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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该行正在为推行和深化商业化改革做充分准备。其改革的主要路径初步设计为“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这与其他商业银行的改革路线基本一致。”
全面商业化
据记者了解,去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曾提出,在三大政策性银行中,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但在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开行的改革方案却一直未能敲定。直至2007年的最后一天,经国务院批准,中央汇金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使得国开行的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据央行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根据改革方案,国开行将在机制体制、业务经营等方面推行全方位商业化改革。未来国开行将定位成商业性机构,除了延续既有的业务,国开行将丰富强化投行、投资等业务。
北师大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晓西认为,这说明国开行将通过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他同时猜测,国开行现任行长陈元可能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长。
虽然最终被定位为“商业银行”,但李晓西认为,由于在网点、客户资源等多个方面与普通商业银行不具有可比性,预计国开行近期内仍将以发债筹资为主,同时把中长期批发贷款作为其主要业务,而不会与普通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零售贷款方面展开竞争。
“虽然国开行将改为商业银行,但是它将不会复制目前的这些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模式,将成为一家典型的批发性银行”,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李黎明称。
诟病越界竞争
李黎明告诉表示:“以往主要依靠国家指定的重点项目作为主要业务,并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惠顾’的政策性银行,今后将开始与其他商业银行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展开业务竞争。”
据记者了解,商业银行一直对于国开行越界竞争表示不满。后者依靠国家信用低成本融资,却介入商业性金融业务,甚至在一些地方,“国开行和商业银行抢大项目”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引起了几家有规模实力的国有商业银行对国开行的“集体诟病”。
关键词:农业银行改革;一行两制;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81-03
一、研究的背景
2007年2月1日启动股份制改革序幕的农业银行,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十六字方针。从某种意义上看,农行股改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要面向“三农”,这既凸显了农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加大了农行商业化运作的难度。[1]自2005年起即反复酝酿改革方案的农行,一直在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业务的两难选择中徘徊不前。其中,如何服务“三农”,一直被认为是农行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在众多的改革方案中,“一行两制”被认为是既遵循商业化原则,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案。
所谓“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2]
为了解“一行两制”在海南省农行系统中的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就农行县域支行实施“一行两制”方案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妥善处理“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之间的矛盾,但成功与否,还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与之配套运行。
二、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优势
海南省基层农行管理层普遍认为,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对“三农”工作的条线管理实行专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封闭运行,专项配置经济资本,专项下达信贷计划,实现县域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下沉经营重心,简化业务操作流程,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农行服务“三农”工作的监控和督导。
海南区域经济环境和农业银行自身的基本行情也决定了构建城乡双层经营体系、推行“一行两制”的可行性。海南省农业银行系统由于承担着政策性支农任务,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呈现资产质量差、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特征,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必须走改革发展的道路,必须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分别考核”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南北带动、县域互动”战略,即实现城乡联动、双层经营的“一行两制”新体系。
在新体系下,坚持以县城市场为重点,以骨干网点为支撑,以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虚拟网点为服务延伸,构建海南农行县域经营新布局;以最具区位优势的产业和行业为切入点,以龙头企业和省政府实施“双大”战略所形成的“企业链”上的小企业,以及热带高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产、供、销等环节中的中介服务企业等优质客户为目标,构建海南农行业务发展重点客户体系。
具体来说,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改革经营管理模式,真正把16个县域支行作为服务“三农”的载体和平台,全面系统地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优先发展。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把城市业务规模做大、业务做精、效益做优。通过抓好海口和三亚南北两大城市业务,充分利用城乡之间的广泛联系,借助企业经营集团化的趋势,发挥城乡产业链条的优势,以城市产业带动“三农”和县域经济。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城市业务在经营效益、集约化程度等方面的优势弥补“三农”和县域业务等存在的不足,以城市业务反哺“三农”和县域业务,通过“非农养农”的方式促进“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为提升市场价值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潜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有利于海南省农业银行在商业性经营条件下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一行两制”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方案,仍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一行两制”方案中并未彻底划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界限,从而为事后的损失追补预留了空间。虽然“一行两制”模式是期望在一个机构内部平准损失,即支持“三农”的风险在一个法人内部化解,但也说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业化。如果金融机构完全以市场化原则运作,必然会有一些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3]
2.在城乡两套资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协调配置全行资源,以及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如何制定。所谓资源配置,包括信贷资源、经济资本、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近年来,海南省县域农行基本没有新增贷款计划,财务费用缺口大,固定资产配置失衡,人力资源紧张。
3.“一行两制”方案对风险控制与责任认定较难操作。从贴近县域基层角度看,下放审批权限、独立审批人制度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但权力下放会产生风险。比如,由于天灾人祸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如何划分责任?如果超过风险容忍度,由哪一级行承担责任?如果由支行承担责任,它一定承担不起,后果就是惜贷、不作为而带来信贷萎缩,如果由一级法人承担责任,基层行就会有放贷冲动而大批特批。
除此之外,在具体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进行界定分类,特别是对城市业务中的涉农业务的界定较为复杂。而且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目前仅仅停留在农行的层面,没有外部的配套政策的支持以及宏观的制度安排,将很难落实到位,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四、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对策建议
1.整体改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实行“一行两制”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对农行进行整体改制,没有整体改制,实行“一行两制”与商业化运作方面将出现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4]同时,农行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农业发展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将出现新的矛盾。因此,必须在整体改制的前提下,出台外部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做出宏观的制度安排,才能确保县域行的改革落实到位。
2.剥离农村政策性业务。目前,海南省农行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扶贫专项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二是农村基本建设贷款如小水电建设,三是乡镇企业贷款、供销社贷款等农村工商业贷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海南省农行的可持续发展。[5]鉴于经营中商业化与政策性难以兼容,农行基层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将目前由农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业务全部交割给农业发展银行或以委托方式由县域商业银行,有利于农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3.建立政策补偿机制。一是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支农风险基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对为农业提供政策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和其他补偿,用于对农业信贷现实风险的补偿,以保证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到位。二是尝试把现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直接用于对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支持。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鼓励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贷款损失的弥补。
4.建立税收、利率、资金回流三大支农激励机制。对在海南省欠发达地区的农行机构服务“三农”的项目或农业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实行普遍的免税政策或减税政策,减免营业税,降低或返还所得税。对服务“三农”的农行机构,应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和差别利率政策,增加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经营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制定金融补偿和资金回流机制,规定县域支行每年新增存款在扣除准备金和备付金后,要有一定比例的贷款增量用于涉农贷款。
5.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配套服务“三农”的财政资金必须与服务“三农”信贷资金互动。同时,对服务“三农”的信贷资金进行贴息,分散信贷资金风险。
6.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一是要大力推广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确保农业风险合规、有效地化解和转嫁。二是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经济问题应具有政策性,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由国家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改变传统的扶贫、补贴方式,将国家对农业的救济、补贴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分散农业风险,增强其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风险的承受能力。
7.建立规范的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组建符合海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发展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动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8.建立与服务“三农”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对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区别于服务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要结合服务“三农”实际,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明彦.农业银行改革:困难.模式与前景[J].银行家,2007,(11).
[2]翟传海.对农业银行改革的两点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3]卢志远,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改革的若干思考[J].市场论坛,2007,(10).
关键词 国有企业 股份制改革 劳动者股份所有制 股份合作制 虚拟股份制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与支柱,因原因曾经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下运转,缺乏独立自主权和自我积累,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沉重的包袱,企业不堪重负,举步维艰。帮助这些企业卸下历史包袱,不仅是这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振兴与发展之所需。
1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及政策综述
从国外经验来看,当企业陷入债务危机时,通常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种办法是消极的办法,即通过资本市场变卖企业资产,或诉诸,破产清算,以抵偿债务,企业从此宣告结束。另一种办法是积极的办法,即通过企业改组、股份制改造等,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企业获得一次再生的机会。
陈元燮等学者认为,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而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不在少数,如果都采取第一种办法,则大批企业关停,工人失业,安定团结,无法承受。应该采取第二种办法,即进行债务重组,它可以有不同途径,而债权转股权是其中较好的一种办法。而要进行债权转股权,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革与改造。
王珏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之所以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将传统计划经济的基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的、股份制形式的民有经济。当前深化国企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合理化和治理结构规范化,混合所有制是更符合的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公有制。国企改革的最终走向是要发展到劳动者股份所有制。
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近几年来,全国各地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全面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突出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一重点和难点,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并结合多种企业改制形式,结合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使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依照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肯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
从1983年7月我国出现第一个股份制企业——深圳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算起到今年,股份制在我国的发展已整整22年。这22年,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看,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其一是股份制理论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从上段所知,股份制在我国改革的理论中,逐步得到肯定与运用,至党的十六大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又作了完全的肯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又有了重大的发展和突破,这在认识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飞跃,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二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践的迅猛发展:首先是股份制改造面不断扩大,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改建和新设了大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次是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与竞争力,经济效益持续回升,总体实力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尽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并没有彻底解决。主要表现在: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根本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或是没有进行根本性的股份制改造;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也普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并没有实现企业机制上的转换;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流动、组合、重组困难重重等方面。这说明,建立起的现代企业制度,离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还处在攻坚阶段,必须深化改革;而且改革不是单项的,是全方位的。
3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注意事项
(1)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一般要保持控股;对于那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也没有必要为了改革而改革;对于处于夕阳产业而且自身素质已经非常差的企业,不应该指望外部资本购买这类企业的股票,而应该更多地采用并购重组、整体破产的方式处理。
(2)为了保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要借鉴国际经验,在股份制改革方案中加入限制国家股权利或保留某些权利的,以减少外部资本进入企业的顾虑。应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是制定保证国家在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殊权益的“金股”制度。即通过立法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在一定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政府对企业决策有否决权。二是设定特许经营制度等委托经营方式和“优先选择权”,即对一定股份设定“优先选择权”。在一定情况下,政府有权按固定价格重购这一部分股份,从而形成多数行使控制权。三是制定个别不受一般商法约束的例外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通过立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持少量股份的国家,可派代表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3)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国家需要通过立法继续清除各种障碍,在部分公共行业如、电信等领域不断引入竞争机制,改善竞争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部资本更多地进入垄断行业,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4 国有企业未来发展与改革新探
4.1 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介于股份制与合作制之间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采取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形式,其内部成员既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又联合投资,按股分红,自负盈亏。这是我国的一大创造,它突出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方向。尽管在后来的发展中,股份合作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份合作制的失败,而是还没有为股份合作制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社会经济条件。
4.2 劳动者股份所有制
所谓劳动者股份所有,就是指劳动者应成为有产者、投资者,即“劳者有其股”。从价值形式看,财产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从使用价值形式看,则是社会化占有,是两者的统一,它是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的客观要求。因此,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应该坚持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原则。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不是某个人的发明,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人力资本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这个规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日益成熟,认为人力资本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要素,其管理的重心是对人力资本质量的培育。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人力”,它是可以作为获利手段使用的“资本”。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更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和竞争优势,且人力资本投资是企业“增长剩余”的主要源泉。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再片面强调和推崇物质资本的利益,而是把企业看作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实现合作的契约。这里的人力资本作为主动的生产要素,不但得到相当于劳动力成本的工资,还与物质资本一起分享利润。当然与一些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不同的是,笔者认为,人力资本的范围应包括一切劳动者的劳动力,不仅企业家劳动力必须转化为资本,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力也必须转化为资本。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条规律。改革开放初,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劳动者个人财产权而取得巨大成功。而股份合作制的成功实验,也是因为它是企业内部实现的“劳者有其股”。另外,股份制走向劳动者股份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实现结合的必然结果。
4.3 虚拟股份制
虚拟股份制是以确立劳动者的虚拟股权为核心,以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为框架,由国家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立分配比例的一种有限的责任企业制度。以虚拟股权为突破口,对国有企业进行虚拟股份制改造,具有如下优势:
(1)劳动者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了管理人员对股东利益的责任心。虚拟股权虽然不是劳动者个人资产的转化,但其功能和股票是一致的,且更具优越性。虚拟股份制企业通过法人财产权制度,把企业的管理活动专门化到管理人才身上。而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取得虚拟股权后,就成为企业的股东,通过虚拟股权参与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获取相应的股利或分摊相应的亏损。因劳动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各方面情况都十分了解,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控制时更为直接有效,实现了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真正结合。使劳动者的积极主动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效地解决了虚拟股东对企业监督管理的难题。
(2)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虚拟股份制实行有限的经济责任制度,即对债务的清偿只以最初的投资额为限,不涉及国家的其他资产和劳动者的个人资产;而国家作为整体所有者,是国有企业的出资设立者,现实资本的所有者,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定其分配比例,是其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这样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彻底改变国有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被动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4 上述三种改革设想的基础
(1)人力资本理论。所谓人力资本,是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健康等的总称,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质。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得人力资本作为第一生产要素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微观企业来说,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企业效益具有高度相关性,因而,如何发掘企业员工的潜力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获得企业一部分股权,就是对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的肯定。经营者由雇员变成了所有者,作为企业的利益主体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由此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成为股东和经营者的共同目标。
(2)委托——理论。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彼此分离为特征的,所有者委托经理人从事经营与管理决策,所有者为委托人,经理人为人,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所有者无法准确判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理人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理人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这样经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而不完全承担其行为的全部后果。所有者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所有者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而实施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都可以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持续和价值最大化成为所有者和经理人员的共同目标,鉴于劳动者股份和虚拟股份形式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其激励应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从而可以弥补传统薪酬制度的缺陷,并使经营管理者通过行使劳动者股份或虚拟股份而获益。
(3)剩余控制权。企业索取权是指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总收入在扣除折旧费、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之后的余额的要求权;企业控制权是指各利益相关者为了实现其剩余索取权而对企业行为施加和监控的权利。企业中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对企业最终剩余的控制权或者说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控制力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把剩余给与拥有控制力的人,可以确定劳动者股份和虚拟股份的授予对象。
5 结论
当然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操作上都有很大差别。股份合作制出现近20年,在经济改革和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中非常盛行,取得了较大成功;理论与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解决与进一步完善。少数企业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进行了虚拟股份制尝试,有些还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仍主要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其理论与实践操作上可以借鉴与股票期权理论及其它的实践成功经验。其实施也还有待于各方面条件的成熟,以及产权制度、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决策机制、组织管理机制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但其三者共同优势是都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和企业劳动者的权利。当今,在依托资源和物质投入推动的物本型经济已逐步走到尽头,大力开发人类自身的智能资源,走以人力资本为依托的人本型经济发展之路,已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大趋势、新潮流。人力资本经营的目标,就是通过企业人力资本与其他资本的整体优化配置,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而企业价值的增值力,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力和资源配置力,其中有效配置和整合企业人力资源,充分激发其趋向于企业目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具有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而发展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改造,正是顺应当今时展潮流的,已成为企业发展与改革之趋势。
总之,实行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对企业本身经营管理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如下问题:有效解决经理人长期激励不足问题;对经理人而言具有所有权激励功能;有利于股份制企业降低委托—成本;可以低成本不断吸引并稳定人才。
因此,发展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不仅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发展现代企业人力资本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以下作用:宏观上,将使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趋完善;中观上,将探索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微观上,有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合理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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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安源.虚拟股份制——国有企业改革模式构想[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3(4)
关键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控股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微观组织重组层面上的改革已不可避免地推进到了当前整个微观基础再造中最复杂、最难以推进的金融领域。推进金融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已成为改革的重点。在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O,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已成定局的今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必要借鉴国际银行业的经验进行改革,壮大自身的实力,以在未来竞争中争取主动,跟上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潮流。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迫切要求
“十五”时期,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主要是围绕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三大方面进行深化改革和完善建设。在深化金融机构体系改革方面,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是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指出,“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争取用5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把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为实现这一目标,从今年开始,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分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
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其主体应该多元化。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直牢牢占有着70%左右的市场份额,新兴商业银行很难动摇其在国内银行业中的稳固垄断地位,更无法在大规模范围内同其展开公平竞争。由此引发的为扩大市场份额的不规范甚至恶性竞争,不仅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积累了经济运行中大量的金融风险,给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不良资产率过高。
按《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未能达到这一标准。从国际大银行的情况来看,2000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不包括中国的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52%,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般认为不足8%),从而制约着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扩张能力。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世界前20家大银行,其平均不良资产率为仅为3.27%,其中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4%和0.85%,而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左右。[1]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严重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
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内在的决定了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在原有体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渠道是财政,但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推动国企发展成为国有银行的历史重任。进入80年代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取代了财政成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据统计,改革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每年贷款额的80%以上流向了国有企业。1996年底,国有企业占用的国有银行贷款余额47434.7亿元。没有银行的金融支持,国有企业的增长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这种金融支持却使国有银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9年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接收了国有银行在1995年前产生的1.3万亿的呆坏帐。据官方估计,这还只能使国有银行的呆坏帐率下降到20%以内。只有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只有剥离政策性业务,才能真正搞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需要。
我国即将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市场将向世界全方位开放,意味着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我国企业将面临全面的竞争,特别是金融企业面对的挑战更为激烈。现阶段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首先是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竞争,减少、消除壁垒和保护。如果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以政企不分、政府色彩浓厚,不具备完全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的状态入世,那么在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后,不但会被视为违背世贸原则,而且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其次是实力的不足,能够在国际上四处扩张的外资银行,大都是规模大,实力强,资本充足,国际业务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大银行。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低。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对它们进行股份制改造。这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发展的方向的。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方案
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其改革涉及到金融体系、金融市场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发展。为保证改革成功,应该有稳妥的方案为蓝本进行改革。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方案
首先,为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清晰,应设立国有银行控股公司,专门代表国家对国有银行行使所有权,从而割断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干预,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多的政策性业务,这样可以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资格,明晰国有产权关系。国有银行控股公司可以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应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链条上的第一层人角色.
其次,在国有银行控股公司之下,应将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银行集团公司,将大量不良资产与优良的经营性资产进行适当分离,对原有资产进行分拆、重组,以集中优质资产成立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成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集团公司后,集团下面可以分别设立几家有限责任公司,如后勤保障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该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上市融资,可以为今后整个集团公司的上市做好铺垫和准备,也可以利用这家上市的股份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使经营多元化,应对国内外的竞争。有限公司来并购一些其他金融机构如一些经营业绩好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跳出原有法律框架的约束,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使经营多元化,应对国内外的竞争。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
图1、
2、法人治理结构与机构结构体系的改革方案
在成立的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内,股权应多元化,可以设立集团公司股、机构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其所占比例应该明确,防止出现在部分国有企业中由于国有股比例过重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公司进行治理结构改造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内容,保证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不存在国家股,转由集团公司代表国家作为第一大股东,具有相对控股权。外资股应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特别是那些国际上著名的大银行参股,借此吸收国际著名大银行的经验,提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
首先,在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治理结构这一制度安排中,董事会是代表股东的权利的管理者,是公司控制权的实际掌握者。董事会与股东会之间存在着一种信任托管关系,即董事会受股东之托经营其资产,并承担受托责任,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职能发挥效果的好坏,主要与董事会的独立性、人员多少、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会的组织结构有关。董事会中除了有代表集团公司,代表存款人的人民银行及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外,更应引进国外银行家,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担任外部董事,并保持一定的比例,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制定。董事长可由集团总公司的董事长兼任,集团公司董事长由国有银行控股公司委派产生。监事会由股东大会产生,应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起到自身应尽的职责。监事应由于银行内部员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代表,[2]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共同组成。监事如果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对公司负赔偿责。如果对股东的利润造成损害,应当与公司一起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地,当公司董事会成员或经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侵犯了股东权益时,监事会有权独立提起对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经理的诉讼。股份制公司的治理结构近期目标见图2、
图2、我国现阶段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与机构结构
其次在机构与结构体系方面,总行经理层作为董事会选聘的人,拥有对该股份公司的管理权,其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向股东会负责),其聘任和解聘均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在结构体系方面,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继续保持总分支行制。各个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下开展经营对于总行以下的各分行,可以考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区行设置的办法,即以按经济区域划分设置分支机构的原则,来重新设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二级分行。区行行长由总行行长聘任产生。并逐层产生下一级分行经理层。下一级分行经理层直接对聘任他的区行经理层负责。他们之间是一级一级的委托关系。总行要明确各经营行的经营管理权限,严格规范各级经营管理行的经营行为,实行授权经营管理制。各级分行只能在总行授权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控股权与上市方案
首先,正确安排国家的控股权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商业银行的资本运营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性活动。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革,如果过分强调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权而且是绝对控股,这将与原有体制下的国有独资银行不会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基于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中保证国家对金融体系有充分的控制力,增强对外部意外冲击的防御能力等方面的考虑。我们要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防范风险,可以在相对控股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国家利益。
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应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多方持股。前面已有论述,可以设立集团公司股、机构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其一,“集团公司股”,它没有必要占据绝对控股地位。可采取“黄金股”形式[3],即以少数股份,就可控制其股权,使商业银行与国家产业政策能保持一致,自然地协调中央、地方与银行三者的经济关系;虽然发行黄金股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有重要意义,但这种特权只有在关系到银行性质等重大问题才能发挥作用,以充分发挥其他股东对银行的监督作用。既要用特权优先股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又要防止政府利用特权优先股干预银行业务。其二,“法人股”,允许业绩优秀的大企业集团参股该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为利益纽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协调银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允许金融企业相互持股;其三,“个人股”,利用个人股权这种终极所有制形式的资本内在增殖机制对整个产权关系所具有边际调节力,使国有独资银行资本与个人资本有机结合;其四,“外资股”,所占比重不大,主要起到促进与补充作用,以便于国有商业银行国际化。各股所占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我国股票市场从建立以来,投机现象较为严重,这固然是新兴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但究其根源还在于缺乏值得长期投资的企业或有实力的机构投资对象。国有商业银行以其利润丰厚、稳定,股本规模大等特点,极易成为深受广大投资者喜爱的板块,从而起到稳定大盘的中坚作用(因为我国储蓄率高居不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票是中小投资者的首选,风险性与收益性在一个比较适中的比例,也是分流高额储蓄的一个较为稳妥的方法)从深发展和浦发银行的情况来看,深发展在其高速成长期曾经领涨大盘,在其平稳经营阶段则与后上市的浦发银行共同成为主力运作的指标股,起到护盘的作用。[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后,市场上将形成一个较大的金融板块,由于其在市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股价相对稳定,必将成为调节大盘走势和抑制投机的理想杠杆。
但是考虑到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容量,即使只一家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在国内上市,对市场的冲击也将会很大,中国的股市很难容纳这样巨大规模的资产总量。因此可以考虑多种方案,例如,可以境内境外分别上市,也可以通过买壳的途径在境内境外上市。在实践上,中国工商银行已通过收购香港上市银行----友联银行(现已更名为工银亚洲,ICB-CAsia),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收购上市银行的先河,中国银行也已宣布合并原中银集团旗下在香港的10家银行,组建新的中银集团并积极筹划在香港和纽约上市。[5]
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有:
1、信用风险问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可以获得大量低成本的资金来维持其低效率运转。股份制改革将改变它“国有独资”的身份,使其变成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份制公司,从而使其有了从市场退出的机制,这就意味着其将失去了国家信誉提供的信用担保,有可能导致存款人信心的丧失而造成支付危机,使流动性风险集中显化。如果不能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就有可能使银行陷入危险的境地。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应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避免股份制改革使部分居民产生恐慌心理,并减少银行破产对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产生的冲击,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2、货币是社会生产的重要推动力,是经济发展的血脉,经济如果失去货币资金,将很难前进。由于股份制改造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金融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将成为其要目标,如何促进落后的地区金融的发展,特别是在促进西部大开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应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家应利用宏观经济政策,来加大银行对西部的投资力度,但不应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
他是2006年度“最佳亚洲央行行长”,入选理由是他采取了多种手段致力于货币政策改革,促使人民币平稳升值得以实现。
他是2001年美国《商业周刊》“亚洲之星”评选中的 “决策者之星”,入选理由是他在证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得中国的证券市场越来越像美国的‘华尔街’而非赌城‘拉斯维加斯’”。
他是公开发表过上百篇论文和数十部专著并两度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身居高位并在西方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的为数不多的中国官员。
他就是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现任行长。
思想型官员
周小川是中国人民银行历史上第一位具有博士头衔的行长。
1985年,周小川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博士生毕业,博士论文是《国民经济模型与经济大系统的分解途径》。在此前后,他的研究就已经开始涉猎经济体制、宏观经济和金融等多个领域,为以后的经济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事实上早在1981年,周小川就与合作者一起研究出一套研究中国货币流通规律的模型,采用定量的方法,借助网络来描述货币流通的途径以及货币在每个环节滞留的时间,并表明其流向。
对于周小川在这一段时期的表现,经济学家吴敬琏评价很高:“1979年至1980年,周小川曾构造了一个多部门动态发展的社会经济仿真模型,并用于政策分析。周小川的结构分析一开始就突破了单纯物质生产领域的传统框架。他的这项工作及之后写作的论文,至今对学术界仍有启发。”
1986年,周小川进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工作。这一研究机构隶属于国务院体改委,是当时中国市场改革的筹划部门。这个主要由青年学者构成的机构汇聚了当时的一批知识界精英,从各个方面对中国改革道路挥洒意气,激扬文字。周小川当时的文章范围极广,涉及企业与银行的关系、社会保障、经济开放等各个方面。那时的一系列研究赋予了周小川严谨的学术态度,也奠定了周小川今日的金融监管主基调――市场与改革,这一主基调也深深影响了中国经济和金融的走向。
坚定的改革者
2003年,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高频率出台,从根本上变革金融业、推动金融改革已如箭在弦上,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试点就是金融业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同年,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央行,主要承担这次银行改革的执行任务。周小川任办公室主任。
2004年8月26日和9月21日,周小川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上表示,中资银行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肩负起迎接外资银行挑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竞争、振兴国内金融业的历史重任。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分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等改革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2003年以来,国家通过汇金公司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累计注资790亿美元。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依据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核销资产损失,采取市场化模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明确实行整体改制,制订了公司治理与内控指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坚持国家绝对控股原则,着重完善公司治理、技术和业务合作。在上市时,周密部署,灵活机动选择发行窗口。2010年7月15日和16日,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和香港先后上市,农行上市标志着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
据测算,至2010年7月农行上市,各类国家股东(含社保基金)持有四大银行股票的市值为3.77万亿元,而中行、建行、工行上市后对国家股东分红3848亿元,十几年改制过程中,国家股东所得回报约为4.16万亿元。以投入产出比计算,总投资回报率为3.2%。换言之,大型商业银行的改制在经济方面的投入产出已基本持平,今后的收益在总体上将是净收益。而中国金融体系经历此次大萧条以来最强烈金融危机而几未受损,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大型商业银行的此次重组改革。
2003~2010年,七年的时间,身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周小川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注资之初,舆论的焦点在于中央汇金公司的角色,注资重组的程序安排,改革方案是否成熟;在股改和引资阶段,人们关注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及其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完善银行的治理结构―――彼时定价并非核心,因为应者一度寥寥无几;在上市之后,话题渐渐转到“金融安全”与“国有资产流失”等争辩之中……周小川坚定地应对所有挑战,张弛有度。
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进展为我国汇率改革奠定了更坚实的微观基础。2005年7月2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的背景下,2010年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宣布在2005年汇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核心是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经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汇率形成的市场基础逐步扩大,进出口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也日渐增强。
对于汇率改革,周小川曾说:“驾驭汇率政策是一项复杂的艺术,需要兼顾国内通货膨胀水平、失业率、经济增速、国际收支等多种因素进行权衡考虑。”周小川一直在从事这门“艺术”,他所主导的渐进式汇率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因之一,他建立一个稳定的、渐进式的、不因外部压力而被动升值的货币体系的决心也亦显坚定。(刘娜综合自《中国金融》《中国经营报》《大地》《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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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同志简历
[论文摘要]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银行业面临巨大的冲击,改革和重组银行业成为金融工作的重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和重组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核心问题,建立股份制银行和发展民营银行是我国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务的客观需要。
银行改革是金融工作改革的重中之重,银行体系的稳定与效率关系中国稳定的大局。高盛公司在其2002年12月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的银行体系最值得担心的不是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业所出现的倒闭风潮,而是像日本的金融体系一样,因为迟迟推不出彻底的金融改革方案,不仅使得银行体系一蹶不振,而且还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复苏和增长潜力的发挥。纵观所有成功进行银行重组和改革的国家,他们都在银行体系出现问题的一年内采取了果断的行动。这些成功国家的特征是:能迅速地发现问题及其程度,找出其根源所在并采用明智的策略系统地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国承诺在加入wto五年后将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届时中国的本土银行将受到外资银行的巨大冲击。中国的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进行改革与重组。
一、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和重组
我国金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因为他们控制了整个社会金融资源的60%以上,而他们的体制又与金融和经济发展很不匹配。现在四大国有银行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呆账、坏账比例太高;二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四大国有银行在面对从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外国银行的竞争时,如何保证其存款和客户不会减少,即维持和保障自身的市场份额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我国银行改革进程的反作用力主要来自四大国有银行。而现在,对四大银行的改革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四大银行目前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清、治理结构低效。四大银行名义上均为国家所有。但长期以来,所有者缺位问题十分突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从产权缺陷中找到根源。他们认为,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带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是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国有银行必须根据产权理论重塑产权结构,改变单一国家主权的现状,实现私人产权的进入和退出,从而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对国有独资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成为现代企业,才能实现政企分开,才能使四大银行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才能使他们充实资本金,增加其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建立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他们对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设想是:将现有国有银行总行改造成国有商业银行集团,作为银行集团的核心银行必须由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实质是要改变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通过私人参入金融资本的手段,来矫止国有产权所有者虚置而引起的一系列扭曲行为,使国有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使其在微观上达到利润最大化,在宏观上能对市场信息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做出合理的反应,使宏观金融效率达到最大。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同一个问题。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就是要理顺产权关系,而要明确产权必然会涉及到股份制改造。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银行改革几乎没有起步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充当渐进改革成本支付者的角色,银行体系的高度垄断性保证了中国政府对金融资源的行政占有和支配权。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必须从体制、管理机制、技术三个层面全面进行银行改革:体制层面,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合理产权架构,建立高效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有效的资本约束;管理机制层面,改革干部制度,改革内部结构框架,建立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技术层面,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和操作程序的改革来改善银行内部的管理。
对国有银行的改革,目前我国政府已提出一项计划,拟用5年或更长的时间,把四大国有银行改造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近期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个“金融改革方案”,将由政府向四大银行注资,规模达400亿美元左右,以助四大银行进行改制,在2007年以前全面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利润偏低问题。对于银行的坏账问题,关键是控制好增量,控制其不再增长,若gdp每年增长8%,7年后坏账占gdp比重就会下降一半,10年下降70%。按人民银行的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2005年之前将其平均不良资产降至15%以下,每年下降3%至5%。然而,对四大银行的改制方案实际上是分拆上市的方案,而在当今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国际金融机构纷纷扩大他们的市场规模,实行全球化战略,渗透所有的金融服务,直接兼并后银行资产数额巨大,笔者认为,将四大银行进行合并为一家,我国银行就可顺利解决资本充足率和坏账高的问题,其在国际的排名也可立即提升。目前全世界的银行发展趋势是合并,银行规模大,优势才显现,如果把四大银行分拆,规模不仅变小,而且削弱了竞争优势。即使现在实行了分拆方案,那也只是暂缓之计,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将会合并,通过股权进行合并要迅速和容易得多。毕竟在我国能与外国银行进行竞争的还是我国的国有银行。针对四大银行机构庞大的现实,我们可以进行剥离,使其采用吸引民间资本等方式另立门户,作为新成立的国有银行的同级机构。国有银行上市以后也并非万事皆休,为防止经营者利用自己的地位做出不法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当局对银行的监管。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不是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改制上市并不能解决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全部问题,因此,在当前要继续推进银行的资产结构、收益结构等调整,改进金融服务和优化资源配置。
对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我们要吸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一些经验,不能再只听雷声不见雨点,久不见成效。国有银行的改革是我们金融改革的重头戏,如果改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当前形势下,我们要着手处理好以下儿方面:一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按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强化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使得银行的操作风险尽可能地降低;三是要吸引外部注资化解不良资产,使其保持存续能力。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
为适应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对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的客观需要,有必要在我国适度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共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经营状况要好于国有银行,但他们的规模小,所占市场份额小。正因如此,他们的竞争力不强。如果中国的股份制银行能够进一步壮大,就能推动中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由于存在准入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靠设立分支机构的发展战略会极其缓慢且成本较高,他们会以股份制银行为跳板进军中国的银行业,抢占市场份额,利用现有的网络、员工和客户群体,这样做盈利快,投资少,且易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与四大国有银行相比,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经营较为透明,不良贷款率较低,其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发达和沿海城市,客户资源优良,这也是外资银行选其为合作伙伴的主要原因。从股份制银行的角度来看,他们可利用外资银行的优势,比如雄厚的资本、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经营理念、既有的先进技术和金融产品等等,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竞争力。
外资银行主要以参股的方式来绕过政策方面的诸多不便参与中国银行业,他们会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我国银行业,这对于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改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时,外资银行带来世界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和机制,将进一步促进引资银行的重组和改革,并为其将来上市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入股的外资银行,还要防止他们把引资银行变成其分行或把他们的坏账转移到这些中资银行,防止在若干年后变成外资占控股权的银行,谨防“引狼入室”。
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准备重组上市,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己相继成功上市。我认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与重组应以实现产权结构合理化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要以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壮大,要积极地通过增资扩股、出售股权等形式引进经营质量好、素质高、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经营的合作,促进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合理的股权结构的形成。股份制银行在瞄准国外银行的同时,还应该引进国内的战略投资者,吸引有能力的投资者入股,并在发展过程中适时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间的重组与兼并,把股份制商业银行做大做强。
三、发展民营银行
我国现有的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结构与已经初步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企业结构之司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中国经济发展最缺乏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机构,而国际上成熟的经验是大中小银行并存的结构,我国服务于小地区的小银行相对较少。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缺乏民营银行。与西方相比,我国的国有银行产权是国家所有,西方的商业银行的产权是民营的私人银行所有。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的情况下,对本土民间资本的开放不应再成为有争议的问题。按我国加入wto的协议,加入5年后,外资银行将享有国民待遇。既然能对外资银行开放,为什么不能对本土的民间资本开放?我们要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的原则,要把改革开放中的非国有经济的成功经验应用到金融领域,发展民营银行。从金融改革的次序看,在我国应按照先对内开放再对外开放的次序。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新加坡所受冲击最小与其金融改革的次序不无关系。在我国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也是我国金融深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对于民营银行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民间资本控制论,认为民营银行就是资本来源于民间,并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二是民营企业参股论,认为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就是具有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银行。在我国,民营银行是以“银行改革救世主”的身份出现的,它被赋予了艰巨的历史使命。在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有两个优势:一是可以更好地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二是民营的经营机制按市场的规则运行会更有效率,民营银行的收益质量也会更高。
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模式,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类似于特惠制的试点法,即经过试点、推广、过乱、整顿和规范等步骤。这种做法只允许被选样的少数地区或城市进入市场,享用先期改革的收益,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金融改革有很大的风险,要慎之又慎,要减少风险只能靠试点,并且要强调试点的多样性。二是实行普惠制,即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在对民营银行进行真正审慎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不人为地制定民营银行发展的地域或特殊群体,通过市场机制来选择。在这两种观点中,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市场机制要比行政手段更有效得多,合理得多。这已被无数的事实所证明。
对于民营银行是通过改造还是通过新设来组建,我认为二者各有利弊。改造的成本可能比较低,但原有银行的遗留问题也较难解决。新设的成本可能偏高,但内部管理要清晰得多。但我更倾向于通过改造来建立民营银行,这可以通过民营银行的发展途径略见一斑。第一种途径是接管四大国有银行在“瘦身”过程中撤并的县以下的经营网点,这样不仅弥补了基层金融的空白,而且解决了基层资金“失血”的问题。再者民营银行可以接管中等城市的一些经营不善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其进行注资,按经营企业的理念对其进行整活。另外,发展民营银行的另一广大空间是农村。目前正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这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一个良好契机。当然,发展民营银行还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关键是要在客户群体中民营银行要建立起自己的信用体系,还要有一批既懂经营又懂管理的金融复合型人才。另外,在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推出等方面监管当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当然,我们还要认识到,目前在社会信用缺失和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民营银行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风险,如道德风险、寻租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人控制风险、经营风险、退出风险等。银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我们不能因为民营银行存在各种风险而将其拒之行业之外。所以,在我国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中小银行提供一个与大银行平等竞争的环境,提高银行业总体的竞争力,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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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经营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77-02
几年前,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由于管理运营的落后和资本体系的不健全,业绩和竞争力都和社会期望有着一定的差距。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顺应时代要求进行了一场银行走向股份制的改革,是从社会主义“大一统”银行体制到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体制的制度变迁过程。这场改革完善了中央银行制度,“由传统的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过渡,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同时完善了商业银行制度,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权明晰的微观银行体系”。
1 商业银行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
在这场改革中,由于初级阶段我们的各种体制和经营模式还不是很健全,并且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不是某项具体业务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方式的简单变化,而是体制和机制的根本性变革,是一种制度和体系的创新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仔细思考之后,就会发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后仍存在若干问题。我们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从而提出解决的方法。
1.1 治理结构尚欠规范和科学
(1)杂乱管理框架问题。根据西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及运行机理来看,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在同一银行中不能并存。但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中,不仅这两种制度同时存在,甚至还有中国特色的岗位和管理层,基本上是“一个拼盘”,运作起来有许多问题。相关人士现在普遍存在一种担心,即这种“多龙治水”的管理框架可能会导致实践中的政出多门,进而降低经营管理效率。
(2)用人制度的问题。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可是,已成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仍没有摆脱僵化的旧有组织管理体制的制约。其表现是各层级的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激励方式与一般提拔选用党政干部没有什么两样。这种现象扭曲了其本身的经营行为。
1.2 管理体制比较落后
(1)管理格局没有实质性改变。原有的行政化管理格局和多层级经营机制没有实质性改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不仅付出了高昂的创设成本,而且导致金融资源空间配置的分散化与低效率。没有在组织制度创新这个根本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其内部机构的组织成本和外部市场的交易成本也就远远高于外资商业银行。
(2)绩效考核的缺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评机制侧重于衡量短期绩效,核心任务是规模的扩张或既定规模下的利润最大化,基本上只能完成对短期业绩的结果考核,摆脱不了传统的结果管理,在实践中容易导致被考核机构或个人重视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成长性要求。我国经济资本和经济增加值的考核理念和考核模式引入国内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相对复杂的核算办法容易导致在传导和执行中来自分、支行的抵触。绩效考评机制的落后导致战略转型执行力实施的弱化。
1.3 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
(1)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处于较低水平。就目前情况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还处于较低水平。资本金比率偏低,表明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另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整体赢利水平不高,有的甚至亏损。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事实上并未参与各行的具体经营,更谈不上管理上的决策,希望其倒逼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的良好初衷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基本上没有起到引进创新的作用。
(2)资产质量基础存在不良隐患。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比例已从改革前的40%~50%,下降至2006年的7.5%,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剥离”的结果,而不是依靠自身机制的改善。也就是说,现在不良贷款被消灭了,可是体制、机制、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问题依然存在。资产质量的基础还比较脆弱的这些深层次和潜在问题会在一定的时间暴露出来。较高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大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在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暂时下降,可不良隐患仍然较多,不良贷款反弹的预期率和可能性还很大。
2 针对商业银行改革后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以上列举的这些问题,看似很混乱复杂,但这是我国对于商业银行改革的第一次尝试,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很正常的。只要我们积极面对,仍然能找出坚实可靠的办法进行解决,使我国的商业银行及整个金融体系又好又快发展。
2.1 建立合理的治理框架
要把公司治理的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有机结合。可以借鉴美英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三个层次,构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应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实行机构扁平化,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按照现代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加大培训力度等。
2.2 更新银行的管理体制
根据管理格局的落后建立“总行――一级分行(城市行)――支行”的扁平化经营管理体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就拟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革风险内控体系、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推进人事激励改革、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以及做好改革培训宣传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多项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银行还对考核体制进行系统化的调整,加大非财务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考核的权重,以真正实行以经济增加值(EVA)为核心的新的绩效考核体制和财务配置方式,从而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
2.3 改善银行的经营状况
针对目前国有银行资本利用率低的现状,我们应该允许银行使用比分行经营竞争力更强的混合经营方式。这样不仅能扩大银行业务范围,还可以使银行的收益率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应努力扩大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寻求银证、银保合作的途径。国内金融界应积极寻找恰当的分业与混业的交汇点,探索分业条件下的业务交叉经营”。银行还应降低传统的信贷业务扩张对经济周期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性,特别是部分行业景气程度的敏锐性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2.4 外部相关政策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外部环境,政府不要通过商业银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要给商业银行一个自由的经营环境。把权力通通交给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控金融市场,间接引导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打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鼓励其他商业银行与其竞争,从而增加整个体系的竞争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加快金融法规建设,改善法律环境,规范金融信贷市场。
银监会非银部的机构职能主要是承办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涉及的领域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
介于业内尚未得到正式公告,8月13日,为了求证以上信息,本报记者向银监会发去了采访提纲,而截至发稿前,银监会方面尚未就此作出回应。
华融股改有望浮出水面
“这是谁接任不是已经确定了吗?”这是银监会内部人士在听到本报记者的消息后,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而对于是否进行了正式公告,该人士表示并不清楚。
随后,本报记者向国内几家大型信托公司进行了分别求证,相关管理人士表示对此番任命均有耳闻,但由于是上级监管领导的变更,信托公司尚未接到正式的函件通知,不知会否最后生变。
“华融资产现在要股改,股改就要有董事长和总裁,柯主任过去当总裁,董事长仍是原总裁赖小民。”北京某金融集团的管理人士程华(化名)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据悉,华融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定稿获批以来,正在积极地步入市场化发展的第二次创业新阶段。
今年以来,有关华融资产股改的具体时间在市场已是炒得沸沸扬扬。
从媒体报道中,不论是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华融资产启动股改,还是赖小民在内部工作会议中提到2012为实施股改、开启二次创业的改制元年,均透露着转型在即。
有关改制日期的确定一拖再拖。业内认为,如果上述人事调动任命顺利完成,华融资产实现年内股份公司挂牌的日期将不远。
柯卡生深受业内好评
多数信托业内人士表示,此番人事调动应该仅是人事调动与人员安排,他们并对柯卡生主任在非银部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银监会网站未披露柯卡生的简历信息。据记者了解,柯卡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和广东银监局副局长,并于2006年年内走马上任银监会非银部主任,其任期几乎是伴随信托业近几年的大发展。
“原来很早就听说柯主任要走,只不过有一个去哪合适的问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柯主任现在正值当打之年,为人务实开明。”
而在与信托接触较多的程华眼里,柯卡生对于信托业近年较快的发展,的确是起到一个重要积极的推进作用。“作为直接监管部门,非银部对信托业的发展还是比较支持。”
“信托之所以发展这么快,首先是监管部门知道怎么去管,而非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不要出风险,一味地卡死捆绑起来,柯主任不是这样子,他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顶受过压力,好多东西一时半会说不清,只有用事实证明这么做是正确的,我觉得他的开明之处在于和信托公司、行业保持沟通,形成一个监管与被监管良性互动。”程华说。
原非银部副主任李建华回归
柯卡生在上任非银部主任之时,市场对他充满了期待。
自2007年以来,“新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要求对信托业实施分类监管。
包括一系列规章、政策对业务标准的规定,和采取备案制度、理财手段多样化等内容,以及2010年,银监会出台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及与之配套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都对进一步规范行业提供了法律基础,而通过不断地清晰定位,令信托业在短短几年释放了巨大潜力。
根据《2012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统计,2008年以来,中国信托业的信托资产规模几乎每年以约一万亿元的增长不断刷新纪录,2011年底的4.81万亿,2012年6月末的5.54万亿,其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公募基金行业(2011年底资产净值2.19万亿元),并直追保险业资产规模(2011年底保险资产总额6.01万亿元)。
在这个快速行业发展之际,信托业对即将接任的李建华抱有了更大的期待,期望监管部门领导更替不影响信托业的发展。
据悉,李建华1965年7月出生,湖南永兴人,在2007年12月调任陕西银监局局长、党委书记之前,曾是银监会非银部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