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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主线,努力构建社会帮教网络,对边缘儿童进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正,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在摸排阶段。重点从“培训、摸排、分析、核实”四个环节上下功夫。一是在部署摸排环节,由司法局召开摸排工作培训会,为摸排人员提供有关摸排方法和分析定性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实现专业化、一体化推进。二是在组织摸排环节,组织司法所,社区志愿者组成摸排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地毯式摸排,适时召开小组讨论会,确定工作对象,并对工作对象的生活背景、不良行为以及现实困难等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边缘青少年基本情况登记表》。三是在分析定性环节,由司法所、街道预防组织协调摸排工作人员召开边缘青少年分析定性会,根据边缘青少年不良行为危害程度,进行“橙”、“黄”、“绿”的“三色”定性,并结合边缘青少年的实际困难和属地原则,提出成员单位对口帮教的建议名单。四是在核对分工环节,由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对全县边缘青少年进行核对和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召开各司法所工作协调会,结合各单位的情况进行民主讨论,逐个确定每一位边缘青少年的对口帮教单位。
二、在帮教阶段。紧抓“建档、定责、定计、解困”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建档,即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由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对照《边缘青少年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边缘青少年帮教档案》,明确边缘青少年帮教转化考察期标准、帮教工作者职责、帮教工作计划书以及定期帮教工作记录表。二是定责,即逐一签订协议,明确帮教责任人。由司法局召开分工会议,与各司法所逐一签订帮教协议,确定责任领导,落实帮教责任。三是定计,即逐一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由各司法所帮组建帮教小组,与帮教对象所在街道取得联系,上门与帮教对象进行对接,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计划。四是解困,即逐一解决困难,确保彻底转化。由司法所通过电话、面谈、个体辅导等多种形式与边缘青少年联系,在帮教过程中把行为纠偏、思想解惑、心理矫治、生活帮困与个体辅导相结合。司法局每季度针对全县边缘青少年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和分析,对边缘青少年的异动情况、成因等突出性问题,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集中解决。
三、在转化阶段。由司法局在“两条路径”上抓好规范建设:一是在转化标准上,对在转化期间表现较好,处于持续保持健康稳定状态的帮教对象,原则上按照“‘橙色’(15个月)‘黄色’(7个月)‘绿色’(4个月)”的模式进行转化。二是在转化程序上,帮教目标实现后,由具体的帮教工作者填写申请表上交帮教小组,由帮教小组提出意见后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组织摸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确定解除帮教,将帮教材料统一由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存档。
200*年,某某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全市的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综治办、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打防控一体化规划落实、禁毒、刑事治安案件处理、“四五”普法工作验收、“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验收,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反警示教育工作、民事案件审判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今年年初,村上全面调整了综合治理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反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全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嘉峪关的工作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开展工作。
二、加大“四五”普法宣传力度
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检查验收的关键之年。6月初,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村上上报了《某某镇某某村“四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并就近年来的普法宣传工作中积累的材料进行了归档整理。通过第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了农村公民特别是我村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在市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升了农村依法在治理水平,各项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三、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法制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落实嘉峪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峪关市民政局、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嘉依法治市办(2005)3号文件,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而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十标准》,健全各项制度,及时上报实施意见、自查小结。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充分利用市司法局下发的《农村常见法律知识问答》,通过广播宣传、集中学习,基本达到读本持有者能学会懂。通过持续的创建工作,健全了村民自治机制,规范了村级事务管理。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参与重大民事纠纷调处,热情接待群众来访。
由于连续几年狠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处及时、回访到位,今年的个案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率又比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村上,继续加大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报工作制度,发现纠纷宜调则调、宜分则分,按时上报综治工作月报表。对待民事纠纷,全镇上下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落实,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力争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深入持久开展禁毒斗争,巩固“无毒村”禁毒成果。
在全镇的禁毒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禁毒工作方针,把“三无三显著”作为禁毒工作的长远目标,按照《巩固无毒镇三年规划》和《某某镇巩固无毒镇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要求。今年,“6.26”世界禁毒日,适逢集市,我们在镇政府门口布置了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板报,并悬挂了大幅标语。并协调镇派出所、司法所、巡回法庭在6月初对全村进行预防原植物种植的抽查,没有发现一例违反禁种规定的。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司法局领导班子__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__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法治、队伍”三大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多元化的需求,努力做好为民便民这篇文章,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 “三多两提高”的特点。即:人民调解案件多,法律援助案件多,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多;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了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司法所、调委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22件,刑事辩护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劳动仲裁2件。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人,解除27人,实际在册122人。法律宣传抓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法律服务,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12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一年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批典型事迹。爱民东道司法所长张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群乐里社区调委会主任张静贤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万庄司法所获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职业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了《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履职讲座2期,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2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期。三是齐抓共管增强法宣工作合力。全区法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法的普及工作,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了“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直各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到三中、九小、四小等学校督导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送去了《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等书籍。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市场”,在北旺大集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局机关开展了“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购买了《“六五”普法案例读本》、《中国梦学习读本》等书籍。为区直部门送去了《“六五”普法党员干部读本》等法律书籍。五是新开路、解放道、尖塔、新源道等司法所以展出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漫画、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释疑解答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治 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开通__司法门户网,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以案说法展牌,配以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爱民东道司法所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主办了 “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等领导出席。三是开展12.4普法,39个区直部门200多人在管道新六区、蔬源蔬菜批发市场、3534社区和西后街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法律书刊73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条,展出普法展牌10块。出动宣传车40多辆,其中LED电子显示屏流动车1辆,参加现场签名活动20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20余人(次)。市委副书记蒋洪江等市区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经区委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二是利用三天的时间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区局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电脑12 台,手提电脑2台。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四是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推广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一是成立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进社区、人民调解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矫正帮教进社区。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六项工作:宣告、谈话、发放相关文书、签订协议、提要求、进行等级测定。同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二是定期与区检察院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四、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
(二)打造“阳光”特色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对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并建设服务标准,形成“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__区法律顾问团”主动为项目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法律服务。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配齐了办公设备,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提交的资料、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二是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爱岗敬业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 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会议精神,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中做到“四个一”。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该村4名残疾人协调4辆轮椅送到手中,积极筹措20__0元用于法制村建设。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__区“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五进社区”深入开展,落实以案定补”等制度。三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五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八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3]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8]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元/件提高到3*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云南日报》、《*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我们基层站所提出的新要求,司法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姿态、有为的成效参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这一指导思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部分别下发两个《若干规定》为原则,不断加强本所的政风、行风建设;以市局制定的两个《试行标准》,不断来规范本所的职能业务;以建设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来规范和约束本所人员的行政行为,初步收到了“观点有更新、认识有提高、思想有统一、政绩有显示”的建创工作成效。
二、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本所行政职能涉及四大块:一是人民调解;二是法制宣传;三是安置帮教;四是社区矫正。近一年来,在县主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兄弟部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通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创建平安大豫,服务“两个率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尽到了本部门的应尽职责。
1、强化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首先,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年初对本镇的三级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各调委会及调解小组,新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落实了工作责任。抓实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参训达200多人次,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实例分析等方式,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了调解员队伍。
其次,充分发挥镇调处中心的龙头作用,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到十一月底,全镇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起,受理调解197起,调解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7,为创建平安大豫做了大量工作。平时不断健全完善纠纷排查机制,每月排查上报一次,“四夏”大忙、抗旱期间及重大节日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早调处、早化解。六月份,镇调处中心与公安派出所进行了对接,调处纠纷60多起,成功率达100,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市政法委陈书记和市司法局王局长来镇调研,并将我镇的做法在全市推开,提高了大豫的知名度。公调对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7月份全县在我镇召开了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介绍了我镇的具体做法,加强联系,强化保障,做到三个到位;努力探索,求实创新,建立完善三项机制;抓住根本,科学管理,注重三个优化。全镇实现了“无,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及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三无”、“三不”工作目标。全年制止了5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了6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平时工作做到“有受必有理、有理必有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9月份本所进行了现场调解观摩,如东尽此一家,代表如东参加市里评比,得到了市、县相关领导的肯定。
2、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首先,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一年来,回归两劳人员6名,从20__至20__年列入帮教范围的共有32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较强。由于我们的工作到位,今年,未发生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司法所的同志带头学法,平时每周自学四课时,每月集中学习半天,提高业务知识。五月份,组织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利用黑板报经常办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橱窗张贴法制宣传画报。今年是“四五”普及的验收之年,全体人员整整花了两个星期,完善了“四五”普法台帐,通过了市、县的验收。各个 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专职法制宣传员,一年不少于4次到校辅导作讲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进行教育,在全镇开展禁毒专项教育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十月份成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律学校,与普教有机地结合,普法教育在大豫形成了气氛。在司法所牵头下,今年组织了四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700多人次。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与桂芝小学组织了法制文艺演出专场,法制教育形色多样,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宣传好有关的法律、法规,以配合全镇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矫正工作纳入正轨,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近两年来,我区先后两次被评为“广州市平安建设先进区”,综治科被授予“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社会稳控与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广州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番禺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番禺区广州某某某赛突出贡献集体”等称号;牵头组织实施的“构建三条防线提升满意率,平安番禺建设全省再领先” 、“建立综治舆情分析中心,推进平安番禺创建工作”等工作成果被评为、全区机关优秀工作成果,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经验先后被新华社、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法制日报》、《日报》、《广州日报》、省委《十一运社会稳控与安保工作简报》、省委政法委《广东政法简报》、《广东综治简报》、市委《信息专报》、《督查专报》、《广州信息》、《安保督查指导工作简报》等推广,其中市、区领导8次做出重要批示。1日,中央综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对我区的综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区“卓有成效地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月综治科被授予“番禺区优秀科室”荣誉称号,科室2名同志被评为“广州市青年岗位能手”、1名同志被评为“番禺区青年岗位能手”。
一、强化创新意识,推动平安建设
区委政法委综治科制定了规范的青年文明号岗位达标创优标准,以“心系平安”为宗旨,不断强化科室内部管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研究综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接受新事物,树立新观念,探索新思路,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以此带动平安番禺建设。一是制度创新。紧紧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利契机,在组织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制约性、障碍性问题及破解方法开展深入调研和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综治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涵盖工作运行、决策运行和责任运行的《番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及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等七个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框架。首次将辖区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领导责任查究及一票否决权制实施范畴,推行企业法人综治责任制。其经验做法被《广东综治简报》、《广州日报》、《半岛都市报》、市委《信息专报》等市级以上媒体推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某某给予肯定性批示,二是观念创新。把各部门综治工作情况及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实绩纳入综合指标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责任落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建议优先提拔使用;对发生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建议给予严肃处理。内共对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31个先进集体、12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11个单位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33个单位予以黄牌警告暨一票否决警示,对11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三是管理创新。设立了分析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自下而上、反应灵敏、快速传递的综治舆情汇集分析网络,及时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评估、预警和研判,确保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对进一步深化平安番禺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华社《高管专供》、省委《社会稳控与安保工作简报》、市委《信息专报》、等市级以上媒体进行了推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某某、副市长某某某给予肯定性批示。
二、强化质量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以提高科室工作效率推进全区综治工作。区委政法委综治科不断探索完善为综治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番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番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等制度,实现基层综治组织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基础设施“五规范”。 目前,12个街道综治办、90%以上的社区、40%以上的企业初步达到了综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的标准。我区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二是以强化科室绩效管理塑造良好机关形象。注意加强科室品牌建设(“心系平安”),把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纳入科室日常管理工作中,塑造积极向上、清廉奉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机关形象。综治科连续5年被评为“平安番禺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彰;被评为番禺区机关先进科室。三是以推进科室争先创优维护青少年权益。积极开展争创“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配合团区委组织番禺区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暑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中行动,集中开展暑期网吧集中整治、图书音像制品整顿、规范暑期劳务市场、打击青少年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行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会同团委、教体、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调整充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科学管理机制,创新群防群治工作模式,会同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成立广州市志愿者协会治安志愿者番禺分会,发动志愿者在社会治安巡逻、社区安全防范、法律宣传、单位内部保卫、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治安信息收集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三、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开拓进取
一是圆满完成会议组织筹备工作。参与完成迎接中央、省、市等领导督查、检查工作8次,参与筹备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会议11次,其中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平安番禺建设工作大会。二是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保稳定、促和谐”、“畅通公用保民生”、“保全运迎国庆”、学校周边秩序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年内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1次,排查发现的18起突出治安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完毕。三是草拟各类文件材料。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情况报告、工作汇报、建议意见等260多个、草拟综治委(办)文件86个、编发《番禺综治简报》16期、编发《综治综治工作动态》14期、编发《番禺区国庆节和大运会会安保工作动态》32期,有效地为领导决策起好参谋作用。
四、强化学习意识,完善综合素质
学习是综治部门整体工作创新出成效的有效推动力。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落实区委“百千万”大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共形成调研文章12篇,为领导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决策资讯支持。所形成的调研文章,被《广州信息》、《广州综治简报》、《政法工作研究》、《学习与实践—番禺区践行科学发展观典型案例选编》、《新番禺》等刊发。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并将其贯穿于每名干部的日常工作之中,通过专家教授讲课、经验材料评析、综治案例研讨等形式,使科内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升,为科室工作“无缝隙”衔接奠定了基础。科室有1名同志被评为“广州市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系番禺区和广州市政法委系统唯一入选者。三是加大信息宣传。根据《区委政法委信息宣传工作办法》,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反映番禺特色的工作和突出成绩的信息。全年,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余篇,其中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0余篇,一项做法被新华社在全国推广、三项做法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6篇综治论文、分析分获广州市一、二、三等奖。
这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是经市委、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对我市社矫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市委副书记申忠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市当前和今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局的领导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我就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探索行刑方式多样化、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尝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之一,是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任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社区矫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二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提高监外执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社区矫正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社区矫正的对象、任务、目的和职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社区矫正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间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是被裁定假释的;五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社区矫正的任务。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的任务: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再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对矫正对象进行再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四)司法行政部门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
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3、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为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一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衔接移交工作。对已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要与*派出所做好人员档案的移交衔接工作,主要是20*年底前的社区服刑人员,据统计有1339人。2009年1月以来的矫正对象人员档案已基本转到市司法局。现已有56人。今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司法所还没有拿下去的,要尽快到司法局搞好接交手续。司法所电脑要尽快联网,申请邮箱,向司法局上报邮箱号。今后,在刑事裁判生效后,法院移送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将及时转给司法所,司法所要进行登记,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同时,要认真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保证社区矫正的合法性。二是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协调配合,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生活、工作等服务。
四、摸清情况,切实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
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司法所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就要求从基础工作做起。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要认真摸清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一是要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搞清楚,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各司法所在这次会议后,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主要把矫正对象的人数搞清楚。二是要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清楚,做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各司法所在开展对矫正对象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认真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类别、犯罪情况、矫正期限、现实表现、户口所在地、职业、家庭等情况。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教育,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教。
五、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从刑罚的惩罚性来看,惩罚性体现于对权利或人身自由的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些限制的实现就需要监督管理。我们知道,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当然,对矫正对象实行监督管理是必要的。从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来看,这些人都是某种程度上的犯罪分子,为预防这些人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也是必要的。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要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事档案、犯罪档案、矫正档案等各类信息资料的管理;二是对矫正对象限制人身自由的管理。比如被判处管制的、宣告缓刑或假释的人员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机关批准等;三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使公民权利限制的管理。如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四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定期报告的管理。矫正机关要督促矫正对象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改造情况。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社区矫正是一个教育的过程,经过对矫正对象的教育,使其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上,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具有针对性,才会有成效。在教育的内容上,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积极的、健康的心理状态,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早日回归社会。在教育的方法上,一是采取多角度的教育方法,提高矫正质量。开展警示教育。司法所以开展警示教育形式指出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告诫他们避免重犯。如组织他们参加旁听法庭审判,使他们直观的认识到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组织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理念;开展引导教育,司法所要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潜移默化的引导他们树立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如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等,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之中。开展感召教育。司法所通过对矫正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从更高层次感召他们,用先进的事迹来激励他们,使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开展主题教育。司法所要结合形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如开展“八荣八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活动,以“社会给予我温暖,我为社会献爱心”为主题的向灾区、贫困地区捐款捐物的活动,通过参加学习和捐助活动,激发他们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二是借助多层次的施教主体开展工作。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要借助家庭、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干部)、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力量,才能把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搞好。三是要采取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如侵犯他人或国家财产类犯罪分子,大都是好逸恶劳之徒,就要对他们进行热爱劳动、靠劳动致富方面的思想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一是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个别教育就是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和途径,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教育;集中教育主要是对矫正对象进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要把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确保教育效果。二是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服刑人员的先进事迹及时表扬和鼓励,弘扬正气;对不服从管教、有违纪违规的人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进其转化。
(三)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六、建立健全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管教规范化
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对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规定。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教育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公益劳动制度、管理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