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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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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

第1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问题;建议

一、股权激励

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中,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管理者,避免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从而产生了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委托矛盾。股权激励使得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一方面激发管理层自觉积极的努力经营公司业务,提高公司业绩,实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共同增加;另一方面,管理层同时承担经营风险,分担公司的损失,这样会迫使管理层努力工作。

股权激励会给公司带来很多的好处,不可否认的是它也存在其弊端,如果使用不当的话可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首先,股权激励会事股权分散,股权的分散对于控股股东来说是具有很大风险的,会使其控制权减弱,公司股东数量过多并且内部员工持股比例较大时,会弱化原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话语权,可能会与股权激励的初衷相悖。其次,如果激励的股权占薪酬总额比例过大,员工努力工作并不会带来工资的提升,因此会打击员工工作激情,货币工资过少也会影响员工生活条件。最后,激励可能分配不公,当股权激励政策与工作绩效不挂钩时,会打击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我国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自身存在的复杂性,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公司治理中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

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人是公司的实际执行者或经营管理者,而不是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是管理层自己激励自己,股权激励就没有违背了其初衷,并且对激励计划的实施缺乏有效监控,可能引发公司管理层在实施激励计划前刻意降低公司收益率,进而压低股价,甚至利空以打压股价以获得超额收益。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

2、还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授予被激励对象的激励和约束。这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业绩评价制度,目前上市公司推出的激励计划主要是与财务指标挂钩,而财务指标是最容易被高管等被激励对象所操纵的。因此,除财务指标这一定量指标外,还应设计必要的定性指标。即考核被激励对象的品德、执业能力、职业水平等,但这些定性的指标又难以考核。因此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

3、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法律法规限制

目前我国向内部增发新股和股票回购这两个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渠道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除发起人认购股票外。“其余股票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应向原股东配售或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一般不得留置”。这就排除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预留股份以备将来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能。

4、资本市场环境尚未完全成熟

我国的资本市场有效性不高,投机现象和内部勾结现象严重,股价难以和公司业绩挂钩,无法反映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效果。以投机易为主所引起的价格变化既不能向企业的经理人传递多少有意义的投资信号,也不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理人的努力水平给予客观的市场评价。

我国资本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涨跌受到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市场投机、公众信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高管人员的努力导致的业绩变化只是导致股票价格变化的原因之一。即使公司的业绩提升了,公司股价也未必上涨或达到应有的上涨幅度。可能出现公司业绩并未下滑而公司的股价却大幅下跌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而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形,进而大大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这样,激励对象的努力就得不到回报,股权激励效果可能会降低。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更好使用股权激励政策的建议

1、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激励如果要充分发挥作用,企业内部要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来制约利益相关方。首先,对于公司的董事会建设,要建立起规范合理的董事会制度,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也要加强。其次,对于赠与时间、赠与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时间都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最后,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竞争制度。

2、确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是通过考核绩效指标的量化来体现的。效绩考核指标应综合考虑公司的资产运营状况、盈利能力,比如引进杜邦分析体系。也可以与平衡记分卡的使用相结合。同时对净资产收益率进行因素分析,分析资产周转率、财务杠杆、销售净利率的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为企业运营活动提供指导。但这些做法会使企业治理成本上升,管理层和股东应进行权衡。

3.完善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时间尚短,在未来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还会出现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还需要不断的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同时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进行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挑战,监管部门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所需的资本市场环境。

4.完善资本市场环境

第2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

一、引言

股权激励是企业对员工实施长期激励的一种方式。企业在某些条件下给予员工部分公司股权,属于期权激励。在股权激励方式产生前,企业是通过对目标业绩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这种激励方式与经理人员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股权激励计划的出现能够避免经理人过多地看重企业短期目标,意味着经理人能够分享企业的剩余价值;引导经理人能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立场上进行经营决策。自从2006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管理的相关办法以来,上市公司纷纷积极推行股权激励政策。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本文旨在分析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政策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提供些许帮助。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现状分析

(一)股权激励模式

股权激励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模式,但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这三种模式。

1.股票期权(Stock Option)。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给予被激励对象(如管理层、高管等)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被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但不可以转让。其优点是可以降低企业委托成本,将管理层的薪酬与企业长期利益挂钩,确保管理层不会做出有损企业长期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缺点是股票期权分散了股权的集中度,会影响到一些股东的利益,有可能产生纠纷。股票期权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目前股票期权是我国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限制性股票是指被激励人员在限制期内不拥有处理股票的权利,在限制期后可出售该股票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票是为企业的某一计划而量身定制的激励模式,如果员工在限制期内离职,相应也会没收其股票。其优点是可以确保大部分员工不出现离职现象,有较强的稳定性;缺点是在一些非成熟型企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时会出现较大波动,股票市场价格变动不稳定,不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股价上升,会使员工产生怠慢消极的工作态度,因此该模式适合在成熟期企业实施。

3.股票增值权(Appreciation Rights)。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给予经营者的一种可以在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的差价之间获得收益的权利,当然前提是经营者努力为企业打拼,在限制期内股价上升,经营者可以收获这种权利,且不用支付现金,由上市公司支付。该模式的优点是简单、易于操控,可直接兑现;缺点是并不是赋予经营者真正的企业股票,激励效果与其他模式相比较差,且对企业支付能力的要求较高,因此该模式适合于现金充足、发展稳定的成熟型企业。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1993年,深圳万科最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从此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尝试通过施行股权激励计划来解决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006年中国证监会了关于股权激励管理的相关办法,并于2008年出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第1―3号),同年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在国家股权激励相关政策的引导下,股权激励计划逐渐被应用到上市公司高管的激励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2016年7月证监会再次了最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政策上的引导以及股权激励效果的逐渐显现,施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浮现出来。一些上市公司是第一次施行股权激励方案,如2016年10月公告披露国祯环保授予1 575万份股票期权、海康威视拟推5 386万股限制性股票、顾地科技拟推2 764.8万股的股权激励计划等。还有一些上市公司推行了多次股权激励计划,如网宿科技推行了5次、苏宁云商推行了3次。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了公司业绩。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 827家,其中有808家上市公司推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共涉及1 110个股权激励计划(其中有229家公司推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创新性以及科技型企业的推动作用比较明显。通过调查发现多数企业选择股票期权模式施行股权激励计划。我国2010至2015年各年新增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见表1。

谋1可以看出,2015年新增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减少到48个,原因可能是由于2015年经济不景气,企业效益下滑,使上市公司缺少对未来经营业绩上升的信心,所以数量有所减少。但从统计数据来看,施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数量总体呈递增趋势。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施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制定行权价格时缺乏对影响公司业绩的内外因素的综合考虑

股权激励选择过低或过高的行权价格都是不恰当的。过低的行权价格违背了股权激励施行的初衷,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激励企业员工更加努力工作,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出贡献。过低的行权价格则使股权激励容易实现,员工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股权激励;过高的行权价格,员工望尘莫及,对股权激励失去信心,因达不到行权的要求而变得消极,这样也会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的失败,达不到激励的效果。由此可见,行权价格的制定对股权激励的作用非常重要,当企业缺乏对外界市场状况、公司业绩现状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时,都会导致选择不恰当的行权价格,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

(二)短期考核指标诱发盈余管理操纵行为

设计股权激励的初衷是利用股权激励方案约束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实现高管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避免短期行为。但是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许多企业高管为了谋取自身私利,采取操控企业账面数额的办法,来达到股权激励的行使条件。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是大多数企业以短期考核指标为最终行权考核指标,如仅仅以销售净利率、经营业绩、营业收入增长率等短期指标为考核指标,致使高管有机可乘,通过盈余管理来操纵企业业绩。

(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通过调研发现,很多上市公司并没有明确界定管理层的权利范畴,管理层“一方独大”现象显著。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激励管理层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不约束管理层的权利范畴会导致股权激励成为其套利的工具,管理层为了达到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滥用职啵操纵企业财务数据。即使发现了管理层违纪现象,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机制,没有对管理层实施监督的条例与措施,导致管理层人员不用为自己的违纪行为负责,没有有效的约束与制衡机制,造成了企业内部监管的缺失,使股权激励计划违背初衷,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另外,很多上市公司没有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致使内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通常不披露或很少披露对公司不利的信息。不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股东对企业的真实状况缺乏了解,影响公司股价,使股权激励效果得不到有效发挥。

(四)外部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处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初期,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监管部门对股权激励条件的设定还存在疏漏,如证监会制定的股权激励制度中关于授予价格的规定,其计算期限较短,容易纵。

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不够严格,门槛设置不高,没有把好关;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对企业是否存在高管盈余管理行为并没有明确的监督措施;对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不到位,在定期披露的报告中,没有发现公司将股价趋势与公司业绩进行对比,缺乏公司股价与同行业股价进行对比的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的惩罚力度,管理层违反法纪时承担的风险较小;政府监督部门的分级管理工作不明确,给企业明确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造成阻碍。可见,对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外部监管还有一些疏漏,相关法律之间尚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地方。

四、我国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的改进建议

(一)充分考虑内外因素,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

在经济形势较好时,可以适当提高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确保管理层继续为企业发展做出努力;在经济萧条时期,在制定行权价格时应适当降低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经济的萧条会导致股价出现降低的趋势,这时若仍制定较高的行权价格不但不会起到激励效果,反而会使员工消极工作。因此企业应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影响,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制定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行权价格。过低或过高的行权价格都达不到股权激励的目的,违背了股权激励施行的初衷。

(二)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

很多上市公司将公司业绩、财务比率等短期指标纳入股权激励方案的考核指标,忽视了能体现企业长期利益的考核指标,如长期股价表现、净利润增长率、股票收益率等。仅仅设置短期考核指标会使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行为达到行权目的。企业应将短期考核指标与长期考核指标相结合,也可以适当引入非财务的相关指标,如市场表现、经济状况等高管不能轻易操控的因素来构建综合的指标体系,作为行权考核的依据。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善与否对股权激励计划效果的发挥至关重要。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正是由于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才给了一些企业管理者以可乘之机。为此,企业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管理层的职权范畴,明确违反法规制度的惩罚机制,对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使股权激励方案真正发挥其作用,使被激励人员和企业双受益。应制定详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披露公司业绩、公司的市场指数等,让外界投资者对管理层进行监督。良好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能防止管理层为谋取自身利益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促进管理层理性地为自身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发展做出努力。只有将约束机制与股权激励相结合,才能使委托双方利益趋于一致,才能发挥股权激励的应有作用。

(四)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股权激励计划的圆满实施,不仅需要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更需要外部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证监会应提高计算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计算期限,以大于30个交易日为宜。因为短期的计算期限会出现误差,长期的计算期限更能体现市场的波动状况。应提高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标准,对没有激励效果的方案不予通过审批。完善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增加公司股价与行业股价、公司业绩与行业业绩等的对比信息的披露,外部监督机构应发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评估的意见,确保相关信息公正、公开。为避免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出现,政府部门应加大对违纪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确保监督制度能够有效地制约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外部监管机构应采取分级管理的形式,对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分别进行管理。只有企业和外部监管机构真正实现内外双重约束,才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夏波.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6,(04).

第3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导论

1.1研究背景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并产生了职业经理人队伍,如何保证所雇佣的经理人能尽心的工作,并保证他们的决策与股东利益一致,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为公司治理中的核心问题。实践证明,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而非单纯实施监督或惩罚是最有效的办法。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新型的激励模式和分配制度,在国外已有50余年的发展历程。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却存在很大分歧。本文以上市中小企业为基础,进一步研究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为我国上市中小企业改进治理机制提供借鉴。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是:通过描述性统计研究,对比已实施和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中小企业的绩效来证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中小企业绩效的提高;通过对比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资产负债率的上市公司在不同激励模式下的绩效来证明公司绩效的影响因素;通过回归分析,进行自变量及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分析,以判定股权激励下给予经营者的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拟选择的自变量为经营者持股比例,因变量为净资产收益率。

2股权激励基础理论及与公司绩效的内在关系

2.1 股权激励的含义

股权激励是通过约定的方式,让经营者获得一定数量的股权,使经营者由单纯的人转变为管理者和所有人,并使经营者的利益和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2.2 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

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某些影响因素和传导机制,激发经营者的正确行为,达到影响公司绩效的目标。即通过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合约,促使经理人努力工作,并有效配置内部资源、积极利用外部资源,使得公司长期价值得到发展、公司股价上升、股东的权益得到增值,同时经理人所持的股份得到增值、股东及经理人的效益达到最大化。

2.2 股权激励理论基础及与公司绩效的内在关系

2.2.1 股权激励与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是股权激励源起的基本理论。经典的委托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提出的。他们认为企业所有者兼经营者的方式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于是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将经营权让渡,保留剩余索取权。由于委托人和人契约安排的不完备性,引起了委托―问题。1976年,迈克尔・詹森 (MichaelC.Jensen)和威廉・麦克林 (WilliamH.Meckling)发表的论文《公司理论:管理行为、成本和资本结构》提出成本理论(实证理论),把成本概括为:监督成本、约束成本、剩余损失。

Jensen 和 Meckling 认为要想解决公司治理中的委托问题,就必须把企业的人转化为委托人,即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股份,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从理论上讲,经营者的持股比例越高,表示他们对剩余权利的索取就越多,对工作的热情和努力程度也越高,在职消费就会越少,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2.2股权激励与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思想的萌芽最早是在1676年,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佩蒂将人类生命的损失与战争中武器等物质的损失进行了比较,一般认为,这是“首次严肃地运用了人力资本概念”。之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全体国民后天获得的有用能力算作资本”,对人力资本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开辟了人类关于人的生产能力分析的新思路,其主要观点是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

人力资本理论的思路与Jensen 和 Meckling 的委托―理论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人力资本产权理论将股权激励的过程表述为资本产权的物质化过程。在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治理机制恶化起因有两个,一是委托―问题,二是企业内部所有者缺位。因此,人力资本产权理论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思路,即通过股权激励使国有企业人的人力资本转化为物质形态,同时成为企业所有者。

2.2.3股权激励与动机理论

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是最广为人知的动机理论。他认为如果要激励某一个个体,必须要先了解此人处于哪一个需求层次上,然后再实施合适的激励手段。而根据斯达西・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当经营者公司的业绩优于他人的公司,而经营者的薪酬却无优势时,很容易陷入不满情绪,进而影响其工作效率。

动机理论可以描述为:人拥有股票会改变其行为模式,其拥有的股权份额越高,努力程度越高,在职消费越少,剩余索取权也会越高。股权激励将个人利益与企业运营状况相联系,是一种“公平”的安排,同时,授予股权既是对经营者工作的肯定,又能增加他在人力资本市场中的声誉,还能满足其成就感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

3 我国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与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 3.1 样本选取

证监会将上市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 13 个类别,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房地产、工业、商业和综合五大行业。本文选取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的上市中小企业作为样本,同时对样本做了如下处理:剔除数据残缺、未公布具体实施时间和实施方式的企业和取消计划并且没有重新公布激励计划的企业,剔除控股股东有重大变化的企业,剔除异常样本(ST、SST、PT企业)。未剔除曾经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公布计划且在以后年度未放弃股权激励尝试的企业,笔者认为该类企业没有放弃股权激励的实践,依然能够起到激励的效果。见图1。

图1 样本行业分布图

根据图1显示,不同的行业对于股权激励的重视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工业企业经营者持股比例超过20%的比重高达62.8%,占了样本的大多数。根据统计信息,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主要集中在 30%―70%之间,说明公司在选择资本结构时持比较谨慎的融资态度,没有出现完全负债经营的情况。

3.2描述性统计

选取30家已实施股权激励和30家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中小企业作为对比样本。样本选自不同的行业,同组的对比样本选自相同行业。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同时是在2008年之后没有公布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

3.2.1自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 股权激励公司经营者持股比例

根据表2显示,2008年至2010年,我国上市中小企业经营者持股比例均值为6.14%-9.20%,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西方发达国家经营者同期持股比例均值为10%-15%,因此,我国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尚不足。

3.2.2因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 净资产收益率的比较

根据表3显示,2008年至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中小企业绩效明显优于未实施的企业,且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呈现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已肯定了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促进作用。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压力大,无法给予员工高额的工资或奖励。实施股权激励后,经营者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盈利和未来发展状况,因此,一方面可以激励人才,另一方面又不必承担过多的现金支出。

3.3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

公司绩效通常体现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本文以选取的中小企业2008年至2010年年报中的数据作为基础,以经营者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水平,分析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见表7。

表4 股权激励与上市中小企业绩效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说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且股权激励程度越高,公司业绩就越好。但是根据纵向比较的结果,相关系数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说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弱化,其与我国股票市场操作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存在一定的关系。

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得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通过股权激励可以把经营者的利益和股东利益相统一,达到共赢的目标。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都息息相关。

4.研究结论

我国上市中小企业中股权激励程度尚不足,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弱化。

总结

综合以上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上市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该影响并不是绝对的线性相关,而是应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否则将会适得其反。同时,经营者持股是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要想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应该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同时,适度考虑其他辅助因素,建立科学的公司绩效和股权激励评价体系,使公司业绩真正实现持续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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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永明,耿效菲,胥洪.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 2010, (02).

[7] 何江,李世新.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 201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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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成本;股权激励;盈余管理

一、引言

管理层的激励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激励机制的效果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相关的另一重要课题就是管理层激励机制与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关系。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推动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一致,大大降低企业委托成本,最终实现增加股东财务的经营目标。但激励机制也有可能诱发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来操纵公司的会计盈余与股票价格等,产生机会主义的负面效应。Warfield(1995)以管理层持股能影响盈余信息质量为出发点,分析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契约限制和管理层选择会计政策的偏好等内容,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持股和盈余水平呈明显正相关的关系。王克敏,王志超(2007)通过线性结构方程分析了将高管年薪与报表会计利润挂钩会使管理层对报表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以获得更高的薪金[1]。耿照源(2009)运用盈余分布法计算了盈余管理的频率与幅度,结果得出在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存在为扩大公司盈余而操纵的虚假的公司业绩[2]。肖淑芳、张超(2009)认为计划方案公告前三个季度,高管层会出现向下盈余管理行为,公告后情况就会出现反转[3]。

二、研究背景

股权激励机制最早在20世纪50年代出现在美国。当时美国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绝大部分都要纳税,管理层的热情受到了很大的挫伤。当时的美国辉瑞公司为了重新激发管理者们的工作热情,历史性地推出了面向公司全体雇员的股票期权计划,从此股权激励成为激励员工方式的首选。

相对于外国而言,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发展相对落后。尽管从1993年万科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来,我国开始走上了探索股权激励的道路,但一直未达成统一的标准和认识。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从此,股权激励机制在实务界开始得到广泛的运用。到了2011年,共有114家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已经意识到将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提高公司长期价值的优良工具。

尽管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向着逐渐理性逐渐规范的方向发展,但由于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会计准则中可行性选择过多等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仍然比较普遍。不仅如此,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的行权条件大多是以单一的财务指标来作为衡量其业绩的标准,又为管理层行使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提供了捷径。自经济危机发生以来,我国许多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都推迟或叫停了这一机制的进一步实行,说明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激励机制来促进人的工作热情,提高股东利益的同时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仍然是各界高度关注的课题。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

本文以2010-2013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但在样本选择时,按以下要求进行样本筛选:(a)提出业绩差的ST与*ST公司(b)剔除具有特殊性的金融保险行业的公司。本文所选取样本数据均来自与Wind数据库、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均通过Excel软件进行核算与处理,实证分析部分利用Statal2.0进行处理。

(二)变量选择

1、解释变量:股权激励变量,本文采用(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公司期末总股本)这一指标作为衡量股权激励状况的变量。

2、被解释变量:盈余管理变量,本文采用最常用的应计利润分离法来计量盈余管理。

3、控制变量:本文选择公司的资产规模、负债水平与企业业绩作为控制变量。

(三)建立模型

DA=α0+α1MR+α2LNSIZE+α3ROE+α4LEV+ε

(四)实证检验

在相关性分析中,被解释变量DA与解释变量MR的相关系数为0.1339,表明两者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且在9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被解释变量DA与控制变量LNSIZE的相关系数为-0.3621,表明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LEV的相关系数为-0.4315,表明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被解释变量DA与控制变量ROE的相关系数为0.0328,表明两者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且在9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

实证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的盈余管理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即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而公司的资产规模与负债水平对公司的盈余管理并无显著影响,公司业绩与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一)股权激励计划应注重周密性与合理性

首先,在激励计划的对象覆盖面上,知识密集型与高科技技术型企业应适当覆盖公司内知识技术骨干人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上市公司,激励计划范围不宜太大,过高的激励成本会阻碍公司发展。其次,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针对不同的激励对象的情况、激励工具的适用情况,选择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法。最后,指标体系应注意完整性,既通过一定的业绩指标来判定管理层的工作成果,同时应兼顾整个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能力来进行评定工作。

(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的各管理层部门应明确各自的义务,各司其职,杜绝流于形式的现象继续蔓延。只有各管理层充分行使各自的监督、管理工作,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才能营造企业良好有序的内部环境,有效降低个别管理层人员或部门为谋求一己私利而进行虚假的盈余管理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选择空间较大等弊端给予了一些企业及其管理层人员对公司账目可操控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对披露过程中的每一个环境严格监管以确保证券市场的透明公开。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在法律上限制并严惩提供虚假信息、非法内部交易以及违规操控利润等行为,从企业外部控制企业管理层对公司盈余进行操控的行为。(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克敏,王志超.高管控制权、报酬与盈余管理一一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7(7).

第5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我司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为林德方、程红、林德音,出资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从上述股权结构上看,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德方合计持股%,截止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所有者权益

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全部净资产折算为

万股,每股股价为

元。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中高层频繁流动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暴露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打工心态严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愿景的公司高层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紧通过加薪等办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时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公司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为此设计了一套实股+岗位分红+业绩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一)第一层次:现金出资持股计划

大量实践表明,要实施股权激励,如果全部是由老板来买单,对激励对象而言,只是额外增加了一块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实在的股权,时间久了也会产生股东疲劳症,本方案现金持股计划是由高管层盒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因为实实在在掏了钱,所以更容易与企业结成共同体,当然,让高管和骨干掏钱,可能怨言很大,所以为了鼓励激励对象掏钱,可以采取给出资者配股或价格优惠等措施。

1、现金出资持股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1)、向激励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东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有限责仟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还有由于公司股本溢价为1:3.36,出资者实际出资与进入注册资本的股权“缩水”问题,激励对象感情上难于接受。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有办法的,将在后面分别阐述。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价问题,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应当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如国内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任正非、马云、牛根生等,他们都有“散财以聚才”的理念,其中华为的任正非通过转让或配送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股份稀释到零点几.没有胆识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些企业家个人魅力很强、很自信、很霸气、很强势、多少也带点专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权让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权,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民营企业家出让股权很容易引起企业的混乱,这也是很多企业有过先例的。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叫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2、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

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

4、出资股份的权利

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

5、股份的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

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

(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

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

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

(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

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

3、业绩目标的设定

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

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

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

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

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的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

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

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

四、综述

第6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摘要】随着人力资源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以及人们对“人力资本”认识的不断深化,以人力资本(尤其是智力资本)为主要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也越来越受到追捧,股权激励的方法也在企业具体的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本文就股票期权在人才激励方面的应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股票激励;股权激励;人力资本;委托—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人力资本的拥有水平和对人力资本潜在价值的开发能力上。从理论上讲,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自有性”、使用过程的“自控性”和“质与量的不可测量性”等特征,使得传统的、简单的劳动契约无法保证知识型雇员尽最大努力自觉工作,在管理手段上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特别是表现日益突出的“委托—”问题迫切要求激励手段和企业制度的创新。

股权激励的方式恰恰可以弥补传统管理方法和激励手段的不足。在管理理念上,它通过雇员对股权的拥有使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由原来简单的雇佣与交换关系变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激励与约束的方法上,它通过建立所有者与雇员之间在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收益、企业价值以及事业成就等方面的分享机制,形成所有者、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在管理效果上,变外部激励为主为以雇员自身的内在激励为主、变制度性的环境约束为主为以自律性的自我约束为主。结果必然是有利于充分调整知识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为人力资本潜在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无限的空间。

一、股票期权的涵义

股票期权(stockoptions)是现代企业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指企业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份的权利。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股票期权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人激励约束相容问题,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优化激励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因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美国前500强企业中,80%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在上市公司中,有90%的企业采用这种激励方式。

一个完整的股票期权计划包括受益人、行权价、有效期和授予额等几个因素。受益人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和权力安排,其有效期一般为3—10年,行权价是指受益人购买股票的价格。授予额是指受益人根据契约可以购买股份的多少。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一般占总股本的1%—10%。

在行权之前,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之后,其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价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企业的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在任何时间出售行权所得股票,当行权价一定时,行权人的收益与股票价格成正比,而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价值的体现,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股票价值是企业未来收益的体现。于是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就与企业利益结合在一起,并建立了一种相关的动态关系。

二、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一)人力资本的重要性

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得人力资本作为第一生产要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微观企业来说,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企业效益具有高度相关性,因而,如何发掘企业员工的潜力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委托—理论

现代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彼此分离为特征的,所有者委托经理人从事经营与管理决策,所有者为委托人,经理人为人,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所有者无法准确判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经理人的努力程度还是由经理人的非控制因素造成的,这样经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而不完全承担其行为的全部后果。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而实施股票期权的内部逻辑在于,企业所有者把股票期权作为激励经营者和高层管理者的一种手段,从而使企业持续发展和价值最大化成为股东和经理人员的共同目标,鉴于期权形式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其激励应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从而可以弥补传统薪酬制度的缺陷,并使经营管理者通过行使期权而获益。

(三)剩余控制权

企业中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对企业最终剩余的控制权或者说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控制力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把剩余给予拥有控制力的人,可以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

三、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意义

(一)股票期权制可以有效解决经理人长期激励不足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的报酬激励更注重当期业绩激励,报酬结构主要是工资加奖金,这一方式的基本缺陷是经理人的长期激励不足,容易导致经理人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在职期间的行为短期化问题。

按照股票期权制的运作机理,经理人若想执行股票期权的获得收益,其必要条件是企业经营业绩优良,股价不断上涨。只有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管理,使公司资产不断增值、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以推动股票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因而,以此制度引进来推动经理人报酬激励改革,来解决我国企业经理人长期激励不足问题。

(二)股票期权对经理人而言具有所有权激励功能

按照公司经理人持股激励的一般性分析,经理人在拥有公司的股票期权后,成为公司的准股东,于是经理人便具有双重身份,从而有效解决委托人(股东)与人(经理人)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股票期权制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委托—成本

通过股票期权,将经理人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业绩或某一长期财务指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所有者就无需密切注视经理人是否努力工作,是否将资金投入到有益的项目,是否存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股东利益,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委托—成本。股票期权制度设计,是以预期股权收益诱使经理人努力工作,追求公司市场价值的增大,只有如此,经理人才能从不断上涨的公司价值中分享到应有的期股收益。

(四)股票期权制可以低成本不断吸引并稳定吸引人才

在经理人报酬结构中,股权报酬比现金报酬的激励效果优势更加明显。经理人作为社会的稀缺资源,企业委托人要使用这一资源必须支付高额的成本。而高额的工资与奖金,对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费用。相比之下,股票期权激励方式避免了现金报酬激励的弊端。由于企业支付给经理人的仅仅是一个期权,是一种不确定的未来收入,是将预期财富以期权的方式转移到经理人手中,在期权执行过程中企业始终没有现金流出,而且随经理人期权的行使,公司的资本金会相应增加。同时,股票期权制是以股权为纽带,通过股票期权制的附加条款设计,联结经理人与公司的关系。国外通行的做法是规定股票期权授予一年之后方可行使,并且在未来期权持续期内,按匀速或非匀速分期分批行使。这样,经理人若在期权持续期内离开公司,将丧失部分尚未行使的剩余期权,这无疑加大了经理人离职的机会成本,因而成为稳定与约束公司经理人的“金手铐”。

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的几点建议

(一)适用范围

1.它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的公司。一种变通方式是通过仿真股票簿记方式,公司将企业的资产净值等额分成股份,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资产经营责任的大小划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量化不同的股份。

2.股权激励对象并不只适用于企业经营者。在市场激烈竞争和企业面临复杂经营环境时,除了企业经营者,同样需要其他员工的积极努力,股权激励同样适合于普通员工。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实施了雇员持股计划(ESOP)。

(二)目前应用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宜实行股权激励。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经理人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也就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

2.股权激励要求实现经理人竞争上岗。目前一些上市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3.确定行权价格的难点与解决思路。(1)在政策上,没有一个统一可执行的“国家标准”。(2)如果把行权价设定为公平市价,则“公平”二字可能被人为的操纵所扭曲。(3)如果把行权价确定为发行价,其合理化程度会受到个体因素的影响:一是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如果发行价不能按市场原则确定,则偏低的发行价会导致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弱化;二是赠与日与发行日一致,要求股票期权设计与改制上市同时进行,股票期权计划应得到政策方面的许可。行权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定办法,因为公司价值的计算模型是各种各样的,“公平价格”也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可能没有任何一种价值评估方法比市场的评价更为客观与准确,因此在确定公司真实价值与确定行权价时,除了依据当时的平均市价外,还应将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变化等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4.股票市场的不完善性。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在二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偏低,投机气氛明显浓于投资气氛,股价高低与公司盈利相关度程度低,庄家操纵行为普遍。这样的市场状况如不改善,推行股票期权后,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期权收益,可能会制造种种题材,想方设法把股价推上高位,使股价与公司业绩正常相关性遭到破坏,不仅实现不了激励经营者的初衷,反而会造成对股票市场的破坏力。

5.现行法律法规的障碍。由于股票期权在我国尚无先例,所以要进行股票期权的运作,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与现有部分法律的冲突,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这二种情况都对股票期权在我国的操作造成现实的法律障碍。

从与现有部分法律的冲突来看,如《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得买入或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而股票期权制激励作用的发挥必然通过二级市场,这样就缺乏一个合理的操作空间;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作了严格限制,而在实施股票期权过程中存在一个潜在新股增量问题。因此,我国要推进股票期权制,必须从政策上消除期权制的实施障碍,对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进行必要修订,从而为股票期权制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度的制度空间。

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缺来看,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第一,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注册变更问题;第二,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税务问题和个人所得税问题;第三,由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会计问题。具体而言,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注册变更,以什么方式进行,证监会和工商管理局还没有相应条款。从税收来看,美国主要是通过税收安排来引导公司对股票期权运用的,根据不同种类的股票期权和不同情况对个人来自股票期权的收入征收普通收入税和资本利得税,由于两种税的税基和税率不同,对实施企业的税务影响也不同,因此,公司一般会根据税法对个人的优惠倾向以及对公司的税收规定来确定实行的股票期权的种类和数量。而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股票期的税收规定。从会计问题讲,股票期权的会计制度是期权计划的一个核心内容,不解决会计问题,股票期权计划无法进入规范的实施阶段,股票期权的会计反映,主要包括会计反映时机和会计确认二个问题。美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主要是跟着税收处理走的,而国内既没有相应的税收规定,也缺乏相应会计制度内容。

(三)局限性

1.股票价格变化受太多因素的影响。股权激励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一种改进的方法是采用变动的约定价格(调整系数),其目的同样是确立一种可以得到奖励的业绩标准。但在采用变动的约定价格情况下,业绩标准是依据未来实际的市场状况来确定。

2.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3.经营者持股不能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对于拿“黑钱”的经营者来说,“黑钱”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损失落到他头上是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在没有足够的管理约束机制情况下,简单的股权激励并不能解决“黑钱”问题。

4.这会促使公司管理当局冒不必要的风险。得到股票期权之后,可以享受股票价格上升的好处,但对股票价格下跌则可以不负责任,而公司的股东却面临着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1990年到1995年,美国学者跟踪研究了在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中的250个公司。发现随着股票期权激励的增加,公司越来越多地介入购并等高风险的活动,研究和开发投资及自有资金投资等日趋减少。

五、我国所采用期权激励方式的特点

据了解,中兴通讯、清华同方、风华高科等主板高科技上市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整的股票期权方案,预计在明年上半年,主板上市公司中的股票期权试点将会推出。

到目前为止,上海、武汉、北京等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管理机构都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面向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等。具体有以下特点:

激励对象:一般为总经理、董事长。

购股规定:一般按任期初净资产或股票价格确定购股价格,分期购股,经营者不得放弃购股。购股资金来源于经营者的分红收入和个人资金的投入,股权数量不大。

售股规定:上海规定在任期末,经营者可按每股净资产或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权,也可继续持有。北京规定经营者可在任期满后2年按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出售股权,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权。武汉规定经营者在分期购得股权后,即获得完全的所有权,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的限制。

权利义务:在期股到期购买前,经营者一般只享有分红收益权,没有表决权。经营者同时承担股权贬值的亏损风险。

股权管理:各地都对经营者有过失行为时的股权获得作出惩罚性限制。

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发生实际的股权转让关系。股票来源包括从二级市场中购买、大股东提供等,各地还要求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时首先进行改制,国企经理必须竞争上岗等。

从我国各种期权激励方案看,目前试点的国有企业往往先让经营者交一笔“出资额”。一般规定,出资额不得少于10万元。这相当于让经营者购买期权,而不是奖励期权。另外,还有规定“以既定价格认购,分期补入的方法获取企业股份。”这似乎又有违期权,“只有权力而没有义务”的特性,从而,使期权设计更接近于一种企业股份“期货”,而不是期权。而且,规定在行权之前,经营者也可取得分红,这有违期权的本质。

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我国的股票期权在更大的意义上是一种约束,而不是激励。而且由于经营者资金有限,所购股份数量必定不多,因而所带来的激励作用也不大,消弱了计划的初衷。因而在今后的实行过程中还应不断改进。

六、小结

股票期权能够在较为公正的基础上(主要体现在以市场价格或接近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在购买前或购买后必须经过一定的等待时期等)保持对经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长期激励,同时股票期权持有者并不需承担风险,因此相对直接购买股票和无偿赠与等措施,股票期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有利于引导经理人的长期行为。

因而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措施,值得借鉴。但是应用之前,应该考虑是否其适用的条件,如经营人选择问题,法律问题等。另外,笔者认为把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手段并不太好,因为他们很难直接看到个人努力与报酬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对他们实行年薪制效果会更好。

此外,股权激励的效率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其他经营环境的影响,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政府应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经理人市场。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相信股权激励将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贤英.股权激励在中国[J].上市公司,1998(5).

[2]深交所.经理人薪酬结构中的股票期权[R].

[3]何维达.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案例[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第7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可以预见,假如说真话――无论是好是坏――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后果(奖励或惩罚),那么人们普遍都会说真话。然而,现实环境并非如此,假话大行其道,因为假话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后果。

就上市公司而言,可能说的假话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社会所关注的是财务报告造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为什么会造假?利益激励应当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数字化生存

现代社会的运行和管理离不开数字。

上世纪90年代,《数字化生存》一书非常畅销,该书从计算机的存储数字角度来讨论社会现象。对会计从业人员来说,会计数字在现代社会几乎无处不在。民谚云:亲兄弟,明算账。其实,就是会计行为的一种体现。

而在资本市场上,最核心的数字来自财务报告。包括股东、资本市场、管理层、监管方等多个不同的利益团体,都盯着财务报告,并从中寻找自己的利益。可以说,从财务数字角度来诠释,数字化生存也同样具有普遍意义。

黄仁宇在他的大历史观中提到了“数目字管理”。事实上,现代社会的管理离不开数目字,特别是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数目字”。而从资本市场角度看,最关键的数目字应当是综合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等的财务报告数字。

正因为如此,在资本市场上,企业财务报告数字才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

财报三种承载

企业财务报告数字所负的“不能承受之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ROE(净资产收益率)情结。

我国资本市场从建立开始,监管部门就以ROE为标杆来监管上市公司。从《证券法》与《公司法》起,任何公司如果需要上市,都必须满足ROE不低于10%的门槛要求;公司上市之后,如果要申请再融资(配股或增发),ROE也需要达到某一既定的水准;最近几年,尽管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ROE的要求略有放宽,但是,ROE的地位并未因此而稍降。比如,国资委2003年底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将ROE作为两个基本考核指标之一。于是,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的国有企业,都存在较强的利益激励去提供一个高ROE的年度报告。如果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不能保证一个高的ROE,公司管理层当然有冲动“亲力亲为”,做点“纸上功夫”。

二是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考核与评价,也离不开年报数据。

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分析师的盈利预测对上市公司的压力非常大;鉴于我国资本市场中日渐成熟的分析师制度,预计在未来也会对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产生较大压力。同时,我国市场上目前编制的各种上市公司业绩排行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同样产生压力。因为无论排行榜怎么“编排”,年报数据都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与依据。显然,任何一个管理者都不愿意自己所管理的公司在业绩排行榜上占据“孙山”之位,或与孙山为邻,因为这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他(她)在经理人市场上的声誉与身价。

三是资本市场一个非常突出的特征是:任何与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消息都会体现到股票价格上来。

按照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从长时窗看,决定一个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主要是该公司的财务业绩。而从年报的时点看,公司的报告业绩与股票价格的关系也十分明了:一个公司如果报告了一份让市场“惊喜”的业绩――比市场普遍的预期要高,那么,市场就会通过提高股价来奖励公司管理层;反之,如果公司提供了一份让市场“失望”的业绩――比市场普遍的预期要低,市场同样也会压低股价,传递市场“失望”的情绪与信号。

股改后的新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过去一直是股权分置:平均而言,大股东拥有超过60%的股权,但这部分股票不流通;小股东拥有的是流通股,但他们通常没有决策权。这种状况会产生很多弊端,这也是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致力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原因。但是,从“说谎”与激励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前,股价上升对大股东没有激励作用,因为股价上升对大股东的财富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反过来,当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大股东的股票锁定期解禁之后,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有理由相信他们主要是大股东的代言人――便新增了一种利益激励去“打扮”年度报告:为了大股东的财富。如果相应的法律风险不高、监管不到位,可以预见,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特别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改进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联,我国资本市场目前正在推进另一种形式的改革:给管理层以股权激励。从国际范围来看,授予管理层相应的激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问题,增加股东财富。然而,无论股权激励的合同如何签订,都无法绕开会计指标。

比如,2006年10月,中兴通讯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后的第一份A+H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这份计划的覆盖面较宽,一次性向3414名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授予4798万股A股股票,有效期是5年;业绩考核条件为,中兴通讯2007、2008和2009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这个条款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的要求相似。正如同证监会的配股要求导致上市公司为实现ROE不低于10%而发挥“聪明才智”一样,我们可以预见,假如未来三年电信市场出现重大转折,导致中兴通讯不能达到ROE10%的要求时,公司管理层很可能会“上下同心、众志成城”,想方设法实现10%的要求。

这一现象可以从TCL上得到印证:TCL上市之前的ROE都非常高,按照上市公告书,2000至2002年的ROE分别是23.07%、18.34%与22.35%;TCL于2004年1月上市,2003年的ROE仍然偏高,为25.21%;但2004年与2005年却分别降为4.49%和-6.52%。究其缘由,除了国际化带来部分损失外,没有了来自高ROE的激励效应,应当是可能的解释原因之一。

第8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目前民办高校面临的师资问题,在借鉴激励理论和国内外高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民办高校应主动建立一种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议民办高校改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加强科研激励;充分利用民办高校管理的自主性,试行股权激励和终身教授制度。

一、民办高校面临的师资问题

原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先生曾经说过:“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可见,教师水平对大学教育质量的影响之大。我国民办高校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有巨大的发展,截至2040年底,民办普通高校228所,在校学生139.75万人,但是民办高校目前仍然是高等教育中的弱势群体。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是民办高校缺乏高水平教师、缺乏“大师”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民办高校缺乏高水平教师,主要体现在目前民办高校的教师构成上:教师的主要来源是公办高校的离退休教师和兼任教师,只有少数从社会招聘的专任教师。即便是那些已经加入民办高校的专任教师,也往往只是把民办高校的工作视为中转站。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常常处在频繁变动与调整的不稳定状态,教学质量可想而知,科学研究更无从谈起,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这种不稳定状态又造成了学校的高管人员和投资方的短期行为和趋利思想更加严重,不愿加大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造成这种“恶性循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目前民办高校不合理的教师激励机制。

二、民办高校教师的需要与学校发展,是激励机制有效建立的前提

心理学家认为,激励是激发人的行为动机,以促进个体有效地完成目标的过程。激励的过程就是人的需要、动机、行为和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彼此制约的过程。民办高校教师激励机制的建立就是要协调教师、经营者、所有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利益冲突,并最终解决民办高校发展的根本动力。

依据马斯洛的理论,高校教师有作为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这就要有一份稳定的薪酬来保障正常的生活水平和人身的健康安全。但是,要留住骨干教师,在民办高校内部更需要建立与绩效管理挂钩的薪酬回报体系。波特和劳勒在他们有代表性的激励理论中阐明:只有处理好绩效与奖励的关系,在正强化下,员工才会产生工作热情。

在设计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还应考虑到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教学与科研结合,民办高校应加大对教师科研工作的激励。对民办高校而言,科研既包括与学科建设相关的科学研究,也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以此推动学校的学科建设整体发展水平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从学校长远发展来看,只有教师个人的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紧密结合,才能做到使教师在实现自身价值,追求个人目标的同时“为我所用”。因此,在构建民办高校教师激励机制的时候,既要考虑激励机制的短期效应,更应建立长效激励。

三、国内外高校教师激励机制特点

(一)国内公办高校教师激励机制

公办高校经过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在管理上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虽然目前公办高校尚存在部分计划经济的弊端,但是公办高校仍是优秀教师的首选。

1.物质激励能满足个体基本需要。公办高校最主要的激励机制体现在(从助教到教授)各级职称评定上,各级职称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福利稳定,并且有逐年滚动上调的机制。相比之下,民办高校教师的兼课费虽然很高,但基本工资和福利的稳定性难以得到保证。

2.激励机制直接与科研挂钩。政府对公办高校拨款多少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校的科研水平,在这一点上,世界知名大学也都把科研投入的量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视为衡量一所大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在整个高等院校系统中,科研已经成为一项中心任务,职称评定也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除此以外,科研激励还体现在教师获得科研课题的经费资助和学校对科研成果的年度奖励上。公办高校对科研激励的强调尽管引发了众多争议和批评,但确实激发了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

3.制定满足知识型员工高层次需求的举措。高校员工一般都认为教育和培训是学校为他们提供的最好福利之一。由于公办高校强调教师科研能力,而且职称评定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教师的学历,因此公办高校教师的教育培训机会较多,学习环境较好,学校有支持教师再深造的配套措施。

(二)美国高校教师激励机制

在美国一百多年高等教育发展史中,高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其管理体系。与中国国情不同,美国私立高校的社会声誉很高,一流名校中几乎全是私立大学的身影。美国高校的教育水平和管理理念都居于世界先进行列,这与他们实行科学合理的教师激励机制密切相关。

在美国高校所设置的教师激励机制中,尤其以终身教授制度最具特色。美国高校教师有四个级别: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一般3年~4年后才可继续晋升)、教授。只有副教授和教授才有可能获得终身聘用资格,没有获得终身聘用资格的,合同到期就要离校。获得终身职位是一个艰难的历程,学校对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考核十分严格。但是,聘用与待遇相结合,教师一旦取得了终身聘任资格,相应的待遇和配套环境条件都十分优厚。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62岁,对于拥有终身聘用权的教师则可延迟工作至70岁。这样的留用制度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师视获得终身职位为一种殊荣并作为个人奋斗目标。

四、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性,构建有效的教师激励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高校享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可以“自主确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自主聘任、解聘校长、教师以及其他人员,自主确定所有教职员工的薪金和奖励标准”。

可见,民办高校与国内公办高校相比,具有很强的办学自主性。民办高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借鉴国内外高校经验和激励理论的基础之上,构建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教师激励机制,即建立一种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兼顾的管理机制,吸引、培养、留住优秀教师。 cc

(一)短期激励

短期激励既包括物质激励也包括满足教师的精神激励。短期激励能实现短期内激励教师工作勤奋,带来更多的产出。

1.对外具有竞争性的物质激励。获取薪酬是人们到组织工作最基本的动机。由于民办高校的工资由学校自定,高薪和高福利可以作为最初吸引优秀人才的手段之一。学校的薪酬标准有吸引力,在社会上和人才市场中,才具有竞争性。

2.对内建立绩效激励工资制。绩效激励工资制的建立,需要和绩效评价体系相挂钩。教师的绩效直接影响学校的绩效,通过绩效考评,可给教师提供其工作情况的反馈。绩效考评结果又是受聘任教、奖惩、晋升工资、培训等人事政策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及时完成任务或做出特定贡献给予特别奖励,能达到正强化的目的。

3.加强科研激励。民办高校应积极融资,建立各种资助基金、启动费、单项奖励基金等,对教师的科研工作加以扶持资助。民办高校的科研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从教师的发展和学校及学生的利益来看,科研需要引入教师评价体系中,以促进和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研激励可以包括科研经费支持、对教师参加学术讨论会、培训、考察进修等给予相关的资助,加强民办高校科研与教学发展后劲。但是,科研既需要短期激励,更需要长期激励,民办高校应避免追求科研“短、平、快”。

(二)长期激励

长期激励机制的建立更多的是为了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特别是关键和重要岗位的教师,保持人力资源的持续竞争优势。

1.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来源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最主要的长期激励方式。它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承担风险、分享利润,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根据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经验,与一般经营者相比,股权激励更适合于董事长、总经理等最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科技企业的关键技术人员。因此民办高校股权激励的对象应以学校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主,也包括优秀骨干教师等知识型员工。在针对校长等最高级管理者的激励组合中,可以以股权激励为主;对于经营层其他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非股权激励可以各占一半;而对于教授、副教授、学科带头人等职位的骨干,股权激励在其激励组合中的比重则不应超过1/3。

通过股权激励,学校高管人员与骨干教师能够分享学校发展的长远收益,会降低这些人员的流动性,使学校的人才储备稳定增长。此外,由于学校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学校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高管人员、股东和学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促使高管人员在制定教师激励机制与考核指标时,重视学校长远发展。避免短期行为。

第9篇:股权激励制度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薪酬激励;薪酬设计;股票期权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制定、实施企业战略决策,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方面,一直把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放到中心位置。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国企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可以减少成本,最终实现经营者和企业的共同成长。在旧的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本身缺乏经营自和分配自,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与特定行业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相联系的,并受到政府对该行业宏观调控目标的约束[1]。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纷纷引入了薪酬激励机制,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不少激励政策,许多研究人员也纷纷献策设计引入各种薪酬激励机制[2][3]。但在实践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没有很好地结合我国的国情,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种盲目的不合理的薪酬设计不仅没有真正起到提高企业效益的作用,反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已有的国际经验表明,企业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是一个带有世界性的难题。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难题的关键是薪酬“量的问题”,而在我国,国有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的环境和区别于国外公司的特质,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因此,在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完善的同时,如何制定适合我国国有企业的、合理高效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薪酬激励制度一般是在年初由董事会与高层管理者协商谈判确定一个业绩目标(如净利润目标等),年终在进行业绩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业绩目标的实现程度来发放奖金。如果年终时实现了业绩目标,则经理人员可获得目标奖金;如果超过了业绩目标,经理人员的奖金将随业绩的增加而增加,当业绩增加到一定水平(奖金上限)时,奖金将不再增加,即奖金封顶;如果未达到业绩目标,经理人员的奖金将按比例减少,当业绩水平下降到一定程度(或以下)时,奖金一律为零[4]。

二、年薪制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分配制度。一般经营者的收入可表示为如下形式[5]:

其中,s表示经营者的固定收入,β是基于年度效益的奖励比例,α是基于长期经营的风险性收入水平的奖励比例。当然,年薪制也有其它的模式,如薪酬=固定年薪;薪酬=基本工资+风险奖金;薪酬=基薪+风险收入+养老金计划等。年薪制相对比较合理的将经营者利益和企业利益绑定,激励经营者主动考虑企业利益,为企业发展努力。但在我国,单纯的年薪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弊端,这主要有:薪酬分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市场性较弱,对管理者的激励性不足;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造成年薪制得不到有效的实施;我国大多数年薪制中,固定部分比例高,而变动收入少,不利于创新和承担风险,激励性不足[6]。

三、股票期权制

股票期权制通过授予经营者未来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选择权来激励经营者为企业目标努力工作。持有这种权利的经营者可以在规定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购买股票,个人收益为执行价格与执行日股票市价之间的差价。经营者的收入由固定工资收入和股票期权收入两部分组成,表示如下[5]:

由上所述,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下,由于经营者的长期最大化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长期效益紧密相连,因此,经营者将积极采取普通行为和长期行为,避免短期经营行为。所以,股票期权制是激励经营者采取长期行为的有效激励方式。

不过,虽然股票期权制是合适的一种长效激励机制,但它是建立在完善成熟的股票市场基础上的,而现实我国的股票市场仍在蓬勃发展且远非完善成熟,市场波动大,随机性强,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业绩大小。所以,股票期权制在我国的实行目前仍然存在诸多困难。

四、综合薪酬激励机制设计

因为单纯年薪制和股权激励机制的弊端,我们就需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薪酬激励机制,即要设计一种能够约束短期行为,不依赖于成熟的股票市场且经营者乐于接受的综合激励机制,在此,融合年薪制和股权激励机制及其它形式,可设计薪酬模式为

其中 , 分别表示该企业和当地普通职工上年度年均收益或之前若干年的平均年收益, ( )为调节系数。显然 保障在 的4倍以上, 具体倍数可通过式调节,此函数能够体现合理的调节作用。当企业职工平均收益和当地职工平均收益之比增加时,总体倍数向下调整,这就避免了此项收入差距过大而引起的不公平意识和对冲激励效果。因为由式可知当企业职工平均收益过低反而会增加经营者与本企业员工的倍数差距,所以引入调节系数 进行调整。公式总体上保障了经营者收入浮动不大,这种考虑了企业经营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基薪设计方式显然比硬性规定倍数标准更具有说服力和科学性。

2.风险奖励

风险奖励 以基薪为基础,与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年终发放或逐月按比例发放,显然对当年或当期企业经营具有良好的短期激励作用,一般比例上不宜过高,可由企业往年发展及行业形势作依据,避免过度经营而造成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损害。本文设计如下:

其中 , 分别表示企业上年度和前一年度收益或利润(也可以是效益参数), , 分别是基于企业规模和行业形势的调节参数,大小可灵活设定。

3.股权收入

股权收入 是让经营者持有企业股权,享受增值收益,这包括直接股票赠予、股票期权等形式,股权激励形式是一种长效激励,目前市场成熟国家的股权激励在经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已经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某些国家的统计资料中显示,有些行业经理人的股权收入已经占到其总收入的60%以上。作为一种已经很成熟的长效激励机制,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加以利用,虽然操作上的繁琐和中国的国情使得这一机制的真正效果不能完全体现,但达到一定的效果还是有的。中国股票市场仍在不断完善,为规避风险和非经营者经营因素,这一部分可采取直接股票赠予,根据走访和调查,这一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为合适。随着股票市场的完善,也可用第三节公式替代,即:

4.特殊津贴和养老金计划

特殊津贴 相当于被降职或解雇的保障金,这一部份和养老金计划都是为企业经营者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中去,特殊津贴和养老金计划有所区别,一般是固定一笔收入,一次性给予年固定收入的1-3倍,一般协商而定。

养老金计划是为了将来企业经营的顺利交接而设计的退出保障制,以前企业总是相应的实行退休金,即按级别定退休金,很少有浮动,而且国企经营者普遍存在在职待遇多,退休福利少,经营者一旦退休相应的物质补充利益减少,消费水平下降,这也是所谓退休前腐败现象的一种原因。为避免这一问题,这一比例首先要提高,而支付方式也需改变,即在企业经营者退出经营后仍要将其收入的一部分和企业业绩挂钩,以保障企业经营的延续性,也避免经营者在退出之前采取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赌博式经营策略甚至腐败贪污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基于此做如下设计。

当然,公式并不代表经营者的一次性收入,其收入项的起始和终止主要以任职内和任职外区分,它们的执行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5.结论

本文结合国有企业现行的一些经营者激励制度,提出了一种综合的具有一定实际操作性的企业经营者综合薪酬激励机制,这一机制符合了经营者的异质性人力资本的特点,既保障收入又规避风险,而且兼顾了长效激励和短期激励,使企业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而高效的经营,但是,在具体的量的操作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又有不同的实情,可考虑一定的比例波动,不过相对重要性要保持。

作者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侯锡林.中国企业家成长机制论[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6.89-95.

[2]朱克江.经营者薪酬激励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126-130.

[3]纪成君,王巍.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型的构建[J].科学技术与工程,2006,6(7):895-898,902.

[4]舒丹,王京芳.EVA应用于薪酬激励制度的思考[J].科技和产业,2005,5(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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