山上、山下、黑河桥、陵园路等祭扫群众人流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各乡镇要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因祭祀引发山林火灾事故,公子山公墓要严防爆竹伤人。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改革
1、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各乡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积极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以及“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现代追思活动,鼓励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免费、奖励公益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过一个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
2、全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改革。各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尤其是要抓住清明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省民政厅今年开展“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活动,我县公子山公墓不少于20个。县殡葬管理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在多种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子山公墓免费节地生态穴位的地点、个数、联系电话、申请方式和监督电话,并将活动方案和公开内容报上级主管单位。
(三)推行惠民殡葬,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各乡镇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惠民殡葬工作的重视支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理清思路、寻找途径、提出方案,加快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加快建立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特别是要以民政部等9部门《指导意见》为抓手,坚持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置并重,积极推动将树葬、深埋、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方式和土葬改革区群众自愿火化行为纳入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给予奖励或补贴。
(四)强化殡葬服务,推进殡葬行业行风建设
继续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民政部部署的“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要求,努力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化建设。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县殡葬管理所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争取涌现出更多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并将其在今后工作中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五)主动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契机,抓住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仪式”、“集体公祭”、“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行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同时,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机构,确保组织到位。结合我县清明节祭扫实际,全县各地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县民政局成立2016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设立清明节观察点,掌握祭扫动态。我县将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县公子山公墓为市级清明节观察点。
二00六年度工总结
**党委、政府:
民政计生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政计生法律法规,根据本部门的目标任务计划开展工作,现就一年来的民政计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民政工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06年,城市居民低保工作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原则,财务清楚。我镇享受城市低保110户185人162660元,对全镇的低保户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库并每月上传数据,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06年已有8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目前已经完成对全镇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力争在2007年对全镇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
三、救灾救济工作
市局已批准我镇五保对象72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58人散居,共解决救济款2万余元,因灾倒房新建争取12000元;做好对贫困户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报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完善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社区工作走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轨道。
2、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各级村民议事制度。强化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民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优抚工作
1、落实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抚、定救资金。我镇享受优待金49人,发放优抚金74054元。
2、落实好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政策。
3、利用节日,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
六、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殡葬工作。全年死亡96人,火化率100%。及时处理特困户家庭死亡的火化费减免。
2、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条例》宣传,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今年,结婚92对,离婚23对。
3、老龄工作。一是加大了《老年法》和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4、残疾人工作。2006年对全镇残疾人进行了调查统计,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做好了基础工作,协助办证、换证及康复就业等工作。
劳动保障工作
1、对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我镇共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69人。
2、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花名册,我镇实现再就业184人,其中在启明星硅业公司实现再就业的98人,氯碱华工有限公司再就业的73人,从事个体及公益性岗位的13人。
3、完成失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我镇实地农民农转非共82人,并按市劳动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给已农转非的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的61名失地农民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4、对全镇的下岗失业40、50人员进行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
5、完成日常性的统计工作。
计生工作
一、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2006年,全镇出生人口106人,其中一孩92人,符合政策生育92人,二孩14人,其中:政策生育12人,政策外生育2人,政策生育率达98.1%,死亡9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5‰;女性初婚66人,无19岁以下年龄办证;本期施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合计250例,其中避孕手术157例,放置宫内节育器146例,皮下埋植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82例;补救11例;期初人口15465人,期末人口15501人;已婚育龄妇女3427人,其中:无孩妇女213人,一孩妇女2942人,二孩妇女270人,多孩妇女2人;期末已落实各种避孕方法人数合计2953人,其中男性绝育153人,女性绝育34人,安环2297人,皮下埋植32人,用避孕药110人,用311人,不愿用避孕措施16人,综合节育率达92%。一孩安环率达78%,二孩以上结扎率69%,出生人流比在10.4%,比下达的25.0%将近低14.6%;三查一治年3次,合计应参加人数5153人,已参加人数3922人,普查率达99%;转移支付30100元,目前全部已报帐,接待生活费6530元,三查经费及过去历欠11000元,宣传和办公打字6552元,会议下村6018元。
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
年初,政府把计生目标分解到各村并签定了责任书,纳入经济综合目标一起考核,驻村干部继续执行原来制订的责任制,并把业务、中心与机关干部驻村的奖惩挂钩,计生站的管理按业务目标和制订的各种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全年无医疗手术事故。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工具,对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了新婚期、孕产期、青春期等五期教育培训,开展街头咨询服务4次,发放自制宣传品,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还、独生子女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活动资料8次、70000份以上。巩固生育文化阵地建设31处,其中:场镇社区生育文化园2处,生育文化大家10处,协会中心户10户,计生村级阵地建设9处;服务室9处,村务、政务公开10处,瓷砖画10幅,固定永久宣传标语15幅。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在电视上宣传计生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狠抓计生村民自治和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乡镇服务,市指导,村主为,社常抓,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补签村民自治协议117户,建立以政策推动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以综合治理为核心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我镇已有62户计划生育父母享受满60周岁享受养老奖励扶助金,其中二女户21户,每年600元,直到寿终为止,每年国家要支付37200元,为龙凤1773户农村或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申报了独生子女奖金年60元,兑现了102480元。建立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计生五大手术免费,安环、人流、男女结扎,要向群众减免1.0735万元的费用,九上门服务从制度化正在走向规范化。争取市局专项补助10000元,减少计生站债务10000元(购房和创国优)。
五、改进和加强村级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推行村计生委主任竞聘上岗,使我镇9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计生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加强了村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六、计生三结合工作和其他工作
我镇在**村建立了三结合帮扶基地1处,新增帮扶户15户,联系户15户,帮带户20户,为新增户送去了肥料100斤,确定了帮扶项目。特别是**市**局在**村帮扶的计生三结合户成效显著,他们不但为帮扶户送去了钱每户300元,肥料200元,购买了鸡鸭55只/户,同时还为云龙村整修了沟渠700米,土渠整修为石渠投资3万余元,还给群众送去了技术科技。给帮扶户在技术上指导培训,资金和物质上给予了倾斜政策、货款优先,使计划生育户先富裕起来,达到少生快富的目的,促进了计划生育和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坚持三为主,每月召开计生例会,收集计生问题,解决计生问题,做到常抓不懈,做好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党委政府、计生局、民政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计生工作取得了以上的成绩,并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荣获市政府计生目标一等奖和业务目标一等奖,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流动人口管理难,齐抓共管更难,地区之间的配合协调管理更难,需加强探索和完善总结。
2、村民自治“二包一挂”要逗硬,经费不足,往往难兑现,影响村民自治,可能导致计生工作质量水平的下滑。
3、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很好,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到位,违法生育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更难。
4、村级计生委主任年轻化了,但工作能力、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需加强培养、提高素质。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成立县民政局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内容
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办法》活动,认真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策划阶段(3月24日——3月31日)。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民政局成立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乡(镇、区)和局属各单位。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单和宣传光碟,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各乡(镇、区)根据实际制定本级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27日)。
组织召开全县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动员大会,各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部干部职工均要参加动员大会,邀请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保、公安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合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办法》专题培训,开展座谈讨论,研讨宣传《办法》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方法。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给困难群众、受助群体,详细讲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方面政策。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民政QQ工作群、宣传栏等载体,并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办法》,让群众了解《办法》内容,理解、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面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根据《办法》精神,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重新梳理社会救助有关制度与规定,并加以修订完善,结合民生工程实施,制定新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程序。
(三)汇报总结阶段(4月28日——4月30日)。
各乡(镇、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学习宣传《办法》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任务、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并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普及。要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大爱民政为百姓,真情服务暖民心”主题活动相结合,统筹规划,有序组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把握重点,主动宣传。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全面介绍《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重点阐释《办法》的最新规定和创新突破,准确把握《办法》实施中的制度衔接和责任要求。对于《办法》涉及到的疾病应急、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内容,要主动与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合力做好宣传工作;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