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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活人才市场,全力打造服务品牌。
目前我县经济形势很好,经济发展迅猛,但人才科技含量低,缺少专业技术人才。为此,我们以“为项目服务、为各类企业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人才工作跟着项目走,人才工作为项目服务”的理念。一方面坚持引聘培三措并举,走出去,到各类高校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选拔人才。全年引进各类人才x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x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功能,按月举办人才交流活动,随时为企业开办各种人才招聘专场。完善服务项目,提高人才市场信息化程度,发挥人才市场就业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为生产一线补充有用人才。年内推荐大中专毕业就业x人以上。
二、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全力打造诚信品牌。
大力推行劳务派遣就业模式,拓展输出渠道,不断扩大输出规模。严把输出关,提高务工人员各方面素质。注重农民技能培训,建立以县职校为主体,以乡镇技校为补充,多渠道办学、多轨道运行的培训网络,使我县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不断提高就业率。加强输出后续管理,完善农民工保障机制,实现“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对我县南部地区和x个贫困村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在信息、名额分配、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贫困村减免职介费,全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x人,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x人以上,努力实现当年为农民增收x万元。通过劳务输出不仅要使我县农民增加收入,而且使他们开拓眼界、增长知识,进而达到返乡创业、带动本地农民就地转移、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的目的。
三、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全力打造为亲民品牌。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积极落实四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积极组织再就业培训,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及时发放救助金和失业救济金,多渠道帮助和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全年新增就业岗位x个,培训下岗职工x人,力争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x人。将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以内。
四、强化社会保险工作,全力打造公仆品牌。
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和保险费征缴两个关键环节,全年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x人,失业保险x人,工伤保险x人;保持我县社会保险基金节余总量在全市的领先位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政策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尽快解决我县失去土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完善县乡两级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社会化服务率达x。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认真研究解决在企业改制时已经领取安置费,又重新就业的人员退休后的医疗保障问题。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把参保人员自负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不断增强医疗保障整体水平。
五、以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全力打造公正品牌。
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入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厉打击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非法职介、使用童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劳动仲裁工作,及时调处劳动仲裁争议案件,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结案率达x以上。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勤政品牌。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尽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按上级要求及时兑现公务员工资待遇,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素质培训,努力实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科学设岗、公开招聘、精简效能、合同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探索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规范选拔程序,坚持用人标准,实行竞争上岗,强化任职后管理。
七、强化素质工程,全力打造便民品牌。
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标准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实施大事带动战略,落实重点工作承办制,层层分解目标,全力以赴抓落实。建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网站,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查询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化程度
。扎实做好权力公开透明化建设试点工作,维护人劳社保干部公道正派形象,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职称改革、企业改制等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参保为单位,坚持政府鼓励与个人自愿相结合、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区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原则。
二、覆盖范围:
地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籍为准),都可以参加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组织各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对全区参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发放调查表,了解掌握参保人数和结构,对肢体残疾、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全区劳动保障平台人员现状和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调研认证是否能够适应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需要。
(二)宣传培训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街道办事处(镇)签订目标责任状。
2、开展宣传发动。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举办广场宣传、开展政策咨询、张贴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城镇居民真正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其参保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7月中旬,按照“统一组织、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组织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文件、登记缴费业务流程、计算机软件使用、证历卡发放等,从而保证参加培训人员能够熟练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参保登记、缴费。由各劳动保障所(站)指定专人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切实做到高效率、高质量。
2、落实配套措施。由区劳动人事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组织计算机管理人员对各医保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所(站)安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集管理模块,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前期登记录入工作。开始对已参保缴费并录入系统的城镇居民进行发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树成旺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劳动人事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局。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
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以全镇各行政村(社区)为创建对象,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为目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扶,通过开展“充分就业镇、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为实现“个个都有好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创建标准:充分就业镇、村(社区)指镇、村(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率达80%以上;镇、村(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并有愿望的农村就业困难家庭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创建目标: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对全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村村通信息平台建设,就业信息网络实现全畅通。全镇80%以上的村(社区)创建成“充分就业村”;85%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充分就业村”。
三、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一)大力开发农村就业岗位
全镇各村(社区)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工业集中区用工情况,开发各类企业内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大力挖掘和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助4045失业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被征地无业农民和农村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等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加大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组织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适合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特点的免费培训;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宣传,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引导鼓励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
(三)切实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1)加强平台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认真抓好村级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镇、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村村通”信息平台,确保就业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
(2)加强基础管理。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的家庭情况、就业状况、技能情况、求职意向、培训意愿和参保情况,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基础台帐、培训专项台帐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台帐,对各类人员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及时就业培训信息,充分利用和发挥就业信息网络的作用,对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3)建立援助机制。对各类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菜单式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地采集空岗信息,认真做好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工作,大力开展“一对一”零距离跟踪服务,建立定期走访、回访制度。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服务,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次有效就业信息和一次职业培训,确保实现就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等主题活动,为农村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挖掘和宣传自主创业典范,引导更多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由劳动保障所负责人任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督促协调。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创建工作。
(二)实施考核奖励。创建充分就业镇、村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政府促进城乡就业目标考核任务指标。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年终实施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根据全年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评分等综合情况,对开展创建工作效果好、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全面推进我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乡的新型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和就业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比较合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提供良好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
通过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至*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在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低于25%。
二、实施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统筹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
1.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根据我区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要求,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政策限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障碍,把城乡统筹就业、控制社会失业率、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制定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体系。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就业的相关政策。
2.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年龄结构、技能水平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情况,为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规划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城市化、城镇化进程步伐,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推进农村劳动力转岗转业。
3.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三春行动”,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控和预警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妥善解决外地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受理农民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
1.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按照劳动力市场建设“新三化”要求,利用就业2000服务平台,整体推进全区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区、镇、社区就业服务网络联网,并向行政村延伸,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为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就地就近的就业服务。到*年完成区劳动力市场的改建,建成4所镇劳动力分市场。进一步完善以区、镇、社区公共职业中介为主,以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四级职介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发挥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积极作用。
2.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统计登记服务制度。在全区实行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从*年起将户籍在本地的农村劳动力纳入统计范围。通过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基本掌握农村劳动力总体的就业及失业状况,并结合社会整体失业情况,制订有关政策实行宏观调控。
3.提供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不断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以统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认真做好社区就业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组织和管理工作,为城乡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帮助,对困难就业群体的再就业提供就业援助。
(三)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
1.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服务网络。整合全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不断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和基地建设,依托湖州现代工业技工学校、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各镇成校、企业培训基地等平台,构筑起学校学制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和社会化培训互为一体的大培训格局,进一步健全培训服务网络。
2.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发挥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规划,每年培训本地和外地农民工1.5万人。
3.开展职业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工作。将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不断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
(四)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待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依法督促企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协助做好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确保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以“五费合征”为契机,依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积极为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重点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
3.探索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不断完善我区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将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企业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已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五)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1.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社区(村)延伸。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全面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年底之前,社区要有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有专人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加快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全区各镇在*年底前、社区(部分村)在*年底前与区级劳动保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基本实现联网,全面掌握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情况,并运用计算机网络,做好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建立等基础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络,有效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城乡劳动者开放,对求职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实行同等待遇,对登记求职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免费的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实施以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的“再就业援助行动”、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为对象的“春风行动”,不断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
三、组织实施
(一)*年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和启动工作;
2.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劳动力资源状况普查工作;
3.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取消农村劳动力有关就业限制性政策;
4.建立城乡劳动者统一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
5.实现区、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网络联网;
6.全面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城乡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2.完善区劳动力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制定镇级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指导4个有条件的镇进行劳动力市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区、镇劳动力市场联网;
3.在行政村培训并聘请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实现行政村有专人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4.在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并实现区、镇、社区(村)联网;
5.建立健全培训组织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培训网络;
6.初步建立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年主要工作任务
1—6月,对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课工作。7—12月,接受省、市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统筹就业是一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系统工程,各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为加强对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区长负责的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镇(*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做好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社会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服务等统筹就业工作;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规划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区经济发展部门要将城乡统筹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区公安部门要不断深化户籍制度和常住人口管理改革,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区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职业教育由职前向职后延伸工作,为各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各类从业人员子女提供同等的教育条件;区财政、税务部门要对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给以经费保障,并建立与此相关的督查制度;其他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需要,发挥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__-20__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__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__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
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劳务经济和统筹城乡就业,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全市农民增收致富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要求,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村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建立起农村劳动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使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每一位农村劳动者。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基本要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动态化目标。建立起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人性化服务的工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就近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实名制登记人员范围
1、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
2、从统计时间算起,一年内在非农产业就业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四、工作内容
(一)实名制管理内容。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为准)、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等;就业信息包括:就业状态、求职意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去向、就业时间、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联系电话等。
(二)实名制管理方式。就业实名制管理,先建立纸质台帐、再录入微机,确保记载真实,查有实据。数据由行政村(本人、家属、村信息员)填报,乡镇(街道)、县(市、区)、设区市逐级汇总上报。行政村信息员定期做好本村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2012年每半年报告其动态变化情况,从2013年开始按季报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对实现就业人员的就业时间、就业去向、合同签订、工资收入等就业信息半年(季)更新一次,确保管理信息真实全面。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一次规划,统一实施,滚动完善”的原则,以农村适龄劳动力信息档案为基础,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平台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相结合,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情况,形成反映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的动态信息登记管理服务制度。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10月-年底)。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本地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项会议布置细化工作,组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业务培训。
(二)统计调查阶段
(2012年月至2012年6月)。在全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的首次调查登记;完成有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民基本情况的调查登记;完成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登记, 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数据总结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建立完善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起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六、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
(一)建立就业实名制管理登记制度
1、各县(市、区)要摸清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农村劳动力和转移就业的人员底数,每名农村劳动力要填写《省农村劳动力登记卡》(见附件1),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全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台帐并专柜储存,各县(市、区)建立数据库,所有卡、册、柜、库数据一致,且均为实名,并采取定期更新方式,实施动态管理。
2、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是明确村信息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二是认真填写、汇总相关数据,保证真实有效。三是明确数据定期更新时间,在2013年前每半年更新一次,2013年后每季更新一次。四是明确报表定期上报方式和时间,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局。
(二)建立就业实名制调查统计制度
1、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作用,建立责任制,划片包干,负责属地内适龄劳动者基本情况调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半年(季)调查一次,调查时间为半年(季)、全年度的最末月。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要及时采集、登记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协理员按规定将调查数据录入信息系统网络,更新相关数据。
2、根据省厅专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统计表,将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实名制统计范围,实行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统计单位的就业实名制统计报表报送办法。完善就业实名制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电子台帐。
(三)实现实名制管理与就业服务相结合
各县(市、区)在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同时,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7号)明确的行政村承担就业工作的职责,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实名制管理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四)建立依托信息化系统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倾斜,优先保证基层开展公共服务必需的设备和网络建设投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数据库,逐步向省级集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全程信息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就业实名制管理,是各级政府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要职责、也是考核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计划,抓紧制订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当前要尽快落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做到人员底数清楚;要完善服务设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提出具体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
(三)充实管理人员队伍。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面积、人口数量、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专兼职调查员。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政[]79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村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由农保统计人员(没有农保统计人员的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同时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负责本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动态管理等基础工作。要根据就业政策和实名制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对基层从事实名制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等培训,原则上经过2-3年时间普遍轮训一次,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 现状 法律制度
中国经济建设离不开农民工,过去,农民工是农村的宝贵资源,今天,他们为城乡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农民工权益,解决的不仅是“三农”问题,还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1.社会保险制度欢迎正式就业的农民工
在用人单位正式就业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问题,虽然国家尚未建立专门的系统,但在《劳动法》实施后,农民工也应参加法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可以说,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在制度层面上不排除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这部分人员参加各种类型保险的通道是开放的。
2.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
《劳动法》及2001年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有具体规定。但目前为止,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与率只为20%左右。
二、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法律制度建设
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是其应享的权利,但还存在许多障碍,妨碍了农民工的权利。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暂时还没落实到位,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只有依法办事,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法律不保护他们,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更新观念,消除误区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国家早就提出的主张。它明确界定市场与政府的不同职能,也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以公平为价值取向,政府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体。政府不应该找借口逃避解决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责任。虽然当前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但不要忘记所有的法律都是时代的产物,只有在修订中持续改善。雇主大量使用农民工而又不为农民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虽然在短期内雇主可以降低成本,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隐藏了巨大的风险,从层出不穷的工伤事故,众多职业病群体和由此产生的无数劳动争议看,这种风险不仅直接危害工人的健康和生命,使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到难以自拔的生活困境,雇主也常常一败涂地。农民工应了解职业变化,要提高社会安全意识,自觉承担个人责任,这种广泛和深入的宣传引导,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安全意识到现代保障意识的提升。
2.消除制度性歧视
要解决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问题,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原则,推进城乡二元分割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尤其是现行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的改革,消除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制度性歧视,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可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实现户籍变化,转变农民身份为城市人口,从而进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和农村之间不考虑身份的不同,以劳动为基本出发点,以就业为标准,到居住地为原则,城乡都具有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二元分割系统影响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可以考虑对农民工实施阶段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区分优先次序,尽快建立农民工急需工伤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逐渐覆盖其他社会保险制度
3.提高司法保障措施
法律体系的欠缺给农民工社会保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安全标准,安全管理不一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要规范,就要建立起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相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司法机关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公正维护社会安全系统认真落实。如果不严格公正执法,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就得不到真正解决。
4.建立一个权威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组织和管理机制
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组织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要完善,要建立一个权威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组织和管理机制,理顺各方关系,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农民工社会保障管理要考虑保持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并适合农民工特点和需求。从长远来看,应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又要考虑农民工工作场所不固定,工资收入不稳定,未来的不确定因素。这需要有关部门设计一个安全的社会保障关系,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地区之间的转移管理模型。政府还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实施监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部门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机制的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如新闻媒体、群众监督等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此外,严格执行《劳动法》,改善就业环境,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也有助于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对农民工还可以实行分层分类安全。就业稳定的农民工纳入现行制度,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使农民工享受稳定就业的相关保障制度。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引入过渡性办法,不建个人账户,实行低门槛,管当期。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在基本养老金实行上国家要协调,再考虑如何将农民工逐步纳入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参考文献:
行动之一:创业促就业扶持行动
针对问题:
劳动者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经验缺乏,创业资金不足,创业政策了解不够等。
行动目标:
使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有一个大的增加,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序不断提高。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扶持4500人创业,带动就业18000人。
行动内容:
(一)推进三千创业培训计划
依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开展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圆梦行动;依托三峡大学等在宜高校高职开展千名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千名小老板创业富民培训工程。
(二)实施千名创业者资金扶贷计划
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快贷款发放。扶持千名小老板做大做强,实现市场主体由个体向微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变。
(三)开展百名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工作
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展示百名创业者的创业风采,在全市弘扬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走自主创业的道路,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
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展创业培训对象,面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免费举办“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简称siyb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三峡大学等院校,注重困难群体、青年、妇女和大学生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免费给予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2009年,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1500万元,县、市、区担保基金新增100万元。全面开展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200万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突破1亿元。
3、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依据国家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协调工商、税务、城建、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以及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一切便利。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向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认定30个创业孵化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创业孵化基地”匾牌;建立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化、针对。
5、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创业政策、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行动之二: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行动
针对问题: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放缓,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市部分农民工返乡。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5.55万农民工返乡,其中受经济因素影响而失去工作岗位的近7万人,目前仍有2万返乡农民工尚未就业。
行动目标:
为返乡农民工提供3万个用工岗位;帮助2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对1万名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储备式培训;扶持100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健全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无缝隙创业就业服务,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或成功创业。
行动内容:
1、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主动上门开展返乡农民工登记,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着重引导他们进入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2、开展“为返乡农民工送岗位”专项活动。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送岗位到集镇、到村头、到农户。
3、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月采取集中送岗位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4、开展促进创业活动。每月开展一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积极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创业服务,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5、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活动。各县市区选择50-100名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6、开展送信息活动。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扶持政策、培训就业信息,编印“春风卡”等宣传册,通过新闻媒体、通讯、广播和现场咨询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送信息上门。
7、开展送信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工作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举措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激发返乡农民工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热情。
具体措施:
1、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统计机制。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账,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统计分析。
2、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开展本市城镇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我市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鼓励本地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3、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市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5、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企业用工监控,落实企业裁员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裁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行动之三:扶企稳岗促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部分行业企业在招聘用工方面,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突出。
行动目标:
建立企业用工快速通道,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使我市企业用人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保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到影响,同时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行动内容:
通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具体措施: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为企业招用工搭建立体服务平台,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措施:
一是完善客户经理服务。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实行一企一策的有针对性的人性化服务,对企业招聘用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职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响应,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回访,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直至满意为止。
二是开展个性化职介服务。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多样化的职介方式。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招聘、委托招聘、专场招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试行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形式,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方便。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主题招聘会,如二季度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近期(4月中旬),拟组织一批用人单位在部分乡镇开展与农民工面对面招聘洽谈活动。
三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结合企业对员工的技能需要,组织部分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提供定点、定向培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实习见习基地。采取合作培训、定向分配的方式,使企业得到合适的技术劳动力。
四是企业推介服务。市场信息区设立专门的宣传展示栏,以《企业园地》、重点企业展示等形式,免费对企业进行推介;
五是强化用工指导。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等问题,结合就业形势和工资指导价位的宣传,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做好用人策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的信息收集渠道,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每季度一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预测报告。在电台、电视台、市内各大报纸等媒体上开辟固定栏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多种渠道职业需求信息;
七是实行会员制服务。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联合会的作用,定期开展企业座谈、联谊或评选诚信用人单位等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如对××全通涂镀板厂等我市2009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一揽子服务。
八是拓展劳动保障服务服务。丰富和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的内容,在搞好档案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聘用人、工资、社保代缴等全方位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行动之四: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受自身条件和岗位供给的限制,较多地在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和岗位从事体力劳动,特别是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易发,农民工遇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待遇难以得到落实,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创伤,同时也对工伤后的就业造成严重影响。
行动目标:
8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有保障,伤残有补助。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局势。
行动内容:
1、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2、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医疗期内医疗有保障,医疗期终结后伤残有补助,解决农民工工伤的后顾之忧。
3、为参加工伤保险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流程,规范服务,设置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窗口,专门配置农民工工伤保险咨询及报案电话,简化业务流程。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市医保处三天内送问候到医院、送关心到床头、送政策到手上。
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齐抓共管,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参保。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统一印制《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指南》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服务卡》等,深入到农民工密集的项目工地上,深入到建筑企业单位上门宣传。与建委部门联合举办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促使建筑单位和农民工积极主动参保。
3、严格把关,强制参保。争取建委部门的支持,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建委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于中标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不缴纳项目工伤保险费的,不办理工程合同备案,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4、部门联动,督促参保。与市建委、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纳入施工企业专项检查考核内容,督促各建筑企业参保。与劳动监察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建筑用人单位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
行动之五:社保窗口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排队时间长,缴纳社保费往往要跑几个部门和窗口,浪费过多的时间,以致用于就业创业方面的时间不够。
2、广大群众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就业创业信息的方式较少,获知信息的渠道较窄。
3、基层社区在为辖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信息方面还有很多空白,其贴近基层群众的服务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动目标:
逐步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前移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简化参保人员的办事程序,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就业创业;将社保政策、就业信息、创业宣传等资料放在社区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和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使广大的群众更迅速更方便掌握就业服务信息,增加创业就业机会。从而使政策宣传更到位,参保缴费更便捷,工作流程更高效,人民群众更满意。
行动内容:
1、“送政策”:编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和银行网点向市民发放,把政策送到老百姓身边。
2、“送服务”:开通三峡农行各网点代征代核社会保险费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家门口参保缴费。
3、“送信息”:将就业创业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等媒体,传递到千家万户。
采取措施:
1、加大对基层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强信息系统的研发,提高基层社区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传递畅通。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让广大群众了解行动的内容和意义。
行动之六:减负解困保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对技术含量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私营企业受到很大冲击,企业生存面临较大问题。同时,随着社平工资基数的逐年上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增大。
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五缓四降一不变”措施,帮助创业就业群体顺利渡过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稳定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支撑水平不降低。
行动内容:
1、在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限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2009年度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四项险种中企业承担的缴费费率作相应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医疗保险费率由7%下调为6%,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调为0.6%,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下调为0.8%、2%下调为1.8%(一类行业费率0.5%暂时不变)。
3、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9年允许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作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
具体措施:
1、摸清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2、做好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查后,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缓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与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明确还款期限,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如逾期则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经核准的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继续划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转移、退休等业务时,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缴纳社会保险费。
5、对缓缴期满后,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无力补缴其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或企业仍不能正常缴费及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转入正常欠费单位管理。同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动之七:和谐用工示范街创建行动
针对问题:
超市、餐馆、歌厅、茶楼等第三产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用工管理难度大,有的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导致这些企业中劳资纠纷频发,员工不稳定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行动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新型用工管理机制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应对困境,共渡难关。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参保覆盖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单位参保覆盖面达98%以上,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全面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行动内容:
根据市政府“三产兴城”发展战略,选择就业岗位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乱、投诉概率高的餐饮娱乐行业以及小商铺小公司密集的街道(路段)为创建对象。一是有针对性宣传法律法规,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支撑,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帮助规范用工行为,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签订《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履责承诺》,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三是为创业就业者免费发放和提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劳动合同等文书范本、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具体措施:
一是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认真贯彻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把努力为创业、就业者服务放在首位,实现企业、劳动者、政府三赢;二是做到四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推行网格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对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创建活动与年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年检单位的覆盖范围。创建活动与开展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创建活动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三是举办1-2期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培训班,帮助企业建立法律监督和协调劳资纠纷基层组织。
行动之八: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东部沿海等企业停产、限产、裁员、减薪,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失去工作,造成生活困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不利于顺利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行动目标: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提升技能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组织全市各技校及相关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对70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3个月以上培训,努力促进95%以上的受训返乡农民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促进技能就业,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的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
行动内容:
省、市、学校及培训机构三级协调统一,配合联动,共同搞好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项目。
在××市工业技校、市第一技校、市第二技校、市第三技校、市商业学校、市机电技校、市纺织技校、秭归技校及市劳动培训教育中心等9家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
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为顺利完成省厅下达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任务,市局召开“××市技工学校特别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会”。各技校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先后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对整个培训工作的管理,使培训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及县市区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特别职业培训,营造“人人了解培训、个个参加培训”的社会氛围。主动承办夷陵广场举行的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的“四送”活动。在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栏整版刊登各技校特别职业培训的招生简章。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特别职业培训政策。
三是规范管理。出台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特别职业培训的对象与时间、开班申请、系统录入、开班检查、日常抽查、结业考核以及补贴审核等内容。组建专班,不定期分批对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模式。开展“送教上门,驻地培训”活动,对长期学习班学生和短训班返乡农民工实施昼夜和周末交替培训,减少学生教学和农民工培训的冲突,确保学生教学和培训农民工学员两不误。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实践操作设备,学校、企业合作采取由学校派老师教授理论知识、企业出专家传授技术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
行动之九: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街道、社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农民工享受到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充分,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不高,影响他们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行动目标:
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用好2009年度政府安排的3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为200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行动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能鉴定强培训、素质就业促民生”为主题,认真贯彻省政府创业促就业文件精神,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依托街道、社区为2000名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提升他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行动措施: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分辖区对进城农民工人数、就业状况、从业工种、技能培训情况、鉴定取证意愿等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会同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直播××等主要媒体和栏目,采取新闻、公告等形式将行动内容、步骤、免费鉴定对象条件等公之于众,同时适时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现场咨询报名活动,免费发放《政策宣传单》、《办事指南》等资料,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活动造势,营造氛围。
三是免费开展技能鉴定。选择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就近就地分片分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让技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农民工顺利取得就业的绿色通行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典型宣传扩大影响。努力培养、挖掘、发现一批在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农民工典型,通过媒体对个案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活动效果。
行动之十:农民工维权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行动目标: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和有效解决全面促进我市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和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行动内容:
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发挥源头治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保障作用;强力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应急资金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引导机制,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维权夜校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完善劳动监察与法律援助合作机制,开辟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