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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0月31日,XX县五年刑满和三年解矫人员共达408人。2015年1-10月,刑释解矫人员共有123名,其中刑满释放54人,假释1人,解除社区矫正68人,省外释放人员9人,省内释43人。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现将我县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稳健运行
1、信息网络畅通。在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的沟通上,突出抓住迅捷、真实和畅通三个基本要素。11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90个村(居)委会也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互通有无。通过这套网络,XX县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今年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传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对监所上传的服刑在教人员存量信息,按计划开展核查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及时、真实、准确。
2、无缝对接100%完成。XX县细化无缝对接工作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一套“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无缝对接协作机制。并在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的接送举措上,以司法所为基本框架,局机关兜底为补充的接送兜底包干机制,专门成立了“县无缝对接应急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环环相扣,确保完成“必接必送”的工作任务。今年省内释放人员43名全部接送到位,按照上级关于对省内监狱释放的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要求,达到100%的接送率。
二、全面落实了刑释解矫人员帮教措施
1、广排查,细帮教。今年,先后在国庆中秋节和十八次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对五年来的刑释人员和三年来的解矫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全面摸清了刑释解矫人员底数,准确掌握了他们的现状。对有重新犯罪苗头人员的帮教工作突出“早”,做到了早介早控,及时提醒教育并落实帮教监督措施,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使之与违法分子断网断线,及时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2、成功安置一名患严重精神病的刑释人员。我2015年5月4日,省女子监狱一名服刑近20年,患严重精神疾病的女性罪犯刑满释放。接到释放通知后,XX县司法局积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局长即刻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由县领导紧急调度水边镇政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各部门力量,共同商议解决其户口、低保、救济、医疗、医保等生产生活问题,并积极与市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商议医疗收治办理事宜;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和水边镇政府组织专职队伍亲赴监狱办理无缝对接,积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并将其直接送往市精神病医院办理收治手续。
目前,该名刑释人员已安心入院进行系统治疗,县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口落户,县民政部门为其落实了医保之外的其他医疗费用,县司法局也将长期为其提供生活补助费,其他新农合医保和低保等相关事项也已办妥。
三、继续严格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台账和专项经费管理
1、为有效规范刑释解矫人员的“两费”发放流程,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制作了一份《刑释解矫人员档案》,包括:基本情况登记表、责任人名单、释放通知书、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回访记录表、交接单、接送经费申请单、生活补助发放(回执)、生活补助发放表等多项内容,“两费”发放必须依据原件材料逐级申报,缺一不可。
2、严格管理经费,一卡通发放两项补助。XX县每年都要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安置帮教经费专项自查和检查,严格审查各司法所在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今年我县在“两费”发放程序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在简化村(居)委会一级发放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县实情的“一卡通”发放流程,补助款直接打入接送人员和刑释人员的个人帐户,既规范了经费使用又兼顾了效率,能够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2015年1-10月,XX县“两费”发放共计71100元,其中接送经费发放19700元,生活补助费发放514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上级发放标准和要求做到了应援尽援,补助到位。
四、存在不足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缺口仍很大,影响整体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力度不够,社会对他们还存在偏见。三是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建设难以满足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保证信息衔接和无缝对接的100%完成。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XX乡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定期排查,促进矛盾纠纷调处
我所今年根据市县司法局的要求,围绕“化解矛盾、解民怨”,实施人民调解大稳定工程。按照矛盾排查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XX司法所依靠乡党委政府、依托村委会、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屯村民家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我乡16个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0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调处疑难纠纷21件,成功率100%。
二、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县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乡及时制订了“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规划逐步逐项落实。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使我乡“七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扎实开展。
三、落实帮教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
按照县局的部署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历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5人、全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人,历年解矫27人全年解矫8人、转出1人、在矫17人。全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人,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我所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档案齐全。定期学习劳动、定期走访谈话、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全乡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并得到了党委、政府好评。
五、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理论,提高觉悟。作为踏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个人思想素质是做好每一项工作的基础。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每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坚持在实践中领悟理论知识,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政治头脑。
二、边做边学,踏实做事。面对日新月异的形势,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做好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依法办事,通过自己的工作展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形象。我经常向单位业务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不懂就问,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
三、严于律己,尊规守约。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尊重同志、顾全大局。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 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意义,专门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基层村委会还专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24个,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街、村、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106名,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为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促进了全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培训,健全网络平台。为更好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司法所干警及帮教人员参加了区上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与此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街道(乡镇)客户端平台,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
四是加强财力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在街道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落实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0.5万元的,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衔接管理,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
1、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中切实抓好“五个及时”。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
2、认真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及时衔接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各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切实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提高衔接率。2011年度,通过刑释解教工作平台,我街道共协助监所及区司法局查找核实服刑人员信息13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人,衔接率达100%。
3、加强台账管理,杜绝漏登、漏帮、脱帮现象的发生。结合每年帮教安置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与此同时,建立对帮教对象的随访工作台帐,努力做到“五个一”,即填好一张帮教协议书,写好一份思想汇报,落实好一个帮教组织,开好一次帮教座谈会,建立好一份档案。对解教年满三年、刑释年满五年的,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二、加大帮教工作力度,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集体教育活动,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一次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帮助其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我们采取了分类帮教的措施,对各帮教对象建立帮教工作记录,对重点帮教对象坚持加强管控,实行重点帮教。
另外,针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司法所一方面积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在得知其所在务工地情况后,及时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帮教对象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其现实表现,进行不间断跟踪帮教。此外,坚持充分利用帮教对象在逢年过节或夏收、秋收季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及时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
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
一是转变安置观念,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按照市场化就业安置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教育、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另一方面,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缺少劳动技能、就业素质差等问题,积极协调街道劳动保障所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他们搭建就业务工平台,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是分类进行安置。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承包地和宅基地,让他们有地种,有房住,有活干,自食其力,服务社会。同时对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如鼓励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通过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达到自强自立的目的。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在技能培训、税收、信贷、工商管理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指导;对于年老体弱,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他们办理低保救助;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社会救济,实现生活有着落。
四、认真开展帮教安置对象随访工作,增加帮教安置工作亲和力。
司法所利用春节、农忙、古会等有利时机,及时深入返乡的帮教安置对象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开展思想摸底和帮助教育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详细了解帮教安置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向他们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同时,通过询问帮教对象的亲属、村干部、帮教责任人,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现状,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对走访中发现的生活特困人员,及时向街办汇报,并积极协调民政办、劳动保障所等单位,为帮教安置对象提供技术指导、就业培训和生活保障,以解决帮教安置对象在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共为3名帮教安置对象提供了就业培训,为2名帮教安置对象提供了困难救济。
五、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长效工作机制。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以普法依法治县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二)以“平安”建设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2、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迈出新步伐。 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强力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职能作用,以“纠纷有人调处,纠纷调处有场所,调处人员有经费保障”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强基础、带队伍、建机制、抓落实、促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实现了“三突破”(即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群体性上访减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县82个调委会中已10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六有”、“六统一”(标牌、印章、调解室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四落实” (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在村委会设立了调解室,让村级有了调解地点。积极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交警、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年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59 件,调处5059件,成功4956件,成功率为98%。为的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的法制环境。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1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1 2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普法教育的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
2012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验收之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司法局普法办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下组的领导下,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五个一”的工作任务(一个展室、一台晚会、一盘汇报光碟、一本资料汇编、一份自查报告),顺利的迎接了省州级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州级考核分为94分(满分为100分,州级检查考核组考核分为95分,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考核分为5分)。受到省州领导的好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普及率达100%;企事业单位职工普及率达100 %;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农民、居民普及率达98 %。经过县“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对全县 10个乡(镇)、91个单位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突破(四)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为抓手,突出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五)积极落实帮带制度,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帮带
2012年,司法局派一名新农村指导员长期在北甸村指导创先争优工作,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方便挂钩村党总支开展活动,我局为挂钩点总支活动室配备了一套办公桌椅和乒乓球桌,解决“民族团结、民主法治试点村”工作经费9000元。
三、“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面,加强法律进寺庙、进工地、进集市的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县、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县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及10个乡镇两劳刑释、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列项并完成建设。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县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建立律师联系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党员服务窗口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3、提高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争取完成县法律服务中心2402.8平方米建设任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2011年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在2011的工作中,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科学发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在自检自查和省州提出改进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表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后,重点做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经验交流为主要载体,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工作。在吸取“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宣传、早准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软件和硬件全面达标。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司法部“十大便民”措施,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宣传落实好《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建设好发挥好乡镇、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争取成立县法律援助工作局,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切实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社区党工委、居委会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党政及综治委会议,研究综治及平安建设有关工作,与基层综治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1、对辖区校园、幼儿园及周边开展“护校安园”整治活动
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有效排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幼儿园周边“护校安园”排查整治活动:一是社区发动退休党员、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成立小组,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二是督促学校和幼儿园配备视频监控装备和报警设施,落实技防。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的建设,确保校门、校窗的安装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加大学校周边秩序管理力度。社区综治办配合执法中队、文明办,配合社区民警在学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四是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的管控,降低安全风险。
2、加强巡逻控制案件
为保证**辖区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地控制案件。社区每季度对辖区的周边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对于辖区的案件,进行周公示。通报辖区发案情况,针对案件开展巡逻防范活动,同时做好案件回访,治安预报及时更新,不断向居民报告辖区治安状况,提示防范措施。
社区综治委严抓治安巡逻防范活动,安排好与派出所民警的巡逻计划,社区分管领导周小红副书记每周一与民警带领社区治安和巡逻人员对辖区的重点地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同时周小红副书记不定期的在晚上带领综治办工作人员对社区治安员巡逻情况进行检查,打消某些巡逻人员的侥幸逃避心理,使其认真巡逻。
截止6月30日,辖区共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34起,同期相比下降4%。
3、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社区按照区打传办的指示精神,在辖区内开展“春季战役”行动。成立“春季战役”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收集传销活动的相关信息,确保打击传销活动顺利进行。要求社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私房加大摸排力度。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各网格人员在生活小区每栋楼栋张贴一封信,利用橱窗、小喇叭、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群众对“拉人头式”和“资本运作”式传销的认知度,综治办工作人员全天深入社区巡查,对社区上报的出租私房进行抽检,查看流动人员就业、生活情况,形成全覆盖监管网络。
通过摸排,未发现辖区内有传销窝点,未发现大规模集中集会。此次宣传活动中,在红阳饮食群设立宣传站,悬挂横幅和展板,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320多份,张贴标语30余张,达到深厚的宣传氛围。
4、杜绝,利国利民
3月20日在**小花园开展“**春风行动”禁毒宣传,4月17日在**小学禁毒宣传教育,6月23日上午在**小花园开展“6.26”禁毒宣传日宣传活动,6月23日晚上在**小花园放映禁毒影片《湄公河行动》。**社区禁毒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了社区居民对禁毒活动的认知度,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增强了群众的禁毒意识。禁毒工作还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在社区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几十条,向居民发放《新型危害》的宣传单,从源泉头上堵住精、麻的流入渠道。切实做到超前预防,增强他们“识毒、明毒、拒毒”的能力。
三、加强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联工委组建了信息员和义务调解员队伍,围绕社区矛盾纠纷的特点进行定期排查,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及“二代表一委员”的作用,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疏理分类和公解,做到责任明确到位、稳定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截止6月30日,上半年辖区共发生民事纠纷1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因调解不力而发生“民转刑”案件,无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群众械斗和非正常死亡。
四、做好维稳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做好企业干部包保工作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今年上半年,社区党工委多次召开维稳会议,对辖区现有的39名企业干部实行细化管理,实行社区领导班子包保到人,社区党工委书记与重点人员方荣浩行谈话,安排临时工作,消除上访的念头。
2、做好特定时期的维稳工作
为在特定时期做好稳定工作,全面完成维稳工作任务。在全国、省“两会”期间发,社区党工委书记何玲玲对“两会”期间的稳定进行部署,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我辖区当前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并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明确包保责任人;二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三是加强确保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四是对重点案件和实施监控。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全国、省“两会”期间无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
3、开展加强源头治理、打击反邪宣传活动
为了打击“”、“全能神”等组织,综治站加大对各种的宣传,发动治安员在居民楼道口及小街小巷发放宣传单和喷刷宣传标语,让居民对有所了解,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五、加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