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地震受灾情况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地震受灾情况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地震受灾情况报告

第1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四、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3.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第2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关于印发《某某镇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某某镇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某某镇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阳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某某镇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某某镇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本预案是某某镇人民政府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行动方案。自然灾害发生后,与县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干旱、沙尘暴、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异常现象造成的重大自然灾害后的应急反应。

二、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等级划分

根据我镇突发性自然灾害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救灾工作的实践,将我镇自然灾害划分为特大灾害、重大灾害、中等灾害和一般灾害四级。

1、特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500亩的;

②倒塌房屋超过100间的;

③人员死亡超过3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2、重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200亩的;

②倒塌房屋50-100间的;

③人员死亡2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的。

3、中等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等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100亩的;

②倒塌房屋10-50间的;

③人员死亡1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的。

4、一般灾害。凡未达到中等灾害标准的自然灾害,均为一般灾害。

三、应急反应机构

挥:

姓名

职务

副总指挥:

姓名

职务

员:

姓名

职务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民政办和镇直各单位抽调。

四、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为确保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紧急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使受灾群众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安置和救助,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等级,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采取以下应急救助行动。

(一)特大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1、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2、立即向镇应急办及县民政局报告灾情,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0时前汇总灾害信息,向市民政局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专人值守。

3、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4小时与受灾村庄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编发快报,报送县民政局,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4、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5、及时派出由镇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6、及时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交通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7、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指挥部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8、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9、视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10、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精神。

(二)重大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1、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指挥部协调指导救灾工作。灾害属地村庄具体组织和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2、立即向县民政局报告灾情。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0时前汇总灾害信息上报,坚持24小时值班,专人值守。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8时前向指挥部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指挥部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4、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4小时与受灾村庄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

5、及时向新闻单位和社会公众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区形势,落实救灾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

7、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镇政府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8、及时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交通部门紧急调动救灾物资。

9、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精神。

(三)中等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第3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划定

第四条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将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章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

指挥部成员:由发计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建设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经贸局、地震局、安监局、气象局、广电局、粮食局、人武部、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第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七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指挥部临时抽调人员和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现场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乡镇长。

成员: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及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和参与救灾、抢险。

第九条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电信、供电及后勤保障设施和人员。

第十条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除履行好职责范围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乡镇政府、公安、卫生医疗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救灾、抢险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县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二)检查督促各乡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演。

(三)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根据市、县领导批示必须赶赴受灾现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指挥督促并全面组织实施,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一)负责地质灾害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配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

(三)全面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赴现场时,应组织人员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已发生灾害后仍存在灾害隐患情况下的预防方案。

(二)有针对性的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发现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将情况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紧急抢险救灾组:由公安局牵头,建设局、水利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供电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抢修或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第十五条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局、气象局、水利局、地震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出险情;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地震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第十六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机构参加。主要职责:做好急救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等设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治安、交通和通信组: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电信局、交警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备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

第十九条信息报送和处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政府办、民政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随时将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况及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第二十条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接到紧急报告后,迅速作出反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救援、抢险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拖,防止险情扩大,按程序视情况启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乡政府和当地群众自发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拖,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具体工作的实施,指挥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并监督指导贯彻实施。

(二)县级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等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监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应急和处理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是当发现、接报地质灾害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二十四条启动预案后,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组,迅速进入受灾现场,调查险情,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确定抢险避灾方案,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标明预警信号,确定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的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及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和险情发展;民政、公安、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电力、电信等部门根据险情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的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支援。

第二十五条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上级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第五章支持和反馈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落实应急资金,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落实到位,并保证足额到位。

第二十七条进一步建立建全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八条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预防能力。

第二十九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三十条全面进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实现地质灾害管理与地质灾害科学评价的有机的结合。

第三十一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并不断的完善、充实。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如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制定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办事处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处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办事处社会稳定。

二、制定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办事处减灾协调委员会灾害救助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本办事处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办事处居委会、办事处各单位、办事处各应急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本办事处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居民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居

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办事处重点救济较重受灾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居民群众。

三、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灾害种类。

本办事处内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二)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路线,转移后的临时安置与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重建。

(三)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办事处居委会协助当地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四、启动条件

(一)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1间或楼体危险影响居住。

(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三)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四)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协调各类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二)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三)贯彻落实上级政府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四)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五)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专门工作组及职责

(一)宣传教育组

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办事处减灾宣传日”活动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不断提高居民的抗灾防灾意识和能力素质。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提高居民抗灾自救能力。三是对各项减灾抗灾工作和活动进行资料积累并制作减灾抗灾工作专题音像(带)片。

(二)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三)疏散组: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五)现场警戒组

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并保护好现场。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七)机动组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八)安置及生活救济组

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九)查灾核灾组

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卫生防疫组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十一)宣传组

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十二)对外联络接待组

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本辖区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设施清障组

主要任务:一是设置广告、宣传牌的具体装置位置(与城管、和规划部门协调);二是清理居民楼院减灾抗灾通道的杂物与垃圾;三是布置与设置各种减灾抗灾设施;四是布置与设置避难场所。

七、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报告;及时向受灾区域派出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二)根据需要,向受灾区域调拨救灾物资,支持灾区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三)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第5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一、我县救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采取的措施

位于中部,境内海拔最高处4874米,终年冰雪覆盖,海拔最低2040米。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0.2℃,年最低气温零下30多度,年降水量在231.3-555.2毫米之间,无霜期90-145天。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使全县自然灾害呈现频发、多发、易发等特点。干旱、暴风雪、低温冷冻、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极端天气过程和自然灾害每年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上亿元经济损失。因处于河西走廊地震带、祁连山地震带交汇区域,属国家及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减灾形势十分严峻。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及草地资源,林地面积270多万亩,活木总蓄量达370多万立方米,草原面积580多万亩,属祁连山水源涵养林重点保护地区,森林和草原防火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多种自然灾害频发,使全县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困难,救灾减灾形势严峻,工作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牧民抗灾自救能力差,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由于我县属于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受自然、地利和交通条件的限制,地区物资运输费运高、成本大,造成在价格传导因素下的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部分公共服务品等价格水平始终高于周边县区运行,加之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农牧民住房设防标准低,抗灾能力差,灾害发生后,群众根本无力实施自救,主要依靠政府救助,同时,群众缺乏建筑技术,无法自行承担重建任务,雇用外地施工队,致使重建成本增加。

二是我县连续12年遭受自然灾害,全县19个乡镇176个村都不同程度受灾,群众返贫面大,生活困难。2012年,全县19个乡镇以低温冷冻、大风降温、干旱、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43.58万人(次)受灾,2.096万公顷(其中绝收2622.99公顷)农作物成灾,占全县可耕地面积的95%,紧急转移安置604人,房屋倒塌23间,损坏266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8496.05万元,其中农林牧业损失20596.7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848.68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15.83万元。虽然在我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救灾救济工作有序进行。但由于连续受霜冻、暴洪等多种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持续干旱灾害,灾害救助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救灾减灾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救灾减灾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各类救灾减灾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及专业素质,然而由于长期缺乏系统的培训,救灾减灾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还有不少乡镇没有配备专门的民政助理员,有的民政助理员身兼多职,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救灾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面对严峻的救灾减灾形势,我县高度重视,始终将救灾减灾工作做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及省、市的总体要求,从近期抗灾及长远防灾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以防灾减灾项目及应急机制建设为重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有效地开展了救灾减灾工作。

(一)减灾机制逐步健全。近几年,县上按照救灾减灾应急工作的要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制定了灾害应急预案,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应急预案,县、乡、村设立和开通了灾害信息网络,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和灾情信息报告网络,提高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加大救灾资金物资的投入力度。2006至2012年发放救灾救济资金3435.55万元,并强化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运行机制,及时调查摸底,掌握需救助群众的基础数据,重点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力自救的缺粮户、常年特困户、困难优抚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及时进行救助,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全县上下通力协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面对严重的灾情,全县上下积极应对,层层制定抗灾救灾方案,各级干部组织广大群众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直部门特别是农业、水利、畜牧、民政、气象、电力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稳定农资价格。县乡两级农牧业技术干部继续深入乡镇、村组和抗灾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掌握县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把握抗灾救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这是我县民政工作者需要认真研究和破解的难题。针对我县的防灾减灾工作实际,我们在以后的救灾减灾工作中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从近期抗灾及长远防灾的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提前介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并在预案制定的基础上做好对各级各类预案的演练、实践、运用工作,使灾害发生后能做到上下一盘棋、部门一盘棋、真正发挥预案的实际作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功能,建立和规范起以民政部门为中心的灾情信息平台。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制度。要按照各级救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灾情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灾情的慌报、漏报、多报及数据报送不完整等现象。进一步加大对灾情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灾情快速统计上报及灾害紧急应对能力。

(三)加强救灾减灾资金物资的争取及管理。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灾情及救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并广泛宣传;动员对口帮扶和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争取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救灾减灾、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和项目的支持,募集更多资金用于救灾减灾事业。在多渠道争取救灾减灾资金物资的同时,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成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命钱”。

(四)加强救灾减灾队伍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全县救灾减灾干部尤其是基层救灾减灾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办法与形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军联系,根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减灾条例”,进一步加强与驻天部队在抗灾救灾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6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会泽县纸厂乡,是全县受灾最重的乡镇,而纸厂乡的灯草塘村,正是会泽县总工会的挂钩点。地震发生后,会泽县总工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建才快速反应、及时行动,为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尽到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风采。

第一知情人和报告人

地震发生当天晚上,陈建才及时打电话向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肖良开报告,紧接着又打电话给挂钩的灯草塘村党总支书记任明超了解受灾情况。当天晚上10点钟,他就从县应急办获取全县受灾初步统计情况,并向县应急办请示,自己能否紧接着参与到抗震救灾中去?当得到要“统一调度、开机待命”的答复后,陈建才并没有闲着。

8月4日上午,陈建才一大早就赶到了办公室,亲自将头天晚上从县应急办获取的全县受灾初步统计情况和县总工会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时整理后书面向曲靖市总工会、云南省总工会逐级上报,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对会泽县抗震救灾的大力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争取到省、市总工会抗震救灾资金100万元。县总工会领导班子经多次调研后,确定把乐业镇受灾相对严重的黑山村委会大路村民小组作为省、市总工会对会泽“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援建点。县总工会计划对该村民小组涉及的35户重度房屋受损户,围绕“房子盖好、群众说好、村有变化、干部不倒”的援建思路,按照“树柱、架梁、换墙、补瓦”的援建方式,采取“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包保到户、具体由乐业镇负责落实”的援建措施,实现“把该援建点建设成为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的援建目标,充分体现出大路村“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生态村特色,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工后让灾民搬入新居过个好年,目前正着手新居的选址工作。

在县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会泽县的救援特别及时,受伤的20名村民很快被送往医院救治,救灾物资也迅速送达。“也就在地震当天晚上,受灾村民在野地里窝了一夜,之后就全部得到安置,吃住饮水都无问题。”

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

8月6日上午12点左右,接到县委组织部的正式通知后,陈建才紧接着就和其他几位接到命令的干部进行了联系,前后仅用两个小时左右就赶到了指定的灯草塘村报到。他作为纸厂乡灯草塘村抗震救灾工作实施小组的副组长,积极配合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利华带领全体工作队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灯草塘村的抗震救灾工作。在积极投入灯草塘村抗震救灾工作近半个月时间里,他分别参与了该村的灾情核查、帐篷搭建、排除危房、灾民转移安置、做好灾民思想工作和应急补助资金核发等工作。共参与搭建帐篷20余顶,排除危房10余户20余间,转移安置灾民100余人。

8月8日上午,在村委会领到第一批救灾物资时,陈建才专门主持召开了抗震救灾工作实施小组与“村三委”参加的应急阶段救灾物资发放工作专题会议。对处于应急阶段救灾物资发放的原则、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明确专人管理、层层签字、张榜公示;严禁挪用、私分、贪污和优亲厚友,不能因救灾物资发放引发新的矛盾;不得出现任何差错,一定要经得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待有明确规定出台后严格按规定发放。与此同时,陈建才十分重视做好灾民的思想工作,在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会上,他多次给大家讲:处在这个时候老百姓有点想法、有点怨言很正常,这种情况下大家的引导、疏导工作相当重要,大家一定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想想,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灾民。凡是遇到有灾民来反映问题的,他总是主动配合反复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直到让灾民满意而归;他还坚持每天记好抗震救灾工作日志,以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

爱心援助灾民和学生

地震发生后,会泽县总工会安排了救灾专项资金5万元,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方便面、矿泉水等救灾物资及时送至罗别古、灯草塘村发放至部分灾民手中,以解燃眉之急;在请假1天回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他还专门动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向灾区同胞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共捐资10800元汇至民政局作统一安排;县总工会还将对江边村因地震造成上学困难在读大、中学生实行就学援助,以确保他们完成学业,用实际行动帮助灾区孩子们度过难关。

第7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据国家文物局统计,此次四川汶川地震在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对众多珍贵的文化遗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截至6月5日,国家文物局共收到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山西、湖北7省(市)文物行政部门关于文物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共有16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2处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损害,共有2766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292件。文物系统干部职工1人死亡,多人受伤。

四川省文物受损情况最为严重,共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都江堰),17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0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馆藏文物1839件受损,其中,珍贵文物189件。另外,还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作为重灾区的成都、绵阳、阿坝、德阳4个地区文物建筑、博物馆垮塌、文物损毁非常严重,文物损失惨重。“最为严重的是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二王庙建筑群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岩寺,文物建筑大面积坍塌,未倒塌的也全部成为危房;北川县文管所保管的馆藏文物全部被毁。”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称,“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估计实际损失还会更大。”

甘肃省和陕西省文物受损情况也较为严重,两省文物受损单位分别涉及8个市(州)和7个市35县(区),甘肃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16座博物馆馆舍遭破坏,其中陇南市武都区博物馆馆舍和馆藏文物受损比较严重。607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61件。陕西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308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41件。值得庆幸的是,全省未发生一起不可移动文物和保护设施完全坍塌现象(截至6月5日),西安秦始皇陵兵马俑只有个别立俑倾斜了0.5度,粘合处有轻微裂纹。

重庆市文物受损情况相对较轻,文物受损单位涉及26个区县和4个市直属文博单位,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包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大足石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还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文物保护单位受损主要是墙体倾斜、裂缝,屋顶瓦片脱落等。馆藏文物受损12件,其中珍贵文物1件。

另外,云南、山西、湖北三省共有2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只发现少许裂缝,作为世界最高木建筑的山西省应县木塔完好无损。

公众普遍关心的名胜古迹中,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都江堰鱼嘴出现裂缝,供奉李冰父子的二王庙片区山体滑坡,秦堰楼下沉,戏楼、厢房、52级梯步、照壁、三官殿、观澜亭等建筑和围墙全部垮塌;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第5窟中龛右壁菩萨的左臂肘部局部破损及裂开,右龛主佛右手扭曲移位,第133窟9号龛主佛右手腕部也出现了移位;西安大雁塔外观虽无明显变化,但塔室内四面及券洞顶部2至7层有粉层裂缝,4至7层塔室有部分粉层成块状脱落,目前暂停游人登塔。

■文物系统全力抗震救灾

地震发生后,全国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迅速启动。国家文物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部署和开展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5月12日地震发生当天,国家文物局迅速与地震所波及地区的文物行政部门联系,了解文物系统受灾情况,慰问受灾文博单位职工,并连夜印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震后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文物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及时做好灾情的上报工作。5月13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又紧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一步研究部署地震灾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从5月13日起,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上每天一次或数次及时震情通报,公布文物受损情况。

震区各省市文物行政部门也均于第一时间紧急召开现场会,部署救灾工作。四川省文物局深入了解文物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重庆市文物局建立了灾情信息报送制度;陕西省文物局抽调文物保护、建筑规划、结构力学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文物防震救灾专家组,分3个小组奔赴灾情相对严重的西安、渭南、宝鸡、汉中等市调查灾情,现场评估灾害损失情况,提交了检查报告和应急措施;甘肃省文物局在5月13日即派人赴灾区勘察,目前已完成受灾严重的陇南市的所属9个县区及天水、武威等市的受灾勘察工作。

灾情发生后,各文博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参观人群,紧急关闭开放馆舍,实施了24小时双值班制度,确保了人员和文物的安全。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在10分钟之内就紧急疏散了4000名观众。

文物保护不同于其他工作,地震发生后,尽管余震不断,危险重重,为防止次生灾害和盗窃行为的发生,都江堰市文物局全体干部职工顾不上自身安危和家人情况,仍然全天候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及时抢救转移馆藏字画和瓷器等文物:迅速将文物从六层文物库房转移到一层,并将文物用海绵、软纸进行包裹,对藏品柜进行了支护加固。5月14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赶赴成都和都江堰调查文物受损情况,看到此情此景深为感动,迅速向局里汇报,国家文物局紧急购置100顶军用帐篷支援灾区文博单位。

在妥善安置文物和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当地的自救工作中,大多数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都开放了所管理的空地和广场,为当地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5月19日一天就接待了约20000名受灾群众。

“5・18国际博物馆日”当天,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的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武侯祠博物馆、杜甫草堂博物馆、永陵博物馆克服困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对外开放,4家博物馆共计接待游客11888人次。

5月19日至24日,单霁翔率工作组赴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地震灾区第一线,看望慰问灾区文物系统干部职工,实地调查灾区文物及文物系统受损情况,连续召开4次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地震下一阶段文物系统抢险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地震博物馆的筹建工作。

5月25日至6月1日,国家文物局张柏、童明康两位副局长分别率专家组赴四川,对文物损毁情况进行详查评估、提出下一步抢险和保护方案。

■率先修缮都江堰

地震后,国家文物局即组织了全国各省、有条件的市、县文物部门,以及专业队伍,对口支援灾区震后文物保护工作。专家组拟定了灾后不可移动文物修复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将文物救灾工程分为抢险加固工程、修复工程和重点修缮工程三大类。对面临坍塌、损毁危险,存在严重隐患的文物建筑实施抢救加固工程;对已经完全坍塌、损毁的文物建筑视情况实施重建工程;对局受部损但暂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的文物建筑实施重点修缮工程。

都江堰不仅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围绕其开发的旅游产业也是都江堰市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经研究,国家文物局决定率先对其进行修缮。

专家对都江堰世界自然文化遗址进行现场考察后认为,景区文物的灾后现状是:整体尚存、局部垮塌。都江堰3个主体工程中,鱼嘴在余震中受损,出现裂缝,但不影响其功能,飞沙堰、宝瓶口无碍。“十分庆幸的是都江堰工程主体没有受到大的伤害,飞沙堰、宝瓶口、鱼嘴等重要部分经详查,都未出现险情,其中鱼嘴上的裂缝也是20世纪80年代水泥封护部分的裂缝。2000多年前,李冰父子倾注了毕生精力兴建的造福成都百姓的水利工程经受住了考验。”单霁翔说。但是国内最大一处纪念李冰父子的祀庙――二王庙,在此次地震中受损严重,二王庙总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其中6000多平方米列入文物建筑),严重损毁面积4000多平方米,部分损毁面积7000多平方米,整个二王庙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伏龙观所有古建筑屋脊、屋瓦全部损坏。单霁翔介绍,震后第一个修缮项目将从二王庙和伏龙观中二选一。目前,来自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清华大学城市设计规划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等机构的古建筑保护专家共计20余人组成的工作组已在二王庙展开勘测与设计工作。

“原样修复”将是本次修缮工作的原则,“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照原样修复,尽量使用原有材料,能使用的一砖一瓦都要用到。至于损坏严重的,将启用现代科技材料结合民间工匠进行修复工作。”

在过去两年里,四川省和都江堰市的文物保护部门已对二王庙做了很多保护性的测绘,每个古建筑的具置,包括长、宽、高等数据,都有完整的图纸记载,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抢收现场的建筑材料。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强调,修缮工作在尽量使用原材料的前提下,还要融入一些现代建筑的观念,以降低今后再次发生地震时的损失。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支持。

据了解,四川省文物局已于6月5日前报送《四川省“5・12”汶川大地震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规划大纲》至国家文物局,后者6月5日上午组织召开规划大纲评审会,并于6月6日将规划大纲及评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据估算,修复由地震造成四川等7省(市)的受损文物,约需资金60亿元。目前,国家文物局已经上报财政部,希望能够突破常规,设立专项资金。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次地震的重灾区――北川,自古是羌族聚居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有着1400多年的悠久历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羌族文化遗产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震使羌族人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遭到严重破坏。北川永平堡石砌古城墙多处垮塌,城门开裂、变形。茂县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勒石村聚居遗址、克枯栈道、青坡门河坝遗址、石棺葬、无影塔等无不遭到毁灭性破坏。大地震中,众多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也在地震中遇难。由于羌族文化主要靠口口相传,熟知羌族技艺的传人遇难意味着很多重要的文化因子从此“断了香火”,所以羌族文化面临着灭绝的威胁。

加快藏、羌民族聚居地碉楼与古村落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进程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家文物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充分考虑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这些建议会纳入视野。与此同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抢救和保护此次地震灾难中的北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将“对即将消失的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组织抢救。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先进技术按专业标准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并完整归档,妥善保存和管理”。中国民族博物馆也将启动羌族民族文化抢救与保护项目。

■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地震发生后,陆续有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了建立地震博物馆的倡议,这一提议也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初步认可。总理5月22日重返北川考察时,也提到将北川老县城作为地震遗址予以保留,修建地震博物馆。

5月28日国家文物局曾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就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召开了第一次专题座谈会。6月2日,四川省文物局召开汶川大地震遗址博物(纪念)馆、纪念地前期准备及地震文物征集会,并派出包括省文物局、地震局的专家组成考察组赴都江堰、绵竹、什邡、绵阳、青川等地进行地震遗址、博物馆选址考察。6月5日,国家文物局再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计划将具体意见和建议尽快纳入四川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

国家文物局方面表示,地震遗址博物馆不是旅游场所,它是保持历史记录的文物,也是供人们凭吊、寄托哀思的一处纪念地,博物馆除保护好北川县城地震灾害遗址外,还可能包括汶川、都江堰等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震后场所,以构建一个科学、完整的地震遗址系列。单霁翔说,无论在地震学、地质学、建筑学还是科学抗震救灾方面,地震博物馆都有重要的价值,此外“遗址记录了一场特大自然灾难,许多无辜的生命被压在了废墟下,它应该是一个饱含情感、纪念生命的地方;同时,它也记录了一场浩大、感人的全民战斗,展现了中国人民众志成城的伟大力量。因此,地震遗址应体现纪念性和教育性”。

上海博物馆馆长陈燮君撰文倡议,应将“以生命的名义珍爱生命,以不屈的精神重建家园”当成地震遗址博物馆的主题。在这个主题之下,可演绎成“地动山摇,遗址为证”、“紧急应对,奋起救援”、“珍爱生命,不屈不挠”、“大爱无限,江河动容”、“畅通信息,重视科技”、“科普为先、科研为重”、“挺起脊梁,重建家园”、“人与自然,永恒话题”等副主题,建立相应的展区和展馆,努力凸显定格和警示、真实和完整、见证和启迪、纪念和缅怀、保护和探索、科普和科研等主要功能。

对于中国文物界来说,保护和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会同地质、地震、建筑、规划、社科、民俗等各方面学者进行科学、严密地研究。

■加快“中心库房”建设

地市级博物馆的文物库房基本不达标,这是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走访灾区后的结论。“这么多年,许多县的文管所就两三人,但保管的文物级别很高。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出土文物放在14平方米的库房里,一排保险柜,里面有9件国家一级文物,几十件二级文物,但这个库房就像一个菜窖,盖上板,人睡在上面,说人在文物在。我说,如果把你绑走了呢?”单霁翔介绍说,绵阳市博物馆的中心库房在此次地震文物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其所藏5000多件文物仅1件受损。国家文物局将继续推进中心库房的建设,并抓紧中心库房的改造达标工作。

早在“八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就开始在全国文物部门推广建立中心库房工作。中心库房又被称作“文物银行”,其建立旨在配备和整合一个地区的文物资源,并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绵阳市中心库房是国家文物局支持重点建设的全国第一批文物保护中心库房之一。库房集纳了所属7个县市,包括北川、汶川等重灾区的数千件珍贵文物,签订了代管协议,采取分类建档、规范匣装方式予以保存,安全性很高,同时不影响文物的展示。“我一进中心库房,心情立刻就好了许多。只有一只大瓷瓶由于体积太大无法放入专柜,在地震时被震碎了,但是可以修复。这真是奇迹,否则地震就把这里的珍贵文物一网打尽了。这是悲情中唯一的一次安慰。”单霁翔很为绵阳市文物得以幸存而感动。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文物局设立“国家‘十一五’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对国有博物馆文物库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馆藏文物的保管及安全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投入,其中也包括支持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项目。计划增设100所中心库房,已确定在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的地市级城市建设17个中心库房。

■文物保护如何走出“猝不及防”阴影

地震发生后,国家文物局组织了专家组奔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对受损文物进行深入地实地勘查和评估定损,并组织抢救和抢修。

“专家组的工作重点是摸清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博物馆人员、建筑、文物的具体状况。”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

有关文物专家说,地震中文物受损如此严重,原因之一就是大地震波及的省份基本都属于我国文化遗产的密集地区。以四川为例,受灾地区不仅有都江堰、青城山、大足石刻等世界文化遗产,还有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卧龙、九寨沟、黄龙等自然保护区,这些地方汇集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物资源。毁损遍及文物古迹遗址、馆藏文物等多个受保护的文物种类,毁损范围涵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说,近年,很多县都拥有了自己的博物馆,社会上已经形成范围较广、规模庞大的博物馆群,这也是此次损失较大的原因之一。

“文物部门保护意识的缺乏是此次文物损坏严重的又一个原因。”宋新潮说,有些文物收藏单位的设施不完备,特别是县级文管所,由于文物没有装入囊匣保管,在地震时出现落地现象。同时,对文物建筑和文物保管、陈列、展示工作的防震措施,也缺乏具体要求。

“一些文物长年得不到修缮,遇到特别重大的自然灾难就会‘一病不起’甚至‘一命呜呼’。”重庆市文物局副总工程师吴涛说。

5月26日,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带队的抗震救灾文物保护专家组抵达二王庙景区,这表明四川灾后文物复原修缮工作正式启动。

关于文物具体的修缮和重建的开始时间,童明康说,必须等到余震过去,呈现平稳状态时才能开展。自然文化遗址属于国家级别的,还需要协同世界自然文化遗址相关组织、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一起制定具体的修缮方案,并待文化部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组织未受灾的实力雄厚的文博单位,着手开展古建修缮和文物修补的准备工作,制定抢救维修的具体方案。6月中旬,将召开全国文物系统支援灾区动员大会,签署协定,进行对口支援。

一些文物保护专家说,文物不同于其他,“重建”二字背后更多的是如何尊重原貌进行修缮和保护的问题。而古迹遗址和馆藏文物又需要区别对待,重建文物的过程中稍有不慎,文物将失去原有的历史模样和意义。

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徐苹芳认为,灾后文物的修复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和倒塌的民房不同,遗址修复不能操之过急,如何恢复原有遗址的建筑风貌,需要经过国内权威专家的论证,确定方案以后才能实施。除此之外,保护性修复还需要翔实的档案资料。如果古建筑完全倒塌,就根本没法修复了。

依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关于保护原则的规定中有一条就是必须原址保护。据罗哲文介绍,文物学家一般把这个原则称为“修旧如旧”。在这次地震中遭受严重创伤的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这个原则进行。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说,如果有些地点经过专家的论证,确实不具备在原址上修缮的条件时,才可以考虑异地保护。《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也规定了这样的条款: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异地保护。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罗哲文介绍,在这次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恐怕这些工程类型都有可能用到。他说,文物修缮和保护本来就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就能结束。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可能需要分阶段根据文物的需要进行各类工程。

关于毁损文物修缮的具体承担方是谁的问题,国家文物局有关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修缮、迁移、重建工程时,涉及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另一种是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只要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都有资格承担。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我们为毁损文物惋惜的同时,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考。

重庆市文物局副总工程师吴涛认为,加强平时对文物的监管、明确分级负责制等都是重要的文物保护对策,同时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办法来应对突发事件。

“我觉得,地震多发国家日本对文物的地震防范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徐苹芳说,日本的文物大多都是用底座固定在柜子上的,即使柜子倒下来,文物也没事。而且,日本的博物馆抗震级别也非常高,通常会成为地震发生时人们的躲避之所。

在涉及文物保护的各种法律、规章、办法中,只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有一条涉及预防灾害对文物毁损的原则性规定:预防灾害侵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古迹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没有一个实施细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很容易就淹没在众多法律条款之中,从而在现实中失去或者降低了操作性。

第8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为加强对十二五期间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高效、快速、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经县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政府办主任、公安局局长、科技局局长、发改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由县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卫生局、国土局、教育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商务局、药监局、安监局、粮食局、消防队、红十字会、环保局、电视台、供电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移动、网通、电信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元部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提出跨县(市)、区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贯彻和传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震区所在乡镇政府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并负责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县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5.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地震应急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1)分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2)应急响应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Ⅰ级响应由国务院决定。Ⅳ、Ⅲ、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地震灾情速报:震区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系统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和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汇总上报县地震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市地震局。县级地震主管部门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包括地震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震后1小时后(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地震局。随后,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地震局报告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区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地震主管部门;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县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住建、环保、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科技局(地震办)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即时报县政府、市政府和市地震局,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侨务外事办和县民政局。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

3、震情灾情公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科技局或地震办)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2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三)通讯

移动、网通、电信等通信公司要迅速了解震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确保震区通信畅通。

(四)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紧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示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持;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五)人员抢救与工种抢险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震区搜救抢险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震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对震区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畅通。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县安监局负责协调县国土局、住建局、科技局等部门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震区乡(镇)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等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八)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震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灾区社会稳定,保证救灾工作顺利展开;县水务局、住建局、科技局、安监局、环保局对处在震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县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监测、控制;县国土局会同县水务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县发改局、质监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震区易于发生次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九)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科技局(地震办)配合市地震局向震区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组,依托省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对地震和前兆资料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对重大异常进行核实与判断并收集宏观异常,及时会商,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十)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十一)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县科技局(地震办)配合省、市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种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二)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县科技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工作。

(十三)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结束现场应急工作的报告。经批准结束应急行动,撤销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队伍保障

县移动、网通、电信公司要各组织一支20人左右的通信保障队伍,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移动、网通、电信应立即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救援抢险队伍保障

县人武部要组织不少于500人的武警中队、驻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主的救援抢险队伍,编制成若干分队,随时听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遣,主要负责震灾区的人员与工种抢险。

(三)交通运输队伍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一支不少于100辆大型运输车的车队和一支公路抢修专业队伍。主要负责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和对被毁坏的路桥涵等有关设施的抢修。

(四)急救医疗队伍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一支200人左右的急救医疗队伍,从县医院、县中医院、双惠医院、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主要负责对震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县药监局协助县卫生局、食安办负责震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对震区进行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五)物资供应队伍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一支100人左右的物资供应队伍,主要负责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发放和接收工作,负责筹集各种生活必需品。

(六)社会治安队伍保障

县公安局从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武警中队中抽调人员,组成一支200人左右的治安队伍,视灾区情况听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主要负责加强灾区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第9篇:地震受灾情况报告范文

据史料记载,这次地震强度为8~8.3级,烈度为11度。由于地震于午夜发生,多数人还在熟睡之中,因此逃生者寥寥。这次地震最终导致83万人死亡,是中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

地震惨烈

关于这次地震,《明史》中曾有过详细记载:“(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地震,声如雷。渭南、华州、朝邑、三原、蒲州等处尤甚。或地裂泉涌,中有鱼物,或城郭房屋,陷入地中,或平地突成山阜,或一日数震,或累日震不止。河、渭大泛,华岳、终南山鸣,河清数日。官吏、军民压死八十三万有奇。”

秦可大(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是此次地震的亲历者,他用文字记载了自己在这次地震中的经历,让人读来仿佛身临其境:“是夜,予自梦中摇撼惊醒,身反复不能贴褥,闻近榻器具若人推堕,屋瓦暴响,有万马奔腾之状。初疑盗,继疑妖祟,俄顷间,头所触墙,划然倒矣,始悟之,此地震也…一家南有空地,从墙隙中疾走,比至其处,见母暨兄及弟侄成先至,无恙,日:‘急号汝,汝不闻耶?’盖其时万家房舍一时摧裂,声杂然塞耳,都不闻也,矧号呼哉!”

据了解,此次地震共有101个县遭受了破坏,分布于陕、甘、宁、晋、豫5省约28万平方公里。地震使当地民房、官署、庙宇、书院等建筑成为废墟,较坚固的高大建筑物如城楼、宝塔、宫殿亦全部倒塌。据《陕西通志》记载,位于西安市的小雁塔为唐朝时修建,在此次地震中被震裂,塔身从十五层减少为十三层。此外,陕西渭南县境内曾有一座五指山,“如人指然,迥抱关门,嘉靖问地震后毁削无存矣”。

由于地震时正值隆冬,灾民冻死、饿死和次年瘟疫大流行造成的死者不计其数。伴随着地震,山崩、滑坡、地裂缝、地陷、地隆、火灾等次生灾害也相继发生。

地方救助

地震发生后,陕西等地的地方官员第一时间便将灾情上报给了朝廷。然而,由于古代交通不便,灾情讯息到达京城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此外,朝廷在接到灾情汇报后,需要通过层层审批,政令才能到达山区。朝廷派出的赈灾官员户部左侍郎邹守愚到达灾区时,已经是次年二月了。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地方官员和当地缙绅便成为灾后救助的中流砥柱。

为了抗震救灾,当地官员和缙绅不仅拿出自己的俸禄捐款赈灾,还组织民间力量修缮建筑,维护治安。陕西华阴县知县何祥时一边帮助百姓“疏渠筑堰”,一边掏出自己的俸禄修缮“学宫”;华州知县杨彩见地震后老百姓“蜂起掠食”,便以县衙的名义“借富家粟,以赈穷乏”,通过果断的措施解决了灾民的生活问题,为后续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铺垫。

陕西地区地震后又遭水灾,许多房屋被淹没。渭南县缙绅张羽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一所空置的宅院腾出来,让受灾的邻居有了暂时的安身之所;韩城县的党孟辅是当地有名的富商,地震发生后,他拿出乡民欠债的所有契约,当场烧毁,并表示:“岁厄如此,不忍相迫也。”

此外,地方官员还承担着地震后禁暴安良的责任。据记载,嘉靖大地震发生之后,很多地方都先后出现了“乘变起乱,讹言可畏”的情况。陕西渭南县由于县令在地震中死亡,地方失去了主事者,一时间“恶少肆掠,大乱”。陕西巡抚得知情况后,下令缉捕盗贼,并当众斩杀了几个带头抢劫的流氓,才平息了一场混乱。

朝廷赈灾

在明代,中央政府得到灾情报告后,会临时派遣钦差大臣前往震区坐镇救灾,由于当时没有专门的赈灾机构,救灾工作一般由户部来承担。嘉靖大地震后,朝廷派往灾区的钦差大臣便是当时的户部左侍郎邹守愚。

邹守愚于嘉靖三十五年(1557年)二月到达陕西后,立刻指挥地方官员共同救灾,同时从周围的无灾地区选拔政绩优秀的官员前来协助,以维护灾区的正常秩序。进士朱茹便受命从河南新蔡县县令的任上临时抽调到华州,主持救灾工作。

邹守愚的另外一项重要任务,是向灾区发放朝廷的专项救济款和减免当地百姓的赋役。当然,这些救济款并不是平均给予广大灾民,而是根据年龄、性别、受灾程度等的不同来进行分配,从而使每一个灾民都受益。

嘉靖三十五年二月,朝廷下令,“以地震发银四万两赈山西平阳府、陕西延安府诸属县,并蠲免税粮有差”;同年四月,又颁布命令,

“以陕西地震,诏发太仓银万两于延绥、一万两于宁夏、一万五千两于甘肃、一万两于固原,协济民屯兵饷……停免夏税”。

明代中后期吏治腐败,国库空虚。由于当年财政全部用于救灾,导致嘉靖三十四年财政亏空229万两白银,嘉靖三十五年亏空186万两白银。(《明世宗实录》)尽管灾难频发对于明朝政府来说可谓雪上加霜,但这些专项救济款还是陆续地发放到了灾民的手中。

祭祀反省

在古代社会,人们常常将灾害归结为上天的惩罚。所以每次地震发生后,在位的天子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罪己诏”,检讨自己的过失,祈求上天的原谅。