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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提高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制定《2021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义
2021年1月4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号)文件,根据该方案及我县农业生产实际,为规范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有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2021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深入乡镇、村、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座谈和讨论,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形成了初步工作意见。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到永城市进行学习,借鉴他们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对有关细节、难点等问题进行学习论证。在以上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区域和 环节
重点补助优质小麦生产的整地环节,包括深翻和旋耕环节。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冬小麦种植期间。
(二)作业标准。
机械深翻作业技术标准和机械化旋耕作业标准。
(三) 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根据作业面积和作用标准,直接补助给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各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60%;社会化服务主体补助资金40%。
(四)优选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招标程序,择优选择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
(五)监督项目实施。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 。
(六)兑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本《方案》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本《方案》制定的秸秆还田、深翻、旋耕作业价格为近三年我县农田作业的市场价格。
五、行文的依据
《2021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文件;
2、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号)文件。
2021年 2 月 24 日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2013年,福建省在10个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重点扶持特色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的冷藏保鲜和烘干设施的建设。项目惠及95个专业合作社和40个农户,共建设完成初加工设施328座,其中组装式冷藏库257座,简易冷藏库12座,普通烘房1座,热风烘房53座,多功能烘房5座,增加冷藏能力2.3万吨、烘干能力200吨/天,带动近3亿元投资。
一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显著。福建省新建的大部分补助设施已投入使用,初显成效。据初步测算,10个项目县通过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果蔬食用菌冷藏保鲜和烘干加工增值超过20%以上,产后损失率下降10%,大大促进了农业减损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的目标。如,福安市帝田水果专业合作社建设3个100吨的组装式保鲜库,6月13日正式建成,赶在葡萄收获季节投入使用。经过近两个月的运行,为社员及村民预冷葡萄鲜果3760多吨,比运到5公里外的赛岐镇保鲜库进行预冷节约成本25万元;每斤葡萄经峰期保鲜后可增收0.61元,赢利25.7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闽清县海西汇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建设5个100吨的组装式保鲜库,冷库建成后,已保鲜储存柑橘250吨,平均收购价每斤0.71元,保鲜两个月后批发价每斤0.95~1.05元,入库前后价格相差30%~35%,损失腐烂率比往年下降35%,增加利润20%~30%;保鲜储存西兰花200吨,平均收购价每斤0.82元;储存两个多月后,批发价每斤1.8~2.10元,增值十分显著。该合作社下属十几个分社,共联结1000多农户,都希望明年能继续得到冷库建设的扶持。古田县兴源食用菌合作社建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3个和50吨组装式冷藏库1个,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4个库可以贮存杏鲍菇干品35吨,通过冷藏库保鲜干品价格基本可以翻番,扣除电费人工等成本,增加经济效益50%以上;通过补助项目建设的冷库,预计每年可以增加收入60万元。漳浦县规模较大专业合作社冷库建成后,将部分的冷库租给周边的农户使用,既方便了农户也充分发挥了冷库的使用效率。
二是均衡市场,稳定价格的作用明显。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明显地改善了果蔬菌产后初加工条件,使得田间水果、蔬菜、食用菌采收后能有条件迅速进入冷藏保鲜。农民能够根据市场行情决定采收和上市时间。避免了集中采收,集中上市,引起市场价格波动、物溅伤农现象的发生。
三是提升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的设施和技术水平。新建的冷藏和烘干设施标准高、质量好,通过初加工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仅改善了福建省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同时,带动农户形成了“学技术、用技术、建设施、促增收”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农户掌握了果蔬、食用菌产后初加工适用技术,提升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水平。
四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良好。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奖补对象示范带头作用,让广大农民意识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要性,调动了大家建设冷藏库等产地初加工设施的积极性,很多专业合作社农户纷纷要求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政策配套和机制建设
2013年是福建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第一年,福建省对此高度重视,农业厅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多次向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汇报,加工局领导也多次来福建省调研指导工作。为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里成立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组织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本地化设计、技术指导培训和项目验收督查等。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为省级技术依托单位,具体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同时积极向省领导、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相关的配套政策,省委省政府9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其中明确了“对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将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据此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农用地服务的通知》,该政策的出台,简化了初加工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目实施县也都加大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力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农业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部分县采取了整合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经费等措施,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提高了设施的补助标准,减轻了建设单位负担,不少地方还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近两年的调研情况,立足福建省实际,本着突出重点,扶持优势主产区等原则,省农业厅和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确定2013年中央奖补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当年新建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冷藏保鲜和烘干设施。按照福建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分布情况,结合各地现有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重视程度和农户及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等情况,确定闽清县、福安市、古田县、仙游县、惠安县、漳浦县、平和县、连城县、建宁县、顺昌县10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县为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试点县。10个项目实施县也都按照省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制定了突出本县特色的项目实施方案。如平和县重点扶持溪蜜柚主产区的4个乡镇的7个专业合作社建设蜜柚100吨组装式冷藏库,闽清县以柑桔和食用菌为主导产业,重点扶持6个专业合作社建设100顿和50吨组装式冷藏库,体现了突出产业特色和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
3.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培训和项目启动工作
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程技术要求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至关重要。2013年4月份,按照农业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统一安排,福建省组织10个项目实施县农业局负责人和技术骨干20多人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紧接着福建省农业厅在福州召开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安排部署会,部署启动了2013年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对参会的项目实施县农业局局长、农产品加工技术骨干进行了培训。省里还统一印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申请表》并发放给10个试点县,制定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示范点统一牌匾(规格70cm×50cm),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举办了一期在线访谈,就“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宣传补助项目的政策内容和重要意义,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内容讲解、答疑解惑等工作。7月24日,在福州举办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邀请加工局、省财政厅领导和有关农产品加工专家、教授对实施县农业局负责人、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就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政策和果蔬冷藏保鲜、干燥加工技术、设施及发展趋势等内容进行培训。各项目实施县也围绕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政策及初加工设施的技术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试点乡镇、村负责人、工作人员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户代表进行了培训,并采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印发培训材料、明白纸,组织项目现场会,报纸、电视、广播专题专栏宣传报道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政策讲解、技术培训和舆论宣传,达到了很好的宣传培训效果。初步统计,全省产地初加工项目培训达到3000人次左右。
4.规范操作,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指导督促10个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制定本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的本地化技术方案,同时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分组分赴10个实施县考察落实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各县农业局和财政局也积极配合,在组织项目申报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力求充分掌握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建设意向,在此基础上组织申报,本着尽量向主产乡镇集中的原则,进行筛选优化,确定补贴对象,多数县优先安排果蔬、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提高了项目集中度和推进效率,在申报审批过程中,各地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逐级上报、逐级审批,并在村级实行公示制度。
5.严格验收,发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资金的补助效益
为全面实施好2013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严格项目验收,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建设任务的高质量完成,省农业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验收考核方案(闽农计[2013]285号),明确了验收考核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召开了全省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考核部署会,成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省级专家组,各项目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具体的验收考核方案,成立由县农业局、财政局和省级专家组的成员组成的验收组,通过实地测量、核对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措施,对补助设施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同时福建省正在组织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和福建农林大学的专家编写《福建省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干制加工技术手册》,加强设施使用的技术指导,确保建成的设施管理好,使用好,使其真正在农产品减损、提质、增效方面发挥作用。
三、存在问题
1.奖补建设资金相对不足
合作社、农户建设冷藏库的积极性很高,申请数量大,但限于项目额度,相当部分有意向的合作社和农户没有得到建设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
2.奖补设施规格存在局限
福建省果蔬、食用菌主产区的专业合作社种植规模都较大,且南方气候的原因,需要的冷藏量也较大,最大100吨的冷藏库规格偏小,无法满足冷藏需要。
四、政策建议
1.增加奖补资金
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资金的投入,扩大实施的区域,满足更多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5号)、《关于印发新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府办〔2019〕18号)、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30)、《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新会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新农农函〔2019〕26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新会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按照《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
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2.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2月和2020年10月,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2020年和2021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新会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
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奖惩措施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种业资源,增加种业投入,强化监管,确保玉米种子产业安全和质量安全。快速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制种玉米生产基地,加快市域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2、基本思路
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基地建设要求,以“做优基地、做强企业、做亮品牌、做精产业、做大市场、打造州市一体化种联网”为抓手,以优势基地、优势企业、优势科技资源、优势项目和信息资源整合为重大措施,通过配套完善种子监管服务体系、种子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工程、基地信息化示范工程和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即“二大体系、四大工程”配套建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村委会+农户”的基地制种模式,全面实现市制种玉米基地机械化,制种玉米品种筛选与良种繁育技术集成应用、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良种产业化与企业创新能力、公共监管服务与农业综合信息水平显著提高。通过采用“先试点试验、积累经验后推广应用”的建设思路,构建大田玉米制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快物联网在制种生产中的应用示范,提高玉米种子田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州市一体玉米种联网。同时,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努力形成知名品牌,扩大市场份额;并加快构建新型种业生产体系、研发体系、加工体系、储备体系和营销体系,持续改善制种环境秩序,努力将市建设成以“种业生产现代化、种子产品品牌化、种子交易便捷化、龙头企业国际化、信息对接无缝化”为特征的全国一流制种基地,逐步实现由种业大市向种业强市转变。
3、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与合作社主体的原则。政府要在种业总体规划与布局、发展政策扶持、资金整合、行业整合、质量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搭建发展平台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种业龙头企业和制种合作社要在产业转型与升级、贯通种子产业链、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
(2)坚持因地制宜,注重与国家和自治区种业全局规划相衔接的原则。项目实施要贯彻国务院有关种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并做好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全国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全国农作物种子工程规划(2011-2015)》及地方重大规划的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基地规模、布局、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
(3)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强化技术集成创新的原则。以基地建设、种业发展为契机,充分集聚优势科技创新资源,为科技资源充分释放潜力、智力资源充分施展才华、技术红利充分展现提供广阔舞台,特别是在良种繁育、生产技术、农机农艺结合、农技推广、人才培养与专业培训等领域,要更加注重发挥院校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
(4)坚持企业与合作社(基地)双赢的原则。构建理顺企业和合作社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做到优势基地与优势企业有机结合,发挥企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企业和合作社双赢,促进种子产业良性循环。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优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较缺乏的现状,基地建设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基地建设规模、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灌溉制度、灌溉定额的确定及农田防护林建设都要严格服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确保基地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建成“四化”玉米种子制种基地15万亩,力争保证全国5%以上玉米用种需求。企业、合作社与基地合作关系长期相对稳定,65%的基地面积采用“企业+合作社(或制种村)+农户”的生产模式,田间管理和收获的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玉米种子生产与加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种子加工质量达国标一级。初步实现玉米制种产田“信息服务网络化、资源管理数字化”。打造州市一体玉米种联网,促进种业信息对接无缝化,引领市乃至自治区农业信息化产业升级。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500亩玉米新品种种质改良、创新试验示范基地,筛选高产、耐密、多抗,适于机械化作业的玉米新品种3-5个。配套建设玉米原原种及原种繁育田1000亩,年生产原原种及原种300吨,质量达国标一级。集成机械化精播保苗关键技术2-3项,适宜机械化生产的病虫害防治技术2-3项;密植高产水肥调控技术2-3项;并形成玉米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所需的亲本保纯、有效隔离标准与生产技术等地方技术标准或规程4-5项。
通过项目实施,企业玉米种子年销售额达7亿元,纯利润达到7000万元;三年累计销售达21亿元以上,纯利润2亿元以上。企业种子生产加工能力达到7万吨以上。种子质量指标高于国标GB4404.1-2008的要求;种子包装符合国标GB7414-87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符合GB20464-2006的要求;种子的贮藏符合国标GB7415-87的规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修订完善标准化玉米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幅增加玉米制种监测信息网络覆盖范围,智能化节水灌溉应用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实现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服务系统应用全覆盖。
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作物玉米种业集团1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种子生产核心企业1家。争创玉米种子名牌2-3个。
通过项目实施,每年培训企业专门人才10人次以上,培养企业育种人才3-5名;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100名;建立玉米机械制种、种植、加工技术培训体系,累计培训农民3万人次,市、乡、村技术人员1000人次。
三、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实施地点:市各制种玉米生产乡镇、生产经营单位(含农业科技园区)
(二)建设内容
1、种子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县乡两级三类执法监测中心(站),监管范围覆盖全市。其中:建设县级种子执法监测中心1个,乡镇种子执法监测站7个。
2、种子检验检测体系:购置各类仪器设备,完成检测任务,达检测标准。
3、玉米制种全程机械化工程:在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的前提下,基地需要补充部分关键制种农机装备。同时,建成10个高标准种业专业合作社。
4、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自动化果穗烘干线、籽粒加工生产线等。
5、基地信息化管理示范工程:主要是种业执法信息平台和玉米种子市场管理平台。
6、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主要是新品种引进和品种的对比筛选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审定及玉米制种基地建设等。
(三)规模:三年规划期内,2015年市杂交玉米制种基地面积发展到10万亩,2016年发展到12万亩,2017年基地面积发展到15万亩。
四、投资概算及筹措
1、投资估算
规划总投资9151万元,其中:(1)种子执法监测体系投资135.6万元。(2)种子检验检测体系投资85.4万元,主要是购置各类仪器设备90台(套)。(3)制种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投资1550万元,主要包括玉米制种全程机械化成套设备的购置补贴。(4)种子加工能力升级工程投资5340万元,主要包括建设自动化果穗烘干生产线、种子加工、包装成套设备的购置补贴。(5)制种基地信息化示范工程投资2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统一执法信息平台1个,玉米种子市场平台1个。(6)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投资1800万元,主要用于新品种的引进与对比筛选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审定及制种基地建设等。
2、资金来源
规划总投资915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8%;地方配套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6.6%;自筹资金5551万元,占总投资的60.6%。
3、年度投资安排
规划总投资9151万元,分3年实施。2015年投资31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企业和合作社自筹1923万元;2016年投资3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企业和合作社自筹2304万元;2017年投资37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企业和合作社自筹2524万元。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项目管理。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困难与问题,并对项目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实施等工作。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项目目标的如期实现。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了州玉米专家为项目首席专家、项目涉及单位专家级业务骨干组成的技术小组。同时,聘请领域知名的区内外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建成综合性的专家顾问组,负责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评议和审定,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为提高项目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发挥其技术保障作用。
2、强化政策引导,创优基地(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项目实施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种业发展。对连片种植达标的乡镇或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其中,对建立万亩以上、5000亩以上或3000亩以上制种基地的以乡镇为单位,对每个基地分别补助5-10万元、2-3万元和1-2万元。对企业建立万亩以上制种基地的补助5-10万元;建立5000亩以上制种基地的补助2-3万元,建立3000亩以上制种基地的补助1-2万元。建立制种机械补贴制度,对在市扩大制种基地的企业,其所购大型先进制种机械,如玉米果穗烘干系统、玉米抽雄机等,根据所购设备金额,每台补贴10-20万元。实施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玉米种子保险试点,提高种企的抗风险能力。开通种子出疆铁路运输绿色通道,安排玉米种子出疆铁路专项计划,出台企业种子外运补贴政策,保障种子外运通畅。项目实施期间,经到市种子管理站申报备案,通过品种审定的国审玉米品种每个奖励10万元,通过自治区审定的品种每个奖励2万元。对达到农业部颁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标准的,经验收通过补助10万元。
3、依法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
(1)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科学规划种植生产优势区域布局,推动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制种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集中稳定的规模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2)扶持企业建立自有基地。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土地流转,建立自主制种基地,引导企业加大对基地的管理力度,提升制种组织化管理。(3)建立制种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公司+制种专业合作社+制种农户”的玉米制种模式。
4、加强检验检测和执法两大体系建设,提高种子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能力。
通过体系建设,强化了服务手段,提高了种子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和种子管理水平,为种子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明显提升农业部门行政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5、推动农机农艺结合,促进基地机械化。
(1)强化生产机械推广应用,加大适宜规模化生产的深松耕、精量播种、机械去雄、病虫害综合防控、机械化收获、加工等玉米种子生产机械的推广应用,尤其是对玉米去雄、收获剥皮机等急需农机的推广,解决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2)扶持建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制种机械,充分融合农业技术,实现机械化连片作业。
6、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制种全程管理,促进基地关系稳定。
(1)严把企业准入关,扶持优势企业,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入股、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大幅度压缩企业数量,严格落实基地准入制度,对个别恶意违反合同的制种基地,可取消其制种资格。(2)抓好基地落实关。管好制种企业与合作社、村委会或制种户签订制种合同,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组织协调作用,自上而下指导村委会或合作社统筹划定区域范围,做到一村1企1品种,鼓励基地村与实力强的大企业签订长期制种合同,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3)坚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制度。种子管理部门狠抓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种子生产的重点阶段,全方位开展质量检查和抽检工作,解决隔离区域不达标及去雄不彻底等问题。抓好生产品种真实性坚持,解决无证生产和套牌侵权问题。(4)实行种子生产基地植物检疫制度,防止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保护种子生产基地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种子法》和《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实行亲本复检和产地检疫,加大重大病虫害的预防控制力度,玉米制种产地检疫率达100%。(5)加强基地和市场监管,建立农业、种子、法院、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打联防机制。加强基地巡回检查和市场专项整顿,逐步解决抢购套购种子问题,确保种子质量安全。(6)督促企业做好种子收购兑付工作、打击抢购套购种子行为。
7、引导整合投资,加强生产要素整合,促进基地集约化。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这向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倾斜。整合土地资源、生产技术、制种服务专业合作社及项目资金等生产要素,推进优质土地资源向有品种、有实力和有信誉的优势种子企业流转;强化节水滴灌、精准施肥、精量播种等技术及种子加工工艺的整合,提高水肥资源利用,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种子质量;提高制种的组织化程度,实行统一耕作、统一播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技术指导和统一收获“五统一”,提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效益。
8、推广标准化种子生产技术,做好玉米制种技术集成研究与推广服务。
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玉米种子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通过现场指导、样板田、举办讲座、建立“公司+科研院所+农户”的产业服务体系以及现场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推广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统防统治、机械去雄、联合收获及种子加工等农机农艺集成配套技术,提高种子生产的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
9、加强种业人才培养,强化制种相关法律法规及玉米制种技术培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深造,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种业科技人才,打造和培育视野开阔、业务精湛、理念先进、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队伍和种业科技创新团队。
加快推广先进集成技术,系统强化对制种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以及制种大户作业手的农机培训,锻造一支技能娴熟的制种全程机械化作业队伍;提高农机农艺结合水平,对制种操作人员进行农机农艺新技术综合配套培训;对种子加工作业工人进行岗位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与质量意识;对种子经销商、种子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守法意识,杜绝假种子、假农资的销售,确保种子达到农户“最后一公里”的质量安全。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从事种子检验、生产、加工贮藏及经营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10、推进种子加工技术装备升级,保障种子质量。
米种子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企业改造现有或购置先进适用的加工设备,引进自动化果穗烘干线、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建设高标准晒场,加快建设和完善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和配送体系,服务水平,为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11、围绕项建立项目考核机制,加强考核验收。
围绕项目实施制定项目管理、制种基地管理、项目考核验收等多项制度,强化绩效考评,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应用成效组织评比,按照技术考核要求和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根据项目任务进度每年深入项目区检查项目执行情况不少于2次,将项目绩效与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等有效挂钩,奖优罚劣,确保项目建设的稳定、高效运行。
12、多渠道开展技术交流,巩固加深院企合作,增强基地创新能力。
巩固和拓展与各科研院所种子研发力量的交流合作,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科研单位在企业建立产学研基地,推动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支持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打造带动作用大、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13、建立州市一体玉米种联网,提升玉米种子信息化水平
(1)实现示范区域内玉米种田生产监测信息网络全覆盖,完成示范区农情监测及农情遥感监测点建设;建设智能化生产、智能节水灌溉示范区和良种繁育信息管理示范基地;开展种子质量追溯、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服务和农资监管信息化技术应用示范县市建设。(2)以12316平台为基础,集成现有信息资源和各类专业服务系统,构建玉米种子田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情监测、生产决策、粮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机调度、监测预警等生产活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同时,开展生产经营主体物联网示范点建设。(3)制定玉米种田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标准等,探索创建物联网在玉米种子生产上的技术应用模式和机制。
14、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塑造市玉米种子品牌。
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采取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采访等形式,宣传制种玉米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利用“()种交会”和种子交易平台,积极组织申报注册“玉米种子”全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树立市玉米种子品牌,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促进种业快速健康发展。
六、、进度安排
2015年:做好项目区规划,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进行人员分工。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考核细则。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编写发放各类技术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落实10万亩基地面积,完成配套建设,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2016年:落实12万亩基地面积,完成配套建设。推广标准化种子生产、加工集成技术,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关键生产环节组织现场观摩、田间巡诊、技术交流等活动。以数据、文字、影像资料的形式做好记录,形成项目技术档案。
2017年:落实15万亩基地面积,完成配套建设。推广标准化种子生产、加工集成技术,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总结验收。
七、项目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
(1)项目实施后,建立15万亩全程机械化玉米良种扩繁田,其中核心制种田6万亩,标准制种田9万亩,平均亩产达450公斤以上,年繁殖各类优质玉米杂交种6.9万吨,带动制种农户7500户,其中制种大户3500户,实现亩节本增效15%以上。
(2)农民制种亩均纯收入达1400元以上,15万亩制种田纯收入达21000万元。
(3)带动市玉米种业实现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玉米种子产业辐射带动市农作物种子交易额达到80亿元以上;制种企业辐射带动产值35亿元以上。
2、社会及生态效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生产托管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0〕71号)等文件要求,今年将下达我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及2020年后追加的100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现结合我市当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特制订乐平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发展。一是围绕粮食生产,坚持服务小农户,带动小农户发展,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二是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三是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渐形成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关键环节和实施内容。为全面提高全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能力提升”和农户迫切的要求,今年我市重点选择水稻生产的机防(即水稻病虫害机械统防统治,下同)重要生产环节为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内容。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防面积30万亩,补助资金300万元,该项目涉及本市19个乡(镇)、街道和农科园。
2.补助标准:水稻机防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进行补助,标准为每季每亩每次补助10元。为达到农民受益与扶持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双重目的,承接主体在收取费用时要尽可能地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进度安排:
(1)2021年2月底前,制定方案,公示项目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投标及择优遴选、确定托管服务承接主体;
(3)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并开展服务;
(4)2021年11月,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申报服务面积和质量,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验收,并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由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5)2021年12月,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
(二)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标准
承接农业生产托管的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
1.遴选范围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扶持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本地企业。
2.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其中承接机防服务的具备一定的机动植保无人机;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名时间及携带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开始报名(具体报名以公告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三证一户”(即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全体成员名单(以注册登记为准)、农机具证明材料。
(三)优选服务组织
机防承接主体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前六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主体单位,每个承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50万元。
(四)监督项目实施
1.确定后的承接主体必须要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取消其资格。
2.承接水稻机防项目的承接主体单日作业量须达到250亩以上,单季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
3.承接主体用于项目的作业农机必须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实现作业状态的实时监测、作业面积实时统计及分析、作业实时轨迹传输,监测设备能向农机作业远程监测平台发送上述数据和图片信息,且能与市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共平台链接。
4.实行双层合同管理,即市农业农村局要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服务合同,承接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时,承接主体须按合同约定完成作业量,并填写服务作业登记表,同时对每个服务作业点用相机或手机照相并存入电子图片档案。
5.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管站要主动指导并做好协调工作,做好承接主体与当地服务对象的项目前期衔接、组织实施与实时监管等工作。
(五)检查验收
1.乡(镇)作业核实
承接主体每季服务作业完成后,要对作业完成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经管站对承接主体的服务地点、实际作业面积等情况逐村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面积不少于作业总面积的20%,抽查可以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方式进行。
2.市级组织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机插项目实际作业量乡(镇)核实表”后,成立“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组”,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采取网络监测记录、档案检查、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核实,每个村核查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20%。根据验收结果,核定承接主体作业量及拟补助资金,核定作业量原则上以网络监测面积为主,通过乐平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兑付补助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各承接主体填写《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再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先验收后补助的原则。
承接主体按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不包括对市外提供服务、承接主体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以及承接主体之间互相提供的服务、省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
(七)绩效评价
当年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小平、市财政局局长彭建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市农业农村局办公,由洪海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全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
(二)经费保障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顺利完成,市财政对项目工作予以经费保障,主要用于项目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资料整理等。
(三)项目管理
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细化补贴标准、补贴程序、验收考核办法,制订各类服务的基本规程,统一服务合同格式,统一制作服务作业登记表、试点补助资金公示表以及资金结算表等,做好档案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要积极推动项目公示制,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项目完成后,在作业地进行补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作业任务、拟补助金额等内容。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指导,为承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操作和生产防控要求实施。项目结束后,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和总结材料报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景德镇市财政局。要规范资金核算,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使用的指导,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并建立服务台帐,做好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以备检查验收。要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正、公平,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经发现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承接主体采取造假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三)信息宣传
有计划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试点的政策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随时掌握和总结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加强工作沟通。
附件:1.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样表)
2.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对象承诺书(样表)
3.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实际作业量乡镇核实表”(样表)
4.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实际作业量验收表(样表)
5.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样表)
附件1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作业合同
(样表)
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乙方(农户、种粮大户):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序号
托管田块详细地点
服务环节明细
机防 亩,单价 元,金额 元;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注:有多个地块的,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 (按不高于年度作业服务指导价执行)。
3.双方商定结算方式: 。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
8.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9.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0.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
11.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村委会或乡(镇)经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一式3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当地乡(镇)经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各执1份。
16.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对象承诺书
(样表)
我是 , 与我签订了 服务作业合同,作业量 (亩),现实际完成作业量 (亩) 。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或不满意( )。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实际作业量乡镇核实表(样表)
承接主体作业面积(亩): (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
承接主体
服务地点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实地抽查
(农户签字)
电话抽查
完成作业量(亩)
核实后作业量(亩)
承接主体(盖章) 乡(镇)、街道经管站(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实际作业量验收核实表(样表)
承接主体: 年 月 日
乡 镇
承接
主体
服务
地点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实地抽查
(农户签字)
电话抽查
完成作业量(亩)
核查审定作业量(亩)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签名):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样表)
承接主体名称
承接主体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合作社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服务主体申报补助作业面积
核定补助面积
补助标准
补助申报资金
核定补助资金(元)
承接主体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1.1农机化项目建设是促进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迫切需要
农机化项目建设是把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农机推广工作的重要工作手段。在项目管理、技术集成、机具研发推广、管理方式、服务形式、投入机制等方面进行创造性的示范,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有利于推进新时期农机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农机化项目建设是适应新形势下“三农”发展的客观要求
目前,农业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供求平衡方面难度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越来越明显。现阶段只有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才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有效保障农产品的供给,才能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生产。但目前我国农机装备水平还不高,装备结构不够合理,综合机械化水平还较低,农机化项目建设是改变这种现状的有效途径。
1.3农机化项目建设是加快农业技术集成和新型农机具普及应用的重要措施
农业机械是农业科学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的重要载体。一些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转化生产和农民认可之前,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的专家要协同攻关,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开发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农机化项目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广阔平台,通过农机化项目建设的试验集成,完善机械作业标准和农艺规范,不断改进质量,为全面推广做好准备。
1.4农机化项目建设是推进农机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各地农业机械化取得了快速发展,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动力既有政府的因势利导,积极扶持,也有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强烈需求。但就目前来看,各级政府在农业机械化上的支持政策与农业发展对机械化的需求还不对称,农机化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投入机制尚不完善。要将支持和需求很好地结合,必须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农机化项目建设,可以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上进行有益的探索。
2做好农机化项目建设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步骤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示范基地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首先成立了两套班子。一是领导班子。由区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开发办、农业局、财政局、办事处以及公司和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协调关系;二是技术指导班子。由技术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会同有关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试验示范工作的具体操作及田间调查、数据整理等工作。为示范基地的实施和下一步带动大面积优质水稻的生产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搞好宣传发动,取得农民支持。由于示范项目区的土地都是农民一家一户种植,想集中连片搞示范基地,必须把土地从农民受中流转出来,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有机稻米的质量、产量和效益。为此,我们会同办事处党委和村党总支先后两次召开党员会和全体村民会,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现场为广大党员和村民讲解党的政策、农村发展方向、有机农产品的市场以及发展有机产业给村民带来的效益和好处等。彻底解决了农民的思想顾虑,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拥护。从丈量土地,到土地流转给村,再由村与我们公司签约合同,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仅十天时间就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3、合理规划,有序实施。合同签约后,我公司根据示范基地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专家,立即编制了项目建设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搞好了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建立了项目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做好了项目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做到了四统一,即:一是统一品种,全部推广种植米质好、产量高、抗病虫害、抗倒伏等特点的优良品种;二是统一生产质量标准,对稻米、鸭的生产质量,根据市场进行调控,积极推广了有机肥、生物肥、生物农药,减轻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产品品质;三是统一技术规程,推广了标准化生产技术,实现了产量与质量的最佳结合;四是统一实施管理,将各项操作指标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
4、抓好了有机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推广了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徐稻4号和临稻11号、圣稻13号等良种,发挥了良种的增产作用;推广了施用腐熟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了地力,改良了土壤;在搞好测土配方施肥同时,推广施用生物菌肥、腐熟饼肥,拒绝施用化肥及有害农药技术;采用了水稻软盘育秧、机械插秧及旱育稀植技术;推广了非化学手段除草和生物治虫先进技术,示范应用了稻田养鸭、吃草控虫、供肥松土的稻鸭共育技术和采用频振杀虫灯、性诱剂诱蛾杀虫,利用生物农药、有益生物和微生物等措施综合防治病虫草害等技术。
5、开展了技术培训,加快了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农民群众科学种田水平,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技术培训。邀请省、市科研、教学及推广单位的水稻专家对农技人员、干部群众进行了技术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526人次。举办技术讲座2期,开现场会2次。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技术资料及田间现场指导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有机水稻生产的目的和技术要领,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水平,带动了周边地区及全市有机农业的发展,加快了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为全市水稻生产树立了样板。
6、加工、包装上档次。水稻收割后我们按要求存入专用仓库。加工时,经过16道工艺,不添加任何辅料,不接触任何化学合成品。产品包装全部采用环保材料,包装袋和包装箱均通过了有机认证,生产和包装工人上岗时全着隔离衣,戴手套、口罩和卫生帽,严格产品检验制度,对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二、取得的成果和效益
去年10月4日我们会同有关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了测产验收,平均每亩产有机水稻428.5公斤,折合大米278.5公斤。按每公斤大米10元,亩产值达2785元;对照常规水稻亩产589公斤,每公斤大米3元,亩产值1237元。有机水稻比常规水稻每亩增加产值1528元,完成了稻田养鸭2万只,产值18万元,扣除成本获利1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另外通过有机水稻示范基地的建设,我们在以下几方面有创新。一是有机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方面我们提出了适宜鲁南稻区的有机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在优良品种选用、稻鸭共育、病虫草害的非化学防治方面创造了新经验;二是研究创立了“农场+加工厂+认证+品牌”的有机水稻产业化发展模式(公司建立自有农场,专用加工厂,并对农场和加工厂实行有机认证,在营销上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和“1331”的有机水稻产业化运行机制(围绕有机水稻安全优质创名牌这一目标,以品种、肥料、农药三个关键控制点为标准化生产重点,以有机认证、质量追溯体系、品牌营销三项措施为保证,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实现有机水稻优质高效),该模式及机制对确保有机大米质量和开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有机水稻的生产认证填补了省的空白,有机水稻和大米加工厂于去年10月获得了有机认证,是我省第一个获得有机认证的水稻产品。同时承担的市科技局科技攻关项目《有机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经省市有关专家评审论证,研究技术达国内领先水平,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我们的“沂蒙丽珠”牌有机大米先后被评为沂蒙特产“十佳品牌”和“放心品牌”,去年11月18日在第六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奖”;同时我们建设的有机水稻示范基地被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我们公司也被市政府命名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三、几点体会
1、各级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是搞好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市政府刘彦祥副市长非常重视和关心有机水稻的生产,多次调度和了解有机水稻的生产情况,并在有关会议上提出了要求,“要大力发展有机水稻生产,提高全市水稻生产整体水平”。市开发办、农业局、科技局等部门领导也都非常重视示范基地的建设,多次派人到基地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搞好示范基地的建设。技术依托单位市农机站认真负责,全力以赴搞好技术方面的制定和技术宣传、培训、指导,保证了技术的到位率。区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也对项目的实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有力的支持帮助。实践证明各级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是搞好有机大米示范项目建设的重要保证。
2、抓好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是搞好示范基地建设的关键。由于有机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时间短,特别是水稻旱育稀植、软盘育秧、机械插秧及稻鸭共育、非化学手段除草、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性强,操作要求严密,必须根据有机水稻生产的要求,严格操作,认真实施,这是搞好示范基地建设的关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实施联片开发
区街道办事处是塘贡米基地,有1000多年的种植历史,在有一定的知名度,自古以来,因“塘崖贡米”而远近闻名,于1985年被农业部授予“优质大米”称号,整个街道水稻种植面积2万余亩,按有机水稻标准化种植搞联片开发是发展趋势。计划今年再发展2000亩,使基地面积扩展到4000亩。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合同种植等形式与项目区农民建立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有机水稻种植基地,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开发模式运作,本着互惠、互利、引导、自愿的原则,与农户建立紧密结合的利益联合机制。
2、基地管理模式
(1)土地流转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把土地从农户中租过来,由自己组织生产经营,这种方式利于管理,农残好控制,原材料质量有保证,基地农民一方面可以收取土地租赁费(目前每亩850元),同时还可到基地打工,每年收入5000-6000元。这种形式公司投入大管理成本高,面积不宜过大,只能搞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区,起示范带动作用。面积计划600亩。
(2)实行股份合作制
依法注册了“区大源有机塘贡米产销专业合作社”,动员基地中的农户用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机械作业,利益分红。合作社给农户两个保障一是最低收入保障,每亩地保证最低收入;二是最低保护价收购,确保农民的利益。面积计划2000亩。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以主要粮食作物为重点,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把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成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向整乡(镇)整建制推进,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高产示范区,辐射更大范围,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创建目标
根据省农业厅统一安排部署,2012年我县选择了生产条件好、增产潜力大、高产创建工作扎实的镇,开展整乡(镇)整建制推进试点,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整镇高产创建目标。
整乡(镇)推进目标。全镇双季稻产区产量目标1100公斤(早稻亩产500公斤,晚稻亩产600公斤),其双季稻单产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较上年增产5%以上,其它旱粮作物单产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高于5%以上)。
三、创建内容
粮食高产创建,尤其是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是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体系的重大举措。各乡(镇)村必须全力以赴,突出抓好大协作、标准化和新机制三个关键点,强化行政推动,整合项目资金,集成推广技术,创新服务机制,推动高产创建向纵深发展,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力争粮食生产实现15.6万吨目标任务。在高产创建具体工作中,同步推进“五个强化,五个确保”: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有一个行政班子。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昌清任组长,副镇长周田任副组长,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推进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搞好统筹协调,配套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实施。
(二)强化技术指导,确保有一支专家队伍。建立“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标兵”的三级科技服务队伍。聘请市农科所所长(研究员)李季能为首席专家,成立镇粮食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由县农技站站长刘成鹏任组长,县植保站站长何慕连、土肥站站长刘芳珍为副组长,县、镇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方面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团队,每个村都明确一名技术责任人。实行专家和技术员承包责任制,量化任务指标,开展全程技术指导,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强化技术集成,确保有一条技术路线。在实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技术服务基础上,制订水稻从播种到收获生产全过程的高产创建技术规范模式图。科学确定、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加强技术的组装配套,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的高产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机耕、机播(插)、机收技术,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力争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大力扶持培育农机、植保等农民专业服务组织,实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
(四)强化典型引领,确保有一批示范农户。高产创建与培育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实现土地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生产转变,提高种粮效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集中,推进集约化经营。同时在整建制推进的镇每个行政村落实一户种粮大户为高产创建示范户,每个自然村落实一户种粮散户为高产创建示范户,均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且乐于助人;县、乡指定农技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并选定一丘面积不少于一亩、交通便利的稻田作为高产示范田。
(五)强化机制创新,确保有一套标准模式。整建制推进的镇做到行政与技术结合,科研与推广结合,规模化经营与专业化服务结合,有龙头企业对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有种粮大户带头。把万亩示范片内不同的高产模式向整镇辐射推广,把分散的模式进行系统集成,形成规范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实现田间设施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过程机械化。整建制推进项目区田间设施标准化,整合项目、集中资金,按照项目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示范区田网、路网、水网建设,实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道路联网、渠系配套。
四、工作要求
(一)协作统筹推进。发挥行政推动的主导作用,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综合开发、国土、水利等部门都支持整建制推进,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都全力参与整建制推进,加大投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大协作格局。县农业局、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推动落实。统筹利用好各种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集约项目、合力推进。
(二)整合政策资金。加大对整建制推进乡(镇)的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整合种粮大户粮田建设项目、标准良田建设项目,增加田间工程项目的资金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开发项目,向整建制推进的乡(镇)倾斜。农技推广补助资金和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整建制推进。新一轮的种子工程、植保工程,以及现代农业示范、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都重点支持整建制推进。今年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在镇试点,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方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乡(镇)干部包片督导制度,加强对整建制推进的督促检查。农业局种植业各科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管理局每个科站与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成员对接,对镇的整建制推进村进行包片督导。具体分工如下:。
(四)组织观摩示范。组织技术培训,县农业局对整建制推进的镇万亩示范片的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进行技术培训。广泛开展现场观摩,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到示范片学习观摩。同时,大力宣传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村位于青海省 县城北部112国道以西12公里处,行政村面积约15平方公里。现有166户,507人,其中劳动力302人,为农业人口。居住区位于镇南新街,生产区位于青海省,109国道以西西12公里处,本村有耕地4179.4亩,总播种面积为4129亩,土地现已全部流转用于栒杞种植,2017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36.38元。2015年扶贫攻坚工作中,沙珠玉村被确定为非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3户7人,现全村有低保户户2户2人,残疾人35人。2017年12月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三委”,党支部成员3人,村委会成员4人,监委会成员3人,沙珠玉村党支部现有党员27名,其中男党员21名,女党员6名,少数民族党员6名。经核查:
(一)宅基地。村共有166户,2013年整村搬迁时,全村共有145户,其中搬迁户130户,宅基地共101副,近几年分户21户,现有36户不在沙珠玉小区居住。其中有7户在县城自购住房,3户在县城租住房屋,5户在原村庄居住,2户村内无庄廓,且长期不在都兰居住,有19户是自然分户、高婚分户、户口迁入,在村内无房屋庄廓。
(二)公共基础设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学校2处3280㎡、文化活动中心1处40㎡、党员活动室1处98㎡、硬化道路主路10.86公里,副路5.27公里。
(三)绿化林带。村民房前屋后约有绿化林带1000余亩。
(四)经营场所。注册专业种养殖合作社5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为确保易地搬迁原址拆除复垦工作有序开展,夏日哈镇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沙珠玉村联点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抽调综治、司法、派出所等骨干力量具体负责原址复垦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多方协调,统一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土地复垦合力。同时,为确保原址复垦各环节工作有目标,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开展阶段的重点及存在的难点,为沙珠玉村原址复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因地制宜,制定方案。为切实做好村易地搬迁后原址拆除复垦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切实发挥搬迁后的最大效益,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总体发展水平。夏日哈镇在深入村社,召开“三委”成员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了制定《夏日哈镇沙珠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原址拆除复垦实施方案》。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系统的概述了沙珠玉村原址复垦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并提出了“有机衔接、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为促进复垦工作的推进,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加大宣传,形成共识。村土地复垦因各方面原因开展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群众认识程度不够。夏日哈镇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由镇党委书记和副镇长分别带队,分两组通过各类会议和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复垦政策的宣传力,组织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5次,村民大会4次,入户走访145户,入户率达100%。通过对沙珠玉村群众入户走访、召开“三委”成员会议、村民大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发动群众力量,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土地复垦的认知度,形成了对国家政策研究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房屋调查,摸清底数。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积极配合县政府聘请的评估公司对166户的宅基地面积、房屋结构及附属建筑设施进行了调查。总体掌握了项目实施区域宅基地占用面积、畜棚、经营性场所、林带及附属设施等情况,夯实了后续拆迁复垦工作的根基。
(五)结合环境整治,复垦初见成效。在镇领导、村干部的大力宣传和动员下,结合此次美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现已对4户危旧房,多处宅基地外的建筑、土墙、围栏进行了拆除。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村搬迁至都兰县城后,村内年龄较大的人,因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影响,无法在都兰县城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每年夏季回到村内旧房屋临时居住,在村内枸杞地打工。旧房屋拆除后,无法满足农户打工临时居住的要求。
二是村农户的土地全部出租种植枸杞,租期限只有10年,目前租期已达到7年。特别是目前枸杞行情不景气,2018年已有近千亩土地流转不出去,存在村民须自行种植的问题,如自行种植,将无处居住。现农户原有的农机具仍然在保留,宅基地拆除后,农机具也无处存放。
三是部分农户旧房屋都出租给了枸杞种植户居住,沙珠玉农户可从中获利,旧房拆除后,造成农户家庭收入降低。
四是因上学、务工、就业、儿女成家等原因分户,有36户村民未享受住房补助项目。
五是村民自建房屋造价均在几万元至二十几万元不等,且易地搬迁住房项目补助标准为6万元,远达不到房屋建设成本,无偿拆除,村民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六是注册专业种养殖合作社5个,大多享受了国家扶贫政策,且驻址分散,影响复垦。
七是村内居住的5户,居住分散,集中安置困难,影响复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