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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内控体系
国有企业日常运营时受到诸多因素影响,造成财务风险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到企业运营管理的顺利开展。财务风险管理视角下做好内控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应的管理方法。通过这种方式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国有企业稳定发展。
一、财务风险管理下国有企业内控管理问题
(一)内控管理意识不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国有企业缺乏高水平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内控意思不高,随着国有企业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风险不断增加。绝大部分并未正确认识内控管理工作,简单地认为这是财务部门与管理人员的事情,和自身关系不大,没有必要操心,使得内控管理无法深入基层。如,虽然国有企业普遍设置财务制度,但部分管理人员并不重视,造成制度落实效果不理想。或少数国有企业采用粗放式管理方式进行内控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国有企业需求,造成内控管理工作不理想。
(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国有企业受到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本身并没有从事过财务工作,直接从其他部门调任或晋升的,造成部分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直接造成内控管理工作环境不成熟;同时,市场经济环境下侧重国有企业效益,不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工作,造成无法发挥财务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作用。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并不是财务专业出身,工作时大多依靠经验或下属进行,无法顺利完成财务工作,造成国有企业难以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三)内控执行力度不足
国有企业日常运营时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如融资风险、政策风险等,这类风险的存在影响到财务管理质量。国有企业一般只会处理已经存在或表现出的风险,应对各类风险财务人员的数量不足,使得财务内控工作无法顺利实施。同时国有企业建设内控制度的时候,就要构建完善的内控制度,但是现在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当前主要采用通用内控制度,尚未建立符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的内控体系,无法发挥内控制度的作用。分析内控执行力度来说,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不重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结合,造成国有企业风险意识普遍不足,增加国有企业运营风险,不利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
二、财务风险管理下国有企业内控管理优化
(一)提升内控工作重视程度
国有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内控管理质量与效果,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管理层对内控管理的重视程度,可以开展有效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内控人员的整体素质。国有企业开展内控管理工作时,要在内部营造舒适、良好的内控环境,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约束机制,并重视激励作用,制定合理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的措施,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内控人员工作效率。国有企业考虑到各部门的工作差异性,制定适应性的内控制度与措施,并做好必要的宣传普及工作,让职工对内控制度有一个初步了解。日常内控工作实施时,当发现内控问题时及时反馈给内控部门,内控部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背景,并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持续改进与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及时调整的方法保证内控工作的长期性与延续性。
(二)结合实际优化内控制度
国有企业落实内控管理工作时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考虑国有企业的内部环境与情况,考虑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进行优化、调整,并顺利开展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质量与效率。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过程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与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先进性与实用性。国有企业通过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制度的方式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并对制度执行与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掌握自身固定资产盈亏的情况,明确掌握资产流向。当这类问题出现后,可以及时明确责任人与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实现内控制度的有效完善。国有企业内控制度要覆盖全范围,达成以点到面的目的,实现各部门、各个岗位的全面覆盖,同时包含国有企业的各个业务与过程,实现全范围规范内部工作,可以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构建完善的内控监管制度与体系
具体落实过程中要结合国有企业具体情况,融合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提高财务内控质量。相关岗位人员要转变传统财务内部思路,重视内外监督控制,并对内部财务制度与框架进行调整,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建设并不是短期内可以形成的,这需要长期实行并坚持下来,要求国有企业管理层提高风险重视度,强化职工培训工作,并在国有企业内部解读与宣传内部控制的相关文件与风险制度,确保每个职工都可以了解并熟悉自身岗位、制度及程度,将其逐步发展成行为习惯,实现各个流程中渗透风险意识。信息可以分成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且这两种信息需要再经过简单处理按照内部消息和外部消息这两种类型提供给相关部门;信息的审核与处理也相当重要。要由相关部门对信息进行相应的分析以及审核的工作,同时必须对信息源头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确认,对于筛选出来的相对重要的信息必须及时通过恰当的渠道反馈给国有企业的董事会高层,且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培养这样一种能力,即对信息有较高的敏感度,以便针对国有企业信息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风险管理视角下做好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可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各项运营活动顺利开展,促进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建设财务风险内控体系时要结合国企实际情况,选择针对性的优化措施,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国有企业财务安全。
参考文献
[1]陈文生.关于国企财务监管及风险防范的具体分析[J].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8(12).
关键词:资本运营;制度创新;动力;逻辑基础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之后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开始渐进调整,制度创新层出不穷,那么国有资本运营的制度创新何以会产生,其创新的动力何在,整个制度创新的逻辑基础是什么?这些都是关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大问题。
一、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动力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在于利益集团的驱动,诺斯模型阐述了制度创新的过程,分析了制度创新的经济学原因,也揭示了行动集团作为创新动力在制度变迁(创新)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比较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关键作用,只有在于其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这就是制度变迁的原则。”当这一原则得到满足时,创新者才有动力通过制度创新形成规模经济、使外部性内部化、规避风险和降低交易费用,才能使人们的总收入增加,创新者才能在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情况下获取收益。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分为五个步骤: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方案,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制度创新的主体分为三种不同的层次,即由个人、团体、政府来分别承担创新职责的制度创新。在创新动力的实施者方面,更为重要的研究来自林毅夫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林毅夫的论述中,国家这一核心概念得到了强化,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样的大事件很难由个人或组织完成,诱致性制度变迁本身有不可忽略的局限。他认为,“因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货品,而‘搭便车’问题又是创新过程中所固有的问题,所以如果诱致性创新式新制度安排的唯一来源,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他定义了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后者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
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动因是创新成本收益的经济学分析,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时,创新才有动力;并且,推动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相关行动集团是制度创新的首倡者,其创新的目的也是为了增加收益。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第一行动集团往往是来自各个基层的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制度创新的推广则由政府倡导完成。整个过程可按诺思模型细分为以下几个过程:第一,基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部门形成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要求对当下国有资本运营制度进行改革;第二,第一行动集团内的不同主体形成(可能互不相同的)制度变迁方案;第三,制度变迁要求引起政府重视,并且政府通过衡量成本收益对方案进行评估与选择;第四,政府通过试点推广等方式开始试行方案,从而使广大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开始关注改革,并成为第二行动集团;第五,政府推动两个行动集团进一步推广方案的广泛实施。
由此可见,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因其自身“国有”的特殊性,加之整个经济体制历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因此,制度创新实际是从公有产权向混合产权或私有产权转化的过程,这一点与西方学者的研究有所区别。
二、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逻辑基础
(一)国有资本运营向资本属性的回归
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运营大多表现为单一形态的简单再生产的特征,体制上的制度约束严重阻碍了国有资本实现自身价值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资本都具备以盈利为目的的属性,资本的运动必然要求符合增值的经济规律,国有资本当然也不能例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资本不仅单纯是资本运动,更表现为资本运营的特征,国有资本要实现保值增值,必须通过资本运营参与市场竞争,以资本运营取得收益进行再投资,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这样就必然要求国有资本运营向资本属性回归。资本本身拥有追求利润、实现价值、增值的特征,这是资本的经济职能(或功能)。国有资本向资本属性回归就是要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这一要求回归。在保值和增值方面,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都需要实现自身价值,因此它们没有根本区别;在资本运动方面,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表现出资本积累、资本扩张的特征,因此它们也不存在根本区别。国有资本不能脱离其资本的本质要求而存在,它必须同私人资本一样实现自身的价值,这是资本本身的属性,也是国有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最重要的属性。
(二)国有资本运营向企业属性的回归
国有资本运营的微观基础是具有国有经济成分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另一逻辑基础是其向企业属性的回归,即尊重国有资本微观运营的“企业”属性。与向资本属性回归同样,企业能否搞好,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国有企业基本属性是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同的是所有者是国家。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搞好国有企业,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国有资本的微观运营要依托企业来完成,企业本身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国有资本微观层面的运营也是要保证投资与生产实现经济利益,从而也就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的企业属性不容忽视,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体时刻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它的本质不会因为所有制的不同而改变,国有资本运营的经济目标与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保证实现经济效率,除非宏观制度扭曲了它的经济目标。但正如前所述,当制度约束降低了经济效率时,制度创新便开始酝酿。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体现出国有资本运营向企业属性回归的特征。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经历了放权让利(1979~1986)、转换经营机制(1987~1994)、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确立(1994~200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立(2002~现在)等四个阶段。以上改革的目标即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国有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制约,建立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投资、监督与管理体系,体现出国有资本运营从经营国有企业到管理国有资产演变的特征。改革之初,国有企业的发展面临严重困境,国有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反映出经济效率低下,但同时其全要素生产率却很高,产生了所谓的“国有企业效率悖论”,其原因在于我国转型时期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定位:国有企业不仅要实现经济效率,更要实现作为宏观经济的稳定者、技术转移和扩散的中心、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国家控制转轨进程的工具和系统性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协调者等功能,政府投资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却产生不了经济效率,宏观与微观目标的矛盾印证了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目标的复杂性及矛盾性,也体现出国有企业改革急切呼唤尊重其企业自身属性的要求。随着改革的进行,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微观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进入融合公有制与现代产权制度的关键时期,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第一,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动力在于利益集团的驱动,更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与各层次行动集团的成本收益比较,只有进行制度创新的收益大于成本,才会对行动集团产生激励,政府才会推动制度创新的实现,这也是一切制度创新的动力基础。
第二,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逻辑基础在于其向“资本”属性的回归。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变迁的过程印证了这一特征,国有资本运营必须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只有这样才会实现国有资本的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在实现效率的同时增进福利。
第三,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创新的逻辑基础在于其向“企业”属性的回归。国有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应该予以强调与支持,制度约束下的目标冲突是造成国有企业不能实现其经济目标的主要原因。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印证了国有资本运营向企业属性回归的特征,只有在微观上保证国有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才能在宏观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国有资本运营的效率与福利目标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我国国有经济领域制度创新模式往往是“自下而上提出、自上而下推动”的形式,从政府角度考虑,国有资本运营不但要实现经济效率,更要提高社会福利。因此在推动制度创新时,出于转型经济的原因,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赖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力量。
企业制度的作用
1、企业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
2、企业制度是企业及其构成机构的行为准则。
3、企业制度是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
4、企业制度是对企业功能的规定、是企业的活力之源。
5、企业制度是企业有序化运行的体制框架。
6、企业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
企业构成和运行规范:
1、企业的契约制度。是当事者之间的共同意愿,如公司章程等。
2、企业产权制度。规定产权所有者对企业的约束力以及产权的权责利,以规定企业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变动,它构筑成企业运行的基础平台。
3、企业的智力结构。主要界定出资人与经营者的关系,也是界定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确定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方式,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行。
4、企业组织机构。也就是确定企业制度的实体形式。
5、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往往非常具体,是企业日常经营的重要保障。
6、企业的人格化制度。企业的运行和执行主体都是人。人格化制度是指人在企业中地位、相互关系的界定,包括企业家、管理者与企业的关系,人际关系制度化、人际关系目标化、人际关系契约化、人际关系人性化等等。
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明确的出资者,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出资者享有企业的产权,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除设立时有资本金外,在经营活动中借贷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但借贷行为不形成产权,也不改变原有的产权关系。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企业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化是我国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大突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2.现代企业制度是法人权责健全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使企业法人有权有责。出资者的财产一旦投资于企业,就成为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法人财产权也随之确立。这部分法人财产归企业运用,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同时企业要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形成法人权责的统一。
3.现代企业制度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出资者的投资不能抽回,只能转让。出资者以其投资比例参与企业利益的分配,并以其投资比例对企业积累所形成的新增资产拥有所有权。当企业亏损以至破产时,出资者最多以其全部投入的资产额来承担责任,即只负有限责任。
4.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体现为法律关系。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经营,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政府调控企业主要用财政金融手段或法律手段,而不用行政干预。
5.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由两部分构成:
①科学的组织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组织机构,它通过规范的组织制度,使企业的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职责明确,并形成制约关系。
②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的机构设置、用工制度、工资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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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合资铁路政策
我国铁路划分为三种,即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其中合资铁路概念按照1996年5月颁布的《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合资铁路为“铁道部与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合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2005年7月原铁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作为多方投资主体参与的合资铁路获得了政策性的鼓励。目前我国合资铁路发展较为迅速,除大秦,广深等经典的合资铁路外,近年来发展的高速铁路大都采用合资铁路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从合资铁路的经营效果来看,有利地推进了铁路的政企分离,发挥了市场的调节机制,鼓励了铁路企业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提高了铁路行业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人民群众获得了实惠。发展合资铁路是一个多赢的政策,也适应了我国铁路改革的需要。
(二)高铁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点
高速铁路采取合资铁路模式进行筹资和运营,这种方式与国有铁路相比,优势在于引入了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在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战略决策等财务管理方面有效地激发了高铁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力,在铁路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上有极大的改善。但是我国高铁运营还没有成型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在资金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高铁运营管理的方法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高铁公司财务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
(一)投资主体较少,发挥不出市场参与的资金优势
高铁公司筹资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采用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充分利用不同渠道的资金,解决了与国家铁路相比更加依赖国家投资和债权筹资,资本结构不合理的资金管理瓶颈。通过引入其他投资主体,缓解铁路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也优化了基本结构,降低了高铁公司的财务风险。但是,目前我国高铁的投资主要还是依靠中央和地方的铁路投资公司投资,其他民间资金参与较少。例如,哈大高铁是由铁路总公司和辽吉黑三省政府共建,没有民间资本参与,京沪高铁也都是由中国铁司作为主要投资人、几个地方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和金融机构共同投资建设,民间资本同样参与有限。高铁投资额度大,民间鲜有这么大的资金量进行投资,这是约束民间资本参与高铁建设的重要原因。目前的高铁运用解决了由中央资金建设高铁的难题,但是在扩大资金使用,特别是民间资金的广泛使用还需要探索,提升社会资金的利用率。
(二)完善高铁公司的治理结构
从我国各地高铁公司的投资者结构能看出,国有股权占比仍然较大。例如,京沪高铁中中国铁投股权占比为54%,剩下几个大股东也都为国有企业所有,国有资本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比较较高。高铁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阻碍激发企业管理活力和发挥股东和内部机构之间的监督功能,也容易受到政府规划和发展的影响,难以真正的发挥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解决高铁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关键还是要优化高铁公司的股权结构,利用治理结构的管理和约束功能,发挥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制约机制,达到提高高铁公司的经营效果的目的。
(三)高铁调度的合理性,影响高铁的资金回收期
目前我国的高铁线路都是与国铁线路重合的,如何调配高铁与普速列车之间的运输矛盾,合理调度高铁的车次和运行时刻,是推动高铁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高铁调度不合理,上座率不够,空跑情况严重,会影响到高铁运营的经济效益。高铁公司作为合资铁路公司,各股东更加关注经济效益,不会像国铁那样更加注重铁路的公益性,高铁运营要突出经济效益。所以在高铁调度运营方面要提高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在调度保障上能够实现高铁公司的经营目标。
三、加强高铁公司的财务管理措施
(一)拓宽筹资渠道,丰富资本结构
解决目前我国高铁筹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高社会和民间资金的参与度,需要对高铁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各地高铁公司可以通过上市或者通过中国铁投等主要高铁投资股东上市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大量民间资金的支持,丰富高铁公司的资本结构。铁路管理要进一步改革,继续扩大铁路政企改革的范围,给予高铁企业更大的自主经营权和自主决策权。而高铁企业同样也要改变国有企业的“等、靠、要”的管理作风,积极主动的按照市场化管理企业,扩宽筹资渠道,从而获得更多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同样增加的权益资本减少了高铁项目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低了高铁公司的财务风险,更加科学的资产负债率保证了企业充分利用债权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实现一个科学合理的综合资本成本,低成本低风险的资本运营模式,才能推动高铁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通过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升高铁公司的监督机制
解决高铁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关键还是在于社会和民间资本的引入,丰富高铁公司的股权结构。另外在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方面,鉴于国有股参股比例过大的现状,可以在外部监督,内部检查等方面加大人力和管理的投入,充分利用内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高铁企业的管理效率。加强高铁公司财务报表编报,在财务信息共享方面,提升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能力,促进高铁企业的规范操作和守法经营。在内部审计方面更加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性的检查,防止重大内控缺陷的发生。
(三)合理平衡高铁与国铁的关系,提高高铁的运营成果,加快资金回笼
平衡高铁与国铁之间的关系,解决线路重叠矛盾,充分利用高铁在速度和舒适度方面的优势,提高高铁运用效率和效果。高铁公司在进行车辆调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对旅客的出行规律有一个深入的调研,分析旅客对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考虑,有针对性的设计符合目标人群的高铁开行时刻表。加大对潜在旅客的开发力度,逐步扩大市场,提高高铁公司的经济效率,从而加快建设资金的回笼,提升投资者的经济回报。
四、结束语
【关键词】高校 国有资产 管理
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拔入的经费和投资及国有资产运营累积形成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但归高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进行教育和科研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高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从形态上来说,高校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如土地、房屋、图书、仪器设备等)和无形资产(如研究成果、技术、信息等),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性质上来说,高校国有资产可分为用于教学、科研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创收赢利的经营性资产。近年无论是国家对教育的投入还是高校利用现有国有资产运营取得收益而形成的国有资产,都使得高校国有资产量大幅度提升。同时在政府的要求和高校发展面临的压力下,高校纷纷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也逐渐增强。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较过去得到了提升,继续加强对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经成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管理人员。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之后,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且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得到提升,但最为关键的管理制度建设和专业人员并没有配套。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对自身定位不明、职能界定不清、资产的控制权力混乱、利益分配不合理、执行不力等影响高校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现象。而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导致高校无法利用现代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2、缺乏资源共享机制,国有资产使用率低且购置、验收、入库手续不健全。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教学仪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资源统一协调配置的共享机制,重复、盲目地购进投资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高校的很多教学单位拥有一定的经费支配权利,资产的购置无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往往没有完善的验收和入库手续,资产不能按时登记入账。一方面,后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因为账实不符而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产权没有得到严格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隐患。
3、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在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过程中,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充分显露。应该说,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拓宽了高校生存的价值空间,促进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但在改革初期高校为加快这一进程,因为事先并没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就将归属于国有资产的场地、房屋、仪器设备、资金、人员、专利技术等有形和无形资产长期无偿地提供给校办企业或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使用,在进行最终成本收益核算时,收益往往被个人占有,而亏损则由国家承担。这样,非但高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无法实现,还造成大量高校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4、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淡薄,管理不到位。高校的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主要来源于在完成教学任务之余高校通过与市场横向联合及承担科研课题取得发明成果及专利。高校在不断创造无形资产的同时总是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对其重要性和潜在价值优势认识不足,缺乏权益和效益观念。学校往往只重视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核查登记,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或评估不当,导致学校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界限不清晰;或者是无形资产价值没有得到真实反映,在转让时利益必然遭受一定损失,学校的无形资产得不到根本的保护。
5、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具体表现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过程中、资产自制和自创过程中、无形资产在自创过程中及随意处置资产的过程中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高校历来重现金资产管理而轻实物资产管理,重有形资产管理而轻无形资产管理,这一管理理念无疑是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加上管理体制缺失、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资产购置手续不全、使用率低、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应该说,高校国有资产流失是所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最终体现。
三、改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要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专业性人才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为国有资产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或者聘请专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划分成若干个环节,将这些职能分配到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明确他们的责任和权利并公开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并实行激励或惩罚。具体来说,应将管理绩效考核同经济收入和职务升迁挂钩,并对失职、渎职等违规或违法现象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形成自我履行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规范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手续,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高校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同意并落实经费开支渠道后方能购买,并且要尽可能采用严格的公开招标形式。条件许可的高校要实行政府采购,将高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政府采购成本低、资产性价比高、资产到位时限短,避免利用采购的寻租行为;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都必须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并对票据和实物进行核实。在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建立的资源共享机制不仅存在于高校的各个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而且要延伸到高校以外的经济体。高校要改革传统的资产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国有资产在校内各部门的分割和封闭状态,要有一种开放的国有资产配置视野,使闲置或积压的资源流通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如此,既能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又不造成闲置浪费,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3、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先对高校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产权登记,使高校与校办企业和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之间有明晰产权关系,理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完成转移程序和手续后才能转入经营。另外,学校代表国家以各种形式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部门的投资收益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均属国有资产,对投入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达到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标,在坚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校应切实保障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享有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综合效益。
4、强化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注重无形资产的产出和管理。高校是人才聚集地,拥有科研所需的优越物质技术条件,能创造出更多的发明成果及专利。对属于学校的智力成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认识到这些无形资产已经成为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加强管理无形资产的意识。根据无形资产较难评价、使用和处置且遭受侵权的可能性也较大的特点,高校在进行出租和转让无形资产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定和估算,对无形资产的价格做出公正的评定。另外,在具体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一种有效管理机制,促进科研和技术成果的实施、鉴定、推广,为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创造条件,并做好无形资产的使用、保密、专利申请及著作出版等工作,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使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5、尝试管理新方法,推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因而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具有应用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可能性。顾彦(2004)提出了管理国有资产的两点新方法,刘敢(2005)也对高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进出建议,他们的观点具有现实可行性,值得在现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尝试。
(1)尝试资产分级或委托管理,建立新管理机制。针对近年高等院校合并和由于扩招而建立其管辖的分校,可以借鉴国有企业资产的分级或委托管理方式,将高校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这不但有利于实现责、权、利关系的对等和协调,提高资产运营和管理效益,也有利于调动分管部门的积极性,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对高校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杜绝侵吞或占有国有教育资源。
(2)尝试高校资产市场化管理,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资产管理。目前中国高校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期,高校应自觉地把自身的发展纳入市场经济轨道,接受市场的考验。具体来说,可以尝试将高校教育资金和资产投放到更多地区,消除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和教育资金在各阶层的不合理分配,解决和扶植弱势群体对教育资源的需求,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益。另外,根据现代产权理论,高等教育的增长方式要实现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实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是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探索非经营性资产由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转变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参考文献】
[1] 刘志敏、李会霞、郑广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予以重视[J].经济论坛,2003(19).
[2] 胡:高校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3(11).
[3] 廖明会: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统计与决策,2005(17).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内部审计
一、内部审计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国有企业内部的改制过程中,内部审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是国企改制之前的作用,内部审计可以提高审计调查的各种信息的准确性,为企业进行相关的审计调查、方案的制定、修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科学性。内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国有企业的内部人事部门、生产部门以及销售等部门有着监督指导的作用,所以会根据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经济环境、社会状态以及自身的生态环境进行一系列的整合汇总,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为企业的改革提供一个适合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进行宏观的指导性作用。另外,内部审计可以有效的监督国有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定的监督,全面的了解企业内部存在的个各种漏洞以及风险,这在企业在进行相关的改革过程中,可以提供一些有针对的指导性作用。
其次是在国企改制进程中,内部审计起到防范监督的作用。内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损失,及时的纠正企业内部的问题以及缺陷,不断的完善企业的改革方案,提高改革进度。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进行相关的改革改制的过程中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一些审计监督措施,提高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效果,对于存在的一些隐匿、转移以及非法占有的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国企改制的有效性、合理性。
最后是在国企改制之后的作用,可以提高国企内部的评价体系,有效的衡量改制效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有效的对企业的财务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进行评估,综合的了解企业改制前后经营状况信息,对于国企改制后的整体水平,如国企资本成本的节约、国企资本结构的改善以及产生经济的规模效应组合,进行一定的评估判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完善,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治理机制的作用。
二、给在国企改制进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实际的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实际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降低的内部审计在国企改制进程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审计制度的落后。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基本上采用过于传统的审计方法,这也就意味着国企的内部审计没有深入地发挥内审的作用。在国企的改制过程中对于一些核实财务数据、核对账单帐表以及一些会计资料的时候,没有利用最新的内审方法,降低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没能为企业的改革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
第二点是国企对于内部审计工作没有起到一定的重视程度,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普遍的忽略内部审计制度的现象,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即便有的企业设立了相关的部门,也只是徒有虚表,部门职能设置较低,没有充分的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或者其他的纪检监察部门,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审计、评估的有效性。
第三点是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对内部审计造成的影响,在国企改制中,国有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正处于一个变动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人员的难度,这对于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三、促进在国企改制进程内部审计作用的几点措施
首先是要提高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增强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一是要提高内部审计的整体创新能力。在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中已经普遍地利用各种高科技专业技术来提高企业的效率,这也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转变传统的设计观念,提高自身的审计素质、拓宽视野、转变自身的审计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地利用各种高新技术以及信息网络知识,了解最新地审计方式和动态,全面地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适应企业改制所带来的新局面。第二是要提高计算机的辅助审计应用能力。在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通过计算机审计技术,增强计算机在国企改制中的治理、风险以及相关的控制作用,全面地提高内审的工作效率,以及质量。第三是要审计人员的协调服务能力。现阶段的内部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增强自身的交流技巧,增强自身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研究的综合性能力,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充分地发掘企业内部资源,有效地促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其次是要不断拓展内部审计的领域,增强国企内部审计的功能。第一是要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审计计划。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通过对企业内部各种信息的综合来进行一定的识别、分析以及评价改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利用审计部门的相关程序来进行测试、评定,针对存在的弱点设定风险方案,在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企业要全面有效的提高自身的内部审计作用,提高自身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为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规范企业内部的改制计划,维护自身的资产安全、不断的优化国有企业的资产组合安全性。所以国有企业中的内部审计部门要提高自身的职能,制定规范化的审计流程,在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初期的财务改制中的财务记帐、财务分帐以及财务立帐工作后,内部审计人员要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的开展,全面地了解帐务处理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对一些有可能进行的实物分割以及财产的转移进行重点的审计。在国有企业的实际改制过程中,很容易遇到很多的风险,对国有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内部审计部门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国有企业的财产安全有效的抑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第二是要有效地开展内审的战略性审计作用。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拓宽自身工作的范围,针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战略性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实施,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目标的实现以及改制后价值有所成效。第三是要根据国有企业的自身环境制订一定的改制环境审计。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环境的综合性信息来对国有企业制中环境危害的各种信息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性的环境管理建议。第四就是可以有效的提高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舞弊审计情况。国有企业中存在一定的舞弊现象,这是一种严重的系列违法乱纪现象。内部审计部门可应拥有或获得充分的知识,坚持专业谨慎性原则,发现舞弊迹象,从内外渠道取得审计线索,查找管理层在改制中的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而评价舞弊风险并实施审查。它要求内部审计要特别关注改制中容易发生舞弊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最后是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根据国有企业的自身预算管理以及相关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有效地进行内部审核规章制度的制定,根据具体情况来因地制宜制定一个适合自身企业的内审规章制度,让制度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在进行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制度来执行,一个完善的内部审核管理机构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内部审核制度的综合能力。
四、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中的内部审计有着很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的内部审计部门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适应现代国有企业的制度以及发展趋势,运用科学的、合理的方法来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及方法,不断的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系统,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 葛薇.浅谈内部审计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6(6):114.115.
[2] 李菊君.内部审计促进国有改制企业的二个转变中国内部审计[J].2007(7):56.58.
第二条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改制过程中清查出来的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长期投资(含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损失和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以及应摊未摊销的费用挂帐和应提未提的利息等损失。
第三条坏帐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撤销、失踪或死亡,或长期催收而未能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第四条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盘盈、盘亏,具有完整的清查盘点明细资料,或者经过质量管理机构检测鉴定为毁损、变质、报废的,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员赔偿后的余额,可以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五条企业的不良长期投资,取得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的资产负债表或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和企业主管部门撤消企业的批准文件或被投资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证明等,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和责任人员赔偿后的余额,可以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六条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产损失,取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证明、保险赔偿证明的(如果属于责任事故,还应取得司法机关结案材料),扣除残值、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七条因企业担保形成的企业或有负债成为事实负债后,应当行使追索权,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比照第三条中的有关规定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八条企业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的损失,取得合法的资金交易结算单据的,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九条企业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应摊未摊销的费用挂帐和应提未提的利息,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确认为资产损失。
第十条对改制企业的各项资产损失,中介机构应在企业改制专项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并报经审核批准后,依次按照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顺序冲减企业所有者权益。
第十一条对确认为资产损失的逾期应收款项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实行帐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移交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统一清理、追索和管理,收回的资金作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改制中各项资产损失处置,视不同改制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一)企业实行整体改制或合并改制的,清理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冲减改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二)实行分立式改制的,按照“先分立、后改建”的方式,冲减分立后改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第十三条企业资产损失按下列程序报批:
尚未与党政机关或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已经脱钩的企业,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数额较大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子公司以下企业,由国有资产出资人按上管一级的原则组织报批。
第十四条企业报批资产损失,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企业资产损失的原因和事实依据的说明材料;
2、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对资产损失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3、中介机构出具的披露相关资产损失的审计报告;
4、涉诉的法院裁决书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属于坏帐损失或长期投资损失的,要提供破产、撤消企业的公告、批准文件和工商注销证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合法证明材料,应收款项催收磋商记录等;
6、属于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报废、毁损、盘亏等损失的,应提供清查盘点明细资料、质量或技术鉴定资料;
7、属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提供保险赔偿单据和事故鉴定证明材料;
8、属于担保损失的,应提供法院裁决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文件;
9、属于企业经营证券、期货、外汇造成损失的,应提供合法的资金交易结算单据;
10、属于企业应摊未摊销的费用挂帐和应提未提的利息支出,应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
关键词:外汇储备;运用方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9-0013-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9.03
展望“十二五”,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不应单纯强调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应更加注重利用外汇储备为国家的总体发展服务;适当减少短期财务型投资,逐步增加长期战略性投资;适当减少政府单一投资主体的运用和管理,逐步增加社会各主体的投资和运作。拓宽外汇储备的使用渠道,帮助企业兼并收购、储备资源、购买技术、引进人才、改善民生、弥补社保,建立将储备转化为投资、将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新机制,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为中国经济保持二十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外汇基础。
一、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
(一)注资国有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走出去”
从我国当前的国情和投资的专业性与实际效果看,合适的海外投资主体应该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央企在实力、人才、海外业务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事实上充当着“走出去”的主力。但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资产负债率较高,阻碍了其顺利进行海外投资。因此,使用外汇储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负债国有企业注资是必要的[1]。建议成立外汇投资平台公司,从央企或大型国企的海外投资计划中筛选合适的项目,在央企或大型国企负债率较高或实力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将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注入从而获得股权,而该笔外汇形式注入的资本金必须定向投入到海外投资项目中去,不允许在国内结汇,不干预参股企业的日常经营,甚至有些情况下可以委托国资委或大股东代行除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在合适的时候可以通过上市、重组等方式转让出售或者划拨所持企业的股份,完成投资退出。
(二)建立重要战略性资源的全球配置
首先,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重要资源的战略储备体系[2]。一方面,资源现货战略储备或实物战略储备的相关制度设计仍需进一步完善,如资源储备管理组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储备筹资模式、战略储备的动用条件和程序等。当务之急应做好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国内紧缺矿产的储备(如石油、铜、铁矿石、铝、钾盐等),同时加强优势矿产的资源储备(如煤、钨、锡、稀土等)。另一方面,应抓紧建立和完善重要战略性资源的期货市场,尽快丰富现有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品种,创造条件推出重要战略性资源的期货产品。
其次,积极开展国际资源竞争与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资源战略。进一步发展资源品进口贸易,建立多元化资源供给体系,努力实现进口来源、方式、品种和渠道的多元化;加快实施“走出去”开发境外资源战略的步伐,通过境外勘探建立境外资源生产基地。
第三,加强重要战略性资源储备的体制机制保障。完善国家资源管理体制,制定保障我国获得稳定的资源来源和开展长期对外合作的金融对策,建立多样化的资源运输通道,保障进口资源运输安全,加快推进资源外交战略,尽快配套完善支持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等。另外,在海外收购资源时,可以考虑建立财团式投资团体,以获得东道国的支持,减少交易风险。
(三)改善中司的内部管理
一是扩大投资领域,优化全球资产配置和布局。除了增加外汇储备中的日元、欧元和黄金资产比例以外,中司应体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放在境外能源、资源、高科技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形成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强化风险管理。按照国际标准来建立透明的公司治理、财务机制和运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充分考虑利率、汇率和信用风险。必要时应适当设立分支或分层机构,以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决策权和执行权不分等问题。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和业绩考核。应对监事会建立派驻专职人员制度,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监管,科学制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任期风险基金,探索期权激励,防止短期行为。五是采用市场方式选择、激励和约束职业经理人。鼓励企业到海外和民企网罗优秀人才,发挥海外人才和本土人才的各自优势。
(四)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实施藏汇于民的外汇政策
第一,鼓励中小民营企业买入外汇,进口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战略性物资,而购买外汇的价格可以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的紧急和重要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优惠。第二,为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支持。外汇管理局可以与商业银行签订专项外汇存款协议,借给商业银行一定规模外汇专项资金,由这些商业银行向需要进行产业升级而进口设备和物质的国内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美元贷款,支持其“走出去”进行投资、并购、开发资源、购买技术等行为。第三,大力实施藏汇于民,为中国居民提供更多的海外投资渠道。鼓励QDII及其他形式的民间海外投资,让国内投资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投资标的。
二、扩大外汇储备的财政性使用
积极探索外汇储备的财政性使用,如直接消费(进口)或者划拨,让央行“铸币税”性质的外汇储备转化为财政资金[3]。基本思路是:中央银行用外汇购买财政部发行的特种国债,财政部由此得到外汇。一是用外汇在海外直接购买[4],政府可以考虑用外汇在海外购买用于改善国内科技、教育、医疗设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节能、安全生产、排污环保事业发展所急需的各种设备、技术与其他物质,以国家投资持有的方式下拨,或政府在海外采购、再以优惠价格卖给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方式供给,同时收回人民币。二是通过设立外汇基金的方式间接在海外购买[5]。由财政部发债筹集专项资金,按照市场汇率用人民币从央行购入外汇储备,设立政府主导的盈利性或非盈利性外汇专项基金。盈利性基金主要用于为国有或民营企业“走出去”项目提供融资,重点支持跨境兼并、技术升级、资源收购等项目。非盈利性基金围绕改善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提供资金支持(如设立外汇科技基金、教育基金、文化基金、医疗基金等)。
三、间接注资社保基金,弥补社保基金缺口
用外汇储备冲抵部分养老金隐性债务,是解决“空账”问题的一个现实突破口。具体操作上有几种模式:一是财政部直接拿新发行的长期国债来购买外汇储备,再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由其具体进行运作[6]。中央银行外汇资产减少的同时,对中央政府债权等量增加,从而保持总资产的不变,短期内全社会的人民币流动性不发生变化。其好处在于:财政发债收购外汇储备有先例可循,决策相对容易;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专为筹集和投资养老金而设立,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投资队伍和风险管理机制,以社保基金为主体受托管理更多的养老金,更具合理性。
二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划转社保基金。仿照汇金公司以外汇储备注资国有银行的方式,可通过汇金公司或成立类似的其他金融机构,使外汇储备间接划转到全国社保基金。这样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外汇资产变成了对此类公司的债权,从而保持总资产和总负债的平衡。外汇储备划转到全国社保基金之后,可以外汇形式在国外进行各种投资,本金和收益都归社保基金支配;也可以订立协议,社保基金只能以外汇资产的形式在国外投资,投资收益归社保基金。当发生金融紧急状况急需外汇时,央行有权以一定的形式换回社保基金持有的部分外汇储备本金。
三是中央银行直接划转社保基金[7]。中央银行可直接划拨外汇储备资产给社保基金,之后以资产处置形式对冲,达到央行资产负债平衡。如果从国家资产负债表保持平衡的更宏大视角出发,中央银行直接划拨给社保基金外汇资产,虽然中央银行资产减少了,但是社保基金多了一笔等量的资产,国家整体资产负债状况没有变化。从长远看,外汇管理制度和经济贸易政策都需要进行重大改革,以消除造成目前货币政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四是直接注入个人账户,即财政发债收购部分外汇,按照一定标准将其注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外汇养老金归个人所有,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结汇。由于一般居民缺乏投资能力,需由专业机构受托运营其外汇资产。政府可对受托机构的条件、投资品种及其比例等做出规定,既要鼓励合理竞争,改善对养老金所有者的金融服务,又要防止过度竞争。随着养老金所有者和机构投资者走向成熟,有关投资限制可放宽。
四、通过国际金融合作等多种创新方式使用外汇储备
一是探索国内金融机构对境内外企发放外币贷款。二是鼓励外企在国内发行美元债券筹集资金,支持其在海外引进设备、技术和生产线。三是出台相关鼓励措施,要求国内借债企业和机构,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下,用人民币购汇或银行贷款购汇,提前偿还外债。四是加快发行人民币债券。通过鼓励外国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熊猫债券”)的方式。五是通过私募基金等渠道对外股权投资。在对部分重要行业进行股权投资时,很多国家往往会设置门槛。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间接渠道,比如私募股权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以规避这种限制。六是发起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及亚洲农业投资银行,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通过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采用市场化运作,加快建设纵横交错的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通道,形成快捷方便的覆盖整个亚洲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通过农业投资银行支持亚洲各国发展现代农业,生产高质量的农产品,不仅满足亚洲人民的需要,而且为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黄刚.关于利用外汇储备注资国有企业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09(11).
[2]宗良,李建军,邵科.对美元资产要有多种化解风险对策[R].2007.
[3]祝丹涛.合理使用我国外汇储备的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R],2010.
[4]王大贤.危机下的外汇储备管理现实选择[N].上海证券报,2009-01-13.
[5]范文仲.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与使用的新思路[R].2009.
关键词:水利体制机制创新
引言
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有水利体制和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水利事业发展的要求。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现行水利体制,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分级、分部门的管理体制,造成“多龙管水”,行政干预多,水资源管理体制不理顺,影响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效益的发挥;水利工程建管体制不健全,水利建设重开源轻节流、保护,重建设轻管理,造成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水权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水价过低,水资源大量浪费,供水单位亏损,难以为继;水利建设长期依靠国家投资,没有形成有效的投融资机制,水利投资严重不足,工程欠帐多;缺乏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致使水利管理队伍不稳定,水利科研工作滞后。去年重新修订实施的新《水法》,总结了原《水法》实施以来的治水经验,为今后一定时期内水利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要贯彻落实好新《水法》,创新水利体制和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规范行政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农村费改税工作的不断深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管理社会水事的职能,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尽快调整工作思路,解决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学会并习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各类涉水事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行政决策和水事管理的法制化。首先,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决策事情,扩大民主,集中民智。要更多地将决策上升到法律高度,把水利规划等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改变“领导换、规划变”的局面。第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按照WTO的规则要求,政府对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修订,要抓住这一机遇,抓紧制定、修订与新《水法》等法律法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在建立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狠抓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规范社会水事秩序和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现行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费、水保“两费”、占用农业水源和灌排设施补偿费、河道采砂费的征收制度以及水保方案和河道建设项目审批等法律制度,要下大力气狠抓落实。第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建立现代水务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改革水的管理体制,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今年3月9日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又一次强调要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即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节约和污染防治工作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高效、有序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和水污染防治体系。目前,全省已有近60个县(市、区)实行了水务管理体制,他们的实践证明了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克服部门职能的交叉重叠,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二是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三是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四是有利于建立开放的水务投资机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应围绕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这两个根本目标,在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步伐的同时,把重点放在配套管理机制的建设上。要逐步建立完善水务管理机制,切实管好水务,真正体现“体制”的优势。一要依照水法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水资源统一管理。如在水资源配置方面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度等。二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支撑水资源统一管理。如补偿机制,对占用水工程,包括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扩、改、拆、损水工程设施的补偿等。三要调整职能,明确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责。四要改革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有效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要在“加速一个转变,打好两个基础,实现三个目标”上下工夫。“一个转变”,就是尽快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从“水利”转向“水务”,按照对水资源的物质形态、市场要素和治水内涵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的要求,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措施,对全社会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规划、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和服务,对涉水事务依法进行全面管理,最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个基础”,是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要摸清家底,算好水帐,搞好规划,抓好试点,积极探索水务发展投融资机制、价格机制、社会化运作机制、公众参与管理机制、现代化信息传递机制、宏观调控机制等。“三个目标”,一是节能降耗,提高效益,减轻财政负担,让政府满意;二是搞好服务,提高供水能力和质量,让人民满意;三是加强管理,增强实力,让企业和职工满意。
三、构建开放的、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
投入是影响水利发展最关键、最直接的因素。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的关键是要建立起适应形势发展的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和水价形成机制。政府投入要高中求增,依法收费要强中求足,群众投入要变中求稳,市场融资要活中求多。一是要依靠公共财政。水利的公益性、社会性决定了它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公共财政支持。要进一步研究公共财政的投入方式。近年,国家发行了大量的建设国债,主要投向基础设施,既包括南水北调等大型项目,也包括节水工程等小型项目,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争取。同时,要正确认识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危害,配套资金不到位,是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大量“钓鱼工程”、“半拉子工程”,使已投资金效益迟迟得不到发挥,还影响了今后对上项目的争取。要采取切实的应对措施,保证上级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要通过制定贴息政策,鼓励个体和集体大胆使用银行贷款搞水利。二是运用市场机制增加投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营性水利工程运用市场机制增加水利投入是完全可行的。如城市供水,可以用民营化的办法来拓宽资金渠道。三是政策的支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实现依法收费足额到位的问题。立足区域实际,找准突破口,争取政府支持,配套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加大征收力度。通过加大收费力度,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等增加水利投入。四是加快水价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要以单个核定工业、城镇供水价格为切入点,加紧推行两部制水价、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办法,探索实行季节浮动水价。在积极推行新水新价的同时,结合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步伐。要积极探索实行水价听证制度,促进水价执行到位。五是通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增加水利投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投资办水利的新途径。按照中央提出的“稳定、安全、灵活、多元”的“”,研究水利如何实现多元化投资这一重大课题,要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创造新的投资渠道,以建立稳定的水利建设资金来源。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第一,充分调动群众投资、投劳干水利的积极性。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谁管谁所有”的原则,采取股分制、联户建、个体投资集体补助和“一事一议”等办法,调动社会闲散资金办水利。第二,通过产权改革,盘活资产,吸引社会投资。采取明晰所有权,放开管理权,搞活经营权的方式,盘活水利国有资产,推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入新机制,积极推行租凭、承包、拍卖和股份制改造,卖旧建新,滚动发展。第三,积极利用外资。要搞好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加强与国外技术和资金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和额度。第四,积极探索有偿使用水利资金制度。要在政府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按市场规则运营,以投资回报引导投资。
四、理顺水利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制
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动作的基本思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水利行业特点的新的运行机制,一是提高产权意识,明晰产权关系,改革产权制度,通过产权改革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发展资金,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三层架构体系。第一个层次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和授权,对所属水利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实行真正的宏观间接管理。第二个层次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水利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第三个层次是水利企业,包括具有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赋予其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三是引导、鼓励水利企事业单位,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进行改组、改造。要抓大放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通过产权改制,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组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全资(控股)公司或具有投资中心性质的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障水利国有资产的完善和安全。
五、改革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由于水利行业“建管分离”、“重建轻管”,而对已建成的工程如何保障良性运行、如何稳定管理队伍却研究甚少,致使水管单位积累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改革现行体制应抓好以下四点:第一,把建管并重落实到建设的前、中、后各个环节上,为搞好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提供保障,规划设计工作要充分重视工程的经济问题,上马一项工程,就要增加一个经济增长点,而不是制造一个“包袱”。建设管理要为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水平服务,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就要建成质量一流、技术含量高的“精品”。第二,明确工程性质,理顺投资渠道。根据现有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把工程定为三类:第一类为公益性工程。应明确定为事业单位,其编制内人员和管理维护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外人员由开展多种经营的收入解决。第二类为经营性工程。应明确为企业的性质,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运营管理。第三类为综合性工程。如部分水库、河道、灌区,既承担防洪、除涝等社会公益性任务。又有水费收入,目前的水管单位大部分为这种类型。对这些工程,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工程的公益性和经营性部分进一步合理划分,确定比例,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定员定编,由国家公共财政承担公益性部分人员和管理经费,合理确定经营收费价格,保证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到位。第三,根据“剥离辅助,精干主体”的原则,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加快水管单位经营机制创新步伐。第四,加强内部财务管理,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