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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支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的原则。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提出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二)坚持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不改变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乡镇,年终县乡财力及往来仍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结算,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三)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财政及单位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政府及单位享有和承担。
(四)坚持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各单位的财务审批权属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三、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具体采取“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做到预算、执行、监督相分离。依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要求,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各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办理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等业务。
(一)预算共编。
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预算编制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县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县政府报告。
(二)帐户统设。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县金融机构设立“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和“乡镇预算外资金结算专户”,各乡镇财政所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专户”,相应取消乡镇财政所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原有帐户。乡镇各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乡镇核算中心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乡镇公务费专户”、“乡镇项目资金专户”及“村级资金专户”。
(三)集中收付。
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组织的预算内收入全额缴入县国库,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专户”,由财政所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及时向县财政局报解。乡镇支出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
(四)采购统办。
乡镇采购支出,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由乡镇提出申请,经县财政局国库股进行资金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票据统管。
乡镇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票据、罚没票据、农业税收票据等,其管理权在县财政部门,坚持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六)县乡联网。乡镇财政与县级财政联网,财政支出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保证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完善财务审批程序,健全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车、招待、会议、包(租)车、通讯等费用开支。
(二)清理、规范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人员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同时,为保证乡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由县级财政负担经费的乡镇单位,经费负担级次不变,但其职工工资必须由所属乡镇财政所核实后发放,在编不在岗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得供给经费。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乡财县管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成立乡财县管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宣传部、农工部、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改革日常事务(另行发文)。
(二)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乡财县管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保证改革有序推进,将采取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年1月26日之前完成)。深刻理解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财县管改革意见的精神,根据我县乡镇财政实际情况,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制定《县乡财县管改革方案》和《县乡财县管改革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年2月15日之前完成)。广泛宣传乡财县管改革方案,召开各乡镇和乡镇财政供给单位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评述由头:从1995年提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至今已有15年的历程。而事业编制作为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症结所在,始终制约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双轨制”,使得“编内”、“编外”人员在工资、养老金等方面的待遇可谓冰火两重天。
近日,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透露,至2009年,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了80%,2010年争取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虽然“编制”一词正在逐渐隐退,但“编制”情结却在一部分人心中挥之不去,这种局面不禁让我们思考:编制究竟在事业单位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编内”“编外”人员差距有多大?为什么这么多的社会群体有着浓重的编制情结?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推行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以岗位设置为内容之一的岗位管理制度也在逐步推行,2010年争取全面建立聘用制,并进一步推行岗位管理工作。但是,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面临较大困难,主要原因是改革不配套,从管理体制、编制管理、财政供养、到社会保险等重要配套制度和政策尚未跟进,其中,滞后的人员编制管理成为当下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的一大障碍。
编制就意味着“人头费”
编制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指对一切法定社会组织,主要是社会公共部门内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及工作人员的数量、结构等方面进行的管理。编制管理是一种计划配置公共机构与人力资源的行政手段,是政府配置管理及人力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的在于防止机构无序膨胀,人员无限增加,以精简、科学、合理地原则配置职能、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
在编制管理中,通常按公共部门的不同性质又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序列。编制通常又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两部分。在我国,人员编制管理在公共部门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关系极为密切。各级编制管理部门一旦确定人员编制数额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便根据编制数额来配置人员,各级财政部门也据此拨款,形成俗称的“人头费”,一个编制额就意味着一个“人头费”,而且也相应的意味着具有了一般由国家财政开支的其它相应的福利待遇等。所以,人员一旦进入编制序列便意味着吃上了稳定的“财政饭”。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缺乏市场的配置作用,公共部门的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主要是靠编制管理来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部门因其职能和具体服务社会的方式不同,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应当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
“编内”“编外”:编制引发的三大不公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在于推行聘用制、岗位管理制,这两项基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彻底打破事业单位人员的“铁饭碗”,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建立一个岗位能上能下,单位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制度,最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但是,由于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严重滞后,给人事制度改革带来了极大困难。目前,不少地方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都是上世纪80-90年代核定的,许多单位人员编制数额核定多年不变,加上未聘人员分流出口不畅,为满足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被迫大量编外用人,超编现象十分普遍。如某省2千多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超编66.8人,超编86.5%,超编200人以上的乡镇就有60多个,最多的超编400多人。僵化的人员编制管理已经成为限制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妨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之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就业公平和促进民生基本保障。
首先,滞后的人员编制管理带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的身份歧视。近些年来,随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推行,干部与工人的身份意识逐步得到淡化,但一种新的身份意识――“编内”与“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异意识却在日益强化。由于编制管理改革没有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编制问题已经成为制造就业歧视的主要理由。
一般而言,“编内”人员享有体制内的一切基本保障和各种应有的待遇,而“编外”人员却无法享受与“编内”人员同等的基本保障和待遇,在工资报酬、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与“编内”人员严重不平等,导致个别单位甚至将进入“编内”作为对优秀“编外”人员的一种奖励。“编内”与“编外”已经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种新的身份标志,“编内”人员意味着进入保险箱,“编外”人员意味着临时和流动,这对“编外”人员就业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其次,滞后的人员编制管理对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造成了极大困难。由于编制管理滞后,改革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在岗位设置方面,如何解决工作所需的“编外”人员定岗,已经成为设岗工作的一大难题;在人员聘用方面,由于编制额的限制,许多单位合理的人员招聘受到限制;在工资报酬上,“编内”与“编外”人员同岗不同酬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同岗不同酬的差别达到了1倍甚至数倍,内部职工福利待遇也有差异;在合同签订方面,“编外”人员合同签订极不规范,甚至不予签订合同,给规范用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来很大困难;在职业发展方面,有的单位对“编外”人员设置许多发展限制,不考虑提职普升和职称评定,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妨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再次,滞后的人员编制管理可能影响到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平。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正在启动。试点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如何解决事业单位众多“编外”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这其中如“编外”人员是否适用养老保险政策、单位是否为“编外”人员缴费、“编外”人员个人养老金依据什么计算等问题。由于许多单位对编制内外人员实行区别管理和差别管理,因此,能否在养老保险政策上一视同仁,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公平和基本民生问题。此外,由于因编制所产生的待遇差异问题,还不时引发上访事件。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改革既面临编制需要合理增加,又面临编制需要合理减少的问题。如一方面,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大多数沿海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量急剧增长,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得到及时扩充,致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没有空编,无法招聘人员;因为缺编,被迫普遍采取留用退休人员或者招收临时人员。另一方面,随着《公务员法》的出台,行政编制收紧,事业单位编制成为紧俏“商品”,因而成为某些公权力掌握者权力寻租、违规用人的腐败温床。人情户、关系户等违规超编进人现象经常发生。
破解编制难题的两个方案
因此,加快推进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方案:
一、改革的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的原则。
2、坚持人权、财权、事权统一的原则。
3、坚持合理配置人员的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将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的农技推广职能划出,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按照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地理位置,在全县跨乡镇区域建立三个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一是依托水稻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镇,所服务的乡镇为××镇、××乡、××乡。二是依托大豆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乡,所服务的乡镇为××乡、××乡、××镇、××镇。三是依托瓜菜经济作物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乡,所服务的乡镇为××乡、××乡、××乡。
1、区域中心站体制。区域中心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财、物权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垂直管理,所在乡镇协管。
2、区域中心站的具体职能。(1)制定本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农业技术培训方案,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实施。(2)为当地政府指导农业生产提供技术依托,并当好参谋和助手。(3)承担和引进关键技术的试验、示范,搞好区域内农业科技园区建设。(4)发展和扶持农技推广展示户、种植业专业组织。(5)负责本区域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对重大疫情和突发性害虫制定预警机制,协助政府实施统防统治。(6)负责本区域内土壤地力、墒情的监测,指导农民科学施肥。记录当地农业主要的气象资料,如有效积温、雨量、湿度、无霜期等。(7)负责本区域内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测,以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检测。(8)围绕农业标准化,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9)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供有效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3、区域中心站人员配备。各区域中心站使用省核定乡镇事业中心编制,将原乡镇农技推广站的24名编制从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抽出作为区域中心站编制。区域中心站暂配备15名人员,每个区域中心站设站长一名,级别为副科级,设专业技术人员4名。所有人员从乡镇全额财政开支、学农专业的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竞聘上岗。其余编制逐步从学农的本科生中择优补充。竞聘上岗办法执行《××县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4、区域中心站经费来源。一是公用经费按区域中心站实际聘用人数核定,统一拨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实行报帐制,在财政结算中心统一核算。二是每个区域中心站县财政每年增拨1万元经费,用于重大疫情及突发性害虫的监测、预报及处置费用。
5、区域中心站建设标准。投资9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资金45万元,农委对上争取45万元,用于三个区域中心站建设。每个区域站:一是投资20万元,建设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其中办公室50平方米,培训室、标本室、检验室等150平方米。二是投入5万元,购买实用工作车一辆,用于现场指导、现场培训和现场诊断以及重大疫情和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三是投入5万元,购买桌椅、微机、农技资料等,以及为区域中心站解决15亩试验地。试验地来源由区域中心站所在乡镇从机动地中解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机动地现行市场价格承包。
三、改革的步骤
1、11月1日—11月5日,确定三个区域中心站暂时办公地点。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都使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标题,并把职能转变放在机构改革的前面,这在历次改革意见中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视。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各地要牢牢把握这根主线,把上级的总体要求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研究提出3到5年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加快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
首先,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去年以来,省编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本届政府省级审批事项削减二分之一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减少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262项;基本完成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近期将在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今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措施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11号文件要求,与省里搞好衔接、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承接落实好上级政府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后的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抓紧对本级审批权限进行全面清理,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集中清理以“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严禁以“红头文件”等方式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要作为一条红线,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外,政府职能转变还包括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这些工作虽然不是编办的职责,但我们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改革任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其次,要发挥市县政府贴近基层和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必须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放给市场和社会的事项,要从严管理、监管到位。要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推动政府部门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真正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要强化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推动监管重心下移,逐步建立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监管体系。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一些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要严加监管、严厉惩处,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制定“两个清单”,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权力清单。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过程。各地要抓紧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前段时间,省编办专门到安徽、湖北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总的看,这项工作繁重而艰巨,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和部门“三定”,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保证权力不被寻租、不被滥用。
二、积极推进大部门体制
推进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山东省在探索实行大部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文化等领域实现了大部制,在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职责交叉、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这次改革,省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
一是农业领域。从全省涉农机构设置情况看,大部分地方设有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还有的地方设有经管办、蔬菜办、水产办等,机构设置分散、分工过细的问题突出,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农机监理等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相关涉农部门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为统筹解决好这些问题,这次改革市县要将畜牧兽医、农机管理机构由政府直属调整为农业部门管理,其他如经管、蔬菜、水产等涉农机构全部整合到农业部门,不再单独设置;同时相应整合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涉农领域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监管力量,实行农业综合执法。
二是城市管理领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各地情况看,一些地方城市管理领域设置了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机构,这些机构职责划分不清,既有交叉又有空白,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城市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推进,其中理顺体制机制是一个重要方面。省委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体制”。这次改革,各地要将分散在相关部门的市容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相关机构、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充实完善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机构关系,寓管理、执法、服务于一体,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各地机构设置、编制性质不尽相同,各地可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整合方案,与省里沟通后确定。
三是文化领域。上次改革多数地方在组建文广新局时,又单独设立了文化市场执法局。从几年来的运转情况看,普遍存在职责关系不顺、配合不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县级文化市场执法局至今未经授权,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从大的概念上讲,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现行体制下,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分设,必然造成管理执法脱节、增加工作协调难度。这次改革,省里要求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由文化行政部门管理。
这三个领域的大部制改革,是省里确定的规定动作,必须认真实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
三、规范机构设置
省委、省政府11号文件,在机构设置上既体现了中央严控的精神,也结合实际作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
一是政府机构限额。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心。中央规定,这次改革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40个,中等城市不超过32个,县级政府14至22个左右。我省在研究机构限额时,充分考虑了市县政府机构设置的现状,基本按中央规定限额的高限确定的。上次改革,我省在大城市(42个)和中等城市(32个)之间,将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5个市单列一个层次,机构限额为36个。这次改革,如统一按中等城市不超过32个执行,就要比其他中等城市多压减4个,难度非常大。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省编办多次向中央编办汇报,中央编办原则同意这5个市工作部门仍按不超过36个掌握,其他市和县(市、区)严格按中央规定限额执行。既然限额已经明确,就是一条硬杠杠,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二是机构设置。多年来,各地在政府机构限额外还设立了一些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状况不同程度存在。这次改革,各地要对此类机构认真进行清理,限额外的行政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或转为部门内设机构,少数确需保留的要纳入改革方案一并报批。今后不得在机构限额外自行设立行政机构,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机构层级管理。长期以来,一些市县管理不够严格,机构层级比较混乱。比如市级部门规格为正处级,但一些内设、派出、直属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也为正处级,这样设机构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工作,这种现象必须纠正。这次改革明确规定,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规格要低于其主管部门。现有与主管部门规格相同的机构,要结合推进大部门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清理规范。另外,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也要从严控制,不能用挂牌子、合署等形式变相设置机构。
三是领导职数。考虑当前市县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实行大部制改革后干部安置压力较大,这次改革对市县政府部门领导职数有所放宽,比上次改革增加了1职,即设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3-4名配备,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2-3名配备,工作任务重业务面宽的综合管理部门可增配1名副职,但必须从严控制,增配副职的部门数量不得超过机构限额的三分之一。关于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配备问题,中央和省里早就有明确规定,政府工作部门除非党干部担任正职外,不配备专职党组(党委)书记。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量的工作在基层,重点是县乡两级。目前,市县政府执法队伍设置过细、执法责任不清、监管力量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加强监管就是一句空话,就难以落实到位。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各地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凡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领域,相关执法队伍必须相应整合。同时,在看得准、条件成熟的领域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尤其是县级,要最大限度整合县直部门的执法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胶州市已先行开展综合执法试点,省编办和青岛市编办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力争探索一条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新途径。
二是完善基层执法机制。要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在乡镇搭建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把县直派驻机构执法优势和乡镇日常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新机制。要挖掘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农业、国土、文化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防止“以罚代管”,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做好部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目前,淄博、日照、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县级公安机关权责不一致,体系不完整,工作协调难度大,队伍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次改革,省里确定将这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体制。有关市编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干部安置、人员编制、资产划转等具体工作,注意衔接好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今后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以外,市县政府不得自行确定垂直管理体制。
五、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层级,直接面对群众百姓,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今年以来,郭树清省长在不同会议多次提到加强乡镇机构设置和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当前,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乡镇政府承担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大,权责不对等、事财不匹配、素质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乡镇发展的活力动力,让乡镇政府有权管事、有钱办事、有人干事,可以说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11号文件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如何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需要各级编办从多个方面深入思考、认真研究。一是在完善乡镇政府功能、明确履职重点方面,就是要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县乡层级关系,按照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把该放的权放给乡镇,把该给的钱交给乡镇,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二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方面,乡镇不可能与县直部门一一对应设置机构,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可针对不同类型乡镇特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不搞“一刀切”。要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推动编制向乡镇倾斜,以县为单位,乡镇总体空编的要及时招录急需管用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缓解基层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等实际困难。三是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探索以便民服务平台、社会治理平台、综合执法平台和社区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岗位,统筹安排力量,确保涉及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在乡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各地要结合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从试点镇入手,打破传统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与乡镇管理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当前,改革政策已经确定,具体任务也很明确,关键是抓好工作落实。最近,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专门强调工作落实问题,指出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具体任务要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这次改革,省里要求市县改革方案分别于7月底、9月底前报省里审核备案,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各项改革管理工作也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时间非常紧,任务很艰巨。各级编办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对各项任务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编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向党委、政府和编委汇报好改革政策、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特别是对政府职能转变、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严控机构编制等重点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研、摸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改革方案拟定、报备和“三定”规定修订等组织实施工作。要及时分解工作任务,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要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各级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下设计和安排,统筹兼顾、协调配套,扎实推进。要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紧密结合,联动集成式推进,大力简政放权,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各市在做好本级改革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级工作督查指导。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对涉及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与省编办沟通,提前做好预案,防止扩大矛盾、出现大的问题。
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市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改革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坚决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和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的庸政懒政行为。要适应推进改革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加强人员力量。总的看,去年以来各级编办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员配备有所加强,市级平均达到了30人,县级10人,但还有个别市和一些县(市区)人员较少,力量薄弱。现在各级编办承担的任务很重,没有必要的力量只能疲于应付,无法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希望各地采取措施,继续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提高队伍能力素质,为完成改革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改革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优化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协调督促落实相关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学习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广泛征求试点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二)下放县级管理权限。根据试点镇实际需要,经充分沟通,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7个方面,从登封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行政权责清单事项和行政审批清单事项中,选择327项县级管理权限事项作为拟下放权限,涉及国土、规划、环保等28个部门。按照行业分:产业发展44项,规划建设161项,环境保护32项,安全生产37项,市场监管23项,社会治安2项,民生保障28项。按照权限类型分:行政许可44项,行政处罚245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基本公共服务7项。(三)优化机构编制配置。结合试点镇自身特色对其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整合,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社会事业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发展服务局、便民服务中心。在编制总额内,调剂增加试点镇内园区管委会的编制,补充急需的管理专业人才,由试点镇统筹使用。将试点镇原有和承接的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入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整合试点镇原有和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由综合执法局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整合、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切实为试点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理顺试点镇与派驻机构关系。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统一更名为“登封市伊伊镇伊伊分局”,其承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入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派驻到试点镇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指导,并接受试点镇人民政府的协调和监督,日常工作以试点镇为主。派驻机构的主要领导采取主管部门领导兼任或直接配备为副科级的方式配置。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调动、任免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科级干部由组织部门负责,事先征得试点镇党委的同意,其他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事先书面征得试点镇党委的同意。试点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作为主管部门对派驻机构工作考评、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五)实行经济发达镇目标考核。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改革目标,就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后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职责关系是否顺畅,职能配置是否优化,行政环节是否减少,工作流程是否优化,经济发展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是否提高等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问题,对试点镇进行跟踪式目标考核,加强目标动态考核评估,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压力巨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增大,传统产业企业效益下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此外,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需要大量财政投入,但是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乡镇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上缴分成,试点镇可支配的财力远远不能满足其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民生事业投入的需要。(二)人员编制不足。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日趋严格,行政事业编制控制在80名左右,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老龄化现象严重,因此迫切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来满足不断增加的职能需要,随着部分县级管理权限的下放,人员编制缺口的问题也日益严峻。(三)配套改革不到位。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改革相配套,但目前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如公共财政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进程不快,没有及时跟进。(四)用地指标瓶颈。乡镇产业的培育,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支持,但目前在土地指标使用上仍以县为单位进行规划,且按一般乡镇对待试点镇,没有明确其具体份额。
三、意见和建议
大家好,我叫____,来自____县编办,很感谢办领导给我这次机会同大家一起交流工作,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自豪、感动、奉献》。
去年4月,我来到了编办,一年多来,工作中的一幕幕、生活中的一天天,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让我难忘,让我振奋,也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什么是自豪、什么是感动、什么是奉献。
我自豪,因为我们肩负着光荣的使命!我们编办既承担着重大的改革任务,又肩负着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的光荣使命,深化改革、管理创新,件件都是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件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回首改革进程,编制部门通过“有为”赢得了“有位”,历尽艰辛,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正在建立和完善。改革路上,我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困难面前,我们携手奋进,勇于攻坚;压力之下,我们从容应对,顽强拼搏。这就是我们光荣而自豪的神圣使命!
我感动,因为我身边有最可爱的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先不说,一代又一代编办人,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也不说,一轮又一轮机构改革中,有过多少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只想说,在我的身边,在在座的各位当中,就有很多人,数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们____编办的谭成令副主任在编办的这10年,经历了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多项改革任务,为了制定我县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不分白天黑夜的工作。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次熬红了双眼,只是为了机构改革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的罗红艳同志,自己身体本来就不好,全县每年的事业单位年检工作都是她一个人负责,300多家单位,300多项工作任务,10多年来无怨无悔,一直带病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去年12月份,市里面要求月底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机构编制股的吴丽桦同志把5+2、白加黑变成了自己的作息时间,为的就是指导其他单位录入实名制系统,那个时候她的小孩才1岁多。是她告诉我“自己手上的工作,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尽最大努力做好。”
我亲爱的同事,你们对执着、对奉献的完美诠释,一次又一次深深打动了我。也许,你们的生活中没有月色的浪漫,没有相夫教子的温情,也没有娇艳的鲜花和成功的掌声。但是,你们常说,既然选择了机构编制事业,就只顾风雨兼程。在这样的氛围中,在这样的言传身教下,在这样的精神感召下,我又怎能不被感动?!
1、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不断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办会同法制办,对全市16个乡镇,7个街道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规范执法、执法公开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采取座谈讨论、随机抽查、资料核查、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查找出的执法培训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委托双方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制定了人员集中培训、公布执法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和相关部门季度抽查等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按照区、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我办召集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及6个县市、区编办等部门进行座谈、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并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在统一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界定工作职责;综合设置专干岗位,明确规范岗位职责;整合归并办事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员素质和结构层次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联合市人社局、民政局共同发文,对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提出我市数字化城管有关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前期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相关建议,确保我市数字化城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大城管”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今年以来,我办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实际,探索创新提出了“大城管”的管理思路、组建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论证,就“大城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以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深入调查,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底数。
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的事业单位逐行业、逐层次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掌握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经费来源、人员类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履行职责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做到“十清”,即““审批文件清、历史沿革清、机构级别清、隶属关系清、经费形式清、编制员额清、实有人数清、职责任务清、履责依据清、单位类别清”的“十清”目标,切实做到职能清、定位准,为初步模拟分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在西部省区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均没有出台、其他省市分类目录仍处于保密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反复研究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准确领会改革精神。根据市实际,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和事业单位调查模底的情况,按照社会功能和实际需要,严格掌握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科学论证,初步拟定了《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并将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和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管理类、公共安全类、基础教育类等44个大类目录,将执法机构、职业培训、公共文化、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等155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小项细化分入相应的“子目录”内,为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提供了详细的参考目录。
3、合理划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对照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3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形成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的初步意见,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奠定基础。二是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为自治区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进行“实兵演练”。对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分类标准,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几易其稿,并将每次模拟分类结果反复进行对比,对分类不一致的单位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使制定的目录更加科学,类别划分更加合理。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累经验。
今年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协调、指导有关工作,督促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法人自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试点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章程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进行反复修改后,呈报自治区编办审核。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云峰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教育、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纪检、组织、编制等七个部门依据配套政策,联合下发了《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根据自治区支持意见的要求,与市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及举办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相关部门下放管理权限,落实试点单位法人自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以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为重心,切实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1、不断加大对党政群和政法系统专项评估调研力度,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多次到公安局就内设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评估,经反复沟通论证,提出市公安局优化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系统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的改革完善,根据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要求,经实地调研评估和资料核查比对,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相关建议,目前已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报请自治区编办审批。三是为理顺职责关系,实地到市城管局、建设局、卫生局、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等单位调研评估,提出关于针对恢复市政设施管理处罚权的意见、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的要求,为保证对上对下机构名称的统一规范,提出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更名的意见。五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下发《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并对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六是提出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意见、建议,在市司法局基层宣教处增挂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设置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2、继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一是提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意见,在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设案件审理处,实现仲裁案件“立审分开”。二是提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意见,增设项目贷款处,为国家住建部在市开展的保障性住房贷款试点工作提供机构保障。三是提出用于承担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的编制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力度。四是提出市特殊教育中心增加教职工编制意见,用于补充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民生的事业倾斜。五是为切实做好国家在我市建立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门明确编制,用于承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系统维护、信息检测和采集、分析等工作。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单独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责,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为提高我市旅游资源的市场竞争力,规范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旅游执法支队,挂旅游质量监督所牌子,为打造西北旅游目的地城市创造了条件。八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挂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具体承担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积极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为实现受教育在的目标创造条件。
一是今年年初,为重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市的教育质量,我办会同市教育局,对市直及市辖三区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实地核查,全面掌握了市直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立了《市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在校学生数台账》,将教职工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在校学生数等情况录入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各中小学学生数增减、变动情况,为动态调整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提供准确依据。二是积极向自治区编委争取为我市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19名。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分配意见。按照“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强化优质高中教育、适度扶持职业教育、预留以备急时之需”的原则,在预留部分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将现有的2433名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到市直各中小学,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市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张问题,切实保障了中小学特别是教育集团办学、生态移民移入地区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需要。
尊敬的蔡省长,各位领导:
新年好!下面,我就***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情况作一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2013年12月10日,省政府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县委县政府对改革完善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非常重视,即时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编办、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纪检监察以及改革涉及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一办六组”,及时调查摸底,研究起草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并下发了严明纪律、资产财务清理、档案管理等改革相关配套文件。按照时间节点及程序要求,县委县政府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晚上和其他休息时间,召开相关会议,并且将能够集中召开的会议尽量集中,经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编委会讨论审议,实施方案几经修改,予以通过,并向县人大主任会议、县政协主席会议进行了通报,确保改革平稳高效有序推进。1月8日,我县将改革方案报湖州市审批,同时市场监管局班子配备、办公场所的确定、资产财务清理、档案移交等工作进入实质性程序;1月17日,县委常委会明确了市场监管局班子配备方案,同时明确原食药监局办公场所腾空,工作人员全部搬迁至原县工商局集中办公;1月20日,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并举行了市场监管局挂牌仪式。至此,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整合资源,优化组织结构
这次改革,我们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并划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将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以及生猪定点屠宰网点规划建设职责划入县农业局,并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以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人员编制整合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原县工商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县食药监、质监部门相关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组建县市场稽查大队,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县商务局下属县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机构设置,相关生猪定点屠宰的行政执法职责由县农业局下属县农业执法大队承接,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服务等职责由县农业局下属县畜牧兽医局承接,并在县畜牧兽医局挂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
(三)突出基层,健全监管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15个乡镇分别设立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并要求将原工商基层专项编制全部分配到基层所,现有人员下沉充实基层一线。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双重管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并纳入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其负责人的调动、任免要事先征求有关乡镇党委意见,同时兼任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年度考核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乡镇进行。
(四)搭建平台,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我县将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了整合,设立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搭建全县统一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将食品药品、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有关食品以及农产品检验检测装备全部调配至市场监管局管理使用,集聚了现有的装备资源,集中力量办好一家政府性检验检测机构。今后将考虑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政府检测机构与民间检测力量相互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二、近期工作
按照省政府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的要求,我县近期将完成以下工作。
(一)调整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置。及时研究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农产品)领域监管职责分工方式,按照“无缝衔接”的要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监管边界界定工作,明确县食安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发经委、商务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制定下发“三定”规定。拟订局机关的“三定”规定以及基层所、事业单位的职责和编制分配方案,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尽快下发。
(三)落实基层监管责任。一是做好全县15个基层监管所组建工作,与属地乡镇充分对接,落实好办公场所,抓紧挂牌运行;二是要积极稳妥做好基层监管人员分配下沉工作,配好配强基层所领导班子,并做好与乡镇交叉任职工作;三是组建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初步考虑利用村(社区)基层组织或大学生村官队伍熟悉基层的优势,发挥好作用,县和乡镇按照“花钱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济补助;四是做好人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三、建议
(一)此次我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采取了“两局合一”的模式,总体上符合国家和省的要求,与中央9号文件精神也是吻合的,但从全省来看,一些地方采取了“三局合一”的模式,改革力度更大,各地之间不平衡,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省里对县一级的改革要加强统筹指导。
(二)按照改革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考核的要求,食品安全责任实行属地管理,为此乡镇党委政府是属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此次改革省政府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双重管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后县与乡镇的监管责任边界划分尚不清晰,需要上一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同时乡镇是否需要建立食安委,若建立食安委,乡镇与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的关系如何处理也须进一步明确。
(三)此次改革后,县市场监管局基层派出市场监管所以及市场稽查大队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主要职责的界定和划分工作需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予以指导。
(四)据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许可目前仍由省质监局审批,此次改革后,县质监局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场监管局,省质监部门生产加工许可审批权限建议下放,以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一致。
(五)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服务,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可将部分行政审批委托下放到省级中心镇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扩大其职责,有条件的提高机构规格。
(六)原工商、食品药品、质监部门工作人员执法证件有国家工商总局制发的、有省法制办制发的,执法类别也是明显不同;执法文书工商行政、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也各不相同。市场监管局组建后,以上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基层的执法效率和执法的严肃性。建议省市法制部门加强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同时省市应对市场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执法车辆配备、办公用房、服装等进行统一规范。
以上是我的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一、狠抓三个环节,着力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力度
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人事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大局,抓住人才的引进、培养、服务三个环节,着力打造一支能为“两个率先”建功立业的人才队伍。
一是抓引进。先后组织保来得工业有限公司、华扬蓄电池有限公司、万家福商城等家用人单位,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人才交流大会,并会同卫生局等有关单位深入到中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名校直接洽谈引进优秀人才。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名,其中为公有制企业引进名,本科以上的名。
二是抓培养。开展针对性培训,与区科技局联合开设了期计算机培训班,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全区名机关干部分批进行了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组织人参加了市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培训。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国家及省相关考试,其中:全国经济类中、初级资格考试人,省中、高级计算机考试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人及省中、高级职称外语考试人。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向省、市、区各系列评委会推荐工程、卫生等六个专业职称评审材料份,其中高级份、中级份、初级份;为人办理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及证书,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人。
三是抓服务。我们坚持把服务人才作为用好人才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积极拓展人事服务范围和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全年,共为人新办档案、组织关系等人事项目。同时,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公安部门的勾通协调,积极为人才提供养老保险、户籍登记管理等服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在广陵建功立业。
二、推进三项改革,着力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年,我们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精神,努力进行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探索和实践,重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分配、产权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推行全员聘用制,巩固和扩大聘用制改革成果,目前,我区事业单位已基本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继续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以“有能则上,无绩则让”为原则,在乡镇、街道以及教育、民政等有条件的单位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采取直接聘用、选举聘用、业绩考核聘用等多种形式确定中层干部;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职称工作的业务范围,积极推进个体、私营、合资、独资等非公经济组织的职称工作。
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权限,指导各单位制定科学合理、自主灵活的内部分配制度。在有效调控津贴总量的前提下,按照劳酬相符、岗薪一致的总体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的客观实际,实行工资总量调控和内部分配权限相分离,职工实际收入与档案工资相分离。在伊斯兰幼儿园、东花园幼儿园、广陵中医院等家单位进行了试点,指导他们初步建立起了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灵活自主的分配机制,拉开了分配档次。
三是推进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实体”的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思路。今年上半年陆续召集各乡镇街道、各系统主要负责人座谈,要求各事业单位要相应地建立起改革工作班子,组织学习有关改革的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并进行调查摸底,汇总有关人员结构、思想状况、效益情况、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改革方案。选择了区文化系统的大众影剧院、卫生系统的广陵中医院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就明晰产权关系和投资主体,依法确定责权,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现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转变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目前这两家单位已改制到位。
三、落实三套制度,着力强化人事计划和机构编制管理
公务员教育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和人事计划管理制度是人事部门的主要办事依据,全年,我们紧紧围绕这三项制度,狠抓落实,使公务员教育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计划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落实公务员教育管理制度。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公务员制度。结合《条例》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纪念《条例》颁布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发放问卷份,回收率%,合格率%。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名同志分别被授予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被推荐为“市优秀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举办了期初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名初级公务员参加了任职培训并通过考试。加大了年度考核的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区级机关人、事业单位人参加了考核。
二是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按照机构编制权限,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已初始登记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了拉网式整理。制发了《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对条件成熟、符合规定的,优先登记;条件不成熟,不符合规定的,暂缓登
记或不予登记。全年共完成了家法人事业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为%。同时,主动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审计、民政、土地、验资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沟通协调,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对家法人事业单位进行了初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