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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表现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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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表现

第1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农问题;影响与建议;

由于我国老龄化情况的逐渐加剧,为解决老有所养,我国推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已经完成了全面实施。本文将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情形开始着手进行分析,探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三农问题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成长与发展。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情形

社会保障作为我国一项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它的存在不仅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愿望不仅是人民群众的企盼也是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意义。覆盖范围广、多层次是其所拥有的特点。从2009年我国第一个养老保险试点,到2012年我国仅用了3a的时间就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这也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全面建立。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不断完善,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也在逐渐的提高,各地养老保险的基本设施也在逐步的建设当中,各项管理制度也在逐渐的加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明显、超过预期,而这项决策的实施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由衷的支持。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广,增强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此项制度的全面覆盖。

2处理三农问题存在的困难

当前我国GNP(国民生产总值)已经名列世界前茅,可是三农问题的存在,长期影响着我国城乡经济的发展,处理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发展我国经济的首要课题。三农问题存在的主要困难就是在于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这种二元结构中城乡居民对政府决策的约束权远高于农民,在政策出台时,城乡居民凭借政治上的优势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农民却无法阻止不利政策的出台与实行,也无法改变城市收入高于农村收入的倾斜政策,这就使得二元结构的不平衡愈演愈烈,越来越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在处理三农问题上,也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如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提高农村医保补助标准等等,但是这些措施的实行只能治标,却依然没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严峻性。从国民待遇上看,农民在经济待遇与政治权利两个方面都与城市居民存在差异,在社会保险、义务教育以及医疗等权利的使用上也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三农问题引起的表现,为此,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刻不容缓。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三农”问题的具体影响

三农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也是主要问题所在。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全面覆盖,对三农问题带来了深刻影响。

3.1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为基础,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到龄即领待遇,逐步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3.2打破了二元结构的不平衡

长久以来,我国一直是以城市为主农村为辅的发展形势,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之间的不平衡愈演愈烈,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广后,不仅减轻了农民的生活负担,缩短了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还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完成了城乡统一发展的目标。

3.3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内需的扩大

当前我国的国民收入不均衡,农民的收入水平偏低,难以实现国内需求。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也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农民消费的增加,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内需的扩大。

4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畅想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太低,以四川为例,基础养老金每月仅75元,与城镇职工标准近10倍以上。国有层面应加大财政投入,待农民年满60周岁以后,将土地等生产资料交还集体,实现真正退休,国家则大幅提升其基础养老金标准。最好接近城镇企业职工水准,以真正实现国民待遇。

5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若农民能真正退休,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则解决了我国人口占比较大的农民养老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从根本上打破了二元结构的不平衡,三农问题也得到了根本的解决,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岳爱,杨矗,常芳,田新,史耀疆,罗仁福,易红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家庭日常费用支出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3(08).

[2]沈洁颖.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未来发展路径——基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J].金融与经济,2012(06).

[3]桂世勋.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

[4]凌文豪.从一元到多元: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变迁逻辑——以生产社会化为分析视角[J].社会主义研究,2011(06).

第2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西方发达国家在三农问题的治理对策中,之所以如此重视第三部门的作用和地位,决不是偶然的。从法学的视域上看,在第三部门兴起的背后有其深层原因和机理。

(一)三农治理中的市场政府双失灵与第三部门兴起之分析

第三部门在西方三农问题的治理对策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深刻的法学寓意。透过表象化的东西,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法律发展链,即:“市场失灵——政府弥补”,“政府失灵——第三部门弥补”。正是在三农问题出现“双失灵”的法学背景下,第三部门兴起了。

第一,第三部门的兴起是弥补三农问题中市场失灵的法律之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农村、农民天然地处于市场竞争的弱势地位,正是由于三农的这些“天然弱势”,由于与市场相伴而生的各种市场风险和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客观存在,在市场达尔文主义[8]的支配下,三农问题产生了。从交易主体的法律类型上看,小农经济条件下的交易主体只有一种类型,即“个体型交易主体”,不管是农民、手工业者、还是商品流通贩卖者,他们表现在法律上都属于自然人类型的交易主体,因此,又可称为“自然人型交易主体”。发生在这些不同的个体型交易主体之间的简单商品交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强势地位与弱势地位之差别。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的法律类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传统的个体型交易主体之外,又出现了一种更重要的全新类型的交易主体,即“团体型交易主体”。团体型交易主体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以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垄断组织等为代表的法人,因此,这种类型又可称为“法人型交易主体”。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民是个体型的交易主体,这一点就决定了他们在与团体型的交易主体进行交易时,“天然地”处于弱势地位,根本难以对抗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团体型交易主体,难以抵御市场风险,难以有效保护自身利益。而且,市场经济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的,而价格机制要发挥作用,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但是,由于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使这些前提条件并不能得到满足。况且,市场本身也不能解决长远的整体利益、社会实质公平等问题。另外,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达,发展到当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的更高阶段后,农民除了面临着上述的团体型交易主体之外,还面临着一个更加强弱悬殊的交易主体,即国外对进口农产品的反倾销壁垒。反倾销壁垒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国际市场的交易成本,而这些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一样,都是决定着农产品竞争力的基本因素。因此,在国际市场上,分散的农民作为交易主体处于更加不利的弱势地位。于是,农业领域的市场失灵产生了,三农问题出现了。[9]

第二,第三部门的兴起是弥补三农问题中政府失灵的法律之需要。

为了弥补三农问题中的市场失灵,必须运用市场之外的力量来解决。在传统的“二元结构”模式的法律框架约束下,人们把人类社会分成两大组成部分,一是市场,一是国家,即“市民社会(市场)——国家”的二元结构。当市场的无形之手出现失灵时,人们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运用国家的有形之手来对其进行弥补,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市场失灵——国家弥补”的法律链条。但问题在于:国家并非全知全能,政府在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弥补时,也可能出现“政府失灵”现象,结果,不仅市场失灵没有得到弥补,反而带来了许多弊端:(1)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实际上并不是公众所要求的理想化的“纯粹公务人”,他们也往往受经济人理性法则的支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惜损害公共利益。这样一来,政府不仅不能弥补三农问题中的市场失灵,反而由于政府权力的扩张而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其结果是农民的福祉反而受到损害,与政府干预的美好初衷背道而驰。(2)政府并不一定掌握着比私人部门更广泛、更精确、更有效的信息,因此,政府对三农问题中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弥补往往沦为一句空话。(3)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衡机制,政府对三农问题中市场失灵的干预在实践中异化为权力寻租、设租等腐败现象,扭曲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4)由于政府缺乏竞争机制,再加上政府的纯公共性之要求使得政府及其官员缺乏积极勤政的“利润动机”,这大大降低了政府对三农问题中的市场失灵进行真正有效弥补的积极性和效率。(5)即使政府有志于为三农问题的市场失灵提供公共物品,但是,由于政府本身并不是一个能够进行自主决策、自主执行的生命实体,还必须通过具体的官员“”政府进行决策和执行,因此,在三农政策制定和施行的链过程中,往往偏离了“仅限于弥补市场失灵领域”的初衷,异化成了一种“政府规制俘虏过程”。

第三,第三部门在三农治理中的兴起是自身优势的法律发展之结果。

如上所述,既然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市场和政府都存在失灵现象,那么,必须由一种全新的“第三种力量”来对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进行弥补。这种新兴力量,就是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既像公权部门(第一部门)又像私人部门(第二部门)”,但却“既非公权部门(第一部门)又非私人部门(第二部门)”。第三部门具有很多区别于政府和市场的新特点:一方面,与第一部门(政府部门)相比,它具有“民间性”,即与政府部门相分离,不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受政府的非法干扰和控制。但是,它也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与援助,接受政府的合法监管。另一方面,与第二部门(私人部门)相比,它具有“非营利性”,即它不为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而存在。但是,它也必须将市场机制引入内部运营才能得以生存。第三部门能有效地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具有不可取代的独特优势:(1)它能有效地降低第一部门在三农治理中的成本。在第三部门出现之前,作为第一部门的政府要想对分散居住、人数众多、组织化程度低的农民进行交流和管理,必须建立起一支庞大的公务员队伍,这样就造成了政府运行成本十分高昂,乡级政府机构臃肿,不仅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而第三部门出现之后,可以简化农村管理程序,缩短农村管理链条,使之呈现出一种扁平化的精干有效的农村公共管理流程,从而能够降低政府对三农问题的治理成本。(2)它能有效地组织农民参与到政府对三农问题进行治理的公共管理活动中来。农民囿于其千百年来长期历史积淀下来的小农思想之局限,在对国家管理活动的参与中,常常表现为三种不良的消极心态:第一种是远离政府,“冤死也不告状”就是这种心态在法律文化上的形象写照。第二种是权力崇拜,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对此作过详尽的分析,认为小农的自私、愚昧、对权力的崇拜等特性会阻碍历史的进步。“奴隶翻身成了奴隶主”就是这种心态的形象描述。第三种是结成暴力组织反抗政府,“皇帝轮流做”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而第三部门由于不是建立在政府公权力的强制基础之上的,而是农民自愿组织、自由参加、自主管理的非政府非盈利民间自治组织,因此,它能在政府公权力与农民私权利之间架设一座桥梁,利于实施有效的三农治理,从而避免上述三种不良心态和行为对社会以及农民自身产生损害后果。

(二)三农治理中的博弈论与第三部门兴起之分析

第三部门之所以在三农治理中兴起,除了上述的市场政府双失灵之外,还源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博弈法律机制之变迁。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对三农问题进行治理,集中体现了国家与农民家之间存在的博弈矩阵。从总体上来看,这一博弈矩阵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零和运动下的博弈解”,一种是“变和运动下的博弈解”。所谓零和运动,是指在博弈矩阵中,参与者的利益和损失是相对应的,一方得利就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或者说一方的效益是建立在另一方的成本损失之上的,一方的获益是基于存量利益的转移而不是增量利益的创造,最终的结果,就是各方的收益与损失之总和为零,并没有创造出新的增量利益。而变和运动则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共同创造出新的增量利益。如果三农问题解决得好,则国家与农民均能从中得到利益的增长,这是一种良性的博弈模型;而如果三农问题解决得不好,则要么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建立在对农民利益的制度化剥夺基础之上的,博弈的结果是国家单方获利而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要么是农民的获利是建立在对国家赋税的偷逃抗拒之上的,博弈的结果是农民单方获利而国家的利益受损,这是一种非良性的博弈模型。

国家(第一部门)与农民(第二部门)之间为什么需要出现一个中间缓冲带(第三部门)?因为,在国家与农民的博弈中,一方面,农民要求国家能保障他们的权利、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公共物品,为了达此目的,农民就不得不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国家,由国家代表农民来“集体行使”这些权利。但是,问题在于,农民让渡给国家的这些“单体权利”一旦脱离了单个的农民而通过法律形成了一个“集体权利束”,则它就成了一个独立于农民之外的“公共权力”,这些公共权力由政府及其官员负责具体的决策及执行,而公权力又往往具有“内在的扩张冲动”,因此,国家往往在权力扩张的冲动支配下,在三农问题的治理过程中倾向于把最大限度的权力纳入自己的事务范围之内,这就表现出国家无时无处不在的“全能政府”姿态,而这种公权力对农民私权利的过多过细干涉又会让农民丧失意思自治、私权自主的自由空间。这就出现了“诺斯悖论”,即对于由国家和农民构成的这一博弈矩阵来说,国家在法律制度的安排等领域的介入不可或缺,但一旦介入过多过深过细,又会遭遇到退出的要求。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要从国家手中“把让渡出去的权利重新夺回来”,力争把国家公权力对农民私权利的侵害降低到尽可能合理的程度。但是,农民把这部分权利从国家手中重新夺回来之后,自己也不可能分散行使,还必须把它交给另外一个能更好地代表农民权利自治的组织来行使,这种组织,就是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在国家与农民的博弈中,扮演着一个“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缓冲带”的角色和作用。它把农民既不想让渡给国家、但单个农民又无法行使的这部分“准公共权力”承担了起来,为农民提供“准公共物品”。因此,在第三部门出现之后,三农治理中所需要的“纯公共物品”(如农村治安、农业税赋等)继续由国家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第三部门提供。第三部门之所以在国家与农民的博弈中得以兴起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是由其自身的优势所决定的:(1)更具适应性,在组织体制和运行方式上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性,对农村社会基层的需要能及时地做出比政府体制更灵敏的反应。(2)更具效率性,第三部门能承担起传统上由政府承担的许多任务,其办事效率比政府更高,有利于削减政府赤字。(3)更具弥补性,能弥补市场和政府运行机制的双失灵,有利于在三农治理中更好地实现实质公平。(4)更具创新性,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凭借这些优势,第三部门在三农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三)三农治理中的公共物品与第三部门兴起之分析

第三部门的合理性还来源于公共物品的非国家化供给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下面分别论述之:

第一,可能性分析。第三部门既不同于纯粹的第一部门(公权部门),也不同于纯粹的第二部门(私人部门),但又与公权部门和私人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指出,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着一个序列链式:“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根据萨缪尔森的这个链式,我们可以类推在纯粹私人部门和纯粹公权部门之间也存在着这样一个链式:纯粹私人的部门、大部分私人的部门、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部门、大部分公共的部门、纯粹公共的部门。在这个链式的两端,就是传统“二元架构”分析模式之下所定义的纯粹私人部门和纯粹公权部门;在这个链式的中间,就是三种不同种类的第三部门的具体类型:“大部分私人的部门”是指公益企业类型的第三部门:“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部门”是指公共事业类型的第三部门:“大部分公共的部门”是指非政府公共机构类型的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与公权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价值取向上看,公权部门是完全为了全体公民提供公共物品,具有纯粹的公益性,公平优先;私人部门则完全是为了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具有纯粹的私利性,效率优先;而第三部门则兼顾公平和效率,为社会提供准公共物品。(2)从运行机制上看,公权部门是依靠国家权力来运行的,通过单方强制行为来调节;私人部门是靠市场机制来运行的,通过契约、竞争和价格来调节;而第三部门是靠协商来运行的,通过沟通、说服、互惠合作等方式来调节。(3)从作用范围上看,公权部门主要是提供传统的纯粹公共物品和一部分混合公共物品;私人部门主要是提供私人物品;而第三部门则是提供准公共物品或称混合公共物品。(4)从经费来源上看,公权部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公共财政下的税收收入;私人部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市场运作中获取的利润收益;而第三部门的经费来源比较多渠道,包括政府资助、私人赞助、提供服务的适当收费等。

第二,必要性分析。不管世界各国,农村与城市都存在着差别,主要表现为:城市人口居住集中、产业分工程度高、税赋易于收缴、便于统一管理,因此,城市的公共物品供给也较易于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来统一安排。但是,相比之下,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产业分工程度低、税赋不易收缴、统一管理较难,因此,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往往难以象城市那样由公共财政统一安排。即使政府有志于要象城市那样通过公共财政为农村提供完善的公共物品,但这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因为,城市的一盏路灯作为一个公共物品,能为成千上万个城市居民提供公共的夜间照明服务,分摊到每个城市居民身上的路灯费用能够全面摊薄,符合“公共物品的规模效益法则”。但是,在农村,同样的一盏路灯却只能为寥寥几个农民所共享,分摊到每个农民身上的路灯费用将极其高昂,以至于不管是农民还是政府都根本无力承担这盏路灯所耗费的高昂成本。况且,公共财政之所以称为“公共”财政而非“无偿”财政,也正是源于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来源和用途都必须与有关的居民相对应。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农民缴纳的税赋所得到的财政收入本来就不如城市多,如果再由政府统一为农民提供路灯这项公共物品,则就是“取之于民的远远小于用之于民的”,通过短期的财政转移支付来扶贫,或许能够支撑一时,但是,从长期来看,政府将因此而陷入财政困境,是一种有悖于法学原理的 “政府超经济行为”,根本难以持久。况且,在围绕着有没有必要象城市居民一样享受这盏路灯之公共物品的决策上,农民也会权衡一下自己为此而付出的成本(表现为为了这盏路灯而缴纳给政府的税赋)和收益(表现为自己夜间享受这盏路灯照明而获得的利益)是否值得。或许,在权衡之下,农民认为并没有必要享受这盏成本远大于收益的路灯之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却往往可能在公权力的扩张之内在冲动下,替代农民进行这项决策,强行安装这盏路灯,然后再强行向农民收取高昂的费用。于是,关于这盏路灯的冲突就产生了。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个冲突?第三部门是一种全新的制度选择。通过农村中的第三部门,农民可以绕开国家公权力的强制性而进行自由决策、自主抉择,如果决定安装这盏路灯,则本村的有关农民自愿负担一定的费用,同时,政府也进行一定的扶贫性质的财政补贴。更重要的是,在第三部门出现之前,这盏路灯由于是由政府公权力部门安装的,路灯的直接支配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那么,有关的政府官员就可能在此过程中产生职务道德风险,安装一盏超过本村农民实际需要的豪华路灯,并从路灯供应商那里收取权力寻租的租金,而且,该官员还可能为了向电力公司收取更多的权力租金而让这盏路灯不分白天黑夜都一直亮着,这就更进一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现在,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第三部门来安装并管理这盏路灯,路灯的直接支配权就掌握在了农民手中,就能在路灯的采购、安装、供电、控制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决策最优化、最经济合理化,从而,这盏路灯的成本就能够大大降低。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8] “市场达尔文主义”是指把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达尔文淘汰法则移植到市场经济的领域中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的支配下,认为“强者恒强直至垄断、弱者永弱直至淘汰”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9] 李华振。民工荒呼唤修改劳动法[N].工人日报,2004-12-06(7)。

[10] 王小岩、刘保国。试论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3,(2):12.

[11] 刘大洪。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12] 王慧博。国家对社会的催生——析公民社会理论的本土适用性[J].探索与争鸣,2004,(12):20-21.

[13] 李恒光、李峰。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政策建议[J].东方论坛,2004,(5)。

第3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1、三农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产业出现的几个重要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三个问题的统称即为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作为一个概念最早由经济管理学博士温铁军于1996年正式提出。“三农”问题的本质是民生问题。“三农”问题提出的初期,就曾有人指出,三农问题不过是国家整体发展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一个缩影。如果说确有必要把“三农”单独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那么以后还会有“三工”问题、“三学”问题、“三医”问题等等诸多问题。这种说法不是忽视“三农”问题的存在,也不是转移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心,而是要求国家从整体发展的宏观角度,从长远规划的视角来全面审视“三农”问题,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来谋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三农”问题的解决与“三工”问题密切相关。从一、二产业之间的关系来看,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材料供给方的农业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工业的发展基础和前进方向,反之,工业的发展进程又决定了农业的发展速度的整体水平。回顾历史,目前理论界有一种看法是:建国以来,基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长远目标,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始终支撑第二产业工业的发展,而工业对于农业的反哺作用很小,在某些作法上甚至成为了抑制农业发展的阻力。实际上,农业与工业是一条流水线上的不同环节,哪一环出现梗阻都会影响到整条流水线的运转。所以,一个国家各个产业之间是一不是二的关系。另外,从建国至今,工人的生活水平整体上没有与农民有太大的差距,两者基本上平行发展,把城镇中少数富有人群扩大代表了城镇户口中的全体,进而得出城乡二元结构的结论,有失客观和全面。所以,究其实质,“三农”问题凸显的还是民生问题。

2、“三农”问题作为民生问题,探究其实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

应当说,民生问题首先表现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现在老百姓关注四大问题:教育、医疗、住房、就业。这四个问题基本都是社会层面、经济层面的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政策环境下,首先是一个政治层面的问题。如果不从政治层面思考和解决问题,这些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是解决不好或者解决不了的。为什么呢?我想至少有二方面的理由:第一,这些看起来属于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它后面直接关联的是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有关。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与不好,都与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有关,也与政府自身的行为有关。一个政府行为规范,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强,围绕民生问题反映的社会问题也许并不突出。因为政府的行为和能力容易受到民众的认可。反之,则可能是另一种状况,所以,我们说民生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它也是一个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行为问题,这实际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第二,表现为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度比较高,即使这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有限,社会利益分配得比较合理,那可能老百姓的怨声还不至于很高;如果说这个社会不能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利益分配又明显不公,即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了,民众的呼声仍然会很高,甚至成为社会凸显的焦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过去34年的改革开放,广大民众确实从改革中获得了实惠,但为什么到今天,民生问题如此凸显,并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基于以上二个理由,我认为民生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政治问题。

3、用老子思想对民生问题进行解读有助于开拓我们的思维

第4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中央1999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中国定位于“最终产品制造业大国”,国外也已经普遍认为中国是21世纪最大的“世界工厂”。以中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实际地位,我们客观上只能以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保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这种优势实际上产生于农村高达三个亿以上的过剩劳动力,使我们可以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长期维持劳动力的最低价格。

如果实事求是地从国家的立场出发看问题,这个“优势”是其他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所没有的。因此,假如政府真要彻底打破城乡格局,使得流动打工的农村人口获得所谓“国民待遇”,并且按照现代劳动用工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则可能造成劳动力成本上升。这就意味着中国将失去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当然不利于参与现在这种国际竞争。

再者,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太大,即使真正采取措施加快城市化,到2020-2030年能够达到50-60%的城市化率,也仍然会有大约8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小规模、高分散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经济,仍然将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经济类型。

由此看来,中国工业化快于城市化是历史的必然,既是资本全球化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也是长期趋势,因此,农村维持小农村社经济的制度现象,也将是长期的或者说是不可逆的。同理,当前已经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将不可能有条件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这是本文强调缓解、而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理由。

2、三农问题的政治性

近年来农村社会政治形势趋于复杂根本原因在于:农业产值下降为占GDP的14%,而农业人口仍占约60%以上。其实,无论集权制还是民主制,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在约14%农业产值上的收益作为税费基础,为占60%以上人口的农村提供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开支;更不可能以此维持基层政府的庞大开支。同理,由于农村人口过多,任何形态的政府都不可能满足农村社会的公共品需求。一般学者提出的城市工业反哺农村,或者给农民以直接补贴等建议,在中国当然也不现实。

因此,在这样的制约条件下,农民负担及其引发的矛盾冲突,实质上是政府与农民之间在如此低的农业产值上,照搬西方现代管理制度进行所谓收益分配的必然结果。

正因为50年来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和农村的被剥夺本来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正面看待的矛盾,城乡二元结构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打破,所以,农民群体客观上难以得到“公平”的国民待遇,其“边缘化”将是必然结果。因此,“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就是合乎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发展规律的必然现象。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才需要强调,如何缓解三农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政治矛盾,对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所有执政党都是重大挑战。不仅当前,而且在今后的中长期发展进程中,都需要对此慎重处理。

3、现行财税金融和流通体制对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

1984年至1986年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财政的制度安排,曾经一度刺激了地方政府发展农村经济的欲望。由于当时金融体制的“软约束”问题,使得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地方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与企业高负债、地方基建失控,和银行不良资产大幅增长相伴生。

1994年税制改革前后,中央同时加强了土地管理;并且在1997年以后推进金融改革的同时,以行政手段关闭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加上同时推行的关闭“十五小”的行政措施等等。这些措施都使得地方经济在高速增长时期积累的高负债问题暴发:一方面是乡村债务达到约4000亿(也有说6000-8000亿),近一半的县乡两级财政发不起工资。另一方面,县域经济凋敝、农村经济滑坡、乡镇企业倒闭停产,又使得一千多万地方干部的子女就业问题突出,于是政府和相关事业单位就成了最好的就业领域;导致政府及其所属机构膨胀,财政供养人口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乡村债务增加和政府冗员膨胀,都必然会转化为对农民的强制索取。

银行系统的商业化改革获得成功的同时,任何商业银行都不可能与分散的、兼业化的、剩余过少的小农经济对接的矛盾,随之也突出起来。由此导致近年来农村出现面广量大的高利贷;历史上摧毁农村基层社会的高利贷与权利和黑恶势力结合的现象,又再次普遍发生。

在上述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导致的重大矛盾制约下,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下降,农民收入下降,政府调控能力下降。正是这三个下降,导致基层政府和农民的生活消费都要靠借贷才能解决。

综上所述,我们当前面临的三农问题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的,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的,主要是政治性的而不仅仅是经济性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

1、执政党要有代表农民利益的综合部门

根据同志和同志在新世纪开始以后的两个“七一”讲话,执政党为了能够全面代表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至少为了能够应对其他政治势力以三农问题作为政治资源提出的挑战,当务之急是参照解决金融问题和国企问题的办法,抓紧建立“中央农村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各涉农部门的政府决策,以实现农村的稳定来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2、国家应以就业最大化为基本国策

如果说20世纪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那么到了21世纪中国的问题仍然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主要是就业问题。农民劳动力是我国最丰富的资源,但农村过剩劳动力就业问题的相对缓解,还有待于各部门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国家对列入计划的经济建设项目,应强调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特别是在以国债投资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其项目评估应以能否带动就业为评估标准,以“以工代赈”为主要建设方式。农村公共品提供和农村的基本建设,也应该强调以带动劳动力投入的政策为主。

3、深化农村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由于农业自90年代中期以来已经是负效益产业,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已经高达约70%,农民收入零增长或负增长已达到约50%,难以继续支撑庞大的基层政府。因此,如果能够把现在的中央、省、地、县、乡、村这种六级垂直管理,改变为中央、省、县三级行政管理,则可能在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的同时,大幅度减少制度成本:

一是把省扩大为50至60个,取消地区一级,增加中央和省的直辖市,乡改为由县政府开支的乡公所作为派出机构;

二是取消市管县、镇管村体制,割断城市剥夺农村的体制渠道;一般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实行市和镇的自治,只管建城区,不得直管有自治权的农村,市、镇、村等各自治体之间是平等的交换关系,政府不直接管理9亿农民,由村自治体直接对县。

1、打破涉农领域的部门垄断,加大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投入力度

以往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形式,基本上表现为涉农部门“分财政的盘子”,支农资金下达到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不仅跑冒滴漏、贪占挪用导致严重腐败,而且有相当部分转化为基层债务和农民负担;并且,客观上也推高了农业成本,使我国丧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此,深化农村改革当务之急,是要打破涉农领域的部门垄断,鼓励农民参股组成各种经济合作组织,直接进入加工、流通、金融和保险等涉农经济领域,以合作社的规模经营取得的收益,返还低效益和负效益的农业生产,补足村社开支。同时还应规定,政府支农投入应定向下达到此类合作经济主体,政府投入只做股、不计息,以维持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改革政府垄断征占农村土地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版权所有

第5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第6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新型城镇化

一、城镇化建设现状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观我国近三十年的城镇化运动,取得了很大成绩。2000-2012 年间,我国城镇化率由35.88%增长为52.27%,年均增长率为1.34%。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一般在75%―80%),我国的城镇化率这些数据有所接近。但是按照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来说,中国的城镇化率大概只有35%左右,是相当低的。

而数据背后,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科学规划,欠缺顶层设计,表现出布局不合理,区域间不协调,城镇定位不清,职能类似;缺乏产业支撑,导致空心村现象出现;将城镇化简单等同于造城运动,追求政绩而不顾成本后果,结果配套基础设施欠缺,社会保障等严重滞后。如此,农村城镇化后,土地资源浪费了,环境污染了,农村不像农村了,农民生活压力增加了。

显然,这样的城镇化不是我们的初衷,并不能真正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源,更有悖于和谐社会的主旨,所以,必须修正更改,于此,十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新型城镇化内涵解读

十明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概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加快城镇化建设速度”列为2013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之一 。新型城镇化之“新”,是要有别于以往的“造城运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城镇质量上来,不仅是“人的城镇化”,更应生态的城镇化。

当前,他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扩大内需,有助于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同时要彻底地解决制约三农问题的根本因素,提高农民收入,转变农民生活方式,改变农民生活环境,让农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新型城镇化最基础和最核心地位就是农村的城镇化。农村城镇化是要使农民向不同层次的城镇转移,逐步降低农业人口比重,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没有差别;通过置换补贴补缴,将旧址变更为耕地,增加土地的面积。一方面能够把更多的农业、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另一方面能充分实现农业土地的集约化,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三、农村城镇化建设建议

新,体现在要把城镇化本身的过程与解决过去城镇化出现的问题的纠偏方案结合起来,推进更高质量高效率的城镇化,而最终落脚到人和生态上,却不能搞一刀切、搞大冒进,要有条件的先行,无条件的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在具体实施中,有以下建议:

1、 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要搞好建设,规划首当其冲,新型城镇化规划,将是每一个城镇即将面对的核心课题。

国家层面制定出战略规划目标,地方政府基于区域整体发展制定区域综合发展战略规划,这组规划是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划,同时还要包含城市建设规划。规划要以城镇化率与城镇化质量的双提升作为主线,整合社会、生态、经济、人文等重大问题,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要着眼于整个城镇群的协调发展,以对原有城镇群的优化整合为主,在有条件的地方要有效地实行就地城镇化,依据本地区特点构建特色城镇,要以产业为中心;规划出的各类城镇,职能类型要明确,每个城市都要有独特的特点,彼此之间要相辅相成,不能替代,有分工,更有合作。

2、以产业支撑为前提

产业是新型城镇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产城(镇)一体化,成为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中一种广泛认可的模式。农民无论以哪种形式城镇化,最终要能解决他们变为居民后的生活压力。所以必须让产业来牵引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要以农业产业为基础,构建现代化大农业。在具体产业选择上,须因地制宜,依据本地域的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产业群,招商引资要以低污染、高就业、高附加值、本地资源优化、产业集群化等作为选择的主要标准。

3、完善土地确权

农村城镇化中,土地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同时也强调要“始终注重保护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进行了确权后,农民才能清楚自己的家底。才可以通过有偿转让、流动或抵押,使这些资产流动起来。也才会使土地真正得到集约化运作,一方面农民可以脱离农业,另一方面,可行的方式是农民以自己的土地确权进行股权投资,这样,变为居民的农民可以依托本地产业获得生活来源,同时通过获得分红,实现带资进城,这个是解决他们生活的根本依靠。

4、解决户籍问题

户籍成为农民工进城的重大拦路虎。户籍体现了不同区域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差别。更多的农民工进城了,缴纳的与市民一样,贡献的不比市民少,但是难以真正享受到的市民福利待遇,如医疗、子女就学等。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系统过程,包括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福利制度的改革,所以要配套协调,而不能头痛医头。同时还要进一步放开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更要降低农民落户的迁移成本。最终使各地的户籍可以随便流通,使劳动力资源、农民工和城镇化有机衔接起来。让农民进城“进得来、留得下、有尊严”。(引自《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5、以生态化为目标

新型城镇化是生态化的城镇。这种生态不仅是自然环境的生态,还有人文、社区环境的生态。不仅包括硬件上面的生态,还包括软件的生态。是由外延到内部纵深演绎的。

要依据本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城镇,生态产业。要优化配置,合理利用,节约资源,提倡绿色利用。要加强环境治理,将被动的生态治理,转化为主动的生态建设,并融入到生态产业中,进一步实现生态产业型城镇。

四、结语

本届政府高层在大量的实地调研基础上,强势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与往日的有了更新的内容,更具前瞻性,也更具科学性。有了新思路,新规划,具体的要求后,将遵从“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按照“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引自“十二五规划”)如今,新型城镇化已经拉开序幕,我们对之充满期待。(作者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魏后凯. 现代区域经济学(修订版),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10-01.

[2]新玉言.国外城镇化――比较研究与经验启示,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02-01.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组.“十二五”中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05-01.

[4]吴季松.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路线图和时间表――百国城镇华实地考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13-04-01.

第7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关键词〕 人力资源,“三农”问题,解决

近年来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做了不少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 促进了农业发展?缓解了农民贫困和改善了农村条件,但遗憾的是,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 真正解决,并且大有随着形势发展而变得更加复杂棘手的趋势?这就使这一问题继续成为 阻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与实 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众所周知,三农问题的核心和焦点是农民问题,所以笔者认为, 从根本上讲,解决这一问题最终将取决于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认识到这一点,无 论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是对推动小康社会的建立,以至于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都 具有举足轻重的决定意义?

一?农村人力资源的现状

首先,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人力资源结构失衡?我国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 ,总数已19亿,其中有近2亿剩余劳动力?此外,我国人口每年大约又以1300万左右的速度 增长,且绝大部 分在农村?由于人力资源开发不足,以及配置和利用效率不高,使我国人口以低级劳动力为 主体,并且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根据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口受初中教育的统计分 析,农村比例分别19.5%?8.0%和5.0%,这种结构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其次,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科技素质普遍不高?中央早在20世190年代就提出了“科 教兴国”?“科教兴农”的战略,但多数地方尤其是农村落实极为不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 力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以小学文化为主,其次是初中文化,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很少?据全 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公布:2000全国5614719万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文盲半文盲占14.01%; 小学文化程度占42.15%;初中文化程度占38.04%;高中文化程度占5.07%;中专文化程度占0 .57%;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16%?农村住户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6.66年?与此形成 鲜明反差的是,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的平均文化程度目前已达到12年以上?农村劳动力科技 素质低,缺乏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反映了我国农村教育?特别是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落后 与薄弱?

再次,农村教育经费不足,投入机制不活?农村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建 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但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较少和“以 县为主”投入与管 理的农村教育体制,一直是制约我国教育整体推进的主要矛盾,也是我国人力资源不能充分 开发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多年徘徊于2.5%~3%之间,低于 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在如此少的公共教育经费中政府又将经费更多地投向基础好?容 易出成绩的城区学校,能够分给农村教育的经费更是少得可怜?一些农村中小学布局不够合 理,尤其是新形势下支撑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有些地方长期拖欠教师工 资,中小学日常运转经费和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所需的必要资金得不到保证?加之我国农村 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或者说办学定位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近 几年招生难? 办学难?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突出?

二?目前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造成农村发展的滞后?这不仅表现在农村社会发展大大落后于整个 社会和时代的进步 ,而且与农村经济发展也严重脱节,由此造成农村中的一些社会问题不仅突出,而且尖锐? 首先,教育落后带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近年来一些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泛滥,不少曾经 销声匿迹的愚昧腐朽的习俗和恶习又冒出来,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和正常生活?其次,农 村基层组织瘫痪?半瘫痪?由于群众民主意识淡薄,制度建设迟缓,现阶段许多农村基层组 织瘫痪?半瘫痪,连群众会议也开不起来,有的地区情况更严重一些?社会秩序不稳定, 反过来又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发展,是农村产生众多问题的重要原 因,已经引起中央和地方的忧虑,成为一个亟需根本解决的严重问题? 第二,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我国农民受教育年限短,农业职业教育 普及率低,而且多 数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农民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表现出消极态度?据统计, 20世190年代我国每年产生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只有30%~40%得到推广,10%得到广 泛应用?这就使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一直在42%以下,而美国?日本和欧盟国 家和地区却都达到了70%~80%?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较差和由此引起的农业科技落后,造成 “科教兴农”出现了农技创新?农技推广和农村教育“三个断层”,这说明这一问题已成为 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强大制约因素?

第三,制约农民生活的改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产业结构升极和新 兴产业兴起,社会 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 ,低素质劳动力就业领域越来越有限,这将给农民转变为市民增加难度?如果这部分农民进 城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工作岗位,或没能得到和市民相当的劳动报酬,又没有一定数量

的货 币积累,就会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从表面上看这部分农民是进入了城市,但是从享受城 市文明,从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及各种不同层次需求的角度看,这部分农民并不能算是真 正意义上的市民,只能是我国通常所说的农民工而已?因此,只有加强农村文化基础教育和 技术培训,从整体和长远上提高农民的劳动素质和科技素质,使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 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最终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 的地位,收入水平才能得到持久提高,也才能逐步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 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首先,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加 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 转移,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第一,加快农村城镇化 步伐?200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38%,不仅比发达国家低40个百分点,就是比世界平均水 平还要19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城镇化 水平滞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慢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慢的症结所在?所以今后要逐步提高农 村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这样,可以通 过带动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水平增长,来更好地开发利用农村 人力资源,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第二,进行制度改革,消除农民流动的桎梏?以户籍制度 为代表的各项歧农政策在城乡之间竖起一道屏障,农民不能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农民被束 缚在原本就很狭小的空间内,这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人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 因此,要尽快改革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源流动的各项不合理制度?此外,要在农村建立社会保 障制度,这样农民的生存问题不再仅仅依靠土地,使农民愿意离开土地转变为市民?第三, 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 科技兴农方针,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 经营是深化农业内部就业,解决当前农村富裕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开发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它 能使农村富裕劳动力形成可靠的职业转移,使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 优化人口结构为宗旨的计划生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特别要加强农村 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同时,还应该帮助搞好人口优 育工作?

再次,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大力推进农民知识化进程,提 高广大农 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而加速人力资源开发,就必须坚持教 育优先发展的原则?今后要逐步构建以农村基础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农村成人教育 为基础的农村教育体系,以更高层次地搞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第一,要增加对农村教育基金的投入, 变现行的教育投资单一化为多元化?在农村费税改革中,要加强县级教育经费统筹,加大政 府对办学的投入力度,使政府对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以保证经 费来源?第二,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也是从 整体和长远上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途径?要通过增加教育投资?建立农村教育发展基金?扩 大筹资渠道?实施希望工程?拓展办学形式等途径,使农村基础教育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 基础上有一个显着的发展,努力实现大规模?大幅度地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第三,积极 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实际? 实用?实效”的原则,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要按照 “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技能?知识?文化培训班,对农 村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与再就业的技能培训,科研?教学单位及其技术专家也要经常 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和工矿城镇,开展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技术示范?技术咨询?技术 指导,在指导农村劳动力解决技术问题的同时,掌握科学知识,提高技术技能?最终通过多 种措施的有效结合,大幅度提高农民知识化的水平,为农村和城市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经 营?善管理的技术农民和企业工人? 最后,探索劳动力资源品牌化?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技术的进步?城市 结业压力的增大,打工难现象日益凸现,有些人甚至会无奈地回流农村?要解决劳动力转移 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难题,笔者认为必须实现劳动力品牌化,提高地区人力资本价值和市 场竞争力?各地劳务输出的特色不一样,农民工具备的技能也不同,如江浙的农民工以巧手 闻名,制造的家具新颖漂亮;河南的农民工善于搞建筑,木工?瓦工是他们的长项等等?因 此,劳务产品只有形成品牌,才能让劳务者获得更强的竞争力?据《天府早报》一年多前的 报道,国家商标总局已正式受理“川妹子”商标注册申请?笔者认为,将这一品牌注册成当 地的一个保姆家政品牌,是当地政府观念的进步,让广大劳务者在品牌的“包装”下获得更 强的就业竞争力,可以达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目的?

总之,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把握“三农 ”问题的核心和本质,全面认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根本意义,正确 处理其中的各种矛盾,争取早日解决“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J〕.读书,2001,(1).

〔2〕谢鸿光,等.三农问题的多角度观察与系统性解决〔J〕.统计研究,2005,(8).

第8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市场现状 组织体系 完善

引言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广义范畴改革与狭义范畴改革两部分内容,前者主要是从国家层面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引导,后者主要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1]。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进行分析,以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研究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机构呈现出单一不完善性。正规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体系以及农村合作银行等,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机构呈现出极为明显的单一属性。

第二,村镇银行筹资困难性显著。村镇银行大多设立于县城地区,虽然是农民的银行,但基本上也属于穷人的银行,受地区开放程度及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村镇银行在筹资方面存在显著的困境。加之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与国有商业银行等相比,居民对其认可度较低。另外其银行网点较少,不能有效吸引农民存储,导致其发展困境的出现。

第三,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其功能趋于弱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与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力度均呈现出减弱的发展趋势,另外农村金融历史包袱较为沉重,经济效益不佳[2],难以有效推动农村 市场的深入发展。

二、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

完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应重视双重四元金融机构的有效构建,一方面强调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与民间金融机构的组成,同时还需要重视证券、银行、保险与信托租赁四种金融业务组织的作用。

第一,按照股份制原则,改革现阶段中国农村信用社,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引导力量。农村信用社是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首先改革农村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根据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股份制改革是农村信用社的未来发展方向,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模式。但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发展状况进行区别对待与分析,在坚持股份制改革的前提下,要充分符合地区发展特点。比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建设农村商业银行,并进行市场化的运作,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原来县联社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重新登记,设置股权、法人治理结构与基本管理形式[3]。再比如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可以按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对原有信用社进行规范,国家需要采取有力的支持对策,以有效推动其深入发展。

第二,加强县级以下农业银行的建设,提高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国家要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出强调国家银行的重要作用,农业银行作为国家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需要充分发挥其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自身的引导性作用,通过其资金、网点与技术等优势,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银行的优势特点可以发现,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农村,农业银行通过占领大部分的农村市场而有效的推动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应强调农业银行的这一农业属性,加强农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建设,结合农村乡镇实际进行必要的改组与合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三农提供更多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内容。

第三,将农村邮政储蓄并入农业银行,以不断规范金融市场。中国的邮政储蓄事业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繁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深入改革,邮政储蓄的弊端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比如较高的资金价格、不合理的计价方式、只存不贷的服务内容等,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与金融秩序的角度分析,应当逐步撤销邮政储蓄银行,将其并入农业银行,同时县级以上的邮政储蓄机构也可以并入其他的国有商业银行,以充分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与健康发展。

第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近些年以来,随着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开始日益展现出来,并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三农的发展需要农业保险、财产保险,同时也需要人寿与医疗保险,因此应充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健全农村保险机构,扩大农村保险内容与服务种类。这要求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位,办理农业与养殖业保险,在保险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强调强制保险与资源保险的有效结合。

第五,有效引导村镇银行的发展,推动村镇银行合作组织的形成。中国村镇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较重要的作用,对于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完善对农金融服务的竞争机制,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在政策上要给与一定程度的倾斜,帮助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地发挥其优势,进而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融资的基本要求,这里需要充分强调政策性支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性作用。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现阶段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方式与途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即货币化程度的加深、财务状况不佳、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以及储蓄中介功能的减退等。农村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因此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与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构建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化经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J].财经研究,2006;32(4):103-114.

第9篇:三农问题的表现范文

袁奎 长江大学

摘要: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政府也加大了对三农的关注,新农村建设得到了较大地发展,

但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下却存在着金融供需失衡的状况。本文通过从新农村建设中所存在的新农村金融市场失衡的现状,及从供给总量

和供给结构两个方面来进行简要分析,进而分析了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希望对于解决新农村建设下金融供需失衡现象有所

帮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供需失衡;成因分析

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伟大复兴中的根本问题,是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实现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历史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

核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因素。增加农民收

入,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

其都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仍存在金融供

需失衡现象,下面本文将对新农村建设下金融供需失衡的现象及

成因进行简要探讨。

一、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现状分析

(一)在供给总量方面

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矛盾。

供给不足主要是指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

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农

村信用社由于估计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使得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

面的能力有限。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贷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要

求贷款的农村经济主体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土地使用权以及农户

房屋等都不属于合格的贷款担保品),这就使得当前农户的融资

渠道只能依靠民间私人借贷,使得民间私人借贷开始盛行,这就

反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

供给过剩是指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资金外流的主要原

因源于农村的金融机构,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只存不贷的特殊

制度。这就导致农村的存款资金转移到城市,资金大量外流现象

产生。

(二)在供给结构方面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目前在供给结构方面, 有如下表现特征:

首先是期限结构失衡。我国的农户在金融信贷方面的需求较

为多元化,在时间的跨度上也比较长,因此农村的农户信贷需求

在期限上呈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而根据人民银行的固定,农民的

再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这就会加重农民的贷款负担,农民贷

款现象减少。

其次是信贷额度结构失衡。 目前, 我国的农业的分类复杂化,

有些从事种植业,有些则进行水产养殖、畜牧、果木种植,甚至

有些农民进行集体企业, 因此, 农村的经济差距也在不断的拉大,

国内农民的贷款数量也随着农民从事行业的不同,信贷的金额差

距较大。这就导致农村的金融市场信贷额度结构失衡。

最后是贷款投向失衡。我国的信贷管理人员为了保证贷款资

金的安全,在贷款过程中,会偏重将信贷更大力度的投入到传统

种植业中,不愿意将信贷投入到新兴产业中,这中放贷的投向不

利于新农村建设中新兴农业技术的培育和推广,这就使贷款投向

结构失衡。

二、农村供需失衡的原因分析

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显然并非是偶人,究其原因,主要有

以下几点:

(一)金融机构功能缺失

金融机构及其功能缺失是指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退化、政策

不到位导致了金融的异化。

首先,商业性金融退位。我国目前农村的银行基本都属于自

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商业银行,而我国的农业贷款中,贷

款期限长、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相对于工业贷款来看,风

险与成本都比较高。因此,银行并不愿意放贷给农户。加上我国

目前政策向城市的转移,商业银行基本的主要放贷对象主要针对

于城市内部的企业与个人,农村的商业银行基本变成了储蓄部

门。

其次,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异化。众所周知,农村信用合作社

的主要功能在于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是在纳税方

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按照商业金融机构的标准来,这就必然导

致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服务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融为一体,

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行。然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会忽视自己的

服务性,为了防止贷款的资金压力过大和较大的风险,常常会效

仿商业银行,开始向盈利化发展。

最后, 农业保险不到位。 农村的发展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

需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农业需要保险业。农业保险可以为

农民提高经营的稳定性,降低农业的投资风险,已获得银行的信

贷支持。但是,我国的目前的保险公司开始向市场化、商业化转

变,农业保险相对于其他保险来说风险高,支付额度大,保险公

司渐渐不愿意加入农村市场,使得农村金融部门也在放贷给农业

时畏畏缩缩,有所顾虑,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的提

高,不利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

(二)财政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职能边界不清

首先,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中大城市,忽视了

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公共财政资源缺位。我国为了实现农村

的发展,不得不将财政与商业金融之间相互渗透,金融机构承担

了财政部门的职能,农村的商业金融机构由于财政的渗入,出现

了许多的不良贷款,导致其经营效率低下,经营坏境恶劣,很多

金融机构的资金开始流出农村地区。

其次,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政策性的金融机构

参与其中。我国有一些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比如农业发展银行,

但是由于他们被一些大宗农产品收购所牵制,无力开发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 农业技术改造、 农村扶贫等新农村建设中的惠农事业,

为了节省运行成本,降低信贷风险,商业银行缺乏放贷的动力,

使得农村的贷款资金逐年下降,资金再一次的流出了农村。

(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缺乏农村金融融资体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新农村

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的完

善,形成一个完善的金融融资体系。而目前的中国,正是缺乏一

个这样的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都是为了追求利润,实现效

益最大化,愿意将资金流出大大中城市,获得高额的利息,提高

运营成本。很少有商业银行能够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出

发,这就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总结

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

根本途径。因此,我们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明确金融

机构职能与职责,加强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尽快解决我国

的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参考文献:

[1]孟宪玲.农村金融供需失衡及对策研究[D].山工农业大学,

2009.

[2]文卫, 袁英.论新农村建设下的金融供需失衡及成因分析[J].

金融与经济.2009(02).

作者简介:

袁奎,男,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籍贯湖北孝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