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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济转轨是近年来研究热点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传统经济学领域,较少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文章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分析经济转轨进程中生态环境效应,着重分析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正负效应。总体而言,市场经济生态环境效应要优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为提高资源配置和资源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同时也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避其带来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关键词]经济转轨;管理机制;生态环境效应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其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经济转轨也叫“经济转型”或者“经济过渡”,主要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主义世界计划经济消解、市场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胡德宝,2010)[1];经济转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转变,具体而言主要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转轨经济一般情况下,就其原来意义来说,无论“过渡经济”、“转轨经济”,还是“转型经济”,其含义并无太大区别,均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转换(张仁德,2006)[4]。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将经济转轨定义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笔者认为经济转轨内涵非常丰富,不应仅仅指对资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体制的转变,还应包括发展模式、发展要素、发展路径的选择。
目前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内容多集中在传统经济学领域,例如市场化转轨过程的描述和分析[3]、转轨经济比较方法论[4]、经济转轨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及绩效差异[5]、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6]、经济转轨不确定性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7]、转轨路径、经济增长与转轨理论范式研究[8]、经济结构对体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9]等。然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上述社会经济效应,它还改变了企业的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生态环境决策和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但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三、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
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
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四、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 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 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 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
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
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产权改革 经济学 经济体制改革
一、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概念
我们通常情况下把产权理解为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人们对资源的使用权利,也可以说是人们在利用资源时必须遵守的适当规则。从直观上分析,产权主要用于表现人与物之间的某种特定的归属关系。其实呢,这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可知,如果只有一个人或者无限制供给资源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出现我们所谓的产权问题。
清晰化以及流动性是产权的两项重要的基本特征。产权清晰化包含了两种基本含义:一是产权中所涉及的主体的“人”格化。这主要是指产权的所有者必须是被我国法律认可和承认的人格主体。这些主体通常是指法人或者公民自然人。这一特征是不适合抽象的对象的;二是产权归属必须具有独一性。“一物一主准则”在市场经济中是维持我国产权市场的正常运行的重要标准。产权制度的第二项基本特征是流动性,产权的流动性有助于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合理配置,从而聚集大量社会资本,最终达到与现代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目的。
二、产权经济学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分析
1.产权经济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通过总结我国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产权经济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产权经济学是中国经济学研究中最基础的经济理论之一。无论是在理论认识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充分表现了产权的复杂性,因此产权经济学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重要挑战。产权不是单一的某项权利,而是一组围绕人们财产所结成的权利。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建立起有效的产权激励机制是重中之重,是整个改革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产权激励是经济改革的价值取向。
2.产权经济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旋律
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主体内容,其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的明晰以及界定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微观基础。产权制度在法律的保护下和政府部门的适当激励下,才能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产权是发育市场经济主体的第一要义。
3.市场经济中股份制改革的精髓是产权多样化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要求以多样化的产权主体作为经济的微观基础,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相互竞争,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而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找到了这样的一个有效载体即产权多样化。同时,这也是是产权经济学的一项重大突破。因此,股份制被称为20世纪资本主义的一项重大发明。
三、如何应用产权经济学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1.以产权经济学为第一要义优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通过总结我国早些年间实行计划经济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针对我国目前国情,不断的进行探索和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慢慢的以市场经济代替了计划经济。实践证明,这确实是一项正确的举措,在现在的经济改革浪潮中,我们要锐意进取,不断开拓新的天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问题:由于全民所有制在产权制度中是模糊飘渺的,更加无从谈起所谓的激励,这就导致了生产效率低下。因此,要将产权所有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要勇于解放思想,冲破束缚,大胆深化企业经济改革,促使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建立起多元化的、全方位的产权激励机制,最终达到优化所有制结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效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2.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重视产权多样化
只有竞争才能促进发展,然而改革开放前所实施的计划经济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完全是抄袭前苏联的经济模式,并不适用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其中全民所有制是一个宽泛而且抽象的概念,它不具备明晰的产权关系,无法形成利益驱动。因此如何在全民所有制中建立起优良的动力机制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历史课题。因此在现代经济体制改革中很多企业采用了股份制,通过参股、集股、控股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的经营主体,从而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3.将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场攻坚战
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遇到的最深层次困扰和较难突破的体制瓶颈。经济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体现, 它通常是以政府、企业等单位组织作为支撑点和连接点的, 而产权则是经济活动的对象以及重要纽带。运用适当的制度来界定经济主体的具体责任和相关权益叫做产权的界定。产权的界定主要是为了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优化配置经济资源,实现我国经济有序而且高效的运行。目前有的产权归属关系还是很模糊,这一现状导致部分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疏忽了自己的资产情况,缺少具体人员对国有资产负责。想要尽快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重视产权制度改革。
4.将产权保护作为民法的核心内容
每个公民都希望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产权并使其不断增值,因此我们必须将产权的保护作为民法的核心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私企和个体商户应运而生,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来保护这部分人的私有财产, 这也是产权经济学制度改革的基本内涵。
结语:通过不断地研究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国的产权经济学理论。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产权经济学,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魏杰,赵超俊.构建新的财产制度[J].国有资产管理,2004,(4).
一 社会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含义
根据德国"经济奇迹之父"艾茵哈特的设想,社会市场经济就是把市场竞争自由原则和社会利益均衡原则相结合,把个人进取心与社会进步相结合,以社会大众福利制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体制〔1〕。 因取得社会进步和贯彻福利制是国家的任务,所以国家必须建立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机制。因此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市场经济,二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大众福利制。社会市场经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德国取得执政地位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提出的执政纲领,在他们战后长期的执政中这一纲领得到了充分的实施,在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基本国策规定入宪法之后,也得到了曾经一度执政的社会人的遵守。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以自由竞争为手段的经济体制。德国历届政府和学术界的一致看法是,市场经济是和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一种经济体制,根据西方社会多年的经验,因为市场经济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并发挥个人积极性创造性,故只有它才能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的自觉的和永久的动力,而计划经济则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德国实行的是全面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实战后德国也有实施计划经济的机会,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时参与竞选的社会就是把计划经济作为他们的竞选纲领的。但是随着社民党人这次竞选失败,计划经济的主张在德国似乎永远失去了支持者,而社会市场经济成为宪法规定的国策。
所谓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指的是国家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积极干预的各种制度的整体,这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自由放任式经济体制提出的。德国人认为,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并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正如1929-1933年的国际性经济危机证明的那样。为协调经济发展,平衡社会利益分配,缓和阶级冲突,国家必须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这是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一。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二,是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垄断),使始终处于竞争的状态之中,使国民经济始终具有发展的动力。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市场经济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国家把经济发展的一切决定权放手给企业和民间,但是一经显示国民经济发展有异常情形,国家则立即施行多种干预手段,对市场进行调整,使其归于正常。德国人对此的概括是:"平时国家不问不管,紧时国家多方出面"。
关键词:转型经济学;研究主题;研究范式;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
中图分类号:17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02-0125-05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普遍出现了困难,经济发展速度持续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谋求用市场经济来代替传统的计划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普遍的选择。虽然基本目标一致,但各计划经济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却不尽相同,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经济绩效更有天壤之别。由此催生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即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对经济体制的变迁进行动态研究,转型经济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几乎各个经济学流派都对经济转型进行了研究,我国一些学者则力图建立转型经济学独特的理论范式。这些研究取得了很多极富价值的理论成果,并提供了大量的政策建议。但是,一种统一的、被广为接受的转型经济学研究范式还没有形成。这将不利于转型经济学的学科发展。
一、转型经济学研究的主题
在转型经济学的发展和形成过程中,有三个重要概念,即过渡、转轨和转型。与之相联系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改革。厘清这几个概念,是理解转型经济学的前提。社会主义国家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困境而推出的旨在改善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改革措施,是转型经济学的源头。国内外学者一般将改革与转轨、转型严格区分开来。如周冰(2004)认为,改革与转型或转轨首先在研究目的和理论定位上不同,改革理论的目标是直接指导改革实践和政策制定,而转型经济学是一种实证的纯理论研究,其目标是对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作出科学的阐释。其次,二者遵循的理论规范不同,改革理论研究的母体是经济学,而转型经济学从一出现就是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世界银行(1996)指出,转轨涉及到社会和经济各方面深刻、系统性的变化;当改革能够渗透到社会最基本的游戏规则,能够对规范行为和指导组织活动的制度加以改变时,才发生转轨。波兰G・W・科勒德克(2000)认为,改革的焦点是调整与完善现有制度,而转轨是改变制度基础的过程,是由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替代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体制。
过渡、转轨和转型三个概念的核心内涵是一致的,都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但它们各自所突显的重点并不相同(周冰,2007)。“过渡”一方面表明逻辑的起点在计划经济、终点在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两头明确的状态,而另一方面强调的是一种不稳定的变化过程。转轨也同样暗含了两端明确的意思,但转变的内容更狭窄,即经济调节机制从“计划轨”向“市场轨”转化。而转型强调的是这个变动过程的性质,属于制度结构和体制形态的改变,是从一种体制模式到另一种体制模式的转换,起点虽然还是计划体制,但终点则出现了动态和不确定的特征。目前这三个关键词在很大程度上还被混用着,核心的内涵还没有很大的争论。但从学科发展的角度看,转型是最能准确表达这一研究领域和对象的术语。
靳涛(2005)和周冰(2007)把转型的概念划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体制转型或者说是经济转型,指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是最狭义的转型,也是转型经济学目前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第二个层次是社会转型或者说国家转型,是指在经济转型的基础上,加上政治制度转型。第三个层次是文明的转型,指社会或国家转型再加上文化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这是最广义的转型。显然,经济转型是整个转型研究的核心和基础,而且经济转型本身就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国家和中国的转型实践说明,对于成功的体制转轨而言,政治民主化或改革不是必要的条件,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协调一致的政策措施对转轨更有积极意义(王蕴,2005)。主张改革与经济改革不可分的观点实际上还没有理解经济转型的特有规律,将政治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起来的分析,可以作为第二个层次转型理论的主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文明的转型,显然不能局限在经济学领域,也不能局限于某种社会科学领域,而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
二、转型经济学研究的几种范式
1、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范式
新自由主义学派主要以现代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伦敦学派、弗莱堡学派、新制度学派等为代表,其中,货币主义和新制度学派的影响最大。货币主义主张经济上的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这一工具的核心又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而政府的作用仅在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允许当事人的自愿谈判,不管权利初始界定如何,影响资源配置的外部性都会得到解决。他们的主张集中体现在“华盛顿共识”当中,认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稳定化”、“私有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
在“休克疗法”指导下的转型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而中国的转型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对此,他们又认为,转型取决于各国经济改革中的结构性因素和初始状态,中国的成功不具有普遍意义。如“休克疗法”的倡导人哈佛大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1994)等人认为,中国是作为一个农业国家开始改革进程的,而前苏联和东欧各国面临的则是经济结构的调整问题,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很可能引起利益上的巨大冲突。因此,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主要是特殊的内部条件,或者说是“经济落后”的产物。但是,中国的改革正面临着产权陷阱,改革前景不容乐观。
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所研究的基本对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问题,研究的是市场的运作,而不是研究市场的生成问题。而经济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制度结构和体制形态的变化问题,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性变革,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分析范式在这里都难以发挥作用。根据他们的理论,计划经济被打破之后,市场体系会迅速发挥作用,但实际上,新体制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2、新凯恩斯主义的范式
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继承凯恩斯关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保证市场经济有效运转必要条件的思想,强调转型过程中的政府应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能像
“华盛顿共识”那样做一个最小角色的政府。斯蒂格利茨(1998,1999)系统地论述了“后华盛顿共识”的主张,该共识大大加强了政府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为使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府必须采用多样化的工具。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政府的主要工具有控制通货膨胀、治理预算赤字和往来帐户赤字、稳定产量和促进长期增长、审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等。在竞争政策方面,主要有促进贸易自由化、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促进私有化、确定管理控制机制等。钱颖一(1999)认为,“后华盛顿共识由简单的转轨公式诸如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的看法转向关注制度建设,以及分析制度的影响”。文贯中(2001)进一步指出,“后华盛顿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将发展的目标定得更加广泛和长远,并且让政府在经济成长过程中起更加积极的作用”。“后华盛顿共识”把转型与发展联系在一起,强调政府在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也强调竞争的作用,认为私有化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
与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样,新凯恩斯主义也不是一个关于市场生成和发展的理论。虽然它强调了政府在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它着重于阐述政府的政策工具,而且依然是基于对市场内在缺陷的认识提出的,没有明确区分转型条件与市场条件下政府功能的实质性不同。德・维拉斯(de Vfies)和本・芳伊(BenFine)(2002)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了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开出的转型方案,即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与新凯恩斯主义的“后华盛顿共识”并不能解决世界的贫困问题,更不能给世界带来繁荣。
3、演化经济学范式
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来自于达尔文主义,其奠基者凡勃伦与现代开拓者纳尔逊、温特都把达尔文主义作为其类比和隐喻的基础。凡勃伦是第一个将“演化经济学”作为专业术语使用的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成为演化经济学重要的灵感来源。经济演化思想在奥地利学派那里被广泛应用,经典例子是门格尔有关货币从物物交换经济中有机和自发地演化出来的理论,哈耶克等人则试图为个人自由和自发秩序的合理性提供强有力的论证。现代演化经济学发源于美国,以1981年博尔丁出版的《演化经济学》和1982年纳尔逊、温特出版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为标志,演化经济学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从动态演化的视角理解社会经济过程,已经成为分析和描述复杂经济现象的重要方法。
在演化经济学家们看来,为解释持久的经济变化过程,生产要素的投入只是必要条件,而充分条件则要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前提的变化,即新偏好的形成、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以及新资源的创造。换言之,它关键取决于“新奇的创生”。新奇的创生是永无休止的经济变化的原因,在演化经济学的框架中它被处理为经济系统内生的。演化经济学把创新放在核心地位,是演化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在研究纲领上的基本区别。
2004年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发表了题为《北京共识》的研究报告,他将“北京共识”概括为:“1、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如中国的经济特区);2、坚决捍卫国家和利益;3、循序渐进,不断精心积聚具有不对称能量的工具(如外汇储备等)”。他明确表示,“北京共识”的灵魂是“创新”和“实验”。贾根良(2006)认为,“北京共识”的精髓与演化经济学的经济政策观之间存在着惊人的联系。基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经济转型会发现,一项良好的经济政策制定必然要持有系统观和过程观,前者注重的是经济政策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嵌入性,而后者则强调的是时间的建设性作用,包括历史的沉淀、现在的选择、未来的不确定、新奇以及保持变迁的连续性等。在此基础之上,经济政策的演化观必然要坚持最小限度打乱原理、试验性政策学习和质量型经济政策等基本主张。
虽然经济演化理论对转型过程的研究非常有启发意义,但演化经济学范式也并不能成为最佳范式的选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演化经济学对转型过程的研究根本不能揭示转型的本质特征。演化经济学所考察的是经济系统的一个长程的、自发的、渐变的过程,它考察的是这种变化的动力、机制和方向。而转型则是较短时间内整个经济系统结构性的变化,它是急剧发生的。从历史长程来看,这种变化只是“系统演化路径上的分叉或者突变的那一个点”,“转型的结束正是一般意义的制度演化的开始”(周冰,2007)。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力量对比与矛盾冲突,尤其是政府在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演化经济学很难对这些关键的力量与矛盾作出细致、深入的考察。从演化范式的政策观来看,它还只是提供了一些制定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
4、制度变迁范式
制度及其结构决定了人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激励机制,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和经济组织演进的轨迹,历史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就要到制度变迁中去寻找原因。根据热若尔・罗兰的定义,转型是“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因此,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理论来解释、研究转型过程就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现象,在这方面的文献数量也最多。制度变迁理论最初是遵循新古典经济学“需求一供给”均衡的分析范式,其后多转向老制度主义的演化分析方法,最近则多用演进博弈论的分析工具。虽然制度变迁理论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还不能称其为一个独立的范式,但由于这一理论强调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且对制度变迁的研究正契合于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体制改革的理论需要。因此,制度变迁理论在转型经济研究中也倍受推崇,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理论工具。樊纲(1993)最早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提出两种改革成本并将其用于对两种改革道路的分析。盛洪(1994)则基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认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寻求改革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问题。旧冯涛(1996)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始终贯穿着一条利益诱导、利益补偿、利益替代的战略主线,可以总称为“替代型”的改革战略。杨瑞龙(1998)通过中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分析,提出了“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论假说。周业安(2000)提出一个分析中国制度变迁的初步的演进论框架,并认为内部规则的逐步发育和强大的过程,是中国市场化的本质。黄少安(2000)基于对中国经济转型过程的研究,提出制度变迁的三个假说,丰富了制度变迁理论。刘(2004)则将转型方式划分为突变式制度变迁和演进式制度变迁。
在单项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很容易确定制度变迁的主体,从而可以进一步确定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动力、阻力等关键性概念。但是,转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变迁。罗兰所谓的“大规模的制度变迁”也并不是单项制度变迁涵盖范围的简单扩大。“转型指的是整体意义上的制度系统的结构和性质的改变,由于这种变化程度的剧烈和显著,以至于使得改变之后
的制度在形态分类的意义上不能再归入原来制度的同一类型,因此才称之为体制转型”(周冰,2007)。简单地用单项制度变迁的理论来解释整体性的制度结构的变迁,不仅难以得到对转型的全面理解,而且很可能会因遗漏转型过程中的重要变量而得出片面的结论。
三、转型经济学研究的前景
转型经济学的起点是计划经济,终点是市场经济,中间是转型过程。目前,对于转型经济学两头的研究有充足的范式资源,但对于转型过程,也就是转型经济学的核心研究领域,还没有十分恰当的研究范式和方法。因此,这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还没有对转型的本质进行一致的概括和抽象,众多的理论范式都企图“用一个子集的特征去规定全集的特征”(陈甬军,2000)。“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当前对过渡经济问题的研究和分析过于依赖已有的经济学范式。这种不加分析地把已有范式的不同分析性观点组成理论拼盘,对过渡经济学分析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必然导致逻辑混乱和各种观点之间的逻辑不一致性”(张新,2005)。因此,无论从经济转型层次,还是从国家转型层次,转型理论研究急需一种统一的范式。
国外对转型理论的研究仍然以新古典、新凯恩斯和制度范式为主,热若尔・罗兰的《转型与经济学》是转型经济学的第一部综合性著作。作者应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工具,阐明了他对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成功和失败的理解。但该书并没有提出转型的一般理论,更没有形成新的分析范式。
国内学者出于对传统政治经济学困境的思考,同时也出于对西方经济学的批判性吸收,对于转型经济学抱有极大的热情与期待,希望借此来构建我国的理论经济学,为经济学的发展作出贡献。有的学者从我国特殊的转型之路着手,虽然没有提出独立的转型研究范式,但却构造了自成一体的理论框架。如樊纲(1993)指出我国渐进之路的本质是增量改革;林毅夫(1994)从发展战略转变的角度来揭示我国转型的内在逻辑;张军(1997)从价格双轨制人手解释了我国改革的路径和方式;厉以宁(1996)则在发展经济学的框架内纳入转轨的条件,提出了转型发展理论;周振华(1997)则以体制转型为约束条件,研究了狭义的发展问题;胡家勇(2003)则认为,转型的实质是政府转型,从政府改革、建立有效政府的角度研究了转型。
关键词:社会转型;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失范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道德规范从一部分习俗规范演化而来,以信念、习惯和内心情感等内在因素为基础,以善与恶、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作为评价尺度,在舆论和教育等强制力下发挥作用。人们遵行道德规范往往基于基本价值观的认同,从而表现出是自觉行为。而所谓道德失范,也叫违规、越轨,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要弄清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必须基于对由社会转型引起的强烈社会变化对置身其中的实践主体—人的主观世界及价值观的冲击的分析。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变迁;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48-02
在30多年的市场化进程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在非正式制度领域,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经济信用的严重失常,急功近利的短期市场行为,各种各样的寻租等现象,这些在市场化体制变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越来越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稳固和完善。为此,笔者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着眼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浅薄的看法。
1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表现市场化制度变迁中的正式制度主要是以求强求富为目标取向,通过自上而下的人为选择过程而导入的,而初始的制度框架中延续的非正式制度却更多地表现为以适应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和风俗习惯体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两种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摩擦、震荡和冲突。相对于市场化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社会信用的缺失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信用缺失现象还相当普遍。例如: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意炒作不乏其例。信用缺失已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而且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
12行为方式的非理性
所谓行为方式的非理性,就是指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行为决策缺乏可靠的基础,主要受情绪的支配。例如在投资领域,当投资者情绪乐观时,乐观的预期导致投资激增,经济扩张,反之,投资萎缩,经济衰退。在当前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一些盲目的从众行为,人们的行为普遍缺乏理性思考和冷静分析,这与市场经济文化中“经济人”的理性预期和理性经济行为是相违背的,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支撑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的缺失,还导致了因重复建设和从众决策而产生的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严重过剩和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最终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功能的正常发挥。
13价值目标偏向,价值判断失衡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性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造成了一些人价值取向的混乱、偏离和失衡。如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未能蔚然成风。而过度投机和一夜暴富的心态却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传统关系社会的影响依旧普遍存在,凡事均通过关系来加以解决。这说明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已被严重扭曲,社会经济运行的文化基础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开、公正等观念和秩序相去甚远。
2导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原因导致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非正式制度变迁严重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非正式制度变迁自身具有的自发性、渐进性等特点导致的原因,也有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道德规范缺位和政策实施力度不足等原因。
21非正式制度变迁受其内在的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的影响传统道德文化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思想传播和渗透。已深深积淀在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形成了种种陈旧的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等。这些因素必然以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阻碍和迟滞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首先,传统道德文化中“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在经济生活中的直接危害就是造成人们商品经济观念淡薄、时效观念较差、平均主义严重。其次,对和谐与谦让人生态度的过度崇尚,是导致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精神和开拓精神消减的原因。再次,德智传统的盛行和法治传统的缺失,导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须坚持的法制原则难以落到实处。最后,重群体轻个体,抑制了个人的自主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发挥,使市场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原始推动力。
22道德规范缺位是我国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主要原因在转轨过程中,与旧的经济形态相适应的那一套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体系,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从而开始消解,并逐渐丧失了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调控功能,而新的价值观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从而造成了社会道德领域的真空状态。长期以来,以小农经济和产品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所出现的种种弊端,迫使我们不得不打破这种经济结构模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而引入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和结构模式。以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大工业经济、市场经济等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经济形态,本质上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体系,然而,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新道德的传播及其为人们普遍接受并发挥作用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在旧的道德规范体系被批判和否定,而新的道德规范体系又无法马上建立的这段时间里,由于缺乏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和行为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然是盲目而混乱的,表现出对新旧道德规范的困惑和迷茫。在这种困惑中。不可避免就有很多人超越于旧的伦理规范之上来行事,并出现大量的越轨行为。
23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制约了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进程
正如任何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一定的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一样,任何非正式制度作用有效发挥,也依赖于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当前诚信危机为例,除涉及上述原因外,法律制度建设中的滞后就是一个尤为重要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①我国缺乏一套统一的健全的诚信法律体系。②我国市场经济关系的产权不够明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现代诚信的核心是尊重其他经济主体和公共的产权边界,存在理性的激励,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脱胎而来,在我国原有的体制下,缺乏经济主体独立产权的概念,不能给守信者以激励,相反却产生了大量不道德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商业行为。
3对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几点思考3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观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指发展要体现对人的关怀,满足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制度是把人的全面发展当做社会最高发展目标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达到这个目标的办法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沿着“以人为本”的目标推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既要考虑现在,又要考虑未来。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自己身边的人,又是全社会的人;既是现在已经存在着的人,也是将来要出现的人。想问题,做事情,搞改革,谋发展,即要在单个人身上体现以人为本。
32以诚信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求诚实守信,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和一些发达地区的成功做法,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首先必须净化恪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学校、企业、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其次必须加强恪守信用的法制建设,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为此,要健全法律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做到有法可依。最后,必须规范恪守信用的企业行为。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加快企业信用建设要结合企业制度创新来进行。要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避免产权不清、司法公正性欠缺和透明度不够等给企业失信创造机会。要着力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特别是企业内部有效的授信管理和严格的获信管理,加强企业控制自身信用风险的能力,以促进企业不断拓宽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培养企业品牌意识、形象意识,树立信誉就是市场、信誉就是客户的观念,不断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创建,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武装企业,使依法治企和依德治企得以很好地落实。
参考文献:
根据德国"经济奇迹之父"艾茵哈特的设想,社会市场经济就是把市场竞争自由原则和社会利益均衡原则相结合,把个人进取心与社会进步相结合,以社会大众福利制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体制〔1〕。因取得社会进步和贯彻福利制是国家的任务,所以国家必须建立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机制。因此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市场经济,二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大众福利制。社会市场经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德国取得执政地位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提出的执政纲领,在他们战后长期的执政中这一纲领得到了充分的实施,在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基本国策规定入宪法之后,也得到了曾经一度执政的社会人的遵守。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以自由竞争为手段的经济体制。德国历届政府和学术界的一致看法是,市场经济是和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一种经济体制,根据西方社会多年发展的经验,因为市场经济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并发挥个人积极性创造性,故只有它才能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的自觉的和永久的动力,而计划经济则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德国实行的是全面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实战后德国也有实施计划经济的机会,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时参与竞选的社会就是把计划经济作为他们的竞选纲领的。但是随着社民党人这次竞选失败,计划经济的主张在德国似乎永远失去了支持者,而社会市场经济成为宪法规定的国策。
所谓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指的是国家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积极干预的各种制度的整体,这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自由放任式经济体制提出的。德国人认为,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并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正如1929-1933年的国际性经济危机证明的那样。为协调经济发展,平衡社会利益分配,缓和阶级冲突,国家必须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这是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一。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二,是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垄断),使企业始终处于竞争的状态之中,使国民经济始终具有发展的动力。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市场经济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国家把经济发展的一切决定权放手给企业和民间,但是一经显示国民经济发展有异常情形,国家则立即施行多种干预手段,对市场进行调整,使其归于正常。德国人对此的概括是:"平时国家不问不管,紧时国家多方出面"。
所谓大众福利制,就是使德国公民享受全面的社会保障的制度。按德国基本法的规定,福利制是德国建立的四大原则之一,也是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目的之一。所谓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一词,在德语中本来就有大众福利的意思。追求利润当然是市场经济的动力,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却是为社会公众造福。因此在德国,有关国计民生的农业、交通、邮电等行业长期以来并不完全服从于市场经济规则,也就是说这些行业并未全部进入竞争机制,因为它们不能完全着眼于利润。在这些部门曾经保留着很大的国营经济成分(但是从1995年1月1日起德国铁路、航空公司、和邮政电讯实行了私有化改造,即按照私营公司的形式进行了重新组合,现在的德国国营企业仅仅只有鲁尔区的几个煤矿)。另外德国还对社会的高收入阶层实行累进税制,并以国家财政支持对雇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实行全面的保险,并对职业教育、儿童教育、低收入房租、贫困者的社会救济等方面进行补贴。
“路径依赖”是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的分析方法。在制度变迁中,由于存在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即在制度选择过程中,初始选择对制度变迁的轨迹具有相当强的影响力和制约力,人们一旦确定了一种选择,就会对这种选择产生依赖性,这种选择本身也具有发展的惯性,具有自我积累放大效应,从而不断强化这种初始选泽。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这一基本理论出发,来探讨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的惯性特征。
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分析
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中明确提出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财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国家治理结构的制约。在国家的治理结构中,一般来说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政府构成的,由于国情的差异,各个国家的治理结构呈现出多样性。在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国家的主导,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尽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逐步相应的扩大,利益的独立性获得提高,但这一格局并未获得实质性的改变。作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这种约束体现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体性安排的约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财政管理体制的约束;第二,地方政府筹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选择集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无权制定新的制度规则。在这些既定的约束下,地方税制改革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路径依赖特征:
(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对地方税制改革的决定性影响。选择财政制度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是由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内在决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种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对于治国者来说,可能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改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治国者选择“试错法”,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出未来制度框架。因而,就决定了治国者从它最为熟悉的地方开始,这就是治国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积极性的经验——通过权力下放来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这一改革构成了中国20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导。从财政管理体制来看,主要表现为通过不断调整地方的收入基数和上缴的比例来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决定权。无论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为核心的“分灶吃饭”体制,还是1994年的分税制框架,都体现出中央政府对收支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这种决定权和调整权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税种的调整而获得在财政收入分配份额中的绝对优势,也就是说,在于不确定性、技术因素等作用下,当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额下降的时候,它可以通过调整而重新获得这种优势。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作为改革的发起者和推动者,在整个杜会经济的转型还没有完成之前,通过对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数或增收的上缴比例的调整,保障中央政府对收入的整体控制,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平稳顺利推道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性要求的根本保证。从改革后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自从放权让利的改革推行以来,中央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中央收入严重依赖于地方上解,而财政承包制所体现出的累退性,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高中央政府的财力,通过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获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1996年起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经出现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势头发展下去,中央本级的财力下降,而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推行时,新一轮的调整就势在必行,这种调整包括对地方税种的调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数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调整。因此,在经济转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和分权,没有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决定权将会加强和强化。由于地方税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税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从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动机的地方政府,就有着隐瞒收入的真实水平,并倾向于将财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强烈动机。
(二)地方税制改革作为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内在环节,它也表现出中国财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径依赖持征。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上来。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特征,决定了国家投资所创造出来的效益和财政收入不断萎缩,从而使得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满足曰益扩大的财政支出要求。财政收支之间的缺口,有着曰益扩大的趋势,当国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会契约所赋予的职能时,其义理性水平就会下降。为了提高或者维持其义理性水平,就迫使国家对既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做出自我调整,因而,财政压力是中国经济体制的直接原因(张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计划和财政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种调整主要是表现在逐步放松对资源的管制,以及国家不断退出原有的特权领域,概括的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通过对产权规则的调整而达到国民收入增长的新的制度安排过程。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必然要求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做出相应的变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是通过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够直接控制着社会剩余,那么,在放松对社会资源的管制后,社会资源配置将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观主体来完成的,国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作为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财政制度变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通过对财政制度的改革来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则又是通过对国家筹措岁入制度的重构而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另一方面对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会财富,由于岁入筹措机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时筹集足额的收入以满足国家的需要,财政压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缓解,同时,国家一旦推行改革,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则是国家义理性支持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过程,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不至于反对改革或阻挠改革,国家就会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这又进一步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改革会形成经济和财政之间的良性循环,但是,在改革的过渡期内,财政压力则表现得更直接、更明显。现实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国家倚重于强调收入的税制。
(三)在放权让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机制也有着强化的趋势。从地方税制来看,它仅仅是获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税种的使用权、管理权、征收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税种的确立、税收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政府,当地方政府面对发展的需要而筹集一定的收入的时候,面对“菜单”选择却没有“菜”可选。由于不能创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而已,则将既定的和旧体制内所创立的规则在特殊情形下多样化,并且拓展这些规则的边界。这个旧体制内的规则就是预算外的收费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各种收费、集资、摊派等多种形式的地方收入机制。对于地方政府的这种行径,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财力拮据而不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财力要求,而只给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资源和制度知识信息资源(只给政策、不出钱),允许地方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在制度创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赖于地方政府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杜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将改革的风险分散化,来达到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间内,既维护体制改革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同时地方经济又取得相当的发展,中央政府就会容忍和默认地方政府所从事的制度创新活动。
然而,收费制度一经在地方政府的运用,并经过上级政府的默认,它就有一种自我强化的倾向,这种自我强化的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质决定的。地方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函数与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国者所控制的,其目标函数是维持其治理国家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由地方官员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标函数是地方官员的晋级、名誉、声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这样,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员通过发展地方经济而获得上级的提拔,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发展地方经济就要求有强大的收入来支持;地方官员通过预算支出追求个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贴、住房、豪华的办公用品等,这是不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一致,还是不一致,都有着追求收入的动机。
此外,随着中央政府将财权和相应的事权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而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未获得实质性的调整,这样地方政府实质上就相当于一个范围缩小的权力中心,它在职能和职责上与中央政府是重构的。由于收费制度比较简便和运作成本低,能及时为地方政府筹集发展某些项目的经费需要,最为根本的在于收费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缴收入的约束,从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个地方政府或一个部门使用了收费制度,它就会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门迅速学习和模仿,而很快推演开来。同时,收费制度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官员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逐步成为他们“寻租”的最为合法化的渠道。这也会推动收费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上述分析的路径依赖特征,给地方税制改革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1.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资源而获得社会剩余的方式,转向通过国家政治权力向微观经济主体征收税负,即通过税收制度来重构国家岁入的转型过程中,强调收入的功能是其内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现实的财政压力使得一旦走上强调收入的制度路径,就有着强化的趋势,从而使得税收制度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社会公平、以及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间接调控缺乏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中央政府对税种和收入的决定权的强化,一方面,忽视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重构中的内在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制度创新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新的有效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则导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首先,在税制存续的有效期内,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将某一税种推至极端,而不顾该税种对地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其次,当地方政府预期到中央政府的调整时,可能会通过收取过头税等形式虚增收入来扩大收入的基数;最后,将财源和财力转移至非税收部门,从而为非规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温床。
对地方税制改革路径依赖的思考
上还分析表明,以放权让利为基本特征的第一阶段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适应性效率已经递减,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为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财政税收制度的制度创新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实现的根本性的制度创新问题。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之际,为中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强调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创新中的作用,要赋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创造新的制度规则的自。因为,首先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新岁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参与者、支持者、协调者、联结者,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创新作用(杨瑞龙,1998;张杰,1998;黄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级微观主体之间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而有着更广泛的制度创新信息,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订的收入制度规则有着直接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从中国制度创新活动的主体来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因而,地方政府对国家岁入制度的创新活动同样应该构成中国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而予以确认。
当然,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创新自,必须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确定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前提。更进一步,是要根据各级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在此基础上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并将各级政府的这种基本关系通过法律框架规范起来,这样,一方面,形成对各级政府的外在约束,而不至于产生单纯追求收入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效率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各种权责关系,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强化调整与反调整的路径依赖关系,从而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发挥各自的职能。不仅如此,通过对各级政府事权的范围来确定财权,同样也有利于打破现行各级政府因职能不分而产生的对收入制度的路径依赖,从而使得在国家岁入的重构过程中,发挥出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调节社会公平、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等功能。
主要参考文献:
1.盛洪张宇燕主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我《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
3.黄少安《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假说及其对中国制度变革的解释》载《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我国文化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从当前整体的情况来看,还面临着很多的调整和问题。因此,进一步探讨我国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并结合当前的形势提出相应的对策,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新形势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复杂背景,本文从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含义出发,对当前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方法,以此为深化我国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
一、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含义
姬汝茂认为,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是有关政府在管理文化产业方面具有的政府职能、组织体系、管理方式以及政府与文化单位间的关系,处理的规范和准则等等。通过管理体制,从而规定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管理等相关活动的特征。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讲,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是对社会文化价值的一种反映,并在不同时代下,因生产环境、文化氛围等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价值。
二、新形势下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背景
我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管理都是由国家全部包办。政府在该过程中既充当所有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扮演着经营者和举办者的角色,成为一个全能的选手。文化机构则依附于政府,通过政府这个机构,实现对文化企业的控制和管理。在这样的方式之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着非常非常严重的“政事不分”和“管办不分”的特点,从而导致其一方面弱化了政府在调控当中的宏观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弱化了社会办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最终的结果导致行政力量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效率低下,缺乏自身活力等严重的后果。而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完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文化产业开始面临着来自国外企业的竞争,如在电影行业中,大量进口影片开始进入中国,冲击着中国的电影文化市场。而随着外国企业大量进入我国文化市场从事文化经营和服务,它们凭借自身在资金和管理方面的实力,对这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的诱人利润有清楚的了解,对中国文化市场,他们志在必得。因此,加快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当前迫切的任务。
三、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滞后,发展秩序紊乱
在管理体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宏观管理体制。在这方面其主要存在着政府过多地干预经营管理,并出现政府职能交叉、缺位、多头管理等问题。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政府还存在统管不同文化产业,并可直接参与和决定文化产业自身的运行,从而使得文化产业游离在了市场经济体制之外,使得其严重缺乏活力和生命力。另一方面,在微观运行机制方面,政府过多地干预了文化市场,而对其中的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执法方面却缺乏监管,缺乏相应的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由此这些问题导致文化市场发展混乱,盗版、欺诈等行为更是屡见不鲜。
(二)投资渠道单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活动逐步活跃起来,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对于文化产业来讲,面对充裕的民间资本,其投融资渠道却比较单一,很大程度是依靠企业自身资金来源和政府财政投资。资金缺乏,成为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究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民资引导政策。
(三)管理体制缺乏活力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较晚,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比较落后,在文化市场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仍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其中的行业分割问题,文化、新闻、广电和出版等部门包揽了从宏观调控到微观的所有运营管理方面,企业运行等仍然采用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思维;其次,针对一些区域分割,很多文化资源的流动受到区域壁垒的严重影响,从而不利于整个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结构优化。同时,由于缺乏现代企业的经营方式,文化市场方面很多的规范和注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严重阻碍了市场不同主体的活跃程度,使得整个文化市场在建设中缺乏活力,并带有严重的行政干预的色彩。
(四)管理方式与手段比较落后
在管理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如在用人机制方面,没能形成流动机制和淘汰机制,导致在文化产业中冗员过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文化程度也比较低。在管理手段方面,存在着“重行政、轻法律,重管理、轻市场”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如在管理中,通过条例、决议等方式直接干预文化市场的建设,忽视市场机制在文化产业建设中的作用,从而导致文化产业的产出比较低下,人力资源也严重浪费。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很多,如长期计划体制影响、思想观念的滞后、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落后等等。
四、加快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面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只有加快我国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才能更好地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因此,笔者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树立全新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管理思想。俗话说改革的前提是思想的转变。只有广大的管理者在改革中树立改革的思想意识,才能够更好地为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同时科学划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使得各个部门在实践中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同时进一步优化文化管理部门结构,以此使文化部门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第二,加快文化管理体制的创新。体制性创新是新时期文化产业竞争的关键所在。政府要逐步转变自身的“垄断性生产和提供者”的角色,并创造各种政策和环境,为文化产品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创新文化发展的模式,采用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并将这种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从而大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同时培育一批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混合企业,并加快在法律法规、审批制度、监管制度方面的建设,从而构架更为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第三,构建完整的国有文化产业管理监督体制。国有文化产业资产在当前的形势下数量庞大,从业人员也非常多。因此,做好对国有文化产业资产的管理成为发展的关键。因此,必须充分做好对国有和私有之间的产权界定,为国有文化产业的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实现对国企的现代化的管理。第四,加快当前的投融资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文化产业中的合并、兼并、重组等,从而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优秀文化企业;同时加快对我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拓展企业资金来源的路径,为实现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大的资金驱动力。对此,应放宽民资进入文化产业的门槛,允许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和资本进入到资本市场,从而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
五、结语
总之,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管理体制的改革,而只有正确认识到文化产业发展中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作者:祖令 单位: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陈世香.大部制视角下地方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及其挑战[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05):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