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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2月29日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了简要说明。
据刘教民介绍,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此外,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又用于高校选拔录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关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将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作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主渠道,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即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则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此外,《实施方案》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完全遵循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采取按等级赋分的办法。
拓展
河北省《实施方案》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以科学的发展观,明确各级政府管护职责,强化管理部门管护职能,稳定管护资金渠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管养分离,分类养护,依法管护”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逐步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良好”的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步入正轨。
二、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状
我县总面积418平方公里,公路总里程422.6公里,除3*国道17公里,GZ35高速公路18.6公里外,由我县承担日常管理养护任务的公路总里程为387公里,其中县道6条94公里,乡道11条133公里,村道160公里。
目前,公路管理机构设置为*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隶属*县交通局,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在册在编人员38人,其中在岗32人,(离)退休4人,到退休年龄人事部门尚未出文2人。另有遗属1人。设编机构为“三室一所”即:养护管理室、财务管理室、综合办公室、路政管理所(副科级事业编制)。在管理养护制度改革期间,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事冻结。
三、体制改革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1、将原*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隶属*县交通局,为具有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建制,岗位设置、工作职能不变,人员经费依照现行工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县乡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和考核县乡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的保护,指导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2、组建全县8个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每乡(镇)设编2-3人,隶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保障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个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由原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配备1名业务技术人员,其余人员由乡(镇)政府内部调配,所长建议由各乡(镇)现有的副职兼任。其主要职责是配合支持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县乡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和公路及设施的保护工作,接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业务指导;与村民委员会共同负责本辖区村级公路的管理养护和必要的养护资金筹集及劳动力投入等工作;负责村级公路的规划和编报并指导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岗位人员设置及经费
根据《*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路管理站要科学定编定岗,县、乡公路养护里程以每10-15公里1人的标准(县公路1人/10公里,乡公路1人/15公里,村公路1人/20公里)配备在职养管人员,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均处在黄土高原沟壑地区,坡陡、弯急、抗自然灾害能力低、养护极其困难,每到雨季水毁抢修、检查和养护任务十分繁重;其次是我县人口密度较大,公路密度远远高出全市平均水平(我县公路密度101.1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公路密度51.4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沿线村镇密布,房屋林立,广大群众在享受公路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公路的养护管理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路产设施的破坏、路面的“蚕食”屡屡发生,加之超限车辆的擅自驶入,“破坏性”地行驶地方公路,为此我站管理人员必须经常不定时上路巡查、管理、养护。再次随着我县煤田的开发,公路等级会逐年提升、公路里程将迅速增加,如按市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标准配备养管人员,我县公路养管人员将严重不足,会出现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脱档的情况,要养护和管理好全县县乡村公路存在很大的困难。根据省、市改革精神,依照渭南澄城县的试点经验及毗邻市、县(区)的改革办法,结合我县公路分布特点,以往的管理、养护经验,县站共定岗32个,定人32人。
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站长岗位:1个。
(2)书记岗位:1个。
(3)副站长岗位:2个。
(4)工会主席岗位:1个。
(5)路政所长岗位:1个。
(6)综合办公室:2人。
(7)养护管理室:12人(含配往各乡镇技术人员8人)。
(8)财务管理室:2人。
(8)农村公路试验室:3人。
(9)路政管理所:5人。
(10)统计核算:1人。
(12)驾驶员:1人。
以上各岗位及股室的职责已整理汇编。在岗32人,(离)退休4人,到退休年龄人事部门尚未出文2人工资及其他经费、遗属人员补助金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现工资标准以上人员全年需工资总额为53万元。
五、管理养护经费的筹措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费和养护工程费。日常养护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养护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和较大损坏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和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标准的工程以及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载重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养路费年度计划和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的实际逐步增加和提高养护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主要由省级财政和汽车养路费安排,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与汽车养路费安排的养护工程费捆绑使用,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统一下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自筹解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本着县不筹市不补的原则,主要由县财政自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县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在财政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其中从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得少于原来从“五统筹三提留”中提取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例。
全县有县级公路94公里,乡级公路133公里,村级公路160公里,依据*政发〔20*〕72号、榆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维修保养的资金水平不低于以下标准:县公路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公路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根据这一标准,全县县级公路需日常养护费65.8万元;乡级公路需日常养护费46.55万元;村级公路需日常养护费16万元。按目前里程计算每年共需日常养护经费128.35万元。日常养护费由*市财政承担其中50%,县财政承担50%(即市财政64.175万元,县财政64.175万元)。日常养护费随着每年实际养护里程的变化而确定。
省补养护工程费用,县级公路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0元(县级94公里、141万),乡级公路每年每公里6000元(乡级133公里、79.8万),村级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级160公里、16万)。全县每年共需养护工程费236.8万元。
六、公路养护计划及养护费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根据本辖区的规划与路况拟定建议计划,经县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审查,省公路局审核,报省交通厅审定后下达,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按审批计划执行;日常养护计划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根据路况实际编制,经县交通局审核,市公路局审批后下达执行。养护工程费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按照工程定额预算和工程量进行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按工程进度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要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实施以养护工程费为主的市场化运作。
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市、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养护。养护工程费、日常养护费,实行分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应按县交通局审批的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安排使用养护资金。所有养护资金应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公路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从20*年10月-20*年底为改革工作全面实施阶段。20*年10月我县根据试点县的经验,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开,12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将改革情况书面总结报市交通局。
从20*年元月起全县农村公路将按新的管理养护体制运行。同时组建全县8个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
一、指导思想
农村宅基地(包括其它集体建设用地)置换,是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保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复垦耕地质量有保证,节约集约用地程度有提高的要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宅基地(简称“拆旧区”)和集中安置的用地、节余的建设用地(简称“建新区”)共同组建成农村宅基地置换项目(简称“置换项目”),采取建设新村(居)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搬迁安置,把旧址复垦为农田,将缩减的农村宅基地调剂到其他急需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过程。
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切实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难题,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要按照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的方针,坚持保护耕地、统筹规划、自愿合法、惠农利民、政府主导、综合整治、产权清晰的原则实施。
㈠保护耕地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拆旧区必须按照耕地、林地、草地的优先顺序复垦,确保复垦农用地质量及实际生产能力不低于周边原有农用地,并及时组织利用。各个置换项目都必须保持农用地基本平衡,建新区占用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区复垦的非建设用地面积,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区复垦的耕地面积。
㈡统筹规划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必须符合市和各旗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拆旧区、建新区要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拆旧安置的途径,将选址建设新村、在原有城镇(村)建设安置等统一纳入城镇村庄布局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设计及其实施充分衔接,统筹决策、分期分批安排实施。
㈢自愿合法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要切实尊重法律赋予农民集体和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确保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前提下开展工作,杜绝强行或采取破路、断电、断水等办法变相强行拆迁,防止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过度集中或强行迁入城镇。
㈣惠农利民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在拆旧复垦、建新安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收入环节充分体现惠及农民、方便农民、让利于民的政策。拆旧补偿公平到位,复垦农用地使用权归还农民,建新安置要合理负担、便利生产生活、明显提高居住条件和改善居住环境,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收入全额用于拆旧复垦和建新安置。
㈤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管理下,以置换项目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由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创新性系统工程,涉及民生和区域统筹发展大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㈥综合整治原则
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坚持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与新、旧农村宅基地,以及周边的农田基本建设体系实现有机对接。置换项目座落在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土地整治计划项目区的,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
㈦产权清晰原则组织实施置换项目,要坚持权属、产权管理及时跟进,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状清晰、有据可查,完整准确反映置换项目实施引起的土地权属和产权的调整变化,同步完成调整变化后土地权属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发证。
三、组织实施置换项目的条件
㈠置换项目拆旧区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
㈡农村宅基地自然形成、居住分散、空闲地和废弃院落较多、农村人口城镇化趋向明显、户均建设用地面积大,整理复垦有潜力。
㈢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响应并积极参与。㈣置换项目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能够及时、足额筹措并支付所需资金。
㈤土地管理基础业务扎实,地政管理到位、规范,具有较强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能力。
四、置换项目申报
㈠专项调查,征求意见对符合置换项目条件的区域,要组织专项调查,查清置换项目区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及其潜力、农村地籍、土地权属、住房现状、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方式等情况,充分调查了解项目区群众对农村宅基地置换的民情民意。项目区选点布局、安置补偿和土地使用权调整方案要实行公告、听证,尤其要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㈡编制方案、科学论证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确定项目区规模、范围和布局。
置换项目实施方案容主要包括:
⒈置换目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依据和实施期限;
⒉置换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区所涉及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情况等,拆旧区、建新区的范围和规模布局;
⒊置换项目区土地利用平衡统计分析。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情况,以及土地整理复垦耕地和其他地类面积等;
⒋置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的合法性、土地整理复垦的潜力及可行性、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拆迁补偿安置的可行性;
⒌置换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新安置区规划方案、项目建新安置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情况,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情况,项目区安置补偿方案;
⒍置换项目工作计划。项目的总体安排与工作计划、置换周转指标规模的使用和归还计划;
⒎置换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项目融资平台组建和资金筹措渠道,拆迁补偿、建新安置区建设、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和项目管理等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⒏置换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⒐拟定实施置换项目方案和规划的保障措施。
㈢申报材料
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置换项目请示文件;
⒉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⒊置换项目实施方案(含文本、图件及附表等);
⒋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⒌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进行农村宅基地置换的意见书(苏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签章);
⒍旗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资金保证证明和按规划完成拆旧区复垦的承诺书;
⒎置换项目区影像资料(建新拆旧区照片,最新遥感影像资料);
⒏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项目区范围情况)、1:1万置换项目实施规划示意图(标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置换项目总体布局图、置换项目区1:200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⒐置换项目公告、听证、论证材料;⒑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㈣申报审批
⒈置换项目申报单位为旗县区人民政府。置换项目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参照《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置换项目实施方案时,一并下达农村宅基地置换周转分类指标及规模(简称置换周转指标)。
⒉置换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整体一次性审批,建新区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项目不再单独立项。
⒊旗县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行性承担直接责任,市人民政府为报批件审查核实的第一责任人。
⒋经批准的置换项目,必须在置换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之日起算的三个年度竣工并通过验收。
五、置换周转指标使用管理
㈠置换周转指标实行建库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置换周转指标,分别由自治区、市、旗县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置换周转指标储备库。
㈡市、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应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建立置换周转指标管理台账,对置换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置换周转指标应当在置换项目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算的三年归还。
㈢置换周转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城镇及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用地。置换周转指标异地调剂的,指标调入地应当向调出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支付不低于置换周转指标形成成本投入的费用。
㈣置换周转指标调剂实行分级审批。置换周转指标的调剂经市调出调入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双方协商,由调入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置换周转指标的调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厅审批。
㈤置换周转指标调剂所得收入在调出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财政设立专户,专项集中用于置换项目的拆迁补偿、土地复垦、拆迁安置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挪作他用。
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置换项目竣工验收时,具体认定拆迁安置用地归还、以及剩余复垦农用地可归还置换周转指标的类型和数量。
六、置换项目实施
置换项目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建新区、拆旧补偿复垦、置换项目验收、置换周转指标归还四部分。
㈠建新区
⒈安置建新用地
⑴建新村安置使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确认并出具准予建设用地转用类型、面积、四至及用途的文件。
安置建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即城郊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农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400平方米、牧区每户宅基地不超过500平方米。
⑵建新村安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土地的相关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研究解决方案。
⒉城镇建新用地使用建设用地置换周转指标涉及征用国有土地的,由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置换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依法依规批准和实施土地征用,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供应土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由旗县区政府组织建设用地置换批复、置换指标批文、及其他规定的土地征收材料,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㈡拆旧补偿复垦
⒈旗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区分农户迁入安置新村、已在城镇定居并自愿放弃新村安置房、一户一宅以外宅院、原住房价值差异、区位差异、特困群体等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⒉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坚持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置换、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进行深度整合,聚合资金,形成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⒊置换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严格执行置换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复垦标准,确保拆旧整理复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㈢置换项目验收
⒈申请验收置换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⑴竣工验收请示文件及自检报告;
⑵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意见;
⑶竣工报告(包括置换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复垦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建新安置用地及城镇建新区用地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与变更登记发证情况,档案资料管理、工程后期管护、置换周转指标归还情况等);
⑷竣工图、竣工后实测的勘测定界图;
⑸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
⑹拆旧区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及批准文件;
⑺项目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包括实施前后同一拆旧区照片及遥感影像资料);
⑻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⑼项目招投标、监理有关资料;
⑽资金使用、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
⑾项目区农民满意程度调查报告及拆旧地块农民安置情况;
⑿项目区后期管护协议。上述材料除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⒉项目区验收程序
项目区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在完成拆旧区土地整理,具备农业灌溉和耕种条件,并完成建新区农村居民安置及其配套的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后,先由项目区所在试点旗县区国土资源局自检,再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项目区验收意见。
㈣置换周转指标归还置换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确认的复垦农用地要严格加以保护,并不断提高质量,符合条件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经验收确认的复垦农用地用于归还置换周转指标,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耕地置换周转指标,复垦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分类归还相应地类的置换周转指标。
项目区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暂停该旗县区实行置换试点政策,补缴经批准使用置换周转指标报批建设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七、保障措施
㈠置换项目成果经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或因置换项目实施中违背群众意愿、强拆强建、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造成较大影响的,暂停该旗县区建设用地审批,并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㈡建立市长、旗县区长领导负责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置换项目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为置换项目组织实施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旗县区人民政府是置换项目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㈢建立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分别由市、旗县区长牵头负总责,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建设、规划、交通、水务、农牧业、审计、新农办、电力、通讯等部门参与决策、协同动作、合力推进。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在项目县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户,提高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到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建设45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项目县、乡镇群众对改厕的知晓率达到30%以上,项目村居民的改厕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内容
1、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25万元,在涉县、鸡泽县和磁县3个项目县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卫生厕所类型,建设双瓮式和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本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农民接受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地区的卫生户厕类型加以实施。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农村改厕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和年版《中国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指南》等标准和要求。具体名单见“市执行中央年度农村改厕示范建设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2、在农村改厕项目县、乡(镇)和村,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栏、刷写农村改厕墙体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纸,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
3、在改厕项目村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除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现象,进一步显现改厕效益,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4、改厕项目县要举办农村改厕技术培训班,培训基层改厕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宣传骨干,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每个项目县要建立一支改厕技术指导队伍,力争每个项目村建立一支专业改厕施工队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市爱卫办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等项工作。市爱卫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2、各项目县要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组织形式、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监督和质量控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3、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物资应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培训和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二)资金安排
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农村改厕专项资金2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地下部分,每户补助标准为500元。地下部分应包括贮粪池、便器、厕屋地面(脚踏预制板)。
按照国家项目要求,每户需安排地方配套资金500元。省和县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上部分的建设以及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其中本级配套资金的20%用于本级项目活动。
项目县(市、区)要从推进医改工作的高度,确保农村改厕项目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专项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到基层项目执行单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地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招标采购
农村改厕项目县要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和培训有资质的厂家和施工队伍,开展改厕工作。项目县要将物资采购和选择施工队伍招投标情况报市爱卫办备案。
四、项目执行时间
年月底前,3个改厕项目县要完成45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月日前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考核验收,并将项目评估验收总结报省爱卫办。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1、农村改厕项目县要每月23日前向市爱卫办报告项目工作进度。各项目县要将确定的项目村名单报市爱卫办。项目村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项目文件要规范存档备查,全市改厕农户要进行统一编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以及今年7月7日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动员会。刚才,县编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的领导分别就开展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市场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点看,还是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任务看,农技推广体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着眼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总结经验,前一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县首先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务、人事、财政、发改、社保、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砚山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通过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对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广泛的调研,摸清基层情况,我县研究提出了《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上报文山州人民政府。20**年7月30日,州人民政府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州八县人民政府上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97号)文件原则同意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12月底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三、明确思路,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任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此,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全县在下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注重推动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方便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1.农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加挂“农药监督管理站”牌子)、渔业工作站(加挂“渔政监督管理站”牌子)、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将农机校并入统一管理,加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牌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组建农业执法大队。乡(镇)级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2.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农村能源站、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乡(镇)级设林业技术推广站。
3.水务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级设水务站。
按照(文政复〔20**〕9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参公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暂不列入此次改革,其职能、编制等不作调整。而其它未列入改革的事业单位也不纳入此次改革,其管理、编制等维持现状不变。
(二)要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人员
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为便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乡(镇)政府协助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在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书面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指导,提供服务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这次改革中,州政府核定我县农林水系统人员编制总额是410名,其中:农业系统编制229名(县级1**名、乡级121名),林业系统117名(县级30名、乡级87名),水务系统64名(县级24名、乡级40名)。涉及改革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再调整。若要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重新进行核定的,要在不突破总编制的前提下进行统一平衡后上报人事(编办)部门审批。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各项工作
由于此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较为复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管理模式、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在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理设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局,科学设置职能,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人事(编办)部门要科学构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机构设置,将县、乡作为有机整体统盘考虑。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制定预案,争取主动,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四是妥善安置,做好人员分流及安置工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原签订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要进行认真清理,依法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临时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对于超编单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并且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把住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进人控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云南省有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规定的技术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对超编单位的技术人员申请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人员,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五是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监督和管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进行清查,登记产权权属,核清资产,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各县要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组织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1月份进行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尽快组织,根据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工作时间安排:20**年10月6日至15日,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年10月16日至30日,要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工作;20**年11月1日至15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到时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审,以确保按州人民政府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七是要严明纪律,维护社会稳定。要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密切注意各种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员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社会稳定。八是要沟通协调,抓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于在这次改革过程中,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规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范围,但仍然要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职能,其隶属关系不变,资产、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不作调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9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在乡镇统计体制改革过程中,可将乡镇统计站与乡镇农经站合署设置,进一步整合乡镇统计站和农经站统计资源,在原有乡镇农经站的基础上,加挂统计站牌子。这对于促进整合统计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避免数出多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请农业部门主动会商统计和人事(编办)部门提出意见后尽快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支持不同类型医学院校参与“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
根据地方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125所,改革试点项目178项,其中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26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72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9项。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西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三级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4-0053-10
新课程改革的突出亮点就是三级课程的实行。有关何为三级课程,大家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理解为课程管理体制的,有理解为课程政策的。其实,从不同的主体来看,三级课程有不同的内涵:从国家层面来看,三级课程可以理解为一种课程政策或体制;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来看,三级课程可以理解为一种管理体制或模式;而从教师的角度来看,三级课程则是一种课程体系,即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体系集合。三级课程自提出之日起,许多研究者就对其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探讨。本文无意对三级课程的内涵进行深究,侧重于从教师的角度对三级课程的实施进行观照。
一、调查目标、工具及样本
调研主要围绕西南五省(市/区)(即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教师对三级课程内涵的理解及认同、国家课程在西南地区农村学校的落实情况、西南五省(市/区)针对农村地区的地方课程开况及地方课程的实施情况、西南五省(市/区)农村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情况四个方面展开。
基于以上目标,主要采用问卷和访谈的方法进行调研,并辅之以观察法。本次调查共选择了5省(市/区)农村地区16个县79所中小学作为样本。
在以上样本中,共发放教师问卷1109份,回收1077份,其中有效问卷1029份,有效率92.8%;共发放校长问卷124份,回收120份,其中有效问卷117份,有效率94.5%。
二、西南地区农村三级课程实施现状
新课程实施初期,研究者把更多的目光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往往被人忽视。而偏居祖国西南的云、贵、川、渝、桂5省(市/区)的农村地区则更易被忽略,而实际上这5省(市/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其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0%左右,面积占全国14.3%,因此选择该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意义重大。
(一)西南地区农村教师对三级课程的认知情况
教师对三级课程的认知包含三个层面的意蕴:一是对三级课程内涵的理解与认识,二是对三级课程实施状况的把握,三是对实施三级课程影响因素的关注。内涵的理解直接影响后面两层含义的把握。从调查的结果来看:
1.各省基本建立三级课程体系,教师认为三级课程符合教育发展需要
通过资料的收集,发现云、贵、川、渝、桂5省(市/区)都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本省的课程实施方案,基本建立起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体系,并对具体的课时比例进行了规定。同时发现:云南省在义务教育阶段的1-2年级和9年级全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缺失;四川省是五省(市/区)中唯一对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进行严格划分的省份。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比例来看。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国家课程所占比例在80%以上,而新增加的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和校本课程占16 %-20%。观察右图发现:云南省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占总课时的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贵州省各年级都规定了地方和校本课程的比例,总体上亦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四川省是唯一与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中所规定的课时匹配的省份;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课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且在五个省份中处于最低水平;广西则恰恰相反,从颁布的方案来看,其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课时所占比例超过了20%。总的来说,五省(市/区)的课程方案存在差异性,四川省是唯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其他省份与规定都有一定差距,但基本上都建立了三级课程体系。
从对教师和校长的调查来看,70%以上的教师认为三级课程是符合当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其中四川省最高,基本同意以上教师占96.9%。这说明绝大多数农村中小学教师认为三级课程符合当前教育发展的需求;在三级课程的组织机构建设方面,超过45%以上的教师认为是健全的,其中四川达到84.7%。这说明三级课程的组织建设还有待于加强。
2.三级课程实施不容乐观,执行监察不够
三级课程作为新生事物,其有力推行需要多方面条件和制度保障。从教师的反映来看,总体上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能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但小学,尤其是村小,专业教师比较缺乏,特别是音、体、美、科学等课程,一般都是语文、数学教师兼任;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方面,总体上小学实施得比初中好,进一步追问发现,由于初中面临升学压力,学校和学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需要考试科目的学习上。教师在回答“三级课程执行监察不够”时。
从以上结果看来,除四川省外,其余省份都有超过50%的教师认为三级课程执行监察不够,这与实地走访所得的结论比较一致。在调研中发现,四川省教育管理部门在新课程实施中非常注重课程的制度建设和资源建设。尤其是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方面,四川省教育管理部门出台了系列相关的文件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开发了配套的课程资源。这些做法得到了教师的认可。而其他省份在三级课程的实施方面,对课程的监察则相对不够,尤其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基本处于被忽视的状态。
一、密切联系实际,力尽所能,为扶贫工作联系乡办好事办实事,奠定脱贫致富坚实基础
我局对口帮扶镇村扶贫开发工作,落实了扶贫分管领导和驻镇扶贫工作人员,并定点帮扶鹅池村,切实开展扶贫工作,为民做好事办实事。
1、充分利用我局“学教”活动的工作经验,指导、协助村开展村级“学教”活动,使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学教”活动深入开展,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
2、指导村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落实税费改革配套措施,规范农民负担管理,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3、全局党员和领导干部与村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到所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助发展生产,均办了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收入明显增长,奠定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基础。
4、帮助贫困户修建农村家用沼气池110口,安装沼气灶110套,沼气灯具180套,解决用能问题,综合利用沼液、沼渣,提高了土壤综合生产能力,使每户年均增收达800元以上。
5、指导该镇抓好种植业结构调整,确立增收项目。发展青蒿7000亩,山茱萸1000亩,白术1500亩,银花1000亩,实现产值800余万元;发展蔬菜2000亩,户平种蔬0.5亩,推广设施栽培技术,生产市场需求的优质蔬菜;推广水稻抛秧、地膜玉米等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作物新品种,提高作物单产,增加总产。
6、帮助村村进行抗灾自救,开展科技救灾。我局抽派技术业务骨干10人次,赴村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对受灾较重的水稻、玉米、红苕、黄豆、烤烟、中药材等农作物进行补救,排水防渍,清沙洗苗培土63亩,育苗施肥110亩,二次栽插和改种45亩,综合防治水稻病虫害100亩,烤烟病虫害40亩。积极为村捐款捐物,捐款3500元,赠送价值3000元的机动喷雾器2台,蔬菜种子100斤,帮助发展优质蔬菜生产400亩。
二、积极立项争资,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脱贫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我局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向上争取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促进扶贫开发。严格按照财政性扶贫资金专户专帐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项目实施,收到良好实效。
1、农村能源(沼气)建设,涉及全县39个乡镇,扫尾完工2001年度沼气池建设2000口,动工修建2002年度农村家用沼气池4000口,目前已完工1500余口,发放安装沼气灶、沼气灯各2500余套,解决了农村用能问题,改善了生活环境。
2、小坝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河堤改造,今春竣工2001年度河堤整治1320米,动工实施2002年度900余米河堤改造,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极大地增强了农田抗御洪灾的能力。
3、甘蓝型黄籽油菜基地建设。引进“渝黄一号”黄籽油菜品种4000斤,新增基地面积5000亩,在铜古乡办县级示范片2000亩,改善了全县油菜品质。
一、主要问题
(一)资金申报阶段
其他项目资金大多需要对上争取,地方为了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资金性质,对每个项目都要编撰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申报时间又不一致,这就在申报时可能存在不知道其他项目资金有多少,能够做些什么。这就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法与其他项目资金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作用,致使项目实施中可能就存在项目调整或变更。
(二)规划设计阶段
由于整合的资金性质不同,在规划设计阶段可能存在使用的标准就不同。如:公路建设,交通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是交通部门的标准,其他资金的规划设计使用的可能就是农机部门机耕道的标准。在概算方面,各项目主管部门使用的概算标准可能不一样。另外,有的项目需要农户投工投劳,属财政补助项目;有的项目又是财政全额预算。这就会造成在今后工程整合发包时,一样的工程不同的单价,不同的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整合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要求不一样。有的项目需要聘请监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的项目是要求村组、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与监督小组的专业、素质不同,在项目监督管理中无法一致。
2、整合项目建设方式可能不一样。有的项目由工程队施工,有的项目由农户自建或村委会委托建设,这就需要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增加更多的现场技术人员和指导人员。这样整合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困难加大。
3、整合项目实施对农户的要求不一样。如:国土整理项目不用农户自筹,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必须农户自筹,项目区农户存在攀比心理,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4、整合项目实施招投标规定不一样。有的项目要求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实施“民办公助”,有的项目要求严格按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全包建设,这些都会给项目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四)验收报账阶段
1、整合项目验收确认有一定难度。有的在整合项目实施时,并没有明确哪种资金实施哪一部分,可能是把两种或多种资金合起来做一个工程,但项目验收又是各个项目验收各个项目。验收时就会无法确认各种资金完成的具体工程量。
2、整合项目报账难度大。由于是整合资金实施,可能存在一个工程的建设由两种或多种资金构成,如何实施报账,在哪种资金中报账多少,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需要进行竣工审计,但绝大部分其他项目资金不需要竣工审计,只是通过财政投资竣工结算评审就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建工程竣工审计需要县级农发机构承担一定的审计费用,并作为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列支报账;而对于整合项目在进行聘请中介机构或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审计时,不可能只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不审计其他项目资金投入部分(实际上有的项目也无法分开),这样就会多产生审计费用。
二、对策建议
要真正改变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状况,就必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形成规模出效益,实现“开发一片、见效一片”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形成整合机制
1、提高到项目整合的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克服对财政资金整合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项目资金整合仍有畏难情绪等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深入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形成机制,以保长效。
2、建立健全整合机制。在整合机制上要做到:一是成立整合机构,落实责任和人员。县级政府应当成立财政资金整合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县项目整合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按统一要求进行项目整合,确保整合项目实施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明确整合范围。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项目资金的要求,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其它项目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三是坚持整合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将各类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充分发挥各类项目资金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聚合效应,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科学规划是整合项目资金、实行规模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个统一的中长期规划,就很难对财政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就仍然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整合资金、规模开发就会是一句空话。因此,县级政府应当对某个区域或哪些乡镇发展什么主导产业,建设哪些基础设施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在农业综合开发的统一规划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一是注重项目区选择的科学性。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整合项目集约建设的原则,根据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标准,选定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的项目区。二是注重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整合项目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要按照“围绕产业搞开发、搞好开发促产业、做大产业促增收”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两大目标,做到既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又有高效农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三是注重项目工程的互补性。针对国土、交通与农发办之间项目建设内容交叉、标准不一的实际,对同类工程采取规划时地点结合、建设时工程互补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标准一致、质量可靠。四是注重项目建设时间的连续性。为真正发挥规模开发效益,规划时始终坚持大手笔、高起点的原则,实行“滚动开发”、分步实施,而不是“遍地开发”,既有总体规划,又有年度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区建设时间的连续性。
(三)有序管理,统一实施
1、整合项目要做到有序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实施的项目,要落实牵头部门,避免多头管理,最终造成无人管理的问题;要形成整合项目实施方案,对整合的各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资金投入、资金报账等进一步明确,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做到整合项目只有一个牵头部门,根据实施的内容明确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员,确保项目实施有人管理、有序管理。
2、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实行“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标准,结合总体规划,统一规范路、渠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二是统一管理程序。要对每个项目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对整合项目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杜绝一个项目多人领导、多人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对凡不执行上述规章制度的,或未按规划设计施工且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一律实行“四不”,即不收方、不验收、不报账、不划款。同时,采取现场查看、临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矛盾协调。三是统一竣工验收。明确了复验内容,规定复验程序。县级复查验收时,要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组成的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工程严格统一验收,凡经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四是统一建后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移交所在乡镇、村管理和维护,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工程管护领导小组、村成立管护委员会,制订管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筹措管护资金,进行经常性管护,并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报账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其他大部分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操作,加强了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