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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人事部早在1992年就曾在江苏等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随后,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但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各地区试点步调不一致等多种原因,改革没有形成显著的效果。1998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具体负责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管理机制。2008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开展试点改革,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此次改革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且强化了改革的保障措施。2012年4月1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深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指出,要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并要推动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形成同一、公平的保障制度。
二、现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利于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在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先行一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迟迟未进行改革。这种情况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企业是社会财富的来源,企业职工群体相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数量上要多很多,尤其在改革开放步伐推进的过程中,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大批工人下岗,安置好这些人的退休生活对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支出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而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则依靠企业的效益,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显得更有保障,所以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放缓。但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整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化其改革,才能促成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2.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加深社会各阶层间的矛盾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总体上处于被多块分割的状态,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整个社会被分为多个群体,从而导致本应统筹一致的养老保障利益被划分为多块,不统一的养老制度导致退休后养老待遇分配不协调,使不同群体间矛盾加深。
3.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水平低目前,事业单位都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这对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进程形成了阻碍,也影响了事业单位工作效率。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管理,其养老待遇的发放、调整等工作量大,尤其对于离退休人员多的单位,势必会牵扯大量精力。
三、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1.试点地区改革情况
据相关媒体报导,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单位进展缓慢,部分省市开会传达文件精神,部分省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部分省市下发征求意见稿,但都没有实质性改革进展。笔者多次致电、走访相关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试点进展,得到的答案多是“正在调研数据”,“还在讨论具体方案”,“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暂时无可奉告”等。试点省市中只有广东省有所突破,2012年4月19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并于2012年8月25日正式实施。深圳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将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同时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人员,仍暂时实行养老退休制度。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缓慢制约因素分析
(1)改革基本模式不清目前,我国有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只局限在试点阶段,并没有形成统一制度体系,而试点城市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即使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也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得到广泛执行或执行效果不好。
(2)机关事业单位分开改革,有失公允养老金制度改革是要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待遇差距,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而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国家机关排除在外,这就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已经高出企业很多,如果再把事业单位下调到企业标准,会导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必然导致改革的阻力。因此如何协调企业、事业、机关等不同部门的利益关系,保证社会和谐,是改革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3)越改越少,让事业单位员工负担加重而受益减少,其合理性值得思考各国福利制度的实证经济学研究证明,福利具有刚性,改革只能向上看齐,不能向下看齐。试点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如果不能大幅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就要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国家对国民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本应是普遍而平等的,而在无法让低福利水平的国民享有其他群体已经享有的福利时,就要消减享有高福利水平群体的福利待遇,这必然造成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压力,打消工作积极性。
(4)涉及人数过多,单位结构复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主体的共识。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95万个,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共计3000多万,900万名离退休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估计,事业单位改革将涉及1亿人。全国各类事业单位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多个领域,而且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居多。如此可见,养老保险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难度较大。
四、结语
关键词: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待遇;试点改革;养老制度并轨
一、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的现状分析
1.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的产生。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我国养老金双轨制在建国初期已存在,当时企业职工的养老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则因《中央级直属机关暂行供给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等条例陆续颁布,正式规定了公职人员退休标准。且其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经过1958年短暂统一养老制度后,于1980年后回归双轨制,并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因国务院颁布相关条例完成双轨制定型。
2.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出现的问题
(1)待遇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加剧。2005年年底,我国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离退休费分别为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1990年,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人均离退休分别是企业的1.14倍和1.20倍,到2005年年底,差距扩大到2.1倍和1.9倍。此外,近年来在养老金替代率上也出现逐渐扩大的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替代率是45%,2011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制度预期的58.5%,低于国际警戒线的50%。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替代率达到80%—90%,到2012年,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人员退休金差距已有2-4倍。其中,公务员比事业单位稍高。
由此,养老金双轨制导致的待遇差距问题已经引起了企业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社会矛盾加剧,也成为近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案件中最多的事由。
(2)现行养老金双轨制制度违背社会保障设立初衷。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而当前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呈现碎片化状态,按身份与群体区别对待。企业职工与公务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区别待遇且差别较大。这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也违背了社会保障设立的初衷。
二、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试点改革
1.关于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试点改革。1992年,原人事部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等地进行局部试点,1995年国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后,各地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探索。2008年,国务院重启事业单位改革,设立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共五个试点,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
2.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试点改革的存在的问题
(1)部门分割的试点改革,引发不同利益群体冲突。公职人员队伍去中的公务员、公立事业单人员由于其职业特点相同,其养老保障制度的特殊要求也一致。以部门分割进行试点改革,引发利益受损群体抵触,使改革难以继续,并违背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要求。
(2)各试点改革政策多样,发展不均衡。由于缺乏统一具体指导性政策,各地试点改革沿用与企业同样的办法,自上而下摸索经验,出现了改革政策多样,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3)统筹层次与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低。当下试点改革地区的统筹层次仅达到省级统筹,加剧了各地政出多门的状况,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互济功能的发挥。
三、关于当前我国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思考
1.国家设立统一可行的改革方案,同步执行。针对公职人员内部的不同群体,主要是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而言,应该建立统一的一元化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避免因养老改革的区别对待,增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的新的利益冲突。同时统一改革还有利于降低运作成本,并且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
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现行养老金双轨制中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单层次非缴费型退休金制度改变为基本养老金与缴费性职业年金的两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采取现收现付财务模式,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不缴费。职业年金目前采用现收现付制,外部市场条件合适时可考虑转为基金积累制。
3.香港做法。针对当前我国因养老金双轨制造成的退休待遇差异引发的社会不满与矛盾,我们可以适度借鉴香港特区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的经验。香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下的完全积累制,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完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工作时间有关,工作时间越长,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这种制度安排中,退休决策成为个人选择,何时退休依个人经济条件,身体条件及与雇主协商决定。
4.适时渐进调高退休年龄。近期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争论又发展成为了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的争论。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厂矿企业职工反对延迟退休,公共部门和知识界倾向延迟退休。由此,一方面在完善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情况下,改革公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缩小二者之间养老待遇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根据公职人员受教育年限高于企业职工且职业生涯滞后性的特点,为了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可以适时渐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退休年龄。
三、总结
2012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确定我国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日,人保部也回应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养老金企业与事业单位的双轨制。秉承社会保障制度设立初衷,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平性,福利性原则,实现社会保障“稳定器”的作用,我们应将养老金双轨制改革贯彻进行,实行统一的改革方案,切实减少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使用合理有效的收缴方法,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宝贵经验,遵循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规律,尊重劳动者工作性质,适时合理推进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与统一,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养老保险卷[J].人民出版社,2008.
[2]樊明.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郭阳.中国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距研究[M].甘肃社会科学,2008.
一、正确估价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我市的乡镇机构改革从*年8月开始全面铺开,到*年底基本结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平稳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精简了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乡镇内设机构由平均9个精简到3-5个,乡镇事业站所由17-19个精简为7-9个。乡镇行政编制平均精简20%,共精简1463名;事业站所编制核减30%以上,共精简2835名;乡镇领导职数统一配备7-11名,共精简271名。
(二)分流了人员,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全市各乡镇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末位淘汰,既敞开了人员分流渠道,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全市乡镇共分流人员2933名(含轮流坐班人员),改革后乡镇人员在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方面进一步趋向合理,干部素质有所提高。
(三)进一步转变了职能,理顺了关系。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社逐步分开。乡镇机关将技术性、辅、服务性的事务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特别是进一步理顺了县乡关系,除个别站所继续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外,其他单位的人、财、物、事“四权”原则上下放到乡镇,促进了乡镇政府功能的完善。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分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部所撤并不到位,明合实分,仍然存在机构庞杂的问题。(二)部分县(市)区理顺关系、转变职能不到位,该“四权”下放的站所,有的“条条”管理,有的“块块”管理,出现管理真空,容易滋长收费养人的现象,加重农民负担。(三)由于受经济发展因素和干部思想观念的影响,乡镇人员分流渠道不畅,分流任务没有落实,个别乡镇站所实行轮流坐班,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待分流人员达1381人。(四)改革后,要求进人的呼声很高,已分流人员有回流反弹趋势,个别乡镇甚至超编进人,巩固改革成果的任务艰巨。
二、进一步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到位,促进农村税费改革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对农村税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障碍;认识到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实现农村小康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事关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之紧密配套,税费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特别是要使县乡两级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的支出缺口较大,仅靠上级转移支付远远不够,必须通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调整支出结构、节减经费支出等措施来加以解决,落实好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解决支出缺口问题的重要出路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途径。
(二)抓住重点,切实抓好乡镇机关机构改革。要按照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切实转变职能,实现政企、政事分开。乡镇政府把辅、技术性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真正实现乡镇政府“小政府、大社会”。要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上来。要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落实乡镇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县乡关系和乡与村的关系。要切实抓好各县市区编制部门下发的乡镇“三定”方案落实到位。乡镇内设机构与事业站所不重复设置,一类乡5个,二、三类3个,四类乡只设1个综合性办公室。乡镇领导职数一类11名,二、三类9名,四类7名,超配的必须在年底前消化。各乡镇严格按核定的行政编制定岗到位,机关超编人员年底前必须分流。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精简任务未完成的,上级转移支付不予到位。
(三)转变观念,加快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要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规定的7-9个限额设置乡镇事业机构,并科学规范职能。要打破财政统包统揽观念,按照“四权”下放要求,明确站所经费渠道,除财政(农税)所、计生服务所等可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他站所区别情况,划定为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此为基础,调整县乡财政收支关系,根据财力状况,核定站所经费基数,从总体上减轻财政负担。
(四)攻克难关,分流乡镇富余人员。各级编制部门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在乡镇普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努力拓宽人员分流渠道,重点是搞好吃财政饭的财政所、国土所、计生服务所等单位的分流工作,按时完成分流任务。同时,要落实优惠政策,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稳定。要大力推广常宁市兰江乡、珠晖区茶山坳镇的人员分流经验。
随着经济和政治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保证职工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合理有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梳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演进历程,进而深入剖析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关键词: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演进;特点;职业年金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维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营模式。其养老制度已经不能有效满足人才成长和社会发展新要求,建立并完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一、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程
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也逐步深化。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今后招收工人,“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按照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和政策领取养老金”。这是较早提出的具有事业单位职工执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政策。200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在五省市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这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开辟了道路,为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201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建立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现阶段的特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我国特定的体制环境下产生的养老保障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体制性特征。
1.时代特征国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形式更加与时俱进。2014年《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出台,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任制合同,促使事业单位人员进入与退出机制产生了深刻变革。用人方式改变,也催生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变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符合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然趋势。
2.体制特征国外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并不在制度上加以区分,而国内则不尽然。由于受原有“编制”、“身份”等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初期,必然受到体制约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过渡期企养老保险“双制”并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众多,个体情况复杂,职工人事评价体系与企业有所不同,如盲目的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中,会引发各种矛盾,不利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平稳过渡。就现阶段来讲,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存,针对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2)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职业年金须强制性缴纳,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别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通常叫做企业年金,一般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出现,以自愿为原则,并不强制用人单位缴纳。2015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缴纳职业年金。上述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的确立,一方面是为保证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中人”的养老待遇不降低;另一方面,是养老保险体系中资本运营模式的新转变。根据文件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这一新做法,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同时盘活社会资本,提高资本增值活力。
三、小结
改革必然会有阵痛。平稳过渡,是改革推进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和地区试点,如今正式在全国推广,初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在实际操作中,个体情况复杂经常会凸显政策盲点。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配套实施细则和文件的出台成为解决矛盾点的关键所在。其次,随着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有效地将处于过渡期的企事业单位“双制”变成“同制”,建立统一规则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标。总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度。同时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卢驰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与策略选择[J].理论探索,2011(5)
[2]马蓓蓓,张悦玲,杜淑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与策略选择[J].保险职业学报,2011(6)
[3]财政部财政科学课题研究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5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对当前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就如何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作了说明和强调,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该项工作分三个时段完成,即:6月30日前上报全县的实施方案,8月31日前各事业单位上报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和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重要聚集地,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阵地。多年来,事业单位为促进我县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关系到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聘用制度是以岗位为基础的,岗位设置是聘用制的前提,只有按岗聘用,才能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岗位设置管理就是要在事业单位建立一种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也区别于企业,并充分反映从事专业化服务特点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年,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均提出要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和基本任职条件,为人才成长搭建了通道;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上创新和重大的政策调整,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事业单位把聘用制度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第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是改革制度、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完善机制,核心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薪随岗定,这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人事制度改革密切配套,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制度设计。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实施新的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年国家下发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办法,提出了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新的工资制度是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必须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奠定基础,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选人和用人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岗位是选人的前提,是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为事业单位选拔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直接关系到聘用制度的实现,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试点、探索和实践,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政策日趋完善。实践证明,公开招聘有利于在全社会创造公平、公正、择优的竞争环境,杜绝人事腐败现象,在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上起到积极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用人机制不活、效率不高和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的情况,提出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年以来,国家人事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今年2月,昭通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昭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我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经昭通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已联合行文下发到各单位。这些政策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制度建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和文件依据。一是明确了岗位类别的设置。统一了事业单位通用的三种岗位类别,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提出了三类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明确了岗位等级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依据岗位性质、权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的不同,对事业单位三种类别岗位分别划分了通用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这样的设置使事业单位的岗位划分更细、更明确、更具体。三是明确了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结构比例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关系。岗位结构比例有两类,一类是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一类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四是明确了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在岗位设置管理中,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的等级,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下,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一是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岗位设置对每类岗位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规定了基本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把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制度作为实施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三是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虽然已经明确,但很多新的制度和政策仍在创建过程之中,过去一些有效的政策在过渡时期仍然会继续执行。这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的等级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级别是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相一致。这种制度的设计,充分考虑到尽量减少与现行制度产生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的同时,认真处理好与现行制度、政策的相互衔接,确保政策执行不脱轨、不走样。
四、强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关我县事业单位功能和社会作用的发挥,事关事业单位新型人事制度的建立,事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较好落实。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严格执行政策是核心,严格工作程序是关键,严肃人事纪律是保证。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衔接,不得随意开“口子”。人事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和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全市人事编制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招才引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事编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该说,人事编制工作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面对国家和省在新形势下对人事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强人事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人事编制工作的重点是管理人才资源、开发人才资源、利用人才资源,其目的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如果没有人才谈不上发展,如果没有发展“以人为本”也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才能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二是加强人事编制工作是实现快发展大发展的必然要求。做好“开发、开放”两篇文章,加快“三带十区”和“七个百亿元产业”建设,实现更大更好更快发展,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人才队伍。这就需要我们在人才的培养、引进、利用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三是加强人事编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的现实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势在必行,无论是哪一项改革,都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处理得好与坏,都会直接影响稳定大局,所以我们要站在改革稳定的高度来加强人事编制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今年人事编制工作
今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关键的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人事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人事编制工作。
(一)全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做好人才的引进、储备工作。不断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在引进的载体上,一是利用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吸引人才。围绕能源、矿产、化工、基础原材料等七个百亿元产业建设,围绕多宝山铜矿、电石化等51个项目建设,制定人才规划和政策,吸引人才。二是利用园区集聚人才。结合西南工业园区、五秀山俄电加工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引导、鼓励人才到园区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在引进的对象上,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国内经济发达地区、面向俄罗斯特别是远东地区引进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力争今年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30名左右。在引进的途径上,一是靠政策引进。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处偏远条件较差,要不惜重金,不惜代价,通过优厚待遇吸引人才。二是靠招聘引进。采取现场招聘与网络招聘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三是靠节会引进。通过举办推介会、洽谈会、人才交流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专业人才到落户。在做好引进人才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提高。
(二)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国家和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前不久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从我市看,目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有8600人,就业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千方百计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要通过扩大“三支一扶计划”规模,派送一批,今年全市计划派送100人;二是通过引导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力争实现创业100人;三是通过提供平台,见习一批。目前我们正在制定《XX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准备在全市选择1000名籍大专以上毕业生,有计划地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既能解决单位和部门人才短缺的问题,又能缓解就业压力,同时,对大学生自身而言,也是一个增加阅历的过程,是一个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过程。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大学生见习工作。
(三)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职能转变这个中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积极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市县关系。修改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科学设岗。并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适时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四)严格控机构编制增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和新一轮改革在即的形势,我们必须严格控制机构设立、升格和人员编制增长。原则上在新一轮改革前,对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只减不增。对公务员的录用实行总量控制、缺额控制。对新增机构年底前不再进行研究。
三、加强领导,确保人事编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事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摆上日程,准确把握工作的原则和方向,及时研究解决人事编制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人事编制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的职责,主动为政府决策出主意、提建议,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劳动、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支持人事编制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二)要增加资金投入。改革需要投入,人才培养需要投入,人才待遇奖励需要投入。所以,我们要多方筹措资金,政府要投一块,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套一块,效益好的企业要资助一块。通过建立投入机制,设立“人才开发基金”,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发展就没有活路”
这句话是学举部长在与总社员工座谈时讲的,可谓一语破的。文化体制的改革,把书报刊推向市场,总社既要担负向社会宣传民政的责任,又要在市场上拼搏,加之国内出版集团的蜂起和国外传媒巨头的介入,新闻出版单位的生存空间空前狭小,而在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下,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对市场反应迟钝、决策缓慢,无法适应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改革,成了总社的唯一选择;以纸质传媒为手段的总社,原本就发育不足,却还要面对互联网和数字出版浪潮的强大冲击,更显得后天乏力,发展,成了总社的唯一出路。改革就是要依靠先进的体制机制和科学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资源,走出一条生机勃勃的发展之路。
二、没有员工的全面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改革;没有员工的认可拥护,就不可能有成功的改革
改革涉及员工利益的调整和单位发展的未来,员工的积极参与支持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我们的做法是:用改革的方法制定改革方案,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改革,用公开透明的途径体现改革的成果。在制订改革方案中,发动全社职工广泛参与,所有的方案都发到每一个员工书面征求意见,并由党委、团委、工会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建议,对员工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和意见,社领导都亲自回应,或采纳、或解释,总社的人事管理制度、绩效分配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和书报刊出版规程,都经过三上三下修改,最后郑重提交全社职工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后再颁布实施。这四大制度成为治社强社的小宪法,成为总社各项工作的准则,任何个人无权随意修改。用民主的方式进行改革,有利于制定出符合职工利益和事业发展的改革方案,有利于得到员工的拥护支持,有利于促进发展和稳定。
三、改革的实质就是要解决“职位与能力不对称、贡献与报酬不对称、岗位设置与事业发展不对称”的问题
这“三个不对称”,使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无法干事、无心干事、不愿干事。针对这“三个不对称”,第一,实行人员、机构数量弹性管理,以效设岗,增效增岗,减效减岗。总社每收入1000万元设置1个管理岗位,利润每增长200万元增设1个管理岗位,图书编辑按年完成零效益6万元和绩效工资6万元设置1个岗位,图书销售按年销售码洋150万元、年回款90万元设置1个岗位。第二,实行以聘任制为基础、制度化约束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制度,将员工按聘任方式、聘用期限、报酬类型分为岗位社聘人员、试岗社聘人员、绩效社聘人员、室聘人员四类,建立职工晋级、退出机制,为引进、稳定优秀人才和淘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提供制度化管道,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第三,实行按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和岗位绩效确定岗位报酬的分配制度,基本工资与岗位挂钩,绩效工资与业绩挂钩,绩效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图书编辑岗位按比例盈亏双向分配,报刊编辑岗位根据采编数量和质量计发绩效工资,经营活动实行盈亏双向分成。
四、改革管理模式,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保证改革方案落地
一、假法人的存在形式及形成原因
所谓“假法人”,即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狭义理解,就是没有独立管理能力和没有独立收入支出权力的事业单位法人。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假法人的存在有几种形式。一种是确认了法人资格,办理了法人登记手续,而实际上并不完全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这种形式的假法人主要存在于乡镇的“七站八所”。其形成原因:一是盲目追求过渡率。乡镇的“七站八所”大多数资金不足、人员不够、财务不独立,在非法人过渡为法人的工作中,因放宽过渡条件,为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办理了法人登记,颁发了法人证书,人为地造成了假法人的存在。二是机构改革不到位。按照批复的上一轮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均应综合设置,如将涉农的农技站、农机站、畜牧水产站合并组建为农业服务站,广播电视站与文化站合并组建为文化广播电视站等。但因机构改革未完全实施到位,应撤并的机构未撤并,新组建的机构也未真正运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假法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种是指完全具备法人条件,办理了法人登记手续,只履行法人义务而不完全享有法人权力的事业单位。这种形式的假法人主要存在于县直机关的直属事业单位。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管理体制的问题。事业单位取得法人资格,实行法人登记后,应享有充分的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监管法定代表人,(二)监管国有资产。然而,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和利益的驱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将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事权紧抓不放,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自身发展,影响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走向市场的进程。二是因行政机关行政编制不足而设立的事业单位,用事业编制补充行政编制。第三种是事业单位对自身定性不准造成的。有些事业单位认为自己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也不向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争取,始终把自己摆在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股室位置,不但不能独立支配人、财、物,甚至连业务工作都与主管部门分不开,基本上不能以本单位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第四种是因职能弱化造成的。有些事业单位(如农科所、烟科所、林场、果场、渔场等)没有完全按“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办事,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能职责,有些事业单位甚至把属于自己的职能人为地减少,造成职能的弱化。
二、假法人存在的弊端
事业单位假法人存在的弊端较多,据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假法人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束缚了事业单位的发展步伐。长期下去,会导致事业单位本身职能弱化,甚至丧失全部职能。
二、不能适应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精神。早在1996年,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办发[1996]17号)。其核心内容是: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由微观转向宏观,事业单位要离开主管部门的襁褓,进入社会、走向市场,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从党政机关的附属物,转变成为社会发展主体。而现实情况是,部分事业单位仍是党政机关的附属物,人、财、物、事权都由主管部门支配。
三、影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比如说,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时,不是独立的法人,开办资金不好确定;登记管理机关催促有些事业单位法人年审时,这些事业单位法人认为,不是独立的法人,就不用年审;就是进行年审,对其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也不好审验。
四、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弱化。假法人事业单位一旦出现问题,大多数主管部门比较消极,不愿管,少数主管部门采取不管的态度。而假法人事业单位又无能力管。这样一来,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事业单位的信誉度也大打折扣。
三、消除假法人的对策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以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乡镇的管理体制,合理设置乡镇的事业单位。要撤消一批职能弱化、无服务、无工作任务的站所,如劳动服务站、企业办等;合并一批职能相近或业务交叉的站所,如农机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等。对撤销合并的站所,收缴其印章和法人证书,注销其法人登记;对新成立的站所办理法人登记,核发法人证书;对确需保留而又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站所,可采取按片设置总站的办法设置,总站作为法人,办理法人登记,乡镇的相关站所可作为总站的分支机构。要通过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的站所真正成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是要改变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还权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事业单位正常运转。要将人、财、物、事权还给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单位。
改革的真正困难是人
事业单位是一个涵盖面很广、成分十分复杂的概念,教育、卫生、文化、科技、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城市管理等多种机构都包括在内,从政府的直属机构到寺庙道观都可算作事业单位。对这样一个庞杂的系统进行改革,必然涉及诸多方面和环节。如何抓住关键,牵住牛鼻子?
一般说来,事业单位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任何改革都必须以提高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共服务最优化为目标。“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样要体现在事业改革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是一切管理的核心,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所有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人事制度也不例外。
过去事业单位改革往往在机构撤并、功能划分等方面做文章,而人事制度改革却难以真正迈开步伐。然而国企改革的经验充分证明,改革的难点并不在于财产的归宿或所有权调整,真正的困难在于人。何时把国企职工的就业、分配与保障问题解决了,“大锅饭、铁饭碗”的体制真正打破了,国企改革才能到位。事业单位同样如此。只有彻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体制,才能真正改变“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激励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深圳的五项事业单位改革中,我认为,人事制度改革是重头戏,也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成功的关键。
告别行政级别回归市场
户籍制度、身份等级制度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各自有不同的权利赋予和政治、经济待遇,连管人的机构也泾渭分明。领导干部归组织部管,一般干部归人事部门管,工人归劳动部门管,而农民却没人管,或者都可以管。由此造成的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现象,迄今还未消除。
事业单位的职工多为专业人才,而所谓人才,无非是拥有人力资本优势的劳动者,属于劳动力市场中的高端市场,其经济社会待遇应由其实际贡献和竞争地位所决定,而这种贡献应由市场机制来评价。可是,过去的人事管理制度却是打上深深的“官本位”烙印。无论学校、医院或其他事业单位都有不同的行政级别,明明是不同职业的专业人士,都通通称之为“干部”,并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以至闹出“处级和尚”、“科级道士”之类的真实笑话。其经济待遇与社会地位并不取决于实际业绩和贡献,而是与其行政职级密切相关。这种行政化、官僚化体制既不公平,也不能有效激励专业人才发挥专长为社会服务,这是事业单位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深圳的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今后全面告别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和“雇员制”,推行职级制。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从行政化走向市场化,成为市场主体。其地位和待遇不来自于行政评价,而来自于市场评价。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将告别官本位,回归为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者。从事业单位来讲,这将产生有效的正向激励作用,使其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从全局而言,则将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深圳事业单位今后将告别财政“按人头拨款”,转变为“只养事不养人”,实行由编制等部门界定单位承担的公共职能和事项,由财政“以事定费”,这种改革体现的实际上也是市场原则,等价交换是市场有效运行的根本标志,但市场交换的方式则有不同。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埋单,但政府购买同样要等价交换、优质优价、物有所值。按照其实际承担的功能和实际贡献付费,必将有效地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人力资本定价交给市场
深圳的改革方案将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类: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其中经营服务类转为企业,监督管理类回归政府,即所谓“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承担的职能进行分类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应调整。
这种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但要获得预期效果,还必须深化改革收入分配体制,以真正调动职员和雇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